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世间似有两军对敌,即是善与恶,
我们惟须立定主意,归从哪一个。
2.主教导我全备诫命,明写圣书内,
求主助我守此命令,永远不违背。
3.日日我与仇敌争斗,就是此私心,
私欲迷惑恶欲引诱,魔鬼常侵害。
4.仁义诚实是我盔甲,圣道是我剑,
信德是我坚固盾牌,能挡魔鬼箭。
5.从前主已亲自得胜,主胜我也胜,
将来我必永享安宁,称颂主圣名。
(副歌)
我是耶稣基督精兵必随我主帅,
仇敌虽恶主能保护有胜必无败。
1 Ho! my comrades, see the signal,
Waving in the sky!
Reinforcements now appearing,
Victory is nigh!
Refrain:
“Hold the fort, for I am coming,”
Jesus signals still,
Wave the answer back to Heaven,
“By Thy grace we will.”
2 See the mighty host advancing,
Satan leading on;
Mighty men around us falling,
Courage almost gone. [Refrain]
3 See the glorious banner waving,
Hear the bugle blow;
In our Leader’s Name we triumph
Over every foe. [Refrain]
4 Fierce and long the battle rages,
But our help is near;
Onward comes our great Commander,
Cheer, my comrades, cheer! [Refrain]
Hold the Fort
布利斯(P.P.Bliss 1838,7,9-1876,12,29)作词作曲
这是一首信徒喜欢唱颂的诗歌。它教训我们在道德的领域里没有中立的可能。在人生的奋斗中,积极行善便是拒恶。信徒依靠基督,就一定能够胜利。其中第三节回响着以弗所书第六章第11至17节所描绘的神所赐的全副军装,灵意很深刻。
这首圣诗是早期英国圣道会传教士理一视根据布利斯原作而改写的,与布利斯的原作有很大出入。现将布利斯原诗一,三两节和副歌直译如下;
1、基督精兵,看那旗号,正飘扬在天。
主的帮助即将到来,胜利在眼前。
3、光荣旌旗飘扬前行,号声已吹起。
我们靠者基督圣名,必战胜诸敌。
守住阵地,我必亲临,耶稣如此命,
我们向天同声答应;靠主恩前进!
这首诗是1870年布利斯在听惠特尔讲述一段美国南北战争时的往事后有感而作。1864年北军被南军包围,北军在科斯将军带领下,奋勇应战,坚持据点。在寡不敌众的形势下,被迫退到一座山谷里,但仍顽强抵抗。正在危急之际,北军司令谢尔曼在另一个山头用旗语招呼说:“守住阵地,我必亲来。”被困官兵看见了旗语,士气大振,就继续抵抗了三个小时,直到援军来到,转危为安。布利斯听着联想到基督徒乃是主耶稣的精兵,应当以积极行动,坚守岗位,作好工作,等候主来。于是就写下这首诗。第二天在一次聚会上,布利斯又为这首诗配了谱并在黑板上写下“守住阵地”的曲的。从此以后,这首诗不胫而走,风行全球。布利斯去世后,亲友们在他的墓碑上刻着:“《守住阵地》的作者布利斯之墓。”
圣诗音乐家布利斯原是美国卫理公会的平信徒。他出身贫寒,但生性酷爱音乐。在他10岁的时候,有一天被一所房子里传出来的风琴声所吸引,就贸然进去,要求里面的阔太太再弹一曲,竟然因他衣杉褴褛而被赶出去。但他仍不灰心,继续学习唱歌和作曲。他曾谱了一首曲子寄给音乐家鲁特,请求指点,并要求鲁特;如果认为这首歌写得还可以,就送给他一支笛子,因他实在买不起。鲁特不但送他笛子,还写了一封信,鼓励他努力自学。
布利斯先是在一所木刻镜框商店做学徒,同时业余继续自学音乐。后来,他终于考上纽约市的音乐师范大学。毕业后,他搬到芝加哥,以他的音乐天赋事奉上帝,在教会中教唱诗班,自己编曲。谱曲,并且还独唱,然后再教会众齐唱。他的嗓音优美动听,音域宽广,唱起歌来很容易感动人。布利斯写圣诗的特点是主题广泛,灵感丰富,词曲并茂,通俗易晓。一件偶然的事故,一篇动人的故事,一次讲道的感受,一节经文的启发,都可以成为他的题材。有时是主题,歌词,旋律于刹那间同时在脑海中形成。比如他听见牧师讲约翰福音第三章16节的讲题后,便写成了一首《进恩门》(《颂赞诗歌》127首)的名歌。他先随惠特尔在美国各地布道,以后自编《福音诗歌》,并与桑基合编《圣诗与独唱》。他将稿费所得全部捐给了布道团。1876年因火车失事,他为营救他的夫人及孩子而遇难。他在世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他没有辜负上帝的托付,留下了很多福音圣诗。
1876年,布利斯夫妇在美国俄亥俄州因火车失事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