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陵和土明。被放在决断胸牌里的两样物件,胸牌被系在大祭司穿戴的以弗得上面(出28:30;利8:8)。经文曾单独地使用“乌陵”这个词两次(民27:21;撒上28:6)。当决定有关国家福利的含糊问题时,大祭司使用这两样物件,去确定是否是合乎上帝的旨意;一般是由国家领袖要求大祭司如此作的(参民27:21;撒上22:10)。圣经没有清楚地指出,这两样物件怎样地判断是否是合乎上帝的旨意(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经注释第一卷第648,649页)。当上帝拒绝了扫罗王之后,祂不再用这个方法回答扫罗王(撒上28:6)。拉2:63和尼7:65显示,被掳之后,上帝没有立即借着乌陵和土明与人交通。经文中没有记载,后来乌陵和土明有没有被使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