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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天 代下21-22;但3;徒1

历代志下21章

1约沙法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约兰接续他作王。

2约兰有几个兄弟,就是约沙法的儿子亚撒利雅、耶歇、撒迦利雅、亚撒利雅、米迦勒、示法提雅,这都是以色列王约沙法的儿子。

3他们的父亲将许多金银、财宝和犹大地的坚固城,赐给他们;但将国赐给约兰,因为他是长子。

4约兰兴起坐他父的位,奋勇自强,就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

5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6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因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7耶和华却因自己与大卫所立的约,不肯灭大卫的家,照他所应许的,永远赐灯光与大卫和他的子孙。

8约兰年间,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自己立王。

9约兰就率领军长和所有的战车,夜间起来,攻击围困他的以东人和车兵长。

10这样,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直到今日。那时,立拿人也背叛了,因为约兰离弃耶和华他列祖的 神。

11他又在犹大诸山建筑邱坛,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诱惑犹大人。

12先知以利亚达信与约兰说:“耶和华你祖大卫的 神如此说:‘因为你不行你父约沙法和犹大王亚撒的道,

13乃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使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像亚哈家一样,又杀了你父家比你好的诸兄弟。

14故此,耶和华降大灾与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儿女并你一切所有的。

15你的肠子必患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肠子坠落下来。’”

16以后,耶和华激动非利士人和靠近古实的阿拉伯人来攻击约兰。

17他们上来攻击犹大,侵入境内,掳掠了王宫里所有的财货和他的妻子儿女。除了他小儿子约哈斯(注:又名“亚哈谢”)之外,没有留下一个儿子。

18这些事以后,耶和华使约兰的肠子患不能医治的病。

19他患此病缠绵日久,过了二年,肠子坠落下来,病重而死。他的民没有为他烧什么物件,像从前为他列祖所烧的一样。

20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去世无人思慕,众人葬他在大卫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坟墓里。


历代志下22章

1耶路撒冷的居民立约兰的小儿子亚哈谢接续他作王,因为跟随阿拉伯人来攻营的军兵,曾杀了亚哈谢的众兄长。这样,犹大王约兰的儿子亚哈谢作了王。

2亚哈谢登基的时候年四十二岁(注:列王纪下8章26节作“二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亲名叫亚她利雅,是暗利的孙女。

3亚哈谢也行亚哈家的道,因为他母亲给他主谋,使他行恶。

4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像亚哈家一样。因他父亲死后有亚哈家的人给他主谋,以致败坏。

5他听从亚哈家的计谋,同以色列王亚哈的儿子约兰往基列的拉末去,与亚兰王哈薛争战。亚兰人打伤了约兰。

6约兰回到耶斯列,医治在拉末与亚兰王哈薛打仗所受的伤。犹大王约兰的儿子亚撒利雅(注:即“亚哈谢”),因为亚哈的儿子约兰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

7亚哈谢去见约兰,就被害了,这是出乎 神。因为他到了,就同约兰出去攻击宁示的孙子耶户;这耶户是耶和华所膏,使他剪除亚哈家的。

8耶户讨亚哈家罪的时候,遇见犹大的众首领和亚哈谢的众侄子服事亚哈谢,就把他们都杀了。

9亚哈谢藏在撒马利亚,耶户寻找他,众人将他拿住,送到耶户那里,就杀了他,将他葬埋。因他们说:“他是那尽心寻求耶和华之约沙法的儿子。”这样,亚哈谢的家无力保守国权。

10亚哈谢的母亲亚她利雅见她儿子死了,就起来剿灭犹大王室。

11但王的女儿约示巴,将亚哈谢的儿子约阿施从那被杀的王子中偷出来,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卧房里。约示巴是约兰王的女儿,亚哈谢的妹子,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她收藏约阿施,躲避亚她利雅,免得被杀。

12约阿施和她们一同藏在 神殿里六年。亚她利雅篡了国位。


但以理书3章

1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

2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

3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

4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注:原文作“舌”。下同)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

5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

7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8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大人。

9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

10王啊,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

11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窑中。

12现在有几个犹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啊,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3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

14尼布甲尼撒问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吗?

15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

16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

17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 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

18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 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9当时,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

20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

21这三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被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

22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

23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

24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

25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子。”

26于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 神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了。

27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气味。

28尼布甲尼撒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 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

29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 神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

30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使徒行传1章

1提阿非罗啊,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2直到他藉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

3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地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 神国的事。

4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

5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6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7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8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9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

10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

11“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

12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13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注:或作“兄弟”)犹大。

14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

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

16说:“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21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

22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23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做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此包括徒1:23-24 )

25众人就祷告说:“主啊,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26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历代志下21章

提要:1 约兰继承了约沙法的王位。他杀害自己的众兄弟。5 他邪恶的统治。8 以东人和立拿人反叛。12 以利亚写信指责他。16 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攻击他。18他的不治之症,他的惨死和埋葬。


1 约沙法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约兰接续他作王。

2 约兰有几个兄弟,就是约沙法的儿子亚撒利雅、耶歇、撒迦利雅、亚撒利雅、米迦勒、示法提雅。这都是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

【本会注释】

犹大。文本为以色列(见代下21:1,6;21:4;28:19,27)。


3 他们的父亲将许多金银、财宝,和犹大地的坚固城赐给他们;但将国赐给约兰,因为他是长子。

【本会注释】

许多金银财宝。参罗波安安顿儿子们的策略(代下11:23)。

坚固城。约沙法让自己的儿子们控制重要的城市,使他们在其领地里有了势力和影响,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的兄弟约兰的对手。

约兰。约兰在约沙法活着时就已执政(王下8:16)。他在约沙法十七年成为摄政者(见王下1:17;3:1注释)。

长子。这是惯例(见申21:15-17)。但是也有例外,如所罗门(代上28:5),亚比雅(代下11:18-22)和亚哈斯(代下36:1;参第2-5节)。


4 约兰兴起坐他父的位,奋勇自强,就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

兴起。约沙法死后,约兰控制了局面,觉得满有把握了,就采取了行动。

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他们可能在父亲所赐的城市中有了相当大的影响力,无疑使约兰感到对自己王位的安全存在威胁。他的妻子,就是后来杀害王室众子的亚他利雅(代下22:10),可能影响他采取这么极端的做法。

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暗示约兰的兄弟们在国家的领袖中有同情和支持者。


5 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本会注释】

三十二岁。第5-10节与王下8:17-22相对应。那一段经文,加上开头和结尾,构成《列王纪》中有关约兰统治的全部记录。

八年。似乎是他单独执政的年限,不包括他担任摄政的时间(见本书卷二148,150页)。


6 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因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7 耶和华却因自己与大卫所立的约,不肯灭大卫的家,照他所应许的,永远赐灯光与大卫和他的子孙。

这是“因祂仆人大卫的缘故。”(王下8:19)

8 约兰年间,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自己立王。

【本会注释】

在约沙法统治期间,以东人没有国王(王上22:47),国家似乎受犹大所控制,因为约沙法船队的基地设在以东南面的以旬迦别(代下20:36)。


9 约兰就率领军长和所有的战车,夜间起来,攻击围困他的以东人和车兵长。

【本会注释】

这显然不是胜利的报告,而是描写约兰拼命摆脱以东军队的包围。在相应的王下8:21,还有细节:“犹大兵就逃跑,各回各家去了。”约兰未能打败以东人,自己则是侥幸逃生的。


10 这样,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直到今日。那时,立拿人也背叛了,因为约兰离弃耶和华他列祖的上帝。

【本会注释】

直到如今。亚玛谢后来虽然打败了以东人(代下25:11-15),但这只是暂时的。在公元前二世纪约翰.希尔卡纳斯(John Hyrcanus)统治时,以东人(当时住在犹大南部)又一次沦为属国。

离弃耶和华。在相应的王下8:22里没有这句话,只说到立拿人反叛。立拿人住在犹大低地玛基大和拉吉附近(书10:29-31),靠近非利士边界,但位置未能确定。可能是泰勒萨非(Tell es-SâFī)。他们一定是在非利士人的帮助下攻击约兰统治下的犹大(代下21:16,17)。


11 他又在犹大诸山建筑邱坛,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诱惑犹大人。

【本会注释】

建筑邱坛。约兰的先辈亚撒和约沙法,曾经废除邱坛(代下14:3;17:6)。

行邪淫。约兰在他的妻子,就是亚哈和耶洗别的女儿亚他利雅的影响下,在犹大倡导崇拜外邦的神。这种崇拜涉及参与迦南本地礼仪的不道德的行为(见本书卷二38-41页)。


12 先知以利亚达信与约兰说:“耶和华你祖大卫的上帝如此说:‘因为你不行你父约沙法和犹大王亚撒的道,

【本会注释】

先知以利亚。这是《历代志》唯一一次提到以利亚。这位先知工作的完整记录在王上17-19,21章,以及王下1,2章中。以利亚是北方王国的先知,而《历代志》主要记录犹大的历史,所以只是偶尔提到他。王下第2章里叙述了以利亚的升天,但是直到王下第8章才提到约兰的统治。圣经的事件并不总是按年代顺序记录的。

你不行你父约沙法和犹大王亚撒的道。说明这是以利亚写给约兰的个人信函。当时他还没有升天(见《先知与君王》第213页)。


13 乃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使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象亚哈家一样,又杀了你父家比你好的诸兄弟。

约兰在他父亲去世以前是不大可能杀害他兄弟的。这说明在约兰开始单独执政的时候,以利亚还没有升天。见12节注释。


14 故此,耶和华降大灾与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儿女,并你一切所有的。

犯罪会带来惩罚(见王下9:8注释)。国王和百姓都要遭殃,因为他们都有罪。打击主要临到国王(代下21:15),因为他是罪魁祸首,也要临到国家,就是非利士人,阿拉伯人和古实人的入侵(第16节)。


15 你的肠子必患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肠子坠落下来。’”

【本会注释】

见第18,19节这个预言的应验。


16 以后,耶和华激动非利士人和靠近古实的阿拉伯人来攻击约兰。

【本会注释】

参王上11:14,23。《列王纪》没有提非利士人,阿拉伯人和古实人袭击犹大。以色列的邻国一贯与她为敌。一有机会,就前来攻击。


17 他们上来攻击犹大,侵入境内,掳掠了王宫里所有的财货和他的妻子、儿女,除了他小儿子约哈斯(又名亚哈谢)之外,没有留下一个儿子。

【本会注释】

所有的财货。可能指对耶路撒冷的洗劫,但不一定。国王可能落到了绝望的境地,只好支付大笔的赎金,包括宫庭的财宝让侵略者离开。王室的一些成员可能在首都外面遭到突袭而被俘(见代下22:1)。

约哈斯。又叫亚哈谢(代下22:1;王下8:24-26)。有一处叫亚撒利雅(代下22:6)。约哈斯和亚哈谢实际上是同名,构成的字符是一样的,一个把上帝的名字放在前面(Jeho-Ahaz),一个放在后面(Ahaz-iah)。


18 这些事以后,耶和华使约兰的肠子患不能医治的病。

19 他患此病缠绵日久,过了二年,肠子坠落下来,病重而死。他的民没有为他烧什么物件,象从前为他列祖所烧的一样。

【本会注释】

百姓没有按国王葬礼的惯例给约兰烧香木和香料,向他表示敬意(见代下16:14;耶34:5)。


20 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去世无人思慕,众人葬他在大卫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坟墓里。

【本会注释】

无人思慕。他作恶多端,没有行什么善。他的离去百姓不感到难过。

不在列王的坟墓里。耻辱的象征(见代下24:25)。


历代志下22章

提要:1 亚哈谢登基,继续邪恶。5 与亚哈的儿子约兰联盟,被耶户杀死。10 亚他利雅剿灭王室,篡了国位,只有约阿施被他的姑妈约示巴藏了起来。


1 耶路撒冷的居民立约兰的小儿子亚哈谢接续他作王;因为跟随阿拉伯人来攻营的军兵曾杀了亚哈谢的众兄长。这样,犹大王约兰的儿子亚哈谢作了王。

【本会注释】

亚哈谢。第1-9节与王下8:25-29相对应。

攻营。这里的记录比较简单,不很明确。众王子显然在首都外面的军营里,遭到阿拉伯强盗的袭击,被杀被俘。


2 亚哈谢登基的时候年四十二岁(列王下八章二十六节作二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亲名叫亚他利雅,是暗利的孙女。

【本会注释】

四十二岁。王下8:26是二十二岁。亚哈谢登基的时候不可能是四十二岁,因为他的父亲死于四十岁(代下21:5,20)。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是抄写的错误,把“二十”写成“四十”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四十二岁”不是指亚哈谢登基时的年龄,而是指暗利王朝的年数。亚哈谢因暗利的儿子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而成为该王朝的后系。从本章3-5节和王下8:27可以看出亚哈谢受到该王室的指导。王下8:27说他是“亚哈家的女婿”。所以有时以暗利来计算年历是不奇怪的,因为暗利是非常重要的统治者,其他国家在多年以后仍称以色列国为暗利之国,把以色列的国王称为暗利的后代(见王下8:26注释)。从暗利开始统治到亚哈谢登基是四十二年。

暗利的孙女。亚他利雅是暗利的儿子亚哈的女儿(代下21:6),所以她是暗利的孙女。这里没有提亚哈,而是提暗利,因为暗利是该王朝的创始人。关于以“子”代“孙”,见代上2:7注释。


3 亚哈谢也行亚哈家的道;因为他母亲给他主谋,使他行恶。

【本会注释】

亚哈谢也行亚哈家的道。参代下21:6,13;弥6:16。

给他主谋。《列王纪》没有这句话。亚他利雅是一个独断的女人,很像她的母亲耶洗别,尽量把巴力崇拜引进南部王国(见王下11:18注释)。


4 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象亚哈家一样;因他父亲死后有亚哈家的人给他主谋,以致败坏。

【本会注释】

亚哈家的人给他主谋。似乎指他的母亲亚他利雅(第3节)和舅舅约兰(第5,6节)。

以至败坏。听从恶谋士的话表明亚哈谢道德上的沦落,最终造成他的死亡。


5 他听从亚哈家的计谋,同以色列王亚哈的儿子约兰往基列的拉末去,与亚兰王哈薛争战;亚兰人打伤了约兰。

【本会注释】

就像约沙法与约兰的父亲亚哈合作那样(代下18章),亚哈谢也与约兰亲密合作,一同出征亚兰。与恶人联合是没有好处的。


6 约兰回到耶斯列,医治在拉末与亚兰王哈薛打仗所受的伤,犹大王约兰的儿子亚撒利雅(即亚哈谢)因为亚哈的儿子约兰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

【本会注释】

哈薛。见王下8:28注释。

亚撒利雅。有十五种希伯来语抄本,七十士译本以及亚兰语译本均为“亚哈谢”。与《历代志》相应的王下8:29也是亚哈谢。


7 亚哈谢去见约兰就被害了,这是出乎上帝;因为他到了,就同约兰出去攻击宁示的孙子耶户。这耶户是耶和华所膏、使他剪除亚哈家的。

【本会注释】

这是出乎上帝。《列王纪》没有这句话。《历代志》解释了亚哈谢的死如何应验了上帝的旨意。这个国王的夭折是对他崇拜偶像的惩罚。亚哈谢去见以色列的约兰时,正好耶户发动叛乱,所以他和约兰,耶洗别一同与遇害。

宁示的孙子。耶户是宁示的儿子约沙法的儿子(王下9:2。见代上2:7注释)。

耶和华所膏,使他剪除亚哈家的。耶户被膏,是要对亚哈家族实施惩罚(王上19:16;王下9:1-10)。


8 耶户讨亚哈家罪的时候,遇见犹大的众首领和亚哈谢的众侄子服事亚哈谢,就把他们都杀了。

【本会注释】

讨亚哈家罪。耶户正在执行上帝的任务(王下9:7-9)。

上帝用各种方法惩罚罪恶。如果人犯罪不受惩罚,他就会胆大妄为。政府的惩罚是为了制止犯罪。上帝曾亲自指示了对于违犯以色列古代法典的处罚。今日各国政府所执行的民法,都是依据天国的章程,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罗13:2;参罗13:1,3-7)。

由于世俗政权的局限,上帝往往通过其他手段惩罚罪孽。有时犯罪的自然后果本身就已构成足够的惩罚,不必再采取其他手段。还有时上帝稍微挪开祂抑制恶势的手,造成以罪治罪的局面(见《先祖与先知》第728页)。然后上帝再直接介入,就像乌撒(撒下6:7),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徒5:1-11)的情况,或者指定一些人对罪恶实施惩罚,如耶户的情形。

上天委托耶户惩罚亚哈和他家族的罪恶,并不意味着认可他在执行这项命令时的所有细节。同样,当上帝挪开祂抑制的手,准许以罪治罪的时候,绝对要以为是上帝引发了随后的罪行(《先祖与先知》第739页)。详见《先祖与先知》第324-326页。

亚哈谢的众侄子。见王下10:13,14注释。如果他们是国王亲兄弟的儿子,那他们都还是小孩子,受到“犹大的众首领”所监护。但有可能“侄子”是泛指国王的侄子,外甥等亲属。被杀的共有四十二人。


9 亚哈谢藏在撒玛利亚,耶户寻找他,众人将他拿住,送到耶户那里,就杀了他,将他葬埋;因他们说,他是那尽心寻求耶和华之约沙法的儿子。这样,亚哈谢的家无力保守国权。

【本会注释】

耶户寻找他。亚哈谢显然向南逃往耶路撒冷,“到了靠近以伯莲的姑珥坡上”时,被追赶者打伤。他改变了行程,想要藏起来,但被抓获,押送到耶户那里。关于他逃跑的可能路线,见王下9:27注释。

将他埋葬。他被埋葬“在大卫城他自己的坟墓里”(王下9:28)。亚哈谢毕竟被埋葬在列王的坟墓里,不像其父约兰,得不到这最后的荣誉(代下21:20)。

保守。亚哈谢没有后代能够统治王国。他死时年仅二十三岁(见王下8:26),没有一个成年的儿子可以继承王位。这就引发了亚他里雅的篡权。


10 亚哈谢的母亲亚他利雅见她儿子死了,就起来剿灭犹大王室。

亚他利雅见。第10-12节记录亚他里雅的篡权。相应的记录见王下11:1-3(见该处注释)。

剿灭。希伯来语是dabar,直译是“说话”,故有人解释为“谋划”,或“判决”。但根据一些希伯来语抄本,七十士译本,亚兰语译本,塔古姆文本,以及王下11:1,'abad 更有可能是为“消灭”。


11 但王的女儿约示巴将亚哈谢的儿子约阿施从那被杀的王子中偷出来,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卧房里。约示巴是约兰王的女儿,亚哈谢的妹子,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她收藏约阿施,躲避亚他利雅,免得被杀。

【本会注释】

约兰王的女儿。见王下11:2。

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列王纪》没有提这一点。约士巴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子,所以她忠于大卫的后代,愿意长期隐藏小王子。


12 约阿施和她们一同藏在上帝殿里六年;亚他利雅篡了国位。


但以理书3章

提要: 1 尼布甲尼撒在杜拉平原为金像开光。8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被指控不拜金像。13 他们在受危险之中作了美好的见证。19 上帝拯救他们脱离火窑。26 尼布甲尼撒因看见神迹而称颂上帝。


1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

【本会注释】

尼布甲尼撒。本章的事件没有标明时间,只提到当时国王的名字。七十士译本和狄奥多蒂翁希腊译本将这些事件定为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有些学者认为这是错误的。他们推测翻译者可能认为巨像是为纪念最后攻陷耶路撒冷而立的。但耶路撒冷的毁灭不在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而是在第十九年(王下25:8-10)。英文KJV版旁注所标的公元前580年,是依据厄谢尔的年表(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79,195页),没有充分的历史依据。有些注释家甚至把时间定在但4章尼布甲尼撒发疯以后。如下文所示,这种看法是站不住脚的。

可以肯定,本章的事件发生在《但以理书》第二章的事件之后,因为但3:12,30提到了但2:49。此外,对照一下尼布甲尼撒分别在但3:28,29和但4:34-37中的称颂,可以看出国王是以后发疯的。世俗史书对这一事件年代的确定没有任何帮助,因为当时圣经以外的文献没有提到这件事。但一份公元前570/569年的宫廷年鉴排除了该年和前后几年发生这件事的可能性。这份年鉴列举了当年所有国家的高级官员。没有提到但以理和他的三个朋友。由于《但以理书》第3章的事件导致了这三位希伯来人的晋升,而且不可能晋升以后马上就撤职,至少不太可能三个人同时被撤职,《但以理书》第3章的事件一定与宫廷年鉴相隔很长的一段时间。

《但以理书》第2章的梦对《但以理书》第3章事件的影响(见《先知与君王》第504,505页),证明《但以理书》第3章的事件不可能发生在尼布甲尼撒在位的后期。有人提出是公元前594/593年,理由是该年相当于西底家第四年。西底家在那一年上巴比伦去(耶51:59),可能是为了回应尼布甲尼撒的召唤。尼布甲尼撒吩咐所有的总督,钦差和“各省的官员”(但3:2)都到巴比伦来崇拜他所立的巨像。西底家性格软弱,没有坚定的宗教立场,不可能像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那样拒绝顺从国王的命令。但把这个事件的时间定在西底家的时代只是一种推测。详见《成圣的人生》第27页。

本章为什么没有提到但以理,这个问题也无法解答。不知道他是生病了,还是去执行另一项重要的任务了。有人推测国王因拒绝了梦的信息而感到羞耻,就安排但以理为他去做一项重要的事情。但有一点是我们可以肯定的:如果但以理也受到这样的考验,他一定会象他的三个朋友那样忠贞不屈。

金像。在《但以理书》第2章的像中,尼布甲尼撒的国家被比作金头(第38节)。王对这个表号不满意,就设计出了一个从头到脚都是金子做的像,希望以此来象征其帝国永久和普世的荣耀,不可能被质地较次的国度所取代。

六十肘。金像的尺寸表明在巴比伦所使用的是六十进制。这一点得到了楔形文献的证实。六十进制是巴比伦人所发明的。与十进制相比,它具有某些优势。如60可以被12个因数除,而100只能被9个因数除。这种体制在某些度量中仍在使用,如秒,分和小时。因此,巴比伦人自然会以六十进制的尺寸来建造金像。提到这一细节赋予故事以真实的巴比伦色彩。

有评论家指出,金像60 x 6肘(约103x 10英尺)的尺寸证明它是虚构的,因为人体的长宽比例是不到5比1。但我们并不知道金像的外形。也许人像本身不到30x6肘(约52x10英尺),安放在30多肘的底座上,底座和像合在一起达到六十肘高。现代的自由女神像总高度是305英尺,但一半以上是底座。人体部分从脚跟到头顶只有111英尺。J·A·蒙哥马利注意到在一份从阿勒颇附近的尼拉伯出土的公元前七世纪的亚兰语碑文中,亚兰语selem (“像”)用来指一个部分雕刻的石柱,只有顶部用半身人像的浮雕来装饰。因此selem(“像”)不限于指人像等,还可能包括底座。

历史上类似的巨像有不少。保萨尼阿斯描述阿米克利亚的阿波罗是一个细长的柱子,上面有人形的头,手臂和脚。上埃及的底比斯古城所谓的门农神像是用石头建成的。它实际上是国王阿孟霍特普三世的像。上述两座像的废墟还在,其中一个高达65英尺(19.8米)。古代与巴比伦金像最相似的,可能就是罗得岛上的赫利俄斯巨像。它是用德米特里一世于公元前305年围攻该岛不成而丢弃的武器建成的。巨像的建造化了十二年。它是框架外面包上金属,高达七十肘,比尼布甲尼撒的金像还高十肘。大约在公元225年,一场地震摧毁了这个巨像。此后它在废墟中躺卧了将近九百年,直到萨拉森人把它当作废金属卖掉了。买了它的犹太人将它打碎,可能重新制作成兵器。

杜拉平原。幼发拉底河的一条支流名叫杜拉河(Nahr Dūra),在希拉以南5英里(8公里)处流入幼发拉底河。附近的山也叫杜拉。根据现今伊拉克居民的一个传说,但3章中所描述的事件发生在基尔库克,现为伊拉克油田的中心。这个传说可能源于燃烧的气体曾从附近好几个地方的裂缝中冒出,以及这里发现了大量石油和沥青等易燃物质。当然该传说应予以放弃。这件事发生在巴比伦附近。杜拉是“在巴比伦省”。


2 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

【本会注释】

总督。亚兰语为'achashdarpan。以前被认为源于波斯语。这种看法现在放弃了,因为楔形文献表明该词以satarpanu 的形式早在撒珥根二世的时代(公元前722-705年)就已使用。有人提出它源于户利语。波斯人显然是从西方引进这一官衔的。因此这个官衔在尼布甲尼撒的时代完全适用。详见斯3:12注释。

在波斯时期,这个官衔是指帝国最大行政区域的首长。

钦差。亚兰语为segan 。也有“长官”之意。该词源于阿卡德语shaknu,意思相同。这些官员管理着行省下面的分省。

巡抚。亚兰语为pechah,与signin 同义(见上面“钦差”的注释)。

臬司。亚兰语'adargazar(“法官”)迄今只在波斯中期以andarzaghar 的形式出现,意为“谋士”。它没有出现在较早的文献中,并不证明它在波斯时期之前不存在。因为几乎每次新发掘的碑文都会发现人们以为以前不存在的词汇。

藩司。亚兰语为gedabar 。其起源尚未确定。

谋士。亚兰语为dethabar。 意为“法官”。在楔形文献中有该词的同源词databari 。

法官。亚兰语为tiphtay。“法官”或“警官”。从埃利潘蒂尼出土的亚兰语草纸文献中就有该词,意思也一样(关于这些草纸文献,见《SDA圣经注释》卷三第79-83页)。

官员。亚兰语为shilton。“苏丹”的称号就是由此而来的。该词指所有重要的低级官员。


3 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

【本会注释】

所有这些头衔的重复,符合闪族的语言特点,和下面四次列举乐器一样(第5,7,10,15节),在原来的七十士译本中没有的,可能因为这样的重复不符合古典时代的风格。但后来的迪奥多蒂翁希腊译文却保留了这种重复。


4 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原文作舌:下同)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

【本会注释】

传令的。亚兰语为karoz,通常认为源于希腊语(参希腊语的kerux)。多年以前,评论家以此作为《但以理书》起源较晚的证据之一。但H·H·谢德尔已证明该词源于伊朗语(《伊朗的贡献》I,哈勒,1930年,第56页)。


5 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本会注释】

。关于希伯来乐器的概述,见《SDA圣经注释》卷三第29-42页。但这里所描写的是巴比伦乐队。其中有些乐器与古希伯来的乐器并不相同。

笛。亚兰语为mashroqi。与叙利亚语和曼底安语相同。

琵琶。亚兰语为qithros。通常认为Qithros源于希腊语kitharis 或kithara(“齐特琴”)。迄今尚无碑文证明它源于阿卡德语或伊朗语。然而在巴比伦的文献中出现某些希腊外来词并不奇怪。我们从尼布甲尼撒时代的楔形文献中得知,在众多雇来从事王室建筑工程的外国人中,就有爱奥尼亚人和吕底亚人。这些工匠可能将某些以前巴比伦所没有的乐器引了进来。巴比伦人接受了这些乐器时,自然也就接受了它们的希腊名称了。所以有些乐器还保留着希腊的名称。

。是亚兰语sabbeka'的误拼(在第7,10,15节中为’sabbeka'),可能是因为它们的发音相似。英文KJV版译为萨克布号,指早期的滑动长号。sabbeka' 是带有四根琴弦的三角形乐器,音色明亮。尽管该词在希腊语中为sambukē ,在拉丁语中为sambuca,却不是如利兹巴尔斯基所说的源于西方。斯特拉波说该词有“蛮族”起源(《地理学》x.3.17),证实了希腊人和罗马人是从腓尼基人那里引进这些乐器及其名称的。

瑟。亚兰语为pesanterin。七十士译本译为psalterion。英译“索尔特里琴”是从希腊语经过拉丁语而来的。psalterion 是一种三角形的弦乐器,其共振板在琴弦的上方。

。亚兰语为sumponeyah。在希腊语中为sumphonia,是音乐术语和乐器(一种风笛)的名称。在《但以理书》以外的文献中首次提到这种乐器的,是波利比奥斯的著作(xxvi.10;xxxi.4)。他说sumphonia 这种乐器在国王安条克四世的故事中发挥一定的作用。这种乐器早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就出现在埃犹克的赫人浮雕上。埃犹克在安纳托利亚高原(土耳其)中部博阿兹科伊以北约20英里处。该浮雕似乎表明,风笛和后来一样,是用狗皮做的。

敬拜……金像。迄今还没有提到拜金像的事。尼布甲尼撒邀请巴比伦全国主要官员到杜拉平原聚合,只说参加金像的开光之礼(第2节),但当时崇尚拜偶像的人无疑已知道立金像的目的了。崇拜金像是表示服从国王的权势,同时也表示承认巴比伦帝国的神明高于一切地方性神明。


6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

【本会注释】

凡不俯伏。王和他的谋士显然已料到有人拒绝敬拜,于是就用最严厉的惩罚来威胁拒绝遵命的人。除了宗教信仰禁止他们跪拜任何偶像的犹太人以外(出20:5),所有的古代民族都不反对偶像崇拜。所以拒绝拜尼布甲尼撒的金像就被视为与尼布甲尼撒及其政权为敌。我们不知道王是否预料到他将使他忠实的犹太臣仆处在为难的境地。他可能让但以理出差,免得他尴尬(见第1节注释)。国王从与但以理的接触中,一定已知道忠心的犹太人将拒绝崇拜金像,而且不能够把这种拒绝解释为不效忠他。

烈火的窑。虽然古代的文献很少有这种死刑的实例,但也有一些记载。一份公元前二千年的文献,曾记录用这种惩罚来警告仆人。值得注意的是,但以理用来表示“窑”的词('attun),也出现在巴比伦楔形文献中(ut?num)。第二个实例来自尼布甲尼撒的女婿尼甲沙鲁苏尔。在一份王室碑文中,他宣称曾“将敌人和悖逆者烧死”。参耶29:22。

烈火的窑可能是一个砖窑。由于当时所有的建筑都是用砖砌的,而且许多砖都是烧过的,所以古代巴比伦一带有许多砖窑。考古发掘证明,古代的砖窑与现在那里大量存在的砖窑很像。这些窑通常是用砖建成的,呈圆锥形。未烧的砖摆放在窑的内壁。壁的一侧有一个开口,可以放入燃料。燃料是由原油和糠秕混合而成的,能产生巨大的热量。观看的人可以从开口处看到被烧的砖热得发白。


7 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8 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大人。

【本会注释】

有几个迦勒底人。显然指术士兼科学家,星占家兼天文学家阶层的成员,而不是指与犹太民族相对的迦勒底民族(见但1:4注释)。他们控告主要不是出于民族敌意,而是出于职业嫉妒。控告者和这三位忠实的犹太人属于同一阶层。

控告。亚兰语为'akalu qarsehon。这是一个富有色彩的词汇。直译是“蚕食”或“侵蚀”。故喻指“诽谤”,“中伤”或“指控”。这个亚兰语词汇在阿卡德语,乌加利语和其他闪族语言中也有,意思相似。


9 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

【本会注释】

见但2:4注释。


10 王啊,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

11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窑中。

12 现在有几个犹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啊,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本会注释】

王所派。显然是指上一章最后所记载的晋升(但2:49)。提到这些犹太人的崇高职务是为了强调他们的悖逆所带来的危险性,并提醒国王注意到他们对他忘恩负义的严重性。在另一方面,这些迦勒底人强调这些犹太人被国王提拔到高位上,也说明他们的指控是出于妒忌。他们的话语暗示国王缺乏政治远见,竟把这么高的职位任命给外国战俘。这些战俘自然不会效忠巴比伦国王及其神明。他们暗示国王本应预见到这一点。


13 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

14 尼布甲尼撒问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吗?

【本会注释】

尼布甲尼撒的第一个问题是根据迦勒底人指控的前半部分提出来的。大家都知道这些犹太官员是不拜巴比伦偶像的。国王自己曾承认这些人所事奉的上帝是“万神之神、万王之主”(但2:47),故以前一直没有正当的理由来指控他们谋反。现在他们既疏忽,藐视和大胆拒绝服从国王拜金像的命令,国王容忍这些违规者很有可能被理解为会导致挑衅和叛逆。所以尼布甲尼撒发怒了。


15 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

【本会注释】

有何神?这这段话不一定被视为直接亵渎犹太人的上帝,但依然是怀着傲慢的精神和自持强大的优越感对耶和华发出的挑战。有人把这段话与亚述王西拿基立所说的话相比较:“不要听你所依靠的上帝欺哄你”(赛37:10)。但尼布甲尼撒的情况有所不同。西拿基立把自己的神高举在犹太人的耶和华上帝之上,但尼布甲尼撒只是宣称任何神都无法救人脱离烈火的窑。他在这段话中只是间接地把犹太人的上帝与他自己的神明相比。他很了解自己的神明在这些事上是无能为力的。


16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

【本会注释】

。源于亚兰语chashach(“需要”)。有人把他们的回答解释为傲慢,并指出殉道者对于逼迫者的类似反映。但J·A·蒙哥马利证明“回答”一词应按照一种法律意义来解释。对照同源词和其他语言,表明该词应理解为“辩护”或“辩解”。这些被告没有否认所指控的事实。他们觉得没有必要辩护。他们的案子掌握在他们的上帝手中(见第17节)。他们的回答表明他们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不管审判的结果如何。从下面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这次能否活下来(第18节)。如果他们知道自己会得救,他们的回答就有属灵骄傲之嫌。事实上他们的态度只是表明,他们坚信自己的行动是有充分理由的,不需要辩护或进一步的解释。


17 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

【本会注释】

即便如此。这句话有不同的解释。古代和现代的版本对其准确含义均没有充分肯定。主要有两种译法:一,英文KJV、RV、ASV、RSV等版本与汉译相同。二,现代注释家把这一句译为“如果我们所事奉的上帝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并脱离你的手,王啊,他必拯救(我们);即或不然”等等。后一种译法与三位犹太被告在其他地方所表达的信仰不一致。前一种译法似乎正确反映了这些伟人对上帝的全能和无限智慧的坚定信心。只要对他们和祂的圣名与事业的荣耀最有利,上帝就能救他们,。“即便如此”字不应理解为怀疑上帝拯救的能力,而应理解为不知道上帝会不会拯救。

七十士译本没有“即便如此”,而将整句(第16-18节)译为一个肯定的宣言:“王啊,我们不必就这条命令回答你。因为在天上的上帝是我们唯一的主,是我们所敬畏的。祂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脱离你的手。王啊,祂必拯救我们;这样就必向你表明我们既不事奉你的偶像,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学者们一般赞同马所拉文本(见第16节注释)。


18 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9 当时,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

【本会注释】

更加七倍。亚兰语为chadshib`ah。这是一个相当奇怪的结构。但从埃利潘蒂尼发现的一封公元前五世纪的书信中也使用了这种形式。有些语法学家认为这是一个亚兰习语的缩写。蒙哥马利等人则认为“它可能来自对乘法表的背诵”。窑中温度的增加可能借助于加入特别多的糠秕和原油。原油可以从美索不达米亚的许多露天油井中被获得。这里自古就大量产油。当地的砖窑现在仍以原油为燃料(见第6节注释)。这条异常的命令可能不是为了加重惩罚。窑中温度的增加并不会增加受害者的苦楚。王只是想阻止任何可能的干涉(见本节怀爱伦注释)。


20 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

【本会注释】

选择壮士可能是为了防止神明的干涉。


21 这三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被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

【本会注释】

裤子。“裤子”和“内袍”的亚兰语原文尚未完全理解。

外衣。亚兰语为karbelah。根据楔形文献,该词源于阿卡德语。在楔形文献中,该词为karballatu(“帽子”)。在大流士一世的纳克什鲁斯坦碑文中,该词指头盔。但在后期巴比伦文献中,它表示“帽子”。提到各种用易燃材料做成的衣物,无疑与以下的的神迹有关(见第27节)。


22 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

23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

【本会注释】

在第23节之后,《但以理书》最古老的译本(七十士译本和迪奥多蒂翁译本)有一段长达68节的次经,称为《三少年歌》。这首歌有三个部分:一,亚撒利雅(亚伯尼歌)的祈祷,包括认罪和恳求(第24-45节);二,一段散文插叙,描写烈火之热和耶和华的天使下降冷却火焰(第46-50节);三,三位的祝颂(第51-91节)。这段次经虽然被哲罗姆认定是伪造的,却进入了天主教的正典。关于这首歌是源于基督教,还是源于犹太教,学者尚有争论。有许多学者认为这是大约是公元前100年的作品。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44页。


24 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

【本会注释】

国王显然走到了执行死刑的地方,无疑想确认他的命令是否得到充分的执行。他可能坐着观看受害者被仍进火里。


25 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象神子。”

【本会注释】

好像神子。关于尼布甲尼撒因烈火的窑中出现了第四位而惊叹的话,注释家们有不同的解释。犹太教学者一直认为这只是一位天使。七十士译本译为“好像上帝的使者”,反映了这种观点。早期基督教解经家(希波吕托斯,克里索斯托等)则认为这第四位是上帝的第二个位格。中译文也反映了这种见解。大多数保守的基督徒都同意这种观点。但现代的注释家普遍放弃了这种观点,故有些现代译本译为“好像诸神之子”。

这是亚兰语语法和解释的问题。亚兰语的'elahin(“诸神”)是'elah(“神”)的复数形式。有时'elahin 用来指异教的神明(但2:11,47;5:4,23)。但除了本节以外,还有两处用'elahin 指但以理的真神(但5:11,14;见英文RSV版脚注)。因此如果我们能确定尼布甲尼撒把该词当作专有名词的话,将'elahin 译为“神”就是正确的。从语法上说,“好像神子”和“好像诸神之子” 这两种译法都是正确的。

本文说明尼布甲尼撒承认以色列至高上帝的卓越(见但3:26,28,29;4:2)。国王不是指一般的神明,而是特指上帝。所以保守的注释家喜欢用这句话在语言学上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见《先知与君王》第509页;《圣经翻译问题》,第170-173页)。


26 于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上帝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了。

【本会注释】

尼布甲尼撒虽然承认三位希伯来人的上帝是“至高的上帝”,但不一定说明他已经放弃了多神的观念。他认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不是独一的真神,而只是至高的上帝,众神之首,正如希腊人称的宙斯为“最高之神”一样。该词在腓尼基语中和后来的帕米迈拉碑文中也是这个意思。


27 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气味。

【本会注释】

那些总督。关于这里所提到的官员,见第2节注释。

衣裳。见第21节注释。


28 尼布甲尼撒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

【本会注释】

这三个人得救的奇迹给国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改变了他过去对希伯来人之上帝的错误观念(第15节)。尼布甲尼撒现在赞美这位上帝的大能,公开宣布这位上帝拯救了敬拜祂的人,并下旨处死任何不敬重这位上帝的人(第29节)。他的表白证明他对上帝的认识有了进步(见但2:47;《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51页)。


29 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

【本会注释】

我降旨。通过这种不寻常的方式,许多本来永远也不会听说希伯来人之上帝的人,将被吸引到祂面前。但当尼布甲尼撒企图用武力强迫人敬重希伯来人的上帝时,他是越权了(《先知与君王》第511页)。

凌迟。关于这里所警告的惩罚,见但2:5注释。


30 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本会注释】

高升了。该动词的原意是“使……兴旺”。没有说明是如何晋升的。这三位伟人可能得到金钱,或在巴比伦省的行政事务中得到更大的影响力和权力,或获得更高的官衔。这三位希伯来伟人在死亡面前表现出忠诚,证明他们拥有高贵的品质,足能胜任他们可以被赋予比以前更加重大的责任。


使徒行传1章

提要:1 基督,安排他的门徒们观看他升天的景象,主把门徒们聚集在一起登上了橄榄山,吩咐他们在耶路撒冷等待圣灵的沛降,主应许过不多几日就将降赐圣灵下来:借助圣灵的功效他们将为主作见证,甚至将其传到地的极处。9 基督上升并消失之后,有两位天使出现,并且告诉门徒要他们盼望主的复临。12 众门徒照着天使的吩咐返回,并且诚心祈祷,选出马提亚代替犹大的使徒位份。


赐圣灵的应许

徒1:1 提阿非罗啊,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本会注释】

前书。照字面意义上讲,“前书”一词说明本书是同一系列丛书的第二部作品。路加所写的福音书显然就是这里所说的“前书”(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63页)。

提阿非罗。见路1:3注释。

一切。路加福音基本上完全记录了“起头的这些事”。路加记录了主要的事件,而不是所有细节(见本册注释第114页)。与约翰福音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包括许多路加福音省略的事件。然而约翰也省略了许多(见约20:30;21:25)。经文中的“一切”(或称“完全”)经常用于说明总的、全部之意(见太2:3;3:5;徒2:5;徒12:11;罗11:26;西1:6;提前1:16;雅1:2).

开头。希腊文archomai,“开始”,路加福音的特色,它在路加福音中出现过30次。这个词在《使徒行传》中出现乃是证明路加为此书作者的一个不言自明的证据。

耶稣基督自身发起的福音工作,在《使徒行传》中由耶稣借着将圣灵赐给教会而使这工作扩展并传开。

所行所教训的。耶稣“说话行事都有大能”(路24:19)。耶稣的所行是指他实行的一切神迹奇事(徒10:38)。耶稣的言语以及他的工作带有“权柄”和“大能”(见路4:32注释)。作者暗示,这种双重的行为也将在自己所要写《使徒行传》一书中寻到。


徒1:2 直到他藉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

【本会注释】

直到…的日子。即耶稣复活后的第40天(见徒1:3)。

被接上升。这是一个被动的动作,徒1:9,11以及路24:51也提到了相同词,说明了基督升天乃是父上帝大能的显示。

藉着圣灵。这种表达法可以这样认为,它或者意味着圣灵将引导门徒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或者是指耶稣在受难前后,说话像满有圣灵的一位。这里的意思是指后者,因为关于耶稣在地上所完成的一切事情,全都是藉着圣灵的大能而完成的:(a)圣灵使马利亚怀胎(路1:35);(b)耶稣受洗(同上3:21,22);(c)耶稣被圣灵称义,这乃是敬虔生活的表现(提前3:16);(d)他生活以及服务中圣灵的带领(路4:1;见路2:49注释);(e)他所行的神迹奇事(太12:28);(f)他的复活(彼前3:18)。

吩咐。这里的“吩咐”更多是指我们的主在升天的时候,所吩咐的伟大福音使命(见太28:18-20)。

使徒。希腊文的apostoloi,其中apo是指“那些被派遣的人”,“出去,”“离开”之意,其中的stellō是指“派遣”。在古希腊文中apostolos(复数是apostoloi)一词常常是与派遣轮船出海或者某些海上分派有关联的,船队的指挥官以及大使也使用这个词。这两种普遍的对事物和人的表达法,在希腊共同语柯因内语中延续了下来。因而从公元二世纪到三世纪的一份埃及莎蒲纸上提到“泰俄德法斯船 [apostolos] 的说明”(J.H.毛尔顿和 G.米利根,《希腊本新约圣经词汇表》第70页)。这莎蒲纸上还说明从这艘大船[apostolos]本身,这个词的意思转换成了它所载的货物,因为货物也是要“发送”的。不仅仅货物被称作apostolos,而且象征那艘船以及所载货物的文献也同样得到这样的称谓,因此这个词可能涉及派遣船只的命令,装载船货的票据,或者是指出口的许可证。就在同一个时期,讲柯因内语的古希腊时期,apostolos大概是指一个人,因为史学家约瑟夫使用这个词作为犹太人派往罗马的大使(《犹太掌故》第十七章11.1)。

然而,以上所提到关于这个词的所有用法,都不能直接清楚地显示出早期基督教中使用的“apostle”一词的由来。使徒保罗是新约圣经中第一位使用这使徒一词的作者(见帖前2:6),并且对他来说,使徒一词已经无疑是一个专门指明一队特殊之人的措辞,这队人在教会中履行职权,普遍都承认他们在教会中的功用(见林前4:9;9:1,2)。在早期基督教文学中所使用,并且具有如此一种特殊意义的词,人们已经接受了这种假定它是指明早期权威性职位的意义。耶稣死后不多几年,在希腊文的著作中,路加和约翰使用了使徒一词(路6:13;11:49;约13:16 [“差人”])。早期教会中使徒的职位显然是起源于耶稣对十二位门徒的按立和任命。

称呼他的门徒为“使徒”,耶稣可能使用了亚拉姆语中的‘shelich'一词,希伯来文中的同意表达是shaluach ,“派遣”。这些词似乎在犹太人以及基督徒中有专门的用法。希伯来文学中使用shaluach一词(或者使用另一种写法shaliach)来表达各种各样权威性的使者。殉道者游斯丁说(约公元146年)犹太人派遣使者到世界各地散布敌基督的亵渎话(《与德理夫的对话》第17,108页)。公元四世纪时,教会史学家优西比乌宣称,那些记载犹太祭司和长老派遣使者到世界各地警告犹太人要敌对基督教的书籍,在他那个时代已经算是古书了。他继续称这些犹太人为“使徒”,并且还说到在他的时代,他们把通渝书信分散在各地(《以赛亚书注释》第十八章第1,2页)。伊皮法纽(死于公元403年)记载,这些“使徒”与犹太人的领袖商议之后就起身到巴勒斯坦境外的犹太人那里,为混乱的会众恢复和平并且收取十分之一以及初熟的果子──与使徒保罗的职责相比较功效显著(见徒11:27-30;罗15:25-28;林前16:1;伊皮法纽《驳异端》第一章第2页,《异端》第三十章第4,11页)。狄奥多西法典(公元438年)上说到“犹太人的会堂里有领袖或者长老,或是有一些被称为“使徒”的人,这些“使徒”在某个季节由教长任命去收取金银,这些事情乃是无用迷信的一个部分”(《狄奥多西法典》第十六章.8.14;安德夫·哈内客译文,《基督教使命及发展》第一册第329页)。

因此,尽管无法证明使徒一词是否在新约时代由犹太使者向巴勒斯坦境外的犹太人使用,然而证据可以说明,这个词本身以及早期基督教会对它的特殊使用是起源于多少有些相似的犹太习俗。

所拣选。见可3:13-19。


徒1:3 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上帝国的事。

【本会注释】

活活地显给使徒看。见太28章附注。

受害。即耶稣 “被钉十字架”。

许多的凭据。希腊文中的tekmēria是指“凭据”,比较那些可能以及依照情况之类的猜测,这些凭据使门徒们深信耶稣已经复活。这些“许多的凭据”是指耶稣复活之后的许多次显现,并不是指门徒们亲眼所见耶稣施行的神迹奇事(徒2 :22)。他们已经确实相信了基督复活的神迹。这许多的凭据包括:(1)耶稣同门徒们吃喝(路24:41-43;约21:4-13);(2)耶稣实实在在的身体,他也允许门徒们摸他(太28:5-9;约20:27);(3)耶稣多次显现,甚至有一次亲眼看见的多达五百人(太28:7,10,16,17;路24:36-48;约20:19-29;林前15:6);(4)耶稣向门徒讲论天国的性质和有关教义(路24:25-27,44-47;约20:17,21-23;21:15-17;徒1:8)。复活一事的确定,赋予了使徒们一种强有力的大能去传讲这信息(徒2:32,36,37;3:15;4:10;5:28,30-33)。这乃是使徒保罗关于蒙赎之人肉身复活之伟大主旨的基础(见林前15:3-23)。

四十天。照字面意义上讲,这里是指“经由”四十天或四十天“期间”。耶稣并没有在这四十天中一直同门徒们在一起,而是在复活之后的这个时期再三显给门徒们看(见太28章附注).。这里记载的四十天同路加福音中那个简短叙述没有丝毫抵触(见路1:24)。

上帝国的事。这里所说上帝国的事包括(1)关于弥赛亚预言的正确解释(路24:27,44,45);(2)教会将福音传遍全世界之使命,以及得蒙救赎之人藉着施洗并且相信基督就可以得救(太28:19);(3)降下超自然能力以及得蒙神圣保护的应许(可16:15-18);还有(4)基督永远亲自与他的教会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见太4:17;5:3注释。


徒1:4 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

【本会注释】

聚集。希腊语的sunalizō,从字面意义上讲是指“加盐调味”,从而有了,“一起吃”或者“聚在一起”以及“集合”的意思。这里所说的聚集可能是指在加利利的聚会(太28:16-18),因为最后一次聚集,就是门徒们亲眼望着耶稣升天那次聚集直到徒1:6才提到。

不要离开耶路撒冷。他们打算返回首都耶路撒冷,就是他们的救主经常工作并且最终被钉死,埋葬,后来有从死里复活的那个城市。门徒们将要在这个城市里领受从天而来的能力,他们也要在那里开始作见证(《述》第三章)。

等候。比较路24:49,门徒们单单凭借人的力量与方法是无法完成他们面临的救灵之重任的。他们必须要等待(1)直到那指定的日子,(2)在指定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这城也是最危险、最具有挑战性的地方。门徒们要去“等待”不是“打鱼去”就如同在这之前使徒彼得和其他几个门徒所做的一样(约21:3)。他们要具备(1)诚恳的期待上帝圣灵的降临;(2)深深渴望领受这圣灵,并训练自己配领受这圣灵;(3)一种热切、团结的祈祷,以致上帝实现他的应许。

父所应许的。这应许就是指赐圣灵说的(见约14:16;16:7-13)。

我说过的。即这项应许乃耶稣亲自宣布的,然而这应许需要圣子与天父的配合共同来实现(见约14:16,26;15:26;16:7-15)。


徒1:5 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本会注释】

约翰。这里是指施洗约翰(见太3:1-11)。

受圣灵的洗。施洗的约翰曾经应许过这样的洗礼(见太3:11)。这个被称为洗礼的应许(徒1 :4),不是用水来洗(见太3:6,11注释),而是要受圣灵的洗,这应许的圣灵过了“不多几日”就在五旬节沛降了。


耶稣升天

徒1:6 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本会注释】

聚集。照着主的旨意(徒1:4),他们一同聚集在耶路撒冷。虽然没有提到任何意料之外以及超自然的显现,但耶稣确实亲自与他们同在。这是门徒们与他们的主最后一次聚集,因为那日正是耶稣升天的日子(可16:19;可24:50,51;林前15:7)。

他们…问耶稣。希腊文所表示的应该是,门徒们不住地问耶稣。

你复兴…就在这时候吗。相当于“你现在要复兴…吗”?直到这个时候门徒们依然没有明白基督之国度的性质。耶稣并没有应许门徒们所期望的那种复兴(见路4:19注释)。他们认为耶稣是“要赎以色列民的”(路24:21),但那是指从罗马人中得赎。彼得和其他的门徒们,在五旬节圣灵沛降那天寻找到了一种不同的得赎方法(徒2:37-39)。基督升天,以及随后五旬节圣灵的沛降给了门徒们一种新的理解;他们终于认识到他们所信奉之主属灵国度的性质。

犹太人迫切盼望弥赛亚的来临。在所罗门的诗篇中,一本在基督教时期不久前所写的伪经书(见本注释第五册第90页),一再地提到犹太人这个盼望。下面这一段祷词比较典型:“啊!看哪!主啊,在你看为合适的日子,要在大卫的子孙中为他们兴起一位君王,啊!上帝,他将统治你全以色列仆人。要赐他力量,以致使他能粉碎那些不义的统治者,他将从各族中净化耶路撒冷,就是那些将耶路撒冷践踏并毁坏的民族中… …他也将净化耶路撒冷,使它圣洁如同古时的圣城一样:因而,天下各国将从地的极处来观看他的荣耀,将他昏倒的众子带来当作礼物,并且观看上帝的荣耀,以其,上帝也就使圣城得到了荣耀”(所罗门的诗篇17:23-35;引用于R. H. 查尔斯,《伪经及圣经模拟》第二册第649,650页)。这种思想大概很大程度上使门徒们希望建立应许之国度的时刻已经来到,并促使他们发出这样的问题。

以色列国。门徒们依然没有领会在各个民族所要建立的属灵国度(太8:11,12),由一批内心受割礼之人组成的真正以色列国(罗2:28,29)。他们也没有意识到当犹太民族拒绝耶稣之后,整个民族就割断了与真以色列根本枝条的关系,但由于好些皈依基督教者之中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以致没有抛弃所有的犹太人(见罗11章)。显然,他们依然盼望弥赛亚的国度,由大卫的子孙在真实的犹太人中登上犹太国的宝座。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6-36页。

门徒们使用“以色列”一词来代表“犹太”显得非常轻松。确实,“以色列”一词经常是指与犹太相反的北方支派。但它也经常被应用来指代全部的十二个支派,尤其是指犹太,也指上帝特选的子民,并没有任何支派的名称(如见赛9:8注释)。上下文可能指代任何一种意思。因此,我们发现在新约中一贯使用“以色列”一词来指代犹太民族并不以为奇。尽管那个时代的犹太人由犹大支派统治管理,他们不但受从被放逐到巴比伦后的犹大省直接管理(那是早期犹大国的延续),而且也受起先整体的以色列国统治。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乃是古代神权统治的后嗣,这个国家曾经由上帝任命的大卫王朝统治管理,曾经聚集在上帝指定的圣殿敬拜,并且在上帝与他的特选子民之间建立了国家盟约。保罗称他犹太的弟兄们为“以色列人”,对这些人来说“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罗9:4,5;参3节;也见罗3:1,2;11:1)。

因此,这些门徒们相信给古时以色列的预言以及应许属于犹太人,使犹太人作为古时大卫之国的继承人──而不是那从大卫家分离并组成以色列的十个支派,众门徒有此种信念并非不合情理。因为那些支派不但使自己与犹大支派隔绝,而且也背弃了真正的崇拜,离开了圣殿,从而弃绝了民族盟约。关于犹大支派的王室继承权,在耶罗波安分割国家领土时期,南方的支派包括众多北方支派中的人民,这些人愿意立定心志寻求耶和华(代下11:13-16;15:9;参代下16:1)。这些证据说明一再使用的以色列一词即指代犹大国,也指,被巴比伦俘虏之后,由犹太人重新建立的犹大省,这犹大省就包括那些从放逐中返回来的各个支派中的人民(见斯2:70;3:1;4:3;7:7,13;8:29;9:1;10:5;尼1:6;9:1,2;10:39;11:3,20;结14:1,22;17:2,12;37:15-19;但1:3;亚8:13;玛1:1)。

再者,耶稣时代的犹太民族代表以色列其他一些支派,不仅仅是人口(见路2:36),而且还有领土(见本注释第五册第45,46页)。记载提到以色列的人有施洗约翰(约1:31),西缅(路2:32,34),耶稣(太8:10;路7:9;约3:10),门徒们以及在犹大的其他人(太2:20-22;9:33;路24:21;徒1:6;2:22,23;3:12;4:8,27;5:31;21:28),迦玛列(徒5:35),路加(路1:80),以及使徒保罗(徒13:16,17,23,24;罗9:4,6,31;11:1;林前10:18;林后11:22;腓3:5)。

因而,这些门徒们依然在寻找为以色列而预言的弥赛亚王权,并且把它作为犹太民族最高主权的恢复。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犹太人没有因为拒绝上帝的儿子而丧失掉这种权利的话,弥赛亚的国度本来会属于犹太人,他们拒绝耶稣是因为他乃是要提供一个具有普遍正义的国度来代替犹太人的征服观念。作为特选的民族,他们被弃绝,起初作为特选的子民是有条件的(出19:5,6;耶18:6-10;太8:11,12;21:33-45),由于这弃绝刚发生不久,以致门徒们无法理解。他们清楚地知道古时北以色列国无法挽回地使自己断绝了与真以色列民的约,尽管他们当中有个别忠心之人可能仍然选择重新成为特选之民。他们还没有看明的事是,犹太民族也同样拒绝了大卫的子孙耶稣的统治,他们也同样不再是特选的子民,虽然可能有一些个别的犹太人与真以色列的祖先联合,就是耶稣基督的教会(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5-38页),在他没有种族、国籍、以及地位阶层的区别(加3:28,29;西3:11)。


徒1:7 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本会注释】

耶稣对他们说。基督没有直接回答他门徒们的问题。取而代之,基督把他们的注意力贯注于铺设在前面的福音工作。

时候、日期。希腊文是chronoi ē kairoi。其中Chronoi仅仅认为是指按年代顺序排列的“时候”,一般意义上讲,kairoi是指详细精确的,时间的高潮点,在其上发生的事件都十分重要。因而,耶稣这里所使用的“时候”明显是指表面上无止境的时间推移,所使用的“日期”是指末后要发生重要事件的时间(见太24:3注释)。正像耶稣所说,“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耶稣和人类一样住在人间,他也不知道他第二次降临的日子和时辰(见太24:36注释)。这里是一个对人温和的指责(1)他们现在还不是领受一切知识的时候(约16:12),然而(2)他们有足够的知识去实施主托付他们的使命(太28:19,20),并且(3)要有圣灵和神迹随着他们(太24:32,33;可16:17,18;约16:13)。

凭着自己的权柄。相当于“凭着自己的权威”。希腊文在这里使用的“权柄”或“权威”(exousia)与徒1:8所用的“能力”(dunamis)是不同的(见约1:12注释)。上帝决不是时间的仆人,反而他乃时间的主人。他的智慧超越了时间,因为他无所不知,天地间一切的事他都明了(诗139:1-6;箴15:3;来.4:13)。他的先见之明乃是他作为上帝的证据。“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赛46:9,10)。耶和华将他的旨意向敬畏他的人显明(申29:29;诗25:14;约15:15;16:25)。


徒1:8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本会注释】

能力。希腊文dunamis是指“力量”、“能力”、“权柄”(见约1:12注释)。我们所使用的英文词“dynamite”(意思是爆炸性、精力充沛)源自希腊文的dunamis。在这里路加是指超自然的“能力”,只有领受了圣灵之人才能拥有这种能力(见路1:35;24:49注释)。此种能力是为了作见证:它给予(1)内在的能力,(2)传扬福音的能力,(3)引领他人归从上帝的能力。藉着门徒们,就是那些领受了大能的门徒,耶稣要继续他亲自在地上开展的工作,甚至要做比耶稣在世时“更大的事”(约14:12)。这件赐圣灵的见证乃是辨识基督教的一个标记。

作我的见证。希腊文martures,那些确定,或者能确定自己所看见或听到或借其他方式得知的事情的人。在使徒行传中共使用这个词十三次。作为“见证”人,使徒们明白基督就是预言中的弥赛亚,也是人类的救世主。他们还可以见证主第二次降临的应许。作为见证人,门徒们乃他们那位被钉死、复活、后来又被接升天之主与世界之间最初也是最明显的证据,藉着他们的见证,世人可能会相信基督(见约1:12注释)。约翰写到,“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约一1:3)。今日相信基督之人也同样被呼召去为基督的工作和教训作个人的见证,遵照上帝的意图他们要藉着他儿子的缘故,藉着在他们心中福音的效能拯救世人。再没有比这更令人信服的见证了。没有个人亲身的经历也就没有真正的基督徒见证。使徒彼得在医好那瘸腿之人后大胆的声明(徒4:10)就是一个在使徒时代杰出的见证实例。

在耶路撒冷。这乃是神圣的计划,特选的子民应该最先有机会从使徒们的工作中获益(见路14:21-24注释)。在这个短短的时间里,有成千的犹太人信服了基督(见徒2:41,47;4:4,32,33;5:14;6:1,7;怀爱伦对徒2:1,4,14,41的补充材料)。当犹太人用石头打死了司提反(徒7章),拒绝了这项特权之后,福音便传向了另外的地方。

撒玛利亚。撒玛利亚人是一个混血民族,与犹太人之间存在敌意和仇恨(见约4:9注释)。关于耶稣对撒玛利亚人所做的个人之工,见路10:1,33;17:16;约4:39-42注释。司提反殉道之后,第一位到撒玛利亚传讲福音的便是执事腓力(徒6:5;8:5),后来去那里的有使徒彼得和约翰,他们去帮助腓力(徒8:14)。在撒玛利亚有许多人信了福音。

直到地极。门徒们要“往普天下去”(可16:15),“对万民作见证”(太24:14)。世界范围的福音工作是由那些被驱散在各处的福音代表发起的,他们将这福音传给了在腓尼基、居比路、以及叙利亚的犹太人(徒8:4;11:19),后来又由大数城的扫罗将福音传向叙利亚和基利家(徒9:15,30;11:25;加1:21,23)。不久,通过使徒保罗三次伟大的传道旅程将其大大传开(徒13-18章)。保罗受圣灵感动声称在他所处之时代的福音“是传与普天下万人听的”(西1:23;参多2:11)。与耶稣在世时差遣十二位使徒出去作工之事相比(见太10:5,6),这福音工作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国内了,而是传给天下的万民听。路加在《使徒行传》中所做的描述乃是福音工作传向世界的起点。这本书不是一本使徒们传记的杂录,也不是在专门记录某些使徒,而是在叙述那时代的信徒们,传讲福音“直到地极”的所作所为。当信徒们最终完成这项使命之后,基督就要降临(太24:14)。

路加在这里为《使徒行传》划了轮廓:福音要传向(1)耶路撒冷和犹太(徒1-7章),(2)撒玛利亚(徒8-10章),(3)地极(徒11-28章)。


徒1:9 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

【本会注释】

说了这话。见路24:50注释。

他们正看的时候。没有信徒亲眼看见到他们的救主从死里复活,十一位门徒以及耶稣的母亲得以看见主被接升天(《早》属灵的恩赐)。因而,他们就成了主复活升天可靠的见证人。

被取上升。这里提到的上升似乎仅仅是在讲述一个历史事实。从这之后,新约圣经中就不经常提到这件事了,然而门徒们暗暗地接受了这件事并做为基督教历史的主要事实。耶稣曾经预言过被接上升之事(约6:62)。使徒彼得也再次叙述这事(见徒3:21),后来使徒保罗也提到此事(提前3:16)。

升天之事乃耶稣在地上工作的顶点。我们的救主从天上降下来实现拯救人类的大工(约3:13,16)。当他完成了地上的工作之后,他计划返回天家(约14:2),在那里为人类做中保(提前2:5;来7:25;8:1,2,6;约一2:1),一直到他第二次降临(约14:3)。

一朵云彩。这朵云彩乃是天使的队伍(见《历》第八十七章)。基督要“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见太24:30;26:64;启1:7)。当人子在荣耀里,成群结队的天使将要伴随着他们的主(太25:31)。“你们看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1:11)。

看不见了。直译是“出离了他们的视线”。


徒1:10 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

【本会注释】

定睛望天的时候。直译是“凝视”──脸朝上看。

当他往上去。相当于“当他正上升的时候”。耶稣乃渐渐地被接升天。在以马忤斯也没有“忽然不见了”(路24:31)。

两个人。关于这两位天使其中一位的身份见路1:19。他们被称为“人”,那是因为他们以人的形状显现,他们乃天使(《历》第八十七章)。比较这两位天使,他们身上“穿着白衣”在耶稣的坟墓向马利亚说话(约20:12,13),其中一位被称为“少年人”(可16:5)。

站在旁边。相当于“已经站在旁边”;当门徒们注意到他们时,这两位天使已经站在那里了。

身穿白衣。在路加福音中,作者描述了耶稣复活时两旁天使的特征,“有两个人……衣服放光”(路24:4)。也见徒10:30;参徒11:13。


徒1:11 “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

【本会注释】

加利利人。直译是“加利利人”可能除了犹大之外,所有的门徒(见可3:19)都是加利利本土的人,并且通过他们的加利利口音也能分辨出他们(参太26:73;见徒4:13注释)。然而,即使不通过他们的口音,天使也知道这群人是加利利人,正如他们知道其他人的生活一样(参徒10:3-6)。

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些全神贯注的门徒们似乎无法将自己的视线从那位他们所亲爱,如今上升且消失之主的身上挪开。这两位天使以提问打破了众门徒的凝视:这为上升之主乃是圣子上帝;他已经告诉你们他的计划,他要再来──“为什么定睛望天呢”?他已经吩咐你们要做工预备他的复临。比较耶稣复活之时天使所问的“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路24:5)。这些问题中包含一种认识,基督徒应该注视上天,仰望上天等候主复临(见腓3:20)。

这…的耶稣。关于这位耶稣,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里门徒们已经与他密切来往、互相熟识。尽管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并且被接升天,作为上帝的儿子,他依然留有人性(见《历》第一章)。

还要怎样来。耶稣基督的第二次降临与他的复活升天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正如所预言的事件要依赖于历史事件一样。圣经显明(1)基督乃创造主(西1:16;来1:2;见约1:1-3注释);(2)基督成了人的样式(腓2:7;来2:14,15;见约1:14注释);(3)基督被钉十字架的那位主(徒17:3;林前15:3,4;见太27:31-56;约19:17-37注释);(4)基督复活的那位(罗1:3,4;林前15:3-22;见太28:1-15;约20:1-18);(5)基督要来的君王(太24:30;启11:15;19:11-16;见太25:31注释),这些启示中,我们不敢忽略任何一条,这些叙述性的措辞具有连续性,统一表达了上帝儿子拯救人类进入永恒国度的之伟大工作。在所有这些措辞中,他就是那为“同样的耶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

照着这项应许,耶稣的复临应该是(1)以人的形状──“同一位耶稣”(见《历》第八十七章);(2)看得见的──“你们看他怎样往天上去”;(3)有云彩──“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4)一定会再来──“他还要怎样来”。这两位天使从容而且严肃的保证使耶稣基督复临的教义完全确定,有基督升天之真实事件作为保证。无论是发生的事件还是其中的应许,这一切全都是真实的。如果没有耶稣复临,先前为救赎计划所做的一切工作都将归于徒然,就像撒了种子也耕种培养了作物,最终没有去收割是一样的道理。


门徒们聚集同心祷告

徒1:12 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本会注释】

门徒…回…去。门徒们从具有深切悲痛和彻底挫败之十字架的阴影下走了出来。经过他们的主复活之后一次次的显现,他们暂时被带进了一种不知所措的期望之中。然而,现在亲眼得见他们的主被接升天,门徒们重新振作起来,满心欢喜快乐,对基督再来的应许坚定不移。

回耶路撒冷。遵照主的在徒1:4的命令。

橄榄山。这就是耶稣被接升天的那座山,称作橄榄山,它坐落在耶路撒冷以东,面向伯大尼,距伯大尼非常近(见太21:1注释)。伯大尼距耶路撒冷(约11:18)约15弗隆(希腊文是stadia,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0页),大约合二英里(约三千米)。路加记载,耶稣最后一次在耶路撒冷与他的门徒们相聚之后,他“领他们到伯大尼的对面”(路24:50),大概是因为这个地方乃耶稣十分熟悉热爱的老场所。从那里做一个简短的行程,越过“橄榄山”门徒们就能返回耶路撒冷。

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关于圣经中安息日可走的路程仅仅在这里提到过,它叙述了从耶路撒冷到橄榄山的距离(见出16:29注释;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0页)。约瑟夫曾测量过这段距离,大约有5或者6 stadia,或称为弗隆(《犹太掌故》第二十卷.8.6;《犹太战记》第五卷.2.3 [70])),大约合三分之二英里(约一千米)。米示孥(犹太人关于律法的遗传集)赞成这个测量数字,因为它给“安息日可行路程”下的定义是2,000肘。上面记载:“如果有人被允准走出超过安息日可行的路程,然后又告诉他[他愿意这样做]已经完成了行程,他可以向任何一个方向行2000肘。如果他没有出离安息日的行程范围,他可以被认为没有外出。凡是外出拯救生灵之人都要回到他们的原处”(《关于界限的问题》4.3,宋西诺版《他勒目》第306页)。

有一些提供的方法可以克服这种“限制”所带来的不便。“如果一个人在回家的旅途中遇上了黄昏,而且他知道一棵树或者一堵墙,说到‘愿我安息日行程的出发点在这之内’,这样他的陈述就没有任何效用。然而,如果他说‘愿我安息日的出发点在它的根部开始算起’,这样他就可以从他站立的地方到他知道的那棵树或那堵墙的根部,走上2000肘的路程,从到达的根部到他的家还可以再走2000肘。因此黄昏后他可以走四千肘的路程。如果他不知道任何树木或者墙话,……又说,‘愿我现在的位置作为我安息日的出发点’,他的位置只能允许他向任何方向行走2000肘的范围,……然而,智者这样规定:“这段距离应该呈正方形,以致他能抵达角落的范围”(米示孥《关于界限的问题》4.7,8,宋西诺版《他勒目》第343,344页)。

“圣人制定律法不是为了加添一些约束人的规定,而是为了减轻他们的重担。”(同上5.5,宋西诺版《他勒目》第411页)

据称,在传统中发现,起先的2000肘就是从以色列人在旷野时最远的帐篷到聚会帐篷或帐幕的距离(参民35:5),这段距离也是在没有任何吩咐的情况下,希伯来人在安息日可以走的最远路程了“第七天不许什么人出去”(出16:29)。更有可能是这样,这段距离也许是在以色列人过约旦河时,领袖约书亚专门为以色列人距离利未人抬着的约柜而制定的(书3:4)。

屈梭多模(《布道三》,徒1:12)猜想耶稣升天可能是在一个安息日,因为这里说到“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做这样的结论根本没有必要。耶稣升天那天也可能是在一个星期四(见太28章附注)。


徒1:13 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犹大。

【本会注释】

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相当于“楼上的一间屋子”。不是在圣殿(路24:53),虽然门徒们仍然在圣殿做礼拜(参徒3:1),他们是在一户私人住宅楼上的一间屋子,在那里可以隔离起来(见太26:18;可14:15;路24:33;约20:19注释)。

有彼得。关于使徒的名单参太10:2-5;可3:13-19注释。


徒1:14 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本会注释】

都同心合意。这里和徒2:46“同心合意”是一个意思。此时的门徒们与最后晚餐之时那种争论谁为大的精神对照是多么不同啊(路22:24)。在他们等待圣灵沛降期间十分沉着,满有神圣的喜乐,与从前迥然不同。这里门徒们开始“同心合意”,几天之后就有了产生了如此大的动力,有成千的人悔改归主(徒2:1,41)。

祷告。希腊文是te proseuchē。这个词至少可以有两种解释:(1)“祷告”(2)“在祷告的地方”关于这个意思在徒16:16提到过。有些评论员建议说,门徒们并没有一直呆在“楼上的一间屋子”,而是时常到会堂参加礼拜,在路24:53有关于这样的记载,“常在殿里称颂上帝”。

其实门徒们聚在一处不断地同心合意祈祷。在五旬节之前,那一百二十位门徒(徒1:15)虔诚地催促了保惠师圣灵充满之保证的实现(约14:16),并且这圣灵要带着大能降临(徒1:8)“不多几日”将要降临(徒1:5)。见《述》第四章。

这节经文包括一个有效祈祷的突出规则:(1)他们祈求时的──恳切;(2)他们祈求时的──坚定不移(3)他们同心合意地祈求──全体一致。参太18:19,20;路18:1-8注释。

同着几个妇人。相当于“同妇人们”,她们可能是指那些聚在那里的众弟兄之妻。书中专门提到“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因为她不是任何在场之弟兄的妻子,这一点支持以上对妇人们的推断。然而,通常的解释认为这些“妇人们”乃是那些在财物上曾经帮助过基督的人,这些人包括抹大拉的马利亚、约亚拿、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见路7章附注;见路8:2,3注释)。

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这里提到耶稣的母亲是有所启发的。她与已经复活升天之主的特殊关系使她被挑选出来特别标明一下,但是书中并没有给予她任何不恰当的优越地位。在这里,她在圣经中最后一次出现,她是同心合意祈祷之人群的一员,他们“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关于她后半生的生活,以及去世后她地位的传说根本没有圣经和事实的依据。

并耶稣的弟兄。这些人是雅各、约西、西门、犹大(太13:55;见太12:46;可6:3注释)。他们曾经远离耶稣(约7:5;《历》第四十九章),并且在耶稣钉十字架之时也没有提到他们在聚集的人群中(约19:25-27)。然而,耶稣在地上生活的最后几幕促使他们悔改归主,如今他们已经列入基督的追随者之中。关于西门和约西后来就再没有记载,但雅各可能成为了教会中的一位领袖(见徒12:17注释;见徒15:13;林前15:7;加1:19;本注释第五册第71页),而且有许多人认为他就是圣经雅各书的作者(见“雅各书概论”,本注释第七册)。犹大可能就是圣经中简短的犹大书作者(见可6:3注释;见“犹大书概论”,本注释第七册)。


补选使徒

徒1:15 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

【本会注释】

那时。即耶稣升天后与五旬节圣灵沛降前的一段时间。耶稣复活四十天后升天(3节)。因此到五旬节还有十天,“共计五十天”(见利23:16;徒2:1注释)。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33页。

彼得。关于彼得的被召、地位以及他的性情,见可3:14-16注释。他从耶稣那里领受的真道(路22:32;约21:15-17;见《历》第八十五章)如今结出了好果子。他生来具有的才能藉着悔改圣化了,他在教会中脱颖而出,作为一位领袖。然而,在他的带领下并没有独裁。他鼓励弟兄们协同拣选一人代替犹大,随后所做的决定乃是全体信徒的推荐,不是出自彼得一人。彼得担任早期教会事务中极为突出的一部分。圣经中只记载了五旬节圣灵沛降当天彼得的讲论(徒2:14-40),他其他的讲论也受到特别的关注(见徒3:12-26;4:8-12;10:34-43)。他和使徒约翰施行了第一个记载在本书中医治病人的神迹(徒3:1-11),尤其强调了彼得神奇的大能(徒5:15;9:32-41)。在指责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欺哄圣灵的事上他也扮演主要角色(徒5:3-11)。显然,他在早期教会中占领导地位,但是在本书中,从15:7之后,彼得就从路加的记载中消失了,之后注意力全部聚在使徒保罗身上。关于假定的彼得至高地位之讨论参太14:28;16:16-19。

弟兄。正如14节所说的一样,这不是局限于基督的弟兄们,因为当时有一百二十名信徒出席。这场合肯定是一个非常正式的聚会,需要选出第十二位使徒来代替加略人犹大的位分。

有许多人。直译是“成群的名字”,是指很多人。

约有一百二十名。这里说道的“约”说明是一个大概数字,但这队人的数目足够组成耶路撒冷初期教会的坚实基础。这一百二十人中并不包括一切信徒,因为曾有“五百多弟兄”在耶稣复活后亲眼见过主(林前15:6)。


徒1:16 “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本会注释】

弟兄们。照字面意义来讲应该是“男人们,弟兄们”。有人主张,彼得特别是在称呼那一百二十人,就是参加选举第十二位使徒的那些人。

圣经上。更确切地讲即那段“经文”,就是第20节引用的经文。注明使徒时代的教会,在最初建立之时,是如何为教会的权威而引用旧约经文。

必须应验的。不是操纵这些事件来迎合经文,而是被圣灵启示的经文预先看到了这些将要发生的事件。在圣经马太福音有许多类似于此类的旧约经文的引用(见太1:22注释)。

圣灵。这里彼得揭示了门徒们深信大卫所写的诗篇乃是出于圣灵的感动。他们相信大卫所说(或者所写)乃是作为圣灵的代言人。这种教导符合圣经提后3:16 和彼后1:21的论述。

犹大。使徒用经文来表达对犹大的论述。彼得看到这事之后预言的应验,就大胆地把这预言应用在一个人身上,就是犹大,尽管在诗篇里大卫没有提到叛徒犹大的名字。

领人。直译是“成为一名带路人”(见太26:3,14,47注释)。这是多么可怕的职业转变啊!一位被任命带领人归向基督以致能得蒙拯救的人,竟然选择领人去杀害基督──人类的救主。但是记载了在表达犹大的事上的谨慎。尽管彼得和其他信徒感觉到了犹大此种做法的可怕,但他们没有反责。他把审判犹大的权利交在了上帝的手中。


徒1:17 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本会注释】

列在我们数中。犹大算作使徒中的一员(太10:4;可3:19;路6:16)。圣经中没有记载他被召成为使徒;是犹大自己把他算在了十二使徒中间(见《历》第三十章)。

得了。相当于“幸运地获得”或者是“由于神圣的安排得到”,这是在强调基督接受他为一名门徒。

一份。希腊语klēros意思是说“份额”,“分配的一份”或指“分派”。从而有了我们使用的“clergy.”一词,就是神职人员。

职任。希腊文是diakonia,“服务”“职务”后来这个词用来指代教会中的“执事”。早期教会中的工人们敏锐地感觉到从事(diakonia)福音工作的责任(徒12:25;20:24;林前16:15;西4:17;提后4:5)。


徒1:18 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本会注释】

这人…买了一块田。第18,19节可能是作者路加插入到彼得讲论中的一段话;彼得几乎没有必要给那一百二十人讲述关于犹大之死的详细情况。我们不必因此说法而认为路加相信犹大在死之前购买了这块“血田”。犹大用那些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钱买了这块血田,犹大死后葬在这块血田里,这乃是对他罪恶行径的报酬。马太的记载清楚直接:当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并且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且耶稣也没有作任何努力来拯救自己,犹大就为自己的叛逆行为感到懊悔。他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当时犹大就是与这些人在出卖耶稣的事上讨价还价的,后来犹大出去吊死了。祭司长用犹大归还的三十块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在那里堆满了窑厂的废弃物,就在这个地方他们埋葬了犹大。由于这一点,或者是由于这钱是“无辜之人的血”的血价,因而这地方被称为“血田”(见太27:3-10注释;见《历》第七十六章)。马太与路加对这件事的描述只是在修辞上有不同,在实际意义上并没有矛盾:犹大最终获得的报酬就是被埋葬在一片不毛之地,并且声名狼藉。

身子仆倒。有一些证据说明,这几个译词在此处应该理解成“膨胀、肿胀”。然而,由于证据不够充分,以致不能确切取用此种译文。犹大可能是耶稣十二位门徒中个人野心最强的一位,他企图使自己列入心目中耶稣将要在地上建立的国度中,并且要在这个国中取得一个世间的高位。他那可怕的死令人醒目,似乎对于这种野心的悲惨下场有重要意义。犹大不但没有获得世间的高位,就是他背叛基督要获得的位置,反而“身子扑倒”永远灭亡了。


徒1:19 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本会注释】

众人都知道这事。相当于“这事变得众所周知了”。由于犹大背叛以及自杀的消息传到了国外,这可能影响了耶路撒冷人民对耶稣基督的好感,因为他们将会认为,耶稣就是祭司们阴谋以及他门徒犹大背叛的牺牲品。再者,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一幕幕景象曾经有许多人亲眼看到(路23:27,35;约19:19,20;《历》第七十八、八十章)。那些在耶稣断气之时,因为大地震而从坟墓中起来的圣徒,在耶稣复活之后他们向许多人显现(太27:52,53;《历》第八十一章)。耶稣基督为拯救罪人所做的牺牲,以及有关的事件并没有秘密的发生;它们没有被隐藏在某个角落(徒26:26)。

起名叫。有人建议这里使用的动词“起名叫”提供了自然证据,说明路加是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之前写了《使徒行传》一书,在被毁事件之后,除了一些极为重要的地方,许多地名都普遍消失了。

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直译是“他们那里的方言 [dialektos]”。这一点可以证明,路加的母语并不是亚拉姆语,路加不是犹太人。

亚革大马。按照希腊文对亚拉姆语中chaqel dema '的字译应该是“血田”。传统把它与Hak\k\ ed-Dumm连在一起,是指耶路撒冷以南的欣嫩子谷南岸,那里有不灭的火(见太5:22)。用三十块银子购买的这块田用来埋葬那些没有亲戚和朋友的外乡人(太27:6-10;参亚11:12,13)。


徒1:20 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本会注释】

诗篇上写着说。它与第17节的联系应该予以标注并保留。第18,19节之后,彼得引用了诗69:25(对照七十士译本,有一些变动)和诗109:8(也见七十士译本)。诗69章包括一些对于大卫的敌人之诅咒,但同时也包括关于弥赛亚受难的预言,这一点可以在69:7-21看到。很明显,第25节是对大卫之仇敌的主要诅咒,同时在引申意义上讲也是对弥赛亚之仇敌的诅咒,因此,彼得在这里用来比喻出卖耶稣的犹大。诗109篇也同样是诅咒的话,在措辞上比69篇更为严厉,并且在第8节大卫恳求诅咒所有的敌人年日短少,并且愿别人得其职分(见诗69;109篇注释)。

犹大以及他那可怕的行为,正作为诗篇所描述的配对物,并且他应得的命运也回应了这段经文所描述有关敌人的下场。这是新约圣经里一种频繁的注解,它用来解释并适用旧约圣经(参彼前1:10,11;参申18:15注释)。

这里,彼得引用诗篇上的话并且应用在犹大所买的那块田(见第18节注释),预见那块田将会无人在内居住。

职分。希腊文是episkopē,意思是“监督”,“主管”,“职责”,正确翻译地希伯来文pequddah。这里使用的“职分”一词相当于“监督职位”主教是公元1611年英国教会的管理头衔,那时翻译了金雅各版本英文圣经,从心理上可以理解,当时的英国国教译员曲解了这个希腊词,它本来的意思是“看管”,或者“监督”,一个相当靠后并且更具权力的教会神职意义。对照徒12:4提到的“复活节”,在希腊文中应该是“逾越节”。加尔文派拒绝教会职位中任何大于“长老”权威(希腊文presbuteros),这并没有在英国国教译员1611年的译文中反映出来,尽管它出现在公元1560年的日内瓦圣经中,译文是“监督”。新约圣经中关于希腊文presbuteros,翻译为“长老”,关于episkopos,翻译成“主教”。见本注释第26,38页。在新约圣经中,“长老”一词有时被称为“主教”,就是“监督者”的意思,但仅仅在这段经文中,间接地把使徒职位指代“主教”。因此,这个词的首选意义应该是“主管”或者“职位”。见本册注释第26,38页。

使徒使用诗109:8 作为一个权威,以便选出另一个人来代替犹大死后空缺的使徒位分。


徒1:21 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

【本会注释】

在我们中间。使徒彼得描述了作为候选人,要求他们应该具有的资格。耶稣在世上工作期间,这位候选人必须一直同门徒们在一起──从施洗约翰的时候一直到耶稣升天的日子。

出入。希伯来语是指每日的活动,正如耶稣同他的门徒们在一起一样。


徒1:22 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本会注释】

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看起来,在信徒中间有几位具有代替犹大位分的资格,尽管只有其中的一名被选中。

起。比较“起头”(可1:1)。

从施洗约翰起。这即可以指当约翰在旷野传讲并给人施洗的时候,也可以专门指他给耶稣施洗那天。

必须。希腊文是dei,“它是必要的”(参16节)。显然,彼得认为原有的十二位使徒位分应该补齐。使徒们心中肯定有一种概念,继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之后,他们认为十二是一个完全数。事实上,耶稣曾经应许他们十二个荣耀的宝座,在其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19:28),应许教会中十二星的冠冕(启12:10,并且还应许在新耶路撒冷中做城墙的十二个根基,根基上还有十二使徒的名字(启12:14)。耶稣亲自拣选了这十二位门徒,但如今失去了其中一名。彼得这样劝说:这个完全数是有必要的,他们要见证耶稣生活以及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徒面前摆放着艰巨的任务,需要有完全限额的见证人去完成这项任务。

十二这个完全数大约在公元44年由于使徒雅各的殉道而被破坏(徒12:2),但我们在圣经上没有读到任命某人接替雅各。

立一位。希腊文是ginomai,“使成为”。有些人感觉雅各王版本的圣经译者们使用“立一位”似乎过度反映了教会严格管理的原则。这样的设想没有必要,因为那十二位使徒都是由他们的主亲自“按立”的(见可3:14注释;见《历》第三十章),这位被选之人也像十一位使徒一样做福音工作没有什么不合适。

见证。见第8节注释。这重点是指为耶稣已经复活的历史事实作见证(见路24:48注释)。


徒1:23 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做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

【本会注释】

选举两个人。希腊文中是estēsan duo;这些词即可以翻译成“他们提出两个人”也可以翻译成“站出来两个人”。按照前一种意思,就意味着众门徒提议约瑟和马提亚作为候选人,也只为这两个人摇签。如果理解为后一种意思,这就意味着当使徒彼得声明代替犹大使徒位分之人应该具备的资格后,他就问众人是否能引见某些人作这职位,这时约瑟和马提亚站了出来。

约瑟。一个极为普通的犹太名字(见创30:24注释)。

巴撒巴。希腊文是barsabas,这是按照亚拉姆语的音译,可能bar shabba'的意思是“安息日之子”,那就是说一个在安息日出生的人;或者是bar saba',意思是“年老之人的儿子”。有些人试图把巴撒巴和巴拿巴看成是一个人,巴拿巴是来自居比路的利未人,后来成为使徒保罗的传道伙伴(徒4:36;9:27;11:22,24),但是关于这种推测根本没有属灵依据。但是巴拿巴有可能是巴撒巴·犹大的弟兄,在徒15:22提到了这一点。

犹士都。一个拉丁昵称。在罗马时代许多犹太人使用这样的名字。

马提亚。大概是马提亚斯的简短写法,这个名字是从希伯来文的Mattithyah,意思是“耶和华的恩赐”而来。除了在徒1:26之外,这个名字就没有在其他地方提起过,并且也没有关于他生涯的可靠记载。优西比乌(《教会史》第一章12.3;第三章25.6)把他列入那七十个人中,并且提到与他有关的假福音。据说马提亚在埃提阿伯或者在犹大殉道(见本注释第36页)。


徒1:24 众人就祷告说:“主啊,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本会注释】

众人就祷告。这该是何种祈祷啊,从一种单纯并坚持不懈的信心中迸发的新的开始。在初期教会的每一次重大时刻,门徒们本能地采用祈祷来解决问题。这不是出于起码的习惯,尽管这种习惯是好的;也不是出于宗教仪式,因为那时祈祷还没有使教会崇拜正式化,而是因为看起来,使徒们藉着祈祷是在与天上的主自然交谈,就像与耶稣在世之时面对面交谈一样。因此祈祷应该属于教会历程的一部分,如今也理应如此。

主啊。由于耶稣曾经教导门徒们要奉他的(耶稣的)名向天父祈求,我们假定这里提到的“主”是指天父。

你知道万人的心。比较撒上16:7;诗139:1-4;约2:25.

指明。那一百二十位门徒用他们最好的判断选出了巴撒巴和马提亚两个人来。现在他们要祈求主从这二人中做最终选择。


徒1:25 -

【本会注释】

位分。原文支持(参本注释第10页)“职位”。

使徒的。使徒们特别注意他们称谓的属灵尊严(见徒1:17注释)。

丢弃。相当于“撇开”,“违反”。

自己的地方。门徒们祈求主拣选一个人代替犹大的位置,就是那位选择叛变,并且在灾难和死亡中找到了“自己的地方”。这样的地方乃属于犹大,也是他自己选择地。许多事情证明耶稣早已预见了犹大的前途(约6:70,71;约13:2,21,26),在十二使徒中没有完全属于犹大的位置。


徒1:26 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本会注释】

为他们摇签。直译是“给[或者向]他们抽签”。这大概有以下两种可能,(1)大伙代表这两个人抽签,或者是(2)这两位候选人自己抽签。不论他们使用了那一种方法,总之选举的结果是摇出了马提亚。犹太人十分熟悉摇签这种圣经旧约时代作决定的标准方法:(1)在希伯来人赎罪日的神圣重大的礼节时为挑选公羊拈阄(利16:5-10);(2)在迦南地为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而抓阄(民26:55;书18:10),并且他们流亡多年回国后也同样抓阄(尼10:34;11:1);(3)为不能确定,不能查明的犯罪案例而掣签(书7:14,18;撒上14:41,42);(4)为选择参战的士兵而抓阄(士20:8-10);(5)任命作高位之人(撒上10:19-21);并且(6)为众祭司和利未人分城而拈阄(代上6:54-65)。掣签的方法记载在代上第24至26章。他们认为掣签的结果主要取决于耶和华(箴16:33)。士兵们在髑髅地拈阄分耶稣的衣服(太27:35;见约19:23,24注释)。但拈阄选出马提亚这件事乃新约圣经中唯一一个在基督徒中间拈阄的例子。有关今日的基督徒要谨慎去避免依赖这种方,见书7:14;箴16:33注释。

至于书上的记载,使徒彼得提出使用摇签的建议之后,众人没有反驳也没有进行一番讨论就欣然接受了这个主张。书中也显明,五旬节圣灵沛降之后圣灵直接的带领较比摇签更为直接(徒5:3;11:15-18;13:2;16:6-9)。有一个例子是在使徒时代之后,公元599年西班牙的巴塞罗纳会议中,教会在第三教规中制定了选举主教时要拈阄的规定。

和…同列。希腊文sugkatapsēphizomai,其中sun 是指“一起”,kata,是指“望下”,psēphos,指“一个小鹅卵石”即古代选举的一种方法,他们用一枚鹅卵石投射进一口缸里的方法选举。这个词还可译作“被选为”或者“被加入”。

十一个使徒。在世人眼中,马提亚只是得到一个十分微贱的位份,成为一个不久就被逼迫的,由微贱之民组成的小团体的领袖。然而,对于教会中的信徒来说,马提亚被任命的职位对未来具有不可估量的潜在价值。没有任何理由否认马提亚代替空缺之使徒职位的高贵荣誉。如果有人因为圣经中没有提到马提亚后来的工作而争论,那么,他们应该知道圣经上也同样没有记载安得烈、腓力(徒8章所记载的是执事腓利并不是使徒)、多马、巴多罗买、马太、莱斯雅各、奋锐党的西门、以及雅各的儿子犹大后来的工作。

圣经中没有记载门徒们按手在马提亚头上(参徒6:6;13:3)。显然,教会相信在使徒们摇签选举之时,圣灵显出了对马提亚的正式认可。在选举马提亚的事上,我们可以找到初期教会组织的重要证据:(1)信徒们的正式聚会,(2)关于教会事务中一件重要项目的商讨,(3)他们所做的决定和实施。教会已经组织了起来,现在要等待神圣能力的沛降。

有人会把使徒保罗也算为第十二位使徒。尽管保罗一次次提到他是使徒(罗1:1;林前1:1;林后1:1,以及保罗其他的书信中),但他从来没有称自己列入十二使徒当中,也没有被任命列入其中。事实上,保罗知道并且强调这一点的不同(见林前15:5,8)。保罗清楚地说明他所传讲的福音不是从十二使徒领受的(加1:11,12,15-19)。保罗从事一个与十二使徒分开的做工方式(罗15:20,21)。在《早》属灵的恩赐和《述》第十章声明,保罗代替了司提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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