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26章
提要:1 乌西雅继位;撒迦利亚在世时,他好好治理国家。16 心高气傲,擅行祭司的职责,患上大麻风。22 他的逝世;约坦继位。
1 犹大众民立亚玛谢的儿子乌西雅(又名亚撒利雅)接续他父作王,那时他年十六岁。
【本会注释】
本章的内容几乎完全是王下14:21,22和王下15:1-7有关乌西雅统治记录的补充。《列王纪》把乌西雅统治的记录分成两个部分,中间插入耶罗波安统治的记录(王下14:23-29)。有人据此认为王下14:21,22关于乌西雅的内容是亚玛谢统治记录的补充;而在耶罗波安二世的记录以后,第二次介绍乌西雅的统治,可能意味着乌西雅有一段时期是与他父亲共同执政的,第二次则是他开始单独执政。《历代志》均采用乌西雅的名字,只是在代上3:12的家谱中用亚撒利雅(Azariah)。在亚述人的记录中有 Azriau 的名字,现在普遍认同为亚撒利雅。除了“亚撒利雅”拼写的差异以外,代下26:1,2和王下14:21,22是一样的。
2 (亚玛谢与他列祖同睡之后,乌西雅收回以禄仍归犹大,又重新修理。)
【本会注释】
以禄是亚喀巴湾的一座城市,靠近以旬迦别(见王下14:22注释)。
3 乌西雅登基的时候年十六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亲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
【本会注释】
第3、第4节与王下15:2,3相对应。《历代志》照例没有提同时代以色列的事件(王下15:1),因为它不涉及北方的王朝。
4 乌西雅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父亚玛谢一切所行的;
5 通晓上帝默示,撒迦利亚在世的时候,乌西雅定意寻求上帝;他寻求耶和华,上帝就使他亨通。
【本会注释】
撒迦利亚。该先知仅在这里提到。
寻求上帝。这种说法反映了《历代志》的特征,指出顺从的福气和犯罪的苦果。
6 他出去攻击非利士人,拆毁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亚实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亚实突境内,又建筑了些城。
【本会注释】
第6-15节记录乌西雅的征战,他的公共工程以及他的兵力。这一段是《历代志》所特有的,有助于我们了解乌西雅统治的性质。据认为,亚述文献中“依奥达Iauda 的阿西雅(Azriau)”就是犹大的亚撒利雅(乌西雅)。如果是这样,这些文献就(见王下14:28;16:5注释)证实了圣经中有关乌西雅军事强大的描述。
7 上帝帮助他攻击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阿拉伯人,并米乌尼人。
【本会注释】
非利士人。代下17:11;21:16也把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并提。
姑珥巴力。地点尚未确定,但有人认为可能在以东。
米乌尼人。是西珥山地区的玛云人(见代下20:1注释)。
8 亚扪人给乌西雅进贡。他的名声传到埃及,因他甚是强盛。
【本会注释】
亚扪人。参代下20:1,是攻击约沙法的同盟的成员。
9 乌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门和谷门,并城墙转弯之处,建筑城楼,且甚坚固;
【本会注释】
城楼。东方城市的城墙大门上筑有城楼。在紧急状况下可以驻扎军队,储存军备。本节所提到的大门可能在城市西北角(见代下25:23)。
谷门。可能在城市西南角(见尼2:13;3:13)。见本书405页地图。
(城墙)转弯之处。参尼3:19,20,25。有人认为该城楼在锡安山东侧城墙弯曲处,从东南面保护锡安和摩利亚山。
10 又在旷野与高原和平原,建筑望楼,挖了许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农夫和修理葡萄园的人,因为他喜悦农事。
【本会注释】
在旷野。即牧场。城楼是为了防御贝督因强盗。
平原。希伯来语是mishor,有时指亚嫩谷和希实本之间的肥沃平原(见申3:10;4:43;书13:9,16,17,21;20:8;耶48:8,21),但这里显然指犹大的一块土地。
葡萄园。英文KJV译本为迦密。在犹大希伯仑以南七英里之处的一个地方叫迦密。
11 乌西雅又有军兵,照书记耶利和官长玛西雅所数点的,在王的一个将军哈拿尼雅手下,分队出战。
12 族长、大能勇士的总数共有二千六百人,
13 他们手下的军兵共有三十万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于争战,帮助王攻击仇敌。
【本会注释】
军兵。这里的兵力是307,500名,可以与亚玛谢的300,000名相比(代下25:5),但是比亚撒(代下14:8)和约沙法的军兵(代下17:14-18)少得多。
有大能。如果乌西雅是亚述人碑文上的阿西雅(Azriau),那么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745-727)统治期间,他一定是西亚地区很有影响的人物。见王下14:28注释。
14 乌西雅为全军预备盾牌、枪、盔、甲、弓,和甩石的机弦,
【本会注释】
甩石的机弦。可能指用于甩石器的石子。
15 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机器,安在城楼和角楼上,用以射箭发石。乌西雅的名声传到远方;因为他得了非常的帮助,甚是强盛。
【本会注释】
机器。可能类似于后来罗马的石弩,或弩炮。
传到远方。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多次提到“依奥达Iauda 的阿西雅(Azriau)”(见13节注释)。
16 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华他的上帝,进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
【本会注释】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祭司才可以进入圣殿,在幔子前祭坛上烧香(见民18:1-7)。乌西雅竟要擅自履行神圣的祭司职责。
17 祭司亚撒利雅率领耶和华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随他进去。
【本会注释】
乌西雅进入圣殿时可能带着许多随从,不想让大祭司赶走,但亚撒利雅准备在必要时采用武力。
18 他们就阻挡乌西雅王,对他说:“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你出圣殿吧!因为你犯了罪。你行这事,耶和华上帝必不使你得荣耀。”
【本会注释】
犯罪从来不是荣耀,而是羞辱。乌西雅统治的后期因罪而污损了自己高尚的记录。
19 乌西雅就发怒,手拿香炉要烧香。他向祭司发怒的时候,在耶和华殿中香坛旁众祭司面前,额上忽然发出大麻疯。
【本会注释】
发怒。一桩罪几乎肯定会引发另一桩罪。祭司们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让国王献祭。国王受到这样的阻止,就十分生气。
忽然发出大麻风。正当国王站在上帝面前悖逆发怒时,上帝的惩罚临到了他。他忽然发出大麻疯,惊恐地意识到上帝的手触到了他。
20 大祭司亚撒利雅和众祭司观看,见他额上发出大麻疯,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为耶和华降灾与他。
【本会注释】
看到国王患上大麻疯,祭司们准备把他赶出圣殿。乌西雅自己也惊恐地逃出来。
21 乌西雅王长大麻疯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别的宫里,与耶和华的殿隔绝。他儿子约坦管理家事,治理国民。
【本会注释】
别的宫。希伯来的法律禁止麻疯病人与别人同住,只可以独居。古时候“要独居营外”(利13:46)。
隔绝。国王再也不可以进入圣殿神圣的区域。
管理家事。约坦从他父亲患大麻风起,担任摄政,治理国家。
22 乌西雅其余的事,自始至终都是亚摩斯的儿子先知以赛亚所记的。
【本会注释】
以赛亚在“乌西雅王崩的那年”得见上帝光荣的异象(赛6:1)。他担任先知似乎一直到公元前681年登上亚述王位的以撒哈顿时期(赛37:38)。以赛亚约在公元前740年开始工作。那时他还年轻(见《先知与君王》第305,310页)。
23 乌西雅与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间他列祖的坟地里;因为人说,他是长大麻疯的。他儿子约坦接续他作王。
【本会注释】
在王陵的田间。王下15:7 为“在大卫城”。可能指亚撒利雅埋葬在属于王室的墓地里,而不是王室的坟墓本身。
历代志下27章
提要:1 约坦统治下的强盛。5 他征服亚扪人。7 他的统治。9 亚哈斯继承他。
1 约坦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亲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儿。
【本会注释】
本章记录约坦的统治,与王下15:32-38相对应,但更加完整。《列王纪》中有一项内容,《历代志》里没有,即亚兰人进攻犹大(王下15:37)。
2 约坦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父乌西雅一切所行的,只是不入耶和华的殿。百姓还行邪僻的事。
【本会注释】
不入耶和华的殿。约坦没有像他父亲那样擅入圣殿(代下26:16-20)。
还行邪僻的事。《列王纪》进一步解释:“邱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王下15:35)这段时期先知的言论证明当时道德十分败坏,削弱了国家的力量(赛1:4,21-24;何4:1,2;弥3:10-12)。
3 约坦建立耶和华殿的上门,在俄斐勒城上多有建造,
上门。可能指圣殿院子北墙的门(见耶20:2;结9:2)。
俄斐勒。耶路撒冷东南山的北部。
4 又在犹大山地建造城邑,在树林中建筑营寨和高楼。
【本会注释】
建造城邑。显然为了防御以色列和亚兰,以及正在崛起的亚述。亚述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745-727)的统治下此时对西亚甚感兴趣。
营寨。乌西雅和约坦都热中于巩固国防(见代下26:9-15)。当时的先知斥责百姓单靠堡垒和人的力量(何8:14;赛2:15;参17:3,4)。
5 约坦与亚扪人的王打仗胜了他们,当年他们进贡银一百他连得,小麦一万歌珥,大麦一万歌珥;第二年、第三年也是这样。
【本会注释】
亚扪人。乌西雅死后,亚扪人可能拒绝纳贡(代下26:8),但约坦再次把他们征服。
第三年。亚扪人向约坦纳了三年贡,然后可能就停止了,据认为发生在约坦单独执政(可能只有四年)以后,亚哈斯登基之时。约坦总共统治十六年(第1,8节),但在第一个阶段(很可能约十二年)是担任乌西雅的摄政。关于约坦统治是二十年还是十六年的问题(王下15:30,33),见本书卷二150页。
6 约坦在耶和华他上帝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渐强盛。
【本会注释】
《历代志》特别指出,兴旺的原因在于献身上帝。
7 约坦其余的事和一切争战,并他的行为,都写在以色列和犹大列王记上。
【本会注释】
约坦在统治的后期,被迫应付以色列和亚兰的入侵(王下15:37)。
8 他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
9 约坦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里。他儿子亚哈斯接续他作王。
但以理书7章
提要: 1 但以理有关四兽的异象。9 上帝之国的异象。15 异象的解释。
1 巴比伦王伯沙撒元年,但以理在床上做梦,见了脑中的异象,就记录这梦,述说其中的大意。
【本会注释】
伯沙撒元年。必须指出,但以理并没有严格按时间的顺序来安排书中的材料。《但以理书》第5,6章的事件发生在第7章以后,但作者无疑是为了保持叙史的连续性,才把《但以理书》第1-6章的史实都放在一起。关于伯沙撒在历史中的身份和地位,见第5章补充注释。
作梦。耶和华在梦中赐给但以理有关世界将来历史的画面。
《但以理书》第7章的预言所覆盖的历史基本上与《但以理书》第2章的梦相同。两章都是从先知的时代一直延伸到上帝之国的建立。尼布甲尼撒所看见的世界霸国是用金属的巨像来代表的。在但以理的异像中,它们则是用兽和角来代表的。但以理还看到了与上帝子民的经历以及上帝计划的运行有关的历史画面。第2章主要涉及政治问题。主要是为了指教尼布甲尼撒,争取他配合上帝的计划(见但2:1注释)。那个预言的主题不是上帝的子民与变幻不穷的政治局面的关系。《但以理书》第7章的预言和《但以理书》其余部分的预言,都是特为上帝的子民而赐下的,目的是让他们明白自己在上帝历代计划中的地位。圣灵预示今后事件的背景是基督与撒但之间的大斗争。预言揭露了人类的大敌消灭“圣民”的努力,并保证真理的最后胜利。
就记录。以便为将来的世代保存起来。
其中的大意。亚兰语是re'sh,意为“头”或“开始”。最早的希腊语译本是eis kephalaia logōn,意为“概要”。这句话显然是指但以理记录了梦的主要内容。埃利希将之译为“重要细节”。
2 但以理说:我夜里见异象,看见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之上。
【本会注释】
风。亚兰语是ruach,相当于希伯来语ruach,有多种含义,如“气”(耶2:24译为“风”),“气味”(伯19:17),人的“灵”(诗32:2),上帝的“灵”(诗51:12)和“风”(出10:13),还寓指空幻的事(耶5:13)。该词用在异象中时,如在本节里,似乎是代表某种形式的活动或能力,其具体形式要依据上下文来决定。例如,以西结异象中使枯骨复兴的“风”,代表上帝使死气沉沉的以色列国复兴的能力(结37:9-14)。本节刮在大海上,使四大兽或四个帝国兴起的“风”,代表了形成那段历史的外交,军事,政治等运动。
来自东南西北的“四风”无疑代表世界各地的政治活动(耶49:36;参但8:8;11:4;亚2:6;6:5,旁注)。
陡起。亚兰语为guach,意为“掀起”。该动词形式表示持续的动作。
大海。不是指具体的海域,如地中海。海在这里象征世界各国──各世代人类的“大海”(见启17:15;参赛17:12;耶46:7)。
3 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形状各有不同:
【本会注释】
四个大兽。这个表号的意义不需要猜测。根据第17节,四个兽代表“四王将要在世上兴起”。七十士译本,迪奥多蒂翁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将“王”译为“国”。第23节明确指出第四兽就是“第四国”(第23节)。人们普遍认同这四个兽就是《但以理书》第2章的金属人像所代表的四个世界霸国。
上来。上述的世界霸国不是同时掌权,而是相继登场的。
不同。这里所提到的差异曾用不同的金属来代表(但2:38-40)。
4 头一个象狮子,有鹰的翅膀;我正观看的时候,兽的翅膀被拔去,兽从地上得立起来,用两脚站立,象人一样,又得了人心。
【本会注释】
狮子有鹰的翅膀。正是象征巴比伦。在巴比伦的艺术品上有带翅膀的狮子。常见的图案是狮子与鹰的结合。更多的是狮子带着鹰的翅膀,有时是带着鹰的爪或喙。类似的图案还有鹰带着狮子的头。带翅膀的狮子经常被描绘为与巴比伦的保护神马杜克搏斗的一种兽。关于狮和鹰的结合,见S·H·朗登《闪族神话》(“各民族的神话”,第13卷)第118,277-282页,《SDA圣经注释》本卷第106页图51(带翅膀的狮子)和第116,117页插图(狮头的鹰);见L·E·弗鲁姆《我们祖先的预言信仰》第一册第50,52页中巴比伦和亚述各种兽的组合图。
其他先知也用类似的形像来指尼布甲尼撒王(耶4:7;耶50:17,44;哀4:19;结17:3,12;哈1:8)。狮子作为百兽之王,鹰作为百鸟之王,正好代表鼎盛时期的巴比伦帝国。狮子以其力量著称。鹰则以飞行的能力和范围而闻名。尼布甲尼撒的权势不仅控制着巴比伦,而且波及地中海到波斯湾,从小亚细亚直到埃及。因此,用带着鹰翅膀的狮子来象征巴比伦的权势是很恰当的。
被拔去。狮子不能再象鹰一样飞着扑向其猎物。这无疑是指巴比伦软弱的统治者继承尼布甲尼撒为王的时候。巴比伦在这些国王的统治下失去了荣耀和权势。有人认为这也可能是指尼布甲尼撒的后期,七年时间被剥夺了权势和理智(但4:31-33)。
得立起来。狮子象人一样站立,表明狮子特性的丧失。
人心。英王理查一世的外号是“狮心王”,形容他非凡的勇气和胆量。反之,“人心”的狮子则象征懦弱和胆怯。巴比伦在日趋衰落的年岁中因富裕和奢侈而虚弱不堪,成为玛代波斯国的掠物。
有人认为“人心”指巴比伦国王丧失贪婪和凶残的动物特性,有了人性。这可以指经过屈辱之后的尼布甲尼撒,但不适合指王国的末年。
5 又有一兽如熊,就是第二兽,旁跨而坐,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有吩咐这兽的说:“起来吞吃多肉。”
【本会注释】
熊。指波斯或玛代波斯帝国,相当于大像的银胸(见但2:39注释)。正如银子比不上金子,熊至少在某些方面也比不上狮子。但熊既残酷又贪婪。这是赛13:17,18所描述玛代人的特征。
旁跨。圣经(第16节)没有解释异象的这一特征。参照但8:3,20,这似乎指该王国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玛代人和波斯人。这个联合帝国征服巴比伦后过了几年,波斯人占了优势(见但2:39注释)。
三根肋骨。圣经在解释的时候没有提到这三根肋骨(第17-27节),但许多注释家认为它们指玛代波斯帝国所征服的三个主要势力──吕底亚,巴比伦和埃及(见赛41:6注释)。
有吩咐这兽的说。没有指出说话者的身份。
6 此后我观看,又有一兽如豹,背上有鸟的四个翅膀;这兽有四个头,又得了权柄。
【本会注释】
如豹。豹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以动作迅速和敏捷而著称(见哈1:8;参何13:7)。
但8:21指出接续波斯帝国的势力是“希腊”。这不是古典时期的希腊,因为那是在波斯帝国崩溃之前。《但以理书》的“希腊”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半希腊马其顿帝国(见但2:39注释)。该国开始了所谓的希腊化时期。直到亚历山大的时代,才算有了希腊帝国的“头一王”(但8:21)。他“执掌大权”,是“一个勇敢的王”(但11:3)。
亚历山大于公元前336年继承了马其顿的王位。马其顿是希腊边境北部的一个半希腊国家。亚历山大的父亲腓力已于公元前338年统一了希腊的大部分城邦。亚历山大通过镇压希腊和色雷斯的起义而证明了自己的勇气。亚历山大恢复了本国的秩序以后,就着手出征波斯帝国。这是他从他父亲那里所继承的野心。这位年轻的国王实行他计划的动机,包括个人的野心,经济扩张的需要,传播希腊文化的愿望,以及希腊人与波斯人的宿怨。
公元前334年,亚历山大仅率三万五千人,七十他连得钱币,和仅够一个月的物资渡过赫勒斯滂(达达尼尔)海峡,进入波斯领土。这次远征取得了一系列胜利。第一次是在格拉尼卡斯;次年是在伊苏斯,再次年是在推罗。亚历山大在经过巴勒斯坦时征服了加扎,然后没有受到抵抗就进入了埃及。公元前331年,他在埃及建造了亚历山大城。他宣称自己是法老的继承人。他的军队把他当作神来拥戴。当他那年再次出征时,就率军指向波斯帝国的腹地美索不达米亚。波斯人在底格里斯河与大萨伯河交会处以东的阿比拉附近进行抵抗。但他们的军队被打败溃散。世界最大帝国的惊人财富就向年仅25岁的年轻国王敞开了。
亚历山大对他的帝国进行了初步的组织以后,就挥师向北和向东。他于公元前329年夺取了马拉坎达,即现在土耳其斯坦的撒马尔罕。两年以后,他入侵印度的西北部。但越过印度河不久,他的军队就拒绝继续前进了。他只好屈从了他们。回到波斯和美索不达米亚后,亚历山大面临了组织其领土行政管理的繁重工作。他于公元前323年定都于巴比伦城。那里仍保留着尼布甲尼撒时代的辉煌。同年在一次暴饮之后,亚历山大病倒并死于疟疾。
鸟的四个翅膀。豹虽然行动迅速,但它自身的敏捷似乎仍不足以描绘亚历山大远征的惊人速度。异象中的豹长着翅膀,不止两个,而是四个,表示极快的速度。正好比喻亚历山大及其马其顿军队闪电般的速度,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扩张成有史以来最大的帝国。在古代,没有任何其他的军队能够如此大规模而如此成功地迅速推进。
四个头。显然相当于公山羊的四个角,代表控制亚历山大快速占领之国土的四个王国(后来减少为三个国,见但8:8,20-22注释)。但是在一段时期里,亚历山大的马其顿将军们曾试图即使不在事实上,也是在名义上保持这个庞大帝国的统一。亚历山大未能就王位的继承作出安排就去世了。他软弱无能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腓力,以及后来他的遗腹子亚历山大,都是在这个或那个将军摄政下的傀儡国王。帝国被分为许多省份,其中最大的省份被大约六个担任总督的主要将领所控制(见《SAD圣经注释》本卷第824页地图A)。
但是中央政权,即两个傀儡国王的摄政,始终没有强大到足以把庞大的帝国统一起来。经过十二年左右的内战,各地区的控制权不断发生改变,两个国王被杀害了,安提柯成了最后一位要控制整个帝国的人,但遭到四位强大的首领结盟反对,即卡山得,利西马科斯,塞琉古和托勒密。他们决心瓜分领土。公元前306年,安提柯宣布自己(和他的儿子德米特里)为整个帝国的国王,是亚历山大的继承者。于是这四个盟友放弃了较低的总督称号,宣布自己为各自领地的国王(见《SAD圣经注释》本卷第824页,地图B)。
为了帝国应当在安提柯和德米特里的领导下统一,还是该由四位将领瓜分,展开的漫长而殊死的战斗,最后于公元前301年在伊普苏斯进行决战。结果安提柯被杀死,德米特里逃亡,他们的领土被瓜分。于是除了一些零星地区以外,四个独立的王国代替了亚历山大所创建但没有巩固的庞大帝国(见《SAD圣经注释》本卷第825页,地图C)。托勒密占有埃及,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一部分;卡山得占有马其顿,和对希腊名义上的主权;利西马科斯占有色雷斯和小亚细亚一大部分;塞琉古占有原属波斯帝国的大片土地──小亚细亚的一部分,叙利亚北部,美索不达米亚和东方。德米特里沦为只拥有一支海军和一些沿海城市,形不成一个王国。但他后来取代了卡山得的后代,在马其顿建立了安提柯王朝。
大约二十年以后,四国减少为三个国家,因为利西马科斯被消灭了(见《SAD圣经注释》本卷第825页,地图D)。其大部分领土被塞琉古帝国夺走,有一部分遭到高卢人所蹂躏,或分裂成独立的小城邦,其中最重要的有别迦摩。但马其顿、埃及和塞琉古帝国(有时被称为叙利亚,因为其东部地区不久就丧失了)继续为地中海东部的三大国家,直到它们逐一被罗马帝国吞并。
许多历史学家,特别删繁的教科书作者们,略过了四国的划分,只提后来长期存在的三大王国。它们要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的时代。
有人试图把别迦摩算作利西马科斯短暂王国的继承者,而设法让四个国家一直延续到罗马时期。但不管我们是说三大王国加上小得多的别迦摩,还是三个国家加上一批小城邦,重要的是在关键时刻,就是维持亚历山大帝国统一的最后希望破灭,分裂已成定局的时候,整个领土除了一些零星地区以外,的确如预言所说的(但8:22)分为了“四个”王国(见《SAD圣经注释》本卷第825页,地图C)。关于这些王国大致的疆界,见威利斯·博茨福德所著《希腊历史》第463页的地图;见博茨福德第454页中的讨论;W·W·塔恩《希腊文明》第二版,第6,9页。
亚历山大的帝国,即使在分裂时期,仍延续和体现了其创建者的理想,就是建立一个以希腊语言,思想和文明统一起来的希腊马其顿亚细亚多民族世界。希腊世界虽然没有实现政治上的集权,但仍在亚历山大领导下一样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正好用一兽多头(在但8章中为多角)来象征。关于希腊时期和罗马的崛起,见《SAD圣经注释》卷五关于两约之间历史的论文。
7 其后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第四兽甚是可怕,极其强壮,大有力量,有大铁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这兽与前三兽大不相同,头有十角。
【本会注释】
第四兽。参第19节。自然界中大概没有什么动物可以用来比拟这个怪售,不像前三个有兽可比。但它无疑相当于巨像的铁腿所代表的势力(见但2:40注释)。
历史证明,接续预言中第三个帝国的世界霸主就是罗马帝国。但是过渡是逐渐进行的,无法用哪一个特殊事件作为这种变化的标志。如上所述,亚历山大帝国在公元前301年以后分为四个(后来是三个)希腊王国(见但8:8注释)。它们逐步被罗马帝国吞并,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作者们对于转折点的确定有不同的意见。
到了公元前200年,当迦太基不再成为对手时(尽管它到半个多世纪以后才被消灭),罗马成了地中海西部的霸主,并开始与东方接触,后来也成了那里的主人。罗马于公元前197年打败了马其顿,把希腊城邦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罗马于公元前190年打败了安条克三世,夺取了塞琉古的领土东至陶鲁斯山脉。罗马于公元前168年在彼得纳战役消灭了马其顿王国,把它分为四个邦联,并约在同年警告安条克四世不要进攻埃及。罗马于公元前146年把马其顿吞并为一个行省,让大多数希腊城市接受马其顿总督的管辖。
如果罗马对东方的统治是从三个希腊王国的君主被罗马铲除算起的,那么公元前168年可以视为这一过程的第一步。但塞琉古和托勒密的国王仍继续在位,叙利亚至公元前63年,埃及至公元前30年。这三个王国被罗马吞并为行省的年份分别是公元前146年,64年和30年。有些历史学家强调168年,因为那时罗马征服了马其顿,单凭制止安条克四世的入侵就使埃及免于落入塞琉古王国之手。这表明罗马实际上控制了所有这三个王国,尽管她才征服了其中的一个。
一个渐进的过程是无法用一个日子来表示的。不管如何确定最重要的日子,罗马成了世界霸主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到公元前30年,罗马完全吞了亚历山大的领土,从马其顿到幼发拉底河。见《SAD圣经注释》卷五关于两约之间历史的论文。
大铁牙。这些的金属的大牙代表残忍和力量。正如野兽可怕的利牙撕碎和吞食其猎物一样,罗马也吞噬着她所征服的各国各族。有时摧毁了整座城市,如公元前146年的哥林多。再如马其顿和塞琉古等领土被划为行省。
所剩下的用脚践踏。对于没有消灭或征服的民族,罗马往往奴役他们,或把他们卖为奴隶。在毁灭的力度方面,罗马超过以前其他统治世界的国家。
十角。第24节解释为“十王”。如果第17节中的“四王”代表四国(见第3节注释),与但2章中的四个帝国相对应的话,那么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这“十王”理解为十国,就如公山羊的四角代表“四国”一样(但8:22)。罗马帝国不断遭到许多日耳曼部族的入侵,帝国被若干独立的国家所瓜分,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由于有二十多个蛮族入侵罗马帝国,注释家们列出了他们所建立之王国的不同名单。下面这一份比较有代表性:东哥特人,西哥特人,法兰克人,汪达尔人,苏维人,阿拉曼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赫鲁利人,伦巴第人和勃根地人。有人喜欢用匈奴人来代替阿拉曼尼人,但匈奴人很早就消失了,没有留下固定的王国。这是一个极其动荡,混乱多变的时代。有许多国家获得了独立。
8 我正观看这些角,见其中又长起一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他拔出来。这角有眼,象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
【本会注释】
见其中又长起一个小角。这个角开始虽小,后来却“强横,过于它的同类”(20节)。由此可见,这是指罗马的势力在罗马教会中的延续。
“从世俗罗马的废墟中崛起了罗马教会这个庞大的精神帝国”(A·约翰·弗里克《中世纪教会的兴起》,1900年,第150页)详见对第24,25节的注释。
“罗马帝国的统治下,教皇没有世俗的权力。但在罗马帝国瓦解、被许多蛮族王国瓜分以后,罗马教就不仅在宗教事务上独立于政府,而且也支配了世俗的事务。在查理曼(768-814年),奥托大帝(936-973年),亨利三世(1039-1056年)的统治下,政府确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教会。但一般说来,在软弱的封建制度下,组织严密,统一集权,以教皇为首的教会,不仅在教会事务上是独立的,而且还控制了世俗的事务”(卡尔·康拉德·埃克哈特《教皇制与世界事务》,1937年,第1页)。
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小角”既然代表罗马教,拔出三角就代表消灭三个蛮族国家。在罗马教攫取政治权力的主要障碍中,有赫鲁利人,汪达尔人和东哥特人。他们都支持罗马教的最大对手阿里乌派。
赫鲁利人是第一个统治罗马的蛮族。他们原是罗马的日耳曼辅助部队。他们发动了兵变,并于476年废黜了西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年幼的罗慕洛·奥古斯都。赫鲁利人和其他雇佣军的首领是奥多亚塞,他在罗马自立为王。奥多亚塞是信奉阿里乌派的。他虽然对罗马教持宽容态度,却受到意大利人的憎恨。在东罗马帝国皇帝哲诺的怂恿下,东哥特人的首领狄奥多里克接着入侵了意大利。他在489年达到意大利,于493年接受了奥多亚塞的投降,不久以后就将他杀死了(见托马斯·霍奇金《意大利及其入侵者》卷三第180-213页)。
狄奥多里克的到来,并没有改善罗马教会的地位,而只是换了首领而已。狄奥多里克和他的在意大利称王的前任一样,也是强硬的阿里乌派。虽然他在自己的王国中宽容各种宗教,但罗马教的野心无法在一个宽容的体制下实现。
与此同时,汪达尔人在盖赛里克的率领下于439年夺取了迦太基,占领了北非。他们是狂热而好战的阿里乌派,对西方罗马教会的霸权构成了威胁。他们对罗马教特别不宽容,称之为异端。为了维护西方罗马教的事业,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派出了他最得力的将领贝利萨留。贝利萨留于534年彻底打败了汪达尔人。
这一胜利使意大利的东哥特人成了阻碍罗马教在西方霸权的唯一幸存的阿里乌派主要势力(见霍奇金《意大利及其入侵者》卷三第15章)。贝利萨留消灭了汪达尔人以后,又于534年开始讨伐意大利的东哥特人。虽然战争持续了二十年,帝国军队才获得了彻底的胜利(见奇金《意大利及其入侵者》卷五第3-66页),但决定性的行动在战争初期就展开了。从罗马被赶出去的东哥特人于537年卷土重来,把罗马围困了整整一年。但查士丁尼于538年派遣另一支军队在意大利登陆。到了三月份东哥特人放弃了围困(见霍奇金《意大利及其入侵者》卷四第73-113,210-252页;查尔斯·迪尔《剑桥中世纪史》卷二第15页“查士丁尼”)。东哥特人确实曾于540年再次进入罗马,但停留的时间很短。他们538年撤离罗马,标志着东哥特势力在实际上的结束,尽管东哥特民族还没有灭亡。妨碍小角的第三角就这样“被拔出来”了。
查士丁尼不仅把意大利和西方的部分地区与东罗马帝国暂时地重新联合起来,而且把帝国现存的法律,和他自己颁布的新法令,编集成一部统一的法典。在这部帝国法典中有两封查士丁尼的公函,具有王室法令的效力,信中他用法律的形式确认罗马主教为“所有圣教会之首”和“上帝所有圣教士之首”(《查士丁尼法典》卷一第一篇)。他还在以后的信中称赞教皇的活动纠正了异端。
虽然在533年就从法律上确认了教皇的至高地位,但只要阿里乌派的东哥特王国依然控制着罗马和意大利的大片地区,教皇显然无法使国王的法令发生效力。直到哥特人的统治被推翻以后,罗马教才能自由充分地发展其权势。538年,罗马在西罗马帝国瓦解后首次摆脱了阿里乌派的控制。东哥特王国于该年遭到了致命的打击(尽管东哥特民族还存在了一段时间)。所以538年比533年更有意义。
总之,一,教皇被公认(虽然不是普遍)为西方教会的最高主教,并在西方皇帝的庇护下发挥相当大的政治影响。二,查士丁尼于533年承认了教皇的至高地位,为东西方“所有圣教会之首”。这种法律上的确认被纳入帝国法典之中(534年)。三,罗马教于538年真正摆脱了阿里乌派王国的控制。这些王国在西罗马帝国之后一直控制着罗马和意大利。从此以后,罗马教就能扩大其至高的权力。其他王国相继成为天主教国家。由于遥远的东罗马皇帝没有继续保持对意大利的控制,在以后的历史动乱中,教皇往往成为西方的主要人物。教皇获得了领土的控制权,并且最后对欧洲政治和宗教的控制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见本章补充注释)。虽然这种控制是到后来才加剧的,但转折点是在查士丁尼的时代。
有人认为值得注意的是538年就任教皇的维吉里,一年前接替了一位受哥特人影响的教皇。新教皇得以就任应归功于皇后狄奥多拉。查士丁尼视他为在帝国统治下把所有的东西方教会联合起来的人。有人指出,从维吉里开始,教皇逐渐成为教会和政治的首脑人物,有时还成为国家的统治者(查尔斯·贝蒙特和G·莫诺德《中世纪欧洲》第121页)。
在这角前。亚兰语为qodam,在《但以理书》中经常出现。“在这角前”可以被解释为“让给他”。
这角。既然十角代表罗马帝国覆灭后分裂的状况(见第7节注释),小角就肯定代表一个在它们中形成,并取代其中一些王国的势力(见但8:23注释中的引文)。
眼。通常象征智力。与大多是文盲的蛮族相比,“小角”所代表的势力有智彗,眼光和远见。
说夸大的话。见第25节注释。
9 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
【本会注释】
设立。亚兰语为remah。该词还有“抛掷”的意思(但3:20;6:16,24)。七十士译本为tithēmi(“设立”,“放置”,“竖立”)。KJV版为“抛落”,其依据似乎是视宝座为属于兽的。这里所展示的画面,象征决定各国各民命运的最后大审判。
亘古常在者。是强调特性,而非身份。本章第13,22节的“亘古常在者”加了冠词。是强调身份,而非特性。“亘古常在者”是指父上帝。
他的衣服。在解释异象的表号时要十分谨慎。“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约1:18)。但以理所看见的只是上帝的一种形象,我们不知道这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真实情况。上帝在异象中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通常与异象所要发挥的教训有关。约翰在基督复临的异象中,看见耶稣骑着白马,穿着溅了血的衣服,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启19:11-15)。我们显然不会看见救主再来时如此装束或乘马。但这些特征都具有教育意义(见启19:11-15注释)。在但以理的异象中,我们可以看出白衣象征纯洁,白发象征古老。但如果超越了象征的意义去猜测那“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之主的相貌(提前6:16),就是踏入了禁区(见《证言》卷八第279页)。上帝无疑是有位格的。“上帝是个灵。但衪也有位格的,因为人是按着衪的形象造的”(《证言》卷八第263页)。“任何人都不可猜测衪的本性。在这个问题上最好保持沉默”(《证言》卷八第279页)。关于异象表号的解释,见结1:10注释。
10 从他面前有火象河发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他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
【本会注释】
千千。他们是侍立在耶和华面前,随时听从衪吩咐的天使。天使在审判时履行重要的职责。他们担任“使者和证人”(《善恶之争》第479页)。
坐着要行审判。但以理看见了最后审判的查案和执行阶段。
在查案审判时,凡曾承认与基督联合之人的记录都要受到审查。查案不是为了让上帝或基督知情,而是为了让全宇宙的生灵都了解,使他们知道上帝接纳一些人、弃绝另一些人是有充分理由的。撒但声称所有的人都是他合法的臣民。他在上帝面前控告那些耶稣在审判时为之说话的人。耶稣却为他们的悔改和信心辩护。审判的结果是确定成为基督国度公民者的名单。这份名单包括各国,各族,各方,各民的人。约翰称住在新地球里的赎民为锝救的“列国”(启21:24)。
案卷都展开了。参启20:12。《善恶之争》第480,481页有以下的分类:一,生命册,记录着侍奉上帝之人的名字。二,纪念册,记录圣徒的善行;三,记录册,记录人的罪行。在一份有关一千年结束时审判执行阶段的异象记录中,有以下的册子:一,生命册,记录圣徒的善行。二,死亡册,记录未悔改之人罪行。三,大法典圣经,人类审判所依据的标准(《早期著作》第52页)。
11 那时我观看,见那兽因小角说夸大话的声音被杀,身体损坏,扔在火中焚烧。
【本会注释】
我观看。在预言的异象中,但以理看见事情一件紧接着一件发生 。请注意在叙述各异象的时候反复出现“我观看”和“我见”。作为从一幕到另一幕的过度。
夸大话。见第25节注释。
被杀。象征那角所象征之体制或组织的结束。保罗称这个权势为“大罪人”,“沉沦之子”和“这不法的人”。说它在基督再来时要灭亡(帖后2:3-8;参启19:19-21)。
12 其余的兽,权柄都被夺去,生命却仍存留,直到所定的时候和日期。
【本会注释】
巴比伦的领土归给了波斯,但巴比伦百姓的生活却在继续。同样,当马其顿征服了波斯,罗马征服了马其顿时,被征服国家的百姓并没有消灭。但随着小角权势的最终毁灭,整个世界将无人居住(见第11节注释)。
13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象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
【本会注释】
像人子。亚兰语为kebar 'enash。也可译为“像个人”(汉斯·鲍尔和庞都斯·利安德《圣经亚兰语语法》,哈雷,1927年,第315d页)。七十士译本为hōs huios anthrōpou(“像人子”)。
许多修订译本(见英RV版,英文RSV版等)也译为“像人子”。有人认为这种译法削弱了我们救赎主的尊严。原文的“人子”没有冠词。亚兰语和其他古代语言一样,强调特性时不用冠词,强调身份时则加冠词。先知在预言中先叙述自己看见什么,再确认其身份。故预言的事物第一次提到时不加冠词。以后提到时,就加了冠词(见第9节注释)。本章第3节的“四个大兽”没有冠词,第7节的“前三兽”则加了冠词。第9节的 “亘古常在者”没有冠词,第13,22节的“亘古常在者”则加了冠词(见第9节注释)。但8:3-8里的“公绵羊”,“两角”和“公山羊”也有这种情况。上帝的儿子被称为“人子”。祂在这段预言中再也没有这样称呼。如果再次这样称呼,肯定会加定冠词。新约中的“人子”几乎都带有定冠词。大多数的注释家都认同这个称呼是以但7:13为依据的。
译为“有人形的”可能比“人子”更好地体现原文的意思。上帝在预言的异象中特别强调祂儿子的人性(见《福山宝训》第14页)。
上帝的儿子道成肉身时取了人的形状(约1:1-4,12,14;腓2:7;来2:14等),成为人子(见可2:10注释),从而用牢不可破的纽带将神性与人性永远结合起来(《历代愿望》第25页)。于是悔改的罪人在天父面前有了一位“像”他们的代表。祂曾在凡事上受过试探,与他们一样,所以能体谅他们的软弱(来4:15)。这是多么安慰人心啊!
到亘古常在者面前。这不可能代表基督复临,因为基督是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这里是指基督来到至圣所,为要洁净圣所(《善恶之争》第426,480页)。
14 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
【本会注释】
在路19:12-15中,基督被比作一个贵族往远方去,要得国回来。当基督在圣所担任祭司的工作结束的时候,祂虽然仍在天上,却已经从祂父那里得了国,然后祂要到地上来召集圣徒(见《善恶之争》第428页;《早期著作》第55,280页)。
15 至于我但以理,我的灵在我里面愁烦,我脑中的异象使我惊惶。
【本会注释】
愁烦。亚兰语为kerah。
16 我就近一位侍立者,问他这一切的真情。他就告诉我,将那事的讲解给我说明:
没有说明他的身份。但以理仍在异象之中。他可能是询问在审判现场的一位侍从。当我们怀着真诚的心寻求属灵的启迪时,主都会派身边的侍立者来帮助我们。天使们很愿意把真理传给人类。他们是服役的灵(来1:14),奉上帝的差遣把天上的信息带到人间(徒7:53;来2:2;启1:1)。
17 这四个大兽就是四王将要在世上兴起。
【本会注释】
四王。见第3-7节注释。
18 然而,至高者的圣民,必要得国享受,直到永永远远。
【本会注释】
得国。世上的君王和政权都会过去,至高者的国度却将永远长存。恶人的叛逆和暴政虽能肆虐一时,但不久就要完结。地球将归还给其合法的主宰。祂将与圣徒一起分享这个世界。那些长期遭受贫困和藐视的人不久将得到上帝的尊崇和高举。
直到永永远远。使用叠词是为了强调。占据复兴的地球决不是暂时的。租约永远不会到期。居民将安居在自己的住所中。“他们建造的,别人不得住;他们栽种的,别人不得吃”。“选民亲手劳碌得来的必长久享用”(赛65:22)。
19 那时我愿知道第四兽的真情,他为何与那三兽的真情大不相同,甚是可怕,有铁牙铜爪,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
【本会注释】
参第7节。但以理重述了前面所描写的细节。他特别注意到第四兽在外貌和行为上与前三兽迥然不同。他的疑问把焦点集中到历史上的逼迫的大势力上(见第24,25节注释)。
20 头有十角和那另长的一角,在这角前有三角被他打落。这角有眼,有说夸大话的口,形状强横,过于他的同类。
【本会注释】
强横。亚兰语为rab,意为“大”。这句可直译为“其外貌要比同伴大”。这个小角虽然开始时很小,却长到了比其他的角都大。这个势力要超过所有其他地上的权势。关于本节细节的解释,见第24,25节注释。
21 我观看,见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
【本会注释】
与圣民争战。这个小角代表一种逼迫的势力。它要消灭上帝的子民(见第25节注释)。
胜了他们。在多世纪中(见第25节注释),圣徒在这股毁灭的势力面前似乎无能为力。
22 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
【本会注释】
亘古常在者来。但以理在叙述异象中的事件。他所说亘古常在者的到来,是指出现在预言的异象中。关于这些事件的意义,见第9-14节注释。
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审判不仅对圣徒作出有利的判决,而且据保罗(林前6:2,3)和约翰(启20:4)说,他们还将在一千年里协助审判的工作(见《善恶之争》第661页)。
23 那侍立者这样说:第四兽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国,与一切国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
【本会注释】
吞吃。见第7节注释。
24 至于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后来又兴起一王,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
【本会注释】
十角。关于罗马帝国的瓦解,见第7节注释。
与先前的不同。“先前”的原文是复数。先前的角是指政治上的国度。而这个独特的角所代表的势力却是政教性质的。罗马教是教皇所统治的宗教国度。其他王国则是由国王统治的政治国家。
25 他必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圣民必交付他手一载、二载、半载。
【本会注释】
夸大的话。亚兰语为millin(单数是millah),意为“话”。“夸大的”是后加的。本章第8节和第20节“夸大的话”译自亚兰语rabreban 。Millah 在但2:5,8,10,11,15,17;4:33;5:15,26;6:12;2:23;7:1,28;2:9;3:28;4:31;5:10;7:11,25;3:22等中分别有“事情”,“话语”,“命令”之意。
向。亚兰语为lesad。Sad 意为是“旁边”。Lesad 可理解为“针对”,暗示小角与至高者分庭抗礼,要与上帝同等(见对帖后2:4节的注释;参赛14:12-14)。
宗教文献中有许多罗马教傲慢亵渎的言论。以下典型的例子引自一位十八世纪的罗马教学者所编著的大百科全书:
“教皇非常尊严和崇高。他不只是一个人,而是如同上帝,是上帝的代理。……
“教皇戴着三重冠冕,作为天,地和阴间之王。……
“教皇如同上帝在地上,是基督忠实信徒的唯一元首,列王的领袖,拥有充足的权能,受全能上帝的委托,不仅管理地上国度,而且管理天上的国度。……
“教皇具有很大的权柄和能力,甚至可以修改,说明或解释上帝的律法。……
“教皇能够修改上帝的律法,因为他的权力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上帝。他作为上帝在地上的代理,拥有最充大的权力可以捆绑和释放他的羊。
“凡主上帝自己和救赎主能做的事,祂的代理也能做,只要他不做与信仰相违之事”(译自卢修斯·费拉里斯“教皇II”,《公共藏书》卷六第25-29页)。
折磨。前面已经说到:“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第21节)。“折磨”是指持续无情的迫害。罗马教承认自己它曾实施过迫害,并辩解说这样作是合法运用了基督授予她的权力。下文引自《罗马教百科全书》:
“英诺森四世在教皇通谕《彻底铲除异端》(1252年)中说:‘当主教或其代表,或宗教裁判把那些判决犯有异端之罪的人交给政府时,城市的大法官应立即关押他们,并最多在五日内,执行对他们的判决。’……世俗法规的意思是无容置疑的。因为下令烧死不肯悔改之异端分子的条例是从帝王的宪法(Commissis nobis和Inconsutibilem tunicam)引用到教皇的教令中的。上述教皇的通谕《彻底铲除异端》以后就成了宗教裁判所的基本文件,经几任教皇的更新或补充,如亚历山大四世(1254-1261年),克雷芒四世(1265-1268年),尼古拉四世(1288-1292年),卜尼法斯八世(1294-1303年)等。世俗的当局必须执行教皇的命令,把不肯悔改的异端分子处以火刑,否则就会被开除教籍”(约瑟·布洛泽《宗教裁判所》卷八第34页)。
想。亚兰语为sebar,意思是“想要”,“打算”,“力求”。这里指蓄意的企图(见《善恶之争》第446页)。
节期。亚兰语为zimnin(单数是zeman),表示固定的时间,如但3:7,8;4:36;6:10,13;或表示一段时间,如但2:16;7:12。“改变节期”的含义可参考但2:21。该节中“改变”和“时候”这两个亚兰语词也是放在一起的。然而但以理把改变节期的权利归与上帝。上帝掌握着列国的命运。祂“废王、立王”(但2:21)。“在人间种种利益,权势和情感的变化和冲突之中或之上,有无限慈悲之主的媒介,在默默而耐心地执行祂旨意的计划”(《教育论》第173页)。“圣徒得国的时候”(亚兰语为zeman)也是上帝所决定的(但7:22)。小角改变节期的努力,说明他蓄意要攫取上帝指导人类历史进程的权利。
律法。亚兰语为dath,兼指人间的法律(但2:9,13,15;6:8,12,15)和上帝的律法(拉7:12,14,21,25,26)。在本节中显然是指上帝的律法,因为人间的律法是可以由掌权的人随意改变的。这种改变不大可能成为预言的主题。至于罗马教有没有竭力改变上帝的律法,我们可以从早期基督教的大背道中找到答案。那时教会引进了许多违背圣经所启示上帝旨意的教义和礼仪。最大胆的改变就是在每周敬拜的日子上。背道的教会公开承认自己引进了星期日的崇拜,并宣称自己有权作这样的改变(见《善恶之争》第446页)。一份为教士准备的权威性教理问答说:“但上帝的教会(即背道的教会)凭着她的智慧把安息日的纪念转移到了‘主日’”(《特伦托大公会议教理问答》,多诺万译本,1829年版,第358页)。这本教理问答是奉这次大公会议的命令编写,在教皇庇护五世的赞助下出版的。
在整个新约圣经的时代,基督徒都遵守每周的第七日为安息日(见徒17:2注释)。从安息日转到星期日的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开始于公元150年之前的某一个时候,延续了大约三个世纪。历史上第一次由自称为基督徒者提到遵守星期日的是《巴拿巴书》(第15章)和殉道者查斯丁的《第一护教论》(第67章)。这两部著作写于约公元150年,均反对遵守安息日而提倡守星期日。第一次正式称星期日为“主日”的是将近二世纪末的次经《彼得福音》和亚历山大的克雷芒革利免(《杂录》第14节)。
犹太人在巴科奇巴的领导下于公元132-135年发动起义之前,罗马帝国承认犹太教是合法的宗教,并认为基督教是犹太教的一个宗派。但由于这场起义,犹太人和犹太教均遭到了质疑。为了避免随之而来的逼迫,基督徒就千方百计地表明自己不是犹太人。在此后三个世纪里,不断有基督教的作家称遵守安息日是“效法犹太人”,加上在犹太人起义之前历史上根本没有提基督徒守星期日为圣日,说明基督徒开始把安息日的神圣性转移到每周第一日是在公元135-150年间。
但是遵守星期日并没有马上取代遵守安息日,而是作为遵守安息日的补充。基督教在几百年时间里两天都遵守。例如在三世纪初,德尔图良说基督没有废除安息日。稍后的次经《使徒法典》(ii.36)劝基督徒要“遵守安息日和主日”。
到了第四世纪初,星期日取得了明显超过安息日的优势。当时最著名的教会史学家优西比乌斯在他的《诗篇92篇注释》中写道:“遵守安息日的所有本分,我们均已转移到主日了。这些本分更适合属于主日,因为它具有优先的地位并排在首位,比犹太人的安息日更值得尊敬。”
罗马教会第一次倡导星期日的正式行动是在四世纪在老底嘉会议上采取的。这次会议所通过的教规第29条称:“基督徒不应效法犹太人在星期六(安息日)休息,而应该在那日作工。但他们要特别尊敬主日。身为基督徒,他们要尽可能不在那日作工。但如果他们被发现效法犹太人,就将与基督隔绝。”这次会议对安息日的敬拜做了规定,但把它定为工作日。值得注意的是,教会第一次遵守星期日的规定,是以避免效法犹太人作为不守安息日的理由的。此外,严厉禁止遵守安息日说明当时仍有许多人在安息日“效法犹太人”。第四、五世纪的作者一再告诫他们的基督徒同道要反对这种做法。例如克里索斯托在大约公元400年说,许多人仍以犹太人的方式遵守安息日,效法犹太人。
当时的文献还表明,主要是亚历山大和罗马的教会在倡导遵守星期日。大约在公元440年,教会历史学家苏格拉底写道:“虽然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教会都在遵守每周的圣安息日,但亚历山大和罗马的基督徒却根据某种古代的遗传而停止了这种做法”(《教会史》第22节)。约在此时,索佐门写道:“君士坦丁堡和几乎各地的人都在每周的第一日和安息日聚会。罗马或亚历山大的人则从来没有这样做。”
所以有三点事实是清楚的:一,基督徒把星期日视为神圣的观念,源于他们不愿意被当作与犹太人一样,从而导致迫害。二,罗马的教会很早就倡导星期日。随着罗马逐渐掌权,早期的教会越来越重视星期日,结果牺牲了安息日。三,最后,罗马影响的扩大使遵守星期日成为教会的法规,就像在其他许多事上一样,如崇拜玛利亚,崇拜圣徒和天使,偶像的引进和为死者祈祷。把星期日定为圣日的基础,与罗马主教引进教会的其他不符圣经的做法是一样的。
一载、二载、半载。“载”的亚兰语为`iddan,还出现在但4:16,23,25,32。在这些章节中,`iddan 无疑指“年”(见但4:16注释)。“半”的亚兰语为pelag。
对照提到这段时期的相应预言,并参照其他经文所提到的数据,就能推算出这段时期的长短。启12:14也称这段时间为“一载二载半载”。该章第六节称这段时期为“一千二百六十天”(启12:6)。启11:2,3说,“一千二百六十年”就是“四十二个月”。所以三载半就等于四十二个月,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一“载”代表十二个月或三百六十天。这是指预言年。但是由三百六十天或十二个各为三十日的月所构成的预言年,不要与月份长短不一(29天或30天)的犹太教年份或一年365天的公历年份混淆起来(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111,112页)。一个预言年代表三百六十个预言日。一个预言日则代表公历中的一年。
可以如此解释这种区别:由三百六十天构成的预言年不是实数,而是象征性的。因此三百六十天也是预言性的,而不是实际的天数。根据民14:34和结4:6所阐明一日顶一年的原则,象征性预言中的一日代表一年。因此,一个预言年或“载”代表三百六十年。同样,一千二百六十日,二千三百日,或其他任何预言的天数均代表实际的年份,即由太阳所调整的四季分明的公历年。犹太历月份的天数不一致,要靠偶尔添加闰月来弥补(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104页),因此对于圣经作者和我们来说,长段的年份均是指公历年。关于一日顶一年的原则在历史中应用,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39-76页。
一日顶一年原则的有效性,已为若干依此推算之预言的准确应验所证实,特别是一千二百六十日和七十个七的预言。真实的三年半时间不符合有关罗马教一千二百六十日预言的要求。但如果依据一日顶一年的原则将之扩大至一千二百六十年,预言就得到了准确的应验。
1790年7月,三十名罗马教的主教来到法国革命政府的领袖面前,抗议使法国神职人员脱离教皇管辖并直接对政府负责的立法。他们问道,革命的领袖难道有权让所有的宗教都自由,“除了那曾一度至高无上,我们的祖先所虔诚维护,国家的一切法律所支持,作为国教长达一千二百年的宗教”(A·奥拉德,《基督教与法国革命》,第70页)?
小角的预言所代表的时间从公元538年开始。那时东哥特人放弃对罗马的围攻,罗马主教摆脱了阿里乌派的控制,得以自由运用查士丁尼533年法令所赋予的特权,扩大教庭的权限(见第8节注释)。整整过了一千二百六十年(1798年),拿破仑的军队在意大利的辉煌胜利,使教皇落在法国革命政府的控制下。这个政府对拿破仑说,罗马教一贯是共和国的死敌人,并说:“有一件事情对达到预定的目标更为重要,就是设法摧毁罗马教会的中枢。如果你认为可行的话,这件事就由你来做,因为在你身上结合着将军和智慧政治家的卓越品质”(《基督教与法国革命》第158页)。贝尔蒂埃遵照这些指示,并奉拿破仑之命,率领一支法国军队进入了罗马,宣布罗马教皇政治权力的结束,并把教皇掳回法国,最后他客死在法国。
1798年教皇统治的推翻,是她逐渐走向衰落的一系列事件的高潮,也标志着一千二百六十年预言时期的结束。关于教皇制的兴衰,详见本章补充注释。
26 然而,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他的权柄必被夺去,毁坏,灭绝,一直到底。
【本会注释】
见第9-11节注释。这次审判将判决取消教皇的统治。这个势力要继续与圣徒作战直到末日。然后它对圣徒的逼迫将被永远消除。它将灭亡。
27 国度、权柄,和天下诸国的大权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他的国是永远的;一切掌权的都必事奉他,顺从他。
【本会注释】
必赐给。这令人安慰的一瞥显示了里是对圣徒所经历动乱和逼迫的最终结果。想到这一幕,是何等的快乐啊!基督很快就要来召集祂的圣徒,接他们去享受永远的国度和赏赐。
一切掌权的。复兴的地球是义人的居所。那里没有纷争或不满。全宇宙将跳动着一个和谐的脉搏。所有得救的人都将甘心顺从上帝,并永居于祂同在的福气中。
28 那事至此完毕。至于我但以理,心中甚是惊惶,脸色也改变了,却将那事存记在心。
【本会注释】
心中。或“我的思想”。
惊惶。或“害怕”。
脸色。亚兰语为ziw,根据某些权威人士的观点,该词意为“肤色”。其他人则认为该词是指“光明”或引申为“外貌”。有关圣徒将来历史的启示使先知大为惊讶和忧愁。
《但以理书》第七章补充注释
以教皇制为顶点的大背道,经历了长达好几个世纪的缓慢发展过程。这个势力的衰落也是如此。
耶稣曾就未来警告祂的门徒说:“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行“大神迹、大奇事”来支持他们的骗局,“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4,11,24)。
保罗在圣灵的启示下曾宣布:“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徒20:29,30)。结果就发生了“离道反教的事”。他所称为“大罪人”和“不法的隐意”的权势将显露出来,抵挡真理,高抬自己超过上帝,篡夺上帝在教会的权柄(帖后2:3,4)。他警告说,这个已经发动的势力(第7节)将“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第9节)。它的崛起经过精心的伪装。只有那些诚心相信和爱慕真理的人,才会不上它骗局的当(第10-12节)。
在公元第一世纪结束以前,使徒约翰写道:“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4:1)。不久他又写道:“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约贰7)。他说这是“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约壹4:3)。
这些预言就教会里已经活动的罪恶势力提出了警告。这个势力将导致异端,分裂和大规模的背道。它一方面声称自己拥有单单属于上帝的权柄,一方面又依据撒但的原则和方法行事,最终将迷惑大多数的基督徒接受它的领导,从而控制了教会(见徒20:29,30;帖后2:3-12)。
在使徒时代,每个地方的会堂均选举其自己的职员,管理内部的事务。但圣灵看不见的运行和使徒的指导使普世的教会成为“一个身体”。各地的信徒在“一主、一信、一洗”中联合起来(见弗4:3-6)。地方教会的领袖应是“被圣灵充满”的人(徒6:3),由圣灵所拣选,授权和指导(见徒13:2),并接受教会的任命(徒6:5)和按立(徒13:3)。
当教会“离弃了”“起初的爱心”时(启2:4),就放弃了纯正的教义,个人行为的崇高标准,以及圣灵看不见的团结纽带。敬拜的时候,形式主义取代了朴实。选择领袖,越来越看重是否受欢迎和个人的权势。这些领袖先是在地方教会里权力越来越大,然后又试图把他们的权威扩大到周围的教会中去。
圣灵指导下的地方教会管理权最终让位给主教一人的独裁。每位教友都要服从他,并通过他才能得救。从此,领导阶层只考虑如何统治教会,而不是为教会服务。“最大的”也不再视自己为“众人的用人”。介于基督徒个人与他的主之间的教阶制度的观念就这样逐渐形成了。
根据被认为是安提阿的依纳爵(约死于117年)的著作,举行宗教仪式和处理教会事务必须有主教在场。伊里纳乌斯(约死于200年)按照年龄和所主持教会的重要性,对各教会的主教加以排名。他给予使徒所建立的教会以特殊的尊荣,认为所有其他的教会都应在信仰和教义上与罗马教会保持一致。德尔图良(死于225年)教训说,主教的地位要超过地方选举的长老。
据认为西普里安(死于约258年)是罗马教教阶制度的创立者。他提倡世界上只有一个真教会。除此之外没有人能得救。他主张是彼得建立了罗马的教会,因此罗马教会的主教应受到超过其他主教的尊荣。其意见和决定应得到贯彻。他强调了使徒直接传承的重要性,主张神职人员的祭司实权,并教训说,若没有主教的出席和同意,任何教会都不得举行宗教仪式或办理教会事务。
使罗马主教获得支配地位、最终获得无上地位的因素有:一,作为帝国的首都和文明世界的主要城市,罗马是普世教会总部的自然所在地。二,罗马教会是西方唯一自称具有使徒渊源的教会,所以罗马的主教自然被认为超越其他的主教。罗马在公元100年之前就已拥有尊荣的地位。三,君士坦丁把政治首都从罗马迁到君士坦丁堡(330年),使罗马主教相对摆脱了帝国的控制。此后,皇帝就专门支持罗马主教的主张,反对其他主教的主张。四,部分原因是查士丁尼皇帝强烈支持罗马主教,借着帝国的谕旨承认他超越东西方各教会的无上地位,从而增进他的利益。这个谕旨直到538年东哥特人对罗马的控制被粉碎之后才完全生效。五,罗马教会成功地抵制各种所谓的异端运动,特别是诺斯替主义和孟他努斯主义,使自己有了正统的崇高声望。其他地方的派系争端也经常请罗马的主教来为进行裁决。六,神学争端削弱和分裂了东方的教会,使罗马教会可以更专心地解决较为实际的问题,并乘机扩张自己的权威。七,屡次阻止和削弱了蛮族对罗马的进攻,提高了教皇的政治威望。教皇经常在世俗领导缺席的情况下行使罗马世俗政府的职能。八,伊斯兰教的入侵阻碍了东方的教会,从而消除了罗马唯一重要的对手。九,入侵西罗马的蛮族大部分在名义上皈依了基督教。他们的入侵使教皇摆脱了帝国的控制。十,随着法兰克国王克洛维的皈依基督教(496年),教皇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效地促使其他蛮族部落皈依基督教。
君士坦丁大帝(死于337年)自称接受基督教以后,把政府和教会联合起来,使教会从属于政府,成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他对罗马帝国政治管理的改组,成了罗马教会的管理和天主教教阶制度的模式。大约在343年,撒尔底迦会议授权罗马主教管辖各城市的主教或大主教。教皇英诺森一世(死于417年)自称有权管辖整个基督教世界,但未能实施这种权力。
教会伟大的教父之一和中世纪神学的创立者奥古斯丁(死于430年),主张罗马的地位一贯超过众教会。他的经典著作《上帝之城》概述了天主教建立普世教会、控制普世政府的理想。这就为中世纪的教皇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利奥一世(死于461年)是第一位声称彼得是首任教皇的罗马主教。他主张教皇制是从从彼得传承下来的,其最高权力直接来自耶稣基督,并将这套理论成功地应用于教皇对教会事务的管理中。利奥一世使教皇权力的理论有了最终的形式,使之成为现实。他从皇帝那里获得一道谕旨,宣布教皇的决定具有法律的效力。有了皇帝的支持,他把自己凌驾于教会的会议之上,自称有权规定教义和作出决定。他在劝说阿提拉不要进入罗马(452年)和试图阻止盖赛里克(455年)的事上所取得的成功,提高了他和教皇制的威望。利奥确实既是他子民世俗的领袖,又是他们属灵的领袖。后来教皇对世俗权力的主张大都依据《君士坦丁的捐赠》等所谓“虔诚欺诈”的伪造文件。
当法兰克的领袖克洛维约于496年接受罗马信仰的时候,大多数蛮族入侵者仍属于阿里乌派。他成了教皇强大的政治盟友,甘愿为教会而战。在十二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教皇制的“长子”法国的刀剑,一直是迫使人皈依罗马教和维护教皇权威的有效武器。
第一位中世纪教会的权贵、教皇格列高里一世(死于604年)的任职,标志着从古代到中世纪的过渡。格列高里虽然没有皇帝的头衔,却大胆地扮演了皇帝的角色。他为整个中世纪教皇的权力奠定了基础。后来教皇绝对权力的主张是从他任职之时算起的。格列高里所发起的大规模传教活动,大大增进了罗马的影响和权威。
一个多世纪之后,当伦巴第人威胁着要侵占意大利时,教皇要求法兰克国王丕平前来援助。丕平遵照教皇的要求,彻底打败了伦巴第人,并在756年将他从伦巴第人手中夺来的土地献给教皇。这一捐赠通常被称为《丕平的捐赠》,标志着教皇国家的起源和教皇世俗统治的正式开始。
从七世纪到十一世纪,教皇的权力总体来说是处于低潮。下一位伟大的教皇,可以说是最伟大的教皇之一乃是格列高里七世(死于1085年)。他宣称罗马教会从未犯过错误,而且永远不会犯错。教皇是最高法官,不受任何人审判。他的裁决是不能上诉的。唯有他能接受所有君主的效忠。唯有他可以废黜国王和皇帝。
在两个世纪的时间里,教皇与皇帝之间一直为争夺最高地位而进行斗争,有时一方、有时是另一方暂时占有上风。英诺森三世(死于1216年)的就任使教皇的权力达到了颠峰。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中,教皇制一直处于光荣的鼎盛时期。英诺森三世自称是基督的代表,行使了格列高里一个多世纪前所主张的全部权利。
英诺森三世过后一个世纪,中世纪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死于1303年)妄想象其杰出的先任那样实施统治,却未能成功。他是最后一位试图实施格列高里七世所主张,英诺森三世所坚持之普世权柄的教皇。教皇权力的衰落表现在所谓的巴比伦之囚的阶段(1309-1377年)。当时法国人强行将教廷从罗马迁至法国的阿维尼翁。教廷迁回罗马后不久,发生了罗马教的大分裂(1378-1417年)便发生了。在那段时期,至少有两位,有时甚至是三位相互作对的教皇,各自抨击其对手,开除对手的教籍,并自称是真正的教皇。结果给教廷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欧洲各国人民眼前丧尽脸面。在宗教改革时代以前,在罗马教内外早就有反对的声音,批判其傲慢的主张,及其对世俗和属灵权力的滥用。西欧的文艺复兴,地理大发现,强大的民族国家的成长,印刷术的发明,以及许多其他因素,促成了教皇权力的逐渐丧失。到了马丁路德的时代,罗马教的权威早已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
1517九十五条论纲的发布,通常被认为是宗教改革运动的开始。这场运动把教皇的权力从北欧的大部分地区驱逐了出去。教廷采用异端裁判所,禁书目录和组建耶稣会的方式与宗教改革运动进行斗争。耶稣会成为罗马教铲除新教的智囊和精神力量。罗马教会与争取公民权利和宗教自由的力量进行了长达三个世纪的搏斗,节节败退。
最后到了法国大革命。罗马教在法国遭到取缔。法国是欧洲第一个支持罗马教事业的国家。在十二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她一直拥护罗马教的主张,并为之而战。教皇的原则在这里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得到更加充分的试验,结果完全失败。法国政府于1798年命令贝尔蒂埃所率在意大利执行任务的的军队俘虏了教皇。虽然教皇制得以延续,但其权力大为削弱,再也没有获得昔日的权力。1870年,教皇国被完全并入意大利联合王国。实施了一千多年的教廷世俗权力宣告结束。教皇自愿成为“梵蒂冈的囚犯,”直到其世俗的权利于1929年恢复为止。见但7:25注释。
从这份简述中可以看出,教皇势力的崛起是一个长达数百年的缓慢过程。它的衰落也是如此。一般认为前一过程是从公元100年到756年;后一过程是从大约公元1303年到1870年。教皇制从格列高里七世(1073-85年)到卜尼法斯八世(1294-1303年)为鼎盛期。我们显然无法明确标出其由衰到盛,或由盛到衰的具体日期。正如所有的历史过程一样,教皇制的兴衰也是逐渐演进的。
然而到了538年,教皇制已完全形成,并在所有重要的方面发挥作用。到了1798年,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年以后,它已在实际上丧失了多世纪所积累的所有权力。圣经的默示给了教皇制一千二百六十年的时间来表现其原则,策略和宗旨。因此这两个年代应被视为预言中教皇势力的起点和终点。
使徒行传7章
提要
1 大祭司允许司提反,征对糟践圣所之控告为自己当众申诉,2 司提反说明先祖亚伯拉罕对上帝的侍奉乃是正确、合理,并且说明上帝如何拣选先祖们,20 在摩西出生之前,就是在建造会幕和圣所之前:37 摩西自己见证了基督:44 当时以色列人地上所侍奉并遵守的一切仪式,都是根据天上的样式进行的,并且持续了一个时期:51 司提反谴责这些人的叛逆行为,指明正是他们杀害了基督,就是那位义者,历代先知所预言的那一位。54 他的这番话大大激怒了这些听众,他们蜂拥而上用石头打死了司提反,司提反将自己的灵魂交给耶稣,并且谦卑地为那些用石头打他的人祈祷。
司提反当众申诉
徒7:1 大祭司就说:‘这些事果然有吗?’
【本会注释】
这些事果然有吗。这是大祭司所发的问题,它打断了旁观者的惊奇,因为他们亲眼看到司提反的面貌,但是,这问题很符合正式审讯开头语的习惯,并且同当年审讯耶稣时所问的话相似(太26:62)。被告人可以为自己的罪辩护,或者有罪或者无罪,以下司提反开始为自己申诉。
徒7:2 司提反说:“诸位父兄请听!当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在美索不达米亚还未住哈兰的时候,荣耀的上帝向他显现,
【本会注释】
司提反说。司提反的回答乃是信心的宣布。也同样是对控告他之人的告发。见本章附注的注1。
诸位父兄。司提反的演说很有威严,比使徒彼得的演说词更为自然(参徒4:8)。司提反虽然被控告,但他依然称呼这些犹太领袖为“父兄”,并且显出对这些长老的尊敬。使徒保罗曾经站在营楼的台阶上,使用同样的措辞向群集的控告者分诉(徒22:1)。
荣耀的上帝。直译是“有这荣耀的上帝”,就是指上帝曾在荣耀的云柱以及火柱中向以色列人显现,并向他们显明自己的荣光(出13:21,22;出40:34,35)。上帝的荣耀就是他的品格(见出34:6注释)。这令人难忘地显示了耶稣基督的生活以及工作(见赛40:5;约1:14注释;参雅2:1)。这里所使用的“荣耀的上帝”使司提反的演说在开头就很明智。它不但反驳了对他糟践圣所的控告,而且为上帝,就是犹太人口称自己敬畏的上帝,新的真理预备了道路。
显现。这显明在圣殿未建之前,上帝就已经向人显现。圣经创世记中记载了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除了吩咐他离开本地、本族、父家之外,一共是五次(创12:1-3;15:7):耶和华的应许(创12:7),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13:14-17),为约盖了印章(创15),奉行割礼的约(创17:10),这个约在幔利的橡树那里重申(创18:1)。
美索不达米亚。直译是“在两条大河之间”,即坐落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国家(参创24:10注释)。这里司提反似乎是指美索不达米亚的南部地区,它在波斯湾的北方。因为亚伯拉罕的本家被称为“迦勒底的吾珥”(创11:31;见徒7:4),并且也被约书亚称为“在大河的那边”(书24:2,3),即在幼发拉底河的那一边。吾珥城的遗址目前还没有彻底确定。
哈兰。这里司提反似乎要把美索不达米亚同哈兰分开,事实上,哈兰就是美索不达米亚西北部的一个座城。
徒7:3 对他说:‘你要离开本地和亲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本会注释】
离开本地和亲族。司提反引用了圣经创12:1,但是省略了“从你的父家”几个字,大概是因为这里司提反在指亚伯拉罕从吾珥离开父家,因此,圣经创世记中记载亚伯拉罕在哈兰告别了亲朋好友。
徒7:4 他就离开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兰。他父亲死了以后,上帝使他从那里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
【本会注释】
迦勒底人之地。大概是指巴比伦(见创10:22注释)。
他父亲死了以后。关于这段陈述与创11:26,32;12:1之间的联系见创11:26注释。他拉死时205岁;那时亚伯拉罕74岁。
上帝使他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即上帝使亚伯拉罕迁移到这地,或者说是上帝促成他的移居。希腊文要比英文更清楚一些。这里谈话对象的改变(参徒6:6)大概是讲话者所做的自然变更,并非作者所为。这里赞成徒第7章为司提反演说中的原封申诉,未经作者修改。
徒7:5 在这地方,上帝并没有给他产业,连立足之地也没有给他;但应许要将这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为业;那时他还没有儿子。
【本会注释】
没有给他产业。事实得到了证实,先祖亚伯拉罕向别人购买坟墓一事就可以证明,圣经记载他向别人买了麦比拉洞作为坟墓(创23章),因为拥有一所坟墓几乎不能称之为继承的产业。事实上,如果他已经获得产业的话,他向别人买坟墓一事大可不必。他使用了大片不属于他的,放牧的草地,就是迦南中部和南部的地区,他在那里喂养自己大群的牛羊,但是这些土地并不是专门属于他的地区,当然也不能算为继承的产业。
立足之地。这句直译是“甚至连立足之地都没有”。
但应许。见创12:7;13:15,16。
为业。相当于“拥有”。
还没有儿子。当先祖亚伯拉罕75岁之时,离开本家哈兰(创12:4),直到他100岁,才得了儿子以撒(创21:5)。
徒7:6 上帝说:‘他的后裔必寄居外邦,那里的人要叫他们作奴仆,苦待他们四百年。’
【本会注释】
上帝说。在七十士译本中,这里主要是指创15:13,14。
寄居外邦。指迦南和埃及(见创15:13注释)。
四百年。见创15:13;出12:40注释。
徒7:7 上帝又说:‘使他们作奴仆的那国,我要惩罚。以后他们要出来,在这地方事奉我。’
【本会注释】
他们要出来。这里司提反所说的话乃是当年上帝对摩西的应许(出3:12),司提反很自然地将它与给予亚伯拉罕的应许结合起来。
徒7:8 上帝又赐他割礼的约。于是亚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给他行了割礼。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本会注释】
割礼。这乃是在上帝与以色列人之间的一个约,受这割礼是要作为他们与上帝之间的证据(见创17:10-14注释)。
生了以撒。以撒的出生建立了客观的证据,说明上帝确确实实现了他与亚伯拉罕之间所立的约。亚伯拉罕为自己的儿子以撒施行割礼,继续履行自己在这个约中所有的职责。
先祖。关于这个词见徒2:29注释。这里所说的先祖是指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支派的创始人。
徒7:9 先祖嫉妒约瑟,把他卖到埃及去;上帝却与他同在,
【本会注释】
嫉妒约瑟。这里说明约瑟的哥哥们“恨他”(创37:4,5)并且“嫉妒他”(第11节)。这是司提反申诉中的第一步,暗示上帝在地上的使者总是被人敌对、嫉恨,这些人乃是希伯来民族的代表。
把他卖到埃及去。事实上,约瑟起初是被他的哥哥们卖给了米甸人和以实玛利人(创37:25,28),然而,由于这些人又将约瑟卖到埃及做了奴隶,所以这里司提反说约瑟被卖到埃及并不为过。约瑟自己也曾经对他的哥哥们说“你们把我卖到这里”(创45:5)。
上帝却。相当于“而上帝”。这反映了创39:2,21,23的记载。上帝的临格没有空间、时间的限制,因为即使在异教的埃及上帝也与约瑟同在。回忆这段事实一定给考验中的司提反带来了安慰。
徒7:10 救他脱离一切苦难,又使他在埃及王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法老就派他作埃及国的宰相兼管全家。
【本会注释】
脱离。希腊文exaireō,“拔出”、“选出”、“营救”。约瑟并不是被上帝从埃及拯救了出来,而是脱离了他在埃及的苦难。因此,是上帝拯救了他的子民。上帝给他们力量去战胜所遇到了困难和挫折。
宰相。见创41:38-45。
徒7:11 后来埃及和迦南全地遭遇饥荒,大受艰难,我们的祖宗就绝了粮。
【本会注释】
绝了粮。相当于“找不到食物”。此处一词翻译为“粮”,这个词经常理解为喂牲畜的“饲料”(见七十士译本创24:25,32)。除了食物之外,牲畜受饥荒的影响也非常大,因此,他们必须想法弄到粮食解决人与牲畜的需要。
徒7:12 雅各听见在埃及有粮,就打发我们的祖宗初次往那里去。
【本会注释】
粮。希腊文sitia,“食物”、“粮食”、“玉米”,或者是指麦子,希腊文写为sitos。这不是指北美洲的“玉米”(corn),那里通常称之为“黄玉米”(maize)。
我们的祖宗。这里是指先祖雅各第一次派往埃及籴粮的十个儿子(创42:1-3)。如果这里司提反不只是在这里编排历史顺序的话,他就是在试图说明那些苦待约瑟的人竟然要仰赖由约瑟的智慧而产生的施舍。因此,司提反时代的犹太人要想得到属灵的粮食,就必须要求助于耶稣基督,就是他们杀害的那位耶稣。
徒7:13 第二次约瑟与弟兄们相认,他的亲族也被法老知道了。
【本会注释】
第二次。见创45:1-4.
弟兄们相认。在金雅各版本圣经中,单单本节就出现两次同样的词。在第二个例证中,希腊原文有所不同,应该翻译为“变的明白”。
亲族。希腊文genos,“民族”。约瑟并没有试图隐瞒他的希伯来人身份(创41:12),但是在那场饥荒来临之前,并不是广为人知的。如今他们弟兄的相认使法老知道了(创45:16)。
徒7:14 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
【本会注释】
全家。希腊文是suggeneia,“民族”,或者“家族”,在第3节和路1:61也提到这个词。
七十五个人。见创47:26,27注释。有许多关于他们全家下到埃及之时,家中所有人数的记载(见他勒目《末门》123a,123b,宋西诺版第511,512页)。
徒7:15 于是雅各下了埃及,后来他和我们的祖宗都死在那里;
【本会注释】
雅各下了埃及。从那时起,希伯来人就开始了在埃及地430年逗留时期(见创15:13;出12:40注释),出离了应许之地。
死在那里。相当于“就连他自己也死在了那里”。有些解经家认为这里是指先祖约瑟,而不是雅各。
徒7:16 又被带到示剑,葬于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
【本会注释】
被带到。除了记载先祖约瑟的骸骨被带到示剑埋葬之外(创50:25;出13:19;书24:32),之后,在圣经中就再没有记载任何先祖的尸体被埋葬在应许之地迦南。约瑟夫说,“他们的尸体在后来的某个时间由他们的后裔 [以及他们的儿子] 带到了希伯伦,并且葬在了那里”(《犹太掌故》第二章.8.2 [199];洛俄伯版第四册第251页)。一部犹太人的传统著作记载,这些先祖们的遗体同那些逝世的以色列人从埃及带了出来。
示剑。这里英文的“Sychem”来自旧约圣经中的“Shechem”(示剑)(见创12:6注释)。
亚伯拉罕…买来。先祖亚伯拉罕购买的麦比拉洞,在幔利的东部,希伯伦的附近,是唯一记载先祖所做的一次交易(见创23:3-20注释)。在这里埋葬着亚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还有利亚。然而,示剑乃是亚伯拉罕进迦南后第一个安身落脚之地,在那里他曾筑过一座祭坛(创12:6,7)。可能他也是用钱买了这地,尽管圣经上没有记载他购买此地。
先祖雅各在示剑买个一块地,这也记载了一次与哈抹的子孙所做的交易,他买了人家的地(创33:19)。这里也曾经筑过一座祭坛(创33:20),约瑟的遗体被埋葬在这里,但是圣经上没有记载雅各其他的儿子也埋葬在了这里(“我们的祖宗”,徒7:15)。耶柔米,公元四世纪的一位基督教作者,他记载到(第86封书信,本笃版),在他的时代,在示剑发现了那十二位先祖的坟墓,并且这记载与保存几个世纪的撒玛利亚传统记载一致。这一点与司提反的信息正正相符,但我们今天的人并不知道。
以抹。源于旧约中的“哈抹”,这里是希腊文。
徒7:17 “及至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将到,以色列民在埃及兴盛众多,
【本会注释】
及至。说明日期将要来到,而不是已经来到。
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即出埃及记里所说的,上帝为以色列人居住在埃及的而规定的时候已经满足(见创15:13,14;出12:40注释;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88-195页)。“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来11:13)。
将到。相当于“临近”,在时间上与开头的“及至”一致。
兴盛众多。见出1:7;12:37注释。
徒7:18 直到有不晓得约瑟的新王兴起。
【本会注释】
新王兴起。原文证据引用(参本册注释第10页)了“治理埃及全地”。这并非仅仅是一个新王那么简单,他不同与先前的埃及法老(见出1:8注释),自然他对与希伯来人的态度也大不相同。
不晓得。相当于“不曾知道”。这大概是指新上任的埃及法老对当年约瑟拯救全埃及的事迹毫无所知,也可能是指这位法老故意无视希伯来人(参太7:23;25:12中对“认识”一词的使用)。
徒7:19 他用诡计待我们的宗族,苦害我们的祖宗,叫他们丢弃婴孩,使婴孩不能存活。
【本会注释】
用诡计。或作“狡猾地”(见出1:10注释)。
苦害。古代表达法使用“恶劣地对待”,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卷9.1 [203])记载,埃及人利用以色列人开辟水道,并且为尼罗河筑堤。
丢弃。相当于“叫他们丢弃婴孩”。这说明了当时的法老王对可恨的希伯来人实施的残忍政策(见出1:22注释)。
徒7:20 那时,摩西生下来,俊美非凡,在他父亲家里抚养了三个月。
【本会注释】
那时。就是当希伯来的婴孩被抛弃的时候。
俊美非凡。直译是“美丽像上帝”(见出2:2注释)。约瑟夫(同上9.6 [231])在他的著作中这样描述,婴孩摩西的俊美,令凡看到他的人都惊讶,无不称他俊美非凡。
徒7:21 他被丢弃的时候,法老的女儿拾了去,养为自己的儿子。
【本会注释】
丢弃。摩西的母亲约基别遵守了埃及法老命令,同时也实行了自己的计划(见出2:3注释)。
拾了去。直译是“把他抱了去”,或者是指摩西被他们带出了尼罗河,更有可能是指,摩西被法老的女儿收养。这个词最根本的意思是“选择”,在腓1:22有类似的用法。下面一句说明法老的女儿对婴孩摩西做了什么。
养为自己的儿子。见出2:5,10注释。约瑟夫(同上第二章9.7 [232-237])宣称,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记载,后来继位的法老没有儿子,摩西被选中,作为埃及法老的王位继承人。
徒7:22 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说话行事都有才能。
【本会注释】
学了。相当于“受训练”,或者“受教导”。虽然,在旧约圣经中并没有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但是,它暗示了摩西与埃及法老家族的关系。
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见出2:11;王上4:30注释。有许多关于摩西前四十年生活的传说。斐罗(《摩西生平》第一章第五节)宣称,要对有关摩西当时所进修的课程详细的记述,但对于这个主题,圣经却保持缄默。
说话…有才能。这里主要讲明当摩西在埃及皇室之时的口才,而且,这样的描述与以下摩西的陈述并不存在矛盾,下面是摩西自己所说的话:“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见出4:10注释),这句话乃是摩西在米甸寄居40年之后所说。
行事。圣经中没有记载当时摩西的行为,但是对于一位后来带领以色列人出离埃及,显明自己卓越才能的领袖,如果他年轻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才能的话,这会让人感觉奇怪(见出2:11注释)。
徒7:23 “他将到四十岁,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
【本会注释】
将到四十岁。直译是“当他将到四十岁之时”,就是说他将到四十岁的时候。旧约圣经中并没有在这个结合点指明摩西的年龄。只说到当上帝吩咐摩西去见埃及法老之时是80岁(出7:7),也记载他在120岁时去世(申34:7)。古犹太的记载把摩西的一生分为三个四十年(米大示拉巴,创50:22,宋西诺版第1001页),这里司提反也叙述了同样的的三个阶段:(1)四十年的时间在埃及,(2)四十年的时间在旷野放羊,(3)又用四十年的时间带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到了迦南的边境。
看望。希腊文episkeptomai,“拜访”,为了亲眼目睹每个人的生活景况,“鉴察”(参出4:31;路7:16;雅1:27)。摩西决心要帮助他的同胞(见出2:11注释)。
徒7:24 到了那里,见他们一个人受冤屈,就护庇他,为那受欺压的人报仇,打死了那埃及人。
【本会注释】
受冤屈。即受折磨、被殴打(参出2:11)。
为…的人报仇。直译是“施行报复”,上帝的百姓受欺压,报复的工作要留给上帝来完成。
打死了那埃及人。见出2:12注释。
徒7:25 他以为弟兄必明白上帝是藉他的手搭救他们;他们却不明白。
【本会注释】
他以为弟兄必明白。相当于“然而他料想”,正如他亲手杀死了那埃及人。他本以为他的希伯来兄弟会理解他的所作所为,以及他做这事的动机。但是摩西很快就醒悟了。进入摩西心中的这种洞察力没有从旧约圣经中淹没,但可以由圣灵使之进入司提反心里。讲论者同时也在说明一个比较,就是介于先祖摩西以及耶稣基督之间的比较,他们的共同点是:都被自己试图要帮助的百姓所拒绝。
藉他的手。显然,这里显明是上帝藉着摩西的手要拯救了整个以色列民族,但是他正受到以色列人的误解,他们认为要完成这工作,必须要使用和埃及人通常使用的相同手段──强制。
他们却不明白。一个简洁但是非常能说明问题的一个词语,突出选民们的愚昧、迟钝。上帝的选民总是不开窍儿,常常是没有预备好,让上帝来施行拯救(参犹太人对基督的态度,约1:11)。
徒7:26 第二天,遇见两个以色列人争斗,就劝他们和睦,说:‘你们二位是弟兄,为什么彼此欺负呢?’
【本会注释】
两个以色列人争斗。即有两个希伯来人在打斗(出2:13)。
就劝他们和睦。直译是“使他们开始和睦”,就是指劝他们和好。
弟兄。摩西当时刚刚觉悟到的,大家都是兄弟之感觉非常强烈,以致似乎在他眼中不能容忍任何有伤兄弟团结的事情,因为他们都是在异地他乡受痛苦。
徒7:27 那欺负邻舍的把他推开,说:‘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
【本会注释】
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正如司提反在第35节所说,他这里强调了摩西的权威很早就被人质疑,并且显明了以色列人在整个历史中拒绝上帝使者的事实,而且这使者乃是为了全以色列民族的利益。以色列人拒绝耶稣乃是一种普遍的风气。
徒7:28 难道你要杀我,象昨天杀那埃及人么?’
【本会注释】
难道你。比较出2:14注释。
徒7:29 摩西听见这话就逃走了,寄居于米甸;在那里生了两个儿子。
【本会注释】
摩西听见这话就逃走了。司提反的叙述很简洁,很快就讲到埃及法老已经意识到发生的事情,并且开始到处搜寻摩西。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章11.1 [254-256])记载,摩西的逃跑也是由于埃及人对他的嫉恨,他们担心摩西将来会发动叛乱。
寄居。这句直译应是“成了一名寄居者”,就是指摩西逃到外地,成了一名外乡人。
生了两个儿子。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名叫革舜,另一个叫以利以谢。他们的母亲叫做西坡拉,是叶忒罗的女儿(见出4:20;18:2-4注释)。
徒7:30 “过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旷野,有一位天使从荆棘火焰中向摩西显现。
【本会注释】
四十年。第23节提到过摩西已经四十岁,他从那年逃到了米甸,在那里居住四十年,这就标明上帝呼召摩西去拯救以色列人的时候,摩西正好80岁(见出7:7注释)。
西乃山。这座山也常常被称为“何烈山”(见出3:1注释)。
有一位天使。这里司提反引用了摩西在荆棘火焰中的经历,间接地表明他并没有说什么话敌对摩西,驳回了那些人的控告,因为司提反所说的话乃是在大大荣耀摩西,说明他与上帝之间的个人经历。关于这位天使之身份见出3:2注释。
火焰。见出3:2注释。
荆棘。希腊文batos,“多刺高灌丛”或者“荆棘丛”。我们很难确切地辩明这种植物。
徒7:31 摩西见了那异象,便觉希奇,正进前观看的时候,有主的声音说:
【本会注释】
见了。比较出3:3。
有主的声音。见出3:2注释。
徒7:32 ‘我是你列祖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摩西战战兢兢,不敢观看。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的上帝。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在以撒和雅各的名字后面省略了“的上帝”三个字。如果确实如传统记载所说,司提反是耶稣拣选的七十人之一的话,(见徒6:5注释),他无疑曾经听到过当年耶稣所说的话,就是反驳撒都该人有关复活道理的观点,因为撒都该人不相信死人复活(太22:32)。如果当年那些听见耶稣讲论的撒都该人,如今也在听司提反申诉的话,他们自然会想起司提反所引用的乃是当年耶稣的话。这些大能的言语会使他们的心想起耶稣复活的应许,并且耶稣从死里的复活。
徒7:33 主对他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
【本会注释】
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在出3章记载,上帝向摩西显明自己的身份之前,吩咐摩西脱下鞋,从那之后,每当上帝临格之时,摩西自然会脱下自己的鞋。司提反引用先祖摩西的这次经历,乃是为要强调他自己对神圣场所的尊重,并且也说明,上帝的临格决不仅仅局限在耶路撒冷圣殿的范围之内(见出3:5注释)。
徒7:34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悲叹的声音,我也听见了。我下来要救他们。你来!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本会注释】
我实在看见了。在希腊文中,重复这句话乃是反映了希伯来句型中语势断然的含义,出3:7。本节是对出3:7,8,10节简洁、合并地引用。
我要差你。司提反使用本节经文,大概是为了向他的听众说明,耶稣基督被差遣的方式,像摩西一样,为了响应解救痛苦之呼声,并且拯救他的百姓(见第35节注释)。
徒7:35 这摩西就是百姓弃绝说‘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的;上帝却藉那在荆棘中显现之使者的手差派他作首领、作救赎的。
【本会注释】
这摩西。这节经文乃是在强调先祖摩西受到尊荣,因为上帝亲自向他显现。
百姓弃绝。这里又一次强调希伯来人拒绝摩西,尽管在各方面摩西都证明自己乃是上帝的使者,但对希伯来人来说全都归于徒然。也许司提反在暗示在场的听众如同当年的希伯来人一样拒绝了耶稣。
首领。希腊文lutrōtēs,“释放者”,“赎回者”。这个词在新约圣经的其他地方没有记载,但是在七十士译本中把它翻译为希伯来文go'el 的译文(见诗19:14注释;参得2:20注释)。因而,他的基本含义就包括“释放者”的意思。在圣经的用法中,这个词包括其暗示的意思,与希伯来的同族赎回者之观点相连。摩西从埃及地释放了,同样也挽救了他的百姓,但是耶稣基督却从罪恶和死亡中释放了,并且还赎回了世界上每一个罪人。
藉着…使者的手。直译是“藉着……天使的手”。这里强调了摩西的工作乃是藉着与上天能力的合作而完成的。有关这位天使的身份见出3:2注释;参徒7:30注释。
徒7:36 这人领百姓出来,在埃及,在红海、在旷野,四十年间行了奇事神迹。
【本会注释】
领百姓出来。只有先祖摩西能做到这些,因为有上帝的大能与他同在(见出3:12注释)。
奇事神迹。见徒2:19,22;6:8注释;参本注释第五册第208页。
红海。这里使用的是希腊文给出的名字,关于这个词希伯来文称这海为芦苇海(见英文雅各王版本)(见出10:19注释)。为什么称之为这两种名字并不能确切研究明白。
四十年间。见民14:33;申29:5。
徒7:37 那曾对以色列人说‘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的,就是这位摩西。
【本会注释】
一位先知。这位殉道者司提反,正像使徒彼得一样(见徒3:22注释),提到了旧约圣经申18:15-18的预言。正如彼得,他看到这预言在耶稣身上应验了。如今他报定决心要犹太公会的成员正视这位先知耶稣,就是他们亲手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徒7:38 这人曾在旷野会中和西乃山上,与那对他说话的天使同在,又与我们的祖宗同在,并且领受活泼的圣言传给我们。
【本会注释】
这人。这里仍然是指摩西。
会。希腊文是ekklēsia,“聚集在一起”,或者指“宗教圣会”(见太18:17注释)。
在旷野。司提反心里浮现了一幅当年希伯来人聚集在西乃山下,领受上帝诫命的景象(出19章)。
天使同在。正如第35节,这天使就是上帝自己,也像第31节所说“有主的声音”。
领受。即摩西领受。
活泼的圣言。希腊文logia zōnta,“活泼的圣喻”。Logia一词是logos的小词,“话”。在七十士译本中,它用来指代上帝的话(民24:4,16),以及斐罗(见本注释第五册第93页)使用的摩西十诫。在金雅各英文圣经版本中,“logia”一词翻译为“神喻”(罗3:2;来5:12;彼前4:11)。这里是指摩西从上帝那里所领受的律法,后来又代代相传一直留给了后人。这些圣言被描写为“活泼的”即,活的,他们一代代遵守,并且一代代持续下来(参来4:12;彼前1:23)。
徒7:39 我们的祖宗不肯听从,反弃绝他,心里归向埃及,
【本会注释】
不肯听从。照字面意义上讲,“不愿意变为顺从”,这次反叛是在一个月前上帝拯救他们安然走干地过红海之后,在以色列人中间爆发的,就是在到达西乃山之前(出16:2,3)。当摩西在圣山的时候,他们的不满导致了叛教(出32:1),正如司提反在以下章节中所大体描述的一样。根据推论,司提反是在提出一种平行的对比,就是有关以色列人对摩西的态度,以及犹太人对于耶稣基督之态度的对比。这两个时代的百姓,对于将要拯救他们的赎回者均表现地不顺从,关于顺从见徒5:32。
心里。他们心里确实归向埃及,但事实上他们没有回到埃及,而是留恋那些他们所谓的美好事物,就是他们在埃及做奴隶之时所享有的(见出16:3注释;参民11:4-6注释)。罗得的妻子因为留恋自己的家产,以致在回头看所多玛的瞬间变成了盐柱,死在了那里(创19:26)。耶稣在世之时曾经谴责那些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路9:62)。
归向。或者“转向”。这里司提反所引用的话,乃是来自出16:2,3;32:1-6,除了这几个章节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经文(出17:1-3;民11:1-5;14:1-4等)。
徒7:40 对亚伦说:‘你且为我们造些神像,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
【本会注释】
为我们造些神像。见出32:1注释。司提反显明了这些人对领袖摩西所缺乏的信心,以致以色列人违犯了最严重的罪之一──拜偶像。
徒7:41 那时,他们造了一个牛犊,又拿祭物献给那像,欢喜自己手中的工作。
【本会注释】
他们造了一个牛犊。见出32:4,5注释。希伯来人可能在埃及的纥流波利亲眼看到过埃及人如何侍奉公牛犊墨尼威,或者在孟非斯见到过牛神亚皮斯,并且期望铸造一个相似的兽像来代表伟大的上帝,宇宙的主宰。
那像。希伯来人宣称金牛犊是神(见出32:4),但司提反毫无疑惑地称之为“那像”。
欢喜。相当于正在进行中的“欢喜”,就是说,他们继续进行他们敬拜偶像的侍奉,以及伴随那种侍奉的放纵、狂欢。这个动词尤其表达了过节之时的欢喜场面,正如路15:23,24,29 的记载(参出32:5,6注释)。以色列人的领袖摩西听到了这侍奉的声音,并不是打仗的声音,而是“人歌唱的声音”(出32:18)。
自己手中的工作。不单单敬拜偶像是对上帝的否认和侮辱,然而,更糟糕的是,他们居然在上帝的地方,亲手制造了一个假神,屈膝敬拜。那些偶像的崇拜者们背弃了他们自己的创造者,竟屈膝向假神下拜,就是他们自己亲手所造的假神。见何6:6。
徒7:42 上帝就转脸不顾,任凭他们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正如先知书上所写的说:以色列家啊,你们四十年间在旷野,岂是将牺牲和祭物献给我吗?
【本会注释】
上帝就转脸不顾。相当于“但上帝扭转了脸”。以色列转离了上帝的代理人摩西,如今上帝也向他们转脸(参书24:20)。上帝任凭了以色列人,临到他们的乃是可怕的情形(见何4:17;5:6注释)。使徒保罗在罗马书描述了同样引人注意的情形,罗1:24,26,28。
事奉。希腊文latreuō,“充当雇员”,后来引申为“实施宗教仪式”,“敬拜”。
天上的日月星辰。见申4:19;番1:5注释。以色列人曾经被警告要坚决拒绝、抛弃这种敬拜偶像的罪(申4:19;17:3)。但是史学家(王下17:16;23:5;代下33:3,5)和众先知(耶8:2;19:3;番1:5)都说明,对于以色列人来说这些警告全都归于徒然。敬拜天上的星体被称为拜神教。它暗指新约圣经中的占星术。
先知书上所写。即圣经旧约中的先知(见路24:44注释)。犹太人通常将十二本所谓的小先知书视为一卷书。司提反依着犹太人的这种公认习俗,并没有鉴别他所引用之经文的作者。
岂是…献给我吗。根据希腊文强调的顺序,译为“以色列人家啊,你们四十年在旷野,岂是将牺牲和祭物献给我吗?”更恰当。这个引文有了小小的变动,是来自七十士译本中的摩5:25,26。根据历史事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四十年里确实将牺牲和祭物献给了上帝。但是从属灵的角度说来,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为百姓中的许多人(尽管实行这牺牲之礼),同时还侍奉诸多的假神,上帝自然拒绝他们这种三心二意的侍奉。
徒7:43 你们抬着摩洛的帐幕和理番神的星,就是你们所造为要敬拜的像。因此,我要把你们迁到巴比伦外去。
【本会注释】
你们抬着。这节经文是引文,有一点点不同,引用与七十士译本的摩5:26,这里与犹太教的马所拉希伯来文大不相同。这节经文关联到以色列人那些不受欢迎、不被接受的侍奉,以及他们对偶像的忠诚。在他们游离的时日里,以色列人本应该单单“抬着”上帝的帐幕,然而,他们却时常“抬着”异教神像的帐幕和居所。
摩洛。见利18:21;20:2注释。在这些章节中,敬拜摩洛乃是严严禁止的。但这禁令却是徒然无用(见王下16:2,3;23:10;耶7:31;32:35;结23:37等).
理番神。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个词有以下几种写法:“Rhemphan”,“Rhempham”,“Rhempha”,“Rhompha”,“Rhaiphan”,以及“Rhephan”。七十士译本中摩5:26中,(这节经文来自那里),有“Rhaiphan”,这个词同希伯来文中的Kywn,or Kîyyûn相同(金雅各,“Chiun”,意思是龛),许多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希伯来语中有关土星的措辞,“Rhaiphan”乃是一个科普特人,或者说是埃及人的名称。但是在埃及文中,没有同这个希腊字相似的词。然而,阿摩司书,就是司提反引用的这一卷书,清楚地谴责到敬拜天上星宿的行为。因此,这里司提反充分地证明,并且指责古犹太人乃是敬拜偶像之人。
巴比伦外。本节经文乃是引用于摩5: 27,不论是希伯来文还是七十士译本都提到“大马色”。在阿摩司时代,叙利亚,由大马色为代表,它强大的仇敌就是以色列和犹大。当时虏获到巴比伦一事还没有发生,但是,由于司提反是在回忆过去的历史,因此,巴比伦自然就是犹太人最为突出的敌国了,无疑,因为这个原因,司提反藉着圣灵的启示,用“巴比伦”来代替“大马色”。在第37-43节中,司提反指出希伯来人的背教,他们与摩西对立,敌对上帝,在司提反的时日,犹太人藉着拒绝、反对耶稣来转脸敌对上帝。
徒7:44 “我们的祖宗在旷野,有法柜的帐幕,是上帝吩咐摩西叫他照所看见的样式做的。
【本会注释】
法柜的帐幕。见出25:8;民9:15注释。
吩咐。这句直译是“照上帝所指示摩西的样式”。见出25:8,9注释。
照所看见的样式。相当于“按照样式”。正如来8:5(见出25:9注释)。司提反的申诉暗示,天上的圣所才是重要的,并且是中心的体制,因而强调了地上帐幕作为敬拜上帝之中心,乃是暂时的特性。
徒7:45 这帐幕,我们的祖宗相继承受。当上帝在他们面前赶出外邦人去的时候,他们同约书亚把帐幕搬进承受为业之地,直存到大卫的日子。
【本会注释】
相继承受。希腊文diadechomai,“按着顺序接受”,就是说他们从父辈那里继承了关于帐幕的一切事。从埃及出来的那一代以色列人,都死在了旷野里,惟有约书亚和迦勒进入了应许之地──迦南,正是死在旷野这一代人的子孙将帐幕带到了迦南。
约书亚。希腊文Iēsous,同希伯来文中的Yehoshua`意思相同,英文写作 “Joshua”(见太1:1注释)。这里显然是指约书亚作为以色列人的首领,带领以色列人将帐幕搬进了迦南。
承受为业。直译是“取得了那地的产业”
外邦人。这里是指“众民族”,或作“外邦人”,尤其是指那些居住在迦南地的外邦人。
上帝在他们面前赶出。见申9:3;诗44:2注释。
大卫的日子。这里所用的词大概有用意,(1)那些居住在迦南地的外邦人口,直到大卫作王的日子才彻底从那地赶出去;(2)帐幕乃使以色列民族崇拜的中心,一直到大卫王的时代都是如此。然而,在大卫以后的时日,以色列的帐幕就由圣殿来代替了。
徒7:46 大卫在上帝面前蒙恩,祈求为雅各的上帝预备居所;
【本会注释】
在上帝面前蒙恩。大卫为了得蒙上帝的喜悦,他期望为上帝建造一所圣殿,但是由于他流血太多,以致上帝并不允许他这样做(见撒下7:1-17;代上22:6-10注释)。
祈求。相当于“请求”。
预备居所。这些话在现在版本的圣经上下文中很少出现,它们来字七十士译本中诗132:5。这里的希腊文翻译为“帐幕”(skēnōma),也许应该更好地翻译为“居住之处”,由于帐幕(skēnē)在摩西时代就开始存在,以致大卫王希望为上帝建造一所持久的圣殿。
雅各的上帝。原文证据分为(参本册注释第10页)“雅各的上帝”,或作“雅各家”,但是上下文支持金雅各英文版本圣经中的译文,“雅各的上帝”。七十士译本诗132:5中记载了“雅各的上帝”,这里的译文正是来自此节经文。
徒7:47 却是所罗门为上帝造成殿宇。
【本会注释】
所罗门…造成。见王上6:1注释。
徒7:48 其实,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
【本会注释】
其实。这里是指,从另一方面来说。这里指出与前面一节经文的对照,前面提到上帝要在地上的圣所中与人相会,48,49节强调了上帝并不居住在人手所建造的圣殿里。
至高者。关于对此头衔注释见创14:18注释。
不住。这里也可以翻译为“不住人手所造的物里”(参来9:11,24注释),因为这里在原文中没有提到“圣殿”一词。事实上,根本不需要提醒犹太人上帝无所不在的神性,因为有关上帝的本性,他们都曾受到过良好的教育(见王上8:27;诗139:7-13注释)。但是他们只全神贯注于上帝曾经应许要恩待圣殿,要亲自临格圣殿之类的真理,直到在他们的思想上,认为上帝只住在他们的圣殿为止。更糟糕的是,他们开始更加重视人手所建造这所圣殿,而不是他们所侍奉的主,竟然忘记了这圣殿是为上帝所建造的。正因为他们长期如此做,使他们自己无法认出并且接受上帝“在肉身的显现”(提前3:16),就是当耶稣道成肉身,住在他们中间,他们竟不认识。
使徒保罗(他曾经听到司提反的申诉),在雅典的亚略巴古与那些哲学家们辩论之时,使用了同样的措辞(徒17:24,25)。
先知说。这句引文是来自福音的先知,以赛亚(赛66:1,2),他曾经看见上帝在天上的殿宇中(赛6:1-7)。
徒7:49 主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本会注释】
天是我的座位。司提反的话,几乎是逐字逐句地引用了七十士译本经文。关于第49,50节的评论,见赛66:1,2注释。以赛亚先知指出,至高者不能被人性的局限性所拘禁,但是他却要与那些“虚心痛悔的灵”同住。这些话对于那些听见的犹太人乃是一个谴责。他们的侍奉仅仅以地上的圣殿为中心,他们已经远远不再是“虚心痛悔的灵”了。司提反未说明的呼吁乃是要人接受那位神圣的耶稣,他曾谦卑地在世界上行事为人,在他们中间,并且也向他们显示了天父上帝爱的品德。已经有好一些祭司接受了福音(见徒6:7);还会有更多的祭司不断接受并加入基督教会。这些从旧有的典型体系中皈依的人们乃要在众人的心中建立一个属灵的圣殿。
徒7:50 这一切不都是我手所造的吗?
徒7:51 “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
【本会注释】
你们这些硬着颈项。司提反讲论大意突然的转变无疑是要解释犹太公会狂暴的情绪在不断高涨,以及因为他的话所引起的一切憎恨(参《述》第十章;太26:65)。显然,司提反已经意识到自己临近死期,并且再多的话也不能感化这些人了,于是,从他嘴里开始迸发出严厉的谴责。这里司提反所使用的几个描述古以色列罪人的形容词如:“硬着颈项的”曾在出33:3,5;34:9使用过,还有“未受割礼的”在利26:41出现过。“硬着颈项的”是指倔强的牛(见出32:8注释)。还有“心未受割礼的”曾经由先知以西结使用过(结44:7)是指“外邦人”。如今,在这关键的时刻,司提反居然告知这些人,他们在圣殿的侍奉乃是烦琐无用的,他把这些人与外邦人归为一类。没有更糟糕的侮辱像这种表达一样,更直接抵触这些狂暴之人了。
常时抗拒圣灵。一个准确的历史总结,因为自从摩西的时日起,这些人的祖先就显出了不顺从,一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他们竟然将主钉死在十字架上,整个以色列民族已经彻底拒绝了上帝的圣灵。希腊文“拒绝”(antipiptō)一词,暗示激烈、奋发的敌对。
徒7:52 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
【本会注释】
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的呢。这里,司提反的话乃是基督所说之话的一个回顾(太5:12;路11:47;13:34)。关于犹太人历史上迫害先知的事情参太5:12;23:37(参帖前2:15;参代下36:16注释)。
传说。相当于“宣布”。
那义者。或作“圣洁的那位”。这种崇高的称号也在徒3:14;22:14用来表达主。这个名字早已经在犹太人的文献中使用,用其表达他们所盼望的弥赛亚(伊诺克38:2),以赛亚先知也曾经这样使用,见赛11:4,5。本丢彼拉多的妻子使用这个词表达耶稣(太27:19)。早期教会似乎已经接受了此种表达,新约的约一2:1就是一个应用的例证,那里所使用的希腊文“义”同这里所使用的“义者”是一样的。被人定为是犯罪分子的耶稣基督与所有的人分别开,被称为“义者”,“公义的一位”。如今司提反又提到了这同样的义,司提反站出来,表现的沉着镇静,与那些要为他执行死刑之人的邪恶愤恨形成了鲜明对比。
卖了、杀了。面对加害与他的人,诵读他们的命运,然而,这命运将很快成为他自己的结局,司提反重新提起这些如今迫害他之人原来加害耶稣的罪行,显示对主的尊敬。
徒7:53 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
【本会注释】
天使所传的律法。是基督,上帝的儿子,在西乃山上向摩西颁布了律法(见出20:2注释)。他也同样是立约的天使(见出23:20注释)。但是当主在西乃山的时候,有一大群的天使跟随着他(参申33:2;诗68:17;加3:19;来2:2注释)。七十士译本中申33:2 说到“在他的右边有天使伴随着他”,而且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五卷.5.3)提到了同样的观点。
司提反殉道
徒7:54 众人听见这话就极其恼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齿。
【本会注释】
众人听见这话。相当于“现在,就是正当他们听见这话的时候”。
就极其恼怒。见徒5:33注释。
因司提反而内心憎恨。直译是“向司提反咬牙切齿”。此类修饰手法在圣经中也经常用到(太8:12;13:42等)。然而,不管怎样,这里是一种毫无夸张之愤怒的体现。犹太人允许自己的愤恨超越了自己控制的范围。他们的愤恨是自己说不出话来,他们想把司提反像撕碎畜生一般的野兽一样致死,要好比用他们充满愤恨的獠牙扯碎猎物一般。
徒7:55 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
【本会注释】
但司提反。指明司提反与他敌人明显而彻底的对比。
被圣灵充满。暗示了司提反并不是突然被圣灵充满,而是一个渐渐的经验。正如在本书第六章开头所说(徒6:5),因而,在本章最后描述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
定睛。见徒1:10注释。
望天。司提反看见“天开了”(徒7:56;参赛6:1注释)。然而,在场的人中没有一个看到那天上的荣耀景象,也没有看到天开了,司提反对他所见之异象中,荣耀景象的陈述似乎无形中加重了他的罪行。但是,只有先知可以告诉我们,他们所见到的异象是凭着属灵的眼光,还是凭着肉体感觉的范围(参太3:16;林后12:1-6)。
看见上帝的荣耀。比较创3:24;出13:21;约1:14;徒7:2注释。司提反在演说的开始就提到了“上帝的荣耀”,并且在结束之时向众人说明自己见了异象,有神圣的荣耀照进自己心里。司提反全神贯注地表达他所见到的荣耀。他忘记了自己当前面临死亡的危险,完全将自己投入到天上的那番景象。
耶稣站在。基督常常被描述为坐在上帝的右边。
上帝的右边。见太26:64注释。司提反亲眼看见父上帝以及人子,这大大坚固了司提反在受难之时的信心。
徒7:56 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
【本会注释】
人子。在新约圣经中,除了在四福音以及启示录1:13;14:14使用过人子一词,只有在这里使用过。司提反可能曾经从耶稣口中听到过这个词,或者是因为他在早期教会中学来的,因为他的讲论先于任何一部福音著作。犹太公会的成员可能回忆起当年耶稣基督受难时,曾经亲自使用过这个词(太26:64)。然后他们就定了主的罪,说他说了亵渎的话。关于这个词注释见可2:10注释;参本注释第五册第917页。
徒7:57 众人大声喊叫,捂着耳朵,齐心拥上前去,
【本会注释】
众人大声喊叫。相当于“他们大声呼喊”,即他们力图使司提反闭嘴,虽然有上帝之荣耀的临格,但他们没有听从,也没有承认自己是罪人。
捂着耳朵。这个动词的希腊文sunechō,“压住”,“堵在一起”,那些暴徒认为司提反的话乃是亵渎的言语,他们自然也不愿意继续听下去。因此,这些人的行为证明自己正适合本章51节的描述。说亵渎话的是他们,而不是司提反。
齐心拥上前去。相当于“齐心奔跑过去”。撒但已经带进当时的犹太公会一种摩西律法中要求的齐心合意(申13:9,10),就是当一个人要被执行死刑之时,百姓要齐心拥上去帮忙。这些狂妄的暴徒根本不能等待政府的判决;他们内心的愿望以及决定都是一致的。有关此类简单执法程序,比较太26:59注释。
徒7:58 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
【本会注释】
把他推到城外。根据利24:14 中上帝晓谕摩西的规矩,被告有罪之人必须要推到营外的地方,用石头打死。在司提反的时代,犹太人习惯把该死的人推到耶路撒冷城外执行死刑。
用石头打他。直译是“正在用石头打他”,仿佛这些人是在殉道者司提反祈祷的时候为他执行了死刑(第59,60节)。在摩西的律法中,用石头打死乃是对亵渎罪的刑罚(利24:14-16;见约8:7注释)。但是,不论犹太公会多么严格地遵守法律,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他们没有权利夺人的性命,尤其如果司提反是罗马公民的话(见徒6:5注释)。然而,罗马的行政长官可以轻易被贿赂买通,以致保持缄默(《述》第十章)。彼拉多,那时他仍然是巡抚(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7,68页),可能在这个时候,他碰巧离开了耶路撒冷,然而,事情过后,他未必干涉关于用石头砸司提反一事,因为他曾经经历过这些人加害与耶稣的事情。
把衣裳放在。犹太人的法律中规定,控告者必须第一个使用致命的石头将被告砸死(申17:7;参约8:7注释)。当时那些控告之人所穿戴的宽松、肥大外袍自然会防碍他们执行司提反的死刑,因此他们要把外套放置在一边(参徒22:20)。
一个少年人。希腊文neanias,“青年”,它适用的年龄范围很广,在20岁到40岁之间。因此,这个词无法表达保罗生活中的年代表(参门9节注释)。有关使徒保罗在司提反殉道之时的推测年龄见本注释第99页。
扫罗。关于“扫罗”这个名字的意义见撒上9:2注释。有关扫罗先前的历史记录,在司提反殉道之事件中他的参与,以及后来他改名叫保罗注释,见本章附注,注2。
徒7:59 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
【本会注释】
他们正用石头打。司提反在被人用石头打的时候还呼吁基督。
司提反呼吁主。金雅各版本圣经中的斜体字标明,起初圣经中并没有使用这个“主”字。祈祷本身显明司提反乃是向主基督呼吁,就是他方才在异象中亲眼看到站在上帝右边的那位主(第56节)。
接收我的灵魂。见太27:50;路8:55;徒7:60注释。这里路加标明,司提反的祈祷同耶稣断气之时的祷告十分相似(路23:46)。
徒7:60 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
【本会注释】
跪下。司提反要祈求他所十分爱慕的那位,就是他亲眼看见站在上帝右边的那位人子,无疑,他已经因为众人的石头跪在了地上。
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直译是“不要把这罪算到他们头上”。在这种情形之下,关于那些迫害他之人过去的罪,司提反做不了什么,但是,他有权利祈求上帝赦免这些人在迫害他的事上所犯的一切罪。在为这些人祈求上帝赦免的事上,充分体现了司提反满有赦免的灵,正如他所信奉的基督一样的性情(参路23:34)。
就睡了。见可5:39;约11:11注释。贯穿整个申诉过程,司提反的一言一行与那些控告他的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些控告之人心中充满了报复的怒火,然而,司提反正像耶稣基督面队当年在审判厅一样,保持着镇静、沉着。作者路加,在结束对这位殉道者高尚事迹的描述之时,在他的用词中仍然显示出神圣的氛围,最后他是用“就睡了”三个字记述了司提反的死。这场斗争结束了,上帝的仆人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上帝那位大有信心的勇士离开了混乱邪恶的场所,安详地睡在主的里面,直等到复活的日子。《使徒行传》下面的几章中可以看出,司提反的殉道并非徒然无益。
扫罗也喜悦。虽然扫罗没有亲手打死司提反,但当时他为害死司提反而感到高兴。司提反在临死前所表现的毫无惧怕,肯定触动了扫罗,这种触动比扫罗自己所意识到的还要深刻。这件事情随即引起了扫罗那种法利赛教门的狂热,以及司提反殉道一事之间内心剧烈的争斗。结果,扫罗违背了自己良心的声音,更加地反对基督徒所传扬的真理,苦毒地迫害基督徒(《述》第十—十二章)。这时,扫罗由于为那些残害司提反的人看守衣服,所以被奖励,使他成为犹太公会的一员(见《述》第十章;见林前7:7注释)。在扫罗悔改之后,他为自己在害死司提反的事上起的作用感到深切地悔悟(参徒22:20)。
第七章附注
注1 司提反的演讲中有一些令人费解的问题,如演讲的目的、所提出的事情、对事实的提问。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有些事项应当予以考虑:(1)这篇讲论是在路加写《使徒行述》时才记录的,并不是作者路加在三十年之后按照其内容以及重要而做的理解,这篇演讲大概是由一个或者更多的在场听众叙述给路加的,例如扫罗(后改名为保罗),以及一个皈依的犹太祭司(徒6:7)。当然,上帝可能直接将司提反的讲论启示给作者路加(2)司提反的这篇讲论永远也不可能讲完,因为在他讲述的时候,那些暴怒的听众就已经蜂拥而上,将他拖到耶路撒冷城外,并且用石头活活砸死了(3)司提反的这篇讲论是有关历史事件的,使徒彼得在他之前的讲论(徒2章;),以及使徒保罗在他之后的演说(徒13;22;26),以及后来的记载,都少有他的神学思想。司提反的神学观点,(由于发展到了他所处的时代),一定蕴涵在他所描绘的历史故事之中,以及他仇敌的控告中(4)无疑,司提反的讲论是在他们七位被按立执事之后继续传扬福音信息(徒6:7-10),司提反在希利尼人的会堂里讲解真理(见第9节注释)。因此,我们理所当然认为,他的辩护会对于当今学者的分析与评价给予帮助(5)司提反的讲论中提出了一些历史上和解经的难题—例如,先祖亚伯拉罕一直等到他父亲他拉去世之后,才带着全家离开了哈兰(见徒7:4);希伯来宗族中的总人数七十五个人同约瑟在埃及(第14节));还说到先祖亚伯拉罕用银子在示剑购买一个坟墓(第16节);雅各就葬在了那坟墓里(第15,16节);同时也引用了旧约圣经中摩5:26,27的话,这里司提反用“巴比伦”代替了“大马色”;他也提到了一些异教假神的名字(徒7:43)──可以认为是由于,部分或者是全部,我们对于司提反所明白之真理缺乏了解。
在司提反的讲论中,有三个明显的目的:
1.藉着向犹太公会显明他非常熟悉希伯来人的历史,来赢得认可,或者用来调和他们固有的不赞成,同时留出余地证明他的信仰正统。
2.显明历代以来上帝是如何寻找并且带领希伯来人,而且显明希伯来人是如何顽固地拒绝上帝给予摩西的领导权利,拒绝历代的先知,以及他们素来所盼望,并且预言中的弥赛亚。
3.显明敬拜的特征和意义,就是耶和华上帝曾经为了他特选的子民,而指示他们先祖的,同时也涉及到耶稣基督在上帝右边新的加冕工作,这一点应该认识到。这可能被视为最重要的一点,但是叙述地最为简单,不像其他的一样清楚。与其有关的有以下四个事实:
a.当这七位执事开始他们公众的福音工作之时,司提反似乎是其中最为活跃的一位,他是一名大能的福音使者,在《使徒行传》中记载,他们开始传扬福音之时,“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徒6:7)。产生这样的结果,一定离不开司提反以及其他几位执事在福音事业上所尽的力量。
b.有剧烈的反对势力临到了司提反,有人控告了他,声称司提反“说话糟践了圣所”,就是指当时的圣殿,以及“律法”;而且“改变了摩西所交给”的“规条”(徒6:13,14)。
c.司提反强调了先祖亚伯拉罕蒙召,以及上帝对先祖雅各和他的后代及时的保守(徒7:2-17);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带领下出离埃及,获得自由(第18-36节);摩西的见证,上帝要在旷野为教会兴起一位先知(第37,38节);希伯来人虚假的敬拜和不圣洁的祭物(第39-43节);在旷野的帐幕乃是遵照上帝指示摩西的样式建造的(第44,45节);所罗门为上帝所建造的殿宇(第46,47节);而且也提到了上帝不需要人手所造的殿(第48-50节)。这些有关敬拜的强调点说明司提反要将主题引入耶稣基督在天上的崇侍。
d.司提反的殉道事件与但以理先知预言的七十个七有公认的联系(但9:24-27),这七十个七的起头是在公元前457年,在这个时期的最后一个七,弥赛亚必被剪除,“不是为他自己”,地上那些象征性的献祭制度要终止,这个结果同时也意味着地上祭祀的结束。本注释接受耶稣被钉十字架发生在公元31年的解释(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51-265页),那年就是“一七之半”。因此,但以理先知预言中的七十个七的结束应该是在公元34年。这样司提反的工作可以被认为是象征上帝对于他特选之子民,在预言中最后一个七期间的呼吁,这是在福音传向外邦人之前。从而,我们将司提反的殉道推算为公元34年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因为他的死象征着犹太民族最终拒绝上帝福音的行为。
当司提反的讲论再一次提及这个背景,似乎是早期教会历史危机时刻的一段生动的、至关重要的插曲。
注2 徒7:58中介绍的年轻人扫罗,在新约圣经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本书第一次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们就要特别的关注。有关扫罗的直接传记细节很不充足,但是间接的参考容许一种对于他早期生活相当必然的再现。
除了对他母亲有过间接的论述(加1:15),以及对于他希伯来先辈们的一般论述外(徒24:14;加1:14;提后1:3),圣经在没有给出有关扫罗身世的线索了。他并不是独生子,这一点通过徒23:16可以看明,因为那里记述了“保罗的外甥”。可能在扫罗的家人得知他成了基督徒,而且还是使徒之后,就与他疏远了,断绝了与他的来往(见腓3:8),提到这些人使保罗的心伤痛,尽管在罗16:7可以认为他的某些亲属是基督徒。
在公元2世纪的一个著作中,第一次有耶罗米记述,说到扫罗的父辈们最初是居住在加利利的。大约公元前4世纪时,他们可能被俘虏,因此在大数城做奴隶,大数城就是亚西亚基利家的首府,在那里,他们最终获得了自由,繁荣了起来,最后成了罗马的公民。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扫罗。
扫罗的生活开始于大数(徒22:3),在那里,他出生八天后奉行了割礼(腓3:5),并且按着当时的风俗起了名字(路1:59)。由于扫罗属于便雅悯支派(罗11:1;腓3:5),他可能是随着以色列的第一个国王而起了名字,因为扫罗王也是出自便雅悯支派。
自从出生,扫罗就拥有某种令人羡慕的特权。他生下来就是罗马公民(徒22:28)。在公元一世纪的时候,罗马户籍依然受着十分的重视,令人羡慕,也可能扫罗的家庭声名显赫,与普通家庭不同,要比当地普通的家庭富有。拥有这种户籍的人有任何理由自豪,并且自然会倾向于罗马帝国。但是,另外,扫罗对于他所出生的城市十分忠诚。他说到他是大数城的百姓(徒21:39)。这就是说他不仅仅是那里的居民,而且拥有一名公民所具有的权力。他享受这样的特权大概是因为他的家庭对于这个城市的贡献。
然而,除了以上这些有利的社会因素之外,扫罗很重视他的民族以及宗教继续权。他在自己的陈述中这样自豪地说,“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见腓3:5;参林后11:22),而且十分羡慕他祖先们的传统。这与他本身是罗马公民,同时又是大数人的自豪是一样的,一直到公元70年,因为那时的罗马皇帝维斯帕先取消了他们的合法权力,犹太人可以保留他们与众不同的国籍,甚至在异教罗马的国籍也可以保留。再加上扫罗是一名严格法利赛人的宗教背景,他更有资格自豪了。他“是法利赛人”,“教中[犹太教]最严紧的教门”(徒26:5;参徒23:6;腓3:5)。有些解经家认为,这位法利赛人乃是继承了他的父亲,但是这种说法,正如因为他在教法师迦马列门下受教而成为法利赛人的说法一样,都是猜测(参徒5:34)。
在他早年的时候,大概是当他十二岁的时候,扫罗被派往耶路撒冷(徒26:4),在那里,他在著名的教法师迦马列一世门下受教(徒22:3;见徒5:34注释)。他受训使自己的“行为在律法上完全”,“相信律法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而且“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徒22:3;24:14;加1:14)。比起他的老师迦马列,似乎保罗对他所信奉宗教更加狂热(参徒5:34注释)。因此,这就为他后来残酷地迫害教会中的基督徒奠定了基础(徒8:1,3;22:4,5;26:9-12)。带着这样的背景,扫罗这个人最初被叙述在了《使徒行传》一书中(徒7:58)。作为犹太教最严格派别中的一名热心成员,在司提反被砸死的事上,他扮演了角色,在他看来,司提反似乎是一名对犹太教的批评家。他的参与说明他依然居住在耶路撒冷。这样看来,他应该十分清楚基督的工作和牺牲,以及后来使徒们日益增加的见证力度。但是,由于他仅仅提到了在大马色路上主用超自然的力量与他说话,并与他见面的事(徒22:7,8;26:14,15;林前15:8),保罗可能未曾看到过耶稣的肉身。不过,开始记述到的扫罗就是一名敌基督的迫害者,而且他参与将第一位殉道者制于死地也并不反常。
有大量讨论开始关注为什么在《使徒行传》叙述的中途,扫罗这个名字被改用为保罗。在徒13:9 使用了“扫罗”(又称为保罗)”,而且给出了不同的译文,“扫罗,另外称为是保罗”。为什么当扫罗这个名字从徒7:58 到徒13:9之间,在已经被使用了18次之后,突然又开始介绍他的第二个名字“保罗”呢?在耶柔米的时代,这个新名字(保罗)又与塞奇·保罗斯联系了起来,他是居比路的长官(地方总督)。据称,扫罗在这个接合点改名为保罗,乃是为了荣耀这位长官悔改加入基督教。这样的解释似乎不太可能,因为有一些相当重要的原因表明,在扫罗早年之时一定不仅仅只有一个名字。
扫罗出生在一个使用多种语言的社会。各个民族的人口混杂在一起,讲说着多种不同的语言,但是各个族群都说自己本族的语言。其中最为常用普遍的基本语言有希腊文,它被视为是文明社会的语言(见本注释第五册第103页),以及拉丁文,它是罗马帝国的官方语。结果,当时的许多人不仅仅会说他们本国的语言,而且还会说拉丁文和希腊文。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们中间的许多人都有不只一个名字,或者是同一个名字,根据语言以及社会使用的形式来进行表达。还有其他的情况下,他们所起的名字与其他语言根本没有关联──就是说,它们不是从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的形式。关于扫罗的事,可能是经由了以下过程:施行割礼使他有了一个犹太人的名字,称为扫罗,但是由于他居住在外邦社会,他同样也使用一个普通的拉丁文,保罗。在圣经中有许多两个名字的人:伯沙撒又称为但以理,以斯帖又称哈大沙,约翰也叫马可(参徒1:23;13:1;西4:11)。作者路加显明自己对于使徒的两个名字是知晓的,就是扫罗和保罗。在徒13:9之前,他主要以一个希伯来背景来描绘,所以他就使用了他的希伯来名字扫罗。如今在徒13:9,路加见他与罗马长官面对面,罗马长官自然会问到使徒的名字,可能会这样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在那里?”。对于这样的问题,罗马公民自然不会回答说“我叫扫罗,是耶路撒冷的法利赛人”,而他一定回答说:“我叫保罗,是大数的罗马公民”。因此,在这里出现作者路加心目中这位英雄的另外一个名字,是极为恰当的—非常适合境况,几乎不必加以其他解释。从那之后,作者路加一直在使用外邦称呼“保罗”,除了三次回忆往事的时候使用过“扫罗”(徒22:7,13;26:14),这三次回忆显明路加准确无误地汇报了保罗的演说。这是完全恰当的,因为在本书中,保罗传道旅程的后半时期几乎全部都在非犹太人中间。因此,保罗这个名字连同他的服务就混杂在了外邦人中间。在使徒自己所写的众多书信中,也使用了“保罗”这个名字,这一点就是一个最为有利的支持(罗1:1;林前1:12;林后10:1;加5:2;西4:18等)。
另外一种解释有益于考虑。拉丁文中的paulus(与它相等的希腊文是pauros)意思是“小”,或者“少”,用来描述使徒保罗的身材。在伪经《使徒保罗和特格拉传记》中可以找到此类证据,这要追溯到公元160-180年,尽管不是十分可靠,但可能会反映出一个有关这位伟大使徒保罗外形特征在传统上的真实记载。相关的论述这样说:“一个小个子,秃头,罗圈腿,体格健壮,眼眉相连,长长的鼻子,很是优雅。因为他有时像人的面貌,有时他的面貌就如天上的使者”(《前尼西亚时期的教父》,第八册第487页)。然而,必定会如此认为,这样的解释涉及到保罗这个名字是在更晚一个时期才被接受,因为在他的身体外形没有被描述之前,无法起出这个名字。
不管扫罗另外一个名字是怎么个来路,总之,名字本身符合罗马人的习惯,而且也十分适合使徒保罗最终的目的,就是将福音带到当时帝国的首府罗马(参徒19:21;罗1:15)。再者,正如作者路加开始着手写本书的主题──外邦人的使徒保罗,他坚持惟独使用使徒的罗马名字。
有关扫罗生活的初定年代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使徒保罗,参本册注释第97-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