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25章
1亚玛谢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亲名叫约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2亚玛谢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只是心不专诚。
3国一坚定,就把杀他父王的臣仆杀了,
4却没有治死他们的儿子,是照摩西律法书上耶和华所吩咐的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为本身的罪而死。”
5亚玛谢招聚犹大人,按着犹大和便雅悯的宗族,设立千夫长、百夫长。又数点人数,从二十岁以外,能拿枪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万。
6又用银子一百他连得,从以色列招募了十万大能的勇士。
7有一个神人来见亚玛谢,对他说:“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军兵与你同去,因为耶和华不与以色列人以法莲的后裔同在。
8你若一定要去,就奋勇争战吧!但 神必使你败在敌人面前,因为 神能助人得胜,也能使人倾败。”
9亚玛谢问神人说:“我给了以色列军的那一百他连得银子怎么样呢?”神人回答说:“耶和华能把更多的赐给你。”
10于是,亚玛谢将那从以法莲来的军兵分别出来,叫他们回家去,故此,他们甚恼怒犹大人,气忿忿地回家去了。
11亚玛谢壮起胆来,率领他的民到盐谷,杀了西珥人一万。
12犹大人又生擒了一万带到山崖上,从那里把他们扔下去,以致他们都摔碎了。
13但亚玛谢所打发回去、不许一同出征的那些军兵,攻打犹大各城,从撒马利亚直到伯和仑,杀了三千人,抢了许多财物。
14亚玛谢杀了以东人回来,就把西珥的神像带回,立为自己的神,在他面前叩拜烧香。
15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向亚玛谢发作,就差一个先知去见他说:“这些神不能救他的民脱离你的手,你为何寻求他呢?”
16先知与王说话的时候,王对他说:“谁立你作王的谋士呢?你住口吧!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说:“你行这事不听从我的劝戒,我知道 神定意要灭你。”
17犹大王亚玛谢与群臣商议,就差遣使者去见耶户的孙子、约哈斯的儿子、以色列王约阿施说:“你来,我们二人相见于战场。”
18以色列王约阿施差遣使者去见犹大王亚玛谢说:“黎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见黎巴嫩的香柏树说:‘将你的女儿给我儿子为妻。’后来黎巴嫩有一个野兽经过,把蒺藜践踏了。
19你说:‘看哪!我打败了以东人。’你就心高气傲,以致矜夸。你在家里安居就罢了,为何要惹祸使自己和犹大国一同败亡呢?”
20亚玛谢却不肯听从,这是出乎 神,好将他们交在敌人手里,因为他们寻求以东的神。
21于是,以色列王约阿施上来,在犹大的伯示麦与犹大王亚玛谢相见于战场。
22犹大人败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里去了。
23以色列王约阿施,在伯示麦擒住约哈斯(注:就是“亚哈谢”)的孙子、约阿施的儿子、犹大王亚玛谢,将他带到耶路撒冷。又拆毁耶路撒冷的城墙,从以法莲门直到角门,共四百肘;
24又将俄别以东所看守 神殿里的一切金银和器皿,与王宫里的财宝都拿了去,并带人去为质,就回撒马利亚去了。
25以色列王约哈斯的儿子约阿施死后,犹大王约阿施的儿子亚玛谢又活了十五年。
26亚玛谢其余的事,自始至终不都写在犹大和以色列诸王记上吗?
27自从亚玛谢离弃耶和华之后,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党却打发人到拉吉将他杀了。
28人就用马将他的尸首驮回,葬在犹大京城他列祖的坟地里。
但以理书6章
1大利乌随心所愿,立一百二十个总督治理通国。
2又在他们以上立总长三人(但以理在其中),使总督在他们三人面前回覆事务,免得王受亏损。
3因这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所以显然超乎其余的总长和总督,王又想立他治理通国。
4那时,总长和总督寻找但以理误国的把柄,为要参他;只是找不着他的错误过失,因他忠心办事,毫无错误过失。
5那些人便说:“我们要找参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 神的律法中就寻不着。”
6于是,总长和总督纷纷聚集来见王说:“愿大利乌王万岁!
7国中的总长、钦差、总督、谋士和巡抚彼此商议,要立一条坚定的禁令(注:或作“求王下旨要立一条云云”),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
8王啊,现在求你立这禁令,加盖玉玺,使禁令决不更改,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9于是大利乌王立这禁令,加盖玉玺。
10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 神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
11那些人就纷纷聚集,见但以理在他 神面前祈祷恳求,
12他们便进到王前,提王的禁令说:“王啊,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必被扔在狮子坑中,王不是在这禁令上盖了玉玺吗?”王回答说:“实有这事,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13他们对王说:“王啊,那被掳之犹大人中的但以理不理你,也不遵你盖了玉玺的禁令,他竟一日三次祈祷。”
14王听见这话,就甚愁烦,一心要救但以理,筹划解救他,直到日落的时候。
15那些人就纷纷聚集来见王说:“王啊,当知道玛代人和波斯人有例,凡王所立的禁令和律例都不可更改。”
16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带来,扔在狮子坑中。王对但以理说:“你所常事奉的 神,他必救你。”
17有人搬石头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那坑,使惩办但以理的事毫无更改。
18王回宫,终夜禁食,无人拿乐器到他面前,并且睡不着觉。
19次日黎明,王就起来,急忙往狮子坑那里去。
20临近坑边,哀声呼叫但以理,对但以理说:“永生 神的仆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 神能救你脱离狮子吗?”
21但以理对王说:“愿王万岁!
22我的 神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叫狮子不伤我;因我在 神面前无辜,我在王面前也没有行过亏损的事。”
23王就甚喜乐,吩咐人将但以理从坑里系上来。于是但以理从坑里被系上来,身上毫无伤损,因为信靠他的 神。
24王下令,人就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连他们的妻子儿女都带来,扔在狮子坑中。他们还没有到坑底,狮子就抓住(注:原文作“胜了”)他们,咬碎他们的骨头。
25那时,大利乌王传旨,晓谕住在全地各方、各国、各族的人说:“愿你们大享平安!
26现在我降旨晓谕我所统辖的全国人民,要在但以理的 神面前战兢恐惧。“因为他是永远长存的活 神,他的国永不败坏,他的权柄永存无极!
27他护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迹奇事,救了但以理脱离狮子的口。”
28如此,这但以理当大利乌王在位的时候和波斯王塞鲁士在位的时候,大享亨通。
使徒行传5章
1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田产,
2把价银私自留下几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几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3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银私自留下几分呢?
4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吗?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 神了!”
5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
6有些少年人起来,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7约过了三小时,他的妻子进来,还不知道这事。
8彼得对她说:“你告诉我,你们卖田地的价银就是这些吗?”她说:“就是这些。”
9彼得说:“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门口,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
10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那些少年人进来,见她已经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边。
11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
12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间行了许多神迹奇事。他们(注:或作“信的人”)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罗门的廊下;
13其余的人没有一个敢贴近他们,百姓却尊重他们。
14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
15甚至有人将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过来的时候,或者得他的影儿照在甚么人身上。
16还有许多人带着病人和被污鬼缠磨的,从耶路撒冷四围的城邑来,全都得了医治。
17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该教门的人,都起来,满心忌恨,
18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监。
19但主的使者夜间开了监门,领他们出来,
20说:“你们去站在殿里,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
21使徒听了这话,天将亮的时候就进殿里去教训人。大祭司和他的同人来了,叫齐公会的人和以色列族的众长老,就差人到监里去,要把使徒提出来。
22但差役到了,不见他们在监里,就回来禀报说:
23“我们看见监牢关得极妥当,看守的人也站在门外,及至开了门,里面一个人都不见!”
24守殿官和祭司长听见这话,心里犯难,不知这事将来如何。
25有一个人来禀报说:“你们收在监里的人,现在站在殿里教训百姓。 ”
26于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带使徒来,并没有用强暴,因为怕百姓用石头打他们。
27带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会前。大祭司问他们说:
28“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你们倒把你们的道理充满了耶路撒冷,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
29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 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30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 神已经叫他复活。
31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注:或作“他就是 神高举在自己的右边”),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
32我们为这事作见证, 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
33公会的人听见就极其恼怒,想要杀他们。
34但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迦玛列,是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在公会中站起来,吩咐人把使徒暂且带到外面去,
35就对众人说:“以色列人哪,论到这些人,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办理。
36从前丢大起来,自夸为大,附从他的人约有四百;他被杀后,附从他的全都散了,归于无有。
37此后,报名上册的时候,又有加利利的犹大起来,引诱些百姓跟从他;他也灭亡,附从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38现在,我劝你们不要管这些人,任凭他们吧!他们所谋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
39若是出于 神,你们就不能败坏他们,恐怕你们倒是攻击 神了。”
40公会的人听从了他,便叫使徒来,把他们打了,又吩咐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就把他们释放了。
41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
42他们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鶪不住地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
使徒行传6章
1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
2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 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
3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
4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5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哥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6叫他们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祷告了,就按手在他们头上。
7神的道兴旺起来。在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
8司提反满得恩惠能力,在民间行了大奇事和神迹。
9当时有称利百地拿会堂的几个人,并有古利奈、亚历山太、基利家、亚西亚各处会堂的几个人,都起来和司提反辩论。
10司提反是以智慧和圣灵说话,众人敌挡不住,
11就买出人来说:“我们听见他说谤渎摩西和 神的话。”
12他们又耸动了百姓、长老并文士,就忽然来捉拿他,把他带到公会去,
13设下假见证说:“这个人说话不住地糟践圣所和律法,
14我们曾听见他说,这拿撒勒人耶稣要毁坏此地,也要改变摩西所交给我们的规条。”
15在公会里坐着的人都定睛看他,见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
历代志下25章
提要:1 亚玛谢开始执政时很好。3 他惩罚背叛者。5 他雇佣以色列军队要出征以东,但是听到先知的话之后,就遣散他们,损失了一百他连得银子。11 他大败以东人。10,13 以色列人怨恨被遣散,就在回家后抢劫杀人。14 亚玛谢为自己的胜利而骄傲,侍奉以东神像,藐视先知的忠告。25 他的统治。27 他被谋杀。
1 亚玛谢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亲名叫约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本会注释】
本章记录亚玛谢的统治,与王下14:1-20相对应,特别是第1-4节与王下14:2-6;第17-24节与王下14:8-14;第25-28节与王下14:17-20。但有一些重要内容《列王纪》里没有,特别是第5-10节,13-16节。
2 亚玛谢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只是心不专诚。
【本会注释】
“但不如他祖大卫,乃效法他父约阿施一切所行的”(王下14:3)。约阿施(代下24:2)和亚玛谢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但没有在自己的统治期间全心全意地侍奉。他们都有明显的弱点,因而受到了惩罚。这里没有提到亚玛谢未拆毁邱坛(参王下14:4)。
3 国一坚定,就把杀他父王的臣仆杀了,
4 却没有治死他们的儿子,是照摩西律法书上耶和华所吩咐的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为本身的罪而死。”
5 亚玛谢招聚犹大人,按着犹大和便雅悯的宗族设立千夫长、百夫长,又数点人数,从二十岁以外,能拿枪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万;
【本会注释】
招聚犹大人。第5-13节记录国家的兵力和对以东的进攻。大部分是《历代志》所特有的。在《列王纪》里,只有一节记录与以东的战争(王下14:7)。
三十万。参约沙法的总数(代下17:14-18),可能是580,000名(见代下17:14注释),和亚撒的580,000名勇士(代下14:8)。约兰和约阿施的灾难性的战争,无疑大大削弱了国家的兵力(见代下21:8,16;24:23,24)。
6 又用银子一百他连得,从以色列招募了十万大能的勇士。
【本会注释】
不久之前,亚哈斯手下的以色列军队只有五十马兵和一万步兵(王下13:7)。这个数字显然不是以色列可以征兵的军队总数,而是与亚兰进行灾难性战争以后所留下的常备军。亚玛谢不得不招募兵员,扩大兵力。这说明犹大当时可征兵人数大约是三十万(第5节)。
7 有一个神人来见亚玛谢,对他说:“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军兵与你同去,因为耶和华不与以色列人以法莲的后裔同在。
【本会注释】
与你同去。仅靠数目不能构成力量。犹大有上帝同在的力量,会远远超过他们没有上帝的同在和帮助而补充来自以色列的兵员。
以法莲的后裔。这是一句解释,说明“以法莲”就是指以色列国(见何5:11,14;6:4)。
8 你若一定要去,就奋勇争战吧!但上帝必使你败在敌人面前;因为上帝能助人得胜,也能使人倾败。”
【本会注释】
你若一定要去。先知实际上是在说:“如果你一定要去,以为这样会强大起来,那就去吧。你就是运用了你的全部力量,也无法取胜。”上帝的使者竭力使亚玛谢认识到,靠人而不靠上帝帮助乃是愚蠢的(见代下16:7-9)。
能助人得胜。上帝子民的一些最大失败是因为他们忘记了上帝是有能力帮助的(见民13:31-33;14:1,29-33)。
9 亚玛谢问神人说:“我给了以色列军的那一百他连得银子怎么样呢?”神人回答说:“耶和华能把更多的赐给你。”
【本会注释】
这是人的典型反应。亚玛谢本来应该多想一想是非问题,而不是考虑损失了的、付给以色列国王的钱。但即使以色列人与他一同出征以东,亚玛谢也占不了便宜。一次愚蠢的行为是不可能由另一次愚蠢的行为来补偿的。
10 于是亚玛谢将那从以法莲来的军兵分别出来,叫他们回家去。故此,他们甚恼怒犹大人,气忿忿地回家去了。
【本会注释】
这是必然的结果。亚玛谢可能说明了遣散他们的真正原因,就是上帝不与以色列同在(第7节),有他们在场会打败仗(第8节)。当然这会激怒他们。也可能他没有说明原因。致使他们猜测之所以被遣散,是因为他们的信誉受到了怀疑。这同样会激怒他们。
11 亚玛谢壮起胆来,率领他的民到盐谷,杀了西珥人一万。
盐谷(见撒下8:13;代上18:12)可能在死海附近(见王下14:7注释)。《列王纪》记载他攻取了西拉。西拉意为“岩石”。这是著名的佩特拉地区,在死海南面约80公里。“佩特拉”是希腊语的“岩石”。西拉可能是那时以东人首都的所在地。
12 犹大人又生擒了一万带到山崖上,从那里把他们扔下去,以致他们都摔碎了。
【本会注释】
可能指佩特拉城外的一些悬崖。以东的西拉位于陡峭的乌姆伯拉(Umm al Biara) 山坡,是迄今所发现该期间唯一的遗址。《列王纪》没有记录对俘虏的大屠杀,但在当时的野蛮战争中,这不是不可能的(见王下8:12;摩1:11,13)。
13 但亚玛谢所打发回去、不许一同出征的那些军兵攻打犹大各城,从撒玛利亚直到伯和仑,杀了三千人,抢了许多财物。
【本会注释】
撒玛利亚和伯和仑都不在部队从以东返回以色列的路上。因为撒玛利亚是以色列的首都,在耶路撒冷以北约三十五英里。两个伯和仑分别位于耶路撒冷西北十英里和十二英里。如果部队在出征以东以前遣散,犹大的军队就有能力对付以色列人散兵的抢劫。所以有可能是以色列人回国以后,受撒玛利亚的国王约阿施的派遣去洗劫犹大,于是那些愤怒的士兵袭击了伯和仑周围的边境地区。
14 亚玛谢杀了以东人回来,就把西珥的神像带回,立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烧香。
【本会注释】
把西珥的神像带回。第14-16节记录亚玛谢拜以东的神像。在《列王纪》没有这个记录。带回被征服国家的神像是一种惯例。不一定为了崇拜,而是作为战利品。
立为自己的神。这就是人的愚昧和背信弃义。以东的神没有能力帮助他们的百姓对付犹大的进攻,而耶和华则使亚玛谢对以东人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可是这个国王竟屈膝敬拜掳来的以东偶像。
15 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向亚玛谢发作,就差一个先知去见他,说:“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脱离你的手,你为何寻求它呢?”
16 先知与王说话的时候,王对他说:“谁立你作王的谋士呢?你住口吧!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说:“你行这事,不听从我的劝戒,我知道上帝定意要灭你。”
【本会注释】
为何找打呢。先知的责备如果被接受,就会带来谦卑痛悔;如果不接受,就会引起愤怒和仇恨。亚玛谢拒绝听从真理和上帝的声音,很可能下令处死先知处死。
定意要灭你。先知知道,亚玛谢的背信弃义是逃不了惩罚的。上帝已经下达对他的判决。
17 犹大王亚玛谢与群臣商议,就差遣使者去见耶户的孙子、约哈斯的儿子、以色列王约阿施,说:“你来,我们二人相见于战场。”
【本会注释】
商议。他没有与上帝商量,而是与人商量。他们的意见违背上帝的旨意,会给他带来上帝所定的惩罚。第17-24节记录亚玛谢卤莽地向约阿施挑战,和他的灾难性失败。相应的记录在王下14:8-14(见该处注释)。
我们二人相见。这是一种挑战。
18 以色列王约阿施差遣使者去见犹大王亚玛谢,说:“黎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见黎巴嫩的香柏树,说:‘将你的女儿给我儿子为妻。’后来黎巴嫩有一个野兽经过,把蒺藜践踏了。
【本会注释】
关于这个比喻,见王下14:9注释。
19 你说:‘看哪,我打败了以东人’,你就心高气傲,以致矜夸。你在家里安居就罢了,为何要惹祸使自己和犹大国一同败亡呢?”
20 亚玛谢却不肯听从。这是出乎上帝,好将他们交在敌人手里,因为他们寻求以东的神。
【本会注释】
见代下22:8注释。犹大国王因崇拜以东的神,而受到惩罚的宣判(第16节)。上帝选择这种方式使惩罚降临。
21 于是以色列王约阿施上来,在犹大的伯示麦与犹大王亚玛谢相见于战场。
【本会注释】
伯示麦。在耶路撒冷西面十五英里(见王下14:11注释)。
22 犹大人败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里去了。
23 以色列王约阿施在伯示麦擒住约哈斯(就是亚哈谢)的孙子、约阿施的儿子、犹大王亚玛谢,将他带到耶路撒冷,又拆毁耶路撒冷的城墙,从以法莲门直到角门,共四百肘;
【本会注释】
见王下14:13注释。
24 又将俄别以东所看守上帝殿里的一切金银和器皿,与王宫里的财宝都拿了去,并带人去为质,就回撒玛利亚去了。
【本会注释】
俄别以东。关于利未人的这个家族,见代上26:4,8,15。
25 以色列王约哈斯的儿子约阿施死后,犹大王约阿施的儿子亚玛谢又活了十五年。
【本会注释】
十五年。这是特殊的时间表述方法。在其他地方(除了相应的王下14:17以外)都没有说某一个以色列王或犹大王比另一位多活了几年。有人推测,虽然圣经说亚玛谢在约阿施死后还“活”着,但不一定在执政。亚玛谢被俘以后不可能马上得到释放。在这段时期里,犹大人可能把亚玛谢十六岁的儿子立为国王(见代下26:1注释)。亚玛谢可能直到约阿施死后才被释放回国,又活了十五年。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在这段时期就可能存在摄政的情况。
第25-28节记录了亚玛谢统治的结束。相应的记录在王下14:17-20。
26 亚玛谢其余的事,自始至终不都写在犹大和以色列诸王记上吗?
27 自从亚玛谢离弃耶和华之后,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党却打发人到拉吉,将他杀了。
【本会注释】
自从。七十士译本和古代拉丁译本为“在……的时候”。希伯来语的介词min没有固定的时间概念。译为“自从”,是指背道开始以后的任何时间(见创4:3;何6:2;士1:4;赛24:22)。有人推断亚玛谢背离上帝(代下25:14-16),是从他崇拜以东掳来的偶像时起的。也就在那时,他卤莽地向约阿施挑战,草率地参战,导致民族的失败和他自己的被俘(第17-23节)。于是有人密谋让他十六岁的儿子乌西雅登上王位。简短的记录似乎暗示在阴谋开始的时候他就死了。但是第25节所说的年份和第27节开头的话,又使一些人认为他逃到拉吉被杀的事发生在约阿施死亡十五年以后,因而是在这个阴谋开始后的十五年以上。但已有的材料不能确认阴谋这么早就已开始。
28 人就用马将他的尸首驮回,葬在犹大京城他列祖的坟地里。
但以理书6章
提要: 1 但以理任命为总长之首。4 他们为了陷害他而争取到一道有关崇拜的谕旨。10 但以理因受到违令的指控而被投到狮子坑中。18 但以理得救。24 他的敌人被狮子吃掉。25 国王降旨尊崇上帝。
1 大利乌随心所愿,立一百二十个总督,治理通国。
【本会注释】
总督。亚兰语为'achashdarpan(见但3:2注释)。在大利乌一世改制组之前,波斯帝国省区行政的若干详情尚不清楚。希罗多德(iii.89)说大利乌一世设立了二十个大省作为帝国的主要划区。每个大省又被分为小省。大利乌的碑文显示了不同的大省总数(21,23,29),说明国王在他的统治期间可能变动了大省的数目和规模。有些希腊史学家用“总督”来指职务较低的官员,正如但以理用它来指省长那样。参斯1:1薛西斯时期设立的127个省。
2 又在他们以上立总长三人(但以理在其中),使总督在他们三人面前回复事务,免得王受亏损。
【本会注释】
总长三人。这个行政单位在圣经以外的文献中没有提到。关于波斯帝国在大利乌一世之前的组织形式,我们丝毫没有当时代的文献证据。
但以理在其中。KJV版为“但以理为首”。 “首”字在但2:9;4:19;7:5,16中译为“一”字。这位年迈的先知很快就因忠心的服务而有了显要的地位。
免得王受亏损。这里生动地描写了波斯帝国组建周密的行政体制的原因。关于帝国的体制为了防止岁收和其他损失而采取的措施,参拉4:13-16。
3 因这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所以显然超乎其余的总长和总督,王又想立他治理通国。
【本会注释】
美好的灵性。这不是第一次王室注意到但以理拥有特殊的“灵”。尼布甲尼撒曾见证但以理拥有“圣神的灵”的(但4:8)。太后在伯沙撒最后一夜与他谈话时也重申了这句话(但5:11)。她在同一场合叫人注意到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但5:12)。这种灵性无疑是自然显示出来的,不仅表现在能“释谜语”(但5:12),而且表现在坚贞不渝,忠于职守,言行正直上──这些在当时的公职人员中都是罕见的。大利乌对这位年迈的政治家,巴比伦帝国黄金时代的幸存者稍有认识,就确信但以理是新帝国首席行政官员和王室顾问的明智人选。
4 那时,总长和总督寻找但以理误国的把柄,为要参他;只是找不着他的错误过失,因他忠心办事,毫无错误过失。
【本会注释】但以理误国的把柄。国王提拔但以理担任国家最高的行政官员,无疑地出于王室和帝国的利益。但他没有注意到玛代波斯贵族们在发现了一个犹太人,一个巴比伦从前的高官竟占有了他们本想占有的官职而自然产生的嫉妒心理。
毫无错误。尽管但以理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了,仍然能准确地履行政府的职责,别人找不出他的错误过失。这是由于他个人的廉洁,以及他相信天父永不失效的引导。对他而言,爱上帝和事奉上帝比生命更加重要。他从小就严格遵守健康的定律,无疑使他拥有了超过同龄人的活力。
5 那些人便说:“我们要找参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上帝的律法中就寻不着。”
【本会注释】
他们仔细了解了但以理的习惯,严密观察他如何对待同事和下级,认真审核了他的档案,都没有发现可以指控他违规的把柄。然而但以理的敌人发现他从来不参加巴比伦庙宇的崇拜,和任何异教的礼仪。他们一定注意到他每个安息日,就是“他上帝的律法”所规定每周休息的日子都不在岗。他们无疑推定他定时的祈祷与他履行职责有冲突。
6 于是,总长和总督纷纷聚集来见王,说:“愿大利乌王万岁!
【本会注释】
总长和总督。不一定帝国所有的省长都就此事聚集在国王面前。朝见国王的显然只是那些嫉妒但以理职位的人。如果所有的人都为此事召集在一起,王可能会产生怀疑,特别但以理又不在其中。阴谋者们可能认为,少数几个人向王提出请求,要比他们等到帝国各地所有的首长都聚集在国王面前更具欺骗性。
万岁。见但2:4注释。
7 国中的总长、钦差、总督、谋士,和巡抚彼此商议,要立一条坚定的禁令(或作:求王下旨要立一条云云),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
【本会注释】
国中的。这无疑地是一个谎言,因为不大可能征求所有官员的意见。
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这样的法令在波斯人中是没有见过的。波斯人是以宗教宽容而著称的。我们无法想像居鲁士这样的人会签署这种法令。但玛代人大利乌显然有着不同的背景。我们不大听说玛代人宗教宽容的事。波斯国王居鲁士曾重建各国被巴比伦人所摧毁的庙宇,说明他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情感和习俗。在另一方面,大利乌一世则宣称,他的前任伪王斯默蒂斯,一个玛代的巫师,在公元前522年大约半年的统治时间里,曾摧毁神庙,表现出不宽容的精神。虽然不能一概而论,我们仍可以推定玛代人,至少是他们的一部分统治者,在宗教宽容方面比不上波斯人。
人们也注意到,在一个月之内只能向国王祈求的命令,虽然是针对但以理的,但也可能与过去玛代民族的宗教习俗有关。这种习俗赋予国王以神的尊荣。希罗多德(I.199)说玛代已知最早的国王之一台奥赛斯就曾让自己成为他臣民敬畏的对象。他不让一般人看见,为了使百姓相信他不是凡人。就连波斯国王有时也愿意接受神的尊荣,所以他们在埃及允许把他们的名字神化。象形文字称冈比西斯为太阳神“瑞之子”,称大利乌为“神之子”。所以我们不必如某些考证学者所主张的那样,把但6:7所提到颁布法令的史实推迟到罗马皇帝的时代。
狮子坑。当时历史上的文献和艺术品经常描绘古代埃及,亚述和波斯等国的国王狩猎的场面。狩猎的对象主要是狮子,也包括豹,野牛和大象。文献记录藩王常将所捕获的野兽作为贡品献给他们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宗主。这些野兽养在动物园内,作为国王霸权的象征,并让国王和他的朋友观赏。尽管波斯时代的文献记录中没有把犯人扔给野兽吃掉的实例,但却提到本来比较人道的波斯国王下令采用的非常野蛮的死刑方式。
8 王啊,现在求你立这禁令,加盖玉玺,使禁令决不更改;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本会注释】
使禁令决不更改。关于“玛代和波斯人”律法的不可更改性,参斯1:19;8:8。希腊作家也证实了这一特点。如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xvii.30)曾描写大利乌二世对卡里德莫斯死刑判决的态度。他宣称国王在宣布死刑判决以后,因审判中所犯的严重错误而懊悔和自责;但他无法取消他凭着国王的权柄所做的判决。
玛代和波斯人的例。高级考证学者经常以《但以理书》的这种说法,作为它写作年代较晚的证据,因为波斯人对以前帝国的控制权要超过玛代人。他们声称这种说法只有在人们淡忘了当时实际的政治状况时才会采用的。但当时代的文献被发现以后,就证明这种高级考证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这些文献称波斯人为“玛代人”,并象圣经一样称之为“玛代和波斯人”。楔形文献还提到几位波斯国王,不仅按习惯称他们为“波斯王”,也称他们为“玛代人的王”。由于大利乌是“玛代人”,侍臣在他面前提到国家的法律时自然会说“玛代和波斯人的例”。
9 于是大利乌王立这禁令,加盖玉玺。
10 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
【本会注释】
自己家里。但以理的家可能是平顶的,象美索不达米亚古今大多数的房屋一样。在屋顶的一角通常有一个房间,房间有通风的窗户。这样的房间是独处的好地方。
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从埃里潘蒂尼发现的一份亚兰语草纸文献中,也有同样的说法。其中描写一所房屋的上下都有 “敞开的窗户”(考利,第25号,第6行)。另一份文献说到一座房屋有“一扇窗户开向两个房间”(克莱琳,第12号,第21行)。但以理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他从小就离开耶路撒冷,可能再也没有回去过。关于朝耶路撒冷祈祷的习俗,见王上8:33,35;诗5:7;28:2。
跪。圣经提到了祈祷的各种姿势。我们看到上帝的仆人有坐着祷告的,如大卫(撒下7:18),曲身祷告的,如以利以谢(创24:26)和以利亚(王上18:42),站着祷告的,如哈拿(撒上1:26)。祈祷最常见的姿势似乎是跪着。如以斯拉(拉9:5),耶稣(路22:41)和司提反(徒7:60)。另见《先知与君王》第48页;《传道良助》第178页。
一日三次。在后来的犹太教传统中,一日三次献祷分别是从日出开始计算的第三(巳初)、第六(午正)和第九(申初)小时。第三和第九小时也早晚献祭的时间。诗人遵循了相同的做法(诗55:17)。每日三次祈祷后来成了每一位正统的犹太人遵循拉比规矩的固定习俗(《塔古姆》之《祝福》iv.1)。早期的基督教会似乎也采纳每天三次祈祷的习俗(《十二使徒遗训》8)。
11 那些人就纷纷聚集,见但以理在他上帝面前祈祷恳求。
【本会注释】
阴谋者们不久就发现但以理不顾国王的禁令。不管有没有禁令,这位上帝的仆人都认为自己应继续坚持他日常的祈祷习惯。他认为上帝是他人生智慧和成功的源头。上天的悦纳对他而言比生命更加宝贵。他的行为是他信靠上帝的自然结果。
12 他们便进到王前,提王的禁令,说:“王啊,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必被扔在狮子坑中。王不是在这禁令上盖了玉玺吗?”王回答说:“实有这事,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13 他们对王说:“王啊,那被掳之犹大人中的但以理不理你,也不遵你盖了玉玺的禁令,他竟一日三次祈祷。”
【本会注释】
他们说话的语气表明他们对但以理的敌意和蔑视。他们没有提他崇高的职位,只说他是外国人,是犹太俘虏。他们无疑希望借此使但以理有反叛王权之嫌。他们实际上是在问,一个国王所如此看重,本应对国王感恩戴德,严格服从国王谕旨的人,怎么能如此无耻公然地藐视谕旨呢?他们想用这些话语使大利乌认为但以理即使不是背叛,也是忘恩负义的人。
14 王听见这话,就甚愁烦,一心要救但以理,筹划解救他,直到日落的时候。
【本会注释】
国王看出了他们为他所设的圈套。当这些人提出法令的建议时,曾用谄媚的方法使年迈的国王同意了。国王当时没有看出这些他所信任的人心怀鬼胎。现在他恍然大悟了。事情并不象他所想的那样,可以增进他统治和个人的荣誉,而是使他失去一位真正的朋友和值得信赖的公仆。他想尽一切办法,也找不到法律上的依据,使他可以既拯救但以理,又维护玛代和波斯律法不可更改的基本观念。
15 那些人就纷纷聚集来见王,说:“王啊,当知道玛代人和波斯人有例,凡王所立的禁令和律例都不可更改。”
【本会注释】
在那个不幸日子里,但以理的仇敌第二次来到国王面前。这一次是在晚上。他们等待判决的执行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当他们发现没有什么动静时,就再次到国王面前,卑鄙要求处置他们的对手。他们知道自己有合法的权利要求处死但以理。法律上也没有任何使他逃脱的依据。
16 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带来,扔在狮子坑中。王对但以理说:“你所常事奉的上帝,他必救你。”
【本会注释】
国王的话语与尼布甲尼撒在另一个相似场合所说的话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3:15)。大利乌可能知道上帝在尼布甲尼撒和伯沙撒的时代所行的神迹。
17 有人搬石头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那坑,使惩办但以理的事毫无更改。
【本会注释】
搬石头。目前尚未发掘出古代的狮子坑,因此我们无从对它进行准确的描绘。
封闭那坑。用国王和大臣的印封闭有双重目的。它向国王保证,如果但以理没有被狮子伤害的话,也不会被其他手段所杀害。大利乌希望但以理的上帝会拯救祂忠心的仆人脱离狮子的口,所以自然要采取措施防止那些想害但以理性命之人的干预。另一方面,印封也向但以理的仇敌保证,如果但以理没有被野兽立即撕碎,也不可能有人来救他。大利乌的谋臣们可能担心但以理的朋友或国王会在大家离开狮子坑以后把但以理从坑中救出来。因此他们的印和国王的印是用来确保石头在夜里不会被人挪移。
埃及陵墓的印封可以作为封闭洞口技术的例子。门最后一次关闭以后,就用泥灰封住,然后把印章盖满或滚满未干的泥灰上。封闭狮子坑也可能采取类似的方式。最有可能是滚柱式的印章。这在亚述人、巴比伦人和波斯人中非常流行。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每一次挖掘中都会发现许多这样的印痕。
18 王回宫,终夜禁食,无人拿乐器到他面前,并且睡不着觉。
【本会注释】
乐器。亚兰语为dachawan。含义不详。在圣经中,它只出现在本节。中世纪的犹太教注释家拉希把它解释为“桌子”。另一位犹太学者伊本以斯拉把它解释为“乐器”。他的解释可能影响了英文KJV版的译者。其他的译文和注释都是凭着猜测。如译为“食物”,“乐师”,“舞女”,“香水”,“艺人”和“妃嫔”。英文RSV版译为“分心之物”,似乎想提供一种抽象的意义。
19 次日黎明,王就起来,急忙往狮子坑那里去。
【本会注释】
黎明。亚兰语为shepharpar。凯尔的译文清楚地揭示了这节经文的意思:“国王天一亮就起来,趁着晨光急忙赶去。”
20 临近坑边,哀声呼叫但以理,对但以理说:“永生上帝的仆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上帝能救你脱离狮子吗?”
【本会注释】
哀。亚兰语为`asib。“忧伤”、“苦恼”、“忧虑”。声音表达情感。内心的感受是很难掩盖的。国王经历了目睹他最忠心的仆人被扔给狮子的痛苦。接着又是漫长的不眠之夜。怪不得他的声音表露了他内心的不安,焦虑和懊恼。
永生上帝的仆人。大利乌的话说明他对但以理的上帝和宗教一定的了解。国王说但以理的上帝是“永生上帝”,暗示但以理曾告诉他真神的性质和能力。
21 但以理对王说:“愿王万岁!
【本会注释】
愿王万岁。关于这一礼节性的问候余,见但2:4注释。
22 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叫狮子不伤我;因我在上帝面前无辜,我在王面前也没有行过亏损的事。”
【本会注释】
封住狮子的口。《希伯来书》的作者曾提到但以理的这段经历,把先知的获救归功于信心的功效(来11:33)。
因我在上帝面前无辜。但以理被扔到狮子坑之前并没有为自己或自己的行为辩护。那时他说任何话都可能被他的仇敌解释为懦弱或恐惧。现在上帝既要拯救他的性命,他就决定宣布自己的无辜。
23 王就甚喜乐,吩咐人将但以理从坑里系上来。于是但以理从坑里被系上来,身上毫无伤损,因为信靠他的上帝。
【本会注释】
谕旨的要求已经得到满足。法令并没有要求处死违犯者,只是说他“必扔在狮子坑中”(第7节)。当然这无疑意味着死亡。但以理既已被扔进狮子坑,就没有法律限制国王把但以理从狮子坑里拉上来。
24 王下令,人就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连他们的妻子儿女都带来,扔在狮子坑中。他们还没有到坑底,狮子就抓住(原文作胜了)他们,咬碎他们的骨头。
【本会注释】
人就把……扔。愤怒的国王采取了当时的专制君主典型的行为方式。古代历史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一些考证派的学者曾试图证明这句话与历史不符。他们说狮子坑容不下122个人和他们的家属。巴比伦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狮子可以吃掉这么多人。其实圣经并没有说这是处死的人数。这些考证派的学者所下的结论,认为第1,2节中所说的120个总督和两个总长全都卷入这个不幸的事件,这是不能肯定的。究竟有多少人卷入此事,只能凭着猜测。
儿女。希罗多德(iii.119)和阿米阿努斯·马尔切利努斯(xxiii.6,81)均证实按波斯人的惯例,被定了罪的人,要与妻子和儿女一同处死。
25 那时,大利乌王传旨,晓谕住在全地各方、各国、各族的人说:“愿你们大享平安!
26 现在我降旨晓谕我所统辖的全国人民,要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战兢恐惧。因为他是永远长存的活上帝,他的国永不败坏;他的权柄永存无极!
【本会注释】
当但以理的朋友们从火窑中被神奇地拯救出来以后,尼布甲尼撒曾向他帝国的各族人民发布了一道谕旨,禁止他们说任何反对这些希伯来人之上帝的话,否则要处死(但3:29)。当但以理在狮子坑里得到神奇的保护之后,大利乌也发布了类似的谕旨,命令他国中各族人民都要敬畏和尊重但以理的上帝。这不一定说明国王本人已放弃了玛代人的多神宗教。大利乌承认但以理的上帝是永生的上帝,祂的国度和权柄是永存的,但没有说他承认祂是独一的真神。详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51页。
27 他护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迹奇事,救了但以理脱离狮子的口。”
28 如此,这但以理,当大利乌王在位的时候和波斯王居鲁士在位的时候,大享亨通。
【本会注释】
在位的时候。这句话的重复并不意味着波斯国与玛代国是分开的。这只是统治者的区别,一位是玛代人,而另一位是波斯人。句子的结构可以解释为居鲁士与大利乌共同执政,也可解释为居鲁士继承大利乌的王位。
《但以理书》第六章补充注释
以下是有关玛代人大利乌身份之各种观点的归纳和评价。在现代考古学的时代来到之前,《但以理书》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历史难题,其中的大部分已令人满意地解决了(见《SDA圣经注释》本卷本册注释第747页《但以理书》序言)。剩下最大的难题是大利乌的身份和地位。但圣经的其他史实最近惊人地获得了确证,使我们相信这个问题也会得到解决。
高级考证学者所提出的武断解释是无法令人接受的。他们认为《但以理书》的历史部分均属传说;大利乌是本书二世纪的作者所虚构的人物。圣经的某些史料无法得到世俗文献的佐证,不能作为怀疑圣经可靠性和准确性的理由。许多以前被考证学者质疑的圣经话语,随着考古学家的发掘,现已被证明与古代的史实完全吻合。
以下归纳了圣经有关大利乌的论述:
一.大利乌按血统是玛代人(但5:31;9:1;11:1)。
二.他是“亚哈随鲁的儿子”(但9:1)。
三.他被“立为迦勒底国的王”(但9:1),“取了迦勒底国”(但5:31)。
四.他在夺取巴比伦被时“年六十二岁”(但5:30,31)。
五.圣经只提到他的元年(但9:1;11:1)。
六.他任命了“一百二十个总督”治理全国。又在他们之上立了“总长三人”(但6:1,2)。
七.居鲁士继承大利乌作王或与大利乌同时作王(但6:28)。
由此可以对大利乌作以下的描绘:巴比伦陷落以后,巴比伦帝国由大利乌统治,可能是在居鲁士在位的初期,如巴比伦所统计的。大利乌是亚哈随鲁(希腊语为薛西斯)的儿子,被称为玛代人,而居鲁士则被称为波斯人(但6:28)。攻克巴比伦时他已经六十二岁了。可能不久以后他就去世了。
除了《但以理书》,任何已知的圣经外文献,如约瑟弗斯等,均无提到在大利乌一世(公元前522-486年)以前有一位曾统治被征服之巴比伦帝国的大利乌。未来的考古发现可能会有直接提到玛代人大利乌的资料。但就目前而言,圣经注释者必须设法把玛代人大利乌认定为居鲁士时代以其他名字为人所知的历史人物。约瑟弗斯称《但以理书》中的大利乌“在希腊人中有另一个名字”(《上古史》x.11.4)。在人们提出的若干身份认定中,以下几个值得注意:
一.认为玛代人大利乌就是阿斯提亚格斯。他是居鲁士夺取玛代帝国之前的最后一位玛代王。阿斯提亚格斯是基亚克萨里斯一世的儿子。从语言学上说,基亚克萨里斯这个名字相当于但9:1的亚哈随鲁。但亚哈随鲁在其他地方等同于薛西斯(见斯1:1注释)。由于阿斯提亚格斯约于公元前585年开始作王,他在公元前539年巴比伦沦陷时应已是老人,如但5:31所记载的大利乌那样(但5:31)。这一事实使所提出的身份认定显得有些可信。
但这种认定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根据希腊文献的记载,阿斯提亚格斯是居鲁士的祖父。当居鲁士年轻的时候,亚士他基好几次想杀死他。后来统治波斯部落的藩王居鲁士于公元前553/552年或550年背叛了他的宗主,并废黜了阿斯提亚格斯,使他成为里海南部希尔卡尼亚的总督。连希腊文献也没有暗示阿斯提亚格斯与居鲁士公元前539年攻取巴比伦有任何联系。此外,阿斯提亚格斯作为尼布甲尼撒的同代人和他的妹夫那时是否还活着,也是值得疑问的。所以这两个人物不大可能等同起来。
二.认为玛代人大利乌是居鲁士的儿子冈比西斯。好几份楔形文字泥版称冈比西斯为巴比伦王,与他的父亲居鲁士一同作王。这些泥版称居鲁士为全地之王。然而他与父亲的共同摄政是把冈比西斯认定为《但以理书》中大利乌的唯一理由。在其他所有的方面,冈比西斯都不符合圣经的描述。他不可能在公元前539年就六十二岁了。他不是一个玛代人,而和他父亲一样是波斯人。他也不是亚哈随鲁的儿子。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把冈比西斯认定为大利乌的观点必须放弃。
三.认为玛代人大利乌是居鲁士治下巴比伦的总督古巴鲁。这种观点比其他观点更被人接受。色诺芬(《居鲁士的教育》vii)说古巴鲁是居鲁士麾下的的一员老将,率军攻取了巴比伦。一份重要的楔形文字文献《拿波尼杜编年史》,在描写巴比伦的陷落时提到了他。
这份文献说,“古提总督乌格巴鲁(Ugbaru)和居鲁士的军队未经战斗就”于提斯利月16日“进入巴比伦”。在描写居鲁士进入巴比伦之后,文中又提到一位“古巴鲁(Gubaru),他的总督”,“为驻扎在巴比伦的总督”。此外,在叙述了被拿波尼杜掳到巴比伦的神明如何回到他们各自的城市之后,该泥版说:“在亚哈闪努月11日晚,乌格巴鲁去世了。”下一句话残缺。学者们至今无法对它进行满意的复原。它可能是进一步描述乌格巴鲁的死,或说到一位王室要人的死。接下来一句话说到全国举行为期七天的正式哀悼。
一些学者认为乌格巴鲁和古巴鲁只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拼法,相当于希腊文献中的格比亚斯。这个结论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乌格巴鲁死于巴比伦陷落之年或次年的亚哈闪努月,而许多当时代的文献证明,巴比伦总督古巴鲁继续活了多年。这些文献证实了古巴鲁的活动。他先是担任巴比伦总督,接着任大叙利亚总督,后来成为大利乌一世的岳父和助手。所以《拿波尼杜编年史》中的乌格巴鲁和古巴鲁是两个不同的人。前者在攻取巴比伦以后不久就去世了。后者继续担任巴比伦的总督。他们名字的相似性连色诺芬等早期历史学家也弄糊涂了。他们把乌格巴鲁和古巴鲁当作一个人。
那些把玛代人大利乌认定为古巴鲁,并把乌格巴鲁等同于古巴鲁的人指出,有文献记载古巴鲁攻取了巴比伦,他事实上成了巴比伦的统治者,故可以被称为“王”,尽管同时代的文献只称他为总督。根据《拿波尼杜编年史》的记载,他曾任命了一些管理巴比伦的总督。这似乎与但6:1,2吻合。不过但6:1,2说这项工作是玛代人大利乌做的。古巴鲁这个名字也曾被解释为源于玛代语。他早年担任与玛代相邻的古提省总督,似乎也暗示了他可能是玛代人。
尽管把大利乌认定为古巴鲁比前面两种观点显得更有道理,但它也有一些缺陷。古巴鲁只被称为总督,而不是王。他在巴比伦陷落后还活了多年,所以他在公元前539年时一定比六十二岁年轻得多。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难以接受上述的观点。
四.认为玛代人大利乌是阿斯提亚格斯的儿子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可把《先知与君王》第523,556,557页中有关居鲁士是大利乌的外甥和将领的记载,与色诺芬的话进行比较。色诺芬说,一,阿斯提亚格斯的外孙,也就是他女儿曼达妮的儿子居鲁士,在他玛代族外祖父宫廷的年间与他的舅舅基亚克萨里斯相识(《居鲁士的教育》I.3.1;4.1,6-9,20-22;5.2)。二,基亚克萨里斯在他父亲死后继任玛代王(I.5.2)。三,居鲁士攻占巴比伦以后,带着礼物去见他的舅舅,并献给了他一座巴比伦的王宫。基亚克萨里斯接受了这些礼物,并将他的女儿和国度都给了居鲁士(viii.5.17-20)。
尽管色诺芬故事的细节无法接受,但这位希腊作家很可能保留了正确的传说,即基亚克萨里斯是玛代的最后一位统治者,是居鲁士的岳父和这位波斯伟人的密友。如果把这些事情作为历史事实的话,我们就可以推定居鲁士在反叛阿斯提亚格斯的时候,允许基亚克萨里斯担任代理国王以取悦于玛代人。同时国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真实的元首是居鲁士。基亚克萨里斯只是他的代理。这样,玛代人大利乌就可以被认定为基亚克萨里斯二世。他可能是应居鲁士的邀请来巴比伦来担任名誉上的国王。
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在巴比伦陷落时已年纪老迈,可以用以下的推论来证明。假定色诺芬是正确的,即基亚克萨里斯二世是居鲁士的岳父,居鲁士本人当时很可能至少有四十岁了,因为他的儿子冈比西斯已经长大,在次年元旦的活动中要担任他的正式代表。因此,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在巴比伦陷落时可能已有六十二岁了。这是但以理所称玛代人大利乌的年龄。在大多数人的寿命都不长的时代里,他的老迈可能就是他在巴比伦陷落以后不久就去世的原因。所以但以理只提他的元年。攻取巴比伦之后不久,色诺芬就再也没有提基亚克萨里斯了。
但以理所说大利乌是亚哈随鲁之“子”,也许可以理解为他是亚哈随鲁的“孙子”。希伯来语的“子”也可以表示“孙子”甚至更远的后代。这方面有大量的例证(见王下8:26注释)。亚哈随鲁的名字源于希伯来语'Achashwerosh,可能译自基亚克萨里斯一世的古波斯语拼法Uvaxshtrah,而不是阿斯提亚格斯。
如果大利乌到达巴比伦以后成了但以理的特殊朋友的话,就可以理解先知为什么会用大利乌的年份(但9:1;11:1),而不是居鲁士的年份来记录他在大利乌这段短暂的统治时期所见的异象了。但大利乌在位一年之后,但以理就用居鲁士的年份来记事了(但1:21;10:1)。
能够还原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历史的当时代证据又少又含糊。在《拿波尼杜编年史》中,有一处可能是指基亚克萨里斯。由于可以确定古巴鲁在征服巴比伦以后又活了多年,而乌格巴鲁在此后不久就去世了,那个月又为一位要人举行国丧,故《拿波尼杜编年史》中的乌格巴鲁很可能就是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基亚克萨里斯名字也许就在那行残缺的文字中里,其中提到一位要人的死,为此举行全国性的哀悼活动。但《拿波尼杜编年史》在第一次提到乌格巴鲁时似乎弄错了。可能抄写者将古巴鲁错写成了乌格巴鲁,或者泥版的作者误把“古提总督”的头衔从古巴鲁转到了乌格巴鲁身上。
第二份同时代的证据,可能就是大利乌一世著名的贝希斯顿碑文中两次提到基亚克萨里斯的名字(关于贝希斯顿铭文,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98,110页)。在大利乌一世所抵制的觊觎王位的人当中,有两个人自称来自基亚克萨里斯家族。这里所提到的基亚克萨里斯,既有可能是阿斯提亚格斯的父亲基亚克萨里斯一世,也有可能是居鲁士的岳父和玛代的最后一个名义上国王基亚克萨里斯二世。
上述概述表明,虽然从历史和考古资料方面来看,认定玛代人大利乌的身份还存在许多困难。但从全面考虑,本注释赞成第四种观点。
使徒行传5章
提要
1 在彼得责备亚拿尼亚和他的妻子撒非喇欺哄圣灵,被圣灵击杀之后,12 其他的使徒们也行了许多神迹,14 信而归主的人不断增加:17 使徒再一次被捕入狱,19 然而,有一位天使领他们出来,要他们向众人讲生命之道:21 听了这话,使徒进圣殿里教训人,29 他们在公会前,33 他们又一次面临杀身的危险,由于受人敬重之律法师迦玛列的劝解,犹太公会没有制死他们,40 但是他们被犹太公会打了:但他们心里欢喜,因为他们荣耀了上帝,从而每日不住的教训人。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
徒5:1 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田产,
【本会注释】
有一个人。亚拿尼亚和他妻子撒非喇的贪婪(徒5:1-11),与巴拿巴的慷慨奉献(徒4:36,37)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有诚实可靠的讲述者才会说到有关亚拿尼亚以及他的妻子撒非喇的故事。正如十二位使徒中间有一位叛徒犹大一样,尽管早期教会纯洁、热心侍奉主,它还是发现两位信徒喜爱吝啬,不喜爱慷慨捐输,喜爱假冒伪善、不喜爱诚实正直。作者路加以沉着、冷静的方式讲述了这个故事,使读者因为这件清晰的事实受到教育,内心受到触动。
名叫亚拿尼亚。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耶和华是高尚的”。这乃是一个相当普通的名字,当大数城的扫罗初次悔改时,就是一位称呼亚拿尼亚的人接待了他(徒23:2;24:1)。这个名字相当于旧约圣经中的希伯来名字“哈拿尼雅”,见耶28:1;但1:6,7。
撒非喇。“撒非喇”这个名字大概象征亚拉姆语中的shappira',“美丽”,然而,有些人认为这个名字乃是来源与希腊文的sappheiros,“一颗蓝宝石”。
田产。见徒2:45注释。那是田地的价银(见徒5:3)。
徒5:2 把价银私自留下几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几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本会注释】
私自留下几分。希腊文的扣留写作nosphizō,这里使用的意思是“为自己留出一部分”。在圣经多2:10 中,这个动词翻译为“私拿”,“盗取”。在七十士译本中(书7:1)用这个词来描述亚干的罪恶。亚拿尼亚仅仅把他所变卖的价银留下几份并不为过,其本身也不是罪。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人强迫他去变卖田产,并且交给教会。亚拿尼亚自己心里愿意捐输,并且也没有人责令他一定要上交定量的钱财。钱财乃是属于他自己的,奉献全部或者奉献一部分,都由他自己决定。然而,亚拿尼亚仅仅拿了一部分钱财,却说那是他所有的价银。这乃是欺骗。这也是故意说谎。
前面一章中,作者路加提到了巴拿巴自我牺牲的精神,他将自己的田地卖了,把价银放在使徒脚前,这一定得到了教会的赞许。显然,亚拿尼亚心想自己也能得到教会同样的赞许,但是在自己的牺牲上一定要小一些。获得这种赞许的欲望十分强烈,以致他愿意获得贪婪之外部分的成功。然而他强烈贪婪的欲望却战胜了自己本应该具有的诚实。亚拿尼亚变卖田产的推动力乃是出于上帝的圣灵;但是自己又产生扣留几份的贪婪欲望,这乃是出于那恶者。他的这种行为乃是试图侍奉上帝,同时又侍奉玛门。罪在某些方面像先知的仆人基哈西一样(见王下5:20-27注释),亚拿尼亚亲眼看到了上帝的圣灵在带领着早期教会,并且出现了卓越的进步与发展,他也曾看到五旬节圣灵沛降后所有的神迹奇事,在这种背景之下,他故意欺骗圣灵,这种罪比起基哈西的罪行更为可憎,所带来的刑罚也要更为严酷。
他的妻子。撒非喇显然是她丈夫的自愿帮凶。他们这样冒犯圣灵乃是共同计划好的。
徒5:3 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银私自留下几分呢?
【本会注释】
彼得。当时教会的代言人。
为什么。如果亚拿尼亚心里愿意,他满可以抵御试探。“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离开你们逃跑了。”(雅4:7)
撒但充满了你的心。使徒彼得指明这罪的根源乃是来自那恶者。使徒彼得辨别亚拿尼亚以及他的妻子撒非喇所行之事而具有的智慧,乃是辨别诸灵的圣灵恩赐(林前2:14;12:10)。可悲的的是,亚拿尼亚使自己的心向撒但敞开,知道魔鬼让他的心里充满了贪婪、欺骗的思想。
圣灵。就是那位引领信徒进入一切真理的灵(约16:13),然而,亚拿尼亚却试图欺哄真理的圣灵(见约14:17,26;16:13注释)。但最终却归于徒劳。
徒5:4 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吗?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
【本会注释】
田地还没有卖。没有任何人强迫亚拿尼亚去变卖他的田产;只是期望他能诚诚实实地将他许愿给上帝的田产收益如数奉献。这里使徒彼得的话暗示当时的教会没有强迫任何信徒交纳钱财归为公用,然而,如果某人应许要奉献,那么他必须要诚实地将自己所应许的那一份献上。亚拿尼亚所行的每一步都是自由做主的,自己认为怎样最好就可以怎么做。他私自扣留的那一份可能仅仅是一小部分;他如果诚实行事,可以坦然地留下更多地的田产。但是为了试图获得慷慨捐输的好名声,他放弃了诚实的牺牲,以致犯了亵渎圣灵的罪。
心里起这意念。直译是“做出这样的行为”。这表明是在亚拿尼亚这一边慎重考虑起了此种意念。这并不是瞬间屈服与试探的事情,而是亚拿尼亚心里接受了此种计划,一个绝对违反良心的计划,最终发展成了实际邪恶的行为。撒但进入了他的心生出了这种念头,但是亚拿尼亚却一直没有将其从心里根除。
欺哄上帝。这里不是说亚拿尼亚没有向他的同胞们说谎,而是说,他所犯的罪主要是欺哄了上帝。一切的罪恶最终都是在敌对上帝,尽管这罪也严重地影响别人。先祖大卫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他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诗51:4)。亚拿尼亚即无视神圣之上帝,同时也认为他可以施诡计欺骗上帝,正如欺骗他的同胞一样简单。无论是那一个原因,他都已经犯罪得罪上帝了,使徒彼得正是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这里使用“上帝”一词,启发我们明白圣经中有关圣灵的一些真理。在徒5:3中,清楚说明亚拿尼亚的罪乃是“欺哄圣灵”,但是在这里使徒彼得又说是“欺哄上帝”了。这一点可以说明圣灵以及上帝之间所存在的联合一致,同时也警告基督徒亵渎圣灵、假冒伪善的可憎性(见太12:31注释)。
徒5:5 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
【本会注释】
断了气。希腊文ekpsucho',“终止呼吸”,在医学文献中可以找到这个措辞。死亡并非是一种巧合。在使徒彼得对他们罪行的谴责以及罪人的死亡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任何对于亚拿尼亚死亡原因的疑点都可以用他妻子撒非喇的死来解明(第7-10节),在揭发亚拿尼亚的欺骗之后,彼得就预言了撒非喇的死。比较旧约圣经中上帝对拿达、亚比户的审判(利10:2),以及亚干(书7:20-26);见代下22:82注释。比较太27:50注释。
这乃是一个恐怖的审判,但关于这件事,我们并不需要感到惊讶。亚拿尼亚和撒非喇都是新成立之教会中的成员。他们都来亲近上帝。无疑,他们夫妻二人也都品尝到了救恩所带给他们的属天恩赐。或许他们也曾经领受了一些圣灵的恩赐。但是,如今他们随从另外一个灵犯了亵渎、欺哄上帝圣灵的罪。如果在教会建立的初期不严厉、明显地处理这样的罪,这种欺骗的行为势必会在教会中继续破坏使徒们的工作。在这里,上帝提出对于教会中存在的巨大的危险和邪恶,他要伸手干涉,采取措施。这次经历留给我们后人一个教训:“如果一个人出席一个大会或者宗教崇拜,充满热情地唱到,‘我一切所有的都献在祭坛之上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之时,他就是在干犯同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一样的罪。”──乔·坎贝尔·摩根。
都甚惧怕。作者路加经常把神迹奇事与看见之人的惧怕联系在一起记录(见路1:12,65;5:26;7:16;8:37;徒2:43;19:17)。但是这里的惧怕显然不仅仅是徒2:43中所记载的敬畏心理。在一个大的团体中,很可能会有一些不诚实的个人,对于这些人,一定会有一种恐惧感。对于其余那些诚实的信徒来说,也一样加深他们对于上帝的敬畏,上帝要辩白他的义。这种恐惧是非常直接、迅速的。在撒非喇听到她丈夫的死讯之前,这消息在信徒中间已经散布开了。这种恐惧,对于教会中那些没有完全诚心奉献自己财产之人乃是一种威慑。
徒5:6 有些少年人起来,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本会注释】
少年人。直译是“较年轻的人”。
把他包裹。大概当时他穿着长袍。为死人包裹尸布乃是当时的风俗习惯,随之便带到城墙之外迅速埋葬。在犹太人中,凡是触摸死尸之人,在触摸那天起要不洁净七天(见民19:11注释)。这一点,再加上为了避免涂抹昂贵香膏之程序的欲望,就要求迅速埋葬。
埋葬了。我们通过拉撒路死后的处理方法(见约11:38注释),以及耶稣死后所做的处理(见太27:60注释)可以明白,死人要被安放在洞里或者坟墓中,并且要用一块大石头封口。因此,埋葬亚拿尼亚不会花费太多时间。有关犹太人葬礼仪式的注意事项,见徒8:2注释。
徒5:7 约过了三小时,他的妻子进来,还不知道这事。
【本会注释】
约过了三个小时。直译是“中间的间隔大约有三个小时”,可能一直到了第二次祷告的时辰。三个小时的间隔时间,这足够处理和埋葬亚拿尼亚的尸体了,但是关于亚拿尼亚的死讯,当时还没有传到他妻子撒非喇的耳中。
进来。撒非喇进的屋子,正是使徒彼得以及其他会众刚才见证她丈夫死亡并经击杀的场所。
徒5:8 彼得对她说:“你告诉我,你们卖田地的价银就是这些吗?”她说:“就是这些。”
【本会注释】
彼得对她说。可以翻译为“向她说”。使徒彼得的问题并不是一个抓获同谋者的陷阱,而是在给撒非喇一个机会,使她可以显明自己的悔改。它完全可以避免不犯与她丈夫一样的过犯,但是她却走了同她丈夫一样的道路,欺哄圣灵。如今她有机会藉着悔改认罪的心顺着良心办事。她滥用了前面的一次机会;现在又失败了。
你告诉我。使徒彼得直率、坦白的提问似乎在警告撒非喇,他们的罪行已经暴露了,但是撒非喇依然坚持说了她与自己的丈夫商议好的可怕谎言。她自如地回答说,“是的,就是这些”。使徒彼得可能向撒非喇提到了亚那尼亚带来银子的数量。
徒5:9 彼得说:“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门口,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
【本会注释】
同心。他们夫妻二人的这种罪恶极其可憎,因为他们这样做乃是预先谋算好的。
试探主的灵。这里是指“试验”,或者“测验”上帝的圣灵是否真的能够洞悉人们内心的隐私。这里所表达的“主的灵”,大概是使用了其旧约圣经中的意思,正如“耶和华的灵”(参王下2:16;赛61:1等)。在新约圣经中,此种结合并不多见,只有在本节和林后3:17出现过。
也要把你抬出去。使徒彼得讲话不但像是法官,而且也像一名先知。圣灵已经为他们夫妻二人判刑。在这个案例中,彼得预先宣判了审判结果,而且仅仅宣判不久就执行了死刑。对彼得来说,他所具有的洞察之恩赐已经向他显明,他已听到那些埋葬亚拿尼亚的少年人的脚步,他们很快就会返回来,并且向对待亚拿尼亚一样埋葬撒非喇。
徒5:10 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那些少年人进来,见她已经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边。
【本会注释】
立刻。撒非喇的死同他的丈夫一样迅速。
断了气。见第5节注释。
见她已经死了。应验了使徒彼得的预言。
埋…她。对于这夫妇二人的双重悲剧,教会并没有执行葬礼仪式,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可能要对死者采取一些措施(参路23:55,56)。
徒5:11 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
【本会注释】
都甚惧怕。见第5节注释。
全教会。除了徒2:47模棱两可的表达之外,这是《使徒行传》中第一次提到“全教会”一词。它表明教会乃是在有组织的状况之下发展。见太18:17注释。亚拿尼亚以及他的妻子撒非喇令人吃惊的暴死,使基督教界以及其领袖产生了新的重要意义。
听见…的人。这些乃是指那些教会以外的人,但是他们听到了在教会成员中所显出的大能。
使徒大行神迹奇事
徒5:12 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间行了许多神迹奇事;他们(或作:信的人)都同心合意的在所罗门的廊下。
【本会注释】
主藉着使徒的手。这大概是仅仅存在于希伯来人中表达代理之含义的方法(参出35:29;利8:36等)。但是在新约圣经中,基督的手乃显明,它们是主所行之神迹的工具(见可6:2,5;路4:40等)。对基督门徒的应许乃是:“手按病人,病人就好了”(可16:18)。因此,本章所表达的神迹奇事丝毫没有夸张,尽管徒5:15中提到人们相信不藉着使徒的手也能将疾病医好。
神迹奇事。见可16:17,18;约14:12;徒2:22注释。正在奉行基督使命的同时,早期教会奇迹般的诞生了。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悲剧之后,教会又施行了许多医治以及祝福的神迹。
行了许多。相当于“有许多……被施行”,换句话说就是不断地,重复出现这样的事情。
同心合意。见徒1:14;4:24注释。作者路加在强调信徒们团结合一之时,颇为满足。由于这里提到了所罗门的廊子,本句话可能是指通常有使徒们主持的祷告时辰,大约在上午9:00和下午3:00 。
所罗门的廊下. 见约10:23以及徒3:2;11注释。对教师来说,这个地方比较容易聚集听众。然而,我们没有证据说明当时的基督徒已经把这个廊子作为他们通常崇拜的唯一场所(参徒3:11)。
徒5:13 其余的人没有一个敢贴近他们,百姓却尊重他们。
【本会注释】
其余的人。此处,对第12节以及13节中信与不信之人作了对比。解经家建议对这段应该有几种不同的解释。这里“其余的人”与本节最后提到之“百姓”的表面对比暗示出这里提到的“其余的人”可能是指上级、统治阶层的人。
没有一个敢。由于惧怕遭到像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同样的命运,所以阻止了许多不愿意全身心跟从基督之人。
贴近。希腊文kollaō,意思“牢牢地系在一起”。比较徒9:26注释。
却。这是强调,虽然有许多人惧怕,但在另一方面,使徒还是博得“百姓”的尊重。
尊重他们。译作“对他们[即使徒们]表现出十分的尊重”更好。
徒5:14 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
【本会注释】
越发增添。相当于“不断的增添”。几乎每天都有悔改归主之人。
归主。按照希腊文的文法规则,这些词可以附属于“不断地增添”,或者“相信的人”,在“主里面的信徒”。
连男带女。这里特殊提到了女信徒,说明当时有大批的女信徒归入教会。关于作者路加对于妇女的突出论述,也见路8:2注释。在司提反殉道之后,随之而来的迫害中也有许多妇女受害,路加记述了这一点(徒8:3)。
徒5:15 甚至有人将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过来的时候,或者得他的影儿照在什么人身上。
【本会注释】
甚至。事实上,本节经文是在继续论述第12节的内容,那些插入的句子是为了附加说明。
有人将病人抬到街上。比较可1:32-34。门徒们仅仅在公众场合,以及众多家庭中医治病人是不够的;许多病人的亲戚把他们抬出去,放到大街上,这样他们就会很快引起使徒们的注意。整个这项神奇的医病工作依然在最为拥挤的公众场合进行。不单单是整个耶路撒冷城中的人,而且城周围的乡镇、山村中的居民都聚集前来(徒5:16),自然,有关使徒们卓越的表现以及教会信徒的消息散布到了各处,在拯救世人灵魂的收割上,获得了好收成。
他的影子。这里专门提到了使徒彼得,也许他在医治病人的事上占了很大的工作比例。然而,在第12节提到所有的使徒都确实行了许多神迹。被医治之人大有信心,不是在乎彼得以及他的同伴们有什么能力,而是在主,就是使徒们所代表的主。
徒5:16 还有许多人带着病人和被污鬼缠磨的,从耶路撒冷四围的城邑来,全都得了医治。
【本会注释】
从耶路撒冷…来。耶路撒冷四围城邑的居民把他们的病人带来,但是没有说一定要把他们带进耶路撒冷。这节经文可能包括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使徒们可以走访为数众多的“耶路撒冷四围的城邑”。
缠磨。这个希腊文的动词在这里翻译为“缠磨”,在新约圣经中,这种用法只有在本节以及路6:18使用过,但是这个词经常被希腊的医学作者们在他们的著作中使用。因此,仅仅这一个词就可以证明作者路加是一名医生,他在这里使用了这个词。
污鬼。见太12:43,44注释。耶稣基督赐给门徒们能力,使他们可以赶除这样的污鬼(见太10:1)。耶稣派出去的那七十位门徒已经实施过这样的大能(路10:17),无疑,耶稣亲自拣选的十二位使徒也行过相似的神迹。但是如今,藉着圣灵充满的大能大力,他们在施行“更大的事”,就是耶稣应许门徒们将来要做的工作(约14:12;可16:17)。
全都得了医治。比较太8:16;12:15;《历》第二十四章有关耶稣基督医病赶鬼之工,所有的结果与门徒们医病的结果相似。有许多全家的人,甚至有些整个的团体都从疾病中得以解脱,他们所做的工作是多么卓越非凡啊!基督教会的名声,以及教会的领袖的大名都传到了更远更广的地区。
使徒受迫害
徒5:17 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该教门的人,都起来,满心忌恨,
【本会注释】
大祭司。即亚那(见徒4:6注释)。大祭司们企图再次迫害使徒们的作法,与云集到使徒跟前求得医治的群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和他的一切同人。比较徒4:6的记载,这里也许使用了更全面广泛的表达:“并有大祭司的亲族都在那里”(见徒4:6注释)。反对的势力获得了时间聚集更大的队伍。
教门。希腊文hairesis,“原则”,随后有“观点”的意思,由于其含义的引申就成了“党派”或者“派系”。这个词的英文写作“heresy,”,是“异端”的意思,但是它在起先并不包括此种令人不快的含义,但时间不久就被一些宗教权威加进了此种含义。在徒15:5;26:5,应用了hairesis一词,以一种无损的方式来形容法利赛人在徒24:5;28:22中,它应用于拿撒勒教党(基督徒),是用一种毁谤的方式。
撒都该人。见徒4:1注释。
满心忌恨。这里的忌恨,希腊文zēlos,是英文中的“zeal,”,热情,但它还有贬义,正如这里所说的意思“嫉妒”,或者“怨恨”。这两种含义均可以应用在本文中。这里说明了一种党派强烈爆发的感觉。那些跟从拿撒勒人耶稣之人,可能心中有一种担忧。在犹太官长的心中有一种忌恨,因为上一次未受到刑罚的使徒们如今又在教训百姓。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大概都曾经历过此种愤恨。但是撒都该人尤其感到气愤,因为使徒们在传扬将来还要有生命──这正是撒都该人竭力反对的教义。法利赛人在这一点上同意使徒们的观点并不能取悦撒都该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3页)。
徒5:18 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监。
【本会注释】
下手拿住。撒都该人的一些头领被彻底激怒了,他们起来将使徒们──可能那十二位使徒全都包括在内──抓走了。这里同样可以说明,虽然作者路加通常仅仅提到使徒彼得的讲论,很少强调使徒约翰的行动,事实上,其他的使徒在公众活动中也是十分活跃的。
收在外监。本句话的希腊文en tērēsei dēmosia,它可译作“当着公众的面下在了监狱里”,也可译作“下在一个公众的监狱里”。后来,犹太人的法师们使用“dēmosia”一词作为“监狱”的意思,他们赞成后一种译文。
徒5:19 但主的使者夜间开了监门,领他们出来,
【本会注释】
但。这里强调了与第18节的鲜明对照,是一个转折词。那些撒都该教门的人将使徒们囚在了监狱里,但是上帝的使者却释放了他们。看起来,这里似乎是一种神圣的庇护在抵挡撒都该人的行为,因为他们教训人说“没有天使和鬼魂”(徒23:8)。
使者。作者路加显然是在记录这里出现了一种超自然的能力。那些不愿意接受这种观点的人,但是他们依然希望保持此种历史记录,认为这里所说的“使者”是热心、大有勇气的门徒;而且使徒们,因为被拯救出监狱的时候是在晚上,由于天黑,也由于他们被释放的兴奋心情,他们错误的描述拯救他们的是一位天使。但是我们没有可能再用充分的解释法解释作者路加的话,最好的解释就是它是一次神奇的拯救。犹太人的教法师迦玛列出于人性的帮助,之后一个小时,坦白清楚的加以了记述(第34-39节)。但是本章有关他们被释放所做的坦白描述显明了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尽管在几个小时之后,使徒们再次被下在监狱里(第26节),上帝已经示范了他的大能大力,使徒们在其后的行动上显明他们得到了上天来的安慰,上帝给予撒都该人机会,使他们明白自己是在抵挡上天神圣的能力。当然,上帝的天使乃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1:14)。
夜间。相当于“在夜里”。
开了监门。对于上帝的使者来说,无论是多么牢固的监门,都能轻而易举地打开。上帝的使者带着使徒们在众狱卒周密的看管之下安然脱逃,或者是因为监狱里漆黑一片,也可能因为那些狱卒的眼被“蒙蔽”了(参徒12:6,7)。天使带走使徒之后,监门又自然上了锁,他们离开监狱之后,一切防御措施正如天使来之时一样,丝毫没有破门救人的迹象(参徒5:23)。
领他们出来。比较徒12:10。
徒5:20 说:“你们去站在殿里,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
【本会注释】
站在。天使指示他们去站在殿里,这种思想乃是要他们去公众场合,大胆传扬基督。因为圣殿乃是当时群众云集最多的地方。他们也是在这里第一次被捕入狱的(徒3:1,11;4:1-3)。
这生命的道。这里使用的形容词“这”有重大意义。它是指使徒们所极力倡导的生命──在耶稣基督里的生命。这生命开始于现时的世界,并且能一直涌到永生(参约17:3)。这种教义对于撒都该人来说尤其难以接受,也决不能接受,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有复活。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3页。
徒5:21 使徒听了这话,天将亮的时候就进殿里去教训人。大祭司和他的同人来了,叫齐公会的人,和以色列族的众长老,就差人到监里去,要把使徒提出来。
【本会注释】
使徒听了这话。说明使徒们立即的顺从,毫不迟延。
天将亮的时候。相当于“大约黎明的时候”。犹太人的律法遗传集《米示孥》中表明,圣殿早晨的献祭仪式是在天刚刚亮的时候开始的(《赎罪日》3.1,宋西诺版《他勒目》第131页;《连续献祭》3.2,宋西诺版《他勒目》第18页)。
教训人。这乃是公会中的撒都该人禁止使徒们做的,因为他们不相信死人复活(徒4:17,18)。这些傲慢的宗教领袖被加利利这些未受过教育,未经认可的小民所传讲的教训大大激怒了,因为他们讲说基督从死里复活,他们还见证这位耶稣就是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又从死里复活的那一位。但是这些使徒乃是在奉行神圣的使命。教会必须要实施教训人的使命,教会也要将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传扬给罪恶病态的世界。它永远都决不能无视这项任务。
大祭司…来了。即他们来到公会的议院,要商议如何处置正关在监牢里的使徒。这个时候,公会还没有得知上帝的使者已经奇迹般地将使徒们从监牢里救了出来。
同人。有关注释见第17节注释。
公会。这就是指犹太教公会,它代表犹太最高宗教以及司法的参议院(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7页)。显然,摆在这些宗教领袖面前的案例十分重要,原来的会议也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竟然有如此之多的宗教领袖赴会。教法师迦玛列出席这场会议表明不仅仅撒都该人参加,而且有法利赛人以及其他被邀参加之人(见第34节)。
众长老。希腊文gerousia,斯巴达党派中的长者,或者老资格之人的称呼。这个词用在耶路撒冷犹太教公会中(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7页)。这里的长老是指一队宗教官员,他们因为年龄以及经验而德高望重,专门在一些特殊的场合出谋划策。这里大概与徒22:5提到的“众长老”相吻合。
监。希腊文是desmōtērion,“一个扣留捆绑之人的地方”。这个词与第18节所使用的词不同,可能是指使徒在被捕后立即就被捆绑。
徒5:22 但差役到了,不见他们在监里,就回来禀报说:
【本会注释】
差役。希腊文是hupēretai,直译是大型划船上的“底舱划手”;后来用来表达“仆人”,接着有用来指代犹太公会手下的“差役”。也见路4:20;徒4:1注释。
不见他们。表面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使徒们是从监狱里逃了出来(见第19,23节注释)。
徒5:23 “我们看见监牢关得极妥当,看守的人也站在门外;及至开了门,里面一个人都不见。”
【本会注释】
我们看见监牢关得极妥当。如果天使进监狱时打开了牢门,那么他带着使徒离开的时候一定又锁上了它们。那些在牢门的狱卒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犯人逃脱了。比较使徒彼得的获救(徒12:6-10),但这种获救与使徒保罗以及西拉在腓立比喧闹并戏剧性的脱逃经历形成对比(腓16:25-30)。
徒5:24 守殿官和祭司长听见这话,心里犯难,不知这事将来如何。
【本会注释】
守殿官。见路22:4;徒4:1注释。
祭司长。祭司长大概就是24位神职人员的首领,不能与前面提到的大祭司相混淆。
这话。即公会那位差役带回来的报告。
犯难。他们犯难并非没有原因。犹太领袖镇压的工夫全部都白费了,上帝施行神迹解救了这些人所抓获的受害者,基督教的道路又一次得以发展、普及。
徒5:25 有一个人来禀报说:“你们收在监里的人,现在站在殿里教训百姓。”
【本会注释】
有一个人来禀报。这人来禀报的时候,可能已经天亮了好一段时间了。这时,犹太公会的成员都已经聚集齐了,然而,他们依然不知道使徒们发生的事情。与此同时,有关使徒们所发生之事的新闻已经传了出去,现在才报告给犹太公会。
你们收在监里的人。这句话对于犹太人的领袖来说,几乎是一句嘲讽的话:是你们把这些人下在了监狱里,但是如今他们正在圣殿里忙着教训人,就是教训你们禁止他们教训的道理。
站在。这里直译为“站在圣殿里教训人”,与天使吩咐他们的命令是相符的(第20节)。使徒们的行为正像那些明白自己必须要做某种工作之人一样,就是一种曾经暂时被干涉的工作,但是他们尽可能迅速的不畏干涉回来继续从事这工。正是他们对百姓所做的讲论大大激怒了撒都该人。使徒们仅仅侍奉、保持他们新近发现的信仰,他们可以使之不受到任何干扰。但是他们曾经领受了使命,并且有一种力量在牵着他们去做这工作。他们必须传播他们的信仰。为了让更多的人分享他们信仰中的财宝,要忍受迫害,与忍受自己良心上的负罪感相比较,此种迫害要好的多。因为他们的亮光不能隐藏在“斗底下”(太5:15)。
徒5:26 于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带使徒来,并没有用强暴,因为怕百姓用石头打他们。
【本会注释】
守殿官和差役。见徒4:1;5:22注释。
并没有用强暴。使徒们树立了一个不抵抗、默许的榜样,即使大众的好感很明显趋向与他们这一方,他们也可能会很容易掀起一次混乱,但他们依然默不作声。他们近来所施行的诸多神迹奇事,以及他们自己理想的公共生活,赢得了众多新近加入教会之人的支持。在他们不反抗的态度中,他们效学了自己的主当年所树立的榜样。他们如今安然的来到犹太公会前,面对的是国家最高的领袖人物,这正是一个决好传扬福音信息的机会,不然,这些人可能永远也不会听到这救人的信息。
怕百姓。比较太21:26,46注释。因为有丰富的证据可以证明当时百姓、信徒对使徒们的爱戴。
用石头打他们。显然,如果犹太的祭司用石头打使徒的话,百姓也已经准备好要用石头打那些祭司了。
徒5:27 带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会前;大祭司问他们说:
【本会注释】
大祭司问他们说。根据作者记载的显示,我们可以看出,犹太公会避免提起使徒们被释放这个话题。他们即不相信是一种超自然的能力干涉了这事,也不提出意见反对这事。他们表现的态度不是惊讶,因为他们已经拒绝相信有伟大的神迹──他们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从死里复活就是一件神迹。
徒5:28 “我们不是严严的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你们倒把你们的道理充满了耶路撒冷,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
【本会注释】
严严地禁止你们。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以下译文“我们曾用禁令命令你们”。这种表达是一个普通希伯来方言的回音,说明作者路加可能给出了一个按照字面意思的问题解释,最初插入亚拉姆语。控告只是征对使徒彼得和约翰(徒4:18),但是却禁止十二位使徒都不可以这样做。使徒们宣称,他们不会顺从这些犹太官长们的禁令,并且还要继续放胆传扬(徒4:19,20,31)。他们在顺从更高的权威,就是他们的主(太28:19,20;徒1:8)。
不可奉这名教训人。比较徒3:16;4:17注释。这乃是使徒重大的冒犯。因为犹太人的官长们已经告戒他们不可以在提起这个名。就是耶稣基督的名,这些人知道是他们将主钉在了十字架上,如今使徒们在传扬他已经复活,并且他的跟随者们在施行大能的神迹奇事,这一切都不容否认。这个名,以及集于这个名的活动,正是撒都该人攻击的要点。
充满了耶路撒冷。这里乃是从他们敌人的口里不由说出的见证,说明使徒们大有信心地工作,并且成功地实现了基督命令中的第一个部分(参徒1:8),就是将福音传遍耶路撒冷。
道理。相当于“教训”,在太7:28,同样的词在起先翻译为“教训”。但是在当代的概念中来说,一般提到“教训”,我们会立刻想起一种教义的实质和意义,正如提前4:16所说明的。
想要。相当于“你们想要”。这并不是真实的,使徒彼得想要他们获得救恩,并不是要钉他们的罪。
这人的血。他们避免提起耶稣的名字。可能是害怕嘲讽,因为他们蔑视这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加利利人,或者是因为他们有一种负罪感,因为他们清楚自己在钉死耶稣的事上所应负的责任,也许是由于恐惧,因为看到这个拿撒勒人的名字所具有的大能大力。使徒彼得先前曾经毫不犹豫地指责他们将耶稣钉死在了十字架上(徒2:36;3:13-15;4:10),这就使他们的嘲讽成为空虚,使他们的恐惧变地合情合理。他们如今处于这样的位置是应得的,这些宗教大法官们将会受到严惩;但是他们发现自己处在一个犯人的位置上,正在等待着指控。当年在他们的耳中一定在响着一种恐怖的呐喊,他们在巡抚彼拉多的审判大厅里喊叫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太27:25)。他们已经将“流这人血”的罪归在了他们自己头上。
徒5:29 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本会注释】
彼得和众使徒。这里说“彼得和众使徒”并不是暗示彼得被排除在使徒之外,也不是说彼得的位分要高于其他使徒。无疑,在前面叙述的场景中,他是最为活跃的一位使徒,他的名字和个性自然就在叙述中显得突出一些。
顺从上帝,…是应当的。相当于“必须要顺从上帝”,包括一个道德上的强制的意义(参徒1:16)。使徒彼得和约翰先前还曾当着犹太官长的面,有过一段更为清晰的陈述(徒4:19),他们强调了自己要顺从上帝为至上,其他任何事情都不能影响他们顺从他们的主,也不顾及会有何种后果。他们有耶稣留给他们的伟大使命,他们要努力做主的见证人,传扬这福音(徒1:8),后来,上帝的天使也曾清晰地命令他们去做这工作(徒5:20)。耶稣已经放下一个原则,既要顺从恺撒也要顺从上帝。“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21)。但是作为一名基督徒,不能又侍奉上帝又侍奉玛门,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太6:24;路16:13)。因为只有一个主能接受最终的效忠,这个主就是上帝。这个基本的原则,在彼得的话中表露地十分清晰。正如犹太公会的领袖不愿意屈尊听到耶稣的名字一样,使徒彼得也没有在这项原则中提到这些官长的名字。他仅仅说到了“人”,尽管他正站在这些有权威之人面前。他认为犹太公会的成员曾经一度做为上帝的代理,但是如今,他们忽略了他们对与上帝应尽的责任。
路德在沃尔姆斯会议上这样宣称:“我的良心被上帝的话虏获了,我即不能也不愿意放弃,因为违背自己的良心即不安全也不正确。上帝帮助我。阿门”(引于施威伯特,《路德与其时代》第505页)。这些是一些崇高的话,同时表明了一个崇高的原则,显明了一个高尚的经验。愿今日的基督徒能仿效、追随。
徒5:30 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上帝已经叫他复活。
【本会注释】
我们祖宗的上帝。这里,使徒们并没有把自己与以色列人分离。他们都在侍奉同样的一位主,正如犹太公会声称所侍奉的(参徒3:13)。
复活。关于这个词可能有两种解释。它可能是指上帝赐给道成肉身之耶稣作为礼物(参徒3:22),或者指上帝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行动(参徒10:40;13:37)。这两种解释都是颇有道理的。
你们杀害。在希腊文中“你们”是一个语势较强的词,使他们的行为与主所做的形成鲜明对比。“杀害”一词,清楚地表示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罪,应该归给犹太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执行了这个事实。
挂在。这句话直译是“你们将他挂在木头上,杀害了他”这种表达描述了当时罗马执行死刑的模式,并不是犹太人。这个措辞在七十士译本中的申21:23有记载,但是那里的记载使用的意思较广,包括这种挂起来的刑罚模式,以及将某人钉在尖桩上的意思。然而,依照犹太人的规定,他们仅仅可以将已经死了的人挂起来(申21:22,23;书10:26)。这里“挂在木头上”这种表达使徒彼得也曾再次使用过(徒10:39),其他在新约圣经中就没有再次出现。然而,在彼得描述赎罪的道理之时(彼前2:24),他使用了“木头”,就是指“十字架”:“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见徒16:24注释;参加3:13。
但是罪人,寻求他们上帝的罪人,知道这罪不应该强加于犹太人和罗马人身上,而应该是自己的罪,是自己的罪将耶稣钉在了十字架上。基督,本来是无罪的一位,却因为我们成为罪,藉着这无价的、奇异的恩典,我们这该死的罪人可以藉着他获得上帝的义(林后5:21)。
徒5:31 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或作:他就是上帝高举在自己的右边),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
【本会注释】
高举。希腊文hupsoō,这个词在约3:14;12:32使用过;其中说明了“举起”的意思,在腓2:9 以及七十士译本中的赛52:13,都使用了“高举”的意思。使徒彼得曾经指明两种定义(参徒2:33注释),如今他开始使用第二个定义。
且用右手。或作“在上帝的右边”(见徒2:33注释)。右手是圣经中一个普遍的术语,表明权威和大能(参出15:6)。
作君王。见徒3:15注释。这个至高的君主头衔与救恩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关系。基督期望能够支配人类,这样他就可以做人类的救主。除非让基督来支配我们,不然我们无法使他作为我们的救主,如果让基督来管理我们生活的话,他将会拯救我们。他的这两个职分是不能分割的。
救主。关于这个头衔的含义见太1:21注释。
将悔改的心…赐给。标明了使徒们、施洗约翰、以及耶稣基督教训的基础(见太3:2;4:17注释)。对于使徒时代各样教训的记载,更能显明一个获得赦免的完整启示──藉着救主为人类所做的牺牲。
赦罪的恩。相当于“赦免罪恶”(见徒2:38注释)。悔改乃是获得赦免的必要步骤。赦免乃是一个父上帝与子联合的恩赐(见可2:7-11注释)。一位公义、圣洁的上帝无法接受一个罪人,除非这个罪人藉着信心认识耶稣基督乃是担当我们罪恶的那一位(彼前2:24),并且接受他作为我们个人的救主(罗3:23-26)。藉着耶稣基督担当人类罪恶的工作,悔改之人的罪恶就可以得蒙宽恕、赦免(见约1:29),在主的眼里,他就算为义。
徒5:32 我们为这事作见证;上帝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
【本会注释】
见证。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里省略了“他的”,却添加上了“在他里面”,或者“对他”。见徒1:8注释。“这事”是指伟大的救恩之事实──死亡、埋葬、以及耶稣基督的复活──正如徒5:30,31所叙述的一样。
圣灵。当耶稣基督在世的时候,他宣称圣灵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见约16:13,14注释)。这圣灵也要使众使徒“想起”“一切的事”(约14:26),并且要给他们启发,使他们明白基督在地上的经历,如何应验了先知的预言。然而,五旬节沛降在使徒身上的圣灵至今还在见证基督。圣灵也见证主耶稣复活,因着圣灵,众信徒从心里相信这事。见徒4:33注释。
上帝赐给。使徒们明白他们所拥有的圣灵乃是来自天上的父(见徒14:26;15:26;徒1:4注释)。
顺从之人。这圣灵不仅仅赐给使徒,而且也给所有忠心跟随上帝指引之人,并因而顺从主。受造物对创造者的顺从,乃是与上帝之间理所应当的基本关系和基础,天上的天使都顺从上帝(诗103:20,21),他们是出于爱,不是出于惧怕,也不是由于法律的规条(《福山》第五章)。人也要顺从上帝(诗103:17,18;传12:13),但是要出于爱(约14:15)。顺从要胜于任何所献的祭(撒上15:22)。真理(罗2:8),正确的教义(罗6:17),以及福音(帖后1:8;彼前4:17)要顺从。永远的救恩,是主出于恩典白白赐给我们,但我们要凭着信心领受(弗2:5,8),这救恩只临到那些顺从的人,就是那些顺从上帝旨意的人(来5:9).比较徒5:29。真正的顺从乃是由乐意遵守上帝全部的诫命而显明的(约一5:3)。
徒5:33 公会的人听见就极其恼怒,想要杀他们。
【本会注释】
极其恼怒。希腊文diariō,“锯成碎片”,就是说十分恼怒,正如徒7:54,除第33节之外,这节经文也是圣经新约中唯一使用这个动词的章节。他们的恼怒也为使徒大胆的谴责作了强有力的见证。
想要。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有读作“期望”。他们已经在流耶稣血的事上担了深重的罪孽,如今,他们又企图杀害耶稣主要的几个随从,就是那十二位使徒的性命。
杀。他们希望将使徒制于死地,因为他们不听从犹太公会,并且还谴责公会的人害死了基督。
徒5:34 但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迦玛列,是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在公会中站起来,吩咐人把使徒暂且带到外面去,
【本会注释】
但。相当于“然而”(参第13节注释)。
法利赛人。与大祭司的党派形成对比,因为他们都是撒都该人(第17节)这两个宗教团体相互敌对。
迦玛列。这个名字来源与希伯来文Gamli'el,“我的报酬是上帝”。迦玛列乃是犹太教著名的圣经注释家希勒尔的孙子(见本注释第五册第97页),而且单单凭迦玛列自己,也是一名相当有声望的教师,并且是一位卓越的法利赛人。似乎希勒尔的称号就落在了迦玛列的肩上,大约从公元25—50年,他一直在法利赛派中显示出自己的领袖风范。有人声称他是耶路撒冷伟大公会中的四位主席之一,这一点似乎没有太大根据,因为当时的最高官职总是有大祭司来担任的,一直到公元70年都是如此(见第27节)。然而,我们不难看出,迦玛列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而且受到犹太人的广泛敬重。他是第一位获得教法师头衔的人。这可以充分说明本国同胞对他的尊敬。犹太的传统记载显明,他乃是一位完美的法利赛人,一位希利学派的杰出代表,比较与此学派对立的煞买学派,希利学派要更宽大一些,并且不像煞买派如此注重法律。使徒保罗曾经有特权在他的门下受教(徒22:3)。这位教师的影响力大概可以用他著名学生们的发展得以描述。迦玛列被称为是Haz-Zaqen,就是“长者”,为了与他的孙子“年幼者”区分开,他的孙子在公元90年颇为活跃。
教法师。即教师。
使徒。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这些人”,这样就与教法师迦玛列劝戒中所使用的词完全吻合。迦玛列希望,在他与犹太公会的这些同伴们商讨关于怎样处理使徒之时,把这些人,就是使徒暂时带出公会,以便可以毫无拘束地商讨此事。在商讨如何处理被告人之时,要求被告人暂时出离公会的事情似乎非常普通(参徒4:15)。在使徒被带到外面之后,关于公会里面发生的这些事情,作者路加大概是通过公会的一些成员获知,例如犹太官员尼哥底母(《述》第十一章),或者是由于圣灵直接的启示。
徒5:35 就对众人说:“以色列人哪,论到这些人,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办理。
【本会注释】
以色列人哪。一个熟悉并且带有劝说性的演说措辞,通常用于面对同辈的演说(参徒2:22)。比较当使徒彼得在徒4:8的演讲方法,以及用词。
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办理。或作“要谨慎小心”。这不是在警告犹太人迫近的危险,而是在暗示,在他们行动之前要三思。比较主耶稣所使用的同样用语(太6:1;7:15;10:17),以及使徒保罗(提前1:4;4:13;多1:14)。
徒5:36 从前丢大起来,自夸为大;附从他的人约有四百,他被杀后,附从他的全都散了,归于无有。
【本会注释】
丢大。可能是希腊文人名Theodorus的缩写式,“上帝的礼物”。关于这个名字,除了圣经上有记载以外,唯一有记载的非宗教参考资料就是约瑟夫的著作。他说丢大带领人民起义,自称为先知,并且说服“大队人”跟从他。他应许要分开约旦河,给他们开一条简易的通道。巡抚卡斯比伍·法丢斯(公元44或者45年),立即镇压了这次叛乱,俘获并且处死了其首领,并且把他的人头送到了耶路撒冷(《犹太掌故》第二十章5.1)。
现在,根据作者路加所引用教法师迦玛列的话,丢大要先于加利利的犹大(第37节),犹大在“报名上册”的时候发起的叛变,那是在公元6年,或者7年的事。因此,我们不可能认为路加与约瑟夫记述的是同一个事件。个别几个学者认为,约瑟夫在这一点上存在错误,这里也没有正当有效的理由可以谴责路加的事实记载错误。路加引用迦玛列的话,说有四百人跟从丢大,约瑟夫的记载有所不同,他说“有大队人”跟着那位假先知。有些人认为这两位作者记述的乃是不同的两个事件。
徒5:37 此后,报名上册的时候,又有加利利的犹大起来,引诱些百姓跟从他;他也灭亡,附从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本会注释】
此后。即在丢大的反叛之后。
加利利的犹大。有这么一次叛乱,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八章.1.1)称为高隆尼特,就是加利利东部的一个乡村。但是在另一段记载中(同上第二十卷.5.2;《犹太战记》第二章.8.1 [118])他称此人为加利利人,因此,在这一点上路加和约瑟夫之间并不存在争议。犹大的起义,旨在使以色列从当时的罗马帝国统治中解脱,获得自由,在此类反叛中这是比较严重的一次。这次运动禁止人民向恺撒纳税。在争取自由的同时可能还使用了某些武器。这次战争被描述为反叛性战争。叛军首领犹大以及他的部下同法利赛人有联系,尽管犹大的运动被击跨了,首领也被杀了,然而,却为奋锐教,或者称为奋锐党,奠定了基础(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4,55页)。
报名上册。相当于“人口普查”。见路2:1注释。这次人口普查同路2:2提到的并不是同一次。犹大的反叛在这之后七年(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八章.1.1;参本注释第五册第241页)。当时叛军首领犹大宣称,这次征税就是奴隶制的开始,并且呼吁全国人民捍卫自由。
灭亡。约瑟夫没有记载犹大的最终命运以及他的党羽,但这里表明,教法师迦玛列似乎知道他的结局,然而,在本节中他只粗略地叙述了一下,并没有把详情说出来。
徒5:38 现在,我劝你们不要管这些人,任凭他们吧!他们所谋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
【本会注释】
任凭他们。教法师迦玛列的劝戒已经足够逻辑。敌对以使徒们为首的这种宗教运动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希望。如果没有必要,那么何必浪费精力呢?如果无可救药,那么又何必面对此种冒险呢?
必要败坏。译作“必被颠覆”更恰当。这个词同时也强调了下一节,就是本整39节中同样一个动词的重复。
徒5:39 若是出于上帝,你们就不能败坏他们,恐怕你们倒是攻击上帝了。”
【本会注释】
出于上帝。犹太教法师迦玛列典型的建议,至少为使徒工作的神圣发源地留出了空间。
攻击上帝了。希腊文是theomachoi,“上帝的攻击者”。
徒5:40 公会的人听从了他,便叫使徒来,把他们打了,又吩咐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就把他们释放了。
【本会注释】
公会的人听从了他。公会中的撒都该人可能更希望使徒受到严重的刑罚,他们十分恼火,因为不相信死人复活,但当时在公会的还有许多法利赛人,并且迦玛列作为中间人,提出了建议,众人表示接受。
便叫了使徒来。即使徒又被叫到审判大厅。
把他们打了。可能打了他们39鞭(见申25:1-3;林后11:24注释),这种刑罚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显然,犹太公会认为使徒理应受到刑罚,也许因为他们违背了徒4:18的命令,或者因为他们在圣殿里讲论,扰乱了圣殿的宁静秩序(徒5:25),也有可能是因为使徒从监狱里逃跑了出来──或许这三个原因全都包括。这次似乎是早期教会第一次肉体上的苦难。
不可…讲道。同徒4:18的禁令是相同的,为了使众使徒牢记教训,犹太公会用鞭子抽打了使徒。
奉耶稣的名。见徒2:38;3:6,16;4:12注释。犹太人的领袖已经开始惧怕藉着这个名所有的超自然能力。
徒5:41 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
【本会注释】
他们离开公会。这里标明,众使徒并未被下在监里,而是被释放获得自由。
心里欢喜。这里显明了耶稣讲论的八福中最后一福的精神,记载在太5:11,12。与常人的情感相比,他们倒是欢喜受这样的苦;事实上,他们感觉因为基督的缘故而受苦乃是一种荣誉。这种精神也鼓舞了继他们之后无数的殉道者。耶稣的十二位使徒并非对受这样的待遇毫无准备。他们一定还记得主当年警告他们的话,记载在圣经太10:17-20。
徒5:42 他们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的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
【本会注释】
每日。或作“天天”。
在殿里。这里显明了他们的胆量。他们又返回到殿里,先前他们正是在这里两次被捕(徒3:11;4:3;5:26)。
在家里。希腊文kat' oikon,“挨家挨户”,“在家里”,或者是“私下的”。这里可能是讲,当时有许多基督徒聚会是在家中。
不住地。在他们见证的工作中,并不需要催促。
教训…传讲。强调这工作的连续性。这里的“传”,直译是“传福音”,正如徒8:4,12,25;罗10:15。
耶稣是基督。直译是“这位基督耶稣”。他们不住地讲论弥赛亚就是拿撒勒人耶稣。这也是早期教会中,持续不变向众人传扬的内容。
使徒行传6章
提要
1 使徒们渴望教会中的穷人得到肉身上的周济,能以维持生计,并且也使自己专著上帝的道,就是灵魂的食物。3 选出七个人并且任命他们做执事。5 七个人中包括司提反,他是一个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12 犹太将司提反带到公会,把他作为被告,13 犹太人谎称司提反说话糟践了圣所和律法。
拣选七执事
徒6:1 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
【本会注释】
那时。即徒5:41,42中所说的那段时日。在作者路加手中,历史时期运用地十分圆滑自如。他向人展示了在圣灵大能带领之下,教会的成长,以及大量不断加入教会的新成员。他也向人显示了教会的经济,至少有一个时期,如何实施共享制度。徒6章显明,教会在这样的安排之下产生了一些困难,但这样就提到了对司提反经历的介绍,同时司提反殉道之事,也为后来大数城的扫罗悔改归主开了头,随后本书就开始详细记载扫罗(又名保罗)的三次传道旅程。显然这是历史性的叙述方式。徒6章明显是对徒5:14连续性叙述,但是这两个事件中间的间隔多长无法得知。
门徒。这里乃《使徒行传》中第一次使用此词来称呼基督徒。福音的门徒,也就是耶稣拣选的门徒称呼为使徒,“门徒”这个措辞转而称呼教会中那些普通信徒。
增多。最好将此句译作“当教会的门徒人数增多的时候”,即几乎每天都有众多信徒受洗归主。如此迅速的发展,自然会给教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显然,使徒时代的教会要从当年犹大所携带的钱囊中周济当时那些有需要的家庭。这样教会中的事务就更为复杂了,尽管并非不可能,他们还要照管前些日子,在五旬节加入教会中的信徒。然而,如今基督教会中的成员人数飞速增长,并且众人的需要以及他们所需的照顾全都落在了使徒身上,花费了使徒们所有的时间,以致挤不出时间做更高的福音救灵工作。
发怨言。这并不是一个毫不重要的怨言,而是一些教会信徒为某些人利害关系吵的沸沸扬扬的抗议。记录中没有提到责备使徒的话,因为他们都是无偿工作。教会中信徒人数迅速的增长超出了会中资金的供应能力,并且致使教会遇到了许多难题。
希利尼人。希腊文是Hellēnistai,英文写为“Hellenists”,说讲希腊文的犹太人,或作“希腊犹太人”(钦定本修订版圣经)。新约圣经中认真地区分了这两种表达法与Hellēnes,这个词的意思是指希腊本族之人(约12:20)。讲希腊文的犹太人是那些流迁于外邦的犹太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9,60页;见约7:35;徒2:8注释)他们不但讲希腊文,而且也吸收了希腊的文化。他们也可能是那些出生在以希腊文为共通语之地区的犹太人,因此不知道希伯来语和亚拉姆语,也就不参加巴勒斯坦希伯来人的的崇侍,他们在耶路撒冷有自己的会堂。他们还可能是那些讲希腊文的皈依者。他们只能是从犹太教皈依之人,因为到这个时候福音还没有传向外邦。五旬节圣灵沛降那天,皈依的人群中可能大部分都属于这些人,其中就有巴拿巴(徒4:36)以及其他人,有些人的名字曾在本章详细叙述(徒6:5)。
这些希腊犹太人研读希腊版本的七十子旧约圣经,新约圣经中大量引用了此版本中的经文。与当地的巴勒斯坦犹太人对照,他们常常是极为热心的信徒。他们付出很大的牺牲在耶路撒冷这个神圣的场所崇拜侍奉,然而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却常常把圣殿周围的区域变得十分平凡,丝毫没有神圣感(参徒21:27,28)。犹太人的希伯来传统预先为希腊文Shema 的说法做了准备,就是希伯来人侍奉的耶和华(申6:4)。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7页。
希伯来人。这些是指那些出生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他们长在那里并且说那里的方言(亚拉姆语),新约圣经中称这语言为希伯来话(见徒22:2),他们与那些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相对照。见本注释第一册第30页。
他们的寡妇。即希利尼人中的寡妇。由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是新教会的主要成员,所以讲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不会因为他们语言和生活习惯的不同,他们当中的需要的人不会被故意忽视不管的。对于寡妇的照顾在圣经中多次强调(见出22:22;申14:29;赛1:17;路18:3注释)。这里提到的寡妇可能是指所有会中的穷人以及无助之人。显然,教会所创立的共有财产制度也需要有组织地监督管理(徒4:32)。后来,教会针对会中的寡妇规定了一些制度(提前5:3-16)。
供给。希腊文是diakonia,“服务”,“给予援助”,在修订标准版圣经中翻译为“分发”,在徒11:29翻译为“救济”。这个词与diakonos有联系,它的意思是“提供帮助者”,或者“执事”。这种帮助要天天供给。因为信徒紧迫的需要,也可能由于缺乏储存的场所,所以,他们无疑要天天将需要分发给人,大概要分发给城中的许多地方。可能每日的奉献就像溪流一样源源不断,然而,这些捐献同样日日分给有需要之人。使徒时代的消耗一定相当可观。但是没有任何地方记载使徒有偏爱或者轻视的罪过,教会中也没有任何人生发怨恨之心敌对使徒。
徒6:2 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
【本会注释】
十二使徒。显然,马提亚也包括在十二使徒之中(见徒1:24-26注释)。
叫众门徒来。当众使徒听到教会中的怨言,他们意识到了其严重性,丝毫没有拖延,显然也没有为自己辩护。他们迅速采取了措施。他们可能想起了先前摩西在以色列人中设立职位一事(出18:25),他们效学摩西,决定委派一些负责人解决此事。这里的“众门徒”不是指所有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以及市郊的每位信徒聚集开会,但他们一定是召开了一次特殊的会议,在会上使徒们向赴会之人提出了问题以及他们的计划。对其分发产生抱怨的经费是由多人分发的,因此使徒正确地与多人商议。根据这种在一个中央地点所遵循的步骤,教会管理的代议制油然而生(《述》第十章)。
合宜的。希腊文是areston,“合宜的”,它传达了使徒们不“合宜”花费自己太多时间和精力处理物质上的事情。
撇下。希腊文是kataleipo,“放弃”、“抛弃”。希腊文的语势要重一些,并且暗示使徒们大量的时间已经被照料有需要之人而占用了。
上帝的道。十二位使徒认识到他们的主要职责──向众人传扬并且教导上帝的道。
管理饭食。在犹太人会堂里,通常要任命三个人负责管理会中的穷人。
徒6:3 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
【本会注释】
所以。相当于“然而”。
从你们中间选出。十二位使徒直截了当地把管理饭食的责任分配到信徒的肩上,信徒要从他们中间选出七个人负责此事。
七个…人。众使徒想到七这个数字十分合理。在犹太人中,人们都很敬重这个数字。在后来,犹太人的城镇中通常是由七个人(至少),负责管理公众事务(他勒目《经卷》26a,宋西诺版第157页)。再者,可能非常简单,在教会初创阶段可能仅仅需要七个人治理这事。
在新约圣经中,并不称呼这些人为“执事”。当圣经再次提到他们时,仅仅说“那七个人”(英文圣经中没有提到执事)(徒21:8),似乎它们是截然不同的职分。然而,这七个人也正是第一批被称为“执事”的人(《述》第九章),而且他们的职责同后来保罗所描述那些执事的职责十分相似(见提前3:8-13)。在一些教会,正如在罗马教会,执事的数目规定在了七位(优西比乌《教会史》第六卷43.11)。新该撒利亚会议(公元314年;《教规》第14页)提倡一个地方按立七位执事。有许多注释者认为本章所拣选的七位执事与徒11:30;14:23提到的“长老”一致,并且要早一些。见本册注释第25页;《述》第九章。
有好名声。直译是指“证明”,或者“见证他们”,就是说,这些人在众信徒中间有好的记录和名声(参提前5:10)。这个词在徒10:22呈现的意思是“义人”。这种情形决不会更好,除非由那些无可指责之人担任此项重任,施行公平的分配。他们必须是一批诚实、高效,并且为众信徒所接受之人。关于作执事以及作教会长老(主教)应该具备的各样属灵资格见提前3:1-14;多1:5-11。
被圣灵充满。原文证据赞成(参本册注释第10页)“充满灵”的译文。然而,第5节说到,在七位执事中的司提反是一位圣灵充满的人,因此,这里的表达应该是指圣灵。这件事十分重要,这乃是教会组织在使徒以外第一次拣选出信徒从事管理工作,因此应该特别谨慎。他们各人不但要有好名声,而且都要被圣灵充满。显然,使徒们认为,圣灵的工作决不仅仅限制在说预言以及讲方言的恩赐中。
智慧充足。拣选出的七个人不但能照看穷人的属灵需求;他们还要显明自己节俭审慎、敏锐判断力、经济头脑、以及他们工作中的智慧。使徒保罗宣称智慧乃是属灵恩赐之一(林前12:8)。雅各强调智慧乃是从上帝那里赐下来的礼物(雅1:5),它伴随着信徒的好行为或者“善行”(雅3:13)。在《使徒行传》中,除了本节之外,“智慧”一词仅仅在表达司提反(徒6:10)以及司提反本人的申诉中使用过(徒7:10,22)。作者路加也尤其提到司提反“大有信心”(徒6:5)。
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直译是“我们就要指派谁管理”。十二位使徒希望“弟兄们”能选出人来,他们也好任命这些人做执事。此种态度促进了信徒与教会领袖相互之间的信任。
徒6:4 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本会注释】
但我们。这里标明使徒与七位执事的对照。
专心。或作“坚持不懈、恒切”。这种同样的说法在描述早期教会中信徒热心行为上曾多次使用(参徒1:14;2:42,46)。
祈祷。这些虔诚的使徒,心中依然存着对他们的主基督祈祷生活鲜活记忆,他们把祈祷列为第一项需要。但是祈祷包括教会公众崇拜的祈祷,同时也包括个人的私下祷告。
以…传道为事。希腊文是diakonia,第1节也使用了同样的词。那七位执事负责管理教会中的物质需要,以致十二位使徒能有足够的时间能从上帝的道中谋求信徒属灵的利益。这样使徒就要藉着演讲以及各种各样的教导方式使人明白福音。这就清楚解释了“撇下上帝的道”的含义(第2节)。
徒6:5 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哥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本会注释】
大众都喜悦。显然,这里没有剥夺或者忽视教会中任何一个人的意图,现在因为这件事得到了重视,并且也提出了补救措施,众人心中充满喜悦。
就拣选。见第3节。这里所拣选的七位执事,他们的名字都是希利尼名字,并且这七位执事也有可能是希利尼人(见第1节注释)。然而,许多犹太人也使用希腊名字,甚至在十二使徒中就有人使用,例如安得烈和腓力(见可3:18注释)。再者,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七个人的工作仅仅局限于希利尼的信徒当中。并且关于他们后期的工作,圣经上仅仅记载了司提反和腓利。
司提反。希腊文是Stephanos,“花冠”,“小冠冕”,“胜利的桂冠”。这个名字并不陌生,而且也出现在古代的碑铭上。
据说,耶稣在世之时分派的七十个人中就有司提反和腓利,他们被派到各城以及许多乡村去传扬弥赛亚的信息(路10:1-11)。有可能撒玛利亚就是他们当时的传道园地(见路10:1注释)。在撒玛利亚那些讲希利尼话的犹太人相信的人数大概要超过巴勒斯坦的犹太人,而且他们似乎更容易接受这福音,这样也能解释明白分派腓利去撒玛利亚传道的原因(徒8:5)。
腓利。希腊文Philippos,“爱马之人”(见可3:18注释,这里是指使徒腓力)。这也同样是十二使徒中那位腓力的名字,以及希律王两个儿子的名字。在公元初期的几个世纪,这个名字经常在马其顿的统治阶层使用。关于腓利前期的历史记载我们毫无所知,只有根据记载中可以说明他曾经在那七十个人中(见以上“司提反”注释)。使徒保罗曾在该撒利亚拜访他(徒21:8),那时腓利可能在那地作教会领袖多年。保罗拜访腓利之时,他有四个女儿,并且已经成人,这说明在按立腓利作教会执事时,他已经成家。
伯罗哥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关于这四位执事,我们一无所知,也没有任何可猜想的。
尼哥拉。希腊文是Nikolaos,“人民的主人”。记载中第一位非犹太人的基督徒。
进犹太教。无疑,尼哥拉是一名“犹太教的归依者”,一名彻底接受了犹太教的信徒。因此,他会坚稳于犹太人的宗教中。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2页。根据有关记载,这位尼哥拉就是后来尼哥拉党的创始人。见本注释第六册第58页;见启2:15注释。
安提阿。这是一个叙利亚的城市,其中居住着许多犹太人,它与巴勒斯坦有着紧密的联系。当年希律王曾沿着安提阿的主要街道兴建了壮观美丽的柱廊。尼哥拉来自安提阿的事实产生了特殊的影响力,因为信徒称为基督徒就是从安提阿起首的(徒11:26)。后来这座城成了早期教会福音工作的一个总工作部(见徒11:19注释)。
徒6:6 叫他们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祷告了,就按手在他们头上。
【本会注释】
他们站在使徒面前。可能是由于检验、教导、当然也是由于使徒们要按手在他们头上。
祷告了。希腊文中清楚地说道,在为这拣选的七个执事按手之前,是使徒亲自做了祷告。在早期教会中,执行任何一件重要的事情前,首先要做的就是祷告(见徒1:14,24;2:42注释)。
按手在他们头上。这是在新约圣经中第一次提到任命职位的行为。然而,在旧约圣经中已经多次提到,这样的行为用来表示祝福(见创48:13,14注释),用做利未人做祭司的奉献(见民8:10注释),并且也记叙了约书亚接续摩西做以色列领袖时,摩西按手在他头上(见民27:18,23注释)。因此,对于忠实的犹太人来说,他们并非不知道此种行为的重要性。对基督徒来说,这种行为又添加了重要意义,因为他们的主耶稣在世医病之时常常按手在病人头上(可6:5;路4:40;13:13;参可16:18)。耶稣还以同样的方式为儿童祝福(可19:15)。因而,主已经为使徒们行了先例,如今他们藉着为这七位执事按手,祝福他们并向众信徒正式宣布他们的职分。后来,他们在相同的情形下也接续使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在以下章节中可以读到:徒8:17;13:3;19:6。在使徒时代的教会,按手代表任命人去做福音工作(提前4:14;5:22;提后1:6)。从圣经来6:2开始,这种礼节明确形成了教会规章中的一个公认的步骤。按手表明被按立之人与上帝之间亲密的属灵联系(《述》第十六章)。
徒6:7 上帝的道兴旺起来;在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
【本会注释】
兴旺起来。相当于“不断地增长”,说明是一种渐渐的状态并且不断得成长。这里的陈述暗示了,这种成长不仅仅是像下一节提到的教会人数的增长。它是指上帝的道兴旺了起来。这里提到的“上帝的道”是指使徒们阐明的基督的教训。后来的章节中显明,被选的七位执事在教导的工作上十分活跃。七位执事的工作,尤其是司提反,标明了基督徒宣扬福音信息的明确发展及壮大(见徒6:8;8:5)。
门徒数目。教会中的成员人数飞快增长:“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徒2:41);“主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他们”(徒2:47);“听道之人有许多信的,男丁数目约有五千”(徒4:4);“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徒5:14)。如今,教会中的成员“在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
也有许多祭司。作者记录这句话非常重要。根据我们所知,那个时候信奉耶稣基督的人中还没有出现过祭司,并且在皈依的人群中也没有提到过任何祭司的名字。有些人可能会想,那些不学无术的使徒们以及教会执事的平淡演讲只怕会引起所有祭司苦毒的仇恨。无疑,的确有许多祭司成了教会的敌人。但是在圣灵大能的运行之下,门徒们所传讲的信息竟然使“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归入了基督。
信从了。相当于“不断地顺服这道”,它说明不断有皈依者加入教会,关于这些顺从之人的必要见徒5:32注释。
这道。关于“信从了这道”这句话的解释有两种观点。客观观点认为这里的“道”是指基督教教义的主体,正是因为这真道,祭司们表示赞成并且按着真道的标准要求自己(参徒13:8;14:22;16:5;加1:23)。然而,有许多解经家相信这里所说的“这道”是使用了它主观的意义,并且路加是在讲这些祭司们信从了“耶稣基督的真道”。这种说法与新约圣经中的普遍用法和谐一致(参徒24:24;罗1:5;16:26;加3:2)。这种真道包括基督教教义,因为正是这道才使人对耶稣基督表示信服。比较罗1:5。
司提反被捕
徒6:8 司提反满得恩惠、能力,在民间行了大奇事和神迹。
【本会注释】
满得恩惠能力。尽管第5节说道司提反“大有信心”,但原文证据比较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里译作“满有恩惠能力”。这里的“恩惠”不仅仅是指神圣的品质(参约1:14,16注释),而且也指他口中传扬之福音信息的优美和恩惠(参路4:22)。这里提到的“能力”是说施行神迹奇事。这都显明司提反所拥有的圣灵恩赐与十二位使徒所拥有的一样丰富。
大奇事和神迹。或作“各样的奇事和神迹”(见徒2:19注释)。这些奇事证明司提反拥有的大能乃是被圣灵充满所致。但是我们无法得知从司提反被按手成为教会的执事,一直到他的殉道,总共间隔了多长时间,然而,其间隔可能不会太久。
徒6:9 当时有称利百地拿会堂的几个人,并有古利奈、亚力山大、基利家、亚西亚、各处会堂的几个人,都起来和司提反辩论。
【本会注释】
起来。见徒5:17注释。
会堂。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6,57页。如果有十位成年人相信,有共同的信仰,就可以建立一所会堂。后来在罗马皇帝提比留统治时期有十二所会堂,随着不断的扩展,根据记载,在耶路撒冷分布的会堂共有480所。480所这个数字可能有些不大可靠,但它至少说明当时在首府会堂数目之大。
利百地拿。本节中关于犹太人起初是谁创建了“利百地拿会堂”的记述并不明确。这段话也可以翻译为“这个会堂被称为利百地拿[会堂],也称作古利奈并亚历山大会堂”。这个译文暗示只有一个会堂,有一些敬拜者是自由民,其他的人来自古利奈和亚历山大。然而,这样的译文可以理解为,这所会堂仅仅是由利百地拿人组成,其他那些记述的犹太人,并不是有像会堂一样的组织,而是由他们起先的地方分类。如果这两种译文中有一个是正确的,利百地拿人就是犹太人的子孙,他们在公元前63年被罗马的将军庞培虏获,从巴勒斯坦带到了罗马,后来这些人被虏获者释放,称为自由民(libertini)。
然而,或许还可译作:“这个会堂被称作利百地拿[会堂],还有称作古利奈和亚历山大会堂的人”。这一点可以说明利百地拿那些建造会堂的人来自古利奈和亚历山大,这两个地方的犹太人口异乎寻常的多。
考古学的证据表明,在公元70年以前,耶路撒冷至少有一所会堂,并且这会堂是专门为希腊犹太人使用的。在耶路撒冷发现过一个希腊的碑铭,说明了会堂是由某个狄奥多土建造的,建造这会堂的目的尤其是为了那些从流迁中返回的犹太人使用。下面是这个碑铭:
“狄奥多土,威提纳斯的[儿子],威提纳斯是会堂的祭司并领袖,他也是会堂领袖的儿子,狄奥多土是会堂领袖的孙子,建立了会堂为要诵读律法,并且教训诫命,有客人的会所,许多的房间,有水的供应,这些是为了那些从外地前来之人的临时住宿,这[会堂]是他的父辈们以及众长老并西莫尼得创办的。”(见阿道夫·戴斯曼,《东方之光》第439-441页)
尽管我们今天无法证明,很可能这个会堂就是在本节中提到的利百地拿会堂。不论这种解释真实与否,这个碑铭可以证明,在耶路撒冷有这么一个希腊风格的会堂存在,并且这会堂中的一些成员参与了与司提反的辩论。
古利奈。相当于“古利奈人的”。在古利奈居住着大量的犹太人,这里坐落在非洲的北海岸线,在埃及和迦太基之间。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四章7.2 [115])引用了斯特拉波,一位著名的希腊地理学家,他记载在古利奈,市民分为四个等级,其中犹太人占一个等级。据记载,古利奈犹太人曾经向耶路撒冷圣殿奉献过丰厚的礼物,并且曾经上诉罗马皇帝奥古斯都恺撒,要求他的保护,避免他们省份中的官员将不合理的税收强加给他们,因为这些官员们试图中途截取他们丰厚的财物(同上第十六章6.5)。显然,古利奈的西门,就是为耶稣背十字架的那位西门,就是这类犹太人(见太27:32注释)。古利奈犹太人在五旬节也出席了庆祝活动(徒2:10),根据记载,这些犹太人将福音传到了外邦,就是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1:20)。
亚历山大。相当于“亚历山大城”。大概在当时罗马帝国统治时期,除了耶路撒冷或许还有首府罗马之外,没有任何城市中的犹太人要比这里更多了,也不比这城中的犹太人更有影响力(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9页)。据统计,在使徒时代亚历山大城中的犹太人口为100,000。他们拥有属于自己的地区,亚历山大称分为五个区,仅仅犹太人就占有一个区。他们也由自己的总督负责管理(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四章7.2 [117]),仿佛他们已经在那里形成了自治共和国。罗马的统治者也把他们视为市民(同上10.1 [188])。正是在亚历山大城中,旧约圣经才由希伯来文翻译为希腊文(见本注释第一册第39页)。犹太著名的哲学家及作家斐罗,在基督教的第一个世纪曾居住在亚历山大城里,而且这个城市也是亚波罗的出生地(徒18:24)。
基利家。这个地方坐落在亚细亚的东南角,大数城是其主要城镇之一,使徒保罗就出生在基利家。在这里居住着众多的犹太人,安提克大帝带进亚细亚的子孙后代有2,000户之多(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二章3.4 [149,150]),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这个省份对他的效忠,也许是旨在抵御外界的侵犯。徒7:58-60明显说明,当时大数城的扫罗正在耶路撒冷,似乎他也是与司提反辩论之人中的一员。无疑,与司提反的激烈辩论使得扫罗更加剧烈反对、憎恨,尽管有证据表明当时扫罗是无意中被他们应召而来的(《述》第十章)。
亚西亚。在新约圣经中,这个地方是指罗马的一个省份,它坐落的位置就是今天的小亚西亚。它包括一些地区,这些地区原来称为吕底亚以及爱奥尼亚,以弗所是其首府。亚西亚的犹太人参加了五旬节(徒2:9)。后来,这些犹太人在捍卫所谓的圣殿圣洁上表现出自己的热心(徒21:27)。
辩论。直译是“在一起探索”,“质问”,以及“争论”的意思。这次辩论是由那些流迁于外地的犹太人发起的。这些人来耶路撒冷乃带着强烈的虔诚精神,他们往往要比住在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徒更为热心。在司提反的讲论中,一定有某些教训使这些人感觉,如果没有代替的话,至少他是在降低耶路撒冷圣殿唯一的属灵重要性(见徒6:13;7:1注释)。这些流散的犹太人,从他们的会堂里来到耶路撒冷,已经全副武装要与基督徒们辩论有关神学的知识。
徒6:10 司提反是以智慧和圣灵说话,众人敌挡不住,
【本会注释】
众人抵挡不住。直译是“凭众人的能力无法抵挡”。这种经历实现基督对他门徒们的应许(路21:15)。
智慧。比较第3节。在福音书中,智慧乃是用来描述上帝(太13:54;路2:40,52),并且在太12:42说到“所罗门的智慧”。然而,司提反是新约圣经中第一位尤其描述为有智慧的教师。像路加这样谨慎的作者,使用这样的词一定有明确的重要性。它说明执事司提反拥有对真理异乎寻常的清晰见解,并且具有宣扬真理的能力,这些真理并非局限于先前所认识的真理。
圣灵。这里主要意图说明司提反说话的能力乃是来自圣灵。比较施洗约翰,他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路1:17)。
徒6:11 就买出人来说:“我们听见他说谤讟摩西和上帝的话。”
【本会注释】
买出人。希腊文是hupoballō,“使处于……之下”。有时这个词用来表达雇佣别人、怂恿别人、或者指导别人实施秘密使命的行径。比较圣经修订标准版,“他们秘密地唆使”。
谤渎的话。见太12:31注释。在徒6:13的控告更为直接。这种控告建立于对真理的曲解,正如他们当年控告、敌对耶稣一样。当年基督被控告说了亵渎的话(见太26:65注释),因为耶稣称他自己为上帝的儿子,使自己与上帝平等(太26:63,64;约5:18),并且还因为耶稣涉嫌说恐吓的言辞“毁灭圣殿”(太26:61)。这些控告中的每一条都是由耶稣确实说过的话而建立的。司提反也许曾经说过一些似乎为这些人的控告而打下基础、或者给予借口的事情。他可能向众人讲论过圣殿已经没有必要存在了,上帝不会居住在人手所造的殿中(参徒7:48),正如耶稣当年向那位撒玛利亚妇人所暗示的一样(约4:21)。这种说法会直接攻击犹太教的基础,而且自然会引起他们的竭力反对。面对这样的教训,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将会联合起来敌对这话。说了这样亵渎话的人,按规定他们的刑罚就是用石头打死(利24:16)。
摩西。这里是指以色列的领袖摩西制定的那些规章礼节,它们记录在圣经的摩西五经当中。这里记载那些控告之人把摩西提在前面,上帝的话说在后面。对于那些自称守法的形式主义者来说,他们更注重那些从摩西遗留下来的规章礼节,而不是上帝的话。
徒6:12 他们又耸动了百姓、长老,并文士,就忽然来捉拿他,把他带到公会去,
【本会注释】
耸动了。直译是“他们使群众陷入暴乱中”。他们借助这些虚假的控告煽动群众暴乱,司提反曾在这些人中间施行了大奇事和神迹(参第8节)。
长老。这些人已经被使徒的行为大大激怒了(徒4:5-7),如今他们仅仅需要一点点勇气就会转而对付司提反了。
忽然。即出乎意料,突如其来,正如当年那些文士以及法利赛人到圣殿里捉拿耶稣一样(路20:1)。
捉拿他。或作“抓住了他”。
公会。正如耶稣在世之时,他的听讼就是在公会前,但是结局总是以暴力结束(徒7:57)。这里表明,司提反殉道的经历与他的主耶稣基督为人类牺牲之经历颇为相似。
徒6:13 设下假见证,说:“这个人说话,不住的糟践圣所和律法。
【本会注释】
假见证。见第11节注释。
这个人。轻蔑的称呼,大概带有嘲笑的意思。
糟践圣所。即对圣殿以及其邻近建筑的糟践(见徒3:1注释)。
律法。司提反一定像主耶稣一样(太5:17-19),并且像后来的使徒保罗一样(徒24:14-16;25:8)强调基督教不应该窜改道德律法的基本原则,就是犹太人十分喜爱的律法。然而,那关于上帝之羔羊的宣布十分清楚地暗示了献祭制度的废除,正如律法中提到的一样。正是这样的教训,可能被犹太人认为是糟践了圣所和律法,尤其是他们视为至宝的众多规条。
徒6:14 我们曾听见他说:这拿撒勒人耶稣要毁坏此地,也要改变摩西所交给我们的规条。”
【本会注释】
曾听见他说。司提反的讲论一定被那些诚实人误解了,显然也被那些不诚实人滥用了。这种事情也经常引起宗教上争辩。
这…耶稣。这里又是一次轻蔑的表达,尽管从基督徒口里也说过同样的字,但是听起来就美妙一些,而不是轻蔑(参徒2:22)。这里标明,这些假见证是如何控告司提反在倡导基督当年的教训。
要毁坏此地。比较太24:2;26:61;27:40注释。基督的话,可能司提反曾经复述过同样的话,显然在那些控告司提反之人的心中留下了持久的印象。再者,尽管他们认为基督已经死了,但他们仍然担心将来会有一天,基督来毁灭圣殿改变他们的各种传统习俗。
改变摩西所交给我们的规条。这可能是来自法利赛人的控告,因为它涉及到了“规条”(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2页)。这种控告,尽管是在敌对司提反,仍然与拿撒勒人耶稣以及他的教训有关。他们已经在圣殿以及律法的事上控告了司提反(第13节)。如今,他们又在有关“规条”的事上再次控告司提反,因为“规条”与圣殿以及律法都有关系。犹太人宣称这些乃是先祖摩西留给他们的,然而,这样的宣称并非真实。一些令人厌恶的束缚规条强加给了人民主要是从公元前536年,几乎要比摩西靠后一千年(见可7:1-23注释,尤其是第3节注释)。这就是耶稣在世时极力谴责的犹太传统(太15:1-13)。
徒6:15 在公会里坐着的人都定睛看他,见他的面貌好象天使的面貌。
【本会注释】
定睛看他。这个词是作者路加写作时的常用词(见徒1:10注释)。司提反的控告者们自然会专心地盯着看他,想知道他要说些什么为自己辩护。公会中的成员因他们的所见所闻大为惊讶。
天使的面貌。由于司提反所流露的自然高贵可敬的表情,我们无法充分说明他当时的真实面貌,也大概是由于司提反在将要面临坟墓之前,所表现的惊人镇静和安详。他的脸上一定亮了起来,并且呈现出一种神圣纯洁的光芒。像送信之天使一样的光芒在经文中曾一次次地出现,正如那位“少年人”见可16:5。当先祖摩西从西乃山下来时,他的脸上放光,因为他的西乃山与上帝亲近多日(出34:28-35)。事实确实如此,司提反面貌放光,像天使的面貌。这是因为他与基督亲近,并且也由于他所见之异象中放射的光芒,在异象中他见到基督站在上帝的右边(徒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