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基督变像。14他治好精神错乱的人,22预言主他的受难,24缴纳圣殿税。
耶稣显荣
太17:1 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本会注释】
过了六天。[变像,太17:1-13=可9:2-13=路9:28-36。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从公开传道到退隐时期”;“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关于为变像作的准备和环境,见对太16:13的注释。变像很可能发生在公元30年的晚夏。公元30年的逾越节时分,在加利利的民意已经转而反对耶稣了(见对太15:21的注释)。犹太议会也加紧了其要终止基督传道的意图(见对太16:1的注释;参可7:1,2)。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基督曾第一次对门徒们明白地说起过他的受难和死亡(见对太16:21的注释)。但是他们像其他犹太人一样,认为弥赛亚是一位征服的君王。所以甚至对他们来说,都很难领会弥赛亚要受苦受死的思想。与前一个场合一样,阴沉沮丧的思想充满了他们的心,乃是因为他们误解了耶稣传道的目的和本质的缘故。
这里提到的一段时间,“过了六天”,指的是自从彼得表白相信耶稣的圣子身份以来的时间(太16:16)。路加福音(路9:28)说到它是“以后约有八天”,即,约一周后。按包括端点的算法,一周就会被称为“八天”(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8-250页)。路加给出的是一个近似数或“约”(见对路3:23的注释)数,而不是一个准确的时间,这并非不常见。
彼得,雅各,和约翰。这三个人已经表明,比别的同道门徒们更好地理解了基督努力传授给他们的真理。至少在从前的一个场合,他们曾被特别地拣选出来目睹神能的运行(见可5:37),并且因为他们具有更深的属灵洞察力,他们还要目睹他在客西马尼园内极其痛苦的时辰(见可14:33)。特别是为了那恐怖而失望的时辰预备他们,耶稣现在才独自带他们和他一起上了山(见《历》第四十六章)。
高山。变像山的地点并不为人所知。他泊山(海拔1,929英尺,或588米),在加利利海西南约12英里(19千米),拿撒勒以东约5又1/2英里(约9.千米),是传统上认为的地点。但是发现在基督的时代,他泊山顶有一座堡垒和一个小村落,这样看来,耶稣不可能在那找到一个马太和马可说到的人迹罕见之处(参《历》第四十六章)。
因为他泊山不再被当真认为是变像所在地,所以一般认为是在黑门山(海拔9,166英尺,或2,794米),该撒利亚腓立比城就位于它较低的斜坡上,并且我们知道紧接在变像之前,基督和门徒们一直在这附近地区(见对太16:13的注释)。但是这一鉴定也有难点。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和黑门山附近地区,耶稣是“在希律和该亚法的势力范围之外”,并且“离法利赛人较远”(见《历》第四十五章)。它是加利利界外的一个外邦人地区。那个事实导致了基督暂时退到了那里(见对太16:13的注释)。但是在变像山的山脚下,文士和拉比们却夹杂在很可能是犹太人的群众之中,并且寻求羞辱耶稣和他的门徒们。这似乎表明变像发生在加利利,而不是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外邦人地区。
而且,在访问了该撒利亚腓立比之后,但在变像之前,经上说到耶稣和门徒们沿着加利利海岸向南旅行(见《历》第四十五章),距离黑门山至少30英里(48千米)。在伟大的信仰表白和变像之间的那一周的时间间隔的时候,那时,耶稣已经回到了加利利。所以似乎他泊山和黑门山都不是变像山。
暗暗地。路加补充说耶稣是去那里“祷告”(路9:28)。这是耶稣渴望寻求与他的天父交通的那些特别时刻之一(见对可1:35的注释),以便知道如何完全他的使命(见对可3:13的注释)。在这种情况下,问题是如何帮助门徒们明白他使命的真实性质,以及如何预备他们面对他的死亡(见对太16:13的注释)。那天整个晚上都是在山腰度过的(见《历》第四十七章)。
耶稣和他的同伴曾一直爬山,显然,天很黑了才上到山深处。在变像的时间之前,似乎耶稣已经花了那晚的相当多一部分时间用来祷告,因为,随着时光慢慢消逝,夜间的露水“密密地”落在他身上。他祈求使他个人有力量去面对那摆在前头的大考验,并且为他的门徒们祷告,加强他们对他是上帝儿子的信心,使他们能明白他必须死乃是救赎计划的一部分,而且使他们可以为那试炼的时辰做好准备(见《历》第四十六章)。所以,他祈求使他们可以看到他神圣的荣耀,迄今为止,除了片刻的闪现之外,那荣耀在他们眼前一直是隐藏的(见对路2:48的注释)。
太17:2 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
【本会注释】
变了形像。希腊文metamorphoō,“改变成另外一种形状”或“变形”。这是神性通过耶稣的人性闪耀出来,与天上的光辉相迎的场合之一(见《历》第四十六章;见对路2:49的注释)。那神秘的变像发生在耶稣正在祷告而门徒们睡着了的时候。
三位对观福音书作者对这一经验的描述,排除了任何说它是门徒们的,或者多半只是彼得的一种主观经验的意见。它并不是由于那日旅途的劳累以及为基督预言他的死担心而产生的梦想或幻觉;它乃是一次真实的经验。许多年后,彼得宣布他和他的同道门徒“亲眼见过”耶稣的“威荣”、“尊贵”和“荣耀”,并且证实了曾听到天父的声音宣布耶稣的圣子身份(见彼后1:16-18)。彼得提出这一杰出的经验,乃是基督教信仰最伟大的确证之一。见对约1:14的注释。
脸面。这里所记载的对基督的描述酷似但以理(见但10:5,6)和约翰(见启1:13-15)所给出的描述。在这种耀眼的白光影响下,耶稣的脸面变得不同了(见路9:29)。那是从内部闪耀出来的充满光辉的荣耀。这是耶稣在取了人类的形状之前在天庭曾享有的荣耀(见约17:5),也是他再次回到这个地球时要带来的荣耀(见太25:31;帖前4:16,17;《历》第四十六章)。当摩西从律法山下来时,他脸上也发出了相似的荣耀(见出34:29;林后3:7)。当耶稣回来并将不朽赐给他忠心的信徒时,无疑地,他们也会反映这种荣耀(见但12:3)。关于在基督的生平中他的神性闪耀出来的其他时刻,见对路2:48的注释。
洁白如光。马可将耶稣的“衣服”比作雪(见可9:3)。圣徒们的“白衣”(见启3:4,5,18等)将在新地上反映耶稣自己的义袍的荣耀。
太17:3 忽然,有摩西、以利亚向他们显现,同耶稣说话。
【本会注释】
摩西和以利亚。显然门徒们要么是从他们的谈话,要么是通过神圣的启示认出了那两位天上来的访客。摩西乃是希伯来民族伟大的拯救者、立法者、和奠基人,而以利亚乃是在大背道和危机的时候拯救了希伯来民族的那位。在这里的是两位为基督的神性作见证的活代表,正如“摩西和众先知”通过他们写成的记录曾为他作证一样(见对路24:44的注释)。
重要的是要注意,关于以利亚(见对王下2:11,12的注释)和摩西(见对犹9的注释),圣经记录的事实是,一个未尝死味就被改变升到天上,另一个被从死里复活。所以,摩西和以利亚在此时显现与基督在一起的事实,就不应被拿来证明所有死了的义人都在天上。这两个人,一个是从死里复活的,另一个是未尝死味就被变化升天的,他们显现出来与基督在一起,乃是作为荣耀之国的代表,历代的赎民都要在荣耀之国中与他同享荣耀(见太25:31;西3:4;帖前4:16,17)。
同耶稣说话。路加补充说他们在谈论“耶稣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将要成的事”(路9:31;参太16:21)。
太17:4 彼得对耶稣说:“主啊,我们在这里真好!你若愿意,我就在这里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
【本会注释】
彼得对耶稣说。彼得照常出来作这群人的发言人(见对太16:16,22的注释)。路加补充说彼得虽说了却不知道实际上所说的是什么(见路9:33)。马可说彼得与其他人一样“甚是惧怕”(见可9:6)。
主啊。希腊文Kurios。根据可9:5,彼得称呼耶稣为“夫子”(希腊文Hrabbi拉比),根据路9:33,是“夫子”(希腊文Epistatēs)。关于福音书的叙述中的这种变化的意义,见对太第三章的附注,注2。
让我们搭。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读作“我愿意搭”,可是在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都无异议地读作“让我们搭”。
三座棚。直译是,“三座棚子”或“三个帐篷”。实际上在晚夏的时候并不会落雨(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110页;见对太17:1的注释),唯一需要的保护就是不要被夜晚密集的露水滴湿。并不确定彼得想到棚子只是作为挡风遮雨用,还是他心中想到的建议与住棚节有关—离当时不远了。期待以利亚来宣布弥赛亚国度的来临(见对第10节的注释),可能使彼得想起了与弥赛亚的统治有关的庆祝住棚节的预言(见亚14:16-19)。可能他断定摩西和以利亚在那个时候,那么接近住棚节的时候显现,意味着他们是来参加庆祝的。
太17:5 说话之间,忽然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且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
【本会注释】
一朵光明的云彩。可能会令人回想起旷野中的云柱(见对出13:21,22的注释),曾被上帝的荣耀照亮(见民9:15,16;见对出40:34的注释)。请比较摩西在山上与上帝在一起的经验(见对出24:15-18的注释),那时他“进入云中”,那云隐藏着上帝的荣耀。这场景闪现在门徒们的心中,可能也像以利亚在迦密山上的经验(见对王上18:38;路2:48;约1:14的注释)。
遮盖。希腊文episkiazō,“投阴影在……上”(参路1:35;诗91:1)。马太和马可都没有说明,那朵云彩有没有遮盖基督和那两位天上来客,或者只是遮盖了门徒们,或者都遮盖了;然而,根据路加福音,似乎主要遮盖了门徒们(路9:34)。
声音。在基督受洗时曾听到那同样的声音(见太3:17),后来,在他的传道结束时(见约12:28)也听到过这声音。在这三个场合,天父亲自证明了耶稣的圣子身份。
我的爱子。关于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见对路1:35;约1:1-3的注释;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
喜悦。因为基督在地上的一生中已经完成了分配给他的任务(见约17:4),并且给人们呈现了一个顺从天父旨意的完美榜样(见约15:10)。如果我们信靠我们的救主,我们就必也有特权“行他所喜悦的事”(约壹3:22)。
你们要听他。很可能特别指他当时给他们的关于他即将面临受难和死亡的指示(见对太16:21的注释)。
太17:6 门徒听见,就俯伏在地,极其害怕。
【本会注释】
俯伏在地。请比较结1:28;但10:9。像以西结和但以理这样的人都曾蒙赐予异象;彼得,雅各,和约翰都是用他们的肉眼看见的。
太17:7 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
【本会注释】
摸他们。耶稣后来摸他们而不是在此之前摸他们的事实经验,乃是间接的证据。这事并不是一个异象,而是一次客观经验。而且,圣经中并没有三个人同时得到了同一个异象的事例。
太17:8 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在那里。
【本会注释】
举目。根据马可福音,他们三个“忽然周围一看”(可9:8)。
只。即,“惟独”。
太17:9 下山的时候,耶稣吩咐他们说:“人子还没有从死里复活,你们不要将所看见的告诉人。”
【本会注释】
所看见的。希腊文horama,“奇观”,直译是,“那被看见的”。请比较希伯来词chazon和mar'ah(见对撒上3:1的注释)。
不要告诉人。耶稣带上彼得,雅各,和约翰与他同在,是因为那十二个人中唯有他们三个预备好了要领受他所传授给他们的(见对第1节的注释)。要是他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说出去了,就只会激起无益的惊奇和好奇心,在那时一点儿都不中用。在主复活以前他们应当保持沉默的事实,意味着直到那时别的门徒才能准备好可以明白这事,而且他们的信心会因目睹这事的三个人的叙述而得以坚固。此外,既然亲眼见到了两个死亡对之没有任何权柄的两个人,这三个门徒就可以预备好相信基督论到他复活的话(参路9:31),并且将信心和勇气给予他们的同道门徒。耶稣同样只带了他们三个进入客西马尼园与他一同祷告的事实,也会使这教训生动地再现于他们面前。
太17:10 门徒问耶稣说:“文士为什么说以利亚必须先来?”
【本会注释】
文士说。作为圣经的官方解释者,人们会指望“文士”来决定像这里提出的神学问题。关于文士,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
变像和关于以利亚要来的讨论之间这种显然的联系,似乎只是因为以利亚是那两个曾经显现,与基督在一起的天上访客中的一位。然而,玛拉基曾预言以利亚要作为弥赛亚的先锋先来(见对玛4:5的注释),门徒们就以为以利亚现在已经来了,要宣布弥赛亚,保护耶稣,并确认他作为弥赛亚王的权威(见《历》第四十六章;见对约1:21的注释)。但如果耶稣确实是预言的弥赛亚,就如门徒们所欢喜盼望并相信他要成为的(见对太16:16的注释),那么为什么以利亚没有在此之前出现呢?尽管事实上耶稣已经明白地告诉过他们,施洗约翰的生活和工作应验,那要来的以利亚的预言,但他们仍旧误解了施洗约翰的使命(见对太11:14的注释)。
太17:11 耶稣回答说:“以利亚固然先来,并要复兴万事;
【本会注释】
复兴万事。在迦密山激动人心的经验中,以利亚曾成功地使许多以色列人的心转向他们列祖的上帝(见对王上18:37-40的注释),从而阻止了可怕的背道侵害。同样地,施洗约翰宣布了悔罪的洗礼并回归心灵诚实的敬拜(见对玛3:1,7;4:6;路1:17的注释)。当然,约翰并不是以利亚本人(见对约1:21的注释),但他是以“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面前(路1:17)。
太17:12 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要这样受他们的害。”
【本会注释】
不认识他。即,他们没有认出他是以利亚(见对约1:10,11的注释)。
任意待他。即,做凡是他们想要做的。犹太领袖们没有接受约翰并相信他的信息,反而弃绝了他和他要人悔改的呼召(见路7:30-33;见对太21:25,32的注释)。希律曾将他囚禁(见对路3:20的注释),并在约一年后将他处死了(见对可6:14-29的注释)。在变像之后不过几个月,以色列的领袖们也同样要“任意待”耶稣了。
太17:13 门徒这才明白耶稣所说的是指着施洗的约翰。
治好被鬼附身的孩子
太17:14 耶稣和门徒到了众人那里,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跪下,说:
【本会注释】
耶稣和门徒到了。[被鬼附着的男孩,太17:14-21=可9:14-29=路9:37-43a。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太17:15 “主啊,怜悯我的儿子。他害癫痫的病很苦,屡次跌在火里,屡次跌在水里。
【本会注释】
癫痫。见对太4:24的注释。
太17:16 我带他到你门徒那里,他们却不能医治他。”
太17:17 耶稣说:“嗳!这又不信又悖谬的世代啊,我在你们这里要到几时呢?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把他带到我这里来吧!”
【本会注释】
悖谬。直译是,“扭歪的”或“败坏的”。
太17:18 耶稣斥责那鬼,鬼就出来;从此孩子就痊愈了。
太17:19 门徒暗暗的到耶稣跟前,说:“我们为什么不能赶出那鬼呢?”
太17:20 耶稣说:“是因你们的信心小。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象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本会注释】
信心小。原文证据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不信”和“小信”之间有分歧。门徒们太多相信自己太少相信上帝了(见对太8:26的注释)。
芥菜种。见对太13:31,32的注释。关于在别的场合给出的类似例证,见对太21:21;可11:23;路17:6。芥菜种本来可能很小,但它里面却蕴藏着生命的法则,一旦给它有利的环境,就会生长。
对这座山说。基督在这里象征性地说到他的门徒们在完成福音任务时遭遇的巨大障碍。毋庸置疑,耶稣决没有意思要他的门徒们去乡间移动真山。然而,他却应许无论困难看起来有多么大,也不能阻碍他实现拯救罪人的神圣目的(见赛45:18;55:8-11)。
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
太17:21 至于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或作:不能赶他出来)。”
【本会注释】
至于。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第21节属不属于马太福音的原文之间有分歧(见对可9:29的注释)。
耶稣第二次预言受难和复活
太17:22 他们还住在加利利的时候,耶稣对门徒说:“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
【本会注释】
他们还住在。[经过加利利的一次秘密旅行,太17:22,23=可9:30-32=路9:43b-45。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或,“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即,回到迦百农。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回来的时候”和“聚集的时候”两种意思之间存在分歧。
被卖。或,“被交”(见对可3:19;路6:16的注释)。
太17:23 他们要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门徒就大大的忧愁。
【本会注释】
第三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8-250页。
他们就大大地忧愁。或,“他们就处于极大的悲痛忧伤中”。虽然他们现在认识到了他们的夫子正在谈论他的死,但他们还是希望发生什么事使夫子不必死。
缴纳圣殿税
太17:24 到了迦百农,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丁税约有半块钱)吗?”
【本会注释】
到了迦百农。[半舍客勒圣殿税,太17:24-27。见“从公开传道到退隐时期”;“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关于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 耶稣和门徒们最近显然(《历》第四十八章)是从加利利一次短暂的旅行回来的(见太17:22,23;见对可9:30-32的注释)。很可能耶稣照常住在彼得家里(见对可1:29;2:1的注释),他留在加利利的余下几周都住在那里。
收丁税的人。直译是,“那收两倍的得拉马[希腊文didrachmon]的人”。这些人不是为市政当局收取各种税费的税吏,或税务员(见对路3:12的注释),而是在每一地区被指定,征收每一个20岁以上的自主犹太男子需缴纳的半舍客勒圣殿税的人。这种税并不像什一那样是强制性必需交的,但缴纳这种丁税也被认为是一种宗教义务。关于这种税的起源及其相关规定,见对出30:12-16的注释。根据《米示孥》(Shekalim1.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1页),缴纳该项丁税的告示会在亚达月的第一天公布,就是在我们现在的二月或三月间(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108页)。在亚达月十五日,“会在各省设立[货币兑换的]工作台”,10天后在圣殿里也会设立这种工作台(Shekalim1.3,《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页)。所以当年的圣殿税会过期几个月。
古希伯来的舍客勒(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67,168页)通常已不再使用了,但拉比的习惯是要求付半个舍客勒的圣殿税。那些“收丁税的人”会把当地的硬币兑换成圣殿的硬币,并且在每次交易上都捞一把。被译为“丁税”的希腊文didrachama,是两倍的得拉马,几乎等于半舍客勒,约为一罗马便士(denarius)之价值的两倍,一便士被认为是一天的工价(见对太20:2的注释)。
来见彼得。很可能是因为耶稣留在彼得的家里。
你们的先生不。那些纳了丁税的人有没有被记录下来不得而知,那些来见彼得的人知不知道耶稣还没有纳过丁税也不得而知。此外,这时也不是每年通常收丁税的时候。似乎众所周知耶稣并不纳丁税,所以在干预的月份再三当众诘问耶稣的文士们(见对太16:1;可7:1-23的注释),在此以前很早就想质问他为什么不纳该项丁税了。显然就这件事挑战耶稣绝不是他们最近才想到的,而是一个精心制定的阴谋的一部分。在希腊文中用的是复数词“你们”。收丁税的人因而就使这问题成了关系到所有门徒而不只是彼得一人的问题了。
太17:25 彼得说:“纳。”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
【本会注释】
彼得说:“纳”。彼得迅速的回答被有些人认为耶稣通常都纳丁税,而且彼得知道这事。实际上,彼得可能并不知道耶稣实际上有没有纳过这项丁税。当问到耶稣纳不纳丁税时,彼得立即看出了这种质询的不寻常和不合时宜性(见对第24节的注释),并且意识到了暗含着对耶稣是不是忠于圣殿的挑战,当然,不纳圣殿税表面上就表明不忠于圣殿。彼得和他的同道门徒们在精神上,显然仍旧是完全忠于犹太领袖们的(见《历》第四十二章),彼得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不惜任何代价避免会跟他们搞坏关系的倾向。但是,与在后来的场合一样(见太22:15-22),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这里,仍努力要使耶稣面临进退维谷无法脱身的局面。利未人、祭司、和先知是免纳丁税的(《历》第四十八章)。拒绝纳丁税就意味着不忠于圣殿,而纳丁税就意味着耶稣并不认为自己是先知因而可以免税。
进了屋子。很可能是彼得自己的家(见对第4节的注释)。
先向他。希腊文prophthanō,“在……之前来”或“先人一着”。英文词“prevent”(防止)过去有这个意思,但现在却加上了抢在一个人前面,为要在他的路上设置一个障碍,以便“防止”或“阻碍”他这种概念。在帖前4:15中有“防止”这个词的类似用法。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在彼得提到这事之前先引入了这个主题,“耶稣就防止了彼得”。
关税。希腊文telos,“通行税”,通常是向货物或财产征收(见对路3:12的注释)。
外人。即,那些不属于皇室家庭的人—换句话说,君王的国民。
太17:26 彼得说:“是向外人。”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
【本会注释】
儿子就可以免税了。作为一位教师或拉比,耶稣原可以要求免税的权利。然而,他放弃了这一正当的要求(见对第27节的注释)。
太17:27 但恐怕触犯(触犯:原文作绊倒)他们,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他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
【本会注释】
但。收圣殿丁税的人没有任何合法的权利,要求耶稣缴纳那半舍客勒的丁税。耶稣纳这项丁税只是出于权宜之计,并不是出于义务。为了避免论战,他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并且做了不能合法地要求他去做的事,为的是与他不共戴天的仇敌和平相处。显然,他不愿人挑战他对圣殿的忠诚,无论这挑战多么不公正。基督的做法给每一个基督徒树立了一个教训。我们应该尽力与所有人和平相处,并且如果有需要就做的多过所要求我们必需做的,为的是避免与真理的反对者们产生不必要的冲突(见罗12:18;来12:14;彼前2:12-15,19,20)。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基督徒都决不可在尽力取悦他人时在原则上有任何让步(见《历》第三十七章)。
触犯。希腊文skandalizō,直译是,“诱使”(见对太5:29的注释)。论到基督徒的责任是要妥善考虑自己的做法,免得使自己成为绊倒别人的诱因,见林前8:8-13。
往海边去。即,往加利利海边去,迦百农就位于加利利的海岸上(见对太4:13的注释)。
钓。这是在新约圣经中唯一一个提到用鱼钩钓鱼的场合。
一块钱。希腊文statēr,一块值四得拉马的银币,约等于一舍客勒(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68页;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49页)。尽管有些人愚顽地奇思怪想地,尽力要把这件事的超自然因素解释过去,但彼得在那个特别的时间捉到那条特殊的鱼,无疑是一个神迹,而且鱼口里刚好有所需银钱的数量。
作你我的税银。钱数刚好足够付两个人的丁税。这事就这样突然结束了,彼得负责捉住了那条鱼,并将税银付给了那些曾来收丁税的人。
这个神迹的目的在于感动彼得,他作为职业渔夫,知道鱼口里有钱是多么不可能的事,特别是有表明那个特定场合所需要的明确数目的银钱,而且,他也知道在他蒙指示去捉那条特殊的鱼的那个时刻是多么不可能捉到它(见对路5:8,9的注释)。耶稣行这个神迹并不是为了他自己的益处(见对太4:3的注释),尽管有半舍客勒是为他纳的。这个神迹是有计划来教导彼得一个教训,并且止息收税人的批评的,他们曾努力将基督归于普通的以色列人一类,从而挑战他教导人的权利。
提要:1基督警告他的门徒们要谦卑驯良:7要避免绊倒人,并且不要轻视小孩子们,15教导我们当我们的弟兄得罪我们时,我们应如何对待他们:21并且应当如何再三地饶恕他们:23他通过一个国王与仆人算帐的比喻说明了这个道理,32那恶仆受了刑罚,因他没有对自己的同胞表示怜恤。
天国里谁为大
太18:1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本会注释】
当时。[谦卑,和好与饶恕,太18:1-35= 可9:33-50=路9:46-50。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见“从公开传道到退隐时期”。] 马太记在这里的指示是在发生纳圣殿税那件事的同一天给出的(见《历》第四十八章)。关于这个场合的环境和紧接在它之前发生的事件,见对太17:24的注释。近来在加利利旅行的时候发生的门徒们之间的争论,导致耶稣此时给了他们这个指示(见可9:30;《历》第四十八章),那场争论显然在他们进入迦百农时达到了高潮。耶稣近来明显地提到要再去耶路撒冷(见太16:21),他们已经将近一年半不在那里了(见对约7:2的注释),这使门徒们心中重新兴起了错误的盼望(见对太16:21;路4:19的注释),希望耶稣现在会设立他的国度(见对太14:22的注释)。
显而易见,第18章整章的讲道都是在一个时间给出的。与在山上宝训中的情况一样(见对太5:2的注释),不同的福音书作者每一位都提到了别人没有提到的部分。除了较小的变化以外(见可9:38-41,49,50),马可的记述与马太的相当类似。对于这次讲道,在马太和马可都记载了的地方,马可的记载倾向于稍微比马太的记载更加完全充分。但马太福音中却有很长的一部分(见太18:10-35)是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没有的。路加只是很简短地记载了这次讲道,可是他在别处却记载了耶稣在别的地方给出的类似的教训。所以马太的记载是最完全的。整篇讲道很可以被冠名为“如何处理教会中兴起的不同意见和争论”。使耶稣必需讲这篇道的大问题乃是那十二个人互相之间严重的个性冲突,这是一个要保持该团体团结合一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关于信徒们之间保持团结的重要性,见对约17:11,22,23的注释。
门徒进前来。在他们返回迦百农时,门徒们曾设法向耶稣隐藏他们的竞争精神(见《历》第四十八章)。他明白他们的想法,但那时什么都没对他们说。现在,在他们回来之后不久,就有了一个机会与他们一起处理这个问题。乍看起来,似乎马太和马可对于当时这个问题,怎么被提出来的说法有所不同。马太说是门徒发起了这场讨论,而马可说是耶稣做的(见可9:33)。然而,这两个记述可以这样达到和谐一致:当彼得离开去为税银钓鱼时(见对太17:27的注释),耶稣开始与留在他身边的那11个门徒谈起了这个问题,很可能就在彼得的家里(见对太17:24的注释),但他们不愿意讨论这个问题。在彼得回来后,那十二个人中的一个斗胆问了耶稣,那个他们彼此之间私下里一直在讨论的问题。见《历》第四十八章。
谁。直译是,“那么谁”?似乎很可能“那么”这个词(希腊文ara)把这个问题跟耶稣先前当彼得不在时提出的问题连接起来了。约六个月后,雅各和约翰通过他们的母亲,请求耶稣使他们在他的国里居显要位置(见对太20:20的注释)。在耶稣荣入耶路撒冷并断言了他乃圣殿之主以后,就在耶稣被卖的那个晚上,又引起了在天国中谁为大的问题(见对路22:24的注释)。门徒们看自己是该国的最高长官。他们想象的天国中的级别在他们的思想中占据了首位,甚至排斥了耶稣所告诉他们的,他受难与死亡的事。先入之见有效地使他们的心思与真理隔绝了。
天国。关于基督之国的真实本质,见对太4:17;5:2的注释。关于犹太人对这个主题持有的错误观念,见对路4:19的注释。
太18:2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
【本会注释】
叫一个小孩子来。救主将这个小孩子“抱起来”(见可9:36;《历》第四十八章)。
太18:3 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本会注释】
回转。希腊文strephō,“转动”或“回转,转向”;所以指一个人的行动方针,“改变主意”。在圣经的用法中,strephō相当于希伯来词shub,通常在旧约圣经中用来表示“转”向主(见结33:11;见对耶3:12;结14:6;18:30的注释)。他们对上帝神圣恩典之国的本质的无知,引起了门徒之间的争论,并导致他们提出了这个问题:“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见太18:1;《历》第四十八章)。但还有一个甚至更为重要的起因—他们还没有真正地“回转”(见《历》第四十八章)。除非他们“回转”来跟从基督,沿着他来到这个世界所走上的道路行(见腓2:6-8),否则他们的愿望就必变得越来越与那恶者的愿望一致(见约8:44)。所以,耶稣现在努力向他们的心中反复灌输一种理解真伟大的原则(见对可9:35的注释)。门徒们如果学不会这个原则,就永远不能进入天国,更不要说在天国享受高职了。
变成小孩子的样式。门徒们所怀藏的竞争的精神使他们变得孩子般的幼稚了,但耶稣却号召他们变得孩子般的天真烂漫。关于耶稣个人对小孩子们的态度,见对可10:13-16的注释。
断不得进。在希腊文中有一个双重否定,强调的是绝对不可能。门徒们对基督努力传授给他们的这个教训认识的多么不完全,可以从数月后发展的两种情形显然看出来(见太20:20-28;路22:24-30)。
太18:4 所以,凡自己谦卑象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本会注释】
自己谦卑。见对太11:29的注释。关于在别的场合,基督就谦卑作为一种品格特性的价值所给出的指示,见太23:8-12;路14:11;18:14。
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见对可9:35的注释。
太18: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象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本会注释】
小孩子。在孩童某些可赞美的特性和天国里真“伟大”之人的牲征之间,耶稣继续给予比较,在天国里,唯一的伟大乃是品格的伟大。耶稣在这里所说的当然包括实际的小孩子,但主要指的是那些在天国里还是“小孩子”的人,即,不成熟的基督徒(见林前3:1,2;弗4:15;来5:13;彼后3:18;《历》第四十八章)。这些“小孩子”是那些信靠耶稣的人(太18:6)。
为我的名。见对太10:40-42的注释。即,“因我的缘故”,或“作为我的一个代表”。
接待我。马太在这里的叙述省略了耶稣讲道的一部分。这部分是为回答约翰提出的一个问题而讲的,约翰问到对没有直接与基督联合的间接信徒应该采取的态度(见对可9:38-41的注释)。
拒绝一切罪的诱惑
太18: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本会注释】
跌倒。希腊文skandalizō,直译是,“诱骗”(见对太5:29的注释)。在这里,耶稣主要指的是任何会引起弟兄们之间不团结的事。保罗劝诫成熟的基督徒,不可做任何会使不成熟的基督徒绊倒的事(林前8:9-13)。
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见对第5节的注释。可能耶稣想到了他自己的某些门徒,他们还是“小孩子”,会受到别的某些人的专横态度的伤害。
大磨石。希腊文mulos onikos,直译是,“一块驴磨石”,即,一块那么大的磨石,甚至要驴子才能转得动它。关于较小的或手推的磨石,见对太24:41的注释。
太18: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本会注释】
绊倒。即,“绊倒人的事”(见对太5:29的注释)。
是免不了的。即,“它是必然的”或“它是不可避免的”,绊倒的时刻必然会临到。在上帝的意图和计划中,“绊倒人”并不是“必要的”,但只是因为不可能避免,人们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见《历》第四十八章;参路17:1)。
那绊倒人的人有祸了。即,那通过言传身教使别人去犯错或劝阻别人跟从耶稣的脚踪的人有祸了。
太18:8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本会注释】
你的一只脚叫你跌倒。关于这句话的比喻性质,见对太5:29,30的注释。从由于别人的话语或榜样被绊倒的场合(太18:5-7),耶稣现在转到了一个人自己本身的邪恶习惯和倾向。“只要保留一个罪不改,就足以败坏自己的品格,并迷惑他人”(《历》第四十八章;见对约14:30的注释)。
永火。见对太5:22;25:41的注释,请比较可9:43。
太18:9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本会注释】
地狱的火。见对太5:22的注释。在这里,马太的叙述省略了耶稣的讲道中基于涉及“火”与“盐”的一个例证的(见对可9:49;太5:13的注释)。
迷失的羊
太18:10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有古卷在此有
【本会注释】
小子。相关的注释,见对第5节的注释。
他们的使者。请比较诗103:20,21;来1:14。
见我天父的面。在希伯来的习惯用法中,“见某人的面”意思是接近某人(见创43:3,5;44:23)。天使们“常”接近天父的面乃是对最软弱的基督徒的保证,就连对他生在地上最小的儿女们的福利,天父都怀有热切的关怀(见对赛57:15的注释)。
太18:11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
【本会注释】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保留还是省略这节经文之间有分歧。
拯救。见对太1:21;约3:16的注释。
失丧的人。见对路19:10的注释。
太18:12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
【本会注释】
走。见对路15:4-7的注释。在实施对人类的拯救中,上帝已经采取了主动。救恩并不存在于人寻找上帝,而是存在于上帝寻找人。人类的推理:看宗教不过是企图找到心灵的平安,并解决存在问题的奥秘,发现生活中的难题和不确定之事的解决办法而已。确实在人类的内心深处对这些事情有一种渴望,但人自己决不能找到上帝。基督教信仰的荣耀在于它知道一位那么关心人甚至放下一切别的事为要“寻找并拯救失丧的人”的上帝(路19:10)。
往山里去。这是一幅牧羊人与他的羊夏季在高地的牧场露营的画面。
迷路。希腊文planaō,“走入歧途”,“迷路”或“带入错误之中”。英文词“planet”(行星)就来自于一个相关的希腊词planētes÷,意思是“一个流浪者”(见犹13)。太阳系的行星被称作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们看起来在显然“固定的”群星中“流浪”着。
太18:13 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
【本会注释】
若是找着了。有可能上帝为人的利益付出的努力会被人拒绝。
太18:14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本会注释】
不愿意。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他的旨意是“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小子。见对第5,6节的注释。
怎样对待有过错的弟兄
太18: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本会注释】
而且。耶稣在这里开始了新一部分的指示,但在思想上与前一部分密切相关,特别是与第12-14节的关系尤为密切。在迷羊的比喻中,耶稣侧重于天父对“这小子里”(第14节)“走迷了路”的一个的深切关心(见对第12节的注释)。现在他进而论述(第15-20节)基督徒对曾伤害过自己的同道信徒应该采取什么态度。
得罪。希腊文hamartanō,直译是,“没打中目标”;所以是“犯错”,“作恶”或“犯罪”。“犯错”的“弟兄”显然与那只“迷路的羊”一样(见对第12节的注释)。
去指出。见对利19:17,18的注释。请比较加6:1。这不只是一个英明的告诫;而是一个命令。“因为我们所能制止的罪恶,若是置之不问,我们就要为那罪负责,正如同自己犯了一样”(《历》第四十八章)。
只有你和他。传播“你弟兄”可能做过的事,会使接近他更加困难,或许甚至成为不可能的事。在此,我们在处理个人关系时,比其他方面更有特权应用黄金律(见对太7:12的注释)。对于一个错误的行为,越少公开越好。
得了你的弟兄。有人曾说除掉我们的敌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和他们作朋友。感化力这种才干乃是一种神圣的托付,是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在审判日交帐的。“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见对太5:9的注释)。
太18: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本会注释】
若不听。即,如果他不承认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不改变自己的行动方针,不尽可能地改正过去的错误。
一两个人。那“一两个人”大概是与发生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所以就更能表达不偏不倚地看法,劝勉那犯错的弟兄。万一那犯错的弟兄疏忽听从他们的劝谏,他们就可以作见证证明为他的利益所付出的努力,也证明该案例的事实。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见对申17:6;19:15的注释。根据希伯来律法,任何一个人都不可以只凭一个人的见证受刑罚。最好还要记住,每一争执都有两面,在做出最终决定前,必需公平地两面听讼。
太18: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本会注释】
教会。希腊文ekklēsia,来自ek,“外面”和kaleō,“呼召”。最初,ekklēsia的意思是指召集市民考虑市政问题。在七十士译本中,希腊词sunagōgē,“犹太集会或会堂,”ekklēsia一般都用来指以色列人的“集会”或“圣会”。因为sunagōgē变得特别指犹太人的宗教集会,就可以料到基督徒们可能更喜欢用ekklēsia指他们的聚会。在基督教用法中,ekklēsia的意思既可以指敬拜的场所也可以指敬拜者的团体,不论有没有聚在一起。在这里“教会”指的是当地参与集体权力的信徒团体,而不是太16:18中的普世教会。
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或,“像外邦和和税务员一样。”犯错的教友既拒绝了教会的忠告,就使自己断绝了与教会的交情(《历》第四十八章)。这并不意味着他应该被蔑视、遭躲避、或被忽视。现在应该为犯错的教友像为任何一个非教友一样付出努力。在为这样一个使自己与教会断绝关系的人作工时,教友们应该小心,不要以这样一种方式与他联合,以致看起来好像他们与他的观点相同或者与他的恶行有份似的。
太18: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本会注释】
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见对太16:19的注释。在这里,“捆绑”和“释放”的权柄被委托给了“教会”(见对太18:17的注释)。即使在这里,天庭对地上决议的批准,也只有该决议与天庭的原则相和谐的时候才得批准。凡处理犯错弟兄的人应该永远记住他们所面对的是那些灵魂永远的命运,而且他们工作的效果是存到永远的(见《历》第四十八章)。
太18:19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本会注释】
我又告诉你们。第19,20节说的是第18节的普遍原则的一个明确的应用。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见对第16节的注释。
同心合意地。在被卖的那一夜,耶稣的代求中再三强调了教友们联合一致行动的重要性(见约17:11,21-23)。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特别要在对犯错的弟兄所采取的方针上“同心合意”(见太18:16-18)。
事。希腊文pragma,“一个事实”,“一个问题”或“一个事件”,这里暗示某件必须要做的事。
太18:2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本会注释】
奉我的名。见对太10:18,42的注释;参林前5:4。根据《米示孥》(Aboth3.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7页),“但是[当]两个人坐在一起,并且他们之间[谈论]律法书上的话的时候,就有上帝的临格住在他们中间”(见对创3:24的注释)。当然,太18:20的话在一般的意义上也是真实的,可在是本章的上下文中(见第16-19节),它主要指教会以其职权处理犯罪的教友。
不饶恕人的恶仆
太18:21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本会注释】
那时彼得进前来。彼得想当然地承担了门徒代言人的角色(见对太16:16的注释),他经常主动回答问题,提出自己的问题或者提建议一个行动方针(见对太14:28;16:16,22;17:4的注释等)。
几次呢。第18章的许多内容都直接地或间接地,致力于讲授基督徒对待犯罪弟兄的态度,特别是针对个人的冒犯。彼得不言而喻地接受了耐心地对待他“弟兄”的意见,但是想知道他必须这样做多久才能有自由采取一种更为严厉的态度并且要求赔偿。
到七次可以吗。有些人基于对摩1:3的错误解释,提出拉比们将一个人应该饶恕另一个人的次数限定为三次。彼得很清楚事实上基督总是以一种比文士们更宽广的意义解释律法(见对太5:17,18的注释),所以他在这里就尝试预料基督可能会推荐的忍耐程度,七一般被认为是表示完全的数字(见《路》第十九章)。但是饶恕一个人“七次”,仅此而已,就会是一种机械似的饶恕。
饶恕,不管是出于上帝还是出于人,远远不止是一种司法行动;它乃是在有冲突的地方恢复和平(见罗5:1)。但是饶恕甚至不仅如此—它还包括努力去使那犯错的弟兄本人回转。
太18:22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本会注释】
到七十个七次。希腊原文有点含糊不清,意思要么可能是“七十个七次”,要么是“七十七次”(参创4:24)。当然,这数字本身并不重要,只是象征性的。二者中每一个数字都与这里所教导的真理和谐,即饶恕并不是一个数学问题或法律规则,而是一种态度。凡内心怀藏着将来某个时间就不饶恕了这种想法的人,即使可能履行了饶恕的形式,也远没有给予真正的饶恕。如果人心被饶恕的精神激励,那么他第八次饶恕一个悔改的人就像第一次饶恕一样,要不就是第491次饶恕那个人像第八次饶恕一样。真饶恕并不限于次数;而且,有价值的并不是行为,而是引起那种行为的精神。“谁也不能使不饶恕人的精神辩明为正当的”(《路》第十九章)。
太18:23 天国好象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本会注释】
所以。[不饶恕人的仆人,太18:23-35。关于比喻,见本注释第203-207页。] 第18章余下的内容由一个比喻构成,意在说明真饶恕的精神。
一个王。因为这个比喻代表主怎样对待我们,以及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同胞的方式,所以比喻中的“王”不是别人,正是基督。
算帐。即,算帐的目的是要清算并结束他们的帐目。比喻中的“仆人们”乃是政府官员。
太18: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本会注释】
有人带了一个。只有高级官员才有可能欠他的主人总额这么巨大的银子,像这个仆人所欠的一样。
一千万银子。原文是“一万他连得”,约为213,840公斤(213.8公吨)银子,足够雇佣10,000个劳工18年的工价(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
太18: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本会注释】
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在古时,实际上直到相当近的一些时候,在西方的一些地区,欠债的人还会被送到监牢里。在东方国家,欠债的人及其家属都会被债主卖作奴隶。在这种情况下,欠债的人和他的家属都要被卖掉了。根据摩西律法的规定,一个希伯来人可以自卖或被债主出卖,但只能被“卖”一段有限的时间(见对出22:3;利25:39,47的注释)。而且,法律规定还保护这样的人免受苛刻的待遇(见对出21:2,20;申15:12,15,16的注释)。应该记住,比喻原是要教导一个中心的真理,比喻的许多细节或多或少都是随带事件,加添上去的目的只是要使故事圆满(见《路》第十九章)。比喻中论到那仆人要被卖作奴隶的内容,不可被解释为意思是说上帝会把任何一个人卖作奴隶。关于耶稣用比喻施教及这些比喻的解释,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太18: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本会注释】
俯伏。见对太2:11的注释。
拜。见对太8:2;15:25的注释。
太18: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本会注释】
免了他的债。象征性地,“债”代表控告我们的罪恶记录。就像比喻中的欠债人一样,我们全然无力偿还那债务。但是当我们真悔改时,上帝就免了我们的债。请比较两个欠债人的比喻(见对路7:41,42的注释)。
太18:28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
【本会注释】
遇见一个。并没有说明他是去找那个人还是偶然遇见的,因为与这比喻的教训无关。
十两银子。见对第24节的注释。十两银子是一百“便士”,或一百罗马denarii十两银子乃是一大笔债务,因为一denarius代表一个普通劳工一整天的工价(见对太20:2的注释)。然而,比起第一比债务来,这第二笔就显得不过是九牛一毛了。
还我。在希腊文中,被译为“还”的这个词处于强调位置。
太18: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本会注释】
俯伏。见第26节;见对太2:11的注释。
太18: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本会注释】
他不肯。这个无情的债主强硬地要求还债。这种无情几乎难以想象。他的自私使他眼瞎看不到自己所欠的巨额债务,并且阻止他感戴他自己的债主,也就是给予他伟大怜恤的王,导致了他毫无怜悯地对待与自己同作仆人的人。
下在监里。见对第25节的注释。
太18:31 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
【本会注释】
就甚忧愁。“众同伴”可能习惯于用主人开支中的一小部分来中饱私囊,为避免被主人,即被王发现,显然觉得第一个仆人的行为是他们不能忍受的。
告诉。即,他们充分而详细地说明了这事的详情。
太18:32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太18:33 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象我怜恤你吗?’
太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本会注释】
主人就大怒。请注意对比当王自己被得罪时所表现出的同情。王能耐心地忍受更大的损失,因为这对他来说那是一个次要的问题;但不公正地对待他的一个臣民却引起了他的义怒。
掌刑的。来自一个意思是“拷打”的动词(见对可5:7的注释)。
等他还清了。见对第25节的注释。
太18: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本会注释】
也要这样。凡不肯饶恕别人的人,从而就抛弃了自己蒙饶恕的希望。这个比喻的伟大教训乃在于此—那个无情而残忍的人对他的同胞与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上帝对我们之间的巨大反差。在我们开始去控告别人之前,或者要求别人偿还我们的“合法债务”时,我们确实应该先好好考虑一下,上帝在相似的环境下如何对待了我们,如果境遇颠倒过来,我们会愿意别人怎样待我们(见对太6:12,14,15的注释)。鉴于上帝对我们的无限仁慈怜悯,我们应该照样对别人表示仁慈怜悯。
从心里。彼得回答的缺憾(见对第21,22节的注释)在于他说的那种饶恕并非发自内心的,而是想要靠行为获得义的一种律法上、死板的“饶恕”。要领会因爱上帝和爱同胞而激发的内心的顺从的新概念,对彼得来说多难啊!这完成了耶稣对彼得所提问题的回答(第21节),这个回答也间接了涵盖了“天国里谁是最大的?”问题(第1节)。“最大的”就是“从心里”反映他天父的仁慈怜悯并“也要这样”对待其同胞的人。这才是我们与同胞交往之品格的真实量度。
就如耶稣在山上宝训中强调宣布的,那决定一个行为的性质的乃是激励那行为的动机。因而,表面上的好行为,当以获得人们的尊重为目的行出来时,在上天看来就没有价值了(太6:1-7)。饶恕的话语,虽然是重要的,但在上帝看来并不是首要的。反之,乃是心中的态度给了饶恕的话语丰富的意义,否则那些话语就没有意义。由环境或不可告人的目的激发的饶恕,可能会欺骗被饶恕的人,但却欺骗不了那看人内心的主(撒上16:7)。真诚的饶恕乃是基督徒完全的一个重要方面(见对太5:48的注释)。
提要:2基督治好患病的人:3回答法利赛人关于离婚的问题:10说明什么时候离婚才是必要的:13接待小孩子:16指示那青年如何获得永生,20以及如何达到完全:23告诉他的门徒们财主进上帝的国多么难,27并且应许奖赏那些放弃一切跟从他的人。
耶稣关于离婚的教导
太19:1 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
【本会注释】
说完了这些话。[最后离开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哩亚传道时期的开始,太19:1,2=可10:1=路9:51-56。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比哩亚早期的传道”;“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这是马太的一个惯用语,用来标记耶稣讲道的结束(太7:28;11:1;13:53;26:1)。
就离开加利利。显然是耶稣“退到加利利去”(见对太4:12的注释)的续篇。对观福音书的作者们略去没提耶稣在公元30年的住棚节访问耶路撒冷的事(见对约7:10的注释)。关于这个节期,见对出23:16;利23:2;申16:13的注释。约翰或多或少广泛记述了那年的住棚节期间以及紧接在住棚节之后耶稣在耶路撒冷的经历(约7:2至10:21)。在节期的末日曾有一个要逮捕他的尝试,但失败了(约7:32,37,44-53;《历》第五十章)。第二天“清早”正当他在圣殿里教训人时,那个不幸的女人在犯奸淫时被捉拿到他面前(约8:2;《历》第五十章)。似乎关于“世界的光”的讲道与犹太人第一次企图拿石头要打耶稣一样(第59节),也是紧接着这个事件发生的(约8:2,12;参《历》第五十一章)。“几个月后”,在修殿节时,他们第二次企图拿石头打他(《历》第五十一章;参约10:22,31,33),又一次企图逮捕他并终止他的传道(约10:39,40)。
住棚节结束之后,很可能在接下来的安息日,虽然也可能是修殿节前不久的安息日,耶稣治好了那个生来瞎眼的人(约9:1,7,14),并且发表了约10:1-18关于好牧人的讲道(《历》第五十二章)。在住棚节后,耶稣暂时回到了加利利(《历》第五十三章),但在修殿节后却退到了比哩亚的事实(约10:39,40),加之治好那个生来就是瞎眼的人似乎紧接在关于“世界的光”的讲道之后的事实(约8:12-58),可能暗示治好那个瞎眼的人发生在接下来的安息日(约8:12,59;9:1,5,14)。
在此之前一年半,耶稣曾治好了毕士大池边的那个瘫子,便被强拉到犹太议会之前,于是就从犹太退到了加利利(见对太4:12的注释)。现在他再次离开耶路撒冷去了加利利,因为祭司和拉比们的仇恨,他就暂时留在那里(见《历》第五十三章)。
在八月底,耶稣再次离开加利利,最后一次慢慢地一路前进到耶路撒冷。他曾经迅速而悄然地从加利利启程去参加住棚节,但现在他的行程却是缓慢的,并且是沿着迂回曲折的路线行走(约7:10)。在这段时期,他派遣了那七十个人(见对路10:1-24的注释),并且在他们的使命结束后参加了修殿节。这个节期之后,他再次离开了该城,退到了比哩亚,并且开始进行他在比哩亚的传道(约10:40;《历》第五十三章)。在修殿节和逾越节之间过去了约有16周还是20周(4个月还是5个月),取决于公元30/31年有12个月还是13个月(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55,256页)。这就是在比哩亚传道的大约时间(参《历》第五十三章)。关于撒玛利亚──比哩亚传道的事件,见对路9:51至18:34的注释。
比哩亚传道时期主要的时间顺序问题(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0页),在于确定修殿节的事件(约10:22-42)和那些与拉撒路复活有关的事件(约11:1-57)的正确位置,与路加福音记载的这段时期耶稣传道的关系(路9:51至18:34)。把修殿节事件放在路加福音第10章和第11章之间的原因,在路11:1的注释中阐明了。把拉撒路复活及其相关事件放在路加福音第17章的第10节和11节之间的原因,在路17:1,11的注释中给出了(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9页;参对约10:40的注释)。
境界。见对太15:22的注释。
约旦河外。这是一种常见的表达方式,用来指约旦河东的地区,可是有时也指西边的地区(见对太4:15的注释)。在这里它指的是比哩亚地区,就是与犹太地隔河相望的地区。当时比哩亚和加利利都在希律安提帕的管辖之下(见对路3:1的注释)。
太19:2 有许多人跟着他,他就在那里把他们的病人治好了。
【本会注释】
许多人。与在加利利传道的最盛时期一样(见路12:1,14;14:25等)。此时以前耶稣还没有在比哩亚工作过。这个地区含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犹太人,而且在当时人口相当稠密。他确实应该照顾那里人们的需要,就像照顾犹太地和加利利地人们的需要一样。
太19:3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结婚与离婚,太19:3-12=可10:2-12。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对太5:27-32的注释。] 路9:51至18:14有时被称为路加的“伟大插入”(见对路9:51的注释),逻辑上可以插在马太福音第19章的第2节和第3节之间。路加是唯一一位涵盖了主要发生在比哩亚传道时的事件和教训的福音书作者,他将之记录在第9到18章。记载在这里的事件发生时,显然距公元31年的逾越节不过几周的时间。关于法利赛人的信仰和实践,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
试探耶稣。或“试验他”(见对太4:1的注释),即,目的是要诱骗他。近两年来耶路撒冷的犹太议会所委任的探子们一直跟随着耶稣,目的是要找到某种罪状反对他,并企图在百姓面前诽谤他(见《历》第二十一章)。自从住棚节以来(见对太19:1的注释),在耶路撒冷已有两个场合犹太人要拿石头打死耶稣(见约8:59;10:31-33)。大家都知道他要是再斗胆进入犹太地,生命就会有危险(见约11:8),因为犹太领袖们正在寻求逮捕他(约11:57)。自从在毕士大池边治好那个瘫子以来(见约5:1-9),文士和法利赛人三番四次地努力用提问,诱使耶稣说出可以后来作为根据控告他的话来(见可7:2,5;8:11;约8:6等)。见对太16:1的注释。
休妻。即,跟她“离婚”。见对太5:31的注释。
无论什么缘故。关于的注释,见对太5:31,32的注释。
太19:4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本会注释】
你们没有念过吗。见对可2:25的注释。与往常一样,耶稣再次把他的听众指向了圣经,指向了“律法”,作为教义的权威性陈述(见对可7:7-13的注释)。
那造人的。即,男人和妻子,特别指第一个男人和妻子(见对创1:27的注释)。这里的希腊词与七十士译本的创1:27中的那部分相同。
起初。即,创造的时候(见可10:6)。耶稣把他的询问者们从此刻他们心中所想的摩西律法,带到了很早以前在创造的时候设立的婚姻的基本原则。
太19:5 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本会注释】
因此。这节经文引自创2:24,几乎与七十士译本的原文一字不差。在创世记中,这里引用的话乃是当夏娃成为亚当的妻子时亚当所说的话,但耶稣明确地把这里所引用的话归给了上帝。
离开父母。在童年和青年时期,一个人主要对自己的父亲和母亲负责。这一责任是持续终身的(见对可7:11的注释)。然而,尽管这个义务很重要,还是从属于婚姻律法的,当这两种责任产生冲突时—因为人类的软弱和错误引起的—人首先要对自己的妻子负责。
一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结婚前的共同点越多,他们就越可能会发现婚姻应该带来伴侣关系,而且他们的结合会圆满成功。相反地,两个人的背景、训练、态度、原则、喜好、和嫌恶的差别越大,就越难在心智和精神上成为“一体”,因而就难于在婚姻关系中得到成功。
太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本会注释】
既然如此。耶稣在这里进而说出了从引自创2:24的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得出的结论。
不再是两个人。在上帝看来,丈夫和妻子乃是一个实体,所以像人的身体一样不可再分开。
所。即,在结婚时形成的新结合(第5节)。
上帝配合的。婚姻关系乃是上帝所设立、所批准的。那规定了婚姻关系的乃是一位全智的创造主;他使婚姻关系成为可能和可喜悦的。所以凡进入婚姻关系的人就是按照上帝起初为生命制定的计划“配合”的。
人不可分开。除了耶稣规定的一个例外(见对第9节的注释),离婚是无法被天庭尊敬或承认的。在上帝看来,夫妻中任何一方可能与另一个女人或男人的任何结合,看情况,都被基督打上犯奸淫的烙印。
太19:7 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本会注释】
摩西为什么。见申24:1-4。
休书。见对申24:4;太5:31的注释。
休她。见对太5:31的注释。
太19:8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本会注释】
你们的心硬。见对申14:26的注释。
许你们。根据基督的话,旧约律法为离婚所做的规定乃是一个让步,原意是要对付远没有达到理想的境况(见对申24:4的注释)。然而,基督此时的教训说明,摩西律法有关离婚的规定对基督徒完全无效(见对太19:9的注释)。
起初。创1:27;2:24的律法先于申24:1-4的律法并且比后者优越,因为在创世时期的伊甸园中,上帝就宣布了适合于他人类儿女的理想。上帝从未废除他在起初宣布的婚姻律法。上帝并没有计划离婚应该在任何时候成为必要。所以现今愿意并决心遵循上帝的计划的基督徒既没有圣经根据,就不可诉诸于离婚作为解决婚姻难题的办法(见对太19:9的注释)。
太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本会注释】
我告诉你们。见对太5:22的注释。为使起初的婚姻律法适应堕落的世界所作的唯一改变,就是由不贞而违背婚约可以构成解散这一结合的法律根据。否则,破坏这一结合就是不合法的。
凡。基督即将要说的原则是通用的原则。凡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无一例外都应遵守。
淫乱。希腊文porneia(见对太5:32的注释)。应该注意的是,在新约圣经中,“淫乱”这个词涵盖了婚前婚后的所有非法关系。对现代英语的读者来说,“unchastity”(“不贞”)这个词更准确地传达了porneia被用在新约圣经中的意思。在摩西律法之下,对婚姻不忠的刑罚乃是死刑(见对利20:10的注释),而不是离婚。此外,在摩西律法之下,死刑是强制性的,而基督在这里所提出的基督教律法之下,离婚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可允许的。从耶稣在这里所讲的教训可以推断,无辜的一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将婚姻关系继续下去。和好总是理想的,特别是涉及到孩子的时候。
耶稣在这里以及在太5:32中所做的类似论述,即使没有明确地说出来,也似乎暗示离婚中无辜的一方有自由再婚。多年来,约大多数的注释者们都是这样理解的。
娶那被休的妇人。她与另一个男人的任何联合都违背了她起初的婚姻誓约,这种违背就构成了奸淫。由此类推,娶她的那个男人也就成了一个奸夫。
太19:10 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本会注释】
门徒。显然是在耶稣和他的门徒们离开法利赛人进了屋子之后,门徒们才表达了自己对所讨论的这个问题的看法(见可10:10)。
既是这样。即,如果婚姻把一个人捆绑的像耶稣刚才所说的那么严格的话。似乎门徒们并没有清楚地理解耶稣早些时候论到婚姻的话(见太5:31,32;路16:18),因此他们对耶稣刚才给出的解释深感困惑。
倒不如不娶。显然门徒们的推论是,人性既然如此,又有那么多丈夫与妻子和不来的情况,干脆终身不娶不是更好吗?无疑地,耶稣宣布的标准先是对门徒来说似乎都太高了,有时对现今的基督徒来说也是如此。门徒们所忘记的,也就是现今的基督徒们所忘记的,乃是基督提供了另一个解决婚姻不幸福的方法。依照基督的方案,当夫妻的性情与个性不和时,解决办法是改变性情、心意、和生活(见对罗12:2的注释),非不是改变配偶。在山上宝训中清楚地阐明了可以完成这一改变所基于的原则(见对太5:38-48;6:14,15的注释)。如果这些原则被应用于婚姻的困境,它们就会产生出与应用于别的社会关系一样神奇的效果。夫妻双方如果都乐于遵从基督在山上宝训中所制定的原则而行,就没有什么婚姻难题是无法令人满意地解决的。而且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愿意去这样做,即使另一方不愿意去做,也往往能达到一种实在不同寻常的婚姻和睦度;许多时候最终的结果都是赢得了不愿意去做的一方。这种回报的价值远远大于所付出的忍耐与自我牺牲。
太19:11 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本会注释】
不是人都能领受的。门徒们的意见(第10节)显出了他们的困惑,导致耶稣作了进一步的讲论(第12节)。
这话。直译是,“这个话语”,即,门徒们刚才说的话(第10节),论到耶稣先前讲到淫乱和离婚的话(第9节)。
惟独。每个人都必须自由地决定是否将这句话应用于自己的情况。上帝曾亲自宣布说:“那人独居不好”(创2:18),然而在罪的统治下,耶稣在这里似乎承认有时候会有某些环境对人来说“独居”更好。
太19:12 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本会注释】
有些阉人。显然基督在这里形容的是某些遭受先天性缺陷的人,不应该认为这样的人对这种缺陷负有责任。
被人阉的。在古代东方,宫庭侍卫实际上总是阉人(太监)。有些阉人显然结婚了(见对创37:36的注释)。那些阉人是犹太人怜悯的对象(见赛56:3-5)。在身体上有这种毁伤的人不能担任祭司职分(见利21:20)。在犹大后期的历史中,曾提到过与宫庭有关的太监(耶29:2),但这些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不得而知(见对斯1:10;2:3的注释)。他们中至少有一个人,以伯米勒,是一个古实人(即,埃塞俄比亚人)(见耶38:7)。
自阉的。婚姻是值得要的。与另一个人的亲密联合远比一个人“独居”更能有效而完全地形成品格。在家庭生活亲密的、逐日的关系中,通过软化征服不可爱的品格特性,并且强化更好的品性比任何可能有的其他方式能有更多的造就。那些因为某种原因没有一个家的人,从而就错过了人生最好的品格训练学校,无法知道人生深刻的喜乐、悲伤、和良机。
独身生活并不是一般的、正常的状态,而且说独身生活本身自然而然就能比别的生活导致一种更为圣洁的状态,乃是魔鬼的一个欺骗。在犹太人中,独身生活是不受赞成或让人觉得可怜的,只有某些极端禁欲的团体如爱色尼派才过独身生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页)。圣经明确记载彼得是已婚的,很可能其他门徒们也是已婚的(见对可1:30的注释)。耶稣从来没有推荐过独身生活,无论是向基督徒全体还是向基督教领袖们。独身生活并不是自然的,不像正常的婚姻生活那样能有助于发展一种均衡的品格。
我们主的话,如果按字面理解,就会与圣经的整体进程背道而驰。毁损身体的想法是可憎的。似乎应当看这句话与基督在太5:30中的声明相类似。有些的注释者在林前7:29保罗所说的话中发现了类似,另见第1,2节。无疑地,基督的这些话应该予以象征性地理解。
能领受。见对第11节的注释。
耶稣为小孩祝福
太19:13 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
【本会注释】
那时。[为小孩祝福,太19:13-15=可10:13-16=路18:15-17。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这里侧重于思想顺序而不是直接地时间顺序。
有人带着。犹太人习惯于把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带到拉比面前受祝福(见《历》第五十六章)。
责备那些人。门徒们完全误解了耶稣。他们认为这样的请求乃是浪费他们夫子的时间,对他们来说,也不必要地打断了向成人传福音的更重要的任务。他们以为自己在保护耶稣免受烦扰。依照马可福音,耶稣“恼怒”门徒们这种专横的行为(见可10:14)。
太19:14 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本会注释】
让小孩子。即,准许或允许小孩子们过来。显然,耶稣爱小孩子们,小孩子们也爱他。他重视他们自然真挚地爱与奉献。他对他们感兴趣并且喜爱他们。他不只在一个场合用孩童时期的特征和兴趣来说明属灵的真理(见太11:16,17;18:2-4等)。
不要禁止他们。直译是,“不要继续阻止他们”。现今任何使孩子们难于找到主的行为,都必定会遭到他的极其不满意,并招致他最严厉的责备。在神圣恩典之国里有小孩子们的地方。在家里、在教会、在学校里,总是要对孩子们的需要和兴趣给予主要的关注。凡与孩子们接触的人,或参与作出影响孩子们利益的决定的人,必须小心,不要做任何可能使他们难于找到耶稣的事。
正是这样的人。见对太18:3的注释。
太19:15 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
【本会注释】
按手。见对可10:16的注释。耶稣的触摸经常给病人带来医治,现在也给了孩子们祝福。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并没有给他们施洗,而只是将他们交托给爱他们并照顾着他们的天父。
青年财主
太19:16 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本会注释】
看哪。[富足的少年官,太19:16-30=可10:17-31=路18:18-30。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这事似乎是紧接着为小孩子们祝福发生的(见第13-15节)。那个“青年官”曾目睹了孩子们受祝福,耶稣这种感人的爱的表露促使他提出了自己问题(见《历》第五十七章)。
有一个人来。根据三部对观福音书对这事的记载,他通常被称为“富足的少年官”。依照马太福音,他被说到是一个“少年人”(太19:20),在路加福音中,说到他是一个“很富足”的“官”(路18:18,23)。照他自己的观点来看,他是尽责的,并且过了一种可做模范的生活(见对太19:19的注释)。作为一个“官”,他身居要职,并且是“犹太人所尊敬的议员”(见《历》第五十七章)。并不确定他是当地犹太议会或本城政务会的议员,还是耶路撒冷大议会的议员(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7页)。
这个富足的少年官似乎是耶稣离城的时候“跑”来对他说话的(见可10:17)。这个青年人“跑”来反映出青年的热心,而且他“跪”下表明真诚(可10:17)。他的态度明显地与法利赛人的态度形成了对比,后者最近曾来“试探”耶稣(见太19:3)。
这事以及后来给门徒们的教训(第23-30节),首先教导的是自我牺牲作为进入天国的一个必要条件的重要性(见对路9:61,62;14:26-28,33的注释),其次是爱钱财的危险(见对太6:19-12;路12:13-21;16:1-15的注释)。
良善的夫子。直译是,“良善的老师”(见对第17节的注释)。
作什么善事。这个问题反映了典型的靠行为称义作为进入“永生”的护照的法利赛人的观念(见对第17节的注释)。这个富足的少年官至少在形式上曾尽责地履行了律法所有的要求(《路》第二十八章),无疑也履行了拉比们的强加的那些规条,然而仍意识到自己生命中有一种缺乏。他极其钦佩耶稣,并且严肃地考虑过要成为他的一个门徒(《历》第五十七章)。关于“有一个律法师”在以前的场合曾提出的相同的问题,见对路10:25的注释。
太19:17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本会注释】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显然,这个青年人对耶稣说的话是十分非同寻常的(参约3:2)。在拉比文献中,似乎并没有拉比曾被称为“良善”的记录。相反,在《米示孥》中,上帝自己才被说到是“良善的并且给予良善的”(Berakoth9.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27页)。这个青年人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公职(见对太19:16的注释),表明他称呼耶稣是“良善的夫子”并非出于无知或轻率。他这么做显然是有原因的,耶稣想使他当众说出那个原因。耶稣说明“除了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是要帮助这个青年人清楚地认识到他打这个招呼的重要性。耶稣看出了这青年人的真诚和洞察力,想要通过使他更清楚地说出这一点来加强他的信心。
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至善乃是惟有上帝才具有的一种特性(出34:6;诗23:6;27:13;31:19;52:1;罗2:4等)。耶稣并没有否认自己的神性,乍看起来可能像那样,而只是澄清并强调了这个青年人所说话语的重要性。
进入永生。相当于说:“进入天国”(见太5:20)。鉴于事实上耶稣在他所说关于作门徒所得的奖赏中,既包括了今生也包括了来生(见太19:29;可10:30;路18:30),可以适当地作出结论说,这里既包括恩典之国也包括荣耀之国。
诫命。希腊文entolai,“训令”,“命令”,“告诫”或“诫命”(参诗19:8的注释)。entolai是“律法”(希腊文nomos,参诗19:7;箴3:1的注释)吩咐人去做的明确的、个别的要求或命令。上帝的旨意是要人反映他的品格,而他的品格可以总括为一个字“爱”(约壹4:7-12)。要反映上帝的品格,或者说“爱”,我们就必须爱他超过一切并且爱人如己(见对太22:37,39的注释)。如果我们询问应该如何表示我们对上帝和对同胞的爱,上帝给我们的回答就在十诫里(见出20:3-17),基督在山上宝训中(见太5:17-48)对十诫作了解释和提升(见对赛42:21的注释)。旧约圣经摩西书中所有的民事律法,以及新约圣经中基督和使徒们的教导,都阐明了十诫中的神圣要求,并将之应用于日常生活的实际问题。这个青年人自称爱上帝,但耶稣说,对这种爱的真实试验乃在于他对待自己同胞的方式(见约壹4:20)。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太19:18 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
【本会注释】
什么诫命。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耶稣明确地引用了十诫中涉及人与其同胞的关系的几条诫命。无疑地,在人看来,这个富足的少年官是诚实的,但在明白人心的上帝看来,他内心里并不真正关心自己同胞的利益(见对第19,20节的注释)。
太19:19 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本会注释】
爱人如己。耶稣在这里提到提所有“诫命”的总结(见对太22:39,40的注释)。虽然这个青年人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这些行为准则却正是他的病根。他并没有像爱他自己那样爱别人。然而他却感到自己已经“遵守了”“这一切”。他遵守了律法的字句,却没有遵守律法的精神,然而他却认为自己的生活与律法的原则是一致的。耶稣寻求打开这个青年人的眼睛,使他看到事实上律法的原则必须本着良心应用于人生所有的实际关系中。
太19:20 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本会注释】
从小时。重要的原文证据所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这个短语。那青年人真诚地认为自己已经“遵守了”诫命,都遵守了,并没有意识到任何的不完全(见《历》第五十七章)。
还缺少什么呢。显然地,这个青年人自信只差一步就可以达到完全了。但是虽然他曾殷勤地遵守了律法的字句,却仍感到那不是不够的。他感到自己缺少某种东西,但那是什么他确实不知道。他的生活一直是纯洁、诚实、并且真实的。但他对同胞的态度本质上却一直是消极的—他未曾偷过他们的东西,他没有做过假见证反对他们,他也没有夺过他们的妻子或性命。确实,律法的字句在形式上是消极的,但其精神却要求积极的行动。避免憎恨或伤害我们的同胞还不够;福音号召我们去爱并帮助他们就像爱我们自己一样。这个青年人内心缺乏上帝的爱(见《历》第五十七章),若没有上帝的爱,在上天看来,他遵守了“这一切”都是没有真价值的。
太19:21 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本会注释】
完全。见对太5:48的注释。耶稣假定这个青年人说的是真的,或者更可说是认为他在“我还缺少什么?”这个问题中所含有的意思是真的。做完全人一直是他的理想。但是,就如保罗所指出的,完全是无法靠行为获得的(见加2:21;来7:11)。所以,如果这个青年人要达到完全,他就必须不指望靠着行为的功劳去这么做。他必须经历内心和生活的彻底改变。他的心意必须被改变,他的目标也要改变。
去变卖。这个青年人品格的其他方面很可爱(见可10:21),但其中却保留着一个严重的缺陷—自私自利。如果不除掉自私的不良影响,这个富足的少年官在完全方面就不能取得任何进展。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疾病,所以治疗的方法也就不同。当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约翰蒙召跟从夫子时,他并没有要求他们卖掉他们的船和渔具,因为这些东西并不会挡住他们跟从他的道路。然而,当蒙召时,他们就“撇下了所有的”,以便可以跟从夫子(见对路5:11的注释)。
一个人无论爱什么,如果超过爱基督,就使他不配作基督的门徒(见对太10:37,38的注释)。即使是最重要的属世责任也要被放在次要位置,以便做门徒跟从基督(见对路9:61,62的注释)。保罗“将万事都当作有损的”,为要“得着基督”(见腓3:7-10)。要获得天上的财宝或者说要买到那重价的珠子(见对太13:44-46的注释),一个人必须准备好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但这一点那个青年人做不到。这里就是他的十字架,但他不肯背起它。
你所有的。直译是,“你的所有物”。
财宝在天上。相关的注释,见对太6:19-21的注释。耶稣使这个青年人面临在地上财宝和天上财宝之间作出选择。这个青年人两者都想要,当他发现不能兼得时,“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太19:22)。发现不能既侍奉上帝又侍奉玛门(见对太6:24的注释),这对他来说太痛苦了。
来跟从我。见对路5:11的注释。
太19:22 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本会注释】
忧忧愁愁。直译是,“悲哀”或“忧伤”。当他认识到其中所包含的牺牲时,就大失所望。他跑向耶稣时急切的喜乐(见对第16节的注释)变成了忧忧愁愁。这个青年人来寻求的“永生”的代价(第16节)高过了他所愿意付出的。
产业很多。他的产业构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们成了他的偶像,他选择将内心的崇拜和奉献都倾倒在这个神殿里。耶稣提议要他变卖一切所有的,正是要将他从财神的掌握中释放出来。这是他进入天国的唯一希望(见《历》第五十七章)。他的产业很多,但是如果没有正确管理它们的属天智慧,他就会发现这些产业将成为他的咒诅而不是祝福。最终,就连他已经有的也会失去(见对太25:28-30的注释)。
太19:23 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
【本会注释】
对门徒说。那个青年人转身走了,耶稣和他的门徒们继续行路。
财主。见对太13:7的注释。财主进天国是难的,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富有,而是因为他对财富的态度(见对路12:15,21的注释)。亚伯拉罕“极富”(创13:2),但同时却是“上帝的朋友”(雅2:23)。对这个富足的青年官来说,耶稣给他指出的使他可以“进入永生”(太19:17)的“门”太窄了,他从此必须走的“路”太“小”了(见对太7:13,14的注释)。门徒们在这里有一个机会目睹一个心思专注在财富上的人“进天国”是多么的难。那在其他方面是正直的,却被撒但成功地捆绑在今世财富的网罗中的人有多少啊!
天国。见对太3:2;4:17;5:2;路4:19的注释。
太19:24 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
【本会注释】
骆驼。耶稣说的是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正如他所明说的(见第26节)。所说的这个真理正好与人们甚至是门徒们所信的相反(见对第25节的注释)。法利赛人认为并且教导说财富乃是蒙上帝喜爱的一个证据(见对路16:14的注释)。当耶稣在这个场合论述财富时,他心里可能特别想着犹大—犹大应该早日克服爱钱财的心(见约12:6;13:29)。犹太的问题在根本上与那个富足的少年官的问题是一样的(见对可3:19的注释)。
针的眼。认为“针的眼”指的是在大城门的门板上开的一个小门,当大城门的主要交通关闭时,人还可以从那里经过,这种解释起源于基督以后的世纪。所以,这种解释虽然看似有理,但却没有有效地根据。耶稣要表达的是不可能做到(第26节),所以想另辟蹊径,把耶稣明确指出是不可能的事解释为有可能的事的是没有意义的。
比财主。见对路12:15,21的注释。与通常拥有财富的人形成了快乐的对比,马太抛弃了财富以便可以跟从夫子(见对可2:13,14的注释),另一个富有的税吏长撒该,也将自己的爱情从财富转向了耶稣(见对路19:2,8的注释)。
太19:25 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本会注释】
希奇得很。门徒们对天国的本质(见对路4:19的注释)以及财富作为蒙上帝喜爱的一个记号的错误观念(见对路16:14的注释),使他们对这一绝对的声明大感困惑。
这样谁能。门徒们想,如果声望、影响、和财富并不是蒙上帝喜爱的证据,那么那些缺乏这些东西的人就更没有机会了。
太19:26 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
【本会注释】
看着他们。即,耶稣很可能观察到了门徒们脸上惊奇的表情。
这是不能的。“在人”是不可能的──但“在上帝”却不然。财主基于人的努力进天国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没有办法使自己脱离爱财富之心的魔掌。因为那个问题,任何人基于自己的努力都不可能得救。要想救财主脱离爱财的心,或救任何一个人脱离脱离缠累他的罪,只有靠神圣恩典的奇迹才能实现(参来12:1)。
凡事都能。即,对一个愿意让上帝控制其生命的人来说(见腓4:13)。惟有上帝的能力运行在人的生命中才能带来品格的改变,满足进入天国的要求。
太19:27 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
【本会注释】
彼得就对他说。与往常一样,彼得又出来作门徒们的代言人了(见对太16:16;17:4的注释等)。
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彼得并没有言过其实(见对路5:11的注释)。门徒们已经满足了刚才摆在那富足的少年官面前的基本要求(见对太19:21的注释)。他们已经做了他所不愿意去做的。那么,他们已经在耶稣所说的做完全人的路上了吗?他们有资格“进入永生”了吗(第17节)?
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彼得想的是做门徒的奖赏。将一只眼转向指望奖赏方向的这种舍己,决不会博得上天等着要给予忠心传道之人的那“做的好”的奖励(见太25:21,23)。
太19:28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复兴。或,“更新”。在这里耶稣指的是这个世界的“重建”或“更新”,即,指的是地球处于重新受造的状态(见赛65:17;彼后3:13;启21:1)。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他的荣耀的宝座。或“他荣耀的宝座”(见对太16:27;25:31的注释)。
十二个宝座。他们要与耶稣同作王(见提后2:12;启3:21;20:6)。
太19:29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古卷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本会注释】
撇下房屋。门徒们已经撇下了房屋和家庭,以便可以跟从耶稣(见对路5:11的注释),不是在留下他们的家属受穷乏的意义上,而是在使服侍基督成为他们的首要目标的意义上。不久之前,耶稣曾用更为强烈的措辞说过作门徒的这个必要条件(见对路14:26的注释)。
为我的名。见对太5:11的注释。
百倍。请比较伯42:10;路18:30。耶稣显然是用比喻性的语言说的。大约距此一年半以前,耶稣曾说过那些遵行他天父旨意的人就是他的“母亲”、“姐妹”、和“弟兄”了(见太12:46-50)。基督徒们在今生得的“百倍”,乃在于基督徒友谊中的喜乐,以及从服侍上帝而来的更为真实强烈的满足。保罗说到“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林后6:10)。
永生。见对约3:16;6:27的注释。当一个人离弃一切跟从基督时,作为报答,他就得到了“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同样地,这乃是耶稣为了使救赎计划成为可能所完成的(腓2:6-8)。
太19:30 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本会注释】
在前的,将要在后。见对路13:30的注释。许多人像那个富足的少年官一样,外表怎么看都是先进天国的人,实际却是最后的。太19:30在这事和第23-29节中所记载的后来的讨论,以及记载在第20章的在葡萄园中作工的比喻之间,形成了一个连接链环。请注意在那个比喻的结尾重复了同样的总结性声明(见第16节),耶稣讲那个比喻,明确地说明了基督教信仰的这个伟大的逆论。
这事之后几周—他最后那天在圣殿里教训人的时候—耶稣向祭司长和长老们宣布了税吏和妓女们会比他们先进入天国(太21:31,32)。实际上,从全地都会有许多谦卑、忠心的人配“在上帝的国里坐席”(路13:29),而以色列的宗教领袖们自己却被“赶到外面”(第28节)。关于在来生颠倒过来的状况的进一步的论述,请比较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见对路16:19-31的注释)。属世的成功及众望所基于的标准完全不同于上帝藉以评价一个人的价值标准。
提要:1基督用葡萄园中的工人的明喻,说明上帝并不欠任何人的债:17预言他的受难:20藉着回答西庇太儿子的母亲教导他的门徒们要谦卑:30治好两个瞎子。
在葡萄园做工的比喻
太20:1 “因为天国好象家主清早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做工,
【本会注释】
因为。[葡萄园中的工人,太20:1-16。关于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太19:30和20:1之间的章节划分造成的中断,使人看不清这两章之间在时间和主题上的紧密联系了。耶稣与那个富足的少年官的交谈(太19:16-22),以及他随后与门徒们的讨论,导致他讲了这个葡萄园中的工人的比喻。实际上,这个比喻特别为要说明太19:30所讲述的真理,为了予以强调,在这个比喻的结尾重复了那个真理(太20:16)。紧接在叙述葡萄园作工的比喻前后的这个重复强调了这个比喻特意要教导的教训(见《路》第二十八章)。
讲这个比喻也是响应门徒们提出的问题:“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太19:27)。因为他们已经“撇下所有的”来跟从耶稣了,所以他们就希望能得到奖赏作为他们牺牲的补偿。耶稣保证了这种奖赏(第28,29节),但同时这种奖赏还配有一个警告,大意是他们不要以为仅仅因为自己是先跟从耶稣的,所以就可以指望比天国要接受的其他国民得到更大的奖赏和尊荣。葡萄园中的工人的比喻中,耶稣阐明了上帝对待那些献身服侍他之人的方式以及他们蒙奖赏的根据(见《路》第二十八章)。该比喻的教导是,他们必得到不比别人多也不比别人少的奖赏,因为天国的公民都是平等的。
天国。见对太3:2;4:17;5:2;路4:19的注释。
好像。这是一个常见的惯用语,用来引入一个比喻。关于解释比喻的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4页。
家主。希腊文oikodespotēs,即,“户主”(见对路2:29的注释)。在这种情况下,“家主”就是物主(见太20:15)。
清早。希腊文hama prōï(见对可1:35的注释),在黎明时分。
雇人。在东方国家,做散工人的至今仍聚集在市场里,他们在那里等人雇用。
他的葡萄园。先知以赛亚曾说到以色列是主的葡萄园(见赛5:1-7)。
太20:2 和工人讲定一天一钱银子,就打发他们进葡萄园去。
【本会注释】
和工人讲定。在东方国家,在涉及商品和服务的所有交易中人们都基本愿意讨价还价。见对约9:4的注释。
一钱银子。希腊文dēnarion,罗马便士denarius,重约0.125金衡盎司,或3.89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其价值相当于现今的“美分”(虽然只是一美元的一小部分)。可是,那时它比现在有更大的购买力,因为它代表普通劳工通常的日工资。那时的工作日是从黎明到黄昏。
太20:3 约在巳初出去,看见市上还有闲站的人,
【本会注释】
巳初。即,约上午9:00(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0页)。
闲站。见第6,7节。
市上。见对太11:16;可7:4的注释。市场可能位于该镇或城中任何一条容易到达的街道,或者在该城的城门内。
太20:4 就对他们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所当给的,我必给你们。’他们也进去了。
【本会注释】
所当给的。即,公平,与这些人的工作时间成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这日晚些时候受雇的人就不讲价还价了。他们没有问任何问题,而是照雇主的吩咐去了,相信他的应许和他的公平意识。
太20:5 约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这样行。
【本会注释】
午正和申初。即,在中午,又在下午3:00。
太20:6 约在酉初出去,看见还有人站在那里,就问他们说:‘你们为什么整天在这里闲站呢?’
【本会注释】
酉初。即,约下午5:00。约在下午五点去作工的人到黄昏只能工作很短的时间(见第12节;另见对第2节的注释),而且是在那天最舒适的部分。
你们为什么整天在这里闲站呢。该比喻的上下文表明当前述工人早些时候被雇用时,这些人并不是一直呆在市场里,他们也没有拒绝过物主以前的邀请,见《路》第二十九章)。
太20:7 他们说:‘因为没有人雇我们。’他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
【本会注释】
没有人。多半是那天晚些时候,也许是一整天。
所当给的。见对第4节的注释。
太20:8 到了晚上,园主对管事的说:‘叫工人都来,给他们工钱,从后来的起,到先来的为止。’
【本会注释】
到了晚上。很可能约在黄昏时分(见对第12节的注释)。
园主。即,“家主”(见对第1节的注释)。
叫工人都来。似乎他们一直工作到被管事的叫来,就是受家主委托作监工的人。
给他们工钱。依照旧约圣经(见利19:13),雇主必需在每天结束时与散工结帐。这个明智的规定原是要帮助防止缺德的雇主推迟或不付工资。
从后来的起。这似乎不可能是习惯的作法,但是对这个比喻的教训来说,这个程序却是必需的。要是工人们按照他们受雇的次序来领工资的话,很可能就不会发生最先受雇的那些人感到不满意的事了。该比喻的教训排除了某些人提出的意见,认为这些曾“整天劳苦受热”的人,并没有像他们应该的那样殷勤工作,而且“园主”寻求给他们一个教训。
太20:9 约在酉初雇的人来了,各人得了一钱银子。
【本会注释】
一钱银子。见对第2节的注释。
太20:10 及至那先雇的来了,他们以为必要多得;谁知也是各得一钱。
【本会注释】
那先雇的。这些人代表那些指望并要求优惠待遇的人,因为认定自己做了更大的牺牲和更殷勤的服务。他们也代表曾最先接受上帝的呼召到他的葡萄园作工的犹太人(见《路》第二十八章;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2页)。
太20:11 他们得了,就埋怨家主说:
【本会注释】
埋怨。或,“抱怨”。门徒们既认为自己是“首先”的(见对太18:1的注释),无疑就看出耶稣此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提到他们就是那些爱埋怨的人(见太19:27,30)。至少,他们没有以那日后来蒙召之人的信靠的精神接受在主的“葡萄园”中服务(见对太20:4的注释)。
家主。见对第1节的注释。
太20:12 ‘我们整天劳苦受热,那后来的只做了一小时,你竟叫他们和我们一样吗?’
【本会注释】
和我们一样。既目睹了家主对所有别的工人的慷慨,先雇的那些人自然就认为他们应得到更多。他们可能推想如果一个人“只做了一小时”就配得一便士denarius,那他们就得12便士了。他们指望得到更多,是因为他们不明白那天的工资是根据什么支付的(见对第15节的注释)。
热。希腊文kauson,“[太阳的]炎热”或者“[风的]灼热”。Kausōn在后一种意义上被用在七十士译本中,表示从沙漠地区刮来的热辣的空气(见对耶18:17的注释)。
太20:13 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说:‘朋友,我不亏负你,你与我讲定的不是一钱银子吗?
【本会注释】
其中的一人。显然是那群人的发言人(参太19:27的注释)。
朋友。家主以一种和善的方式回答。先来的工人控告他对待他们不公平,但他说明自己的行动完全是慷慨的问题而不是公平赏罚的问题(见第14,15节)。
与我讲定的。先来的工人曾自愿商定工价,并没有正当的理由进行抱怨。家主已经付了他们所要求的与他讲定的工资。
太20:14 拿你的走吧!我给那后来的和给你一样,这是我愿意的。
【本会注释】
拿。直译是,“提起来”。
我愿意给。即,“给……是我愿意的”。在这里“愿意”这个词意味着意志而不只是意向。
太20:15 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
【本会注释】
难道不可。家主并不是指任何法律规定,而只是问:“难道不许我去做我自己愿意的事吗?”
我的意思。或,“我所愿望的”(见对第14节的注释)。显然,家主曾极其重视能获得更多的帮助,以便把收成尽量收集起来。在如此需要帮助时,那最后一群工人积极肯干似乎拨动了他相应的心弦。他认为他们的积极肯干是一种支持,现在他表达的是对这种支持的感激。
你就红了眼吗。这些人并没有做的多过他们所讲定的,所以就没有资格指望任何特别的补偿(见对路17:10的注释)。不像钦定本这样的直译,修正标准译本把本节最后一个子句译成了一个英语成语:“你嫉妒我的慷慨吗”?关于成语“红了眼”,见对太6:22-24的注释。
因为我作好人。他们曾控告他偏爱人,并且含蓄地控告他伤害了个人。家主说明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公平或不公平的问题,而是慷慨的问题。他已经公平地对待了所有雇来帮工的人,难道他不可以选择多做一点儿吗?耶稣在这里清楚地说明了神圣的恩宠并不是挣来的,像拉比们所教导的一样。基督徒工人并不跟上帝讨价还价。如果上帝只是根据严格的公平对待人,那么就永远没有人配得上天无比慷慨的奖赏和永恒了。上帝对人工作的评价,并不根据学识、地位、才干、时间的长短、工作的数量、或可见的成果,而是根据我们开始从事指定任务的积极肯干的精神(见《路》第二十八章),以及我们用以从事这些任务的忠信诚实(见《路》第二十八章)。
太20:16 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有古卷在此有: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本会注释】
在后的将要在前。见对太19:30;20:1的注释。
被召的人多。见对太22:14的注释。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省略这些话和本节其余的内容。
耶稣第三次预言受难和复活
太20:17 耶稣上耶路撒冷去的时候,在路上把十二个门徒带到一边,对他们说:
【本会注释】
上耶路撒冷去。[耶稣预言他的死,太20:17-19=可10:32-34=路18:31-34。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福音作者们再三地说到耶稣自从最后离开加利利后,正在上耶路撒冷去的途中(见对太19:1,2;路9:51的注释)。在他地上一生的这最后数月中,耶稣曾多次进出耶路撒冷和犹太地,但主要致力在撒玛利亚和比哩亚传道。现在很可能是公元31年的三月底或四月初。耶稣在逾越节前于星期五到达了伯大尼(见约12:1;《历》第六十二章)。
无疑,太20:17-28的事件发生在在抵达耶利哥前的路上。从在此点低于地中海平面约1,000英尺的约旦河流域,实际上是“上到耶路撒冷”,因为耶路撒冷高于海平面2,500多英尺(见对可10:46;路10:30的注释)。但是犹太人说“上耶路撒冷去”不只在地理的意义上;这种表达方式还表明耶路撒冷是犹太民族生活的中心,是他们寻求领导的地方。因为不久之后逾越节就要开始了,所以“上耶路撒冷”去的所有道路,无疑都群集了到该城去参加崇祀的旅客们。
把十二个门徒。耶稣曾一直独自走在门徒们前面,他的行为使他们充满了敬畏和担心(见《历》第六十章;见对可10:32的注释)。马可福音中的记载较之马太福音更为详尽而生动。
到一边。即,远离到耶路撒冷朝圣的别的徒步旅行者们,很可能也离开那十二个人之外的别的门徒们,他们无疑是陪伴耶稣往耶路撒冷去的。这个场合给出的指示是只给门徒的核心成员的。但是就连那十二个门徒,在屡次得了这个指示之后(见对路18:31的注释),也没能领会弥赛亚必须为世人的罪受死的事实。
太20:18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
【本会注释】
上耶路撒冷去。见对第17节的注释。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交给。这是马太记载的,耶稣第三次尝试告诉那十二个人关于他的受苦和死亡的事(见太16:21;17:22,23;参可8:31;9:31;10:32-34)。路加也记载了这三个场合(见路9:22,44;18:31-33),但也提到了马太和马可都没有提到的另外三个场合(见路12:50;13:33;17:25)。后三个场合是附带提到基督的受苦和死亡的,而不是主要致力于这个主题,并且是发生在只有路加记载了的比哩亚传道期间(见对路18:31的注释)。
祭司长。见对太2:4的注释。
文士。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5页。
定他死罪。自从两年前治好毕士大池边那个瘫子之后,犹太人曾一直密谋杀害耶稣,并且无论他到哪里都曾派探子跟随他(见对约5:18的注释;《历》第二十一章)。他在加利利使命的成功曾使他们加强了这些努力(见对路5:17的注释)。从那时以后,他们就变得越发大胆地屡次当众攻击他了(见对太15:21;16:1;可7:1,2的注释)。最近,在比哩亚传道期间,他们曾多次作出尝试要逮捕他并要杀害他(见对太19:3的注释)。他们的计划现在迅速地更为明确地成型了,特别是自从此前几周复活了拉撒路以后。
太20:19 又交给外邦人,将他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复活。”
【本会注释】
交给。耶稣第一次明确地提到了外邦人,即罗马当局会执行他的死刑的事实。
钉在十字架上。三年前,耶稣曾告诉过尼哥底母他必被“举起来”,从而暗示了被钉十字架(见对约3:14的注释)。现在,他第一次清楚地预言了他死的方式。
第三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8-250页。
为首与为仆
太20:20 那时,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同她两个儿子上前来拜耶稣,求他一件事。
【本会注释】
那时,……上前来。[雅各和约翰的野心,太20:20-28=可10:35-45。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这个重要的事件与前述经文密切相关(第17-19节)。请想一下耶稣刚刚那么鲜明地宣布了,他的死期将近的境况之后。雅各和约翰就带着他们要在天国里居首位的自私请求来到耶稣面前!在这里,鼓动人心的自私和上帝无私的爱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能是默想到耶稣曾宣告说“当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太19:28),那十二个人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促使了雅各和约翰请求得到紧挨着耶稣的宝座。
西庇太儿子。或,雅各和约翰弟兄俩(见路5:10)。他们的母亲,很可能是撒罗米(见太27:56;参可15:40;16:1),也可能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的姐妹(见对约19:25的注释)。她是那群在旅途中陪伴照顾耶稣和他的门徒们之需要的妇女中的一位(见路8:1-3;参《历》第六十章)。马可明确提到雅各和约翰亲自向耶稣提出了他们的请求(可10:35),而马太却没有给出他们的名字,只是说他们的母亲提出了请求。这位母亲曾鼓励了她儿子们的野心,并且陪着他们带着这个野心来到耶稣面前(见《历》第六十章)。显然她提出了这个主题(见太20:20),然后雅各和约翰就为自己的利益说话了(见可10:35;见对太20:22的注释)。
拜。见对太8:2;15:25的注释。
太20:21 耶稣说:“你要什么呢?”她说:“愿你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本会注释】
你要什么呢。或,“你要求什么呢”?耶稣在这里对这位母亲讲话,可能是出于尊敬,虽然那两个门徒也跟她在一起。
在你右边。雅各和约翰要求的是两个有最大的尊荣和特权的位置。
在你国里。马可福音读作:“在你的荣耀里”(可10:37),与“他荣耀的宝座”(太19:28)这种措辞类似。关于基督国度的本质,见对太3:2;4:17;5:2;路4:19的注释。
太20:22 耶稣回答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他们说:“我们能。”
【本会注释】
你们所求的。直译是,“你们为自己求”。使用复数词“你们”说明雅各和约翰也为自己的利益说话了(见对第20节的注释)。
杯。耶稣要在客西马尼园中,在他受审时,以及在十字架上饮下的苦杯的比喻性表达(见太26:39;可14:36;路22:42;约翰18:11)。“杯”在圣经中常用来象征苦难或刑罚(见赛51:17;耶49:12;哀4:21;见对诗11:6;16:5的注释)。
受的洗。希腊文baptizō。见对太3:6的注释。在这里显然是象征性地使用了这个词。“杯”怎样代表耶稣的苦难,“洗”也怎样代表他的死(见罗6:3,4;见对路12:50的注释)。
我们能。雅各是那十二个人中首先殉道的(见徒12:2),而他的弟弟约翰却比别的门徒都长命(见《述》第五十三、五十六章)。
太20:23 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本会注释】
不是我可以赐的。耶稣没有公开责备这两弟兄大胆的行为,而是不那么直接地对待他们。显然,雅各和约翰以及他们的母亲是独自来见耶稣的。
为谁预备的。在天国中,地位并不是基于影响或偏爱授予的,也不是能挣来的。它只能基于适切性授予,而适切性是由服务他人的精神来衡量的(见对太20:15的注释)。得胜的,才受邀与基督同坐他的宝座(见对启3:21的附注)。
我父。作为众人中的一个人,耶稣并没有运用他的王权(见对约第一章的注释)。
太20:24 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他们弟兄二人。
【本会注释】
恼怒。那十个人感到雅各和约翰在寻求占他们的便宜,可能是因为这弟兄俩与耶稣可能存在亲戚的关系(见对第20节的注释)。
太20:25 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
【本会注释】
君王。这并不是耶稣第一次指示他的门徒关于谦卑和服务的事了(见对太18:1,3;可9:35的注释)。
为主。直译是,“向它逞威风”,或“行使统治”。属世权威的行使是基于权柄。它确实别无他法。
太20:26 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
【本会注释】
不可这样。在地上,身居要职有权威的人倾向于“辖管”那些在他们之下的人。但在天国的公民中,权柄、地位、才干、和教育都只能奉献于服务他人,决不可以用来辖制别人。
愿为大。见对可9:35的注释。最大的人要最无私地服务他人。显然地,耶稣赞成“为大”的愿望是根据服务而不是统治。
用人。希腊文diakonos,“侍者”,“仆人”或“执事”(见对可9:35的注释)。
太20:27 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
【本会注释】
仆人。希腊文doulos,“被奴役的人”,或“奴隶”。
太20:28 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本会注释】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耶稣的一生乃是卓越服务的一生。他的服务始终没有利用拉比们通常所要求的任何特权,他没有可称为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他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利益运用神圣的能力。
命。希腊文psuchē(见对太10:28的注释)。
赎价。希腊文lutron,“赎金”,“赎罪”或“补偿”。在纸莎草文献中,Lutron被用来指为使一个奴隶成为自由人而为他付上的赎价。它也被用来指赎回一件抵押品付出的赎金。相关的动词lutroō,被译为“赎”或“得赎”(见路24:21;多2:14;彼前1:18)。在这里,耶稣第一次清楚明白地说出了他死亡的本质乃是代死的话。他至高牺牲的这个方面,在作出这个牺牲前七百前就已经由以赛亚先知清楚地阐明了(见对赛53:4-6的注释)。基督的死确实有值得效法的方面,但远不止于此。它首先并且最重要的乃是代死。否则耶稣就不会有将人们从他们的罪恶里救出来的能力了(见对太1:21的注释)。关于促使耶稣代表罪人作出这一伟大牺牲的精神,见腓2:6-8。
有些人提出耶稣要么为魔鬼要么为上帝付出了“赎价”的说法,无论怎样都是没有根据的。
治好两个盲人
太20:29 他们出耶利哥的时候,有极多的人跟随他。
【本会注释】
他们出耶利哥的时候。[瞎子巴底买,太20:29-34=可10:46-52=路18:35-43。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比哩亚末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太20:30 有两个瞎子坐在路旁,听说是耶稣经过,就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
太20:31 众人责备他们,不许他们作声;他们却越发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
太20:32 耶稣就站住,叫他们来,说:“要我为你们做什么?”
太20:33 他们说:“主啊,要我们的眼睛能看见!”
太20:34 耶稣就动了慈心,把他们的眼睛一摸,他们立刻看见,就跟从了耶稣。
提要:1基督骑驴进耶路撒冷,12赶出圣殿里做买卖的人,17咒诅无花果树,23使祭司和长老们无言可答,28用两个儿子的明喻斥责他们,33并用佃户的比喻斥责他们,那些佃户杀害了被派到他们那里去的人。
荣入圣城
太21:1 耶稣和门徒将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榄山那里。
【本会注释】
将近耶路撒冷。[荣入圣城,太21:1-11=可11:1-11=路19:29-44=约12:12-19。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受难周”。] 这是公元31年逾越节前的星期日(见《历》第六十三章),那年的逾越节在星期五(见对太第二十六章的附注,注1)。耶稣在前一个星期五已经到了离耶路撒冷约2英里的伯大尼,并且在那里过了安息日。正是在这次访问期间西门宴请了耶稣和拉撒路(见《历》第六十二章;见对太26:6的注释)。约翰福音中的记录要求事情是照这个先后顺序发生的(见约12:1-19)。
四位福音书作者都记载了荣入圣城,自从使五千人吃饱以来,除了西门的筵席之外,这是第一个四部福音书都提到了的事件。荣入圣城的事件约翰记载的最简单,而路加记载的最详尽。四位福音书作者记载的细节各有不同,表明是各自分别记述的,但这些记录却并不矛盾,反而互补。
显然,为荣入圣城所做的准备工作是早上晚些时候进行的,因为约在下午3:00献晚祭的时候,才到了俯瞰耶路撒冷的橄榄山顶,那件事也达到了高潮(见《历》第六十三章)。他最终到达圣殿时就更晚了。
伯法其。除了一般性地提到之外,对这个村庄的位置一无所知。它无疑位于橄榄山东面斜坡的某处,很可能离伯大尼不远(见可11:1;路19:29)。这个名称是亚兰文,意思是“未熟的无花果之屋”。
橄榄山。耶路撒冷东边的一座不高的山脉,从该城的汲伦谷分开。其海拔约为2,700英尺(约823米),大约比耶路撒冷平均高出250英尺(约76米),比圣殿的高地高出约300英尺(约91米)。有时它被称作橄榄(见撒下15:30;徒1:12),这个名称来自拉丁文圣经译本。客西马尼位于或接近橄榄山西面的山脚下,与耶路撒冷相反(见对太26:30,36的注释)。在耶稣生平有关的事件中,这是第一次提到橄榄山,虽然他从前访问耶路撒冷时无疑曾在这里过夜。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7页的图例页面。
耶稣就打发。鉴于耶稣过去曾很小心地预防任何使大众证实承认他是弥赛亚的事(见对太14:22;可1:25;约6:15的注释),他现在却不仅鼓励这种事,并且主动使这事发生了。自然门徒们和许多百姓无疑都指望耶稣在这个逾越节时期设立他的国度(见太20:20,21)。耶稣现在显然一反以前他对公开宣传的态度,这事使门徒们诧异不已。耶稣态度的这一转变势必使门徒们的心中充满了没有根据的热心和盼望。他们没能明白这事的真义,直到耶稣复活以后(见约12:16)。
两个门徒。没有一位福音书作者指明这两个人是谁。
太21:2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对他们说:“你们往对面村子里去,必看见一匹驴拴在那里,还有驴驹同在一处;你们解开,牵到我这里来。
【本会注释】
对面村子。耶稣和他的门徒们曾在伯大尼过了安息日。很可能现在是星期日早上的晚些时候(见对第1节的注释)。也许“对面村子”指的是伯法其,显然离伯大尼不远。
立即。耶稣在这里给出的指示很清楚,而马可对这事的记载比另外三位福音书作者更详细。
一匹驴拴在那里。马可补充说他们实际上发现那匹驴“拴在门外街道上”(见对可11:4的注释)。
驴驹。作为耶稣指示的这差事的一部分,关于那驴驹,马可补充说:“是从来没有人骑过的”(可11:2),这是一个路加也提到了的细节(见路19:30)。
牵它们到我这里来。驴和驴驹不应被分开。鉴于耶稣实际上只骑了驴驹的事实(见可11:7;见对太21:5的注释),为什么要把它们都牵来,经上没有说明,所以并不十分清楚。目的可能是要使那些看到亚9:9的预言应验的人获得更生动的印象。
太21:3 若有人对你们说什么,你们就说:‘主要用它。’那人必立时让你们牵来。
【本会注释】
若有人对你们说什么。路加说,“主人”提出了关于那两个门徒解开驴和驴驹,并带它们走的权利的问题(见路19:33)。
主。希腊文Kurious(见对路2:29的注释)。这是第一次耶稣称他自己是Kurios,“主”。他迄今通常称自己是“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要用它们。似乎奇怪的是,耶稣并没有指示那两个门徒去请求使用驴和驴驹,而是吩咐要用它们。然而,应该记得在这个场合,耶稣担任了以色列王的职分(见对第1节的注释)。他提到自己是主,暗示他有权柄和权威命令他的国民,提供他认为必要的任何财产和服务。君王并不请求财产和服务,因为这就意味着国民有权利拒绝那请求。所以,耶稣指示要把那驴和驴驹带来,这与耶稣现在所担任的职分是完全一致的,并且门徒们和驴的主人也会这样理解。大众赞同宣布基督为王的情绪(见对第1节的注释),加之那两个门徒肯定会说明基督在这个场合的意图,足以保证得到使用它们的同意。
太21:4 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
【本会注释】
是要应验。见对太1:22的注释。
先知。所引用的经文来自亚9:9,可是它的第一个子句很像赛62:11(参可1:2的注释)。请比较约翰引用的经文(约12:14,15)。
太21:5 要对锡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说: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是温柔的,又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
【本会注释】
要对……说。请注意耶稣对两个门徒的指示在第3节结束。在第4节和第5节中,马太提到荣入圣城应验了旧约某些明确的预言。
锡安的女子。一个希伯来用语,表示耶路撒冷城的居民(见对诗9:14;赛1:8的注释)。
你的王来到。耶稣遵循着王室入城的惯例进入了圣城,像古时的日子一样(见《历》第六十三章)。他的时候已经到了,他第一次作为以色列合法的君王,要坐在大卫宝座上的那位现身于以色列面前(见对撒下7:12,13;太1:1;徒2:30的注释)。耶稣后来承认了“犹太人的王”的称号(路23:3;约18:33,34,37),但却赶紧加上了:“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但是犹太领袖们拒绝接受他作他们的王(见对约19:14,15的注释)。耶稣当时并没有作为荣耀之国的君王的职分显现(见太25:31),而是作为属灵的神圣恩典之国的君王显现的(见对太3:2;4:17;5:2的注释)。耶稣知道他一生使命中的这个事件,必会使他走向十字架,然而他还是坚定果断地完成了它。在他一生最后的那些日子,有必要使所有人的眼睛都转向他,以便所有人只要愿意就都可以明白他的使命对尘世之人的意义。
当基督经过往上走到橄榄山顶的路,后又往下走到更远的一边进入耶路撒冷时,将来的神圣记忆和景象必定已经压在了他心上。第一座圣殿被尼布甲尼撒毁灭之前不久,上帝显现的圣洁祥云离开它时曾暂时停留在这座山的山头上(见《历》第八十七章;见对结11:23的注释)。荣入圣城乃“隐约地预指”耶稣驾着天云回来(见《历》第六十四章)。近两个月后,耶稣要亲自从这座山的东面山坡升到天上(见《历》第八十七章)。当千禧年结束,他由圣徒和圣城陪伴着回到地上时,还要降临在橄榄山上(见《善》第四十二章;见对亚14:4的注释)。那时圣城就要坐落在古耶路撒冷曾位于的地方,基督、众圣徒和天使们都要进入那城(见启21:2,10;《善》第四十二章)。
和驴驹子。从英文的翻译看来,似乎耶稣既骑着驴又骑着驴驹子。然而,希腊原文可以被更为正确地译为:“骑着驴,就是驴驹子”。
太21:6 门徒就照耶稣所吩咐的去行,
【本会注释】
门徒们就去行。当那两个门徒奉差前往时,他们心中必定激动万分!这两个门徒向他们所遇到的人群中的所有作耶稣朋友的人(见对第8节的注释),都透露了他们对即将发生之事的解释(见《历》第六十三章)。他们带着无法掩饰的兴奋,急忙赶路,以为他们心中长期渴望的愿望不久就要实现了(见《历》第六十三章)。马太省略了那两个门徒找到驴和驴驹并且获得了主人的允许把它们带回给耶稣这段经验的记述(见可11:4-6;路19:32-34)。
太21:7 牵了驴和驴驹来,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稣就骑上。
【本会注释】
衣服。希腊文himatia,意思是他们的外衣,或“斗篷”(见对太5:40的注释)。
太21:8 众人多半把衣服铺在路上;还有人砍下树枝来铺在路上。
【本会注释】
众人。更可说是:“大部分的群众”(见对第9节的注释)。
铺。关于这个传统是表示对王权致以敬意的说明,见对王下9:13的注释。
他们的衣服。直译是,“他们自己的衣服”,与门徒们的衣服形成对照(见第7节)。
树枝。除了那些橄榄树枝之外(橄榄山就由此得名),还有棕树枝,它被用于荣入圣城,乃是作为一种胜利的象征(请比较西门和犹大马加比的经验,马加比一书13:51;马加比二书10:7)。耶稣胜利地走向了十字架,在那里,在表面上的失败中,戴上了作为“犹太人的王”(约19:19)的荆棘冠冕,他作为一个强大的征服者死了。
太21:9 前行后随的众人喊着说: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乃称颂的话)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本会注释】
众人。就是当耶稣走向橄榄山顶时聚集在他身边的众人。在这些人中,肯定有许多人曾来到伯大尼,要看耶稣和耶稣几周前不久从死里复活的拉撒路(见约12:17,18)。甚至连祭司和官长们也来加入了这巨大的人流中。在这个胜利的行列中,有许多人都曾是撒但的掳物,后来被耶稣解救脱离了魔鬼,脱离了瞎眼和聋哑,脱离了疾病和残废,脱离了大麻风和死亡。
喊着说。依照希腊文,这些话是持续地呼喊并重复着的。请比较迎约柜进入耶路撒冷时,曾初次用过的快乐欢呼(见对诗24:7-10的注释)。
和散那。希腊文hōsanna,译自亚兰文hosha` na',意思是:“拯救,现在”或“拯救,我求你”(见对诗118:25的注释)。在这里,可以认为该词是向上帝祈求救恩,能通过弥赛亚王临到以色列。
大卫的子孙。见对太1:1的注释。
应当称颂的。这节引文乃是基于诗118:26。在马可福音的对观段落中读作:“我祖大卫之国是应当称颂的”(可11:10)。
高高在上和散那。见对路2:14的注释。只有路加记述了荣入圣城的高潮,那时祭司和官长们也从耶路撒冷来迎接耶稣,也只有路加记载了耶稣对耶路撒冷城注定被毁的悲痛感叹(见对路19:39-44的注释)。
太21:10 耶稣既进了耶路撒冷,合城都惊动了,说:“这是谁?”
【本会注释】
惊动了。直译是,“被震动”或“受战兢”。在这里生动地描绘了全城都大大激动起来了。关于耶稣在下午晚些时候和这重要的一天傍晚的时候所做的事,马可的记载比别的福音书作者的记载更为完全(见对可11:11的注释)。
太21:11 众人说:“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稣。”
【本会注释】
众人。见对第9节的注释。
先知耶稣。见太21:46;见对约7:40的注释;参第52节。百姓并没有全然深信耶稣就是弥赛亚,虽然他们承认有上帝的能力与他同在。
洁净圣殿
太21:12 耶稣进了上帝的殿,赶出殿里一切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
【本会注释】
耶稣进了上帝的殿。[第二次洁净圣殿,太21:12-17;可11:15-19;路19:45-4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在耶路撒冷传道的末期”;“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受难周,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受难周,从复活到升天”。] 第一次洁净圣殿只有约翰福音记载了(见约2:13-25),但约翰福音没有记载第二次洁净圣殿。第一次洁净圣殿发生在公元28年春,耶稣早期在犹太传道的开端(见对约2:13-17的注释)。
因为耶稣是在星期天下午晚些时候才进入圣殿的院子的,是在他荣入耶路撒冷之后(见对太21:1的注释),因为该福音书的记录没有说明此次访问圣殿和第二天访问圣殿之间的过渡,所以有些人就得出结论说这次洁净圣殿发生在星期日,紧接在荣入圣城之后。马太偏离严格的时间先后顺序,记载了那棵无花果树受咒诅和枯干的事(见对第18节的注释)也倾向于使事件发生的实际顺序看起来是另外的样子。在马可福音中的叙述更接近严格的时间先后顺序;所以第二次洁净圣殿发生在星期一(参《历》第六十四章)。
赶出。毋庸置疑,陪伴着耶稣的群众打算使他加冕作以色列的王。虽然耶稣决不鼓励犹太人对他的国度所存有的错误想法,但是他现在却开始担当弥赛亚王的职分,以便所有人都可以有充分的机会明白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牺牲的意义(见对第1,5节的注释)。他宣布圣殿是“我的殿”(第13节),作为圣殿合法的主人,他行使了自己的权威,决定应该如何使用其神圣的区域(见对第23节的注释)。
一切做买卖的人。外院,外邦人的院子,呈现着这种不圣洁的交易的场景。在圣殿的市场里售卖着各种献祭用的牲畜和鸟类,以及谷类、盐、香、和油(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698-705页)。该市场被认为是给从远道而来的朝圣者提供的一个方便,也为远道带着祭牲来的人提供方便。持续不断的吵闹声、喧哗声、以及刺耳的讨价还价声必定敲打着那些“用心灵和诚实”(约4:24)敬拜上帝之人的虔诚的良心。这种交易是由圣殿祭司们允许的,他们从中获利颇丰。但那些做这事的人,表明他们严重地误解了上帝的品格,以及他对那些爱他侍奉他的人所作的要求(见本册注释原文第70页;见对弥6:8;太9:13;结44:23的注释)。
桌子。希腊文trapeza(见对路19:23的注释)。
兑换银钱之人。在这里,那些将其他货币兑换成圣殿的半舍客勒银子的人,当然会为自己谋利(见对太17:24的注释)。
鸽子。鸽子是穷人献的祭物(见利12:8;见对利1:14;路2:24的注释)。
太21:13 对他们说:“经上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
【本会注释】
经上记着说。经文引自赛56:7,它在其上下文中,特指外邦人要悔改归向真上帝的事实(见对赛56:6-8的注释)。上帝原计划要耶路撒冷的圣殿,大大充满从各国聚集来敬拜真上帝的人,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8-30页。
贼窝。更可说是:“强盗窝”。耶稣用圣经的语言(见对耶7:11的注释)对摆在他面前的场景给出了自己的评论。通过把上帝羔羊的神圣预表变成了一个获得私利的来源,官长们就把圣物变成了俗的,并且抢夺了原属上帝的尊敬和荣耀。他们还抢夺了所有敬拜者对上帝的品格和要求的认识;特别抢夺了外邦敬拜者认识上帝本色的机会。圣殿权贵们在他们贪婪的精神中,几乎与盗贼无异。
太21:14 在殿里有瞎子、瘸子到耶稣跟前,他就治好了他们。
【本会注释】
瞎子和瘸子。在前一天荣入圣城的胜利行列中,耶稣的医治之能曾从撒但的压迫之下解救出来的胜利纪念者们,沿路游行高声赞美救主(见对第9节的注释)。当耶稣现在开始医治那些在圣殿的院子中群集到他面前的人时,他就给出了真理的一个实际的示范,证明圣殿是上帝一直命定要服侍人的需要,而不是人的贪欲。似乎耶稣一度完全控制了圣殿(见可11:16),并且在那段时间内示范了应该如何使用这些神圣的区域。他来到地上,是要使人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而不是使他们可以牺牲的更丰盛或者赚钱更丰盛。
太21:15 祭司长和文士看见耶稣所行的奇事,又见小孩子在殿里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就甚恼怒,
【本会注释】
祭司长和文士。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正是这些人特许了圣殿的非法交易,并且从在圣殿进行的买卖中获利颇丰。
和散那。见对第9节的注释。
大卫的子孙。见对太1:1的注释。
太21:16 对他说:“这些人所说的,你听见了吗?”耶稣说:“是的。经上说‘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赞美’的话,你们没有念过吗?”
【本会注释】
你听见了吗。情形完全脱离了“祭司长和文士”们的控制。已经聚集到圣殿地区来见耶稣的群众正在欢呼他为弥赛亚王,这引起了犹太领袖们在前一天下午晚些时候所感到的同样情绪,掺杂着恐惧与愤怒(见对路19:39的注释)。现在他们向耶稣提出了一个发狂的请求,像前一天他们所做的一样,要他止息赞美的欢呼。
你们没有念过吗。所引用的经文与七十士译本的诗8:2一字不差,与希伯来圣经稍有不同。这个问题意味着一种严厉的责备,暗示犹太领袖们应该早已看出现在发生的事与圣经的教导是一致的(见对太19:4的注释)。
太21:17 于是离开他们,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里住宿。
【本会注释】
伯大尼。显然,耶稣从星期五就寄宿在那里了(见对太21:1,2;可11:11的注释)。
咒诅无花果树
太21:18 早晨回城的时候,他饿了,
【本会注释】
早晨。[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太21:18-22;可11:12-14,20-2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马太是按主题编排事件的,将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的故事的两个部分结合到了一起。关于这些事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见对可11:12的注释。
太21:19 看见路旁有一棵无花果树,就走到跟前,在树上找不着什么,不过有叶子,就对树说:“从今以后,你永不结果子。”那无花果树就立刻枯干了。
太21:20 门徒看见了,便希奇说:“无花果树怎么立刻枯干了呢?”
太21:21 耶稣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太21:22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
祭司长不服耶稣的权柄
太21:23 耶稣进了殿,正教训人的时候,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来问他说:“你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给你这权柄的是谁呢?”
【本会注释】
耶稣进了殿。[领袖们质问耶稣的权柄,太21:23-27;可11:27-33;路20:1-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在耶路撒冷传道的末期”;“受难周”。] 公元31年的逾越节前的星期二,乃是耶稣最后一次在圣殿里教训人的时刻。当犹太领袖们过来说话时,他已经在教训百姓了(见路20:1)。
祭司长。见对太2:4的注释。许多“祭司长”都是撒都该人,就像大多数文士都是法利赛人一样。马可福音(可11:27)和路加福音(路20:1)都在他们记载这件事时包括了文士。
长老。清早的时候,犹太议会已经开过会了,并且已经决定了要求耶稣提供自己的权柄证明(见《历》第六十五章)。可能现在面对耶稣的有些人,正是曾在三年半以前带着类似的问题被派到施洗约翰那里的人(见对约1:19的注释)。假如这样的话,他们就曾听过约翰宣布耶稣就是弥赛亚(见约1:26,27,29)。
仗着什么权柄。在第一次洁净圣殿时,犹太领袖们曾要求一个“神迹”作为耶稣有权柄施教的证据(见约2:18)。自从那时以来,以色列领袖们已经多次看到了耶稣的能力和权威的证据(见对太16:1的注释)。犹太人承认先知不必经拉比批准就可以教导百姓,但却希望他们给出其神圣委任的证据。现在,犹太领袖们寻求用他们的问题作为证据归罪于耶稣。
这些事。即,他的荣入圣城,洁净圣殿,以及现在在圣殿的院子里教训人。
太21:24 耶稣回答说:“我也要问你们一句话,你们若告诉我,我就告诉你们我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
【本会注释】
我也要问你们。通过提出另一个问题来回答问题的程序在拉比辩论中是受认可的。所提出的反问必须要意在指出回答最初问题的方向。耶稣现在采取的就是这种回答方式。
一句话。实际上,耶稣并没有规避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对他这个问题的答案,原则上也就回答了他们自己的问题。耶稣对付这个挑战的智慧和技巧乃是他神性的另一个证据。
太21:25 约翰的洗礼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来的?是从人间来的呢?”他们彼此商议说:“我们若说‘从天上来,’他必对我们说:‘这样,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
【本会注释】
约翰的洗礼。见对太3:6;可1:4;路7:29的注释。施洗乃是约翰传道的典型特征,并且成了一个大众都喜欢的称号。
是从哪里来的。约翰和耶稣都没有得到耶路撒冷权贵们的认可。他们的权威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上帝。所以,官长们所提出的问题,以及基督回答的问题,都涉及对神圣证明的评价。
商议。犹太领袖们左右为难了,并且那么慌忙地彼此商议。
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犹太领袖们十分清楚,如果诚实地供认就会引起耶稣的这个答复。但是不仅如此。如果他们承认约翰有神圣的证明,他们就必需接受他的信息,而他信息的高潮就是证明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弥赛亚(见约1:26,27,29)。所以,承认约翰的权柄就相当于承认耶稣的权柄。
太21:26 若说‘从人间来’,我们又怕百姓,因为他们都以约翰为先知。”
【本会注释】
怕百姓。害怕身体暴力似乎控制了犹太领袖们的思想(见路20:6)。如果民意转而反对他们,他们对百姓的影响力就会丧失了。地位和影响对他们来说比真理更重要。大众的感情强烈支持施洗约翰,现在也同样地支持耶稣(见可12:37;《历》第六十五章)。
太21:27 于是回答耶稣说:“我们不知道。”耶稣说:“我也不告诉你们我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
【本会注释】
我们不知道。犹太领袖们肯定确实知道约翰是一位先知,但是为了逃脱进退两难的局面,他们以伪称无知来保护自己。虽然如此,他们也不能安然无恙。他们对耶稣所提问题的回答,自动地取消了他们逼他回答他们起初所提出的问题的权利,这也说明了事实上他们不再继续迫切要求耶稣的回答了。而且,他们也丧失了百姓的尊敬。他们无法摆脱地陷入了曾狡猾地为耶稣张开的网罗。耶稣已经验证了他们作为上帝仆人识别神权的能力,而他们悲惨地失败了。实际上,他们已经放弃了自己是该国的属灵领袖的声明。
两个儿子的比喻
太21:28 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他来对大儿子说:‘我儿,你今天到葡萄园里去做工。’
【本会注释】
你们怎么认为呢。[两个儿子,太21:28-32。关于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耶稣讲这个比喻的目的是要阐明犹太领袖们对施洗约翰和耶稣所传扬的天国福音所做出的选择的真实本质。耶稣像他素常所行的那样,巧妙而有目的地使他们自定己罪(见第41节),从而使他们可以看出他们的行为的真相。
一个人。在这个比喻中,指上帝。
两个儿子。自从罪进入世界以后,这里所代表的两类人就一直在世界上,一类是那些顺从的人,另一类是那些不顺从的人。现今也是这样,直到时间的结束都会这样。
大儿子。这个儿子代表所有并不自称侍奉上帝,而是过着公然犯罪生活的人。
今天去作工。这个命令上帝给了每一个“儿子”。无一例外。
太21:29 他回答说:‘我不去’,以后自己懊悔,就去了。
【本会注释】
我不去。这个儿子公然轻视了他父亲的权威。他并没有假装顺从他的父亲。他愿意享受儿子的特权—他显然仍住在父亲的家里—但是不愿意承担儿子的责任。
太21:30 又来对小儿子也是这样说。他回答说:‘父啊,我去’,他却不去。
【本会注释】
小儿子。这个儿子代表所有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却不遵行他旨意的人。
太21:31 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上帝的国。
【本会注释】
哪一个。这两个儿子中父亲会更喜欢哪一个呢?显而易见,哪一个都不完全。两个都犯了错误,一个错在起初的态度,另一个错在行为。
父命。没有行动的表白是毫无价值的(见对太7:21的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税吏和娼妓。见对可2:14;路3:12的注释。这是一种包罗万象的说法,指所有被社会和宗教所弃绝的人,他们一般会避开圣殿和会堂,如果他们确实来参加了通常也不受欢迎。请比较“税吏和罪人”这种表达方式(太9:11;见对路5:30的注释)。
比你们先。就施洗约翰来说确实是这样(见路7:29,30)。许多没有宗教信仰的人痛苦地知道了自己紧急的属灵需要,并且因约翰和耶稣在天国给他们留有地方而欢喜快乐。另一方面,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是自满的,因此不容福音进入(见对路15:2的注释)。
太21:32 因为约翰遵着义路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不信他;税吏和娼妓倒信他。你们看见了,后来还是不懊悔去信他。”
【本会注释】
义路。“义路”乃是基督徒的人生道路,或者人生观。关于“窄”门和“小”路的注释,见对太7:13,14的注释。
不信他。见路7:29,30。像比喻中的小儿子一样,犹太领袖们在自称他们会去之后,却不肯进主的葡萄园去作工。
后来还是不懊悔。他们并没有改变最初的决定。当约翰所见证的那一位显现时,并且三年半之久给出了他神性的证据和他国度的特征之后,犹太领袖们仍坚持不悔改。他们刚硬顽梗的心仍未改变(见对出4:21的注释)。税吏和妓女那么快地响应了约翰和耶稣的讲道,这使得犹太领袖们感到不快(见对太11:19的注释)。后者不愿在同一个葡萄园里工作,只因这个葡萄园里也接受社会渣滓作工,比如改过自新的税吏长撒该(见路19:1-10),还有改过自新的妓女马利亚(见对路7:36,37的注释)。
凶恶佃户的比喻
太21:33 “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
【本会注释】
再听一个比喻。[凶恶园户,太21:33-46=可12:1-12=路20:9-19。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关于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这第二个比喻是讲给一直专心听耶稣教导的百姓的(见路20:9),但其目标却针对着他们的领袖。像在两个儿子的比喻中一样,这些领袖们又蒙引导承认他们自己的罪行并宣布自己注定要受的刑罚(见第41节)。
家主。希腊文oikodespotēs,即,“户主”(见对路2:29的注释)。
一个葡萄园。葡萄园乃是以色列的一个民族象征。在基督当时所站地点的近旁,就在圣殿的入口处,有一棵用金子和银子做成的大而华丽的葡萄树,代表以色列(约瑟夫《犹太掌故》 xv.11.3;见《历》第六十三章;见对约15:1的注释)。太21:33的话大部分借用的是以赛亚关于主的葡萄园的预言(见赛5:1-7)。
这个比喻侧重于上帝曾赐给以色列的丰厚祝福,好使他们可以向世人提供神圣的果子(见对太21:34的注释)。在健康、智力、技能、繁荣、和品格方面,以色列人民都应成为地上最伟大的民族,向所有人显明上帝旨意的荣耀。关于对这些祝福的分析以及应该藉以使世界各国认识真上帝的方式的合成画面,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0页。
篱笆。希腊文phragmos,“树篱”或“栅栏”。篱笆代表神圣律法的规则,顺从其真理与公义的原则就可以保护人不干各种坏事。
一个压酒池。这通常是一个在结实的岩石上凿出的槽或池。在巴勒斯坦,甚至今天都能看到这种压酒池。
租给。或,“租出了它”。在古时,地的租金要么是付现金要么是以货代款。在后一种情况中,要么是付指定数量的收成,要么是付协议中规定的比例数量。这个比喻中的承租人乃是交租耕种农(佃户),这事并不意味着现在的交租耕种农的困难也必是比喻中那些佃户的困难。
园户。或“承租人”(修正标准译本)。
外国。他是一个外居地主。
太21:34 收果子的时候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
【本会注释】
仆人。在太23:34中,耶稣说到打发“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参第37节)。祭司们在一种特别意义上是主葡萄园的指定的管理人,众先知乃是上帝所拣选的代表,或仆人。
果子。或“他的果子”。家主打发人去收他那份的收成(见对第33节的注释)。以色列应结出品格的果子,从而向世人显明天国的原则。品格的果子首先要表明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中,然后表明在他们四围列国之人的生活中。同样地,主期望他的教会现今按着他已赐给她极大的福分给予相称的回报(见《路》第二十三章)。
太21:35 园户拿住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
【本会注释】
拿住仆人。马太说到了不止一批仆人,他们中有些人首先被杀了(见第35,36节)。马可提到每次都打发一个仆人,有些人被杀了(见可12:3-5)。路加也提到每次都打发一个仆人去,没有提到仆人被杀(见路20:10-12)。仆人的数量以及每个仆人所遭受的特别命运对这个比喻来说显然并不重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4页)。该日晚些时候,耶稣以平实的语言说出了犹太人给予上帝曾打发的信使们的待遇(见太23:29-37)。关于不同先知的命运的特别说明,见王上18:13;22:24-27;王下6:31;代下24:19-22;36:15,16;尼9:26;耶37:15;另见徒7:52。葡萄园的承租人不仅拒付租金;他们还通过虐待园主的代表们侮辱了园主,并且做的好像他们自己才是葡萄园的合法主人似的。
太21:36 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园户还是照样待他们。
太21:37 后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
【本会注释】
后来。见可12:6。当以色列拒绝耶稣是弥赛亚时,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就拒绝了上帝最后提供给他们的仁慈怜悯。耶稣此时预见了将来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受神圣恩宠的时候一去不复返了(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3页)。
尊敬。或,“尊重”。
太21:38 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
【本会注释】
这是承受产业的。保罗说到耶稣是“承受万有的”(来1:2),并且说到那些接受他的人是与他“同作后嗣”的(罗8:17)。
我们杀他。此时犹太议会正在设法除掉耶稣(见路19:47;见对太21:23的注释)。在近来的几个月中,他们屡次开会考虑藉以结束耶稣的传道的办法(见对太19:3;20:18的注释),最近的场合是在前一个安息日(见《历》第六十二章)和这个早上(太21:23)。
太21:39 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
太21:40 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
【本会注释】
来。承租人除了园主谁也不尊敬(参约8:41),园主亲自来调查情况了。他来审判他们了。
太21:41 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
【本会注释】
他们说。除了在这里所做的回答之外,不能有别的回答了。希腊文中的次序是引人注目的,可以译为:“这些狠毒的人,他必狠狠除灭他们”。
他的葡萄园。见对第33,43节的注释。
太21:42 耶稣说:“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本会注释】
你们没有念过吗。见对第16节的注释。在这个代表团中有文士,他们的职责是研究并解释圣经(见对第16,23节的注释)。
石头。引文来自诗118:22,23,并且与七十士译本一字不差。拉比们自己承认这段经文指的是弥赛亚(见《历》第六十五章)。修正标准译本突出了对比:“恰好那石头”。关于那“石头”象征基督,见对太16:18的注释。关于形成那块被拒绝的房角石的背景的历史经验,见《历》第六十四章。
房角的头块石头。房角石乃是建筑物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它把两面墙在墙角交汇处连结在一起。关于其他提到房角石的地方,见徒4:11;弗2:20;彼前2:7;见对诗118:22;赛28:16的注释。
太21:43 所以我告诉你们,上帝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
【本会注释】
上帝的国。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指成为上帝特选子民的特权。在将来,上帝计划不再依靠犹太民族拯救世界,就像一座房屋依靠其房角石一样。关于以色列在上帝计划中的角色,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3页。
赐给能结果子的百姓。即,给基督教会(见彼前2:9,10)。
果子。见对第34节的注释。
太21:44 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
【本会注释】
掉在这石头上。即,顺服基督。这正是犹太领袖们不肯去做的事(见对第25,27节的注释)。
这石头掉在。即,在审判中。这审判不久就要落在犹太民族及其顽梗不悔悟的领袖们身上。
砸得稀烂。希腊文likmaō,“扬[掉谷的糠]”,“分散”或“压成碎片”。这些话强烈地反应了但2:44,45的思想,likmaō曾出现在七十士译本的那节经文中(第44节)。一个很重的东西无论落在什么上都会把它砸得稀烂,并且碎片会分散的很远很广。同一个词也被用在七十士译本的得3:2里。“砸得稀烂”这种说法因而也可以译为:“把他像糠一样吹走”,或者“把他像糠一样分散”。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太21:44。
太21:45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
【本会注释】
祭司长和文士。见对第23节的注释。
看出。这比喻的应用是如此清楚以致不需要解释。犹太领袖们无疑十分清楚以赛亚关于葡萄园的比喻的意思(赛5:1-7)以及提到弥赛亚是“石头”的不止一处经文的意思(诗118:22,23;赛28:16等)。
太21:46 他们想要捉拿他,只是怕众人,因为众人以他为先知。
【本会注释】
捉拿他。即,逮捕他。因为他们看出耶稣在公然反抗他们的权威,并且他们几乎无法抑制住自己不立即执行他们的计划。
怕众人。大众的情绪现在强烈地支持耶稣。他与犹太领袖们的每次冲突,都必定减弱了百姓对这些刚愎的神职人员们的尊敬。
以他为先知。见对太21:11;约7:40的注释。
提要:1国王儿子的婚筵的比喻。9外邦人蒙召。12对没有穿婚筵礼服之人的惩罚。15应该纳税给该撒。23基督驳倒了撒都该人关于复活的观点:34回答了律法师,诫命中哪一条是第一,且是最大的:41并且向法利赛人提出了关于弥赛亚的问题。
喜筵的比喻
太22:1 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
【本会注释】
对他们说。[没穿婚筵礼服的人,太22:1-14。关于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请比较路14:16-24。关于导致耶稣讲这个比喻的环境,见对太21:12,23,28,33的注释。毋庸置疑,第22章只不过是第21章的继续,所以也是描绘在被钉十字架之前星期二那天发生的事件。
婚筵的比喻与大筵席的比喻有许多相同之处(路14:16-24)。有些批评圣经的学者已经作出结论说,那些相似之处指明这两个比喻基本上是一个比喻。他们的结论否认了基督有权利在不同的场合讲同一个故事并且改变其细节以适合他在每个场合所要教导之真理的需要。
下述不同点似乎清楚地表明了这是两个不同的比喻:(1)大筵席的比喻是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给出的;而婚筵的比喻是在圣殿的院子里给出的。(2)第一个筵席是一个普通人摆设的;而第二个筵席是一位君王摆设的。(3)第一个筵席只是一个社交场合;而第二个筵席却是为了向王的儿子表示敬意。(4)在第一个筵席中,重点放在那些拒绝邀请之人的浅薄的藉口;而在第二个筵席中,侧重于受邀赴筵的客人必要的准备。(5)在第一个筵席中,提供了藉口;而在第二个筵席中,没有给出任何藉口。(6)在第一个筵席中,没有表现出对信使们的关心;而在第二个筵席中,却说明有些信使被虐待并杀害了。(7)在第一个筵席中,加在那些拒绝赴约之人的惩罚就只是不让他们得尝筵席;而在第二个筵席中,那些拒绝赴席的人被除灭了。
又。这种说法意味着该比喻是与第21章中记载的别的比喻在同一个场合给出的,就如它在马太福音中的背景所表明的。如果像批评者们所主张的,该比喻实际上属于路加在大筵席的比喻中所给出的背景,那么用这个词似乎就不适合了。
太22:2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
【本会注释】
天国。见对太3:2;4:17;5:2;路4:19的注释。
一个王。在这里,指父上帝。
娶亲。希腊文gamoi,直译是,“婚筵”。筵席的喜庆乃是犹太人一个常见的象征,表示弥赛亚国度的特权与喜乐(见对太8:11;路14:15的注释)。在东方国家,这种筵席可能要持续几天(见士14:17;见对斯1:4,5;约2:1的注释)。
他儿子。即,基督(见对太25:1的注释)。关于基督作为上帝儿子的注释,见对路1:35的注释,关于基督作为人子的注释,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见约第一章的附注。
太22:3 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
【本会注释】
打发仆人去。请注意客人们已经被邀请或“被召”了。直到今天,东方国家的风俗都是通过派遣私人信使提醒宾客们想起他们已经接受的邀请来尊荣他们(见对路14:17的注释)。
请。给犹太人最初的邀请已经由旧约时代的众先知们给出了(见对太21:34;路14:16的注释)。该比喻的第一个呼召和给犹太人的第二次邀请,是由施洗约翰、并由耶稣和他的门徒们给出的(见对路14:17的注释)。
那些被召的人。在这个比喻中,指犹太人。在希腊短语中呈现的头韵可以译为:“去召那些被召的[人]”。
席。见对第2节的注释。
不肯来。这个拒绝的画面指犹太人拒绝福音,特别是指他们的领袖(见对太21:38的注释;《路》第二十四章)。耶稣后来用这些话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你们不愿意”(见太23:37)。就连现在以色列的领袖们都不仅自己不肯进来,而且还千方百计地阻止别人进来(见对太23:13的注释)。
太22:4 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说:‘你们告诉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经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席。’
【本会注释】
又。该比喻的这第二次的召请乃是对犹太民族的第三次邀请。王渴望受邀的宾客们能来赴他的筵席。虽然受到了痛苦的失望和极大的羞辱,但他还是愿意饶恕他们的无礼并且忘记他们的侮辱。不久以后他发兵并“除灭那些凶手”(第7节)的事实,表明要是他愿意,就能强迫那些受邀的人来赴席。上帝可以强迫人接受福音的邀请,但他没有那样做。每一个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选择予以接受或拒绝。
别的仆人。该比喻的这第二次呼召是在基督被钉十字架、复活、并升天后由门徒们给出的。门徒们在出去“到地极”之前,要先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作工(徒1:8)。
筵席。希腊文ariston,要么是指“早餐”,要么是指“午宴”(见对路14:12的注释)。在这里,它显然指的是午宴。依照约瑟夫(《生活》54)所说,犹太人的传统至少在安息日是在第六个小时或正午吃“正餐”,或ariston。
预备好了。即,“天国近了”(见对太3:2的注释)。在这里,耶稣指的是在他第一次降临时设立的神圣恩典之国(见对太4:17;5:2的注释)。
太22:5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做买卖去;
【本会注释】
不理。他们甚至都不费心给出个理由(见对路14:18的注释)。
买卖。希腊文emporia,“商业”,“贸易”,“买卖”;来自emporos,“商人。”
太22:6 其余的拿住仆人,凌辱他们,把他们杀了。
【本会注释】
其余的。或“其余者”,即,不满足于仅仅是不理邀请的某些人。
拿住仆人。这主要是指犹太人逼迫早期的基督徒们(见徒8:1-4)。
把他们杀了。在犹太人逼迫早期的基督徒时,司提反是第一个阵亡的(见徒6:9-15;7:54-60)。那十二个人中首先殉道的雅各,也受害于犹太领袖们的仇恨(见徒12:1-3)。
太22:7 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
【本会注释】
发。希伯来人的叙事风格经常遵循主题的次序而不是严格的时间先后顺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见对创25:19;出16:33的注释等)。
兵。直译是,“数群士兵”,而不是大“军”。
烧毁他们的城。无疑暗指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陷落(见太24:15;路21:20;本册注释原文第77页)。
太22:8 于是对仆人说:‘喜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本会注释】
喜筵已经齐备。有些人似乎难于理解经上说王花时间除灭了他的敌人之后(见第7节),喜筵仍旧“齐备”。但是在东方,筵席经常持续许多天(见对第2节的注释),并且因为没有宾客来吃王的筵席,所以筵席还是“齐备”的,即使已经过了指定的喜筵时间。
所召的人。见对第3节的注释。
不配。即,在上帝看来不蒙悦纳(见太10:11,13)。
太22:9 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
【本会注释】
所以你们要往。该比喻的这第三个呼召,相当明显地代表对外邦人怜悯的呼召。
大路上。即,主干道。
太22:10 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
【本会注释】
不论善恶。显而易见,喜筵大厅代表地上的教会,因为在天上不会有善的又有恶的。
太22:11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
【本会注释】
王进来。大筵席的比喻(路14:16-24)完全没有任何段落与太22:11-14的内容相似。
观看宾客。他进来看是不是一切进行的都很好,并且特别要看他的仆人们从大路上召聚来的是什么宾客。他对宾客的视察代表审判的过程,决定谁可以留下谁不可以留下。在一种特别的意义上,它代表查案审判的工作(见《路》第二十四章;见对启14:6,7的注释)。
礼服。这专用的婚筵礼服乃是国亲自提供的。一个充满了适当盛装的宾客的喜筵大厅对王和这个场合来说都是一种尊荣。一个着装不当的人会给主人带来羞辱并且给喜筵带来一种不谐之音。
婚筵礼服代表“基督的义”(《路》第二十四章)。所以,拒绝这礼服就等于拒绝拥有使人有资格成为上帝儿女的品格。像该比喻中的宾客一样,我们自己并没有合适的衣服可穿。只有当我们依靠耶稣基督的功劳,穿上他完美的义的时候,我们在伟大的上帝面前才是可蒙悦纳的。这就是基督徒们受劝要去买的“白衣”(见启3:18;参启19:8)。
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代表自称是基督徒却不感到品格需要改变的人。这个宾客显然只对吃王的恩宴感兴趣。他并不真正地感激所给予他的特权。王的尊荣和这个场合的重要性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忘了之所以摆设这喜筵乃是为了尊荣王的儿子,从而也尊荣王自己。他穿的多么好都不切题,因为他拒绝了唯一能使他有资格坐在王的席上享受喜筵和婚庆的慷慨供应的事。
太22:12 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
【本会注释】
朋友。王巧妙地接近了这个令人不快地宾客,并且给了他充足的机会为自己的做法辩护。显然如果这个人的现状并不是他自己的错误,或者如果是因王宫仆役们的疏忽他被漏掉了,那么王就准备饶恕这个人。
无言可答。希腊文phimoō,“封住……的嘴”;所以象征:“使不能说话”。显而易见是这个宾客自己的错误,因为要是他无辜的话,毋庸置疑地,他就会赶紧发言为自己辩护。他是故意犯错的;他已经拒绝了提供给他的礼服,可能认为自己的衣服比它更好。他可能穿着一件昂贵的新衣,急于让与他同作宾客的人看见并且羡慕。
太22:13 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本会注释】
把他丢在。人们被排斥在天国之外乃是自己所作错误选择的结果。那五个愚拙的童女也是这样(见对太25:11,12的注释)。比喻中的这个人只有依靠王室的邀请才能进入婚筵大厅,但他被退场唯独应该由他自己负责。没有人能救自己,但人却能给自己带来罪责。反之,上帝能将人“拯救到底”(来7:25),但他并不武断地定任何一个人的罪,也不拒绝人进入天国。
外边的黑暗。见太8:12;25:30。这是被遗忘、永远与上帝分离、湮灭的黑暗。比喻中的黑暗与婚筵厅灿烂的光明形成了触目惊心的对比。
在那里。即,在那个地方,在“外边的黑暗”里。
哀哭切齿。见对太8:12的注释。
太22:14 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本会注释】
被召的人多。耶稣在这里所说的真理也在不同的场合说过(见太20:16;路13:23,24)。福音的呼召是对所有愿意接受它的人的。“凡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任何一个渴望救恩之水的人都有特权接受这邀请:“到我这里来喝”(约7:37)。在山上宝训中,耶稣应许凡“饥渴慕义的人……必得饱足”(太5:6)。
选上的人少。这个真理并不是基于该比喻本身特定的一点,而是与它有关的一个一般性结论。该比喻只是暗示不肯来付筵的宾客“多”。耶稣在这里说的只是相当少的人乐于接受王仁慈宽厚的邀请并进入宴会厅。同样地,在山上宝训中,耶稣清楚地说过,比较而言,只有“很少的人”找到了得救的路,而“许多人”都进入了“引向灭亡”的“大”路(见太7:13,14)。
纳税给该撒的问题
太22:15 当时,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纳税给该撒,太22:15-22=可12:13-17=路20:20-26。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商议。在钉十字架前的星期二这天,他们已是第二次聚会商议了(见对太21:23的注释)。
陷害。希腊文pagideuō,“诱捕”,“诱陷”,或“缠住”。这是对犹太领袖们所怀意图的生动形象的描述。
太22:16 就打发他们的门徒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上帝的道,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
【本会注释】
他们的门徒。法利赛人的“门徒”是比较年轻的人,犹太领袖们很可能希望基督认不出他们来。法利赛人担心如果他们亲自到耶稣面前提问,他就会立即察觉他们的阴谋,因为他就算没有都见过他们全部人但肯定见过大部分的。这些陌生人看起来人人都是诚实的年轻人,想要真诚地寻求对于当时犹太人来说最为困惑的一个问题(见对第17节的注释)。路加说到法利赛人的这些门徒是“奸细”(见对路20:20的注释)。三年来,犹太议会派出的奸细几乎到处跟随耶稣(见对太19:3;路11:54的注释)。
希律党的人。希律党是一个犹太政党,支持希律安提帕家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4页)。法利赛人是热心的民族主义者,他们既反对希律又反对该撒,而希律家的党羽却是通敌卖国者。在政治领域他们是苦毒的仇敌,但他们却联合起来反对耶稣了,就像他们曾反对施洗约翰一样(见对可6:14的注释)。在这个场合,希律党的人准备作耶稣回答的见证人,如果他作出了不忠于政府的最轻微的暗示,就准备控告他。
我们知道。他们假装的诚实实际上是一个欺骗的企图。他们希望藉着阿谀奉承使耶稣放松警惕。
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他们因此公开承认了耶稣是公平不偏待人的(参徒10:34)。
太22:17 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
【本会注释】
你的意见如何。这些奸细想要耶稣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是他赞同纳税给罗马的话,他们就认为可以把这个当作他反对上帝律法的证据提出来,法利赛人声称上帝的律法禁止纳税给外国的权势。这样他就会丧失大众的喜爱,不再欢呼他是弥赛亚。要是耶稣禁止纳税,他就会在罗马当局面前被描述为一个叛国者和一个造反者。这两种回答中,不管哪种,法利赛人都指望获益。但是耶稣使他们大失所望,不肯附和这两种进退维谷的建议中的任何一种。他回答说,这不是要么这个要么那个的问题,而是两个都要的问题。
可以不可以。即,是不是与犹太律法的原则相一致。法利赛人认为不一致,而希律党人认为一致。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一个顺从罗马当局的人是不是一个好犹太人的问题。
纳税。希腊文kēnsos,(见对太17:25的注释)。这很可能是罗马的人头税,向那些直接隶属罗马管辖的领土征收。付这种税特别使犹太人感到烦恼,不是因为它过度繁重,而是因为它是一种屈服于外国权势的象征,并且是一种痛苦的提醒,使他们想起自己丧失了自由。面对着耶稣的爆炸性政治问题是:“我们应该顺从罗马呢还是应该为我们的独立战斗呢?”
太22:18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
【本会注释】
恶意。马可说到他们的“假意”(可12:15),而路加说到“他们的诡诈”(路20:23)。这三个词都适当地形容了促使他们提出这个问题的动机。
试探我。即,“使我受试验”(见对太6:13的注释)。耶稣告诉想要欺骗他的人,他十分清楚他们曾那么精明地为他铺设的陷阱。
假冒为善的人。见对太6:2的注释。
太22:19 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
【本会注释】
钱。希腊文nomisma,直译是,“由律法或惯例批准的任何事”;所以是“钱”。同样地,现今我们说到钱币是“法定货币”。罗马的税必须用罗马钱币支付。当地的官长们蒙允许发行他们自己的铜币,但罗马保留了铸造银币的权利。
一个银钱。见对太20:2的注释。
太22:20 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
【本会注释】
像。希腊文eikōn,“形像,”“形状”或“肖像”;从这个词洐生出了英文词“icon”(肖像)和“iconoclastic”(破坏偶像的)。与带有皇帝肖像的罗马硬币形成对比,犹太人硬币带有橄榄树、棕树等等的形像,这似乎对犹太人来说更符合第二条诫命的吩咐。
号。希腊文epigraphē,“题字”或“称号”。
太22:21 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
【本会注释】
归给。或,“归还”。那时所通用的“上税的钱”(见第19节)带有该撒的肖像,所以必需由他铸造并属于他。犹太人拥有这种钱并使用它作为合法的支付手段,这事本身就证明他们无论多么勉强不愿意,还是承认了该撒的权威和权限。所以该撒有权利要求属于他的东西。
该撒的物。因此,耶稣阐明了决定基督徒与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基督徒不应不理政府对自己的正当要求,因为有些东西是“该撒的物”。
上帝的物。上帝的权威是至上的;所以基督徒至上的忠诚应归于上帝。基督徒与“凡掌权的”合作乃是因为它们是“上帝所命的”(罗13:1)。所以,纳税给该撒并不像法利赛人所声称的那样是违背上帝律法的(见对太22:17的注释)。但是有些“事”是该撒无权干涉的(见对徒5:29的注释)。上帝的权限是绝对的普遍的,而该撒的权限是从属的有限的。
太22:22 他们听见就希奇,离开他走了。
【本会注释】
他们就希奇。法利赛人曾指望得到一个是或否的回答,并没有想到别的回答可以脱离他们提出的进退两难的困境。他们不得不承认,尽管作了周密的计划,他们还是比不上耶稣。
复活的问题
太22:23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那天,他们来问耶稣说:
【本会注释】
那天。[婚姻与复活,太22:23-33=可12:18-17=路20:27-3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即,星期二,就是本章中所记载的前述事件发生的同一天(见对太21:23;22:1,15的注释),耶稣被钉十字架前的星期二。
撒都该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2页。虽然他们声称相信圣经,但他们实际上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怀疑论。他们相信上帝就像他们相信该撒一样,但是他们否认他以任何方式特别关心人类的事务。他们否认天使的存在,否认复活,否认来生,并且否认圣灵在人们生活中的运行(见徒23:8)。撒都该人佯装比他们的同胞更加聪明通达,并且轻视法利赛人所强调的严格拘泥于律法和传统。
撒都该人当时来找耶稣的目的是要用他们所储藏的问题中的一个来使他为难,那个问题一直使相信复活的法利赛人感到窘迫。他们预期耶稣不会比法利赛人更能回答这个问题。
没有复活的事。见徒23:8。
太22:24 “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本会注释】
夫子。直译是,“老师”。
摩西说。撒都该人基本上引用的是利未记的婚姻律法(见对申25:5,6的注释)。依照这个律法,如果一个妇人没有生孩子就成了寡妇,她已故丈夫的弟弟就要娶她。这一新的结合所生的头一个儿子要被认为是她第一个丈夫的儿子,以便为他留名,并继承他的产业。
太22:25 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
【本会注释】
七。一个通常表示完全的数字。
太22: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
太22:27 末后,妇人也死了。
太22:28 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
【本会注释】
哪一个的妻子呢。这个问题并不像纳税给该撒的问题那样装有政治炸药(见对第17节的注释)。它只是纯理论的神学领域的问题。然而,如果基督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就会给百姓对他持有的崇高评价一个沉重的打击(见太21:46)。
太22:29 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
【本会注释】
错了。希腊文planaō(见对太18:12的注释)。撒都该人证明受过教育的人可以像没有学问的人一样无知,一样沉湎于错误之中。撒都该人虽然在他们自己的哲学方面是精明的,但他们在这个主题上的信息却并不完全,并且至少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他们没有考虑到──“上帝的大能”。耶稣进一步说明,虽然旧约没有明确教导复活的道理,就像有些人有些人所想的那样,但旧约始终隐藏着这个道理。
不明白圣经。据说撒都该人骄傲地认为自己比法利赛人对圣经的研究更准确,但耶稣在这里却断言尽管自吹认识上帝的道,他们却是极度无知的。根据不完全的信息,基于臆测推理的神学概念,肯定会把那些凭借这种空想的办法到达真理彼岸的人引入迷途。现今的基督徒应该当心,免得他们也“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
上帝的大能。直译是,“上帝的dunamis”(见对路1:35的注释)。撒都该人忘记了一位强大到足以使人从死里复活的上帝也有智慧和能力在完美的新地上重新设立一个完美的秩序。而且,所有得救的人都会对万有荣耀的新秩序感到满意和快乐,即使他们在今生无法完全了解来生将要展示的(见林前2:9)。
太22:30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象天上的使者一样。
【本会注释】
人也不娶。显然,在那里不需要婚姻,因为会盛行一种不同的生活秩序。
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天使们是受造的生灵,不是生出来的生灵。“新世界生儿育女之说绝与‘更确的预言’无份”(《医》第五编)。
太22:31 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
【本会注释】
你们没有念过吗。请注意这些话中所含有的责备(见对太21:42的注释)。
太22:32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的上帝。成为死人的上帝有什么尊荣呢?当上帝在燃烧的荆棘前向摩西显现时,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经死了。如果不是预期复活,为什么上帝会把自己看成是先祖们的上帝呢?亚伯拉罕凭着信心在这相同的预期中“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经营、所建造的”(来11:10)。有人提出说,耶稣的引文来自摩西五经(出3:6,16),因为撒都该人只相信摩西的书是灵感之言。
太22:33 众人听见这话,就希奇他的教训。
【本会注释】
希奇。见对太7:28的注释。
他的教训。直译是,“他的教导”。
最大的诫命
太22:34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听见。[最大的诫命,太22:34-40=可12:28-34=路20:39,40。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关于提出最大的诫命这个问题的环境的注释,见对太21:23,28,33;22:1,15,23;可12:28的注释。
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直译是,“封住了撒都该人的嘴”(见对第12节的注释)。虽然法利赛人可能对他们神学上的宿敌被“堵住了口”感到高兴,但是他们也嫉妒耶稣胜利地止息了那些仇敌的声音。法利赛人还没有放弃诱捕耶稣的希望,所以现在就邀请他们中的一个成员最后一次来尝试使救主说出一些可以被解释为反对律法的话(见对太5:17的注释)。
聚集。见对第15节的注释。
太22:35 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
【本会注释】
一个律法师。一个饱学了犹太教的民事和宗教律法的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这个特别的“律法师”是“一个”法利赛人(第34节),大多数文士都是法利赛人。
试探耶稣。或,“试验他”。虽然是法利赛人提出了这个问题要“试探耶稣”,但是很可能实际提出这个问题的那个人只是“试验”他。无论促使人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始动机可能是什么,这个律法师本人都似乎是正直诚实的(见对可12:28,32-34的注释)。显然,他并没有亲自敌对耶稣。
太22:36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本会注释】
夫子。直译是,“老师”(见对路10:25的注释)。
最大的诫命。虽然这个问题涉及到基本原则,但它不过可能是拉比们想对律法的所有诫命按照轻重等级进行编排而激起的问题。在两条诫命看起来有冲突的地方,被认为是“更大”的诫命就要优先遵守,并且解除了人违反那两条诫命中“较小”诫命的责任(此外见对太5:19的注释)。在这里,“大”的意思实际上就是“最大”。法利赛人高举摩西十诫的头四条诫命,认为比后六条诫命更为重要,结果在实践信仰的问题上就失败了。
太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爱上帝。耶稣引用的经文来自申6:5(见对路10:27的注释)。一个人在能有力量并且靠着基督的恩典开始顺从上帝律法的训令之前,心中必须先有爱(参罗8:3,4)。没有爱的顺从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价值的。但是在有爱存在的地方,人就能自动地开始安排自己的生活与上帝在他的诫命中表达的旨意和谐一致(见对约14:15;15:10的注释)。
尽心。基督在这里列举一个人生命的不同部分的目的,只是要以另一种方式说明对上帝的爱如果真的存在,就会充满生命的每个方面。
太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本会注释】
相仿。象上面所说的,即在爱的大原则基础上,也像爱上帝对每一个人予以关注与合作。
爱人。见对太5:43;19:19;路10:27-29的注释。耶稣在这里的引文来自利19:18,在那里“邻舍”指的是以色列同胞。然而,耶稣把“邻舍”的定义扩展到了包括所有需要帮助的人(见路10:29-37)。爱上帝和爱人的律法决不是新的。然而,耶稣第一个把申6:4,5和利19:18的思想结合了起来作为“人所当尽的本分”,虽然弥迦也非常接近这种思想(见对弥6:8的注释)。
如己。人类的本性倾向于把自我放在首位,不考虑自己在对上帝和对同胞的关系中所负有的义务。要完全无私地对待自己的同胞,一个人就必须先爱上帝超过一切。这是一切正确行为的真实基础。
太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本会注释】
律法和先知。一个常见的希伯来成语,指全部旧约圣经(见对路24:44的注释)。换句话说,耶稣断言旧约圣经或多或少只不过是这里所列举的两大原则—爱上帝和爱人的说明。关于那“律法师”对耶稣所作声明的回答,见对可12:32的注释。
基督与大卫的关系
太22:41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使批评他的人沉默,太22:41-46=可12:35-37=路20:41-44。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到现在,看起来似乎由祭司组成的一个大团体已经聚集来听耶稣可能说什么(见对太21:23,28,33;22:1,15,23,34的注释)。马可提到耶稣还是在圣殿里教训人(可12:35)。
耶稣问他们。要使耶稣控告自己有罪的所有三个企图(见对第15,23,34节的注释)都已经失败了。现在耶稣扭转局面开始问想要控告他的人了。
太22:42 “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
【本会注释】
论到基督。即,论到那“受膏者”,或“弥赛亚”(见对太1:1的注释)。在这里耶稣用了“基督”这个词,不是一个人名,而是一个称号。犹太人承认弥赛亚(基督)的预言,但无疑地却否认耶稣就是弥赛亚。
大卫的子孙。见对太1:1的注释。
太22:43 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
【本会注释】
怎么还。耶稣现在使批评者们面对一个他们显然无法解决的逆论,一个像耶稣以前提出的难题那样,使他们无法回答的两难推理(见太21:25,27)。
在圣灵里。即,“靠着灵感”。马可说的是:“被圣灵感动”(可12:36)。
太22:44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
【本会注释】
对我主。耶稣在这里引用的经文来自诗篇(见路20:42;见对诗110:1;参徒2:34;来1:13的注释)。
太22:45 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本会注释】
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孙子呢。换句话说,如果大卫称弥赛亚为“主”,暗示弥赛亚比大卫本人年长,那么弥赛亚怎么还是大卫的“子孙”因而比大卫年轻呢?对耶稣所提问题的唯一答案乃是,那要作为弥赛亚来到的一位,在他道成肉身到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作为大卫的“主”,弥赛亚不是别的,正是上帝的儿子;作为大卫的“子孙”,弥赛亚是人子(见对太1:1的注释)。显然犹太领袖们没有准备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对弥赛亚怀有错误的观念(见对路4:19的注释)。他们若不承认拿撒勒的耶稣就是弥赛亚,上帝的儿子,就不能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于是,在问这个问题时,耶稣就使法利赛人和文士们与他在世上使命的中心思想面对面对了,因为如果真诚地聪明地面对了这个问题,就会导致承认他的弥赛亚身份。
太22:46 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本会注释】
没有一个人能。犹太领袖们发现进一步向耶稣提问题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使他面对的每一个难题,他都回敬给了他们,并且在这样做时证明了他们对圣经的无知,不胜任作百姓的属灵领袖。在至少一个另外的场合中,耶稣使他们面对了一个令他们困窘的问题(参太21:23-27)。每次要使耶稣丢脸的企图都证明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提要:1基督告诫百姓要听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好的道理,但不要随从他们邪恶的榜样。5他的门徒们必须防备他们的野心。13他针对他们的假冒为善和盲目谴责了他们的八祸:34并且预言了耶路撒冷被毁。
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
太23:1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本会注释】
那时,耶稣说。[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见太23:1-39=可12:38-40=路20:45-47。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参路11:39-52的注释。] 关于给出这篇讲道的环境的注释,见对太21:23,28,33;22:1,15,23,34,41的注释。这很可能是在星期二那天晚些时候。这是耶稣最后一天在圣殿里教训人,这篇讲道也是他公开演讲的结束。藉着严厉地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他显然要努力打破那捆绑百姓的锁链,就是要使他们遵守遗传并使之永存的锁链。太23:1-12是对门徒和一般的百姓讲的,而第13-33节是对听众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讲的。在后一部分中,有七“祸”,如果包括第14节的话,就有八祸(见对第14节的注释)。
众人。公众,那些已经聚集到圣殿院子中的人。
太23:2 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本会注释】
文士和法利赛人。关于的注释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5,57页。
坐在摩西的位上。即,作为摩西律法的官方解释者。从前,“摩西的位”被认为是一个比喻性表达,可以比作现今大学里的“历史教授”。然而,现在考古学家已经发现古犹太会堂有实际的椅子,无疑是律法的解释者坐的。在哈马出土的会堂里,靠近会堂的南墙有一个石椅,椅背向着保存经卷的“约柜”(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7页)。耶稣很可能指的就是这种椅子。
太23:3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本会注释】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在第23章中,耶稣并没有挑战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导,他在别的场合确实挑战过(见对可7:1-13的注释)。而是集中于他们的生活与他们所高举表白的义,不一致的事实。
但不要。在第13-33节中,耶稣明确地谴责了假装更加圣洁、夸耀卖弄的虔诚、喜爱宗教和其他活动中的高位、以及贪婪这种事。我们确实应该检查我们自己的生活,看看有没有那使得“法利赛人”成了“假冒为善”的同义词的同样罪恶(见对路18:9-14的注释)。
他们能说不能行。或,“他们讲道,但却不实行”(修正标准译本)。见对太7:21-23的注释。光说不做就使一个人成了假冒为善的(见对太6:2;7:5的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声称绝对忠于圣经,但却没能实践圣经所阐明的各项原则。他们的好行为在于谨小慎微地注意仪文和仪式的规条,而不是“律法上更重的事”(见对太9:13;22:36;23:23的注释)。请比较得自咒诅无花果树的教训(见对可11:12-14,20-22的注释)以及得自那个说“父啊,我去,他却不去”的儿子的例证的教训(太21:30)。
太23:4 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本会注释】
把重担捆起来。文士和法利赛人是严厉的工头,但却不是背负担子的人。这些“重担”并不属于摩西律法的部分,而是犹太拉比的遗传(见对可7:1-13的注释)。
难担的。这些犹太拉比的规条给那些企图背负它们的人带来的只是麻烦和灰心丧气。上帝的律法并没有什么带来忧伤或厌倦的事。只有人为律法的细微的苛求才会这样。请比较太11:28-30。
太23:5 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
【本会注释】
要叫人看见。他们似乎忘记了上帝是查看人心的,而且如果他要查看他们的心,就会发现他们作为顺从之子,没有什么可以表扬的。他们的顺从主要是在表面上的,像一件衣服一样(见对第25,26节的注释)。他们的行为是受他们预期人们会怎么看他们来管制的,而不是被爱上帝的心控制的(参林后5:14)。关于这类宗教的进一步的注释,见对太6:1-8的注释。
佩戴的经文。希腊文phulaktēria,来自一个意思是“注视”,“保持”的动词,因此是“安全措施”。佩戴经文的思想是基于对申6:8的字面上的解释。关于佩戴的经文及佩戴方式的描写,见对出13:9的注释。对许多人来说,佩戴的经文无疑成了一种纯粹的护身符,非常像古时的希伯来人对约柜所存的观念(见对撒上4:3的注释)。基督时代虔诚的犹太人通常在每天祈祷时佩戴经文,但是拉比们推荐除了安息日和节期的日子外,每天全天都要佩戴。耶路撒冷《他勒目》说到“肩负-法利赛人在他们的肩上,负有他们所履行的全部诫命的经文”(Berakoth9,14b,40,引用于Strack和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1册,第914页)。
繸子。希腊文kraspeda,在这里的意思是:“边缘,流苏”。关于“繸子”或“流苏”的描述,见对可5:27的注释。把它们“做长了”就会使它们更显眼,因为这些带有“繸子”或流苏的衣服是在宗教活动时穿的,所以这么做的目的是要引起人们注意这样穿戴的人比一般人更虔诚地遵守了律法的要求。犹太人的律法只规定了最小的尺寸。使用繸子是根据民15:38-40和申22:12(参可12:38的注释)。
太23:6 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
【本会注释】
首座。更可说是“尊贵的位置”(见《历》六十六章;参雅2:2-4)。关于在筵席上寻求尊贵位置这种做法的注释,见对路14:7-11的注释。两天以后,在最后的晚餐时,那十二个人争论的是类似的情形(路22:24;《历》第七十一章)。
高位。在古时,“假冒为善的人”选择坐在前面,在那里他们可以被人看见;现今他们更喜欢后面的位子。古时的会堂通常并不为会众提供座位,一般而言,会众要么是坐在地板上要么就站着。有时沿墙会摆设长椅。“座位”—留给长老的—通常在前面,面对着会众。讲道的人就坐在其中一个座位上(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7页;见对太23:2的注释)。会堂里的高位通常是根据在团体中的显著性分配的。
太23:7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
【本会注释】
街市。见对太11:16;可7:4的注释。
拉比。直译是,“我的大人”,“我的老师”或“我主”。后来那个人称代名词不用了。这个对律法学者的敬称很可能用的时间并不长。rab这个词表示老师早在公元前110年才发现,是由Joshua b. Perahah说出口的(《米示孥》Aboth1.6;参《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5页)。“拉比”这个称号使一个人以饱学摩西律法闻名,所以暗示他对宗教义务的解释是有约束力的,或者说是没有错误的。这倾向于把人的权威置于上帝明确的话语之上。耶稣忠告他的跟从者们不要指望人,而要指望上帝和他在圣经中所阐明的旨意。这个告诫与现今在教育机构中使用“博士”或“教授”的称号无关,可是它却适用于诸如“可尊敬的”,“陛下,宗座”等称号,这类称号的含意与基督的时代“拉比”这个称号的含意相同。
太23:8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
【本会注释】
你们不要受。在希腊文中,强调的是“你们”。这很可能是对门徒们的一个告诫。在神学问题上,他们不应承担一种独裁的角色。
夫子。直译是,“教师”。
就是基督。原文证据支持省略(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这些词。
你们都是弟兄。那些跟从基督的人应该认为他们是平等的。谁也不应对另一个人行使权威,而且当然不能在良心的问题上行使权威。
太23:9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本会注释】
父。一个经常应用于先祖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称号(见对约7:22;8:53等),一般指过去世代的高尚可敬的人。以利亚和以利沙都被称呼为“父”(王下2:12;6:21)。《米示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99页)的一篇论文名为Aboth,“父们”。亚兰词'abba',“父”未经翻译就出现在可14:36;罗8:15;加4:6中。耶稣在这里似乎指的是这个词在理论上的用法,其含意相当于“拉比”(见对太23:7,8的注释)。
太23:10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本会注释】
师尊。希腊文kathēgētai,“老师,”现代的希腊词表示“教授”。
就是基督。直译是,“那基督”(见对太1:1的注释)。
太23:11 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
【本会注释】
谁为大。见对太20:26;可9:35;路9:48的注释;见《历》第六十七章。
太23:12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本会注释】
自高的。见对太11:29;20:26;路14:11;18:14的注释。这看来是耶稣特别喜欢说的一句话,可能是一句比别的话更经常被他重复的话。在耶路撒冷《他勒目》(Erubin13b,35)中类似的一段话是:“上帝必升高自卑的人,上帝必降卑自高的人”(见对第七章的附注)。
太23:1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有古卷在此有
【本会注释】
有祸了。希腊文ouai,一个表示悲痛或谴责的感叹词(见对太11:21的注释)。七祸(如果包括太23:14的话就是八祸;见对第14节的注释)举例说明了在第3-5节中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观察报告。关于耶稣说出对国家的宗教领袖们的这些严厉谴责的目的,见对第1节的注释。
假冒为善。见对太6:2;7:5的注释。这个绰号在太23:13-29出现了七次。
把天国关了。主要是指神圣的恩典之国,但最终也指神圣的荣耀之国(见对太4:17;5:2的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几乎使心灵真诚的人不可能找到他们得救的路了,首先是通过使宗教成了一个难以忍受的重担(太23:4),其次,是通过他们自己假冒为善的榜样(第3节)。犹太拉比的遗传不但没有照亮得救的道路,反而使它那么黑暗朦胧,以致最好的人都只能摸索前行,就像在浓雾中一样(见对可7:5-13的注释)。
自己不进去。他们假冒为善的生活作风会禁止他们进去。
你们也不容。即,你们也不许。就好像文士和法利赛人站在门外(见对太7:13,14的注释)阻止人进去一样,也好像在上了门闩并设了路障之后,他们就把钥匙扔掉了,抱定决心不让任何人进去。他们是那么排外,以致认为天国乃是一种私人俱乐部,只有那些达到他们的标准的人才能获准进入。
太23:14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做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
【本会注释】
侵吞寡妇的家产。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省略第14节。这句话在可12:40中并没有争议。法利赛人劝说富裕的寡妇将她们的财产奉献给圣殿,然后就将之用于他们自己私人的利益(《历》第六十七章)。寡妇们本是受律法保护的(出22:22),但这个事实也没能阻止贪婪的法利赛人(参赛10:2)。关于计划用来使诈骗老人合法化的另一种诡计,见对可7:11-13的注释。
假意。见对第5节的注释。
很长的祷告。见对太6:7的注释。
更重的刑罚。因为他们是领袖,所以他们的恶行比平民所犯的同样罪行更应受谴责。作为律法的教师,他们的行为比一般的罪人更加该受公开的谴责。首先,他们远比平民更彻底地知道律法,其次,他们邪恶的榜样会被其他看到的人用来证明,他们自己的罪行是正当的。
太23:1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本会注释】
有祸了。见对第13节的注释。
勾引一个人入教。关于在基督的时代,犹太人和他们的宗教在罗马帝国中的广泛影响,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1,62页。古代的记录表明事实上有数不尽的数以千计的人皈依了犹太人的信仰。这些人中有些人成了犹太人,并且使他们的生活与犹太教所有的仪文要求相一致。他们首先要受充分的教导,然后受洗,并且必需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奉献祭牲。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作为接受亚伯拉罕之约的一个记号(见对创17:10-12的注释)。有极大数量的人相信了真神上帝并且敬拜他,但却没有参加犹太教的仪式。这些人以“门口的皈依犹太教者”或“上帝的敬畏者”闻名。
加倍。如果可能的话,一个热心的皈依者甚至比法利赛人更加执迷顽固。成为“地狱之子”意思是适合于“地狱”(希腊文geenna,见对太5:22的注释),因而,注定要往那里去。相反,成为“天国的子民”意思是有适合于天国的品格,因而注定要往天国去。
太23:16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本会注释】
瞎眼领路的。耶稣当然指的是属灵上的瞎眼(见对约9:39-41的注释)。犹太人以给瞎眼的外邦人领路自豪(罗2:19);实际上,他们竭尽全力赢得外邦人入犹太教(太23:15)。但是一个瞎眼的人承担给别人领路的角色实在愚蠢极了。耶稣进而立即说明了他用属灵的瞎眼指什么(第16-24节)。耶稣对犹太领袖们的这部分控告,比记载在第23章中任的部分都长。所以他似乎要将重点放在他们在这方面的假冒为善上。属灵瞎眼的唯一疗法就是属灵的“眼药”(启3:18),但是他们不肯从唯一售卖它的商人那里买这种眼药。在这里对现今的教会有一个严肃的警告。
起誓。见对太5:33-37的注释。
这算不得什么。这是说明文士和法利赛人属灵瞎眼的第一个例证。可能在这里提到的区分的推理是一个要遵守的誓言必须详细。例如,依照《他勒目》(Nedarim14b,宋西诺版,第38页),“如果一个人指着律法书起誓,他起的誓就无效;如果他指着律法书上所写的起誓,他就该谨守;如果他指着律法书并且指着其中所写的起誓,他就该谨守”。请注意“无效”这种说法,并将之与耶稣的“这算不得什么”说法相比较。
他就该谨守。“他就该谨守自己誓言”以便实现他所许诺的,或者承担他已起誓要负的责任。
太23:17 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
【本会注释】
无知。希腊文mōroi,“愚蠢的人们”。请比较基督在太5:22中的警告(见对该处的注释),反对人们轻率地使用这个词。显然,在马太福音中,耶稣谴责的是不时鼓动人使用这个词的动机,而不是使用这个词本身。在山上宝训中,耶稣涉及的是动机而不是外表的行为,同样地,他现在并没有在怒火中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话,而只是在陈说事实。
成圣。即,使它神圣。金子只有在它成为圣殿的金子时才是神圣的。
太23:18 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本会注释】
指着坛起誓。见对第16,17节的注释,在那里包括了同样的原则。
太23:19 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
【本会注释】
你们这愚蠢的人。原文证据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包括还是省略这些词之间有分歧。
太23:20 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太23:21 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
太23:22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上帝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本会注释】
指着天起誓。见对第16,17节的注释,在那里应用了同样的原则。天本身和上帝的宝座只是由于上帝的临格才是圣的。
太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本会注释】
你们献上十分之一。什一是律法的组成部分(见对利27:30;申14:22的注释)。虔诚的犹太人一丝不苟地注意奉献什一在《米示孥》中有所反映:“凡[被认为]是食物的和被看守并从地里长出来的,都应献上什一。并且他们进一步规定了另一条规则[关于什一的]:凡在[其生长的]开始和结尾被认为是食物的,即使他将之保留不用以致使食物的数量可以增加的,也应献上[什一],无论它在早期阶段[被收集]还是在晚期阶段[成熟]……果子什么时候可献上什一呢?无花果树从它们被称为bohal的时候,葡萄和野葡萄在成熟的早期阶段,红色的浆果和桑葚在它们变红之后,等”(Ma`aseroth1.1,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55,256页)。
薄荷。在《米示孥》中,没有提到这种草药要献上什一。拘泥细节的犹太人将它献上十分之一,无疑是要证明他们对什一律法的极度尊敬。
茴香。或,“蒔萝,草茴香”。在《米示孥》中(Ma`aseroth4.5,《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74页)提到茴香要献上什一。这种植物的所有部分—种子、植株、和种荚—都要献上什一,实际上,除了根都要献上。
芹菜。一种作物,其籽可作调味品也可与食物一同食用(见赛28:25,27)。孜然芹的籽与香菜籽相似,但味道不如香菜籽好,营养也较少。这里提到的三种香草都可用于烹饪,并且后面两种还具有药用价值。见对赛28:25的注释。
反倒不行了。或,“却被忽视了”。这与犹太领袖们对基督的控告相似(见对太5:17-20的注释)。
更重的事。文士们自己已经对犹太教的律法,进行了精心的人工编排,将它们列为较重要的和较不重要的(见对太22:36的注释)。关于耶稣自己对于某些命令比别的命令更重要的评论,见对太5:17-20的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人造的条例和遵守律法的外在形式极其重视(见对可7:3-13的注释),却几乎完全忘记了律法本身的真精神—爱上帝并爱自己的同胞(见对太22:37,39的注释)。在山上宝训中,耶稣曾寻求,将人们在外表遵守律法,恢复到从心里遵守(见对太5:17-22的注释)。
公义。希腊文krisis,在这里很可能在正义的意义上用作“公义”的意思。关于怜悯作为人际关系的一个指导性因素的重要性,见对太9:13的注释。关于信心[信实]的意思,见对哈2:4的注释。
这。即,经常主要构成外表形式的较不重要的事。耶稣在这里赞成了什一。他和任何一位新约圣经作者都丝毫没有放松这项义务。耶稣说明他并不反对这样献什一,而是反对文士和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精神,他们的宗教乃在于小心谨慎地遵守律法的形式。
那。即,“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忽视的。
太23:24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本会注释】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见对第16节的注释。
滤出来。希腊文diulizō,“过滤”,就像通过一个滤网一样。这一子句照字面应该读作:“滤出蠓虫”,即,从饮用水中滤出来(《历》第六十七章)。英文钦定本使用介词“at”(在)乃是一个排字错误。在这里耶稣再次责备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精细地预防小问题,当提到真正重要的问题时就粗心疏忽漠不关心。依照利未记的律法,蠓虫和骆驼都是不洁净的(见对利11:4,22,23的注释)。精心地预防咽下最微小的(不洁净)动物的生命,同时却吞下一个最大的不洁净的动物,骆驼,这两幅画面被肩并肩地在安置在一个给人深刻印象的夸张法描绘中,基督的教训以这种修辞手段闻名(参太19:24的注释)。
太23:2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本会注释】
杯的外面。耶稣在这里并不是指法利赛人洗实际的家庭器具的习惯,犹太人使用家庭器具是小心谨慎的,而是指法利赛人本身。就实际的杯子来说,法利赛人会把里面洗的和外面一样,非常干净。麻烦在于他们没能将同样的原则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他们活着要“叫人看见”(见对第5节的注释),似乎完全忘记了上帝能看见他们的心,并且完全清楚,那促使他们表面上做出小心谨慎的虔诚行为之假冒为善的动机。请比较可7:18-23。
盘。希腊文paropsis,一种盛可口食物的盘子。
勒索和放荡。如此翻译的这两个词一方面表明“抢劫”和“盗窃”,另一方面表明“放纵”和“缺乏自制”。基督在这里说明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在“律法上更重的事”上是怎么失败的(第23节)。
太23:26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本会注释】
先洗净。有效的洁净必须从里面开始(见对可7:3-18;路11:41的注释)。
太23:27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象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
【本会注释】
你们有祸了。见对第13节的注释。
粉饰的坟墓。依照仪文律法,与死人接触是一种极度沾染污秽的形式。例如,除了在直系亲属的情况下,祭司不可因接触死人“沾染”自己(利21:1-4),但是大祭司就连这种特免也不得享有(第10,11节)。依照《米示孥》,习惯在亚达月15日粉饰坟墓,就是逾越节前一个月的时候,以便祭司和拿细耳人可以避免在无意间接触坟墓招致污秽(Shekalim1.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1页)。关于因与死人接触而引起的仪文上的污秽,所要求的洁净程序,见民19:11-22。请比较徒23:3;见对路11:44的注释。
太23:28 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本会注释】
显出公义。见对第3,5节的注释。
里面。关于基督论到内里正直的重要性的评论,见对太5:22,28的注释。
太23:29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
【本会注释】
建造先知的坟。一个世代的殉道者常常会变成下一个世代的英雄。当众先知在世时,一般会被人拿石头打死;在他们死了一段时间之后,一般会用设立精心制作的石头纪念碑纪念他们。先知在世时,犹太人如果不接受他们的信息,就不能尊敬他们,但是如果不接受已死先知的信息,要尊敬他们就是一件简单的事了。
太23:30 ‘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
【本会注释】
若是我们在。每个世代都倾向于自夸,比先前的世代更聪明,更宽容。我们可能会应自认为不像文士和法利赛人感到满意,但事实上我们却忘记了当这样想时就变得像他们一样了(见对路18:11的注释)。亮光越多,人的责任就越大。从前世代的众先知受苦是因为他们挑战了同时代人们的信仰、标准、和行为。要是那些先知们活在今天的话,他们也会带来同样的斥责罪恶的信息,这些信息很可能会遭遇同样无情的冷淡,并惹起人们同样的企图要止息烦扰他们的先知们的声音。
太23:31 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
【本会注释】
你们自己证明。他们使自己对从虽然死了却仍在说话的众先知发出的真理之光负有责任。
太23:32 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
【本会注释】
你们去充满。在希腊文中强调的是“你们”。犹太民族的罪恶之杯几乎要满溢了,基督所在世代的人们的行为,尤其是他们拒绝基督是弥赛亚的行为(见对约19:15的注释),会使那杯恶贯满盈(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2,33页)。巴比伦的罪恶怎样在伯沙撒的宴饮之夜,达到了神圣容忍的极限。照样,以色列民族的罪恶也在他们弃绝耶稣并将他钉死在十字架上时,越过了神圣恩典的界限。
太23:33 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
【本会注释】
毒蛇之种。见对太3:7;12:34的注释。
怎能逃脱呢。见对来2:3的注释。
刑罚。或,“判决”。
地狱。希腊文geenna(见对太5:22的注释)。他们是自己证明反对自己的(太23:31)。如果他们承认有罪,他们怎么还能指望逃脱呢?
太23:34 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
【本会注释】
我差遣。请比较路11:49。
智慧人。就是明白众先知的信息,并且寻求将其中所阐明的原则应用到国家、生活中的人。这些人根据已启示的真理,“通达时务,知道以色列人所当行的”(代上12:32)。关于“智慧”的意思与“聪明”和“知识”相对照的区别,见对箴1:2的注释。“智慧人”是可靠的顾问,是精明谨慎的人,他们的领导能力是可靠的。他们不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是瞎眼领路的(见对太23:16,17的注释)。
要杀害,要钉十字架。司提反的阵亡满足了文士和法利赛人,要流那些为上帝讲话之人的血的私欲(徒7:59)。犹太人的恶意使保罗再次被捕并被处死(见提后4:6-8;《述》第四十七、五十八章)。应该注意的是,钉死在十字架上是罗马人的死刑方式,不是犹太人的死刑方式。
鞭打。关于在会堂里鞭打的惯例,见对太10:17的注释。保罗曾被鞭打五次(林后11:24)。
追逼。见对太5:10-12;10:17,18,23的注释。关于逼迫的例子,见徒13:50;14:5,6,19,20;26:11等。
太23:35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
【本会注释】
归到你们身上。这并不意味着基督那个世代的人要因他们先辈的罪行受惩罚,因为圣经明确地教导说没有人因另一个人的罪受惩罚(见结18:2-30;参出32:33)。但是他们弃绝耶稣和他的教训使得他们的罪恶比以前所有的世代都大。
义人的血。即,无辜之人的血。.
亚伯。见对创4:8-10的注释。
撒迦利亚。撒迦利亚无疑是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他照约阿施王的命令在圣殿的院子中被石头打死了,约阿施王于公元前835至796年在位(代下24:20-22;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83页)。在后来的犹太文献中,这次的谋杀被提到过许多次,无疑在国民的思想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希伯来圣经中,历代志似乎是最后的圣经经卷,与玛拉基书在英文圣经中所占据的位置相同(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37页)。根据一个看似有理的假定:耶稣提到亚伯和撒迦利亚的名字乃是因为,根据希伯来圣经经卷的次序,他们代表经上所记载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殉道者,许多学者断定至少在耶稣的时代之前,犹太人在排列圣经经卷的次序时,就把历代志列为最后一卷书了。
巴拉加的儿子。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代下24:20-22)是圣经中所提到的唯一一个被这样杀死的人(见《历》第六十七章)。没有任何消息说到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亚1:1)是橫死的。对于赛8:2提到的“耶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也可以这样说。有人提出耶稣并没有把撒迦利亚看成是“巴拉加的儿子”,这些字是由后来的一位抄写员加上去的,他在抄写时心里想的要么是先知撒加利亚,要么是赛8:2的撒迦利亚。值得注意的是,路11:51中的对观段落没有认为撒迦利亚是“巴拉加的儿子”。
殿。希腊文naos,严格意义上的殿与hieron,或殿的复合整体有区别(见太21:23),后者包括院子和与殿毗连的其他建筑物。平常只有祭司可以进入圣殿的内院,祭坛就在那里,撒迦利亚在“殿和坛中间”暗示他殉道时正在供祭司的职分。如果所罗门殿的院子与希律殿的院子相同,那么杀害撒迦利亚的人—如果他们不是祭司或利未人—很可能就没有权利进入这个院子。
太23:36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这一切的罪。即,在第34,35节中总结的罪恶行径的高潮。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的恶贯正在迅速满盈(见对第32节的注释)。
这世代。耶稣在这里清楚地指的是当时还活着的人,也就是他同时代的犹太人的“世代”。在接下来的一章中,他说明了在这里所提到的命运—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和圣殿被罗马的军队毁坏(见太24:15-20;参路21:20-24)。另请比较太24:34;路11:50。
为耶路撒冷哀哭
太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象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本会注释】
耶路撒冷啊。请比较路13:34。在耶路撒冷集中了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所有的希望。该城是民族力量与骄傲的象征。关于耶路撒冷在上帝计划中的角色,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0页。
杀害先知。见对第34节的注释。
我愿意聚集。直译是,“我希望聚集”。从耶稣的嘴唇发出的关怀之言没有比这更动人更温柔的了。上天怀着同样温柔的渴望看着所有失丧的人(见对路15:7的注释)。上帝必须弃绝犹太人、不让他们再做他特选子民的时刻就要来到了(见太23:38),然而上天多么不愿抛弃他们、任他们去走乖僻的道路和可悲的命运啊!关于圣经所表达的上帝向不悔改的罪人们所实行的恒久忍耐与仁慈怜悯的其他话语,见结18:23,31,32;33:11;提前2:4;彼后3:9。
小鸡。或“她的幼雏”。
你们不愿意。那决定他们命运的乃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见对但4:17的注释;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2,33页;《证》第五册原文第120页)。没有一个罪人的失丧会因为上天的供应不足。请比较书24:15;赛55:1;启22:17。
太23:38 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本会注释】
你们的家。就在前一天,耶稣提到圣殿时还是“我的殿”(太21:13)。现在它成了“你们的家”了。基督的话必定在祭司和官长们的心里引起了恐惧。在他受审期间,这一宣告可能也曾出现在他们心中(见太26:61-64)。三天后,那被撕裂的幔子乃是一个可见的记号,表明上帝不再悦纳继续在那里执行了近40年之久的各种形式与仪式的轮回了(见太27:51)。当时正处于但9:27的预言周的中间时期,就上天来说,祭牲与祭品的价值将要永远止息了。见对太24:3,15的注释;参路21:20;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5页。
太23:39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本会注释】
不得再见我。这句话要根据耶稣在这周所讲的别的话来理解,特别要根据太26:64来理解。耶稣说“从今以后”并不是指他在这个星期二下午离开圣殿以后,而是指与他被弃绝、受审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有关的所有境遇。
是应当称颂的。耶稣指的是当人们—包括那些“刺他的人”(启1:7)──要见他“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4:30)的时候。在那最后的大日,就连讥诮的人也会被迫承认他们现在任意咒诅的一位是有福的(见腓2:9-11)。耶稣讲话的对象-文士和法利赛人也会在那些人中。耶稣的意思是:“你们不会再见我,直到我在荣耀里回来的时候。”
在说了这些话之后不久,耶稣就永远离开了圣殿的区域。关于这次离开圣殿院宇之前的其他事件,见对可12:41-44;约12:20-50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