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
汉语拼音
Ni Xi Mi Ji
中文
尼希米记
英文
Nehemiah
原文(希伯来文)
音译
原文(希伯来文)
意译

词  解

尼希米记。旧约圣经中的一卷历史书;所记载的是被掳之后,或重建时期,犹太人的历史。古代希伯来文的正典,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是一卷书,书名是以斯拉记。七十士译本(LXX)将这合拼在一起的以斯拉书分开作两部分,它们的名称是以斯得拉二书及以斯得拉三书。次经中的以斯得拉书,就称作以斯得拉一书。拉丁文武加大译本(Vulgate)的译者耶柔米,给予了这两卷书它们自己的名称。见以斯拉记项。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延续了历代志的叙述。记载了被掳时期完毕后,犹太人重建的历史。历代志,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的风格,用词,强烈地建议这数卷书是由相同的作者书写的。犹太法典“他勒目(Talmud [Baba Bathra 15a])”,鉴定以斯拉是主要作者;与他同时代的尼希米,完成这项工作。尼希米担任犹大省的省长,以斯拉是一位祭司,担任灵性的领袖。在这一段时期内,他们之间的合作,为同胞们带来了物质上和灵性上的福气。尼12所列举祭司们和利未人的名单中,没有一人是生活在主前400年的人,因此学者们推测此书完成的年代,大约就是于这一年。虽然我们对于犹太人被掳之后的知识,几乎全部来自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可是这两卷书只记录了这时期内所发生较为重要的事迹。这些事迹之间其它的事迹,仍是空白。以斯拉记记录了波斯王古列,大利乌,和亚达薛西所下一系列的诏书。他记录了建殿的工作,以及大利乌一世在位年间,工程完毕之后的圣殿奉献大典。可是对于事后60年的历史,他却只字不提,直至主前457年的诏书。以斯拉于主前457年被亚达薛西王差遣回到耶路撒冷。与上两次的诏书互相比较,这一次的诏书给予犹太人更多的权利。以斯拉被允许重组国家的行政,令它与摩西律法和谐。以斯拉记录了回到耶路撒冷后的一些经验,然后又再停止了任何报导;直至几年之后,有关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的报导。
 
主前457年的诏书,允许犹太人在波斯的统治下,几乎以自治的形式存在。地方政府拥有民事和司法权力,摩西律法再一次地成为了区域内的正式法律。除了需要缴付税额之外,犹太人被许可遵照自己的习俗生活。但是,每年来自河西省财政部的拨款,也是相当的可观。以斯拉在尼希米未抵达之前13年之中的活动,经文保持缄默。但是学者们觉得他一定是低调地进行改革的工作,包括解决与异族女子婚姻的问题(拉9;拉10)。在这些年份中,犹大地所属河西省的省长麦迦拜奏斯(Megabyzos)背叛波斯王数年之久。可是犹太人继续效忠亚达薛西王。不幸许多犹太人被撒玛利亚人诬告是与麦迦拜奏斯同伙的。于是亚达薛西王允许撒玛利亚人去停止修建耶路撒冷城墙的工作;撒玛利亚人不但干预修建的工作,他们也毁坏了一部分已修好的墙,甚至放火烧了城门(拉4∶21;尼1∶3)。将近主前445年终,尼希米的一位弟兄哈拿尼,和其他的人一同来到波斯国的首都。麦迦拜奏斯的叛乱已被平息,他们将有关耶路撒冷最新的消息,带给尼希米。
 
虽然他是一位忠心的犹太人,然而尼希米已在波斯国的朝中担任重职。显然地,他是一位受了高深教育,行政和组织能力都是很高的人士。当他听到耶路撒冷的情况甚是糟糕的消息,他感到震惊(尼1∶1-3)。这时以斯拉已回到耶路撒冷12年了。正如但以理一般(参但9∶3),他禁食祷告多日(尼1∶4-11)。大约四个月之后(尼2∶1;参尼1∶1),尼希米预备了一份有效的方案,将急需的需要,带给处于水深火热境况下的耶路撒冷同胞。等待适当的时机向王申诉(尼2∶1-6),他要求王的允许,差遣他回到耶路撒冷,让他重新为犹大建造(尼2∶5)。亚达薛西喜欢这项建议,给予了尼希米一份通知河西省长的诏书,邀请他允许尼希米经过该省回去耶路撒冷。又给予了尼希米另一份通知园林官长的诏书,邀请他为尼希米重建城墙的工程,供应木料和其它的建筑物质(尼2∶6-8)。手中拥有使计划可以成功的权力,在军长和马兵的陪同下,尼希米开始了归回到耶路撒冷的行程(尼2∶9,11)。尼希米在晚间初次巡视城墙之后(尼2∶12-16),召集犹太人的领袖,呼吁他们起来建造城墙(尼2∶17,18)。他们热烈地响应,将自己组织起来,重建被毁的城门,和将建造城墙的工分段派给各人(尼3)。当一向敌视重建工程的敌人们,听到耶路撒冷城墙被重建的消息,犹太边境上的敌人就阴谋破坏这项工程。这群敌人包括,“撒玛利亚的省长参巴拉,亚扪人多比雅,和一位阿拉伯高官基善”(尼2∶10,19)。但是尼希米表现了自己是一位能干的,大胆的,意志坚强的领袖。他没有轻视这些敌人给予他的威胁,但是他也没有过度地烦扰。他继续地做工。在整个建造城墙过程中,这些敌人们一再地试图中止这项工程,直等到工程在开工之后短短的52天之内完工后,他们方才放弃了阻扰的尝试(尼6∶15)。城墙的奉献典礼是庄严地,是令人难忘的(尼12∶27-43)。
 
重建城墙的工程完毕后,他全心全意地投入了担任省长的重责(尼5∶14)。他为受欺压和贫穷人家力争(尼5∶1-13), 鼓励人们迁入耶路撒冷居住(尼7;尼11∶1-19)。他也与以斯拉合作,满足民众的灵性需求(尼8至10)。
 
经过一段长留在波斯首都书撒的日子之后,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第二次担任犹大省的省长(尼13∶6,7)。在这期间,他推行了更多的改革(尼13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