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5章
5:1那时,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奉以色列 神的名,向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犹大人说劝勉的话。
5:2于是,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和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都起来动手建造耶路撒冷 神的殿,有 神的先知在那里帮助他们。
5:3当时,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来问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5:4我们便告诉他们,建造这殿的人叫什么名字。
5:5神的眼目看顾犹大的长老,以致总督等没有叫他们停工,直到这事奏告大利乌,得着他的回谕。
5:6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上本奏告大利乌王。
5:7本上写着说:“愿大利乌王诸事平安!
5:8王该知道,我们往犹大省去,到了至大 神的殿,这殿是用大石建造的,梁木插入墙内,工作甚速,他们手下亨通。
5:9我们就问那些长老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5:10又问他们的名字,要记录他们首领的名字,奏告于王。
5:11他们回答说:‘我们是天地之 神的仆人,重建前多年所建造的殿,就是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建造修成的。
5:12只因我们列祖惹天上的 神发怒, 神把他们交在迦勒底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就拆毁这殿,又将百姓掳到巴比伦。
5:13然而巴比伦王塞鲁士元年,他降旨允准建造 神的这殿。
5:14神殿中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带到巴比伦庙里的,塞鲁士王从巴比伦庙里取出来,交给派为省长的,名叫设巴萨,
5:15对他说:可以将这些器皿带去,放在耶路撒冷的殿中,在原处建造 神的殿。
5:16于是,这设巴萨来建立耶路撒冷 神殿的根基。这殿从那时直到如今,尚未造成。’”
5:17现在王若以为美,请察巴比伦王的府库,看塞鲁士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 神的殿没有。王的心意如何,请降旨晓谕我们。
以斯拉记6章
6:1于是,大利乌王降旨,要寻察典籍库内,就是在巴比伦藏宝物之处,
6:2在玛代省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一卷,其中记着说:
6:3塞鲁士王元年,他降旨论到耶路撒冷 神的殿,要建造这殿为献祭之处,坚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宽六十肘,
6:4用三层大石头、一层新木头,经费要出于王库。
6:5并且 神殿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伦的,要归还带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处放在 神的殿里。
6:6现在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你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你们当远离他们,
6:7不要拦阻 神殿的工作,任凭犹大人的省长和犹大人的长老在原处建造 神的这殿。
6:8我又降旨,吩咐你们向犹大人的长老为建造 神的殿当怎样行,就是从河西的款项中,急速拨取贡银作他们的经费,免得耽误工作。
6:9他们与天上的 神献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所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
6:10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 神,又为王和王众子的寿命祈祷。
6:11我再降旨,无论谁更改这命令,必从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来,把他举起,悬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为粪堆。
6:12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这命令,拆毁这殿,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 神,将他们灭绝。我大利乌降这旨意,当速速遵行。
6:13于是,河西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因大利乌王所发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6:14犹大长老因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所说劝勉的话,就建造这殿,凡事亨通。他们遵着以色列 神的命令和波斯王塞鲁士、大利乌、亚达薛西的旨意,建造完毕。
6:15大利乌王第六年,亚达月初三日,这殿修成了。
6:16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并其余被掳归回的人,都欢欢喜喜地行奉献 神殿的礼。
6:17行奉献 神殿的礼就献公牛一百只,公绵羊二百只、绵羊羔四百只、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数目,献公山羊十二只,为以色列众人作赎罪祭。
6:18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 神,是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
6:19正月十四日,被掳归回的人守逾越节。
6:20原来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洁,无一人不洁净。利未人为被掳归回的众人和他们的弟兄众祭司,并为自己宰逾越节的羊羔。
6:21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秽、归附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以色列 神的人,都吃这羊羔,
6:22欢欢喜喜地守除酵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欢喜,又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做以色列 神殿的工程。
何西阿7章
1我想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
2他们心里并不思想我记念他们的一切恶;他们所行的现在缠绕他们,都在我面前。
3他们行恶使君王欢喜,说谎使首领喜乐。
4他们都是行淫的,像火炉被烤饼的烧热,从抟面到发面的时候,暂不使火着旺。
5在我们王宴乐的日子,首领因酒的烈性成病;王与亵慢人拉手。
6首领埋伏的时候,心中热如火炉,就如烤饼的整夜睡卧,到了早晨火气炎炎。
7众民也热如火炉,烧灭他们的官长。他们的君王都仆倒而死;他们中间无一人求告我。
8以法莲与列邦人搀杂,以法莲是没有翻过的饼。
9外邦人吞吃他劳力得来的,他却不知道;头发斑白,他也不觉得。
10以色列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虽遭遇这一切,他们仍不归向耶和华他们的 神,也不寻求他。
11以法莲好像鸽子愚蠢无知:他们求告埃及,投奔亚述。
12他们去的时候,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们身上,我要打下他们如同空中的鸟。我必按他们会众所听见的惩罚他们。
13他们因离弃我,必定有祸;因违背我,必被毁灭。我虽要救赎他们,他们却向我说谎。
14他们并不诚心哀求我,乃在床上呼号。他们为求五谷新酒聚集,仍然悖逆我。
15我虽教导他们,坚固他们的膀臂,他们竟图谋抗拒我。
16他们归向,却不归向至上者;他们如同翻背的弓。他们的首领必因舌头的狂傲倒在刀下,这在埃及地必作人的讥笑。
使徒行传25章
1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凯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
2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3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4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凯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
5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6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凯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7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8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
9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10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11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
12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凯撒,可以往凯撒那里去。”
13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氏来到凯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14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
15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16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17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
18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
19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20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
21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凯撒那里去。”
22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23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妮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24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
25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26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27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使徒行传26章
1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2“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3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4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6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 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7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事奉 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8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9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11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12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
13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14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15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16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17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18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 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19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20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 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21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22然而我蒙 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23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24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26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27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28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注: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 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
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妮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
以斯拉记5章
提要:1 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在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鼓励下着手建造圣殿。3 达乃和示他波斯乃未能阻止犹太人。6 他们上本大流士奏告犹太人。
1 那时,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奉以色列上帝的名向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犹大人说劝勉的话。
那时,先知。这是犹太人回归后第一次提到先知在他们中间工作。自从但以理在“波斯王居鲁斯第三年” 发出最后的信息(但10:1)以来,预言沉默了大约十六年。现在又开始发声了。由于我们拥有这里所提到的两个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的著作,我们就十分了解他们如何鼓励并引导圣殿的重建工作。从他们的话中可以得知,长久拖延实现重建圣殿的热望,已在百姓心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他们讨上帝的喜悦,重建圣殿及其崇祀的真诚努力遭到了阻碍以后,他们的热情渐渐减退了。追求安逸的自私愿望代替了对上帝荣耀的热心。
他们没有寻找机会重新开工,而是默许了无限期的拖延,说:“建造耶和华殿的时候尚未来到”(该1:2)。他们把推进工程的念头放在一边,集中精力为自己建造安舒的家宅(该1:4,9)。这种自我的满足受到了上帝的惩罚:庄稼欠收,经济困难(该1:6,1:9-11),政治动荡(亚1:12-2:9)。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些状况是上帝不悦的表现。所以上帝派遣人作为代表,向人们解释他们目前处境的意义,并激起他们新的热情。
哈该。我们只知道他的名字以及在这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工作了几个月。这个名字在以色列早期历史中出现的次数要大大多于被掳以后。在厄勒番丁岛公元五世纪的亚兰语文献上有11个名叫哈该的犹太人。巴勒斯坦所发掘的文献里也有这个名字。也许是先知哈该的成功服务使这个名字受人喜爱。
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亚1:1;见代上6:13,14注释)。撒迦利亚的要么没有他的祖父的名气大,要么早死,结果可能撒迦利亚是在他祖父家养大的。
说劝勉的话。有文本为“说预言”。预言并不是像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专讲未来的事。大多数预言的信息是劝勉和教诲。传达这些信息的人被称呼为先知,因为他们奉上帝的指示说话。他们按上帝的指示说话,就被称为说预言。
2 于是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和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都起来动手建造耶路撒冷上帝的殿,有上帝的先知在那里帮助他们。
【本会注释】
所罗巴伯。百姓政治和属灵上的领袖依然是居鲁斯年代的那些人。哈该的第一个信息就是专门传给他们的。哈该和撒迦利亚在不同场合所发的其他信息,也是帮助和鼓励他们工作(该1:1;2:21-23;亚3:1-10;4:6-10)。
起来动手建造耶路撒冷上帝的殿。哈该提供的日期说明了恢复建造工作的步骤。第一次动工的呼吁是在公元前520年8月29日发出的(该1:1)。这次呼吁是成功的。因为领袖们显然马上开始制定计划,并在约三个星期以后,即公元前520年9月21日动工(该1:15)。工地清理完毕,挖好地沟准备重新安放根基时,由于新建的圣殿在规模和外观上均不能与所罗门的圣殿媲美,百姓中发出了失望的声音(该2:3,9;参拉3:12,13)。于是哈该在10月17日(该2:1)发出了另一个鼓励的信息。这一次是针对百姓的。两个月以后,安放根基的工作准备就绪,就在公元前520年12月18日,按照东方的习俗举行了庆典(该2:10,18)。当天哈该发表了两次演讲。后一次演讲我们有一些记录。两个月以后,哈该发表了他的第一个书面信息,撒迦利亚加入了他的工作(亚1:1)。把《哈该书》和《撒迦利亚书》一起研究,更能证实拉5:2的准确性,就是“上帝的先知在那里帮助他们”重建圣殿。他们鼓舞,劝勉和教诲的信息,为工程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实际上如果没有他们的鼓励,圣殿可能继续荒芜。
3 当时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来问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本会注释】
达乃。“河西的”总督是乌殊坦尼,希腊语是Hystanes。他是公元前520年春天由大流士所任命,驻在巴比伦。因为他同时也是巴比伦总督。以前人们认为乌殊坦尼是达乃的另一个名字。但最近发现的一个楔形文字文献里提带“Ebir-nari省长Tattanni”。我们现在知道达乃是“河西的” 总督乌殊坦尼总督的副手。乌殊坦尼要负责两个总督辖区,所以没有充足的时间管理这两个地方。他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在巴比伦辖区。值得注意的是圣经称达乃为pachath(总督),与楔形文字里的达乃(pahat)相同。
示他波斯乃。希罗多德说(iii.128)每一个总督都配有一位王室秘书。示他波斯乃所担任的可能就是这个职务。这个名字在古伊朗语中是Shêthrab?zana,在楔形文字中是Shatabarzana、Ushtabuzana。
他们的同党。总督的班子包括助手和仆人。
谁降旨让你建造这殿?他们来访可能是因为犹太人仇敌的怨言。达乃显然是一位审慎的波斯官员,他决定在处理这个怨言以前先亲自进行调查。达乃到耶路撒冷也可能不是因为有关圣殿重建活动的怨言,而是一次常规的视察,是他担任“河西的”总督以后的第一次。他到达耶路撒冷,看到正在进行的建筑工程,就询问是谁批准这项工程。使用“降旨”一词今天听来有些奇怪,但当时官方用语的“降旨”就是“批准”。
这殿。见拉1:2注释。
这墙。本节和第9节 “墙”的亚兰语原文,在厄勒番丁岛的亚兰语文献里也经常使用(见本书79-83页),其含义模糊。在这些文献中有三处表示“外套”,“装饰”和“细节”,另一处似乎指“说明”。但肯定不是指“墙”。 “墙”字的译法源于七十士译本和拉丁语武加大译本。如果根据厄勒番丁岛的文献,达乃提出的询问可译为:“是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设计这些细节(或装饰)的?”
4 我们便告诉他们建造这殿的人叫什么名字。
【本会注释】
我们便告诉他们。 七十士译本为“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对犹太人说”。如果是这样,第4节后半部分就是达乃和示他波斯的一个问句:“建造这殿的人叫什么名字?”(见第6,10节)。
5 上帝的眼目看顾犹大的长老,以致总督等没有叫他们停工,直到这事奏告大流士,得着他的回谕。
【本会注释】
“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诗34:15)。“祂时常看顾义人”(伯36:7)。长老们做事是遵循上帝藉先知的直接指示(见拉5:1,2注释)。上帝保证他们在实行祂的旨意时不受阻扰。
《以斯拉记》的作者把达乃来访的结果全都归荣耀给上帝,但我们也钦佩这位高官的公正。他的做法行为达到了波斯官员最高标准的正直传统。
6 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上本奏告大流士王。
【本会注释】
达乃。关羽达乃和示他波斯乃,见第3节注释。
亚法萨迦人。一些过去的注释家认为该词指“波斯人”,但后来发现这是一个古伊朗词,指一种低级官员。
7 本上写着说:“愿大利乌王诸事平安。
8 王该知道,我们往犹大省去,到了至大上帝的殿,这殿是用大石建造的。梁木插入墙内,工作甚速,他们手下亨通。
【本会注释】
至大上帝的殿。这是一个外邦人说出来的了不起的话。波斯人是信仰拜火教的。他们无疑认为信奉一神论的犹太人宗教与自己的宗教相似。这可能也是波斯国王和官员大都同情犹太人,尊重他们愿望的部分原因。
大石。直译是“滚动的石头”,暗示石头很大,需要由滚柱来搬动。古代的庙宇和公共建筑常用大石头建造。在埃及的庙宇,如卡纳克的神殿里,和后来的建筑,如巴勒贝克的罗马庙宇,或希伯伦亚伯拉罕坟墓的上部建筑里,均使用这种石头。
梁木插入墙内。这是一种古老的建筑方法,即在三层大石头上放一层木头。居鲁士的谕旨里曾说明这种方法(拉6:4)。犹太人仔细执行了这个命令。第一次提到用三层石头加一层木头造墙是在讲述所罗门建造圣殿的时候(王上7:12)。在米吉多曾发掘出所罗门时代的一个公共建筑,显示了这种建筑特色,所用的木材是香柏木。采用这种做法的其他地方还有赫人的城市迦基米施,和叙利亚(亚兰)北部的古城阿拉拉(Alalakh)。见过所罗门圣殿墙中成排原木的犹太老人,可能希望新殿也这样造,故向居鲁士提出相应的要求。这似乎是国王谕旨中有这种规定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因为据我们所知,波斯和当时其他国家都没有这种建筑城墙的方式。
9 我们就问那些长老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犹大省长所罗巴伯是波斯政府所任命的代表。他可能在自己的官邸接待了达乃一行。所罗巴伯似乎没有向达乃显露自己在重建圣殿中所起的作用,而是要达乃向犹太人的“长老”们询问(见拉2:2,68)。长老们提到居鲁士时代波斯行政当局所了解的所罗巴伯是省长,所以他不能作为调查中他们的代言人(第14-16节;见拉1:8注释)。达乃来访时,犹太人还不知道他的态度。长老们可能认为在调查时让所罗巴伯保持局外者的身份更好一些。他们想,如果达乃阻止了工程,派遣有关的负责人到波斯去解释,那就少不了所罗巴伯。他的领导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
10 又问他们的名字,要记录他们首领的名字,奏告于王。
【本会注释】
见第4节注释。达乃认为必须在信中报告新工程负责人的名字。波斯首都的官员们会确认名单中的人是否参与了颠覆活动,以及他们是不是犹太人所公认的领导者。可惜《以斯拉记》没有包括这份名单,故我们无从了解达乃的名单中究竟有什么人。大祭司耶书亚的名字可能列在首位,但可能不包括所罗巴伯的名字(见第9节注释)。
11 他们回答说:‘我们是天地之上帝的仆人,重建前多年所建造的殿,就是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建造修成的。
【本会注释】
仆人。长老们谦称自己只是上帝的仆人,执行祂的指示而已。他们必须服从上帝的话语。
天地之上帝。根据厄勒番丁岛的草纸文献,犹太人在对波斯宗主提到上帝时,通常用这个称号(见本书第79-83页)。
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指所罗门。就疆域,繁荣程度,及其在当时各国中的地位而言,他是犹太人最伟大的君王。
12 只因我们列祖惹天上的上帝发怒,上帝把他们交在迦勒底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就拆毁这殿,又将百姓掳到巴比伦。
【本会注释】
我们列祖惹天上的上帝发怒。他们公然崇拜偶像,道德败坏,甚至将儿童献为祭,参与巴力崇拜的淫荡仪式。多世纪以来,除了少数几段时期,“众祭司长和百姓也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甚至“污秽耶和华和耶路撒冷分别为圣的殿”(代下36:14)。
尼布甲尼撒。关于最后围攻耶路撒冷,见《列王纪下》24章和25章。
13 然而巴比伦王居鲁士元年,他降旨允准建造上帝的这殿。
【本会注释】
巴比伦王居鲁士。关于降旨的日期,见拉1:1注释。称居鲁士为“巴比伦王”和“波斯王”都是正确的(拉1:1节)。居鲁士在公元前539年10月攻下巴比伦。次年春天他不在时,他的儿子冈比西斯参与了新年庆典,通过与主神马杜克握手,确立了巴比伦王的身份。我们发现那年晚些时候和从那以后,在巴比伦王的文献中居鲁士“全地之王”的称号前还冠以“巴比伦王”。
居鲁士。在本节重提居鲁士是很重要的,为了强调建造圣殿并不是出于叛逆的精神,而是遵循国王的指示。
14 上帝殿中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带到巴比伦庙里的,居鲁士王从巴比伦庙里取出来,交给派为省长的,名叫设巴萨,
【本会注释】
器皿。见拉1:7-11注释。
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见王下24:13注释。
设巴萨。见拉1:8;5:9注释。这里补充说明设巴萨,即更为人所知的所罗巴伯,被任命为犹大省长。这在以前叙述居鲁士王授权所没有提到的。
15 对他说可以将这些器皿带去,放在耶路撒冷的殿中,在原处建造上帝的殿。
【本会注释】
圣殿位于上帝亲自选择的一个远古神圣的地方。在那里,上帝曾指示亚伯拉罕奉献他的儿子(创22:2);在大卫的时代天使曾站在那里停止降灾(撒下24:16,17);在所罗门的时代,也在那个位置,“耶和华的容光充满的殿”(代下7:1)。
16 于是这设巴萨来建立耶路撒冷上帝殿的根基。这殿从那时直到如今尚未造成。’
【本会注释】
不清楚第16节后半部分是长老们对达乃的回答(见第11节注释),还是达乃向大流士的报告。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达乃可能不知道大流士第二年以前这个工程已停顿多年。工程表面上进展迅速,否则达乃不会把目前的状况理解为十五年以上的工程量。也有可能从大利乌二年重新开始工程以后,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
17 现在王若以为美,请察巴比伦王的府库,看居鲁士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上帝的殿没有,王的心意如何?请降旨晓谕我们。”
【本会注释】
巴比伦王的府库。考古的挖掘发现,在王宫档案和王室图书馆的经济和政治文件中保存着宗教和文学性质的文献。在古代的废墟里,发现了上万块楔形书板构成的许多大型档案。其中最有名的档案称为亚述巴尼帕图书馆,是在尼尼微的一个王宫里发现的。还有其他国家图书馆或者档案,在幼发拉底河中心地带马里的王宫里,在赫人的首都波格斯凯(Khattushash),在乌加列(拉斯姗拉)的宫殿,在亚马拿的亚肯亚顿王宫等处发现。王室的财宝是否也保存在同样的地方,尚不清楚,但很有可能是这样。所以达乃根据可靠信息,建议到王室的府库里去查找居鲁士的谕旨,来确定犹太人的话是否真实。
巴比伦王的。达乃以为谕旨是在巴比伦发布的,所以建议查询保存在那里的档案。提出建议查询建议的犹太人和达乃自己都不知道,这个谕旨其实是在玛代原来的首都伊克巴塔纳发布的。奇怪的是犹太人居然拿不出这个谕旨的副本,来证实自己的主张。可能他们的敌人发动突然袭击,盗窃或毁掉了他们的官方卷宗,使犹太人失去任何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重建圣殿的权力。
达乃一定对犹太人真诚和良好的信念有很好的印象。他没有阻止工程,而是让他们继续建造,直到经过全面调查以证实他们主张的合法性,并让现任国王有机会作出决定。
以斯拉记6章
提要:1 大流士找到居鲁士的谕旨之后,发布了一个新的谕旨以促进工程。13 在敌手的催逼和先知的指导下,圣殿得以竣工。16 举行奉献殿礼,19 守逾越节。
1 于是大利乌王降旨,要寻察典籍库内,就是在巴比伦藏宝物之处;
【本会注释】
于是大利乌王。“河西的”总督达乃的申请马上受到大流士的关注(拉5:17)。
降旨。译为“下令”更好,因为查阅王室档案无需“降旨”。
典籍库。即“书库”。就是王室图书馆或档案库。还可能保存着财宝,见拉5:17注释。
在巴比伦。达乃似乎在访问耶路撒冷期间从犹太人那里得到印象,以为谕旨原件可能保存在巴比伦的王室档案里。所以他建议到巴比伦去寻找(拉5:17)。大流士接受了他的建议,结果找不到。
2 在玛代省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一卷,其中记着说:
【本会注释】
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达乃的信件里所提的文件既未找到,国王显然又下令把调查的范围扩大到其他的波斯都城伊克巴塔纳和苏沙(书珊)。这说明国王和他的官员处事公正,在做出最后决定以前先进行全面的调查。波斯人的这种做法是值得称道的。他们在巴比伦没有找到居鲁士有关犹太人的谕旨,本来是可以放弃调查的。但这些官员把调查扩大到其他已知存放居鲁士元年官方文件的地方,千方百计想要得出公正的结论。
亚马他是古代玛代人的首都。古波斯语为Hagmatana;希腊语为伊克巴塔纳。今称Hamadan(哈马丹),在伊朗西部山区,海拔1,829米,是波斯国王的夏都之一。巴比伦位于河谷,夏天十分炎热,很不舒服。现在Hamadan的人口有十万多。
文件不在巴比伦,而在伊克巴塔纳发现,说明居鲁士是在伊克巴塔纳发布该谕旨的。关于该谕旨发布的时间和地点的关系,见拉1:1注释。
一卷。在美索不达米亚和波斯地区所发现的所有波斯帝国时期的文献都是楔形文字的字板。由于这些地区的气候条件,记录在易腐材料,如纸莎草纸或皮卷上的波斯文献均已不存在。但是,当时记在纸莎草纸或皮卷上的波斯文献却在埃及保存了下来,证实这里所说居鲁士的谕旨是写在皮卷上,而不是在泥板上的话。埃及发现的文献证实,波斯帝国官方通用的语言是亚兰语,故可以确定居鲁士的谕旨是用亚兰语书写的。
3 “居鲁士王元年,他降旨论到耶路撒冷上帝的殿,要建造这殿为献祭之处,坚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宽六十肘,
【本会注释】
降旨。见拉1:1-4注释。这个谕旨的副本和拉1:1-4的记录之间所存在着表面的差异,是因为副本是官方内部使用的,而正本则是公布于众的。公开的谕旨里包括准许回归巴勒斯坦,在那里重建圣殿,为此而筹款,但没有提到居鲁士决定动用公共基金来帮助建造圣殿(见拉1:4注释)。但谕旨的副本是用来指导帝国官员的,清楚地说明经费是由国库来承担的(拉6:4)。副本详细规定了建筑的方式。
殿高。这里说的新殿高度是所罗门圣殿的两倍,宽度是三倍(见王上6:2)。没有说明新殿的长度。所罗门圣殿的长度是六十肘。可是与所罗门的圣殿相比,新殿据说是“如无有”(该2:3)。那些见过所罗门圣殿的人,看到新殿的根基时竟哭了,因为后者明显不如前者(拉3:12;参《先知与君王》564页)。居鲁士谕旨里的肘有可能与犹太人的肘有差异,但不可能大到像上面所说的那种程度。更有可能是犹太人所造的殿远远没有达到居鲁士所批准的那么大。但他们既有王室的援助(见拉1:4注释),很难理解他们怎么会满足于那远不如所罗门圣殿的建筑。也许居鲁士的谕旨所描述的尺寸是比较辉煌的圣殿正面,而不是其余部分。
4 用三层大石头,一层新木头,经费要出于王库;
【本会注释】
一层新木头。见拉5:8注释。
经费。见拉1:4至6:3注释。
5 并且上帝殿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伦的,要归还带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处放在上帝的殿里。”
【本会注释】
见拉1:7-11注释。
6 “现在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你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你们当远离他们。
【本会注释】
达乃。关于达乃等人,见拉5:3,6注释。
你们当远离他们。拉6章所记录官方报告的作者可能简缩了大流士信函的内容,只列出主要的内容:居鲁士的谕旨和大流士进一步确认的谕旨。大流士谕旨最重要的一条是警告“河西”总督辖地的官员不要干预耶路撒冷的工程。这封信的整个语气都显示一位强有力的国王在统治着国家。其他波斯国王的一些谕旨,如记录在《以斯拉记》和《以斯帖记》里的,则表现出国王方面的摇摆性。
7 不要拦阻上帝殿的工作,任凭犹大人的省长和犹大人的长老在原处建造上帝的这殿。
8 我又降旨,吩咐你们向犹大人的长老为建造上帝的殿当怎样行,就是从河西的款项中,急速拨取贡银作他们的经费,免得耽误工作。
【本会注释】
我又降旨。大流士并不满足于把居鲁士谕旨的副本交给达乃,告诉他犹太人有权继续圣殿的工程。他还发布了一道新的谕旨,不但确认原先的谕旨,而且超越了原先谕旨的慷慨条款(见拉1:7注释)。
经费。居鲁士曾下令用公共基金帮助在耶路撒冷圣殿的重建(第4节)。谕旨的这个部分可能从未得到执行(见拉4:4,5),因为撒玛利亚人阻扰居鲁士的善意。大流士从伊克巴塔纳的居鲁士谕旨副本中了解到曾有在经济上支持犹太人的承诺,可能就询问国库官员,从第一次谕旨发布以来,究竟为圣殿拨了多少款。当他得知迄今为止拨款很少,甚至没有时,就很生气。这可以从他给达乃信函的强硬语气中看出来:“你们当远离他们”(第6节),“不要拦阻”(第7节),“免得耽误工作”(第8节),“不得有误”(第9节)。特别是第11节,宣布了违背这个谕旨的惩罚。
居鲁士只是大致规定财政的支援来自“王库”(第4节),可能是来自国王个人的资金,尽管所有的公共经费都是由国王支配的。大流士则下令圣殿所雇人员的开支,均由“河西”总督从该省上缴王室的贡税里支付。因而不会给纳税人增加额外的负担。
许多现代注释家怀疑这道谕旨的真实性,宣称无法想象一个波斯国王会如此关心一个遥远小国的圣殿。但世俗历史也向我们提供了类似的例子。居鲁士的政策不仅涉及耶路撒冷的圣殿,也涉及其他许多圣殿(见拉1:2注释)。据报道,居鲁士的儿子冈比西斯在征服埃及以后,洁净了塞伊斯的内特神庙,保障了其中祭司的日常收入,并且赐给他们若干王室的礼物,就像以前的埃及国王那样。就连安条克大帝也曾送给犹太人大量的酒,油,香料,麦子和盐作为祭物,并为圣殿竣工捐钱(《上古史》xii.3.3),以回报犹太人在他统治初期对他的忠诚。
9 他们与天上的上帝献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所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
【本会注释】
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是犹太人的主要祭牲:每天早晚要献羊羔,安息日再加两头;每次大节期开始和每个月初要献七头;住棚节期间每日献十四头。一年献羊的总数超过一千头。公绵羊和公牛犊是在更加庄严的场合加在羊羔上的。其他普通的祭牲还有“公山羊”。
麦子、盐、酒、油。用于伴随燔祭的“素祭”(出29:40,41;见利2:13注释)。
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让犹太人的祭司来决定从省长那里得多少物资,这是对于犹太人不寻常的让步。大流士一定相信犹太人不会滥用他的慷慨。像但以理,末底改,以斯拉和尼希米等正直的人,无疑给他们所服侍的国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能有一些有影响力的犹太人在波斯帝国的国家部门工作。他们当中可能有人参与了拟订大流士的这个谕旨。
10 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上帝,又为王和王众子的寿命祈祷。
【本会注释】
要求用献祭和祈祷来报答国王的善意和慷慨,其语气很像上述居鲁士泥桶的铭文(见拉1:2注释)。那里说国王修复了巴比伦的神像,好让巴比伦人每日求彼勒和拿布赐给他和他儿子冈比西斯长寿。犹太人不会反对这样的要求,因为在后来马加比时代他们也曾为塞琉西国王献祭(《马加比上》7:33)。
11 我再降旨,无论谁更改这命令,必从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来,把他举起,悬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为粪堆。
【本会注释】
不是绞刑,而是刺刑,是亚述人流行的残忍的处决方式。他们的浮雕中有许多受刺刑的人,主要是战俘的画面。已知的刺刑有两种,均在地上竖立起一根削尖的木桩,把裸体的受害者人从臀部向上或横穿胸部刺入。
大流士在谕旨附加这种威慑,是古代的文献所常见的。作为古代专制的统治者,在谕旨上附加这样的威慑非不罕见。看古代东方谕旨的人见惯了这种措辞,并经常目睹其实施。例如著名的汉漠拉比法典,就为想要改变其条款的人列出大约250条咒诅。大流士认为需要加强他谕旨的语气。撒玛利亚人善于抵制国王的命令。谕旨是为了威慑他们,使他们不敢破坏。
12 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这命令,拆毁这殿,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上帝将他们灭绝。我大流士降这旨意,当速速遵行。”
13 于是,河西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因大流士王所发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本会注释】
达乃。关于这里所提到的人,见拉5:3,6注释。
就急速遵行。达乃等人以前的举动和他们写给大流士的信函,表明他们对犹太人没有敌意。他们毫不犹豫地执行国王的命令。国王已明确地向他们宣布自己的旨意。于是他们着手积极执行。他们的善意为圣殿的迅速竣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达乃等人一定再次访问耶路撒冷,了解犹太人在经济上的需求,以及圣殿崇祀所需祭牲的数量(见第9节注释)。
14 犹大长老因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所说劝勉的话就建造这殿,凡事亨通。他们遵着以色列上帝的命令和波斯王居鲁士、大流士、亚达薛西的旨意,建造完毕。
【本会注释】
凡事亨通。犹太人近年来遭遇许多困苦和失望。所以大流士新谕旨的消息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欢乐。哈该的预言一下子应验了。他曾提醒他们,上帝是金银的主宰。祂很容易提供必要的资财,使他们完成所开始的工作(该2:8)。在立新根基的那一天,上帝承诺,“从今日起,我必赐福与你们”(该2:19)。这个承诺神奇地应验了。事实上眼前的福气一定超过了他们最大的期望。
当时的另一位先知问:“谁藐视这日的事为小呢”(亚4:10)?他们第二次开工建造圣殿的时候,他们的力量显得那么渺小和可怜。虽然他们听从了先知的话开始建造,但他们心中惧怕,四面受敌。然而他们相信了先知的话语。先知强调说“所罗巴伯的手立了这殿的根基,他的手也必完成这工”。这样,他们就知道乃是万军之耶和华派他到他们那里的(亚4:9)。
亚达薛西。过去有些注释家把拉4:7亚达薛西认同为伪斯麦尔地。他们自然也把拉6:14的亚达薛西也视为伪斯麦尔地。其实这里所指的的国王是亚达薛西一世,有两个理由:一,很难想象斯麦尔地在显示敌意以后,在七个月的统治期间里还会发布一个善意的谕旨。二,这里的亚达薛西列在大流士之后。到了以斯拉的年代,居鲁士、大流士和亚达薛西都发布过有关圣殿及其崇祀的谕旨。亚达薛西的谕旨中要求圣殿完工的话和第15节中圣殿在大流士治下“修成了”的话表面上有矛盾。但这个表面上的矛盾可以通过合理的推测来解决:亚达薛西对圣殿的装修(拉7:27),是真正意义上圣殿的竣工。所以以斯拉觉得有理由将亚达薛西列为发布谕旨,重建圣殿和耶路撒冷的第三个国王(拉7:27;9:9)。
这一节提及亚达薛西一世,证明《以斯拉记》不是在所罗巴伯的时代写的,而是在以斯拉的时代,可能是在亚达薛西治下所写的。
15 大流士王第六年,亚达月初三日,这殿修成了。
【本会注释】
圣殿竣工的确切时间,可能就是第16-18节所描述举行献殿礼的日子。在大流士一世第六年亚达月(犹大历六月)初三日,大约是公元前515年3月12日,逾越节前六周。
重建圣殿从第二次立根基之石开始(基斯流月24日,大流士二年)到完工,共花费了约四年零三个月,比所罗门建殿的时间少了两年零三个月左右。这种差异可能是因为所罗门要先建一个基础,然后在上面完成圣殿整体的不同建筑。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虽然眼前耶路撒冷圣殿的地基可以追溯到希律时代,或晚些时候,但就目前的规模而言,仍能看出早期建筑者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建好基础,然后在上面建造圣殿及其许多辅助建筑。当被掳者回归的时候,可能发现大部分基础结构依然良好,无须费时耗财予以修复。而且圣殿似乎也不如所罗门时代那样精致庞大,装饰豪华(见拉3:12)。还有一些工程是第一次谕旨以后开展的。由于上述部分或者全部原因,第二圣殿建造的时间相对缩短了。
我们没有任何有关新殿的规模,辅助性建筑的数量及其布局和外观的资料。有些部分可能是以所罗门的圣殿或以西结异像中的殿(结40-42章)为蓝本的。这个圣殿像所罗门的圣殿一样有辅助性的建筑。因为拉8:29;尼12:44;13:4,5等处提到一些与圣殿相关的房间。有些安放圣殿的财宝,有些作为祭司的办公室。据《马加比上》4:38,圣殿周围有几个庭院。
16 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并其余被掳归回的人都欢欢喜喜地行奉献上帝殿的礼。
【本会注释】
这里简单描述献殿礼,只含有以下信息:一,这是一个欢乐的日子;二,奉献大量祭物;三,圣殿的仆役,祭司和利未人从那天起履行摩西的律法所规定的职责。在奉献日的活动中,音乐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因为以前的类似场合均伴有大量歌咏(见代上16:4-36;代下29:25-29)。
17 行奉献上帝殿的礼就献公牛一百只,公绵羊二百只,绵羊羔四百只,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数目献公山羊十二只,为以色列众人作赎罪祭;
【本会注释】
公牛一百只。与所罗门(王上8:63),希西家(代下30:24)和约西亚(代下35:7)治下的类似庆典相比,这次献殿礼的祭物数量甚少。是以百来计算,而不是以前的千。
为以色列众人。作者谨慎地将回归者称为“以色列”,而不只是“犹大”(见拉2:70;3:1;4:3;5:1)。所献的公山羊是十二头(拉6:17),代表以色列王国未分裂时的十二支派。我们可以设想各支派都有人随所罗巴伯回归,所以把这些重新组合的人称为“以色列”(见尼11:20;耶50:4;结37:15-19;亚8:13;玛1:1)。但回归者中犹大支派和便亚悯支派占多数,故更多被称为“犹大”(拉4:1,6;5:1;亚8:15)。为了体现更加庄严和崇高的理念,把会众视为全体上帝百姓的余民,所罗巴伯下令严肃的赎罪祭奉献十二头公山羊,各代表一个支派。以斯拉六十年以后带着第二批回归者到达耶路撒冷以后,也效仿了这种做法(拉8:35)。
18 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上帝,是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
【本会注释】
新殿完工以后,自然就要按照原先大卫的方式安排圣殿工作人员(见代上23:6-23;24:1-9)。这种安排的依据《民数记》的律法有关祭司和利未人两等人员的规定(民3:6-10;8:6-26).但是“班次”则是大卫的时代制订的。
19 正月十四日,被掳归回的人守逾越节。
【本会注释】
正月十四日。这是摩西的律法所规定的日子(见出12:6)。约为公元前515年4 月21日。
守逾越节。值得注意的是从本节开始,作者又恢复使用希伯来语,直到拉7:11。以斯拉的书一部分用希伯来语,一部分用了亚兰语,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对两种语言犹太人都熟悉。亚兰语是波斯帝国的通用语。官方的法令都用它来写。
在犹太人的历史上,有几次非常严肃的逾越节庆典,受到圣经作者的特别关注。如希西家洁净圣殿以后逾越节的庆祝(代下30章),约西亚完成改革以后的庆祝(代下35章)。这两次逾越节都发生在一段期间的背道以后,伴随着圣殿崇拜的复兴。以斯拉也把逾越节的庆祝安排在奉献新殿以后。这并不意味着被掳者在公元前515年以前没有庆祝逾越节。拉3:5说他们一回到故乡,就遵守“耶和华的一切圣节”。但新殿竣工后的第一个逾越节标志着完全恢复正常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在第一圣殿被毁以后多少被中断了。
20 原来,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洁,无一人不洁净。利未人为被掳归回的众人和他们的弟兄众祭司,并为自己宰逾越节的羊羔。
【本会注释】
有些注释家赞同以下的译文:“祭司洁净了自己,利未人都是洁净的,如同一人”。他们认为在第20节后半句里,利未人是为祭司和平民“宰逾越节的羊羔”的。代下29:34说到在希西家的时代,利未人比祭司更加洁净。但大多数译者认为这里没有区分祭司和利未人。他们都是圣殿的服务人员,共同为这庄严的时刻作准备。祭司和利未人一起宰杀逾越节的羔羊。
21 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秽、归附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人都吃这羊羔,
【本会注释】
在讲述了回归的被掳者以后,以斯拉在这里提到庆祝逾越节另一批以色列人。他们一定是“民中最穷的”,在公元前586年被尼布甲尼撒留下来“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的人(王下25:12)。在漫长的被掳期间,祭司和宗教领袖都在巴比伦。这些无知贫穷的人似乎接受了许多异教的习俗。被掳者在患难的学校受到但以理和以西结等人有益的影响,体验了新的宗教经验。他们自然要求没有去巴比论的人改变自己的生活,以便适应新的状态。其中可能还有完全接受犹太人宗教的外邦人。他们被平等地接纳到犹太人的会众之中。在出埃及时,就已为所有希望加入上帝子民的外邦人,制定了这样的条款。
22 欢欢喜喜地守除酵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欢喜,又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作以色列上帝殿的工程。
【本会注释】
除酵节。按照律法,这个节日要守七天(出12:15;13:7;利23:6)。关于这个节日的属灵意义,见林前5:8。
亚述王。一般认为这里是指大流士。他被称为“亚述王”有点奇怪。波斯王们从来没有称自己是“亚述王”。尽管从居鲁士到薛西斯,他们的名号上还加上“巴比伦王”。由于巴比伦多世纪以来曾归属亚述,最后推翻了波斯帝国,占领了其所有的领土。所以有可能用亚述来表示巴比伦(见王下23:29注释)。
根据另一种解释,这里的亚述仅代表西亚的大国,按照所说的时代,可以是指巴比伦,波斯,或者其他国家。最近所发现两约之间的文献支持这个观点。该文献称塞琉西的国王为亚述人。
何西阿7章
提要: 1 对多种罪孽的谴责。11 上帝针对他们伪善的愤怒。
1 我想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玛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
【本会注释】
我想医治。有人认为这里的医治是指上帝要通过预言的警告和指责,医治祂的子民的堕落。其他人则认为,这一医治是指耶罗波安二世盛世时民族的部分复兴(见王下14:25-27;何2:8)。但以色列在道德和灵性上已病入膏肓,上帝无药可医。医治反而会加重病情,显露其恶性。
显露。或“揭露”,“暴露”。
强盗。显然指拦路抢劫的强盗团伙。与入室行窃的“小偷”不同。
2 他们心里并不思想我记念他们的一切恶;他们所行的现在缠绕他们,都在我面前。
【本会注释】
心里并不思想。以色列一心一意犯罪作恶,听不到良心中的“微小的声音”(王上19:12)。他们没有认识有朝一日到他们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传12:14;林后5:10)。他们忘记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上帝的不断监察之下(见诗33:13-15;90:8;耶16:17;来4:13)。
他们所行的。他们的罪孽如同灵魂的仇敌围困他们。良知良能的堡垒不久将完全崩溃(见箴5:22)。
3 他们行恶使君王欢喜,说谎使首领喜乐。
【本会注释】
使君王欢喜。以色列道德的腐败和罪恶已经蔓延到贫富贵贱各个阶层。国王和首领们堕落的态度使这种情形进一步恶化,他们喜欢这种罪恶,赞同这种行为。国王如何,百姓也是如何(见箴29:12;罗1:32)。
有人依据另一种译文:“他们在罪中使国王快乐,”把这句解读为百姓阴谋杀害王室成员。他们用酒讨国王欢心,使他毫无戒备地成为受害者。在以色列历史末页中频频发生的国王被暗杀的事件为这种解释提供了一定的依据(见第7节注释)。
4 他们都是行淫的,象火炉被烤饼的烧热,从抟面到发面的时候,暂不使火着旺。
【本会注释】
都是行淫的。里包括国王,首领和百姓──整个国家。
像火炉。这里的火炉可以理解为心(见第6节);“火”指人的不圣洁的愿望,食欲和情欲;“面”指阴谋家所策划的罪恶计划。
暂不使火着旺。这显然指他们的阴谋从开始到完成所间隔的时间。面包师点燃火炉之后,让其慢慢燃烧,没有挑旺它,直到面团完全发酵。以色列也是如此,有一段允许罪恶之酵发展的时间。
5 在我们王宴乐的日子,首领因酒的烈性成病;王与亵慢人拉手。
【本会注释】
在我们王宴乐的日子。何西阿说到“我们王”,证明他属于北方王国。“日子”可能指为国王举行的一次庆典。这是纵欲的一天。醉酒使人失去了自制力,引发人心中的罪恶。本节也警告酒精饮料对人的害处(见箴23:29-32;31:4,5;哈2:15)。
亵慢人。源于希伯来动词lis(“说大话”或“嘲笑”,见箴20:1注释)。国王没有支持国内的义人,却与亵慢良善和真理的人“拉手”。
6 首领埋伏的时候,心中热如火炉,就如烤饼的整夜睡卧,到了早晨火气炎炎。
【本会注释】
心中热如火炉。说明百姓为什么这样公开作恶。他们的心如同火炉,因罪恶倾向和欲望之火的积累而变得越来越热。
睡卧。在等候的时间里,罪恶没有公开积极的表现。罪恶的火焰有时虽然隐藏在人心中,没有表现出来,但是精心策划的罪孽随时有可能爆发出来。
整夜。面团发酵的时候,也就是策划阴谋的时候,烤饼的在睡觉。及至准备停当,“到了早晨”,烤饼的就煽风点火,加热火炉,开始烘烤,实现他们的阴谋。烤饼的代表阴谋的策划者。
7 众民也热如火炉,烧灭他们的官长。他们的君王都仆倒而死;他们中间无一人求告我。
【本会注释】
众民也热如火炉。显然指他们情欲的强烈,和毁灭之火的炽烈。他们的罪孽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原想毁灭别人,结果却害了自己(见但3:19-22)。罪恶的阴谋和计划迟早会殃及策划者本人。以色列国王给了百姓罪恶的影响。他们用罪恶的火加热和烧烤他们,直到所有的人,包含君王和百姓,都被毁灭的火所吞没。
他们的官长。指法官和其他官员。
他们的君王。在以色列历史中的最后时期,十一年内死了三个国王,二十年内死了四个国王。他们是是撒迦利雅,沙龙,比加辖和比加。在北方王国的前期,也几个国王被他们的继位者杀害,或暴死,或神秘地死亡。在以色列的二十个国王中,寿终正寝的只有耶罗波安一世,巴沙,暗利,亚哈谢,耶户,约哈斯,约阿施,耶罗波安二世和米拿现。
8 以法莲与列邦人搀杂;以法莲是没有翻过的饼。
【本会注释】
与列邦人搀杂。即在各国中间(见斯3:12)。以色列背道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与外邦人交往和通婚(见出34:12-16;诗106:33-41)。
饼(`ugah)。系圆形的薄饼,在碳火或热石上很快会被烤熟(见王上19:6)。它与现代的甜蛋糕不一样,倒更像薄烤饼。`ugah 需要很快翻转,否则一面烤焦了,一面却还是生的,因热量不均匀而烤坏了。这形象地比喻了属灵上的不对称和反复无常。以色列人自称敬拜上帝,却从事外邦的偶像崇拜。
上帝拣选择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成为归祂的圣洁国民,和属祂自己的百姓;因此祂安排他们成为巴兰所预言的“独居的民”(民23:9;见出19:4-6;申14:2;26:16-19;诗135:4)。以色列不听从上帝这一命令,与周边的民族搀杂,成为宗教的“混血儿”。
9 外邦人吞吃他劳力得来的,他却不知道;头发斑白,他也不觉得。
【本会注释】
外邦人吞吃。以色列和外邦人的搀杂(第8节)只能造成祸患。拜偶像的外邦国家确实吞吃了以法莲的力量。亚兰人使约哈斯的军队减少到可怜的数字(王下13:3-7)。米拿现必须向亚述纳贡(王下15:17-20)。比加当政时,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占领了以色列的领土,并把百姓掳到亚述(王下15:29;代上5:26)。这一切都发生在撒玛利亚陷落,王国毁灭之前(王下17:5-18)。
头发斑白。象征以色列国力的衰弱和国威的败落。
他也不觉得。不一定指以色列没有认识到自己已处在衰弱崩溃的状态。国内外的形势十分明显。他们所不明白的是这种衰落是由于他们的背道。以色列缺乏她所应有的基本认识(见何4:6注释)。
10 以色列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虽遭遇这一切,他们仍不归向耶和华他们的上帝,也不寻求他。
【本会注释】
以色列的骄傲。见何5:5注释。
虽遭遇这一切。强调北方王国地顽地不寻求上帝的帮助,却与外邦国家结盟立约。
11 以法莲好象鸽子愚蠢无知;他们求告埃及,投奔亚述。
【本会注释】
像鸽子愚蠢无知。古人似乎普遍认为鸽子头脑简单,容易受骗。这种鸟的愚蠢成为一句阿拉伯谚语的题材,其渊源不详。单纯的鸽子贸然撞入捕鸟人的网罗内,没有任何的怀疑或防范(见箴7:23),这形象地描述了以法莲的愚蠢。以色列在向埃及和亚述求助时,没有意识到自己刺激了这些帝国的占有欲。他们正希冀控制巴勒斯坦。于是以色列丧失了国家的主权和独立(见本书第31-33页)。
求告埃及,投奔亚述。巴勒斯坦的地理位置易受这两个古代帝国的侵犯。以色列的这两个国家正处连接这两个大国的通道上。两大帝国都想夺取这条连接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富饶流域的通道。以色列王国和犹大王国陷入这场国际争夺之中,被挤压在两个对手之间。她在绝望中没有信赖她的上帝,却愚蠢地先向一方求助,然后有向另一方求助,结果只能使自己国家的财富落入陷阱之中。
12 他们去的时候,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们身上;我要打下他们,如同空中的鸟。我必按他们会众所听见的惩罚他们。
【本会注释】
他们去的时候。去埃及和亚述求助(见第11节注释)。
我的网。上帝惩罚的网(见伯19:6;诗66:11;结12:13;32:3)。
打下他们。先知继续使用鸟和捕鸟的比喻。无论百姓逃得多高多快,都逃不过上帝。他们将被耻辱地打落在地。
按他们会众。何西阿告诉以法莲,先知经常对以色列人所宣布的惩罚,将在背道者身上严厉执行。
13 他们因离弃我,必定有祸;因违背我,必被毁灭。我虽要救赎他们,他们却向我说谎。
【本会注释】
必定有祸。百姓离开了他们得救的唯一源泉──上帝(见诗3:8;46:1;91:1-3;拿2:8,9)。
我虽要救赎他们 显然指领他们出埃及。
他们却向我说谎。先知在这里不是指责百姓单单对人说谎(见第3节),而是更严重地对上帝说谎。这种谎言可能包括否认上帝的最基本的独一神性,否认上帝有能力会保护或惩罚他们。先知也可能指这些谎言就是用嘴唇虚伪地亲近上帝,内心却远离着祂(见赛29:13)。
14 他们并不诚心哀求我,乃在床上呼号;他们为求五谷新酒聚集,仍然悖逆我。
【本会注释】
他们并不诚心。百姓的虚伪表现在他们的言语和行动上。他们即使向上帝求助,也是不诚心的。以色列哀求上帝不是出于内心。
呼号(yalal)。这是一个拟声词,表示伤心。百姓呼号是因为痛苦,而不是真正悔改,新靠上帝(见诗18:41注释)。真正的悔改不是因惧怕罪的惩罚,而是希望摆脱罪孽(见伯42:6注释)。
聚集。描写一群懒汉聚在一起,只知道吃吃喝喝。关于聚集的目的,有多种说法。有人认为他们是假意聚集举行敬拜上帝的的仪式。也有人认为这是偶像神庙中的宴会,通过奉献食物取悦于他们的神。还有人认为他们只是聚集在城门口交流新闻,说说闲话而已,或讨论不幸的国事。他们主要关心的,只是充足的粮食和酒,以保障他们肉体的需要。七十士译本为“他们为油和酒割自己”,即在崇拜所雕刻的偶像时,疯狂地割自己的肉。这是一种常见的异教做法(见王上18:28注释)。
15 我虽教导他们,坚固他们的膀臂,他们竟图谋抗拒我。
【本会注释】
我虽教导他们。直译为“我虽训练他们”,“我虽惩罚他们”,或“我虽指教他们”。这里再次提到上帝的仁慈和以色列的忘恩负义。上帝恩待祂的子民,他们却恩将仇报,坚持了自己的罪恶行径。
这一节也说明了人意志的作用和自由。人的意志具有抵制上帝影响的力量,把祂的善意转变成罪恶,因为他在道德和属灵上是具有自主权的。
他们的膀臂。膀臂是力量的象征(见诗18:34;144:1)。上帝就是这样教导祂的子民力量的来源和获得它的秘密。可是他们还是背叛祂。
图谋抗拒。希伯来语原文的语序是强调性的:“抗拒我,他们图谋;敌对我,他们的上帝!”上帝为他们做了那么多事,并为祂的荣耀而创造了他们,他们却敌对祂,离开祂去拜偶像,归荣耀给这些假神(见赛42:8)。
16 他们归向,却不归向至上者;他们如同翻背的弓。他们的首领必因舌头的狂傲倒在刀下;这在埃及地必作人的讥笑。
【本会注释】
如同翻背的弓。直译为“如同松弛的弓”。这里把以色列悖逆上帝的态度比作松弛的弓,无法向目标射箭。以色列在灵性上逐渐衰落,错过了自己崇高的命分,就像丧失去弹力的弓,无法对所瞄准的目标射箭一样(见诗78:55-57)。
舌头的狂傲。指首领们的言论。他们教导百姓信赖埃及,而不信赖上帝。他们把百姓引向偶像崇拜和罪恶。当国家灭亡,百姓被掳到外国时,他们的话语就会如刀剑刺穿他们的心。
人的讥笑。埃及如何(见赛30:3,5注释),世界也是如何;它嘲笑那些枉然信赖它,而不信赖上帝的人。
使徒行传25章
提要
2 犹太人在非斯都面前控告保罗。8 保罗为自己分诉,11 并且上告于凯撒。14 后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了亚基帕王,23 保罗就被带来。25 非斯都说明保罗并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
保罗要向该撒上诉
徒25:1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
【本会注释】
非斯都。见徒24:27注释。
到了。即,要么是到了他要统治的地区,要么是到了他的办公室,要开始履行他的职责。见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9;《犹太战记》第二章14.1。
凯撒利亚。罗马在巴勒斯坦的行政部门所在地(见徒8:40注释)。
上耶路撒冷去。这是犹太省的省会。非斯都无疑在视察他已成为其巡抚的那片领土,决心要获悉它的问题。他只过了三天就启程上耶路撒冷去,说明他是一个不错的行政官。在能力和正直方面他似乎大大优于腓力斯(见卷五,第71页)。
徒25:2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本会注释】
大祭司。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祭司长们”。以实玛利(Ismael)是那时的大祭司,是最近由亚基帕二世任命的(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8)。保罗的原告们打算在非斯都有空以真实的观点去了解犹太人的事务之前利用他。
首领。或作“领袖们”,“负责人们”。最富有的犹太人和犹太显贵们是公会议员,并且大部分都是撒都该人。似乎撒都该人是造成对保罗的许多控告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否认复活(见徒23:6-9注释;参约11:46注释)。
徒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本会注释】
求情。他们寻求控告保罗特别要考虑的事项。他们是该国的要人们;保罗却不是。他们作为百姓的众领袖的尊荣和信誉在这件事中乃是问题所在。因着他们对保罗的仇恨,他们已经使自己陷入了一个困难的境地。经文暗示犹太人所求的“情”(charis)可能是一个正式通知,要将保罗转让到他们的司法权下。
埋伏。早期反对保罗的密谋(见徒23:12-15)并没有被放弃。犹太人的民意和普通法都赞成直接对违反某些宗教条例之罪的人采取措施(参米士孥《犹太公会》9.6,宋西诺版之《他勒目》,第542页)。或许有些公会议员也已经起了誓,像两年前某些狂热分子所做的那样。
徒25:4 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该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
【本会注释】
押在。即,被拘留。保罗曾被腓力斯打发到那里,他在罗马人手里是安全的,他会留在那里是因为没有什么好的理由把他挪到别的地方。
快要。即,约10天以后。
徒25:5 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本会注释】
有权势的。希腊文是dunatoi,直译是“有势力的[人们]”,“强大的[人们]”,即,有权柄的人,或有能力的人,有资格代表犹太国家的人。同一个词在路24:19;徒7:22;林前1:26;启6:15中被译为“大能”,“才能”,“能力”,“壮士”。他们可能是领导阶层的人和有名望的人士,很可能是犹太公会的成员。
与我一同下去。犹太代表们应该是配与罗马的地方长官一同旅行的人。非斯都在给这些犹太领袖们荣誉,同时也承认保罗案件的重要性。自从两年前保罗前次的听证会以来,犹太领袖们反对保罗的热心显然并没有冷却下来(徒24:1,27)。
有什么邪恶。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有什么不是”,“有什么不适当”,“有什么错误”。希腊原文中并没有表示“邪恶”的那个词,但显然是译者们从拉丁文译本中插入的,该词在拉丁文译本中读作crimen。
徒25:6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该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本会注释】
十多天。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引用(参本册注释第10页)支持读作“不过八天或十天”。这种读法强调了非斯都在耶路撒冷停留的时间短暂(第4节),而不是强调停留的时间长度。无疑,腓力斯离任后有许多问题急需关注,非斯都不能离开政府所在地太久(见第1节注释)。
第二天。或作“次日”。犹太人显然曾使非斯都确信正确解决保罗的案件,对于罗马的巴勒斯坦行政官和犹太百姓之间达到令人满意的关系来说,乃是最重要的事。
坐堂。该程序是正式审问的程序。
徒25:7 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本会注释】
下来的犹太人。非斯都关于由能干的和有影响力的人组成代表团的要求已经得到了满足(第5节),当保罗被传唤来听讼时,犹太领袖们都在场。
周围。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在他周围”。那些曾给保罗带来控告的人中,有些人无疑曾知道他在四分之一世纪前是一个苦毒地逼迫基督徒的人,并且他们憎恨他,当他是犹太国的一个叛国者。
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在这两年期间(徒24:27),犹太人显然曾忙于搜集各种各样的传说和谣言。大概他们现在有了远为重大的事要控告他。这一诉状的详单后来没有转送给在罗马的犹太人似乎有点奇怪(见徒28:21)。
反对保罗。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短语。
不能证实。对非斯都来说,反对保罗的这个案子在法庭上必是显然站不住脚的(参徒24:13,19;参徒25:1注释)。他在这种问题上显然并不是新手。
徒25:8 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
【本会注释】
然而他。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然而保罗”。
分诉。直译是“作自己的辩护”。很可能他并没有详细回答针对他的琐细的控告(第7节),而只是回答了那些如果被证实了就连罗马法庭也会反对他的控告。就是猜想他亵渎了圣殿并且轻视了犹太律法,以及所谓的他参与了煽动性暴乱的那些事。罗马人是注意这种事的,并且非斯都可能被误导认为保罗犯有起义反抗罗马权威的罪。路加记载了保罗的分诉是在这三个标题之内的。
干犯律法。或许犹太领袖们知道保罗教导割礼仅仅是一个象征的行为(见罗2:23-29),并且将此解释为企图破坏律法。他们也曾这样控告过耶稣(见太5:17;可2:16;7:1-5注释)。犹太人从来没有控告保罗关于安息日的问题,像他们从前曾质疑耶稣一样(约5:16-18)。
干犯圣殿。在这场听证会期间,很可能重新提出了从前的控告,说他带外邦人进了圣殿(徒21:27,28)。
干犯凯撒。如果保罗没有做过任何“干犯凯撒”的事,就没有任何罗马法庭可以定他的罪。那些指控的浅薄和保罗分诉的坦白直率必定给能干而且诚实的行政官非斯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1页)。
徒25:9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本会注释】
喜欢。或“好感”(见徒24:27注释)。起先,非斯都曾拒绝了犹太人要把保罗带到耶路撒冷的请求(徒25:3,4)。无论他是不是受了对保罗的那些控告的影响,他至少比从前更多认识到了犹太人反对保罗的感情有多么强烈。非斯都所能作出的适当反应当然就是取悦于犹太人会有助于他管理的成功。
你愿意去。对保罗的控告显然是犹太律法的问题,而不是罗马律法的问题,所以对非斯都来说,似乎在犹太人的首都耶路撒冷审断这事比较合理。
听我审断。非斯都出席听讼会乃是一个保证,保证保罗仍会被罗马拘留,并且处于罗马的保护之下。然而,犹太领袖们会管理司法的程序,非斯都更多处于一个感兴趣的观察员的角色。他并没有把保罗转让给犹太人的司法权,虽然该提议暗示一种试探性的意愿要做这种转让。这个提议事实上宣布了保罗并没有犯任何“干犯凯撒”的罪。可能值得考虑的任何一种控告都与犹太律法和习俗有关。作为罗马的代表,非斯都虽然对这个案件不再直接感兴趣了,但他还是想要赢得他新辖区的犹太领袖们的好感,所以就使他乐于尽可能地照着他们的心愿而行。该提议显然不是基于怀疑保罗实际上有任何公然犯罪的行为,或有任何意向要犯这种罪,而只是一种政治上的权宜之计。
徒25:10 保罗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本会注释】
我站在。直译是“我[已经站在并且]正站在”。保罗从起初就是被罗马人拘留的。他曾免受一场残忍的鞭打也是由于他是一个罗马公民的事实。或许保罗想起来徒23:11的神圣应许,可是他在这里一点儿也没有提到它。他已经在凯撒的权柄下被罗马人关押了两年。他提醒了那位罗马地方长官这一点,并且拒绝在那些已经知道共谋杀害他的人面前受审(见徒23:12-15,30;25:2,3)。
堂。或作“法庭”。保罗宁愿选择比较公平的罗马律法,而不是他鲁莽同胞们反复无常的仇恨,他们不知道任何律法,只知道他们自己自私的、不负责任的成见。
应当受审。即,作为一个罗马公民。
向犹太人。保罗概略地否认了对他提出的所有控告。对于犹太人的人身、财产、品格、或宗教,他并没有带来任何伤害。
你明明知道的。保罗知道非斯都在第9节中所做提议的动机是要取悦犹太人。
徒25:11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该撒。”
【本会注释】
我若。直译是“如果确实那么”。保罗已经否认了任何干犯犹太人的事,并且通过提议把他提交给犹太人去审问,非斯都已经暗示了他在罗马律法方面是无罪的。但是如果不管这一切,仍有任何怀疑存留,认为保罗有某种罪行的话,他就选择运用自己作为一个罗马公民的特权,在罗马律法下受审。
就是死,我也不辞。直译是“我不辩解以避开死亡”。请比较约瑟夫《生活》第29页。保罗声明他甘愿去面对一个公正审判的结果,无论判决可能是什么。
交给。希腊文是charizomai,“赐予”,“使满足”。保罗不愿意仅仅因为要讨好他的控告者们而被移交给他们。他知道非斯都在设法赢得犹太人的好感。他不肯仅仅为了取悦于控告他的人就放弃自己作为一个罗马公民的权利,不肯使他们轻易地完成他们想要害他性命的邪恶计划。他很清楚犹太公会既不会以公正待他也不会给他任何怜悯。
我要上告于凯撒。保罗以要求另一个权利结束了他的申诉(见徒22:25-29注释)。他准备冒险应付在罗马可能会加给他的任何控告,以及凯撒在基于证据作出决定时的公平性。他早就打算去访问罗马了,可是没打算在拘留中(罗1:9-12;15:23,24)。在全帝国中,皇帝是来自下级法庭的所有上诉的终极法庭。
从他被任命为外邦人的使徒到现在,保罗曾遭受苦害,并且他的服务曾受到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打扰(见林后11:24-27)。如果藉着这种反对可以促进基督的事业,他就欣然忍受了这种反对(徒20:22-25;林后4:5-18;加6:14;腓1:12)。然而,他现在已经被关在凯撒利亚两年了,未被判罪也没有新审讯的前景,吕西亚(徒22:29),腓力斯(见徒24:23-27注释)和非斯都(见徒25:8,9,25注释)都断定他并没有犯任何违背罗马律法的罪。出于个人的原因并且为要取悦犹太人,腓力斯还是拘留了保罗,现在非斯都显然提议继续采取以保罗为代价取悦犹太人的方针。因此,只要保罗仍在罗马的犹太地方长官的权限之下,看来就没有被宣判无罪并获得释放的前景了,他被当作一个定罪的囚犯关押着或者仅仅被当作一个政治人质关押着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这两种方式都不能使他自由地传讲福音,并且对一个生活没有其他抱负或兴趣的人来说,这种前景必定像是难以忍受的。十字架的其他大使们无疑也发现自己的服务以同样的方式受到了阻碍。
在新约时代,基督教并没有享受在罗马的法律前被承认的宗教地位,而未被承认的宗教,其活动和传扬是被禁止的。罗马容忍了基督教仅仅是因为它起先被认为是犹太教的一个教派,而犹太教是被承认的。通过给这个反对保罗和基督教的案件施压,犹太人最终就能连他们的这点益处也剥夺了,并且使他们不能在罗马的律法下合法地维持自己的立场。见本册注释第47,93页。
有人提出,通过上诉于凯撒,保罗打算不仅要使自己已经陷入停顿的案件获得一个决定,而且可能要使基督教在其权利方面至少在一定的程度上获得承认。这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期盼给十字架的大使们更大的自由,无论他们可能去哪里,并且使他们更容易地克服当地的反对。甚至当保罗仍在罗马的监狱里时,他在皇帝的宫庭传扬福音未受阻止的事实,而且至少有些“凯撒家里的人”(腓4:22)成了基督徒的事实,也见效于使别的基督工人“越发放胆传上帝的道,无所惧怕”(见腓1:12-14)。当众所周知皇帝已经判决这位最重要的基督教福音传道者无罪开释时,在整个帝国就必有更大的自由传扬福音。保罗在皇帝的手下无罪开释因而构成了对传福音的官方许可,或者说至少为官方许可传福音预备了道路。
徒25:12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本会注释】
议会。希腊文是sumboulion,巡抚自己的“议员团”。当说到犹太“公会”,参议院时,路加一贯使用的词是sunedrion(徒5:21;6:12;22:30;23:1;24:20等)。上诉于凯撒并不是自动批准的,而是经过磋商之后证实的,事实是因为保罗是一个罗马公民,他的上诉不能被拒绝。
被带到亚基帕王面前
徒25:13 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尼基氏来到该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本会注释】
过了些日子。明显是一个短暂的时段(见徒9:19注释)。
亚基帕王。即,希律亚基帕二世,希律亚基帕一世(在徒12:20-23中描述了他的死)的儿子,因而是希律一世的曾孙(见卷五,第39,69,234页)。与他的姐妹土西拉一样(见徒24:24注释),这个君主由于希律第一的妻子玛丽亚娜的血统也是一个犹太人。亚基帕二世被认为太年经,不能在他父亲死时承担巴勒斯坦的王位(主后44年;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九章.9.2),但是在他的一个叔叔死后不久,他就得了安慰,作了卡尔基斯的统治者(同上,xx.5.2)。后来亚基帕接管了从前在腓力和吕撒聂治下的北方诸省(同上,7.1),并有了王的称号。再后来,尼禄给了他另外某些城,在主后68-73的犹太战争中,亚基帕站在罗马人一边反对犹太人,他曾设法劝阻他们不要反叛(约瑟夫《犹太战记》第二章16.4 [345-401])。他退休于罗马,在主后100年死在那里。非斯都会自然求助于亚基帕二世商议关于保罗案件的处理。亚基帕曾监管圣殿的财富,并且有任命大祭司的特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他是这位罗马地方长官的一个宗教同僚,并且能够就这个案件给出合理的忠告。
百尼基。亚基帕一世的长女,亚基帕二世和土西拉的一个姐姐,腓力斯的妻子。她最初曾嫁给她的叔叔,卡尔基斯王希律(见卷五,第40页),亚基帕二世曾继了他的任(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34页)。犹太和罗马作家们都说到她与她弟弟亚基帕二世的关系是罪恶的。后来,她嫁给了基利家王Polemo,但不久就离开了他,去了罗马与她兄弟在一起。她成了提多皇帝的情妇,当参议院强迫他让她离开时,他非常伤心(绥屯纽《提多》第七章第2页;塔西图《历史》第二章第81页;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7.3)。
问非斯都安。这是亚基帕二世第一次对新来的巡抚进行礼节性访问,目的是要欢迎他。当然,亚基帕二世是罗马分封的一个王。
徒25:14 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
【本会注释】
许多日子。当亚基帕和百尼基长时间逗留时,保罗就有机会被带到他们面前。非斯都提到了保罗的案件,甚至都不是作为双方都关心的一项公务提到的,而是在谈话的期间提到的。
徒25: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本会注释】
祭司长。见第2节注释。
求我定他的罪。见第1-3节注释。
徒25:16 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本会注释】
定他的罪。希腊文是charizomai(见第11节注释)。一个罗马官员不应该仅仅因为要得到好感就把一个被控告的人交给别人去惩处。然而,那正是彼拉多曾对基督做过的事。关于非斯都的记录更为可敬(见卷五,第71页)。
去死。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意思并没有改变。
机会。希腊文是topos,直译是“地方”,意思是“机会”,不是许可意义上的“特许”(见罗15:23)。非斯都决定要给保罗分诉的机会。
徒25:17 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
【本会注释】
来到这里。见第6,7节注释。
徒25:18 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
【本会注释】
事。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恶事”。
徒25:19 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本会注释】
几样辩论。即,争论的要点,不是要提问并回答的质询。见第7,8节注释。
他们自己。这种表达也可以被译为“他自己的”,在那种情况中它指的就是保罗。
迷信。希腊文是deisidaimonia,“尊敬诸神”,“宗教”,有时的意思是“迷信”,可是这里很可能不是迷信的意思,除非指的是保罗的信仰。非斯都几乎不可能把犹太教描绘为一个“迷信”而不得罪亚基帕,亚基帕本人就是一个名义上的犹太人。
耶稣。在腓力斯或非斯都的访谈中,这是第一次有记载的直接提到了耶稣,但是认为他的名字先前没有被提到过乃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保罗曾谈过到复活,基督的经验乃是复活的一个伟大的胜利的写照,并且曾“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徒24:25)。保罗这样讲论不可能不会说到基督。在提到耶稣的名字时,非斯都就反映了保罗对救主所作的见证。
徒25:20 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
【本会注释】
我心里作难。非斯都承认自己对犹太信仰和风俗的无知。在犹太教的总部耶路撒冷,大概更容易探知宗教问题的真相(见第9节注释)。但是保罗曾拒绝去耶路撒冷(见第10节注释)。当保罗去罗马时,非斯都就有必要将一份关于保罗案件的报告一同送去,亚基帕既是一个见多识广的犹太人,就能帮助这位巡抚知道要说些什么。而且,对亚基帕的这个请求还带有一个含蓄的恭维,会有益于非斯都与亚基帕将来的关系。
徒25:21 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该撒那里去。”
【本会注释】
留下。希腊文是tēreō(见徒24:23)。
听……审断。希腊文是diagnōsis,直译是“彻底知道”,表示一次彻底的审问。它很可能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见徒23:35注释。
奥古斯都。希腊文是Sebastos,“崇拜的”,“尊敬的”,“令人崇敬的”,相当于拉丁词Augustus,“威严的”,“尊贵的”,“值得尊敬的”(见本注释第五册第37,38页;本注释第六册第72页)。这并不是凯撒奥古斯都,他的统治时期是从主前27年到主后14年(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34页),而是一个相当于凯撒的称号。罗马人说到他们的统治者时称呼奥古斯都,而不是皇上。
凯撒。当时的皇帝是尼禄(主后54-68)。见本册注释第81-84页。
徒25:22 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本会注释】
愿听。即,想要听。亚基帕显然曾听说过保罗,并且对他和他的教训感到好奇。请比较亚基帕的叔祖父希律安提帕想要见见耶稣的愿望(路23:8)。
徒25:23 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本会注释】
大张威势。或许是要给非斯都留下深刻印象并且威慑保罗。在这里保罗初次有机会在王室面前证明自己的信仰(见徒9:15)。
公厅。希腊文是akroatērion,“觐见室”。这很可能是专门用于接见的或多或少有点公共性质的大房间。
众千夫长。见徒22:24注释。这样的人如吕西亚,他曾使保罗被捕。非斯都现在为这次特别的接见集合了卫戍部队的高级军官们,可能要给这个向亚基帕表示敬意的场合加添色彩和重要性。
尊贵人。即,凯撒利亚的显要人士们。
徒25:24 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
【本会注释】
一切犹太人。即,犹太人作为一个国家,当然,是以祭司长们和犹太公会的成员们为代表的。
向我恳求。或作“向我起诉”,“向我诉请”,“与我说情”(见罗8:27,34;11:2;来7:25)。
和这里。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显然曾在凯撒利亚鼓动了一个反保罗的诉讼团体,该团体曾参加了迫切要求新任地方长官处死保罗的事。
呼叫。犹太人要求杀死保罗的请求显然是激烈的并且是大声叫嚷的(参徒22:22,23)。
徒25:25 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本会注释】
什么该死的罪。见第11节注释。一个罗马人会认为因为干犯犹太人的宗教就处死一个人是蛮横残暴的。但是保罗已经上诉于凯撒,而非斯都也欢迎就他向皇上准备的报告提供建议。
奥古斯都[皇帝]。见第21节注释。
徒25:26 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本会注释】
没有确实的事。非斯都对犹太教知之甚少,以致他感到困惑,不知如何呈上一份完全关于犹太教问题的对保罗的控告状。
奏明。非斯都必须给皇帝送上一份详细的诉状。
主上。希腊文是ho kurios,“主[或我主]”,这里指尼禄皇帝。这个称号用于皇帝们时与用于基督时一样,带有一种神圣的含意。奥古斯都曾禁止任何一个人称呼他主,他的接任者提庇留也是这样(绥屯纽《奥古斯都》第三章53.1;《提庇留》第二十七章),但是他们较不谦虚的继任者们却从朋友们和奉承者们接受了这个称号。Caligula称呼自己是dominus,拉丁文相当于kurios,而多米田则采用了dominus deus的称号,“主神”。皮里纽常常称呼他的恩主-皇帝他雅努,为dominus。见本册注释第61,62页。
特意到你面前。非斯都指望亚基帕在解决这个困难的案件中提供特别的帮助。同时,如果亚基帕的建议受到了尊重,他也会感到满足。
徒25:27 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本会注释】
不合理的。罗马的司法原则上是公平的,虽然执法的法官们往往是贪污的。非斯都是一个相当正直的人(见第1节注释)。
使徒行传26章
提要
2 保罗在亚基帕面前表明了他自幼的生活,12 他如何奇迹般地改变了信仰,并且蒙召作使徒。24 非斯都指责他癫狂了,而他却适当地作了回答。28 亚基帕几乎被说服作基督徒了。31 整个团体的人都断言他无罪。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申辩
徒26:1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本会注释】
亚基帕。见徒25:13注释。这位年轻的王与保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犹太王族已经衰败了的家系-马加比家族和希律家的这个最后的子弟亚基帕自称是一个犹太人,但在内心里却是一个罗马人。他的统治标志着一个王朝和一个时代的结束。从起初希律王朝就受罗马的控制,也的确没有任何辉煌的记录。在他面前站着保罗,现在已经上了年纪,但他的信仰却很坚强,尽管环境不利却信心坚定。亚基帕是愤世嫉俗的,对实际价值漠不关心;保罗却是为真理热心的,无论自己要付上什么样的代价。
伸手。提到这个自然的手势暗示路加可能是一位见证人(参徒21:40)。
分诉。即,自辩(见徒25:8注释)。在亚基帕面前分诉时,保罗对一个有名无实但显然没有敌意的犹太人说到了自己。相信自己必会得到更好的理解,他无疑是以更大的自由说的,可能比他从前在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分诉时更为详细。
徒26:2 “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本会注释】
万幸。希腊文是makarios,“幸福的”,“幸运的”,“受祝福的”(见太5:3注释)。保罗在亚基帕面前比自从他被捕后曾出现在的任何一个人面前更为自由自在。比起一位异教的地方官员,亚基帕能远为准确而迅速地估计到原告和被告的感受。保罗无疑指望藉着亚基帕影响非斯都的罗马人心态。虽然保罗是在为自己分诉,但他的思想无疑主要是向那些集合到他面前的人宣扬基督。他们的悔改归主,他们从罪的捆绑得到释放,对他来说,比他自己脱离捆绑着他的锁链得到释放更有意义(见徒26:29)。保罗在他的开头语中说“实为万幸”完全是真诚的。
至于。或“关于”。
徒26:3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本会注释】
更可幸的。这个词很可能指保罗要将一切事告诉亚基帕的万幸(第2节),而不是指亚基帕比其他显要而博识的犹太人更内行(参徒25:26)。
规矩和辩论。见徒6:14;21:21注释。
徒26:4 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本会注释】
为人如何。保罗的行为,他的生活原则,以及他的人生观。
自幼。相当于“从开始”。保罗还是一个少年人时就到了耶路撒冷。甚至在大数时,从童年时期他就已经沉浸于犹太人的生活方式了。在耶路撒冷,他曾度过了许多使品格非常格式化的年头,凡知道他的人从那时都能证实他在他们中间的生活方式。
在耶路撒冷。或“并在耶路撒冷”。这种译法会暗示甚至在大数的时候保罗就已经主要与自己的百姓联合了,他们无疑在那个异教城市中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聚居地(见徒9:11注释)。保罗完全被犹太人的习惯和成见充满了,不太可能会违反它们。他作为一个青年人在耶路撒冷进一步的学习,会加深他童年时的经验和忠诚。
犹太人都知道。许多犹太领袖都曾认识保罗,知道他的人就更多了,主要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年轻人就被蒙准进入了犹太公会(徒8:1,3;《述》第十章),也因为他曾热心逼迫他们所仇恨的拿撒勒教党的人而挣得的名声。因为犹太领袖们对他的信任,他曾受托带着特别的使命去大马士革(徒9:1,2)。
徒26:5 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本会注释】
从起初。或“从头,自始”,这种说法同样被路加用于他关于福音事迹的知识(路1:3)。
他们若肯作见证。但是他们不愿说出他们个人所知道是真实的有利于保罗的事。
最严紧的。直译是“最严格的”。希腊文并没有双重最高级。请比较腓3:4-6。
教门。该词的意思要么是“异端”,要么是“教派”(见徒5:17;15:5;24:14注释)。在这里它指出法利赛是一个教派。
法利赛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2页。
徒26:6 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上帝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本会注释】
受审。或作“被审判”,即,不管他对犹太教基本原则的忠诚(第4,5节)。作为一名基督徒,保罗相信的“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第22节)。
所应许的。即,要来的弥赛亚的应许,对以色列的其他所有应许都集中于这个应许,那十二个支派曾一直指望这个应许,保罗宣布它在耶稣里实现了。关于弥赛亚的这个应许里内含着他的复活(见赛53:10-12注释),因为一位死了的弥赛亚能对以色列有什么帮助呢?对保罗来说,耶稣的复活乃是伟大的中心事实,证明了他对于将来的所有盼望都是正确的(林前15:12-23;腓3:10,11;帖前4:13-18;多2:13)。论到弥赛亚,对犹太人的思想来说,主要的难点在于犹太人已经那么全神贯注于旧约圣经关于伟大国家和一位注定要击败他们的仇敌的弥赛亚的来临—自然全部是依据众先知的预想(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7-32页)—以致他们看不到弥赛亚必须先为他们的罪受苦受死的事实(见路4:19注释)。保罗知道那荣耀的应许会在基督复临时实现(林前15:51-54;来9:28)。
我们祖宗。特别包括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徒26:7 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的事奉上帝,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本会注释】
这应许。即,给亚伯拉罕的和向他的后裔历代重申的有福应许(创12:1-3)。对保罗来说,耶稣就是这个有福应许的化身、手段、和实现(罗4:12,13;林前1:30)。
十二个支派。虽然十个支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分散在列国中了,无论在哪里他们都曾像被掳的移民一样被驱逐,不过他们仍被认为是那应许的承受者。无疑,这些支派中还有忠于上帝的余数(参王上19:18)。雅各曾写信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雅1:1)。女先知亚拿出身于亚设支派(路2:36)。在重建之后,经过多年,必有许多被放逐的人漂泊回到了自己家乡。在《他勒目》中(《祝祷》20a,宋西诺版,第120页),拉比约哈难据说是“来自约瑟的子孙”。
立即地[切切地]。希腊文是en ekteneia,“认真地,热切地”。“立即地”不能传达该希腊词的意思。
昼夜。这种说法强化了虔诚的犹太人藉以实践他们信仰的热心与热诚的概念。
亚基帕。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词。
我被控告。保罗曾在盼望弥赛亚的两个基本方面受到挑战:(1)基督是弥赛亚,(2)弥赛亚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一个犹太人中的犹太人,并且是一个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因而被他的同胞控告,所基于的正是犹太教盼望的中心。他,这个严紧教门中最严紧的人,竟被打上了背教者的烙印-最热心的爱国者竟被宣布为一个叛国者!
犹太人。即,被犹太人控告。在所有人中,他们本应该在外邦人面前拥护他的事业,但他们反而出现在控告者的角色中了!
徒26:8 上帝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本会注释】
不可信的。对保罗这个法利赛人和基督徒来说,相信死人一般要复活,特别是耶稣的复活是必然的。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犹太人信仰的整个结构(见徒24:15)—更不用说基督教的整个结构(见林前15:12-22)—就瓦解了。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相信上帝就没有意义了(见太22:32;林前15:14,17,19注释)。
你们。这个代词是复数,所以包括全部听众。
徒26:9 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本会注释】
攻击。保罗一度曾“凭着良心”与基督教作对(徒23:1),但那是被多年的犹太环境和教育烙麻木了的良心。
名。在使徒行传中是一个常见的表达方式,指那复活的一位(见徒2:38注释),他实实在在是以色列所有盼望的化身(见约1:14注释)。
徒26:10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本会注释】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认为早期教会的伟大主人公,外邦人的使徒和近三分之一新约圣经的作者保罗,曾有一段时间是犹太教天空的一颗明星,在犹太人中十分受尊敬,这似乎令人感到奇怪(见徒7:58;8:1;9:1,2;22:4,5)。他曾一度被现在如此激烈地控告他的人或者他们的最近后继们提拔到高位(参《述》第十章),并且受托重要的责任(徒9:1,2)。他作为逼迫者的工作并不是由怒火爆发产生的,而是一个虔诚人的有计划的活动,充满雄心地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效力,在达到他的目的方面绝对是无情的。此外,这些活动都集中在耶路撒冷,在那里,他的仇敌们更为苦毒,因为他们曾是他的朋友,现在却计划要将他置于死地(徒25:1-3)。
被杀。路加只特别提到了司提反的死。显然还有别人的死也曾是保罗应负责任的。
出名定案。即,投我的一票。
徒26:11 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本会注释】
在各会堂里。显然,早期信徒们并没有使自己与各会堂分开,而是继续与他们的犹太弟兄们在圣殿里一同敬拜(徒2:46)。关于各会堂作为刑罚的地方,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本注释第五册第56页。约主后205年,特土良曾称犹太各会堂为逼迫之源(Scorpiace10)。
逼。直译是“持续强迫”,或“设法用武力”。
亵渎。即,放弃相信基督是弥赛亚的信仰(参利24:11-16)。皮里纽(约主后108年)发现基督徒们宁死也不与基督断绝关系(《书信》第十章.96)。
恼恨。直译是“生气的”,“狂怒的”。保罗曾是一个宗教狂热者,可能部分在于力图消灭圣灵的感动(见提前1:13)。
外邦的城邑。即,外国的城市,巴勒斯坦边界以外的城市。
保罗叙述归主经过
徒26:12 “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色去。
【本会注释】
那时。直译是“在[追击]这些事期间”,意思是“在执行那差事的时候”。
领了权柄。保罗曾是犹太公会到处奔走反对异端的人。他曾是犹太教的检察总长。
徒26:13 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本会注释】
晌午。那使人眩目的光并不是日光,因为保罗已经在越来越强的日光中旅行了数小时了,并没有遭受不幸。在最明亮的日光中,一道超自然的光,甚至比日光还亮的光,使他的眼睛瞎了。在第13-18节中,只叙述了在徒9:1-22中没有谈到的保罗悔改的要点(见本册注释第228页)。
徒26:14 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本会注释】
有声音说。所有人都听到了那声音;但只有保罗听懂了那话语(见徒9:4,5注释;参但10:7;约12:28,29)。
踢刺。这看起来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希腊箴言,它很可能是在所有农民中流行的,即使是犹太人。这个比喻来自东方农夫的一个习俗,就是使用铁制的刺棒驱赶牲口加快步伐。可能这幅场景实际上正发生在大马士革的路旁,于是主就用它作为给这个逼迫者的信息的一个适当的例证(关于耶稣对流行的箴言的用法,见路4:23注释。)被译为“踢”的动词的词形可以被理解为意思是“持续踢”,被译为“刺”的词(kentra)意思是“刺棒”(参林前15:55,在那里它以单数形式出现,被译为“毒钩”)。该神圣的信息暗示,保罗的良心曾激烈地反抗圣灵的呼吁(参徒8:1注释)。保罗的老师迦玛列的精神(徒22:3)比保罗当时所展现的精神更为宽容。这种教育背景,以及在保罗悔改前就有亲戚成了基督徒的事实(罗16:7),无疑是使他的灵性处于危机的要素。
徒26:15 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本会注释】
我是耶稣。希腊文是egō eimi Iēsous(见徒9:5注释)。
徒26:16 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本会注释】
派你作执事。见徒9:10,15注释,那里记载了上帝通过他的代表,大马士革的亚拿尼亚指教了保罗。
你所看见的事。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在这样读和读作“你已经看见我的事”之间有分歧。保罗实际上看见了他的主(徒22:17,18;林前9:1;15:8)。正是基于这一直接的任命,保罗才声称他的使徒身份。他通过亲身经验知道基督确实复活了(参加1:15-18;提前2:7)。见证要真实,见证人就必须对他所见证的事有直接的认识。
我将要指示你的事。基督曾在多个场合向保罗显现,进行指导和干涉(见徒18:9,10;22:17-21;23:11;林前11:23;林后12:1-5)。保罗是复活之主的一个见证人,并且从个人经验得知了复活的真理。
徒26:17 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本会注释】
救你。在从前的叙述中,并没有提到该经验的这个和别的细节(徒9:22)。这并不是一个应许,承诺主会保守保罗免遭危险,而是说他会在危险的时候与他同在。
百姓。即,犹太人,与外邦人形成对照(参第23节)。
我差你。强调代词“我”。那授予保罗使徒职分的,不是别人,正是耶稣本人。
徒26:18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本会注释】
叫他们的眼睛得开。见路4:18注释。一个关于他的使命成功的应许。保罗知道魔鬼已经弄瞎了人们属灵的眼睛(罗1:20-32;林后4:4)。甚至当耶稣对保罗说话的时候,保罗都正在遭受肉眼瞎了的痛苦。他会多么赏识眼睛得开的需要啊!
使他们归向。或“使他们可以回转”。他们的眼睛既然得开了,就能看清他们正在走的道路的终点乃是死亡。这会使他们转变。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见约1:4-9注释。
撒但的权下。撒但已经使全人类都陷入了罪中。他确实是罪恶的创始者。唯有基督的高超权能才能把人从他的魔掌中释放出来。
赦罪。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都不能自己除掉罪。福音使他们容易得到赦免即除掉罪恶的好消息(约1:7-9;彼前2:24)。
基业。不是这个暂时世界的虚空,在邪恶中老化的基业,保罗要提供给外邦人“一个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的基业(彼前1:4)。
因信成圣。保罗经常提到成圣,就是圣徒们必须经历的品格改变的过程。要在片刻之间脱离罪疚感,就必须藉着称义(见罗4:8注释),称义之后,再加上内心和生活重复的持续的奉献,以达到在基督里完全的目标。成圣乃是“一生的工夫”(见《述》第五十五章)。见太5:48注释。与所有基督徒必须经历的一样,保罗正在经历持续的奉献,在基督里胜了又胜(腓3:12-14;见罗8:1-4注释)。
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作见证
徒26:19 “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本会注释】
我没有违背。保罗不“用脚踢刺”了(见第14节注释)。他作出了完全的顺服,响应了基督给他的异象。这次的献身是那么彻底,以致自此以后,一旦责任的道路变得清晰了,他就决不迟疑。他只求知道他的主要他做什么,然后就去做它(见徒16:6-12)。终其一生,他唯一的问题乃是“主啊,我当作什么?”(徒22:10)。他可以仍旧选择不顺从,但“基督的爱”激励了他(林后5:14)。
那从天上来的异象。见徒9:3-7注释。这并不是一场梦。扫罗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实际遇见了他的主,并且亲身认识了他—在某种意义上比那些曾在肉身认识他的人更亲身认识了他。对保罗来说,这个异象永远是一个活泼的现实。保罗知道他所信的是谁(提后1:12)。
徒26:20 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本会注释】
劝勉。直译是“宣布”,或“通告”。保罗是上帝的福音传道士,是他好消息的传令官。
大马士革的人。保罗立即开始工作,就在他悔改的地方,正是他曾定意要给教会造成严重损害的地方(见徒9:19-22注释)。
在耶路撒冷。保罗约在三年后回到了耶路撒冷(加1:18)。在那里,他冒着生命的危险,以这种大胆作了见证,使得犹太人,特别是希腊化的犹太人(见徒6:1;14:1注释)极为愤怒(徒9:29)。
犹太全地。即,全部地区。并不清楚保罗是在什么时候进行这次在犹太的福音传道的,可能是在他到耶路撒冷的数次旅行中的一次或多次完成的(见徒11:29,30;12:25;15:3,4;18:22;21:8-15;参加1:22)。
外邦。保罗对外邦人的使命开始于约九到十年后,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1:25,26;13:1-4)。
悔改。希腊文是metanoeō,“改变[一个人的]心意”(见太3:2注释;徒3:19-21)。
行事为人。见太3:8注释。保罗在这里并不是提倡靠行为成义,而是提倡那种表现出生活已经达到了因信在基督里成义的特征的“行为”。他的意思并不是说靠履行某些行为挣得义是可能的,而是说真正的义自动地产生相称的行为,而且证明生活中上帝恩典的存在。没有任何一位福音传道士曾像保罗这样强调藉着上帝拯救的恩典因信成义的光荣事实(罗3:21,22,27;弗2:5-8)。但是每当保罗提到白白赐予的救恩时,他总是像这里一样,详述随之而来的好行为(见罗8:1-4)。有信心的人更是坚固律法(罗3:31),因为他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行善”(弗2:10)。只要有真正的因信成义,那义总是在好行为里被表明出来。“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见雅2:14-24)。
徒26:21 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本会注释】
拿住我。见徒21:27-31注释。
徒26:22 然而我蒙上帝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本会注释】
上帝的帮助。见徒21:31,32;23:11,12,30注释。就人的眼来看,是吕西亚和他的士兵们营救了保罗,但保罗知道是上帝差来了帮助(见徒23:11)。
见证。见徒9:15;26:1注释。
众先知和摩西。即,旧约圣经(见路24:44注释)。保罗多次断言他相信并且忠于圣经(见徒24:14注释)。应验在耶稣里的弥赛亚的诸预言,被散布在旧约圣经的篇章中。
徒26:23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本会注释】
基督。直译是“那基督”(见太1:1注释)。
必须受害。基督的受害、死亡、和复活乃是犹太人和保罗争论的要点。在犹太人的弥赛亚观中,根本没有一位受苦受死的弥赛亚的地位,所以更没有理由相信弥赛亚要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在这里说的话几乎与耶稣在往以马忤斯去的路上所说的话完全相同(见路24:25-27注释)。“钉十字架的基督”对犹太人来说,一直是“绊脚石”(林前1:23)。参徒13:27-37注释。
从死里复活,要首先。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那“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他也是首先宣布藉着信他死了的人要复活的一位(约5:21-29;11:23-26)。就时间而言,基督并不是首先从死里复活的。在那种意义上,摩西是第一个复活的(路9:28-30;犹9)。基督在显要方面和作为生命的创始者方面是“首先的”(西1:15,16;3:4)。既已战胜了死亡(徒2:24;启1:18),他就向所有信靠他和他的权能的人保证了永生。他的复活乃是义人普遍复活的保证(林前15:12-22)。他是那“将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的(提后1:10)。
把光明传给。或作“传扬亮光”。福音,与人们对一位救主的需要同样古老,在他的死与复活的新亮光中以新的力量被传扬了。见约1:4-9注释。
百姓。即,犹太人。西面称婴孩耶稣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他的“民以色列的荣耀”(路2:32)。
外邦人。对他们来说,保罗是上天所拣选的传扬真理亮光的信使(见徒9:15注释)。
保罗恳请亚基帕信主
徒26:24 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本会注释】
分诉。即,作自己的辩护。
非斯都大声说。他听到的过于他能理解的,或者过于他想要听的。他的抗议是大声喊着说的。对喜欢听世俗之音的耳朵来说,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林前1:23)。
癫狂了。即,疯了,如本节稍后和第25节中所讲的。非斯都很可能真诚地相信保罗因影响了他的心智的崇高主题而走火入魔了。亚基帕所能理解的,如果他愿意的话,完全超越了罗马人非斯都所能理解的。
徒26:25 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本会注释】
大人。即,优秀的,一个尊称的常见用法,合乎非斯都的高级职位(见路1:3;徒23:26;24:3注释)。
明白。与斥责他的癫狂相反。
徒26:26 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本会注释】
王也晓得这些事。保罗要求亚基帕承认他所说关于基督的话在历史上是正确的。
放胆直言。记载在本章的关于保罗悔改的记录比在第9章和第22章中记载的同一事件更为详细。保罗确实是放胆直言了,部分是因为亚基帕王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听者,还可能部分是因为他认识到了这很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在巴勒斯坦的听讼会了。他自己和他的听众们都大大依赖于此。
这些事没有一件。即,耶稣的生平和服务,他的死和复活,五旬节的经验,彼得、约翰、以及其他使徒所行的神迹,保罗令人惊异的转变,随着福音的传扬而来的显著结果。
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法利赛人曾抱怨说“世人都随从”耶稣“去了”(约12:19),而犹太人则告诉在帖撒罗尼迦的地方官员说使徒们已经“搅乱了天下”(徒17:6)。伴随着传扬福音的兴趣和兴奋,以及论争,确认了保罗所说的。
徒26:27 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本会注释】
你信吗?推测起来,作为一个犹太人,他是信的。众先知已经预言了保罗所说关于耶稣的一切。见第22节注释。
我知道。不愿意不明智地使亚基帕处于一种困难的境地,保罗抢先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亚基帕了解保罗所说的都是真的,但是,对他来说,知识和确信没能产生行动(见太7:21-27注释)。
徒26:28 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本会注释】
稍微[几乎]。希腊文是en oligō,直译是“在一点儿里”,可能是“在一点[时间]里”,但决不是“几乎”。这节经文的希腊原文的模棱两可性已经导致了各种翻译和解释的尝试。注释者们一般断定亚基帕说的是反话,好像是要轻视保罗在26,27节中所做的严肃请求似的。假如这样的话,他的反话就是一个面具,要隐藏他的真实感情了(见《述》第四十一章)。像亚基帕一样,那些处于深信之中的人时常以一种漠不关心的方式说话行事,特别是在不信的同伴们面前的时候。亚基帕虽然深信,却可能想要给那些被召集到这位巡抚的觐见室的人们留下这种印象,他认为保罗天真地以为一个囚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或者用如此简要的解释能使一位王改变信仰。
徒26:29 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上帝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象我一样,只是不要象我有这些锁链。”
【本会注释】
不但你。保罗一点儿都不沮丧,仍旧迫切地发出他的呼吁。
是。直译是“能变得”。
无论少劝,多劝。直译是“无论小规模还是大规模”,与亚基帕惊呼的“稍微”有关(第28节)。保罗通过证据给出的无论少还是多,都足以据以呼吁像那位王一样见多识广的一个犹太人。
不要有这些锁链。当保罗打手势时,他想起了捆绑他的那些锁链。
徒26:30 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本会注释】
当他这样说了的时候。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
王起来。这次会见结束了,保罗的富有能力而简要的陈述和恳切的请求没有产生显著的结果。可以猜想保罗可能多么深感失望啊。
徒26:31 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本会注释】
彼此谈论。相当于“他们彼此说”,就保罗的案件交换意见。
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保罗可能“癫狂了”(第24,25节),但他并不危险。非斯都和亚基帕显然愿意承认保罗是真诚的,有学识的,并且为上帝热血沸腾。
徒26:32 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本会注释】
可以释放。见徒25:11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