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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的宗教

作者:威廉·倪科思

发布时间:2024-05-07

法利赛人的宗教信仰,与今天许多自称基督徒者的信仰并无多大差别。他们一切的宗教活动都是为要引人注目,好让大家称赞他们,使他们的名望抬高,就是要利用上帝达成他们自私的目的而满足自己。然而圣经教导我们,当我们要满足私欲的时候,就不可能讨上帝喜欢或事奉上帝。耶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马太福音6:24)。自满自足、独立自负的灵、自私乃至任意放肆都表现为是属于撒旦国度者的特征,绝不是属于上帝国度的。

基督教在表面上是有许多事物会引发利己心和自私自利的。美国伟大的神学家之一爱德华滋在十八世纪写道:「如此看来,有时候在普通启明之情形下,人们长大受教以为天堂里仍有属于肉身自然的好处。例如外铄的光荣、安逸、尊贵与进步,认为他们能达到成为蒙上帝高度宠爱之对象的境界,取得人们或天使们的敬佩等等。所以在福音中,关于上帝和基督以及得救之道,都有足够的东西明白表示其中含有属于肉身自然的好处,这正好迎合了自私之爱的天然原则……那种样式的爱,或对上帝或对耶稣基督,既然都是出于自私的爱,便算不了是一种真实优美而属灵的爱。正如前面已经讲论过的,因为自私的爱全然属于肉身自然的原则,因此在天使及鬼魔的心中也照样有;所以既然是单单由这样的原则产生出来的话,结果也就不该算是超自然而神圣的了……自私而骄傲的人类,不问什么,只要对他的利益大有贡献,又能满足他的野心,便自然而然认为是可爱可取的。」[39]

有趣的是,保罗所描述的那些「有敬虔的外貌」的人们,还有另一个特色,就是他们「要专顾自己」(提摩太后书3:5、2)。雅各告诉我们,自私的野心不是从上帝来的,而是属鬼魔的,而且何处有自私的野心存在,何处也就会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雅各书3:14-16)。威廉·韦勃斯特(William Webster)写道:「从根本上来讲,在世界里有两种当主人的脾气。一种是基督的心,就是作奴仆的心,其特征是不自私;而另一种是撒旦的心,其特色是自私自利。前者由上帝的旨意所控制,倾向于寻求上帝的权益;后者由自我意志所控制,倾向于追求自我的利益。自我意志本质上是属撒旦的,是与基督的性情完全相反的。」[40]

圣经明白地指示,自私即偏行己意乃是罪恶的首要的根源之一。「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以赛亚书53:6)。「这些狗贪食,不知饱足;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以赛亚书56:11)。「看哪,你又发恶言,又行坏事,随自己的私意而行」(耶利米书3:5)。「因为大家只顾自己的事,并不理耶稣基督的事」(腓立比书2:21)。连耶稣在地上时也不曾专求自己的私意,祂再三地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翰福音6:38)。

我们各人都当郑重地问问自己:「基本上是什么东西在管制着我的生命呢?我是为谁而活着呢?是为自己或是为上帝呢?」你活着是为要满足你自己吗?或者你活着是为要荣耀上帝呢?两者不可兼得啊。你是更介意别人如何评估你吗?还是关心上帝如何看待你呢?活着专求私利的人,实际上就是把自己当作上帝了。

你对上帝的爱心如何呢?你爱上帝,是纯粹因祂是上帝的缘故吗?是因祂圣洁而纯真的缘故吗?是因祂正义而公平的缘故吗?或者你爱上帝,是因祂能为你效劳,又因你跟随祂就可以获益的缘故吗?你对上帝的爱心,其根本原则是自私或爱己吗?你若今生活着,仅是为了体贴你自己,你便永远死亡了。这岂不正是耶稣所教训的吗?「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马可福音8:35)。

今天许多自称为基督徒者,他们的信仰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以自私利益为根基而已:所关注的便是有什么东西可以帮助他们,有什么东西使他们能得利,或有助于他们自身的福祉。耶稣基督的宗教却不是这样。那么,你如何呢?你的宗教信仰是这样吗?你到底是为自己而活还是为上帝而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