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憎之物。新约圣经中,只有一个词被翻译作“可憎之物”(启17∶4,5),就是布得鲁革玛(bdelugma)。旧约圣经中,下列的三个希伯来词被翻译作“可憎之物(abomination)”,
最经常被使用的词句是,突伊巴(To??ebah)。所指的是违反了上帝所立定的惯例和实践,例如违反常规的性行为(利18∶22),拜偶像(申12∶31),及伦理上或道德上的误行(申25∶14-16)。
示库斯(shiqqu?s)或习柯斯(sheqqes),主要的是指偶像(申29∶17)。但是也可是指任何污秽的事物(鸿3∶6)。
技术性的词句,皮谷欧(Piggu?l)。所指的是所留下来献祭的肉,已超过三天了,不能再作为食物(利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