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9章
1十二月,乃亚达月,十三日,王的谕旨将要举行,就是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犹大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
2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无人能敌挡他们,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
3各省的首领、总督、省长和办理王事的人,因惧怕末底改,就都帮助犹大人。
4末底改在朝中为大,名声传遍各省,日渐昌盛。
5犹大人用刀击杀一切仇敌,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
6在书珊城,犹大人杀灭了五百人。
7又杀巴珊大他、达分、亚斯帕他、
8破拉他、亚大利雅、亚利大他、
9帕玛斯他、亚利赛、亚利代、瓦耶撒他;
10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孙子、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儿子。犹大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11当日,将书珊城被杀的人数呈在王前。
12王对王后以斯帖说:“犹大人在书珊城杀灭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现在你要什么?我必赐给你;你还求什么?也必为你成就。”
13以斯帖说:“王若以为美,求你准书珊的犹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并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
14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传在书珊,人就把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起来了。
15亚达月十四日,书珊的犹大人又聚集在书珊,杀了三百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16在王各省其余的犹大人,也都聚集保护性命,杀了恨他们的人七万五千,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这样,就脱离仇敌,得享平安。
17亚达月十三日,行了这事;十四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18但书珊的犹大人,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杀戮仇敌;十五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19所以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如今都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彼此馈送礼物。
20末底改记录这事,写信与亚哈随鲁王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大人,
21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
22以这月的两日为犹大人脱离仇敌得平安、转忧为喜、转悲为乐的吉日。在这两日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
23于是,犹大人按着末底改所写与他们的信,应承照初次所守的守为永例。
24是因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杀害犹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签,为要杀尽灭绝他们。
25这事报告于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谋害犹大人的恶事,归到他自己的头上,并吩咐把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
26照着普珥的名字,犹大人就称这两日为普珥日。他们因这信上的话,又因所看见、所遇见的事,
27就应承自己与后裔,并归附他们的人,每年按时必守这两日,永远不废。
28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记念遵守这两日,使这普珥日在犹大人中不可废掉,在他们后裔中也不可忘记。
29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
30用和平诚实话写信给亚哈随鲁王国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犹大人,
31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犹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嘱咐的,也照犹大人为自己与后裔所应承的。
32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这事也记录在书上。
以斯帖记10章
1亚哈随鲁王使旱地和海岛的人民都进贡。
2他以权柄能力所行的,并他抬举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岂不都写在玛代和波斯王的历史上吗?
3犹大人末底改作亚哈随鲁王的宰相,在犹大人中为大,得他众弟兄的喜悦,为本族的人求好处,向他们说和平的话。
约拿书1章
1耶和华的话临到亚米太的儿子约拿,说:
2“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
3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下到约帕,遇见一只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给了船价,上了船,要与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
4然而耶和华使海中起大风,海就狂风大作,甚至船几乎破坏。
5水手便惧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他们将船上的货物抛在海中,为要使船轻些。约拿已下到底舱躺卧沉睡。
6船主到他那里对他说:“你这沉睡的人哪,为何这样呢?起来,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顾念我们,使我们不至灭亡。”
7船上的人彼此说:“来吧!我们掣签,看看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于是他们掣签,掣出约拿来。
8众人对他说:“请你告诉我们,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你以何事为业?你从哪里来?你是哪一国、属哪一族的人?”
9他说:“我是希伯来人。我敬畏耶和华──那创造沧海旱地之天上的 神。”
10他们就大大惧怕,对他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他们已经知道他躲避耶和华,因为他告诉了他们。
11他们问他说:“我们当向你怎样行,使海浪平静呢?”这话是因海浪越发翻腾。
12他对他们说:“你们将我抬起来,抛在海中,海就平静了。我知道你们遭这大风是因我的缘故。”
13然而那些人竭力汤桨,要把船拢岸,却是不能,因为海浪越发向他们翻腾。
14他们便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啊,我们恳求你,不要因这人的性命使我们死亡,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与我们,因为你耶和华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
15他们遂将约拿抬起,抛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
16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华,向耶和华献祭,并且许愿。
17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希伯来书6章
1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 神、
2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 来
3 神若许我们,我们必如此行。
4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5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6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7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 神得福;
8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9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
10因为 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做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11我们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使你们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12并且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
13当初 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说:
14“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
15这样,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16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并且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
17照样, 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18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 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
19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
20作先锋的耶稣,既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就为我们进入幔内。
希伯来书7章
1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 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给他祝福。
2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3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 神的儿子相似。
4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尊贵呢!
5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注:“身”原文作“腰”),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6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7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8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9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注:“身”原文作“腰”)。
11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12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13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14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15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
16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注:“无穷”原文作“不能毁坏”)。
17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18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19(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 神面前。
20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21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22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23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24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25凡靠着他进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26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27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28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以斯帖记9章
提要:1 犹大人(首领们因惧怕末底改,也帮助他们)杀戮了他们的仇敌,包括哈曼的十个儿子。12 亚哈随鲁应以斯帖的要求,又定了一个杀戮的日期,哈曼的儿子们被吊死。20 普珥的两日定为节日。
1 十二月,乃亚达月十三日,王的谕旨将要举行,就是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犹大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
【本会注释】
辖制。即“胜了”,见但6:24。
2 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无人能敌挡他们,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
【本会注释】
聚集。符合谕旨的第一个条款。
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即有犹太人的地方。
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强调了犹太人行动的防御性质,只针对准备动手的敌人。
3 各省的首领、总督、省长,和办理王事的人,因惧怕末底改,就都帮助犹大人。
【本会注释】
首领、总督、省长。见斯3:12注释。
惧怕末底改。末底改的地位大家已经知道。
帮助犹大人。指道义上或武力上支持。
4 末底改在朝中为大,名声传遍各省,日渐昌盛。
5 犹大人用刀击杀一切仇敌,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
6 在书珊城,犹大人杀灭了五百人;
【本会注释】
可能是王宫所在的城北地区,也可能是王宫附近。王宫所在的山有100多英亩,其中王宫只占地20英亩(8.1公顷)。这座山上至今保留着住宅和王宫的遗址。当时这个地区人口可能很稠密。
7 又杀巴珊大他、达分、亚斯帕他、
8 破拉他、亚大利雅、亚利大他、
9 帕玛斯他、亚利赛、亚利代、瓦耶撒他;
10 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孙子、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儿子。犹大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本会注释】
这十人……哈曼的儿子。哈曼的十个儿子都取波斯的名字。
财物。犹太人并不想谋取他们仇敌的财物。
11 当日,将书珊城被杀的人数呈在王前。
【本会注释】
古时打仗,习惯上要仔细统计被杀的人数。这次似乎只是粗略地算一下,好向国王汇报。
12 王对王后以斯帖说:“犹大人在书珊城杀灭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现在你要什么,我必赐给你;你还求什么,也必为你成就。”
【本会注释】
这是一个反问句。国王似乎是说:“他们在我的其他省份会怎么做呢?”书珊城杀了500人,其他地方会是多少呢?
13 以斯帖说:“王若以为美,求你准书珊的犹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并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
【本会注释】
以斯帖为什么求另一个杀戮的日子,原因不明。但她不可能在提出这个请求之前不与末底改商量。他肯定有消息的来源。作为国家的首相,末底改可能知道他同胞的许多仇敌还活着,担心他们会报复。没有证据证明他行动是凭着盲目的复仇精神。
14 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传在书珊,人就把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起来了。
15 亚达月十四日书珊的犹大人又聚集在书珊,杀了三百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16 在王各省其余的犹大人也都聚集保护性命,杀了恨他们的人七万五千,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这样,就脱离仇敌,得享平安。
【本会注释】
聚集保护性命。根据谕旨的规定(见斯8:11)。
得享平安。即战胜了仇敌。犹太人现在可以安享自卫的成果,不用担心复仇了。
七万五千。七十士译本为15,000。希伯来语亦可译为1,075。较少的数字量可能性大一些。见本书122,123页。
17 亚达月十三日,行了这事;十四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18 但书珊的犹大人,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杀戮仇敌;十五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19 所以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如今都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彼此瑰送礼物。
【本会注释】
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也可译为 “住在村镇的犹太人”。
20 末底改记录这事,写信与亚哈随鲁王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大人,
【本会注释】
这似乎是末底改第一次写信给外省的犹太人,建议他们今后遵守两天的普珥节,而不是原来所遵守的一天。他解释了为何建议守两天的理由,而没有先发一条指令。看到人们接受了他的建议(第23-27节),他“全权”(直译为“尽全力”)送了第二封信,嘱咐遵守两天(第29节)。
21 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
22 以这月的两日为犹大人脱离仇敌得平安、转忧为喜、转悲为乐的吉日。在这两日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
【本会注释】
转忧为喜。这是普珥节的主导思想,其他都是次要的。这种精神现在仍体现在普珥节的庆典中。
23 于是,犹大人按着末底改所写与他们的信,应承照初次所守的守为永例;
24 是因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杀害犹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签,为要杀尽灭绝他们;
25 这事报告于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谋害犹大人的恶事归到他自己的头上,并吩咐把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
26 照着普珥的名字,犹大人就称这两日为“普珥日”。他们因这信上的话,又因所看见所遇见的事,
【本会注释】
普珥节。源于波斯语pur(阄),采用复数形式,可能指哈曼曾多次掣普珥(斯3:7),也可能指犹太人连续两天庆祝这个节日。
所看见。他们的亲身经历,就是“所遇见的”事,证实了末底改的论点。
27 就应承自己与后裔,并归附他们的人,每年按时必守这两日,永远不废。
28 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纪念遵守这两日,使这“普珥日”在犹大人中不可废掉,在他们后裔中也不可忘记。
【本会注释】
犹太人普遍接受了普珥节,这是很奇妙的。当时的大祭司是约雅金。他一定首先同意了这个节日,促使它编入成为民族的宗教年历。否则就很难成为普遍性的节日。要使节日生效,必须通过宗教的指令,而不是世俗当局的规定。当时的犹太人决心永远遵守这个节日。直到现在,各地的犹太人仍庆祝这个节日。
29 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
【本会注释】
以全权。即“尽全力”。
第二封信。第20-26节是第一封信。现在发第二封信,“坚嘱”犹太人遵守。这不是一个谕旨,用国王的名义,而是用以斯帖和末底改的名义所写的信件。
30 用和平诚实话写信给亚哈随鲁王国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犹大人,
【本会注释】
这是非正式信件,含有“和平诚实”的问候(第30节),以及禁食求告的呼吁(见第31节)。
31 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犹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嘱咐的,也照犹大人为自己与后裔所应承的。
32 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这事也记录在书上。
【本会注释】
这是另一份文献,是对以斯帖和末底改联名信件的补充。
书。可能指以斯帖的纪年史。
以斯帖记10章
提要: 1 亚哈随鲁的显耀。3 末底改的晋升。
1亚哈随鲁王使旱地和海岛的人民都进贡
【本会注释】
旱地……的人民都进贡。大利乌希斯塔斯普是第一个统一征税的波斯君主,但薛西斯(亚哈随鲁)则以广征税款而著称(见但11:2),而且税率经常调整。从灾难性的希腊远征回来以后,薛西斯急需提高税款。
海岛。或“海岸”,即地中海和爱琴海沿岸省分。这些地区久已为波斯部队所占领,甚至在希腊战败之后也照样,所以包括在薛西斯征税的范围里。他可能还要向爱琴海岛屿征税,尽管不一定能收得到。
2 他以权柄能力所行的,并他抬举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岂不都写在玛代和波斯王的历史上吗?
【本会注释】
玛代和波斯王。《以斯帖记》的作者熟悉两个伊朗帝国的紧密关系。他说有一本书记录了两者的历史。这里按年代把玛代放在波斯前面,因为玛代人的历史早于波斯人,所以放在“历史”的前面部分。
斯10:3 犹大人末底改作亚哈随鲁王的宰相,在犹大人中为大,得他众弟兄的喜悦,为本族的人求好处,向他们说和平的话。
宰相。即首相。
他们。可能指全体犹太人。
约拿书1章
提要:1 约拿奉差遣到尼尼微,却逃往他施。4 遭遇风暴11 被丢入海洋,17 被一条鱼吞下。
1 耶和华的话临到亚米太的儿子约拿,说:
【本会注释】
约拿。关于约拿的身份,见本卷序言。
亚米太。源于希伯来语'emeth ,意为“忠诚”,或“真理”,亚米太只在这里和王下14:25提到。
2 “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
【本会注释】
他们的恶。那鸿说尼尼微是个“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和强暴”(鸿3:1;参第19节)。但这座城市不是毫无希望的。它还“没有完全沉湎于罪恶之中”(《先知与君王》265页)。
达到。这个词及类似的词语,曾用来描述洪水以前世界的罪恶(创6:5,11),以及所多玛和蛾摩拉居民的罪孽(创18:20,21)。当时他们的宽容时期都行将结束。现在尼尼微的情况也是这样(见但4:17注释)。
我面前。参创18:20,21。上帝给每一个国家都记了帐。他们都有一个考验的时期。上帝希望得到所有人的效忠,使各国都配合作执行上天的计划。
3 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下到约帕,遇见一只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给了船价,上了船,要与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
【本会注释】
起来。约拿起身,没有服从上帝,却违背祂。他像那个青年的官,不肯让自己意志顺服于上帝的旨意(太19:21,22)。约拿像耶稣“门徒中有好些人”,认为上帝的命令“甚难,谁能听呢?”所以像他们一样,他觉得在这种情形下,至少不该“和祂同行”(约6:60,66)。先知没有认识到,当上帝要人依照祂的旨意履行职责时,祂会赐给他们力量去承担。上帝的每一条命令,都伴随着实行的力量。先知错在没有“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见太6:33)。他不喜欢交给他的任务,要离开上帝的圣工。要不是上帝施恩干预,他可能会丧失自己的生命。
他施。一般认为他施就是古典时期西班牙南岸的塔帖苏斯(Tartessus)。该城以其财富而闻名,与腓尼基城市推罗和其他地方进行大笔出口银,铁,锡和铅的贸易(见结27:12)。约拿希望到那个遥远的都市,逃避自己的责任,遏制良心的声音。
躲避耶和华。直译为“躲避耶和华的面”。这是不可能的事(见诗139:7-12)!
下到约帕。即现在的雅法(Jaffa),位于耶路撒冷西北约34英里(54.4公里)的海岸上,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它是犹太人的唯一重要港口。所罗门的圣殿以及后来圣殿的重建所需要的木材,都曾通过约帕运往耶路撒冷(见代下2:16;拉3:7)。
4 然而耶和华使海中起大风,海就狂风大作,甚至船几乎破坏。
【本会注释】
大风。尽管约拿要躲开上帝,上帝并没有放弃他。祂设法藉着“一连串的考验和神奇的安排”,改变约拿的态度和行为(见《先知与君王》266、267页)。
请注意上帝利用简单的大自然媒介来实行自己的旨意:大风(拿1:4),大鱼(拿1:17),蓖麻(拿4:6),虫子(拿4:7),风和日头(拿4:8)。
几乎破坏。可译为“船以为会被破坏”。如果这样翻译,那就是生动的拟人手法。
5 水手便惧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他们将船上的货物抛在海中,为要使船轻些。约拿已下到底舱,躺卧沉睡。
【本会注释】
哀求自己的神。没有说明水手的国籍和信仰。一些可能是腓尼基人,其它人则来自不同的国家,所以有不同的信仰。
货物。希伯来语是kelim (“器皿”、“容器”、“用具”)。不能确定有没有把货物连同设备都扔掉。
底舱。希伯来语是yarkah (“背面”),常用来指最僻之处。
沉睡。希伯来语是radam (“打鼾”,“深睡”)。约拿沉睡的原因不明。
6 船主到他那里对他说:“你这沉睡的人哪,为何这样呢?起来,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顾念我们,使我们不至灭亡。”
【本会注释】
船主。直译为“水手长”。“水手”一词来自表示“绑”的词根。该词根派生出名词“绳子”。虽然没有明说,但可以断定约拿答应了这个要求。
7 船上的人彼此说:“来吧,我们掣签,看看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于是他们掣签,掣出约拿来。
【本会注释】
掣签。水手们觉得有人触动了神的怒气。上帝控制着他们审查谁是事主的方法,所以“掣出约拿来”。
关于掣签的是非问题,见结21:21注释。
8 众人对他说:“请你告诉我们,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你以何事为业?你从哪里来?你是哪一国?属哪一族的人?”
【本会注释】
一连串的提问生动地表现了船上激动的情形。
9 他说:“我是希伯来人。我敬畏耶和华那创造沧海旱地之天上的上帝。”
【本会注释】
希伯来人。这是外人常用来对以色列人的称呼(创39:14;40:15;41:12;出1:16;2:7;3:18;撒上4:6)。其渊源见创14:13注释。
耶和华(Yahweh),上帝的名字(见本书卷一171、172页)。“上帝”('Elohim )和“主”('Adonai )是神的称号。'elohim 常用来指假神(出18:11等)。Yahweh 则专指真神。
那创造沧海旱地。这是表达伟大真神的特征之一(耶10:10-12)。
天上的上帝。见创24:7,但2:37,44。
我们不知道水手们以前是否经了解约拿之上帝的大能(见出15:13-16;书5:1;撒上4:5-9)。但是在这种生死关头,他们无疑按自己的异教观念理解耶和华品性,故惊恐万状。
10 他们就大大惧怕,对他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他们已经知道他躲避耶和华,因为他告诉了他们。
【本会注释】
你做的是什么事呢?这是惊叫,而不是询问。
11 他们问他说:“我们当向你怎样行,使海浪平静呢?”这话是因海浪越发翻腾。
【本会注释】
我们当向你怎样行, 他们认为约拿是唯一认识耶和华,知道如何弥补过错的人。
海浪越发翻腾。这个希伯来语习语表示风暴越来越厉害。
12 他对他们说:“你们将我抬起来,抛在海中,海就平静了;我知道你们遭这大风是因我的缘故。”
【本会注释】
不知约拿这时是否受了圣灵的感动。不管怎样,这是一个勇敢的举动。他不愿意牵累别人。约拿所缺乏的是道德的勇气(第2,3节),而不是肉体的勇气。
13 然而那些人竭力汤桨,要把船拢岸,却是不能,因为海浪越发向他们翻腾。
【本会注释】
那些人竭力荡桨。也许有人怀疑约拿的上帝是否要求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
要把船拢岸。古时船只通常是沿着海岸线航行的,故离陆地不远。
14 他们便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啊,我们恳求你,不要因这人的性命使我们死亡,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与我们;因为你耶和华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
【本会注释】
水手们战战兢兢,惟恐因处死一个敬拜耶和华的人而进一步冒犯祂。他们不是向他们自己的神,而是向耶和华祈祷。
15 他们遂将约拿抬起,抛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
【本会注释】
参太8:26。海浪突然平静下来。水手们看出这是出于上帝的干预。
16 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华,向耶和华献祭,并且许愿。
【本会注释】
大大敬畏耶和华。这次上帝的大能在自然界如此明显地表现出来,约拿的话又如此醒目地实现(第12节),难怪水手们有这样的反应。
向耶和华献祭。人们按自己有限的认识,做了他们认为最恰当的事。
17 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本会注释】
安排(manah) ,参但1:5,10。
大鱼。没有说明这条鱼是专门为此造出来的,还是上帝利用了已经存在的、能吞下人的大鱼。不必对此进行 推测。我们不知道是什么鱼。希伯来语用的是类指的“鱼”。《新约》太12:40提到这件事时,是用希腊词kētos(“海怪“,与拿1:17七十士译本相同)来表示鱼的。英KJV版把它译为“鲸”。
三日三夜。究竟有多长时间,引起了很多的探讨,因为耶稣宣布:“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太12:40)根据希伯来语的用法,这不一定表示整整三个24小时,即72个小时。关于这个问题,见太12:40注释。在希伯来语和七十士译本中,拿1:17是拿2:1。
第一章补充注释
尼尼微(亚述语是Ninua)是亚述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圣经记载该城是宁录所建造的(见创10:11注释)。考古证据也证明其久远性。在亚述数百年的历史中,尼尼微几度成为国家的首都。公元前九世纪到七世纪的帝国时期,特别是西拿基立的执政期间,它的地位达到了顶峰,成为当时最辉煌的城市。根据他对城市总布局和王宫的描述,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个古代的大都市。自从公元前612年巴比伦人和玛代人摧毁了尼尼微以后,这个城市变成了一片废墟。其位置被人遗忘,直到在19世纪中重新发现(见本书卷一109页)。
尼尼微位于底格里斯河东岸,在今日的摩苏尔城对面。古道是沿着城市西墙的,形成了额外的一层防御。后来河流改道,现位于旧河床西约3/4英里。
在尼尼微的范围里,有两堆废墟覆盖着这座古城的主要王宫和殿宇。一堆是Nebi Yunus,下面是沙哈顿的王宫。另一堆是Kuyunjik,包含着西拿基立和亚述巴尼拔王宫的遗址。Nebi Yunus 基本上未经发掘。上面有一个村落和穆斯林所传先知约拿的坟墓,故考古学家无法进行挖掘。Kuyunjik则几度经过发掘。自从1840年博塔(Botta)开始在这个土堆上的进行挖掘以来,至今已发现西拿基立和亚述巴尼拔的部分宫殿。莱亚德(英考古学家和政治家,1817-1894)和拉桑在亚述巴尼拔的宫殿里,发现了一个国王的图书馆,藏有20,000个泥版,现在是大英博物馆的主要藏品之一。这些文献为美索不达米亚古代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宗教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
古尼尼微的规模可以相当准确地认定,因为在废墟中城墙仍然可以辨认。从很远就能看到长长的山丘状城墙,当中被原先的城门截断。总长约71/2英里(约12公里),其中的面积为1,640亩英亩(663.7公顷),在地图上呈不规则长三角形状(见本书1002页)。
一个八边形的泥柱描述了西拿基立的建筑活动,提到有15个城门,其中七个在南墙和东墙,三个在北墙,五个在西墙。亨利·莱亚德在挖掘时发现了一个被保存得相当完好的北门。门旁是巨大的公牛。他让这些公牛留在原处。来访者依然能够看到。城墙内有的二座小山,其上有了望塔,总高度约60英尺(18.3米)。东墙略微弯曲,长度约3.2个英里(5.1公里),西墙2.7英里(4.3公里),北墙1.2英里(1.9公里),南墙是5个英里(8公里)。按照西拿基立的描述,城墙厚约有40英尺(12.2米),高约60英尺(18.3米)。尼尼微的东面除了城墙以外,还有几道平行的防护堤,其遗址依然可见。
按一个人占地50平方码估算,城内人口约十六万人。城外住了多少人无从得知。许多解经家认为约拿4:11所说不能辨别右手和左手约有十二万人单是指孩子,所以他们估计尼尼微的总人口为六十万到二百万。这么多人不可能都住在尼尼微城内,所以他们认为约拿所说的尼尼微还包括位于其东北12英里(19.2公里)的“撒珥根城”(今霍撒巴德Khorsabad),其南面的迦拉(今尼姆鲁德Nimrud)。但这些城市虽然属于亚述,却有自己的城墙和行政当局,在古代的历史记录中从来不属于尼尼微。
因此有些现代的解经家即认定拿4:11的“十二万多人”单指孩子,而仅限于尼尼微市区,故视《约拿书》为虚构的。根据这个城市的实际规模,最好把拿4:11解释为不能辨别是非的百姓(见该节注释)。“十二万多人”如果指城市的总人口,那就比较合理。因为现代的摩苏尔比尼尼微稍大,人口已达她的两倍多。
拿3:3所说“这尼尼微是极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可能是指走遍城市的街道,与里面所有的居民接触,需要花三天的时间。
拿3:4 所说“约拿进城走了一日,宣告说”,也不大可能指他走了一整天才到达城市的某一个地方发出警告。这节经文可以被理解为约拿在第一天开始工作,宣布信息,结果“尼尼微人信服上帝”(拿3:5)。
还要记住,对于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来说,尼尼微在规模上是他们所知道的任何西亚城市所无法比拟的。以色列的王国的首都撒玛利亚,面积也只有19英亩(7.7公顷),除了占地约86英亩的耶路撒冷以外,没有一个巴勒斯坦的城市是超过18至20英亩的(见《尼希米记》第3章补充注释)。对于那里的人来说,占地100英亩(40.5公顷)尼尼微,是“极大的城”。
希伯来书6章
提要:1 作者劝勉信徒不要在信仰上退步,11 而要坚定,12 殷勤,忍耐等候上帝,13 因为上帝的应许是非常可靠的。
1 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
【本会注释】
所以。作者继续他从第5章开始的劝勉。他的读者本应吃干粮,却仍在吃奶为生。他们还是小孩子,并满足于保持这种状态。他希望他们对上帝的事有更深的了解,不再满足于他们目前的成就。
开端。指基督道理的基本原则。第1节的后半部分和第2节列举了这些原理。
完全。或“成熟。”
根基。立下良好的根基是对的,但不在上面建造,就永远盖不成房子。作者的意思是要超越基本的原则。他认为大家在基本的原则上已经打下良好的基础。超越并不等于放弃。超越的意思就像建造房屋的人在开始建造时要超越根基那样。
作者列举了建造基督教的六项基本原则。他只是提到,但没有论述,因为他认为前面已经说得很多了。
懊悔。metanoia,“心灵的改变”(见林后7:9注释)。这是基本原则中的第一项。真正悔改的人会评估自己过去的行为,用道德的天平进行衡量,抛弃一切不良的动机和行为,靠着上帝的恩典,将原来属肉体的心换成基督的心志。他因心意更新而改变(罗12:2)。悔改主要不是情绪上的经验,而是一种影响心灵和生活的深刻过程,以成就“新造的人”,“旧事以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
死行。可能指犯罪意义上的“死”。罪人“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2:1)。他知道在成为基督徒之前必须放弃这些行为。参来9:14。
信靠上帝。这是第二项基本原则。悔改意味着脱离死行,信靠却是面对上帝。悔改呈现基督徒心意消极的一面,信靠则呈现积极的一面。旧的必须放弃,新的必须接受。懊悔死行表现了心灵的彻底改变;有一种新的属灵态度使信徒放弃死行,归向上帝。
悔改和信靠列在福音基本原则的前面。如果一个人彻底悔改,转离过去的生活,放弃死行,信靠上帝,他就有了稳固的根基,在苦难的日子来到时不至失败。
2 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
【本会注释】
各样洗礼。baptismoi(单数是baptimos)。这不是表达基督徒洗礼的常用词baptisma(参太3:6注释)。Baptismos只出现在本节以及可7:4,8和来9:10中。有文本在西2:12中也出现该词。在可7:4,8和来9:10中,该词指犹太礼仪中许多洗濯之举。但这不可能是该词在这里的主要意思,因为这些洗濯的规则不可能被视为基督教的一个基本要道。作者想到的可能是基督徒的洗礼,但用baptismoi来表达洗礼的最基本方面。
有些人认为baptismoi是指基督教会中的两种洗礼:水的洗礼和圣灵的洗礼。关于这两种洗礼,施洗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祂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可1:8)。耶稣在复活以后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1:5;参约3:5;徒11:16;林前12:13)。但如果作者心里想的主要是基督教这两种洗礼的话,他就会用baptismata,而不用baptismoi,尤其是因为baptismoi出现在这封书信的后面,显然是指仪文上的洗濯(来9:10)。所以把baptismoi解释为基督教洗礼的最基本方面似乎更为可取。
按手之礼。这是所列的是第四个基本道理。在旧约时代,按手代表祝福和任职(见创48:9-14;民8:10,11;申34:9)。新约时代沿袭了这个礼仪。特别有意义的是使徒在施洗后的按手,以此来象征信徒领受圣灵(见徒8:17,18;19:6)。由于作者在上面刚提到“各样洗礼”,他心里所想的很可能就是这种按手。关于圣职任命时的按手,见徒6:6;提前4:14。
死人复活。关于这个道理的重要性,见林前15注释。
永远审判。审判的道理在《旧约》(参诗9:3-8,15,16;但7:9,10;参犹14,15)和《新约》(见太12:41,42;25:31-46;路11:31,32;林后5:10)中都占据重要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这六项原则对于犹太籍的基督徒来说并不困难,因为它们都已经在《旧约》中阐明。这些基督徒所面对的危险是满足于犹太教带给他们的道理,不愿意全心全意地接受基督教的原则。
3 上帝若许我们,我们必如此行。
【本会注释】
上帝若许我们。参徒18:21;林前4:19注释;参林前16:7。
我们必如此行。有文本为 “让我们行。”作者鼓励读者暂时超越(第1节)福音的基本原则,希望并相信他们已经充分明白。他说离开这些基本原则,意思就象一个孩子随着学业的进步而离开初级课本一样。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孩子,甚至连聪明的科学家会抛弃字母表。他总会使用26个字母。这些基本的原则也是如此,不应抛弃,而应作为建造的基础。作者说的是从初级真理进到更深的真理。
4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
【本会注释】
光照。或“启发”(见弗1:18注释)。
尝过。geuomai(见来2:9注释)。这里似乎指“体验”。参诗34:8。
天恩。就是救恩或圣灵的特别恩赐(罗5:15;林前12)。
于圣灵有份。指他们领受了圣灵的沛降,或在悔改时获得上帝的能力(约3:5),或藉着某种特别恩赐的赐予(林前12章)。
5 并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本会注释】
尝过。geuomai(见第4节注释)。不止是肤浅的认识。它表示研究,思考和接受。
来世。可能指将来的世代。福音时代及其奇迹只是那个时代的预尝或保证。
权能。dunameis(见徒1:8注释),这里可能指“异能”,如来2:4。在使徒时代的初期,曾发生许多奇迹,被囚的获得释放,患病的得到医治,甚至还有死人复活(徒3:6-9;5:15,16;6:8;8:6;12:7;20:9-12)。体验这些权能就是与这些权能有分,要么是得到医治或接受其他异能,要么是施行这些异能,或亲眼看见。这些人见过上帝大能的运行。这种奇迹是人所无法施行的。
列举出这些不同的资历是要说明他们有真实的经验。他们在自己和别人的生活中看见了上帝的大能。交托给他们的既然多,向他们所要的也就多。
6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
【本会注释】
若是离弃。或“已经离弃。”离弃的程度按所享有的特权来判断。这里暗示一种大背道。
就不能。4-6节讲述背离上帝之人的命运,讨论那些有过深刻基督徒经验却离弃真道的人有没有恢复的可能。他们能不能回到基督徒团体,重得怜悯?这段经文曾使许多人困惑和灰心。它似乎教导说:离弃真道的人的无可救药的。
在各种观点中,有两种是值得考虑的。一,这里所说的背道乃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见太12:31,32注释),因为这是唯一无可救药的背道。二,如果正确理解这段经文,就可知道这里所说背道的无可救药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见来6:6注释)。大多数注释者接受前一种观点,但后一种观点也有价值,并有原文的依据。
在当时在犹太人中,流行着在某些情况下不可能悔改的观念。例如他们教导说,犯罪放纵,相信将来会悔改的人情况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说:我要犯罪,再悔改,再犯罪,再悔改,就不会给他悔改的机会了。(如果一个人说):我要犯罪,而赎罪日会为我赎罪,赎罪日就不能为他赎罪了”(《密西拿》Yoma 8. 9,苏西诺版《塔木德》第423页)。他们还教导说,引多人犯罪的人是不可能悔改的:“凡使多人行义的,罪就不藉着他发生;凡使多人犯罪的,他们就不能给他悔改的能力”(《 密西拿》Aboth 5. 18, 苏西诺版《塔木德》,第71页)。《西拉书》中的一段话也很有意思:“不要说:‘我犯了罪,那又会有什么事临到我呢?’因为耶和华有恒久的忍耐。不要指望赦免,这会使你罪上加罪。也不要说:‘祂有大怜悯,会赦免我众多的罪’;因为祂既有怜恤也有忿怒。祂的义怒常降在不虔不敬的人身上。要归向祂,不要耽搁,也不要一天一天拖延;因为祂的忿怒会突然来临,在复仇的时候你将灭亡”( 《西拉书》5:4-7; 查尔斯《旧约次经和伪经》卷一第332页)。
从新懊悔。就是生出悔意。这里不是说一个人想要回归上帝,却发现不可能悔改了,而是说指一个人不愿意回到他堕落前的状态。关于悔改的意义,见第1节注释。
因为。这段经文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翻译。原文只是“钉十字架”的分词形式。“因为”是外加的,为要说明该分词与句子其余部分的关系。但也可以外加其它的词。原文分词的结构可以表示时间,原因,条件或目的。有些注释家认为这里是表示时间。故这句话应译为:“当他们继续把上帝的儿子钉十字架的时候,就不可能从新懊悔了。”用分词表示时间是常见的。如果采用这种解释,这段经文就是教导说,离弃道理的人如果继续不悔改,就无法得到恢复。
如果把分词理解为原因,这段经文就当视为涉及不可饶恕的罪,因为只有犯这种罪的人才无法从新懊悔。这种罪一般表现为持续抗拒上帝的呼召和圣灵的恳劝。它的特点是心地刚硬,直到不再回应上帝的声音。因此,得罪圣灵的人是不懊悔,不为罪感到悲哀,不希望转离罪恶,良心也不自责的。如果一个人真希望行义,他就可以确信自己仍有希望。
这应该成为灰心的人安慰的泉源,但决不要因此而疏忽大意。上帝愿意安慰忧伤的人,但祂也警告祂的子民不要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重钉十字架。anastauroō。在圣经以外的著作中,anastauroō只是指“钉十字架,”但在本文中是指“重钉十字架”。这层意思特别重要,因为本书信的收信人是犹太籍的基督徒。他们的民族已第一次将上帝的儿子钉十字架(徒3:14,15)。如果这些基督徒拒绝他们的救主,故态复萌,那就好比将祂重钉十字架。
明明地羞辱祂。或“把祂举起来受辱。”(见上面“因为”注释)。
7 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上帝得福;
【本会注释】
吃过屡次下的雨水。这是一幅土地接受天上的雨水,生产出果蔬和粮食的画面,比喻人心接受天上的甘霖,从而结出果子来荣耀上帝。
耕种。“耕耘”。
从上帝得福。就是丰收。
8 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本会注释】
荆棘和蒺藜。上帝曾赐福给希伯来籍的基督徒,希望他们结出果子。他们既得到上帝所赐的一切福气,道路上有上帝的光照,如果仍不结出果子,或离弃真理,那么唯一的结局就是与上帝分离而灭亡。
近于咒诅。参创3:17,18。作者没有说希伯来籍的基督徒已经处于来6:4-6所描述的绝望状态。但如果他们不结果子,这种状态就“近了”。他们得到了及时的警告,叫他们不要采取导致被弃绝的行径(参来2:1-3;10:26-29)。
焚烧。参申29:23。
9 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
【本会注释】
亲爱的。这是《希伯来书》中唯一一次采用这个亲切的称呼。
强过这些。作者曾尖锐地警告和劝诫他的读者。现在他安慰他们,深信他们无意拒绝上帝的呼召。但他们需要告诫。他们有不留意所听到的道理而流失的危险(来2:1-3)。他们有重犯古代以色列人未能进迦南之错误的危险(来4:1)。他们的进步或成长并不令人满意。他们在应该长大成人时却仍为婴孩(来5:11-14)。他在这里告诉他们失败的真实危险。他为了缓和语气,就说他深信他们的行为强过这些。但他给人的印象是:他们的情况是严重的。他们必须知道这一点,免得失去永生。
近乎得救。或“属于得救。”作者在这里并没有说这些事是什么,但是根据他上面所写的,读者不会不明白。
10 因为上帝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祂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本会注释】
上帝并非不公义。这里提出上帝的公义和公正。
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上帝不会忘记任何一个仁慈的行为,不论它多么微小,全都记录下来了,在审判的日子予以考虑。连一杯凉水也不会忘记(太10:42);悲伤或同情的泪水都得到纪念并记录下来(参诗56:8)。
为祂名。就是“为了祂”。“名”经常代表该人(参诗7:17注释)。
伺候圣徒。这种事情似乎不值得一提,因为有那么多远为重要的事需要关注。苦难中的救助,夜间留宿,为远行的人提供饮食,好客和仁慈——这一切都记录在上帝的册子上。上帝不会忘记这种仁慈的行为(参太10:42;25:31-40)。
11 我们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使你们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本会注释】
愿。epithumeō,“渴望。”
殷勤。spoudē(见罗12:8注释)。
满足的指望。参西2:2。受信的信徒曾热心招待圣徒。他们需要继续这样的服务,但是他们在有关得救的事上也要这样殷勤。
一直到底。有开始是好的;有完成就更好。开始不论多么好,不坚持到底就没有用处。上帝的应许是“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腓1:6)。太多是人有始无终。
12 并且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
【本会注释】
懈怠。nōthroi,“懒惰,”“闲懒。”该词在来5:11中与“听”(nōthroi)连用,译为“听不进去。”懒惰与殷勤是相反的。对于许多人来说,宗教是一件随便的事,只在空闲时予以关注。在他们的计划中,宗教并不列在首位,而是几近末位。对他们而言,其他事情都能优先,惟独上帝的可以放在一边。这种情况需要颠倒过来。
效法。“学习。”
信心。《希伯来书》11章将详细论述这一重要品质(见该章注释)。
忍耐。makrothumia,“坚定,”“耐久”。
承受应许的人。参来4:1。
13 当初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说:
【本会注释】
上帝应许亚伯拉罕。这里把亚伯拉罕作为恒久忍耐“得了应许”(第15节)的榜样。
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见第16节注释。
指着自己起誓。见创22:16,17。
14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
【本会注释】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这是强调动作的希伯来习语。
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见上面“论福,我必赐福给你”的注释。
15 这样,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本会注释】
恒久忍耐。见第12节注释。这里把亚伯拉罕作为让他人学习的榜样。
就得了所应许的。指以撒的出生。这个应许之子是多子多孙的保证,尤其是藉着他,那个子孙“基督”(加3:16)将成为临到万国家的福气。
16 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并且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
【本会注释】
比自己大的。人们一般都指着上帝起誓。但是上帝没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着起誓,就指着自己起誓(第13节)。
实据。bebaiōsis,这里用作司法术语,意为“合法担保”或“保证。”誓言有其积极的效果,就是提供合法担保;但也有消极的效果,就是结束争论。
17 照样,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本会注释】
为那承受应许的人。不仅为亚伯拉罕,也为所有的后嗣,包括亚伯拉罕的属灵后裔(加3:29)。
愿意……显明。上帝不必起誓。祂的话语相当于祂的誓言。祂把自己摆在人的水准上,愿意为祂应许的真实性起誓,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或“祂的勉言是不会改变的。”
为证。mesiteuō,“调解,”“担保,”“保证。”上帝用一句起誓的话为证记载在创22:16-18里。
18 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上帝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
【本会注释】
两件不更改的事。就是上帝的应许和祂的誓言。上帝的话本身是不改变的。没有任何誓言能增加上帝话语的分量,使之更加确定。上帝用誓言来证实祂的话语,完全是为了我们的缘故。人是用誓言来确认自己话语的,于是上帝也屈尊这么作,为要帮助我们坚固信心。这个誓言无疑对生活在基督面前的人是很有帮助的。如果他们心中起了疑惑,就应想到上帝不仅发出应许,而且用誓言来确认。所以祂一定会遵守诺言。誓言就是这样帮助坚固了他们的信心。
逃往避难所。这个比喻可能来自古代的惯例。当一个人认为自己有危险时,就逃往会幕作为避难之所(见出21:13,14;王上2:28-34)。
持定。或“抓住。”应与“勉励”连在一起。
摆在我们前头。得救的指望摆在所有的人前头;大家都可以把握它。
指望。见罗5:4;8:24;12:12注释。
大得勉励。或“得到很大的鼓励。”
19 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
【本会注释】
锚。在比喻上的一个改变。锚使船只在暴风中稳定,使它不漂到礁石上。锚有滑脱的时候。但“指望”的锚却不是这样。在圣经中,关于锚的比喻只在这里出现过。
通入。就是进入的指望。
幔。katapetasma,“帘,”“幕。”该词在《新约》中出现六次。三次指耶稣钉十字架时圣殿中撕裂的幔子(太27:51;可15:38;路23:45)。其他三次出现在《希伯来书》中(来6:19;9:3;10:20)。Katapetasma在七十士译本中指圣所时描述:一,把圣所和至圣所隔开的幔子(出26:31,33);二,会幕门口的门帘(出26:37;36:37;民3:26);三,院子的门帘(出38:18)。会幕门口的门帘和将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内幔都被称为katapetasma,说明来9:3的“第二幔子[katapetasma]”是是里面的幔子。问那么作者在来6:19所说我们有指望通入幔内,指的是哪个幔子呢?
一些非复临派的圣经学者教导说,基督在升天之后立即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开始祂的工作。他们认为这里的katapetasma是指的把至圣所和圣所隔开的幔子。他们注意到“通入幔内”译自希腊语esōteron tou katapetasmatos。这个短语在七十士译本中出现四次(出26:33;利16:2,12,15),都是指至圣所。但如果这里的“幔内”是指将圣所与至圣所分开的幔子,不一定就意味基督升天后即开始在至圣所中从事中保的工作(见下面第一点)。
下面是“幔内”的三种解释,均符合安息日复临信徒有关圣所的观点。
一,“幔”是指把圣所与至圣所分开的幔子。但保罗说的是基督在就任大祭司时进入至圣所,将它连同圣所的其余部分一同奉献。在但9:24中提到了这次奉献(见该节注释)。地上的圣所建立以后的抹油中预表了这一奉献(出40章;参出30:26-29)。
二,在来6:19中,保罗没有给“幔”下定义。他要人注意的不是幔子,而是“幔内”(或“幔后”),就是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服务的地方。换一句话说,保罗并不是用“幔”(katapetasma)对天上圣所的结构作技术性的讨论,而是一种修辞的手法,描述那把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地上的和天上的事物分开的东西。所以“幔内”只是指上帝的临格。根据这种观点,所指望的就是进到基督已经亲自前往的上帝面前(第20节;参来9:24)。
三,保罗在《希伯来书》的其他地方特别提到把圣所与至圣所分开的幔子为“第二幔子”(来9:3)。所以当他只说“幔子”时(来6:19),一定是指会幕门口的帘子。况且地上圣所的崇祀所预表的是天上的圣所及其崇祀的程序,所以当基督升到天上时,祂就“进入” 第一层圣所,开始祂天上服务的第一个阶段(见《善恶之争》420页)。
内。esōteros,“里面,”“后面。”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本节和徒16:24,那里指保罗和西拉被下到内监。Esōteros七十士译本里较为常见(见出26:33;利16:2,12,15等)。
20 作先锋的耶稣,既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就为我们进入幔内。
【本会注释】
先锋。prodromos,“走(或“跑”)在前面。”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本节。它在七十士译本中曾出现两次,一次在民13:20,另一次在赛28:4,表示初熟的(prodromoi)无花果。该词用在耶稣身上似乎表示祂已先到了上帝面前;我们也要跟从祂去。这种观念与来2:10的archēgos(见该词注释)相似。
永远的大祭司。见来5:6注释。作者巧妙地回到了他在5:11至6:19暂时放下的主题。第7章详细论述这个主题。
希伯来书7章
提要:1 基督耶稣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担任祭司,11 因此远胜过亚伦祭司的等次。
1 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上帝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给他祝福。
【本会注释】
麦基洗德。本节扼要重述了创14:18-20(见该处注释)的史实。
2 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见创14:20注释。亚伯拉罕如果不知道麦基洗德是祭司,有权接受什一,就不会将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给他了。
麦基洗德的身份有许多说法。有关他的信息很少。《旧约》只在创14:18-20和诗110:4中提到他。《新约》只在《希伯来书》中提到他。有人认为他是基督;有人认为他是圣灵;有人认为他是闪;也有人认为他是外星球的超自然生灵。上述说法均缺少有力的证据。故本注释认为麦基洗德是亚伯拉罕的同时代人;是当时一个小国的国王(见创14:18注释)。《希伯来书》把他作为基督的预表,依据的是诗110:4的弥赛亚。
仁义王。让人注意这个称呼是因为它用于弥赛亚时的意义(见诗72:3;85:10注释)。
撒冷王。见创14:18注释。
平安王。指弥赛亚十分合适(见赛9:5,6;亚9:10)。见诗72:3;85:10,公义和平相提并论,作为弥赛亚国度的特征)。
3 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上帝的儿子相似。
【本会注释】
无父、无母。麦基洗德既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有人就据此认为他是超自然的生灵。严格地说,超自然的生灵只能指上帝的位格上。但这样的措辞不一定如此理解。作者可能只是说没有麦基洗德父母的记录。
无族谱。 agenealogētos,犹太人很注意记录和保存他们的家谱。尤其是祭司(见拉2:61-63)。只有利未支派的亚伦家族的人,在确认无疑的情况下,才可以担任祭司。如果家谱中断了,他就会被排除在外,丧失了祭司的特权。因此每一个犹太人,特别是祭司,都认真保存他们的家谱。可是麦基洗德却没有家谱。
无生之始,无命之终。就是没有出生记录和死亡记录。
相似。麦基洗德是基督的预表。关于他的出生与死亡毫无所知,因为没有他出生和死亡的记录。这一切都适合于基督的形象,因为祂既无生之始,也无命之终(见约1:1-3注释)。有文本还在后面加上“长期担任祭司”。即没有他大祭司职务终止的记录。
4 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尊贵呢!
【本会注释】
先祖。patriarchēs,“一国之父。”称亚伯拉罕为“先祖”是为了加强效果。麦基洗德非常伟大,连“先祖”付给他十分之一。亚伯拉罕这样作,就是承认麦基洗德至高的祭司权威。
掳来上等之物。无疑指最近一次战争的战利品(创14:14-16)。
十分之一。见第2节注释。
何等尊贵。犹太人非常敬重亚伯拉罕(见约8:52)。《希伯来书》的作者现在要证明麦基洗德比他更加伟大。如果麦基洗德更加伟大,那么按照他等次的基督祭司职任(见来5:6注释),就比亚伦的祭司职任更加伟大。
5 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原文作“腰”)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本会注释】
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利未人有权接受十分之一,是由于上帝的命令(见民18:21)。但他们不是最早收取十分之一的。麦基洗德比他们还要早。利未人既为上帝所任命,麦基洗德当然也是。连“先祖亚伯拉罕”也向麦基洗德纳十分之一,说明麦基洗德得到了可最高的认可。上帝既授权利未人接受十分之一,麦基洗德就更不用说是上帝授权的了。
6 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本会注释】
不与他们同谱。见第3节注释。只有利未人可以接受十分之一。麦基洗德不是利未人,但他却接受了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亚伯拉罕遇见了一个比他更伟大的人。他承认麦基洗德的崇高地位,并缴纳十分之一给那位祭司。
为亚伯拉罕祝福。见创14:19。
蒙应许的。见来6:13,15注释。
7 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本会注释】
大的……小的。亚伯拉罕是缴纳十分之一并接受祝福的事实,解决了地位谁高的问题。
驳不倒的理。或“无可争议的。”
8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本会注释】
这里。在祭司制度中。
那里。指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务。
他是活的。这当然不符合麦基洗德的实际情况,也不足以解释圣经中没有麦基洗德死亡记录的问题。这句话似乎超越了麦基洗德,乃是指他所代表的那更伟大的一位。圣经论到基督说:“他是长远活着”(第25节)。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藉着耶稣基督的祭司职任而“活”着。
9 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本会注释】
这里进一步证明了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比利未人优越。第10节说明了利未纳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的方式。
10 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原文作“腰”)中。
【本会注释】
先祖亚伯拉罕所作的,他的后裔也作了。他缴纳十分之一,就等于是利未缴纳的。作者以此作为证明麦基洗德伟大的又一个证据。
11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本会注释】
律法。指在西奈山设立的整个犹太制度(见加3:17注释)。
完全。祭司制度和仪文律法都是暂时的,是影子,指向基督所要作的工作。“完全”并不是藉着律法而来的,而是藉着律法所指的基督而来的。第9和10章进一步阐述了这种思想。
又何用另外。祭司制度本身从来就不是目的。它是要向人指出基督,只有在祂里面才能得救。如果祭司制度离开基督的工作仍能提供救恩的话,那就不需要基督的服务了。
12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本会注释】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就是从利未变到了麦基洗德。
律法也必须更改。律法规定只有利未人才能在会幕中服务,只有亚伦的子孙才能担任祭司。律法还规定了分派给祭司所担任的各项工作。如果要从另一个支派(第13节)选立祭司并采用新的制度(来8:13),就必须更改律法。
13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本会注释】
这话所指的人。就是基督(第14节)。
别的支派。见第14节注释。
伺候。或“供职。”
14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本会注释】
犹大。见弥5:2;太1:1;可10:47,48;路3:33;罗1:3;启5:5。
摩西并没有提到。有关祭司制度的律法是藉着摩西所赐的(民3;4章)。
15 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
【本会注释】
似乎是指12节的主张,就是需要更改律法。有人认为这是指祭司制度的暂时性。第17节所提到的预言,说新的祭司制度将按照不同的等次,所以祭司制度的暂时性和祭司的律法需要改变就“更是显而易见的了”。
16 祂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原文作“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本会注释】
属肉体的条例。无疑指按肉身继任的条例(出29:29,30;民20:26,28)。
无穷。akatalutos,“不能毁坏,”“不会分解。”
大能。注意该词与“律法”的对比。
17 因为有给祂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本会注释】
作者一再引用诗110:4的这句话(来5:6,10;6:20;7:21),以此作为他的论据。凡人不能永远为祭司。一位利未人祭司只能供职若干年。所以如果有一位永远供职的要来到,他就必须超越凡人,超越利未人。要这样的祭司任职,改变祭司的律法就“更是显而易见的了”(第15节)。
18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本会注释】
先前的。或“以前的。”
因。第18,19节之间原文的关系如下:“一方面废掉先前的条例……,另一方面引进了更美的指望。”
软弱无益。这是上帝亲自设立的,原来并不是这样。它软弱无益是因为百姓对它的态度。他们以律法本身作为目的,认为顺从律法就能得救。福音传给他们,他们却没有受益,因为没有与信心相结合(来4:2)。
废掉。比“更改”(第12节)的语气更强。祭司制度的律法要延续到大祭司耶稣基督的就任。然后就废除了。
19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上帝面前。
【本会注释】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律法本身而言。这并不意味着旧约时代的人就不可能得救了。“完全”是有可能的,获得的方法与今日一样,就是信耶稣基督。“律法是我们蒙训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但这信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见加3:24,25注释)。
引进了更美的指望。关于这句话与上下文的关系,见18节注释。更美的指望集中在基督身上。祂代替了利未人的祭司职务。这就是“摆在我们前头的”指望,也就是我们的“锚”,“且通往幔内”(来6:18-20)。
进到上帝面前。这曾是利未人祭司制度的目的,但因错误的教训和管理,人以为上帝远离了他们。现在大祭司耶稣基督已进入“幔内”(来6:19),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所以人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4:16),以完全的信心进到上帝面前。
20 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本会注释】
并不是不起誓立的。见来6:17注释。
21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祂的对祂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本会注释】
起誓立的。这里的对比显示麦基洗德大祭司职任的优越性。关于起誓的重要性,见来6:17注释。
后悔。metamelomai,“改变主意”(见林后7:8,9注释)。
有文本在本节最后还有“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如第17节。
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本会注释】
既是起誓立的。而利未人的祭司职任则依赖暂时的条例。
耶稣。这个名字强调祂的人性(见太1:1注释)。
约。diathēkē(见加3:15注释。见太26:28;林前11:25;林后3:6;路1:72;加3:15;来8:6-10等)。在本节指的是新约(diathēkē)。这是作者在来8:6-13中阐述的主题。
中保。egguos,“保证,”“担保。”指一个人为履行某个协议而负责任或担保。这里的协议是“更美之约”。
23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本会注释】
这里把利未制度下的许多祭司与麦基洗德等次下的一位祭司进行对比。
24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祂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本会注释】
不更换。aparabatos,“永久的,”“不变的。”利未人担任祭司因死亡而不能持久。但基督却“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参启1:18)。
25 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本会注释】
进到上帝面前。见19节注释。
到底。pantelēs,“完全,”“永远”。关于该词的解释注释家有分歧。两种意思都对,因为基督的拯救既是完全的,又是永远的。
长远活着。见24节注释。
祈求。entugchanō(见罗8:34注释)。
26 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本会注释】
圣洁。hosios,“虔诚,”“讨上帝喜悦”(见徒2:27注释)。
无邪恶。akakos,“不狡诈的,”“无害的,”不报复的。
无玷污。amiantos,“宗教和道德意义上的纯洁。”参该词用于来13:4;雅1:27和彼前1:4中。
远离罪人。或“与罪人分开。”有人认为这是指基督道成肉身时虽在罪人中间,却与他们分别。有人认为这不是指基督道成肉身,而是指祂担任大祭司的时候,所以“远离罪人”是说祂牺牲受死,完成了为罪人所作的工作(见来9:28)。他们认为应按下面的句子来进行解释,指基督离开世界,来到上帝面前,不再与罪人接触。持这两种观点的人都认为基督永远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的。”
高过诸天。基督升天后坐在天父的右边。祂是适合于我们的大祭司。
合宜的。prepō,“适合于”。参该词用于来2:10。我们有基督这样性质的大祭司是合适的。
27 祂不象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本会注释】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圣经上并没有大祭司每日献赎罪祭的记录。经上确有一个要亚伦和他的继承人每日献祭的命令,但这显然是素祭,而不是赎罪祭(利6:20-22)。难点在于这节经文说古时的大祭司每日献赎罪祭,而基督不必要这样做。
这个难点可以这样解释:祭司们的一切侍奉都代表着大祭司。他们是代替大祭司工作的。他们所作的一切都算为大祭司本人作的。他们只是助手。他们既每日献赎罪祭,就可以说成是大祭司每日献祭了。
为自己的罪。到了赎罪日,大祭司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然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利16:11,15)。这是必要的。大祭司自己既然有罪,他在为自己献赎罪祭之前,就不能来到至圣所上帝面前。基督不需要这样作。因为祂是无罪的。
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基督既是祭司又是祭牲。
就把这事成全了。有人问“这事”是什么意思。难道基督象大祭司那样为自己的罪一次献祭,然后再为百姓献祭吗?基督自己并没有罪。祂只是承担我们的罪孽。祂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21)。所以当祂一次将自己献上时,祂就除去了祂所承担的一切罪。这些罪原是我们的。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这些罪。祂承担了别人的罪。祂是代人受过的。
28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本会注释】
律法。见第11,12,16节。
立。或“指定。”
软弱。或“虚弱”(参来5:2)。
在律法以后。仪文制度在基督钉十字架时终止了(见罗6:14;弗2:15;西2:14注释)。基督在利未人祭司律法到期之后才就任大祭司的。
起誓。见第20,21节。
立儿子。原文没有冠词,故强调品质(参但7:9,13注释)。
成全。teleioō,“完成”(见来2:10注释)。
到永远。与利未人祭司职任的暂时性形成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