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从亚伯拉罕至约瑟的基督的家谱。18童女马利亚在已许配了约瑟后通过圣灵怀孕基督。19天使前来消除约瑟要休妻的念头,同时解释了基督将有的几个名字。
耶稣基督的家谱
太1:1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后裔,子孙:原文都作儿子;下同),耶稣基督的家谱:
【本会注释】
家谱。[耶稣的人类世系,太1:1-17=路3:23b-3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这是马太在第1-17节中出现的耶稣家庭记录的题目,至今已被受予了不同的题目如“家谱”,“家谱之书”,“诞生图书”,“世系”,或“诞生名单册”。第二章第1节的开头话语较支持马太,可能也有意要用此题目覆盖,导致耶稣诞生之环境的讲述(太1:18-25)的看法。
在撰写一个主要针对犹太读者们的耶稣生平的记录时(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3页),马太以典型的犹太人风格通过提供耶稣的家谱来开头。因为弥赛亚的到来是属预言的应验,他指出拿撒勒耶稣的确是摩西和其他先知们所见证的那一位。正如弥赛亚是亚伯拉罕,犹太民族之父的后裔(创22:18;加3:16),也是王室子孙的奠基人大卫王的后裔(赛9:6,7;徒2:29,30),马太提供了证据证明耶稣作为这两个杰出人物的后裔是合乎弥赛亚条件的。没有这样的证据,他宣称的弥赛亚之称号将被视为无效,而使其他任何额外的证据也都不加验证地被弃绝掉(参拉2:62;尼7:64)。
在马太写作的时期,很可能可以将他所写的耶稣的家谱与当时现成的公共记录相对证。其中的很大一部分(第2-12节)可以和旧约中的清单相对照(代上1:34;2:1-15;3:5,10-19)。直至今日就我们所知,没有一个与马太同时期的人,就连当时那些公开宣布是基督教信仰的敌人的人,也从未向这一家庭家谱的有效性提出过挑战,这一事实就是对此家谱清单真实性的最好证明。
耶稣。希腊语Iēsous,与希伯来文中的Yehoshua`,“约书亚”等同。这一名字已被普遍接受为“耶和华是救赎”的意思(见太1:21)。有些学者们建议将它翻译为,“耶和华是大度的”。约书亚的本名(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169页)是何西阿(民13:16)。在被巴比伦俘虏后,当亚兰语取代了希伯来语成为了犹太人的普通语言时,这一名字由原来的希伯来文Yehoshua`变成了Yeshua`,又由此被翻译成了希腊文Iēsous。在新约时期,Yeshua`是犹太男孩子的常用名,在徒13:6译作“耶稣”,在西4:11译作“耶数”,与希伯来人选择带有宗教含意名字的习俗一样(同样见太1:21)。
当今,名字只不过是表身份的标签。但在圣经时期每一个名字都是经过精心挑选来的,因为它标志着父母的信心和期待(见《知君》第三十九章),孩子诞生的环境,孩子他自己的特征,或是与孩子一生的使命有关──特别是当某个名字是由上帝指定的时候。
耶稣的名字充满着对历史和预言的纪念。正如约书亚带领着以色列人胜利地进入地上的应许之地,同样地,耶稣,我们救赎的元帅,来为我们打开天上迦南的大门。然而耶稣不仅仅是我们救赎的元帅(来2:10),同时他也是“我们所认为的使者和大祭司”(来3:1)。那个从巴比伦的俘虏转回来的大祭司(见对拉2:2的注释),就唤名为约书亚(亚3:8;6:11-15)。正如何西阿(这一与民13:16中的希伯来文何西阿一样的名字)爱着一个不忠的妻子时,为赢得她的爱徒然寻求了很长时间,并最终将她从奴隶市场上赎了回来(何1:2;3:1,2),同样如此耶稣来是为了要将人类从罪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路4:18;约翰8:36)。
基督。希腊语Christos,是一个从希伯来语Mashiach(见对诗2:2的注释)翻译而来的,“弥赛亚”、就是“受膏”,或是“受膏者”的意思。在复活之前,以及普遍地在四福音中,耶稣被通常指为那位基督,使此术语作为一个称号而不是人名。在复活之后原来通用中的定冠词被略去了同时“基督”一词变成了既是称号又是名字。
在旧约时代,大祭司(出30:30),君王(撒下5:3;参撒上24:6),以及有时先知们(王上19:16)在为圣职奉献时被“受膏”,因此都是mashiach(弥赛亚)“受膏的”(利4:3;撒上24:6;代上16:21,22)。在弥赛亚预言中此术语变成了特指那位弥赛亚,作为先知(出18:15),祭司(亚6:11-14),和君王(赛9:6,7),是被上帝任命要作我们的救主的那位(赛61:1;但9:25,26)。作为先知,他在人类面前代表圣父,作为祭司,他升天在圣父面前代表人类,作为君王,他不仅从今生的罪的权柄下,也从罪的国度里解放所有相信他的人,并在荣耀的国度里掌权。
希腊语Christos(基督)是从chriō这一动词词根而来,它的意思是,“擦”、“按摩”、“涂膏”。在新约中,基督被说成是“受膏者”(路4:18;徒4:27;10:38;来1:9)。“耶稣”和“基督”两个名字像在马太福音1:18;16:20;马可福音1:1等处同时运用,标志着承认对神性和人性在一个人身上统一的信心,以及相信拿撒勒的耶稣,马利亚的儿子,人子确实是基督,弥赛亚,上帝的儿子(见徒2:38等)。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见太1:23;约1:1-3,14;腓2:6-8;西2:9的注释。
大卫的后裔。这是一个被统治者(太22:42;可12:35;路20:41)和平民百姓(太9:27;12:23;15:22;20:30,31;21:9;可10:47,48;路18:38,39;参约7:42)共同用以指定,所期待的弥赛亚的一般标志。它作为一个弥赛亚的称号,指出了一个对预言,预示弥赛亚是大卫后裔的理解。对于一个厌倦了罗马统治的民族,这一点,也暗示了要恢复他们国家的独立和大卫杰出统治时的繁荣。大卫本人明白那个将有一个儿子要坐在他宝座上的应许(撒下7:12,13;诗132:11)是要由能拯救以色列的那位来成全的(徒2:29,30;参申18:15)。一次又一次地,古时的先知们都如此提及弥赛亚(赛9:6,7;11:1;耶23:5,6等)。新约的作者们也重复地将“大卫的后裔”的称号应用在基督身上(罗1:3;提后2:8等)。作为大卫的儿子,耶稣既是大卫宝座的继承人又是曾赐给大卫的弥赛亚之应许。
亚伯拉罕的后裔。在所有信心的精英中,亚伯拉罕被特别地称为上帝的“朋友”(雅2:23;参代下20:7;赛41:8)。由于他对上帝的忠实(见加3:7,9),亚伯拉罕蒙召成为了上帝选民之父。那个所有地上万国要通过他的后裔蒙福的应许,在使徒保罗看来,就是一个弥赛亚的预示(创22:18;参加3:16)。要与他说服犹太人有关耶稣的弥赛亚身份的企图相融洽,马太适当并有目的地将基督的家谱追溯到了亚伯拉罕,而路加,在为外邦的基督徒撰写时,则认为有必要将基督的祖先记录追溯到我们人类之父。表明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并因此成为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之继承人的合法因素,足以满足马太的写作意图。见对约8:35,39的注释。
关于马太和路加福音中耶稣家谱清单之间的不同的讨论,见对路3:23的注释。
太1:2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犹大和他的弟兄;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生以撒。除了由于希伯来语的名字被翻译为希腊文时所引起的不同,以及某些有意的省略(见对第8,11,17节的注释)之外,马太从亚伯拉罕直至所罗巴伯的家谱与旧约中相似的清单相符(见代上1:28,34;代上2:1,4,5,9-12,15;3:15-19;参得4:18-22)。没有记录可用以对照两约之间时期,从所罗巴伯到基督之间的名字。
犹大。就是旧约中所指的犹大(见对创29:35的注释)。保罗曾说“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来7:14)。
他的弟兄。马太在这里提及雅各的其他儿子,可能是有意要提醒其他支派的人,耶稣虽出身犹大支派,但也是他们的救主。
太1:3犹大从他玛氏生法勒斯和谢拉;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亚兰;
【本会注释】
法勒斯和谢拉。他们是犹大从他玛氏生的孩子(见对创38:6-30的注释)。他玛,很可能是一个迦南地人(见38:2,6),是犹大的儿媳。
他玛。这里在希伯来家谱清单中出现妇女的名字是一个破例。尽管如此,马太只是偶尔地提及她们,而不是特别地作为连接家谱的环节。像撒拉和拉结那样受尊荣的妇女之名被忽略掉的事实,表明在家谱中所提及到的四位妇女可能都是由于她们不寻常的境况而被包括在内的。所有这四位──他玛、喇合、路得和拔示巴──很可能都原是外邦人。由此暗中驳斥了犹太人的排外思想,同时心照不宣地认可耶稣既属于犹太人也属于外邦人的事实。
除了路得外,其他三位妇女的名字都曾与一些丑闻有关。若仅仅是一位人类历史学家就可能会因怕玷污弥赛亚的尊严而选择悄然灭迹地略过这些人名。但马太曾特别引证了主对法利赛人所说的他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悔改”(太9:13)。很可能马太本人作为一个税吏因而有时被与娼妓同归一类(见太21:31,32),在他内心深处同情那些被众人唾弃而过着卑贱生活的人。
太1:4亚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太1:5撒门从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从路得氏生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
【本会注释】
撒门。见得4:20;参代上2:11。撒门是迦勒和以法他的近亲(代上2:9-11,19,24)也是伯利恒(其父是萨玛,见代上2:50,51,54)的近亲,因此也是一个确信已在伯利恒以法他定居的家族(见代上2:24,51,英文摩法特版;弥5:2;见对创35:19的注释)。有些的注释者提出撒门可能是在以色列人过约但河之前被约书亚派到耶利哥的探子之一(书2:1)。
有时,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耶利哥的喇合不可能是撒门的妻子喇合,因为马太所列举的在撒门和大卫之间的家谱不足以涵盖从耶利哥的喇合到大卫之间时期。但这种异议不一定成立,因为:(1)马太在其他地方有意地省略了耶稣的一些先祖(见对第8,11,17节的注释),他在这里很有可能也效法了《路得记》的作者所采用的做法。(2)喇合出嫁的时候可能很年轻(见书6:23),波阿斯娶路得的时候显然已经不年轻了(得3:10),而耶西生大卫时年纪已经很大了(撒上17:12-14)。
喇合。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424页;见对得1:1;2:1的注释。这似乎毫无疑问地就是曾经保护过那些在攻取耶利哥城之前被派去窥探此城的希伯来人的耶利哥妓女,迦南女子喇合(书第二章;见对太6:23的注释)。她是圣经中唯一一位以那个名字命名的人。而且马太福音中的希腊文Rhachab是对希伯来语Rachab的一种准确的音译。但在来11:31和雅2:25节中则被拼为Raab(诗87:4;89:10和赛51:9节中的“拉哈伯”译自来Rachab,是一个象征埃及的名称)。另外,在古代家谱中一般不会提到妇女的名字,而马太直呼喇合之名的事实暗示着他是有某种特殊目的的。不论如何,约书亚记第2章中的喇合都在信心的群英会中占有受人尊重的一席之地(来11:31),而且雅各也称她为一位行出信心来的榜样(雅2:25)。
路得。陪伴拿俄米从摩押回伯利恒的那个摩押女子(见得4:18-22;代上2:3-15)。她忠心热爱拿俄米(得1:16),这种美德和她的谦虚迷人历代以来都是无与伦比的。
太1:6耶西生大卫王。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
【本会注释】
大卫王。以色列政府即使在希伯来人的君主政体下,至少在原则上也还是一种神权政治(《历》第七十七章;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7页)。作为至高的统治者,上帝寻求通过他的大使──众先知──指导国家的方针。大卫对神圣的领导反应迅速并且寻求在上帝面前保持一种真谦卑的精神。当他的错误行径受到责备时,他表现出了一种真悔改的态度。他承认了自己的罪,寻求赦免,并开始重新顺从主的声音(撒下12:1-13;24:10,17;诗51:4,10,11等)。正是大卫这种痛悔的心才使得上帝抬举他,使他兴盛成为可能(见王上3:6;8:25;赛57:15;弥6:8)。
所罗门。拔示巴的次子,生于大卫真诚的悔改并得赦之后(撒下12:13-24;王上1:11-40)。
太1:7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
太1:8亚撒生约沙法;约沙法生约兰;约兰生乌西亚;
【本会注释】
约沙法。即约沙法特(王上22:41-43)。在圣经中,名字在拼写上的变异很常见。在这个家谱中,大部分的变异都是由于这个事实:在马太福音的希腊原文中的名字主要是出现在七十士译本中的名字。钦定本的译者们只是音译了这些希腊文的名字,而没有回头译这些希腊文名字所译自的希伯来文名字。有些个人还以不同的名字闻名。因而,约雅斤(王下24:6)基于希腊文本也叫耶哥尼雅(代上3:16;太1:11)。
约兰生乌西亚。在这里,马太从约兰到乌西亚(乌西雅或亚撒利雅;见代上3:11,12)省略了三代,即亚哈谢、约阿施、和亚玛谢。这一省略几乎不可能是个意外,因为王室的家谱多次在旧约圣经中出现,是一个常识问题;这一省略也不可能是抄写的错误(见对太1:17的注释)。有人提出,可能马太的意图是要把从所罗门到耶哥尼雅的19个名字缩减到14个,与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的代数(第17节)一致。
还有人提出,马太认为这三个人最不值得在耶稣的家谱中占据一席之地。亚哈谢、约阿施和亚玛谢是亚哈和耶洗别的女儿即约兰的妻子亚他利雅的最近后继(代下第22-25章)。那将敬拜巴力引入南国犹大的,就是亚他利雅(见对王下11:18的注释),与她母亲将敬拜巴力引入北国以色列一样(见王上16:31,32)。亚哈谢、约阿施、和亚玛谢都行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代下22:3,4;代下24:17,18;代下25:14),至少在他们作王的后期是那样。
太1:9乌西亚生约坦;约坦生亚哈斯;亚哈斯生希西家;
【本会注释】
亚哈斯。见王下第16章。
以西家。即希西家(王下第十八至二十章)。犹大的好王之一;但是他的儿子玛拿西虽然后来有悔改恶行的生活,却长久致力于邪恶的统治,要消除他父亲所做的改革。
太1:10希西家生玛拿西;玛拿西生亚们;亚们生约西亚;
【本会注释】
亚们生约西亚。继玛拿西(王下21:1-18)、亚们(王下21:19-26)的邪恶统治之后,约西亚(王下22:1至23:28)登基作王,他是希西家的曾孙,并且是犹大最后一个好王。在历经345年,统治南国犹大的20位君王中,只有少数是侍奉上帝的。与此形成显著对比的是,在历经209年,统治北国以色列的20位君王中,却没有一位对上帝保持忠诚的。
太1:11百姓被迁到巴比伦的时候,约西亚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本会注释】
耶哥尼雅。在这里,马太的名单出现了第二次确定的省略(见对第8节的注释)。耶哥尼雅(约雅斤,王下24:6,耶哥尼雅,代上3:16,或哥尼雅,耶22:24)实际上是约雅敬的儿子,所以严格意义上是约西亚的孙子,而不是儿子(代上3:15,16)。有些人提出,如果在名单中加上约雅敬,那么在马太福音1:17(见对该处的注释)中提到的各代的分割就更匀称了,而且马太可能最初的时候包括了约雅敬的名字,但是后来偶然失落了,因为这个名字与约雅斤极其类似。有些原文证据(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在约西亚和耶哥尼雅之间插入约雅敬这个名字。
他的弟兄们。如果名单中包括约雅敬(见前述“耶哥尼雅”字条下的注释),那么“弟兄”指的就是实际上的亲兄弟—约哈斯和和西底家了(见对代上3:15的注释)。否则,“他的弟兄们”这种说法就太不严谨了。约西亚的三个儿子—约哈斯、约雅敬、和西底家—都作过犹大王,但实际上其中一个是耶哥尼雅的父亲,而另两个是他的叔叔。
被迁到巴比伦。这样就结束了马太关于耶稣家谱所作分割的第二组(见对第17节的注释)。这段时期包括:从大卫和所罗门统治之下的君主制的黄金时代到君主制的瓦解和犹太历史的黑暗时代—被掳到巴比伦。
在大卫和撒拉铁之间,路加福音的名单比马太福音多列出了六代(见路3:27-31)。考虑到马太所做的四个省略(见对第8节的注释和前述“耶哥尼雅”的注释),所以就只差两代了。这可以简单地说明,路加福音所遵循的祖传家系比马太福音所遵循的王室家系多两代。在五百年的时间里,这种不同是很可能存在的。在大卫和耶稣之间—时间相隔约有1,000年──路加福音列出的世代比马太列出的多了15代,暗示马太福音有更多的省略。
太1:12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雅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
【本会注释】
耶哥尼雅生撒拉铁。依照耶利米的预言(耶22:30),耶哥尼雅要“无子”而死,但这随即得到了解释:“因为他后裔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耶哥尼雅的几个儿子,包括撒拉铁,都列在代上3:17,18中。这些儿子中可能有一个或者更多陪伴他一起去了巴比伦(见对耶22:28的注释)。耶哥尼雅在被掳时还是一个18岁的青年人(见王下24:8)。37年后,尼布甲尼撒去世了,他获释出监,“经常在巴比伦王的餐桌吃饭”(王下25:29,修正标准译本),从王室国库接受常规的定量供应,并享受王室的宠爱,显然,他的余生都是如此(见对王下25:27-29的注释)。
撒拉铁生所罗巴伯。见对路3:27的注释。古列的法令结束了70年的被掳,遵照这个法令,所罗巴伯带领约50,000犹太人回到了耶路撒冷。见对拉2:2的注释。
太1:13所罗巴伯生亚比玉;亚比玉生以利亚敬;以利亚敬生亚所;
太1:14亚所生撒督;撒督生亚金;亚金生以律;
太1:15以律生以利亚撒;以利亚撒生马但;马但生雅各;
【本会注释】
马但生雅各。关于从亚比玉到马但列出的8个人(第13-15节),我们只知道他们的名字,此外一无所知,在别处并没有提到他们中任何一个人。这八代跨度有五百年。马太在这里可能省略了某些名字,以便他所列家谱的第三部分可以与前两部分一致(见对太1:17;拉7:5的注释)。至少暗示了这种可能性的事实是:(1)所列代数似乎与时间的长度不成比例,因为(2)路加福音关于这一时期的名单比马太列出的多了九代,而且(3)马太在他所列家谱的第二部分省略了四个名字(见对第8,11节的注释)。
有人提出,马太福音中的马但,和路加福音中的玛塔(路3:24)都是马太(不是福音书作者马太)这个名字的不同拼法,所以“马但”和“玛塔”这两个名字实际上指的是同一个人。假如这样的话,雅各和希里(路3:23)就是兄弟了。希里因而被推测没有男性后嗣,就收养了他的侄子约瑟,作为自己合法的子嗣(见对路3:27的注释)。这种意见的目的是要使路加福音(路3:23)中“希里的儿子”也成为马太福音中雅各的儿子。依照另一种意见,雅各遵照叔娶嫂制的婚姻律法娶了他哥哥无子的寡妇(申25:5-10)。这一结合的长子约瑟,实际上是雅各的儿子,但在法律上却是希里的子嗣。这两种意见最初都是由早期教父们提出来的,乃是基于推想,所以容易引起严重争议。关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论述,见对路3:23的注释。
太1:16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
【【本会注释】
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马太很小心,避免说约瑟“生”耶稣。马太说到约瑟与耶稣的关系,不是说他是他的父亲,而是说他是他母亲的丈夫。代代相连的“生”,用到这里就停止了,所以马太强调的是童女生子的事实。
马利亚。在七十士译本中,希腊文是Maria,Mariam,来自希伯来词Miryam。与约瑟一样,马利亚也出自大卫家(《历》第四章;参徒2:30;3:23;罗1:3;提后2:8),因为唯独藉着她,耶稣才能确实地成为“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1:3;参诗132:11)。马利亚的“亲戚”(路1:36)虽是“亚伦的后人”(路1:5),但这一事实决不能要求马利亚属于利未支派而不是犹大支派。关于被译为“亲戚”的这个词,见对路1:36的注释。
马利亚似乎在拿撒勒度过了童年(路1:26)。她有一个亲戚,以利沙伯,是撒迦利亚的妻子(路1:36)。她还有亲戚在迦拿,迦拿是拿撒勒附近的一个村庄(见约2:1,5;《历》第十五章)。她母亲的名字叫亚拿的说法纯粹根据传统。马利亚是蒙大恩的,并且在妇女中是有福的(路1:28,42)。从起初应许有一位要成为女人的“后裔”的拯救者时(创3:15;启12:5),以色列虔诚的母亲们就盼望她们的长子或许就是那应许的弥赛亚(《历》第三章)。这个伟大并且独一无二的尊荣,赐给了马利亚。
马利亚必定起初就蒙拣选,因为在指定的时间(但9:24-27;可1:15;加4:4)她的品格比大卫的任何一个女性后裔更接近地反映了母性的神圣典范。她是那蒙拣选的“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来到”的少数人之一(路2:25,38;可15:43;参来9:28)。 正是这种盼望净化了她的生活(参约壹3:3),并使她有资格担任其神圣任务(《祖知》第二十七章;《知君》第二十章;《历》第六章)。现今以色列中的每一位母亲都可以象马利亚所做的一样与上天合作(《历》第五十六章),并且可以在某种意义上,使他们的孩子成为上帝的儿女。见对路2:52的注释。
从马利亚。在此使“马利亚”成为先辈,明确排除了约瑟是耶稣生身父亲的可能性。但是通过与马利亚结婚,约瑟虽然在事实上不是,却在法律上成了耶稣的父亲(见太13:55)。
太1:17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本会注释】
共有……代。从马太省略了至少四个名字的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出,要是他有意提供一个完整家谱的话,就会留下这些名字了(见对第8,11节的注释)。在涵盖新旧约之间的这段时间中,这个名单可能还有别的省略,因为从亚伯拉罕到基督,路加福音列出了56个名字,而马太只列出了41个(见对太1:15的注释)。所以,显然马太用“共有……代”指他所列的那些祖先,并不是指基督的实际生活过的原可以列在一个完整名单上的所有祖先。有可能在这个家谱的第二和第三部分中,人名数目作了调整,为要与第一部分的人数一致。
马太可能采用了一种缩略的、在数字上是匀称的名单登记法,用来帮助记忆。缩略名单在旧约中也有,例如:在以斯拉记中的名单(见对拉7:1,5的注释)。但是那个缩略的家谱显然被认为足以作为以斯拉是亚伦后裔的证据,那时有些人因为拿不出可接受的家谱证据而不能再担任祭司职分(拉2:62;尼7:64)。犹太哲学家腓罗和犹太史学家约瑟夫,都是耶稣同时代的人,他们也给出了显然认为足以使人们接受其血统的缩略家谱。现今阿拉伯人一般还是通过提到几位主要先祖的名字给出自己的家系,其目的并不是要提供一个完整的名单,而只是要使人接受其出身。
马太对这个家谱的三分法在历史上很合理,因为每部分在犹太历史中都是一个独特的时期。在第一部分,就是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的时候,希伯来体系本质上是家长制;在第二部分,是君主政体;而在第三部分,犹太人处于各种外来势力的统治之下。
十四代。这三部分,每部分都由14代组成,总计就是42代,而不是马太所列出的41代。这一表面上的不一致已经有多种解释。有些人提议,耶哥尼雅这个名字应该被算为两次,作为第二部分的最后一个名字和第三部分的第一个名字。有些人的意见是:马太原先在约西亚和耶哥尼雅之间是列出了约雅敬的名字的(见对第11节的注释)。
到基督。直译是“直到基督”(见对第1节的注释)。马太在历史的角度想起基督就是弥赛亚的预言。
耶稣基督降生
太1:18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
【本会注释】
降生。[对约瑟的宣告;他的婚姻,马太福音1:18-25。见“基督的降生”。] 马太提到耶稣降生的周围环境,多半是出于必要,为的是证明他的来临应验了旧约的预言。与他这部福音书的意图和谐一致,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形成了对照,省略了耶稣生活的人性兴趣方面的许多内容,以便可以集中阐述耶稣的教导(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1页)。
他母亲马利亚。耶稣成了“肉身的形状”(罗8:3)。马利亚与亚当的任何一个儿女一样,也需要从她的罪恶里被救出来(罗3:10,23)。“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许配了约瑟。即已经与他订婚了。马利亚和约瑟都住在拿撒勒(路1:26,27;2:4)“他们自己的城”(路2:39),可是,作为大卫的后裔,他们认为伯利恒才是自己的祖籍(见《历》第六章)。他们在伯利恒很难找到寄宿处的事实,暗示他们两个那时都没有近亲住在伯利恒。约瑟和马利亚都出自大卫的家族和血统(太1:20;路1:26,27;2:4;见对太1:16的注释)。他们很可能是那一小群热心研究预言并盼望弥赛亚降临的人中的成员(《历》第四、十章)。假如这样的话,既知道时候近了,他们与那群人中别的成员一样,肯定祷告上帝加速他的来临(见路2:25,26,38)。似乎约瑟在娶马利亚时是个鳏夫。他至少已经有了六个孩子(太12:46;13:55,56;可6:3;《历》第九、三十三章;提到了四个弟兄和没有详细说明数目的姐妹们),他们可能都比耶稣年长(《历》第九章)。见对太1:25的注释。
还没有迎娶。马太已经指出了约瑟并不是耶稣的父亲(第16节)。在这里,他重申了这个事实。在订婚期间,未来的新娘和新郎在法律上已经结为夫妻了,虽然他们还没有住在一起(申22:23,24)。订婚建立了一种法律上的关系,一个庄严的约,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即通过离婚才能解除(见《米示孥》,Gittin8.9,《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89页;Kiddushin3:7,8,《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18,320页)。
怀了孕。见对路1:26-38的注释。天使曾在马利亚订婚之后向她显现(路1:26,27),不过,是在她怀孕之前(路1:31,35)。关于天使对马利亚的访问,约瑟显然是后来才知道的。直到约瑟已经知道马利亚“怀了孕”(太1:18,20),天使才向约瑟显现。
圣灵。圣灵被描绘为上帝的创造和赐生命的能力藉以运用的媒介(参创1:2;约33:4;约翰3:3-8;罗8:11等)。路加福音比马太福音更加清楚地说明了圣灵在耶稣的降生中所扮演的角色(路1:35)。正是藉着圣灵的力量,“道成了肉身”(约1:14),而且马利亚的儿子才能被称为“上帝的儿子”(见对路1:35的注释)。
在不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的努力中,犹太人编造虚言说,他是一个私生子(约8:41;9:29)。但值得注意的是,现今就连最博学的犹太学者们都承认,那故事纯粹是杜撰。例如:约瑟·克劳斯纳说:“关于耶稣是私生子的传统说法毫无历史根据”(《拿撒勒的耶稣》[Jesus of Nazareth],第36页)。
耶稣的道成肉身乃是一个高深的神迹。他“本有上帝的形像”(腓2:6;约1:2),受众天军的崇拜,并坐在宇宙的宝座上。但是身为荣耀之君,他决定“将王权交还父手”(《历》第一章),以便他可以“暂时”变得“比天使小”(见来2:7,8,[或译:你叫他暂时比天使小]),“成为人的样式”(腓2:7)。后来,他会再次接受“所有的权柄”(太28:18),“在众天使的簇拥崇拜之中即位为王”(《述》第四章),并“以荣耀尊贵为冠冕”(来2:7;另见赛52:13-15)。然而,道成肉身的奥秘,远远不及这激励它的屈尊附就之爱的奥秘(约3:16;罗5:8;加2:20;约壹4:9)。“敬虔的奥秘”始终是重大的事工(提前3:16)。见对腓2:7,8的注释;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
太1:19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
【本会注释】
义人。希腊文是dikaios,它可以形容一个人是正确的,因为遵守规则和惯例,或者形容一个人是正义的,因为与正义的一致。在旧约中, dikaios常被用于与神圣的标准和谐一致这种广泛的意义。所以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路1:5,6),西面(路2:25),以及亚利马太的约瑟(路23:50)都被形容为dikaios。彼拉多的夫人提到耶稣是一个“义人”,用的是希腊词dikaios(太27:19)。从犹太人的观点来看,一个“义人”是一个严格遵守摩西律法和拉比遗传的人。结果,约瑟可能有疑问:自己娶一个看来是淫妇的人在道德上是否正确。
不愿意。对于那个被料想为犯罪者的人,约瑟以怜悯调和了他的正义感。他“不愿意”给马利亚带来额外的困窘和苦楚。这料想的冒犯是针对他本人的。他只需通过宣布她令他不悦,就可以合法的“休掉她”(太19:3,8;可10:4),不用提到自己这样做的理由。
明明地羞辱她。约瑟寻求使马利亚免于受窘于公开审讯,这既证明了他本人的正直,也证明了他对她的体谅。
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或“决心与她离婚”。从订婚的时候起,双方在法律上就彼此结合了,只能通过离婚才能分开(见对太1:18;5:27的注释)。
太1:20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
【本会注释】
使者。可能是加百列,他曾经向撒迦利亚显现(路1:11,19);并向马利亚显现过(见对路1:19的注释)。
梦中。路加福音(路1:26-38)暗示这位天使向马利亚的显现是可见的,并不是在梦中或异象中:他“进去,对她说”(路1:28)。然而对约瑟,当他念念不忘那使他困惑的问题时,天使却在梦中向他显现。有灵感的梦是上帝指定向人启示他旨意的一种方法(民12:6;珥2:28;参创20:3;31:11,24;41:1等)
大卫的子孙。约瑟当然知道自己出身于王家世系。根据马太福音的家谱所暗示的,他甚至可能显然是大卫宝座的继承人。
不要怕。他对马利亚的贞操不应迟疑或疑问。作为一个“义人”(第19节),约瑟不需要害怕自己会因着迎娶马利亚而失去正义。实际上,上帝需要这种出于信心的行为。
妻子。希腊文是gunē,意思是(1)女人的通称(太9:20;13:33等),(2)一位妻子(太14:3;18:25),(3)一个订了婚的人(创29:21,七十士译本;申22:23,24,七十士译本;参启21:9)。这里显然是第三种意思。
太1:21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本会注释】
她将要生。天使并没有告诉约瑟他的“妻子”要给他生一个儿子,象他曾告诉撒迦利亚有关约翰的事一样(路1:13)。耶稣要降生为“上帝的儿子”,而不是约瑟的儿子(路1:35),但是从耶稣降生的时刻起,约瑟就要成为他的父亲了。与别的孩童一样,耶稣也会受益于一位父亲的陪伴、指导与保护。
给他起名。约瑟有特权给他的“儿子”起名,这个行为通常被认为是父亲的特权(见路1:59-63)。马利亚也要参与给耶稣起名的事(路1:31)。犹太孩童一般在出生后七天正式起名,第八天行割礼(路2:21)。
耶稣。见对第1节的注释。
他要……救。耶稣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耶和华是拯救”(见对第1节的注释)。被译为“他”的这个词,语势很强,好像天使说的是:“因为是他要……救”。
古时历代所回响的应许是:“看哪,我来了”(诗40:7;亚2:10;来10:7)。希伯来人民—他的子民—数百年来一直期盼着他们的拯救者来临。现在,“及至时候满足”(加4:4),天命的指针就指向了那要来实现这些期盼的一位。见对约1:14的注释。
从罪恶里。罪恶曾把人们捆绑(罗6:16;彼后2:19)在其监牢里(赛42:7)。基督来了,他能松开捆绑,打开监牢的门,并释放被掳的人脱离死刑(赛61:1;罗7:24,25)。他来要把我们从罪恶里拯救出来,而不是在罪恶里拯救我们。他来了,不仅要把我们从实际所犯的罪恶中拯救出来,而且要把我们从导致犯罪的潜在倾向中拯救出来(罗7:23-25;约壹1:7,9)。他来了,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多2:14),包括每一遗传和培养的罪恶倾向(《历》第七十三章)。
基督来并不是要将他的百姓从罗马的权势下拯救出来,就象犹太人所盲目轻信盼望的,而是从一种远为可怕的仇敌的权势下拯救出来。他来并不是要“复兴以色列国”(徒1:6),而是要在人们的心中恢复上帝的主权(路17:20,21)。基督来并不主要是为拯救人们脱离贫穷和社会上的不公平(路12:13-15),象现今许多社会福音传教士所鼓吹的那样,而是要拯救人们脱离引起贫穷和不公正的基本原因-罪恶。
太1:22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
【本会注释】
这一切的事成就。耶稣的生活和使命的每一重要方面—他的本性、他的降生、他生平的事件、特别是他的受难和死亡—古时的众先知都预言了(见《历》第二十四、八十六章)。不仅如此,而且他一生的每一行动都实现了亘古以来的一个计划。在他降世之前,那个计划就摆在他面前,巨细毕究,每一事件都有其指定的时辰(《历》第十五、四十九章;见对申18:15;路2:49的注释)。
是要应验。这种表达是马太福音的特征(见太2:15,17,23;4:14;8:17;12:17;13:35;21:4;26:54,56;27:9,35)。这里所使用的希腊造句结构既可以指目的也可以仅仅指结果。所以这一子句既可以译为:“为要应验”也可以译为:“结果应验了”。马太以两种方式使用了这种造句,必须根据上下文决定每种情况指的是什么。关于基督的预言是超自然赐下的;它们的应验大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按着人们所能领会的范围来到的,然而却伴随着由他──那“在人的国中掌权”的一位所命定的事件(但4:17;《历》第十五章;见对路2:49的注释)。某些事情发生了,不是要应验预言,而是在预言的应验中。所以马太所说“是要应验”的意思,可以更适当地译为:“在应验中”(见对申18:15的注释)。
太1:23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
【本会注释】
童女。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了证据,确认童女生子的真理:(1)都确认耶稣是由圣灵生的(太1:18,20;路1:35)。(2)他们都宣布马利亚要“生一个儿子”,不是约瑟的儿子(见对太1:21的注释),而是上帝的儿子(路1:35)。(3)马利亚仍是一个童女,直等她生了“耶稣”(太1:25)。(4)马利亚向天使确认了她的童身(路1:34)。从而完全证实了耶稣是童贞女之子,即使没有童女这个词本身,即使马太从来没有在这个背景中使用过那个词,这事也能站立得住。
马太和路加是在神圣的指导之下写作的,如果童女生子的事不是真的,他们就不会叙述这事。他们十分清楚犹太领袖们如何辱骂嘲弄了耶稣,因为围绕他出生的环境很神秘,而且通过重复这故事,他们在给吹毛求疵者更多的机会进行嘲笑(见《历》第七十五章)。
无疑地,马太在这里是在严格的意义上使用“童女”这个词的,说明是马利亚是一个贞洁的、未婚的年轻女子。关于一种异议的考虑,认为以赛亚“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的预言只应用于他那个时代的当地情况,见对赛7:14的注释。在圣灵的指导之下,马太将之应用于关于基督的预言,并且在这么做时使用了parthenos这个词,它严格地指“童贞”,并没有别的意思。对赛7:14问题全面的讨论,见《圣经翻译中的问题》[Problems in Bible Translation],第151-169页。
现代的评经家们既拒绝所有的神迹,一般就拒绝接受童女怀孕生子的思想,当它是文明开化的头脑所不足取的。他们使人注意的事实是:在所有的新约圣经作者中,只有马太和路加才提到了这事。他们强调这个事实:据推测是最早的福音书《马可福音》和写来确认耶稣神性的《约翰福音》,以及新约最伟大的神学家保罗,甚至都没提到这事。评经家们总结说:马可一点儿也不知道马利亚童身的事,而且约翰和保罗认为这种思想太奇怪了,不值一提。
这些都是从一些人对这事的缄默得出的论据,象这样的论据什么也证明不了。马太和路加都是把马利亚的童贞当作耶稣降生的一个细节提到的,而马可和约翰根本就没有记录耶稣降生的事,所以他们就没有相应的理由提到耶稣降生的细节。保罗也是这样,他强调道成肉身、神性与人性的结合乃是耶稣降生中所固有的最重要的事实。作为道成肉身得以完成的手段,童女怀孕生子在某种意义上,是更伟大真理的附带事件。保罗关于耶稣基督神性的观念与童女怀孕生子是完全一致的(见腓2:6-8;西1:16;来1:1-9等)。除了道成肉身、被钉十字架和复活以外,保罗关于我们主的生活细节的叙述几乎完全是沉默的,并且他对这三个事件也仅仅是作为历史事实处理的。
评经家们指出的事实是:异教徒们将亚历山大、毕达哥拉斯、柏拉图、和奥古斯都·该撒的伟大都归因于神明降世,并推想他们是童女降孕。但是这种论据没什么价值,就相当于在说既然假币和伟大艺术杰作的赝品存在,就证明真币和真品不存在一样。
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有关童女怀孕生子的真理,如果因为这样表达超越了人类的知识和经验,就人被当作难以置信的事而拒绝接受的话,那么据此而论,遍及福音书中的许多别的经文也必须被丢弃。如果人类的心思成了决定圣经可靠性的标准,那么圣经对人类来说,就不再是上帝的圣言了,仅仅变成了一部人类文献而已。
不该忘记的是:整个救赎计划乃是一个奇迹,一个“奥秘”(罗16:25;弗1:9;3:9;西1:27;2:2;启10:7)。首先,上帝能爱罪人就是一个奥秘(约3:16;罗5:8)。无限的智慧能作出一个怜悯可以借以与公义结合的计划(诗85:10),以致于在满足上帝的神圣律法的公义要求的同时,能拯救罪人脱离律法的刑罚,这也照样是一个奥秘(约3:16;罗6:23)。天生就与上帝为敌的人类(罗8:7),竟能与他和睦相处(罗5:1),这乃是一个奇迹。基督能将一个倾向邪恶的人从罪与死的权下拯救出来(罗7:24;罗8:1,2),并使他能过一种符合神圣品格的完美生活(罗8:3,4),这乃是一个奇迹。人能重生(约3:3-9),以便藉着基督的恩典,一个不完全的人(罗3:23)能被转变成(罗12:2)一个完全的人(太5:48)并成为上帝的儿子(约壹3:1-3),这乃是一个奇迹。耶稣由童女降生,他完全的一生,他的代死,他荣耀的复活,都是人类心中的奥秘。基督教信仰对救赎计划的这些伟大的奥秘并没有进行辩解,因为上帝救赎之爱本身就是诸奥秘中最大的奥秘。
上帝的儿子道成肉身永远是至高无上的事实,是基督教信仰的房角石。除了童女降孕之外,没有真正的道成肉身,并且如果没有道成肉身和童女降孕,圣经就变成了仅仅是寓言和传奇而已,基督教就成了一个虔诚的骗局,而得救就变成了一个令人失望的海市蜃楼。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
生子。即靠着圣灵,就如路加福音所证实的(路1:35)。“及至时候满足”(加4:4),上帝就差他的儿子进入世界,并且已经为他预备了一个身体(来10:5)。
以马内利。希伯来词`Immanu' El的希腊文音译,直译是,“上帝与我们同在。”上帝的儿子来了,不仅要住在我们中间,而且要与人类家庭视为一体(约1:1-3,14;罗8:1-4;腓2:6-8;来2:16,17;《历》第一章)。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见约1:1-3,14的注释。“以马内利”并不是一个人名,而是描述他的使命的一个称号(参赛9:6,7;林前10:4)。
太1:24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
【本会注释】
娶过来。见第18,20节。上帝一说话,约瑟就行动了,没有怀疑也没有迟延。约瑟品格的这个方面,可能比别的方面,使他适合成为马利亚和耶稣在地上的保护者的原因。在把马利亚娶到自己家时,约瑟是本着信心做的。天使通告的这件事是人类的历史中没有经历过的事,但是约瑟相信“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参创18:14;伯42:2;耶32:17;亚4:6;路1:37;罗4:21)。
约瑟的任务是谦卑,但必不可少的,对马利亚和对公众的舆论来说,约瑟遵照天使的指示迅速行动,造成了很大的不同。
太1:25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有古卷作: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
【本会注释】
没有和她同房。这个动词在希腊原文中的词形,驳斥了罗马天主教关于马利亚永保童贞的传统说法,因为它暗示马利亚的童贞只保持到耶稣出生之后。然而,“直到[等]”(希腊文是heōs)并不决定性地支持或者反对永久童贞。第25节最自然的意思是:在耶稣降生之前,马利亚并没有与约瑟过夫妻生活,在耶稣降生后,她才那样做了。耶稣有弟兄姐妹,但至少弟兄们比耶稣年长,所以约瑟的孩子们是其前妻生的(见对太12:46的注释)。耶稣将他的母亲交托约翰照顾的事实(约19:27),可能暗示马利亚自己没有别的儿女。另一方面,也可能她有儿女但他们无力照顾她或对她和耶稣都不同情。见对太1:18的注释。
她头胎的儿子。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头胎”的这个词。然而,这种省略决不影响耶稣是马利亚头生的事实,因为这些手稿同样证明在路2:7中有这句话。
在犹太人中“头生的”这个词,经常用于一种学术、法律上的意义。作为以色列的长子们从埃及的第十灾中被拯救出来的结果,上帝要求以色列所有的长子都归他自己(出13:2;民3:13)。在西乃,利未支派蒙悦纳在圣所中侍奉,代替众支派的长子,但是主要求每个头生的儿子都要被赎(民3:45,46)。在学术上,“头生的”可以只是一个孩子。
给他起名叫耶稣。在孩子出生第八天后正式起名(路2:21)。在那时“耶稣”被登记为马利亚和约瑟的儿子。见对太1:1的注释。
提要:1从东方来的博士被一个星指引到基督那里。11他们拜他,并献上他们的礼物。14约瑟逃往埃及,带着耶稣和他母亲。16希律屠杀孩童:20他自己也死了。23基督又被带回加利利,到了拿撒勒。
博士朝拜
太2:1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
【本会注释】
当耶稣生在。[博士的来访,马太福音2:1-12。见“耶稣的童年与青年时代”;“基督生平梗概”和“基督诞生的提示性年代表”。] 马太只是简要地提到了耶稣降生的事(太1:25),并且省略了记载在路1:26至2:40中的与耶稣降生有关的各种事件。因为马太侧重于说明耶稣就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所以他进而证明的事实就是:耶稣事实上应验了所有那些预言(见对太1:22的注释)。通过介绍,他似乎主要提到的是这种属乎预言问题的与耶稣幼年有关的事件和这种关乎弥赛亚王权的事件(见太1:1,6,17,23;2:2,6,15,17,18,23)。另一方面,路加福音更多是写给外邦人的(见对路1:3的注释),侧重于说明上帝的儿子耶稣(32,35,76节)作为一个普通人在人们中成长与生活,以便他可以成为所有人的救主(路2:10,14,31,32)。
本注释将耶稣的降生暂定为公元前5年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0页;“基督生平梗概”和“基督诞生的提示性年代表”)。
伯利恒。直译是“面包房”。它最初叫以法他(创48:7;弥5:2),意思是“肥沃”(见对创35:19的注释)。伯利恒地区的丘陵和山谷遍布着葡萄树、无花果树、橄榄树林和谷类,可能部分地属于犹大主要的谷物产地。对基督时代的犹太百姓来说,这片地区充满了回忆,它现在对基督徒也是如此。就在这片地区,路得曾在波阿斯的田里拾麦穗(得第2-4章),大卫曾看守他父亲的羊群(撒上16:1,11,17:15)。这里还是撒母耳膏大卫为王的地方(撒上16:13)。关于伯利恒,更多的信息见对创35:19;得3:3;4:1的注释。见“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犹太的。说“犹太的”伯利恒,为的是与加利利的伯利恒相区别,后者是拿撒勒西北(书19:15)7英里(11.26千米)左右的一个城镇。
希律。即,大希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39-42页)。
博士。希腊文是magoi,指各种受过教育的阶层。这些“博士”是哲学家、王国顾问,饱学了古代东方所有的智慧。来寻求圣婴基督的“博士们”不是拜偶像的人,而是诚实正直的人(《历》第六章)。
他们研究了希伯来文圣经,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更加清楚的真理抄本。旧约关于弥赛亚的预言特别夺得了他们的注意,在这些预言中,他们发现了巴兰的话:“有星要出于雅各”(民24:17)。他们很可能还知道并明白但以理的时间预言(但9:25,26),并且得出了弥赛亚即将来临的结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1,62页。
在基督降生的那晚,一道神秘的光出现在空中,它变成了一颗明亮的星停留在西部天空(见《历》第六章)。博士们对它的重要性留有深刻的印象,就又回去查考神圣的经卷。当他们寻求明白这神圣著作的意义时,就在梦中蒙指示要去寻找弥赛亚。像亚伯拉罕一样,他们起先并不知道往哪里去,但他们在途中却随从了一颗路星的带领。
因献上三件礼物的记载(太2:11)而认为只有三个博士的传统说法没有圣经依据。一个有趣但没有价值的传说给出了他们的名字:加斯帕、伯沙撒、和梅尔基奥(Gaspar,Balthasar,and Melchior)。认为他们是国王的没理由的想法是从赛60:3推断出来的(参启21:24)。
关于基督时代犹太人遍及罗马势力范围的评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9-62页。
从东方。犹太人把阿拉伯半岛北部、叙利亚、和美索不达米亚地区都看作“东方”。所以哈兰是在“东方人之地”(创29:1,4)。摩押王后来是“从亚兰[即,叙利亚]”引巴兰“出东山”的(民23:7;见对民22:5的注释)。以赛亚论到波斯人古列为“从东方来的正直人”(赛41:2)和“从东方来的鸷鸟”(赛46:11)。
有些人认为博士们来自与巴兰一样的“东方国家”的同一地区(见《历》第六章),巴兰的家最近被鉴定在撒于尔谷(Sajûr Valley),在阿勒颇和迦基米施,距幼发拉底河很近(见对民22:5的注释;另见《祖知》第四十章)。假如是这种情形的话,他们到伯利恒的行程大约就有400英里长了,如果骑马的话需要两到三周平稳的旅行,如果徒步旅行,可能就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了。考虑到他们要不断看到那星,就必须在夜里旅行的事实(《历》第六章),可能他们旅行的时间还要再长一些。然而,他们行程的起点可能在东方更远的地区,所以他们的旅程就更长了。
到耶路撒冷。最后,长途旅行终于把他们带到了耶路撒冷东部的橄榄山顶。可能就在破晓前,那星消失了(《历》第六章),不久圣殿闪闪发光的大理石圆屋顶和墙壁就反射出了新的一天的亮光。博士们被引导到耶路撒冷而不是伯利恒的事实(《历》第六章),表明上帝的目的是要使他们的来访成为一个手段,唤起国家领袖们对弥赛亚降生的注意(见第3-6节)。当百姓得知博士们的使命时,他们的注意力和兴趣都被激起来了,他们的心思也被引导到了预言上。
想到这些博士是外邦人,犹太领袖们就被触怒了,他们不相信上帝会越过他们而赞同异教徒(见《历》第六章)。在希律这方面,他被祭司和文士们表面上漠不关心的态度激怒了(第3,4节),并且分析博士们的来访与以某种方式谋害他的性命有关(《历》第六章)。
太2:2 “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
【本会注释】
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这个问题暗示博士们不是犹太人,否则他们就会说“我们的王”了。似乎一般都公认,周围列国所期盼的,那为王的救世主要在犹大出现(见对第1节的注释)。博士们进入耶路撒冷后,首先到了圣殿,那颗星就是在圣殿上方不见的,但是他们在殿的圣地发现的却只是无知、惊奇、恐惧和轻蔑(《历》第六章)。
他的星。既不像有些人所认为的是行星的会合,也不像有些人提出的是一颗新星。出现在基督降生之夜的那颗“星”乃是“远远的一群光明的天使”(《历》第六章;第7节)。博士们蒙引导解释这一不同寻常的现象乃是应验了“有星要出于雅各”的预言(民24:17;见《历》第六章)。
东方。希腊文是anatolē,直译是,“上升”。在第1节中被译为“东方”的词anatolai,乃是anatolē的复数形式。而且在希腊原文中,anatolē有定冠词,但anatolai却没有。这两种措词的不同点使得有些人得出结论说:在第2节中,马太提到的东方既不是指那星出现在空中的方向,也不是指博士们所来自的国家,而是指anatolē这个词的字面意思:“上升”。该句子可以译为:“因为我们看见他的星上升”,即,在它初次出现的时候。后来证明,在他们的故事中,希律最感兴趣的就是这点(第7节)。当然,另一种译法也是可能的:“因为我们在东方看见了他的星”。
太2:3 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本会注释】
希律心里不安。希律所犯下的累累残暴的恶行,特别是谋杀了许多他怀疑图谋废除他和篡夺他宝座的直系亲属的暴行,有力地证明了当他听到那注定要作“犹太人之王”的一位已经降生时的感受(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1,62页)。祭司们对公布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就是博士们肯定提到过的预言所表现的冷淡态度,使希律怀疑祭司们与这些博士暗中图谋推翻他的宝座,有可能会藉着发动一次公众的暴乱进行。而且,可能希律自己也知道大众期待一位王在犹大降生,乃是注定要统治全世界的。不仅如此;他似乎已经把自己当作弥赛亚了,并且背地里渴望统治全世界(见约瑟夫·克劳斯[Joseph Klausner],《以色列中的弥赛亚观》[The Messianic Idea in Israel],第374页)。
耶路撒冷合城的人。合城的人也都“不安”,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该城的居民太了解希律会采取的暴行了。如果担心会有一次公开的暴乱,他就很有可能颁布屠杀数百或数千人的命令。
太2:4 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
【本会注释】
祭司长。很可能是担任大祭司职分的人和从前曾担任过那职分的现任祭司们,都是被指定的,后来被希律废除了。在希律统治的33年中,他总共指定了九位大祭司担任这神圣的职责,这职责起初本是规定为世袭的,并且是终身的(出28:1;40:12-15;利21:16-23;民16:40;17;民18:1-8;申10:6)。伯修的儿子西门,可能是那时的大祭司(约瑟夫,《犹太掌故》,xv.9.3),要不就是伯修的女婿马提亚或者伯修的儿子约阿撒,他们都迅速地作了西门的继任者(同上,xvii,4.2;6.4;13.1)。还有人提出说“祭司长们”是按着24个班次供职的祭司们的首领(见对路1:5的注释)。希律所召集的这群人似乎是该国有学问的人士,他们最有可能知道他想得到的消息。
文士。这些人经常被说成是律法师(太22:35;可12:28),或者“律法的博士”,直译是“教法师”(路5:17,21)。他们是有学问的人,其责任是研究、保存、抄写、解释并详细说明律法,或神圣的著作(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见对可1:22的注释)。
问。或“询问”这个词在希腊原文中的词形暗示希律坚持不懈地询问。祭司们显然规避直接答复。希律就不得不逼他们说出来了。博士们很可能提到了自己对希伯来圣经的研究,假如这样的话,希律就能正当地猜想律法师们肯定深藏不露。不管是对于这些预言本身,还是对近来要应验这些预言的事件,他们决不像他们假装的那样无知、无疑。他们知道撒迦利亚的异象(路1:22),知道牧羊人的报告(见对路2:17的注释),也知道西面的预言(路2:27,28,34,35)。但是骄傲和嫉妒关闭了他们的心门,不接受亮光,因为上帝既然支持他们所认为粗俗的牧羊人和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就显然已经越过了他们。他们就诬蔑这报告是狂热盲信,不值得注意(见《历》第六章)。
基督当生在何处。希律在这里寻求探知基督降生的地点,像他后来向博士们打探基督降生的时间一样(第7节)。
太2:5 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
【本会注释】
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祭司长和文士们所引用的经文(第6节)与弥5:2的希伯来原文或七十士译本完全一致。它似乎更是一种释义,或者可能来自《他尔根》,要不就是他们当时作的即时翻译。从约7:42可以清楚地看出,即使是百姓,都知识弥5:2的意思。
太2:6 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
【本会注释】
诸城。弥5:2的希伯来原文读作“数千”,也可以译为“家族”,即,一个支派细分的主要家族(见对出12:37;弥5:2的注释)。
牧养。希腊文是poimainō,“牧羊”。以赛亚曾预言过弥赛亚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赛40:11)。耶稣说到自己是“好牧人”(约10:11,14),保罗称他是“群羊的大牧人”(来13:20),彼得称他是“牧长”(彼前5:4),约翰称他是“羔羊”,“必牧养他们”(启7:17,修正标准译本)。
太2:7 当下,希律暗暗的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本会注释】
细。更可说是:“精确地”。希律要得到详细的信息。指的是这信息的精确性而不是指希律殷勤地寻求这信息。
什么时候。希律已经从祭司长和文士们那里得知了基督的降生地(第4-6节),现在他转向博士们要得知基督什么时候降生。
太2:8 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说:“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寻到了,就来报信,我也好去拜他。”
【本会注释】
就差他们。希律小心地隐藏了他自己在自表同情关心的外表背后的想法。他希望博士们会回报他表面上的善意。博士们到伯利恒的访问不会引起任何怀疑,而会使他在不激起民众警觉的情况下执行其邪恶的计划。祭司长和文士们可能已经猜出了希律的意图,因为他们很清楚他对觊觎王位者的态度。
仔细。或“精确地”(见对第7节的注释)。博士们要努力寻找直到找到弥赛亚,并证实他们的发现。
太2:9 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
【本会注释】
在他们前头行。照着他们夜晚旅行的习惯(见对第1节的注释),博士们黎明时分就从耶路撒冷启程了,由于那星的再现,他们发现自己的信心也得到了更新。
太2:10 他们看见那星,就大大的欢喜;
太2:11 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
【本会注释】
房子。到现在,耶稣至少已经降生40天了,可能更久些(见对路2:22的注释)。
俯伏。这是一个常见的东方礼貌,表示对人、对偶像、以及对上帝极度的尊重和崇敬(见斯8:3;伯1:20;赛46:6;但3:7等)。
拜他。博士们尽管早先曾经历失望,但他们知道这个孩子就是他们千里迢迢来寻求的一位。
宝盒。希腊文是thēsauroi,意思是用来装贵重物品的“首饰盒”,“百宝箱”,或者“珍宝”。这个词在太6:20中被译为“财宝”,在西2:3中被译为“积蓄”。其单数形式(thēsauros)在太13:52中表示库房。
礼物。在东方国家,若不呈上表示敬意的礼物,就不要想去觐见君王或任何一位高官。请比较献礼物给在埃及的约瑟(创43:11),给撒母耳(撒上9:7,8),给罗所门(王上10:2),以及给上帝(诗96:8)。
乳香。一种白色或浅黄色树脂胶,通过割开Boswellia类的树皮可以获得。它味苦,但当作香点燃时却很芳香。在圣所的崇祀中,它被用作圣香的一种成分(出30:8,34)。乳香通常是从阿拉伯半岛进口的(赛60:6;耶6:20)。
没药。另一种芬芳的树脂,在古时备受赞誉,味苦并且略微有点辛辣。很可能是从一种小树上获得的,就是Balsamodendron myrrha或者Commiflora myrrha,原产阿拉伯半岛和东非。它是合成圣油(出30:23-25)和香料(斯2:12;诗45:8;箴7:17)的一种成分,并且与酒调和被用作镇痛剂(可15:23),也用于防腐(约19:39)。
太2:12 博士因为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就从别的路回本地去了。
逃到埃及
太2:13 他们去后,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同他母亲逃往埃及,住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灭他。”
【本会注释】
梦中。[逃往埃及,太2:13-18。见“耶稣的童年与青年时代”、“基督生平梗概”] 天使初次向约瑟显现时就是用的这种方式(太1:20)。
逃往埃及。埃及当时是罗马的一个省,所以就超出了希律管辖的权限。埃及传统的边界就是所谓的埃及河,阿里殊河(Wâdī el-`Arîsh),在伯利恒西南约100英里(160千米)。当时有大量的犹太人住在埃及,所以约瑟不会发现自己完全处身在陌生人中。在埃及各城都有会堂,一度还有犹太神殿。传统上认为纥流坡利(安城,参创41:45,50;创46:20)乃是约瑟和马利亚为安全起见所逃往的地方。
太2:14 约瑟就起来,夜间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埃及去,
【本会注释】
夜间。约瑟无疑毫不迟疑地顺从了,很可能当晚就离开了,或者一作好这次旅行的准备就启程了。博士们献上的礼物提供了这次行程所必须的费用(《历》第六章)。
太2:15 住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这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
【本会注释】
希律死了。他在屠杀伯利恒婴孩之后不久就死了(《历》第六章),在公元前4年(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2,241页),死于最痛苦、最令人讨厌的疾病。
要应验。这里所引用的经文来自何11:1的希伯来原文。七十士译本读作:“我从埃及召出他的儿女来”。在最初的背景中,何西阿这句预言指的是希伯来人被救出埃及。当摩西拜访法老要他释放以色列人时,曾说:“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出4:22)。关于马太将何11:1的话用到基督身上,见对申18:15的注释。
屠杀男孩
太2:16 希律见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发怒,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照着他向博士仔细查问的时候,凡两岁以里的,都杀尽了。
【本会注释】
愚弄。他们已经“捉弄了”他。他感到他们瞒骗嘲弄了他。希律认为这是一次侮辱,无疑进一步证明了更深更阴暗的反对他的阴谋。
杀尽了所有孩童。很可能只杀了男孩。批评圣经记录准确性的人注意到约瑟夫在其对希律所犯暴行的长篇记录中,并没有提到屠杀伯利恒婴孩的事。据估计,在一座人口很可能不过2,000人的小镇里,算上其四围的区域,也只不过会有50到60个那个年龄的孩童,并且男孩只有一半。有些人估计这人数略微高点儿。约瑟夫可能认为,希律所犯的滔天大罪与自己相比,这事就相当小了。这种行为确实与希律无情的性格很相符。这是希律王朝暗无天日的最后暴行之一(《历》第六章)。而且,要是约瑟夫提到这一恶行的话,想必会对它作出说明,就象他详细说明了所记录的类似事件一样。这可能就会涉及要求承认拿撒勒的耶稣是弥赛亚的论述,作为一个犹太人,他可能决定避开这个题目。而且,由于他正在著述的是一部向罗马人为犹太教辩解的书,特别是向维斯帕先皇帝辩解,所以他会避免提到任何敌对罗马的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75,76,94页。
四境。直译是“边界”,因此是“区域”。在一些英文版本里,将“四境”译作“海岸”,而在古英语里,“海岸”的意思就是“边境”或“边界”。
两岁。依照在某些地区仍旧使用的东方计算方法,孩子在过了第一个历年之后就被称作“一岁”了,即,从其生日到下一个新年那天;在第二个历年就“两岁”了—即使只过了几天或几周。如果基督时代的犹太人这样按照历年计算年龄的话,就不一定可以推想他是在希律死前两年降生的,以至为了确保达到目标,希律就设定了“两岁”的界限,超过了博士们所说明的时间(太2:7)。在公元前4年或者5年出生的任何一个孩子在公元前3年或者4年,即希律死的那一年,都会被称为“两岁”。至于耶稣降生的大概时间,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0-242页。
太2:17 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
【本会注释】
这就应了。见耶31:15。关于这个预言最初的应用,见对耶31:15的注释,关于弥赛亚的应用,见对申18:15的注释。
太2:18 在拉玛听见号啕大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
【本会注释】
拉玛。关于是哪个拉玛,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同意见。在旧约中提到过几个名为拉玛的城镇。它很可能是在以法莲的拉马拉,在耶路撒冷西北约9英里(14.5千米)(见对撒上第一章的附注)。这个城镇靠近以法莲和便雅悯支派之间的边界,以法莲是拉结的孙子,便雅悯是拉结的儿子,拉结是雅各的妻子。
拉结哭。在这里所引用的耶利米的话,最初是指希伯来人在公元前586年被掳到巴比伦的痛苦经历(见对耶31:15的注释)。拉结在生便雅悯时就死在这附近地区(创35:18-20),所以使得这个比喻特别适当。她给自己的儿子起名便俄尼,“我的悲痛之子”(见创35:18)。马太因着灵感将耶利米的这些话应用到了希律屠杀伯利恒的婴孩上(见对申18:15的注释)。
从埃及回来
太2:19 希律死了以后,有主的使者在埃及向约瑟梦中显现,说:
【本会注释】
希律死了以后。[重返拿撒勒,太2:19-23=路2:39,40。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耶稣的童年与青年时代”图表,“希律诸王的统治”,“希律家庭统治下的巴勒斯坦”] 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2页。
太2:20 “起来!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以色列地去,因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经死了。”
【本会注释】
以色列地。指全巴勒斯坦的一个通称。
他们已经死了。有些人认为复数代词指的是希律和他儿子及有确定继承权的人,安提帕特(在希律死前不久被杀);有些人认为包括参与屠杀伯利恒婴孩的士兵们。
太2:21 约瑟就起来,把小孩子和他母亲带到以色列地去;
太2:22 只因听见亚基老接着他父亲希律作了犹太王,就怕往那里去,又在梦中被主指示,便往加利利境内去了,
【本会注释】
亚基老。希律在遗嘱中将他的领土分地四部分,给了亚基老两部分,安提帕和腓力各一部分(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3-65页)。
亚基老证明是希律活着的儿子中最坏的一个。他的暴政和无能使得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呼吁罗马将他免职,这在他统治的第十年,公元6年得蒙准予。奥古斯都将他流放到了高卢(现在的法兰西),他就死在那里。
又。希腊文是de,“和”或“但是”。
梦。这是第三次记载约瑟的梦了(见太1:20;2:13,19)。
便往。可能约瑟和马利亚既明白弥赛亚是大卫子孙的预言,就曾有意住在伯利恒。
加利利。希伯来词Galil或Gelilah的音译,意思是“圆周”,所以是一个“巡回区”或“区域”。加利利的平民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混合,主导犹大地的犹太人的宗教偏见在这里比较不明显。加利利没有大城市。百姓大多居住在乡间和村庄里,从事着一般的、辛苦的生活职业。加利利的居民被远为世故的犹大省的居民所轻视(约7:52;参太26:69;约1:46)。
根据路加福音(路2:39)的记载,似乎可能约瑟和马利亚在圣殿为耶稣行了奉献礼后即刻返回了加利利。然而,马太说明了其间还去了埃及(见对路2:39的注释)。没有任何有效的理由怀疑这两个记录在任何方面有矛盾。见“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太2:23 到了一座城,名叫拿撒勒,就住在那里。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的话了。
【本会注释】
拿撒勒。耶路撒冷以北约64英里(102千米)的一个乡镇,在加利利海的较低端和地中海之间,与现代的en-Nâsirah约在同一位置。这个古老的村庄很可能位于从被小山顶四面环绕的洼地底部上升的西面斜坡上。这片洼地是梨形的,跨度约有一英里,梨子的颈部向南,开口处经过一个狭窄蜿蜒的溪谷进入了广阔的耶斯列平原。这个村庄位于海平面1,144英尺(约348米)以上,比平原高出约920英尺(约280米)。它位于古时划归西布伦支派的领土。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2页的图例,。
有些人曾追溯拿撒勒这个名称到一个意思是“保护”或“保卫”的词根,并赋予其“守望楼”的意思,适合形容其在加利利小山高处的位置。有些人认为它来自一个意思是“分枝”或“萌芽”的词根,这就使它成了一个描述性名称,使人想起周围山间茂密的丛林。原名的确切形式及其意义都是不确定的。
这是圣经第一次提到拿撒勒,可能暗示它要么不重要,要么在早先的时期不存在。约瑟夫并没有将它包括在一个加利利约200个城镇和村庄的名单里。即使在加利利人中,拿撒勒的邪恶也是众所周知的(见对路1:26的注释)。
从这个小镇上面的山顶可以看到四面八方宏伟的景色。西边约20英里(32千米)就是地中海的深海。南边是广阔、肥沃的耶斯列平原,远处是撒玛利亚群山。东边约5英里(8千米)就是他泊山,在远处,越过约旦盆地,就是基列高原。北边是黎巴嫩和黎巴嫩对面的群山。
先知。旧约圣经中没有出现明确的预言与这里所提到的类似,这一事实已经使得好批评的圣经研究者们指出这句话乃是一个错误,还因此证明马太福音不是上帝默示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早先的场合,马太曾引用了说到“先知们”的一个明确的预言(太1:22;2:5,15,17)。他在本节经文使用了“先知”这个词的复数形式,清楚地暗示了并不是指一个特别的预言陈述,而是几个预言合到一起得到的这里所讲的结论(见对拉9:11;尼1:8的注释)。还有可能的是,马太引用的虽是灵感默示的著作,但并没有成为圣经正典的一部分。
拿撒勒人。有些人曾提出这个名称来自希伯来文nazir,“拿细耳人”,意思是“分别出来的一位”,还说马太的话最初读作:“他将被称为拿细耳人”(见对民6:2的注释)。但是这一词源极为不可能。而且,耶稣显然不是一个拿细耳人(太11:19;路7:33,34;参民6:2-4)。更为可能的词根是nasar,从这个词根洐生出了neser,一个“嫩芽”,“小枝”,或“发芽”。
Neser在赛11:1中被译为“枝子”,那显然是一个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在弥赛亚的预言中,更为常见的表示“枝子”的词是semach(耶23:5;33:15;亚3:8;6:12)。所以有可能拿撒勒来自neser是正确的,而且说耶稣好像“枝子[和合本译为“苗裔”]”的预言可以很适当地应用于他在拿撒勒长大的事实(见对申18:15的注释)。
有些人认为马太关于基督是拿撒勒人的话指的是所临到的指责,先是临到拿撒勒镇,后是临到耶稣和他的跟从者身上。根据约1:46,大众对拿撒勒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见约7:52。弥赛亚要“被藐视、被人厌弃”(赛53:3;另见诗22:6-8)。耶稣要显现,不是作为一个著名的统治者,而是作为人群中的一个谦卑人。他甚至都不以一个伯利恒人闻名,也没有使自己可以沾光成为大卫之城的公民。对于这个问题,这个或前面那个解答似乎都符合圣经。
提要:1约翰传道:他的职责:生活和洗礼。7他责备法利赛人,13在约旦河里给基督施洗。
施洗约翰传道
太3:1 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
【本会注释】
那时。[施洗约翰的传道,马太福音3:1-12=马可福音1:1-8=路加福音3:1-1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即,当耶稣“住在名叫拿撒勒的一座城”的时候(太2:23)。耶稣开始公开传道时,“年纪约有三十岁”(见对路3:23的注释)。这是在公元27年秋(《历》第二十三章;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2-247页;见对路3:1的注释)。约翰比耶稣约大六个月(见对路1:39,57的注释),认为他比基督早六个月开始传道是合理的。所以约翰可能是在同一年的春天开始传道的,多半就在逾越节前后。在约翰传道地点的附近,会有大批人群来往于耶路撒冷(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95页,“犹太的旷野”;见对路3:1的注释)。
约翰在讲道中使用的恰当例子暗示(春季)收割为时不远了(见对太3:7,12的注释)。
“那时”住在巴勒斯坦,特别是住在犹大的犹太人正濒临革命。自从公元6年亚基老被奥古斯都放逐,罗马的行政财务长官上任以来(见对太2:22的注释),罗马官员和士兵的存在、罗马权柄的运用、以及因而发生的异教习惯的流入,已经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数千勇敢的以色列人已经为爱国心付上了自己的鲜血。这种局面使得百姓渴望一位强大的领袖把他们从罗马的残酷奴役之下解救出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4页。
施洗的约翰。关于约翰这个名字的意义,见对路1:13的注释;关于他的青年时期和早期的训练,见对路1:80的注释。耶稣论到约翰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路7:28)。他“比先知大多了”(见对太11:9的注释)。约翰最终对百姓的影响变得那么大,以致希律安提帕起先都迟疑不敢伤害他(太14:1,5;可11:32),犹太领袖们也不敢公开反对他(太21:26;路20:6)。约瑟夫对施洗约翰作出了一个生动的说明,与福音书的记载极其类似(《犹太掌故》,xviii.5.2)。
犹太的旷野。这个词语通常指的是死海和巴勒斯坦中央山脉的顶峰之间粗糙贫瘠的丘陵地带,该地降雨量很少,几乎没有居民(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约翰的青少年时期大部分都是在旷野过的(路1:80)。他父母很可能住在希伯仑或靠近希伯仑的地区,离这个“旷野“的西部边界不远。
在新约时期,旷野这个词既被用来指死海西部粗糙的丘陵地带,也指约旦河流域的较低部分。根据路3:3,约翰到处走动,来往于约旦河流域。犹太的旷野与约旦河流域在耶利哥和死海之间会合。约翰的传道显然开始于这附近地区。
在被希律安提帕逮捕时,约翰肯定是在希律的领土内—很可能是在比哩亚—并且,依照约瑟夫所说,是被监禁在死海东边的Machaerus(《犹太掌故》,xviii.5.2)。鉴于施洗是约翰进行福音传道的重要特征,所以似乎约翰从未远离“水多”的地方(约3:23)。这至少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何他的工作大多是在“约旦河一带地方”进行的(太3:5;见《历》第二十二章)。耶稣受洗的时候,约翰正在伯大巴喇(约旦河外伯大尼)传道施洗,离以色列人过约旦河的地方不远(《历》第十四章;见对约1:28;书2:1;3:1,16的注释)。后来,他在“靠近撒冷的哀嫩”继续工作(约3:23)。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太3:2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本会注释】
悔改。希腊文是metanoeō,直译是,“后来的不同想法”所以是:“改变主意”“改变目的。”它包含的意思远不止认罪,尽管在约翰的讲道中,也当然包括叫人认罪(第6节)。在神学上,这个词的意思不仅包括改变主意,而且包括意志的新决定、改变了的目的和态度。见对太4:17的注释。
天国。见对太4:17的注释;可1:15。基督说明他第一次降临时建立的国度并不是荣耀的国(见《历》第二十三章)。他说,荣耀的国只在“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才会建立(太25:31)。然而,耶稣在彼拉多面前承认:他确实是“王”(约18:33-37);实际上,这乃是他到这个世界来的目的(约18:37)。但他进一步解释了这个“国”是“不属这世界”的(约18:36)。他来建立的国“不是眼所能见的”,但却实现在那些相信他并成为上帝儿女之人的心里(路17:20,21;见约1:12)。见对可3:14的注释。
太3:3 这人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他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本会注释】
这人就是。约翰亲自宣布说他就是赛40:3的人声(约1:23),耶稣也认他是玛3:1的“使者”(太11:7-14)。
以赛亚。所提到的预言是赛40:3。所引用的这句经文几乎与七十士译本的经文一字不差。路加在他对施洗约翰的记述中既引用了第4节也引用了第3节(路3:4,5)。见对可1:2的注释。
人声。只是一个人声,但却是何等的人声啊!它的声音历代以来一直回荡着。作为一位先知,约翰是上帝对他那个时代的人说话的“声音”,因为先知就是代表上帝讲话的人(见出4:15,16;出7:1;结3:27)。约翰是上帝的“声音”,宣布上帝活泼的、成了肉身的“道”的来临(约1:1-3,14)。
在旷野。见对第1节的注释。
预备主的道。约翰不仅宣布“天国”的建立(第2节),而且宣布它的王即将到来。所使用的修辞格表示在已宣布要来的君王之前预先要做的准备。当一位东方的君主有意访问他的部分领土时,就会分派使者到每一个要访问的地区,宣布他预期的访问,并号召当地的居民们为他的到来作准备。每一地区当地的居民都应该为他的行程“预备”道路,因为平时对道路并没有什么维护。在某些东方国家仍旧有这样的习俗,就是为国王或某位别的名人预备要走的道路。
修直他的路。因为“上帝的国就在”那些成为其国民之人的“心里”(路17:21),所以预备的工作显然必须在他们的心里做成。所以约翰在这里所说的预备就是修直人们心中的弯曲之地。这就是为何约翰传“悔改的洗礼”的原因(可1:4),直译是“改变心意的洗礼”(见对太3:2的注释)。人类骄傲与权势的邱坛都要被推翻(路3:5;《历》第二十二章
太3:4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本会注释】
衣服。约翰不仅把其听众们的心意转向了众先知的信息;他还穿着先知的衣服(王下1:8;参亚13:4;《历》第十章。这是一个无言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先知的职责—在一段时期的沉寂之后—现在在他身上恢复给以色列了。约翰的举止和服装都使人们想起古时的先见。
约翰朴素的服装对他那个时代的无节制来说是一种责备,对“在王宫里”“穿细软衣服的人”(太11:8)也是一种责备,并且合乎他那反对世上罪恶的信息。约翰所宣布的“国”“不属这世界”(约8:23);他的服装表现出对这世上事物的鄙弃。约翰的生活与他所传讲的一样,都是为了那不可见的“国”。他的外表乃是他所带来之信息的象征。
约翰从出生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历》第十章),他简朴、节制的生活与那神圣誓约的要求是一致的(见路1:15;参民6:3;士13:4)。虽然爱色尼派(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54页)信徒的生活方式可能与约翰类似,但不一定能得出结论说约翰是爱色尼派信徒。爱色尼派信徒遁世并且变得禁欲苦修。约翰虽然花了相当多的时间独自在旷野,但他并不是一个禁欲苦修的人,因为他时常出去与人们来往,甚至在他正式开始传道的时期之前也是如此(见《历》第十章)。在那时,确实有爱色尼社团在“犹太的旷野”(第1节),特别是在死海的西海岸沿岸(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页),但毫无历史证据证明约翰与该苦行教派有关。同时,约翰与爱色尼信徒之间却有值得注意的相似之处。
骆驼毛。不是骆驼皮,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而是一件编织粗糙的毛衣(见上述注释)。
腰束皮带。很可能是绵羊皮或山羊皮带,束在腰间,绑住长长的、飘拂的外衣。
吃的。希腊文是trophē,“营养品”、“食物”、“食品”。Trophē用来指通常意义上的食物。在徒14:17和雅2:15中,它被译为“饮食”,在别处的意义显而易见(见太6:25;10:10;徒2:46;27:33-38等)。
有节制的饮食对心智能力和属灵的洞察力以及对上帝圣言之神圣真理的正确理解与实践都是必要的(《历》第十章)。这些品质对“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的约翰(路1:17)是必要的,对现今那些要将以利亚的信息带给世界的人也是必要的。
蝗虫。希腊文是akrides(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
野蜜。很可能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某些树的树液,而是由野生蜂群采集的蜂蜜,存放在树洞或岩洞里。有些贝都因人(Bedouins)仍旧靠收集野蜜获利。
太3:5 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
【本会注释】
那时……都出去。这个希腊动词的词形暗示延续的行动—百姓“陆续出去。”群众不断来见约翰,听他讲道并受他的洗。百姓不断出来的事实,证明那些已经听到他的人带回了容光焕发的报告。他们乐意停下自己的工作,并走数英里到旷野里,这事证明了约翰带来的信息极具吸引力。
犹太全地。像基督的传道一样,约翰的传道也是由犹太附近地区开始的,可能是要先给犹太领袖们听到并接受这信息的机会(可1:5;参《历》第二十三章)。
一带地方。当那些听了约翰讲道的人回去散布这消息时,逐渐就有来自更远地区的百姓了(参路3:3)。显然约翰本人也到处走动,到能更好地接触人们的各处去(见第1节的注释)。
太3:6 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
【本会注释】
受洗。希腊文是baptizō,“浸”,“沉浸”。Baptizō用于衣料的染色和将器皿浸没以便使它盛满水。它还被用来比喻在作战时受的血伤,就象艾斯区罗形容的一个人好像在撒狄的染料中染红(直译是“浸”)了一样。Baptizō还用来形容一个人负债,好像溺水一样。
这个词本身的意思,连同福音书叙述的明确细节,说明约翰的洗礼执行的是浸礼。福音书的作者约翰强调的事实是:施洗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约3:23)。而且,所有四部福音书的作者们都提到约翰的传道即使不是全部,大部分也都是在紧邻约旦河的地区进行的(太3:6;可1:5,9;路3:3;约1:28)。要是约翰施行的不是浸礼的话,他在巴勒斯坦几乎无论何处都能找到足够的水。
基督教的洗礼显然也是如此,因为在关于埃塞俄比亚太监受洗的记述中,值得注意的是施洗的和受洗的“同下水里去”,并“从水里上来”(徒8:38,39)。要是允许点水礼或是洒水礼的话,那太监就不用等到“到了有水的地方”才要求受洗(第36节),只要把他水瓶里的水提供给腓力就可以了。
此外,只有浸礼才准确地反映了洗礼的象征意义。根据罗6:3-11,保罗教导说基督徒的洗礼代表死亡。保罗说,“受洗”就是“归入他的[基督的]死”(第3节),“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第4节),“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第5节),“和他同钉十字架”(第6节)。然后保罗总结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第11节)。显而易见,点水礼和洒水礼并不象征死和埋葬。通过指出洗礼象征被“从死里复活”(第4节)这个重要事实,保罗加倍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意思。显然新约圣经作者们知道洗礼就只是浸礼。
根据古代的资料,可以证明施洗约翰很可能并不是第一个引入洗礼这种做法的。犹太人在给从异教皈依犹太教的人施洗时就遵循了这种做法。并不确定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做的,但是在公元一世纪的煞买(Shammai)派和希列(Hillel)派中,有关洗礼程序的附带细节却是一个争论点。既然洗礼的做法在那时显然就已经确立了,所以很有可能给从异教皈依犹太教的人施洗开始于基督教以前的时期。见《米示孥》Pesahim8.8,《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490,491页;《他勒目》Pesahim92a,宋西诺版,第491,492页;另见Tosephta Pesahim7.13和《耶路撒冷他勒目》Pesahim8.36b.31,都被引用在Strack和Billerbeck的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一册第103页。
皈依犹太教所受洗礼的方式也十分确定了,就是浸礼。相关的规定要求全身都要被水覆盖(见《他勒目》`Erubin4b,宋西诺版,第20页;Yebamoth47a,47b,宋西诺版,第311,312页)。在Qumrân和开罗的发现(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54,90-92页)显示,以爱色尼闻名的犹太教派每日以浸礼自己洗,象征性地洗去他们的罪。昆兰(Qumrân)是在“犹太的旷野”,约翰传道的地方。
显然,群集到旷野中的约翰那里的犹太人明白这仪式的意义,并且认为它是一个适当的程序。甚至被派去质询约翰的犹太议会的代表们都没有挑战洗礼仪式的本身,而只是挑战约翰施行洗礼的权柄(见约1:19-28)。
基督教的洗礼仪式只是一个象征,并不传达神圣的恩典,这在新约圣经中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人如果不信耶稣基督(徒8:37;参罗10:9)也不悔罪(徒2:38;参徒19:18),洗礼对他就没有任何价值。换句话说,接受洗礼仪式的人心里若没有信心,这仪式本身就没有任何拯救的能力。考虑到这些及其他因素,就孩子的得救来说,显然给婴孩施洗是一种没有意义的程序。只有当孩子长大到足以明白救恩、信心和悔改时,洗礼才能变得有意义。
虽然犹太人承认给皈依犹太教的人施洗的合法性,但这仪式只适用于外邦人皈依犹太教。约翰却要求犹太人自己甚至他们的宗教领袖们受洗,这才是他的洗礼的惊人方面。而且,他认为只有自己的施礼才是为基督所要施行的洗礼作准备(太3:11)。犹太人若不接受约翰的洗礼和后来耶稣基督用圣灵施行的洗礼,他们和外邦人几乎就没什么两样。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不会对他们有任何益处(太3:9;参约8:33,39,53;罗11:21;加3:7,29;雅2:21等)。
承认。当我们认罪时,上帝就赦免(约壹1:9)。施洗约翰感到对各种罪恶和不道德行为极其痛恨。上帝从未差遣使者们去奉承罪人,那对永生来说会是致命的。真改革的标志之一就是真诚的悔改并离弃罪恶。照样,来自上帝的真信息的标志之一乃是指出罪并呼召悔改和承认。古时的众先知是这样(见赛1:1-20;58:1等),新约时代是这样(太3:7;23:13-33;启2:5;3:15-18),现今也是这样(《证》第三册原文第254页)。约翰的洗礼乃是“悔改的洗礼”(可1:4);那是它最显著的特征。那招致他们个人和国家祸患的根源,乃是以色列的罪恶(赛59:1,2;耶5:25等)。他们寻求从这些灾难中被拯救出来是徒然的。他们渴望并祈求从罗马的轭下获得释放,但是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没能认识到在上帝能为他们作工之前,罪恶必须从营中隔离。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0-33页。
太3:7 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关于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概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
毒蛇的种类。或“毒蛇的子孙”或“毒蛇的一窝”。基督后来亲自用了几乎相同的语言称呼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太12:34;23:33)。他们以亚伯拉罕的子孙自傲(见对太3:9的注释),但他们却不“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约8:39),所以他们就是他们的“父魔鬼”的儿子(第44节)。
指示你们逃避。他们并不是来真诚地寻求悔改的,就是约翰呼召男男女女们为弥赛亚的国度唯一要做的持续预备,既然这样,他们为什么来呢?
忿怒。有可能通过灵感启示,约翰在这里展望到了公元70年,伴随着耶路撒冷在罗马军队手下陷落发生的那些难以形容的场面—耶稣告诉耶路撒冷的妇女们要为那些日子哀哭(路23:27-29),为此他劝告门徒们要逃离该城(太24:15-21;路21:20-24)。当然,远过于此的乃是上帝大日的“忿怒”,就是最后审判大日的忿怒(罗1:18;2:5,8;3:5;5:9;启6:17等)。
太3: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本会注释】
结出。见对第10节的注释。所结出的果子显示内在的品格(太7:20;参太12:33)。悔改的试验乃是生活中的一种改变。来到约翰这里受洗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真诚的证据乃是心意的根本改变以及内含“悔改”这个词的行为(见对太3:2的注释)。仅仅自称信仰毫无价值。
神圣的农夫忍耐地等候着那些自称侍奉他之人的生活结出品格的果子(见路13:6-9)。但“与悔改相称”的果子,即,合乎或与自称的悔改一致,乃是圣灵的果子(见加5:22,23;彼后1:5-7),并且除了圣灵在生命中临格之外,是结不出这种果子来的。离开“葡萄树”,就不能结果子(约15:4,5)。
悔改。见对第2节的注释。
太3:9 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本会注释】
不要自己心里说。或“你心里不要开始接受这种想法”。问题在于生命中信心的果子,而不在于出自亚伯拉罕的血统(约8:39;加3:7,29)。约翰所说的果子必须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结出来,并且不是由一代传给下一代的(结14:14,16;18:5-13)。必要的不是出自亚伯拉罕的血统,而是要行亚伯拉罕所行的—属灵的血统。
亚伯拉罕。犹太人自谀说亚伯拉罕的血统使他们比别人好。依据《他勒目》所说,一个以色列人比曾到上帝面前或将到上帝面前的所有人更有价值。他们认为这种关系可以替代约翰和耶稣所呼召的悔改。他们的善事不符合要求,却想得到奖赏;实际上,他们用自己的行为代替了亚伯拉罕的信心。
犹太人长期以出自亚伯拉罕的血统自夸(约8:33,39)。他是他们被“凿”而出的“磐石”(赛51:1,2)。但是“上帝不偏待人”,“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4,35)。只有那些效法亚伯拉罕的人,才可以享有特权称他为他们的父(加3:9)。
这些石头。约旦河沿岸大量的鹅卵石和石头。
子孙。在亚兰语中,即施洗约翰所讲的语言中,有一个双关语—“石头”是'abenin,而“子孙”既可以是benin,berin,也可以是banim。后来,耶稣说了类似意义的话(路19:40)。也许约翰的意思是比起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铁石心肠,上帝从这些石头里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更容易。或者他的意思只不过是说这些领袖们并不是不可缺少的,而且上帝能通过把石头变成人替换他们。
太3:10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本会注释】
斧子。一种审判的象征。
已经放在。意思似乎是斧子已经放在那里准备砍了。暗示马上就要用它了。
凡……树。在旧约圣经中,树常常被用来象征人(见结17:22-24;参诗1:3),约翰的听众完全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像约翰一样,基督也用树来代表以色列人(路13:6-9;太21:19,20)。
不结。见对路13:6-9的注释。在一个只长“野葡萄”的葡萄园的表号中,以赛亚描绘了上帝对他子民的温柔关心,以及因为他们没能“结好葡萄”而全然被弃(赛5:1-7;参太21:33-41)。
好果子。只有好人才能养成许许多多的好习惯,从好习惯才能获致好品格(见加5:22,23)。
砍下来。请将以赛亚关于野葡萄的比喻(赛5:1-7)与基督关于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的比喻相比较(路13:6-9)。耶稣的比喻中内含的事实是:上帝是恒久忍耐的,但是如果他仁慈怜悯的供给不被赏识的话,它们最终就会被收回。犹太民族几乎已经过了怜悯的日子,即将被弃绝了。见本册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0-36页。
丢在火里。在犹太文学中,“火”是最后审判的一个特征。
太3:11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本会注释】
用水。约翰清楚地说明了自己的洗礼,只不过是为基督的工作做预备。
那……来的。约翰已经说了自己的任务是作为通报者,宣布那要来的主(第3节)。“那……来的”或“那就要来的”是常见的犹太措辞,表示弥赛亚。
在我以后。即,就时间而言。约翰是在主“前面”差遣的“使者”(可1:2)。
比我更大。关于基督,约翰后来作证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约翰的讲道是那么充满了能力,以致许多人相信他就是弥赛亚。甚至国家的领袖们也被迫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约1:19,20)。基督亲自论到约翰说“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太11:11)。尽管有公众的喝彩,但是对于跟那要比他“能力更大”的一位的关系,约翰始终保持着忠诚的意识。那获得成功并且得了众望,但在自己的眼里却保持着谦卑的人有福了!
鞋。希腊文是hupodēmata,直译是“绑在下面的东西”。这些“鞋”是用皮带绑在脚下的,实际上是“凉鞋”。罗马人才穿鞋子,而不是犹太人。
提鞋也不配。根据路加福音:“解鞋带也不配”(路3:16)。马太表示的意思是脱下凉鞋。对犹太人来说,鞋是人的装束中最卑下的部分了。“我要向以东抛鞋”这种说法(诗60:8;108:9)表达的意思是十足的鄙弃。在上帝面前,摩西受命把自己的鞋脱下来(出3:5)。用一双鞋买或卖穷乏人(摩2:6;8:6),乃是给他们最低的价钱。“解鞋带”或“提鞋”是奴隶作的卑下工作。通过断言自己连这种服务都不配为基督作,约翰就将自己置于比奴隶还低下的水平。就好像约翰说的是:“我都不配作他的奴隶”。一位大教师的跟从者会为他做许多个人的服务,但是依照犹太拉比的话:“一个奴隶为他主人做的各种服务,学生都必须为老师做,除了给他脱鞋以外”(《他勒目》Kethuboth96a,宋西诺版,第610页)。
圣灵。犹太人对这个词很熟悉。大卫曾祈祷说:“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诗51:11)。以赛亚说以色列使上帝的“圣灵担忧”(赛63:10,11),并且提到“主上帝的灵”在弥赛亚身上(赛61:1)。约翰似乎并没有强调用圣灵施洗(徒19:2-6)。关于这种表达的意义,见对太1:18的注释。
火。火和水是两大自然的净化媒介,用它们来描绘心灵的再生是适当的。照样,它们也是上帝已经和将要净化这个地球,消灭罪和罪人的手段(彼后3:5-7)。如果人们顽固坚持依附于罪,那么他们最终必与罪同被消灭;在宽容时期仍然存留的时候,现在就让圣灵进行净化的工作是多么好啊!一个人要么洁除罪,要么就与罪一同被洁除。保罗说:“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林前3:13)。
基督要用火施洗的意义并不确定。这句话可能指的是五旬节圣灵沛降,那时门徒们在火焰的象征之下受了圣灵的洗(徒2:3,4)。它还可能指的是末日的火,就如太3:12(见对第12节的注释)的类似性质所暗示的。它可能指上帝洁净心灵的恩典。或者还可能指彼得所说基督徒要遭受的火炼的试验(彼前4:12;参路12:49,50)。也许施洗约翰的话包含圣经中涉及火的多方面象征。
太3:12 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
【本会注释】
簸箕。希腊文是ptuon,“扬场的铲”,用它把谷物从打谷场迎风扬起来,好去掉糠(见对得3:2的注释)。谷物落回到场上,而糠却会被吹到一边,最终被烧掉。
扬净。希腊文是diakatharizō,“彻底地、完全地洁净”或“从头到尾地洁净”。这个例证说明的是农夫从打谷场的一边开始有系统地扬场扬到另外一边。
把麦子收在。将义人与恶人分开的过程发生在“世界的末了”(见太13:30,39-43,49,50)。
仓。或“谷仓”。
把糠用火烧尽了。犹太的农夫在把麦子安全地储存起来之后,通常就会这样做。请比较诗1:4的注释。
不灭的。希腊文是asbestos,“不能消灭的”“不可抑制的”或“未熄灭的”。施洗约翰的话无疑是根据玛拉基书的经文(玛3:1-3;4;见可1:2)。基督明确说过约翰应验了玛拉基的预言(玛4:5;参太11:14;17:12)。当约翰说到“不灭的火”时,他心里想的可能是玛4:1的经文,论到主的日子,“势如烧着的火炉”那时所有的恶人都要“如碎秸”。玛拉基继续说,那大日的火会“烧尽他们”,烧的那么彻底,以致“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另见玛3:2,3)。见约瑟夫《犹太战记》,ii.17.6[425]。
圣经强调的远非永久燃烧的火,恶人在其中没完没了地受折磨这种观念,而是强调这个事实:恶人被烧尽,烧的那么彻底以至一无存留。那种永久燃烧的地狱之火的观念与灵感之言无关,就象它与上帝的品格无关一样。圣经说到所多玛和蛾摩拉“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7;参彼后2:6)。但是消灭那些邪恶城市的火很久以前就已经熄灭了;它们今天并没有燃烧。然而那些城却成了一个“鉴戒”,例证最后大日的火将如何。
照样,耶利米也预言了上帝会在耶路撒冷各门中点火,这火甚至也必烧灭该城的宫殿,并且“不能熄灭”(耶17:27)。这实际上在几年以后,当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586年攻取了该城时应验了(耶52:12,13;参尼1:3)。十分明显,那火今天并没有燃烧。糠怎样在犹太的打谷场被全然烧尽,除了灰一无存留,照样,在那最后大日,恶人也必被“不灭的火”烧尽,除了他们的灰之外,一无存留(玛4:3)。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是永死,而不是由一位好报复的上帝不可思议地存留,在永不熄灭的火中永生。义人蒙应许得永生(罗2:7),而恶人的死与义人的生一样永久。见对赛66:24的注释。
耶稣受洗
太3:13 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
【本会注释】
当下,耶稣来到。[受洗,马太福音3:13-17=马可福音1:9-11=路加福音3:21-23a。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路加福音的年代表”,“希律诸王的统治”] 现在是公元27年秋,施洗约翰传道可能已经约有六个月了(见对太3:1的注释)。秋天是三个重要节期的时节:(1)Rosh Hashanah,或吹角节(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709页;见对利23:24;民29:1的注释);(2)Yom Kippur,赎罪日(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705,706,710页;见对出30:10;利16的注释);(3)住棚节(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710页;见对出23:16;利23:34的注释)。在第三个节期,所有男人都要在耶路撒冷出现在主面前(出23:14-17)。因为基督受洗发生在秋天,所以可以合理地认为他是在这个节期到那里的。犹太人在加利利和耶路撒冷之间旅行常走的路线经过约旦河流域(见对路2:42的注释),如果耶稣前往耶路撒冷时走的是这条路线的话,他就会途经约翰讲道和施洗的伯大巴喇(约旦河外伯大尼),在比哩亚境内,正对着耶利哥(见约1:28;《历》第十四章;见对太3:1的注释)。
当耶稣听到约翰所传的信息时,他就认识到了自己的呼召(《历》第十一章)。这标志着他在拿撒勒私人生活的结束和他三年半公开传道的开始,从公元27年秋到公元31年春(《历》第二十三章;参徒1:21,22;40>10:37-40)。见路加福音3:1,2的年代表。
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对可1:9的注释。从加利利海到死海的距离约为64英里(102千米)。
要受洗。耶稣还在拿撒勒的木匠铺时,就曾听到过约翰的信息(《历》第十一章),他在离开木匠铺后,就再没有回到那里重操旧业。
太3:14 约翰想要拦住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
【本会注释】
拦住他。希腊原文可以译为“有意要拦住他”,“愿意阻止他”,“试图阻止他”。耶稣和约翰虽然在血缘上是亲戚,但他们从未直接相识过(《历》第十一间;参约1:31-33)。约翰曾经听到过有关耶稣降生和童年时期的事,并且相信他就是弥赛亚(《历》第十一章)。约翰也曾蒙启示,弥赛亚要在他手下受洗,而且会有一个兆头指证他就是弥赛亚(《历》第十一章;参约1:31-33)。
我当受。约翰对站在他面前的这位所具有的完全的品格印象很深,并且深深感到自己作为一个罪人的需要(《历》第十一章;参赛6:5;路5:8)。当罪人进入神圣的临格时,情况总是这样;先是意识到上帝的威严和完全,然后就深知自己的不配,需要上帝的拯救之能。当罪人认识到并承认自己失丧的状况时,他的心就变得深感懊悔,为圣灵进行改变之工作好了准备(见诗34:18;51:10,11,17;赛57:15;66:2)。若人不觉得自己需要救主,就不会渴望得到上帝给悔罪之人的恩赐。这样,上天就不能为他做什么了。见对赛6:5的注释。
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与比他能力更大的一位面对面(第11节),约翰具有一种谦卑的精神,并且感到自己的不配,所以就畏缩不敢给没有罪的一位(见约8:46;林后5:21;来4:15;彼前2:22)施行“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可1:4)。对他来说,给耶稣施洗似乎是不适当的。无疑,约翰没有充分领会这个事实:耶稣要给每一个靠恩得救的罪人树立一个榜样。
太3:15 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或作:礼)。”于是约翰许了他。
【本会注释】
许。即“让”,“允许”。他不该拒绝耶稣受洗的要求,无论这要求此刻对他来说多么不适当。
理当。即“适宜”“适当”在承认个人的罪方面为耶稣施洗是不适宜也不适当的,因为他毫无要悔改的罪。但是作为我们的榜样,他受洗是既适宜又适当的(见《历》第十一章)。
尽诸般的义(或作“礼”)。耶稣在受洗时将自己的私人生活放在了一边;他不再只是众人中的一个完全人了,自此以后,他要作为他们的救主从事积极的公开传道了。基督谦恭地受约翰的洗乃是印证约翰的传道,并在其上加盖天国嘉许的印记。
约翰许了他。即,约翰同意照着他的要求做。
太3:16 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随即。即立即。
从水里上来。耶稣从约旦河里上来,就跪在岸上祈祷,特别是祈求天父赐下证据,表明他已在他儿子身上悦纳了人类,并且祈求他的使命获得成功(路3:21;《历》第十一章)。
瞧。或“看”,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它通常用于引入叙述的一个新的部分,或者使人的注意力集中于作者认为特别重要的细节。
天开了。与其他重要的场合一样,未见世界的门随即半开了(见徒7:55-57)。
他就看见。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可1:10)都说耶稣看见了圣灵的降下;约翰说施洗约翰也目睹了这一神圣的显现(约1:32-34)。路加福音只说这事发生了(路3:21,22)。还有少数几个人,可能是约翰的某些门徒和别的与上天心相契合的人,也看见了所发生的事(《历》第十一、十四章)。另外,聚集的大众只目睹了上天的光在救主仰着的脸上,并且感到了这场合的神圣庄严。天父的荣耀和声音的显现为的是回应救主祈求从事其使命所需力量和智慧的祷告。约翰从中也认出了曾蒙应许要借以认出“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记号(见约1:29-34)。最后,这庄严的场面为要加强那些目睹它之人的信心,并预备他们接受约翰在40天后指出弥赛亚时所做的宣布。
上帝的灵。没有理由猜想从耶稣降生到现在,圣灵的临格和影响并没有伴随着他。这里所指出的乃是一次特别的受膏,使他获得能力去完成所指定给他的任务(徒10:38;见对路2:49的注释),正如先知以赛亚曾预言的(赛11:2,3)。圣灵在发展品格中的工作,应当与使人有资格从事某些任务的圣灵的恩赐相区别(林前12:4-11)。
仿佛鸽子。即清丽无比的光仿佛鸽子(《历》第十一章),可能与五旬节时的火舌相似(徒2:3)。犹太拉比们用鸽子象征以色列国。基督教的艺术家们通常用鸽子象征圣灵,无疑是基于这个事件。
太3:17 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本会注释】
从天上有声音说。在基督的一生中,有三个场合天父的声音从天上证明他的儿子—在他受洗时,变像时(太17:5;彼后1:16-18),以及他最后一次离开圣殿时(约12:28)。
这是我的爱子。或,“这是我的儿子,我所爱的”,少量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读作“你是”而不是“这是”(参可1:11;路3:22)。
这句话结合了诗2:7和赛42:1的话语和观念。根据马太福音,天父显然用第三人称对约翰和少数旁观者讲话(见对太3:16的注释),然而根据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天父直接对耶稣讲话(可1:11;路3:22)。有些人看到了福音书记录中的这个不同之处。关于此点不同和其他所谓的不同之处,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2。
我所喜悦的。请比较赛42:1的经文。
对第三章的附注
注1 依据马太福音3:4和马可福音1:6,施洗约翰的饮食由“蝗虫[希腊文是akrides,akris的复数]和野蜜”构成。我们并不知道福音书作者们的意思是说约翰并不吃别的东西,还只是说这是他主要的饮食。还有可能的是:“蝗虫和野蜜”被认为是先知与人有别的饮食,正如“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标志着他是古先知们的后继者一样(见《历》第十章)。约翰可能只是在得不到别的食物的时候才以“蝗虫和野蜜”维生。此外,“蝗虫和野蜜”可能只是代表在旷野中能找到的各种食物,并且这种形象的东方表达方式强调的是他孤寂、节制的生活,很少有人拜访。
因为“蝗虫”这个英文词既可以指一种昆虫,也可以指某些树,所以就引起了这个问题,是什么和蜜一起构成了约翰的饮食呢。
在圣经中别的地方,并且也在当代的希腊文学中,关于这个问题,akris这个词总是指一种昆虫,就是蝗虫。这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已经导致现今大多数的注释者得出结论说:在关于施洗约翰的记录中,指的就是这种昆虫。还有一个事实是:从古时起,蝗虫就是中东地区人们饮食中的一部分了。依据摩西律法,某些种类的蝗虫是洁净的食物(利11:22),所以在犹太人饮食中是允许的。这些事实已经使我们这个时代的注释者们得出了相当一致的结论: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的akris应该被理解为指的是名为“蝗虫”的昆虫,而不是一种树。
然而,从很早的基督教时代就流传下来一个普遍的、强调的、并且持久的传统说法,大意是,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akris这个词指某种不是昆虫的东西。曾有人提出是小野鸟、螃蟹、小龙虾、野梨或别的水果、糕点、角豆荚等。他提安的四福音合参(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22页)读作“奶”而不是“蝗虫”。这些显然多是猜测,但其中一个就是角豆荚,似乎有语言学和人类学上的证据。
角豆树(Ceratonia siliqua)广泛栽植于地中海沿岸,在巴勒斯坦从希伯仑往北的地区很常见。它的果实在晚春成熟,结在扁平的豆荚里,形状有点象利马豆荚,长度有六到十英寸。这种树的豆荚和豆都可以生吃,煮熟,或者磨成粉并做成饼。还可以做成干货不定期储存。这种角豆虽然没有独特的美味,但却具有实在的营养价值,并且长久以来一直是近东地区较为贫穷阶层饮食中的主要成分。Tosephta(Ma`aseroth2.19[84])将角豆荚列为一种食品,而《米示孥》(Ma`aseroth1.3,《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56页)详细说明了角豆和角豆荚作为一种食物,应该交纳什一。那个浪子给猪吃的“豆荚”就是角豆荚(见对路15:16的注释)。顺便说一下,在英文中,角豆树通常以蝗虫闻名,它的豆子一般叫做“圣约翰之饼”。据说英国的谷物经销商所供应的喂牛的角豆荚就叫作“蝗虫”。
倾向于支持施洗约翰所吃的“蝗虫”就是角豆树的果实的证据如下:
1.可得到的证据表明,蝗虫这种昆虫是一种很匮乏的食物来源,完全不能维持人的生命。依据哈斯丁斯的《宗教伦理百科全书》(“蝗虫”项),“蝗虫这种昆虫的营养价值极低,就算和蜜同吃,也不足以维持人的生命”。约翰所吃的“蝗虫”似乎构成了他的主食,这种情况反对蝗虫这种昆虫作食物,而倾向于支持角豆树的果实。论到蝗虫这种昆虫不足以作食物这事,必须与akris这个词指的是别的食物而不是昆虫这种论据相提并论。
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角豆在近东不同地区曾是极穷之人的食物,现在仍是如此。古时候,犹太曾有一个谚语说“当一个犹太人不得不吃角豆时,他才悔改”(米大士拉巴,关于利11:1,宋西诺版,第168页)。提到这点与约翰是伟大的悔改传道士并非不相关,而且角豆荚与野蜜这种饮食的确会适合以往和目前关于一位正义的传道士应该吃什么的观念。就如已经提到的,约翰简朴的饮食可能象他粗制的衣服一样,有意在大众的心中刻画他与古时的众先知类似的形象。
2.在最早挑战约翰的饮食中包括蝗虫这种昆虫的人中,有伊便尼派的人,他们是一个犹太基督徒团体,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旧约时代的犹太化分子。与爱色尼派(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54页)一样,他们也有点禁欲苦修的倾向,并且提倡素食。显然地,伊便尼派在太3:4中完全避免提到“蝗虫”,虽然第4世纪的一位基督教作家伊皮法纽控告说他们用egkrides,“糕饼,”代替了akrides,“蝗虫”(见M. R.雅各,《新约旁经》,第9页;H. A. W. 麦耳,《新约的注释》,关于马太福音3:4的注释)。伊便尼派似乎并不是收到了读作egkrides的福音书手稿,他们做这种替代或更改,为的是使之与他们的饮食原则一致。所有现存的圣经手稿都读作akrides。
3.可以被认为比后来的作家们更明白圣经中的希腊文用法的希腊教父们,完全不赞同akris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的意思是指我们所知道蝗虫这种昆虫。实际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似乎都有另外的想法。例如,许多人都认为福音书中的akrides(或akridas)等同于akrodrua,“果子,”或者草木枝条的嫩尖。
在一个被错误地归于屈梭多模(约公元400年)的关于撒迦利亚的预言的证道中,在以利亚和施洗约翰之间作了比较,其中说道:“一个住在山间,另一个在旷野沙漠中度过了他的时光;一个由乌鸦提供食物,另一个吃蝗虫这种植物[akridas botanōn]”。akridas botanōn这个短语译成拉丁文是herbarum summitates,意思是尖端或植物的芽(见米聂的Patrologia Graeca,第50册第786,787栏)。屈梭多模的另一个证道中有相似的话,是关于施洗约翰的,akridas ek botanōn这种表达出现在对他的饮食的描述中,被译成拉丁文是summitates plantarum,“植物的芽”(同上,第59册第762栏)。一个对于拉丁译文的注解说明,拉丁文圣经用locustas表示akrides,并且补充说拉丁文圣经用locustas的意思不仅是蝗虫[角豆树],而且是summitates plantarum,植物的尖端。一份对希腊原文的注解说,佩鲁西欧塔的伊西多尔再三地对akrides作出了相同的解释,许多作家也是这样。佩鲁西欧塔的伊西多尔(约公元425年)明确说道(书信132):“约翰所吃的蝗虫并不象有些无知的人所想的,是圣甲虫[甲壳虫]类的生物。并非如此,因为实际上它们是植物或树木的尖端[希腊文是akremones;拉丁文是summitates]”(同上,第78册第270栏)。在书信5中,伊西多尔再次说到约翰的食物乃是“植物和叶子的尖端”(同上,第183,184栏)。保加利亚的狄奥非拉特(约公元1075)在其所著的《马太福音的注释》(对太3:4的注释)中,说:“有些人说蝗虫[akrides]是植物,叫作黑角;有些人[说它们是]野生的夏季果实”(同上,第123册第173,174栏)。加历斯都·尼斯腓罗(Callistus Nicephorus,约公元1400年)在其所著的《教会史》(i.14)中说到,约翰“退到偏僻的荒野,以树木的柔嫩部分为食”(同上,第145册第675,676栏)。还有可引用大量其他的证据得出同样的结果。希腊文作者们和他们的拉丁文译者们显然都把太3:4的“蝗虫”理解为一种常吃的素食。
不能说这些教父们的思想与伊便尼派的思想一样,似乎是受了不愿接受施洗约翰吃肉食这种观念的影响。就目前所知道的,教父们并不是素食者。对于教父们相当普遍地同意福音中的akrides指某种不是蝗虫这种昆虫的东西,似乎最难提供一个有效的解释,除非有某种语言学上的根据,或者在基督教早期的世纪人们的习惯方面所有依据。
4.似乎“圣约翰之饼”这个名称被应用于角豆树的果实是由中世纪的朝圣者从圣地返回时引进各种欧洲语言中的。例如,在德语中,这就是那种果实的种名。依据《牛津英语词典》所说,“圣约翰之饼”作为“角豆”的同义词出现在1591年的英文-西班牙文词典中。
5.一位杰出的圣经学者T. K.Cheyne在世纪之交的著述中所采取的立场,也是认为施洗约翰的食物由角豆和野蜜构成。他的理由是,虽然akrides这个词在其所有的用法实例中,意思都明确地指昆虫,因为蝗虫这种昆虫从古时起就一直有人吃,但是“然而,常识告诉我们施洗约翰不会喜欢蝗虫作为自己惯常的食物,而不喜欢土地提供的食物。谦卑不会使他忽略最穷阶层日常的食物,即,角豆荚”(《圣经百科全书》[Encyclopaedia Biblica],“豆荚[Husks]”词条)。
6.关于福音书中akris这个词义的不清似乎与这个事实有关:在不同的语言中,“蝗虫”这个词既指一种昆虫,又指一种树。英文词“蝗虫”来自拉丁词locusta,最初是指龙虾或类似的甲壳类动物,后来,因有在形状上有些相象,也指蝗虫这种昆虫了。真正的蝗虫是一种属于Acridiidae科的昆虫,这个词来自希腊词akrides的拉丁形式。
为了说明“蝗虫”这个词是指角豆和某些别的树,《牛津英语词典》的注释说:“完全指昆虫的akris这个希腊名称,在黎凡特[Levant](地中海东部自土耳其至埃及地区诸国)是指角豆荚,因为在形状上有些相似;并且从很早的时候,许多人就相信施洗约翰所吃的“蝗虫”就是这些豆荚(“蝗虫”词条)。在当代阿拉伯语中,指蝗虫这种昆虫的nabat这个词,也照样被用来指角豆树的果实。将“蝗虫”这个词应用于角豆荚显然是适当的,因为事实上在希腊文中,它们被称作keratia,直译是,“小角”,是一个形容它们的形状的名称,而且蝗虫的种类严格意义上应该称为Acridiidae科的akris,是“以短角为特征”的(《牛津英语词典》,“蝗虫[Locust]”词条)。这种形状上的相似似乎成了“蝗虫”这个词在英语也在通俗的黎凡特希腊语和阿拉伯语中有双重意义的根据。依据哈斯丁斯的《宗教伦理百科全书》[Encyclopaedia of Religion and Ethics],“蝗虫”字条,“这种昆虫和豆荚之间的相似之处乃是它们在英语中同名的原因”。
7.我们无法说希伯来文和亚兰文是否也反映了这种相似性。然而,可以注意到希伯来词chagab,“蝗虫”或“蚱蜢”,被七十士译本在利11:22;民13:33;代下7:13;传12:5;赛40:22中译为akris。在米示孥的希伯来文中,charub指角豆荚,与阿拉伯词kharrūb意思相当,英文词角豆荚carob就来自于这个词,译成希腊文是keratia。有些人提出在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就是基督徒们长期使用亚兰语的地方,因为发音和拼写相似,辅音形式ch-r-b有时可能会与ch-g-b相混淆。依据这种解释,charub,角豆荚“carob”就变成了chagab,“蝗虫”,并且在太3:4和可1:6的希腊原文中反映的就是这种替代。
有些人提出,马所拉经文(指经马所拉学者加上元音之旧约经文)的希伯来词cheryonim应该读作charubim,认为在王下6:25(见对该处的注释)中指的是角豆荚。他们还提出,在赛1:20中译为“刀剑”的希伯来词chereb,应该是charub,“角豆荚。”在希伯来圣经的辅音原文中,这两个词是一样的。于是就应该译为:“你必吃角豆荚”,这与上下文很相符。有些人认为,马太既有希伯来背景,想到charub,“角豆荚”这个词的通俗名称是chagab,“蝗虫”可能就在写作时选择了希腊词akris,“蝗虫”。还有可能的是,在那时的希腊文中有类似的通俗名词存在。
8.从严格的语言学观点来看,论据是支持把akris等同于昆虫的。但是鉴于这里所总结的这一切相反的证据,完全不能确定这是对太3:4和可1:6中这个词的正确理解。可得到的证据并不能保证对约翰到底吃的什么作出武断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怀爱伦描述约翰是一个素食者(《证》第三册原文第62页;《卫生》第72页)。
注2 在福音书中,作者们在不同的地方对基督的话语有不同的叙述。他们对某些事件也做了不同的叙述,例如,十字架上的题字。这些差异已经被怀疑论者们抓住作为福音书作者们不可靠,甚至是虚假的证据,所以肯定不是上帝默示的。但是仔细的审察却证明并非如此。那些著作福音书的人,连同基督其他的跟随者们,都认为自己是我们主生平事件的见证人。他们为自己见证的真实性付上了一切。
现今,在法庭上,如果证人们关于一个事件所作的见证众口一词,那么倒得不出他们是诚实作见证的结论,反而认为他们作的是伪证。为什么呢?因为经验教训我们,没有两个人对一件事的看法会完全相同。一个见证人对这点印象很深;另一个见证人却对那点印象很深。此外,他们可能都听到过与那事有关的完全相同的话语,但他们各自叙述的话语却略有不同。一个见证人可能会叙述一次谈话的某些部分,是另一个见证人所没有叙述的。但是只要这些不同的叙述在思想或意思方面没有明显的矛盾,他们的证词就可以被认为说的是实话。确实,貌似矛盾的话常常可以证明根本就不矛盾,而是互补的。见对太27:37;可5:2;10:46的注释。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只有诚实人才当得起记性不好。那些向众人说假话的人必须继续不断地复述他们的假话,好使它不露馅儿。诚实人每次可以不用完全相同的语言—几乎肯定不会用相同的语言,重讲自己的故事,但所讲的故事却有一种内在的一致与和谐,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更甚者,这种故事活泼地闪现在我们面前,因为讲这故事的人正在重新体验那件事的精神和感觉。但是当一个人用留声机一般的千篇一律的话语对一个故事讲了又讲时,对于这人,我们所能说的最仁慈的话语就是: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烦人的奴隶,只说虚词,并不描述实际发生之事或实际所说之话的逼真画面。如果我们的心思不仁慈,甚至就可能会怀疑他说的不是真话,或者至少确信他老了。
多年以来,所有的经验,特别是法庭上的经验,所导致的结论是:诚实的见证不需要也不应该—等同于不同的见证人对一个事件作出如复印一样相同的见证,包括他们对特别事件所说话语的见证。
所以,因为福音的记录不一致,就控告福音书作者们是不可靠的,这显然是没有根据的。相反,那些作者们提供了最清楚的证据,证明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共谋,他们是各自独立地记载了有关基督生平的事件,在他们受神圣启发的心中留有最特别印象的部分。他们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写了或多或少不同的记录。然而在他们所写的有关事变和事件中,却不难发现和谐一致,包括我们主的话语,例如,在十字架上的题字(见对太27:37的注释)。
根据这些事实,那些因对基督话语记述有不同的就说福音书作者不是受圣灵默示的控告看来就毫无意义了。无神论者有什么理由推论说受上帝默示的福音书作者们就要一字不差地把主的话语记下呢?什么正当的理由都没有。话语只不过是表达思想的工具,不幸的是,人类的语言常常不足以充分表达讲话者的思想。福音书的作者们以不同的形式讲述我们主的话语,这事本身岂不就提供了一个证据,证明上帝默示他们洞察了他话语的范围和意图吗?顺便说一下,基督说的是亚兰语;福音书作者们却是用希腊文写作。不同的学者们可以最忠实地翻译某个人的作品,可是用词却有不同,这岂不是事实吗?确实,死板地逐字翻译通常会牺牲原作者心中几分真实的思想或意图。
以适当的改编,我们在这里可以应用经上的话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有一种赐生命的灵赋予了四福音生气,要是福音书作者们遵照怀疑论者虚假的记事标准,死板地使用同样的字句,这种灵很容易就会被窒息或抑制。在复写纸被发明出来数千年以前,上帝就默示了他的代笔。
提要:1基督禁食,并受试探。11天使来伺候他。13他住在迦百农,17开始传道,18呼召彼得和安得烈,21雅各和约翰,23并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
耶稣受试探
太4:1 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
【本会注释】
当时。[受试探,太4:1-11=可1:12,13=路4:1-13。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希腊文tote是马太特别喜欢的一个词。在马太福音中出现了约有90次,相比而言,在马可福音中出现了6次,在路加福音中出现了14次(见太2:7;3:13;4:1,5等)。它表明思想的变迁,并且将新的叙述篇章定位在一定的时刻,可能紧随着前述事件。
引到。“旷野”的字面意思是“向上”,即从约旦河上到丘陵地带,要么是犹大,要么是约旦河外的比哩亚。耶稣受试探的精确位置不知。
被灵。耶稣从出生就处在圣灵的指导和教育之下(见对太3:16;路2:52的注释),但在他受洗时,圣灵才以丰富的量降在他身上,赋予他智慧和技能完成指定给他的使命(徒10:38;参太1:8)。耶稣“每一步,都受天父旨意的引导”,与“在他降世之前”就“摆在他面前,巨细毕究”的“那个计划”和谐一致(《历》第十五章;见对路2:49的注释)。马可使用了一个语势更强的词,说:“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可1:12)。
到旷野。传统认为耶稣受试探的地点是在崎岖不毛的丘陵地带,向上延伸到耶利哥西部,被称作Quarantania,暗指耶稣留在旷野中的那40天。耶稣受洗发生在耶利哥东部的约旦河(见对太3:1的注释),并且耶稣在那40天结束后又回到那里的事实,暗示他受试探的旷野并不太远。既然这样,耶稣就完全有可能退隐到了亚巴琳群山中的尼波山附近的旷野地区,在死海东边(见对民21:20;27:12;申3:17的注释)。在尼波山的顶峰,“耶和华将全地都指给他[摩西]看”(申34:1-4;《祖知》第四十三章),可能就在同一地点,“一座最高的山”,魔鬼也将“世上的万国”都指给基督看(太4:8)。
受试探。希腊文peirazō,“尝试”(徒9:26;16:7;徒24:6等),“试验”,目的要么在于一种值得表扬的动机(约6:6;林后13:5),要么在于一种邪恶的动机(太19:3;路11:16),特别是在引诱一个人去犯罪的意义上(林前7:5;帖前3:5;雅各1:13)。在这里,peirazō指的是后一种意思。
耶稣并没有招惹试探,他也没有故意地置身于受魔鬼迷惑的境地。他退隐到旷野是要独自与他的父同在,并要默想那摆在他面前的任务。
耶稣亲自取了人性,既有人性,就有屈服于罪恶的可能(《历》第十二章)。他蒙允许“与我们一样应付人生的艰险,经历人间每一个孩童所必须经历的战斗,冒失败和永远丧亡的风险”(《历》第四章)。只有这样,才能说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否则,如果像有些人所声称的,耶稣既是神圣的,就不能被拭探—那么他受试探就是一场闹剧了。基督是藉着他的人性经历了试探(参《历》第七十四章)。要是他所经历的试探在任何程度上不及我们所经历的试探,“那他就不能援救我们了”(《历》第十二章)。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见对路2:40,52;约1:14;来4:15的注释;怀爱伦关于太4:1-11;罗5:12-19的补充材料。
我们在父面前有一位代表,他能“体恤我们的软弱”,因为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所以我们受命要“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5,16)。耶稣凭经验知道人性能经受什么,并且他已应许要按照我们个人的力量所能经受的缓和那拭探者的权势,并“开一条出路”(林前10:13,标准修订本)。在人心的领域,一再重复着基督在旷野的试探中所经历的大斗争。如果没有试探—没有机会选择去行善或行恶—品格也就没有发展了。正是藉着拒绝拭探我们才发展出抵挡试探的能力。
魔鬼。希腊文diabolos,来自dia,“藉着”和ballō,“猛推”形容词的意思是“毁谤的”作为名词,意思是“造谣中伤者”英文词“魔鬼”就源自这个词。在七十士译本中,diabolos译自希伯来词satan,“撒但仇敌”(见对亚3:1的注释)。当指撒但时,diabolos通常有定冠词(彼前5:8是一个例外)。没有定冠词时用于人(约6:70;提前3:11;提后3:3;多2:3)。
有些人主张魔鬼没有位格,但是diabolos,“造谣中伤者”这个词和satan,“撒但仇敌”这个词都基于魔鬼是一个有位格的生灵这种概念。基督“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10:18)。只有一个有位格的生灵,才能担负经上所记魔鬼试探人的角色(太4:1,5,8,11),并且符合不同的新约圣经作者们关于魔鬼所作的其他陈述(约13:2;来2:14;雅4:7;约壹3:8;犹9;启2:10;20:2,7-10)。
太4:2 他禁食四十昼夜,后来就饿了。
【本会注释】
禁食。译为禁食的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通常用来指戒除食物的一种仪式上的惯例。但这里的禁食显然不是仪式上的禁食。耶稣终其一生都因他的门徒不遵照法利赛人所规定的日子禁食而备受责难(太9:14;路5:33;参路18:12)。现今有一种危险,与圣经时代一样,就是认为禁食是在上帝面前挣得功劳的一种手段──做点什么事好让自己得到上帝的称赞。但那种禁食并不是上帝吩咐人要做的禁食(见赛58:5,6;参亚7:5)。现今人们如果要禁食,就该以获得清明的心思为目的,与此对立的乃是因吃的过多而产生睡意。藉着有节制的饮食,可能有时甚至藉着完全禁食,对真理和上帝旨意的属灵领悟力就会显著的增长。禁食并不总是意味着完全戒除所有食物。然而,路加说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的那些日子没有吃什么(路4:2)。
四十昼夜。请比较摩西(出34:28)和以利亚(王上19:8)与此类似的禁食。试图找到40这个数字的奥秘意义是没有意义的。见对路4:2的注释。
太4:3 那试探人的进前来,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
【本会注释】
那试探人的。魔鬼总是在我们最软弱的时候攻击我们,因为那时我们最有可能跌倒。因此,保持我们的体力、智力和情绪方面的力量与效能在高水准就至关重要了。任何减弱这些力量的事物都会减弱我们对那试探者骗人诡计的防卫。过度操劳、缺乏锻炼、吃的过多、错误的饮食、缺乏睡眠、或者任何降低智力上的警觉性和情绪控制的事物,都倾向于给那恶者打开进入心灵的门路。接受气馁、失败、或者怨恨的想法效果也是这样。我们必须将我们的思想和感情都固定在天上的事上(西3:2),并使我们的心中充满真实的、可敬的、清洁的和可爱的事物(腓4:8)。我们必须使身体顺从物理的生命法则,因为如果我们的生活违背那管制我们生命的自然律,我们就不可能充分赏识具有永恒价值的事物。
进前来。“进前来”到耶稣面前的是一个有位格的魔鬼;耶稣战胜和击溃的是一个有位格的魔鬼。福音书的作者们一点儿也没有像有些人所主张的,暗示说这场试探是一次主观经验,只发生在耶稣的内心。
你若是。撒但曾目睹耶稣受洗并听到过来自天上的宣告:“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见《历》第十二章)。就外表来说,似乎有理由怀疑那个宣告的真实性。极度苍白、疲倦、消瘦、饥饿(见《历》第十四章),耶稣的外表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上帝的儿子。撒但的话:“你若是”,使耶稣面对的问题是:“你怎么知道你是上帝的儿子呢?”照样,在伊甸园中,那试探者的意图就是要引导夏娃不相信,上帝清清楚楚说过的关于那分别善恶树的话。现今,撒但也以同样的方式接近男男女女们,努力使他们不相信上帝圣言中清清楚楚启示了的真理。只有那些具有耶稣那样的信心,坚定依赖于“经上记着说”,依赖于清楚明白的“耶和华如此说”的人,才能抵抗那恶者的诡计。试探总是对某个清楚明白的真理提出挑战。它主张:环境证明违背原则是正当的。
上帝的儿子。此乃四十天前天父在约旦河所说话语的一个清楚的回响(见对太3:17的注释)。撒但带着傲慢的轻视对这一位说话,正是他被赶出天庭前怀恨发言反对的那一位。实际上,耶稣现在看起来更像一个要死的人,并不像上帝的儿子(《历》第十二、十四章)。撒但在这个场合讲的话,后来那些满含轻蔑的犹太领袖对十字架上的基督也讲过(太27:40)。见对太1:23;路1:35;约1:1-3,14的注释。
吩咐。在耶稣传道期间,有时人们会要求他施行神迹证明自己弥赛亚的身份(太12:38;16:1;可8:11,12;约2:18;6:30)。但是当有人激动他行神迹时,他拒绝了。反之,他所行的每一个神迹都是要满足他所努力帮助之百姓的某种明确需要。确实,可以料到自然界的诸势力和大自然的力量都顺从其创造主的吩咐(太8:26;约2:6-11等)。但是耶稣并没有要求上天为他提供任何我们得不到的能力。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9页。
这些石头。撒但很可能指着耶稣脚下的那些石头,它们的形状大致像圆盘形东方饼块。撒但甚至可能捡起了其中的一块石头(参路4:3)递给耶稣,就像他曾摘下禁树上的果子并将之放在夏娃手里一样(《祖知》第三章)。
食物。食物在这里代表人肉体本性的物质需要。它代表唯物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以为人的生命由他所占有的大量物质构成,而且人只是靠食物生活。因而,要求满足食欲乃是撒但公开进攻上帝儿子的基础,也是他在伊甸园中接近亚当和夏娃的基础。临到人们的许多试探都落入这一类。首先,撒但知道试探人的肉体本性更可能立即获得成功。其次,他将自己的探试专注于削弱并降低人身体的各项能力,十分清楚通过肉体本性、通过感官,他就能成功的找到门路控制人。为了避免堕落毁灭,人的肉体本性必须不断地处于更高的心智能力──意志与理智的控制之下。身体是心智与灵魂藉以发展的媒介,从而形成品格(《服》第八章)。作为上帝的儿子,耶稣确实有能力通过创造食物解除自己的饥饿,这个事实使这个试探很真实。
在撒但的建议中,存在的试探是,基督可以用一种错误的方式解除自己的饥饿,即,不考虑天父的旨意会是什么。撒但的提议暗中影射说,上帝丢下他儿子独自遭受饥饿之苦必定是不仁慈的,特别是在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的时候。
请将基督传道之初在旷野中所遭遇的试探,与结束时在客西马尼园中遭遇的试探相比较(见对太26:38的注释)。
太4:4 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本会注释】
回答说。见对伯3:2的注释。
经上记着说。基督对上帝的信心和他对上帝旨意的认识是基于圣经的。从童年时期起,基督就殷勤学习了各卷圣经,并且对它们非常熟悉(《历》第七章)。他对付试探的秘诀就在于此。使我们胜了世界的,乃是信心(约壹5:4),而信心是藉着研究圣经增长的(罗10:17)。在这里,基督断言,坚持经上记着说甚至比行一个神迹具有更大的价值和重要性。基督在这个场合引用的经文全部来自申命记。
人活着,不是。引自申8:3,是1,500年前基督曾向摩西启示的真理。当试探结束时,耶稣几近死亡(《历》第十三章)。撒但可能含沙射影地说,基督如果不离开他所认为的职责之路,他就会死。假如这样的话,耶稣就通过自己的答复断言:死在上帝旨意的轨道之内比远离上帝的旨意活着更好。这种形式的试探是撒但压在许多努力顺从,上帝已启示之旨意的人身上的。凡宣布说单靠“食物”活着的人,根本就没有真正活着,最多也不过是注定要死,因为有“食物”没上帝只能带来死而不是生。
耶稣第一个回答就彻底声明上帝在圣经中所表达的旨意,并且对之表示无异议的顺从。耶稣接受圣经的约束性(参约15:10),并且否认物质的东西是第一重要的。因为属灵的事才具有超凡的价值和重要性。见对太6:24-34;约6:27的注释。
单靠食物。人远非一种动物,其最紧迫的需要并不是身体的和物质的。耶稣断言:“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然而,在另一方面,耶稣却主张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帮助那些在危难中的人是至关重要的(太25:31-46等),他还说明了这并不应该取代对他本人作为弥赛亚的忠诚和献身(太26:11)。确实,人们应当“行公义,好怜悯”(弥6:8),并要爱人如己(太22:39);但他们也要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弥6:8)。基督对魔鬼的回答乃是对唯物主义人生观的谴责,无论这种人生观以什么形式出现。拥有个人所有物并不是人生的终极目的,甚至都不是一个值得要的目的(见路12:15)。见对约6:27-58的注释。
一切话。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4:34)。耶利米说到他得着并吃了上帝的话,它们就成了他心中的“欢喜快乐”(耶15:16)。约伯说:“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语,过于我需用的饮食”(伯23:12)。耶稣,那活泼长存的道(约1:1-3),乃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约6:48-51)。保罗说到“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来6:5)。彼得提到过基督徒藉以成长的“纯净的灵奶”(彼前2:2)。
此外,听从上帝的一切话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人类并没有自由从上帝的圣言中选择那些吸引自己的部分,而拒绝其他部分。上帝为他尘世的儿女提供的是均衡的属灵饮食,那些只为满足自己的喜好而吃这食物的人,不能指望享有健康的基督徒经验或成为成熟的基督徒。对于愿意进入天国的人来说,就连上帝“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太5:19)也是必不可少的。
太4:5 魔鬼就带他进了圣城,叫他站在殿顶(顶原文作翅)上,
【本会注释】
当时。在路加福音中,第二个和第三个试探的次序与马太福音中的相反。我们虽不知道哪个才是实际发生的时间顺序,但是有理由相信,这三个试探是按马太福音给出的次序发生的。仔细研究每一试探的性质和意图,就会导致这个结论:当撒但带耶稣上了一座“最高的山”(第8节)并将世上的万国指给他看时,这三个拭探就达到了高潮。在马太列出的前两个试探中,撒但是扮作一位光明的天使出现的,但是在第三个试探中,他公然要求基督敬拜他(第9节)。根据马太福音,正是这个渎圣的建议招致了那断然的命令:“撒但退去吧”(第10节)。还值得注意的是,《历代愿望》是按照马太给出的次序对这三个试探进行的注释的(见《历》第十三章)。见对第9节的注释。
对观福音书中所给出的事件的次序往往彼此不同。应该注意的是,没有一位福音书作者声称自己是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安排叙述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确实,显然他们谁也没有那样做。见对第三章的附注,注2。
圣城。一些马加比硬币带有“圣耶路撒冷”的题字。现今,耶路撒冷的阿拉伯名称是el-Quds,“圣城”显而易见,撒但选择圣殿作为他第二个试探的地点并不是因为旷野中的群山不够高不够险峻,所以必有别的动机。可能撒但寻求用一种圣洁的气氛围绕第二个试探。
顶(“原”文作“翅”)。希腊文pterugion,小辞形式,直译是,“小翅”,有些人认为此处表示殿的外缘。后来的一位希腊作家用非小辞形式pterux表示建筑物的尖端。因此,pterugion可以形容塔楼、城垛、高尖屋顶、或山顶。英文词“pinnacle”(尖顶)来自拉丁词pinnaculum,是pinna,“翅”的小辞形式。
殿。希腊文hieron,一个用来指整个圣殿区域及其所包含的建筑物的专用名词。由圣所和至圣所组成的圣所建筑本身,在希腊文中,被称作naos。在新约圣经中hieron和naos都被译为“殿”。
太4:6 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
【本会注释】
你若是。见对第3节的注释。表面上,对撒但的挑战不能提供答案,看起来就好像耶稣默认自己不是上帝的儿子一样。在迎战第一个试探时,耶稣曾证明了作为圣子对天父旨意的忠诚。现在,这试探者建议他通过一个举动证明自己的忠诚和信心,而这一举动也能够证明他就是上帝的儿子。
可以跳下去。撒但极其肯定地力劝耶稣,说这种相信上帝的行为会成为他确实是上帝儿子的极大实证。拉比们教导说“当弥赛亚王显示自己时,他就会来临,并站在圣地的屋顶上”(Midrasg Pesiqtha Rabbathi36[162a],引用于Strack 和 Billerbeck的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一册第151页)。要是耶稣跳下去,谁也不会目睹这个行为,只有撒但和上帝的天使们会看到(《灵恩》第一册第33页)。
经上记着说。撒但曲解并误用他现在向耶稣提出的这节经文,作为让他离开本分之道的理由。他以这样一种方式巧妙地运用上帝的圣言,使它看起来好像是赞成一种罪恶的行径似的;他歪曲了经文的意思,并且用它来骗人(参林后4:2)。
吩咐他的使者。撒但引用的经文来自诗91:11,12,但是省略了“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这句话。他这样做可能有计划要让人看不清这个事实:只有当我们行在上帝亲自选择的道路上时,才能得到他的保护眷顾。撒但很清楚,当一个人离开笔直的窄路时,就离开了上帝所选定的范围,踏上了仇敌使人销魂的境地。但是耶稣拒绝离开严格顺从天父旨意的正路。
太4:7 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经上又记着说。撒但曾从诗91:11,12中去掉了一些话(见对太4:6的注释)。为了阐明引自诗91中的经文的真实意义,并证明魔鬼误用了那些经文,耶稣引用了另一节经文(申6:16),其上下文说明了一个人可以要求上帝赐福的环境(见第17-25节)。断章取义往往会误导人。此外,一段给定的经文必须与所有别的经文协调一致地理解。只有违背了这个原则时,圣经可以用来教导任何事和一切事这种主张才成立。当圣经被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时,它的真理才是清楚和谐的。
不可试探。基督用来阻挡那试探者的话最初是摩西说的,那时,以色列人在旷野发怨言要水喝(见出17:1-7)。上帝已经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他在领导着自己的百姓,并且愿意供应他们的需要象从前一样,例如,在埃及展现的神能的奇迹,在红海戏剧般的拯救,以及最近,赐下吗哪。在得到食物供应后,百姓曾谦卑地许诺说他们将来必会信靠上帝(《祖知》第二十六章);然而不久之后,当再次得蒙机会运用信心时,他们却控告摩西有意除掉他们,以便他可以用他们的财产肥己(出17:1-4;《祖知》第二十六章)。不顾上帝关心他们一切所需的证据,他们试探耶和华,说:“耶和华是在我们中间不是?”(出17:7)。他们试验上帝,即他们挑战他,要他证明自己的神能。他们的罪在于这个事实:他们以一种错误的精神来到上帝面前—一种要求和任性生气的精神而不是一种谦卑、忍耐的信心。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不肯相信上帝。
现在,撒但正是以这种精神提议,基督应该试验一下他的天父。耶稣不该凭着信心接受天父在约旦河所作的宣布,确认他是上帝的儿子,为了证明他满意于确实如此,耶稣应当作一个实验。但这样一种实验体现的会是怀疑而不是信心。
我们决不可多余或冒失地置身于一种处境,使得上帝不得不行一个神迹将我们从愚昧的行径中拯救出来,以免我们落入不幸中。当我们未受指引而冲入危险时,就不要指望上帝会搭救我们。成熟的信心会引导我们调整自己的生活,为要与上帝所启示给我们的一致,除此之外,就是要信靠他。
太4:8 魔鬼又带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
【本会注释】
一座最高的山。圣灵并没有启示第三个试探的地点。有些人提出是尼波山,从其有利的高度(2,644英尺),摩西曾观看了应许之地的全境(申34:1-4),然后,在异象中,看到了救赎计划从古至今的过程(《祖知》第四十三章)。
指给他看。马太说魔鬼“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耶稣看了(太4:8),而路加提到这事发生在“霎时间”(路4:5)。思想撒但怎么能使万国荣华的全景在耶稣眼前经过是无用的。
撒但丢掉了来自荣耀国度的天使的伪装,现在以其所僭取的这世界王的角色站在基督面前(《历》第十三章)。他得到这世界的王的称号并不是凭着正义,而是从亚当和夏娃手中夺取了上帝赐给他们的领土。撒但自称已经取代亚当成了这世界合法的统治者(见创1:28;伯1:6,7),但他是作为一个篡夺者施行统治的。然而,基督没有直接与撒但的主张争论,只是否认撒但有任何权利接受崇拜。耶稣甚至也说到撒但是这世界的“王”,承认他de facto(实际的)统治地位(约12:31;14:30;16:11)。
世上。希腊文kosmos,“世界”或“宇宙”从其在空间中有次序的排列这种观点来看。路加说的是oikoumenē,“有人居住的世界”(路4:5),这个词出现在太24:14;路2:1;徒11:28;17:6等。在新约圣经中,第三个被译为“世界”的词是aiōn,“时代”或“世界”,特别是从其在时间中依次发生之事件的观点来看(太12:32;13:39;24:3;28:20;路18:30等)。
万国的荣华。撒但实际隐藏了他国度的阴暗面,只呈现了人类非凡的荣华。他向耶稣提供了一个政治化的弥赛亚角色,一个犹太民族会接受他的角色(见约6:15;见对路4:19的注释)。
太4:9 对他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
【本会注释】
这一切。见对第8节的注释。撒但在宗教上和政治上有效地行使了他对世务的控制(见路4:6)。“这一切”当然都是偷来的财产,但是只要这一切还在他手里,撒但就打算用它们来换取他自己的利益。基督才是真正的业主,并且他的业主身份所基于的事实乃是他曾造了“万物”(约1:3)。他从未放弃自己的权利。撒但知道耶稣来了是要争夺所有权,所以现在就提出不用斗争—而用条件交出所有权。撒但对人类的控制并不彻底,仍有一些人没有屈服,不向他效忠。他了解在基督的无罪中所含有的挑战。
我就赐给你。撒但使这事看起来就像耶稣实际上可以不劳而获似的──“这一切”只需他自己在那摆出了一副身为这一切的合法业主的姿态的一位面前付上俯伏敬拜这种微不足道的代价就能得到。撒但仿佛在说:“你来是要得到这世界的称号,不是吗?接受它吧,我将它作为一个礼物送给你。接受它,权柄和尊荣就都是你的了。”作为回报,撒但所要求的就是个人从效忠天父转移到对他自己的效忠。
不肯遵照撒但的提议,基督也就否认了教会与政权之间任何一种不神圣的联盟。基督一贯地并且完全地不肯干涉他那个时代的国政。关于教会与国家的关系,他唯一的忠告乃是“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21)。
俯伏拜我。在东方国家,直到今天,俯伏敬拜都是一种完全顺服和效忠的标志。这个恶魔般的提议—道成肉身的上帝应该敬拜魔鬼—构成了亵渎的顶峰。这个大问题的关键所在和这个不圣洁的大胆提议,似乎体现了恶魔般智巧的最大限度,并且暗示马太所记录的这三个试探的次序,而不是路加所记录的次序,才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次序。在采取了这个最大胆的举动之后,撒但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提出来的了。
太4:10 耶稣说:“撒但(撒但就是抵挡的意思,乃魔鬼的别名),退去吧!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他。”
【本会注释】
退去吧。既已达到了高潮。撒但就撕下了自己的假面具,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这世界的王曾来到基督面前,提出了人类所渴望满足的愿望(1)关于肉体的衣食和必需品;(2)随心所欲做事的特权和不必为不顺从负责的特权;(3)骄傲和名望,以及(4)在别人之上的能力与权威。
这世界的王来到基督面前,发现在他里面找不到一点儿对试探的响应(见约14:30)。上帝的儿子“成为肉身的形状……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只要我们带着确信来到他面前—只要我们选择“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罗8:4)—他就会用他的恩典使我们能这样行。只要我们使自己顺从上帝,我们就也能抵挡魔鬼,他必离开我们逃跑了(见雅4:7,8)。上帝必成为我们的坚固保障(箴18:10)。
撒但。见对第1节的注释。
拜主。引自七十士译本的申6:13。认为一个人能侍奉两个主的那种信仰乃是魔鬼的欺骗(见太6:24)。既能提供给我们“这一切”又能提供给我们天国的任何一种人生观都是魔鬼特有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单要侍奉他。耶稣现在断言了他在身、心、和灵的领域都是忠于原则的。在他的一生中,天父的旨意,而不是他自己的意愿,始终指导着他对所有事物的选择(见太26:39)。
太4:11 于是,魔鬼离了耶稣,有天使来伺候他。
【本会注释】
于是。见对第1节的注释。
魔鬼离了耶稣。不是永久的,而是“暂时”的(路4:13)。甚至从婴儿时期起,他的生活就一直是“与黑暗势力持久斗争的生活”(《历》第七、十二章;见对路4:2的注释)。魔鬼试探了基督,但他没有能力强迫他去犯罪;对我们也是这样。在我们同意去犯罪以前,他最猛烈的试探也无济于事(见《证》第五册原文第177页)。当我们“抵挡魔鬼”时,他就离开我们逃跑了(雅4:7)。基督从战斗中胜利凯旋了,而败敌魔鬼离开了。
伺候他。这些试探一结束,耶稣就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面上带着死亡的苍白。他躺在那里像一个垂死的人(《历》第十三章)。
撒但曾应许让不顺从上帝旨意的使者们来伺候耶稣,但耶稣拒绝了。现在,上帝的天使们在顺从的正路上来伺候他了。他们带来的天父爱的保证和全天庭对他所取得的胜利的感激和喜乐,必定大大安慰了救主并加强了他的力量。
开始在加利利传道
太4:12 耶稣听见约翰下了监,就退到加利利去;
【本会注释】
那时。[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太4:12=可1:14,15=路4:14,15。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和“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三部对观福音书都没有记录,一般被认为是基督早期在犹太的传道。这段时期是从受探试到加利利传道的开始,即,从公元28年的逾越节到公元29年的逾越节,耶稣在公元28-29年的冬天曾退回到加利利(见对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对观福音书作者们没有提到早期在犹太的传道,对此灵感之言并没有提供任何直接的解释。路加说到耶稣的传道时好像它是在加利利开始的一样(见徒10:37,38)。
从施洗约翰的门徒们抱怨说“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约3:26),以及约翰回答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可以看出几分耶稣早期在犹太传道的成功。尽管基督深孚众望而且非常成功(见《历》第十八章),但他在犹太的传道结的果子却很少(《历》第十九、二十五章)。虽然约翰简短的话语构成了我们关于这段时期所发生之事的全部信息,但是显而易见这段时期相当长(参《历》第二十二、二十四章)。显然,(约3:22-24)施洗约翰和耶稣这段时间都在犹太传道,而且众望的潮流逐渐从约翰涌向了耶稣(约3:26;《历》第十八章)。
他的能力对大众的影响不久就超过了约翰对他们的影响,而约翰的影响一度曾超过统治者们自己的影响(《历》第十八章)。见对约3:22,26;4:3的注释。
在毕士大治病之后,犹太议会对耶稣的拒绝(约5:16,18)给他在犹太的工作带来了结束并且导致他离开犹太去了加利利,并在那里正式开始了他的传道。另一个促成这事的因素是施洗约翰近来被囚(太4:12;可1:14;见对约4:1的注释)。
耶稣听见。有趣的是,施洗约翰的被囚与耶稣被犹太领袖们拒绝,并导致他早期在犹太的传道结束大致是同时发生的(见“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而且约翰的死发生在一年以后,就在那场导致基督结束他在加利利的传道的危机之前不久(见太14:10-21;“主耶稣的传道生涯”)。约翰的被囚,再加上耶稣自己也被犹太领袖们拒绝,才导致了耶稣退回到加利利,在那里继续开展他的工作(见对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
下了监。见对路3:19,20的注释。被译为“下”的词,直译是“交出”。可能是犹太领袖们因为嫉妒约翰在民众中的声望,就一致商定提前将约翰囚禁。他们从而就可以摆脱那先知,自己却不必为此对百姓负责。犹太议会约在同时公开指责了耶稣(见对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这个事实暗示这两件事有密切的关系。因而,在毕士大治病之后,犹太议会的威胁(《历》第二十一章)无疑是要恐吓耶稣,要他停止公开传道。
退到。即将他的传道园地转到了那个地区。这是在公元29年春,过了逾越节之后,在耶稣受洗之后,这至少是第三次他离开犹太去加利利了。第一次离开犹太去加利利在是公元27-28年冬(见约1:43),第二次是在一年以后,公元28-29年冬(见对约4:1-4的注释)。在公元29年的逾越节之后,耶稣离开了犹太就没有再回去,直到公元30年秋的住棚节(《历》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九章)。在公元29年春离开耶路撒冷标志着通常被称为加利利传道的正式开始(《历》第二十三章;《福山》第一章)。既然在远离想要他死的犹太当局的地方,耶稣就能继续开展他的工作,较少受到干扰。
通过先在犹太作工,耶稣有意给犹太领袖们一个接受他为弥赛亚的机会。要是他们这样做的话,犹太民族无疑就会集结到他身边,并会有特权在世界列国面前代表他,就如古时的圣先知们所预见的最初的计划一样(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5-28页)。
加利利。见对太2:22的注释。既在距耶路撒冷较远的地方,受到宗教领袖们的影响就比较少,加利利的犹太人更为心地纯朴,思想开明。他们不像在犹太的同道们那样受宗教偏见的支配。他们更为热心真诚,更易于不带偏见地听从基督的信息。事实上,他们要听他讲道的热心,使他时有必要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免得百姓的热心高涨到,会使当局认为危及国家治安的程度。
太4:13 后又离开拿撒勒,往迦百农去,就住在那里。那地方靠海,在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边界上。
【本会注释】
离开拿撒勒。[移到迦百农,太4:13-17=路4:31a。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马太没有提到耶稣被他自己的乡亲-拿撒勒的百姓拒绝的事(见对路4:28,29的注释)。别的福音书作者更为详细地提到了的许多事件马太都没有提到,据认为是因为事实上他更关心耶稣的教导而不是耶稣所行的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1页)。关于促成这次迁移的详情,见对路4:16-30的注释。
迦百农。这个名字可能来自希伯来词kaphar,“村庄”,和nachum,“那鸿”,所以意思是“那鸿的村庄”。有些人提出迦百农可能是先知那鸿的家乡,但是对此毫无确证。据认为这个城镇位于现代的Tell Hûm(有些人提出是Khân Minyeh)的位置,在加利利海的西北岸。因为加利利海低于地中海平面685英尺(209米),所以迦百农享有一种温暖宜人的气候。
迦百农是主要的犹太信仰中心(参太11:23)。既位于从大马士革及北边的推罗和西顿到南边的耶路撒冷和西边的地中海的一条主干道上,迦百农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收费站。那里还与低加波利直到腓力的南部领土作海上贸易。可能迦百农不象赛弗里那么大,至少在建造提比哩亚的建筑物之前,赛弗里是加利利的主要城市。据认为迦百农在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之前并不存在;要是它存在的话,也必是一个不重要的村庄,因为在旧约圣经中没有提到过它。
迦百农成了一个理想的中心,关于耶稣的教训与神迹的消息从那里迅速传到了加利利各地和加利利以外的地区。前一个冬天(公元28-29年,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治好那个大臣的儿子(见约4:46-54)已经在迦百农点燃了一盏明灯(见对路4:23的注释)。那个大臣和他全家的人都悔改归主了(《历》第二十章),并且无疑将耶稣的消息和他儿子被治好了的消息传遍了该城,从而为基督亲自传道预备了道路。
在接下来的一年半左右,耶稣使迦百农成了他的家和总部。彼得已经跟从耶稣一年多了(参约1:40-42),似乎只要耶稣在迦百农,他就把自己的家向耶稣敞开(见可1:29-31;2:1;《历》第二十六、二十七章)。迦百农渐渐被认为是“他自己的城”了(太9:1)。耶稣每次都是从这个中心启程去加利利各城镇作福音传道的。
靠海。即,加利利海。
西布伦和拿弗他利。拿弗他利支派分定的边界是在加利利海以西,而西布伦还要往西(见书19:10-16,32-40)。这些支派的边界早就不再重要了。马太提到的事实是,耶稣在加利利的传道集中在从前是这两个支派所占领的土地。他这么做是预备引用赛9:1,2(见太4:15,16)。拿撒勒在西布伦支派的古边界之内,而迦百农在拿弗他利支派的古边界之内。
太4:14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
【本会注释】
要应验。见对太1:22的注释。引自赛9:1,2,与希伯来圣经和七十士译本略有不同。以赛亚写这两节经文时(约公元前734年)时,亚述众军正在毁坏以色列国的北部。这两个支派列在首当其冲被无情的亚述侵略了的那些支派之中(见王下15:29;参代上5:26)。
太4:15 说: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约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
【本会注释】
沿海的路。见对太4:13;可2:14的注释。
约旦河外。或者“约旦河对面那边”即在应许之地的界内。
外邦人。在公元前722年,那十个支派被掳到亚述之后,名为加利利的这个地区(见赛9:1)几乎住的都是非犹太人。到基督的时代,许多犹太人已经在那里定居,结果那里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世界主义者—犹太人与外邦人的混和。
太4:16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
【本会注释】
坐在黑暗里。“黑暗”指被掳的阴暗;“光”指从被掳得释放。现在,基督作为伟大的救助者来了,驱散被罪束缚的消沉忧郁,并且宣布使人真自由的真理的荣耀亮光。见对约1:5的注释。
大光。即:耶稣,“那真光”(见对约1:4,7,9的注释)。
死荫。从罪进入世界到现在,人们就住在“死荫之地”。耶稣来了,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5)。
有光发现。光一直是神圣临格的象征(见对创1:3的注释)。耶稣宣布他自己是世界的光(约8:12;9:5),其明亮的光线驱散了罪与死的黑暗。见对约1:14的注释。
太4:17 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本会注释】
从那时候。见对太4:12;可1:15的注释。
就传起道来。即,在加利利。这个短语不一定暗示这是耶稣第一次传道的场合。他的公开传道已经进行了约有一年半了(见对第12节的注释)。
悔改。希腊文metanoeō。关于悔改的意义见对太3:2的注释。犹太人把悔改看作一条最重要的教义。他们强调悔改是被弥赛亚拯救的一个必需的先决条件。拉比们有一条格言说“要是有一天以色列人会悔改,那么大卫的子孙弥赛亚马上就会来临”。依照他们的教训,悔改包括为罪忧伤,尽可能地赔偿损失,并且决心不再犯罪。见对太3:2;5:2,3的注释。
天国。在新约圣经中,马太专用的一种表达方式(31次),优先于更为常见的词“上帝的国”、“上帝的国”这个词马太本人用了五次,而其他新约圣经作者全部都用这个词。用“天”代替“上帝”是符合基督时代犹太人的习惯的,为要避免说出上帝的圣名,同样地,他们用“天的名”代替“上帝的名”;用“敬畏天”代替“敬畏上帝”;“尊荣天”代替“尊荣上帝”等(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72页)。在旧约圣经中并没有“天国”这种说法,虽然这种思想普遍内含在众先知的作品中(赛11:1-12;35;65:17-25;但2:44;7:18,22,27;弥4:8等)。
“天国”或“上帝的国”构成了耶稣教导的主题(路4:43;8:1)。他用这句话引入了许多比喻:“天国好像”(见太13:24,31,33,44,45,47)。他教导他的门徒们要祈求该国的降临(太6:10)。他的福音乃是天国的好消息(太4:23等)。他的门徒们是“天国之子”(太13:38)。天父乐意把国赐给他们(路12:32),那国是他们要承受的(太25:34)。在今生,基督徒们必须使天国成为他们的至爱和伟大的人生目标(太6:33)。当耶稣派遣那十二个人时,他指示他们要“宣传上帝的国”(路9:2,60)。
约翰宣布了天国马上就要确立(太3:2)。耶稣也宣布“天国近了”(太4:17),并教导他的门徒们,当他派遣他们出去传道时,传播的也是同样的信息(太10:7)。
“天国”是在基督第一次降临时确立的。耶稣自己就是王,那些信他的人就成了该国的国民。该国的领土乃是国民的心与生活。显然,耶稣传扬的信息指的是神圣恩典之国。但是,就像耶稣亲自说明的,这个恩典之国乃是荣耀之国的准备(见《历》第二十三章;《善》第十九章)。关于后者,门徒们在耶稣升天那天问道:“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见徒1:6,7)。恩典之国在基督的日子就近了(太3:2;4:17;10:7),但是荣耀之国还在将来(太24:33)。只有当人子“在他的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才会“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太25:31)。
近了。见对可1:15的注释。
呼召四个渔夫
太4:18 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
【本会注释】
耶稣。[海边呼召,太4:18-22=可1:16-20=路5:1-11。主要的注释在:路加福音。] 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他”。
西门。希伯来词Shim`on的希腊词形式Simeon。在基督的时代,许多犹太人都起了希腊名字,或者取了他们的希伯来名的希腊形式。住在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人尤其如此。但由于希腊语是当时世界通用的商业和文化教育语言,就算在巴勒斯坦内部,有一个希腊名字还是比较方便。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5,29页。
彼得。希腊文Petros,“石头”或“岩石”(见对太16:18的注释),译自亚兰文Kepha',译成英文是矶法,意思也是“岩石”或“石头”(约1:42)。关于彼得传记的概略,见对可3:16的注释。
安得烈。见对可3:18的注释。
网。希腊文amphiblēstron,撒网,与之相对照的是diktuon,一个表示渔网或猎网的通称,或者sagēnē,“拖网”(见对太13:47的注释)。
太4:19 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本会注释】
来跟从我。意思是成为专职的门徒。自此以后,彼得和安得烈就要用他们全部的时间,做耶稣学校里的学习者了(见对路5:11的注释)。
得人如得鱼。见对路5:10的注释。
太4:20 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太4:21 从那里往前走,又看见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同他们的父亲西庇太在船上补网,耶稣就招呼他们,
【本会注释】
雅各。希腊文Iakōbos,相当于Jacob这个名字(见对创25:26;可3:17的注释)。当雅各和他的兄弟约翰被一起提到时,像这里一样,雅各总是先被提到,只有一次例外(路9:28)。在他们二人中,雅各年长(见《历》第三十章)。
西庇太。希腊文Zebedaios,相当于希伯来词Zabday,意思很可能是:“耶和华已经赐予”。他的妻子可能是撒罗米(太27:56;参可15:40;16:1)。
约翰。见对可3:17的注释。关于这个名字的意义,见对路1:13的注释。约翰在那十二个人中是最年轻的(《历》第三十章)。
补。即,使它们准备好为下一次捕鱼时使用。
耶稣就招呼他们。见对可1:17的注释。
太4:22 他们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
【本会注释】
舍了船。见对路5:11的注释。
他们的父亲。见对太4:21;可1:20的注释。
跟从了耶稣。见对路5:11的注释。在此之前,现在蒙召的作专职门徒的这四个门徒中,至少有三个人曾间歇地跟从耶稣,又回去重操打渔旧业。
向大众传道
太4:23 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
【本会注释】
走遍加利利。[第一次加利利巡游,太4:23-25=可1:35-39=路4:42-44。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在马太福音的记录中,马太并不总是遵循事件发生的严格的时间顺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他倾向于按类别群组事件,而不是按时间。关于在太8:14-17中彼得的岳母以及在安息日结束时聚集到彼得家门前的那许多患病的痛苦的人得医治的叙述,为了符合时间顺序,应该插在4章的22节和23节之间。根据马可的记述,这是显而易见的,马可遵循的是事件的时间顺序—海边呼召,医治迦百农会堂中被鬼附的人,在彼得家的事件,以及第一次在加利利各地旅行传道(见可1:16-39)。
马太在这里给出了一个关于耶稣于公元29年夏在加利利各城镇乡村第一次进行旅行传道的简要总结(见对可1:39的注释)。“走遍”这个动词,说明这次传道的旅程比比各种对观福音作者们的简要记录暗示的范围更大。依照约瑟夫所说,加利利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地区,星罗棋布着200多个城镇和乡村。关于第一次旅行传道,所记录的唯一一个明确的事件就是治好了一个麻疯病人,马太在太8:2-4进行了记述。
福音。在马太福音中,这是第一次出现“福音”这个词(见对可1:1的注释)。
病。希腊文nosos,往往用于严重性疾病,所以可能更好译为“疾病”
症。希腊文malakia,各种软弱的通称,例如由某种疾病造成的软弱。在这里,该词形容身体和精神上的疾病,可能不象nosos那么严重。nosos和malakia这两个词一起出现在七十士译本的申7:15里。
太4:24 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叙利亚。那里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样疾病、各样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癫痫的、瘫痪的,都带了来,耶稣就治好了他们。
【本会注释】
名声。希腊文akoē,译为“声誉”更好(见对可1:28的注释)。
叙利亚。马太在这里用“叙利亚”这个词的意思并不十分清楚。可能他指的是加利利以外的地区,因为稍后在耶稣的传道中,推罗和西顿的附近地区中认识耶稣的人(太15:21,22)也来听他讲道并指望医治他们的病(路6:17)。然而,上下文暗示,马太此时是在一种更普通的意义上使用“叙利亚”这个词的,要把加利利包括到叙利亚中,作为它的一部分(在地理意义上,不然就在政治意义上),或者可能在严格意义上指与叙利亚接壤的加利利最北部地区(见第23,25节)。后面这些意见似乎更为可取,特别是鉴于事实上那些听到他的名声来就他的人,是来自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犹太、和比哩亚(约旦河外)地区(第25节)。当时,巴勒斯坦属于罗马的叙利亚省。
各样疾病。即“各种各样的疾病”。
疼痛。或“痛苦”。
被鬼附的。见对可1:23的注释。
癫痫的。来自希腊词sele-niazomai,直译是,“精神错乱的”,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和太17:15。从太17:15中给出的症状可以断定,selēniazomai的意思是“癫痫病患者”,但是可能还有更广泛的内涵。
瘫痪的。来自希腊词paralutikos,英文词“paralytic”(瘫痪病人)即来源于此。
太4:25 当下,有许多人从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犹太、约但河外来跟着他。
【本会注释】
低加波利。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6页。
提要:1基督开始他的山上宝训:3宣布谁是有福的,13谁是这世上的盐,14世上的光,造在山上的城,15灯:17因为他来是要成全律法。21杀人的事实真相,27犯奸淫的事实真相,33起誓的事实真相:38劝诫人要忍受非法对待,44甚至要爱我们的仇敌,48并要努力追求完全。
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山上宝训
太5:1 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他跟前来,
【本会注释】
看见这许多的人。[山上宝训,太5:1至8:1=路6:17-49。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显然,太4:25的那“许多的人”,就是耶稣第一次主要在加利利各城镇乡村旅行传道之后跟从他的那些人。山上宝训很可能发生在公元29年的晚夏(《福山》第一、三章),约在他三年半传道的中期。路加显然将山上宝训和任命十二使徒连在了一起(路6:12-20;参《福山》第一章),并且保留了那值得注意的一天所发生之事的正确顺序:(1)整夜祷告,(2)任命十二使徒,(3)下到平原,(4)布道(见《历》第三十一章)。他只是省略没说耶稣“[又]上了山”这事(太5:1),这一省略使有些人认为路加福音中记载的布道与马太福音中记载的山上宝训并不是同时同地发生的。
另一方面,马太并没有在这里提到指定和任命十二使徒的事,而是放在几个月后第三次旅行传道中一同叙述的(太10:1-5)。然而,马太在提到跟着耶稣的群众之前,先叙述了加利利海边的呼召(太4:18-25)。由各方面的福音书记录来看,任命十二使徒是回应更多受训工人的明显需要,他们受训去照顾那些无论耶稣走到哪就跟到哪的群众。
任命十二使徒成为组建基督教会的第一步。基督乃是这个新的神圣恩典之国的君王(见对第23节的注释);那十二个人乃是其特许的公民,或国民(见对可3:14的注释)。在那十二个人成为该国的特许国民的同一天,该国的君王作了就职演说,他在其中阐明了成为该国公民的条件,宣布了该国的律法,并且描绘了它的目标(见《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一章)。因而山上宝训立刻成了基督成为恩典之国君王的就职演说,也成了该国的宪法。在正式确立该国并宣布了其宪法之后不久,就开始了第二次在加利利各地的旅行传道,在这段时期,耶稣生动而完全地示范了该国、其各项原则及其能力能使人受益的各种方式(见对路7:1,11的注释)。
山。请比较太8:1。很明显,这山正是他曾整夜祷告的山,也是在同个早上更早时候任命十二使徒的那一座山(见《历》第三十、三十一章;见对可3:14的注释)。不清楚具体是哪座山。自从十字军东征以来,在古提比哩亚以西5英里(8千米)的Kurn Hattīn“哈亭的角”就一直被指出来作为这个地点的记号,但是这种传统说法无法追溯到比十字军东征更早的时候,所以是不可靠的。
基督发表山上宝训的那座山已被称作“新约的西奈山”,因为它对基督徒的关系就象西奈山对犹太民族的关系一样。上帝是在西乃奈上颁布了神圣的律法。耶稣是在加利利这座不知名的山上重申了神圣了律法,更为详细地解释了律法的真意义及其训令在日常生活问题中的应用。
既已坐下。即“当他坐好的时候”。可以合理的推断,与古时的传统相一致,耶稣在教导和传道时通常是坐着的(见太13:1;24:3;可9:35;见对路4:20的注释)。这是拉比们通常的方式。教师在教导时应该是坐着的。至少在这个场合,群众们也是坐在草地上的(《历》第三十一章)。
门徒。当然,这包括那个早上被指定并任命的十二使徒(见对可3:13,14的注释;参路6:12-19)。因为与耶稣的交往最亲密,所以他们形成了一个核心集团,并且自然就坐在他旁边;但是另外还有许多跟从耶稣并且也以门徒闻名的人(《历》第五十三章;见对可3:13的注释)。至少在耶稣后来的传道中,有几名妇女也陪伴着他并服侍门徒们的需要(路8:1-3;参太27:55)。这些虔诚的妇女中有些人很可能在场。然而,听众绝大部分还是由农民和渔夫构成的(《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二章)。探子们也在场(《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三章;见对太4:12的注释)。
太5:2 他就开口教训他们,说:
【本会注释】
他就开口。路加说耶稣在开始讲话时,“举目”(路6:20)。尽管马太和路加关于这次宝训及其现场环境的记载有某些不同,但是这两个记载肯定指的是同一个场合。在这两个记载中,相似之处远超过了表面上的不同,并且这些表面上的不同显然也不是真的不同。该宝训无疑比这里所简要说明的长多了,这两位作者各自对这次的演讲作了总结。他们在各自的对观同观福音书中体现了圣灵使他们有印象要记下的这次宝训的特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因此这些记载并不是矛盾的,而是互补的。所以我们就当接受两位福音书作者所提到的各点内容。这样,我们有权得到耶稣在这个场合中所说的更完整的记述,要比看任何一个单个记录所提供的完整。见对太第三章的附注,注2。
马太关于这次宝训的记录几乎比路加记录的长三倍。这可能是因为事实上马太比路加更关心并特别地致力于讲述耶稣的教导。路加就象他自己在序言中明说的那样(路1:1-4),主要关心的是对历史的记叙。马太关于山上宝训的记录含有许多路加没有提到的内容,可是路加也提到过马太省略了的内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1页。主要的相似之处如下:
马太 路加
5:3,4,6 6:20,21
5:11,12 6:22,23
5:39-42 6:27-30
5:42-48 6:32-36
7:1,2 6:37,38
7:3-5 6:41,42
7:12 6:31
7:16-21 6:43-46
7:24-27 6:47-49
马太福音中给出的山上宝训的许多别的部分也散见于路加福音中,无疑是因为基督在他后来的传道中在不同的场合重复过同样的思想。见对路6:17-49的注释。
在山上宝训中,基督论述了他国度的性质。他还驳斥了犹太领袖们反复灌输在百姓心中的关于弥赛亚国度的错误观念(《福山》第一章;见对太3:2;4:17的注释)。山上宝训阐明了基督教的特征与基督时代的犹太教的特征之间惊人的对比。
要充分地赏识山上宝训的意义,重要的是不仅要理解个别提出的每一原则,而且要明白每一原则对整体的关系。整篇讲道浑然一体,粗心的读者是看不出来的。下文给出的大纲强调这种内在的统一,并且阐明了这篇讲道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
论福
太5:3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本会注释】
有福了。希腊文makarioi,单数是makarios,“幸福”希伯来词是'ashre,“幸福”“蒙福的”(见对诗1:1的注释)。'Ashre和makarios在英文钦定本中通常都被译为“蒙福的”,虽然有时也译为“有福”(王上10:8;诗127:5;箴29:18;约翰13:17;彼前3:14)或“万幸”(徒26:2)。英文词“blessed”(蒙福的)在现代用法中,更接近希腊文eulogētos,“可称颂的”(路1:68;彼前1:3等)的意思,来自词根eulogeō,“称赞”、“赞美”、“尊荣”(太5:44;21:9;26:26;罗12:14)。
makarios这个词在第3-11节中出现了九次。但第10,11节指的是基督徒经验的同一方面,所以被认为是一个祝福,所以就是八福而不是九福。路加只给出了四福,就是马太给出的第一、第四、第二和第八福,是依照上述次序给出的(路6:20-23),但他补充了相应的四祸(第24-26节)。
在山上宝训开篇的话语中,基督专注于每个人心中的至高愿望—幸福。这个愿望是创造主亲自培植在人里面的,最初是钦定用来使人与造他的主合作找到真幸福的。当人们努力达到幸福这个本质目标时,经由绕过顺从神圣要求这条近路,就陷入了罪中。
所以,基督在作为神圣恩典之国的君王进行就职演说时,就宣布说:该国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将失丧了的伊甸的幸福恢复到人们心中,而且那些选择经由“窄门”和“小路”进入该国的人(太7:13,14),必发现真幸福。他们必找到内在的平安和喜乐,以及只有当“上帝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他们的“心怀意念”时,才能临到的心与灵真实而持久的满足(腓4:7)。当基督回到天父那里时,他把这个平安留给了他的跟从者们,是世人无法给予的平安(约14:27)。幸福只临到那些与上帝相和之人(参罗5:1)及他们的同道(参弥6:8)的心里,就是遵照爱的律法中(见太22:37-40)那两条最大的诫命而行的人。心怀意念的这种性情只属于恩典之国的那些真成员。
山上宝训的大纲
天国公民的特权与责任
I.公民的目标是品格的完全,第5章。
A.如何成为该国的公民,太5:3-12。
B.该国的公民是其各项原则的活代表,太5:13-16。
C.在天国中行为的标准,太5:17-47。
D.公民的目标是品格的改变与完全,太5:48。
II.过正确生活的动机和模范公民,太6。
A.敬拜、服侍、及人事关系的正确动机,太6:1-18。
B.人生的目的:为天国而计划,为天国而生活,太6:19-24。
C.上帝供应那些先求他的国之人的需要,太6:25-34。
III.公民的特权与责任,太7。
A.黄金律及应用它的能力,太7:1-12。
B.顺从与自律乃是公民身份的试验,太7:13-23。
C.呼召作出决定性的行动,太7:24-27。
虚心。希腊文ptōchos,一个表示极其贫穷的词,来自ptassō,“蜷缩”、“畏缩”(见对可12:42;路4:18;路6:20的注释)。在这里,ptōchos指的是那些心灵极其贫穷的人,他们感到自己一切紧迫的需要,这些需要都是天国一定会提供的(参徒3:6;见对赛55:1的注释)。那些没有感到自己灵性上的需要,认为自己“富足、已经发了财”并且“一样都不缺”的人,在上天看来,乃是“困苦、可怜、贫穷的”(启3:17)。只有“心灵贫穷”的人才能进入神圣的恩典之国;其余所有的人都感到不需要天上的财宝,并且拒绝其祝福。
他们的。感到自己的需要是人进入上帝的恩典之国的第一个条件(见《福山》第二章)。正是因着意识到自己灵性的贫乏,比喻中那个税吏“回家去倒比”那个自以为义法利赛人“算为义了”(路18:9-14)。在天国里没有骄傲、自满、自以为义之人的地方。基督吩咐心灵贫穷的人,要用他们的贫穷去换取他恩典的财富。
天国。见对太4:17;路4:19的注释。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基督在这里讲论他将来的荣耀之国,并不像讲论神圣恩典之国那么多。在他的教导中,基督常常论到在那些接受他主权之人心里的恩典之国,就如藉着稗子、芥菜籽、面酵、撒网的比喻(太13:24,31,33,47)以及许多别的比喻所阐明的(见《福山》第二、五章)。
犹太人想象天国是基于强权的国度,会强迫世上的列国顺服以色列。但是基督来要建立的国度乃是开始于人们内心、充满他们的生活,并带着爱的激励与令人信服的能力涌入别人的内心和生活中的。
太5:4 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本会注释】
哀恸的人。希腊文pentheō,一个通常指强烈悲恸的词,与lupeomai形成比对,后者是一个表示“忧愁”的更为一般的词(太14:9;彼前1:6)。所以,“虚心的人”(见对太5:3的注释)深刻的灵性上的贫穷可以与第4节中所描绘的深深哀恸的人相配。实际上,正是深深感到灵性上的需要才使人对眼见自己生活中的不完全感到“哀恸”(见《福山》第二章;参《历》第三十一章)。基督在这里指的是那些在心灵的贫穷中,渴望达到完全之标准的人(参赛6:5;罗7:24)。这句话也给那些由于失望、亲人丧亡、或别的伤心事而哀恸的人一个安慰的信息(见《福山》第二章)。
必得安慰。希腊文parakaleō,“叫到身边”、“呼求帮助”、“召集”、“召唤”;所以是“劝诫”、“振奋”,“慰问”、“鼓励”和“安慰”的意思。被如此召来的朋友是一个paraklētos,其服侍是paraklēsis。在约壹2:1中,耶稣被称一位paraklētos(和合本译为“中保”)。在他离开时,他应许要差另一位“保惠师”(安慰者)来(见对约14:16的注释),希腊文也是paraklētos,圣灵要与我们同住并作我们永远同在的朋友。
上帝怎样用天国丰盛的恩典满足属灵的需要感(见对第3节的注释),他也照样用赦罪的安慰满足为罪哀恸。如果不先感到需要,人就不会对自己所缺乏的感到哀恸。在这种情况下,人所缺乏的就是义的品格。为罪哀恸成了那些呈现自己是天国候选人的第二个必要条件,并且自然地紧随在第一步之后。
太5:5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本会注释】
温柔。希腊文praeis,单数是praüs,“温和的”、“温柔的”、“温顺的”。基督论到他自己是“心里柔和谦卑”的(太11:29),并且因为他是自有永有的,凡“劳苦担重担的人”(第28节)都可以到他这里来,为自己的灵魂找到安息。希伯来词中与praüs 同义的是`anaw,或者`ani,“贫穷”、“痛苦”、“谦卑”、“温顺”。这个希伯来词曾被用于摩西,他为人极其“谦和”(民12:3)。它还出现在赛61:13关于弥赛亚的经文中(参太5:3的注释),也出现在诗37:11中,译作“谦卑人”。
温柔乃是心思意念及生活的态度,是为成圣预备道路的。“温柔”的精神“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4)。新约圣经作者们经常把“温柔”当作一种主要的基督徒美德提到(见加5:23;提前6:11)。对上帝“温柔”意味着我们接受他的旨意并且认为他对我们的安排是良善的,所以我们在凡事上都顺从他,没有犹疑(参《福山》第二章)。一个“温柔”的人是完全控制自我的人。我们的始祖通过自高丧失了所托付给他们的国度;通过温柔可以光复它(《福山》第二章)。见对弥6:8的注释。
承受地土。请比较诗37:11。“虚心的人”要接受天国的财富(太5:3);“温柔的人”要“承受地土”。现在,确实不是“温柔的人”而是骄傲的人承受着地土。然而,到了时候,这地上的国必赐给圣徒们,赐给那些已经学会谦卑之恩典的人(参但7:27)。基督说,最终,那些谦卑的人,就是那些学会温柔的人,会被升高(见对太23:12的注释)。
太5:6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本会注释】
饥渴。在一个年平均降雨量不足26英寸的国家,这个比喻特别有说服力(见第二册原文第110页;见对创12:10的注释)。巴勒斯坦如何,近东大部分地区一般也如何。既与大片的沙漠地区接壤,所以就连有人居住的地方雨量也非常少。无疑,当时听耶稣讲道的人中许多人都曾经历过口渴的痛苦。就如夏甲和以实玛利的例子所说明的,一个旅行者如果迷了路或者错过了途中少数几个泉源中的一个,很容易就会发现自己处于严重的困境之中(见对创21:14的注释)。
但耶稣说的乃是心灵的饥渴(见诗42:1,2)。只有那些像一个因为缺乏食物饿得要死或者因缺乏水快要渴死的人一样急切渴慕公义的人,才能寻得公义。属世的资源无法满足心灵的饥渴,不管它是物质财富、深奥的哲学、肉体食欲的满足、还是尊荣与权力。在经验了所有这一切之后,所罗门总结说“凡事都是虚空”(传1:2,143:19;11:8;12:8;参2:1,15,19等)。世上的一切都不能给每个人内心的渴望带来满足与幸福。智慧人的结论乃是,唯有承认创造主并与他合作才能带来持久的满足(传12:1,13)。
在山上宝训六到八个月之后(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耶稣作了另一次重要的讲道,论生命的粮(约6:26-59),他在那次讲道中更加充分地论述了这里所简要提到的这个原则。耶稣自己就是人们应该渴慕的“粮”,藉着吃这粮他们就能维持属灵的生命,满足他们心灵的饥渴(见约6:35,48,58)。那些饥渴的人受到了慷慨的邀请,可以到天上的供应者面前来,接受饮食的供应,“不用银钱,不用价值”(赛55:1,2)。人心中渴望公义乃是基督已经开始在那里运行的证据(《福山》第二章)。
义。希腊文dikaiosunē,来自词根dikē,“习惯”、“用法”,所以是由习惯决定了的“正确、公正”。在新约中,用它来表示由天国的各项原则决定了的“正确,公正”。在新约圣经中每一用到这个词的场合(94次),dikaiosunē都被译为“义”或“公义”。在希腊文中,“义”在于符合公认的习俗。对犹太人来说,它本质上属于符合犹太传统解释的律法的要求的问题(见加2:16-21)。但是对于跟从基督的人来说,义就有了更为广阔的意义。基督徒们不是要着手建立自己的义,而是蒙召要使自己“服上帝的义”(罗10:3)。他们寻求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腓3:9)。
基督的义既是归予的也是给予的。归予的义带来称义。但被称义的人是在恩典里长进的。藉着住在自己里面的基督的能力,人就可以使自己的生活与耶稣言传身教所阐明的道德律法相一致。这就是给予的义(见《路》第二十四章)。当基督鼓励他的听众思考要“完全”,像他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时(见对太5:48的注释),他心中所想的就是这一点。保罗说耶稣完全的一生已经使“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成为可能(罗8:4)。
太5:7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本会注释】
怜恤人的。希腊文eleēmones,“充满怜悯的”、“慈悲的”、“富于同情心的”。在来2:17中,基督被说成是一位“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基督在这里说的怜恤是一种主动对人的美德。它在采取怜恤的行动之前没什么价值。在太25:31-46中,那些怜恤的行为被描绘成获准进入荣耀之国的试验。雅各将怜恤的行为包含在其对“清洁的虔诚”的定义里(雅1:27)。弥迦(弥6:8)总结人类对上帝及其同胞的义务乃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请注意,弥迦与基督一样,也提到了在上帝面前谦卑并怜悯待人。这些可与那为“律法和先知道理的总纲”的两大诫命相比(太22:40)。
蒙怜恤。这在现在的日子和审判日都是真实正确的,既蒙人的怜恤也蒙上帝的怜恤。黄金律的原则(太7:12)既适用于我们对待别人的方式也适用于他们回报我们的方式。残酷、无情、心灵卑鄙的人很少在同胞的手下受到仁慈怜悯的待遇。但那些仁慈并且体谅别人之需要和感受的人,可以得到世人同样仁慈怜悯同情的回报。
太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
【本会注释】
清心的。“心”的这个词在太13:15;约壹3:20,21;彼前3:4也出现过。基督所说清心的人远非只包括性事上的清洁(《福山》第二章);它包括所有令人喜爱的性格特征,排斥所有令人不快的性格特征。成为“清心的人”就等于披上了基督的义袍(见对太22:11,12的注释),圣徒所穿的“细麻衣”(启19:8;参启3:18,19)—品格的完全。
耶稣心里所想的并不是仪文上的洁净(太15:18-20;23:25),而是内心的清洁。如果动机是纯洁的,生活就是纯洁的。
那些清心的人已经离弃了罪恶,罪恶不再是支配人生的原则,他们的生命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上帝(见罗6:14-16;8:14-17)。要成为“清心的人”并不意味着一个人绝对无罪,但却意味着这个人的动机是正确的,所以靠着基督的恩典,他就抛弃了过去的错误,而且向着那在基督耶稣里完全的标杆直跑(腓3:13-15)。
见上帝。基督将重点放在当代人们心中神圣恩典的国,虽然并不排斥将来岁月中那永恒的荣耀之国(见对第3节的注释)。所以,“见上帝”的意思显然既指属灵上的看见也指肉眼的看见。那些感到自己灵性上需要的人现在就进入“天国”(第3节);那些为罪哀恸的人(第4节)现在就得安慰;那些心灵柔和谦卑的人(第5节)现在就有承受新地的资格;那些饥渴爱慕耶稣基督之义的人(第6节)现在就得饱足;怜恤人的人(第7节)现在就蒙怜恤。同样地,藉着信心的眼睛,清心的人有特权现在就得见上帝;最终,在荣耀的国度里,他们有特权面对面见他(约壹3:2;启22:4)。此外,只有那些在今世发展了属天眼力的人,才会有特权在将要来到的世界得见上帝。
就像身体的麻醉和迷醉一样,罪的初步效果就是蒙蔽人的高级机能-心思与意念。那蛇迷住夏娃用她心灵的眼睛看到“那棵树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之后,她才“摘下果子来吃了”(创3:6)。当那蛇说“你们的眼睛就明亮了”的时候,他指的是象征性的视力,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了”的结果是能知道善恶(创3:5)。魔鬼首先通过说服人们相信犯罪的经验会使他们有更清晰的眼界弄瞎了他们。然而,罪使人们更加眼瞎了。罪人们“有眼”,但他们却“看不见”(耶5:21;参赛6:10;结12:2)。
只有那些心地单纯的人才“得见上帝”。当心灵的“眼睛”“了亮”时,生命才会充满“光明”(太6:22,23)。太多的基督徒变成了属灵上的对视眼,因为他们企图一只眼睛专注于天上的迦南,另一只眼睛专注于“罪中之乐”(来11:25)和埃及的“肉锅”(出16:3)。我们唯一的安全在于按照原则生活,使上帝成为生命中头等重要的事。现今那些看世上的事物是“可喜悦的”人,其注意力专注在撒但所展示的诸多闪闪发光的小玩意上,决不会见到顺从上帝具有更大的价值。如果我们要“得见上帝”,心灵的窗户就必须保持洁净。
太5: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
【本会注释】
使人和睦的人。希腊文eirēnopoioi,来自eirēnē,“和平”,和poieo_“使”。基督在这里特别指的是使人与上帝和睦(《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二章)。“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罗8:7)。但是基督,那使人和睦的大宗师,却来向人们表明上帝并不是他们的仇敌(见《福山》第二章)。基督乃是“和平的君”(赛9:6,7;参弥5:5)。他是上帝差到人间的和平的使者,并且“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他与上帝相和”(罗5:1)。当耶稣完成了指定给他的任务,返回到天父那里里,他能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14:27;参帖后3:16)。
为了赏识基督所说“使人和睦”的意思,注意到和睦在闪族人的思想和语言中的意思是有帮助的。相当于希腊词eirēnē的希伯来词shalom,意思是“完全”、“健全”、“繁荣”、“康乐安宁的状态”、“平安”。鉴于基督和平民都用亚兰语(一种与希伯来语极其类似的语言)的事实,耶稣无疑是在闪族语系的内涵中使用这个词的。基督徒应当彼此和睦(帖前5:13),并要“追求与众人和睦”(来12:14)。他们应当为和平祈求,为和平工作,并要积极关心促进社会治安的活动。
上帝的孩子。直译是,“上帝的儿子”。犹太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儿女”(申14:1;何1:10等),这是基督徒们同样追求的一个观念(约壹3:1)。成为上帝的儿子意味着要在品格上象他(约壹3:2;参约8:44)。“使人和睦的人”是“上帝的儿子”乃是因为他们本身与他相和,并且致力于带领自己的同胞与他相和的事业。
太5:1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本会注释】
受逼迫。在这里,基督指的主要是在为天国而离弃世界的过程中遭受的逼迫。自从罪恶进入世界以来,基督与撒但之间,天国与这个世界的国之间,以及那些侍奉上帝的人和侍奉撒但的人之间就一直存在着“仇恨”(创3:15;启12:7-17)。这场斗争一直会持续到“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启11:15;参但2:44;7:27)。保罗警告信徒们,他们“进入上帝的国”,必要“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天国的公民会在今世有患难(约16:33),因为他们的品格、理想、志向、和行为都在作无声的见证,反对现今世界的邪恶(参约壹3:12)。天国的仇敌们逼迫了君王基督,可以料想他们也会逼迫他忠诚的国民(约15:20)。“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3:12)。
天国是他们的。在第3节中所做的同样的应许是给那些感到自己灵性上的需要之人的。“我们若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后2:12;参但7:18,27)。那些在尘世为基督受苦最多的人,最能感戴他为他们忍受的苦难。第一福和最后一福都含有成为天国成员的保证,这是适当的。那些经验了这里所列举的八项公民资格的人,配在天国中有一席之地。
太5: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辱骂。希腊文oneidizō,“责备”,“诽谤”,“侮辱”。另见对路6:22的注释。太4:11,12并不构成另外一个祝福;它只是说明逼迫可能表现的各种形式。
因我。或,“由于我”。基督徒是为他们所带有的名号-基督的名受苦。在历世历代中,就像在早期教会中一样,那些真爱他们的主的人都“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而欢喜快乐(徒5:41;参彼前2:19-23;3:14;4:14)。基督警告那些愿意成为他门徒的人说,他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太10:22),不过又赶紧补充说无论谁“为我失丧生命,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基督徒们必须料到要“为他受苦”(腓1:29)。
太5:12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本会注释】
欢喜。无论生活可能带来什么,基督徒都要欢喜(腓4:4),因为知道上帝必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得益处(罗8:28)。在受试探或考验时尤其如此(雅1:2-4),因为苦难培养忍耐的品格,也培养其他对天国公民来说必须有的品格。
快乐。请比较路加的话“欢喜跳跃”(路6:23)。
你们的赏赐是大的。另见对路6:24-26的注释。对成熟的基督徒来说,得奖赏的想法并不是最主要的(见《路》第二十八章)。他服从规则并不单是为了进入天国;他之所以顺从,是因为发现与造他的主合作乃是至高的目标与实在的喜乐。牺牲可能是大的,但是回报更大。当人子在荣耀中降临时,“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参启22:12)。
先知。例如以利亚,曾被亚哈和耶洗别追索(王上18:7-10;19:2),以及耶利米,曾被自己的同胞逼迫(耶15:20;17:18;18:18;20:2等)。逼迫的作用是净化生活并炼净品格中的渣滓(参伯23:10)。
盐和光
太5:13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本会注释】
你们。在希腊文中,强调代名词“你们”,“你们是世上的盐”。务要谨记,耶稣是在对他的门徒们说话,特别是对十二使徒,他们的新角色是他神圣恩典之国的特权成员(见对第1-3节的注释)。其他人正在倾听,特别是农民和渔夫们(《福山》第二章),但是法利赛人的探子也在场(《历》第三十一章;见对可2:6的注释)。
盐。在巴勒斯坦,盐是从沿岸的湿地或内陆湖收集到的。收集盐的设备简陋,导致盐中有许多杂质。在与湿气接触,或淋到雨时,极易溶解的盐自己就会被冲走,只剩下无味的杂质。
将天国的公民比作盐的潜在思想在于其防腐的性质(参《福山》第二章)。在冷藏及现代保存食物的别的方法普及之前,盐和香料主要用于防腐。在古巴勒斯坦,盐几乎专门用于防腐和调味(见伯6:6)。照样,基督徒通过成为藉着传播福音拯救他人的一个媒介,就可以在世上发挥一种防腐和净化的影响力。门徒们应该认识到拯救自己的同胞乃是自己的主要责任。他们不应因为逼迫(见太5:10-12)或者别的原因退出社会,而要与自己的同胞保持密切的接触。
路加在关于山上宝训的记录中,并没有包括太5:13-16的内容,虽然他在别的场合引用了基督所说的类似的话(路14:34,35)。马可也有一个类似的信息,是在别的场合单独说给门徒们的(可9:50),并且特别配合其他讲论的性质。耶稣在传道中所说的相同或类似的话,被各福音作者所记述,这一事实使得一些人推断说各作者没有考虑他实际在什么时候讲这话,而是或多或少随意地把这些话放到不同的时间,然而,这个结论是基于幼稚的想法,认为耶稣在传道期间,对于任何一个特别重要的思想,每次都是讲一次,并且只讲一次。但是毫无正当的理由去猜想耶稣不会在不同的时间对新听众,甚至可能对大致相同的听众整体上或部分地重复他的话。
失了味。或者,“变得无味”。一个基督徒若是丧失了自己的本质特征却仍被称为基督徒是不可想象的,就象盐失了自己的咸味仍被当作盐使用一样。如果只是这种名义上的基督徒,他们有名无实的公民身份在天国就成了一个闹剧。他们并不是基督徒,除非他们反映出基督的品格,不管他们如何自称。
咸。即,像有味的盐一样具有其本质的和有用的品质。当自称的基督徒丧失了基督的爱、能力和公义时,并没有任何别的资源能补足他们的缺乏。一个有名无实的基督徒无法把自己本身没有的东西传递给别人。在古时的仪文礼节中,盐是被加在每一牺牲上的(利2:13;结43:24;可9:49),如果没有盐牺牲就不蒙悦纳。在这里,盐代表基督的义(见《历》第四十八章)。为了使我们的生活可以成为“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12:1),它们就必须被耶稣基督完全的义所保存并调和(见加2:20)。
无用。一个在生活中已经丧失了基督的恩典与能力的基督徒,作为基督徒,是“无用”的。有甚于此,藉着一种误表天国原则的生活,对天国的事业来说,他确实变成了一个害群之马。
被人践踏了。从听众们坐着的地方,就可以看到路上的白盐,它们被丢在那里,是因为它们已经变成无用的了(《福山》第二章)。
太5: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本会注释】
你们。在希腊文中,这个代名词是被强调的:“你们是世上的光”。
光。光一直是神圣临格的一种象征(见对创1:3;3:24的注释)。约翰提到耶稣象“人的光”一样照在这个世界的黑暗里(约1:4-9)。在耶稣的传道结束时,他提到自己是“世上的光”(见对约8:12;9:5的注释)。既然接受耶稣是世上的光,那么一个基督徒如果忠于他的呼召的话,就会成为那光的反射者。在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中,提到耶稣是“大光”(赛9:2),并且是“公义的日头”(玛4:2;见对路1:79的注释)。当真光照亮了人们时,他们就受劝诫要“兴起,发光”(赛60:1-3)。那些爱主并服侍主的人被描绘为象“日头”一样(见对士5:31的注释),在此时和此后都是如此(见太13:43)。基督讲话时还是早上,(《福山》第二章),日头正在向天顶上升(参诗19:4-6)。照样,十二使徒—以及天国所有未来的公民—也当走出去,使他们的光照在这个世界的各处,驱散罪的黑暗以及对上帝的旨意和道路的无知。见对约1:4,7,9的注释。
世上。希腊文kosmos(见对太4:8的注释)。
造在山上。古巴勒斯坦的诸城一般位于山岗上,就如他们现今的遗迹所证明的。这样的一座城离老远就能看见。从基督和群众所处的位置,就能看到周围山岗上许多的城镇和乡村(《福山》第二章)。
太5:15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本会注释】
灯。希腊文luchnos,“一盏灯”,不是我们现今使用的蜡烛。古时的灯由一个陶土制的或金属制的碗构成,形状往往像一个茶托,有一个灯芯浮在油里,其发光的部分留在灯碟的一端,或者通过一个特别的口突出来。请比较可4:21和路8:16;11:33中类似的话。
斗。希腊文modios,一种谷物的量具,容量约为0.25蒲式耳(8.75升)。它在家里常被用作面粉箱。基督说到那“斗”是因为那时一般家庭屋里通常只有一个斗。它通常是用陶土作成的。作为一个民族,犹太人有效地在一个“斗”底下隐藏了他们的光(参赛60:1);耶稣指出,托付给他们的光乃是属于全人类的。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0页。
灯台上。希腊文luchnia,“灯柱”。在平常人家,这种灯台通常是一种便宜的陶制灯台。在其他情况下,是一个位于石制或木制中心柱上的灯架,支撑灯顶的柱子就是一个方便的灯台(见出25:31;来9:2;启1:12;11:4等)。
照亮一家的人。一盏灯适当的放在灯台上,家中的所有成员就都可以受益。照样,全人类都应由上帝曾托付给亚伯拉罕后裔的真理之光获益,这是上帝的旨意(见创12:3;申4:6;赛60:1-3等;另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8-30页)。另请比较用来找钱币的那盏“灯”(见对路15:8的注释)。
太5:16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本会注释】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真理之光来自天上(约1:4),但是当它照亮了我们自己的生活时,它就变成了我们的光(赛60:1-3;弗5:14)。最近才指定的十二使徒,乃是基督教第一批受委托的擎光者。门徒们反射真理之光和上帝之爱的效力甚至对他们最苦毒的仇敌们都是显然的,那些人“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徒4:13)。他就是那曾将天上的光普照在这世上的(约1:4)。犹太官长们对门徒们的称赞不能比这个再大了;他们对基督使命的效力所作的承认也不能再大了。他在人心中点亮了一盏灯,乃是永远不会熄灭的。
看见你们的好行为。灯盏是以其发出的光清朗有力而闻名的。屋子里的人可能看不到灯台上灯中的油,但是灯在发光的事实证明灯中有油的供应。
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撒但总是努力歪曲天父。基督来了,要驱散这种黑暗并将天父表明出来。基督也将这同样的工作委托给了他的门徒。灯在发光,可是人们看灯并不象看灯光所照亮的别的东西那么多。照样,我们的灯也要发光,不是要把人们吸引到我们面前,而是要把人们吸引到基督面前,他是生命的光,并要把人吸引到值得的事上(太6:31-34;约翰6:27;参赛55:1,2)。
这是马太第一次提到上帝是“父”,此后他常用这个词(太5:45,48;6:1,9等)。上帝是父,人类是他的儿女这种观念经常出现在旧约圣经中(申32:6;赛63:16;64:8;耶3:4等)。但是基督赋予了这种父-子关系一种新的意义(《路》第十二章)。在犹太文学中,上帝经常被描绘为一位在天上的“父”。
论律法
太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本会注释】
莫想。在基督最后两年的传道中,几乎所有的场合(见对可2:6;路6:11的注释),探子们都被派来调查并汇报耶稣在场的活动。甚至在他讲道时,他们也在向旁观者散布流言蜚语,说他在轻视律法(《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三章)。但是,与在许多别的场合一样(见对可2:8;路4:23;6:8的注释),耶稣知道他们心里所想的(《历》第三十一章),并且回复了他们提出的异议,从而给出了他神性的证据。
我来。或,“已经来”,或者“来了”。耶稣在这里指的是他从天父那里来(约16:28)到这个世界(约18:37)。
废掉。希腊文kataluō,直译是,“松散掉”,像一座房子或一顶帐篷一样,所以是“使无效”,“废除”,“取消”的意思。正是基督曾在西奈山颁布了律法;他为什么要废除它呢(见《祖知》第三十二章)? 见对太23:23的注释。
律法。希腊文nomos(见对罗3:19的注释),在这里相当于希伯来词torah,包括上帝已启示的全部旨意(见对诗119:1,33;箴3:1的注释)。“律法和先知”这种表达方式代表旧约圣经的两分法(见太7:12;11:13;22:40;路16:16;约翰1:45;罗3:21)。这种分类也可以在古犹太文献中看到(见玛加比四书18:10)。然而,在犹太人中,更为常见的分法乃是三分法,将圣经分为律法、先知、和诗篇(路24:44),或者,根据希伯来圣经的标题,分为“律法、先知、和著作”。上下文表明耶稣在这里可能指的是摩西书中所包含的,并由众先知所确认的道德律法和民事条例(《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三章)。在太5:21-47中,耶稣从十诫中(见第21,27节)和摩西的律法书中(见第33,38,43节)挑选了某些戒律,并且进而将他对那些诫命的解释与文士、官方解释者们和教法师们对律法的解释作了对比(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见对可1:22;2:6,16;路5:17的注释)。
基督说明,不是他而是他们在破坏上帝的律法,藉着他们的遗传使律法无效(太15:3,6)。很可能取自律法的这些例证(太5:21-47)只代表基督在这个场合所说话语的一部分(见对第2节的注释)。他的论述可能更为广泛。当他说到他来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时,他可能另外强调了他要成全各类指向他的仪文律法,并且他要成全通篇圣经中所有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见路24:44)。他来并不是要废掉圣经中的任何一部分,圣经是他亲自赐下的(彼前1:11;《祖知》第三十二章),也是为他作见证的(约5:39;参路4:21)。
基督和文士们之间最大的争论点与他们藉以解释上帝神圣律法的遗传有关(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6页;见对可1:22,44;2:19,24;7:1-14;路6:9的注释)。从童年时代起,耶稣行事就独立于这些拉比的律法,它们是没有旧约圣经根据的(《历》第九章)。他现在所取消的乃是文士们对圣经的错误解释(《历》第三十一章),而不是律法本身。
要成全。希腊文plēroō,“使完全”“充满”在山上宝训中,律法的原作者说明了其训导的真意义及其训导的方式,会在地上所预备之天国公民的思想和生活中表达出来(见对赛59:7的注释)。那伟大的立法者现在亲自重申了西奈山的声明作为对那些愿意成为他国民之人的约束,并且宣布了任何一个藉着言传或身教擅自废除十诫的人,都“断不能进天国”(太5:20)。
基督通过成全道德律法废除了律法──这种主张与基督所说话语的上下文是不和谐、不一致的。通过使他实际上自相矛盾地说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通过成全“废掉”它,这种解释就否认了基督显然要传达的意思!这种解释忽视了alla,“而是”这个词中的强烈对照,并且使这两种思想实际上成了一种思想!通过成全律法,基督只是“成全了”它“充分的”的意义—通过给人们一个完全顺从上帝旨意的榜样,以便同样的律法可以“成就在我们身上”(罗8:3,4)。
太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本会注释】
实在。希腊文amēn,来自希伯来词'amen,“坚固的”,“确定的”,“稳当的”。在希伯来用法中,'amen给说话的对方一个确定的而且断然的回复(民5:22;申27:15,16等)。在新约中,独有耶稣用“实在”来确定并强化他自己所说的话。他说的许多话都是由这种措辞导入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太6:2,5,16等),或者,象在约翰福音中一样(25次):“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约3:3,5,11等等;见对约1:51的注释)。amēn在新约中也念作“阿们”,也表示确定的回答(林前14:16)。在新约圣经中,“阿们”也经常被用作为结束的荣耀颂(罗1:25;加1:5等)。
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请比较可13:31;路16:17。律法乃是上帝旨意的表达,并且是上帝怜悯人的救赎计划的表达,二者都是不能废的。“我们上帝的话必永远立定”(赛40:8)。
一点。希腊文iōta,是希腊字母表的第九个字母,相当于希伯来词yod(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4页),在希伯来字母表中是最小的一个字母。
一画。希腊文keraia,直译是,“一个小角”,可能是指字母wau(w;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4页)上的小角,或者某个别的字母需要将之与类似的字母相区分的一部分。看一下本册注释原文第14页中彼此相当的希伯来字母b和k,d和r,h和ch就会明白各种不同的希伯来字母的小细节有多么重要了。犹太人有一个传统说法,认为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企图废除律法最小的一个字母,他们也不可能成功。他们推理说,这样做会招致大罪,以致世界会被毁灭。
就是……也不能。希腊语中一个强烈的否定。改变道德律法象改变上帝的品格一样不可能,上帝是不改变的(玛3:6)。道德律法的各项原则象上帝一样永久。
成全。希腊文ginomai,“变成”、“发生”、“被确立”。上帝不会修改或改变他明确的旨意(见对第17节的注释)。他的“话”会完成他慈善的目的,并且“亨通”(赛55:11)。在神圣的训令中不会有任何改变,使它们与人的意愿一致。
太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本会注释】
废掉。希腊文luō,“放松”(见太18:18),论到诫命,就是“违背”、“废除”、“取消”的意思。Kataluō,“摧毁”(太5:17),是同一个词的语势更强的形式。通过使用这个比较弱的词形luō,基督可能想表明对诫命标准一点的放松,就会导致“天国里最小的”名声。
最小的诫命。文士们(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以相对重要的标准谨小慎微地编排过上帝的律法、摩西律法、民事和仪文条例,以及他们自己的规章。当有想像中的冲突时,就需要用觉得比较重要的律法取代较不重要的律法。通过这种小器的拘泥于律法主义的手段,就有可能发明出避开上帝律法最明白的要求的手段。关于这一原则的应用实例,见太23:4,14,17-19,23,24;可7:7-13;约7:23。宣布某些行为是“蒙允许的”或“被禁止的”被当作犹太拉比们的特权。耶稣说明,他远不是要解除道德律法的训令对人们的要求,而是比律法的官方解释者们、文士们和拉比们更加严格,因为他在任何时候都不给人任何例外。所有人都平等地并且永久地受上帝律法的约束。
又教训人这样。请比较这个例子“耶罗波安犯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王上14:16)。
称为最小的。即,被看成是最没有价值的。基督决没有暗示说一个人违背诫命,并且教训别人也这样做还能到天国去。他在这里清楚地说明了天国对违背律法者采取的态度—会对他们的品格作出评价。这一点在第20节中得到了说明,违背诫命并教训别人他们也可以这样做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显然被排除在天国之外。
太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本会注释】
你们的义。应该记住,基督特别是在对最近指定的门徒的核心成员-十二使徒-说话,也在对所有预期成为最近建立的国度的公民们说话(见对第1节的注释)。基督在这里以明白无误的话语宣布了公民身份的崇高标准。
超过。天国公民的“义”必须超过文士、律法的官方解释者、和假装更为虔诚的法利赛人的义(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页)。就好像在一场运动竞赛中一样,门徒们作为业余爱好者在与职业运动员和冠军们竞争,并且被告知他们最少要做到超过冠军们。
义。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在于外表坚持律法的字句;而基督要求洞察里面,并与律法潜在的根本的原则合作。像某些当代的宗教家一样,文士们为人性的软弱留有余地,所以就使罪的严重性极小化了。从而,他们就使违背上帝变得容易了,并且鼓励人们去那样行(参《善》第三十五章)。他们教导说,一个人主要是按其行为受审判的;即,如果他的“好”行为超过了他的恶行,上帝就会宣判他是义的(《米示孥》Aboth3.16,《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8,39页)。为要补偿恶行,他们规定了一套行义的制度,藉此人就可以赚得足够的功劳超过对他不利的记录。法利赛人认为他们那套行义的制度是去天国的可靠护照;事实上,那就是他们成为法利赛人的原因。在这里,耶稣给他们那套制度打上了烙印,标明不足以使人们有资格进入天国。努力通过表面上的行为或自以为有功的行为获得义是决没有价值的(见罗9:31-33)。
文士和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55页。
断不能。希腊文ou mē,一个强烈的双重否定。
论发怒
太5: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耶稣现在继续就他对律法的解释给出明确的例子。作为律法的原作者,他是其唯一的真解释者。耶稣将犹太拉比们诡辩的垃圾一扫而空,恢复了律法起初的美丽与光彩。“你们听见”这种表达方式暗示,出席这个场合的大部分听众自己并没有读过律法。这不过是在意料之内的,因为他们大多是普通的农民和渔夫(《福山》第二章)。当与有学问的祭司和长老们交谈时,耶稣后来问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太21:42)。但是在那同一天,一群在圣殿院内的平民却对耶稣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约12:34)。
有话说。当引用律法更早的解释者们作为权威时,拉比们经常以耶稣在这里所使用的话引进他们的评论。在犹太拉比们的著作中,这些话也被用来引入所引用的经文。
古人。或“对他们古时的人”即,“对古人们”。这个希腊词可以理解为这两种中的任何一种。
不可杀人。十诫的第六诫(见对出20:13的注释)。
难免受审判。即,“应受起诉”。万一发生与谋杀截然不同的过失杀人的情况,律法对杀人者给予保护(见对民35:6;申19:3的注释)。当然,这里指的是故意流人血并且被正式合法的当局定罪惩处的情况。
太5: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拉比们引用遗传作为他们解释律法的权威,基督却凭他自己的权威说话,这个事实使他的教训与拉比们的教训卓然不同,就如百姓所迅速观察到的(见太7:29;见对路4:22的注释)。“只是我告诉你们”这种表达方式在马太福音第5章中出现了六次(见第22,28,32,34,39,44节)。基督说明了他的要求远超过仅仅在形式上遵守律法,还包括给仅仅在形式之外的东西以生命与意义的精义。他提出了六个明确的例子,为的是说明外在的行为与促成那些行为的动机之间的区别。这种对比,就像一条金线一样贯穿在山上宝训之中,使这篇讲道成了基督徒人生观的最高陈述,历世历代道德规范的最好说明。基督指出了律法的要求实际上有多么深远的意义,并且强调了仅仅外在地遵守律法毫无价值。
向弟兄动怒的。谋杀乃是愤怒的结果。但是一个人可能会隐藏自己对同胞的怒气,甚至会向其发怒的对象隐藏自己的愤怒。法庭最多只能做到惩罚怒气所导致的行为;唯有上帝才能达到这问题的根本,并且因怒气本身给人定罪施刑。
无缘无故地。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省略这个短语(参《福山》第三章)。似乎是暗示基督赞成向一个做了某种值得发怒之事的“弟兄”动怒,并且似乎与基督关于要爱自己的仇敌并向那些心怀仇恨之人行善的教训相反(第44节)。
另一方面,圣经表明对罪动怒是情有可原的(见对可3:5的注释),就是在完全没有人的因素,只是直接针对罪恶本身发义怒的时候(见出32:19;约2:14-17等)。圣经论到上帝发怒时,是有某种意义的(见民25:4;赛13:9;30:27;42:25;但9:16等)。所以,显而易见,针对羞辱上帝的行为或者给无辜的人带来伤害的行为所发的义怒是不被定罪的(《历》第三十一章)。
审判。这很可能指的是一座城镇当地法庭的判决,并且暗示这种怒气是以威胁或行为表示出来的。
拉加。希腊文rhaka,很可能译自亚兰文reqa'(希伯来词是reqah),意思是“毫无价值”、“愚蠢的”。它是一种极端轻蔑的表示。在拉比文献中,reqa'是在一位官员向一个没有向他致敬的人发出的惊呼中出现的。基督徒甚至应该以尊敬和亲切对待最无知最堕落的人(《福山》第三章)。
公会。希腊文sunedrion,这里很可能指的是当地的犹太议会,或者法庭,而不是耶路撒冷的大议会。
魔利。希腊文mōros,“愚笨的”、“愚蠢的、”“傻的”。有人提出mōros与希伯来词marah有关,意思是“好争吵的”、“难控制的”、“造反的”。鉴于rhaka表达的是对一个人智力上的轻视,或者说人缺乏智力,所以这里所使用的mōros似乎也包括对一个人的动机的轻视。在第一种情况中,那人被称作“愚蠢的”,在第二种情况中,被称作“无赖”暗示恶毒的意向。既然基督拒绝“用毁谤的话罪责”魔鬼(犹9),我们就应该克制不要对我们的同胞这样做。我们应当将因人的动机而审判人定人罪的工作留给上帝。
根据《他勒目》(Kiddushin28a,宋西诺版,第133页),一个人用“奴隶”这种绰号诽谤另一个人就犯了罪,要被逐出会堂30天,一个人称呼另一个人“私生子”,就要受到40下鞭打。在一个人称呼另一个人“邪恶”的情况下,被得罪的人就可以“反抗”或“触及”他的生命(通过剥夺他的存在,等)。
地狱的火。直译是,“欣嫩子谷[希腊文geenna]的火”或者“地狱的火”。Geenna,“地狱”,译自希伯来词ge' ben hinnom,“欣嫩谷”或者ge' ben hinnom,“欣嫩子谷”(书15:8),该山谷在耶路撒冷南部和西部,与汲沦溪相遇,汲沦溪在大卫的城和西罗亚池的紧南边(见对耶19:2的注释)。在以赛亚的日子,恶王亚哈斯(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86页)似乎曾引入了野蛮的异教仪式,在欣嫩谷被称作陀斐特的邱坛用火焚烧婴幼儿献给摩洛(代下28:3;参《知君》第三章)。关于这些可憎仪式的更多描述,见对利18:21;申18:10;32:17;王下16:3;23:10;耶7:31的注释。亚哈斯的孙子玛拿西,恢复了这种做法(代下33:1,6;参耶32:35)。数年后,好王约西亚正式污秽了曾举行过这种骇人的敬拜仪式的欣嫩谷的邱坛(王下23:10),所以就给这种做法带来了终止。在对这种罪恶和对上帝预先警告其百姓的其他罪恶的报应中,欣嫩谷有一天会因“这百姓的尸首”成为“杀戮谷”(耶7:32,33;耶19:6;参赛30:33)。所以,欣嫩的火就变成了最后审判与刑罚恶人的大日的强烈火焰的象征(参赛66:24)。在犹太人部分地洐生自希腊哲学的末世论思想中,地狱是一个地方,不敬虔之人的灵魂被保存留在那里的刑罚之下,直到最后审判和报应的日子。
传统说法使欣嫩子谷成了一个燃烧垃圾的地方,所以象征末日的火,似乎是金希拉比最先提出来的,金希是12世纪到13世纪的一位犹太学者。古犹太文献并不知道有这种思想。早期的拉比们关于地狱是一种末日的火的思想是基于赛31:9。见Strack 和 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四册第1029,1030页。
太5: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本会注释】
礼物。希腊文dōron,指一般的礼物或特别的奉献。根据太23:18,19,显然可以看出献在祭坛上的礼物在仪式上的重要性。
你的弟兄。那些在听这次讲道的人无疑明白“弟兄”指的是犹太同胞。对基督徒来说,就是同作基督徒的人。这个词可以正确地理解为指的是那些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与我们有密切关系的人。但是基督后来说明所有人都是弟兄,不管出于哪个种族或信条(见路10:29-37)。
太5: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本会注释】
留在坛前。奉献个人“礼物”或牺牲的行为,被认为是所有宗教活动中最神圣最重要的行为,但是在当前提出的这种情况下,就连这种行为也必须被置于次要地位。这里所提到的“礼物”可能是为获得神圣的赦免和恩宠而奉献的“礼物”。基督强调的是,人们在与上帝和好前,必须先恰当地对待自己的同胞(见太6:15;约壹4:20)。更为重要的义务优先于较为次要的义务。和好比献祭更为重要。在生活中活出像基督一样的原则(加2:20),在上帝看来远比履行宗教的形式价值重大的多(见提后3:5)。
和好。见对太6:12;18:15-19的注释。
太5: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本会注释】
和息。希腊文eunoeō,“完全倾向[于某人]”,相关的词是eunoos,“十分愿意”、“好意的”、“友好的”。所以,“和息”暗示对从前曾是对头的人改变态度。
对头。希腊文antidikos,“对手”,这里指在诉讼中的反方。上下文暗示在这种情况下,“对头”是“原告”,而基督论到的人是被告。请比较路12:58,59。
在路上。即,在去法庭的路上。耶稣说,更可取的做法是在法庭外了结这个案件。
衙役。希腊文hupēretēs,“下级官员”。该词在新约圣经中被用来表示会堂助手(见对路4:20的注释),约翰·马可作保罗和巴拿巴的助手(徒13:5),以及福音的执事,传道人(路1:2;徒26:16;林前4:1等)。
太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第18节的注释。
断不能。希腊文ou mē,一个双重否定,所以语势非常强烈。
一文钱。希腊文kodrantēs,拉丁文是quadrans,约等于寡妇的“两个小钱”(参可12:42)。
论奸淫
太5: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有些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对古人”这种说法。
犯奸淫。引自出20:14的经文(参申5:18)。
太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耶稣基于上帝起初在创2:21-24中规定的对家庭的计划,从根本上论述了婚姻关系及其责任(见太19:8),而不是基于摩西律法(见申24:1-4)。在那个计划中,婚姻意在满足同伴关系的需要(创2:18),并且为要出生的孩子提供一个家和适当的培训(见创1:28;18:19;箴22:6;弗6:1-4)。这样建立的家才是一个理想的环境,父母和孩子们都可以向上帝学习并发展品格,达到在导致他们受造的神圣意图中内在具有的崇高理想。
看见妇女。女性的美丽乃是来自一位充满爱的创造主的恩赐,他是所有真美丽的爱好者。纯洁的赏识那美丽是既正确又适当的。而且,两性双方彼此吸引乃是创造主培植在男男女女们里面的,当这种吸引在上帝命定的范围之内运行时,本来就是好的,但是当堕落到服侍自私、邪恶的兴趣时,就变成了世上一种最强大的毁灭势力。
淫念。希腊文epithumeō,“使一个人心固定在[一件事]上”、“渴望”、“垂涎”、“愿望”。“Lust”(淫念,私欲)是一个古老的盎格鲁撒克逊词,意思是“乐趣”,“渴望”。“垂涎”某事就是经历一种对那事的强烈、急切的渴望。Epithumeō既用于好的意义也用于坏的意义。耶稣告诉那十二个人说他“很愿意”(epithumia)有“愿望”(epithumeō)与他们吃这最后的逾越节(路22:15)。epithumeō的好的意义还出现在太13:17;路17:22;来6:11;彼前1:12等)。
相关的名词epithumia,“情愿”同样用在腓1:23;帖前2:17中。与epithumeō意思相当的一个希伯来词是chamad,“愿望”、“乐于”。Chamad在十诫中被译为“贪恋”(出20:17;申5:21)在赛53:2中被译为“羡慕”。当基督警告人不要“看见妇女就动淫念”时,他心中无疑想的是第十条诫命。换句话说,管制自己的感情和意志使之与第十条诫命和谐一致的人从而就得到保护免犯第七条诫命。
心里。希腊文kardia,“心”,这里指的是理智、感情和意志。因为一个人“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23:7)。基督指出,品格并不是由外在的行动决定的,而是由促使那行动发生的内在态度决定的。外表的行为仅仅表现并活化内在的态度。凡认为自己可以做一件别人察觉不到的坏事,并且只是出于惧怕才克制自己的人,在上帝看来是有罪的。罪首先并且在其他一切行为之上是一种出于心思的高级能力—理智、选择权、意志的行为(见对箴7:19的注释)。外在的行为只是内在决定的一种扩展。
太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本会注释】
你的右眼。请比较太18:8,9。在太5:28中,基督追究了行为,唤起人们注意促成那行为的动机,即,注意态度,或心绪,因为心绪产生行动。在这里,他追究动机或态度,为要指向罪藉以获得入口进入生命的途径──感觉神经系统。对大多数人来说,罪恶最强烈的诱因乃是那些经由视神经、听觉神经、和其他感觉神经到达头脑的刺激(《述》第五十一章)。
凡拒绝看、听、尝、闻、或摸使人联想到罪恶的东西的人,就远离了罪恶的思想。当罪恶的思想一时闪现在意识中时,凡立即将之排除的人,从而就避免养成一种一旦机会出现,心里就想犯罪的习惯性思维模式。基督过了无罪的一生,是因为“在他里面对撒但的诡辩没有丝毫的响应”(《历》第十二章)。
跌倒。希腊文skandalizō,“诱捕”、“绊倒”、“使跌倒”来自skandalon,支起网罗的木棍(见罗11:9;14:13;约壹2:10;启2:14)。
剜出来。这个词的一个意思是,在今生经受瞎眼或别的重伤比丧失永生会更好。但是基督在这里使用了一个修辞格。他并不是号召人毁伤自己的身体,而是要人控制自己的思想。拒绝看罪恶的东西象使自己眼瞎一样完全有效,并且有更多的益处,因为被保留下来的视力可以用来看好东西。狐狸为了逃跑,有时会咬掉自己被网罗紧紧夹住的爪子。同样地,蜥蜴会牺牲自己的尾巴,龙虾会牺牲自己的螯钳。基督通过剜眼断手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为了提防邪恶,意志应采取的坚决行动。基督徒应好好效法约伯的榜样,“与眼睛立约”(伯31:1参林前9:27)。
地狱。希腊文geenna(见对第22节的注释)。
太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本会注释】
右手。即,作为邪恶欲望的工具(见对第29节的注释)。
论离婚
太5: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本会注释】
又有话说。见对第21节的注释。
休。希腊文apoluō,“使自由”、“释放”,这里的意思是“离婚”。
休书。希腊文apostasion,“[离婚]证书”,来自aphistēmi,“分开”,“抛弃”。英文词“apostasy”(变节、背道)就来自于同一词根。就如基督来所指出的,离婚并不是上帝起初计划的一部分,而是因为人们“心硬”,摩西律法才临时批准了(太19:7,8)。关于摩西律法论到离婚的性质和意图,见对申24:1-4的注释。应该强调的是,摩西律法并没有设立离婚。按照神圣的指示,摩西容忍了离婚并且对它作出了管制以免被人滥用。基督徒的婚姻应该稳稳地基于创2:24,而不是申24:1。
太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本会注释】
淫乱。希腊文porneia,用于非法性关系的一种通称。希列的自由学派教导说因为最微不足道的原因,人们就可以离婚,例如因为妻子烧焦了丈夫的食物(《米示孥》Gittin9.10,《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436,437页;参《福山》第三章)。然而,更为保守的煞买学派却解释说申24:1“某种不洁”(什么不合理的事)意思是“某件不体面的事”,意思是“不庄重的”或“下流的”(《米示孥》Gittin9.10,《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436页)。但是耶稣说明了不应该离婚,除非在婚姻不贞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已经被罪曲解了,耶稣来要使它恢复到创造主起初所命定的纯正和美丽。见对申14:26的注释。
在上帝的深谋远虑中,婚姻制度原是用来祝福并提高人类的。丈夫与妻子的伴侣关系是上帝命定的,乃要作为培养成熟的基督徒品格的理想环境。婚姻生活所要调整的大部分个性,以及作这些调整时所遭遇的许多困难,都要求人操练自制,有时是自我牺牲。真“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它“不坚持自己的作风”,它“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修正标准译本)。当基督徒们进入婚姻关系时,他们应该接受应用这里所说之原则的责任。凡如此应用这些原则,并且乐于让基督的恩典运行在他们的生活中的丈夫和妻子,就会发现无论困难看起来可能有多么严重,却没有不能解决的。虽然性情上并不志趣相投,但基督徒的解决方案是改变性情,而不是改变配偶。
犯奸淫。一个被抛弃的妻子自然会寻求找到一个新家。但是通过与另一个人结婚,她就会犯奸淫,因为在上帝看来,她之前的婚姻并没有正当解决(参可10:11,12)。基督大胆地取消了他那个时代的拉比遗传,特别是希列学派的遗传(见前述“淫乱”字条下的注释),该派允许为任何一种原因离婚。据观察,在米示孥时期的犹太人中并不存在丈夫不能生硬地以一种合法的方式解除婚约的婚姻。耶稣强调婚姻是上帝庄严命定的,一旦正式进入婚姻,就被上帝庄严地批准了。上帝所配合的,任何拉比的遗传或惯例都不能将之分开。
论起誓
太5:33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本会注释】
又。这是第三个例子,说明基督对律法的属灵解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
有话说。接下来话并不是精确的引文,而是关于利19:12;出20:7;民30:2;申23:22之教导的总结。
背誓。希腊文epiorkeō,“虚伪地起誓”。基督在这里指的是庄严的声明,作这种声明为的是肯定所说的是真话或者要做某些事的许诺是真的。他说的并不是这个词通常意义上的亵渎,而是伪誓,特别是借用上帝的名义作的伪证,因而羞辱并亵渎了上帝的名。
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基督在这里论到的是承诺,尤其是那些对上帝作的承诺。然而,他想的不是所许诺的,而是要实现这许诺,无论它是什么。他强调的不是作出许诺的方式,而是遵守这些许诺的方式。因为这严肃的、不可侵犯的誓言是向上帝起的。见对利19:12;民30:2;申23:21的注释。
太5:34 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
什么誓都不可起。耶稣指的并不是庄严的法庭宣誓(《福山》第三章;见对太26:64的注释),而是犹太人中常见的起誓。一般来说,在一句肯定的话之前加上“我发誓”就构成了一句誓言。但是,就像在许多别的事中一样,犹太人设计了许多巧计,藉以使自己免除所起誓言的义务。基督对于在犹太人的起誓中常常包含的这种诡辩论所采取的态度,在太23:16-22中有更为详细的论述。
在该亚法面前,基督亲自在誓言之下作了回答(太26:63,64)。保罗多次借助上帝证明他所说的是真的(林后1:23;11:31;参帖前5:27)。十诫并不禁止人起誓,但却禁止人起假誓(出20:7,16)。“若有什么人能在起誓之下表里如一的作证,那便是基督徒了”(《福山》第三章)。
当一个人心中的倾向是要说真话时,起誓就变得多余了。援引上帝的名这种行为在某些时候,暗示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所说的比他平素所说的更可靠。基督吩咐我们在人生的所有关系中都要真实坦率。“基督徒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当如阳光一般地光明坦白”(《福山》第三章)。
不可指着天。拉比们声称“指着天和指着地”起誓不该使人受责备,就像指着推测起来并不具有冒犯性的圣名替代物起誓(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72页)或者指着上帝的一种属性起誓不该使人受责备一样(《米示孥》Shebu`oth4.13,《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02,203页)。但是耶稣否认了他们的论点。
太5: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本会注释】
他的脚凳。请比较赛66:1。这是一种诗意的说法,强调地及其上的居民与上帝相比时多么微小不重要(参赛57:15;传5:2;哀2:1)。
大君。即,上帝。
太5:36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本会注释】
指着你的头起誓。另一种常见的起誓惯用语。
太5: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本会注释】
你们的话。请比较相关的经文,如弗4:29。
是,就说是。请比较雅5:12。对基督徒来说,对一个尊重自己的话的人来说,一句简单的是或不是与详细阐述的宣言一样,具有同样多的分量和责任。
从恶里出来的。或“出于那恶者”(参太13:19;约壹3:12)。
论报复
太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基督提出了第四个例子,证明律法的灵意,与仅仅在形式上遵守律法形成对照。38-42节论到的是基督徒在别人的手下受到伤害时应该采取的态度。
有话说。见对第21节的注释。该节经文的引文根据的是出21:24;利24:20;申19:21(见对出21:24的注释;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618页)。
以眼还眼。当这条律法被设立时,它标志着在古时普遍的血仇司法体系之上的一大进步,在那种体系之下,通常的作法是用加重的伤害报复所受到的伤害。这条律法是一个民事条例,其刑罚只能在法庭的指示之下执行。它并不证明私人的报复是正当的(《福山》第三章)。关于汉摩拉比法典中的类似规定,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618页。
太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
不要与恶人作对。即,不要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寻求报复。耶稣在这里似乎指的是积极的仇恨而不是消极的抵抗。表示“恶人”的那个词既可以指一个恶人也可以指一件恶事。在这里指的是一个恶人。它包括对一个人行的恶也包括一个人的恶行。基督徒不可以暴制暴,而要“以善胜恶”(罗12:21),并且要“把炭火堆在”那错待他的人头上(箴25:21,22)。
脸。与在第21-47节中列出的其他例证一样,耶稣更关心促成该行动的精神而不是该行动本身。基督徒不应该为自认的权利而战斗。他应该忍受伤害而不是寻求机会给予打击。耶稣本人完全遵守了该命令的精神,可是他实际上并没有招致额外的伤害(约18:22,23;参赛50:6;53:7)。保罗也没有(徒22:25;23:3;徒25:9,10)。基督在十字架上呼求天父赦免那些折磨他的人时,就彰显了他此时所说话语的精神(路23:34)。
太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本会注释】
有人想要告你。即,“强拉你到公堂”。希腊原文说明审讯还没有开始;法定的行为还只是预期。
里衣。希腊文chitōn,象衬衫一样贴身穿的内衣。
由他拿去。基督徒要安静地、温柔地忍受错待。
外衣。希腊文himation,在这里的意思是“披风”或外氅,一般在晚上用作遮盖,与chitōn相对照。穷人有时只能提供“外衣”作为借钱的抵押。然而,摩西律法禁止债权人将这种作为抵押的外衣保留到头天晚上(出22:26,27)。鉴于外衣被认为比“内衣”重要的多,毫不反抗地让出它就证明了一种更高程度的让步,特别是鉴于论到外衣,律法给了人某些权利这个事实。
太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本会注释】
强逼。希腊文aggareuō,意思是“暂时征用”。相关的名词aggaros是一个波斯外来语,意思是“骑马送快信的”。在波斯语中,该词被用来指帝国邮政体系的皇家信使,波斯人发展的这种骑马信使,送信的效率达到了一种令人惊奇的程度(见对斯3:13的注释)。在罗马时代,aggareuō和aggaros指的是被强征服务于运输军事装备。伊比德图(iv.79)关于这种服务的建议是:“如果有征用,并且士兵抓住了它[你的驴子],就放手让它走吧。不要反抗或报怨,否则你必先要挨打,最终仍会丧失你的驴子”。反抗就会招致虐待。在太27:32和可15:21中,aggareuō被用来指西门被强迫去背基督的十字架。
耶稣提到这种情况,是因为当时是犹太百姓对罗马兵丁要人帮着拿行李走一里路的印象很深,而这样做是法律允许的(参路3:14)。基督徒应该提供律法所要求的双倍服务,而且是高高兴兴地提供。迦百农是罗马的守备部队驻地,当耶稣讲话时,听众们看到一队罗马兵正在经过附近的一条路(《福山》第三章)。犹太人盼望并且相信弥赛亚必要使罗马的骄傲降卑;此时,耶稣劝告他们要顺从罗马的权柄。
太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本会注释】
不可推辞。即,不要拒绝他。天国的公民要拥有慷慨的冲动并遵之而行(见对路6:30的注释)。
论爱仇敌
太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
有话说。见对第21节的注释。
爱。希腊文agapaō,英文词“love”(爱)并不能充分体现其丰富的意义。英文词“love”(爱)意味着许多不同的事物,并且传达了很多不同的思想,以致这种翻译反而使agapē这个词的意思晦涩不明了。希腊文有三个词传达我们试图用一个“爱”字表达的思想:agapan,philein,和eran。
Philein一般而言形容基于情绪和感觉的亲爱和感情用事的爱。在它所基于的感觉的范围内,当感觉改变时,它就可以改变。Eran指热烈的、肉欲的“爱”,本质上是在肉体水平运行的爱。某些形式的迷恋可以被归类于这种“爱”。在新约圣经中并没有使用Eran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当agapan和philein对比时,描述的是从尊敬和尊重的观点来看的爱。它以原则控制感觉这样一种方式给感觉加上了原则。它发挥的是心思与理智的高级能力。而philein趋向于使我们只“爱”那些“爱”我们的人,agapan甚至将爱延伸到那些不爱我们的人。Agapan是无私的,而eran是纯粹自私的,甚至philein有时也可能被自私毁损。名词形式agapē几乎成了圣经的专用词。新约圣经的agapē乃是爱的最高级、最真实的形式,没有比它更伟大的爱了—激励一个人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爱(约15:13)。它暗示人崇敬上帝并且尊敬自己的同胞。它是一种神圣的思想与行动原则,修正品格、支配冲动、控制感情、并且使爱情高尚。见对路6:30的注释。
你的邻舍。对犹太人来说,“邻舍”就是一个以色列同胞,不管是生来就是还是后来皈依犹太教的。甚至有一半血统的撒玛利亚人都被排除在外,被认为是外邦人。在良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路10:29-37),耶稣将这种狭隘的观念一扫而空,宣布全人类都是兄弟关系或邻舍关系。基督徒的爱寻求所有人的好处,无论他们是什么种族或信条。“邻舍”的字面意义是一个“住在附近的人”。
恨你的仇敌。这句话并不属于引自利19:18的经文部分,但无疑是一个通俗的格言。仇恨或轻视别人是骄傲本身自然的产物。犹太人既认为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约8:33;见对太3:9的注释),优于所有其他人(参路18:11),于是就轻视所有的外邦人。耶稣仿佛在说:“律法说要爱你们的邻舍;甚至要爱你们的仇敌”(见太5:44)。然后他就继续解释为什么我们应该爱我们的仇敌—因为上帝在这样做(第45-48节),并且因为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太5:45;约壹3:1,2)。
太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
要爱你们的仇敌。请比较罗12:20。表示“爱”的这个词agapan,表明尊敬的爱,与之形成对比的是philein,它形容的是情感的爱(子女孝顺的爱),比如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那种爱(见对太5:43的注释)。如果这个命令吩咐人们以philein这种爱爱他们的仇敌,就不可能做到了,因为他们不能对自己的仇敌怀有对自己的直系亲属所怀有的那种感情上温暖的亲爱,也没人期望那样。Philein是自发的,情绪上的,并且在新约圣经中没有一处是被命令要有这种爱的。另一方面,Agapan却能并且是被命令的,因为它是在意志的控制之下的。要agapan(爱)我们最苦毒的仇敌,就是要以尊敬和谦恭礼貌对待他们,象上帝对待他们一样。
祝福。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这一宣言中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子句(“祝福那咒诅你们的,善待那恨你们的”)和“恶意为难地使用你们的”这些话。根据这些古老的证据,基督只是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然而,请比较路6:27,28。
太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本会注释】
你们天父的孩子。直译是,“你们天父的儿子”。他们在品格上像他们的天父(《福山》第三章;见对第43,48节的注释)。爱上帝的试验乃是爱我们的同胞(约壹4:20)。
在天上。“我的[或‘你’]在天上的父”,这种表达方式是马太特有的。
照歹人。通过自然界这个显而易见的例子,耶稣就败坏了犹太人的谬论,他们说上帝只将他的祝福赐给圣徒们而保留不给罪人们(见对约9:2的注释)。犹太人将他们自己所怀有的这种仇恨罪人和非犹太人的精神归给了上帝。但无论这祝福是出自自然界还是出自救恩,“上帝并不偏人”(徒10:34,35)。
太5: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本会注释】
那爱你们的人。见对第43节的注释。
有什么赏赐呢。即,“有什么特别的荣誉给你们呢?那有什么特别呢?”见对太7:12;路6:32-35的注释。
税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6页。
太5: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本会注释】
请你弟兄的安。东方通用的问安,shalom,或salaam,“平安”,包括表达祝愿得到问候的人享受灵性上的和物质上的全部福气。见对第9节的注释。
外邦人。做每个别人也做的事一点儿也不配得荣誉奖。
太5:48 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本会注释】
所以你们要。基督用这些话引入了总结,这个总结得自他在第21-47节中给出的关于天国律法的更高的、属灵应用的六个例证,尽管第48节可能与第43-47节的思路关系更密切。在所有这些例证中,基督已经说明了,在他要来建立的那个国度中,决定品格完全的乃是内在的态度和动机,而不只是外在的行为。人可能会看外表,但上帝却看内心(撒上16:7)。
完全。来自希腊文teleios,直译是,“一个已经达到目标的人”或者“完成”、来自telos,“尽头”、“实现”、“完成”、“限定”。在希腊文献中,teleioi被用来指无瑕疵的牺牲,发育完全的或成熟的动物,生长完全的或成熟的成年人,受过训练并且具有充分资格的专业人士。保罗说到“在完全人中”(林前2:6)和“凡是完全人”(腓3:15)。同时,他认识到还有新的高度要达到,而且他自己还没有达到最终的完全。Teleioi在新约圣经中还被用来指人们“身体上”和“智力上”的“成熟”(林前14:20,“大人”;来5:14,“长大成人的”)。关于tam这个同义的希伯来词,见对伯1:1;箴11:3,5的注释。
耶稣在这里论述的并不是在今生中完全无罪的问题(见《喜》第七章;怀爱伦《评宣》1890年3月18日刊)。成圣是一种渐进的工作。
犹太人疲倦地劳碌着,要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义人,靠行为赚得救恩。但是在他们拘泥细节的律法主义中,他们花了太多的精力注意律法字句的无足轻重的细节,却完全没有看到其精义(参太23:23)。在山上宝训中,基督寻求将他们的注意力从糠转移到麦子上。他们已经完全使律法成了一个目的,成了为它自己的缘故要遵守的东西,并且已经忘记了律法的目的是要提高他们去注视崇高的理想-以爱上帝为至上并对自己的同胞有舍己牺牲的爱(太22:34-40)。拉比们教导说,义在于天上记录中归到一个人名下的善行超过了恶行。
重要的是要注意第48节和第45节(第5章)之间的关系,因为要成为“你们天父的儿女”(第45节)就相当于成为“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第48节)。
提要:1基督继续他的山上宝训,论到施舍,5祷告,14饶恕我们的弟兄,16禁食,19我们应该将财宝积攒在哪里,24论到侍奉上帝,和玛门:25劝诫人不要为世上的事忧虑:33而要寻求上帝的国。
论施舍
太6:1 “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
【本会注释】
要小心。基督现在从论述真正的义(第5章)转到了义在天国公民义务中的实际应用(第6章;见《历》第三十一章)。基督徒们要避免使他们的敬拜和善行成为一种展览。在三个例子—施舍的行为(第2-4节),祷告(第5-8节),和禁食(第16-18节)中—耶稣将犹太教的旧习惯与天国的高尚典范作了对比(见对太5:22;可2:21,22的注释)。
善事。希腊文eleēmosunē,“施舍,救济”。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dikaiosunē,“义”或“虔诚”。两种意思都适合上下文。如果读作“义”被采纳,那么论到施舍、祷告、和禁食的这三个明确的例证肯定就是第1节中所说原则的例子了。
给出这三个例证很可能代表有些人遵守的三种最常见的法利赛人的“义”的形式。应该观察到的是,基督决不反对宗教活动;他关心的只是这些活动要由纯洁的动机引发,并且不出风头的行出来。
人的面前。即,在人们面前炫耀,目的是要吸引他们的注意和羡慕(见对第2节的注释)。
叫他们看见。希腊文theaomai,“看到”,“看见”。“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这种假虔诚的行为,意在赚得人们的阿谀奉承。
你们天父。直译是,“从你们天父这边”。
太6:2 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象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
【本会注释】
吹号。关于这个例证中的施舍者们有没有吹号宣扬他们的礼物,并不确定应该照字面理解还是理解为一个生动的比喻,类似于俗话说的“不要自吹自擂”。在犹太人的作品中,并没有实例论到这种作法,虽然经证实在东方别的古国有这种做法。“像假冒为善的人”这种说法乍看起来好像暗示基督在说一件实事似的;然而,“假冒为善的人”也可能只吹比喻性的号。无论如何,基督斥责的是大力宣传慈善行为这种罪恶。
假冒为善的人。希腊文hupokritai,来自一个意思是“假装”,“作假”的动词。犹太人根据支付能力通过征收社会成员的现金供养穷人。如此获得的资金会通过自愿奉献的礼物增加。另外,请求捐献的活动有时会在会堂中的公众宗教集会上举行,有时在通常在大街上召开的露天集会上进行。在这些场合,人们受试探许诺奉献大额款项,为的是赢得那些参加集会之人的赞美。还有一种作法是,允许捐献了大笔礼物的人和拉比们一起坐在尊位上。所以爱受赞美往往是这些奉献的动机。还有一种情况是,所许诺的许多大笔款项后来没能兑现。耶稣提到假冒为善无疑包括了这种形式的假冒。
街道上。见对第5节的注释。
得人的荣耀。或“受人的赞美”(修正标准译本)。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希腊文显示的思想是,他们完全得到了他们的工价。在这里被译为“已经”的词经常出现在古希腊纸莎草文献的收据上,意思是:“已足额支付”或“已收到付款”。耶稣说,假冒为善的人已经收到了他们曾经愿意获得的全部报酬。他们的善行是严格按照交易作的,靠此他们盼望购买公众的景仰;他们并不关心解救穷困的人。他们渴望的报酬就是他们将得到的报酬,但那就是全部的报酬了。
太6:3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本会注释】
你施舍的时候。“你”这个词是单数。耶稣是对他听众中的每一个人说的。关于摩西律法中阐明的富人对“穷人”的责任,见对利25:25,35;申15:7,11的注释。
你的左手。据说在阿拉伯人中,左右手比喻密友。耶稣说,连最亲密的朋友也没有必要知道一个人的虔诚行为。在这个生动的比喻中,基督用的是强调的夸张法。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施舍总是要完全保持在暗中进行(《福山》第四章)。保罗称赞了马其顿基督徒们的慷慨(腓4:16),并且写信给哥林多人说他们的“热心”曾“激动了许多人”积极支持上帝(林后9:2)。耶稣所说的意思乃是,基督徒们不应当为了获得人们的赞美和尊荣而行善。
太6:4 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处报答你)。”
【本会注释】
在暗中。《米示孥》(Shekalim5.6,《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1页)提到在圣殿区内部有一个被称为“暗中奉献室”的地方,虔诚献身的人可以将自己的礼物暗中放在那里,而配得的穷人也可以暗中来寻求帮助,满足他们以别的方式无法提供的需要。
在暗中察看。即,上帝看见引发行动的内心暗中的动机,并且因为这些动机而不是因为那些行为本身,人们才会在审判日“从上帝那里得着称赞”(林前4:5;参罗2:16)。
明处。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这个词。在末日,“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林前3:13;参太25:31-46;林前4:5)。当基督显现时,他才必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启22:12)。基督徒们“所应念念不忘的并非赏赐,乃在服务”(《福山》第四章)。
论祷告
太6:5 “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象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
【本会注释】
祷告。见对第3,6,7,9节的注释。
那假冒为善的人。见对第2节的注释。
站在。这里指的是规定的早晚祷告时辰(见对路1:9的注释)。当然,祷告的地方通常是在圣殿和会堂。那些不能在这些指定的地方祷告的人可以在田里、在家里、或者在他们的床上祷告。后来的遗传指定了某些祷告要在一个人站立时发出,其他的祷告可以在一个人坐着、行走、骑驴、坐在或躺在床上时发出(《他勒目》Berakoth30a,宋西诺版,第183,184页;《米大示》关于诗4,第9部分[23b],被引用在Strack 和 Billerbeck的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一册第399页)。
十字路口上。这些路口通常是进行交易的地方。如果在规定的祷告时辰发现有法利赛人在这些十字路口上,他们就会装腔作势地祷告,大声背诵他们一般在祷告中使用的正式的祷告词。许多祷告词无疑就是在这些时辰方便传开的。
故意叫人看见。见对第1,2节的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得了他们的赏赐。见对第2节的注释。希腊文是同样的。
太6:6 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本会注释】
但是你。见赛26:20(参王下4:33)。译为“你”的这个词处于强调的位置,并且是单数。
祷告。这个动词是单数。耶稣在对听众中的每个人讲话。
你父。见对第9节的注释。
在暗中。这种表达很可能的意思是:“他听到暗中所讲的”,就如上下文所暗示的。见对第4节的注释。
在暗中察看。隐藏起来使人眼看不到的,对上帝来说却是显然的。他看见人暗中所行的(见对第4节的注释)。
明处。见对第4节的注释。
太6:7 你们祷告,不可象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
【本会注释】
你们祷告。或,“在祷告中”。接下来的内容是这个主题的继续,而不是一个新主题的导言。
用许多重复话。希腊文battologeō,在新约圣经中只在此处出现了的一个词,对于这个词,已经有下述意思提了出来:“结结巴巴地说”,“一再地说同样的事”,“喋喋不休”,“急促背诵”,“对要说什么不加考虑地说”。耶稣并不禁止所有的重复,因为他本人也用过重复(太26:44)。
像外邦人。请比较王上18:26;徒19:34。西藏佛教徒相信他们的祈祷轮,他们重复相同的祷告无数次上千次,参加礼拜的这一方并不进行思考或努力。
话多了。见前文。
太6:8 你们不可效法他们;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
【本会注释】
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重要的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可以被引用,支持在“你们”前面插入“上帝”这个词。祷告并不提供给上帝什么,若不祷告他就不知道的信息;祷告也不是企图作为一种手段,说服他去做若不祷告他就不愿去做的事。祷告把我们与那无所不知的一位连在一起,并且制约我们的意志,使之与上帝的旨意有效地合作。
主祷文
太6:9 所以,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本会注释】
要这样。即,效法这个式样—不一定要说同样的话—要效法内容上的式样而不是形式上的。上下文说明这个典型的祷告被提出来,是要与外邦异教徒祷告的“许多重复话”和“话多”形成对照,法利赛人已经采取了异教徒们祷告的特征(见对第7节的注释)。基督国度的公民蒙告知:“你们不可效法他们”,但是,“所以,你们祷告要这样说”(第8,9节)。
有趣的是,可以注意到在主祷文中所表达的各种各样的思想,以及那些思想所藉以表达的词语本身,往往可以在旧约圣经中或以Ha-Kaddish闻名的犹太仪式祈祷文中发现。由于在基督的时代,主祷文中所表达的思想已经流通在犹太人的祈祷中,所以我们可以对此作出解释,因为犹太教中所有良好的东西,包括其祷告中所抒发的情操,最初都来自于基督(见《祖知》第三十二章;《历》第五章)。他赐给他子民的一切都是好的,并且他承认它有效(太5:17,18);但是在这些神圣真理启示的周围,却已经长出了密集的人的遗传和形式上的敬拜,几乎使救恩的本质晦涩不明了(见对太5:17,19,22的注释)。拉比们吟咏并教导百姓去复述的祷告文更是如此。
祷告已经变得冗长而重复了,其思想与表达的真诚已经被一种非个人的文学形式、词藻华丽但往往缺乏心灵的真诚弄的模糊了(见对第7,8节的注释)。在主祷文中,耶稣除掉了祷告中总是存在的大量的冗词赘语,并将其恢复为简单紧凑的形式,最简单的人也能领会这祷告的意思。所以,虽然主祷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犹太教的祷告,但主祷文的形式却是祈祷本身应该有的灵感默示的最初形式。它的新奇在于它所选择的请求及其编排方式。主祷文被普遍接受的事实,表明它比任何一个别的祷告都更为完全地表达了人心的基本需要。
你们祷告。希腊文中强调的是“你们”这个词。应该谨记,耶稣特别是在对十二使徒说话,他们近来成了天国的特权成员(见对太5:1,2的注释)。在这里,“你们”这个词与太6:2的“假冒为善的人”和第7节的“外邦人”形成了对比。
我们的父。在每次祷告中,首先应该承认对天上的父来说,我们是儿子的身份。我们可能不配称他为“父”,但是每当我们真诚地这样做时,他就欢喜快乐地接受我们(见路15:21-24)并且承认我们确实是他的儿子。他是我们的父这一事实使我们作为基督徒在出于信心的伟大的、普遍的伙伴关系中与所有以诚实和真理承认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的人连结在一起。
在天上的。尽管与他们在天上的父有着亲密的、个人关系,但是他在尘世的儿子们仍然总是知道他无限的威严与伟大(见赛57:15),也知道自己全然微不足道(见太6:5)。“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下”(传5:2)这种意识给痛悔的心带来崇敬和谦卑的精神,此乃得救的第一个条件。
为圣。希腊文hagiazō,“当作[或“视为”圣洁]”,相关的形容词是hagios,“神圣的。”上帝的名以两种方式被尊荣:(1)通过使人们承认并崇敬耶和华为上帝的神圣行为(见出15:14,15;书2:9-11;5:1;诗145:4,6,12),以及(2)通过人们尊荣他是上帝并将他当得的敬拜和顺从归给他(见赛58:13;太7:21-23;徒10:35等)。
你的名。在现代用法中,名字不过是识别个人的标签。然而,在圣经时代,名字却紧密地代表了他个人。它往往“代表父母们期望见到在儿女身上所培养之品格的特质”(《知君》第三十九章)。上帝的名代表他的品格(见出34:5-7)。犹太人对上帝圣名的重视体现在他们说这个名字时很尊敬,更为常见的是,他们并不清楚地说出这个名字或者用一种婉转曲折的陈述代替它(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70-173页)。上帝的名是神圣的,或者“圣洁”,因为上帝本身是圣洁的。我们藉着承认他品格的圣洁,并且藉着允许他在我们里面再造那种品格,尊他的名为圣。
这个希腊词的时态表明,这个要求是预料的,期望到那时全体都尊上帝的圣名为圣(参第10节的注释)。
太6:10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本会注释】
愿你的国降临。关于“天国”的性质及其在耶稣教训中的中心位置,见对太4:17的注释。关于在山上宝训中的“天国”,见对太5:2,3的注释。基督在这里说的更多是他的荣耀之国而不是恩典之国(《福山》第五章),恩典之国是为荣耀之国预备道路的,在荣耀之国中,恩典之国达到极致(见太25:31)。这个希腊动词的词形支持这种解释。见对太6:13的注释。
历代以来,这世上的国最终成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国(启11:15)这个应许就一直驱策着恩典之国的公民们去过圣洁的生活(约壹3:2,3),并且在宣扬关于该国的好消息中自我牺牲(见徒20:24;提后4:6-8)。在历世历代的真基督徒的心思意念中,“那有福的盼望,以及至大的上帝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2:13)一直是至上的,并且鼓舞他们去过更圣洁的生活。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基督现在转向了上帝的旨意,特别是他对这个地球的影响。当人心屈服于神圣恩典之国的管辖权时,上帝对他们的旨意就完成了。这个希腊动词的时态表明这个请求也是预料的。该请求乃是为了结束罪的统治,为了上帝的旨意会普遍实现在这地上,如同他已在上帝所创造的其他领土上实现了的那个时刻的到来。
太6:11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
【本会注释】
赐给我们。在主祷文的第一部分(第9,10节),专注的是上帝的父亲身份、品格、国度、和旨意。在主祷文的第二部分(第11-13节)是为人类现世的和属灵的需要作出请求。
“众人”(平民)都喜欢听基督(可12:37)。他们大部分都是卑微的渔夫、农民、和工人。当时在俯瞰革尼撒勒平原和加利利海的那个山坡上听耶稣讲道的就是这样一群人(《福山》第二章;《历》第三十一章)。他们中许多人的职业都是不确定的,生活状况是不稳定的,可能很少有未曾由于干旱、沉重的课税、和别的困苦艰难而实际经历饥饿的人。照常来说,那些只拥有一点点今世财物的人,往往比那些拥有很多的人更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依赖上帝供应生活的需要。
每日。希腊文epiousios,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只在此处和路11:3中出现过。其确切意思并不确定。在世俗的希腊文献中,这个词只出现过一次,对说明它的意思没有多少帮助。在关于其意义提出的意见中,有如下几个:(1)生活的必需品,(2)为当天,(3)为将要来的一天。太6:34的那个词倾向于确认每日供应足够的生活所需这种思想。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06页。
饮食。即使是那些有大量的“饮食”和今世财物的人,最好也要记住“得货财的力量”(申8:18)是上帝给的,要记住耶稣在那个无知财主的比喻中所生动描绘的教训(路12:16-21)。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来自上帝,在我们的心中,应该永远感激他的仁慈。我们“日用的饮食”既包括肉体的粮食也包括灵性的粮食。
太6:12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本会注释】
免。希腊文aphiēmi,在新约圣经中是一个常见的词,通常的意思是“打发”或“辞退”,“离开”(见太4:11;可4:36等)。“赦免”的意思所基于的思想很可能是来请求的悔改之人带着平安被打发走了。
债。希腊文opheile«ma,一个表示合法债务的常见词(参罗4:4),但是用在这里表示道德和灵性上的债务。在这里,罪被描绘为一种债务,罪人是债务人。在路加福音中的对等经文是“罪”(路11:4)。见对太18:28,30;路7:41-43的注释。
如同我们免了。即,其实我们要习惯饶恕。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这种读法和读作“如同我们已经免了”之间有分歧,暗示如果我们还没有饶恕我们的同胞,我们就不敢求饶恕。见对太5:24;18:23-35的注释。
欠我们债的人。即,那些曾错待我们的人。
太6:13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或作:脱离恶者)。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有古卷无因为至阿们等字)!’
【本会注释】
试探。希腊文peirasmos,“试探”,也是“试炼”或“试验”,如彼前4:12。其动词形式peirazō,被译为“试验”(约6:6),“想要”(徒16:7),“省察”(林后13:5),和“试验,”或“被试炼”(来11:17;启2:2,10;启3:10)。即使当英文词“temptation”(试探)被用来表示peirasmos时,有时从上下文也能清楚地看出它的意思是“试验”或“试炼”(徒20:19;雅1:2;参彼前4:12)。圣经说明上帝“试验”或“考验”人(见创22:1;出20:20等),但决不试探他们去犯罪(雅1:13)。
这个恳求可能应该被理解为一个要求:“不要让我们进入试探”(见林前10:13;见对诗141:4的注释)。这部分主祷文有时被理解为一个请求,呼吁上帝除掉我们一切的试探。但上帝的应许并不是我们会蒙保护免受试探,而是我们会蒙保护免于跌倒(约17:15)。我们往往任性固执地将自己置于遭受试探的路径之上(见对箴7:9的注释)。真实地祈求“不叫我们进入试探”乃是放弃我们自己选择的道路,而要顺从上帝选择的道路。
凶恶(或作:恶者)。希腊文ponēros。根据这里所使用的词形,ponēros可能指一件恶事或个一恶人(见对太5:39的注释)。并不清楚这里意指哪个。有些人更喜欢译为“恶者”,即,魔鬼,而有些人却认为这里的凶恶指的是一个原则。连接词“但是”似乎可以使“凶恶”和前一子句中的“试探”对等;假如这样的话,“凶恶”很可能指的就是道德上的邪恶了。
国度是你的。这一子句引进了主祷文的荣耀颂。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这个荣耀颂。在路加的主祷文译本中并没有这个荣耀颂(路11:4)。然而,它所抒发的情感肯定是符合圣经的,并且与代上29:11-13极其类似。还有一个比较简略的荣耀颂出现在提后4:18里。
这里所归于天父的“国度”、“权柄”和“荣耀”肯定包括当前在人们心里的神圣恩典之国,但主要是展望到那荣耀的国度,就是基督在能力和荣耀中回到这个地球来施行统治时开始的那个国度(见对第10节的注释)。
阿们(有古卷无因为至阿们等字)。见对太5:18的注释。
论饶恕
太6:14 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
【本会注释】
你们饶恕。请比较太18:23-35;可11:25,26。见对太6:12的注释。
过犯。希腊文paraptōmata,来自一个意思是“落到一边”的动词。请注意,第12节的“债”来自一个不同的希腊词。paraptōmata这个词意味着背离真理或正直。在新约圣经中,它似乎表示故意地违背正义,所以是一个涉及罪行的词。
你们的天父。见对第9节的注释。
太6:15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本会注释】
你们不饶恕。凡不愿意饶恕别人的人不配得饶恕。而且,如果饶恕他就会宽恕他自己不饶恕人的精神。自私和罪恶的本质就是一个人指望别人去做这个人自己不愿去做的事。上帝不愿意饶恕一个满怀不饶恕精神的人是基于不饶恕人的人需要克服一个基本的品格缺陷。上帝不能在饶恕这样一种人的同时忠于自己公义的品格。我们只有公正地对待我们的同胞时,我们才能公正地对待上帝(见约壹4:20;见对太7:12的注释)。
他们的过犯。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保留还是省略这个短语之间有分歧。
论禁食
太6:16 “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象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
【本会注释】
而且。16-18节记录的是这里所考虑的系列宗教义务中的第三个(见对第1节的注释)。
禁食。关于犹太人中的禁食,见对可2:18,20的注释。指的是自愿的、私人的禁食。为心灵的罪恶折磨自己的身体实际上是要避开问题,避免真悔改,因为罪乃是心灵的疾病,而不是身体的疾病(《福山》第四章)。
假冒为善的人。见对第2节的注释。
愁容。如果愁容是真的,耶稣不一定禁止;但他指的是“假冒为善的人”虚伪的样子。
弄得难看。希腊文aphanizō,“使未见过”或“使认不出来”。耶稣在这里指的是藉着假装阴郁的外表隐藏或隐匿一个人的真感觉—就象一个演员在面具下隐藏自己的脸一样—假装非常虔诚。“假冒为善”的人在禁食时,通常的做法是不洗脸,不修面,带着蓬乱的头发和胡须到处走动。
在希腊文中,这儿有一个诙谐的双关语,“弄得难看”和“叫人看出”都来自于phainō。虽然在英文中不可能重现这个双关语的全部语气,但下述的翻译大致是耶稣话语的实质:“他们使自己的[真]面目[他们的真感情]消失不见了,以便他们[他们自己]可以出现”。
叫人看出。他们寻求获得同胞的注意,藉此获得非常虔诚的名声。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他们的赏赐。见对第1,2节的注释。
太6:17 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
【本会注释】
但是你们。山上宝训使上帝的哲学与人类的哲学形成了对比。耶稣的教导—“只是我告诉你们”(太5:22等)—反对拉比们的那些教导,天国公民们的生活—“但是你们”(太6:6等)—也与那些“假冒为善之人”的生活形成了对比。
你禁食的时候。耶稣在这里并没有表扬禁食,也没有谴责禁食。一个人是不是禁食乃是关系到他独自一人的问题。实际上,禁食的本质是个人觉悟需要那样做。耶稣教导的要点是,禁食应当因为那种需要感成为个人的经验,而不应成为一种虔诚的仪式或者为要赚得非常虔诚的名声。一个人仅仅因为接到命令要禁食而禁食,他的禁食就没有任何功效。
梳头。油乃是喜乐的一种象征(诗45:7;104:15)。用油膏头比喻得到福气(诗23:5;诗92:10)。天国的公民可以禁食,但他们这样做时穿着打扮要与往常一样,因为禁食是针对个人的,如果为要“叫人看出禁食来”,就丧失了它的意义。
洗脸。在禁食时与“假冒为善的人”形成对比(见对第16节的注释)。
太6:18 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见;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本会注释】
不要叫人看出。基督徒的宗教中没有阴郁的事,阴郁的基督徒在言语和外表上都误表着上帝的品格(《福山》第四章)。成为上帝的儿子乃是一项快乐的特权(约壹3:1,2),但一副愁容却使我们看起来象孤儿而不是儿子。
只叫你父看见。禁食纯粹是一个人与他的上帝之间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人与他的同胞之间的问题。
暗中的。见对第6节的注释。
在明处报答你。见对第4节的注释。
论天上的财宝
太6:19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
【本会注释】
不要积攒。直译是,“不要有积攒的习惯”或“停止积攒”。积聚属世的财物一般是被一种为了安全起见的愿望推动的,体现的是对将来的恐惧和不确定。耶稣对那些要成为天国公民的人指出,拥有物质财富乃是一个忧虑之源,而不是逃脱忧虑的一个手段。基督徒不会为生活的物质必需品忧虑,因为他相信上帝知道他的需要并且必会为之作准备(太6:31-34)。就如保罗后来所指出的,这并不意味着基督徒就可以懒惰,不供应自己的需要和自己家属的需要(帖前4:11;帖后3:10;提前5:8)。太6:19-21看上去是一种诗歌的形式,也可能是一个箴言。见对箴10:22的注释。
财富。希腊文thēsaurous(见对太2:11的注释)。基督在这里提到的是广义上的财富,指所有的物质财产。在基督的时代,贪爱钱财乃是数以千计的人主要的志趣,其实现今乃是数以百万计的人的主要志趣。在希腊文中有一个诙谐的双关语。
虫子咬,能锈。象征各种损害。锈,希腊文brōsis,来自bibrōskō,“吃”,直译是,某种吃、咬、或侵蚀的东西。每种物质财产无论如何都会经由损失、腐朽、贬值、或退化而受影响。
坏。希腊文aphanizō(见对第16节的注释)。Aphanizō在这里可能更好译为“消耗”。
挖窟窿。或“挖穿”即,挖穿泥墙或干燥的砖墙。
太6:20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
【本会注释】
只要积攒。见对太6:19的注释;参路12:33。在山上宝训中,并没有反对人将所积攒的财宝存放在正当场所的禁令。基督希望天国子民将他们的天父在今生分配给他们适量的时间与力量看作是合理的投资。一个人在今生所拥有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上帝借给他的;只有那些成功地积攒在天上的“财宝”才能真正被称作是他自己的。
财宝在天上。这种财宝是永久的,不受地上财宝的仇敌们的影响,也不受时间的破坏。投资在天上的财宝会随着时间增值,而那些在地上的财宝不可避免地会贬值。
太6:21 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
【本会注释】
你的心也在哪里。财宝是人心所关注的东西,不管其内在的价值如何。一个孩子的“财宝”可能没有多少内在的价值,但是对他来说却意味着许多,好像一笔巨款一样。一个人真正的兴趣在哪儿,他的“财宝”就在哪儿。
论心里的光
太6:22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
【本会注释】
灯。希腊文luchnos,“灯”不是phōs,“光。”Luchnos指光源或发光的媒介,而不是指光本身(见对太5:15的注释)。22和23节是为第19-21节所说的原则提供的例证。过多地关心积攒世上的财宝乃是缺乏属灵眼光和心灵黑暗的证据(见第34节)。身体的“光”乃是将真正的相对价值放在今时与永恒的事物之上的洞察力。
眼睛。即,给人以属天的眼力,并且使人能看到肉眼看不到之事物的心灵的眼睛(见罗1:20;参来11:27)。肉眼的视力怎样指导身体,属天的眼力也照样指导心灵。
亮。希腊文haplous,“单一的”(与混和截然不同),“简单自然的”,“真诚的”,“绝对真实的”,“没有折叠的”,像一块展开的布一样。在目前这段经文中,haplous与poneros,“昏花”处于对比的位置(见对第23节的注释)。它在这里的意思与太5:48(见对该处的注释)中的“完全”极其类似。译为“健全”(修正标准译本)的意思是“好”或“处于健康状态”,是符合上下文的。一个属灵的“眼睛”“明亮”或“健全”的基督徒,是这样一个人,他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使他成为一个真挚单纯、不诡诈、朴素、而且纯洁的人。他以真正的洞察力看今时与永恒的事物。
视力的明亮导致目的的清晰,全心奉献于天国并且实践其永恒的原则(腓3:8,13,14;《福山》第四章)。要有效力,视力就必须聚焦集中。同样地,心中喜爱真光的人也必须将其属灵的视力强聚焦。否则他的视力就会模糊不清,他对真理和义务的估计就会有错误(见对启3:18的注释)。
太6:23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本会注释】
若。请比较路11:34,35。
昏花。希腊文poneros,在这里的意思是“处于低劣的状况”,“病态的”。罗伯森说,一个眼目“昏花”的人,乃是一只眼睛“注目于地上所储藏的财宝,而将另一只眼睛骄傲地转向天上的人”。既然患有灵性上的斜视,他看见的就是双重的,结果他就成了一个心怀二意的人(见对第24节的注释)并且认为享受地上所提供的一切,然后开始享受天上永恒的喜乐是可能的。爱自己的心已经使他的眼力歪曲到了这种程度,以致他像夏娃一样,看事物不是本来那样了(见创3:6)。
何等大。心灵的黑暗使所有的品格和个性都发育不良。
论上帝和财利
太6:24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
【本会注释】
一个人不能。或,“没有人”。请比较路16:13。
侍奉两个主。即,两个品格和兴趣都不同的主(见下文对“那个”字条的的注释)。“侍奉两个主”就像同时将视力集中在两件东西上或者在指定的时刻将思想集中在不只一个念头上一样不可能。一个人若企图心怀二意地侍奉上帝,就会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没有定见(见雅1:8)。基督教的信仰无法认可成为许多影响力中的一个这种角色。其影响力如果呈现在生活中的话,就必须是至高的,并且必须支配所有别的影响力,使生活与其原则相一致。
那个。希腊文ho heteros,即,另一个不同的种类或品质。如果意指同种中的另一个就会使用希腊词allos(见太5:39)。虽然可以想像“侍奉两个”品格和志趣相同的主是可能的,但是当他们的品格和志趣相抵触时就肯定不能这样做了。
重这个。即,致力于侍奉两个主中的一个。
你们不能。没有中间立场。凡不完全站在上帝一边的人,就是有效地并且事实上站在魔鬼一边。黑暗与光明无法在同一时刻同一空间共存。既侍奉上帝又侍奉玛门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要求是不相容的。那些侍奉玛门的人是它的奴隶,并且不顾自己,只做它所吩咐的(罗6:16)。
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译自亚兰文mamon或mamona',意思是各种“财富”。它并不是一个固有名称,除非财富被拟人化了。
不要忧虑
太6:25 “所以我告诉你们,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
【本会注释】
不要忧虑。希腊文merimnaō,“关怀”,“担心”,“渴望”。在古英语中,“thought(考虑)”的意思是“忧虑”或“担忧”。请比较merimnaō在林前7:32;12:25中的用法。请比较路12:22-31。见对诗55:22的注释。
耶稣此时并不是在表扬禁欲苦修,他也没有鼓励贫穷。他并没有断言一个穷人或者一个无忧无虑的人,比一个勤奋有钱的人更蒙上帝悦纳。耶稣本人就忠告过在管理个人和买卖事务中要审慎(见路14:28-32)。他所谴责的乃是为物质生活担心挂虑的习惯,特别是为那些超过生活必需的东西忧虑的习惯。他谴责的是导致在任何一个方面铺张放纵的愿望。基督徒对事物的相对价值要有一种识别感,他的关心要与那价值成比例。他要认识到财富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目的,而是达到更重要的目的的一种手段,积聚财富不可成为其最高的人生目标。
生命。希腊文psuchē,在这里指肉体的生命。关于psuchē的其他意义的论述,见对太10:28的注释。
饮食。希腊文trophē,“食物”,“营养品”。各种各类的食物都包含在这个词里。它可以包括用作食物的动物肉,但不限于此。
耶稣说,应该得到更大关注的重要的事,乃是生命本身。饮食实际上是重要的,但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目的,而是维持生命这种目的的一种手段。以获得食物和衣服为主要目标的人,已经错过了生命中重要的事。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该为了吃饭(参可2:27的注释)。
太6:26 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他。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
【本会注释】
看。耶稣用来自自然界的三个例子说明的真理是,生命的创始者上帝供应着维持生命所必须的那些东西,所以人不需要为获得那些东西过度担忧。这三个例证是野鸟(第26节),人的生长(第27节),和野花(第28节)。
飞鸟。野鸟什么都不用人照顾。使它们存在并照顾他们的乃是上帝。但他却要求他们运用他所赋予它们的能力去搜寻它们的食物。可能很少有人象麻雀那样为生活不停地努力工作,特别是当它有一窝小麻雀要喂养的时候。同样地,上帝要求人接受为生活所需而工作的责任。但是,耶稣说,上帝的意图并不是要人把这种工作当作生活的目标或目的。
不种。创造主已经命定了运转产生食物的自然律(伯38:41;诗145:15,16;147:9)。食物就在那里,但鸟儿们必须去获得它。
养活它。养活这些野生动物的那位就是供应我们生活所需的那位。如果我们乐于为这些去工作,上帝就已将它们应许给我们了。想要得到过多的物质财产,这种愿望是那恶者灌输给人的,必然使人们努力去积攒比他们应享有的更多的生活奢侈品。正是这种不正当的愿望,培养了自私并且导致了犯罪、暴力、和战争。
贵重得多。既然上帝这么慷慨地供应他手所造的次要生物,他岂不更为关心人类的幸福和康宁吗?
太6:27 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
【本会注释】
你们哪一个。这是说明第25节中所说原则的第二个例子(见对第26节的注释)。请比较路12:25。
思虑。即,担忧的考虑(见对第25节的注释)。
寿数(或作:身量)。希腊文hēlikia,它既可以指“年龄”也可以指“身量”。Hēlikia在约9:23;来11:11中被译为“岁数”;在路19:3中译为“身量”;并不确定基督说的是身量的增高还是寿数的增加。
太6:28 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
【本会注释】
何必忧虑呢。请比较路12:26,27。基督在这里指出了天父照顾他手所造生物的第三个例证。
百合花。希腊文krina。并不确定它确切指什么。可能耶稣是用krina表示“野花”的通称。有人提出他指的是五颜六色的银莲花,一种常见的、多彩的、显眼的巴勒斯坦野花。
太6:29 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
【本会注释】
然而我告诉你们。见对太5:22的注释。请比较路12:27。
极荣华的时候。所罗门的光彩华丽是众所周知的(王上10:1-13,21;见《米示孥》Baba Mezia7.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476页。
穿戴的还不如。直译是,“没有穿戴自己”。
太6:30 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上帝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
【本会注释】
何况。基督现在对在第26-28节的例证中所内含的原则作出了总结。30-34节重复并强调了在第25节中所说的教训。
草。很可能与第28节的野花相连,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是继续说明“百合花”的例子。
炉。在古时,小枝和草通常是炉中的燃料。
更多。上帝既赐予生命,也必赐予饮食和衣裳这些次要的恩赐。他必不会袖手旁观,反复无常地对保护他所赐予的生命莫不关心。唯一合理的想法就是,他必关心。
小信的人。见对太8:26的注释。
太6:31 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本会注释】
不要忧虑。见对第25节的注释。生命比饮食更重要,但上帝的国远比生命和饮食重要。人应该亲自关心那最重要的事。
太6:32 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
【本会注释】
外邦人所求的。追求物质财产对天国的公民们来说是不适宜的。上帝的儿女们不适于转离具有永恒价值的事物去寻求几乎等于“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的东西(第30节)。见对赛55:1,2;约6:27的注释。
知道。这是一个人不要献身去追求物质财产的第二个原因—上帝知道我们需要什么,并且他必供应我们。
太6:33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本会注释】
你们要先求。请比较路12:31。人类存在的最大目的乃是“寻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17:27)。大部分人都全神贯注地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约6:27),为那喝了还会再渴的水劳力(约4:13)。大部分人都“花钱买那不足为食物的”,并且“用劳碌得来的买那不使人饱足的”(赛55:2)。我们往往太过倾向于使“这一切[物质的]事”成为我们一生主要寻求的目标,徒然妄想上帝会纵容我们,并在生命的旅程结束时,给我们这六十或七十年短暂的一生加上永恒的国度。基督愿意我们先做重要的事情,并且向我们保证,次要的具有较低价值的东西必会按照各人的需要供给各人。
上帝的国。见对太3:2;5:13;6:10的注释。
加给你们。除了上帝以及在他国里的公民身份之外,再没有什么安全的事了。对忧虑最好的治疗就是信靠上帝。如果我们忠心地尽自己的本分,如果我们使天国成为我们思想和生活中的第一,上帝必会在我们的生命旅程中照顾我们。他必仁慈宽厚地用油“膏”我们的头(见对第17节的注释),并使我们经验的福杯满溢美物(诗23:6)。
太6:34 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
【本会注释】
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见对第25节的注释。基督徒处在最苦恼的环境中时仍能免于忧虑,完全确信那所做的事都好的一位(参可7:37)必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得益处(罗8:28)。上帝知道关于明天的一切;我们连“一日要生何事”都不知道(箴27:1)。那知道关于明天的一切的一位吩咐我们要信靠他不断的照顾,不为明天的难题和困窘忧虑。当明天来到时,其预期的麻烦往往证明全然是假想而已。有太多的人在明天还没有到来之前就使自己遭受明天这个幽灵的折磨了。
基督徒们总是应该记住,上帝并不为明天的担子赐下帮助,直到明天来临;他们的特权是在经过的每一天学习基督对保罗所说话语中的真理:“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林后12:9;参林前4:16)。
一天当就够了。基督询问道:“为什么为明天忧虑呢”?“当明天来到时,它会照顾自己”。每天都有每天辛苦与照顾的量,学会不试图今天去担明天的担子的人是明智的。
一天的难处。或“这一天特有的麻烦”(修正标准译本)。见箴27:1.
提要:1基督结束他的山上宝训,责备轻率的论断,6禁止将圣物丢给狗,7劝勉人要祷告,13劝人进窄门,15防备假先知,21不要成为听道的,而要成为行道的:24要像房子造在磐石上,26而不是造在沙土上。
不要论断人
太7:1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本会注释】
不要论断。耶稣在这里特别指的是论断别人的动机,而不是指论断别人对或错的行为。唯有上帝才有能力判断人们的动机,因为事实上唯有他才能读懂人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见来4:12;《历》第三十一章)。既这样看到人们的内心,上帝就爱罪人,同时他却痛恨罪恶。人们只能认出“外貌”(撒上16:7)而看不到内心,所以不可避免会犯错误。耶稣在这里指的并不是基督徒藉以区分对与错的那种优良的识别判断力(启3:18;参《证》第五册原文第233页),而是指挑剔、尖锐、通常都不公平的批评。
太7:2 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本会注释】
怎样论断。请比较可4:24;路6:38。我们用什么量器给别人,也必用什么量器给我们,因为不公平挑起的是不公平。有甚于此,一个人对其同胞的不公平还会招致神圣的审判,就像耶稣在不饶恕人的恶仆的比喻中所教导的一样(太18:23-35)。我们可以谴责犯罪的行为,但是要像上帝一样,我们必须始终准备饶恕犯罪的人。我们可以怜悯犯罪的人而决不宽恕他已经犯下的罪行。
太7:3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本会注释】
为什么看见。请比较路6:41。我们的谚语:“那些住在玻璃房子里的人不该扔石头”(自己有弱点就不要说别人的坏处)有相似的意思。还有一个阿拉伯谚语是这么说的:“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看不到自己眼中有横梁呢”?
刺。希腊文karphos,仅仅是一个“屑片”或“尖片”或干木屑、糠等。无论多么小,在眼中都会非常刺激难受。当然,“刺”代表较小的过错。好挑剔的人总是容易察觉别人的任何一种过错,无论那过错多么微不足道。
梁木。希腊文dokos,一根原木,或“厚板”,一块用于建造房屋的木材。
太7: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本会注释】
怎能对你弟兄说。请比较路6:42。
容我去掉。提供这种服务并不是出于要帮助别人的愿望,而是要唤起人注意那儿有根刺的事实,并且使人想到提供这种服务的人是有智慧和技巧的。
梁木。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犯过多少次错误以及自己的弱点,假冒为善的人对犯错的弟兄变得不耐烦了。所谓的基督徒们多么经常对别人所已经采取的或认定的方针表示深感愤慨,后来的事件却显明他们自己就有他们所控告别人的那些罪恶啊。把那个犯奸淫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的法利赛人就是这样(约8:3-11;《历》第五十章),西门论断马利亚时也是这样(路7:36-39;《历》第五十一章)。基督徒若发现自己的弟兄有过错,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考虑到自己也可能受试探,并且可能会在那一点上跌倒,或者将来可能会那样做(加6:1)。
太7:5 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本会注释】
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好批评、好挑剔的人总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并且他的批评有几分是为了给他自己的假冒为善披上一件外衣。见对太6:2的注释。
看得清楚。只有当一个人为了帮助其犯错的弟兄,如果有需要就准备并乐于亲自受苦时,他才能“看得清楚”去帮助弟兄(见《福山》第六章)。在人际关系的领域中,帮助别人看到并除掉他们品格和生活中的缺点乃是最精巧的工作,打算做这事的人需要最清晰最具辨识力的眼力。
太7:6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
【本会注释】
不要把……给。基督从别人的生活和品格中较小的或假想的错误转到了基督徒们对那些明显地并且完全地处在错误中、丝毫不愿脱离罪恶之人的态度。
圣物。很可能指带到圣殿奉献作神圣用途的祭物或牺牲。《米示孥》说:“我们不可允许赎回已奉献的[动物]以便将它们给狗吃”(Temurah6.5,宋西诺版,第224页;参《他勒目》Behoroth15a,宋西诺版,第105页)。福音工作者不可把时间浪费在那些“只以福音当作辩论与讥笑之对象的人”身上(见《福山》第六章;《证》第三册原文第450页)。
狗。在东方各地,直到今天狗都是城镇的食腐动物,并且在极大程度上是半野生动物。对犹太人来说,狗也是一种在仪文上不洁净的动物,并且因为它在家里的价值很小,就被看作全然可鄙的(见对伯30:1的注释)。
珍珠。希腊文margaritae,英文名Margaret(玛格丽特)就来自于此。耶稣在这里可能想到小粒的珍珠,大小和颜色都与谷粒相似,起先可能会被猪错认为饲料。
祈求就得到
太7:7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本会注释】
祈求。讲完了天国的崇高理想(太5:21至7:6),耶稣现在转到他这次演讲的剩余部分,论到天国公民们借以使这些高尚的恩典成为他们生活的组成部分的手段(太7:7-12)。他把自己的听众带到了岔路口,唤起他们注意这个事实:在他国中的公民身份包括伟大的个人牺牲(太7:13,14;参路14:27-33),并且不该被欠考虑地接受。他警告人防备他们虚假的宗教领袖们的哲学和劝告,那些人乃是披着羊皮的狼(太7:15-20),并且以一个最恳切的呼吁结束,要求人按照天国的原则生活(第21-27节)。
基督既看出罪人靠自己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与神圣律法的原则和谐一致,就把他的听众们指向了基督徒生活的能力之源。天国公民们所需的一切,祈求就能得到。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所无法做到的,在人的努力与神圣的能力联合时就能完成。那些祈求的人不会失望(第9-11节)。上帝并不省下上天的恩赐;他并不以人们彼此相待的方式对待人(第1-6节),而是仁慈宽厚同情怜悯的。
太7:8 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
太7:9 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
【本会注释】
有谁。在听众中,没有一位父亲有一刻是那么无情残忍的。既然人们在自己人性的不完全中都不会考虑这种行径,他们在天上的父就更不可能这样做了。
太7:10 求鱼,反给他蛇呢?
太7:11 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
【本会注释】
岂不更。基督在教训中经常使用抛砖引玉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从人间父母的爱引申到天父无限伟大的爱(见太6:30)。耶稣先说到最好的人性,然后把人们指向上帝无比伦比的伟大品格。
把好东西给。孩子们来要东西时一般不会遭到禁止。我们来到那“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的给予者面前不需要一点犹豫(雅1:17)。
太7:12 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本会注释】
所以。见对太7:7的注释;参路6:31。基督徒对待同胞的方式就是其信仰真实性的决定性试验(约壹4:20;参太25:31-46)。
该黄金律总结了十诫的第二块法版上的各项义务,乃是要爱我们的邻舍这个伟大原则的另一种陈述(见太19:16-19;22:39,40;参约壹4:21)。只有那些使黄金律成为其生活与实践的律法的人,才能指望蒙允许进入荣耀之国。我们对同胞的态度乃是我们对上帝之态度的无误指针(见约壹3:14-16)。
出自其他时期其他文化渊博的思想家们,曾发现并说出过该黄金律中所表达的崇高真理,然而,一般是以一种消极的形式说出的。例如,这些话据说是在耶稣之前的那个世代最受人尊敬的拉比希列说的:“你所恨恶的,不要对你的邻舍做;这就是全部的律法,其余是它的解释”(《他勒目》Shabbath31a,宋西诺版,第140页)。该黄金律还出现在旁经多比雅书中(4:15):“不要对任何一个你所憎恨的人做那事”,也出现在《阿立斯体亚之信》里(摩西·哈达主编并翻译,第181页):“正像你不愿恶事临到你,而愿参与所有好事一样,你也该照样对待那些使你屈从和冒犯你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将一个消极的训导改变成了一个积极的原则。这里存在着基督教与所有伪宗教体系之间的本质差别,也是真基督教和那存在于宗教形式却否认至关重要的福音能力的基督教之间的本质差别。黄金律拿掉了最大的自私,我们所愿意人待我们的,而将之改变成了最大的无私,我们所要待别人的。这乃是基督教的荣耀。这就是那些跟从基督并带有他名号之人所活出来的基督的生活(见对太5:48的注释)。
这就是律法。基督断然否认了在黄金律中所阐明的原则是个新原则;它乃是律法-藉着摩西赐给百姓的(摩西五经)和先知书的真本质;换句话说,就是全部旧约圣经的精华(见对太5:17;路24:44的注释)。凡将爱的律法只归于新约圣经,而将旧约圣经降级为应该遗忘不能再用的宗教体系的人,就使自己成了一个批判夫子的人,他明确地宣布过,他来一点儿也没想改变在“律法或先知”中所提出的伟大原则(见对太5:17,18;路24:27,44的注释)。整个山上宝训,从太5:20到7:11,都是这个伟大真理的例证。既已说过他来并不是要废掉摩西和众先知的教训,基督就藉着使律法为大为尊详细阐明了他对律法的态度(见赛42:21)。
要进窄门
太7:13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
【本会注释】
你们要进。在第13和14节,耶稣正式邀请他的听众接受他的原则作为他们生活的行事方针,并且给他们指出了开始的道路以及从哪儿开始。他就是那“门”(约10:7,9)和那条“道路”(约14:6)。凡愿意进入天国的人,愿意“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的人,都必须通过他进去;别无他路(约10:7-10)。请比较路13:24。
窄。希腊文stenos,“狭窄的”。不可将“窄”与“直”混淆。门位于路的开端,而不是末端。门是窄的,经过它对沿路的旅程来说是必要的。古时的城门在日落时关闭,因为城往往位于山岗或陡岩的顶部,所以向上通往城门的路往往是窄的。凡想要在关门前进去的人必须“努力”,通过坚忍的努力上行回家的路,才能及时“进去”(见路13:24)。
路是大的。这种“两条路”的观念是经常出现的(见申11:26;30:15;耶21:8;参诗第一篇)。
太7:14 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本会注释】
因为。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读作“多么”。
门是窄的。请比较太19:24。门的窄小要求进门的人舍己。
小的。来自希腊文thlibō,“压缩”,“挤榨”,所以是一条压缩的或狭窄的路,就像两个高岩之间的隘路一样,与“大”路或容易的路形成对照。
找着的人也少。他们不想找着它的简单原因,也是无论谁都可以进去的原因(见启22:17)。
两种果树
太7:15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
【本会注释】
假先知。请比较太24:5,11,24;可13:22。一位真先知乃是代表上帝讲话的人。所以,一个假先知就是假装代表上帝讲话的人,实际上他说的只是他自己乖谬的心生出的乖谬的想法(参赛30:10;耶14:13-15;23:16,17,21,25,30-32,38;29:8,9;结13:2,3,10,11)。请比较耶利米与他那个时代的假先知们的经历(耶第27-29章)。
假先知们是那些声称人们可以从宽门大路进来的人。他们是“贼”,他们唯一的目的是要偷窃、杀害、毁坏(约10:7-10)。关于使徒们警告要防备假先知,见徒20:28-31;帖后2:3,7;彼后2;约壹2:18,19。
披着羊皮。这些“狼”只是外表像“羊”。他们的心并没有改变,而只是外表改变了,当然,其目的是要欺骗羊并哄骗他们进入一种虚假的安全感,为的是用更大的安逸吞吃他们。上帝的子民经常被描绘为羊,而上帝被描绘为他们的牧者(诗23:1,2;78:52;80:1;100:3;赛40:11;赛53:6;结34:10-19;约10:1-16等)。
残暴的。希腊文harpax,“掠夺的、贪婪的”。这些“狼”不仅心地邪恶,而且反对真理,也反对那些坚持真理的人。他们的目的是要给羊带来伤害,以便给自己带来利益。贪求利润和权柄,他们就比第6节的“狗”或“猪”更危险。见对弥3:5-11的注释。
狼。请比较番3:3;太10:16;约10:12。
太7:16 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
【本会注释】
可以认出。希腊文epiginoskō,“完全认识”。比喻改变了,“羊”并不是全然没有保护的—他们里面有能力藉着狼行事的作风察觉出“狼”来。这些假先知们提出的动人声明并不是其真品格的证据。他们的恭维话和高尚的表白并不是他们真面目的有效试验,他们的异能也是靠不住的(第22节)。“可以认出他们来”这句话可以被当作一个应许,凡认识他们牧者的声音的羊(约10:4)必不会被“狼”的恭维话所欺骗(见《证》第五册原文第233页)。那些真爱主并且完全顺服他旨意的人,只要日复一日藉着上帝的道和他已赐下的勉言顺从上帝对他们的心灵说话的声音,就不需要担心被领入歧途(《善》第三十七章;《证》第八册原文第298页)。在摆在人们前面的伟大的考验时辰,只有那些认识真理并且爱真理的人才能安然反对撒但的欺骗(何4:6;帖后2:9,10;《证》第六册原文第401页)。请比较太12:33-35;路6:43-45。
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请比较雅3:11,12。
太7:17 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本会注释】
这样,凡好树。请比较太12:33,34。
好果子。即,有好的外观,好的风味,而且尝起来好滋味的果子。它在各方面都是吸引人的。在加5:22,23中给出了圣灵的果子。
坏。希腊文sapros,“腐臭的”“腐朽的”。同一个词在太13:48中被译为“不好的”。
坏果子。情欲的事(属肉体的行为)被列在加5:19-21。请比较以赛亚关于主的葡萄园的比喻中的“野葡萄”(赛5:1-7),以及耶24:2,8中坏到不能吃的无花果。
太7:18 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本会注释】
好树。请比较路6:43。一个品格健全的人会自动地在其言行中将那品格表现出来。
太7:19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本会注释】
砍下来。施洗约翰曾说过“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见对太3:10的注释)。在后来的比喻中,基督再次使用了砍下无用的树的比喻(路13:6-9)。
丢在火里。见对太3:10的注释。在末日的火里,坏果子,或“行为”会被“烧尽”(彼后3:10-12)。
太7:20 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本会注释】
所以。或“因而”。
凭着他们的果子。见对第16节的注释。引入结果子的树及其果子的那个比喻的导言在比喻的结尾这里重复,是为了强调。
遵主旨得进天国
太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本会注释】
凡……不能都。“不”和“唯独”这两个词突出了,仅仅是讲论上帝旨意的人和实际遵行上帝旨意的人之间的强烈对比。仅仅自称信仰是毫无价值的。假装认识上帝然而却违背他诫命的人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2:4),不拘表面迹象有多相反。
主啊,主啊。称呼基督为“主”就是自称信仰他确实是弥赛亚,并且暗示说话的人已经承担了门徒的角色。
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即,一学到上帝的旨意就遵行的人。对上帝的信心必定伴随着行为,或者那行为只是一种形式。确实,“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然而同样确实的是,没有伴随着真诚而活泼之信心的行为也是“死的”(来11:6)。那些不知道上帝旨意的人不必为它负责(路12:47,48),但是那些已经听过上帝对他们的心讲话的声音,然而却坚持走自己所选择的道路的人,“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约15:22)并且处在自以为是的危险中。
太7:22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本会注释】
必有许多人对我说。在这里,耶稣第一次直接提到了他将在“那日”作为所有人的审判官显现的事实(参太26:64)。在最后的审判大日,那些这样称呼基督为主的人乃是作为自称的基督徒这样做的。他们在今生曾假装是他的跟从者,但却被称在天平上,显出了亏欠。
那日。最后的审判大日(参太25:32,33,41)。“那日子”或“主的日子”经常被旧约的众先知提到(见赛2:11,17;珥2:1;3:14;摩5:18,20;番1:15;参玛3:17;4:1;路10:12;帖后1:10;提后4:8)。
奉你的名传道。在希腊文中,这个问句的形式暗示那些讲话的人指望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他们在说:“我们确实奉你的名传过道,难道不是吗?”如果这种声称显然没有事实支持的话,他们就不会在宇宙伟大的审判者面前这样做了。这乃是他们的自负和自欺的量度。仿佛他们在向审判者抗议说他的决定不公平一样,而且他不能待他们像对待背教的叛徒一样。他们一直在奉他的名传道,难道不是吗?但他们却忘记了,基于人的遗传貌似真实的敬拜上帝是枉然的。
赶鬼。大概在所有的异能中,这是最难的了(见对可1:23的注释),所以就可以代表所有可以提到的其他异能了,“就是鬼也服了”他们,这事对他们来说似乎是最重要的(路10:17)。见对马可福音第一章的附注。
许多异能。甚至可能包括实际的异能(参《善》第三十四、三十六章),行出来作为证据,声称证明上帝与他们同在并且赞同他们的教训(见启13:13,14;帖后2:9,10)。根据圣经,显然可以看出,行异能本身并不是神能运行的确证。今时和永远最大的神迹异能就是生命依照神圣的形象而改变(见《历》第四十四章)。对于那些自称是先知的人,凭着他们的生活就可以试验他们(见对太7:16的注释),而不是凭着他们所声称的异能。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09页。
太7:23 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本会注释】
明明地告诉。希腊文homologeō,在这里的意思是“坦白地宣布”。
我从来不认识你们。或,根据这个希腊动词的词形,译为:“我决不承认你[或,“变得与你熟识”]。这就证明他们所传的教训和所行的异能与上帝的旨意或他的能力并不和谐一致。
离开我去吧。请比较太25:41。罪导致最终并且完全与上帝隔绝。
作恶。希腊文anomia,“不法”或“与律法缺乏一致”。作恶的人是“不法的”,因为他们不肯使他们的生活与天国律法中所阐明的完美模范相一致—而“罪就是违背律法”(约壹3:4)。在橄榄山上,基督说过,在末后的日子,“不法的事”anomia,会增多(太24:12),几十年后,保罗说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了(帖后2:7)。
两种基础
太7:24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
【本会注释】
所以。山上宝训的结论和呼吁是以一种双重比喻的形式提出的。请比较路6:47-49。
听见。基督在这里肯定不仅指的是听见。那些听见这些话的人显然掌握了它们的意思,至少到了这种程度,如果他们选择去行的话,他们有足够的亮光去行,所以上帝面前是有责任的(见对第21节的注释)。
就去行的。见对第21节的注释;参太5:19。如果听见一条神圣的命令,却没有将之付诸行动,乃是一件危险的事,因为既然听到了,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对之采取相应行动的责任。“上帝的儿女”们是那些随从圣灵引导的人(罗8:14)。顺从使基督的话转变成个人的品格。见对约5:24的注释。
好比。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他会被比作”。
房子。即,品格的“房子”。
在磐石上。主耶稣基督就是那“磐石”,基督徒个人和基督教会作为一个品格建造者的团体要被建造在其上(见对太16:18的注释)。根据路6:48,建造者“深深地挖地”,以便有一个坚实的根基。要建造得稳固就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努力;建造一座房子而不费力去打一个坚实的根基就简单多了。
太7:25 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
【本会注释】
雨淋。请注意文风突转,用简略的话语描写暴风雨—一种生动的文学方法。
风。试探和考验的“风”(《历》第三十一章),可能特别指异教之风,倾向于使人离开信心的坚固根基(弗4:14)。
房子总不倒塌。那“与管辖这幽暗世界恶魔”争战,而“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的人是有福的(弗6:12,13)。那当人生的暴风雨结束时,靠着基督的恩典,其品格已经挡住“那恶者一切的火箭”(弗6:16)的人是有福的。他的灵魂抛锚在基督徒伟大的盼望之上(来6:19;多2:13;参来10:35),他不会跌倒。
根基立在磐石上。即,在基督的“话”上,这里特别指山上宝训(第24节)的话。基督的话永不能废去(太24:35),却要永远立定(赛40:8;彼前1:25)。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徒4:12)。
太7:26 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
【本会注释】
凡不去行的。现在以消极的形式重复这个比喻,为的是强调—重复是耶稣教训的一个常见特征。这两个例子的不同只在于根基;其他的一切大概都是一样的。显然这里所描绘的人知道的更多(见对第24节的注释)。
一个无知的人。“无知”是因为他做的不如知道该做的多。请比较那个没有穿婚宴礼服的人(太22:11-13)和那五个愚拙的童女(太25:2,3)。
在沙上。转耳不听福音的人乃是在自我的流沙上建造,在自己的努力上建造(《福山》第六章),并且在人的理论和发明上建造(《历》第三十一章)。
太7:27 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
【本会注释】
雨淋。在晴朗的天气中看起来那么安全诱人的干沙,在大雨中却变成了狂暴的急流。
房子就倒塌了。见对第25节的注释。
倒塌得很大。请比较那些以谎言为避所之人的倒塌(见赛28:16-18),以及那些用未泡透的灰建造品格之墙的人的倒塌(参结13:10-16)。
太7:28 耶稣讲完了这些话,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
【本会注释】
讲完了。关于对耶稣之教训的反应,与此相似的记录见可1:22;路4:31,32。
这些话。那记载在太5-7中的话。
教训。希腊文didachē,“教导”(见对可1:21,22的注释)。百姓感到惊奇,他的教训与文士们在会堂里的教训那么不同。
太7:29 因为他教训他们,正象有权柄的人,不象他们的文士。
【本会注释】
有权柄。一点儿也没有教条武断,他是基于自己的权柄,而不是像拉比们教训人时那样靠着引用律法先前的解释者们的话。请注意在福音书中常用的这一表达方式:“我实在告诉你们”(见对太5:18的注释),及其搭档:“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太11:15)。
文士。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他们的文士”,意思这些在场的人亲耳听过的那些人(参路5:30中“他们的”词条的注释)。文士们的教训是教条独断的,并且是基于古人的遗传。在基督的讲道中有赐生命的能力,在他阐明的真理中也有赐生命的能力,与文士教训的僵死的形式主义形成了对比。也可以引用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加上“和法利赛人”。
对第七章的附注
在犹太拉比学者们的著作中,会发现许多与耶稣的山上宝训以及他在别处所做的宗教和道德教训的相似之处。问题是:它们彼此之间互相依赖到什么程度呢?现代的犹太学者们主张,耶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那个时代的各学派的犹太遗传。T. Tal宣布,在新约圣经中阐明的道德教训显然毫无例外地都在《他勒目》里,而且,《他勒目》就是福音书从中借用道德教训的来源(Een Blik in Talmoed en Evangelie,Amsterdam,1881)。一位更近一些时候的犹太学者提出的主张是,“在福音书中,没有一条道德教训不是要么与旧约全书、次经类似,要么与接近耶稣时代的他勒目和米大士文献类似的。”(约瑟夫·克劳斯,《拿撒勒的耶稣》[赫伯特·单比翻译],第384页)。他进一步说,“耶稣几乎没有引进任何在根本上与犹太教无关的道德教训。这种极其相似性看上去几乎就像福音书仅仅是编自《他勒目》和《米大士》中所含有的内容似的”(同上,第388,389页)。许多基督教的注释者们,虽然不像上述的犹太学者们走的那么极端,但也提出了许多拉比文学方面的类似之处,给人的印象是,耶稣教导的只不过是犹太人心中已经熟悉的东西。见本册注释原文第96-100页。
确实存在显著的类似,这是没有人能否认的。但耶稣却不一定是从拉比文献中提取出自己的道德教训的。关于新约圣经和犹太文献之间最详尽的对照,可能就是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aus Talmud und Midrasch(新约与他勒目和米大士的对比的注释)-Strack和Billerbeck的长达4,102页的不朽巨著了。因为这两位作者无疑是这个主题的领导性权威,所以注意他们的观察和总结是饶有趣味的。这些都包含在对山上宝训所作评论的结语(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470-474页)。他们提到,除了一次例外(希列的话,见对太7:12的注释),山上宝训中的话因与拉比们所说的话有相似之处,而被归到其名下的那些拉比们,按名来说都属于那些在耶稣的时代之后的犹太拉比教师们。反对这点的意见是,不时有人争论说许多话虽然带有后来作者的名字,却有更早的起源,所以它们有可能是耶稣取材的来源。然而,Strack和Billerbeck却主张这一已充分确立的规则:以某位作者的名义流传下来的话实际上属于那位作者,除非有证据证明那句话有更早的可靠来源。
当这个规则被用于山上宝训中的话时,马上就可以显然看出其中大多数都必须归于耶稣,因为他是在那些拉比文学被归于的学者们之先的。不可否认这些话中有些可能更为古老,但反对者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耶稣在每一情况下所说的话实际上早有人说过了。
让我们查考一下这个问题的另一面。耶稣的话在多大程度上已经成了拉比文献中的一些话的来源呢?Strack和Billerbeck提到的证据是,生活在公元100年左右的年长的坦拿学者们,对耶稣的一些教训很熟悉。例如,太5:17的话曾在迦玛列第二(约公元年90)和一位基督徒之间的讨论中被提出来(《他勒目》Shabbath116a,116b,宋西诺版,第571页)。我们无法估计耶稣对犹太人思想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在早期的时候,那时会堂和教会的关系相当密切。下文是对这种状况的一个评价:“据说,虽然可能从未经过证实,耶稣的批评意见在后来当人们忘记了它的起源时,就在犹太法典的发展中,如形成《米示孥》和《他勒目》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H. D. A. Major,T. W. Manson,和C. J. Wright,《耶稣的使命和信息》,第304页)。
当想到与此相称地,很少有拉比们现存的话不是起源于圣经经文或至少是依靠一句经文的时候,在这些话和耶稣所说的那些话之间发现类似就不足为奇了,耶稣乃是赐下旧约圣经的那位。就虔诚人来说,历代以来他们都使自己处于默示了这些著作的圣灵的感化之下,以致他们的话反映了上天的亮光。实际上,被观察到的这个事实也说明了,为何在启示宗教之外的哲人们:例如孔子和柏拉图,常常提出崇高的理想。耶稣乃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9;参《历》第五十一章)。
虽然在耶稣的话和犹太学者们的那些话之间的类似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时却有重要的差别,就如Strack和Billerbeck所指出的。后来再没有犹太学者像耶稣那样留下了这许多宗教和道德上话语。最重要的,后来再没有犹太学者随从耶稣的目标,尽管有所有那些类似,这在里却存在着主要的差别。耶稣直接打击了靠行为得救的法利赛人的教义,并且大胆的教导说律法主义的义是不足的。同时,他向百姓显明了一条通向更高的义的新路。拉比文献给出了压倒性的证据证明犹太人的宗教,就如拉比们所详细说明的,乃是一种自我救赎的宗教。另一方面,基督教的信仰却并非关锁在道德真理与教训的一种特别集成之中,而唯独在耶稣、他的位格和他的工作中。
耶稣所做教训的属灵意义不应只由它们伟大的道德原则来衡量。其中许多属灵意义已经在旧约圣经中,或以不同的程度在受上天亮光所照亮之人的话语中阐明了。但从来没有人像基督那样说话的,并且是以一种博得注意的权威说的。使我们的主截然不同的事实是他是神,而别的教师们却是人。他来不仅是要告诉人们他们该如何生活,而是要赐给他们能力去过这种生活。他不仅来向人表明罪是邪恶的,义才是人生的真目标,而且来涂抹过去的罪并从天上将义赐给人。这在人类教师是做不到的。他们最多不过把人指向一条更好的道路。而耶稣乃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天父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耶稣乃是那“真光”(约1:9)。他是众光之源,而不是他人之光的反射者(见对约1:9;5:35的注释)。所有的良善和使人高尚的事都源于他并通向他。
提要:2基督洁净麻风病人,5治好百夫长的仆人,14彼得的岳母,16以及许多别的病人:18说明要如何跟从他:23平静海上的风浪,28把群鬼从两个被鬼附的人身上赶出来,31使他们进入猪群。
洁净麻风病人
太8:1 耶稣下了山,有许多人跟着他。
【本会注释】
许多人。第一节结束了对于山上宝训的叙述。马太在山上宝训之前(太4:24,25)和之后(太8:1)都提到有许多人伴随着耶稣。关于另一位对观福音书作者提到,在基督传道的这个时期跟随着他的许多人,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背景,见对可1:45的注释。
太8:2 有一个长大麻疯的来拜他,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
【本会注释】
一个长大麻风的。[第一个大麻风病人,太8:2-4=可1:40-45=路5:12-1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根据马可福音(可1:40-45)和路加福音(太5:12-16),这件事发生在耶稣发表山上宝训之前。似乎马太显然遵循的是按主题,而不是按严格的时间顺序编排耶稣生平事件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记载在太8:5-13中的事件显然几乎紧接在山上宝训之后(见对路7:1的注释),可能就在同一天。
拜。希腊文proskuneō,“来表示敬意[要么跪着要么俯伏在地]”。Proskuneō不一定暗示认出了神性(见对斯3:2的注释)。
太8:3 耶稣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麻疯立刻就洁净了。
太8:4 耶稣对他说:“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本会注释】
治好百夫长的仆人
太8:5 耶稣进了迦百农,有一个百夫长进前来,求他说:
【本会注释】
进了迦百农。[百夫长的仆人,太8:5-13=路7:1-10。主要的注释在:路加福音。]
太8:6 “主啊,我的仆人害瘫痪病,躺在家里,甚是疼苦。”
【本会注释】
甚是痛苦。见对太4:24的注释。
太8:7 耶稣说:“我去医治他。”
太8:8 百夫长回答说:“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
太8:9 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做这事!’他就去做。”
太8:10 耶稣听见就希奇,对跟从的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太8:11 我又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本会注释】
将有许多人来。路加在他的记录中省略了基督关于聚集外邦人的话(太8:11,12),但在别处记录了相似的话(见路13:28,29)。聚集外邦民族在旧约圣经的预言中是一个常见的主题(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5-38页)。
坐席。希腊文anaklinō,“斜倚”。关于吃饭的习惯,见对可2:15的注释。圣经作者们经常使用筵席的比喻作为弥赛亚之国的喜乐的象征(见赛25:6;路13:29;14:15;启19:9)。
太8:12 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本会注释】
本国的子民。见对太3:9的注释。“本国的子民”这种说法是一个常见的希伯来成语,描述该国的合法后嗣。
外面黑暗。象征顽固不悔改的人最后被灭绝。
哀哭切齿。马太记录了别的几种情况,耶稣都用这种说法形容失丧之人在默想自己悲哀的命运,与原可以属于他们的喜乐相对照时的懊悔(见太13:42,50;22:13;24:51;25:30)。同样的说法常常出现在同时代的犹太文学对地狱的描述中(见对太5:22的注释)。
太8:13 耶稣对百夫长说:“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那时,他的仆人就好了。
【本会注释】
那时。经常提到立即痊愈(见太9:22;15:28;17:18)。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加上:“当百夫长回到自己的家时,在那个时辰他发现仆人好了。”
治好彼得岳母和许多病人
太8:14 耶稣到了彼得家里,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躺着。
【本会注释】
彼得家。[彼得的岳母,太8:14-17=可1:29-34=路4:38-41。主要的注释见:马可福音。]
太8:15 耶稣把他的手一摸,热就退了;他就起来服事耶稣。
太8:16 到了晚上,有人带着许多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他只用一句话就把鬼都赶出去,并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本会注释】
只用他的话。或,“只用一句话”。
太8:17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
【本会注释】
要应验。见对太1:22的注释。
代替。似乎马太在这里解释或者意译了赛53:4。以赛亚书的这节经文主要指对罪的“软弱”,就如上下文所显明的(见对赛53:4的注释)。马太以一种更实际的意思对它作出了解释。基督在他的人性中(见约1:14;腓2:6-8等)完全能感受并表示人类的同情,并且确实与我们同感同情。
担当。希腊文bastazō,“拿起”,“运走”。同一个词在太3:11中用来表示解鞋带(见对太3:11的注释)。
跟从耶稣的准备
太8:18 耶稣见许多人围着他,就吩咐渡到那边去。
【本会注释】
耶稣见。[海上风暴,太8:18,23-27=可4:35-41=路8:22-25。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末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三部对观福音书都或多或少把平静海上风浪,治好加大拉被鬼附的人,治好患血漏的女人,和复活睚鲁的女儿按照特定的顺序当作一组神迹作了记录。照常,马可福音的记录中含有马太或路加没有提到的许多生动的细节。这些神迹中的第一个神迹发生在基督在海边布道之后的晚上,他在海边布道中讲述了记载在太13中的那些比喻。因此,就时间而言,记载在第8章的平静风浪是发生在记载于第13章的海边布道之后的。马可和路加更多遵循的是时间顺序,将这些神迹记载在海边布道之后。这里所记录的事件可能发生在公元29年早秋(见对路7:11的注释),耶稣第二次在加利利旅行传道期间。当时,在许多天紧张的公开传道之后,由于过于疲累,耶稣寻求通过渡到海对面去暂缓群众给他的压迫。
许多人。那时无论耶稣到哪里,都有许多人跟随着他(见太4:25;可3:7;4:1),以致他往往很少时间或没有时间吃饭(见可3:20;《历》第三十五章)。因为耶稣过于疲乏饥饿,所以在开始渡海时很快就睡着了(《历》第三十五章)。对他来说,服侍百姓身体和灵性上的需要总是要花费生命力的,必须通过休息和饮食予以恢复。因此,救主才寻求暂停几小时不停地辛劳。
那边去。即,加利利对面的低加波利地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6页),在加利利海东南,人口相当稀少。那个地区的人大多是外邦人;并没有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曾跟随耶稣到那里的记录。
太8:19 有一个文士来,对他说:“夫子,你无论往哪里去,我要跟从你。”
【本会注释】
有一个文士。[做门徒的穷困,太8:19-22。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 尽管这段经文与路加福音中的一段经文看起来极其类似(见路9:57-62),但几乎可以确定分别指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场合。虽然马太没有遵循严格的时间顺序,但他将这两个自愿成为耶稣门徒之人的记述插在了他对渡海的记述之内(太18,23-27)。似乎唯一合理的结论是,这两个志愿者是在海边布道结束,他准备渡到海那边时来接近耶稣的(见对第18节的注释)。
路加福音中的类似记述出现在对耶稣最后离开加利利去耶路撒冷的记录中(见路9:51,57)。它紧接在打发那七十个人到撒玛利亚和比哩亚各城镇乡村去之前(见路9:62;10:1),所以,似乎与这些事件密切相关。耶稣离开加利利去耶路撒冷和比哩亚是在公元30年的晚秋(见对太9:51的注释)。而且,应该注意的是,当犹大在公元29年夏天的海边布道几周前自愿作门徒时,耶稣回复犹大的话与记录在太8:19,20中的那些话类似(见《历》第三十章;《预灵》第二册第305,306页;见对太5:1的注释)。可能耶稣习惯将关于伴随着门徒身份的穷困和牺牲,警告每一个自愿作他门徒的人,也警告那些他亲自召集的人,而且在不同的场合他用的都是与这里所记录的那些话类似的话。
已有多人尝试要确定那时来到耶稣面前的这个“文士”是谁,但这些尝试最多不过是无用的猜测。关于耶稣时代文士的地位,见对可1:22的注释。既是一个在生活中有文化、有教养、并且有地位的人,文士似乎会比渔夫更易发现穷困的门徒生活较难忍受。见对可2:10的注释。
夫子。希腊文didaskalos,“教师”(见对太12:38的注释)。
我要跟从你。这个文士是一个志愿者,他说这些话是请求作一个专任的门徒。同样地,当耶稣说:“跟从我来”的时候,他发出的也是专任门徒的邀请(见对太4:19;可2:14的注释)。那文士或许曾是业余时间跟从耶稣的人,并且他所见所听的足以在他的心中产生一种渴望,要经常与夫子同在并向他学习。然而,似乎他也可能是一个情绪易变的门徒,惯于按冲动而不是按原则行事,而且他还没有充分计算作门徒的代价(见路14:25-33)。
你无论往哪里去。另请比较路得对拿俄米(得1:16)以及彼得对基督(路22:33)所说的话。然而,在这位文士的情况中,他的意思很可能只是打算成为一个固定的门徒。他缺乏路得的忠诚,却反映了彼得的浮躁(见对可3:16的注释)。作门徒要求宗旨坚定,并且在面对困难和失望时要有忍耐(见对路9:62的注释)。
太8:20 耶稣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
【本会注释】
洞。或“兽穴”。
窝。希腊文kataskēnōseis,直译是,“搭帐篷”,所以在“安息之所”的意思上是“家”或者“逗留之地”。形容暂时的避所或住所。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
枕头。为了完成他到地上来的使命,基督传道的日子绝大部分都是在各地走来走去的,不是漫无目的地(见对路2:49的注释),而是没有固定的居所。一个惯于享受家庭舒适的人,可能这个文士就是如此,会很容易发现流动生活的困难和不愉快。福音的见证人必须总是乐于忍受艰难困苦,好像耶稣基督的精兵(见提后2:3)。
太8:21 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
【本会注释】
又有一个。可能这个人曾是一个临时的、兼任的门徒,现在被提议接受为固定的、专任的门徒。与第19,20节想要成为门徒的那个人形成了对比,那人倾向于成为一个情绪易变,根据冲动急躁行事的人,而这个人从耶稣对他的回答判断,显然具有正相反的性情,迟缓,没精打彩的,并且有拖延的倾向。
埋葬我的父亲。很可能那位父亲还健在,他的死期不确定在将来什么时候。如果那人的父亲没有死,而是活的很好,那么基督的话就必须照比喻理解,而不能照字面理解。可能这个想要成为门徒的人要么是为根本不跟从基督找藉口,要么是企图推迟需要放弃一切跟从他的时间(参路5:11,28)。如果他父亲已经死了,那么基督极不可能会命令他疏忽在东方即使现今都被认为是落在儿子身上的最神圣的责任。而且,在温暖的气候中,埋葬死人的事是立即进行的,如果这个人的父亲死了,他本人就极不可能在基督这里听道了。显然,那人和耶稣都预期他父亲的死还在将来某个时候。
这人是过于谨慎,而第一个人过于热心了。他宛如对基督说:“我愿意跟随你,但在我父亲活着时我无法这样作”。可以说,基督是这样回答他的:“我十分清楚你对你父母的义务;然而,你对天国的义务优先于那个”。福音的要求超越了家庭纽带—倒不是可以对后者有丝毫的放松,而是它们不应成为没能听从基督呼召人去传道的藉口(见对可7:11,12;路14:26的注释)。
太8:22 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
【本会注释】
跟从我吧。见对可2:14的注释。
任凭死人。这句话表面上看起来相当苛刻,但是当在说这话的时间背景中理解它时就不这样了。正如所指出的(见对第21节的注释),这些话是比喻的部分,考虑到那位父亲很可能还活着而他的死期还在不定的将来。基督所说话语的意思很可能是:“任凭灵性上的死人去埋葬实际上的死人吧”。
在这个人的情况中,有一种危险,就是拖延会使他丧失良好的意图,他最好趁着正确的冲动最强时断绝自己旧有的交往。基督徒,尤其是要在基督的事业中服务的基督徒,当上帝感动他的心这样做时必须迅速行动(见徒8:26,27)。基督既洞悉这个人的品格,就提出一幅场景让他考虑,如果他愿意作一个成功的门徒,他的生活中就必须有一个根本的改变。他必须先做重要的事,并且将不重要的事放在次要的位置。基督对他的回答,原意是要激励他采取行动(见路9:60)。
对基督来说,如果对换一下对这两个想要成为跟从者的人的忠告就会极不适当了,因为那样就会鼓励那文士随从其自然的倾向,不适当考虑就急促行动,而第二个人就会随其自己的倾向延迟行动。
平静风浪
太8:23 耶稣上了船,门徒跟着他。
【本会注释】
那时。这叙述开始于第18节,但被记录在第19-22节的事件打断了,现在继续叙述(见对第18节的注释)。
上了船。根据马可福音中的记述,基督已经在一只小渔船里了,只是留在那里,并没有上岸去解散百姓(可4:1,36)。然而,既然马太曾使这事脱离了海上风浪之事的背景(见对可8:18的注释),显然就认为关于这一点有必要记载耶稣上了船(见太13:2)。当门徒们将船推离岸边时,很可能几近黄昏了(见《历》第三十五章)。这只船无疑是随时听候耶稣安排的那只“小船”(见对可3:9的注释)。同时还有几只渔船与耶稣一同渡海(见可4:36)。
太8:24 海里忽然起了暴风,甚至船被波浪掩盖;耶稣却睡着了。
【本会注释】
看。见对太3:16的注释。
暴风。希腊文seismos,“摇动”,“骚动”,“暴风雨”或“地震”。英文词seismograph(测震仪)就部分源自这个词根。在这里,seismos指海的动荡,以及阵阵暴风击打这船时的可怕力量。加利利海是以突发强暴风著名的。在这种情况下,狂风冲出山谷,从东岸扑来,猛烈吹向海面(《历》第三十五章)。然而,那晚曾是平静的,门徒们很可能并没有预料会有暴风的天气。
掩盖。直译是,“被掩盖”,“被隐藏”。当时船迅即满了水,以致门徒们丧失了在船全部被水吞没之前将水排出的希望。门徒中有几个是专业的渔夫,他们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曾在加利利海上渡过,并且他们知道如何在暴风雨中操纵船只。但在这个场合,他们所有的经验和技能都失败了。
耶稣却睡着了。这是唯一一次关于耶稣睡着了的记录。在奋战一天结束后,耶稣过于疲倦饥饿了(见《历》第三十五章),他无疑很快就睡着了(见对太8:18;可4:38的注释)。
太8:25 门徒来叫醒了他,说:“主啊,救我们,我们丧命啦!”
【本会注释】
叫醒了他。门徒们在黑暗中叫了耶稣两次,不料他们的声音这被暴风的呼啸淹没了。那时忽然一道闪电使他们看到了耶稣仍在熟睡(《历》第三十五章),于是“他们来叫醒了他”(路8:24)。惊奇于他竟然能在狂风的怒吼中熟睡,并且吃惊于他显然不关心他们正在紧张万分地努力拯救这只船和他们自己的性命,他们有点责难地对他说:“我们丧命,你不顾吗?”(可4:38)。
救我们,我们丧命啦。即:“立刻救我们吧,我们就要丧命啦”。这很可以成为被试探的暴风雨严厉逼迫之人的呼声。几个月后,彼得也要发出那遇难呼声:“主啊,救我”(太14:30),显然忘记了基督如何曾在先前的场合拯救过他们所有人。
太8:26 耶稣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呢?”于是起来,斥责风和海,风和海就大大的平静了。
【本会注释】
你们这小信的人哪。虽然门徒们曾见过许多神能的奇妙证据,但是似乎在这次之前,耶稣并没有显示过控制自然界诸势力的能力,并且可能他们也没想过他能这样做。
大大地平静了。这场暴风象它兴起时一样突然止息了。无疑大自然的这场平静与曾意外猛烈的风浪同样令人感到惊奇难忘。
太8:27 众人希奇,说:“这是怎样的人?连风和海也听从他了!”
【本会注释】
连风和海也听从他了。即,除了各种各样的疾病,甚至死亡本身之外,基督也有能力支配风和海。似乎门徒们“希奇”自然的势力也服从耶稣的意志。他们目睹了所发生的事(见路1:2;约壹1:1,2),并且连片刻也没想过要否认他们感官的证据。基督吩咐了,大自然的力量顺从了。今天,有人自以为有智慧断言这只一次巧合,暴风无论如何一定会平息,而且耶稣正好是在风已经用尽了它的狂暴的时候说的话。对这种人,我们只需要求他们重新经历一次那“仅仅是巧合的事”,而不省略圣经故事中记载的每一个细节!
基督每次行神迹时,他的名声都有危险。假设他曾有一次失败,就象门徒们至少有一个场合失败了那样(见太17:16-20),那么他那个时代的人会怎样想,现今的人会怎么认为呢?
基督怎样平静加利利的风浪,他也照样能平静那常在人类心中意外暴发的猛烈的人生风暴。我们没有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历他的能力的原因,往往是因为我们“胆怯”,并且“小信”。
治好加大拉被鬼附的人
太8:28 耶稣既渡到那边去,来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有两个被鬼附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他,极其凶猛,甚至没有人能从那条路上经过。
【本会注释】
耶稣既渡到那边去。[加大拉被鬼附的人,太8:28至9:1=可5:1-20=路8:26-39。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太8:29 他们喊着说:“上帝的儿子,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时候还没有到,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
太8:30 离他们很远,有一大群猪吃食。
太8:31 鬼就央求耶稣,说:“若把我们赶出去,就打发我们进入猪群吧!”
太8:32 耶稣说:“去吧!”鬼就出来,进入猪群。全群忽然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
太8:33 放猪的就逃跑进城,将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诉人。
太8:34 合城的人都出来迎见耶稣,既见了,就央求他离开他们的境界。
提要:2基督治好一个瘫痪病人,9从税关上呼召马太,10与税吏和罪人一同坐席,14为他的门徒不禁食辩护,20治好血漏,23从死里复活睚鲁的女儿,27使两个瞎子复明,32治好被鬼附的哑巴,36怜悯众人。
治好瘫痪病人
太9:1 耶稣上了船,渡过海,来到自己的城里。
【本会注释】
耶稣上了船。太9:1是关于加大拉那两个被鬼附之人的叙述的结束语(太8:28至9:1;见对可5:21的注释)。此处对于章的划分应该在太9的第1节和第2节之间。
自己的城。即,迦百农(见对可1:29的注释)。
太9:2 有人用褥子抬着一个瘫子到耶稣跟前来。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
【本会注释】
瘫子。[从房顶缒下的瘫子,太9:2-8=可2:1-12=路5:17-2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太9:3 有几个文士心里说:“这个人说僭妄的话了。”
太9:4 耶稣知道他们的心意,就说:“你们为什么心里怀着恶念呢?
太9:5 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你起来行走’,哪一样容易呢?
太9:6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太9:7 那人就起来,回家去了。
太9:8 众人看见都惊奇,就归荣耀与上帝,因为他将这样的权柄赐给人。
呼召马太
太9:9 耶稣从那里往前走,看见一个人名叫马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
【本会注释】
马太。[呼召利未马太,太9:9=可2:13,14=路5:27,28。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太9:10 耶稣在屋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
【本会注释】
耶稣在屋子里坐席的时候。[马太的筵席,太9:10-13=可2:15-17=路5:29-32。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太9:11 法利赛人看见,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
太9:12 耶稣听见,就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
太9:13 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本会注释】
你们且去揣摩。文士和法利赛人不会把经卷带在身边,他们要么会回到会堂要么到自己的家去,以便研究基督建议给他们的这个主题。
我喜爱怜恤。或“我希望怜悯”(见何6:6)。用在这里时,“怜恤”可以说代表品格,即,上帝希望他的子民会体现的品格特性(见对太19:19;22:39的注释)。同样地,“祭祀”代表宗教的各种形式,它们有一种不幸的倾向要蒙蔽实际的敬虔(见提后3:5)。在这种意义上,“怜恤”代表因信称义,而“祭祀”代表靠行为称义。基督说,如果没有生命力的宗教精神,各种宗教形式是没有价值的。见对可7:7-9,13;约4:23,24的注释。
基督并没有命定犹太教的仪文体系,因为它在本质上预表他信仰生活的理想。古时祭祀的本身并没有任何价值(见来9:9;10:1-11)。主不喜悦仅仅是外表的侍奉(见弥6:7)。上帝所要求人的乃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见弥6:8)。“顺从”总是“胜于献祭”(见撒上5:22;见对太7:21-27;可7:7-9的注释)。
禁食的问题
太9:14 那时,约翰的门徒来见耶稣,说:“我们和法利赛人常常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这是为什么呢?”
【本会注释】
约翰的门徒。[有关禁食的问题,太9:14-17=可2:18-22=路5:33-39。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Jairus’ Daughter and the Invalid Woman
太9:15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陪伴之人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
太9:16 没有人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因为所补上的反带坏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太9:17 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若是这样,皮袋就裂开,酒漏出来,连皮袋也坏了。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两样就都保全了。”
治好睚鲁女儿和血漏妇女
太9:18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有一个管会堂的来拜他,说:“我女儿刚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
【本会注释】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睚鲁的女儿和患血漏的女人,太9:18-26=可5:21-43=路8:40-5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马太说睚鲁是在第14-17节所记录的讨论期间来到耶稣面前的。在《历》第三十六章中,说到睚鲁是在马太家里找到基督的,结合这一陈述,显然在马太家的筵席、法利赛人对于基督与“税吏和罪人”一同吃喝的抗议,有关禁食的问题,以及复活睚鲁的女儿这些事件之间有着密切的时间顺序关系。
刚才死了。根据马可福音(见可5:23,35)和路加福音(见路8:42,49)的记述,显然当睚鲁提出他的请求时,他女儿实际上还没有死,而是像我们可以说的“几乎死了”。不应认为马太的话与马可和路加的话不一致;反之,根据马太福音,这位父亲说到死是必然的,除非基督介入。不可能说这位父亲是否知道发生在这事不久之前的拿因寡妇的儿子复活一事(见对路7:11的注释)。很可能曾听到过那件事的风声。
太9:19 耶稣便起来跟着他去;门徒也跟了去。
太9:20 有一个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来到耶稣背后,摸他的衣裳繸子;
太9:21 因为她心里说:“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愈。”
太9:22 耶稣转过来,看见她,就说:“女儿,放心!你的信救了你。”从那时候,女人就痊愈了。
太9:23 耶稣到了管会堂的家里,看见有吹手,又有许多人乱嚷,
太9:24 就说:“退去吧!这闺女不是死了,是睡着了。”他们就嗤笑他。
太9:25 众人既被撵出,耶稣就进去,拉着闺女的手,闺女便起来了。
太9:26 于是这风声传遍了那地方。
两个盲人得医治
太9:27 耶稣从那里往前走,有两个瞎子跟着他,喊叫说:“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
【本会注释】
两个瞎子。[两个瞎子,太9:27-31。注释见:马太福音。参可8:22-26;10:46-52。见“结束加利利的传道”;关于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 这个神迹很可能于公元29年秋发生在迦百农。伯赛大的医治(见可8:22-26)约发生在一年以后,而耶利哥的巴底买得医治(见可10:46-52)约发生在一年半以后。从古时起,瞎子就经常是由于沙眼引起的,在圣经的国家中很常见。
大卫的子孙。瞎子们用这个词表明他们公认耶稣是弥赛亚(见对太1:1的注释)。
太9:28 耶稣进了房子,瞎子就来到他跟前。耶稣说:“你们信我能做这事吗?”他们说:“主啊,我们信。”
【本会注释】
进了房子。虽然这里并没有指定,但很可能是彼得的房子。使用定冠词暗示是某座房子,很可能是耶稣在迦百农时所住的房子(见对可1:29的注释)。并没有提到耶稣为什么不在街上治好这两个瞎子。
你们信我能做这事吗。他们这方面若不运用信心,基督就不能为他们行使他的能力了。人的信心必须起来迎接并与上帝的能力联合,以便无论在身体上或灵性上都可以蒙赐予并得到祝福(见来11:6)。
太9:29 耶稣就摸他们的眼睛,说:“照着你们的信给你们成全了吧。”
【本会注释】
就摸他们的眼睛。关于医治时触摸的意义和目的,见对可1:31的注释。
太9:30 他们的眼睛就开了。耶稣切切的嘱咐他们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
【本会注释】
切切地嘱咐。即,耶稣严厉坚决地命令他们。在这里,这无疑指的是耶稣的面容和声调都表示严厉。至于基督这么严厉地禁止人公开某些神迹的目的,见对可1:43的注释。
太9:31 他们出去,竟把他的名声传遍了那地方。
【本会注释】
传遍了。请比较那个被医好的麻风病人也疏忽听从不要公开的命令(见对可1:45的注释)。
治好被鬼附的哑巴
太9:32 他们出去的时候,有人将鬼所附的一个哑巴带到耶稣跟前来。
【本会注释】
他们出去的时候。[一个被鬼附的哑巴,太9:32-34,注释见: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末期的传道”;关于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 “他们”这个词显然指的是刚才被医治好的那两个瞎子,他们可能是在彼得的家里被医好的(见对第28节的注释),正当他们离开那房子的时候,这个被鬼附的人被带到耶稣跟前来。
有人带到。当一个人缺乏能力和信心为身体或心灵的痊愈到耶稣跟前来时,要是有某个人对他关心到足以去带他,那么他是幸福的(参可2:2,3)。
一个哑巴。希腊文kōphos,“钝的”或“迟钝”(见对路1:22的注释)。用作名词时,kōphos的意思要么是“一个哑巴”,要么是“一个聋子”,依上下文而定。
鬼。更可说是:“一个恶魔。”关于圣经时代被鬼附的论述,见对可1:23的注释。
太9:33 鬼被赶出去,哑巴就说出话来。众人都希奇,说:“在以色列中,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本会注释】
哑巴就说出话来。这是被治好的切实证据。这是数月来最后一个有记录的神迹,下一个使5,000人吃饱的神迹发生在之后的春天。经上并没有说耶稣在第二次加利利旅行传道之后有没有在冬天退隐。由耶稣的许多神迹引起的大众的兴奋倾向于蒙蔽救主行那些神迹的主要目标—在人们的心中和生活中增进天国。
太9:34 法利赛人却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却说。见对太12:24的注释。很可能变得不顾一切要止息基督或使百姓转而反对他,法利赛人寻求使人相信基督行神迹的能力证明他与撒但是联合着的。马太在这里记录的是耶稣这一方并没有回答,这暗示着很可能法利赛人并不是当着耶稣的面提出这种主张的,而是在百姓中流传这种主张。
庄稼多,做工的人少
太9:35 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
【本会注释】
耶稣走遍。[第二次加利利巡游,太9:35=路8:1-3。主要的注释见:路加福音。] 因为太9:36开始论及基督指示那十二个人准备去第三次加利利旅行传道,而且这部分内容以说明在那十二个人,在加利利各城镇乡村旅行传道时基督的活动结束的(太11:1),太9:35很可能是第二次加利利旅行传道的一个总结性陈述。马太对第一次加利利旅行传道也作了一个类似的总结性陈述(见对太4:23的注释)。
各城各乡。显然是一个典型的希伯来式夸张法。鉴于加利利有200多个乡村的事实(见对路8:1的注释),耶稣在其主要的加利利传道期间,在一年多点时间内去访问其中每一个乡村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也是极其困难的。
教训。关于耶稣在会堂里的教训,见对可1:39;路4:15,16的注释。
会堂。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6-58页。
天国的福音。见对可1:1的注释。
医治各样的病症。见对太4:23的注释。当基督差遣门徒们出去传道时,他们也照样蒙赐予了这种能力(太10:1)。
在百姓中。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省略此处的这些词,但在太4:23中证明有这些词。
太9:36 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
【本会注释】
他看见许多的人。[第三次加利利巡游,太9:36至11:1=可6:7-13=路9:1-6。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末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马太就这样开始了,他对发生在公元29-30年冬季的第三次加利利旅行传道的记述(见《历》第三十八、三十九章;见对可1:39的注释)。关于这次旅行本身,经上说的很少,几乎全部的叙述就是基督指示那十二个人为打发他们出去作准备。就门徒们本身来说,并没有特别的事件被记录下来,而关于基督的经历,只记载了他第二次访问拿撒勒(太13:54-58)。关于这第三次的旅行与前两次旅行的关系,见对可1:39的注释。
在第三次旅行传道时,那十二个人是两个两个地出去的,并且应用了他们曾在耶稣的传道中观察到的那些原则。当那十二个人在从事这种工作时,耶稣本人也由许多别的门徒们陪伴着出去了(见路10:1;参《历》第五十三章)。提到“许多的人”指出的是派遣那十二个人的另一个原因—基督在第二次旅行传道期间,人们对他的需求使得“工人”太“少”这事显而易见了(见太9:37)。第三次旅行传道标志着基督传道的一次重要扩展(见《历》第四十二章)。
困苦。直译是,“筋疲力尽”。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哀伤的”或“困惑不安的”。
流离。希腊文rhiptō,“沮丧,推翻”,“丢下”或“使俯伏”。显然百姓整体上已经十分沮丧悲哀气馁灰心了,以致他们不再生出任何努力去提高他们的信仰状况了。对他们来说,事态是无望的。所以rhiptō这个词指的并不是“羊”的分散,而是他们“沮丧屈服”或“无助”的状态。
没有牧人。见民27:17;王上22:17;结34:5。在基督的日子,下属的牧人们已被证明只不过是雇工(见约10:12,13),当好牧人亲自来到时,他发现自己的羊离散了。
太9:37 于是对门徒说:“要收的庄稼多,做工的人少。
【本会注释】
于是对门徒说。基督在这里(第37,38节)对那十二个人所说的,几乎与他后来对那七十个人在相似的环境下所说的一字不差(路10:2)。见对可2:10的注释。
收。收割经常被用作最后审判的一种象征(见太3:10,12;13:30,39)。一年多以前,耶稣曾用收割的比喻将他为撒玛利亚的叙加所作的传道联系起来(见约4:35-38)。
作工的人少。当只有很少的工人去收割大量的庄稼时,许多好庄稼就不可避免地要被损失掉了。迄今只有一个福音收割队在田里为天国尽力收集庄稼,现在显然可以看出,如果不扩大所制定的计划,即使在加利利的小区域,多数庄稼也永远不能收集进来了。
太9:38 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本会注释】
所以你们当求。他们向庄稼的主祈求并不意味着他不关心或不知道需要更多的工人。那十二个人应当使这个需要成为祷告的目标,以便庄稼的主因而可以有机会使他们自己的心,深信自己有满足那需要的责任。
这祈求的主要部分,并不是要通知上帝若不祈求他就不知道的事,也不是要说服他去做若不祈求他就不去做的事,而是要使我们自己的心怀意念习惯与他合作。无疑,基督曾在祷告的时辰带领过门徒们,在这样的时辰中,会使这一小群的所有成员都已敏锐地感到的这一迫切需要变成最重要的。他们应当祈求,然后凭着信心向前去与上帝在回应他们自己的祈求中合作(见对太10:10的注释)。
打发。这里表示迫切预期“庄稼的主”会打发心甘情愿去收割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