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24章
1约阿施登基的时候年七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
2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约阿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3耶何耶大为他娶了两个妻,并且生儿养女。
4此后,约阿施有意重修耶和华的殿,
5便召聚众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往犹大各城去,使以色列众人捐纳银子,每年可以修理你们 神的殿,你们要急速办理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办理。
6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来,对他说:“从前耶和华的仆人摩西为法柜的帐幕,与以色列会众所定的捐项,你为何不叫利未人照这例从犹大和耶路撒冷带来,作殿的费用呢?”
7因为那恶妇亚她利雅的众子曾拆毁 神的殿,又用耶和华殿中分别为圣的物供奉巴力。
8于是王下令,众人做了一柜,放在耶和华殿的门外。
9又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将 神仆人摩西在旷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项,给耶和华送来。
10众首领和百姓都欢欢喜喜地将银子送来,投入柜中,直到捐完。
11利未人见银子多了,就把柜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书记和大祭司的属员来将柜倒空,仍放在原处。日日都是这样,积蓄的银子甚多。
12王与耶何耶大将银子交给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他们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华的殿,又雇了铁匠、铜匠修理耶和华的殿。
13工人操作,渐渐修成,将 神殿修造得与从前一样,而且甚是坚固。
14工程完了,他们就把其余的银子拿到王与耶何耶大面前,用以制造耶和华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调羹,并金银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众人常在耶和华殿里献燔祭。
15耶何耶大年纪老迈,日子满足而死,死的时候年一百三十岁。
16葬在大卫城列王的坟墓里,因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 神,修理 神的殿。
17耶何耶大死后,犹大的众首领来朝拜王,王就听从他们。
18他们离弃耶和华他们列祖 神的殿,去事奉亚舍拉和偶像。因他们这罪,就有忿怒临到犹大和耶路撒冷。
19但 神仍遣先知到他们那里,引导他们归向耶和华。这先知警戒他们,他们却不肯听。
20那时, 神的灵感动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他就站在上面对民说:“ 神如此说:‘你们为何干犯耶和华的诫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为你们离弃耶和华,所以他也离弃你们。’”
21众民同心谋害撒迦利亚,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华殿的院内,用石头打死他。
22这样,约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亚的父亲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杀了他的儿子。撒迦利亚临死的时候说:“愿耶和华鉴察伸冤!”
23满了一年,亚兰的军兵上来攻击约阿施,来到犹大和耶路撒冷,杀了民中的众首领,将所掠的财货送到大马士革王那里。
24亚兰的军兵虽来了一小队,耶和华却将大队的军兵交在他们手里,是因犹大人离弃耶和华他们列祖的 神,所以藉亚兰人惩罚约阿施。
25亚兰人离开约阿施的时候,他患重病。臣仆背叛他,要报祭司耶何耶大儿子流血之仇,杀他在床上,葬他在大卫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坟墓里。
26背叛他的是亚扪妇人示米押的儿子撒拔和摩押妇人示米利的儿子约萨拔。
27至于他的众子和他所受的警戒,并他重修 神殿的事,都写在列王的传上。他儿子亚玛谢接续他作王。
但以理5章
1伯沙撒王为他的一千大臣设摆盛筵,与这一千人对面饮酒。
2伯沙撒欢饮之间,吩咐人将他父(注:“父”或作“祖”。下同)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王与大臣、皇后、妃嫔好用这器皿饮酒。
3于是,他们把耶路撒冷 神殿库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来,王和大臣、皇后、妃嫔就用这器皿饮酒。
4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
5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王看见写字的指头,
6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像脱节,双膝彼此相碰,
7大声吩咐将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进来,对巴比伦的哲士说:“谁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他必身穿紫袍,项带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8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却不能读那文字,也不能把讲解告诉王。
9伯沙撒王就甚惊惶。脸色改变,他的大臣也都惊奇。
10太后(注: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说的话,就进入宴宫说:“愿王万岁!你心意不要惊惶,脸面不要变色。
11在你国中有一人,他里头有圣神的灵。你父在世的日子,这人心中光明,又有聪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为术士、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袖。
12在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能圆梦,释谜语,解疑惑。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称他为伯提沙撒;现在可以召他来,他必解明这意思。”
13但以理就被领到王前。王问但以理说:“你是被掳之犹大人中的但以理吗?就是我父王从犹大掳来的吗?
14我听说你里头有神的灵,心中光明,又有聪明和美好的智慧。
15现在哲士和用法术的都领到我面前,为叫他们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无奈他们都不能把讲解说出来。
16我听说你善于讲解,能解疑惑;现在你若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就必身穿紫袍,项戴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1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说:“你的赠品可以归你自己,你的赏赐可以归给别人;我却要为王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王。
18王啊,至高的 神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
19因 神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他可以随意生杀,随意升降。
20但他心高气傲,灵也刚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夺去荣耀。
21他被赶出离开世人,他的心变如兽心,与野驴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等他知道至高的 神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
22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儿子(注:或作“孙子”),你虽知道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23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将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嫔用这器皿饮酒。你又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却没有将荣耀归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行动的 神。
24因此,从 神那里显出指头来写这文字。
25所写的文字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
26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 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
27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
28毗勒斯(注: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
29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给但以理穿上,把金链给他戴在颈项上,又传令使他在国中位列第三。
30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
31玛代人大利乌年六十二岁,取了迦勒底国。
使徒行传3章
1申初祷告的时候,彼得、约翰上圣殿去。
2有一个人,生来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来,放在殿的一个门口(那门名叫美门),要求进殿的人周济。
3他看见彼得、约翰将要进殿,就求他们周济。
4彼得、约翰定睛看他。彼得说:“你看我们!”
5那人就留意看他们,指望得着什么。
6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
7于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来。他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了,
8就跳起来,站着,又行走;同他们进了殿,走着,跳着,赞美 神。
9百姓都看见他行走,赞美 神,
10认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门口求周济的,就因他所遇着的事,满心希奇惊讶。
11那人正在称为所罗门的廊下,拉着彼得、约翰,众百姓一齐跑到他们那里,很觉希奇。
12彼得看见,就对百姓说:“以色列人哪,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为什么定睛看我们,以为我们凭自己的能力和虔诚使这人行走呢?
13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 神,就是我们列祖的 神,已经荣耀了他的仆人耶稣(注:“仆人”或作“儿子”);你们却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他,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他。
14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
15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 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
16我们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人健壮了。正是他所赐的信心,叫这人在你们众人面前全然好了。
17弟兄们,我晓得你们做这事是出于不知,你们的官长也是如此。
18但 神曾藉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
19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这样,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
20主也必差遣所预定给你们的基督耶稣降临。
21天必留他,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就是 神从创世以来,藉着圣先知的口所说的。
22摩西曾说:‘主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
23凡不听从那先知的,必要从民中全然灭绝。’
24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凡说预言的,也都说到这些日子。
25你们是先知的子孙,也承受 神与你们祖宗所立的约,就是对亚伯拉罕说:‘地上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
26神既兴起他的仆人(注:或作“儿子”),就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
使徒行传4章
1使徒对百姓说话的时候,祭司们和守殿官并撒都该人忽然来了。
2因他们教训百姓,本着耶稣,传说死人复活,就很烦恼,
3于是下手拿住他们。因为天已经晚了,就把他们押到第二天。
4但听道之人有许多信的,男丁数目约到五千。
5第二天,官府、长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会,
6又有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约翰、亚历山大,并大祭司的亲族都在那里;
7叫使徒站在当中,就问他们说:“你们用什么能力,奉谁的名做这事呢?”
8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对他们说:
9“治民的官府和长老啊,倘若今日因为在残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问我们他是怎么得了痊愈,
10你们众人和以色列百姓都当知道,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愈,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
11他是你们‘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12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13他们见彼得、约翰的胆量,又看出他们原是没有学问的小民,就希奇,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
14又看见那治好了的人和他们一同站着,就无话可驳。
15于是吩咐他们从公会出去,就彼此商议说:
16“我们当怎样办这两个人呢?因为他们诚然行了一件明显的神迹,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们也不能说没有。
17惟恐这事越发传扬在民间,我们必须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再奉这名对人讲论。”
18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
19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 神,这在 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
20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
21官长为百姓的缘故,想不出法子刑罚他们,又恐吓一番,把他们释放了。这是因众人为所行的奇事,都归荣耀与 神。
22原来藉着神迹医好的那人有四十多岁了。
23二人既被释放,就到会友那里去,把祭司长和长老所说的话都告诉他们。
24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地高声向 神说:“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
25你曾藉着圣灵托你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外邦为什么争闹?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
26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也聚集,要敌挡主,并主的受膏者(注:或作“基督”)。’
27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注:“仆”或作“子”),
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此包括徒4:28-29)
30他们恐吓我们,现在求主鉴察。一面叫你仆人大放胆量,讲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来医治疾病,并且使神迹奇事因着你圣仆耶稣的名行出来(注:“仆”或作“子”)。”
31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 神的道。
32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都是大家公用。
33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
34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
35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36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
37他有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历代志下24章
提要:1 约阿施在耶何耶大的日子均好好治理国家。4 他下令修复圣殿。15 耶何耶大的死和体面的葬礼。17 约阿施陷入偶像崇拜,杀害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23约阿施被亚兰人劫掠,被撒拔和约撒拔杀死。27 亚玛谢继承他。
1 约阿施登基的时候年七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
【本会注释】
约阿施。本章记录约阿施的统治,与王下12章相对应并大至相同,只是增加了一些重要的细节(第3,7,15-22节)。
年七岁。这个细节记在《列王纪》前一章的最后一节里(王下11:21)。本节的其他细节与王下12:1相同,但《列王纪》提到了约阿施是在耶户第七年登基的。
2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约阿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本会注释】
王下12:2为 “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时候”。
3 耶何耶大为他娶了两个妻,并且生儿养女。
4 此后,约阿施有意重修耶和华的殿,
【本会注释】
暗示以前背道的统治者约兰(代下21:6),亚哈谢(代下22:3,4)和亚他利雅(代下22:10)执政期间倡导的巴力崇拜(第7节),圣殿处于失修的状态。
5 便召聚众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往犹大各城去,使以色列众人捐纳银子,每年可以修理你们上帝的殿;你们要急速办理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办理。
【本会注释】
使以色列众人捐纳银子。参王下12:5:“你们当从所认识的人收了来,修理殿的一切破坏之处。”为了维修圣殿,似乎举行全国性的募捐。利未人则在本地自己所认识的人中征款。
每年。圣殿的修复是一项大工程,需要捐款好几年。
要急速办理这事。未经修复的圣殿,是对百姓的谴责和对耶和华的侮辱。祭司如果忠心,百姓如果虔诚,就会把修复圣殿当作头等大事。
不急速办理。据王下12:6,直到约阿施在位二十三年圣殿才修好。这里说利未人对耽搁负有责任。
6 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来,对他说:“从前耶和华的仆人摩西,为法柜的帐幕与以色列会众所定的捐项,你为何不叫利未人照这例从犹大和耶路撒冷带来作殿的费用呢?”
【本会注释】
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来。显然是国王首先关心圣殿的修复。耶何耶大作为大祭司,理应最为关心这件事,可是祭司们也许更关心自己的事,而不是上帝的事业。
大祭司。即祭司的首脑。
摩西,为法柜的帐幕与以色列会众所定的捐项。摩西规定半舍客勒作为圣所崇事的税(出30:13-16)。据王下12:4,来自“分别为圣之物”的捐款,就是个人向上帝起誓捐献的,以及献给上帝的牛羊或其他物品(见利27:2-28),也用于这个项目。此外还有乐意的奉献。据王下12:7,8,祭司接受了百姓的捐款,却没有用于圣殿的修复。
7 (因为那恶妇亚他利雅的众子曾拆毁上帝的殿,又用耶和华殿中分别为圣的物供奉巴力。)
【本会注释】
拆毁上帝的殿。《列王纪》里没有这句话。亚哈谢和他的哥哥们在父亲统治期间,似乎就已实施他们母亲破坏圣殿的阴谋。
供奉巴力。亚他利雅的目的显然是取消耶和华的崇拜,用巴力的崇拜取而代之。据代下23:17,已建造了巴力的神庙。
8 于是王下令,众人做了一柜,放在耶和华殿的门外,
9 又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将上帝仆人摩西在旷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项给耶和华送来。
10 众首领和百姓都欢欢喜喜地将银子送来,投入柜中,直到捐完。
【本会注释】
这个项目的主要倡导者是世俗的首领,而不是祭司。百姓一旦明白了工程的性质,就愿意为如此伟大的事业付出代价。他们做这项工作是在侍奉上帝。上帝的喜乐充满他们的心中。
11 利未人见银子多了,就把柜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书记和大祭司的属员来将柜倒空,仍放在原处。日日都是这样,积蓄的银子甚多。
【本会注释】
柜子装满了银子以后,由利未人抬到王家的办公室,在大祭司或他的代表以及王室的书记面前倒出来,称过以后装到袋子里(见王下12:10,11注释)。
12 王与耶何耶大将银子交给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他们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华的殿,又雇了铁匠、铜匠修理耶和华的殿。
【本会注释】
王与耶何耶大。国王和大祭司显然对整个过程进行最后的监督。他们似乎都是正直和真诚的人,可以保证金钱的合理使用,不会违规。
石匠,木匠。不同工种的工匠说明圣殿需要大规模的修复。为了给巴力的神庙提供材料,圣殿可能已部分地破坏了(见第7节和代下23:17)。
13 工人操作,渐渐修成,将上帝殿修造得与从前一样,而且甚是坚固。
14 工程完了,他们就把其余的银子拿到王与耶何耶大面前,用以制造耶和华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调羹,并金银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众人常在耶和华殿里献燔祭。
【本会注释】
其余的银子。募集的金钱很多,不必全部用来修复圣殿。国王和大祭司再次商量如何处哩剩下的钱。
《历代志》里没有提办事人员的忠诚,无须同他们算帐,以及祭司们继续收取归他们的钱(王下12:15,16)。
耶和华殿供奉所用的器皿。见王下12:13注释。
献燔祭。圣殿日常的礼仪一直持续到耶何耶大去世。
15 耶何耶大年纪老迈,日子满足而死。死的时候年一百三十岁,
【本会注释】
耶何耶大年纪老迈。第15-22节记录耶何耶大的死亡和埋葬,以及他死后约阿施的背道。《列王纪》没有这方面的记录。
一百三十岁。自从出埃及以来,圣经所记录的人没有一个达到耶何耶大的寿命。约阿施共作王四十年(第1节),所以耶何耶大策划推翻亚他利雅,立约阿施为王的时候,一定已超过了九十岁。
16 葬在大卫城列王的坟墓里;因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上帝,修理上帝的殿。
【本会注释】
这不是一般的荣誉。这无疑是由于人们敬重他信仰上的虔诚,推翻亚他利雅并立约阿施为王的功劳,以及他事实上摄政了十至十二年,一直到约阿施长大,能够亲政为止。
17 耶何耶大死后,犹大的众首领来朝拜王;王就听从他们。
【本会注释】
他们来是想要得到国王的特殊照顾。下一节表明了他们恳求的性质。
18 他们离弃耶和华他们列祖上帝的殿,去事奉亚舍拉和偶像;因他们这罪,就有忿怒临到犹大和耶路撒冷。
【本会注释】
离弃耶和华他们列祖上帝的殿。耶何耶大领导了国家的宗教复兴,但对于许多人来说,敬拜耶和华只是表面上的。他们心中仍想拜偶像。
有忿怒临到犹大。当上帝的子民背叛祂去拜偶像的时候,上帝就不能再赐福与他们。祂收回了保护的手,惩罚就临到这个国家。
19 但上帝仍遣先知到他们那里,引导他们归向耶和华。这先知警戒他们,他们却不肯听。
【本会注释】
上帝本着祂的良善,尽力把祂的子民挽回公义的道路。祂差遣先知告诉他们悖逆的后果。这些先知的名字只提到撒迦利亚一个人(第20节)。
20 那时,上帝的灵感动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他就站在上面对民说:“上帝如此说:你们为何干犯耶和华的诫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为你们离弃耶和华,所以他也离弃你们。”
【本会注释】
祭司。即撒珈利亚的父亲、大祭司耶何耶大。上帝赐给耶何耶大的儿子说预言的恩赐,这证明了耶何耶大的忠诚。
站在上面对民说。撒迦利亚站在高台上,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当以斯拉向百姓宣读律法的时候,也站在木制的高台上(尼8:4)。
你们为何干犯?这是一个责备。明知犯罪会带来毁灭,为什么还要干犯(见结18:31)?
所以祂也离弃。上帝并不强行临格赐福与人。当人们拒绝祂的引导时,祂就从他们身上收回祂的灵,任他们受他们所选择的暴君来摆布。
21 众民同心谋害撒迦利亚,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华殿的院内用石头打死他。
【本会注释】
耶何耶大曾救了幼王的命,并让他坐上王座。现在国王居然恩将仇报,下令杀害恩人的儿子。
22 这样,约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亚的父亲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杀了他的儿子。撒迦利亚临死的时候说:“愿耶和华鉴察伸冤!”
23 满了一年,亚兰的军兵上来攻击约阿施,来到犹大和耶路撒冷,杀了民中的众首领,将所掠的财货送到大马色王那里。
【本会注释】
满了一年。希伯来语是tequpah,直译是,“变更的时期”,如昼夜之交,所以指年终(见出34:22)。
亚兰的军兵。见王下12:17注释。
24 亚兰的军兵虽来了一小队,耶和华却将大队的军兵交在他们手里,是因犹大人离弃耶和华他们列祖的上帝,所以藉亚兰人惩罚约阿施。
【本会注释】
小队。本节解释了23节。小队的侵略军居然打败了犹大首领所率领的大军。首领们被杀(第23节)。背道的首领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见第17节)。
基甸曾率领少数忠心的人,消灭了米甸的大军(士7章)。可是当上帝的子民背道的时候,上帝就收回祂的保护,希伯来的大军就败在少数敌人手中。
藉亚兰人惩罚。上帝允许犹大的敌人对犹大实施惩罚,就像祂后来为此而使用亚述人一样(见赛10:5-7;见代下22:8注释)。
25 亚兰人离开约阿施的时候,他患重病;臣仆背叛他,要报祭司耶何耶大儿子流血之仇,杀他在床上,葬他在大卫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坟墓里。
【本会注释】
亚兰人离开约阿施的时候。约阿施把圣殿和王宫的宝物都送给了哈薛,所以入侵的亚兰人没有洗劫耶路撒冷(王下12:18)。
患重病。约阿施可能被亚兰人打成重伤。
耶何耶大儿子。耶何耶大的其他儿子似乎也与撒迦利亚一同遭殃。
杀他在床上。这是在米罗宫中(王下12:20)。在大卫城里,米罗宫可能是一个重兵防守的要塞。大卫(撒下5:9;代上11:8)和所罗门(王上11:27)都曾参与修建米罗宫。
列王的坟墓。约阿施在开始执政时是大有前途的,却没有得到埋葬在王室坟墓的荣誉。参代下21:20,约兰也因他的罪行,不准被埋在列王的坟墓里。
26 背叛他的是亚扪妇人示米押的儿子撒拔和摩押妇人示米利的儿子约萨拔。
【本会注释】
约萨拔。见王下12:21注释。
27 至于他的众子和他所受的警戒,并他重修上帝殿的事,都写在列王的传上。他儿子亚玛谢接续他作王。
【本会注释】
警戒(Massa')。指针对他的预言信息。来自词根nasa',意为“举起”。从Massa “扬声”的词意,引申出“言论”。Massa'经常用来指默示(赛15:1;17:1等),有两次译为“言语”(箴30:1;31:1)。
传。希伯来语是midrash,指“记叙”或“评述”。
但以理5章
提要: 1 伯沙撒的狂宴。5 令国王惊惶,术士又不认识的字迹。10 在太后的推荐下,但以理被请到宫里。17 他责被王的骄傲和拜偶像,25 他宣读和解释那文字。30 王位转给了玛代人。
1 伯沙撒王为他的一千大臣设摆盛筵,与这一千人对面饮酒。
【本会注释】
伯沙撒。这个巴比伦名字Bêl-shar-usur 意为“彼勒,保护国王!”伯沙撒是拿波尼杜的长子,新巴比伦帝国的最后一位国王。见本章补充注释。
王。拿波尼杜在黎巴嫩从一场疾病中开始康复,准备出征阿拉伯西部的提玛之前,召来了他的长子伯沙撒,“将王权交托给他”(见本章补充注释)。这是在“第三年”。如果是执政的第三年,那就是公元前553/552年的冬季。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在建成哈兰庙宇以后的第三年。若是这样,伯沙撒被任命为共同执政则是在两、三年之后,拿波尼杜在位的第七年之前。拿波尼杜的第七年在提玛。从那时起,伯沙撒就和他的父亲共同管理巴比伦的事务。拿波尼杜则在提玛住了多年。根据《拿波尼杜的韵文记事》,伯沙撒执掌了“王权”。所以但以理称伯沙撒为“王”是对的,尽管以前有评论家称但以理说错了。
盛筵。从本章第28和30节可以看出,这次盛筵是在居鲁士的军队攻陷巴比伦的那个夜晚举行的。色诺芬采纳了传统的说法,即巴比伦沦陷时,“正在举行一场盛筵。所有的巴比伦人都彻夜饮酒狂欢”(《居鲁士的教育》vii.5.15)。令人费解的是伯沙撒居然在西巴尔刚刚沦陷,俄庇斯战役失败才几天就举行这场盛筵(见《SDA圣经注释》卷三第49页)。显然他觉得自己的首都十分安全,四周有坚固的城墙和水道,在危险时可以淹没周围的地区,使侵略者难以进犯(见《先知与君王》第523页)。
众所周知,古代的君主经常为他们的侍臣摆设筵席。在一个近来在宁录,即古代的卡拉发现的石柱上,提到了亚述纳西拔二世在新王宫揭幕时曾举行盛大的宴会,向69,574人提供食物、酒和住宿达十天之久。希腊历史学家克特西亚斯记载波斯国王每天供应15,000人。亚历山大大帝的婚宴曾邀请一万名宾客。斯1:3-12也描述了类似的宴会。
与这一千人对面。提到伯沙撒在宾客面前饮酒,似乎暗示巴比伦的宫廷习俗与波斯一样。国王通常在另一个大厅里就餐。只有在特别场合才与宾客一同进餐。伯沙撒的筵席似乎就是这样的场合。关于可能举行筵席的大厅,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98页。
2 伯沙撒欢饮之间,吩咐人将他父(或作:祖;下同)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王与大臣、皇后、妃嫔好用这器皿饮酒。
【本会注释】
饮酒。有人认为这句话暗示伯沙撒在下令把从耶路撒冷所掠的圣器拿来时已经喝醉了。也有人认为这句话说明命令是在餐后开始喝酒时发布的。他们说,古典时期的希腊文献曾宣称波斯人习惯在餐后饮酒。但东方人一般不会亵渎其他宗教的圣物。因此伯沙撒在清醒的情况下不太可能下达这样的命令(见《先知与君王》第523页)。
器皿。圣殿的器皿曾三次从耶路撒冷掠走:一,一部分是在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605年从耶路撒冷带走俘虏时掠走的(但1:1,2);二,大多数剩下的金银器皿是在公元前597年约雅斤王被掳时带走的(王下24:12,13);三,其余的大多数是铜器,于公元前586年圣殿被毁时掠走(王下25:13-17)。
他父。伯沙撒似乎是尼布甲尼撒的孙子(见《先知与君王》第522页)。他的母亲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儿(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806页)。“父”必须理解为“祖父”或“祖先”,如在圣经的许多其他章节一样(见代上2:7注释)。关于从尼布甲尼撒到伯沙撒的家系,见本章的补充注释。在一份亚述的碑文中,发现了把“他父”理解为“他祖先”的实例。那里称以色列王耶户为“暗利之子”,尽管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实际上是耶户杀了暗利全家(王下9、10章)。
妃嫔。“妃”和“嫔”在亚兰语中是同义词,都是“妾”的意思。她们可能地位有高低之分。有人认为一种可能出身名门,甚至是贵族家庭,而另一种则是买来或战争中俘虏的。虽然这些女子出席了宴会,但我们从本章中得知,“太后”似乎没有在这班滥饮的人中间。墙上出现字迹以后,她才进入宴会大厅(第10节)。七十士译本没有提到妇女出席这次亵渎的场合。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按照希腊人的习惯,妻妾是不能进入这种筵会的。
3 于是他们把耶路撒冷上帝殿库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来,王和大臣、皇后、妃嫔就用这器皿饮酒。
4 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
【本会注释】
喝醉了的异教徒所唱的歌是赞美他们的巴比伦神明。城里的各神庙中均有他们的神像。
5 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王看见写字的指头
【本会注释】
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如果这次筵会是在科勒得威于尼布甲尼撒之巴比伦城的南宫中所发掘的宝座大殿(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98页)里举行的话,就不难想象本段描写的重大时刻所发生的事。大厅有57英尺宽、173英尺长。在一个长边的中央,正对着入口,是一个壁龛,里面安放着宝座。墙壁上涂着帕里斯白色的细灰泥。我们可以想象灯台放置在宝座附近。当时所用的是带有多盏灯头的灯台。在灯台的对面,有一只神秘的手显现,并在墙上写字,让伯沙撒看见。没有说字是涂在墙上还是刻在墙上。
指头。没有说可以看见手的多大部位。亚兰语pas意为“一部分”,有时可译为“手掌”,有时则用来指手腕以下的部位,与前臂相对应。
6 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象脱节,双膝彼此相碰,
【本会注释】
参赛21:3。因自发的良心谴责而加剧的恐惧,使国王觉得前途凶多吉少。当他想到因为过去的政治失策,自己的荒淫生活和行为,他军队最近的惨败,以及他现在的亵渎之举而使帝国陷入致命的危险时,不由得更为忧郁了。难怪他“心意惊惶”!
7 大声吩咐将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进来,对巴比伦的哲士说,谁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他必身穿紫袍,项带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本会注释】
用法术的。见但1:20注释。
迦勒底人。见但1:4注释。
观兆的。见但2:27注释。
紫袍。亚兰语为'argewan。古代王室的紫色是深紫红色,更接近深红色。波斯时代(斯8:15;色诺芬《远征记》I.5.8),玛代时代(色诺芬《居鲁士的教育》I.3.2;ii.4.6)和后来的文献证实了紫色是古代王室的颜色。但以理证明这一习俗在波斯之前的新巴比伦时期就已存在。
金链。授予国王所宠爱的臣仆以金链、装饰品或项圈的习俗在多世纪以前的埃及就已存在了(见创41:42注释)。这种习俗在古代国家中十分普遍。
位列第三。当人们还不完全了解伯沙撒在王国中的地位,以及他与拿波尼杜的关系时(见本章补充注释),注释家只能猜测谁是国中位列“第二”的人。既然应许解读墙上神秘文字的人“国中位列第三,”就暗示着“第二”位的存在。有人认为这是指伯沙撒的母后,妻子或儿子。当然,人们一直认为伯沙撒是帝国的第一统治者。现在人们已经知道伯沙撒只是与他父亲共同执政,他在国中是位列第二的,所以只能授予“位列第三”作为更高的地位了。
8 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却不能读那文字,也不能把讲解告诉王。
【本会注释】
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有人认为这句话与上一节国王对哲士所说的话有矛盾。最合理的解释是:第7节国王的话,是对字迹出现在墙上时已经在宴会上的哲士说的。第8节则是指“王的一切哲士”,包括那些奉伯沙撒之命来到宴会厅的哲士。
却不能读。没有说明其原因,只能凭猜测。这些文字显然是亚兰语(见第26-28节注释)。但是词汇太少,含义不明,即使知道单词的意义,也无法揭开其中所隐藏的信息。没有说明是国王本人因为饮酒过度而无法阅读,还是因为文字太亮而无法识别(见第5-9节怀爱伦注释),还是手迹异常,只能借着上帝的光照才能被解读。有人认为这些文字是古希伯来语,所以巴比伦人无法识别。这种推测似乎是没有依据的。巴比伦的哲士不可能看不懂古代闪族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不仅希伯来人使用,腓尼基人和西亚的其他民族也在使用。
9 伯沙撒王就甚惊惶,脸色改变,他的大臣也都惊奇。
10 太后(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说的话,就进入宴宫,说:“愿王万岁!你心意不要惊惶,脸面不要变色。
【本会注释】
太后。从约瑟弗斯的时代起(《上古史》x.11.2),注释家们通常认为这个“太后”是国王的母亲或祖母(见《先知与君王》第527页)。根据东方人的习俗,只有在位国王的母亲敢在未被召见的情况下进到王的面前。即使是王后这样做也有生命的危险(见斯4:11,16)。巴比伦国王们写给他们母亲的楔形文字书信语气极为恭敬,表明国王非常尊重他们母后的地位。从以下的史实中也可以看出母后的崇高地位:当拿波尼杜的母亲,也就是伯沙撒的祖母于公元前547年在西巴尔以北,幼发拉底河边的杜尔卡拉舒逝世的时候,曾为她举行过隆重的大型宫廷葬礼。那些将“太后”认定为伯沙撒祖母的注释家,不知道她在本章的事件发生以前就已去世的事实。
愿王万岁。关于这个常用的问候语,见但2:4注释。
11 在你国中有一人,他里头有圣神的灵,你父在世的日子,这人心中光明,又有聪明智慧,好象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为术士、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袖。
【本会注释】
有一人。但以理没有在王所召见的哲士之列并不奇怪。他无疑已经退休了。他的公职也许在尼布甲尼撒去世时或更早的时候就已结束了(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46页)。但上一代的人十分了解他,如国王的母亲。关于他退休的原因,参第13节注释。
圣神的灵。参尼布甲尼撒的话语(但4:8,9)。语言的相似性加上其他的证据,表明太后与尼布甲尼撒很亲,很可能是他的女儿(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806页)。她所提供有关但以理过去卓越服务的信息,以及先知在尼布甲尼撒治下的崇高地位,显然是伯沙撒所不知道的。这说明但以理此前已很久没有担任公职了。在与国王同时代的随从人员中,几乎没有什么人了解但以理。
你父尼布甲尼撒。见第2节注释。
术士。见但1:20注释;参但2:2,27。
12 在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能圆梦,释谜语,解疑惑。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称他为伯提沙撒,现在可以召他来,他必解明这意思。”
【本会注释】
疑惑。亚兰语为qitrin。该词后来在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中成为一个巫术用语。在本节中似乎指“艰难的任务”或“问题”。
13 但以理就被领到王前。王问但以理说:“你是被掳之犹大人中的但以理吗?就是我父王从犹大掳来的吗?
【本会注释】
伯沙撒的问话说明他了解但以理的出身,只是没有与他进行过正式的交往。可以肯定的是,但以理已不再担任宫中术士的总管(但2:48,49)。
随着尼布甲尼撒的逝世,但以理的政见在巴比伦的宫廷中似乎失宠。结果他退出了公共的服务。伯沙撒和他的先辈显然知道上帝对待尼布甲尼撒的一切作为(但5:22),但他们不接受先王承认真神并与祂的旨意合作的政策(但4:28-37;5:23)。但以理后来担任波斯的公职(但6:1-3),说明他在巴比伦帝国末年的隐退不是因为疾病或年迈。他对伯沙撒的严厉谴责(但5:22,23),说明国王敌视但以理所坚持的原则和国策。但以理反对巴比伦官方的政策,可能是波斯帝国初期的统治者对他好感的原因之一。
14 我听说你里头有神的灵,心中光明,又有聪明和美好的智慧。
【本会注释】
神的灵。与太后(第11节)和尼布甲尼撒(但4:8)的话相比,伯沙撒少了“神”前面的“圣”字。
15 现在哲士和用法术的都领到我面前,为叫他们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无奈他们都不能把讲解说出来。
16 我听说你善于讲解,能解疑惑;现在你若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就必身穿紫袍,项戴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17 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说:“你的赠品可以归你自己,你的赏赐可以归给别人;我却要为王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王。
【本会注释】
有人认为,但以理作为蒙上帝所启示的先知,拒绝国王应许赐给解释者的殊荣和高位,是不想让人觉得他是在这样的国王面前为自己牟利。这种理解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但以理知道伯沙撒的统治行将结束。他对于当夜以言行亵渎天地主宰的人所给予的赏赐不感兴趣。但以理虽已年迈,但在原则上并没有反对接受政府的高位。这一点可以从他不久以后再度担任高级职位的事实上得到证明(但6:21)。但以理接受这个职位,无疑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对国王施加积极的影响,并成为上帝手中的工具,帮助他的同胞解除囚掳。然而但以理可能认为接受伯沙撒的荣誉不仅无益,而且是有害和危险的。
18 王啊,至高的上帝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
【本会注释】
但以理在阅读和解释文字以前提醒国王,尼布甲尼撒曾因拒绝实行上帝对他和他国家的旨意而有的遭遇。况且尼布甲尼撒要比败坏的伯沙撒强大和聪明得多。先知告诉伯沙撒,他身为尼布甲尼撒的(孙)子,在他的生命之主上帝面前行恶,丝毫没有从祖父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19 因上帝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他可以随意生杀,随意升降。
20 但他心高气傲,灵也刚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夺去荣耀。
21 他被赶出离开世人,他的心变如兽心,与野驴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等他知道至高的上帝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
22 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儿子(或作:孙子),你虽知道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23 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将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嫔用这器皿饮酒。你又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却没有将荣耀归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行动的上帝。
24 因此从上帝那里显出指头来写这文字。
【本会注释】
因此。指伯沙撒刚才在醉酒狂欢时赞美他的神明,并用从耶路撒冷圣殿掳来的圣器饮酒,如第23节所描述的。
指头。见第5节注释。
这文字。文字仍然显现在墙上。
25 “所写的文字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
【本会注释】
但以理开始阅读墙上的文字。这显然是四个亚兰语词汇。猜测这文字的性质以及它与其他已知文字的关系是无用的(见第8节注释)。即使读出来了,如果没有上帝的启发,还是无法理解。每个关键词都表达了一个完整的真理。所以需要予以解释。
26 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上帝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
【本会注释】
弥尼。亚兰语mene',是动词“统计”或“计算”的一个被动语态的分词,单独使用时指“被统计”或“被计算”。但以理在上帝的启发下把这个词解释为“上帝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
27 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
【本会注释】
提客勒。犹太的马所拉学者在大约公元七到九世纪给圣经抄本加上了元音标点(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34,35页)。他们把亚兰语teqel 标成了一个名词。其实它和mene'一样(见第26节注释),显然应标为被动语态的分词(teqil)。马所拉学者选择teqel,可能是因为它的发音与mene'比较接近。Teqil 源于动词“称”。但以理马上告诉国王这一神圣称量的后果。伯沙撒被发现缺乏道德的价值。
显出你的亏欠。对于放荡的巴比伦国王所下的可怕判决,也是针对所有象伯沙撒那样忽视上帝所赐机会的人。现在正在进行查案审判(见但7:10注释)。人要放在圣所的天平里称,看看他们的品德和属灵状况是否与上帝赐给他们的恩典和福气相称。所下的判决是不能上诉的。鉴于所处时辰的严肃性,所有的人都必须警醒,免得在永远决定每个人命运的时刻,他们没有作好准备并显出“亏欠”。参林后5:10;启22:11,12。
28 毗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
【本会注释】
毗勒斯。和弥尼mene' 和提客勒teqil 不同,毗勒斯(peres)不是被动语态的分词,尽管马所拉学者视它为动词,实际上它是单数形式的名词。墙上所写的则是其复数(第25节),并用连词we(“和”)与前面的词接。连词we 在upharsin(乌法珥新)表现为u。所以就有了upharsin 和peres 的差别。毗勒斯(Peres) 意为“份额”或“部分”。如果采用复数形式的upharsin(第25节),就可译为“碎片”。但以理所说的“你的国分裂”,不一定是指国家分裂为两个相等的部分,一半给玛代人,一半给波斯人。国家分裂,摧毁,消失了。这将由玛代人和波斯人来完成。值得注意的是,亚兰语peres 含有表示波斯和波斯人的亚兰词汇中的辅音(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25,26页)。此时他们已兵临巴比伦城下了。
29 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给但以理穿上,把金链给他戴在颈项上,又传令使他在国中位列第三。
【本会注释】
国王履行了他对但以理所作的承诺,尽管但以理曾明确表示他对所赐的尊荣不感兴趣。由于伯沙撒处在醉酒的状态中,人们可能根本制止他的行为。有人认为不可能授予但以理国中位列第三的荣誉。因为根据第30节的记载,伯沙撒当夜就被杀了。反对的理由是基于这种宣告是在城市的大街上公开作出的。但情况不一定是这样。国王可能只是对聚集在宫中的贵族宣布。但接下来发生的事,使之无法实现。
30 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
【本会注释】
楔形文献在描写巴比伦沦陷时没有提到伯沙撒。但色诺芬曾宣称巴比伦的“不敬虔之王”(没有提他的名字),在居鲁士军队的统帅古巴鲁进入王宫时被杀(《居鲁士的教育》vii.5.30)。虽然我们必须承认色诺芬所描写的历史,并非在所有的细节上都是可靠的,但他的许多话语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据楔形文献记载,巴比伦沦陷时拿波尼杜不在巴比伦。拿波尼杜投降以后,居鲁士把他发配到遥远的迦玛尼亚去。因此巴比伦沦陷时被杀的国王只能是伯沙撒。关于伯沙撒的简介,见本章补充注释。
31 玛代人大流士年六十二岁,取了迦勒底国。
【本会注释】
玛代人大流士。本节和第六章所提到的国王在世俗的历史上仍然不很清楚。第六章的补充注释简述了注释家所作的各种推定,以及对历史相关问题的的解答。
本节原文句首的连词说明本书的作者把上一节伯沙撒的死与“玛代人大流士”的登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印刷版的希伯来语圣经中,本节为第六章的第一节。但大多数现代版本都依照七十士译本,把本节放在第五章。这是对的。
这里所提到的大流士和拉4:24(见该节注释)等处的“波斯王大流士(一世)”,在亚兰语和希伯来语中的拼法是一样的。
年六十二岁。大流士年纪老迈可能是他在位短暂的原因。《但以理书》只提到大流士元年(但9:1,2;11:1)。国王“约在巴比伦倾覆后二年”(《先知与君王》第556页)去世。
《但以理书》第五章补充注释
圣经的注释者多世纪以来一直难以确定伯沙撒的身份。以前发现的古代文献都没有提到这个国王。人们只是从《但以理书》和引用《但以理书》的著作,如次经《巴录书》和约瑟弗斯的著作中得知伯沙撒的名字。人们千方百计要把世俗的历史与圣经的记载协调起来。若干古代文献所列巴比伦国王的名单增加了问题的难度。这些名单均称拿波尼杜为首任波斯国王居鲁士之前的最后一位巴比伦国王,尽管名字的拼法有所不同。由于居鲁士征服了巴比伦,并接续了其最后一任国王,在王室家系似乎就找不到伯沙撒的位置。然而《但以理书》却把巴比伦覆灭前夕所发生的事件放在尼布甲尼撒之“子”(见但5:2注释)伯沙撒在位的时候。说伯沙撒死于玛代人和波斯人攻占巴比伦的那个夜晚(但5:30)。
下面依据雷蒙德·P·多尔蒂《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第13,14页,列举了对于圣经记录和其他古代文献明显差异的一些解释:
一、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以未米罗达的另一个名字。二、伯沙撒是以未米罗达的兄弟。三、伯沙撒是以未米罗达的儿子,也就是尼布甲尼撒的孙子。四、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婿尼甲沙鲁苏尔的另一个名字。五、伯沙撒是尼甲沙鲁苏尔的儿子拉巴什马杜克的另一个名字。六、伯沙撒是拿波尼杜的另一个名字。七、伯沙撒拿波尼杜和尼布甲尼撒的女儿所生的儿子。
在伯沙撒的名字于十九世纪末在楔形文献中被发现以前,大多数评论家认为伯沙撒的名字是《但以理书》的作者杜撰的。他们主张《但以理书》的作者生活在公元前二世纪的马加比时代。
以上的不同观点说明《但以理书》的解释者所面临历史问题的性质和难度。其中问题要比任何一部篇幅相仿的旧约经卷更多。伯沙撒的身份和地位现已被当时代的文献所完全确认,从而维护了《但以理书》的可靠性。这是十九世纪圣经考古学的重大成就之一。故需要进行简单的回顾。
1861年,H·F·塔尔博特在《皇家亚细亚学会期刊》中(第19册,第195页)发表了在吾珥的月亮神庙中发现的一些文献。其中有拿波尼杜为他的长子Bêl-shar-usur 所献的祈祷。许多作家,包括著名的楔形文字破译者的兄弟乔治·罗林森,都认为这个Bêl-shar-usur 就是圣经中的伯沙撒。也有人反对这种看法,包括塔尔博特本人。他在1875年列举了他的论据,并重新翻译了提到伯沙撒的段落(《过去的记录》,第5卷,第143-148页)。七年后(1882),西奥菲勒斯·G·平奇斯出版了上一年发现的一份文献。这部文献现在被称为《拿波尼杜编年史》,其中描写了居鲁士攻占巴比伦,也提到拿波尼杜在提玛住了多年,他的儿子则留在巴比伦。尽管平奇斯当时没有完全理解这个文献,弄错了阿拉伯西部的提玛的位置,但他却就伯沙撒却作出了几个正确的推断。例如他说伯沙撒“似乎是军队的统帅,在国中的影响可能超过他的父亲,故被视为国王”(《圣经考古学会学报》,第7卷,1882年,第150页)。
接下去几年发现了更多的文献,证明了拿波尼杜的儿子伯沙撒在他父亲执政之前和期间所持有重要地位和职务。但这些文献中没有一个象圣经那样称伯沙撒为王。然而许多学者综合了各种证据,提出了一种后来被证明是正确的观点,认为父子两人是共同摄政。1916年,平奇斯发表了一个文献,提到拿波尼杜和伯沙撒一同宣誓。他宣称象这样的文献说明伯沙撒拥有“统治地位”,但他说“我们还需进一步了解伯沙撒在巴比伦的准确地位”(《圣经考古学会事项》,第38册,1916年,,第30页)。
到了1924年,终于确认了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的共同摄政关系。那一年,悉尼·史密斯发表了大英博物馆的所谓《拿波尼杜韵文记事》,其中清楚地说明拿波尼杜授予他长子以“王权”(《巴比伦历史文献》,伦敦,1924年,第88页;奥本海姆新译,见普里特查德主编的《古代近东文献》,普林斯顿,1950年,,第313页)。这个文献消除了有关伯沙撒王权的一切疑问,对高级考证学派的学者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他们曾宣称《但以理书》是公元前二世纪的作品。哈佛大学R·H·法伊弗的话反映了他们的困惑。他说:
“我们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们的作者是如何了解到……只在巴比伦文献中,在《但以理书》中,以及在根据但以理而写成的《巴录书》1:11中所提到的伯沙撒,在居鲁士攻占巴比伦的时候正担任国王”(《旧约概论》,纽约,1941年,第758,759页)。
这么多披露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统治的楔形文献发现,促使耶鲁大学的雷蒙德·P·多尔蒂把所有楔形文献和古典资料集成一部专著,于1929年出版,命名为《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的(纽黑文,1929年,共216页)。
楔形文献表明拿波尼杜是哈兰王纳布巴拉祖伊克比(Nab?-balatsu-iqbi)与哈兰月亮神庙的女祭司所生之子。当玛代人和巴比伦人于公元前610年攻占哈兰以后,拿波尼杜的母亲可能作为一名重要的战俘被带进尼布甲尼撒的宫廷。于是拿波尼杜就在尼布甲尼撒的王宫里长大。他很可能就是希罗多德笔下的拉比尼图斯(I.74)。他曾于公元前585年作为吕底亚人和波斯人之间的调解人。这一点可以从一下得更为清楚:希罗多德称公元前546年萨迪斯陷落时在位的巴比伦国王为拉比尼图斯(I.77)。后来他还称公元前539年巴比伦陷落时统治者的父亲为拉比尼图斯(I.188)。我们知道公元前546年拿波尼杜为巴比伦国王,也知道他是伯沙撒的父亲。公元前585年,拿波尼杜被任命为尼布甲尼撒的外交使节。这是一种很高的荣誉,表明国王很喜欢这个年轻人。正如多尔蒂所认为的,他的妻子尼托克里斯很可能是尼布甲尼撒和一个埃及公主所生的女儿。希罗多德称她为智慧的女人(I.185,188)。
但是拿波尼杜的儿子伯沙撒与尼布甲尼撒的家族联系尚未得到当时代文献的确证。
由于缺少更加详细的信息,目前还无法确定为什么但5章数次提到尼布甲尼撒是伯沙撒的父亲。在圣经里,“父”也可以指“祖父”或“祖先”(见代上2:7注释)。有三种解释:一,拿波尼杜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婿,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孙。二,拿波尼杜被称为儿子是因为他的母亲被纳入尼布甲尼撒的后宫,所以是他的继子。三,伯沙撒被称为儿子,类似于当时的亚述碑文称以色列王耶户为“暗利之子”。耶户与暗利家族并没有血缘关系。耶户消灭了暗利所建立的王朝,继任以色列国王。
楔形文献充分说明了伯沙撒在与父亲共同摄政期间的职务和活动。拿波尼杜在公元前553/552年或此后不久,授予伯沙撒王权(见但5:1注释),接着向阿拉伯的提玛发动了一次成功的远征,后来又住在那里多年。在此期间由伯沙撒代理巴比伦国王,并担任军队的统帅。尽管官方文件继续按拿波尼杜在位之年来计日,但宣誓时使用父子两人的名字,而在其他国王统治时只用一个名字,说明拿波尼杜和伯沙撒在共同执政。
上面简单引述的世俗资料,充分证明了但5章的历史真实性。多尔蒂在他有关伯沙撒和拿波尼杜的专著结尾,强烈表达了这一信念:
“在描写新巴比伦帝国结束时局面的所有非巴比伦文献中,就重大事件而论,《但以理书》第五章的准确性不亚于楔形文献。圣经的记录可能更准确一些。因为它提到了伯沙撒的名字,提到伯沙撒拥有王权,暗示王国中双重统治的存在。公元前六世纪的巴比伦楔形文献证明了圣经有关巴比伦覆灭时这三个基本历史事实的准确性。公元前六世纪在波斯势力的影响下所写的楔形文献没有保留伯沙撒的名字,但却令人信服地说明了拿波尼杜在阿拉伯期间任命了一位王储。公元前第五和第四世纪的两位著名希腊历史学家没有提到伯沙撒的名字,而只是隐约地暗示了拿波尼杜时代的政治局面。公元前三世纪初到公元前一世纪的希腊语编年史根本没有提到伯沙撒及其在新巴比伦帝国末年的重要作用。从公元前六世纪的楔形文献以后到公元一世纪的约瑟弗斯著作之间,所有可以确定年代的文史资料都没有提供《但以理书》第五章所需的历史背景”(同上,第199,200页)。
使徒行传3章
提要
1 向众人讲论的使徒彼得在去圣殿途的中遇见一位瘸子,并且藉着圣灵的大能使那人痊愈,12 彼得向众人表示,他医治那瘸子的能力并非出自于自己,也不是出自约翰,更不是凭着自己的虔诚,而是依赖上帝的大能,奉上帝的儿子耶稣的名并且信他才能行出这样的神迹:13 此外,彼得又一次谴责他们钉耶稣十字架的罪。17 因为这些人做这事是出于无知,因此,他们的所作所为正应验了上帝在圣经上的预言:19 彼得乘机劝戒这些人悔改,相信基督,寻找赦罪的恩,从耶稣那里得蒙拯救。
彼得医好瘸腿的人
徒3:1 申初祷告的时候,彼得、约翰上圣殿去。
【本会提要】
现在。(中文和合本无此词)希腊文是de,是一个联系上文表逻辑的词,这里并不是指时间元素,而且有些中文圣经中也没有翻译这个词。关于五旬节到这里所说的时日,中间间隔多久并没有记述。大概徒2:42-47的经文就是对这个时期逐步长进的概述,期间并没有显著的事件发生,这个间隔可能会有几个月的时间。非常明显,路加在写福音书时强调了许多年代的数据(路3:1;6:1),然而,在本书中他记述了很少此类数据。显然,带领路加编著本书的上帝之灵,并没有感觉有必要启示路加记述这间隔的时间。
彼得、约翰。这两位使徒的联合,使圣经四福音的叙述巧妙地与《使徒行传》一书联系起来。这两位使徒曾有很长时间密切的来往。他们曾经是加利利海上打鱼的伙伴(见路5:10)。彼得、约翰、以及雅各,比起其他使徒来说,他们享有与主更亲密的关系(见可5:37;9:2;13:3;14:33)。主曾派彼得和约翰一起去为逾越节的筵席做预备,就是耶稣希望与众门徒同吃的晚餐(见路22:8)。耶稣基督受害的那天夜里,由于使徒约翰认识大祭司,便带着彼得进了大祭司的院子(约18:15,16)。后来有一段时期,教会派彼得和约翰一起去撒玛利亚帮助在那里传讲福音的执事腓利(徒8:14),他们二人,连同雅各曾向使徒保罗以及巴拿巴行相交之礼,叫他们到外邦人那里去(加2:9)。因此,彼得和约翰在本节中同时出现,乃是因为他们惯常的友谊特征。
上…去。相当于“正在去”。这里说明他们医治那位瘸腿之人一事正是发生在他们去圣殿的路上。
圣殿。圣殿一词的希腊文是hieron,它的意思不仅包括圣所,而且还包括外院以及所有与圣殿连在一起的建筑(见太4:5注释)。使徒们“常在殿里称颂上帝”(路24:53;见徒2:46)。许多犹太人悔改归入了基督教,但他们没有聚会的场所,那时他们还没有明白圣殿中的那些崇侍对基督徒来说已经没有任何重要的属灵意义了。
祷告的时候。这里是指申初,大约是下午三点钟左右(见徒2:15注释;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0页)。这时正是傍晚献祭的时候(见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四卷.4.3 [65])。它有两种表达法,一个是“祷告的时候”,另一个是“烧香的时候”(见路1:9,10)。早晚两次献祭时都要烧香,就是在每天的巳初和申初(大约在上午9:00 和下午3:00),在这两个时间点,那些虔诚的信徒要在圣殿的院内祈祷。似乎在中午祈祷也是一种惯例,至少对某些人来说是这样(见诗55:17;见但6:10;徒10:9注释)。据说,在公元二世纪之时,每天的第三次祈祷大约是在太阳落山的时候,这可能是先前的惯例。希伯来文的著作表明,这是祈祷的确切时间是允许有一些偏差的。基督教信徒每天祈祷三次的惯例,必定是在公元二世纪就出现了,这种惯例大概是直接从犹太会堂中接续来的(《十二使徒遗训》第8页)。在公元三世纪初期,显然有许多基督徒遵守每天祈祷三个小时的习惯(见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斯卓马拉》第七章7)。
徒3:2 有一个人,生来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来,放在殿的一个门口(那门名叫美门),要求进殿的人周济。
【本会提要】
生来是瘸腿的。对这位瘸腿之人患病时间的详细记载显明了作者路加的写作特征(见徒9:33;14:8)。在这位瘸子得蒙医治的时候大约有四十多岁了(见徒4:22注释)。
被人抬来。这句译为“正被人抬着”更好,或者“常常被人抬着”。这里希腊文即可以理解为当这瘸子和使徒们搭话之时,他正在被人抬往他乞求周济的地方,同样也可以理解为当使徒彼得和约翰出现时,他已经坐在那里乞求周济。在那些时日,即没有医院也没有救济院;因此他得到别人的帮助,这位瘸子一定被人抬到了一个满含同情心之人能看到他可怜情形的地方(见可10:46;路16:20;18:35)。由于参赴崇拜之群众进圣殿时虔诚的感觉,一定会有人生发怜悯之心给他周济。
殿的一个门口(那门名叫美门)。在圣经其他地方没有使用过这个门的名字,而且在犹太人的文献中也没有记载。学者们的观点大体上分为两种,它可能是指圣殿东边最外边的东门,称为书珊门,也可能是指利卡诺门,这扇门也许通着外邦人的法庭以及妇女法庭。也有人声称利卡诺门坐落在妇女法庭和男人法庭之间。这美门究竟是在圣殿东边的外墙处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是坐落在这些法庭之间,似乎主要取决于,本章所叙述使徒们走的路线。根据作者路加记载,他们来到这个殿门口,医治了那位生来瘸腿的人,然后进了圣殿,显然,在他们向主献上自己的祈祷之后,他们在所罗门的廊下遇到了一大群人,这些人都被使徒所行的神迹吸引。因为所罗门廊就在圣殿东边的外墙处(见11节注释),美门大概就在外门,前面提到过书珊门所处位置,因为,如果它是介于法庭之间的内门的话,那么使徒们要到所罗门廊子下面,就必须要再次经过这门。然而,要解释清楚使徒彼得和约翰是否在开始就曾通过这扇门,似乎很难,因为这门通向橄榄山的方向,再者,因为使徒们就居住在耶路撒冷城里,他们几乎不可能从那个方向进圣殿。比较其他那些直接从城里通往圣殿的门,这个门一定很少使用,而且几乎不可能成为一个乞丐惯常就坐的地方。因为这些明显的不同,有许多学者认为,当时使徒彼得和约翰根本就没有再一次从美门出去,才在所罗门的廊子下面遇到了群众,学者们认为,这个美门也许就是利卡诺门,它坐落在外邦人法庭和妇女法庭之间。约瑟夫曾经这样描述这个门:“它是在圣所外面的一个门,使用了哥林多的青铜,在价值上远远超过那些镀银嵌金的门”(《犹太战记》第五章5.3 [201])。论及同个门,米示孥称:“除了利卡诺门之外,起初所有的门都被变为黄金门了,因为有神迹显给它们;然而,有人说,是因为它们其上的铜在闪烁[像黄金]”(米示孥《尺寸》2.3,宋西诺版《他勒目》第7,8页)。将所有的证据总结在一起,看来美门就是所说的利卡诺门。
要求进殿的人周济。进圣殿的通路,正如今日那些清真寺以及许多欧洲的大教堂一样,无疑,有众多瞎眼的、瘸腿的、畸形残废之人、以及各种各样的乞丐云集在那里
徒3:3 他看见彼得、约翰将要进殿,就求他们周济。
【本会提要】
要进殿。两位使徒要进圣殿的事实,推测他们大概是要进殿崇拜,无疑使这位瘸腿之人从心里认为他们乃虔诚之人,他也许能从这二人获得周济。
就求他们周济。在他的需要中,这位瘸子不能从眼睛能见之需要,以及物质看到更大的需要。即使是最虔诚的人,当这位瘸子的残疾被使徒借助神圣的能力治愈之后,可以证明他就是一位虔诚的信徒(第8节),由于自己身体、物质上的急需,这位瘸子可能没有意识到神圣的源头。使徒彼得和约翰没有外在的证据可以表明他们是神圣能力的工具。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位瘸子,他是每日圣殿崇侍的一个见证,也许他是一位当地谗言的传播者,他不可能对不久之前,附随着耶稣钉十字架以及复活升天,而发生在耶路撒冷那些轰轰烈烈的事件一无所知。
徒3:4 彼得约翰定睛看他;彼得说:“你看我们!”
【本会提要】
定睛看他。或作“他定睛看之后”(见徒1:10;路4:20注释)。
你看我们。彼得和约翰并不是故意要暗示这位瘸腿之人,让他认为在他们里面有能力医治他的疾病(见第6节)。然而,他们试图使这个瘸子的注意力集中于他们身上,然后,这两位使徒就能直接把他引向基督。
徒3:5 那人就留意看他们,指望得着什么。
【本会提要】
指望。这位瘸子生发的期望无非就是物质需要上的暂时满足,就是一点点金钱可以提供给他的东西。
徒3:6 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
【本会提要】
金银。徒2:45;5:2的记述说明,当时教会中众多信徒将价银交给教会的领袖,使徒们乃是这些钱财的管理人。我们不难理解,使徒彼得和约翰并没有属于自己的钱财,但是,他们为什么不从教会公用的财物中拿出一部分,以周济这位瘸腿之人呢?也许当时,他们身上根本就没有携带教会周济穷人的款项,或者因为某些原因,他们认为教会公用的钱财更应该储存下来,为基督教会中的成员谋福利。然而,他们可以给这位瘸子比金钱更为宝贵的礼物,这礼物乃是后来教会中所没有的。一个著名的名人轶事中提到了多马阿奎奈,他拜访圣洁的教皇四世,当时教皇所管理的教会中有大笔大笔的金钱摆在面前,这时教皇对阿奎奈说:“多马,你看,如今的教会再也不会像初期教会一样说‘金银我都没有’了。”这时,阿奎奈回答说:“是的,圣父,但是我们如今也不能像当年彼得一样,对那位瘸子说‘起来行走’了”。
我所有的。相当于“我所拥有的”。作者路加已经提到过在这个事件之前,使徒们所施行的“神迹和奇事”(徒2:43);所以自从五旬节圣灵沛降以来,这次并不是彼得施行的第一个神迹。这段话显明使徒是以一种十分肯定、坚决的口气向这位瘸子陈明自己的现状。在这件伟大事件的面前,每一位基督徒都应该自问,我能给予别人什么呢?如果一个人没有领受到,他就无法给予别人,事实上也无法从一颗不充足的心中真正的去给予。当使徒并不拥有耶稣基督的时候,他无法将基督给予别人。但是当他拥有了基督,他认识了基督,就会迫不及待地将这宝贵的恩赐与别人分享。
奉…的名。耶稣基督的名,就是那位受膏之救赎主的名,包括对其神圣能力行使者个性及其品格的描述。这次使徒们虔诚的祈求这名,以致耶稣基督的名所有的大能大力得以彰显。在《使徒行传》一书中,对耶稣基督之名大能力的认可以及祈求这名的记载比比皆是(见徒4:10,12;9:14;16:18;19:5,13;22:16)。由于对耶稣基督的名完全的信赖,使徒彼得在医治这位瘸子之时,说出了他亲爱之主的名字,这也表明使徒彼得对主应许单纯的信赖(可16:18)。见徒3:16注释。
拿撒勒人耶稣基督。这个名字对这位瘸子来说可能已经不陌生了。耶稣曾经在西罗亚池子那里医好过一位生来瞎眼的人(约9:7,8)。也许这里的瘸子也认识当年耶稣在毕士大池子旁边医好的那位三十八年的瘸子(约5:2-9),因为他们都是同样的病症。
耶稣的家乡拿撒勒乃是一个名声欠佳的地方(见约1:46)。根据使徒约翰的记载,拿撒勒这个名字被人题在十字架上(约19:19)。它不仅仅表明耶稣乃是加利利人这么一个背景(约7:40-42),而且显出耶稣来自拿撒勒的事实,这对犹太人来说简直就是绊脚石。对那位瘸子来说,响应使徒彼得的号召,就是奉拿撒勒人耶稣的名叫他起来,乃是对他信心的一个极大考验。就是在几周前,彼得所说的这位主被人羞辱并且钉死在了十字架上,罪名乃是人民的骗子。然而,正是因为这位基督的死,也因着人们的信才打开了上帝降下医治之能的大门。“一旦提起耶稣之名的慈爱与亲切,上帝的天使便就近人,软化、平静人心”(《书报》第112页)。
起来行走。原文证据认为(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句话既可译为“起来行走”,也可以简单的说成“行走”!这个人是天生的瘸子,从来没有行走过,(第2节)。彼得的命令乃是要顺从上帝的大能,不必考虑当前的状况。带有信心的顺从意味着痊愈。
徒3:7 于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来;他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了,
【本会提要】
扶起他来。彼得的动作像是对孩子般无助之人仁慈的援助,也许这一举动是要带给这位瘸子信心。这乃是一个过度时期的援助,从瘸子最后无助的时刻,瞬间跨过了旋涡,进入了他第一次因着信心接受这成就在他身上的真实神迹。正如使徒彼得所为,照样,上帝的儿女也应该:“你们要使软弱的手坚壮,无力的膝稳固”(赛35:3)。
踝子骨。相当于“踝关节”。作者路加是一名医生(西4:14),因此,作者凭着医学经验准确地描述了这位瘸子的状况。
健壮了。相当于“使有力量”。那些软弱而且松弛的筋脉以及各块肌肉都结实并且活跃起来。
徒3:8 就跳起来,站着,又行走,同他们进了殿,走着,跳着,赞美上帝。
【本会提要】
跳起来,站着,又行走。“行走”也许最好译为“开始走”。当医治的大能临到这个瘸子,他向上跳了起来;然后,他发现自己生平第一次能站立。他渐渐地开始一步一步地行走,随后心中充满喜悦不停地行走。
进了殿。这个人该有多么盼望进入圣殿啊,在这些年间他一直不能这样做,如今他获得了身体的自由,可以像其他人一样亲自步行进入圣殿,敬拜上帝。如今,他能这样做了,就立即进入了圣殿。在他进入圣殿的这个时辰,正是祷告的时辰,圣殿里挤满了敬拜的信徒。当敬拜的众多信徒看到这位整天在圣殿门口乞讨的瘸子“走着、跳着、赞美上帝”,他们该有多么的惊奇诧异啊!
徒3:9 百姓都看见他行走,赞美上帝;
【本会提要】
百姓都看到他。这个神迹并不是行在一个无人看见的角落里。对于瘸子得蒙医治的真实奇迹,目击者比比皆是,而且在这些见证人中,大概有许多人,在好多年以前就知道这人乃是个瘸子。因此,犹太的领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徒4:16)。
当我们读到这个故事时,作者路加所记载有关这个故事的详情和准确依据,使我们深信他所记载的故事可信。这个神迹的前前后后,无疑都是根据作者所采集一切目击者的话为基础而编写的,并且通过了圣灵的鉴别。上帝实行了创造,他自然也能再造,而且上帝可以随意行使这样的大能。
徒3:10 认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门口求周济的,就因他所遇着的事满心希奇、惊讶。
【本会提要】
认得他。更确切的讲应该是“他们认出了他”。人们都知道这个人原来确实是瘸腿的,并且也没有冒名顶替者。他们也确实知道了如今这瘸子被医好了。大家可以看到他亲自走进了圣殿,欢欣跳跃,赞美上帝。
在殿的美门。见第2节注释。
彼得在所罗门廊下的讲道
徒3:11 那人正在称为所罗门的廊下,拉着彼得、约翰;众百姓一齐跑到他们那里,很觉希奇。
【本会提要】
拉着彼得、约翰。关于这句话,有原文的一些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称“当彼得和约翰出来时,这人一路拉着他们走;并且有那些惊奇的人群站在称为所罗门的廊子下”。这样的译文可以帮助解决美门所坐落的位置,尽管它也许不是最原始的,但根据早期证据,它有利于说明所罗门廊就是所说的利卡诺门(见第2节注释)。
廊。希腊文是stoa,“柱廊”,“回廊”。根据古代著作的记载,在建造的第一座圣殿中,没有提到任何一个廊子被称作“所罗们的廊”。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9.7)记载,这廊子坐落在圣殿境内的东侧。他说(《犹太战记》第五章5.2 [190])这廊子由两排柱子组成,每根柱子大约有37英尺高(约10.6米)。这个廊子被称为所罗门廊,大概是因为它包括一些公元前六世纪时,所罗巴伯时代古建筑的踪迹。当亚基帕希律一世接续他祖父的工作时,人民要求他把这廊子夷为平地,然后重建,但希律拒绝这样做。
很觉希奇。这事发生在所罗门的廊下,就在几个月之前,就是耶路撒冷修殿节的时候(约10:22,23),耶稣正是在这个地方向犹太人讲论上帝的作为。如今,这两位使徒一定还记得当时耶稣所讲的话。当时犹太人抱怨基督,因为主没有坦然告诉他们他自己是否就是基督(约10:24-26),当主宣布他与父原为一之时,犹太人就要拿起石头打他(约10:30-33)。如今,这些人听到这两位使徒宣称他们的主乃是“圣洁公义者”,“生命的主”,也正是这位耶稣,被门徒称为预言中的弥赛亚(徒3:14,15,18)。
徒3:12 彼得看见,就对百姓说:“以色列人哪,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为什么定睛看我们,以为我们凭自己的能力和虔诚使这人行走呢?
【本会提要】
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这句话与天使提出的问题十分相似,“为什么站着望天呢?”(徒1:11)。在这两个地方,它们表达相同的意思,说明施行这样的神迹所做的见证并不应该如此惊奇。
为什么定睛看我们。直译是“为什么盯着我们看呢?”(见徒1:10注释)。没有任何普通人,正像使徒彼得和约翰一样能行出这样的神迹,这神迹乃是出自超自然的能力。
虔诚。相当于“热心、虔敬的行为”。彼得的话使人心中想起了一种普遍的观点,如果一个人足够虔诚,上帝就会听他,并且要有大的神迹出现(见约9:31)。这里使徒否认了此种观点。要实行这样的神迹,凭着自己的纯洁根本无法办到;只有藉着上帝的大能,奉拿撒勒人耶稣的名方能做这样的工作。
徒3:13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就是我们列祖的上帝,已经荣耀了他的仆人(或作:儿子)耶稣;你们却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他,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他。
【本会提要】
亚伯拉罕…的上帝。这里乃是对耶稣当年教训和措辞的一个反复使用(见太22:32),尽管这些词是来自旧约圣经(出3:6,15)。藉着宣称耶稣为亚伯拉罕所侍奉之上帝的儿子,彼得再次向他的犹太听众保证,他现在所讲的不是一个新的上帝,而是要说明耶稣就是他们先祖们所侍奉的主。
仆人(或作:儿子)。希腊文是pais,这个词不仅可以翻译为“孩童”,也可以翻译为“奴仆”。七十士译本中使用了后一种意思,以赛亚书的后几章中使用了“耶和华的仆人”。事实上,本句话就是对赛52:13的一个回顾。在新约圣经中的pais一词是指代基督,见太12:18;徒3:26;4:27,30。这些话表明作者马太和路加明白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那位受难的仆人就是指基督说的。见赛41:8注释。
交付。或作“移交”。使徒彼得十分坦白而且大胆地将致耶稣于死地的罪归到犹太人身上,而且从这之后,使徒也常常这样做。
弃绝了他。见约19:15注释。
定意。或作“决定”。彼拉多公正地决定要将耶稣无罪释放(约19:4),然而,那些犹太人,他们更大的可耻与罪恶,极力要求彼拉多要定耶稣死罪。
徒3:14 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
【本会提要】
圣洁…者。这是一个显著的名称,可能对于使徒彼得的听众来说,它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词了,因为这个词常在犹太人的文献中出现(见约6:69注释)。被污鬼附着人也把这个词用在基督身上(可1:24)。在耶稣受难的时候,发现耶稣乃是毫无瑕疵的,一切的控告的罪恶都是无辜的(可15:10;路23:4)。彼拉多和他的妻子也强调了耶稣乃是一位义人,他是无罪的(太27:19,24)。还有那位在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盗(路23:41)以及那位百夫长(路23:47)。见徒2:27注释。
公义。或作“义”(见彼前3:18;约壹2:1;见徒7:52注释)。
求着释放一个凶手。这个凶手就是指巴拿巴(见可15:7;路23:19)。
徒3:15 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
【本会提要】
生命的主。希腊文archēgos tēs zōēs,这句话译作“生命的创造者”更好(参来12:2;来2:10中,其中的希腊文archēgos分别译作“创始”及“元帅”)。基督乃是生命的创作者。“在基督里就是生命,这生命源于他”(《历》第五十八章)。因此,这“生命的主”,“救……的元帅”(来2:10),就成了赐生命以及救恩的主。显然,这里使徒把基督称之为一切生命的创始者。就连他自己也亲自不断地这样强调(见约3:14,15;5:26,40;6:48,51)。犹太人选择要释放一个无恶不作的杀人犯,一个夺取人生命之人──巴拿巴,然而,他们却将赐生命的主无情地推到了死地。
上帝却叫他从死里复活。这里说明是天父使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这一点在新约圣经中多次提到过(徒2:24;罗6:4;8:11)。同时,耶稣在世之时也宣称“我有权柄舍了(生命),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8)。关于复活的这两种宣称并不对立、矛盾。尽管耶稣基督自己里面就有生命,还是由于道成肉身,作了人子“取了奴仆的形象”(腓2:7),耶稣基督“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约5:19)。耶稣基督只在有天父允许的情况下,才施行他神圣的大能。尽管“我们的救赎主可以因着在他里面的生命,胜利地取回自己的生命从坟墓中出来”(《历》第八十一章),但他还是在天父召唤他之后,才从里面出来。
为这事。即“为他”。使徒彼得再次证明,使徒们知道的这件重要的事实并且他们所讨论的。他们曾经知道主,他们也曾经亲眼看见他的牺牲,并且还目睹了他复活升天。
徒3:16 我们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人健壮了;正是他所赐的信心,叫这人在你们众人面前全然好了。
【本会提要】
他的名。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一再出现,尤其是在《使徒行传》一书中,信徒提说耶稣的名,藉着耶稣的名施行神迹奇事,并且使人获得救恩(徒3:6;4:10,12,17,18;16:18;可9:38;路10:17)。“名”这个词在本段中使用,我们可以根据它在新约圣经中所赋有的丰富内涵来理解。见徒2:21注释。
一些学者们指出,在古时,某些名字被认为具有特殊的神圣性,以及特别的功效。因此,在犹太人被放逐到巴比伦之后的时期中,他们中间普遍认为希伯来文Yahweh(耶和华)这个词,乃是一个秘密,只为大祭司所知,并且它真正的发音也最终一并消失了。还有其他一些名字被宣称在施行神迹上有非凡的功效。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八章2.5 [46-49])记载,见到一个人,名字叫以利亚撒,依其申诉,他使用所罗门的名字将恶鬼从人身上赶除。在以弗所,犹太人的祭司长士瓦基的七个儿子擅自使用耶稣的名字赶鬼,试图达到同样赶鬼的目的(徒19:13,14)。他们认为,这种神奇的大能仅仅存在于名字之中,仅仅使用这个名字就可以。无疑,有许多人目睹了耶稣的门徒们使用耶稣的名字施行神迹,他们认为这些神迹的功效单纯是因为使用了这个带有魔力的名字。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70-173页。
然而,我们非常清楚,耶稣的门徒们在施行神迹之时,没有使用任何想法,认为在说这个名字的同时,这个名字就会出现一种魔力。在旧约圣经当中,希伯来文的shem,就是“名字”的意思,有时用来指“品格、特征”的意思(见耶14:7,21),或者说,这名就几乎与这个人本身同义(见诗18:49)。这种在名字与品行之间亲密的联系,可以由圣经旧约当中所记载丰富的名字说明,这些名字代表使用之人的品行、特征,或者代表父母们期望自己的儿女在将来会具备的特征。在伪经著作中,这种同样认为是“品行特征”的观点可能就是“名”的意义,如以诺书48:7中记述了人子,它如此说:“因着他的名,他们[那些义人]得蒙了拯救”。
这种发展的更远一个方面可以在新约时代看到,希腊文中的“名”(onoma)大概意思是“人”。因此,在公元前13年的一个埃及蒲纸上出现了这个字“从以下所写的名字中”,,当然是说“从下面签名的人”。相似的用法在圣经徒1:15;启3:4;11:18。
这一切都在象征,在施行神迹奇事,以及宣扬救恩之时使用了耶稣基督的名,使徒们在宣扬,医治以及拯救的大能乃是藉着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品行之重要联系作成的。使徒彼得在本段宣称:“他(耶稣)的名……便叫这人健壮了”,这宣称乃是在断言,施行这神迹的是耶稣基督自己,不是什么妖术、咒语机械式地临到了这个瘸子。人人都可以借助耶稣基督的能力,但是获得并且行使这种能力之人,必须要对主有坚定的信心。
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里并没有任何含糊、疑惑,没有任何欺骗的手段。也没有任何无残疾之人来代替这位瘸子,伪称瘸子痊愈了。每个人都认识这位瘸子,而且都承认他是天生瘸腿的,如今他们亲眼看到这瘸子痊愈了。
他所赐的。或作“藉着他”,就是说藉着耶稣基督。见彼前1:21。使徒彼得医病的时候,信心不单在彼得这一方,而且那瘸子也同样要有信心,因着耶稣基督的大能,这信心在他们二人里面运行。彼得乃是因着信心容纳上帝大能的一位;这个天生的瘸子也同样领受了信心,这信心使他能够接受身体的医治。医治的信心本身就是一种恩赐(罗12:3;林前12:9)。
全然好了。或作‘彻底”。
徒3:17 弟兄们,我晓得你们作这事是出于不知,你们的官长也是如此。
【本会提要】
出于不知。在属灵的事上无知非常危险,在其他事上无知也一样可怕。人们可能会因为无知而犯罪,正如这里使徒彼得所举的例子一样,但是无知并不能作为一个人减轻罪恶的借口。即使在人间的政府,对于法律的无知所犯的罪也不能作为犯罪的借口。无知的罪必须要像其他的罪一样,诚恳的悔改、承认。无知的人特别有罪,因为他们让偏见和情感来阻止他们得知那些有理智和良知为之作证的事情。比较路23:34。
徒3:18 但上帝曾藉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
【本会提要】
众先知。见路24:25-27。正如徒1:16;2:23,这里彼得同样强调了旧约圣经中先知们所说关于基督工作之使命的预言。一切经文的意图都要阐明通过基督所做的挽回祭而对人类实施的救赎计划。圣经第一部书中的第一个福音(创3:15)就有应许,藉着旧约圣经指出要有一条连续的线路指明通过耶稣基督作为全人类罪恶的替罪羊。在旧约圣经中一些尤其关于弥赛亚的重要经文包括诗22:18(见太27:35);但9:26;亚11:13(见太27:9,10);赛53章。
基督将要受害。据称,犹太人从来就没有把以赛亚先知那段受难的预言,应用在弥赛亚身上。受难之弥赛亚的教义,必定会同使徒时代犹太人的观点产生巨大分歧,甚至连耶稣所拣选的门徒都很难理解,一直到基督复活之后,他们才得以领悟。耶稣当着门徒的面毫无顾及地讲说他要受难之事的时候,使徒彼得说“主啊,万不可如此”,却遭到了主严厉的谴责,因为他不愿接受主将临到的苦难(太16:21-23)。本节经文显明了使徒彼得,在对这事的理解上明显的转变。如今,他断言基督的受难乃使要成就神圣的计划。耶稣复活之后,他给门徒的教训中肯定阐明过这道理(见路24:44-48),肯定也曾藉着五旬节圣灵沛降的启示使他们明白。后来在彼得所写的书中,他又一次论证了有关他对这基本教义的理解,他写到了为人类担当罪恶的救主(彼前2:23,24)。
就这样应验了。这些话标志着使徒彼得讲论的高潮,也是作为劝戒这些听众悔改的基础。彼得对于这些实情满有逻辑的讲述,要让一切听众得知,他此时此刻所讲述的乃是已经应验了的预言。
徒3:19 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这样,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
【本会提要】
当悔改。希腊文是metanoeō,“改变心意”。从属灵意义上讲就是“悔改”(见太3:2注释)。这句呼吁众人悔改的话乃是使徒彼得演讲逻辑的高潮,是对控告他之人严厉的谴责。若不是为了让人产生悔改的心,这样的谴责便是毫无意义的了。所有传福音的讲道实在都应当是这样的。
归正。希腊文epistrephō,“转回”。在七十士译本中,这个词出现的频率非常高,翻译的希伯来文shub,“归回”,这个词总是带有属灵的含义,表达人转向上帝(见结18:30注释)。希腊文的Epistrephō是一个十分恰当的词,它表明一个人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为王之后所有的改变之行为,而且作者路加屡次使用这个意思(见徒9:35;11:21;26:20)。悔改转向乃是一名真实基督徒经历的基础。它不同于耶稣所说的重生(约3:3,5),只有转向才能表明一个人的抛弃了旧有的生活和罪恶,重生,或者再造,乃是圣灵的工作在人悔改的同时运行做工。这两种经历都离不开圣灵的运行。但是在一个人愿意让上帝掌管他的生活之前,圣灵不能强行进到人心里运行做工(见启3:20)。
涂抹。或作“擦去”。在圣经经文中屡次提到罪恶的赦免,把赦罪描述为洗净(见约13:10;启1:5;见启22:14注释)。把罪恶擦去的思考方式也是一种相似的用法。这些话语所可能蕴涵的比喻就是一个罗列着悔改之人众罪的诉状,这诉状被天父赦罪之爱所撤消了(见赛43:25;西2:14;见太1:21;3:6;26:28;路3:3注释)。
对于那些接受使徒彼得的呼吁,去悔改的人来说,他们的罪立刻会得蒙赦免,这乃是接受而随之带来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些人的罪恶得蒙赦免乃是瞬间发生的事情。然而,从根本意义上来讲,罪恶最终被赦免乃是要在耶稣基督第二次来临之时,与他做大祭司的工作相联系的(见本文下面的“这样”注释)。当罪人悔改之后,他们具体的罪行都要被取消、赦免;当审判的时候,他们的罪恶就不在纪念(参结3:20;18:24;33:13;《善》第二十八章)。
这样。希腊文hopōs an,“因此”。词典编纂者们以及语法学家们一致认为,希腊文hopōs an不表时间的意思。不论Hopōs加还是不加an这个字母(意思没有分别),在新约圣经中一共出现过56次,但是只有在这里被翻译为英文的“when”,其他的地方翻译为“竟然”(太22:15;路24:20),还有翻译为“以致”(路16:26),以及“因为”(徒20:16),但是最常见的一个译文就是“就”,以及其他表达相似意思的译文(徒8:15;9:12,17,24;罗3:4等)。金雅各英文版本的圣经翻译员,除了在徒3:19外,没有在任何地方表明这个词所包含的时间元素。因此本节经文中的这个词应该翻译为“这样”,而不是“当”。金雅各版本圣经的读法似乎来自以下途径:最初的拉丁文圣经版本把hopōs an确切地翻译为ut,这个词在拉丁文中是充当一个连词,通常所使用的意思是“因此”。然而,ut的意思多少有一些模棱两可,因为,在本句中,它可能是“当”的意思。后来,当学者们读到这个章节,他们显然都拿不准,在本节中这个词究竟应该使用那一个意思。有些人,考虑到这个词副词意义的倾向,或者把这个词改为cum,就是“当”的意思,或者把cum插入到文章的旁注,以便吸引读者对其进行翻译。因此有些拉丁文中读作cum,就是“当”的意思,代替了ut。其他一些,包括普通的拉丁文圣经版本,使用了合并写法ut cum,“这样当”,这个译法大概是因为合并了文章的旁注cum,使其插入文章与ut 同列。然而,这种读法不能形成恰当的语法含义。不过在后来大部分中世纪的拉丁文中都能发现此种用法,最初的英文圣经,正是依照这些版本翻译的。因此,威克里夫的英文圣经译本(公元1382年),正是依照拉丁版圣经来翻译,读作“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当那安舒的日子在就从上帝眼前来到”。这种不灵活的译法同样也影响了杜爱译本(公元1582年),译为“以致你们的罪被涂抹,当那日子必要有安舒从上帝眼前来到”。廷达尔(公元1534年)为这节经文使用了不错的语法,但是他却产生了一种错误的译文。他的译文是“以致你们的罪被涂抹,当安舒的日子来到,上帝就会临格在我们身上”。这种把hopōs an被认为是“当”的译文就进入了金雅各版本。然而,这里的希腊文应该翻译为“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这样,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修订标准版)。
罪人的悔改将会有一种能力,可以加速实现上帝的目的,因此,也就在其完全上催促了他荣耀之国度的来临。
事实上,本节经文的希腊文中没有包括时间因素,但是金雅各版本中的却包括了这一点,一个对本节经文相关的研究显明,这里使徒彼得提出了某个时间顺序。他呼吁他的听众要“悔改”并且要“归正”。使徒彼得说,只有有了这些行为,就会有(1)涂抹他们的罪,(2)必要有“安舒的日子来到”,并且(3)耶稣基督荣耀的降临。
有关使徒彼得在这句话中提及的时间顺序,在任何的讨论中都应该将以下两点存记在心:(1)和其他的门徒一样,使徒彼得也并不知道“时候和日期”(徒1:7;参约21:20-23)。他对将来要来的事有一种缩短的观点,并且欢喜快乐地盼望他的主能够早日降临(见罗13章附注)(2)藉着神圣的启发,使徒彼得看见了先知所说“末后的日子”在他所处的时代实现了。的确,他得到的启发会使他仅仅看眼前所发生的事,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有限的实现,尽管那个观点并不在讨论中占重要地位。例如,在五旬节圣灵沛降那天,彼得宣称,先知约珥的预言在“末后的日子”,上帝的圣灵要浇灌凡有血气的,彼得认为圣灵已经沛降在他们身上,就是末日了(徒2:14-18)。事实上,预言中神圣能力的倾降在这里发生了一个有限的实现。同样,这也是真实的,正如前面所做的陈述,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些皈依之人的罪过被根除了,因为他们所有的罪过都被耶稣基督的宝血,就是拯救全人类的血所遮盖了。
但是,在上帝那不断伸展之计划中的观点看来,尤其是诸多预言的应验,我们如今以最为真实、完整的意义上可以看到“末日”就是我们现今所处的时日,如今也正是我们期盼耶稣基督二次降临的时候。照样,我们已经看到了上帝圣灵大大的赐予,那个伟大的“安舒的日子”属于我们今天的信徒,就是那将要来的“晚雨”(见珥2:23注释)。我们可以同样,事实上,我们应该认为这涂抹罪恶的日子就属于我们。为什么要把这事与使徒彼得所说将要发生的其他两件事,远远地隔开呢?事实上,当我们研究这个基督在天上圣所的工作中有关清除罪恶的主题时,(见但8:14注释),我们发现,真正把罪恶清除掉,乃是要在世界历史结束之时才发生的,就是我们所说的世界末日,罪恶一经清除,耶稣基督就要二次降临(见《祖知》第三十章;《善》第二十三章;见结18:24注释)。这三个事件捆在一起,这一点修订标准版圣经中叙述地十分清楚:“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这样,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主也必差遣所预定给你们的基督耶稣降临”(徒3:19,20)。
因此,这变的十分明显,使徒彼得(第19节),总体上,包括一个最为明确的时间元素。显然,乃是圣灵藉着使徒彼得说话,这远远超出了他自己有限的理解力,简单地说,这是在指地球末日要出现的两件大事──(1)上帝晚雨圣灵的沛降,以及(2)最终把罪恶从地上除掉,涂抹义人的罪──到了末后事件的最高潮时刻,基督第二次降临。
从主面前。这里提到的“安舒”乃是直接从上帝宝座来的。
徒3:20 主也必差遣所预定给你们的基督耶稣降临。
【本会提要】
主也必差遣。新约圣经的作者主要的题旨就是关于基督复临一事。见第19节注释。
所预定给你们的。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里的“所预定”相当于“所指定”。因此,这里这句话应该读作“所指定给你们的那位”。在上帝的思想当中,救赎人类的计划乃是在创世之初就设立好的(见太25:34;弗1:4;启13:8),而且这项计划是在面临撒但以及有罪人类的敌对之下执行的。这计划要求它所涉及的一切对象,要顺从其中所附带的一切条件(参路22:42;来10:7)。
徒3:21 天必留他,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就是上帝从创世以来、藉着圣先知的口所说的。
【本会提要】
天必留他。门徒们见证了耶稣基督的复活(徒1:9,10),并且意识到耶稣必须要在天上一直到他复临。耶稣曾经告诉他的门徒,他离开门徒是必要的,耶稣在天上有事情要做(约14:1-6),然而,他们一直到亲眼看见耶稣升天的时候才得以明白,而且知道自己必须要在地上等待主的复临。
复兴。或作“恢复”。基督以人类的救赎主死在了十字架上,因此,这里所应许的复兴就因着他的牺牲而成为可能。
这里使徒彼得提出了他正在酝酿之中的观点,就是他在彼后3:7-13中所记载自己充分发展并最为直接的描述方式。在彼得这段话的后一节中提到了新天新地,这新天新地乃是一个恢复,一种从罪恶和堕落之中到原来情形的恢复,由于人类犯罪沦陷在罪恶之中的结果,这些罪破坏了起初上帝创造的美景和万物的完美(见赛65:17-25;玛4:8注释)。
这节经文并没有教训说,正如有些人所想的,所有的人最终都会被拯救。这一点在经文中并没有应许。但是它的确表达那些义人,并非罪人,最终的状况,他们将会在一个得赎并且重造的新天地中获得主权。它为基督徒们提供了一个至高无上、十分值得追求的目标,就是由真正的悔改和认罪之经验而得来的,并且为智慧及纯洁,能在要来的世界上成长的可能提供一个希望,这希望要比基督教界有时所强调的更为广阔。
上帝…所说。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或者是指“归还、恢复的时候”,就是说预言中恢复的神圣一幕,或者是指“万物”,它指明上帝诸多的应许藉着历代的先知一一实现的事实。这里清楚说明历代众先知所传达的信息乃是出于上帝。正是上帝藉着众先知说话(见彼后1:21)。事实上,本节经文同路1:70乃是相同的意思。
万。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对此词的删节。
上帝从创世以来。或作“从古时以来”。这些话包括了许多不变的应许,就是上帝藉着历代的众先知的口所说的,这些应许点亮了历代以来上帝子民们的希望。因着他儿子约翰的出生,祭司撒迦利亚看到了这些应许开始的一些征兆(路1:70)。救赎的计划在“创世”之前就已设立(启13:8)。
徒3:22 摩西曾说:‘主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
【本会提要】
摩西曾说。或作“摩西确实说”。此处和24节中真先知所说的暗示了以色列人期盼那将要来的伟大的先知要胜过历代的众先知,正如向施洗约翰所提的“你是那先知吗?”(约1:21)的问题所显明的。在以色列人的领袖摩西之后,在没有任何一个领袖“像”他(见申18:15;见下面“像我”注释)。他的工作标志着一个新的纪元,藉着一种神权政治、上帝亲自颁布的法律以及各种崇拜仪式使上帝的荣耀得以彰显。耶稣基督来,就又标志着开始了另一个新的时期,他的国要在建立在每一个相信他之人的“新”心里(见耶31:31-34;来8:8-12)。
像我。摩西引用了上帝对他所说的应许,就是将来要有一位先知来在你们中间“像我”(申18:18)。但这种相似之处突然停止,因为摩西即不是上帝独生的儿子,也不是代替全人类受死的赎罪者,然而,耶稣兼具这两个条件。
你们都要听从。即你们都要顺从他(见约6:60注释)。
凡他向你们所说的。这里彼得稍微改变了他所引用申18:18,使之成为一条征对听众的命令。
徒3:23 凡不听从那先知的,必要从民中全然灭绝。’
【本会提要】
必要从民中全然灭绝。彼得引用的旧约圣经(申18:19),其中记载了“我必讨谁的罪”。使徒彼得所引用的话几乎是旧约圣经中的原意“那人就要从民中剪除”(见利17:4,9;参出12:15,19)。
徒3:24 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凡说预言的,也都说到这些日子。
【本会提要】
从撒母耳以来。这里提到先知撒母耳,可能是因为从他开始,以色列的先知才陆续出现,并且也尤其与先知学校有关。在公元三世纪,《米示孥》一书的编辑者犹大哈拿西这样描述先知撒母耳,“众先知的教师”(见Strack and 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二册第627页),这种观点也许能更好地代表使徒彼得时代对撒母耳的理解。
到这些日子。这里并不清楚彼得是在说“万物复兴的时候”(第21节),还是在说他以及一切听众所生活的时代。也许在彼得的思想中,包含了这两个时期,他深深地相信,他如今所见证的这些事件要最终要实现(参徒2:17)。
徒3:25 你们是先知的子孙,也承受上帝与你们祖宗所立的约,就是对亚伯拉罕说:‘地上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
【本会提要】
先知的子孙。历代那些先知们所传达的信息,尤其是为了以色列人(见罗3:2)。
所立的约。这里彼得认明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12:3),这约就是拯救的约,保罗也引用相同的约(加3:8)。尽管犹太人享有了属灵的亮光以及特权,但是他们没能认出耶稣就是他们历来所盼望的弥赛亚。在每个世代,尤其是现在,那些享有了特殊属灵之特权的人也必因为犯同样的错误而内疚。
因你的后裔得福。参考创12:3,使徒保罗称基督为“子孙”,并且所有相信基督之人就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加3:16,29)。彼得使用这段话并非十分直接,但是他引用这话明显是指基督。
徒3:26 上帝既兴起他的仆人(或作:儿子),就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
【本会提要】
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犹太人作为优先接受福音之人,他们的优先权是显而易见的。当然,那时彼得还不明白当时的情形乃是要福音传向外邦,但他的话明确地暗示了一种意思,表明福音信息首先是传给了犹太人。使徒保罗也曾经提到过这种顺序:“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1:16;参罗2:9,10)。后来使徒保罗常常这样说,甚至形成了一个规则(徒13:46;见徒9:19,20;14:1;17:1-3)。比较本注释第四册第29,30页。
仆人(或作:儿子)。希腊文是pais(见第13节注释)。
赐福给你们。这里所提到的福气是指耶稣复活之后,伴随着基督的大能,就能使人从罪恶的生活中回转进入那在藏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信徒所获得的新生命乃因为基督的复活才得以成就(见弗2:4-6;西2:12,13)。
回转,离开罪恶。这里所使用的希腊动词是apostrephō,正如与其有联系的动词epistrephō,它们频繁地出现在七十士译本中来翻译希伯来文shub(见第19节注释)。这段话模棱两可,不太明确。它既可以理解为基督使人从罪路回转,也可理解为基督祝福那些从罪路回转之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两种理解均属准确。救恩的福气也只有通过圣灵恢复更新的大能、从罪中回转、离开罪恶才能获得。
使徒行传4章
提要
1 犹太人的官长对于使徒彼得的讲论很是恼火,于是下手捉拿了彼得,4(尽管听众听到彼得讲论之后,有成千的悔改),犹太的官长还是照样把彼得以及约翰关在了监狱里。5 之后,在公会前受审之时,彼得放胆宣称,是因为奉了耶稣的名,以致那位瘸子得蒙了医治,而且说明,只有靠着这位耶稣我们才能得蒙救赎,获得永久的生命,13 犹太人的官长吩咐这两位使徒不可再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而且把他们恐吓了一番,23 他们被释放之后,教会的众信徒同心合意向上帝祈祷。31 他们祈祷完了,上帝就使众信徒聚集祷告的地方震动,证明上帝听到了他们的祈求:将圣灵的恩赐大大加给教会,并且使信徒彼此相爱,慷慨奉献。
彼得和约翰在公会受审
徒4:1 使徒对百姓说话的时候,祭司们和守殿官,并撒都该人忽然来了。
【本会注释】
对百姓说话的时候。在这个时候,以及在这之后,对于犹太的权威人士来说,使徒们的种种行动都对这些人产生深远、不利的影响。显然,那个生来瘸腿之人得医治一事,已经瞬间传遍了整个耶路撒冷城,在犹太公会将耶稣定罪,并且钉死在十字架上之后,这乃是他们第一回与基督教又一次作对。耶稣被他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仅仅才过去几周的时间。当然,在这期间,对于钉死耶稣一事,犹太的领袖庆祝他们终于除掉了他们的眼中钉,确保了整个犹太民族的安全,正如大祭司该亚法所提出的建议(约11:49,50)。他们也知道耶稣的坟墓已经空了,但是他们拒绝接受耶稣已经复活的事实,他们竭力迅速散播谣言,说是耶稣的门徒们把他的尸体偷走了(太28:13-15)。这些犹太的领袖是否也出席了五旬节圣灵沛降那天的经历,我们尚未确定,但是,我们确定他们已经听说了那天所发生的事情,以及新教会的飞速发展。如今,基督教会中的两位主要代言人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教训人,而且他们教训的地方竟是圣殿的入口处。
祭司们。他们乃是一班负责监管圣殿事务的人群(见代上24:1-19),显然,在医治那位瘸腿之人的事上,这些人最先向那些因为使徒医治好瘸子而惊讶并作见证之人动怒。
守殿官。显然,在这些守殿官中,曾有人参与捉拿耶稣的事(见路22:52)。旧约圣经中提到了一个官员,他被称为“管理上帝殿”的人(代上9:11;代下31:13;尼11:11)。在马加比后书3:4提到一个Benjamite,“圣殿主管人员”。作者路加重复提到了圣殿的“官”(见路22:52;徒5:24,26),并且约瑟夫也在他的书中提到这个职位(《犹太战记》第二章17.2 [409];《犹太掌故》第二十章9.3)。约瑟夫提到的这个官职显然同作者路加所记述相同,或许与旧约圣经中,以及马加比后书中提到的相同。在后来一些犹太著作中,记述的官职中,有好几个大概符合本节所提到的“守殿官”。其中一个是'ish har habbayith,“圣殿山上的官员”(米示孥《尺寸》1.2,宋西诺版《他勒目》第1页)。这守殿官并不是一名军人,但是对于祭司以及利未人(利未人对于圣殿有监护权)的警卫却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尤其是在夜晚。作为一名巡视员,他在夜晚要在圣殿中到处巡视,检查每道门以及唤醒任何进入梦乡的警卫。这守殿官似乎对于圣殿的外院有特殊的责任,就是使徒彼得刚刚做过讲论的地方。在本节中提到一个“官”字,这个“官”可能是说segan hakkohanim,这也是书中提到的另一个官职,“祭司的长官”。他的职分仅次于大祭司,在他的官职职责上加以援助,并且对圣殿的侍奉礼节以及整个圣殿的秩序维护负有全面的责任。
撒都该人。关于撒都该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2,53页。在福音故事中,并非经常提及撒都该人。在徒23:8描述了他们的教义“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只是在耶稣提到复活的教义,并且强调人将来的生活,以及耶稣的使徒们传扬复活道理之后,撒都该人才频繁出现,作为这些道理的敌对者,太22:23-33就是一个例子。
如今,当他们发现耶稣的门徒们在传扬复活的道理,撒都该人开始敌对这些门徒,正如当年敌对耶稣一样,他们自然成了教会的迫害者。在新约圣经中,没有记载有撒都该人接受了福音。然而,法利赛人却不同,记载中有一些法利赛人接受了福音(徒15:5;参徒23:6)。
忽然来了。这里是指要捉拿使徒。
徒4:2 因他们教训百姓,本着耶稣,传说死人复活,就很烦恼,
【本会注释】
很烦恼。或作“令他们苦恼”,“激动了他们”。这个动词曾经用来描述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之时,有一位妇女一连多日在他们后面喊叫,以致使保罗“厌烦”(徒16:18)。如今犹太官长们厌烦,不仅仅是因为使徒们传讲复活的道理,以致与撒都该人的众祭司长思想不一致,而且也是因为他们没有受过训练,也没有什么权威去这样做,正如耶稣当年所做的一样(约7:14,15)。犹太的宗教领袖们敌对那些没有被他们授权、或者由任命之人传扬的工作,所作出的反对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了。在他们手下大有能力之人,非常容易得到他们的赞许,而且他们认为,也只有他们有资格教导人如何在公众面前传扬真理。
因他们教训。犹太当局反对使徒的其中一个理由,肯定是因为他们是“没有学问的小民”(第13节),所以是没有资格教训犹太的百姓。
本着耶稣,传说死人复活。相当于“传扬耶稣基督的复活”。使徒们放胆传讲“在耶稣基督里”复活的教义,就是说,藉着他的复活,就可以证明普通的死人也可以复活,然而,撒都该人痛恨这种教义。见徒23:8。后来使徒保罗强调,耶稣基督的复活乃是一个保证,因着他的复活使义人也能从死里复活(林前5:16-23;腓3:10,11)。
徒4:3 于是下手拿住他们;因为天已经晚了,就把他们押到第二天。
【本会注释】
下手拿住。或者可以翻译为“羁押了他们”。这次经历显明使徒们第一次受逼迫。
天已经晚了。这让人回忆起医治那位瘸子的故事发生在下午3:00钟左右(见徒3:1注释)。在医治好这位瘸子之后使徒彼得当众做了演讲,接下来他和使徒约翰就被捕了。这是已经是“黄昏”了,无疑,这开始与日落的时候,或者说是十二时。由于犹太人的规定中禁止在夜间开庭,因此,他们那天在十二时就算结束了,当时进行司法行动已经太晚了(见太26章附注,注2)。这些犹太拉比禁止不在夜间开庭审讯是因为在圣经耶21:12说:“大卫家啊,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每早晨要施行公平”。他们甚至把这话应用在有关新月节宣言的审议上(米示孥《新年》3.1,宋西诺版《他勒目》第113页)。
徒4:4 但听道之人有许多信的,男丁数目约有五千。
【本会注释】
但。或作“然而”。虽然犹太的官长把使徒下在了监里,但是那些新近皈依的信徒并没有为之动摇,也不能阻止他们相信基督。
听道的人有许多信的。这里是指信了耶稣基督,彼得称之为先知,因为先祖摩西曾经曾经称基督为先知。每一位相信的人都加入了基督教会,并且成为不断皈依之队伍中的一部分。
男丁。希腊文anēr,“一个男的”,或者“一个男人”,与女人对照。显然,加入教会的信徒中,他们只数了男丁的数目(见太14:21注释)。
约到五千。或作“将近有五千人”。这里,作者路加可能是指这五千人就是当时门徒的总数,不仅仅是指在医治瘸子当天悔改的人数。在五旬节圣灵沛降那天,归入基督的信徒约有三千人,而且从那之后,每天都有得救的人数加入教会(徒2:47)。
徒4:5 第二天,官府、长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会,
【本会注释】
第二天。由于捉拿这二位使徒的时候天色已晚,所以这天乃是犹太领袖们第一次明确审讯使徒的机会(见第3节注释)。
官府。这可能是指“祭司们”,或者是“大祭司”,在第1节提过。
长老。无疑,这里提到的“长老”就是希伯来文中的zeqenim。他们代表犹太公会的底层成员,和祭司以及文士形成对照。
文士。这些文士乃是组成犹太公会的第三组成员,他们乃是犹太人中专业的律法权威,也是被公认的律法讲解师(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5,56页)。我们不难理解,这些文士对于那些似乎没有资格之人提出的新教义,表现地十分愤慨(参太7:29)。
徒4:6 又有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约翰、亚力山大,并大祭司的亲族都在那里,
【本会注释】
亚那。这个人(约瑟夫称他为亚那斯)乃是塞思的儿子,大约于公元6年,由罗马政府官员基理努(古利奈人)任命为大祭司,约在公元14年被免职(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八章2.1,2)。耶稣被人捉拿之后,首先就被带到亚那面前(约18:13),然后再被送往本年做大祭司的该亚法面前。这件事可以说明,尽管亚那事实上在当时已经不再是大祭司,但他在犹太人中依然享有广泛的影响力。而且我们更是不难理解,因为亚那还是本年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现在我们几乎不可能确定究竟是亚那还是该亚法在起着作用。显然,那些曾经作过大祭司之人,在他们退位,不再掌管大祭司事务之后依然享有大祭司的头衔,这大概是当时犹太人的风俗。在亚那死后,他的五个儿子都被奉为大祭司(同上第二十章.9.1)。但是他的年老之时充满了残暴的行为,就是在公元66-73年战争期间,借助造反者们在圣殿犯下的罪过(见约瑟夫《犹太战记》第四章3.78 [151-157])。
该亚法。该亚法是在大约公元18或19年被任命做大祭司,大约是在公元36年被免职。在圣经福音书中描述他乃是一个负责政策以及利用私权的人物(约18:14. 见上段关于“亚那”注释)。
约翰。这里的约翰可能是指乔纳森(就是约翰)本扎凯,是一位犹太领袖,有人称他因为自己所处的高位,曾经影响犹太人40年之久,一直到公元70年圣殿被毁。在犹太人与罗马的战争结束之后,他成了亚麦尼亚公会的创始人和首领(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8页)。然而,这种身份鉴定不是十分可靠。另外一种可能,记载与一个古代的手稿,提到了“乔纳森”,说他是大祭司亚那的儿子,在该亚法之后不久他就作了大祭司,而且在腓力斯的时候也作大祭司(约公元52-60年)。
亚历山大。没有任何记载能确定此人的身份。
大祭司的亲族。《他勒目》(《逾越节的羔羊》57a,宋西诺版第285页)提到了几个显著的家族,后来的大祭司一般都是从这些家族里出来的。当时的大祭司是该亚法,他有许多亲戚都身居高位(见前面关于“亚那”注释),可能他的这些显赫亲属在这次审判使徒彼得和约翰的会议中也出席了。见太2:4注释。
都在那里。显然,犹太公会的官长们召开了这次会议,正如太26:3,4那次要杀害耶稣的会议一样,要议论他们下一步应该采取什么方案,解决当前所面临的新危机。当然,这次会议一定要包括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但在那个时候,撒都该人控制着犹太公会。
徒4:7 叫使徒站在当中,就问他们说:“你们用什么能力,奉谁的名做这事呢?”
【本会注释】
站在当中。犹太公会的众多官员坐成一个半圆形(见米示孥《犹太公会》4.3,宋西诺版《他勒目》第230页)。显然,使徒彼得和约翰站在公会审判厅的中间。
你们用什么能力。希腊文en poia dunamei,“使用那种能力?”希腊文这里的dunamis,“能力”,它经常应用与耶稣基督所行的神迹,而且频繁地翻译为“异能”(见太11:20;可6:14;路19:37)。犹太的领袖承认,确实是由一种超自然的神奇大能医治了那生来瘸腿之人,以为这种大能太明显,以致他们无法否认(见徒4:16注释)。然而,犹太官长的这个问题暗示,他们认为这医治瘸子的能力乃是来自下面,不是从天而来,这问题所暗示的意思,同当年他们控告、敌对耶稣十分相似(见路11:15;参约8:48)。
奉谁的名作这事。或作“靠着那种名作这事?”见徒3:16注释。显然,犹太的领袖已经知道使徒彼得和约翰,乃是奉耶稣的名医治了那瘸腿之人。对这些犹太官长来说,耶稣就是不久前以一个囚犯的名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普通人。因此,他们向使徒发出了这样轻蔑的问题。
徒4:8 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对他们说:
【本会注释】
彼得。在几周之前,使徒彼得曾经在大祭司的院子里因为一些仆人和战士的指控而恐惧战兢,并且发咒起誓否认了他的主。然而,从那之后,上帝的灵临到他身上,彻底改变了他“变为一个新人”(见撒上10:6注释;参太10:19,20)。如今,他站在犹太人最高的法官席前,他确实使用了表示尊敬的言辞,但同时表现出了毫不畏惧的刚强壮胆。自从彼得那次痛哭之后,他悔改了自己否认救主的罪(路22:54-62)。有一个真实悔改的证据是挽回自己犯罪的结果,因为彼得曾经在犹太人面前羞辱、否认了他亲爱的主。此刻,在同一座城里,同样的人出席,因为这些人曾经参与无中生有定耶稣的罪,使徒彼得欢欢喜喜地为他曾经否认的主所施行的使命作见证。在使徒彼得所写的书中阐明了他后来警告的公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徒4:9 “治民的官府和长老啊,倘若今日因为在残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问我们他是怎么得了痊愈,
【本会注释】
治民的官府。拿这里非常尊敬的称呼与使徒保罗更为熟悉的说法比较“弟兄们”(徒23:1,6)。无疑,使徒保罗认识犹太法庭中的一些成员,因此就不像使徒彼得一样存更多的敬畏之心(见徒9:1注释)。基督教倡导信徒要尊敬在上掌权者(太22:21;罗13:7;彼前2:13-17)。
查问。希腊文anakrinō。这个词通常含有司法审讯的专业意义,正如路23:14。在新约圣经中,只有使徒保罗和路加使用过这个词(徒12:19;24:8;林前2:14,15;4:3,4)。
善事。这句话也可以读作,“对一个无助之人实行好行为”。这两个名词都没有冠词。使徒彼得无可非议地强调这“善事”乃是上帝藉着他和约翰执行的。彼得明确指出官长们做事的无理性,他和约翰所做的本是一件善事,竟然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彼得的话也许暗示了,他已经预见一些其他控告要起来敌对他们之可能性,这乃是由他的演讲而引起(徒3:12-26),而且在司提反的案例中,他们控告他说了亵渎的话“糟践了圣所[圣殿],和律法”(徒6:13)。
他。或作“这个 [人]”。这里暗示了,那位被医治好的瘸子也出席了犹太公会的听讼(见第14节)。
得了痊愈。希腊文sōzō,“得了拯救”,不但是在身体上,也同样在精神上得了痊愈。这个词有相当强烈的潜在的意义,表明了属灵的痊愈以及肉体上的恢复(见可10:52;路7:50)。
徒4:10 你们众人和以色列百姓都当知道,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愈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
【本会注释】
你们众人。使徒彼得要让所有的人得知,他要说的见证乃是要传给犹太领袖以及众民听的(见徒2:14)。
是因…的名。或作“因着那名”。见徒3:16注释。
你们所钉十字架的那位。彼得说出这句话,需要有惊人的胆量和勇气。彼得没有犹豫要坚持到底说明这个事实,尽管巡抚彼拉多当时给出了正式的宣判书,要判决耶稣死刑,然而,事实上正是这些人把耶稣钉死在了十字架上,他们害死了自己的王。彼得也没有避讳不说,耶稣就是他们所历代盼望的弥赛亚。使徒彼得还说明,这位被钉死的耶稣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并且同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一样,不断在地上施行医治之能。
徒4:11 他是你们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本会注释】
石头。这句话乃是对圣经旧约中诗118:22,毫无保留的引用。犹太公会中的一些成员,就是使徒彼得面对的这些官员中,曾经有人听到过耶稣向那些好怀疑的犹太人引用并且应用这些话(太21:42-44)。因着他们的瞎眼,他们认为自己可以公然反抗耶稣的挑战和警告。尽管在呼吁中表明他们自己乃是以色列教会的建筑者(见徒7:38注释),他们拒绝了这石头,就是上帝亲自选来当作头块房角石的石头(见弗2:20)。使徒彼得在他的书信当中也显著地提到了相同的思想,教会乃是建立在以耶稣基督为基础的活石上,这石头被称为“房角石”(彼前2:6-8)。
徒4:12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本会注释】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使徒彼得这里清楚地表示出,对这位瘸子身体上的医治乃是耶稣拯救人类灵魂之救恩外在的彰显,这个瘸子在身体痊愈的同时也一样领受了救恩。那些见证人要从使徒彼得对瘸子的命令──“起来,行走”中得出结论:这同样的大能自然可以带来更伟大属灵救恩的祝福(见太9:5)。这里使徒彼得讲到的救恩,正是这些犹太领袖们表示要寻求的。彼得宣称基督就是这唯一的救主,这完全符合耶稣自己在世之时所做的宣称,证明只有藉着他,才是获得救恩的唯一途径(见约3:16;14:6)。
没有赐下别的名。见徒3:16注释。彼得没有忘记强调这个名字的意义,以及名字持有者全备的特征以及大能。对于那些明白了就相信并且接受之人,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就是使人真正得蒙拯救、获得救赎的泉源。
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基督的乃是道路,他是我们得救唯一的途径,如果我们要获得救赎,就必须靠着他得蒙拯救(见约14:6;17:3)。救赎的计划乃是藉着耶稣成就的(1)荣耀天父上帝为道德的主,(2)高举上帝的律法为行政标准,(3)藉着神圣的启示,显明其来源的标志,(4)通过耶稣代替人赎罪,为罪人提供他们的所需,事实上,这些人本来已经被定死罪。耶稣基督就是介于有罪的人类与上帝之间的中保(提前2:5)。
二使徒获释
徒4:13 他们见彼得、约翰的胆量,又看出他们原是没有学问的小民,就希奇,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
【本会注释】
胆量。希腊文parrēsia,其中前三个字母pan ,“所有”,后面的rhēsis,是指“演讲”;因此这个词就是指“自由的演讲”,引申为“胆量”。这个词暗示了演说之时的直率和预备就绪的状态,不像是在等待一个未受过训练之人的演讲。希腊文Parrēsia表达了耶稣讲论的特征,他的讲论乃是“明明地”(可8:32)。从今往后,这种与众不同的讲论的特征,将要成为使徒们工作的特征,正如使徒彼得这里所表现的,还有后来的使徒保罗(见徒28:31;林后7:4)。Parrēsia也是约翰信心的特征,他要我们向上帝存“坦然无惧的心”(约一4:17;约一5:14)。
彼得、约翰。根据圣经的记载,使徒约翰并没有发言,但是他显然亲自经历,并且亲眼看到这一幕一幕,也许还发了言,但是作者并没有记载,约翰也无疑显出同样的勇气。
没有学问。希腊文agrammatos,“无学问的”,“没有受过教育的”,就是说没有受过犹太文学观点,以及传统的教育。从另一方面来说,那些犹太的文士被人称为grammateis,就是“文人”。犹太的领袖们,由于使徒彼得和约翰都没有受过像文士一样的教育,便认为这些不学无术的小民根本不配作为教师。
小民。希腊文idiōtēs,其中的idios是指“自己”。此处的这个词是指一个普通人,一个私人,对照一位政府的官员。门徒们根本不像那些宗教的教师们,有认可的等级。他们没有一个特殊的职分或者称谓,并且文化也没有要求有这类称谓。希腊文idiōtēs一词有一个古怪的后期历史。拉丁文复制了希腊文的idiōtēs,仅仅在拼写上做了小小的变动,写为idiota。这个意思后来流传到了当代的欧洲众多语言中,用它来表达无知、和无能的意思。因此我们如今使用英文中的“idiot.” 表示“白痴”。然而,经作者路加之笔的描述,这个词丝毫没有表达使徒彼得和约翰是缺乏智慧之人,反而说明他们的智商决非常人。那就是为什么犹太公会的成员感觉愤怒,因为使徒们试图作宗教教师的工作。
认明。相当于“认出了”,或者“开始认出”。使徒彼得已经向犹太公会表明,他行神迹的能力乃是出于拿撒勒人耶稣。如今,由于这些犹太官长们,尽管使徒们缺乏正式的教育,试图解释使徒们讲论之胆量的来源,他们认出,原来,彼得讲论的方式恰好同那位拿撒勒人耶稣的方法一致。不仅仅是他医治病人的大能,就连他所传讲的信息以及表演的方式都如出一辙,这些全都是从那位基督来的。对于犹太公会来说,使徒彼得和约翰简直就是拿撒勒人耶稣又一次活现在他们眼前,这一次居然是他的门徒。这也一样会伴随每一位真正跟随基督的信徒。对于那些今天为他们的主说话的基督徒来说,最有效的证据和能力就是来自他与耶稣基督在祈祷中、在默想中、以及在他生活各项活动中的交往。此种与神圣之主的关系,带来一种无法估量的利益,一种转移的大能,以及一种在基督的服务中巨大的责任。
徒4:14 又看见那治好了的人和他们一同站着,就无话可驳。
【本会注释】
就无话可驳。直译是“他们没有可以否认的话”这显而易见的证据不容任何人置疑。犹太人的领袖也不能施以欺骗,他们曾经在救主复活的事上如此做,如今,那位正被讨论的瘸子,已经被医好活活地站在他们眼前(见第16节)。根据以下的事件来判断,可能在辩论的人群中,有些人确实认为是上帝藉着使徒施行了如此的神迹。这个事不久,教法师迦玛列提出了建议,以及使徒们行事的可能性(见徒5:34-39)。很有可能这其中的一些官员,尽管保持沉默,他们至少也害怕自己可能“恐怕倒是攻击上帝了”(徒5:39,参徒5:40)。
徒4:15 于是吩咐他们从公会出去,就彼此商议说:
【本会注释】
公会。这里是指犹太公会。当公会中的首领在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这两位使徒,大概还有那位瘸腿之人,都被带到公会的议院,等候他们的听讼。
徒4:16 “我们当怎样办这两个人呢?因为他们诚然行了一件明显的神迹,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们也不能说没有。
【本会注释】
我们当怎样办这两个人呢。这个问题永远都不需要进行讨论。犹太的公会乃是一个国家最高的正义执法法庭,他们应该根据所有的证据,给予明确的裁决,支持或者敌对被告。这位瘸子已经被治愈了,这个事实没有人可以改变,他们也亲眼看见了。如今,医治这位瘸子的两个普通的人,他们就是神圣大能的工具,正站在他们面前,要等待犹太公会作出裁决。犹太公会的一些成员放弃了他们司法的职责,开始讨论以什么方法执行,并且是以私利、权益为基础。整个这种行动,显然是大祭司该亚法一贯的特征(见约11:49,50)。
神迹。希腊文sēmeion,“一个奇迹”,引申一下便成为“一个神迹”(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08页;见赛7:14注释)。犹太的权威承认使徒们在他们中间所行的乃是一个非凡的神迹。
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因为这个瘸子乞丐原来每天都在圣殿的门口乞讨,有许多人认识他,也只有两种基础原则可以断定使徒们是否应该受到刑罚:(1)如果这个神迹是一个冒牌的欺诈,但是这一点全公会的人都不敢如此说,也没有人相信是假的;再者(2)如果这个神迹是凭着某种魔力,或者其他什么不合法的途径施行的(申13:1-5)。犹太公会提出的这个问题“你们凭什么能力做这事呢?”可能引向了后者。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徒3:13),使徒彼得将发生的事情归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并且还坚持说上帝藉着耶稣基督使这个瘸子痊愈。这样看来,任何人不应该控告他们,因为这事与他们无关。
我们也不能说没有。这种特殊的陈述形式,不单单显明他们掩饰了自己期望拒绝的愿望,同时还说明,像这样的神迹除了耶稣基督之外,没有任何能力可以办到。他们拥有确凿的证据,然而,他们却拒绝根据逻辑去推理作出结论,也拒绝接受显明其大能的耶稣基督。这种明知、故意的拒绝,要比那些根本不知道真理的拒绝恶劣的多。
徒4:17 惟恐这事越发传扬在民间,我们必须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再奉这名对人讲论。”
【本会注释】
传扬在民间。犹太人的领袖们惧怕这个神迹会传遍整个耶路撒冷城,并且传到周围的乡村,随后人民可能会接受耶稣基督为弥赛亚,并且相信耶稣为上帝的儿子。这个结果十分符合逻辑,无疑,在使徒施行这个神迹之后,有好些人信了耶稣。
奉这名。这个词或作“依赖这个名字”,或者是“以这个名字为基础”(见徒3:16注释)。他们恐吓门徒们,不准再传扬耶稣,也不准再依赖耶稣的名字行什么奇事。
徒4:18 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
【本会注释】
叫了他们来。这里表明,使徒彼得和约翰又一次被叫到公会的议院,要让他们得知犹太领袖商议的结果。
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或作“绝对不能再这样讲”。耶稣这个名字从今以后决不能再出于他们的口。
奉这名。见第17节注释。
徒4:19 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上帝,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
【本会注释】
彼得、约翰。如今,这两位使徒都表达了他们内心的决定,他们会继续传扬耶稣基督的生活、死亡、以及他的复活。很可能这两位使徒被犹太公会分开审问,要试图劝阻他们打消继续传扬的念头,但是每一位使徒都不约而同地保证,不管公会是否憎恨这事,他们自己都定了主意要继续做这工作。有关类似的坚定口气,比较马加比后书7:30中大有信心的犹太人之经历。
合理不合理。这里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这些话显明,当人间的权威与神圣之主的原则相违背之时,拒绝不听人间的权威乃是合乎情理的。使徒们说:“你们自己酌量吧”,显示出自己所说的乃是一条不言自明的真理。然而,在实践中,常常会在引起困难,是否这位宣称此种神圣权威之人真的拥有真理。正像这里的例证,这个问题乃是在见证事实,如果人们相信他们自己所宣扬的乃是上帝交付给他们的使命,就决不敢践踏真理,即使遭到人们的厌恶,受到威胁恐惧也是不敢。
在与国家的权威争论之时,宗教人物必须要接受提供证据的责任,说明他的深信不疑乃是来自上天神圣的权威。如果他希望自己的论证被人接受,他就必须说服听众,并且说明自己深信不疑乃是合理可靠的。使徒彼得和约翰明白自己有圣灵的权威,并且已经藉着圣灵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并且是多人悔改归主;他们永远深信自己所坚守的真理,这真理已经在他们的传扬以及传扬的结果中显明出来了。在此种情形下,他们不会赞成、顺从人而不顺从上帝(见徒5:29)。使徒们乃是从耶稣基督那里受了传讲福音的命令,而且耶稣应许赐给他们传讲的大能。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再没有其他的论述更有效果,更正当了。见《述》第六章。
无论何时,一个人若遇到这样一种选择,就是一方面临要顺从上帝,一方面面临人的命令时,他可以提出自己仅仅顺从他所信之主的旨意。如果他试图要侍奉两个主,他绝对不会满足任何一方,并且会因为权宜的缘故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然而,如果他坚固地意识到要保持对上帝完全的忠效,任何人都不会称他为说谎的,并且他还要拯救自己的灵魂。
你们自己酌量吧。面对这些人明显无知的证据,使徒们大胆地反抗这些犹太人的领袖,使他们认明实情。犹太公会释放了使徒彼得和约翰,并没有刑罚他们,事实上,他们默许了使徒们乃是无罪的。
徒4:20 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
【本会注释】
我们…,不能不说。希腊文强调这里的代词“我们”。他们作为耶稣基督的使徒,在耶稣将要升天之时,曾经领受了特殊的使命,要见证他们的主基督(太28:19,20;徒1:8)。
所看见、所听见的。使徒们的见证乃是以他们各自与耶稣基督的私自经历为背景的。许多年之后,在他们两个人的书信中,不论是使徒彼得还是约翰,都强调他们所讲论的真理,是自己亲眼看见过的(彼后1:16-18;约一1:1-3)。因为,今天基督徒们与主的私人经历,就是有基督在自己的生活中,这样可以为基督教实际、可靠的真理作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徒4:21 官长为百姓的缘故,想不出法子刑罚他们,又恐吓一番,把他们释放了。这是因众人为所行的奇事都归荣耀与上帝。
【本会注释】
又恐吓了一番。犹太公会也不敢冒险,因为人人都知道那个天生的瘸子得了医治,没有任何理由和控告可以使使徒们受罚。由于这位瘸子众所周知,所以也没有人可以宣称这神迹是虚假的。再者,使徒们的所为乃是一件不言自明的善事,所以不能刑罚他们。而且犹太公会也不可以因为使徒们奉耶稣的名行这神迹而制裁他们。
刑罚他们。显然,尽管有一些犹太人的领袖,他们偏向于使徒这一方(见第14节注释),通常来说,但犹太公会总有一种失望的感觉,他们找不到借口来处理刑罚使徒而且不惹动百姓的怒气。这里他们似乎又一次在自己的论证和决定中把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见约11:49,50)。
都归荣耀与上帝。或作“在荣耀上帝”,描述了当时民众对这个神迹的反映。使徒彼得在圣殿里的讲论,已经清楚地说明他医治这位瘸腿之人的能力来源(徒3:12-16)。
徒4:22 原来藉着神迹医好的那人有四十多岁了。
【本会注释】
有四十多岁了。比较徒3:2,可以说明这个人从生下来就一直是瘸腿的,到如今已经有四十多年之久了。如此长时间的残废使这次所行的神迹更为非凡。这里作者路加一再表明忍受这种残疾的煎熬,以及这样疾病神奇的治愈(见路8:42,43;13:11;徒9:33;14:8)。有关这个神迹,作者所记载的许多方面可以提示我们,他是一名医生(西4:14),尽管其他作者也有此类记载,讲述了同样的医病奇迹,但都是非医学性的(可5:25;9:21;约5:5;9:1)。也许新约的作者记述这些信息,主要是因为它能更突出地显明这次神迹的大能大力。
藉着神迹医好的。直译为“已经借着神迹[ sēmeion]医好了”。希腊文的sēmeion,在这里翻译为“神迹”,参第16节。金雅各英文版圣经中竭力说明这神迹正是一件奇事,其中使用了“显示”一词。
门徒求主赐胆量
徒4:23 二人既被释放,就到会友那里去,把祭司长和长老所说的话都告诉他们。
【本会注释】
到会友那里去。希腊文hoi idioi,“他们自己”。犹太人的作者用希腊文的书籍中,用这个词来表达战友以及同乡;使徒保罗用来表达自己的亲戚(见提前5:8;参徒24:23),蒲纸古卷也证明这种用法;使徒约翰用这个词来表达耶稣的门徒们(约13:1)。在本节经文中,“他们自己”无疑是指使徒们的会友。显然,他们没有固定不变的聚会场所;在逾越节圣灵沛降的时候,他们可能是在一间楼房的上层聚集(见徒1:13;2:1)。由于教会在不断扩大,他们每天在圣殿里聚集,并且也在许多信徒的家里聚会(见徒2:46;12:12)。因此,对于使徒彼得和约翰来说,找到自己的会友并不困难。
都告诉他们。使徒汇报这样的报告乃是为荣耀上帝,不是为了说明是他们经历了这样的事情(见徒15:3,4)。
祭司长和长老。见第1节注释。
徒4:24 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的高声向上帝说:“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
【本会注释】
高声向上帝说。听到使徒们的陈述之后,聚集的基督徒们就抬高自己的声音,赞美并崇拜上帝,因为上帝直接干涉恶人的行为。以下他们所做的赞美乃是一首称颂的圣歌,与平日的言辞不同。这可能就是一首颂赞诗歌,大概是使徒彼得在说这话,其他的信徒在说“阿门”,或者是信徒在一句一句地重复使徒彼得的话。这也清楚显示了,那时的基督徒团体已经编排并且背诵了这样的颂诗,作为他们礼拜仪式的一个部分。这段话于基督徒历史中共同崇拜的第一次记载有所区别。
主啊。希腊文despotēs,“主”的意思,与仆人对照。在新约圣经中,这个词很少用来表达上帝,这样的用法,在新约中仅出现过六次。其中有两次出现在使徒彼得和约翰的书中(彼后2:1;启示6:10),无疑,当门徒们听到彼得和约翰的事情就开始颂赞、敬拜上帝。
是上帝。(中文和合本无此短语)原文证据表明(见本册注释第10页)对这些词的删节。然而,这段话在表达同一个意思。上帝是创造主,这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理应赞美称颂的基础(见赛44:23-27;来1:1-5)。
天、地、海。这就像许多诗篇中的记载,他们赞美的归属乃是为了荣耀上帝,显明上帝是创造主。
徒4:25 你曾藉着圣灵,托你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外邦为什么争闹?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
【本会注释】
藉着…口。关于本句话最初的原稿,提出了一个较为疑难的希腊原文,似乎它已经被混淆了。后来的手稿包括多处变体改编,显然是由一些抄写员试图修改了原文。未被毁坏的最早原文大概可以最好地翻译为,“藉着我们祖宗大卫、你的仆人的口,藉着圣灵,说……”,或可能是“藉着圣灵托你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
外邦。第25,26 节是引用与诗篇2:1,2,无疑,这些民族都曾经起来攻击过以色列的王。在大卫作王,统治以色列的时期,他战败了叙利亚人、摩押人、亚门人,以及其他从事反叛的人(撒下第8章)。这里,提出了诗篇中所记载的话,外邦人与犹太人的关系,正像犹太人的领袖敌对迫害上帝的教会一样。一个古老的有关诗2:1的犹太译文中,大概至少是来自公元二世纪,把“外邦”一词翻译为歌革和玛各,以为这些人乃是要在弥赛亚降临的时候极力作出反对之人(他勒目《异教》3b,宋西诺版第8,9页)。如果这样的译文正是流行于使徒时代的话,由于它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诗2:1,使徒们引用诗篇的话乃是指那些已经敌对了基督的犹太人,正如他们所说的歌革和玛各一样。
徒4:26 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也聚集,要敌挡主,并主的受膏者(或作:基督)。
【本会注释】
世上的君王。这里是指罗马的官员(见第27节注释)。
基督。这个词的希腊文Christos,更应该翻译为“受膏[者]”。在七十士译本中用这个词来翻译希伯来语mashiach,“受膏的[一位]”,在旧约圣经中即国王(诗18:50;赛45:1),祭司(利4:3),以及那位要来的卓越的救主。因此,这个词被英国语言化之后就成了弥赛亚。那些跟从耶稣的人认识到他就是救主,因而称他为Christos,就是“基督”。由于本节经文是引用于七十士译本,Christos一词在这里最好翻译为旧约圣经中的意思,就是“受膏者”。
在诗2:2中的mashiach,就是弥赛亚,他无疑是指以色列的王。但事实上,这就使使徒们把弥赛亚一词用来表达耶稣。他们有意识地这样应用,徒4:27可以表明,这里他们称耶稣就是那位“你所膏的圣仆”。
徒4:27 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仆:或作子)耶稣,
【本会注释】
果然。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应该添加“在这城里”。这样的陈述非常自然正常,因为使徒这里是在应用诗人大卫在耶稣被人钉十字架之前许多年所说的话。
仆(或作:子)。希腊文pais,这个词可以表达“儿女”,同时也可以表达“仆人”(参徒3:13)。这个词同第25节中,先祖大卫所使用的相同,由于在那里的意思无疑是指“仆人”,所以这里最好也使用同样的意思。我们可以理解为在追忆赛52:13中上帝的仆人。
希律。耶稣当时经审讯的两位官吏,分别是希律王和本丢彼拉多,在第26节中记载他们二人,作为“国王”和“统治者”的显著例子(自诗2:2)。有关亚基帕·希律更多的讨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4,65页。有一点值得我们去注意,《使徒行传》一书的作者路加,在福音书著作中,只有他记载了有关耶稣受难时,希律王扮演的角色(见路23:7-15)。
本丢彼拉多。他是罗马的政府官员,关于对这位罗马官员的讨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7,68页。
外邦人。这里显然是指罗马人,正是这些人伙同犹太人将耶稣钉死在了十字架上,他们都要分担因为这次恶行而应承担的后果。
以色列民。这里记述的顺序,希律、本丢·彼拉多、外邦人、以色列人,完善了一种先前顺序的对应,外邦人、人民、国王、以及统治者(第25,26节)。这是一种反向的对应顺序,一种希伯来人诗歌形式的特征(见本注释第三册第23-27页)。
徒4:28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本会注释】
成就你手。使徒们引用了诗篇第二篇的话,并且把这话应用于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事上。如今,他们认识到,他们自己的罪乃是在敌对上帝的儿子耶稣,犹太人和罗马人对主所行的事,恰恰是帮忙实现了上帝的意思,就是让基督成就这救恩的计划。一个神圣的旨意显明它本身在控制着全世界,以及每个灵魂的救恩。这并不会控制人类自由的意愿。历史,尤其是那些神圣的宗教历史,证明每个人的意愿都是自由的,并且地球上的每个人立足或者败亡,由自己在不断展开之救赎计划中扮演的角色而定。见但4:17注释。
将自己降伏与上帝的人,会努力去完成上帝神圣的旨意。那些没有将自己降伏与上帝之人会发现自己是在敌对上帝,然而,尽管人类不顺从上帝,但主还是要实现他自己神圣的、最终的旨意。反叛的、邪恶的、以及悖逆之人也是由上帝的手掌管着。“人的愤怒要成全你的荣美”(诗76:10)。
徒4:29 他们恐吓我们,现在求主鉴察,一面叫你仆人大放胆量讲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来医治疾病,并且使神迹奇事因着你圣仆(仆:或作子)耶稣的名行出来。”
【本会注释】
求主鉴察。根据上下文,我们可以看明,教会中门徒们的祈祷乃是在向父上帝祈求。在犹太领袖的恐吓之下,使徒们并没有失去勇气,灰心气馁,反而愈加亲近上帝,因为只有主能在他们面临的任何危险中帮助他们。犹太领袖们的恐吓最终还是在敌对上帝(见徒9:4,5注释)。
仆人。希腊文是douloi,“奴仆”。
胆量。希腊文parrēsia(见第13节注释)。使徒们显明了自己在犹太公会面前“演讲的胆量”(第13节),现在这众门徒的祈祷,也是为了从上天那里得到更多更大的勇气,尽管他们显出了自己本性上软弱的意识(见路21:15)。他们意识到,如今所需要的勇气要比先前更多,为使徒二人以及整个教会祈求勇气。
讲你的道。基督徒活出他们所跟随之主的神圣样式是不够的,仅仅这一点并不能完全做为基督大能的见证。在耶稣基督里面有关救恩的教义也必须向众人传讲(见罗10:13-17)。
伸出你的手来。相当于“却要伸出手来”。这里是指上帝施行大能的神迹,此次发生的神迹就是一个实际的例子。尼哥底母,他是一名犹太公会的议员,他曾经对耶稣说,“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上帝同在,无人能行”(约3:2)。
神迹奇事。有关对于这些词汇的讨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08页;见徒4:16;林后12:12注释。
因着…的名。见徒3:16注释。
仆(或作:子)。见徒3:13;4:27注释。
徒4:30 -
徒4:31 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上帝的道。
【本会注释】
祷告完了。这乃是教会中不变的、时常要奉行的一种仪式(见徒1:14,24;2:42;6:4)。
聚会的地方震动。由于上帝大能的圣灵再次临格,显明了更宏伟庄严的显现,我们可以认为这种震动并不是地震,而是一种超自然的体验。它是五旬节圣灵沛降之惊讶的重申,但是显然没有如火焰的舌头再次出现。因此,基督徒立刻明白,万民的上帝,就是他们所呼吁的主宰(见第24节)正在他们中间。考虑到他们直接的需要,上帝立刻给予了他们回答,正如同一个上帝听见他们祈祷的表号。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见徒2:4注释。正如在五旬节那天一样,门徒们再次被圣灵充满,领受了圣灵的大能。这次圣灵沛降使他们确信,他们可以放胆传扬他们使命中要传扬的真理。门徒们在五旬节领受了圣灵这件事实不是指日后特殊需要之时就不在有圣灵降下。事实上,五旬节圣灵的赐予,正是预备他们领受后来更多的赐予。今日的基督徒也是一样;生命藉着圣灵开始,以洗礼作为表示,而且它要依赖不断地与主交流,不断地更新的属灵的恩赐。
放胆讲论上帝的道。上帝圣灵的大能赋予了门徒们胆量,他们曾祈求获得这些恩赐,从此之后,门徒们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只要遇有机会就放胆传扬福音,不会因任何恐吓而停止做工。
凡物公用
徒4:32 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本会注释】
都是一心一意。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也有附加的一句话“并且在他们中间无论如何没有分歧”。由于这里使用了相似词来表达,“心”和“意愿”通常有重叠的意思,这里表达了大家不像平时一样,他们在品行上乃是全体一致。心灵的统一在希伯来文中表达完全的一致(见耶32:39;参代上12:38)。不仅仅是使徒彼得和约翰以及其他使徒们,而是整个信徒团体都是一心一意。
没有一个人说。教会中的每个人都感觉,自己的财物暂时由自己保管乃是从上帝来的信任,遇有请求就应当捐献。这种行为乃是惟独用相互之间深深之仁爱才能造就的结果,耶稣基督预先告诉门徒,使这种行为作为基督门徒的一个标志(约13:35)。理想主义者,他们竭力要描绘一个完美社会体系的图画,正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他的《共和国》一书中,以及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摩尔在他的《乌托邦》一书中所提议的,他们想象中的完美共和体制的情形,财物的共享与早期基督教会的情形相似。要想成功,这样的共和政体要求每一个共享者,参与者内心的完美。无疑,信徒们对于耶稣基督要速速降临的期盼,以及他们相互之间思想以及感觉上的团结一致,使他们甘心情愿去变卖并奉献自己的物质财产。然而,正如亚拿尼亚事件中所记载的(见徒5:4),他们任何人都不必勉强这样做。
都是大家公用。这里的叙述与徒2:44表达同样的意思,事实上,第32-35节重新叙述了徒2:43-45的经文。这里重申第二章的经文,可能作者的目的在于,为巴拿巴的慷慨捐输(第36,37节)以及亚拿尼亚的自私行为做一个铺垫(徒5:1-11)。作者路加非常乐意论述这个物质团体,把它作为存在于早期教会中平等、友爱的理想表达。财产的使用权乃是由基督教团体中的成员以自发的行为提供,是以爱的律法操作运转。他们的仁慈之心大方而且充满内心,并没有得到物质回报的期望。他们各自认为自己并不是自己的持有者,而是为别人谋福利的干事。
徒4:33 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
【本会注释】
大有能力。使徒们作了的见证,他们并不是凭借他们自己的力量,而是一种靠着他们自己,永远也无法产生的能力。无疑,他们的力量乃是来自上帝的圣灵。
见证。希腊文apodidōmi,“传扬[有关的信息]”。有关这个动词的形式,我们可以理解为使徒们“继续传扬”他们在五旬节以及圣殿中所讲论的见证。使徒们感觉他们有一种内在的压力,在驱使催促他们去做见证。他们曾经看到过耶稣基督奇妙的工作。他们曾经看到耶稣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也亲眼看到他们本不相信的事情发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这些最伟大的神迹组成了使徒们传扬之真理的高潮。使徒们可以讲述他们目睹复活之耶稣事实,并且在讲论的同时“大有能力”。
蒙大恩。希腊文charis(见罗3:24注释)。Charis在这里所表达的意思是“喜爱”(与路2:52同意),因此,这里表明民众对基督徒的爱戴依然继续存在。然而,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这里强调了门徒们领受了属灵恩赐的大能,所以我们最好把这里的希腊文charis理解为特有的意义,就是神圣的恩惠(与路2:40同意)。
徒4:34 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本会注释】
缺乏的。相当于“那有需要的”。希腊文似乎把这节经文与上面一节连在了一起,使用了连词gar,英文写为“for”,“因为”的意思,在金雅各版本圣经中出现。希腊文在这里使用Gar,表明了存在与基督徒的慷慨奉献,与他们所享有之恩典间的密切关系(见第33节注释)。
田产房屋。有一些新加入的基督徒是通过了实质性的途径。他们兄弟般的真实之爱显明其自我牺牲的精神,以及为了那些还不如自己优越的同胞之福利所显示的爱心。
卖了,…拿来。此处使用的动词结构乃是指,这个动作在不断重复发生,信徒们一个接一个地如此行,信徒们变卖了自己的田产房屋,都为了教会共同的利益。在他们这样行之时,他们的动机是爱,也是由于自己仁爱之心的驱使。尽管作者路加没有提到以下一点,但这种可能性依然存在:基督徒们对于耶稣基督所说那要来的战争,以及大灾难印象深刻(太24:5-12),因此他们认为地上的财宝不可靠这样一个事实。当然,当耶稣基督所预言的灾难和战争成为现实之时,巴勒斯坦的土地和财宝都变地毫无价值。正如先知耶利米用银子买了亚拿突那块田,向我们显明他的人民将来恢复巴勒斯坦的信心(耶32:6-15)。因此,早期教会中的信徒用他们变卖自己的财物之事上,证明他们对自己所见证之福音信息的坚信不移。
徒4:35 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本会注释】
放在使徒脚前。信徒把他们变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这乃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举动,显明他们信任使徒,同意使徒全权管理他们的收益。有关类似的论述参诗8:6。罗马政治家西塞罗使用相同的叙述法,他说那些礼物都放置在“执政官的脚前”(《波弗雷可》第二十七章.68)。这些话明显反映了一个风俗习惯,当把礼物或者奉献的物品交给国王、祭司、或者教师之时,他们不能把这些物品放在那人的手里,而是要放在他的脚前。
照各人所需要的。或作“按着任何人的需要”。无疑。其中有许多基督徒并没有需要,他们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维持生活。教会中那些受惠者乃是一些没有能力赚取养命钱之人,可能是因为他们有疾病,或许是因为他们改变了宗教信仰,相信了基督教而被雇主解雇,无力谋生(见约9:22,这里记述了那些因为接受耶稣基督而被恐吓驱逐出教会),还有那些寡妇,以及一些新近移居到耶路撒冷之人,他们在这城里还没有安置妥善。大概还有一些人,由于他们在属灵的事上活跃,大力传扬福音,使徒们认为要给予他们合理的物质补偿,尽管作者路加对这事没有加以具体论述,我们也不能予以否认。这里乃是对信徒身体所需而预备的一个聪明、有计划的物质服务,何时这样执行,对教会来说就是一种荣誉(见提前5:5-16,21)。
徒4:36 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
【本会注释】
巴拿巴。这里第一次提到了巴拿巴,就是后来同使徒保罗做第一次传道旅行的那位巴拿巴。巴拿巴的名字是路加按着希腊文huios paraklēseōs的含义翻译的,可译作“劝慰子”,或者“安抚子”。学者们不认同希伯来文以及亚拉姆语中这个名字的含义。这个名字在那两种语言中写为bar nebu'ah,“预言之子”。无论如何,巴拿巴的姓氏暗示他是以自己劝化的恩赐刻画了自己(见徒11:23)。巴拿巴何时成为一名基督徒我们并不清楚。由于他是一名利未人,他可能从事部分圣殿的工作,并且很可能曾经听到过耶稣、以及使徒们在圣殿中的讲论。他是马可约翰的亲戚(西4:10)马可约翰住在耶路撒冷(徒12:12)。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在一个著作中记载(《斯卓马拉》第二章.20)了一个列表,说明巴拿巴是当年耶稣派遣的七十人中的一员(路10:1;也见徒9:27注释)。
后来还有一封书信中提到了巴拿巴的名字,关于这封书信,公元三世纪时的基督教作者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和俄利根相信是使徒所写。然而,这封书信的内容显明它的虚假。它主要包括敌对犹太教,以及对旧约圣经之叙述的讽喻性解释。这封书信的立场在于敌对第七日的安息日,并且支持遵守“第八日”的星期天。它可能出自公元二世纪中期的无名作者。
居比路。今天在地中海东部依然称这个岛为居比路(塞浦路斯)。犹太人至少也早在马加比时期定居在这里(马加比前书15:23)。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死后,随只而来的逼迫使众多基督徒不得已从耶路撒冷逃到这个小岛(徒11:19)。在使徒保罗第一次传道旅程时,他和同伴巴那巴拜访了居比路,可能是由于巴拿巴的邀请。
徒4:37 他有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本会注释】
田地。或作“一块田”。在早期希伯来政策中,利未人没有私人财产,但居住在城里,同样使用土地,并且有其他支派的什一为生(民18:20,21)。但是耶利米的事件(耶32:7-12)显明,没有什么可以阻碍祭司或者利未人,得到合乎赎回并承受之理的土地。同样,巴拿巴也许以为婚姻而拥有自己的土地。我们并不知道巴拿巴出售之土地的位置,因为书上没有记载。巴拿巴的姨妈马利亚,就是马可的母亲,同样有财产,尽管她没有出售自己的房子,但是她奉献自己的房子为教会的团体所用(徒12:12)。
后来巴拿巴可能同使徒保罗一样,凭借自己做工来谋生(林前9:6)。巴拿巴可能被选作为早期基督教会中的一个慷慨的榜样,因为他在某种属灵恩赐上超出常人,以及他所做的事情具有牺牲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