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3章
1此后,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
2说:
3“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
4愿那日变为黑暗;愿 神不从上面寻找它,愿亮光不照于其上。
5愿黑暗和死荫索取那日,愿密云停在其上,愿日蚀恐吓它。
6愿那夜被幽暗夺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乐,也不入月中的数目。
7愿那夜没有生育,其间也没有欢乐的声音。
8愿那咒诅日子且能惹动鳄鱼的,咒诅那夜。
9愿那夜黎明的星宿变为黑暗,盼亮却不亮,也不见早晨的光线(注:原文作“眼皮”)。
10因没有把怀我胎的门关闭,也没有将患难对我的眼隐藏。
11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
12为何有膝接收我?为何有奶哺养我?
13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
14和地上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谋士,
15或与有金子、将银子装满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16或像隐而未现、不到期而落的胎,归于无有,如同未见光的婴孩。
17在那里恶人止息搅扰,困乏人得享安息,
18被囚的人同得安逸,不听见督工的声音。
19大小都在那里,奴仆脱离主人的辖制。
20受患难的人为何有光赐给他呢?心中愁苦的人为何有生命赐给他呢?
21他们切望死,却不得死;求死,胜于求隐藏的珍宝。
22他们寻见坟墓就快乐,极其欢喜。
23人的道路既然遮隐, 神又把他四面围困,为何有光赐给他呢?
24我未曾吃饭,就发出叹息;我唉哼的声音涌出如水。
25因我所恐惧的临到我身;我所惧怕的迎我而来。
26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静,也不得安息,却有患难来到。”
约伯记4章
1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2“人若想与你说话,你就厌烦吗?但谁能忍住不说呢?
3你素来教导许多的人,又坚固软弱的手。
4你的言语曾扶助那将要跌倒的人,你又使软弱的膝稳固。
5但现在祸患临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惊惶。”
6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 神吗?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吗?
7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
8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
9神一出气,他们就灭亡; 神一发怒,他们就消没。
10狮子的吼叫和猛狮的声音尽都止息,少壮狮子的牙齿也都敲掉,
11老狮子因绝食而死,母狮之子也都离散。
12我暗暗地得了默示,我耳朵也听其细微的声音。
13在思念夜中异象之间,世人沉睡的时候,
14恐惧、战兢临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战。
15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
16那灵停住,我却不能辨其形状;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静默中听见有声音说:
17必死的人岂能比 神公义吗?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
18主不信靠他的臣仆,并且指他的使者为愚昧;
19何况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尘土里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呢?
20早晚之间就被毁灭,永归无有,无人理会。
21他帐棚的绳索岂不从中抽出来呢?他死,且是无智慧而死。
约拿书4章
1这事约拿大大不悦,且甚发怒,
2就祷告耶和华说:“耶和华啊,我在本国的时候岂不是这样说吗?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怜悯的 神,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
3耶和华啊,现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4耶和华说:“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
5于是约拿出城,坐在城的东边,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
6耶和华 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救他脱离苦楚;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
7次日黎明, 神却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以致枯槁。
8日头出来的时候, 神安排炎热的东风,日头曝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9神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吗?”他说:“我发怒以致于死,都合乎理!”
10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乾死,你尚且爱惜;
11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希伯来书10章
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2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3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
4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5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6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
7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8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9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10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11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 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 神的右边坐下了。
13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
14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15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他既已说过:
16“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
17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18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19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20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
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 神的家,
22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 神面前;
23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24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
25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注:原文作“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26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27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29何况人践踏 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30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
31落在永生 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32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
33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34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
35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
36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37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38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注:“义人”有古卷作“我的义人”);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
39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约伯记3章
提要:1 约伯咒诅自己出生的日子和生命的孕育;13 死亡之安逸;20 他因痛苦而抱怨人生。
1 此后,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
【本会注释】
“咒诅”译自通用词qala,而不是伯1:5,11;2:5,9barak(见伯1:5注释)。几个星期的时间显然使约伯从镇定顺服的心态变到深深的绝望。参耶利米用类似的话咒诅自己的生日(耶20:14-18)。
2 说: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
【本会注释】
说。希伯来语是`anah,一般译为“回答”。这里指“在某种场合回应”,“因某种情况而说话”(见申26:5;赛14:10;亚3:4)。本节结束了《约伯记》的散文体引言。
3:3-26是第一首诗,分为三个诗节,即:3-10;11-19;和20-26。在第一节中,约伯咒诅自己出生的日子和怀胎的那夜;在第二节中,他表示自己希望出生前就死亡;第三节询问为什么上帝在人不想活的时候让人活着?他的咒诅是严肃,深刻而庄重的。这些诗句不讲究精致的表达技巧。约伯不是在展示逻辑艺术,而是在倾吐受苦之心激烈的情感。
愿那日灭没。意思是“但愿我从来就没有出生”。“日”在这里拟人化了。
夜。也拟人化了。
男胎。希伯来语是geber(“男人”),强调键壮,与女人和儿童有别。Geber不同于普通表示男性的词zakar。Geber是用于诗体的。正如用拟人化“夜” 表示受胎,这里所表达怀上的胎不是普通的孩子,而将最终成为约伯那样的人。七十士译本说那是指约伯出生之夜,而不是受胎之夜,理由是受胎之夜不大可能知道性别。其实说那夜怀男胎是通过诗歌的想象。
3 ,4 愿那日变为黑暗;愿上帝不从上面寻找他;愿亮光不照于其上。
【本会注释】
那日。第4,5节咒诅出生的那日。第6-10节咒诅怀胎的那夜。
黑暗。这是对白天最强烈的咒诅,因为黑暗与白天是相反的。
寻找它。是上帝赐下白天的光。他现在祈求不要降下光明。
亮光不照。以重复表示强调。
5 愿黑暗和死荫索取那日;愿密云停在其上;愿日蚀恐吓它。
【本会注释】
死荫。希伯来语是salmaweth。有些学者改变元音符,把它读为salmuth,译成“幽暗”。Salmuth在希伯来语中,是表达“黑暗”概念最强有力的词语(见伯10:21,22;12:22;16:16;24:17;34:22;赛9:2;耶2:6;摩5:8)。其他学者认为没有足够的理由要改变传统的元音符。七十士译本依然译为“死荫”。
索取。希伯来语ga'al,“赎回”、“起亲属的作用”。在本文中可能有“认领”的意思。该词还有“污染”的意思。两种解释都讲得过去。但前者更加形象生动。黑夜是白天的近亲,白天一到就被黑夜领走。关于ga'al的词义,见得2:20注释。
密云。愿乌云密布,罩在上面。这是诗歌强调黑暗的另一种方式。
日蚀。可能指使白天变暗的日食,龙卷风,沙暴等。
6 愿那夜被幽暗夺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乐,也不入月中的数目。
【本会注释】
那夜。约伯被怀上的那夜(第3节)。
幽暗。希伯来语是'ophel,有时用来指阴间的黑暗(见伯10:22)。
同乐。直译为“欢乐”。 译为“同乐”要改变希伯来动词的元音。这种改变与七十士译本的西马库斯版本一致。但直译也完全合理。似乎没有充足的理由改动它。
不入。约伯要取消自己被怀胎那夜的记录。
7 愿那夜没有生育,其间也没有欢乐的声音。
【本会注释】
直译是“不育的”,“坚硬的”,“不毛的”。愿那夜毫无益处,就像光秃秃的岩石没有翠绿一样。
8 愿那咒诅日子且能惹动鳄鱼的咒诅那夜。
【本会注释】
愿那咒诅日子。这句话比较难解。许多注释家认为约伯是在求助于巫师,即“咒诅日子”的人。他们自称能咒诅某些日子。即使这种解释是正确的,也不一定说明约伯相信这些巫师。他只是承认他们的存在,并用诗歌的语言希望他们以真实或想象的灾祸咒诅自己被怀胎的那一夜。克拉克认为“咒诅日子”者是那些憎恨白天,厌恶亮光的人,如奸淫者,凶手,盗窃者,抢劫者。他们的行为更适于在夜间进行。
鳄鱼。直译是“利维坦(海中怪兽)”。那些认为本节第一行是指巫师的人,从第二行看到巫师们惹动利维坦的能力。在古代的神话中,有一个巨龙与太阳和月亮为敌,据认为有造成日食的能力。约伯不会相信这种能力。他提到神话,只是为了使诗歌的语言显得生动而已。
9 愿那夜黎明的星宿变为黑暗,盼亮却不亮,也不见早晨的光线(原文作眼皮);
【本会注释】
黎明的星宿。原文既可以指暮色,也可以指曙光;本节是指曙光。
早晨的光。直译是“黎明的眼皮”。
10 因没有把怀我胎的门关闭,也没有将患难对我的眼隐藏。
【本会注释】
胎。即怀我的子宫。这里说夜晚能防止怀胎。
11 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
【本会注释】
为何?约伯的反复提出的问题与历代所有的受苦人是一样的。约伯不是在问自己为什么会受苦,而是问为什么自己不胎死腹中。他主要不是寻找答案,而是表达自己深深地绝望。
绝气。直译是“死亡”,“断气”。见创25:8,17;49:33;可15:37;徒5:5,10。参太27:50。
12 为何有膝接收我?为何有奶哺养我?
【本会注释】
接收。该词原文含有现已废弃的意义“预测”或“先行”(见帖前4:15)。可译为“迎接”,“面对”,“接受”。约伯可能是问:为什么我母亲把我放在她的大腿上?
13 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
【本会注释】
睡。约伯把死亡描绘成安睡(见诗13:3;约11:11;林前15:51;帖前4:14)。在本节中,他并不指望复活后的永生。他只是把自己目前的痛苦与死亡的长眠进行对比。
14 和地上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谋士,
【本会注释】
君王。约伯把他目前的惨状与死亡的尊严进行对比。他的想法在布赖恩特(Bryant,1794-1878,美国诗人)的《死亡观》里表达得十分透彻:
“你尚未进入你永久的安息之所,
所以将独自歇息,尚不能指望
尊严地靠下。你要与君王同卧,
就是古时的先祖,
地上有权势的人,智者和善人,
体魄俊美的人,远古时代的先知,
同在一个宽阔的墓穴里。”
荒丘。本节过于简洁,使人难以理解。有人认为是指国王重建荒芜的城市,而为自己竖立丰碑(见赛61:4;结36:10,33;玛1:4);有人认为是建造荒废的大楼。还有人认为是讽刺金碧辉煌的殿宇,虽然庄严壮丽,终必倾覆荒芜。
15 或与有金子、将银子装满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16 或象隐而未现、不到期而落的胎,归于无有,如同未见光的婴孩。
【本会注释】
约伯在前面问过:为什么我不在出生前就死亡?(见第11注释)。
17 在那里恶人止息搅扰,困乏人得享安息,
【本会注释】
搅扰。直译是“生气”,“激动”。就是恶人所表现内心的不安,焦虑和恼怒。该词词根的意思也是“激动”,“不安”和“颤抖”(见申2:25;箴29:9;赛5:25)。伯3:17-19不是指来生,而只是表达坟墓的安静。焦虑,疲倦和烦恼都被淹没在无梦的睡眠之中。虽然这是一个理想的境界,但基督徒必须透过坟墓遥望复活和永生。约伯后来表达了这个更伟大的盼望(伯14:14,15)。
18 被囚的人同得安逸,不听见督工的声音。
【本会注释】
被囚的人。指被强迫劳动,不断受到“督工”鞭打的人。见出3:7;5:6,10,13,14。
19 大小都在那里;奴仆脱离主人的辖制。
【本会注释】
人不论大小,在死亡面前都是平等的。关于这一点,布赖恩特(Bryant)的《死亡观》描述得非常精彩:
“一个接着一个,按部就班
聚集在你那里的,
是历史长河中各个世代的人类,
有朝气蓬勃的少年,
有充沛精力的壮年、
有已婚妇女,也有花季少女、
有不会说话的婴孩,
也有白发苍苍的老人。”
20 受患难的人为何有光赐给他呢?心中愁苦的人为何有生命赐给他呢?
【本会注释】
为何。这是本诗的第三节。约伯刚才想的是死亡的宁静。现在他的思想回到眼前的痛苦。他一再询问 “为何”。本诗节勾画了一个真心求死,却又注定要苟延残喘,继续生存的人。这种情况的现代版本就是癌症患者,在死亡提供最后的解脱以前,要经过长期无奈痛苦的煎熬。现在和那时一样,也常常有人问:为什么?
光。见第16节。光似乎象征着生命。
心中愁苦。希伯来语是mare nephesh。这两个词结合在一起分别译为“性暴”(士18:25),“心里愁苦”(撒上1:10;22:2),“苦恼”(撒上30:6),“心里恼怒”(撒下17:8)。这里是复数。约伯想到是不单是自己的痛苦,也想到别人的痛苦。
21 他们切望死,却不得死;求死,胜于求隐藏的珍宝。
22 他们寻见坟墓就快乐,极其欢喜。
23 人的道路既然遮隐,上帝又把他四面围困,为何有光赐给他呢?
【本会注释】
遮荫。约伯的感觉受到伤害。不知该怎么办。
围困。撒但曾说上帝四面圈上篱笆围护约伯(伯1:10)。现在约伯说上帝给他四面圈上痛苦的篱笆。
24 我未曾吃饭就发出叹息;我唉哼的声音涌出如水。
【本会注释】
未曾吃饭。原意无法确定。有人译为“我不吃饭”,但缺乏依据。也有人译为“代替我日常的食物”,“以吃饭的方式”,“在我开始吃饭时”。有人认为约伯吃饭很痛苦;也有人认为约伯叹息就像他日常饮食一样不断。因本文是诗体,最后一种解释较合理。
唉哼。或“呻吟”,“悲叹”。约伯痛苦的表情就象止不住的流水一样。
25 因我所恐惧的临到我身,我所惧怕的迎我而来。
【本会注释】
有人认为本句暗示约伯在遭遇灾难以前就怀有恐惧。这是没有道理的。约伯所描述的似乎是他灾难开始以后的感受。每一次灾难都增加了他对下一场灾难的恐惧。在每一次灾难以后,都会有更大的痛苦临到。
26 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静,也不得安息,却有患难来到。
【本会注释】
患难。见第17节注释。
不能说约伯在第3章中面对灾难的反应是积极的。本诗含有许多抱怨和辛酸的话,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可以原谅的,但不值得赞赏。约伯抱恨自己的命运,比起假定他没有遭遇不幸的情况下更加表现出他的人性。约伯属灵的伟大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灰心过,而是他最终找到了摆脱灰心的途径。如果我们要寻找一位在痛苦下坚忍不拔的完美榜样,就必须仰望耶稣,而不是约伯。约伯在痛苦中咒诅自己出生的日子。耶稣却说:“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约12:27)。在这罪恶的世界里,完美的品格只能来自苦难。
约伯记4章
提要:1 以利法责备约伯缺乏信仰;7 教训说上帝的惩罚针对的不是义人,而是恶人;12 他可怕的异象,使最优秀的人在上帝面前降卑。
1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本会注释】
以利法是第一个回答约伯的朋友。他的论述比其他人更加深刻。可能他是他们中最年纪最大的。他清楚地归纳了当时人们对痛苦与罪恶之关系的看法。以利法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他见地深刻,但缺乏温情和怜悯,未能正确评估约伯的处境。以利法代表那些未能理解上帝及其对人的旨意,误解深奥真理的诚实人。
2 人若想与你说话,你就厌烦吗?但谁能忍住不说呢?
【本会注释】
想与你说话。以利法用提问的方式开始讲话。这种方式经常在《约伯记》中出现(见伯8:2;11:2;15:2;18:2;22:2)。很难确定以利法的提问是抱歉还是温和的讽刺。
厌烦。该词在第5节译为“昏迷”。
忍住。以利法目睹约伯的痛苦,听见他的怨言。他觉得不能再保持沉默。他来到这里,关于受苦问题显然抱有先入之见。他现在设法用这种理论解释约伯的困境。他立场坚定,决心不惜代价为自己的见解辩护。
3 你素来教导许多的人,又坚固软弱的手。
教导。可能是在道德方面教导人,视痛苦为纠正错误的惩戒。
软弱的手。直译为“下垂的手”。表示失望和气馁。以利法称赞约伯尽心地帮助同胞。
4 你的言语曾扶助那将要跌倒的人;你又使软弱的膝稳固。
跌倒的人。或“失足”,“蹒跚”,“摇晃”。
软弱的膝。或“屈膝”。无法承重之膝。约伯曾帮助了灰心的受苦人。他一定向他们指出了上帝。他的劝勉在他们身上产生了效果。
5 但现在祸患临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惊惶。
【本会注释】
但现在。形势发生了变化。约伯再也不能客观地对待苦难。他需要亲身体验先前的观点。
昏迷。或者“厌烦”(参伯第2节注释)。
惊惶。或“气馁”,“惊恐”。以利法发表了一条重要的意见:努力帮助别人忍受痛苦的人,应该树立在考验中坚强的榜样。但不知约伯有没有鼓励过像他那样处境严酷的人。以利法似乎未能理解约伯在几天之内所遭受的痛苦,超过了一般人一生的苦难。按照以利法的推论,苦难就是苦难。丧失一切的约伯,应该以和失去一个孩子的人一样的坚强态度来应付苦难。
6 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上帝吗?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吗?
【本会注释】
你敬畏。指敬畏上帝。这句也可译为:“你的信心不是在你敬畏(上帝)吗?”
纯正。或“完全”,“正直”。和伯1:1的“完全正直”词根相同。这一行与上一行构成平衡。以利法提到了约伯的两大美德:敬畏上帝和纯正。难道这些在试炼中还不够用吗?
7 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
【本会注释】
第7-11节表达的观点是:患难是犯罪的直接惩罚。
8 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
【本会注释】
得到的结论是约伯在自食其果。
9 上帝一出气,他们就灭亡;上帝一发怒,他们就消没。
【本会注释】
以诗歌的手法,把人的特性用在上帝身上。
10 狮子的吼叫和猛狮的声音尽都止息;少壮狮子的牙齿也都敲掉。
【本会注释】
第10和第11节描写了所有五种状态的狮子,从幼崽到无助的老狮子,刻画了狮子家族的毁灭。在一个狮子众多的国家里,这个比喻是很有意思的。在人们的心目中,狮子就是暴力和毁灭。以利法指出,所有的恶人都将毁灭,包括年轻的,年老的,体弱的,强壮的。即使是一群狮子,也要瓦解。以利法可能是喻指约伯的家族。
11 老狮子因绝食而死;母狮之子也都离散。
12 我暗暗的得了默示;我耳朵也听其细微的声音。
【本会注释】
默示(dabar)。一般译为“话语”。本节也有这样的意思。
细微的声音(shemes),“耳语”。在本卷最生动的段落之一中,以利法讲述了他所认为的上帝启示。
13 在思念夜中、异象之间,世人沉睡的时候,
【本会注释】
思念。直译是“不平静的思想”,“激动的意念”。夜晚的黑暗为下面的事提供了神秘的气氛。
14 恐惧、战兢临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战。
【本会注释】
百骨。骨骼是人体的框架,在比喻中常与人的内心感情紧密相连(见箴3:8;12:4;15:30;17:22;伯30:30;诗31:10)。
打战。指骨头。用于上述相同的比喻。
15 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
16 那灵停住,我却不能辨其形状;有影象在我眼前。我在静默中听见有声音说:
【本会注释】
我们不知道这是否真的是启示。以利法显然相信是的。但圣经没有说他有先知的恩赐。
17 必死的人岂能比上帝公义吗?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
【本会注释】
必死的人(`enosh)。 该词一般译为 “人”。 “必死的”是外加的。圣经有许多章节都体现了人类的必死性(提前1:17;6:16;等)。本节的译法可能源于希腊语七十士译本
公义。许多译者译为:“必死的人在上帝面前能算为公义吗?人在创造主面前能显得洁净吗?这种译法也是对的,可能更符合本节的意思。人不仅不能超越上帝的公义和洁净,而且根本无法在上帝眼里视为公义和洁净。
18 主不信靠他的臣仆,并且指他的使者为愚昧;
【本会注释】
臣仆。显然指天上的生灵。他们与人类不一样(第19节)。他们是无罪的。按他们的标准,他们是完美的。但他们的圣洁无法与上帝无限的圣洁相比。天国的叛逆史证明,即使是天上的生灵也有可能受到诱惑而反叛上帝。参启12:3,4。
愚昧。直译为“错误”。
19 何况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尘土里、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呢?
【本会注释】
何况。以利法把人类与天国的生灵进行比较,强调着人的软弱。
被蠹虫所毁坏。或“像蠹虫”,“比蠹虫更快更容易”。有人解释为:“他们仿佛是蠹虫”。
20 早晚之间,就被毁灭,永归无有,无人理会。
21 他帐棚的绳索岂不从中抽出来呢?他死,且是无智慧而死。
【本会注释】
绳索(yether)。“抽出来”是为了出发。故有人译为:“如果他们帐篷的绳索拔出来,他们不会无智慧而死吗?”
以利法所讲述的启示可以归纳为上帝的伟大和良善与人的罪恶和脆弱进行对照。但他的话中没有同情,仁慈和理解。约伯需要有人鼓励他在苦难中坚持信靠上帝。以利法只要提醒约伯所已经明白的道理——信赖上帝就行了。
约拿书4章
提要:1 约拿抱怨上帝的仁慈,4 藉着蓖麻的事件责备他。
1 这事约拿大大不悦,且甚发怒,
【本会注释】
大大不悦。这一节开头直译为“这是约拿的大罪”。第4章在人的不耐烦和上帝的忍耐之间做了鲜明的对照。约拿大对上帝的“后悔”(拿3:10)很生气。上帝施恩饶恕悔改的尼尼微人,他非但不高兴,反而因自私和罪恶的骄傲而发怒。他的预言没有应验,他觉得自己会被人看作假先知。名誉对他来说,比其亚述首都所有的灵魂都更有价值。他也可能推断,由于这次预言没有实现,在外邦人中上帝对于未来的预见就会受到怀疑。
甚发怒。约拿因上帝怜悯尼尼微人而生气(拿3:10)。他自己悖逆的时候,上帝曾仁慈地饶了他的命,但当上帝向别人显示同样的仁慈的时候,他却嫉妒了。
2 就祷告耶和华说:“耶和华啊,我在本国的时候岂不是这样说吗?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怜悯的上帝,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
【本会注释】
这次祈祷的状况,与拿2章的祈祷有多大的差别啊!所体现的精神又有多大的不同啊!那次他求生,这次他却求死。那次他很谦卑;这次他很生气。
3 耶和华啊,现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本会注释】
约拿对上帝的祈求,与摩西有多大的不同啊!摩西怀着自我牺牲的精神,为了使百姓能存活,甘心让自己的名字被涂抹(见出32:31,32)。约拿则完全灰心了。
4 耶和华说:“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
【本会注释】
约拿生气是因为自私,而不是一种义怒,如耶稣发怒把兑换银钱的人从圣殿赶出去(见约2:13-17)。先知因急噪而失去了很大的福气(见箴14:29;16:32)。
5 于是约拿出城,坐在城的东边,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
【本会注释】
有人认为约拿把“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第4节)理解为他在急噪中误解了上帝的旨意。尼尼微仍有毁灭的可能性。还其人认为,约拿可能觉得尼尼微人悔改是不真心的,上帝还是会惩罚他们。也有可能他的举动只是反映了他的顽固态度,和他坚持认为上帝会实现祂的警告。
6 耶和华上帝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救他脱离苦楚;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
【本会注释】
安排。希伯来语是manah 。
蓖麻。希伯来语是qiqayon ,一种未知的植物。有各种解释。如蓖麻,黄瓜等。这棵植物奇迹地长大。我们不必将它认定为任何已知的快速生长的植物,尽管它可能是当地一种常见的植物,或许就是阿卡德语中的kukkānītu 。
苦楚。希伯来语是ra`ah ,是表示邪恶,不幸,麻烦和悲惨的常见词。 约拿的苦楚主要不在肉体上,而在思想和心灵上的,源于他自以为正在蒙受的忿怒,屈辱和失望。
7 次日黎明,上帝却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以致枯槁。
【本会注释】
安排。见第6节的注释。
以致枯槁。人类往往在新的欢乐日子快要开始的时候,遇到不幸或悲伤的虫子,把希望变成绝望。
8 日头出来的时候,上帝安排炎热的东风,日头曝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本会注释】
安排。见第6节注释。
炎热的。希伯来语是charishith ,只出现在这里。
9 上帝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吗?”他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
【本会注释】
先知固执而不耐烦地为自己气得要死辩护。上帝则设法在他心中引发合理的态度。
10 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
【本会注释】
“你”在希伯来语中是强调的。生气而缺乏同情心的先知约拿,竟同情和惋惜一棵无甚价值的蓖麻,他没有为蓖麻付出过辛劳。但他对尼尼微大城的百姓却不愿意表现出同样的爱惜。七十士译本把这一节的前半部份译成“上帝说,你怜惜蓖麻,你没有为它受过苦,也没有栽培过它”。
约拿因上帝不毁灭尼尼微而生气(第1,4节)。在上帝让蓖麻枯干时,他也生气了(第9节)。这是多么扭曲的价值观啊!约拿对于蓖麻的关心,超过对尼尼微的百姓。
11 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本会注释】
爱惜。希伯来语是chus (“惋惜”、“同情”)。见本章第10节。
十二万多人。关于尼尼微的人口,见第一章补充注释。
不能分辨。有些人认为这是指小孩子还未能判断哪一支手更有力,更有用。假定小孩子占人口的五分之一,尼尼微城就会有六十万人。这一数字过于庞大,不符合这座古城的已知规模。如果把“不能分辨”理解为喻指不能辨别善恶的人,似乎更妥当。如果按字面理解,那尼尼微就包括周边的地区(见第一章补充注释)。
希伯来书10章
提要:1 律法献祭的弱点。10 基督一次献上身体,14 永远除掉罪。19 劝勉读者以忍耐和感恩的心坚持真道。
1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本会注释】
律法。该词在这里与来7:11一样,是指在西奈山所设立的犹太律法体系,相当于作者所说的“前约”(见来8:7注释)。“律法”或“前约”代表旧约时代从西奈山以来所实施的制度。
将来美事。如伴随着本物而来到的事物。
影儿。影儿只能大致反映原物,因此和原物不可能非常相似。“影儿”在这里和“真像”(eikōn)形成对照。“真像”表示非常相似(见林后4:4;启13:14注释)。
真像。或“本像。”见上面“影儿”注释。
总不能。强调“律法”无法使人永远完全。
常。eis to diēnekes,“永远”,“始终”,“继续”。它究竟是修饰“献”还是“得以完全”,注释家们的意见不一致。两种解读都是好的,但后者似乎与第14节更为吻合。该节说基督一次献祭便叫那些得以成圣的人“永远”(eis to diēnekes)完全。古代的献祭是暂时性的,具有教育的意义,但本身并不是为了使敬拜者得以完全。它们需要被多次献上,直到“本物”藉着基督一次性献祭而来到。
祭物。特指赎罪日的献祭,但也可指每日的献祭。提出每年的献祭似乎是因为这些祭物是由大祭司所献的。《希伯来书》说耶稣是更美新约的大祭司(来8:1;9:11)。参来9:25,26。那里再次将基督的工作与地上大祭司在赎罪日的工作进行了对比。
近前来的人。就是那些参加赎罪日侍奉的人。
完全。见来7:18,19;9:9;10:14注释。
2 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本会注释】
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献祭的事如果能成就基督的献祭所永远成全的事,它们就会停止了(第14节)。基督一次性永远解决了罪的问题。祂献祭不需要重复(参来9:25,26)。
良心既被洁净。在基督“将自己献上”(来9:14)之前,不会发生这种洁净。只有直到那时,前约之下的过犯才得以赦免(来9:15)。
不再觉得有罪了。(参来9:9注释)。旧约时代的崇拜者最多只是凭着信心仰望那真正的赎罪祭献上的时候。如果没有信心,他的崇拜就是死的,只是形式而已。
3 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
【本会注释】
年复一年的献祭经常使人起想那真正的赎罪祭还没有献上。
4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本会注释】
前面已经强调动物的血不能除罪(见来9:9-14)。
5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上帝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本会注释】
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是基督道成肉身的时候。这里说基督在进入世界的时候说了诗40:6-8的话。本节清楚地说明基督早已存在。
祭物和礼物。上帝所不喜欢的祭物和礼物,显然指那些只为履行仪式的要求而内心没有真正献身精神的献祭。设立献祭制度的乃是基督。正确利用这个制度会给真心的崇拜者带来福气。但是上帝不喜欢虚伪的崇拜者所献的祭(见撒上15:22;何6:6)。
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这是七十士译本的文字。关于希伯来原文的文字和意义,见诗40:6注释。《希伯来书》的作者无疑知道两种读法,并选用了七十士译本的文字。七十士译本教导了一个重要的真理。他采用该文字说明他认可其所教导的真理,而不必计较该译法是否忠实于希伯来文。
关于作者所说“身体”的意义,见第10节注释。
6 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
【本会注释】
不喜欢。见第5节注释。虚伪的崇拜者认为上帝非常喜欢他形式上的献祭。
7 那时我说:上帝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本会注释】
我来了。似乎表示对一种需要挽救的局面所作的立时回应。
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原来是指在道德上顺从上帝的旨意。《希伯来书》的作者以此来说明基督的献祭成全了上帝的旨意,提供了可蒙悦纳的赎罪,是献牛羊所无法提供的。他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经卷。见诗40:7注释。
8 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本会注释】
以上。指5,6节的引文。第8,9节重复了这段经文的主要部分。
祭物和礼物。见第5,6节注释。
按着律法。关于这里的律法,见第1节注释。
9 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本会注释】
为要照你的旨意行。见第7节注释。
除去在先的。作者先引用了《诗篇》(第5-7节),再为他现在的目的重复了其中的重要部分(第8,9节),现在他要予以应用。他用这段经文证明,当基督来遵循上帝的旨意,提供有效的祭物时,旧制度就取消了。上帝不喜欢按着律法而献的祭物,表明旧制度已经废除。基督遵行了上帝的旨意,提供了真正的祭物,表明新制度已经确立。参来8:13。希伯来籍的基督徒难以接受旧制度已经废除的事实。《希伯来书》的作者试图向他们证明,这在《旧约》中已经预言了。而《旧约》是生活在旧制度下的人所视为神圣经典的。
10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本会注释】
凭这旨意。可能指藉着基督完全的牺牲,成全这旨意,我们得以成圣,或者指让耶稣为人牺牲的旨意中,包括我们的成圣(参帖前4:3)。
只一次。不需要重复献祭。它成就了所需要的洗罪(来9:14)。它不象律法的献祭,只是一个影儿。
献上祂的身体。作者在这里应用了“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见第5节注释)。的引文。基督取了人的身体,献上了这个身体(参来2:14注释)。通过献上这个身体,人得以成圣。上帝使耶稣基督成了“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就得以成圣。原文强调我们得以成圣,并处在成圣的状态中。成圣在这里并不是视为一种持续的过程(关于这一点,见罗6:19注释),而是视为从罪到圣洁的最初改变,并继续这种状态。这个意思在其他地方也有。保罗曾对哥林多信徒说,他们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见林前1:2注释)。他还提醒他们“成圣”了(林前6:11)。
11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本会注释】
站着。该词似乎是特别强调的。它表明任务还没有完成。相比之下,基督是“坐下”的(第12节),意味着就献祭而言,祂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天天”和“屡次”进一步强调祭司献祭的持续性。
除罪。见第4节注释。
12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
【本会注释】
基督。有文本为“这人”。这里没有否认耶稣的人性,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一次。与地上的祭司屡次的献祭形成了对比(第11节)。
永远。eis to diēnekes(见第1节注释)。这一次献祭具有永久的价值。
上帝的右边。见来1:3注释。
坐下了。指一项任务的完成(见第11节注释)。
13 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
【本会注释】
从此。to loipon,“从今以后”,“将来。”
等候。这里描写基督等候最后战胜祂一切仇敌的时刻。
祂的仇敌成了祂的脚凳。引用诗110:1(见来1:13注释;参林前15:24-28注释)。
14 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本会注释】
一次献祭。一再强调这个观念(见第10,12节注释)。
得以成圣。这里原文的动词形式与第10节中的“得以成圣”不同(见该节注释)。这里的意思是“正在成圣。”但该词形不一定意味着作者说成圣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紧密相关的上下文中,同一个词不大可能表达不同的意思。“正在成圣”在这里很可能指不断有新信徒加入基督教会。
永远。eis to diēnekes(见第1节注释)。并不是指人一得救就不可能从恩典中坠落了,因为《希伯来书》的作者已经否决了这种看法(见来6:4-6注释)。这里强调的是基督一次献祭的持续性功效(参来10:10,12注释)。
完全。基督一次献祭成就了祭司的持续献祭所不能奏效的,因为它们不能洗净人的良心(见来9:9,14;10:2注释)。当罪人因信接受那一次献祭的功劳时,他就在爱子里得蒙悦纳,被算为完全,因为基督已经作他的替身代替了他(见罗5:1注释;参《喜乐的泉源》62页)。
15 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既已说过:
【本会注释】
圣灵。这里把圣经的证言说成是圣灵的见证(见彼后1:21注释)。
既已说过。第15-17节的结构有些难解。最简单的解释似乎就是把第15,16节视为“祂既已说过”的话。第17节成了这句话的总结。如果我们加上“然后祂说”来引出第17节,其中的关系就清楚了。这段经文强调赦罪(第17,18节)。第16节只是说明新约提供这个光荣的福惠。
16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
【本会注释】
所立的约乃是这样。见来8:10注释。措词与来8:10不同。作者可能是凭记忆引用的,或者只是从耶利米的预言中选择足以支持他现在宗旨的要点。
17 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本会注释】
不再记念。见来8:12注释。现在罪可以被遗忘,因为已经替他们作出了牺牲。在旧约之下是不会有这种事的(见来10:2注释)。
18 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本会注释】
赦免。aphesis(见来9:22注释)。
不用再献祭了。见第1,2节注释。
19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本会注释】
弟兄们。见来3:1注释。这是自来3:12以来第一次用这样的称呼。
既因。本节开始了一个新的部分。作者简要地归纳了他的论点,就是藉着耶稣基督,我们可以直接来到上帝面前,吸取给予希伯来籍基督徒的实际教训。这个实用的部分延续到书信的结束。
因耶稣的血。不像地上的大祭司,用不能除罪的牛羊的血(第4节),而是用基督一次献上的有效的血。
坦然。parrēsia,“坦率,”“勇敢,”“信心,”“无畏。”
进入。在旧约下,这只是大祭司的特权,一年只有一次(来9:7,25)。现在每一个信徒都可以自由进入。
至圣所。ta hagia(见来8:2;9:8注释)。
20 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
【本会注释】
开了。egkainizō,“开辟,”“奉献。”这条道路是藉着基督的死而开辟的。
新。因为它原来是没有的。旧约没有提供这样的道路。说它新也因为它是永远有效的。
活。基督“常远活着,为我们代求”(来7:25)。新的路是一位永远活着的人所开。祂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这一切都与旧约之下所献死板的祭物形成对比。
幔子。katapetasma(见来6:19注释)。古代的注释家通常认为这里的幔子代表入口,藉以进到上帝面前。但“幔子”在本节似乎指遮掩上帝的临格。这种解释似乎更符合6:19中幔子的寓意,和基督钉十字架时幔子撕裂的意义(见太7:51注释)。幔子撕裂不仅意味着献祭制度的结束,也意味着“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已为众人预备了”(《历代愿望》757页)。
就是祂的身体。“身体”这里指耶稣的人性(参来5:7)。该词包括与基督第一次降世有关的一切,连同祂的牺牲受死。
需要回答的问题是:“身体”是“幔子”的同位语,还是“路”的同位语?按希腊语法,这两种可能性都存在,但第二种似乎更为自然,第一种则解释起来则比较容易。持这两种见解的注释家都有。如果“身体”是“路”的格位语,那么基督的道成肉身,生活与受死亡就成了从幔子经过到上帝面前的那条路。于是20节就成了19节的展开,19节中“耶稣的血”就是我们进入“至圣所”的途径。
如果“身体”是“幔子”的同位语,那就意味着基督道成肉身使我们能以进入“至圣所”(第19节)。这种解释如果不过度引申,就不会有问题的。不要对“身体”与“幔子”作进一步的对比,例如别说基督经历了祂的人性,就不再拥有人性(见约1:14注释),或说基督的人性在任何意义上妨碍了人接近上帝。
无论这段经文是特指什么,其总的含义是清楚的。这段经文的难点大多是由于解读出作者所没有想说的意思来。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希伯来书》的作者特别强调人藉着基督耶稣可以直接到上帝面前来的几段经文之一。这似乎是《希伯来书》全部信息的中心思想。由于基督为我们所作的牺牲,我们与我们的上帝之间不再有幔子存在。我们的指望进入“幔内;作先锋的耶稣……已经为我们进入了幔内”(来6:19,20)。“基督并不是进入了人手所造的圣所,……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来9:24)。《希伯来书》的作者设法确立我们的主在天上的侍奉远比地上祭司的侍奉优越。他引用的最好证据就是这个光荣的事实:在我们与我们的上帝之间不再有幔子和屏障存在。见本章补充注释。见出25:9;但8:14注释。
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
【本会注释】
一位大祭司。作者在本节重申了《希伯来书》的主题,即基督在天上的圣所担任祭司(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390页)。见来2:17;4:14注释。
上帝的家。就是教会(见来3:3-6注释)。
22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
【本会注释】
心中……已经洒去。古时洒水在人和他们所穿的衣服上,象征他们献身从事神圣的侍奉(见利8:30等)。旧约是通过洒血确认或批准的(来9:19)。照样,凡到基督面前的人必须衷心接受新约的条款,采纳新约所提供的新的生活方式。
天良的亏欠。相当于罗6:6;弗4:22;西3:9的“旧人”。新心取代了旧心,原先作为生活动机的属世愿望抛弃了。现在作主的是基督的心志和慈爱(见林后5:14;腓2:5注释)。
身体……洗净了。有外在的证据证明内心已经发生变化。洗礼向所有的人宣布,每一位受洗的人愿意接受悔改的特权和责任。关于洗礼的意义,见罗6:3-6注释。
清水。在物质世界中,水是一种重要而有价值的清洁剂,很适合作为从生活中洁净罪恶的象征。
诚心。这是受惠于我们大祭司拯救功劳的人四个必备资格中的第一个。凡“诚心”亲近上帝的人完全是出于诚意,没有任何虚伪和保留。参赛38:3“完全的心”。
充足的。亲近上帝的人必须怀着毫不动摇的信心,相信基督能洁净心灵的罪恶并赐下恩典使人在生活上超脱罪恶。怀疑和不信会使人无法利用救主拯救的功劳。来10:38至11:40的主题就是信心对于活泼基督徒经验的重要性。
信心。pistis(见来11:1注释)。
来到上帝面前。只相信基督和祂在天庭担任祭司还是不够的。真信徒必利用上天所慷慨提供的便利,“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见来4:16注释)。“来到”暗示亲密的交流和友谊。
23 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本会注释】
也要坚守。基督和新约作者一再强调忍耐持守的重要意义(见太10:22;24:13;西1:23等)。那些在基督里开始新生的人有“行善丧志”(加6:9),放松坚持上帝话语永恒现实的危险。见来3:6注释。
所承认的。见来3:1注释。
指望。就是藉着基督得救的指望(见多2:13注释;参来3:6;6:11,18,19)。
不至摇动。“摇动”的“持守”的反义词(见太24:13注释;参来4:14;10:35,36)。在加低斯巴尼亚的“摇动”,致使离开埃及的那一代以色列人不能进入应许之地。他们的“摇动”是缺乏信心的结果(见来3:12,18,19;11:1注释)。
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上帝信守自己的承诺——救人离开埃及进入迦南,救人脱离罪恶进入基督耶稣救恩的福惠。因为上帝是信实的,在实现应许上不会摇动,我们也应该信实,在接受应许上不摇动。来3:2,5,6强调基督作我们大祭司的信实。
应许。作者无疑想起了上帝对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有关迦南地的应许(见创15:18;来4:1注释),但是他心中想得最多的,是靠耶稣基督得救的应许(参约3:16;见太1:21注释)。
24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
【本会注释】
又要彼此相顾。这句话可译为:“让我们考虑如何在爱心与善行上互相鼓励。”真基督徒的言行不应使人难以“坚守……不至摇动”(第23节),而应积极考虑自己能作什么来鼓励别人这样作。这是爱同胞伟大原则的应用;十诫的第二块法版所反映的就是这个原则(见太5:43,44;22:39注释)。真诚地关心别人今生和永恒的福利,乃是上天确定一个人自称爱上帝是否真诚的标准(见约壹2:9-11;3:10,14注释)。
爱心。见太5:43,44注释。
行善。就是爱心的行动,表现在仁慈与怜悯的行为中。我们自己仁慈体谅,藉以鼓励别人也仁慈体谅。这种榜样是无法抗拒的。见雅1:27;2:18注释。
25 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象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本会注释】
不可停止。或“不可忽略。”
聚会。作者在这里指基督徒为崇拜和互相鼓励而举行的聚会。在新约时代,这种聚会通常在信徒家里举行(见《SDA圣经注释》卷六第47页)。
那些停止惯了的人。有些人显然忽略参加崇拜活动与弟兄们交流,这对他们是有害的。他们这样作,就违背了第24节要他们在爱心和善行上鼓励同道的忠告。鉴于写《希伯来书》时的政治局面,有些人可能因为害怕当局的不悦和可能的民事处罚而没有参加聚会。有些人不参加礼拜是因为疏忽或冷漠(见第26,27节注释)。
劝勉。就是鼓励别人“坚守”他们的“信心不至摇动”(第23节)。那些信心坚定的人决不会忘记他们的一些同道发展基督徒品格的机会比较不利,可能正经历着怀疑和灰心。在上帝天意的引导下,“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赛50:4)可能“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救他的“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雅5:20)。
那日子。这里指“审判和烧灭众敌人的烈火”(第27节),“那要来的就来”的日子(第37节)。“既看见那日子临近”这句话无疑使我们想起主回答门徒问题时的劝戒。“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太24:3)?门徒的问题和我们主的回答同样涉及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的毁灭和世界的末日(见太24:3注释)。鉴于《希伯来书》无疑写于公元七十年之前不久(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389页),作者展望那一年的灾难性事件并不非不可能。但上下文表明(特别见来10:27,37),他主要想到的是基督的复临(见《罗马书》第13章补充注释)。
更当如此。当麻烦,困难和逼迫增多时,彼此的劝勉和鼓励就证明有更大的价值了。参加公众聚会所招致的个人危险在基督徒团契所产生的勇气和力量面前显得微不足道了。
26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本会注释】
因为。作者在第26-31节中更加详细地解释了23节中所提摇动的性质和第25节所提到那些人的心态,就是那些忽略参加所指定信徒聚会的人。
得知。epignōsis,“充分了解。”这里所提到的人完全知道他们所选择之道路的的后果。
真道。就是有关救赎的计划和赐下圣子所显天父上帝对罪人之爱的“真道”(见来2:1-3)。
以后。所有的罪人固然都处在反抗上帝的状态之中(见罗8:7注释)。但正如保罗向雅典人所解释的,在罪人领受真理的知识之前,上帝并不监察他们的蒙昧无知(徒17:30)。在真光照入人心之前,上帝并不要他们对先前笼罩心头的黑暗负责(见约15:22;参结3:18-21;18:2-32;33:12-20;路23:34;提前1:13)。上帝爱罪人,并确实差派了祂的儿子来拯救他们(见约1:4,5,9-12;3:16注释;参太9:13)。但是当亮光来到,人们却选择黑暗时,他们就在上帝面前定自己罪了(约3:19),于是“赎(他们的)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参雅4:17)。
故意犯罪。原文动词的形式表示继续故意犯罪。上下文表明(见第29节),这里不是指在完全知道罪恶可憎性的情况下所犯的个别罪行,而是指一个人故意拒绝基督,拒绝拯救,拒绝圣灵时支配他的心态。这是一种刻意,固执,顽抗性的犯罪。是故意放弃以前接受基督救恩,将心灵和生命交托于祂的决定。它是一种有预谋的背道,导致不可赦免的罪(见太12:31,32注释),是一种持续反抗上帝的状态。
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摩西的律法为惯常顽固的背道所规定的是死刑,而不是献祭(见第28节注释)。拿达和亚比户是这如此(见利10:1-5)。可拉,大坍,和亚比兰以及与他们同伙的那250人也是如此(见民16:1-35)。为这种人献祭是不蒙主悦纳的,因为献祭只在代表悔改的心时才有价值。
27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本会注释】
战惧等候。或“恐惧等待”。
审判。krisis,执行审判的行动。这里指最后的审判,如下面的“烈火”所象征的(见徒17:31;来9:27注释)。
烧灭。或“吞没,”“消灭。”
众敌人。就是第26节中故意而惯常犯罪的人。
烈火。就是末日的火(见彼后3:7,10-12;启20:9-15)。指火的强度,而不是用火来表达的上帝的态度(见罗1:18注释)。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本会注释】
干犯。atheteō,“不承认,”“拒绝,”“使无效。”那些“干犯摩西的律法”的人在生活上公开违犯律法的规章。他们无视律法的权威,并且挑战律法对他们的管辖。
摩西的律法。指摩西在上帝的指示下颁布的全部法规,特别是《申命记》所记录的法规(见申31:24-26)。
凭。直译是“根据(……的见证)。”
两三个见证人。摩西规定严重的罪行,如谋杀罪,必须至少有两个人的见证在基本细节上一致,才能作出有罪的裁决(申17:6;参太26:60注释;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539页)。这种仁慈而明智的规定的为了抵制诬告,保障公正。这条原则今日依然有效。
不得怜恤而死。没有上诉。没有高一级的法院施行怜悯。无法逃避律法所规定的惩罚。公然背道的人必须处死,以免他们的影响污染他人。
29 何况人践踏上帝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本会注释】
践踏。此乃故意藐视之举(参太7:6)。这里指那些不仅拒绝基督所赐的怜恤,而且不遗余力地宣扬自己藐视祂恩典的人。
上帝的儿子。见路1:35注释。
使他成圣。这里所提到的背道者一度曾接受藉基督的赎罪恩典而来的救恩。他曾公开感激他现在所蔑视的恩典,因而无意间证明他现在的态度不是因为无知。
约的血。就是基督的血,新约的条款藉以生效(见来9:11-26)。
当作。视为。
平常。直译是“普通。”拒绝上帝之爱的人不赏识那个恩赐的至高价值。请把这人的态度与寻珠的商人(见太13:45,46),以及在地里发现了隐藏财宝之人的态度(第44节)进行比较。
亵慢。enubrizō,“侮辱,”“凌辱。”执意不听圣灵的劝勉,反映了轻蔑的态度。关于人侮辱圣灵并犯下不可赦免之罪的各种形式,见太12:31,32;弗4:30注释。
施恩的圣灵。藉着圣灵的作用,基督的恩典施于每一个悔改的罪人。
你们想。这里的真理用问句的形式表达,比其他的形式更起强调的作用。
要受的。就是在宇宙的大审判者看来。
刑罚……加重。或“更严厉的惩罚。”在摩西的律法之下,最严厉的惩罚是死刑。它剥夺一个人余下的生命。但到了末日,上帝“烧灭众敌人的烈火”(第27节)将会剥夺人的永生。第一次的死有复活,但第二次的死没有复活。因此,第二次的死乃是“更严厉的惩罚。”
30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
【本会注释】
申冤。引自申32:35。见罗12:19注释。
我必报应。上帝必“照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罗2:5-10;参启22:12)。在最后的审判大日,凡蔑视上帝怜悯并侮辱祂圣灵的人不必指望怜悯。他们将得到公正而充分的报应。
要审判。引自申32:36,重复第35节的思想。
31 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本会注释】
落在……的手里。许多人忘记了,虽然上帝确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但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6,7)。凡蔑视上帝怜悯的人不要忘记“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
永生上帝。上帝是永活的。不要把祂报应的警告视为凭空的威胁,象对待那些奉外邦神明的名所发的警告那样;外邦的神不过是木头或石头(见赛37:19)。
真是可怕的!一想起要来到公义的上帝面前,罪人的心中是无比的恐惧(参启6:14-17)。而到了真正经历此事的时候,那将要可怕得多!
32 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
【本会注释】
要追念。作者再一次直接对他的读者说话。他们可以通过回顾自己过去的基督徒经验而明白他的意思。
往日。就是他们悔改以后不久所临到的经验。《希伯来书》最初的读者是犹太人(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389页)。《使徒行传》的许多章节表明,不信的犹太人从一开始就逼迫他们接受基督教的弟兄。
蒙了光照以后。就是藉着福音的真光。
所忍受。读者们在过去既曾忍受逼迫和苦难,为什么现在变得怯懦了呢?
争战。athlēsis,“争论,”“斗争,”“冲突。”他们既已经受了“大争战”,就当准备好面对当前的苦难。第33,34节进一步解释“大争战的各种苦难”的性质。
33 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本会注释】
一面。或“有时。”
毁谤。oneidismoi,“侮辱,”“虐待,”“责备。”
患难。或“苦难,”可能包括剥夺继承权,被社会所排斥,丧失谋生的手段。
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theatrizō,“示众(如在剧院中),”“羞辱。”古时往往让罪犯示众,遭受嘲笑,然后在竞技场或剧院里处决。
陪伴。即使没有直接遭受逼迫的人,也准备与他们的弟兄们一样“被毁谤,遭患难。”下一节援引了他们同受苦难的一个特殊例子。
34 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
【本会注释】
你们体恤了。直译是“你们一同遭受了。”这种“体恤”无疑包括在保罗被囚时探访他,提供他食物以补充监狱配给的不足。
那些被捆锁的人。有文本为“我的捆锁”。由于原文的差异,故不能确定作者是特指自己从前的经历,还是把自己包括在33节所提到的各种囚犯之中。“那些被捆锁的人”与上下文较为吻合。参弗3:1;提后1:8。
抢去。有些人的个人财产被没收了。
甘心忍受。见太5:12;雅1:2注释;参彼前4:13。
知道自己有。有文本为“知道你们自己有”。
更美。或“更好的,”“更有用的,”“更有利的。”
家业。或“存在,”“财产。” 有文本在“家业”前还有“在天上”。 基督徒“长存的家业”无疑是“在天上”(参太6:19-21)。
35 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
【本会注释】
不可丢弃。象一些人所作的那样(见第25节)。“不可丢弃”和“坚守”是一样的(第23节)。见太24:13;来3:14注释。
勇敢的心。parresia(见来3:6注释)。
赏赐。信实的“赏赐”是永生(见罗2:6,7注释)。
36 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本会注释】
忍耐。忍耐是一种积极的美德。它要求坚持不懈,不顾疲倦,挫折和路上障碍而行动。
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关于遵行上帝旨意的重要性,见太7:21-27注释。
所应许的。就是所应许的赏赐,即永生。正如一位运动员在成功的表现之后获奖,基督徒也要在“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后得着“所应许的。”在《希伯来书》中,“所应许的”特指上帝的“安息”和“永远的产业”(来4:1;9:15;参来11:13)。
37 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本会注释】
一点点时候。直译是“一会儿”。见《罗马书》第13章补充注释。
那要来的。就是那应许要回来的一位(见约14:1-3)。参路21:27;雅5:8。
迟延。chronizō,“花时间,”“耽搁。”参哈2:3,七十士译本用的是同一个希腊词。上帝的应许在表面上看是迟延了,但它们终必实现。
38 只是义人(有古卷作“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
【本会注释】
义人。这节经文的前半部分引自哈2:4(见该节注释和罗1:17注释;参加3:11)。这里说,“义人” 要“因信得生”,等候所应许的基督来临。他们要因信而忍受祂降临前的艰难时期。
退后。就是丢弃勇敢的心(见第35节)。
我心里。圣经常以此来表示“我”(见诗16:10注释)。
不喜欢。那些从信心的道路上“退后”的人,不能指望听到主说:“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25:21)。
39 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本会注释】
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作者机智地将他的所有读者都包括在那群将“因信得生”的人中(第38节)。第23-36的警告暗示他们中一些人有“退后入沉沦”的危险。但是作者现在消除了他们中有人真的会退后的念头。
沉沦。就是最后的毁灭(见约17:12注释)。
得救。peripoiēsis,“保留,”“获得,”“保存。”见弗1:14注释;该节的peripoiēsis译为“产业被赎。”
第十章补充注释
圣经多次说明上帝为拯救人类而设计的伟大计划。这项计划的中心和范围就是我们的主在髑髅地牺牲,以及祂在天上为我们所作的服务。当上帝为自己呼召一班选民的时候,祂给他们的最初启示之一就是关于救赎的计划。上帝指示摩西为祂造一个圣所,好使祂住在他们中间(见出25:8注释)。这个圣所分为两层(见出26:31-37注释),每一层都有一些摆设。在第一层中,有陈设饼的桌子,有七个枝子的金灯台和香坛,每天都进行一些侍奉。在第二层中有约柜,其中要举行一年一度赎罪日的隆重仪式。与这两层圣所的侍奉都有关系的是献牛羊为祭——有血流出来(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698-710页)。
这个圣所是照着“在山上”指示摩西的“样式”制作的(出25:40;见出25:9;徒7:44注释)。本物在天上,地上的圣所只是“影儿”(见来8:5;9:23注释)。《启示录》的作者约翰,曾多次在预言的异像中看见天堂。他说到“天上那存法柜的殿”(见启15:5注释)。他在那座“殿”中看见了“约柜”(启11:19)。他还在天上的异象中看见了香坛(见启8:3注释)。《希伯来书》的作者保罗说到我们的“大祭司”在天上(见来3:1;9:24)。祂曾一次献上自己,为悔改的罪人流出祂的血(见来9:24-26;10:12注释)。
根据这些经文和其他可以引用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出地上的两层圣所及其循环进行的崇祀,乃是基督在髑髅地和天上为罪人所作之工的“影儿”和轮廓。比起上帝对待人类方式的其它方面,我们确实能更有把握地讲论圣所的侍奉,因为地上的表号实际上已把天上伟大的本物呈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可以从地上的圣所上得出有关天上圣所的某些结论。在祭司献上祭物之前,地上的崇祀是不能开始的。照样,基督也在上献祂自己之后才开始了祂在天上作我们大祭司的工作。地上圣所的崇祀有两个阶段,分别在两层圣所里进行。照样,天上圣所的崇祀也分两个阶段。地上圣所的崇祀通常进行着第一个阶段,直到赎罪日。照样,天上圣所的崇祀也是在进行着第一个阶段,直到世界历史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的大祭司开始进行祂祭司工作的第二个阶段。但8:14的预言(见该节注释),加上但9:25的预言,说明祂在1844年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的工作。
然而正如出25:9的注释所指出的,我们无法测定天上圣所的尺寸,真实的外观或准确的布置,因为“这殿的伟大和荣耀,是任何地上的建筑所不能代表的”(《先祖与先知》357页)。人是“照着上帝形像造的”(创1:27),但只有基督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1:3)。地上的圣所是照着天上圣所的样式建造的。它形象地表达了基督为堕落人类服务的各个方面(《先祖与先知》357页)。我们可以准确地说到天上圣所的“圣所”和“至圣所”,因为我们如此运用地上圣所的语言和表号(出26:33,34),尽可能地理解有关天上圣所的真理。但当我们按照地上圣所的样式来思考天上的圣所时,切不要让有限心智的困惑妨碍我们认识地上的“影儿”所教导的伟大真理,其中之一就是基督为我们的服务分为两个阶段,或用怀爱伦的话说是分为“两大部分”(《先祖与先知》357页)。这个真理对于正确理解我们大祭司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关于这条真理,请读者详见所引用经文的注释。
《希伯来书》论述了基督作我们大祭司的工作。在某些地方,例如在第9章中,保罗说到了地上帐幕的两层,并明确运用到基督在天上的服务中。因此在保罗话语的解释上,本书有时成了为神学讨论的中心,尤其是他有没有教导说天上的圣所分为两层,或基督的祭司工作分为“两大部分”。
本注释充分表述基督在天上的服务分为“两大部分”的观点,或用圣经的表号说,先是在天上的“圣所”,然后在天上的“至圣所”里进行的(特别见出25:9;但8:14注释);但《希伯来书》在这个问题上几乎没有明确的表述。
在新约时代,希伯来族的基督徒在如何处理与地上圣所崇祀的关系上存在很大的困惑。他们和他们的列祖在一千五百年来一直认为地上圣所的崇祀是真宗教生活的中心和范围(见《SDA圣经注释》卷六第30-33页)。保罗设法用一系列的比较和对比,说明地上的圣所不再要求人忠诚和奉献,因为上帝已经设立了本体,而地上圣所不过是它的“影儿”(关于这些比较,详见《希伯来书》序言,《SDA圣经注释》卷七第390-393页)。例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把天上永生的祭司与地上必死的祭司进行比较(见来7:23,24,28注释),把基督自己无价的牺牲与献动物为祭进行比较(见来9:11-14,23-26;10:11-14),并得出了重要的结论:现在已有“更美的职任”(见来8:6注释)提供给上帝的子民。我们不再需要地上的祭司们将我们求赦免的请求呈到上帝面前了。藉着我们在天上的大祭司,我们自己现在可以坦然无惧地直接到施恩的宝座前(见来4:14-16;10:19-22注释)。
为了说服犹太籍的基督徒永远将他们的目光从地上的祭司和圣所转到天上的祭司和圣所,保罗必须确立天上的圣所非常优越这个重要的真理。保罗将他有关圣所的有力论据都集中在这个真理上。本注释认为,如果把保罗在《希伯来书》中的言论与其他更具体涉及圣所崇祀“两大部分”的经文结合起来,就会呈现出一幅完整的圣经画面,展示基督为我们担任大祭司的性质和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