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16章
1众人将 神的约柜请进去,安放在大卫所搭的帐幕里,就在 神面前献燔祭和平安祭。
2大卫献完了燔祭和平安祭,就奉耶和华的名给民祝福,
3并且分给以色列人,无论男女,每人一个饼,一块肉,一个葡萄饼。
4大卫派几个利未人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事奉、颂扬、称谢、赞美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
5为首的是亚萨,其次是撒迦利雅、雅薛、示米拉末、耶歇、玛他提雅、以利押、比拿雅、俄别以东、耶利,鼓瑟弹琴;惟有亚萨敲钹,大发响声;
6祭司比拿雅和雅哈悉常在 神的约柜前吹号。
7那日,大卫初次藉亚萨和他的弟兄,以诗歌称颂耶和华,说:
8你们要称谢耶和华,求告他的名,在万民中传扬他的作为。
9要向他唱诗歌颂,谈论他一切奇妙的作为。
10要以他的圣名夸耀。寻求耶和华的人,心中应当欢喜。
11要寻求耶和华与他的能力,时常寻求他的面。
12-13他仆人以色列的后裔,他所拣选雅各的子孙哪,你们要记念他奇妙的作为和他的奇事,并他口中的判语。
14他是耶和华我们的 神,全地都有他的判断。
15你们要记念他的约,直到永远;他所吩咐的话,直到千代,
16就是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向以撒所起的誓。
17他又将这约向雅各定为律例;向以色列定为永远的约,
18说:“我必将迦南地赐给你,作你产业的分。”
19当时你们人丁有限,数目稀少,并且在那地为寄居的。
20他们从这邦游到那邦,从这国行到那国。
21耶和华不容什么人欺负他们,为他们的缘故责备君王,
22说:“不可难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恶待我的先知。”
23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歌唱!天天传扬他的救恩。
24在列邦中述说他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他的奇事。
25因耶和华为大,当受极大的赞美;他在万 神之上,当受敬畏!
26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
27有尊荣和威严在他面前,有能力和喜乐在他圣所。
28民中的万族啊,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都归给耶和华!
29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拿供物来奉到他面前;当以圣洁的妆饰(注:“的”或作“为”)敬拜耶和华。
30全地要在他面前战抖,世界也坚定不得动摇。
31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人在列邦中说:“耶和华作王了!”
32愿海和其中所充满的澎湃;愿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
33那时,林中的树木都要在耶和华面前欢呼,因为他来要审判全地。
34应当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35要说:“拯救我们的 神啊,求你救我们,聚集我们,使我们脱离外邦,我们好称赞你的圣名,以赞美你为夸胜。”
36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从亘古直到永远,是应当称颂的!众民都说:“阿们!”并且赞美耶和华。派亚萨及其弟兄在约柜前长久事奉
37大卫派亚萨和他的弟兄在约柜前常常事奉耶和华,一日尽一日的职分。
38又派俄别以东和他的弟兄六十八人,与耶杜顿的儿子俄别以东,并何萨作守门的。
39,40且派祭司撒督和他弟兄众祭司,在基遍的邱坛耶和华的帐幕前燔祭坛上,每日早晚,照着耶和华律法书上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常给耶和华献燔祭。
41与他们一同被派的有希幔、耶杜顿和其余被选名字录在册上的,称谢耶和华,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42希幔、耶杜顿同着他们吹号、敲钹,大发响声,并用别的乐器随着歌颂 神。耶杜顿的子孙作守门的。
43于是众民各归各家,大卫也回去为家眷祝福。
以西结书28章
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2“人子啊,你对推罗君王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心里高傲说:我是神,我在海中坐神之位。你虽然居心自比神,也不过是人,并不是神!
3(看哪!你比但以理更有智慧,什么秘事都不能向你隐藏。
4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金银财宝,收入库中。
5你靠自己的大智慧和贸易增添资财,又因资财心里高傲。)
6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居心自比神,
7我必使外邦人,就是列国中的强暴人临到你这里,他们必拔刀砍坏你用智慧得来的美物,亵渎你的荣光。
8他们必使你下坑,你必死在海中,与被杀的人一样。
9在杀你的人面前,你还能说我是神吗?其实你在杀害你的人手中,不过是人,并不是神。
10你必死在外邦人手中,与未受割礼(注:或作“不洁”。下同)的人一样,因为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1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12“人子啊,你为推罗王作起哀歌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
13你曾在伊甸 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就是红宝石、红璧玺、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里,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预备齐全的。
14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 神的圣山上,你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
15你从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
16因你贸易很多,就被强暴的事充满,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亵渎圣地,就从 神的山驱逐你。遮掩约柜的基路伯啊,我已将你从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除灭。
17你因美丽心中高傲,又因荣光败坏智慧,我已将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们目睹眼见。
18你因罪孽众多,贸易不公,就亵渎你那里的圣所。故此,我使火从你中间发出烧灭你,使你在所有观看的人眼前变为地上的炉灰。
19各国民中,凡认识你的都必为你惊奇。你令人惊恐,不再存留于世,直到永远。’”
20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21“人子啊,你要向西顿预言攻击他,
22说:‘主耶和华如此说:西顿哪,我与你为敌,我必在你中间得荣耀。我在你中间施行审判、显为圣的时候,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23我必使瘟疫进入西顿,使血流在她街上。被杀的必在其中仆倒,四围有刀剑临到她,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24四围恨恶以色列家的人,必不再向他们作刺人的荆棘、伤人的蒺藜,人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
25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将分散在万民中的以色列家招聚回来,向他们在列邦人眼前显为圣的时候,他们就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之地仍然居住。
26他们要在这地上安然居住。我向四围恨恶他们的众人施行审判以后,他们要盖造房屋,栽种葡萄园,安然居住,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 神。’”
加拉太书1章
1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 神),
2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3愿恩惠、平安从父 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4基督照我们父 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5但愿荣耀归于 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6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7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8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9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10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11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12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13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 神的教会;
14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15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 神,
16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17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
18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9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20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 神面前说的。
21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22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23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24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 神。
1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2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3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4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5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6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7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8(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9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10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11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12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13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夥装假。
14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15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17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18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1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历代志上16章
提要:1 大卫隆重地献祭。4 他下令唱诗班唱诗感恩。7 感谢的诗歌。37 任命值班人员,守门的,祭司和乐手,在约柜前常常侍奉。
1 众人将上帝的约柜请进去,安放在大卫所搭的帐幕里,就在上帝面前献燔祭和平安祭。
2 大卫献完了燔祭和平安祭,就奉耶和华的名给民祝福,
【本会注释】
象征全民族向耶和华献身。平安祭表达百姓在同心称谢上帝的恩眷时所感受的喜乐和平安。关于献燔祭的律法,见本书卷一698页。
3 并且分给以色列人,无论男女,每人一个饼,一块肉,一个葡萄饼。
【本会注释】
大卫是仁慈和慷慨的国王。他爱自己的百姓。他的爱心之举使百姓奉献给他更大的爱心和更完美的忠诚。
4 大卫派几个利未人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事奉,颂扬,称谢,赞美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本会注释】
约柜搬运到耶路撒冷的帐幕中以后,就设立了侍奉制度,后来发展成圣殿的正规仪式。
5 为首的是亚萨,其次是撒迦利雅、雅薛、示米拉末、耶歇、玛他提雅、以利押、比拿雅、俄别以东、耶利,鼓瑟弹琴;惟有亚萨敲钹,大发响声;
【本会注释】
耶利。在代上15:18里译为“雅薛”。
6 祭司比拿雅和雅哈悉常在上帝的约柜前吹号。
【本会注释】
常。希伯来语是tamid,指圣所中每日不间断的崇祀(见出25:30;27:20;29:38;30:8等)。
7 那日,大卫初次藉亚萨和他的弟兄以诗歌称颂耶和华,说 :
【本会注释】
这里所记录的诗歌几乎《诗篇》的句子完全一样:
代上16:8-22 = 诗105:1-15
代上16:23-33 = 诗96章
代上16:34 = 诗107:1
代上16:35,36 = 诗106:47,48
8 你们要称谢耶和华,求告他的名,在万民中传扬他的作为!
【本会注释】
这是称谢崇扬上帝的赞歌。
9 要向他唱诗、歌颂,谈论他一切奇妙的作为。
10 要以他的圣名夸耀;寻求耶和华的人,心中应当欢喜。
【本会注释】
大卫体验到信仰的快乐和美。他在对上帝良善的认识中,找到人间最大的快乐。
11 要寻求耶和华与他的能力,时常寻求他的面。
【本会注释】
人生要不断地寻求上帝。这样,寻求的人就会越来越接近天国的完美。
12 他仆人以色列的后裔,他所拣选雅各的子孙哪,你们要记念他奇妙的作为和他的奇事,并他口中的判语。
【本会注释】
上帝的儿女不断地纪念上帝的福气,就会有持久的快乐。如果一个人忘记了上帝所显示的良善,他就会丧失生活中真正的热情和快乐,他的属灵经验也就开始衰落。
13 ,14 他是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全地都有他的判断。
15 你们要记念他的约,直到永远;他所吩咐的话,直到千代,
【本会注释】
人类只要一息尚存,就要记住上帝的永恒存在,和祂与人立约所应许的永不止息的福气。
16 就是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向以撒所起的誓。
【本会注释】
参创12:1-3;15:5,6,18;17:1-8;22:16-18。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原来是与亚当立的(见《先祖与先知》370页)。这是上帝与每一个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人所立的约。因着基督宝血的确认,它被称为“新约”(伯8:8-13)。
17 他又将这约向雅各定为律例,向以色列定为永远的约,
18 说:我必将迦南地赐给你,作你产业的分。
【本会注释】
上帝应许把迦南地赐给祂古代的子民,就是承诺把全世界赐给各国得救的人。
19 当时你们人丁有限,数目稀少,并且在那地为寄居的;
20 他们从这邦游到那邦,从这国行到那国。
21 耶和华不容什么人欺负他们,为他们的缘故责备君王,
【本会注释】
不容什么人欺负他们。这是用诗歌的语言表达上帝无比关怀祂的子民。祂在对以色列人眷顾中,显示了祂无穷的大爱和永不间断的关怀。一个人如果离开上帝,就是离开了上帝保护的膀臂。本来避免的灾祸就会降到在他身上。但人类的祸患并不都是因此而起的。因为在善恶的大斗争中,撒但有迫害义人的许可,所以受苦不一定证明被上帝抛弃(见伯1章和2扎根;约9:2,3)。
责备君王。见创12:17;20:3;出3:20;12:29-33。
22 说:不可难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恶待我的先知!
23 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歌唱!天天传扬他的救恩,
【本会注释】
全世界既接受上帝的福气,就应该将尊荣归给上帝。当人们颂赞上帝的时候,就会给自己带来快乐,也给地上各族带来和平与安宁。人类对自己和所生存之世界的最大伤害,就是没有因上天所显示的福气而扬声赞美上帝。
24 在列邦中述说他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他的奇事。
【本会注释】
当人们到各国述说上帝奇妙之爱的动人故事时,就会感动人心,争取许多人归向主的事业。世界正等着要看真理大能的活见证,而不是要听真理的学说。当人们真心爱上帝,并走进各国赞美祂,告诉人祂那无比怜悯和恩典的故事时,世界的黑暗角落里会回响起欢乐的歌声,荣耀归给上帝。
25 因耶和华为大,当受极大的赞美;他在万神之上,当受敬畏。
【本会注释】
世人尚未开始欣赏上帝的伟大和良善。我们越思考上帝的荣耀,就越少寻求自己的利益,或挑剔我们的同胞。
26 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
【本会注释】
假神是人制造的。真神则是人类的创造主,是我们所住之世界的维持者。
27 有尊荣和威严在他面前,有能力和喜乐在他圣所。
【本会注释】
认识上帝的人有许多高兴的事。对于上帝的真正儿女来说,宗教是快乐的事。天国将是幸福的地方。因为与上帝的自由交往,会导致最高的喜乐。
28 民中的万族啊,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都归给耶和华!
29 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拿供物来奉到他面前;当以圣洁的(的:或作为)妆饰敬拜耶和华。
【本会注释】
拿供物。真正感受上帝奇妙良善的人决不会空手到祂面前来。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奉献给上帝的礼物,表明他对上天福分的欣赏程度。人类既白白地领受,就该视白白的奉献为快乐的特权(见待10:8;林后9:7)。
妆饰。希伯来语为hadarah(“装饰”,“荣耀”)。真正的敬拜是一件圣事,也是一件美事。古代的祭司穿上圣服从事崇祀,既庄严又美观。但是象征性的美还不足以体现“以圣洁为装饰”。该词可以被理解为包括静穆的尊敬,内心的奉献,外表的虔诚,诚恳的态度,快乐感恩的精神。无论在天国还是人间,都没有什么美能超过真圣洁的美。
30 全地要在他面前战抖,世界也坚定不得动摇。
【本会注释】
即带着圣洁敬畏的精神站在祂面前。人不必怀着恐惧畏缩的心来到上帝面前。上帝是人类的朋友,而不是敌人。祂是罪人的最好朋友。耶稣降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接近罪人,把他们从罪恶中救出来(路19:10)。小孩子到祂那里没有一点惧怕。但是上帝是圣洁的。祂是天地的主宰,所以人类应对祂表现出与祂的圣名相称的敬重。这种敬重与爱是和谐的,但决不像有些人那样随随便便地谈论和与他们的创造主和救赎主说话。
3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人在列邦中说:耶和华作王了!
【本会注释】
对于心思烦乱的人来说,最令人慰藉的信息就是耶和华在天地作王。否则,人就有充分的理由不安和担忧。“那位坐在基路伯之上的主,在各国的纷争和混乱之中,仍引导着世界的事务”(《先知与君王》536页)。
32 愿海和其中所充满的澎湃;愿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
【本会注释】
思念上帝无限的良善和慈爱,实在妙不可言。这里甚至呼吁无生命界在他们的创造主面前欢喜快乐。对于一颗与上帝和谐的心来说,大自然发出荣耀上帝的快乐信息,给人的心灵带来欣喜。在上帝所造的地球上,人和自然可以共享来自上帝之手的丰盛福气。
33 那时,林中的树木都要在耶和华面前欢呼,因为他来要审判全地。
【本会注释】
审判之主的降临将是一件喜事,因为它标志着罪恶和恐惧在人间统治的结束。人间的诅咒消除了,地上恢复了伊甸园原先的美丽和福气。对于那些已经与上帝和好的人,天国公义审判者的来到标志着他们一切盼望的快乐的实现。这是每一个先祖和圣徒所指望美梦成真的时刻。今日的世界非常需要公义审判者的来临。一切不平和压迫,暴行和罪错,每一颗伤痛的心和患罪病的灵,都需要上帝的来到,以审判全地,恢复人类的正义,尊严,平安和盼望。参启6:10。
34 应当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本会注释】
上帝是永恒的,所以祂的怜悯,慈爱和忍耐也是永恒的。
35 要说:拯救我们的上帝啊,求你救我们,聚集我们,使我们脱离外邦,我们好称赞你的圣名,以赞美你为夸胜。
36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从亘古直到永远,是应当称颂的!众民都说:“阿们!”并且赞美耶和华。
【本会注释】
在大卫诗篇的结束,百姓同声说“阿们!”至少大家在表面上同意了所说的话。国王和百姓同心赞美和感谢上天。他们用热情的“阿们”声,重申自己接受上帝永约的条款。他们再次保证自己愿意成为上帝的子民。
37 大卫派亚萨和他的弟兄在约柜前常常事奉耶和华,一日尽一日的职分;
【本会注释】
祭司们在圣所中每天不间断的侍奉,象征耶稣在天上不停地为祂的子民服务。
38 又派俄别以东和他的弟兄六十八人,与耶杜顿的儿子俄别以东,并何萨作守门的;
【本会注释】
他的弟兄。与七十士译本,亚兰语译本和武加大译本相同。英文KJV版为“他们的弟兄”。
39 且派祭司撒督和他弟兄众祭司在基遍的邱坛、耶和华的帐幕前燔祭坛上,每日早晚,照着耶和华律法书上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常给耶和华献燔祭。
【本会注释】
现在从耶路撒冷安放约柜的帐幕转到基遍的摩西帐幕。燔祭坛(代上21:29),和除约柜之外的一切圣幕物品,都留在基遍。约柜搬到耶路撒冷的新居,标志着国家建立新圣所的第一步。撒督在基遍原来以色列圣所的祭司职位暂时保留。见王上3:4;代下1:3-6注释。
40 ,41 与他们一同被派的有希幔、耶杜顿,和其余被选名字录在册上的,称谢耶和华,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本会注释】
称谢耶和华。这是礼拜仪式中一句富有特色的话语(见代上16:34;诗136:1-3,26)。
42 希幔、耶杜顿同着他们吹号、敲钹,大发响声,并用别的乐器随着歌颂上帝。耶杜顿的子孙作守门的。
43 于是众民各归各家;大卫也回去为家眷祝福。
以西结书28章
提要:1 上帝惩罚推罗王,因他狂妄自大。11 一首哀歌,感叹罪恶败坏了他的大荣耀。20 对西顿的审判。24 以色列的复兴。
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本会注释】
本分为三段。第一段(第1-10节)是针对推罗王的预言。他的覆灭是因为他那无法容忍的狂妄自大。第二段(第11-19节)是一首关于推罗王的哀歌。这段预言转而喻指推罗的真正统治者撒但。该段的注释说明了这种转喻的原则。第三段最短(第20-26节),是关于另一个主要的腓尼基城市——西顿的预言。
2 “人子啊,你对推罗君王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心里高傲,说:我是神;我在海中坐上帝之位。你虽然居心自比上帝,也不过是人,并不是神!
【本会注释】
君王(nagid)。“领袖”,“首领”。据约瑟弗斯记载,尼布甲尼撒围城时的推罗国王是艾斯巴力(《驳亚皮昂》I.21)。但先知无疑是斥责所有推罗国王的狂傲。
上帝之位。可能指推罗的美丽风景和战略性地位。有人认为是指巴力-麦尔卡特(Melkarth)的殿坐落在那里。
3 看哪,你比但以理更有智慧,什么秘事都不能向你隐藏。
【本会注释】
这是一句反话。但以理在巴比伦的宫廷中是以智慧和能揭示奥秘而著称的(但1:20;2:48;4:18;5:11-14等)。把推罗国王比作这样的人,可能是因为他引以为荣的优越感。有人认为这里的但以理是指公元前14世纪的沙姆拉角(Ras Shamrah)书板上所提到的主人公(见结14:14注释)。这似乎是不大可能的。
4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金银财宝,收入库中。
5 你靠自己的大智慧和贸易增添资财,又因资财心里高傲。
6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居心自比神,
7 我必使外邦人,就是列国中的强暴人临到你这里;他们必拔刀砍坏你用智慧得来的美物,亵渎你的荣光。
【本会注释】
列国中的强暴人。以西结在其他地方用这个词组指巴比伦军队(结30:10,11;31:12;32:12)。
8 他们必使你下坑;你必死在海中,与被杀的人一样。
【本会注释】
死。原文是表示强调的复数,指遭遇而死亡。
9 在杀你的人面前你还能说“我是神”吗?其实你在杀害你的人手中,不过是人,并不是神。
【本会注释】
不过是人。有译本为将来时态。
10 你必死在外邦人手中,与未受割礼(或作:不洁;下同)的人一样,因为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希罗多德说(ii.104),腓尼基人也是行割礼的。他们和犹太人一样,看不起未受割礼的人。
11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12 “人子啊,你为推罗王作起哀歌,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
【本会注释】
推罗王。第11-19节虽然是有关推罗王的哀歌,但不大可能局限于推罗王。其大大超越局部范围的构思,是很难用“反语”这样的修辞术语来解答因完全应用于属世的推罗王而引起的种种问题的。
以下的说法似乎很难局限于任何属世的“推罗王”:一,“你曾在伊甸上帝的园中”(第13节);二,“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上帝的圣山上”(第14节);三,“你从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第15节);四,“我因你亵渎圣地,就从上帝的山驱逐你。遮掩约柜的基路伯啊”(第16节)。当以西结在异象中观察属世推罗王的品格和活动时,圣灵似乎揭开了可见与不可见事物之间的帷幕,使先知看见了推罗王所侍奉的那看不见却大有能力的撒但。以赛亚也曾得见属世的巴比伦王背后的撒但(结14:4)。巴比伦王的品性和策略都是属于撒但的(第12-16节)。
所以如果把这段关于推罗王的预言,视为揭示真正的推罗王撒但的历史,那就容易解释得多了。这段经文告诉我们那个后来成为魔鬼撒但的天使是从河而来的,他原来的地位和堕落的历史。除了本段和赛14:12-14,我们无从获得有关罪恶之君的起源,原来的地位和堕落原因的合理而完整的记录。《新约》所提到的撒但(路4:5,6;10:18;约8:44;约壹3:8;彼后2:4;犹1:6;启12:7-9等),虽然与这些古代的预言完全一致,但是这些经文本身并没有提供完整的史实。
圣灵的旨意是要把圣经统一起来。祂要保证为一切重要的事项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撒但的历史。祂还决定什么时候,通过什么人来提供启示。本段的适用性在于推罗王明显地仿效了他的真正领袖──魔鬼。从善恶之争的角度上看,推罗和所有的异教国家,都受大叛徒的原则所控制。必须充分揭露他对他们历史的影响。
关于撒但的起源和历史,见《先祖与先知》第33-43页和《善恶之争》第492-504页。
无所不备。该词原文只出现在本节和结43:10(译为“尺寸”)。本句也可译为“你为你的完全盖上了印”。其总的意义是清楚的。路锡甫的智慧,荣耀和美丽超过了其他所有的天使。
13 你曾在伊甸上帝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就是红宝石、红璧玺、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里,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预备齐全的。
【本会注释】
伊甸。这里从广义上指上帝的居所(见《先祖与先知》第35页)。上下文表明路锡甫当时还没有堕落。我们地球的创造,和把始祖安置在伊甸园,发生在他堕落之后(见《先祖与先知》第36页;《属灵的恩赐》第3卷33页;《预言之灵》第1卷23页;《早气著作》第146页)。
各样宝石。这里所提到的宝石在解说大祭司胸牌的宝石时也有列举(出28:17-20;39:8-14)。但顺序不同。本节少了三样。在七十士译本中,两份清单是相同的。例举这些宝石是为了强调他崇高的地位,是仅次于在天国享有至高荣耀的基督。
鼓(tuppim)。其单数是toph,通常指小鼓(见本注释卷三第30页)。有人认为toph是镶珠宝的鼓。
笛(neqobim)。含义不明。有人认为指矿井。也有人认为是指镶嵌珠宝的孔。如果是指后者,那就说明珠宝镶嵌的华丽背景。如果指乐器,那就说明路锡甫是天上唱诗的领队(见《预言之灵》第1卷28,29页)。
你受造。路锡甫是受造者,所以与天父和圣子完全不同。祂们的生命是原有的,不是外来的,也不是衍生的。但路锡甫自称与圣子平等。当上帝对祂的儿子说:“让我们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时,撒但很嫉妒耶稣(见《早期著作》第145页)。他希望在造人时与他商议。他希冀只有基督才能行使的权力,所以从尊贵的位置上堕落成为魔鬼。说上帝创造了魔鬼是不对的。上帝所创造的是一位美丽,圣洁而无暇的天使。但这个天使把自己变成了魔鬼。
14 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上帝的圣山上;你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
【本会注释】
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这里用遮盖犹太圣殿施恩座的基路伯,来说明撒但原来的地位。遮掩约柜的基路伯路锡甫,侍立在上帝的荣光中。在上帝所创造的所有生灵中,他的地位是最高的,是最先向宇宙传达上帝旨意的(见《历代愿望》第758页)。
圣山。这里用山来比喻上帝政权的所在地,就是天国(见诗48:2注释)。
发光如火的宝石。圣经常常用色彩和火焰来象征上帝的临格(见启4:3)。当上帝向摩西,亚伦和其他古人显现时,祂脚下仿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出24:10)。提到这些细节是为了强调路锡甫的最初特权和后来命运之间的对比。
15 你从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
【本会注释】
关于罪恶导致撒但被赶出天国,详见《先祖与先知》第33-43页和《善恶之争》第492-504页。
16 因你贸易很多,就被强暴的事充满,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亵渎圣地,就从上帝的山驱逐你。遮掩约柜的基路伯啊,我已将你从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除灭。
【本会注释】
因你贸易很多。这里用推罗贸易的画面,继续推罗王的比喻。用推罗贪婪而往往不诚实的贸易,来比喻路锡甫在天上邪恶的悖逆活动。
我已将你从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除灭。这是希伯来语原文和七十士译本的意思。但英RSV版译为“遮掩约柜的基路伯驱逐了你”。这种变动是没有依据的,且否定了撒但是“遮掩约柜的基路伯”(《历代愿望》第758页)的事实。启12:7-9说米迦勒(基督,见但10:13注释)是天军的领袖,从天国驱逐了大叛徒。
17 你因美丽心中高傲,又因荣光败坏智慧,我已将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们目睹眼见。
【本会注释】
关于路锡甫堕落的原因,见第15节的注释。
18 你因罪孽众多,贸易不公,就亵渎你那里的圣所。故此,我使火从你中间发出,烧灭你,使你在所有观看的人眼前变为地上的炉灰。
【本会注释】
你那里的圣所。显然指天上的圣所,因罪恶的产生而受到玷污。
使你在所有观看的人眼前变为地上的炉灰。用烧毁推罗及其国王来比喻撒但的毁灭。在末日,罪恶的创始者真的是用烈火消灭的。那时将除去罪的一切痕迹,洁净地球,好在将来给义人居住(启20:14,15;21:1)。
19 各国民中,凡认识你的,都必为你惊奇。你令人惊恐,不再存留于世,直到永远。”
【本会注释】
都必为你惊奇。撒但在火湖里的时间要超过所有的罪人(见《早期著作》第294、295页)。圣城里的义人将目睹洁净的火焰。
不再存留于世,直到永远。这句话保证,罪恶一旦根除,将永远不再污损上帝的宇宙(见鸿1:9)。上帝允许悖逆得到充分的发展,从而为将来提供了保障。上帝广袤宇宙的居民,已经对罪恶产生了属灵的免疫力,可以保证他们将来不再犯罪。悖逆上帝政权的后果已经充分暴露。大家都深深认识到上帝品格的公义,善良和智慧。罪再也不可能侵入上帝所再造的地球,破坏完全的和谐。
20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21 “人子啊,你要向西顿预言攻击他,
【本会注释】
西顿是一个腓尼基城市,在推罗以北约25英里,现名赛达尔。
22 说主耶和华如此说:西顿哪,我与你为敌,我必在你中间得荣耀。我在你中间施行审判、显为圣的时候,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本会注释】
将会证明上帝掌握着各国的命运(见《教育论》第174-178页;见但4:17注释)。
23 我必使瘟疫进入西顿,使血流在他街上。被杀的必在其中仆倒,四围有刀剑临到他,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本会注释】
在尼布甲尼撒围攻和打败推罗以后,西顿成为腓尼基的主要城邦。后来大约在公元前526年,冈比西斯控制了西顿。公元前351年左右的一次叛乱导致了城市的毁灭。后来西顿落入亚历山大的手中。再后来归属罗马。
24 “四围恨恶以色列家的人,必不再向他们作刺人的荆棘,伤人的蒺藜,人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
【本会注释】
这个比喻可能引自民33:55。在那里泛指迦南人。
25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将分散在万民中的以色列家招聚回来,向他们在列邦人眼前显为圣的时候,他们就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之地,仍然居住。
【本会注释】
按照上帝的计划,那些侵犯邻居,特别是犹太人的国家将会失去势力。上帝的子民被掳回归以后,将重享以前的特权。周围的国家将会承认耶和华的主权。
26 他们要在这地上安然居住。我向四围恨恶他们的众人施行审判以后,他们要盖造房屋,栽种葡萄园,安然居住,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上帝。”
【本会注释】
参赛65:9,10;耶30:18;耶32:41。这是上帝计划恢复以色列达到的理想状态。如果祂的子民实行了祂对于他们的旨意,他们就会安居在自己所建造的房屋中,自由地享用他们所种植的葡萄,再无毁灭之虞。但被掳的严厉管教未能实现上帝履行祂应许所必需的属灵复兴。
加拉太书1章
提要:(加1:6节)保罗对于他们这么快就离弃他和福音感到惊奇,(加1:8节)并责备那些传另外一种福音的人。(加1:11节)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上帝。(加1:14节)他蒙召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加1:17节)蒙召以后马上又怎么样。
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
【本会注释】
“使徒”:见罗1:1注释。在一般情况下,保罗称自己为使徒并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职分。但这里他为自己的使徒身份作了充分的辩护,说明收信的各教会对于他所自称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加1:1-2:14)。他的福音是从上帝而来的(加1:6-10)。他曾真心地悔改(加1:12-18节),并为犹大各教会所接纳(加1:19-24节)。他在割礼问题上的立场得到了耶路撒冷领袖们的认可(加2:1-6)。他们承认他担任外邦人使徒的职务(加2:7-10)。他作为使徒的权威与十二位使徒是同等的。
“不是由于人”:反对他的人显然以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所委派为由,否认他所声称的使徒权威。这一点他是承认的,但同时他又说自己曾接受更高的委任。
“籍着耶稣基督”:象十二使徒一样,他曾直接受基督所委派。亚拿尼亚所起的作用只是次要的(见徒9:17-20)。关于“耶稣”和“基督”称号的论述见太1:1注释。
“从死里复活”:保罗作为使徒的权威来自复活的基督。只有加拉太书在开头就提到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然,来自犹大引诱加拉太信徒入岐途的假弟兄们对于保罗使徒职分的有效性提出疑问。其理由是保罗不象十二使徒那样曾亲自和基督在一起,也不是在他们被拣选时蒙召的。他们根据这一事实断定保罗低于十二使徒,并且暗示:既然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的正式选派,他就是一个冒充者,他的福音也是靠不住的。
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本会注释】
“众弟兄”:保罗常在书信的开头语中提到同工的名字。在林前1:1中提到所提尼,在腓1:1中提到提摩太,鉴于这封书信可能与《罗马书》大约在同时发出,这里的众弟兄可能指罗16:21-23中所提到的人。
“加拉太的各教会”:见本卷原文931页。这封信的开头语与其他的保罗书信明显不同。它既没有表示个人感情的词语,如罗1:7中的“为上帝所爱”;也没有说他相信他们忠于真理,如帖前1:3;又没有对忠诚和基督徒的服务表示赞赏的话;甚至没有称加拉太信徒为“圣徒”。也许这反映了背道的程度——保罗从他们身上找不出可以表扬的地方。
3 愿恩惠、平安从父上帝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本会注释】
“恩惠平安”:在保罗所有的书信中几乎都有这样的开头语(见罗1:7;林前1:3注释)。尽管保罗深知加拉太信徒的罪错,他对于他们的爱心并没有减少。他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得到上帝赐给人的恩惠,作为信靠耶稣基督而获得的礼物。保罗这封书信的目的,就是再次向他们指出公义是上帝所赐的这一伟大真理(见本书933页)。公义决不可能靠行为赚取,只有藉着信靠基督的赎罪牺牲才能获得。这种恩惠被罪人所接受,就会带来平安(见罗5:1注释;参腓4:7)。
4 基督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本会注释】
“舍己”:见太20:28;罗4:25注释。这封书信的主题就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加拉太信徒背离了这个属灵的真理,接受了说救恩可以赚来的假道。接受这圣经以外的道理,实际上就是无视基督的的赎罪牺牲。基督舍已救我们免除罪罚,不仅献上自己作为人类的祭牲,为人类受苦受死,而且与人类联为一体,以他们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见腓2:6-8注释)。
“为我们的罪”:见赛53:4-6注释。
“这罪恶的世代”:就是脱离这个世代流行的罪恶和败坏。我们靠着自己没有能力脱离(见罗7:24-8:4注释)。加拉太人曾这么快忘记了称义和成圣的伟大真理,转而靠守律法得救。保罗再次向他们提出以下伟大的真理:耶稣藉着祂的赎罪牺牲,已经为一切愿意接受祂的人提供了一条逃生之路。任何要靠自己的力量胜过世界罪恶的企图都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保罗就是这样在简短的序言中表明了他写信的目的。如果加拉太信徒坚持依靠律法,他们今生就不可能脱离罪恶,也不可能被接纳到将来无罪的世界。
“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见赛53:10注释;参约3:16。这里的“上帝”和“父”指的是一位。
5 但愿荣耀归于上帝,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本会注释】
“愿荣耀归于上帝”:使徒一想到上帝之爱的伟大恩赐,不禁发出赞美之辞。得赎之民在千秋万代将歌唱赞美祂,因祂藉着这么伟大的牺牲,把他们永远地救出来。“荣耀”一词见罗3:23注释。
“阿们”:见太5:18注释。
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本会注释】
“我希奇”:在保罗给各教会的所有的书信中只有这一封没有表示感谢和喜乐,却表现出深深的惊讶。加拉太人怎么能这么快就忘记对他们来说曾是如此重要的福音真理和上帝恩召的明证,去接受反对保罗教训的假教师?不久以前,他们曾高高兴兴地接受基督为他们的替罪牺牲,凭着信心享受离罪的自由。现在他们竟企图靠守律法为自己赎罪。他们实际上是在否定他们自己过去经验的功效。
“这么快”:“这么快”可能是指他们悔改以后,也可能是指他们听从了“别的福音”以后。
“离开”:原文有“转离”和“放弃”之意。这个动词用的是现在时态,表明保罗写信时背道仍在发展。对于信仰的这种离开是一下子发生的,而且进展甚快。动词的形式也暗示他们对离弃保罗负有责任,确有别人影响他们,但他们接受这种影响,当然这并不能开脱假教师的罪责。
“召你们的”:这是指上帝,还是指基督或保罗,解经家们意见不一致。但保罗总是称父上帝为发出福音的恩召者(见罗8:30;9:11;林前1:9等)。不过上帝是藉着保罗向加拉太人发出恩召的(参林后5:18-20)。
“别的福音”:即另一种不同性质的东西(见林后11:4注释)。假教师的“福音”不是对保罗福音的变更,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实际上它根本不是福音(见加1:7)。除了因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以外,没有别的福音(见徒4:12)。保罗所传的是:人得救是因着信,而不是靠守律法。任何把行为放在信心之上作为得救之法的企图都是与福音相违的,因为它否认基督牺牲的必要性和功效。关于“福音”的论述见可1:1注释。关于企图把犹太教与基督教混为一谈的论述,见本书53,54页。
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本会注释】
“那并不是福音”:犹太化的倡导者们所传的根本不是“福音”,而是对福音的歪曲和伪造。
“有些人”:保罗甚至不屑于叫出犹太化倡导者的名字,只是暗示他们不过是私下个别人,仅代表他们自己,并只为自己谋求利益。
“搅扰”:就是用一些事来扰乱人心,使人感到不安、烦恼、困惑,即对于保罗所传福音的功效提出怀疑。
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会注释】
“我们”,显然指保罗或包括本章2节中所提到的同工们。保罗常用第一人称复数代词来单指他自己。
“天上来的使者”:保罗用这样的话对自己所传的福音作了最强烈的肯定。天上的使者当然不可能下来引人走错路。
“不同”:即“相反”。“别的福音”,即一种与真福音相违的不同的“福音”。上帝是不会改变的,祂也不会自相矛盾。
“应当被咒诅”:“咒诅”原文指报应,即上帝的报应。在七十子译本中,该词(anathema)用来代表希伯来文名词cherem,其动词是charam,指要予以消灭的人或物(见撒上15:3注释)。在属灵上它指人因罪与上帝分离的状况。在新约圣经中,该词不是用来指后来所实行的开除教藉,但无疑包括与教会分开的某种形式。在哥林多教会内一个乱伦者的案件中,保罗曾建议把这个人从教会中除名(林前5:2)。
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会注释】
“我们已经说了”:显然保罗在上一次访问加拉太时曾警告他们防备那些企图篡改福音的假教师(参徒20:29,30)。那一次的警告应当使他们不上骗子的当。
“我现在又说”:主语的人称从“我们”转到“我”,可能反映了他试图把自己作为使徒的权威加在他所要重述的话上。
“被咒诅”:见第8节注释。
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本会注释】
“要得人的心”:即要讨人的欢心。请与太28:14对比。保罗以上关于加拉太信徒和怎样处理反对福音之人的话(加1:6-9),不应被理解为要讨人的欢心。只有上帝乐于如此肯定地揭露错误。也许这个问题是对于假教师的回答。他们曾指控他靠着奉承的花言巧语赢得加拉太人的欢心。
“基督的仆人”:作为基督的仆人,保罗必须尽一切力量救人,而不是讨他们欢心。如果他不顾传扬福音的职责去“讨人的喜欢”,就是不忠于他担任基督仆人的恩召。作出这样的妥协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为了救一些人,他的确做到了“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林前9:22)。但是他从来没有动摇过对真理的忠诚。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救人,为此他甚至乐意牺牲自己的性命。
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本会注释】
“我告诉你们”:保罗严肃地宣布了加1:11-2:21中所特别阐述的题旨。
“不是出于人”:争论的焦点是保罗作为使徒的职权,因而也是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因信得救,不是靠“行律法”得救。他化了相当多的篇幅详述了他从悔改到耶路撒冷会议这段时期中的一些事件。在耶路撒冷会议上,众使徒正式承认他传福音的工作。保罗这样写,是因为提倡犹太化的教师们不断地宣称保罗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且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使徒,从而也就不是真实的了。在加1:12-24中,保罗证明他所传的福音是出于上帝的;在加2:1-10中,他进一步证实了使徒们承认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
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本会注释】
“启示”:见启1:1注释。
“从耶稣基督”:这是耶稣基督赐给他真理的启示,而不单是有关基督的启示。保罗所得的福音不是“从人领受的”,而是出于“耶稣基督”,其中包括大马士革路上的异象和以后的多次启示。在林后12:7中他讲到自己曾领受的“启示甚多”。在加1:17中他暗示他的许多启示是在阿拉伯的三年时间里得到的。孤寂的旷野提供了一个启示和默想的理想地方。他所得指示的完整性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他接着访问耶路撒冷时,领袖们没有什么补充的内容(加2:6)。他们承认他蒙召传道的有效性,并与他用右手行相交之礼接纳他为使徒(加2:7-9)。
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上帝的教会。
【本会注释】
“所行的事”(参弗4:22):保罗过去迫害教会是出于一种忠于犹太教的狂热精神,证明他在悔改以前对福音并没有认识。他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是了解他过去所做的坏事。这些事似乎是人人皆知的,因为他后来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辩护时,曾宣称他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徒26:4,5)。他过去为犹太教及其律法体系所发的热心和他现在对福音的自由所表现的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徒26:9-11)。他讲述自己的过去也可能是为了让人注意到,他现反对犹太教不是因为他对犹太教不了解,而是由于他个人在其中的经历。
“极力”:保罗迫害教会的热心超过其他的犹太人。他一心一意地做这项工作,就象他后来传福音一样。他不满足于骚扰教会,而决心要彻底消灭教会(见徒8:3;22:19;26:10,11)。要不是上帝的干预,幼小的教会会被保罗摧残殆尽了。
“残害”:意即“消灭”。
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本会注释】
“更有长进”:该词原来指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保罗悔改以前,曾被看作是犹太教中正在升起的一颗耀眼的明星。
“同岁的人”:指同时代的人。保罗在神学知识和严格遵守仪文律法的热心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无疑他指的是在耶路撒冷迦玛列和其他犹太教名师门下学习的与他同辈的青年人。他年纪轻轻就被提升为公会议员(使徒行述88页),这证明他的长辈们对他十分重视。
“遗传”:即口传法,以区别于成文法(见太15:2;本书卷五原文96页)。口传法是逐渐形成作为摩西律法的补充,慢慢地取得与上帝的成文法同等的地位,甚至更高。但耶稣宣布这些遗传的作用就是废了上帝的律法(见可7:13注释)。一些解经家认为保罗可能属于法利赛的极端派别,他们认为自己为律法发热心。保罗曾在亚基帕王面前见证自己从起初是按照犹太教中最严紧的教门行事(徒26:4,5)。
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
【本会注释】
“把我……分别出来……的上帝”:保罗出生以后所受的教育和训练,他的信仰和行为都是遵照犹太教的遗传(14节)。他自身经历的背景中没有任何东西会促使他以后放弃律法体系,实际上他的一切经历都使他更热心于律法。在人看来,他从相信靠律法得救到因信得救的转变是找不到令人满意的解释的。这种转变只能归诸于上帝的直接干预。
“施恩”:在保罗出生以前,上帝已定意让他作外邦人中他的代表,不过当然要得到他本人的同意,且上帝已预见到他在蒙召时会接受的。保罗在这里宣布他担任使徒是上帝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人所任命的。他得到这么高的荣誉,自己并没有做什么,所以是出于恩典。他自己的人生计划本来是完全不同的。大马士革路上的经历对他来说完全是个意外,但他现在承认这是天意的特别安排,让他遵从上帝为他人生所定的计划。
16 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本会注释】
“将他儿子启示”:保罗悔改皈依基督教和奉命传福音是他最初遇见复活之基督的两项结果(见徒26:12-19)。是基督亲自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向他显现(林前15:8),使他从效忠于犹太教改而效忠基督教。于是基督居住在他的心中(加2:20),使他在外邦人中间成功地传扬基督。世人要通过保罗了解许多有关耶稣的事,了解上帝藉着基督的生与死而对人类实行的计划。保罗成为传播福音的成功器皿,因为他为福音的大能作了个人的见证。
“在外邦人中”:保罗到外邦人中去工作是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见异象以后三天由亚拿尼亚向他宣布的(见徒9:9,15-17)。他不是不可以向犹太人传道,但他的主要任务是为外邦人。每次他进入一个城市,总是先进入会堂向他的犹太同胞为耶稣作见证,在那里他还常常遇见敬畏上帝的外邦人(见徒13:14,43-48;徒14:1;徒17:1-4)。
“我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在他悔改以后的三年时间里(17节),他没有同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接触,也没有向他们请教如何传扬耶稣,这进一步证明他的委任是出于上帝的。
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
【本会注释】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为了得到教会的正式认可,保罗本来可以去耶路撒冷与资历深的使徒、教会公认的领袖们商量。但他没有这样做,说明他认为没有必要。从一定意义上讲他是“未到产期而生的人”(林前15:8),是十二使徒以外的使徒。
“往阿拉伯去”:我们不知道保罗退隐到阿拉伯哪一地区去,也不知他在那里多久,但不会超过三年。有人认为保罗指的是大马士革附近的沙漠,也许还包括大马士革市。还有些人认为他退隐处是在西奈山附近的沙漠,不过那地方是否是保罗所说的“阿拉伯”甚为可疑。
从保罗悔改到他去耶路撒冷(18节)这段时期里发生的事件,必须根据路加的记载和保罗其他著作零星的叙述来编排。路加没有提到他去阿拉伯,只讲到他悔改后在大马士革传道,然后从大马士革前往耶路撒冷。
综合各种资料,在这二三年时间里发生了以下的事:保罗在大马士革传了一段时间道以后退往阿拉伯,后来他回大马士革传道,显然引起了不利于他的注意,因为有人企图逮捕他(无疑是犹太人煽动的)。但他“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成功地逃脱了(林后11:33)。见本书原文101页,226页地图,见徒9:24,25注释。
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本会注释】
“过了三年”:保罗向加拉太人详细叙述了他悔改以后的经历事件,不让他的反对者有机会说在这三年中他曾秘密访问耶路撒冷的使徒并向他们请教。他显然不大愿意说自己悔改以后过了多久才去耶路撒冷。“过了三年”他才见到彼得,但在三年之中他已经传道了。
“去见”(或“拜访”):保罗到耶路撒冷主要是为了去见彼得,但不是向他请教,请彼得批准他传道。他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结识彼得,与他建立友谊。巴拿巴在耶路撒冷会见保罗,并把他介绍给其他使徒,告诉他们保罗的悔改以及他如何公开大胆地宣扬耶稣为上帝的儿子。(见徒9:27)
“矶法”:即彼得,见太16:18注释。
“十五天”:保罗在这次短暂的逗留期间,忙于传道,并同讲希腊语的犹太人辩论,只有一点时间与使徒们相处(徒9:28,29)。仇恨很快地滋长起来。有人策动要消灭他。有一天,保罗在圣殿里见异象得到警告:要他赶快离开耶路撒冷(徒22:17-21)。要不是苦毒的反对、死亡的威胁和上帝的警告,他本来会在耶路撒冷更久些。他提到这次访问的目的是要证明那些为首的使徒早就认识他,认为他的悔改是真诚的,从而也就认同了他对于福音的解释(加1:24)。作为教会的领袖,彼得和雅各(加1:18,19)不可能不了解保罗的教训。如果他们不赞成,一定会制止他。这里以记实的口气特别提到“十五天”,暗示他不可能在那里接受进一步的指示。
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本会注释】
“别的使徒”:除了十二个使徒以外,还不时有别的人被称为使徒,可是他们从来不被认为属于耶稣所挑选和委任的那一批人(见罗16:7,帖前2:6)。
“主的兄弟雅各”:有人认为这个雅各是亚勒腓的儿子,“兄弟”应理解为“表(堂)兄弟”或其他近亲,根据是保罗称这个雅各为使徒。但这里的文字不应如此解释,而上述的判断是不大可能准确的(见太13:55;见可3:18注释)。
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上帝面前说的。
【本会注释】
“不是谎言”,保罗严肃地宣誓:他在叙述中所认为十分重要的部分是准确无误的。
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本会注释】
“叙利亚和基利家”:由于有人要谋他的命,保罗被迫离开耶路撒冷(徒9:29,30)。上帝在异象中警告他赶快离开这座城市(见徒22:17,18)。当时叙利亚和基利家在罗马人治理下合为一省(见本书原文33页左侧地图)。保罗的故乡大数就在基利家。新约的记录把以后的五年左右的事情删除未讲(见徒9:30注释)。可以推测保罗当时在大数及其附近积极传道。大约五年以后巴拿巴前往大数把保罗带到安提阿,在那里他们一起传了整整一年的道(徒11:25,26) 。
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本会注释】
“没有见过我的面”:保罗在耶路撒冷十五天的时间里可能被那里的基督徒所认识,因为路加说过保罗在耶路撒冷门徒中间出入来往(徒9:26-28),但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就不认识他了。
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本会注释】
“从前逼迫我们的”:保罗曾出自内心地迫害他所憎恶的教派(见徒26:9,10)。他不满足于根除耶路撒冷和犹太各城的基督教,他甚至要把他的主张推行到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区。
“传扬……真道”:这个迫害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这个真道的奇迹传遍了各地。保罗在这里提到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承认他传讲之道的真实性。显然没有人说他的福音和使徒们所传的有什么区别。
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上帝。
【本会注释】
“为我”:他们从保罗身上,从他的悔改和传道上找到了赞美上帝的理由。
加拉太书2章
提要:(加2:1节)保罗叙述自己何时并且为何再去耶路撒冷;(加2:2节)提多没有受割礼;(加2:3节)他责备彼得并且告诉他;(加2:11节)为什么他和其他人既身为犹太人却说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基督;(加2:20节)凡因信称义的人,就不生活在罪中。
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本会注释】
“过了十四年”:保罗的思路没有中断。不知道这十四年是从他悔改时算起,还是从他三年以后访耶路撒冷算起。关于这个问题见本书原文100页及徒15章补充注释。提到这十四年是要指出他悔改后,过了多长时间才同十二使徒有比较多的接触。他在十四年(或十七年)时间里所传的福音不是从十二使徒领受的。
“又上耶路撒冷去”:如果十四年是加在三年以后的话,保罗从悔改到这一次上耶路撒冷是十七年时间,离上次去见彼得短短的十五天是十四年时间(加1:18)。上面已经指出(加1:18,19),保罗没有什么机会在第一次访耶路撒冷时向使徒们学习什么东西。在加2:1-10中保罗说明他所传的信息不是来自使徒(见2:6,7注释)。关于加2:1-10的访问与徒11:25-30中的访问有何关系,见本书原文318,319页。本注释赞成加 2:1-10的访问就是徒15章的那次访问。
“同巴拿巴”:当使徒保罗奉安提阿教会差遣参加耶路撒冷会议时,有其他人陪他同去,其中有巴拿巴(见徒15:2)。考虑到徒15章和加2章记的是同一次访问,同行的还有提多。路加没有提到提多与保罗的任何一次行程有联系。保罗第一次提到他是在哥林多后书里,当时他显然把提多看作为一位得力的助手(见林后2:13注释)。
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本会注释】
“奉启示”:假如这次访问与徒15章记载为同一次,保罗所说他是奉上帝指示去安提阿的话,表面上看与路加的话有矛盾,因为路加说保罗和巴拿巴是奉安提阿教会的差派前往耶路撒冷的。所以显然保罗和安提阿教会都得到上帝的指示,对耶路撒冷进行使徒在这里所提到的访问。同样,圣灵和教会也一起差遣保罗和巴拿巴进行第一次的外出传道(徒13:2,3)。请对照尼13:1,2与申1:22。保罗经常得到上天的启示。在不同的时候,他曾受到上帝的指示、警告和鼓励(见徒16:9; 20:23; 23:11; 27:22-26)。
“陈说”:保罗根据启示的指引前往耶路撒冷向领袖们陈说他在外邦人中间所传讲的福音。鉴于有人对他作使徒的资格和他福音的性质有怀疑,他这样做是很恰当的。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有权利和责任知道。
“背地里”:保罗很机智地避免不必要地引起人们反对上帝召他所做的事,同时他又同教会公认的领袖们商谈。
“有名望之人”:即9节所说的领袖,如雅各、彼得和约翰。没有理由怀疑保罗而不承认这些作领袖之使徒的地位,虽然他在下文中(6节)贬低了他可能从他们所得的任何指示的价值。
“唯恐”:保罗在这里所担心的不是他的福音是否可靠,而是他的耶路撒冷之行能否成功。他担心耶路撒冷的弟兄们会不赞成他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工作。如果这样,那就会是他那些鼓吹犹太化的反对派的重大胜利,并给他在外邦人中传道的工作带来严重挫折。犹太化的倡导者们如果能带着十二使徒批评保罗和他福音的正式信件来反对保罗,就能把他定为犯了错误的使徒。
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本会注释】
“受割礼”:3-5节是论述主线中的一段插话。提多的事证明了使徒们理解并赞同保罗的福音。在插入这个事件时,保罗心中可能想到另一个同样重要的人物,加拉太人提摩太,其血统半属犹太人,半属外邦人。作为对犹太人偏见的妥协,他在开始传道时就受了割礼(徒16:1-3)。有关的原则,见林前9:21-23。这次妥协是一种务实的做法,有利于在外邦地的犹太人中传福音。提多的情况则不同。他完全是个外邦人。如果保罗同意让提多受割礼就等于否认了他的福音。在人看来,他就是接受这些外表的形式为得救的必要条件。保罗提到提多的例子是要证明使徒们自己有时也不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礼。他们显然没有满足“假弟兄”(加2:4,5)的要求。那些把加拉太信徒引入歧途的假教师必须面对这些事实,其论据是难以驳倒的。耶路撒冷的领袖们不勉强提多受割礼,表明了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
这件事表明保罗的坚持不懈和领袖们甘心乐意地消除偏见,并接受摆在他们面前的真理。这种精神使上帝能藉着早期的教会以神奇的方式行事。祂指望今日的教会也表现出同样的爱心和宽容,同样地乐于接受摆在面前的新亮光。这样,教会才能达到属灵经验的新高度,对上帝为祂教会所定的计划有新的深刻理解。
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本会注释】
“假弟兄”:这些心怀偏见的犹太化倡导者可能就是徒15:5中的法利赛教门的基督徒。他们的目的就是影响犹太信徒反对保罗,因为保罗不理会仪文律法的要求。
“私下窥探”:在他们伪装的友善中怀有一个险恶的动机,就是嫉妒外邦信徒的“自由”。
“自由”:就是可以不服从仪文律法的要求,不以守律法为得救的方法(见本书4页)。
“作奴仆”:就是要守仪文律法,靠行律法得救(见加4:3,9,24,25,31;5:1,2)。人若接受靠律法称义的原则,即相信救恩是可以通过服从一套规定的法规赚来的,他显然就受制于这套法规的每一条要求。他们成为律法的奴仆,必须“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加3:10)。如果让这些犹太化的倡导者得呈,福音的自由就会变为依靠行为的奴役。
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本会注释】
“容让顺服他们”:即向犹太化倡导者让步,照他们的话给提多受割礼。在加拉太教会中引起争论的问题,现在因提多的事在耶路撒冷重新提了出来。但使徒们显然不支持犹太化倡导者要提多受割礼的要求。所以与使徒们持反对立场的不是保罗,而是企图强迫外邦人受割礼的犹太化倡导者。
“真理”:屈从加拉太或耶路撒冷的犹太化倡导者,就是否认因信称义的伟大原则。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固执,而是坚决反对用靠行律法称义来代替因信称义的福音的基本真理。
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上帝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本会注释】
“有名望的人”:可能就是指教会公认的领袖——使徒们本身,即2节中“有名望之人”。第六节继续展开被3-5节所中断的思路。与表面现象相反,保罗并没有贬低“有名望之人”的意思。因为他们接受他和他的福音(加1:24;2:9)成了证实他的使徒职务的重要证据(见第九节)。
“不论他是何等人”:这句插话的目的是提醒加拉太信徒,现在所讨论的不是使徒们的崇高地位,而是保罗的福音是否有效。个人的地位不论多高,都比不上真理重要。十二使徒毫无疑问拥有很大的权利。他们曾亲自与耶稣相处达三年之久。他们听过祂讲道,见过祂的神迹。保罗在这里不是贬低使徒的重要地位,而是说他们的职位同现在讨论的问题无关。在真理问题上,上帝并不与人商量,而只是委派他去传扬真理。保罗和十二使徒一样,蒙召从事这项重要工作。
“外貌”:外貌与内在的品格相对照(见撒上16:7注释)。上帝既是这样看人,为什么还要把地位看得比品格更加重要呢?真理的重要性是永恒的,而传扬真理之人的地位算不了什么。尽管这样,保罗还是忠心地支持那些在教会中被委以重任的人。他很看重这些人,认为他们和他自己一样,是蒙上帝委派传福音的。他认为自己所蒙的恩召十分崇高,拥有权威,在必要时必须行使(见罗11:13;林后13:2)。参徒10:34。
“加增我什么”:保罗的福音和其众使徒的福音来自同一来源,是完备的福音。增加或减少什么都会有损于它的完整性。他论点的有力之处在于:虽然保罗并没有受教于十二使徒,但他的福音仍与他们所传的一样。十二使徒审查了犹太化倡导者要提多和一切外邦信徒受割礼的要求以后,认为自己的意见与保罗完全一致。他们没有要保罗改变自己的立场。
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本会注释】
“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福音并没有二种,一种给受过割礼的人,一种给未受割礼的人。正如保罗在加拉太3章和4章所阐明的那样,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因信得救,而不是靠行律法得救的(见加3:28)。行律法根本不是福音的一部分。信息并没有两样,只是听的人原来的身份不同。
“托彼得”:听众有两类,即犹太人和外邦人,但福音只有一种。保罗奉命向一等人传,彼得奉命向另一等人传(见加2:7-9)。
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本会注释】
“感动”:彼得传道工作的成功证明上帝藉着他作工。保罗也是这样。所以厚此薄彼有悖于一致性。保罗的权威和能力的来源与彼得是一样的,因此他们都是使徒。
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本会注释】
“雅各”:不是约翰的兄弟雅各,因为他在保罗第一次外出传道以前就已被处死(徒12:1,2),而无疑是在加1:19中提到的“主的兄弟雅各”。他的名字被第一个提到,这暗示他在当时为耶路撒冷使徒的领袖。在路加关于耶路撒冷会议(徒15:)的记载中,雅各列于教会领袖之首(见15:13,19-22)。雅各虽然不是十二使徒之一,却被公认为教会的领袖,这就驳倒了犹太化倡导者说保罗不能算真正使徒的指控。有些古卷作“彼得和雅各”,显然是要把彼得看作使徒之首。
“矶法”:见太16:18,可3:16注释。
“约翰”:见可3:17注释。
“被称为”:即“被公认为”。保罗可能故意不说这三个人是领袖。福音的成败不取决于任何人或任何一批人。福音的成功不是非少不了任何人不可的。
“柱石”:即教会的领袖。雅各虽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也能被尊为教会的柱石,与彼得和约翰同等,更何况保罗呢?
“右手”:主要的使徒们与保罗建立了正式的友好关系,承认他的使徒身份,并赞同他的福音。握右手是当时各国和犹太人所熟悉的礼节。这个礼节显然不止表示使徒勉强承认上帝选召和祝福保罗和巴拿巴,并同意他们的看法。使徒们用这个动作表明他们承认保罗和巴拿巴在基督教传道工作上与他们是同工。而且他们的福音是纯洁的,是值得传播的。
“相交之礼”:原文意即“参予”、“交往”、“分享”。
“往外邦人那里去”:使徒们对于保罗和巴拿巴所汇报的成就没有妒忌,而是感到高兴。他们同意保罗象以前那样继续在外邦人中间工作。这生动地说明了教会中发生的难题不需要经过剧烈的竞争就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如果信徒们都能象使徒时代的领袖们那样诚实和高尚,以后世代中给教会带来羞辱的许多争执是可以避免的。
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本会注释】
“纪念穷人”:这无疑指犹太地穷苦的基督徒。提出这个要求的理由有两个:当然,第一是出于需要,第二是希望防止外邦的新信徒与犹太的基督徒疏远。保罗被教会领袖们正式接纳为派往外邦人的使徒,这不应改变他对于同胞犹太人的态度。
“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保罗热心地实行这个要求,多次劝勉马其顿和希腊的外邦教会慷慨地奉献(见罗15:25-27;林前16:3;林后8)。
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本会注释】
“矶法到了”:在彼得有过与哥尼流的经历之后(徒10:19-11:18),特别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作出决议之后(徒15:7,22,29),他的这次做法在我们看来有些奇怪(加2:11-14)。但显然,保罗叙述这一事件的年代是准确的。应当记往,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只涉及到外邦信徒,并没有特别准许犹太基督徒不守仪文律法的规定。倡导犹太化的人在有关外邦信徒的争端中输了以后,自然不肯体验决议文字深处的含义。但保罗和其他人则正确地推断,既然外邦人可以不靠仪文律法得救,那么犹太人也一样。保罗在耶路撒冷时,作为一个犹太人,他没有严厉地反对参予仪文的礼节(参徒21:20-27)。至于吃祭偶像之物 (林前10:27-29)并不涉及道德的原则问题(林前8:8)。保罗这次的干预,是出于对教会信徒的关心(参林前10:29-33)。况且安提阿的教会主要是由外邦人组成(徒11:19-21),彼得本应坚持他原来的立场,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与外邦信徒作充分的交住。
彼得的安提阿之行显然是在耶路撒冷会议结束后不久。据徒15:1,2记载,在安提阿发生的关于割礼的争议需要马上召开会议解决。既然这个问题已按有关各方似乎都满意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很自然就会有至少一部分领袖访问安提阿。根据彼得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关记录(见徒15:6-11),特别是他在哥尼流家的经历,他本应在安提阿尽己所能调停意见的分歧,帮助实行会议的决议。
“我……抵挡他”:这件事证明保罗拥有使徒的职权。他针对要外邦人实行犹太仪文律法的要求据理力争(见14节)。保罗、巴拿巴和其他两人曾奉派向安提阿教会传达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见徒15:22,23)。由于彼得是赞同并全力支持这项决定的,所以很难说他与保罗之间存在矛盾。他们至少在总的原则上是一致的,所以对会议所作关于外邦人在基督教会中地位问题的决议,也是意见一致的。这个明确的决议为保罗责备彼得,维护其正确性提供了依据。
教会领袖们对于不同意见的讨论不一定会引起反感。彼得的沉默可以说明他承认自己的错误。对于他来说,这本是一个高尚之举。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有赖于团结。教会中若没有早期领袖们所表现的诚实和坦率,就不可能完成她的使命。
“他有可责之处”:一些早期的教会作者认为这里提到的彼得不是使徒彼得,而是七十个门徒中的一位。也有些人说这两位使徒是事先安排好这个场面的,目的是给犹太化的倡导者们一个教训,让他们象彼得一样顺从保罗的劝戒。这些见解以及其他试图推翻简单事实的做法都是出于彼得为首的先入之见,不肯承认他会有错,更不用说会受到一位同作使徒者公开的责备了。显然彼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为自己作任何辩白。这样的反应与他对主所做的伟大保证(见约21:15-17)是一致的,说明他是一个属灵造诣很高的人。
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本会注释】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那些从雅各那里来的信徒最有可能是以雅各为首的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这里没有说是雅各派他们来,所以无法证明他们是带着雅各的正式委派而来。他们显然代表割礼派,也许是法利赛教门的基督徒(见徒15:5)。他们到安提阿来可能没有得到雅各的赞同,煽动是非也没有雅各的授权,因为雅各在耶路撒冷会议上的发言,证明他是真心希望各地信徒之间和谐的(徒15:13-21)。
“和外邦人一同”:彼得在没有见异像并紧接着在哥尼流家中的经历以前(徒10:9-48),他是不会象现在在安提阿那样与外邦人相处的。他所采取带六个证人(徒11:12)的措施,表明他担心耶路撒冷的弟兄们会不接受他单独所作的见证。可是在这些外邦人受洗以前就得到圣灵的恩赐,作为蒙上帝悦纳之证据的异常表现,令彼得相信他们已被接纳入基督教会。若干年后耶路撒冷会议的态度更坚定了这种信心(徒15)。在这个问题上再也没有是否合乎手续的疑虑了。所以当彼得到安提阿时,他觉得完全可以与外邦信徒自由交往。
“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显然彼得不作解释就悄然与外邦人分开。也许这只是与他们断了公开的来往。
“怕……”:出于自卫的心理,彼得设法避免与这些从耶路撒冷来的不讲理的犹太化的弟兄进一步冲突。正是这批人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在安提阿煽动是非,主张所有的外邦人若要加入基督教会就必须受割礼(见徒15:5)。这派人的代表也曾动摇了哥林多教会许多人的忠诚(见林后11:22注释)。彼得的害怕可能至少部分是出于谨慎的心理。这种心理当年曾使他带了六个犹太人去哥尼流家(徒11:12)。耶路撒冷会议毕竟没有规定犹太人可以与外邦人自由来往(见加2:11注释)。彼得还担心这些犹太化的弟兄会歪曲他的举动,让他回耶路撒冷后有口难辩。
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本会注释】
“装假”:字面上的意思是“在面罩下行动”,即充当伪君子。彼得和“其余的犹太人”明知自己做得不对,但为避免与犹太化倡导者惹上麻烦就让步了。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掩盖他们与耶路撒冷来人的真正分歧,假装站在犹太化的弟兄们一边。既然保罗对这种虚伪行为的指责无疑是真实的,彼得保持沉默是做对的。他不能说什么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样做也是不可原谅的。
“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保罗最亲密的朋友和同工也屈从舆论的压力,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看来最刚强的基督教领袖在一定的压力下也会有可能放弃原则。
“装假”:即“虚伪”,“不真实”。
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本会注释】
“行得不正”:彼得、巴拿巴和其他犹太人的行为会给教会带来混乱和分裂。问题决不止领导人的行为。外邦信徒的利益,甚至是福音本身的命运,正处在危急之中。如果倡导犹太化的那一派得呈,福音,即因信靠基督赎罪牺牲而得救的福音,就会被靠行律法得救的教义所代替。“福音的真理”就不能再传了。
“在众人面前”:因为罪是公开的,所以指责也是公开的,差不多每个人都在场。保罗后来写信给提摩太说,对于公开的罪进行公开的责备会有效地防止别人犯同样的错误(见提前5:20)。彼得和其他犹太人的举动在教会中造成裂痕,动摇了外邦人和犹太人在基督里的团结,其后果是灾难性的。保罗写信指责彼得是因为他的行为对当时已经形成的危机要负主要责任。
“随外邦人行事”:彼得是因一个奇迹,才相信外邦人可以与犹太人平等地接纳到基督教会里来的(见徒10:20,28,29)。从那以后,他显然觉得可以不顾犹太人的习惯而与外邦人自由来往。他在受责备时保持沉默,说明他认识到自己冒失之举的错误,以及对统一的教会今后将带来的严重后果。这种态度对彼得是有利的。
“怎么还勉强……呢?”:彼得突然改变了态度,要求外邦人服从犹太化倡导者的要求受割礼、守仪文,以便维护他们与犹太基督徒之间的友好关系,这实际上是强迫外邦人象犹太人一样生活。保罗在这里指出:彼得的前后不一,其根源在于犹太籍基督徒对于教会里外邦人的这种态度。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本会注释】
“生来的犹太人”:即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清楚15-22节究竟是保罗在安提阿公开责备彼得的一部分话,还是直接对加拉太教会讲的。这里没有明确的过渡词,可以推定保罗在这里对加拉太的基督徒,从实质上重述了他对彼得讲的话。15,16节似乎特别是对犹太籍基督徒讲的,但不清楚究竟是对安提阿的,还是对加拉太的。14节讲到安提阿的犹太籍基督徒,可能暗示保罗仍在引用他对这些人说过的话。
“外邦的罪人”:“外邦的罪人”可能是犹太人常用的词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对于未悔改的外邦人的藐视,认为他们是没有律法的劣等民族。保罗承认犹太人拥有某些有利条件(见罗3:1,2; 9:4,5)。可是在上帝面前,所有的罪人都需要救恩(见加3:9)。外邦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们没有犹太人所得到的种种好处,但是外邦人也是无可推诿的(见罗1:20)。
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本会注释】
“称义”:即“算为义”(见罗3:20,28;4:8,25注释)。
“行律法”:(见罗2:12注释)保罗在这里不单指守仪文律法,他更多地是指犹太人头脑中的观念,即一个人可以通过严格遵守(见林后3:3-9注释)“律法”而拯救自己,律法包括道德律法、仪文律法和民法(见本书4-6页)。在加拉太书中,保罗只涉及道德律法和仪文律法,而显然不直接涉及民法。犹太人的错误在于:(1)认为救恩是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通过遵守“律法”的规定,度行善补过的生活而赚得。(2)在上帝所赐的律法上增加许多人为的规定,即“遗传”(见本书卷五原文96页,见可7:3注释)。(3)继续推行主钉十架时已失效的某些仪文条例。保罗写信时所想到的一定是这些问题。如上所述,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用的“律法”两字,既包括十诫的道德律法,也包括仪文律法(见加3:24怀爱伦补充材料)。但保罗所谈论的主要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建筑在律法之上的犹太人靠行为称义的信仰体系。
“信耶稣基督”(见1:12; 3:16; 罗4:3; 5:1注释)。称义是上帝籍着耶稣基督白白赐予的(见约3:16注释)。这同行为无关。在上帝方面,这是藉着耶稣基督得以实现的一种恩赐。在人方面,要求他完全相信上帝能够并且愿意称罪人为义。信心是人得以称义的手段。
“我们也信了”:彼得和保罗在这方面是一样的。彼得本来知道守律法不能使任何人称义。因此,他们转而求耶稣救他们离罪。保罗宣称,这样的信念等于承认过去所遵守都是毫无用处的。
“凡有血气的”:就是指任何人。见罗3:20注释。
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本会注释】
“我们”:即15节中的“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就是“求在基督里称义”的犹太籍基督徒。
“求在基督里称义”:犹太籍的基督徒至少在口头上承认需要求基督拯救,因而也等于承认“行律法”没有用处。
“我们自己”:在希腊文中,该代词是强调式的。
“却仍旧是罪人”:就是指除了在15节中提到的外邦的罪人之外。希腊文中“仍旧是罪人”指的是成为基督徒以后的某个时间里。基督已经答应称凡靠祂来到上帝面前的人为义(见16节)。如果这样做的人仍旧是“罪人”,那就说明基督所赐的恩典是不够用的。祂发了应许,却无法实现,所以要对仍处在罪中的状态负责。
“叫人犯罪的”:或称“罪的代理人”,就是说由于这个人我们成为罪人,因而我们作罪人,其罪责在他。如果遵从犹太化基督徒的要求,就会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因为他们虽然自称为基督徒,却仍坚持要严格遵守仪文律法,以求脱离罪恶。若是这样,那为什么还要作基督徒呢?基督徒岂不是要回到原来被律法定罪的状况中去吗?基督对他们若有这样的要求,保罗断定说,祂就成了罪的代理人和帮凶了。
“断乎不是”:即“不会是这样的!”。决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但如果按照犹太化倡导者的立场,就会得出这么荒谬的结论。这种想法是荒谬的,完全不符合基督救人脱离罪恶苦境的真理。企图用行为来代替信心,就是误解和歪曲了单单因信得救的纯正的福音真理。
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本会注释】
“若重新建造”:我作为一名犹太籍的基督徒,即已承认律法不能作为得救的手段,且已转向基督求得称义,却又回到犹太法律体系中去寻求称义。
“素来所拆毁的”:即把守犹太教的仪文作为得救的手段。一个犹太人若接受基督,无形之中就是承认犹太教根本不能救人。保罗这里虽然用第一人称写,但他所指的显然是一切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
“犯罪的人”:一个悔改的犹太人若转而实行犹太教以求得救,就等于承认单凭我们的信心,基督无法救我们。同时又进一步承认他过去离开犹太教是错的,从而表明自己是在仪文律法上“犯罪的人”。彼得曾这样做(11-14节)。所有犹太化倡导者也都这样做了。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本会注释】
“我”:希腊文中这个“我”是强调式的。在18节中保罗以一个犹太化倡导者的口气说话,而现在则谈自己个人的经验(19-21节)。
“因律法”:保罗自己曾设法藉着遵守法律制度的一切规条得救。但他亲身体会到这种制度的无效。他还看出,律法是要指引罪人投靠基督。
“向律法死了”:就是再也不与它发生关系了。以前保罗指望靠严格遵守一切律法的规条称义,并以此作为他人生的目的。现在他认识到律法的真正作用。他不能指望从律法中得到帮助。所以他完全放弃律法制度作为得救的手段。
“向上帝活着”:过去他的生活是朝着律法,现在朝向上帝。他现在人生的目的就是利用上帝开恩所赐拯救的办法(见腓3:13)。
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本会注释】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即保罗已经接受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所提供的救赎(见罗6:3-11; 腓3:8-10)。他认为自己已经向罪、向世界、向人为的称义方法死了,就象钉十字架一样。那些方法对他再也没有吸引力,再也不会在他心中引起感应。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这句话的原文也可译为“然而我活着”,其基本含义并没有改变。
保罗一方面向一些事物死去,向另一些事物却是积极活着的。保罗悔改以后同以前一样积极,因为基督徒的人生决不是闲懒的人生。耶稣谈到这种生活是一种更丰富的人生(见约10:10)。耶稣是生命的源泉,离了他,人生就没有真正的价值。
“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就是成功的基督徒人生的奥秘。基督在我们心中,使我们活出象祂在地上那样完美的人生。基督的爱激励着他(林后5:14),基督的义便成就在他的生活中(罗8:3,4)。
“在肉身”:即在今生。基督徒仍生活在世上,虽然不属于这个世界(约17:11,14)。
“信上帝的儿子”。
21 我不废掉上帝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本会注释】
“废掉”:回到靠行为称义的律法体制,就是废掉籍着信耶稣基督,通过上帝的恩典所领受的一切。保罗甚至连一刻也不愿意屈从彼得或犹太化倡导者的要求,把行律法作为称义的条件。这可以被看为对彼得做法的一种责备(见15节注释)。因此保罗所下明确的结论就是:凡象彼得那样与外邦信徒隔开的人,都将亏损上帝的恩典。
“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如果不需要恩典,福音就没有价值和吸引力了。在讨论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时候,保罗指出作工的得报酬算不上恩典,因为这报酬属于他们,是他们自己努力的结果(见罗4:4,5)。现在,如果一个人能靠行律法得到藉福音所提供的一切好处,就不必实行藉耶稣救赎人类的计划了。彼得和一切仿效他的人一定看出了这个结论的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