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3章
3:1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各城,那时他们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
3:2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和他的弟兄众祭司,并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与他的弟兄,都起来建筑以色列 神的坛,要照神人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在坛上献燔祭。
3:3他们在原有的根基上筑坛,因惧怕邻国的民,又在其上向耶和华早晚献燔祭;
3:4又照律法书上所写的守住棚节,按数照例,献每日所当献的燔祭。
3:5其后献常献的燔祭,并在月朔与耶和华的一切圣节献祭,又向耶和华献各人的甘心祭。
3:6从七月初一日起,他们就向耶和华献燔祭,但耶和华殿的根基尚未立定。
3:7他们又将银子给石匠、木匠,把粮食、酒、油给西顿人、推罗人,使他们将香柏树从黎巴嫩运到海里,浮海运到约帕,是照波斯王塞鲁士所允准的。
3:8百姓到了耶路撒冷 神殿的地方。第二年二月,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和其余的弟兄,就是祭司、利未人,并一切被掳归回耶路撒冷的人,都兴工建造;又派利未人,从二十岁以外的,督理建造耶和华殿的工作。
3:9于是,犹大(注:在2章40节作“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他的子孙与弟兄,甲篾和他的子孙,利未人希拿达的子孙与弟兄,都一同起来,督理那在 神殿做工的人。
3:10匠人立耶和华殿根基的时候,祭司皆穿礼服吹号,亚萨的子孙利未人敲钹,照以色列王大卫所定的例,都站着赞美耶和华。
3:11他们彼此唱和、赞美称谢耶和华说:“他本为善,他向以色列人永发慈爱。”他们赞美耶和华的时候,众民大声呼喊,因耶和华殿的根基已经立定。
3:12然而有许多祭司、利未人、族长,就是见过旧殿的老年人,现在亲眼看见立这殿的根基,便大声哭号,也有许多人大声欢呼,
3:13甚至百姓不能分辨欢呼的声音和哭号的声音,因为众人大声呼喊,声音听到远处。
以斯拉记4章
4:1犹大和便雅悯的敌人,听说被掳归回的人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建造殿宇,
4:2就去见所罗巴伯和以色列的族长,对他们说:“请容我们与你们一同建造,因为我们寻求你们的 神,与你们一样。自从亚述王以撒哈顿带我们上这地以来,我们常祭祀 神。”
4:3但所罗巴伯、耶书亚和其余以色列的族长对他们说:“我们建造 神的殿与你们无干,我们自己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协力建造,是照波斯王塞鲁士所吩咐的。”
4:4那地的民就在犹大人建造的时候,使他们的手发软,扰乱他们。
4:5从波斯王塞鲁士年间,直到波斯王大利乌登基的时候,贿买谋士,要败坏他们的谋算。
4:6在亚哈随鲁才登基的时候,上本控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4:7亚达薛西年间,比施兰、米特利达、他别和他们的同党,上本奏告波斯王亚达薛西,本章是用亚兰文字、亚兰方言;
4:8省长利宏、书记伸帅要控告耶路撒冷人,也上本奏告亚达薛西王。
4:9省长利宏、书记伸帅和同党的底拿人、亚法萨提迦人、他毗拉人、亚法撒人、亚基卫人、巴比伦人、书珊迦人、底亥人、以拦人,
4:10和尊大的亚斯那巴所迁移、安置在撒马利亚城并大河西一带地方的人等,
4:11上奏亚达薛西王说:“河西的臣民云云。
4:12王该知道,从王那里上到我们这里的犹大人,已经到耶路撒冷重建这反叛恶劣的城,筑立根基,建造城墙。
4:13如今王该知道,他们若建造这城,城墙完毕,就不再与王进贡、交课、纳税,终久王必受亏损。
4:14我们既食御盐,不忍见王吃亏,因此奏告于王。
4:15请王考察先王的实录,必在其上查知这城是反叛的城,与列王和各省有害。自古以来,其中常有悖逆的事,因此这城曾被拆毁。
4:16我们谨奏王知,这城若再建造,城墙完毕,河西之地王就无分了。”
4:17那时,王谕覆省长利宏、书记伸帅和他们的同党,就是住撒马利亚并河西一带地方的人说:“愿你们平安云云:
4:18你们所上的本,已经明读在我面前。
4:19我已命人考查,得知此城古来果然背叛列王,其中常有反叛悖逆的事。
4:20从前耶路撒冷也有大君王统管河西全地,人就给他们进贡、交课、纳税。
4:21现在你们要出告示,命这些人停工,使这城不得建造,等我降旨。
4:22你们当谨慎,不可迟延。为何容害加重,使王受亏损呢?”
4:23亚达薛西王的上谕读在利宏和书记伸帅,并他们的同党面前,他们就急忙往耶路撒冷去见犹大人,用势力强迫他们停工。
4:24于是,在耶路撒冷 神殿的工程就停止了,直停到波斯王大利乌第二年。
何西阿书6章
1“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他撕裂我们,也必医治;他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2过两天他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他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
3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他出现确如晨光;他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
4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做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
5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们,以我口中的话杀戮他们,我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
6我喜爱良善(注:或作“怜恤”),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 神,胜于燔祭!
7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
8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9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
10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莲那里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11“犹大啊,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使徒行传23章
1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 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2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
3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 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4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 神的大祭司吗?”
5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6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
7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
8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9于是大大地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
10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
11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12到了天亮,犹太人同谋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
13这样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
14他们来见祭司长和长老,说:“我们已经起了一个大誓,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什么。
15现在你们和公会要知会千夫长,叫他带下保罗到你们这里来,假作要详细察考他的事;我们已经预备好了,不等他来到跟前就杀他。”
16保罗的外甥听见他们设下埋伏,就来到营楼里告诉保罗。
17保罗请一个百夫长来,说:“你领这少年人去见千夫长,他有事告诉他。”
18于是把他领去见千夫长,说:“被囚的保罗请我到他那里,求我领这少年人来见你,他有事告诉你。”
19千夫长就拉着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问他说:“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呢?”
20他说:“犹太人已经约定,要求你明天带下保罗到公会里去,假作要详细查问他的事。
21你切不要随从他们,因为他们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经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现在预备好了,只等你应允。”
22于是千夫长打发少年人走,嘱咐他说:“不要告诉人你将这事报给我了。”
23千夫长便叫了两个百夫长来,说:“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今夜亥初往凯撒利亚去;
24也要预备牲口叫保罗骑上,护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去。”
25千夫长又写了文书,
26大略说:革老丢吕西亚请巡抚腓力斯大人安。
27这人被犹太人拿住,将要杀害,我得知他是罗马人,就带兵丁下去救他出来。
28因要知道他们告他的缘故,我就带他下到他们的公会去,
29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们律法的辩论,并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
30后来有人把要害他的计谋告诉我,我就立时解他到你那里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注:有古卷在此有“愿你平安!”)
31于是兵丁照所吩咐他们的,将保罗夜里带到安提帕底。
32第二天让马兵护送,他们就回营楼去。
33马兵来到凯撒利亚,把文书呈给巡抚,便叫保罗站在他面前。
34巡抚看了文书,问保罗是哪省的人。既晓得他是基利家人,
35就说:“等告你的人来到,我要细听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门里。
使徒行传24章
1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
2保罗被提了来,帖土罗就告他说:
3“腓力斯大人,我们因你得以大享太平,并且这一国的弊病,因着你的先见得以更正了,我们随时随地满心感谢不尽。
4惟恐多说,你嫌烦絮,只求你宽容听我们说几句话。
5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6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我们把他捉住了(注:有古卷在此有“要按我们的律法审问,
7不料,千夫长吕西亚前来,甚是强横,从我们手中把他夺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
8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
9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10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他就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
11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
12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里,或是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和人辩论,耸动众人。
13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
15并且靠着 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
16我因此自己勉励,对 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17过了几年,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
18正献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惟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
19他们若有告我的事,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
20即或不然,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有妄为的地方,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
21纵然有,也不过一句话,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
22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
23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24过了几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犹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来到,就叫了保罗来,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
25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26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27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以斯拉记3章
提要:1 建筑祭坛。4 经常献祭。7 预备工匠。8 在极大的欢乐和哭号中立定圣殿的根基。
1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各城;那时他们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
【本会注释】
七月。这些回归的被掳者到达巴勒斯坦以后不久,可能是公元前536年夏天,就聚集在耶路撒冷,重新开始圣殿的崇祀。把第1节和第6节对比,就可知道这次聚集是在第六月月底。第七月(提市黎月)是犹太教年历中最神圣的月份之一。这个月的第一日是民用年历元旦(见本书卷二110页)。一开始就吹号,举行圣会(利23:24;见本书卷二106页)。十天以后是庄严的赎罪日(利23:27),紧接着是住棚节,从十五日到二十二日(利23:34-36)。
他们如同一人,聚集。百姓准备留到庆祝住棚节(第4节)。这是以色列的三个大节日之一,要求每个犹太人都在耶路撒冷守节(出23:14;利23:2;申16:16)。
2 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和他的弟兄众祭司,并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与他的弟兄,都起来建筑以色列上帝的坛,要照神人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在坛上献燔祭。
【本会注释】
耶书亚。关于耶书亚和所罗巴伯,见拉2:2注释。
建筑以色列上帝的坛。圣殿的旧址一定经过勘察,并确定了燔祭坛原先的位置。祭坛是犹太人敬拜的中心。没有祭坛就无法举行仪式。祭坛肯定已在第六个月的最后一天竣工(见第6节)。
要照神人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在像但以理和以西结那样的人领导之下,流亡者决心一开始就按照上帝所表达的旨意敬拜上帝,并且不再陷入无知和偶像崇拜的罪孽之中。他们和他们的前辈曾因此而遭受很大的痛苦。本节所指的可能是利17:2-6和申12:5-7。上帝在其中明令以色列人只能在上帝专门选定的场所献祭。那就是耶路撒冷(王上9:3)。
3 他们在原有的根基上筑坛,因惧怕邻国的民,又在其上向耶和华早晚献燔祭,
【本会注释】
原有的根基。指祭坛要建立在所罗门燔祭坛的准确位置上。
因惧怕邻国的民。百姓刚从巴比伦回来,就已意识到邻居的敌意,因为他们不喜欢犹太人回归故土。周围的人可能在犹大人被掳期间占据了一部分地盘。现在得被归还其合法的主人。他们自然对犹太人持怀疑态度。犹太人已清楚地表示,他们今后只允许敬拜耶和华。邻居的敌意也许已经表现为威胁。回归的被掳者以惧怕的心聚集在耶路撒冷。虽然居鲁士允许他们建造祭坛和圣殿,但无法保证在建造的过程中不会遭到周围邻居的强烈反对。居鲁士刚占领这些原先属于巴比伦帝国的地区,可能只是在名义上控制这些地区。
燔祭。根据律法要求(出29:38,39;民28:3,4)。
4 又照律法书上所写的守住棚节,按数照例献每日所当献的燔祭;
【本会注释】
住棚节。他们认真遵守利23:33-42有关节日的要求。此时住在帐篷或临时的棚舍里,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设立这个节日原是为了让人回忆在旷野里四十年的飘流。上帝的子民再次从流亡的异国他乡,被带回到了他们的故土。他们再次住在帐篷里,直到建好永久的居所。
献每日所当献的燔祭。不是第3节和第5节所说的燔祭,而是住棚节的燔祭。燔祭的法规记在民29:12-40。从这里对庆典的描述上可以看出,其中的规定得到了认真的遵守。
5 其后献常献的燔祭,并在月朔与耶和华的一切圣节献祭,又向耶和华献各人的甘心祭。
【本会注释】
常献的燔祭。无疑指每天早晚所献的祭(出29:38-42;民28:3-6)。
月朔。即“新月”。关于月朔的条例,见民28:11-15。
圣节。见利23:2注释。包括逾越节,七七节和赎罪日等。
甘心祭。甘心祭(见利1-3章)也重新设立了。尽管圣殿尚未建成,犹太人宗教中最重要的仪式都已准备好举行。
6 从七月初一日起,他们就向耶和华献燔祭。但耶和华殿的根基尚未立定。
【本会注释】
七月。见本章第1节注释。
7 他们又将银子给石匠、木匠,把粮食、酒、油给西顿人、推罗人,使他们将香柏树从黎巴嫩运到海里,浮海运到约帕,是照波斯王居鲁士所允准的。
【本会注释】
将银子给。在节日大会期间,就重建圣殿进行了讨论,并与执行计划的工匠签定了协议。许多被掳者无疑曾在巴比伦修建王宫,庙宇和城堡。在被掳期间,特别是在尼布甲尼撒时代,巴比伦发生了重大的活动,如当地出土的文献所描述的。他们在巴比伦所掌握的专业技术现在成为巨大的财富。所罗巴伯向泥瓦匠和木匠布置了各自的任务,并按例支付工资给他们。
粮食。即“食物”。
西顿。他们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向西顿人和推罗人购买黎巴嫩山区的香柏树。腓尼处在狭长的沿海地带,粮食必须进口(见徒12:20;又见本书卷二68页)。所罗门曾用小麦,大麦,酒和油向推罗王希兰购买材料(代下2:15)。现在所罗巴伯的安排与此相似。自古以来,黎巴嫩地区就盛产香柏树,可用来建造近东文明国家里的宫殿,庙宇和其他公共建筑。
把西顿人列在推罗人前面,符合波斯帝国的政治格局。希罗多德(vii.第96,98页;viii.第67页)说在薛西斯时代,西顿王的地位超过推罗王。这种状况可能在薛西斯以前就存在了。原因是尼布甲尼撒对推罗的长期围困,使推罗的财力和地位大大削弱。西顿占了便宜,成为腓尼基城邦之首(见本书卷二69页)。
照波斯王居鲁斯所允准的。进口腓尼基的木材似乎经过居鲁斯的特批。虽然我们没有其他有关这一点的证明,但是后来在伊克巴塔钠发现的官方文献上规定,由王室的金库支付圣殿的费用,显然包括用公共资金购买原材料。粮食,酒和油一定是由波斯政府提供的,因为刚到的犹太人,在进入的半荒凉的地区时,即使是自己所需要的粮食,也很难得到足够的数量。
8 百姓到了耶路撒冷上帝殿的地方。第二年二月,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和其余的弟兄,就是祭司、利未人,并一切被掳归回耶路撒冷的人,都兴工建造;又派利未人,从二十岁以外的,督理建造耶和华殿的工作。
【本会注释】
第二年。如果犹太人的回归是公元前536年(见拉1:1注释),那么第二年二月应该是公元前535年的春天。月份是从宗教年历的一月份——尼散月算起的。如按始于秋天提市黎月的民用年历计算,则为七月(见本书卷二108页)。这是他们“到了耶路撒冷上帝殿的地方”第二年,而不是象一些注释家所认为的是居鲁士统治的第二年。
二月。按被掳后年历被称为以珥月。有些注释家认为选择这个月开工是为了与所罗门开始建造第一个圣殿的月份一致(王上6:1)。
所罗巴伯。在第2节中,大祭司耶书亚排在省长所罗巴伯之前,因为那里所涉及的纯属宗教事务,就是开始献祭仪式,大祭司自然拥有主要的权威。在重建圣殿的事上,所罗巴伯所代表的是国家的权威,故先提到。他是波斯国王的官方代表。波斯国王颁发了重建圣殿的谕旨。所罗巴伯的权利和职责就是领导具体执行这个谕旨。
派利未人。回归的少数利未人(见拉2:40注释)受省长指派,监督重建圣殿的工人。
从二十岁以外的。这一惯例至少从大卫的时代起就已存在。利未人要到二十岁以后才开始服役(代上23:24,27;代下31:17)。在摩西的时代,他们必须年满二十五岁(民8:24)。
督理。即“监督”。
9 于是犹大(在二章四十节作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他的子孙与弟兄,甲篾和他的子孙,利未人希拿达的子孙与弟兄,都一同起来,督理那在上帝殿做工的人。
【本会注释】
耶书亚。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分为三组,可能是按照新犹大省的人口情况来定的。耶书亚是祭司之首,甲篾是犹大支派的代言人,希拿达显然是圣殿低级人员的领导。
10 匠人立耶和华殿根基的时候,祭司皆穿礼服吹号,亚萨的子孙利未人敲钹,照以色列王大卫所定的例,都站着赞美耶和华。
【本会注释】
祭司皆穿礼服。百姓最近所提供的祭司服装(拉2:69),是按照摩西的律法“为荣耀,为华美”而设计的(出28:40)。
吹号。吹号是祭司的职责(民10:8;31:6;书6:4;代上15:24;16:6;代下5:12)。敲钹是利未人的任务(代上15:16,19;16:5;代下5:12,13;29:25)。
照以色列王大卫所定的例。见代上15:16-24。但所罗巴伯的音乐侍奉达不到“大卫所定的例”,因为无法提供大卫音乐中起几种重要的乐器。利未人显然在被掳期间忽略了音乐方面的训练(见诗137:2-4)。
11 他们彼此唱和,赞美称谢耶和华说 :他本为善,他向以色列人永发慈爱。他们赞美耶和华的时候,众民大声呼喊,因耶和华殿的根基已经立定。
【本会注释】
他们彼此唱和。或“他们彼此轮唱”(英文RSV版)。合唱分为两组轮唱或对唱。
呼喊。呼喊总是伴随着快乐和成功的时刻,但很少用在宗教活动中。一次例外是约柜被扛抬到亚弗附近的以色列营中时(撒上4:5),另一次是大卫把约柜从基列耶琳移到耶路撒冷时(撒下6:15)。诗47:5和亚4:7也提到虔诚的呼喊。
12 然而有许多祭司、利未人、族长,就是见过旧殿的老年人,现在亲眼看见立这殿的根基,便大声哭号,也有许多人大声欢呼,
【本会注释】
所罗门的圣殿被毁只有五十年(公元前586年)。第一次被掳是在七十年前。会众中有许多老年人在他们年轻或年幼时,曾见过圣殿的辉煌和壮丽,并牢记在心中。他们一想到这较为逊色的圣殿重建规划,就忍不住哭泣。他们认为“这日的事为小”(亚4:10)。新的圣殿与旧的相比,如同“无有”(该2:3)。所罗门曾雇用了从埃及的边境到幼发拉底河国内最优秀的工匠,还利用了邻国如推罗人的技术。所罗巴伯所能依靠的,只是自己的部下,就是小小犹大省为数不多的公民。
13 甚至百姓不能分辨欢呼的声音和哭号的声音;因为众人大声呼喊,声音听到远处。
【本会注释】
哭号的声音。在东方,哭泣不是无声的,而是大声喊出来。
以斯拉记4章
提要: 1 敌方因没有被接受参与犹太人建造圣殿,就竭力阻挠。7 他们致信亚达薛西。17 亚达薛西的谕旨。23 建造圣殿受阻。
1 犹大和便雅悯的敌人听说被掳归回的人为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建造殿宇,
【本会注释】
关于他们的身份,见第2节。他们装出友好的姿态来访,历史学家却知道他们的本质。“敌人”,参哈曼(斯7:6)或参巴拉(尼4:11)。
2 就去见所罗巴伯和以色列的族长,对他们说:“请容我们与你们一同建造;因为我们寻求你们的上帝,与你们一样。自从亚述王以撒哈顿带我们上这地以来,我们常祭祀上帝。”
【本会注释】
我们寻求你们的上帝。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确实有寻求上帝,尽管比不上回归的被掳者。住在原先以色列国土上的撒玛利亚人,主要是来自亚兰和美索不达米亚的亚兰人。他们所信仰的宗教混合了异教和耶和华的崇拜(见王下17:24-33)。
自从亚述王以撒哈带我们上这地以来。以撒哈顿统治亚述是公元前681年到699年。本文的说法没有其他佐证。但在撒玛利亚陷落前约十年所发布的赛7:8预言说,“六十五年之内,以法莲必然破坏,不再成为国民”,指的可能就是这次迁移。预言的应验应该发生在公元前665年以前以撒哈顿统治期间。以色列国的余民当时一定举行过在反对亚述政权的暴动,结果他们被亚述人赶出去,并由外籍人取而代之,如洒尔贡二世在公元前723/722年摧毁撒玛利亚后的做法一样(王下17:24)。拉4:10里提到后来还有一次在“亚斯那巴”(亚述巴尼帕)治下百姓的迁移。
3 但所罗巴伯、耶书亚,和其余以色列的族长对他们说:“我们建造上帝的殿与你们无干,我们自己为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协力建造,是照波斯王古列所吩咐的。”
【本会注释】
经过巴比伦之囚的惨痛经历,犹太人深深懂得一个道理,就是要抵制在任何事上与偶像崇拜者联合的诱惑。犹太人在被掳以前与其他国家所建立的不圣洁关系,导致了对于上帝的悖逆,结果带来羞辱和灾难。所以犹太人决心不再重犯那种错误。除了少数人以外,被掳回归后的犹太人坚守了这个誓言,甚至不惜走另一个极端。
此次与撒玛利亚人关系的破裂是决定性的。其结果是延续了许多世纪的相互蔑视和仇恨(见路9:52-54;约4:9)。
4 那地的民,就在犹大人建造的时候,使他们的手发软,扰乱他们;
【本会注释】
使他们的手发软。或“使他们沮丧”(英文RS版)。鼓励人则是说“坚固他们的手”(拉6:22;赛35:3;耶23:14等)。“使他们的手发软”(见耶38:4)这样的说法还出现在被称为“拉吉书信”的耶利米年代陶瓷碎片的文字上(见本书卷一125页;卷二97页)。
扰乱他们。“扰乱”的结果是停工,所以其影响一定很大。他们的阻扰似乎不限于威胁,可能还更加严重。被掳回归者都住在没有防御工事的临时住所或帐篷里。对他们的恐吓,对他们财产的偶然袭击,可能使不住在耶路撒冷的工匠们不得不留下来保护家庭和财产。犹太人的敌人无论采取了什么方式,以后的记录表明他们的做法非常成功,圣殿停工了好多年。
5 从波斯王古列年间,直到波斯王大利乌登基的时候,贿买谋士,要败坏他们的谋算。
尽管第5节中有一些问题还未能解决,但显然撒玛利亚人贿赂一些王室的顾问,影响国王对犹太人不利。这时但以理可能已经去世。他最后一次见异象是古列第三年(但10:1)。他的敌人(见但6:4)在他死后可能对古列施加了不利于犹太人的影响。但古列似乎没有撤消他的谕旨,或发布禁止建造圣殿的文告。如果有发布撤消谕旨的文告,犹太人的敌人就会在大利乌时代予以利用。况且波斯国王一贯强烈反对撤消谕旨(见但6:8,12,15;斯8:8)。
6 在亚哈随鲁才登基的时候,上本控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本会注释】
亚哈随鲁。有些注释家认为本节的亚哈随鲁就是冈比西斯,因为在本章他的名字出现在居鲁斯时代事件的后面。其他人则指出“亚哈随鲁”在古代文献中就是希腊名字“薛西斯”,故认定本章没有完整记录的事件发生在薛西斯统治之初。见本章后面的补充注释。
控告。犹太人的敌人撒玛利亚人利用新王登基的时机陷害犹太人。但我们不知道这些控告的内容和结果(见上面第5节注释)。没有任何记录涉及国王发布不利于犹太人的决定,可以解释为他们的控告没有生效,犹太人仍未受到阻碍。
7 亚达薛西年间,比施兰、米特利达、他别,和他们的同党上本奏告波斯王亚达薛西。本章是用亚兰文字,亚兰方言 。
【本会注释】
亚达薛西。把第6节的亚哈随鲁视为冈比西斯的注释家们,认为亚达薛西是伪王斯麦尔地。斯麦尔地执政是在公元前522年的半年左右,后被取得王位的大利乌一世杀死。其他人则认为7-23节的亚达薛西就是历史的亚达薛西一世。见本章后面的补充注释。
比施兰。该名字无法查证。不能确定是波斯人还是闪族人。“米特利达”是波斯名(见拉1:8注释)。“他别”可能是闪族人(参亚述名Tab-ilu,又见赛7:6注释)。这三个人可能是撒玛利亚人的领袖。其中至少有一个(米特利达)是波斯人,可能是省长,或支持省长比施兰的波斯专员。
用亚兰文字。奏本原来是用亚兰方型文字书写的。这种文字在当时整个波斯帝国的官方信函中通用。可能直接用亚兰语。也可能把亚兰语译成另一种文字,如波斯语。
8 省长利宏、书记伸帅要控告耶路撒冷人,也上本奏告亚达薛西王。
【本会注释】
省长利宏。从第8节开始,开始了《以斯拉记》的第一段亚兰语文字。编者以下(可能就是以斯拉本人)显然原封不动地引用了亚兰语的文献。利宏是闪族人的名字。在所罗巴伯(拉2:2)和尼希米(尼3:17;10:25;等)的日子里有几个犹太人也叫利宏。该名字还出现在厄勒番丁岛的亚兰语草纸文献中。撒玛利亚人取这个名字是不奇怪的,因为许多撒玛利亚人都是亚兰人(闪族)血统。“省长” 的亚兰语译文还出现在厄勒番丁岛的犹太人文献中,意为“私人秘书”或“会计”,可能是省长助理的称号。
伸帅。这个名字还出现了厄勒番丁岛的亚兰语文献,和巴比伦王国的文献里,拼为Shamshai ,意思是“我的太阳”。他的职务“书记”,说明信函是他笔录的,上面提到的利弘则是信函的原创或口授人。
9 省长利宏、书记伸帅,和同党的底拿人、亚法萨提迦人、他毗拉人、亚法撒人、亚基卫人、巴比伦人、书珊迦人、底亥人、以拦人,
【本会注释】
底拿人。以前的译者将之理解为一个民族。在厄勒番丁岛的草纸文献中,该词的原意是“法官”。
亚法萨提迦人。该词还出现在拉6:6。大多数现代注释家认为这是一个亚兰语或波斯语词汇,指某一级别的官员。但除了这两处之外,找不到一个准确的同义词。“他毗拉人”的情况也是这样。
亚法撒人。要么指某一级别的官员,要么按希伯来语的惯例加元音(见本书卷一25,26页)拼读为“波斯人”。
亚基卫人。来自以力城(见创10:10注释),现名Warka,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
底亥人。原来以为是指一个民族。其实应该加元音(见本书卷一25,26页)拼读为“就是”。故第9节最后应译为“书沙人,就是以拦人”。
10 和尊大的亚斯那巴所迁移、安置在撒玛利亚城,并大河西一带地方的人等,
【本会注释】
亚斯那巴。是亚述王亚述巴尼帕(公元前669-627年?)的误拼。关于他驱逐以力人,巴比伦人和苏沙人,没有其他可查的资料。但亚述的文献充分证实了亚述巴尼帕与巴比伦(公元前652-648年)和以拦(日期不详)的血战。这些战争的结果可能是上述城市的居民被驱逐到撒玛利亚。
大河西一带地方。这是《以斯拉记》第一次正式提到包括亚兰(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波斯总督管区。“大河西一带地方”亚兰语是'Abar nahara',当时的楔形文字拼为 Ebirnari。说明它跨越幼发拉底河,与波斯帝国的都城相连。
原文本节末尾还有“那时”。见本章17节的注释。
11 上奏亚达薛西王说:“河西的臣民云云:
12 王该知道,从王那里上到我们这里的犹大人,已经到耶路撒冷重建这反叛恶劣的城,筑立根基,建造城墙。
【本会注释】
从王那里上到我们这里。即来自巴比伦。
重建,这反叛。这个指控的依据是王下24章和25章犹太人对于巴比伦宗主国的多次阴谋和叛乱。还有以前对亚述的反叛(王下18:7;代下33:11)。但撒玛利亚人并不一定知道这些事。不过他们对最后三个国王──约雅敬、约雅斤和西底家──领导下的不断反叛,及其身败名裂,国破家亡,百姓沦为奴隶的下场一定的很了解的。于是他们提出了貌似合理的理由,指控耶路撒冷是悖逆邪恶的城市。
建造城墙。这句话似乎说明指控只针对城墙的建造,如后来尼希米的时代那样。亚兰语中的“建造”意为“完工”。这个指控是夸张的,因为上文还讲到筑立根基。下一节就更夸张了。这个工程远远没有像撒玛利亚人所宣称的那样快要竣工了。
13 如今王该知道,他们若建造这城,城墙完毕就不再与王进贡,交课,纳税,终久王必受亏损。
【本会注释】
就不再与王进贡。他们所提出重建耶路撒冷要塞后果的结论似乎是合理的。历史上有许多例子。一个城市一旦时机成熟,就不再向宗主纳贡。许多时候人们只要修建城墙,就会引起怀疑,被解释为准备谋反。这个指控显然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犹太人十分感激居鲁斯准许他们回乡。他们得到王室的恩宠,决不会背叛多方恩待他们的波斯明君。犹太人在历史上从未对波斯政权发动过真正有组织的背叛。
进贡,交课,纳税。“进贡”来自阿卡德语,指用金钱支付;“交课”是古波斯词汇,指用实物或产品支付;“纳税”也来自阿卡德语,指为某种优惠而支付的赋税。
14 我们既食御盐,不忍见王吃亏,因此奏告于王。
【本会注释】
他们用这个习语表示他们的利益与国王的利益息息相关。他们关心王室的利益和国库的充足。
15 请王考察先王的实录,必在其上查知这城是反叛的城,与列王和各省有害;自古以来,其中常有悖逆的事,因此这城曾被拆毁。
【本会注释】
先王的实录。古时的大国,如亚述,巴比伦和波斯,都保存着政治,经济和历史方面的记录。许多这样的档案是最近几年才发现的。巴比伦城陷于古列时没有被拆除。所以尼布甲尼撒的档案可能完好无缺地落入波斯人手中,以供后来的波斯国王查阅。他们现在建议国王查阅一下,以证明其指控的准确性。
因此。撒玛利亚人所依据的是不可否认,很容易查证的历史事实。尼布甲尼撒确实是在犹太人几度背叛以后摧毁了耶路撒冷。但这个理由并不能证明犹太人会背叛波斯的君主,因为他们表明自己是犹太人的朋友,并宽厚地对待他们。
16 我们谨奏王知,这城若再建造,城墙完毕,河西之地王就无分了。”
【本会注释】
他们把叛逆的危险夸张得近乎荒唐。撒玛利亚人宣称犹太人的叛逆会导致波斯帝国丧失整个“河西一带地方” (见第10节注释)。这个地区包括巴比伦和埃及之间的全部领土。犹大只是其中最小的一块。
17 那时王谕复省长利宏、书记伸帅,和他们的同党,就是住撒玛利亚并河西一带地方的人,说:“愿你们平安云云。
【本会注释】
那时。译为“那时”的亚兰语出现在公元前5世纪的陶片上的短信中,是问候语的一部分。
谕覆。国王未经总督就直接答复地方官员,这是很不正常的政治局面。在正常情况下国王从不会直接写信给边远省份低级官员,而是通过正常渠道,有总督官署转交。
利宏。关于利宏和伸帅及其身份,见第8节注释。
愿你们平安云云。亚兰语 shelam,译为“平安”,是近东大部分地区的问候语,直到今日。或拼为“salam”。
18 你们所上的本,已经明读在我面前。
【本会注释】
有些注释家建议把亚兰语meparash(“明”)译为“用波斯语”才对。但该词在另一份亚兰语文献里只有译为“明”才符合上下文。
19 我已命人考查,得知此城古来果然背叛列王,其中常有反叛悖逆的事。
【本会注释】
国王果然按照撒玛利亚人的建议查阅了巴比伦档案中犹太人的记录。当时官方仍能查到尼布甲尼撒的档案。
20 从前耶路撒冷也有大君王统管河西全地,人就给他们进贡,交课,纳税。
【本会注释】
国王的话似乎只能指大卫和所罗门。唯有他们二人才符合国王的描述。以色列人当时统治着从埃及边境到幼发拉底河的地区(王上4:21,24),并接受各国王公首领的纳贡(撒下8:6-12;王上10:14,25)。如果确实是指大卫和所罗门,那么巴比伦的记录一定非常完整和准确。有可能被视为耶路撒冷“大君王”的另一个人选只能是约西亚。他曾自持强盛,与埃及军队作战(王下23:29)。
进贡,交课,纳税。见第13节注释。
21 现在你们要出告示命这些人停工,使这城不得建造,等我降旨。
【本会注释】
现在你们要出告示。这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任务。皇帝写信给边远省分,命令其官员发布谕旨。国王为什么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委派平时代表他的官员来执行他的旨意呢?这封国王的信函也许写于国王的权威在“河西一带”尚十分脆弱的时候。所以只能依靠对他忠诚的官员。还要注意到国王对于撒玛利亚人的让步在范围和时间上都是有限的。这封信只允许他们发布命令停止重建圣殿,但是没有让他们拆除已经建好的工程。国王还保留了撤消他现在决定的权利。
等我降旨。国王显然要犹太人上诉,表白自己对他的忠诚,像撒玛利亚人表面上所做的那样,从而重得王室的恩宠。 这是国王的一道临时性,有局限性的命令。
22 你们当谨慎,不可迟延,为何容害加重,使王受亏损呢?”
23 亚达薛西王的上谕读在利宏和书记伸帅,并他们的同党面前,他们就急忙往耶路撒冷去见犹大人,用势力强迫他们停工。
【本会注释】
利宏。关于利宏和伸帅及其身份,见第8节注释。
用势力。犹太人的敌人一接到国王的谕旨,就不失时机地奉命行事。他们马上向耶路撒冷进发,用武力强迫犹太人服从命令。
24 于是,在耶路撒冷上帝殿的工程就停止了,直停到波斯王大利乌第二年。
【本会注释】
于是,在耶路撒冷上帝殿的工程就停止了。停工以后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所以到了大利乌二年,恢复重建圣殿的工程时还得重新立基石(该2:18)。
停止重建的工程并不是上帝的旨意。如果百姓有积极的信仰,上帝会发挥自己的能力,阻止上帝子民的敌人的。
大利乌。是希腊语拼法。希伯来语是Dareyawesh。古波斯语为Darayavaush。巴比伦语为Darijawush。在埃及象形文字没有元音,故拼为Drjwsh。无元音的亚兰语碑文拼为Dryhwsh、Drywhsh 或者Drywsh。这无疑是指从公元前522年到486年执政的大利乌一世。根据波斯历法,“大利乌第二年”是从公元前520年的尼散月1日(4月3日),到公元前519年亚达月最后一天(3月22日,见本书98,99页)。
第四章补充注释
《以斯拉书》4:6-23说到犹太人的敌人在“在亚哈随鲁才登基的时候”,和“亚达薛西年间”上书控告,后一次导致国王下旨强迫犹太人停工。本章最后一句是第24节:“于是,在耶路撒冷神殿的工程就停止了,直停到波斯王大利乌第二年”。
表面上看来,24节提到大利乌似乎是前面段落(第5-23节)的继续。若是这样,“亚哈随鲁”和“亚达薛西”就是古列和大利乌一世之间的国王。第24节所说“波斯王大利乌第二年”标志着6-23节连贯性叙述的结束。第5节提到大利乌,只是预先说明工程受阻的年限。所以第四章国王的顺序是:古列(第5节)、亚哈随鲁(第6节)、亚达薛西(第7节)和大利乌(第5,24节)。对第4章如此理解的人指出,在古代历史中,居鲁斯和大利乌一世之间有两个国王,即冈比西斯和伪王斯麦尔地(见本书56,57页)。他们还指出斯麦尔地有好几个名字。巴比伦人称他为Bardiya。在希腊作者的笔下,他有Smerdis ,Merdis,Mardois,Tanuoxarkes 或Tanaoxares等名。所以他们认为第6节亚哈随鲁就是冈比西斯,第7节的亚达薛西就是伪王斯麦尔地。
但如今一般人认为,第4章的事件不一定是按年代排列的,特别是6-23节的事件应发生在1-5,24节之后。也就是说,24节和描写大利乌一世第二年哈该和撒迦利亚从事圣工的第5章,是接在4:5的事件之后的。持该观点的人认为这无损于启示文学的尊严;圣经作者的叙述经常不严格按照时间的顺序。
那些认为第4章的事件不是按照时间排列的人,强调第5-7节的顺序实际上是居鲁斯,大利乌,亚哈随鲁和亚达薛西。他们还强调,根据历史,大利乌一世以后的两个国王是薛西斯(被确认为是《以斯帖记》中的亚哈随鲁)和亚达薛西一世。所以他们认定第6节的“控告”发生在薛西斯当政之始,也许是他前往埃及路过巴勒斯坦的时候。第7节的“上本”造成了亚达薛西发布不利的命令。而这个国王也曾发布十分大度的命令,派以斯拉前往耶路撒冷。
给亚达薛西的信函(第7节)造成了确认第6节和第7节所涉国王的身份的两方面问题。那些认为亚哈随鲁和亚达薛西是冈比西斯和斯麦尔地的人,发现他们自己很难解释这些国王的名字,和控告信只提建造城墙,而不提建造圣殿的事实。在斯麦尔地的时代,圣殿正在建造。但圣经除了拉4:7-23以外,没有当时正在造墙的证据。在另一方面,那些认为写控告信是在亚达薛西一世当政时的人,则需要解释国王对犹太人的态度完全改变的原因。从他当政第七年的偏爱,到后来某一年的厌恶,直到他当政第二十年的重新偏爱。
如今许多圣经学者们认为第6节的亚哈随鲁是薛西斯,第7节的亚达薛西是亚达薛西一世,所以这里把他们的理由介绍一下,好让读者进一步探讨。
一. 亚哈随鲁的身份。亚哈随鲁的名字出现在《旧约》的三卷书中:《但以理书》,《以斯帖记》和《以斯拉记》。《但以理书》里的亚哈随鲁是玛代人大利乌的父亲(但9:1),这里可以不提,因为《但以理书》中大利乌的身份没有当时史料的佐证。故他父亲的身份也无法确认。《以斯帖记》的亚哈随鲁(斯1:1等)一般认为是希腊人所称的薛西斯王。与希腊语的Xerxes相比,希伯来语的Achashwerosh 更接近于波斯语Khshayarsha 和巴比伦语Khshayarsha。但不要忘记希伯来语圣经文献是到约公元七世纪才开始使用元音的。故希伯来语《以斯帖记》的希伯来语作者只能复制Khshayarsha 的辅音字母,拼为'Chshwrwsh。埃及厄勒番丁岛的犹太人则用他们没有元音的亚兰语文字拼为Chshy'rsh 或Chshyrsh。
拉4:6的亚哈随鲁和《以斯帖记》的拼法相同。从语言学的角度上讲,在所有已知的波斯国王中,它只与薛西斯这个名字相符。把亚哈随鲁说成是冈比西斯,没有任何语言学方面的证据。冈比西斯这个名字古波斯语拼为Kambujiya 或 Kabujiya,以拦语拼为Kambusiya,阿卡德语拼为Kambuziya,埃及象形文字拼是Kmbyt,希腊语拼为Kambyses。在厄勒番丁岛犹太人用无元音的亚兰语拼为Knbwzy。所以不可能把希伯来语的'Chshwrwsh 认同为冈比西斯的任何已知拼法。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中还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出现在许多巴比伦的楔形文字泥板,波斯的石刻文字,埃及的象形文字,亚兰语草纸文献,和希腊的历史著作中,均为冈比西斯。
二. 亚达薛西的身份。“亚达薛西”这个名字仅出现在《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中。在历史上有三个波斯国王叫这个名字,即亚达薛西一世,二世和三世。根据《以斯拉记》第7章和《尼希米记》第2章的补充注释,《以斯拉记》第7章(拉7:1,7,11,21),拉8:1和《尼希米记》(尼2:1;5:14;13:6)中的亚达薛西可以被认定为亚达薛西一世。现在所探讨只是拉4:7,8,11,23和拉6:14节里亚达薛西的身份。
亚达薛西的希伯来语拼法是'Artachshast','Artachshast'和'Artachshasta';古波斯语拼为Ardakhcashaca 或Artakhshatra;巴比伦语拼为Artakshatsu 和 Artahshassu;以拦语拼为Irtakshasha;埃及象形文字拼为'Rtchshssh;在厄勒番丁岛的草纸文献中,犹太人常用亚兰语拼为'Rtchshssh。这些拼法只涉及三个国王,即亚达薛西一世,二世和三世。读者须注意到它们的辅音基本相同,只是元音上有差异,而这种差异在大多数语言中是次要的。
那些认为亚达薛西是伪王斯麦尔地的人宣称斯麦尔地许多名字。但是依据语言学对并他已知的名字进行仔细研究,发现情况并非如此。据大利乌一世说,他原名高马达,却自称冈比西斯的兄弟巴狄雅(Bardiya),当时的文献也只称他为巴狄雅。这个名字在以拦语中拼为Birtiya,在阿卡德语中拼为Barziya,在厄勒番丁岛犹太人草纸文稿上是Brzy(无元音)。
希腊人称这个伪巴狄雅是“斯麦尔地”。“巴狄雅”的拼法与“斯麦尔地” 完全不同,但这只是表面现象。Smerdis(斯麦尔地)的第一个字母S现未能说明。但根据一种普遍的语言现象,Bardiya(巴狄雅)的B在Smerdis 中可以是 m。因为当时在各种语言中,b、v 和 m 是经常相互替换的。Bardiya 中的 r 和 d 在希腊语的斯麦尔地(Smerdis)里没有变动。该词的波斯语结尾是iya,希腊语结尾则是is。显然Smerdis及其变体Merdis和Mardois,只是Bardiya 这个名字的不同拼法而已。还可以说明Ctesias 的Tanuoxarkes 和色诺芬的Tanaoxares 不能被看作是伪斯麦尔地,而是刚比西斯所杀害的居鲁斯的真儿子。据大利乌说,他是真正的巴狄雅。Tanuoxarkes 和Tanoxares 这两个名字表面上不同,其实意思是一样的,即“身材高大的人”,是希腊语对巴狄雅的称呼。因为他们的传奇文学把他说成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所以那些反对把《以斯拉记》第四章的亚达薛西等同于斯麦尔地的人,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伪巴狄雅或斯麦尔地是当时或以后当政的亚达薛西。
三. 不按时间顺序叙述的原因。《以斯拉记》的作者在第4章中不按时间顺序叙述,肯定有其充分的理由。本章所叙述的是敌人反对犹太回归者的工作。作者生活在亚达薛西一世时代,没有把自己的记录局限于所罗巴伯时代敌对的行为,而是补充了最近的类似经历,以告诉读者,犹太人的主要敌人撒玛利亚人,从被掳时期结束以来,一直不停地与他们为敌。他们“就在犹大人建造的时候,使他们的手发软,扰乱他们”。从古列及其继位者当政年间,“直到波斯王大利乌登基的时候”(拉4:1-5)。后来在大利乌一世的儿子和继位者“亚哈随鲁才登基的时候”,他们进一步策划阴谋阻挠犹太人(第6节)。最后他们写了一封控告信给以斯拉时代的国王亚达薛西,结果国王下令暂停了修复耶路撒冷城墙的工程(第7-23节)。
以斯拉在描写了大约九十年时间里百姓的仇敌所进行的几次敌对行动以后,接着叙述在所罗巴伯和耶书亚领导之下圣殿的重建。所以24节是继续第5节所停顿的故事,并重复上面所表达过的观点,以引导读者回到6-23节所中断的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以斯拉在第4章只提供了三次敌对事件中一次的书面证据。从古列到大利乌年间的敌对行动,只是笼统地提到其性质,说他们“贿买谋士”。至于“上本控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第6节)的性质和后果,读者无从知晓。这些事件发生在以斯拉的时代之前,有关文献已无法找到。但亚达薛西年间所发生事件的详细书面证据,可以使人对以斯拉所涉的事件有所了解。
四. 亚达薛西为什么改变对犹太人的政策。把拉4:7-23的亚达薛西视为斯麦尔地的理由之一是,根据《以斯拉记》第7章和《尼希米记》第2章,历史上的亚达薛西一世曾两次表现对犹太人的优待,比以前的波斯国王更加优惠。如果他是《以斯拉记》第四章的亚达薛西,就很难理解他为什么后来又不对犹太人表现善意。另一方面,在历史上斯麦尔地曾拆毁了以前波斯国王所支持的神殿。大利乌说斯麦尔地原系巫师,拆毁了琐罗亚斯德神庙,也可能包括其他殿宇。所以斯麦尔地有可能下令阻止所罗巴伯时代犹太人圣殿的建造,但这个推测缺乏圣经或当时世俗作品的证据支持。
不过把《以斯拉记》第四章的亚达薛西认同为斯麦尔地的理由并不象表面那样充足。历史上的亚达薛西一世是一个喜怒无常,性格不稳的人。研究他的生平,就会明白他如何喜怒无常。下面是反映他品性的几个典型例子:
埃及的反叛者伊拿鲁斯曾得到郑重的担保,只要投降,就可以保住性命。伊拿鲁斯接受这个承诺,就投降了,但过不久亚达薛西一世就把他杀掉了。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与波斯国王的身份是不相称的,所以他的姐夫麦迦比佐斯一怒之下发动叛乱,差不多推翻了帝国。
有一次,国王受到狮子的意外袭击,麦迦比佐斯出手相助,救了国王的命,杀死了狮子。但亚达薛西显然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在危险中需要别人的帮助,就发怒下令把麦迦比佐斯杀掉。他最后收回了成令,把麦迦比佐斯驱逐出境。
虽然亚达薛西按当时的标准不算坏人,但他是靠不住的人。喜怒无常,感情用事。所以他完全有可能像平时一样,一会儿对犹太人表示偏爱,一会儿又翻脸。
拉4:7-23所叙述的事件符合麦迦比佐斯叛乱期间的政治局面。他是撒玛利亚和犹大所属“河西一带”的总督。叛乱可能从公元前488年左右开始,持续了好几年。那些认为本文的事件发生在亚达薛西一世年间的人指出,只有在这个期间,波斯国王才有可能直接与地方官员对话,接受他们的信件,并不经过总督府的正常渠道直接给他们下达指示,像本文那样。撒玛利亚人利用麦迦比佐斯反叛的机会向国王表达他们一如既往的效忠,并指控犹太人阴谋重建要塞,必定是为了背叛国王。亚达薛西在窘境之中一定会设法接受提供他的任何帮助,特别是他这时可以给麦迦比佐斯的领地制造动乱和困难。所以他会答应撒玛利亚人的要求,阻止犹太人重建圣殿的工程。这些犹太人的敌人并不满足于这个许可,于是就去耶路撒冷,用“势力强迫” 他们所憎恶的邻居。如果上述推测符合历史事实的话,那么有可能就是此时部分重建的城墙被拆毁,一些竣工的城门被火烧毁(尼1:3)。
五. 第四章所描述敌对行动的不同对象。我们不了解亚哈随鲁当政时“控告”的内容。在居鲁斯的时代(第1-5节)。反对犹太人的行动明然是针对他们圣殿的重建(见第1节和第3节)。在亚达薛西的时代,撒玛利亚人的敌意,是针对犹太人重建耶路撒冷城墙(见第12,13,16,21节)。
把第4章亚达薛西认定为斯麦尔地的一些注释家认为,第12,13节的“城墙”只是圣殿区域的保护性外墙。但这种解释不是依据事实,而只是一种推测而已。
六. 拉6:14的亚达薛西。拉6:14说亚达薛西一世是下“旨意”使犹太人建成圣殿的三个波斯国王之一。这个亚达薛西不可能是斯麦尔地,因为他当政的时间不到七个月。如果他答复控告的信件并发布谕旨阻止圣殿建筑的话,他必须在执政的七个月时间里再发布一个有利于犹太人的“旨意”。这绝不可能。所以虽然许多注释家认为《以斯拉记》第四章的亚达薛西是斯麦尔地,但他们还说拉6:14的亚达薛西就是亚达薛西一世。但既然人们普遍认为拉6章的亚达薛西和拉7章的亚达薛西是同一个人,那么就没有圣经或历史方面的理由把拉4章的亚达薛西认定为亚达薛西一世以外的人。
以上六点归纳了那些认为拉4:6的亚哈随鲁是薛西斯,4:7-23节的亚达薛西就是亚达薛西一世的人所提出的理由。
圣经和历史的事实总是和谐一致的。任何表面上不和,都是因为我们在一方面或两方面知识的缺乏所致。
何西阿书6章
提要:1 规劝悔改。4 描述他们的顽梗和罪孽。
1 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祂撕裂我们,也必医治;祂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本会注释】
来吧。第1-3节与何5:15的关系,要比与何6章其余部分加密切。
祂撕裂我们。上帝爱我们,所以把对我们的惩罚看作“奇异的事”(赛28:21),是祂所不愿意做的。祂管教的主要目的是要造成生命的改变(见诗119:75;哀3:31-33;来12:5-11)。
必医治。真正的医师是上帝,而不是亚述人“耶雷布”(见何5:13注释),或其他任何人(见申32:39)。
2 过两天祂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
【本会注释】
过两天。“过两天……第三天”,似乎是文学手法,并不表示确定的时间(参王下9:32;摩4:8)。何西阿曾预言上帝会“医治”(何6:1)。现在他补充说,医治发生在将来一个不确定的时候,但很有可能是不远的将来。在圣经中没有证据证实这是一段关于弥赛亚基督复活的预言,虽然许多人是这样认定的。
在祂面前得以存活。活在上帝面前就要与上帝完全和谐,并亲密交往(见民6:25,26;诗11:7;17:15;27:8,9;51:11;67:1;119:135)。
3 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祂。祂出现确如晨光;祂必临到我们象甘雨,象滋润田地的春雨。
【本会注释】
务要认识耶和华。见何4:6注释。
祂出现。该段贴切地描写了将来弥赛亚的工作(见《先知与君王》688页)。
晨光。我们的救赎者主耶稣基督确是晨光,或来自高天的“清晨的日光”(路1:78)。黎明悄悄地降临大地,驱散夜晚的黑暗,唤醒世界开始新的生活与活动。照样,也会“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原文作翅膀)有医治之能”(玛4:2)。基督没有以外表的光彩使人眼花缭乱。祂给人的,是他们得救所需要的亮光。
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甘雨(早雨)是秋播后(犹太民事年历和农历之始),从十月底到十二月初(见申11:14;珥2:23注释)所下的大雨。春雨就是晚雨,降在三,四月间收获之前,促成了收获(见本书卷二第109、110页)。何西阿用形象生动的比喻向他的同胞保证,上帝有丰富的福惠,能奋兴和滋养他们的属灵生命。
4 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做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
【本会注释】
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上帝已千方百计规劝以色列和犹大悔改,却是徒然。所以祂伤心地问道,除了惩罚,祂还能做什么呢(见赛5:4注释)。
甘露。上帝的问题是因百姓太缺乏虔诚而发的。上帝选民的历史充分说明他们不能时常保持虔诚。我们都需要学习这个教训,因为良善如果不在生命中持久存在,就没有真正的价值。
5 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们,以我口中的话杀戮他们;我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
【本会注释】
砍伐他们。希伯来人为建筑目的而开采石头,象征天国的雕刻家按“上帝形像”(雅3:9)塑造人的心灵。
我施行的审判。七十士译本和亚兰语文本均译为“我的审判”。无论如何翻译,都是指上帝的惩罚。
6 我喜爱良善(或作:怜恤),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上帝,胜于燔祭。
【本会注释】
不喜爱祭祀。见何5:6注释。
认识。仁慈是宗教的实际表现;知识是正确行为的指南。若没有这两个要素,宗教就成了空洞的形式,为上帝所厌恶(见撒上15:22;箴21:3;赛1:11-17;提后3:1-5)。
7 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
【本会注释】
如亚当背约。或“如人背约”。上帝本着祂对儿女的崇高爱心,把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中,担任祂在地上的代表,享有地球的统治权(创1:26)。但我们的始祖违犯了上帝禁食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命令(创3:6,22-24;赛59:1,2)。上帝曾给以色列和犹大一个居住的地方,像给亚当一样。但他们也像亚当那样因犯罪而违背了上帝的圣约;所以他们要像亚当那样,被赶出应许之地。
由于“诡诈”、“背约”,以色列不再是上帝的子民,如“罗阿米”这个名字所暗示的(见何1:9;2:23注释)。圣经用多种方式表述以色列的诡诈(见何6:4;7:8,11,16)。
8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本会注释】
基列指约旦河以东到亚幕河和雅伯河之间的整个地带(见创31:47注释)。这里说基列人凶恶成性(见王下15:25),怪不得他们列在北方王国中第一批被亚述人俘掳的人中间(王下15:29)。
9 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
【本会注释】
强盗成群。描绘邱坛上祭司邪恶的可怕状况(见何4:13注释)。
在示剑。大多数学者认为应译为“去示剑”。
10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莲那里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11 犹大啊,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本会注释】
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可能用于褒义,指报赏;或贬义,指报应。许多学者倾向于后一种的解释,因为犹大像以色列一样陷入背道之中,必然收获被掳的悲哀(见代下36:1-21)。
使徒行传23章
提要
1 由于使徒保罗为自己辩护,2 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命令旁边站着的人打保罗的嘴。7 保罗的控告者之间其了争竞。11上帝鼓励保罗。14 有四十多名犹太人埋伏要杀害保罗。20 保罗的外甥向千夫长陈述了犹太人的计划。27千夫长将保罗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
徒23:1 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上帝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本会注释】
定睛看着。希腊文atenizō,“某人的眼盯着”,“坚定地看着”,“认真地看着”(见徒1:10;7:55;见路4:20;22:56;见徒13:9注释)。作者路加常常使用这个词来表达某个人的面部表情,表明以下将要诚挚地说一些话。这里用来表达使徒保罗的面部表情是十分合适的,因为保罗专心地凝视着这些犹太人中最有地位的官员,保罗上一次参加这样的集会是在二十五年前。无疑,在这些人中,已经有许多人退位,还有许多人加入。但是保罗可能认识其中的一些人(见徒23:5注释)。
弟兄们。见徒1:16注释。
都是凭着良心。对于任何人来说,这都是包括范围很广的宣称。对于使徒保罗来说,在多年之后与这些犹太教徒以及他们的受害人争辩显然说明了保罗在行为上真实的悔改。他的行为全部是与上帝的旨意、上帝的律法以及先知相一致的(见徒24:14;28:17)。如果保罗正确的话,那么他的控告者们自然就是错了。使徒保罗常常提到良心的问题(徒24:16;罗2:15;13:5;林前10:25;提前1:5;提后1:3)。
徒23:2 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
【本会注释】
亚拿尼亚。他是尼比底屋斯的儿子,由卡尔基斯的希律王指定为大祭司(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5.2)。
打他。使徒保罗的声明就等于是在控告犹太公会的假冒伪善。如果保罗的行为是凭着良心的,那么他们的必定不是本着良心了。比较王上22:24;太26:67;路22:63,64。
徒23:3 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上帝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本会注释】
上帝要打。有些人认为使徒保罗说话过于草率,第5节的陈述是有意表示歉意的。当年,在众人的激怒之下耶稣依然保持沉默(太26:63;彼前2:23)。然而,可能使徒保罗是藉着灵感说了当时的话,而且没有意识到他说话的对象是一位大祭司(见第5节),保罗可能藉着灵感预示了这位大祭司的命运。在公元66年,就是在说这话七、八年之后,亚拿尼亚被暗杀了(约瑟夫《犹太战记》第二章17.6,9),可能是被西哥瑞杀害的(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73页;见徒21:38注释)。比较耶28:15-17。
你这粉饰的墙。这里是指你是假冒伪善的人(参太23:27)。就像一堵粉饰的墙一样,这位拥有高等审判权利的领袖可能在外面的官衔上披着饰物,但他的内心并不是一位虔诚的信徒,也不是一位明智的人,作为这样的领袖本应该虔诚明智。
你坐堂。在希腊文中,此处的代词是被强调的:“是你坐堂吗?”。就是说,你这粉饰的墙,你怎么有资格坐堂审问其他人呢?
按律法。这里是指根据法律,就是指犹太人的法律。
违背律法。犹太人的法律中允许打人,但是仅仅允许在经过公正的审问程序之后,证明那人有罪之时才可以打人(申25:1,2;参约7:51)。作为一名先前的犹太公会成员(见《述》第十二、三十八章),使徒保罗知道法律以及合理的司法审问过程,而且声称自己同样有享受公正法律的权力。比较本注释第五册第539页。
徒23:4 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上帝的大祭司吗?”
【本会注释】
上帝的大祭司。作为犹太人国内以及宗教的最高长官,这大祭司就被认为是上帝的代表。在旧约圣经时代,法官有时被称为'elohim,直译是“诸神”(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71页;见诗82:1注释)。
徒23:5 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本会注释】
我不晓得。参徒3:17。使徒保罗的陈述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解释:(1)由于保罗的视力有缺陷(见徒9:8,18注释)他没有认出亚拿尼亚就是大祭司,(2)保罗没有意识到是大祭司下命令,吩咐人打他,(3)保罗是在说讽刺的话,仿佛在怀疑这位大祭司本不应该下这样的命令,因此间接地挑战这位大祭司所拥有的职权,(4)在保罗说话之前“没有考虑”,尽管他知道下命令的人是大祭司亚拿尼亚。在以上这些解释中,第一种解释似乎最有道理,最有可能是正确的观点。第二种解释,也许还包括了保罗视力的问题,似乎也有可能。最后两种解释似乎与使徒保罗的品行格格不入,在如此严肃的情形之下,保罗不会如此行。
不可毁谤。使徒保罗引用了出22:28的话,那里的希伯来文“'elohim”,“诸神”,用来指代人间的官长(见徒23:4注释)。保罗肯定引用了希伯来文,然而,作者路加却从七十士译本中又转译了过来。保罗在这个观点上的真挚是不容置疑的。福音使者要意识到尊敬那些在上掌权的,尽管这些人滥用职权之时,我们也不能毁谤他们。
徒23:6 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
【本会注释】
保罗看出。由于保罗曾经是犹太公会的一名成员,他当然认识一些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也许,保罗还能识别出具体的一些人是属于这个党派还是属于那个党派。
我是法利赛人。关于法利赛人注释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2页;见徒5:34注释。在希腊文中,这里的代词“我”是被强调的词。作为一名基督徒,保罗依然宣称自己是一名法利赛人。犹太公会中的尼哥底母,一名法利赛人,就是主耶稣的一个门徒(约3:1;《述》第十一章)。在使徒们的努力传扬之下,有许多的法利赛人悔改了,皈依了基督教(见徒15:5)。有些圣经学者主张,大部分从犹太教皈依基督教的人都是法利赛人。因为在某些方面,耶稣的教训与法利赛人的教训相似,还有一些人认为,甚至连耶稣自己也是一名法利赛人。基督徒和法利赛人都承认灵感著作的权威,两个教派也都强调公义,并且要与世界分别,他们也都相信复活以及将来的生命。但是这两个教派在获得义的方法上截然不同,这就是基督徒不同于法利赛人的主要地方(见太5:20;可7:5-13;路18:9-14;加2:16-21注释)。因此,使徒保罗可以诚实无伪地说,“我是法利赛人”,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必须接受法利赛教派的一切信条和规矩。
徒23:7 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
【本会注释】
争论起来。显然,使徒保罗在听讼的一开始就作出如此的宣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可以在犹太公会面前得到公正的听讼,无疑,这些人也显示出他们不配对保罗进行审讯。因此,保罗以提出使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双方发生争执的观点来使这次审讯尽快结束(第7节)。这里所选择的话题──复活的道理──乃是基督教的基本理论之一(见林前15:12-23),而且,几乎必定可以产生想望得到的结果(见太22:23-33注释)。
分为两党。希腊文schizo',“撕碎”,“劈成碎片”,“劈开[成为碎片]”。
徒23:8 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本会注释】
撒都该人。有关撒都该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2页;见徒4:1注释。他们承认先祖摩西之著作的权威,但是当提到先知之时,他们存有许多怀疑,而且拒绝旧约圣经中的其他著作,以及一切的传统。他们认为天使只不过是天上荣耀的一个显现,并且否认将来要有真实生命的事实。有人曾说,法利赛人乃是雅典斯多亚哲学学派的配对党派,然而,撒都该人确实是雅典以彼古罗学派的配对党派;从广义上来说,此种说法不无道理(见徒17:18注释)。
徒23:9 于是大大的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
【本会注释】
喧嚷。希腊文kraugē,“大声疾呼”,“叫嚷”。这些具有高位令人尊敬的,同时还具有学问的犹太公会议员们已经证明自己乃是与那些没教养的狂徒一样浮躁,一样变化无常,他们竟是如此容易被激动,敏感(见徒22:22,23)。
文士。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以下读法“有几个文士”。不是法利赛人的所有文士。
争辩。希腊文diamachomai,“猛烈的争竞”。
有什么恶处。比较当年罗马巡抚彼拉多对于主耶稣所做的决定(约18:38;19:4,6)。在这每一个例子中,犹太教的最高法庭总是要试图盲目地处死一个正直的人。
有鬼魂或是天使。不论是灵还是天使,撒都该人一概不信。也许这里是指使徒保罗先前在大马色的路上所见到的异象(徒22:6-10),或者是指在耶路撒冷圣殿中的魂游象外(同上第17-21节)。使徒保罗的见证并没有归于徒然。在此处,这些法利赛人的态度回忆起了当年教法师迦玛列的做法(徒5:33-40)。
徒23:10 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
【本会注释】
千夫长。看起来千夫长吕西亚也出席了,他不仅关心公众的秩序,同时也关心一位罗马公民的安全(参徒22:30)。
扯碎了。显然,在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之间引发了身体的争斗,一方要得到保罗,另一方要保护保罗。
吩咐兵丁。考虑到吕西亚的官衔是千夫长,希腊文chiliarchos(见徒22:24注释;参约18:12;徒21:31,32注释),这些驻军大概有1000名,这乃是辅助部队力量最强大,人数最多的。这样的部队乃是由一名千夫长(chiliarchos)统管之下。见徒21:31;27:1注释。为了使徒保罗个人的安全,千夫长就派人将他护送到安东尼亚营楼里(徒22:24注释)。
徒23:11 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本会注释】
主站在保罗旁边。这里所说的“主”显然是指耶稣基督自己(参徒9:5,6;22:17-21)。当时的景象确实很黑暗,无疑,保罗回想起了当年巡抚彼拉多卑屈龌龊的默许,竟然答应了那些犹太人苦害耶稣基督的愿望。在这个时刻,对于使徒保罗来说,神圣的保证意味着许多许多,可以给他勇气应付面前的苦难以及日后数年要临到他的一切事情。
放心吧。无疑,使徒保罗开始反省过去两天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他一定开始疑问自己的智慧,自己定义访问耶路撒冷是否正确(徒20:24),尽管有许多信徒劝阻他,再三警告他不要到耶路撒冷,也告诉了他在那里要发生什么事(同上第22,23节),自己为什么同意并参与了其他犹太基督徒所重视的洁净之礼(见徒21:20-28),以及他在犹太人公会前的表现(徒23:1-10)。他的思想一定也想到了将来。自己为耶稣基督所做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吗?自己要到罗马为主作见证,传扬福音的愿望就这样破灭了吗(徒19:21;罗1:13)?正当他向主吐露心事的时候,主亲自向他显现了,来安慰他并向他作了保证。
也必怎样在罗马。保罗已经计划要访问罗马(见徒19:21)。
杀害保罗的阴谋
徒23:12 到了天亮,犹太人同谋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
【本会注释】
犹太人。根据第13节的叙述,这些犹太人大约有四十名。他们显然是极度热心者,同时也确信自己的密谋必定会成功。比较在马克比时代进行反叛的古犹太祭司玛他提亚进行的谋杀(马加比前书2:24;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二章6.2 [268-278]),以及谋杀大希律的企图,由于大希律建造了竞技场,而且将角斗的游戏引进了耶路撒冷(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五章8.3)。
同谋起誓。希腊文anathematizō,“诅咒”,“宣布可憎”,“对自己立下诅咒[如果自己誓言没有完成的话]”。如果这些犹太人没能达到自己目的的话,他们将会主动将那最为严肃的宗教刑罚加在自己身上。比较希伯来文charam(见撒上15:3注释)。
不吃也不喝。由于他们起了这样的誓,这些自称自许的刺客既表现了自己的狂热也表现了他们迅速刺杀保罗的决心。
徒23:13 这样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
【本会注释】
四十多人。这个狂热敢死队的阵容意味着使徒保罗的生命面临这极大的危险。
徒23:14 他们来见祭司长和长老,说:“我们已经起了一个大誓,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什么。
【本会注释】
祭司长。这些同谋者以及“大祭司”似乎都不是法利赛人(见第6-9节注释),但他们都是一些狂热之徒。这个国家的领袖已经预备好与任何人合作,不论多么卑鄙无耻,只要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就可以。
徒23:15 现在你们和公会要知会千夫长,叫他带下保罗到你们这里来,假作要详细察考他的事;我们已经预备好了,不等他来到跟前就杀他。”
【本会注释】
公会。这里是指犹太公会。似乎这里有必要采取密谋杀害的方法,因为:(1)犹太公会不能,也没有权力执行死刑(见约18:31;徒7:58注释)(2)尽管犹太公会有可以执行死刑的话,似乎对于像保罗这样一位罗马公民,他们仅仅具有一点点,或者是没有权限的(3)即使是他们有这种权限,那些犹太公会中法利赛人的影响可能也会在当时阻止他们的行动,以致他们不可能对使徒保罗作出死刑的判决。
我们。在原文中是被强调的词汇。
预备好了,…杀他。他们可能看出保罗没有到议院来,因此,就不会推测、怀疑是议会中任何成员同谋参与了这次暗杀。保罗若是被暗杀,那么他的死要归咎于那些狂热之徒。也许那四十名有愿在身的犹太阴谋者乃是一些狂热的“短匕手”,或者是凶徒(见徒21:38注释)。此处,正如他的福音书记载的一样,作者路加清楚记述了给福音带来搅扰和阻挠的并不主要是罗马人,而是那些犹太人,他们是最主要的抵挡者(见路23:2,4,14,22)。史学家约瑟夫记载了一个类似的杀害希律的密谋(《犹太掌故》第十五章8.1-4),犹太人也密谋杀害了耶稣基督(约7:19;8:40;10:39)。
斐罗证明了对于改教者的暗杀:“一切对于德行热心的的人,他们就获准可以强求立即执行处罚,毫不迟缓,他们不需要将犯罪者带到陪审团面前,也不需要领到公会面前或者任何官员面前,完全凭着那些拥有这些改教者之人的感觉行事,对于邪恶的憎恨以及对于上帝的爱,驱使他们对于这些他们认为不虔诚的人进行毫不留情的处罚。他们会认为这样的机会乃是使他们成了评议员、陪审员、执行官、立法机构的成员、原告、见证人、法律、以及人民,事实上他们是一切,因此他们就没有惧怕和防碍,他们可能会在全方面拥护宗教的安全”(《特殊的法律》第一章9.55;洛俄伯版,第七册第131页)。
徒23:16 保罗的外甥听见他们设下埋伏,就来到营楼里告诉保罗。
【本会注释】
保罗的外甥。这是使徒保罗在耶路撒冷城中唯一被记载的亲属。保罗在罗马有亲戚(罗16:7,11),显然,在哥林多也有(同上第21节)。有人称保罗的外甥是在耶路撒冷城读书的,正如先前保罗也在耶路撒冷读书一样(见徒22:3注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保罗的姐姐,或者他的这位外甥是一名基督徒。
就来到。直译是“就来到附近”,可能是“就出席”。有一些解经家认为这里的“来到”是指来到保罗的外甥去“听”,而不是指他去向保罗“汇报”。可能在那些犹太人表述他们密谋的时候,保罗的外甥就在场,或者是偶尔听到了这个计划。
营楼里。保罗被拘禁了起来,显然,使徒依然有权会见自己的朋友或者亲戚。罗马帝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监管:(1)对公众监狱中那些普通人进行监管者,(2)上级高官的监管,就是罗马官长或者参议员的个人监管,在这些人要受到审讯之时,他们就要露面,因为他们负有责任,以及(3)部队上的监管人,那些被控告的人被交在士兵的手里,这位监管人就负有全责,他必须要以自己的生命来担保对于犯人的安全监管,这些监管人的左手通常是由一条铁链和囚犯的右手系在一起的。现在,使徒保罗就是在一位部队监管人的手里(见第18节注释)。
徒23:17 保罗请一个百夫长来,说:“你领这少年人去见千夫长,他有事告诉他。”
【本会注释】
保罗请。使徒保罗对于上帝的信心,以及对于上帝之保护的信心(见第11节注释)并没有使他闲懒地坐等。保罗意识到他的外甥带来的信息乃是上帝神圣的旨意,并且也发现自己的信心与这消息是相符的,这能使他免于遭受那要来的可怕危险。
少年人。希腊文neanias(见徒20:9注释)。
徒23:18 于是把他领去见千夫长,说:“被囚的保罗请我到他那里,求我领这少年人来见你;他有事告诉你。”
【本会注释】
被囚的。希腊文desmios,“被捆绑的[人]”,“一个俘虏”,“一名囚犯”。这个词并不一定意味着使徒保罗是被铁链捆绑,尽管通常来讲,按照部队羁押的规矩,囚犯是应该被捆绑,并且与他旁边的囚犯捆绑在一起(见徒21:33;23:16注释)。
求。这里的意思是求问。
徒23:19 千夫长就拉着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问他说:“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呢?”
【本会注释】
就拉着他的手。千夫长为了能更加秘密地听到保罗外甥带来的信息,也为了鼓励他能毫无顾及地讲述,就拉着这少年人的手,走到了一旁。这少年人来到吕西亚面前,好似一名罗马公民在被控之时的使者。显然,比较那些犹太的控告者来说,这位“千夫长”更重视这位罗马公民的安全(见第26-33节)。罗马人例行公事地对待保罗,比对待那些犹太人要公平、周到得多。
私下。此处的“私下”一词更主要是在修饰问这个动作,而不是在修饰被叫到一边的动作。
徒23:20 他说:“犹太人已经约定,要求你明天带下保罗到公会里去,假作要详细查问他的事。
【本会注释】
犹太人。因为他们的领袖都参与了这次的密谋,所以整个犹太民族也被卷了进来。
徒23:21 你切不要随从他们;因为他们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经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现在预备好了,只等你应允。”
【本会注释】
起誓。或作“诅咒”(见第12-14节注释)。
只等你应允。这里是指这些有愿在身的仇敌,在等待千夫长的赞同,一旦千夫长派人将保罗送下来,到了犹太人埋伏的地方,这些人就要动手杀害保罗(参第15节)。
徒23:22 于是千夫长打发少年人走,嘱咐他说:“不要告诉人你将这事报给我了。”
【本会注释】
于是千夫长。因为使徒保罗是罗马公民,又因为这些犹太人以及那些不义之人控告他,由于犹太人的领袖们中间产生了内部矛盾和分歧,同时也因为他们显然有意要围困吕西亚对于保罗的保护,使保罗不能受到公正的听讼,正是因为这些事情,这位“千夫长”就愈加喜爱保罗,并且更愿意下决心保护保罗的人身安全。
不要告诉人。如果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得知千夫长吕西亚已经知道他们密谋的话,那么他保护保罗所做的努力就会遭到反对。同样,也为了这个少年人自己的缘故,千夫长嘱咐他不可告诉其他人。
显明。或作“报给”。
保罗被解交腓力斯巡抚
徒23:23 千夫长便叫了两个百夫长来,说:“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今夜亥初往该撒利亚去;
【本会注释】
步兵二百。这些步兵受命要保护使徒保罗的安全,每一个百夫长负责监管一百名士兵,这两位百夫长是千夫长召来的。
往该撒利亚。罗马政府在巴勒斯坦的驻扎地是该撒利亚,这里通常也是罗马巡抚和政府官员居住的地方(见徒8:40;10:1注释)。这段路程走大路的距离大约是63英里。
长枪手二百。希腊文dexiolaboi,直译是“右[手]拿枪的人”。拉丁文圣经中将这里的希腊文dexiolaboi翻译为lancearii,就是“枪骑兵”的意思。这里的“长枪手”,或者“枪骑兵”是来自当时的一个事实,因为枪通常都是被握在右手里的。这里千夫长派遣了如此庞大的部队──470人──要求他们保护这一个单身囚犯,以防这位罗马公民受到犹大那些起誓之人的暴力、杀害,耶路撒冷的驻军的力量,以及这位犯人的重要,显然,吕西亚打发这些人保护保罗的个人安全。千夫长吕西亚意识到了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会想尽办法完成杀害保罗的任务。在这些人中,一定还有许多上帝的天使,主派他们来保护保罗(参王下6:17;但6:22;见太26:53)。
亥初。大约是在晚上9:00或者10:00左右(见徒2:15;3:1注释)。
今夜。为了使旁人看不出使徒保罗也在这些士兵中间,所以他们就选择了夜间押送。
徒23:24 也要预备牲口叫保罗骑上,护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去。”
【本会注释】
预备牲口。预备的这些牲口并不是为队伍中每一个人使用的,而是为使徒保罗,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长官。他的身份乃是一名罗马公民,而且是一名受保护的囚犯,这些给予了保罗一些特权,这些特权与普通犹太人以及普通囚犯所享有的权利截然不同。无疑,在使徒保罗的多次传道旅程中,享受这样的运送,对于他来说确实是很奢侈的。
护送。这位囚犯的安全,就是自称为罗马公民的囚犯保罗,他会很安全的,因为这些百夫长,以及护送士兵,以及这些罗马部队从耶路撒冷护送保罗到该撒利亚的行动都是为了保持秩序,并且他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全都系在这次行动中。
腓力斯。参本注释第五册第70,234页。腓力斯任职的时间大约是从公元52年到60年。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54;洛俄伯版.,第三卷,第393页)这样描述腓力斯:“考虑到他有如此的后台,所以一切犯罪的行为都是可以宽恕的”,因为他的兄弟是罗马皇帝革老丢的亲信。绥屯纽(《恺撒生平》第五章.28)描述巡抚腓力斯是一个有三个妻子的丈夫,他是连续娶了三位妻子。其中有一位妻子就是土西拉,她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因此就成了大希律和马可比的后代(参《希律》;见徒24:24)。尽管起初犹太人起义敌对罗马政府,但是巡抚腓力斯能保持犹大的秩序,他有方法(参徒24:1),尽管他统治时期是暴政、乱政(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54)。
巡抚。希腊文hēgemōn(见太27:2注释)。
徒23:25 千夫长又写了文书,
【本会注释】
文书。在徒21:15,18 ,作者路加的叙述中包括他自己也在同保罗上耶路撒冷的队伍中(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63页)。这封文书可能是用拉丁文写的,因为拉丁文是当时的官方交流语,这样的话,作者路加此处的叙述就是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希腊文。
徒23:26 大略说:“革老丢吕西亚,请巡抚腓力斯大人安。
【本会注释】
大略。这个词以及“请安”一词反映了当时不错的希腊文化(见路1:3注释;参徒1:1;15:23;雅1:1)。
徒23:27 这人被犹太人拿住,将要杀害,我得知他是罗马人,就带兵丁下去救他出来。
【本会注释】
这人。希腊文anēr,“男人”,区分与女人。这个词暗示了尊敬的程度,也许是因为保罗是罗马人的缘故。
被拿住。希腊文sullambanō,“抓住”,“捉拿”(参太26:55;徒12:3)。
将要被杀害。这封信省略了当地宗教暴动袭击保罗的详细情况,也许是因为千夫长吕西亚对于那些宗教的事情并不知晓,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些事情迟早都会被巡抚腓力斯听到的(参30节)。
救他出来。这里是指,使徒保罗第一次受到耶路撒冷城中暴动人群袭击的时候(徒21:32)。
得知。或作“知道了”,“被告诉”。千夫长吕西亚如此强调了他的功劳,以便给腓力斯一种印象:是他拯救了保罗,因为他已经知道保罗是罗马公民。事实上,这并不是实情,因为千夫长曾用皮条捆绑保罗要实施刑罚招供(见徒22:25-29)。
徒23:28 因要知道他们告他的缘故,我就带他下到他们的公会去,
【本会注释】
要知道。直译是“希望得知”。千夫长吕西亚试图用鞭打的方式获取他想知道的消息(见徒22:24),但是使徒保罗的罗马户籍(第25节)救他免于受刑。
徒23:29 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们律法的辩论,并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
【本会注释】
因他们律法的辩论。这些事情包括犹太人圣殿的规章制度(见徒21:28注释)以及那些神学问题(徒23:6)。对于千夫长吕西亚来说,这些事情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参徒18:15),除非这些犹太人危及到和平问题时,这些罗马官员才视为大事。
他被告。罗马帝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此类事情的相关规定。使徒保罗在该撒利亚以及在后来的罗马城所享有的宽大待遇,无疑是由于千夫长吕西亚所做的有利汇报。
徒23:30 后来有人把要害他的计谋告诉我,我就立时解他到你那里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有古卷在此有:愿你平安!)”
【本会注释】
立时。通过将犯人立刻解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一事,千夫长吕西亚的行为既暗示了他对于上级官员的恭维,同时也显明他对于犹太人风俗的广博知识。
徒23:31 于是,兵丁照所吩咐他们的,将保罗夜里带到安提帕底。
【本会注释】
将保罗夜里。这里是指,他们在晚上离开耶路撒冷,到破晓的时候他们正是在到该撒利亚的路上(见第23节注释)。
安提帕底。这个地方就是现在的Ras el-`Ain。根据约瑟夫的记载(见《犹太掌故》第十六章5.2.),这个城镇是由大希律在查法耳·塞巴的遗址上建造的(在现今Kefr Saba 的南部地区),并且以他父亲的名字“Antipater”(安提帕特)给这座城命名(见本注释第五册第38页)。“Antipatris”(安提帕底)的意思是“属于安提帕特”。这座城市美丽地坐落在沙伦平原上,不仅树木繁茂而且水流充足。安提帕底正是在从耶路撒冷到该撒利亚的罗马大道上(见耶稣服务时代的巴勒斯坦)。有关在同样位置的古城,可能是旧约时期的亚弗城,参约瑟夫《犹太战记》第一章4.7;第二章19.1;第四章8.1;参马加比前书7:31;以及圣经时代的巴勒斯坦。
徒23:32 第二天,让马兵护送,他们就回营楼去。
【本会注释】
第二天。安提帕底坐落在距离耶路撒冷大约39英里的位置。在清晨出发(见第23节注释)并且同步行的士兵一起行进,使徒保罗的队伍到达安提帕底应该已经是第二天了。
他们科回。考虑到使徒保罗现在已经脱离危险,那些步行的士兵就返回到耶路撒冷了。
营楼。这里是指在耶路撒冷的安东尼亚塔(见徒21:34),那里就是罗马驻军的住所。耶路撒冷的罗马驻军一定相当多,营楼也相当大,需要在像这样的混乱时刻派遣特遣部队平息混乱(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71页)。
徒23:33 马兵来到该撒利亚,把文书呈给巡抚,便叫保罗站在他面前。
【本会注释】
把文书呈给。特遣队的指挥将文书、犯人、以及其他问题都转交给了巡抚大人。他的使命在没有任何意外地情况下完成了。
徒23:34 巡抚看了文书,问保罗是哪省的人,既晓得他是基利家人,
【本会注释】
巡抚。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里应该读作“他”。
基利家。见徒6:9;15:41注释。在当时,可能基利家和巴勒斯坦都被包括在罗马省份叙利亚的范围之内。
徒23:35 就说:“等告你的人来到,我要细听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门里。
【本会注释】
我要细听你的事。就是说我要给你一个机会,能够细细地听讼。巡抚腓力斯接受了这个案件的司法权。这些犹太的控告者们并没有随着使徒保罗到达该撒利亚,直到五天之后,他们才来到这里(徒24:1)。
衙门。希腊文praitōrion(见太27:27注释),这个词是来自拉丁文中的praetorium。这些词应用于指代指挥官的帐篷,指罗马皇家护卫队的兵营,正如这里一样,是指一个罗马省份官员的官邸。
使徒行传24章
提要
1 保罗被雄辩家帖土罗控告,10 为他的生平和道理答辩。24 他向巡抚及其夫人传讲基督。26 巡抚指望受贿赂,但徒然指望了。27 最后,在离职时,他把保罗留在了监里。
犹太人控告保罗
徒24:1 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
【本会注释】
过了五天。即,在保罗到达凯撒利亚之后(见第11节注释)。对于准备正式的控告并且指示一个专业能干的辩士呈上这个案子来说,五天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参徒21:17,18,27;24:11)。
亚拿尼亚。见徒23:2注释。这位大祭司不会对保罗感到友好,因为保罗曾称他为“粉饰的墙”(徒23:3)。
下来。或作“来到下面”。即从在山上高处的耶路撒冷来到在海岸的罗马主要城市凯撒利亚。
长老。见徒23:14注释。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某些长老”。亚拿尼亚既是一个撒都该人,就不太可能从在耶路撒冷的公会带许多法利赛人下来,因为法利赛人曾经支持过保罗(见徒23:9注释)。
辩士。希腊文是rhētōr,“一个说话者”,“一个雄辩家”。一个rhētōr是一个辩护者,一个专业的抗辩人。在新约圣经中,这个称号从未用在福音信息的“传道者”或“传令者”身上(希腊文是kērux,提前2:7),也从未用在我们的“中保”基督身上(希腊文是paraklētos,约一2:1;见太5:4注释)。
帖土罗。这是一个拉丁文的名字,Tertius(德丢)的昵称,德丢的意思是“第三”。请比较Secundus(西公都),“第二”(徒20:4)。在每个行省的法庭,都有精通罗马状况的人,代表非罗马人的外省人讲话。帖土罗可能是一个精通罗马法律程序的犹太人,要不就是一个熟悉犹太学问的罗马人。如果他是一个罗马人,那么他使用“我们”和“我们的”可能就暗示他是一个改信犹太教的人,否则他用这些代词可能只是要强调在代表自己的当事人讲话。
控告。希腊词是复数形式,因而包括亚拿尼亚,长老们和帖土罗。整个代表团都参与了控告保罗的事。与在徒25:2,15中一样,希腊文emphanizō,“控告,禀报”被用来表示进行正式的控告。
徒24:2 保罗被提了来,帖土罗就告他说:
【本会注释】
被提了来。很可能指为了这次听讼,保罗从拘禁他的地方被召了来。
就告他说。帖土罗的话,虽然是以过度的奉承开始的,却是控告之辞。像这样用奉承开始讲话乃是一个惯例(见西塞罗De Oratore第二章80)。路加对这段演说的记录(第2-8节)无疑是一个简要的概括,只保留了这次演说的要点。
大享太平。直译是“大量和平”。在犹太人历史的这个衰落时期,巴勒斯坦享受的决不是太平。反叛正在表面之下酝酿着,七或八年之后就要暴发公开的叛乱了(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73页)。该地享受的太平乃是那种罗马式的太平,是迫于武力的太平。腓力斯曾多次镇压了政治上的弥赛亚,破坏了反抗罗马权威的初现端倪的后台(见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6,7;《犹太战记》第二章13.2 [253])。
弊病得以更正了。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改良了”。据塔西图所说(《编年史》第十二章第54页),作为对强盗们的活动忽视不顾的回报,腓力斯从他们手中获得了丰厚的收入。据说当腓力斯镇压抢劫时,只是为了可以从中增加自己的财富。由于这种乱政,他在保罗被囚期间被罢免了。
一国。希腊文是ethnos,犹太人用来指外邦人的常见词。新约作者们通常称犹太人为“百姓”,希腊文是laos(见徒10:2;26:17,23)。当ethnos被犹太人用来指自己的国家时,通常是在外邦人面前,或与外邦人有关(见路7:5;23:2)。
先见。希腊文是pronoia,“深谋远虑”,“有远见的关心”。
徒24:3 “腓力斯大人,我们因你得以大享太平,并且这一国的弊病,因着你的先见得以更正了;我们随时随地满心感谢不尽。
【本会注释】
大人。希腊文是kratistos,“高贵的”,“最杰出的”,该词也被吕西亚在他的信中用在了腓力斯身上(徒23:26),并被译为“最优秀的”(和合本译为“大人”)。该词并不表示品格,而是表示社会地位。保罗也类似地将这个词用在了非斯都身上(徒26:25)。
徒24:4 惟恐多说,你嫌烦絮,只求你宽容听我们说几句话。
【本会注释】
烦絮。希腊文是egkoptō,“阻碍”,“留住”。帖土罗赞扬腓力斯忙于维持治安并促进改良(见第2节注释),还说他很少有空处理目前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从而就暗示了帖土罗希望迅速作出对他的当事人有利的决定。
宽容。希腊文是epieikeia,“温和”,“公平”,“温柔”(见林后10:1)。在这里,“考虑周到”会是一个好的译法。帖土罗定意要在这个案件中通过使法庭充满奉承的气氛而使腓力斯失去对事实的判断力。
徒24:5 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本会注释】
我们看。这句话暗示,认真的调查结果证明保罗就是他们所声称的那个邪恶的人。
如同瘟疫一般。希腊文是loimos,“疫病”,“瘟疫”,直译是“一场瘟疫”。在马加比上10:61中,loimos被用来指罪犯。
鼓动人生乱的。或作“一个煽动者”,一个严重的控告,原告希望将保罗置于直接与罗马律法相冲突的位置。保罗在犹太人眼中“如同瘟疫一般”,但在罗马人眼中却并不如此。然而,腓力斯是以严厉对待造反者的闻名的(见第2节注释),如果帖土罗能使他相信这种主张的话,保罗的命运就会被决定了。请比较在彼拉多面前对我们主的控告(见路23:2注释)。
众犹太人。每年的节期有数千犹太人从国外聚集到耶路撒冷,在保罗曾工作过的地方如腓立比(徒16:16-24),帖撒罗尼迦(徒17:5-9),哥林多(徒18:12-17),和以弗所(徒19:8-10,13至20:2),动乱的消息必定已经入了官长们的耳中。这些动乱可能会被解释为是由保罗的煽动性行为引起的,因而似乎就给这次对他的控告带来了实质性的内容。帖土罗可能引证了一些明确的事件,并对其中的大部分进行了具有最坏可能性的解释(参徒24:18)。
普天下。希腊文是oikoumenē,在这里的意思是罗马帝国(见路2:1注释)。
头目。希腊文是prōtostatēs,“一个站在前列的人”,“一个最重要的人”,因而是“一位领袖”。在修西狄弟的《历史》第五章第71页中,prōtostatēs指在右翼负责指挥前进或进攻。该词在这里是被比喻性使用的。
教党。见徒5:17注释。
拿撒勒。新约中只在此处被应用在了基督徒们身上,显然指拿撒勒人耶稣的跟从者们。在第2和第3世纪,有一个犹太基督徒教派称作拿撒勒派,但在这里只是指基督徒们,无论犹太基督徒还是外邦基督徒(见卷五,第55页)。见太2:23,在那里“拿撒勒”这个词被应用于耶稣,因为他是拿撒勒的一个居民。该词与拿细耳人这一术语并没有可知的关系(见民6:2;太2:23注释),也不能说明它与希伯来词nasar,“观察”,“警戒”,“保守”有关系。
徒24:6 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我们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在此有:要按我们的律法审问,)
【本会注释】
想要。直译是“企图”。保罗的敌人们现在提出了曾导致他被捕的莫须有的罪名(见徒21:21,28)。
污秽。希腊文是bebēloō,“亵渎”,“玷污”。它与一个意思是“门槛”的词相关。该动词的意思因而是“跨过门槛”。保罗被控带着外邦人越过了圣殿院子的边界,那是只有犹太人才蒙准越过的(见卷五,第67页),因而就亵渎了圣殿。在这里提出的反对保罗的控告在罗马的律法之下和犹太人的律法之下都是非常严重的。见第449页插图页面的说明。
我们捉住。希腊文是krateō,“拿”,“捉住”,意味着使用武力。他们把保罗描绘为一个主要用武力捉住的危险的罪犯。
要审问。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和所有接下来的词,直到第7节结尾的“到你这里来”。然而,这段话扼要重述了事件的要点,虽然是从帖土罗的立场概述的,但路加已经记载了这事的发生(徒21:32至23:30)。第6-8节把帖土罗描绘为在解释为什么变得有必要就这个案件来麻烦腓力斯的原因。他的当事人曾有意自己处理保罗;但吕西亚干预了这事。
按我们的律法。犹太律法并没有关于因为一个人“好像瘟疫”,即成了一个妨害公众利益的人就处死他的规定。旧约的律法是公平、高尚、清楚的。但是在任性而偏执的人手中,最好的律法与最好的道理一样,都能变成一种逼迫的工具。然而,在亵渎圣殿的情况下,罗马的律法允许犹太人处死违犯者,即使他是一个罗马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7页)。
徒24:7 不料千夫长吕西亚前来,甚是强横,从我们手中把他夺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
【本会注释】
千夫长。见徒22:24注释。
甚是强横。事实是犹太人自己曾犯有强横之罪。然而,他们自然会将任何干扰了他们计划的事解释为“强横”。
徒24:8 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
【本会注释】
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吕西亚并没有这样吩咐,直到犹太人显然图谋杀害保罗的时候(见徒23:30注释)。
究问他。即,保罗,就如表示“他”的希腊词的单数形式所说明的。先行词显然不是第7节的吕西亚,他已经宣称自己是赞同释放保罗的(徒23:29),并且先前曾明显定意要保护保罗免受伤害(见徒21:31-40;22:24;23:23-31)。先行词反而是第5节的“人”(保罗),就如第6节的“他”都指保罗一样。仔细查考第6-8节的代词支持的结论是:这些经文不属于使徒行传原文的一部分(见第6节注释)。
徒24:9 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本会注释】
随着告他。或,参加控告。帖土罗是犹太人的发言人,他们证实他所说的可谓事实。
保罗为自己辩护
徒24:10 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他就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
【本会注释】
于是保罗。保罗的辩护直截了当地否认了对他的控告(见第12,13节)。他提出了四个要点:(1)他到耶路撒冷是去礼拜的,并且带了“捐项”和“贡献的物”上去(第11,17节)(2)他没有制造任何动乱(第12,18节)(3)他挑战原告拿出证据证明他们的指控(第13,19节)(4)他强调自己唯一的妄为就是顺从上帝和他的律法,并且相信死人复活(第14,15,21节)。他辩护的前半部分显然是一个一般性综述(第11-16节);而后半部分详细重述了那个综述中的要点(第16-21节)。这场诉讼很可能用的是希腊语。如果保罗说的是拉丁语,路加无疑会提到它,就像他对保罗用希伯来语时所做的一样(徒21:40)。
断事多年。腓力斯到那时很可能已经做了六到八年的巡抚了,比大多数犹太地的巡抚任期都长(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页)。腓力斯除了自己单独的巡抚任期之外,很可能有段时间与Cumanus共同作巡抚(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第54页)。
分诉。希腊文是apologeomai,“作一个人的辩护”。保罗“乐意”假定腓力斯是值得他信任的。他也知道腓力斯明白犹太人的作风。但是他的勇气乃是基于神圣保护的永久保证(徒23:11)。
徒24:11 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
【本会注释】
你查问就可以知道。腓力斯能容易地证实这一陈述。根本就没有时间发动一次起义。确实,保罗到耶路撒冷来的目的总而言之是不同的(见第11,17节),并且腓力斯知道犹太人从世界各地来到耶路撒冷都是来礼拜的,并且是带着礼物来的。
十二天。通过包括端点的计算,保罗到达耶路撒冷的整段时间似乎是14天,可以列举如下:第一天,到达耶路撒冷并受到了弟兄们的接待(徒21:17);第2天,与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们相会(第18-25节);第3到7天(大约;参《述》第三十八章),七天洁净礼中的五天(第26,27节);第7天(大约),被犹太人攻击,被吕西亚解救(第27-33节);第8天,保罗在公会前申诉(徒22:30至23:11);第9天,杀害保罗的阴谋的制定和泄露(第12-22节),保罗离开凯撒利亚,途经安提帕底(第31节);第10天,抵达凯撒利亚,出现在腓力斯面前(第32,33节);第10-14天,就是徒24:1的五天。很可能保罗并没有算上他达到耶路撒冷的那天,或者他在腓力斯面前受审的那天,而只是提到了其间的12天。
礼拜。这是保罗去耶路撒冷的主要原因。他认为一个人会为了敬拜自己的上帝进入了圣殿,然后立即转而亵渎它,这种想法是荒谬可笑的。
徒24:12 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里,或是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和人辩论,耸动众人。
【本会注释】
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这里保罗开始断然否认并且彻底驳斥了对他的控告,先是在大体上然后在细节上(见第10节注释)。没有一个人能说自己曾看见保罗做了他的仇敌们控告他的任何一件事。保罗的话也是能加以证明的。没有证据能证明保罗曾以一种攻击性的方式说话行事。
耸动众人。直译是“煽动群众”。那聚众攻击保罗的,乃是犹太人(徒21:27,28)。
徒24:13 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本会注释】
证实。希腊文是paristēmi,在这里的意思是一个要点接一个要点地正式记下的证据。约瑟夫用paristēmi表示他所罗列的证据,证明犹太人曾因罗马暴政激起的起义(《生活》第6页)。
徒24:14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
【本会注释】
承认。希腊文是homologeō,“宣布”,“公开承认”。保罗作出的“承认”在任何方面都不是承认对他的控告。
道。事实上是一个表示基督教的专门术语(见徒9:2注释)。
异端。希腊文是hairesis,在这里的意思是“教派”(见徒5:17注释;参徒24:5)。
我正按着那道侍奉。保罗承认他正按“拿撒勒教党”的“那道”敬拜上帝(第5节)。但是那时并没有反对人成为拿撒勒教党的人或基督徒的律法,不管是罗马人的律法还是犹太人的律法。犹太人并没有根据保罗是一个基督徒要求作出判决。
我祖宗的上帝。保罗强调他并没有因着变成一个拿撒勒教党的人而离开以色列人的信仰。他仍旧敬拜同一位上帝。他否认自己是异端。
信一切所记载的。保罗不仅仍敬拜同一位上帝,而且他仍全然相信并信靠犹太人的圣经,旧约圣经。保罗在这里说明认为旧约圣经对基督徒具有较低价值的论点是虚谎的。凡像保罗一样指望靠基督得救的人,最好都效法他的榜样“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见路24:27注释)。
律法中。直译是“依照律法”(见路24:44注释)。当在这里与“众先知”合用时,“律法”就是一个表示摩西五经的专门术语。律法和先知构成了希伯来旧约圣经三分法的两大部分,当像这里一样被使用时,实际上一般表示相当于“旧约圣经”。律法指出了真正的道路,而先知说明并发扬光大了律法。保罗相信这一切。他并不是异端。保罗暗示,旧约圣经—犹太教的最高权威—充分证实了他作为一个基督徒的信仰和实践是正确的。
徒24:15 并且靠着上帝,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
【本会注释】
盼望。见罗5:4,5注释。如果没有复活和来生的盼望,基督教和犹太教就都失去了它们的意义(见林前15:14,32;多2:13;约一3:3)。盼望乃是基督徒最大的美德之一(诗146:5;亚9:12;林前13:13;加5:5;来6:19;彼前1:3)。对于那些没有指望和“活在世上没有上帝”的人(弗2:12),生活最多不过是一场徒劳的体验。
有这个盼望。希腊文是prosdechomai,“承认”,“期待”。显然,保罗说到了出席法庭的原告们—至少是他们中间的法利赛人(见徒23:6)。犹太人一般都相信复活(见赛26:20;但12:2,13;参马加比下7:9;以诺书91:10;所罗门的诗篇3:16[见卷五,第86,87,90页])。
死人。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字。在当时的民族中,犹太人几乎是唯一一个确定教导身体复活的民族。在某些方面,对埃及人、巴比伦人、波斯人和希腊人来说,来生的观念比较不清楚(见徒17:32)。柏拉图学派的人,甚至罗马斯多亚学派的人,都没有关于死后生活的清晰教导,而犬儒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则拒绝这种观念。
恶。保罗的道理是不仅善人或义人应该复活(林前15:51-54;帖前4:16),而且不义的人也要复活(参但12:2)。这两类人的复活会被分开,正如他们所得的报应截然不同一样(罗2:5-10)。约翰指出,这两次的复活相隔1,000年的时间(启20:3-10)。保罗提到不义之人的复活,必定挑战了腓力斯的良心(见徒23:24;24:2注释)。
徒24:16 我因此自己勉励,对上帝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本会注释】
因此。即,由于信心、盼望和他已经说过的侍奉上帝(第14,15节)。
勉励。希腊文是askeō,“锻炼”,“努力”,“尽力,耐心”。保罗对自己的宗教信仰和行为是认真的。对他来说,宗教不只是一种哲学体系;它乃是一种生活方式。他热切地努力,要在属灵的事上获得成功,他认为这对他的幸福是至关重要的(见太7:24-27;腓2:12,13;3:7-15)。
良心。对保罗来说,良心,区别对与错的能力,乃是最重要的(提前1:5;3:9;来9:14)。此刻,他再次声称在上帝面前有清洁的良心(徒23:1;参罗9:1;提后1:3;来13:18)。
无亏。希腊文是aproskopos,直译是“没有什么要反对的”。保罗终其一生所做的始终是打算侍奉上帝。甚至作为一个逼迫者时,保罗在良心上也认为是在侍奉上帝(徒26:9,10;参约16:2)。因此,他的生平例证的事实是:拥有受了启迪的良心几乎与本着良心做事同等重要。良心无论已经多么“好”了,都必须注意上帝的声音(赛30:21)和他的话(赛8:19,20;提后3:15-17;参太24:21-27)。
徒24:17 过了几年,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
【本会注释】
过了几年。保罗前一次访问耶路撒冷约在主后52年,在他第二次旅行传道结束的时候(徒18:21,22)。其间相隔约有六年(见本册注释第102页)。
带着捐项。保罗现在明确地解释了他回到耶路撒冷的目的。他来耶路撒冷是与他要侍奉上帝和同胞的固定宗旨相一致的(见第16节注释)。他并不是来危害自己的百姓的,而是要使他们受益(参徒11:29,30;20:35;罗15:25-27;林前16:1-4;林后8:1-4)。
本国。虽然公民身份是罗马人,但保罗在内心里仍是一个犹太人,并且在这里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与自己的百姓视同一体(参徒22:3)。他的目的说明他毫无亵渎圣殿或干扰其崇祀的意向,更不要说“捐项”和“供献的物”本身了。
徒24:18 正献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惟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
【本会注释】
正献的时候。直译是“在那事中”即,显然在他正忙于献“捐项”和“供献的物”的时候。可能他实际上并不是正在传送礼物的当口被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注意到了,而是在从事与此有关的活动时被他们注意到的。
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很可能是从以弗所来的,以弗所是罗马亚细亚行省的主要城市(见“保罗的旅行”),保罗在那里曾经历过一场大麻烦,部分就是因为这些犹太人(参徒19:13-16;21:27;林前15:32)。
看见我已经洁净了。当被逮捕时,保罗正在从事献祭所必须的安排,而不是在煽动一场动乱(参《述》第三十八章)。
并没有聚众。陪同保罗的只有四个人,他曾与他们一起去还愿(徒18:18;21:23,24)。并没有控告这是一次煽动性行为的事实根据(徒24:5)。
徒24:19 他们若有告我的事,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
【本会注释】
他们应当。即,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第18节)。
来告我。直译是“进行指控”。显然,他们的指控是由大喊大叫,煽动性地呼吁在圣殿院子中聚集的群众构成的(见徒21:27-30)。因而引起了暴乱(第30-32节),并且随后给保罗带来的这场野蛮的控告完全依赖于那些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的证词。但是现在显然找不到他们了,对于保罗被传讯的唯一明确的控告,并没有直接的见证人(见徒24:5,6注释),反对他的这个案件应当作罢。
徒24:20 即或不然,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有妄为的地方,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
【本会注释】
这些人。既然从亚细亚来的原告没有出现(第19节),保罗就挑战在场的犹太人说出他们曾亲身经历的或能提出可接受的证据的明确控告。
在我里面。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短语。这句话于是可以译为:“他们发现什么妄行”。
在公会前。犹太人的最高公会曾无法就控告保罗达成一致意见;实际上,公会的许多成员曾站在保罗这边,因而促成了近来的一次暴乱(徒23:1-10)。如果许多犹太领袖都认为保罗是无辜的,并且准备用武力保护他,保罗现在的原告还有什么可以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他的事呢?
徒24:21 纵然有,也不过一句话,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
【本会注释】
纵然有,也不过。有些人把这种想法读入了第21节的陈述中: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构成了一个对妄为的供认。并不是这样。要是他在公会面前的声明中有任何可责之处的话(徒23:6),他的原告们肯定就会将之小题大做了。反而,他们故意地避免提到那事,那事实际上令他们感到难堪。不仅如此,对那事的叙述会证明他们自己对保罗有罪还是无罪是意见分歧的,而且真正的争端在于犹太神学的一个要点。如果保罗叙述了整个事件,就如很可能发生的,他从而就证明了他们并没有什么可以控告他的事,甚至罗马法庭都不会予以考虑。关于腓力斯的反应,见第22节注释。
徒24:22 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
【本会注释】
那时。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那时”和“听到这些事”。然而,上下文显然说明这段话就是这个意思。保罗的证词(第10-21节)显然说明原告并没有理由控告他,所以腓力斯就休庭了。然而,关于保罗,他还想听听吕西亚会怎么说。
详细晓得。腓力斯曾在巴勒斯坦任职数年(见第10节注释),在那段时间必定获悉了许多关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事。他的妻子土西拉,希律亚基帕二世的一个姐妹(见第24节注释),是一个犹太人(见徒23:24注释)。
这道。即,基督教信仰(见徒9:2;24:14注释)。
支吾。如果没有更多的信息,腓力斯就不能作出一个聪明的决定,所以就使这个案件延期了。
我要审断。即,我要查明,或我要决定。
徒24:23 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本会注释】
百夫长。直译是“那百夫长”,很可能是那两个曾从耶路撒冷护送保罗过来的百夫长中的一个。
看守。希腊文是tēreō,“照顾”,“看守”,“保守”。该动词并不一定暗示关禁闭,而是安全保护。腓力斯看来妥善处置了保罗,部分是因为他的良心被唤醒了(见第14-16,24,25节),部分是因为他指望得贿赂(第26节)。
宽待。即,一个普通囚犯不会享受的特权(参徒23:16,17注释)。他虽被捕但并没有遭受普通监禁的痛苦和不适。
亲友。希腊文是idioi,“自己的[亲戚或密友]”(见约1:11注释)。这些人可能会包括腓力(徒21:8)和住在凯撒利亚附近的别的基督徒们,以及路加,他曾陪伴保罗去了耶路撒冷(第17节)。
供给。希腊文是hupēreteō,“帮补”,直译是“在下面划”(见徒13:5注释)。这包括社交来往的仁慈,衣服食物的舒适,以及信息的传达。或许腓力斯有意使保罗的亲友们方便向他提供赎金(见徒24:26)。
或者来。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应该省略这些词。
腓力斯留保罗在监里
徒24:24 过了几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犹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来到,就叫了保罗来,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
【本会注释】
几天。见徒9:19注释。
腓力斯来到。或许腓力斯离开了凯撒利亚一段时间,他回来后准备进一步询问保罗。
土西拉。腓力斯的第二个妻子。她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大希律和玛丽亚娜的孙女,出身于前犹太王室,哈斯摩年家族(见本注释第五册第40页)。希律亚基帕二世因此是她的兄弟,而Berenice是她的姐妹。她曾离开她的第一任丈夫,Emesa的王Azizus,一个改信犹太教的人,嫁给了腓力斯(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7.1,2)。她当时约有22岁。当她的父亲处死雅各时,她才六岁(徒12:1,2),可能知道那个悲剧事件。可能她还知道彼得蒙救出监(第3-19节),并且当然知道她父亲不幸的死亡(第21-23节)。她复杂的婚姻状况表明,她并不认真对待犹太人的顾虑。或许她很好奇,要看看犹太领袖们想要处死的这个人并听他讲论。
叫了保罗来。可能腓力斯有意获得更多的信息,要满足土西拉的好奇心,并且使保罗认识到他乐意释放他—为了一份贿金(见第26节)。
基督。保罗会力劝人相信弥赛亚并且相信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弥赛亚(见太1:1注释),相信他为罪人死和他拯救的恩典,相信他的复活,相信他回来的确定性,并且相信对全人类的审判。“信基督”在这里表示关于他的“最确信的”事(路1:1)。
徒24:25 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本会注释】
保罗讲论。保罗所受的训练,尤其是在耶路撒冷在迦玛列门下受的训练,无疑曾开发了他心智的自然能力和当众演说的技能。他在接近大马士革的地方,和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通过异象与主的亲自接触(徒9:4-6;22:17,18),以及圣灵使人充满活力的能力曾提供给他关于真理的清晰概念,使他能合乎逻辑地讲述至关重要的福音真理,这些真理是那么宝贵,博得了他的心。多年的传道经验已经使得他对福音的讲述有一种能赢得人们归向上帝的强大力量。
公义。希腊文是dikaiosunē(见罗1:17注释)。保罗在这里无疑说的是对上帝对同胞的一种正确的态度和正确的行为。在这个词中,路加总结了保罗对律法和福音的伟大真理的说明(见弥6:8;太22:36-40注释)。当腓力斯反省自己的行为时,他的良心一定惹起了不安(见徒24:2注释)。当保罗讲论并且想像自己正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时,腓力斯甚觉恐惧就不足为奇了。
节制。希腊文是egkrateia,“克己,自制”,或者对食欲和情欲的控制(见加5:23注释)。这种品格特性对领袖来说特别重要,保罗无疑对腓力斯说明了他如何可以得到这种品性。
审判。希腊文是krima,判决是由审判产生的(见约9:39注释),在这里,指最后的审判。腓力斯现在像一个法官一样坐着;那时他要作为一个被告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腓力斯的贪婪,残酷,和放荡(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第54页;《历史》第五章第9页)使得保罗的信息特别适当。保罗要不就是知道他正对之讲论的这个人的品格,要不就是被圣灵引导强调了正是腓力斯所需要的事。保罗不仅仅是一个道德教师;他并没有将自己局限于关于公义与节制的优美与效用的抽像论据。他的话是高度实用的,并且构成了上天的邀请,要腓力斯和他的夫人转向真神上帝。
甚觉恐惧。希腊文是emphobos,“恐惧的”,“受惊吓的”。该词表示不是身体的激动而是精神的激动。圣灵正在对这位巡抚不安的良心作工,“为罪、为义、为审判”责备他(约16:8)。像鬼魔们一样,腓力斯相信并且战兢了(雅2:19)—在灵里。这位地方长官不肯承认保罗是正义的,指望从释放保罗挣得一份贿金,现在因想到要在宇宙的审判者面前为自己的行为交帐而恐惧战兢了。
得便。腓力斯通过推迟个人的决定安抚了自己的良心。他没有直率地拒绝圣灵的呼召,但是,在面对正确的决定时的优柔寡断,决定了要把个人事物中的痛苦的事情安排到适宜的时间。对这种使人不愉快的事来说,最“得便的时候”总是现在,但是对于良心有罪的人来说,现在总是最不得便最麻烦的时候。
再叫你来。腓力斯屡次地叫了保罗来(第26节),但从未达到做出决定的地步。他从未找到他所说的“得便的时候”。
徒24:26 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本会注释】
送他。更可说是“会给他”。腓力斯想,如果保罗重要到足以激起犹太领袖们对他这么多的反对,那么他的自由必值一大笔贿金。因为保罗曾带礼物给耶路撒冷的犹太人(第17节),腓力斯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断定,他肯定有富足的朋友,可以为他的释放付赎金。或许腓力斯想,在他允许来探访保罗的朋友中(第23节),可能就有一些会这么做的人。
使他可以释放他。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然而,上下文说明这正是他(腓力斯)的意图。
屡次。腓力斯继续与保罗谈论,因为关于“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第25节),他仍感到心里不安,也因为他指望得贿赂—两种动机的奇怪结合,确实,他既没有得到贿赂也没有得到内心的平安。
谈论。希腊文暗示友好的谈论。保罗和腓力斯之间的对比是戏剧性的。作为大数的扫罗,保罗曾寻求取悦于那些比他位高权重的人,要在他本国达到一个高位。但是他抛弃了一个希伯来青年所希望得到的一切(参腓3:8,10),反而使自己与一个被人憎恨的教派联合,经历了基督徒们遭遇的所有羞耻和痛苦。腓力斯曾指望藉着邪恶的手段在他的百姓中提高自己,却发现自己在以公平对待受人轻视的保罗,并且羡慕保罗在其信念方面的大胆诚实。他认真地听取保罗的教训时,在他内心必有战争,因为他似乎喜爱—在某种意义上—与像保罗这样如此能干、直爽而且本着良心做事的人谈论。
徒24:27 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本会注释】
过了两年。直译是“当两年满了的时候”,或“已经过去了”。这似乎指整整两年时间,而不是通过包括端点的计算,认为过了两年(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82页;本注释第六册第99,101,102页)。
波求非斯都。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1页。比起对腓力斯的描述,约瑟夫以更为仁慈的色调描绘了这位巡抚的品格(《犹太战记》第十一章14.1),但却说明他与他的前任一样,很难对付暴动和刺客(《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9,10)。
接了腓力斯的任。直译是“腓力斯接到了一位接任者”,即,腓力斯被非斯都继任了。时间约在主后60年(见本册注释第102页)。
讨犹太人的喜欢。直译是“获得犹太人的支持”。留保罗在监里,作财富的一个抵押品,腓力斯希望可以减轻犹太人在罗马加给他的抱怨。甚至在失势的时候,他都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拿保罗的命运作赌注。
在监里。即,在拘留中,一种强烈的表达,暗示在腓力斯离任之前,保罗初入监时受到的宽容待遇(见第23节)可能在这位巡抚的命令之下终止了。至于保罗在被腓力斯拘留的那两年时间里使自己忙于什么,并没有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