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基督预言圣殿被毁:3在此之前有何等的多么大的灾难:29他来审判的兆头。36因为那日子那时辰我们不知道,42所以我们应该像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一样警醒,每时每刻都期盼我们的主到来。
预言圣殿被毁
太24:1 耶稣出了圣殿,正走的时候,门徒进前来,把殿宇指给他看。
【本会注释】
耶稣出了殿。[基督再来的预兆,太24:1-51=可13:1-37=路21:5-3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在耶路撒冷传道的末期”;“受难周”。] 很可能在星期二下午晚些时候。耶稣白天在殿里教训人,并且受到了一群接一群的犹太领袖们多次的攻击。终于,在他最后的公开讲道中(第23章),他用清楚无误的话描绘了这些“瞎眼领路”(第16节)之人的假冒为善的品格,然后就永远离开了圣殿庭院。马太对这日发生之事的叙述记载在太21:23至23:39。占用了第24,25章的这篇讲道是在橄榄山的山坡上私下讲给有些门徒的。马可和路加的对观记录一直对应到马太福音中的24:42。
离开圣殿后,耶稣和至少四个门徒直接下到了汲沦谷,并且登上了橄榄山的山坡,这个山坡高出汲伦谷约有400英尺(约122米)。橄榄山比圣殿约高300英尺(约91米),所以在山上可以观看圣殿和耶路撒冷城。见对太21:1的注释;见第513页的插图页面。
门徒。马可(可13:3)说明了这些门徒是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约翰—两年前曾在加利利海边蒙召,离开他们渔网的那四个门徒(见对路5:1-11的注释)。
指给他看。惟有马可给出了门徒们所说的话:“夫子,请看。这是何等的石头,何等的殿宇!”(可13:1)。圣殿是每个犹太人心中的自豪和喜乐。约瑟夫把圣殿的云石白墙比作白雪覆盖的美丽山脉(《犹太战记》v.5.6[223]),并且给出了有些墙石令人难以置信的尺寸—长45宽5高6肘(约长66宽7高9英尺,或者长20宽2.1高2.7米)。该殿建到当时差不多建了50年(见约2:20),并且院宇和建筑物完整的结合体直到约公元年63年才完工—距它被提多的军队完全毁掉只有七年。
太24:2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不是看见这殿宇吗?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关于圣殿所使用的一些石头的惊人的尺寸,见对第1节的注释。这个预言实际应验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的时候(见对第1节的注释)。
拆毁。约瑟夫(《犹太战记》vi.4.5-8[249-270])生动地描绘了圣殿的毁灭以及提多为拯救它所做的努力。圣殿本身卓越的构造足以保证无限期地经受大自然的力量。耶路撒冷城本身实际上也是坚不可摧的,但耶稣却预言了它会被用暴力毁灭。
耶稣再临的预兆
太24:3 耶稣在橄榄山上坐着,门徒暗暗的来说:“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
【本会注释】
耶稣在橄榄山上坐着。耶稣很可能是来这儿过夜的,而不是像前两天那样回到伯大尼(见对太21:17的注释)。
门徒。见对第1节的注释。
暗暗地。他们很难领会耶稣对圣殿所作宣言的意思,特别是联系到近来的事件,如荣入圣城和第二次洁净圣殿,那对他们来说似乎预示着弥赛亚的国度马上就要建立了。他们暗暗地到他面前来无疑是因为如果公开谈论这种事会被认为是叛国的行为。
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现在他们殷切地希望耶稣差不多会在随便哪一天宣布他自己是王,并且被国民欢呼为弥赛亚。那么,那时,圣殿荒凉的事还会发生吗?
这些事。即,太23:38中提到的荒场和太24:2中更清楚说明的事。
预兆。见对第30节的注释。
降临。希腊文parousia,“到场”或“到达”。Parousia出现在纸莎草文献中通常表示一位皇帝或君王的来访。这个词也出现在第27,37,39节中,但是在福音书中没有出现在别的地方,可是经常出现在使徒书信中。它有时被用来表示presence(在)与absence(不在)相对,如腓2:12,但更常见的是表示基督的降临,如在帖后2:1中,或者人的到来,如在林前16:17中。在新约圣经中,它被用作表示基督第二次降临的专门术语。parousia这个词丝毫没有秘密降临的意思。
门徒们显然明白耶稣要暂时走开一段时间,之后他要在能力和荣耀中回来占领他的国度。显然耶稣必定已经比福音书的记录更清楚地教导了门徒这个主题(见《善》第一章)。大众相信当弥赛亚来到时他会消失一段时间,而且当他再次出现时没有人知道他从哪儿来。然而,就福音书的记录来说,这是第一次延伸到第二次“降临”的讨论,虽然这事已经暗含在十锭银子(路19:12-15)和凶恶园户(太21:33-41;参太16:27)的比喻中了。关于要是以色列忠心的话,旧约圣经关于弥赛亚和弥赛亚国的预言就会已经以何种方式应验了的大纲,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0页。关于犹太神学家们解释旧约圣经这些预言的基本错误的评论,见《历》第二章。
在门徒们心中,“这些事”—圣殿的被毁,以及耶稣在“世界的末了”第二次降临—是紧密相关的。他们想象这些事要么是同时发生要么是迅速地相继发生。当耶稣升天那天,门徒询问:“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耶稣回答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1:6,7)。他们还不明白犹太民族会弃绝耶稣,并且反过来要被上帝弃绝,不再是特选的子民(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2,33页)。当时,关于将来事件的知识他们担当不了。实际上,门徒们已经证明了自己不能领会基督近一年来曾多次重复的指示,论到他迫近的受难和死亡(见对太16:21;20:17-19的注释)。所预言的事件证明了几乎过于他们所能忍受的(见路24:11,17-25;《历》第六十九、八十章)。
世界的末了。或,“时代的结局”。关于希腊文aiōn,“世界”的意思,见对太13:39的注释。类似的说法常见于犹太的启示文学中,形容当前世界秩序的结束和弥赛亚时代的开始。关于这一转变要如何依照上帝起初对以色列的计划完成的大纲,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0页。门徒们心中带着旧约圣经预言的弥赛亚的信息提出了他们的问题。但是他们和别的犹太人一样,并没有完全明白上帝的应许只有在履行了必要的条件的时候才能实现在以色列身上(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0-34页;见对耶18:6-10的注释)。
耶稣在他对门徒们所提问题的回答中,将导致犹太民族作为上帝选民的“末了”的事件和世界“末了”的事件混和了起来。总是无法清楚地分清这两者的界限。耶稣对将来所作的描述不少都可以特别应用到不久就要发生的与犹太民族、耶路撒冷城和圣殿有关的事件上。然而,讲这篇道也是为了那些将生活在世界历史最后几幕场景中的人的益处。值得注意的是,《历》第六十九章将在第4-14节中所列举的兆头主要应用在耶路撒冷的陷落上了,并且其中有些兆头还要在我们的时代再次应验,而第21-30节的兆头全部是导致救主再来的事件。见对太10:1的注释。
太24:4 耶稣回答说:“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
【本会注释】
迷惑。要“谨慎”的主要原因是要避免受迷惑,或者说被引入歧途。耶稣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再三重申了这个警告(见第4-6,11,23-26,36,42-46节)。
太24:5 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
【本会注释】
冒我的名。即,假装是弥赛亚。第5节的警告特别应用于耶路撒冷的陷落和犹太民族的败亡,那时特别容易受到这种形式的欺骗。在使徒时代有许多假弥赛亚。见约瑟夫《犹太战记》vi.5.4[312-315]。稍后(第27节),“我们的主用无可置疑的话讲到他第二次降临”(《历》第六十九章)。
太24:6 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因为这些事是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有到。
【本会注释】
风声。希腊文akoai,“报告,传说”。在公元70年战争暴发前,门徒们不应感到奇怪或惊慌。在耶路撒冷陷落前会有战争,但这些事并不预示着耶稣不久就要再来(见《历》第六十九章)。
末期。在这次讲道中,我们的主既预言了犹太国作为一个国家的末了也预言了世界的末了。拉比们会宣布第6-8节的兆头是“弥赛亚降临”和“他们[作为一个国家]蒙拯救脱离奴役的预兆”,但是耶稣却指出这些兆头乃是“他们[作为一个国家]被毁灭的预兆”(《历》第六十九章;参《福山》第五章)。使徒时代的战争和战争的风声怎样预示了犹太国的末了,我们这个时代国际间的动乱与冲突也怎样预示着世界的末了(见《知君》第四十三章;《证》第五册原文第753页)。
太24:7 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
【本会注释】
民要攻打民。犹太和罗马作家们都把公元31-70年这段时期形容为大灾难时期。基督这些话实际应验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前的事件中了(见《历》第六十九章)。关于第7节的“饥荒、瘟疫、和地震”的预言无疑也主要指的那同一个时期。耶稣特别警告早期的基督徒们不要认为当时的政治冲突、饥荒、瘟疫、和地震是世界“末了”临近的兆头(见对第3节的注释)。
饥荒。在徒11:28中提到了约发生在公元44年的一次特别严重的饥荒。在革老丢统治的公元41-54年间,总共有四次大饥荒。
瘟疫。原文证据支持省略这个词(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
地震。在公元31年到公元70年有一连串的大地震。这些地震中最厉害的发生在克里特(46或47),罗马(51),弗吕家(60),和坎帕尼亚(63)。塔西图(《编年史》xvi.10-13)还说到了公元65年特别严重的飓风和暴风雨。
多处。即,“许多地方”。
太24:8 这都是灾难(灾难:原文作生产之难)的起头。
【本会注释】
起头。见对第6,7节的注释。
灾难。希腊文ōdines,“(分娩时的)阵痛”,“生孩子时的痛苦”,“创业的艰难,产前阵痛”,“辛苦,分娩”。同一个词在帖前5:3中被译为“产难”;其动词形式出现在加4:19,27;启12:2中。这个词在比喻意义上表示更为一般意义上的痛苦(见徒2:24)。
犹太人用过一个词(希伯来文cheblo shel mashiach;亚兰文chebleh dimeshiach,直译是,“弥赛亚的阵痛”);一次是以复数形式用在一个有争议的段落中:“弥赛亚一阵阵的剧痛”,他们用这个词表示的并不是弥赛亚自己的苦难,而是弥赛亚的时代会带来的苦难。这种表达方式早在约公元90年就被发现在拉比以利以谢的一句话里了(《米大士》Mekhiltha59a,关于出16:29的注释,被Strack和Billerbeck引用在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一册第950页),可能在耶稣时代已经流行了。假如这样的话,耶稣就是用这个词使人们想起这些预言的灾难。关于非正典的启示作者们预期在时代的末了之前的状况的描述,见以斯拉记下5:1-12;6:18-25;15:16;巴路的启示27;48:31-37;70:2-10;禧年书23:16-25;以诺书99:4-7;100:1-6。
太24:9 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
【本会注释】
把你们陷在。见对太5:10-12;10:17-24的注释。司提反(徒7:59,60),彼得和约翰(徒4:3-7,21),以及彼得和雅各(徒12:1-4)都列在最先在当权者手下受苦的基督徒中。保罗曾被带到腓力斯,腓斯都,亚基帕和该撒面前(徒24至28)。请比较可13:9-12。在太24:21,22中,基督特别说到了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陷落以后才会来到的逼迫。
为我的名。即,“由于我”,相当于说:“因为你们是基督徒”(见对太5:11的注释)。
太24:10 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
【本会注释】
跌倒。直译是,“被绊倒”(见对太5:29的注释)。他们会背离或者说背道。信徒们会丧失他们“起初的爱心”(启2:4)。关于早期基督徒世纪的背道,见对帖后2:3,4的注释。
彼此恨恶。见对太10:21,22的注释。
太24:11 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
【本会注释】
好些假先知。请比较第4节。历史记录表明,紧接在耶路撒冷被罗马人攻陷前出现了许多假先知。关于末后日子的假先知们,见对第24-27节的注释;参《历》第六十九章。关于早些时候对假先知的警告,见对太7:15-20的注释。在太24:24-26中基督特别说到了在他再来之前假先知们的工作。
太24:12 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
【本会注释】
不法的事增多。基督的预言最初应验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前的几十年(《历》第六十九章;参36,37)。这预言在末后的日子还要再次应验(提后3:1-5;参《证》第五册原文第136,741页)。
爱心。关于这一基督徒恩典的描述,见林前13;见对太5:43,44的注释。就基督教会来说,关于这个预言的应验,见对启2:4的注释。许多人会发现附和世界比保持忠诚和坚定更容易。
太24: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本会注释】
惟有忍耐。即,忍耐各种背道的试探,如假先知们的欺骗(第11节)和犯罪的引诱(第12节)。
到底。希腊文telo,“到末期”。在第6,14节中,“末期”也是来自telos,但是在第3节中,却来自sunteleia,并不清楚基督的意思是“到所能受的”(见林前10:13;来12:4),还是“到世界的末了”(见对太24:3,6的注释)。
太24:14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
【本会注释】
福音。希腊文euaggelion(见对可1:1的注释)。
天国。见对太3:2;4:17;5:3的注释。
天下。希腊文oikoumenē,“有人居住的世界”(见对路2:1的注释),和从时间的观点考虑的aiōn,“世界”形成了对照(见对太24:3的注释)。在基督说了这些话30年后,保罗断言了福音已经传到普天下(西1:23;参罗1:8;10:18;西1:5,6;《证》第八册原文第26页),确认了这一预言在他那个时代的实际应验(见《历》第六十九章)。然而,保罗的宣告只在有限的意义上是真实的(见“保罗传道结束时的教会”)。我们主的这个预言的完全应验还没有实现(见《述》第十一章)。
在十九世纪和20世纪的上半个世纪期间,福音传遍天下的荣耀进程鼓舞了每一个热心而尽责的基督徒相信太24:14的应许的完全应验不久就要实现了。现代基督教使命的纪元一般认为开始于威廉·克里在1793年的工作。自从他负起去印度的历史性使命以来,这一个半世纪已经目睹了基督教信仰自从使徒时代以来最伟大的征服。
已经与国外布道团联手翻译并发行圣经了。尽管在基督教纪元的头18个世纪圣经只译成了71种语言,但在下一个世纪—19世纪—总数却上升到了567种语言。到20世纪中叶,就已经超过了1,000种语言。现今世界上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得不到用自己的方言写成的圣经了。
末期。见对第3,6,13节的注释。
大灾难
太24:15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
【本会注释】
那行毁坏可憎的。见对但9:27;11:31;12:11的注释。在七十士译本中,但以理书中的这些经文含有相似的或相同的希腊词(参马加比一书1:54)。在犹太人中,偶像或别的异教符号经常被称为“可憎之物”(王上11:5,7;王下23:13等)或者某种从宗教的观点来看是冒犯性的东西(出8:26;参创43:32;46:34等)。在路加福音中的类似段落是:“你们看见耶路撒冷被兵围困,就可知道它成荒场的日子近了”(路21:20)。所预言的事件显然是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罗马人毁灭的事,那时异教罗马的象征曾被竖立在圣殿的区域内。当公元年135犹太人在Bar Cocheba领导下的叛乱被镇压时,罗马人在犹太圣殿的原址上建立了一座朱庇特神殿,并且犹太人被驱逐出耶路撒冷,违者就受死的痛苦。
先知但以理。这样提到但以理证明耶稣相信但以理是一个历史人物,是一个先知,而且写了但以理书。因为但以理的预言非常清楚地指出了弥赛亚出现的时间,所以在后来的数世纪中,拉比们咒诅了那些企图计算这个时间的人(《善》第二十一章;《他勒目》Sanhedrin97b,宋西诺版,第659页)。
圣地。即,圣殿的神圣区域,包括内院,是外邦人不许进入的,违者以死论处(见徒6:13;21:28)。
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那些声称但以理书是一本“封闭的书”,不能被人明白的人,最好思量思量基督明明说出的相反的话。当所预言的事件临近时,上帝的子民必需知道关于那些事的预言。这些事件不到40年就会发生,是在许多当时在世之人的寿数之内的。同样地,当与世界的末了有关的事件临近时(见对第3节的注释),基督徒也应该殷勤,努力明白那已为他们写下的警告(见摩3:7;罗15:4;林前10:11)。
太24:16 那时,在犹太的,应当逃到山上;
【本会注释】
逃到山上。就像希伯来人历代以来在外敌入侵时所做过的一样(见士6:2;撒上13:6;来11:38)。约瑟夫说(《犹太战记》vi.9.3[420]),在耶路撒冷城被围期间及以后,死了一百多万人,97,000多人被俘。然而,在一个暂缓攻城期间,罗马人出人意外地解除了他们对耶路撒冷的包围,所有的基督徒都逃跑了,据说他们中没有一个人丧命。他们退到了约旦河东丘陵地带的柏拉城,在加利利湖南边约17英里(约27千米)。
依照约瑟夫所说,罗马军队的司令官提多公开承认说,要不是上帝的旨意使然,无论是他的军队还是他攻城的器械都不能攻破耶路撒冷的城墙。该城顽固坚决的防卫使罗马士兵们激怒如狂,以致当他们最终进了城时,他们复仇的渴望竟无法扼制了。
太24:17 在房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
【本会注释】
在房上的。房子通常是建为平顶的,一般用来晒干果实。这些平顶也给休息、默想和祈祷提供了地方(见徒10:9)。关于圣经中提到的这种房顶的多种用途,见书2:6;撒上9:25,26;王下23:12。有些人认为“在房上的”这种说法主要指的是住在城市的人。
不要下来。时间紧迫。推迟逃跑就要承担极大的危险。就如事实所证明的,这个忠告是适当的,因为罗马军队不久就返回来了。那暂缓攻城期间(见对第16节的注释)正是基督徒不得不逃跑的最后机会。见本册注释原文第74,75页。
太24:18 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
【本会注释】
在田里的。很可能指的是那些住在乡间村庄里的人。“田里”是一个常见的圣经词语,意思是“乡间”,与城镇相区别(申28:16;参创37:15;出9:25等)。
太24:19 当那些日子,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
【本会注释】
有祸了。带有小孩子的妇人会承受不住逃跑的艰苦和贫困。
太24:20 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
【本会注释】
你们应当祈求。在耶路撒冷和犹太的基督徒们虽不能决定罗马军队撤退的时间,但是他们能祈求上帝减轻逃到山间的苦难和危险。
不遇见冬天。在湿冷的冬雨中,旅行会极其困难,住宿和食物都不一定能得到 供应,也会很难保持健康。而且,在雨季也很难徒涉约旦河。
安息日。在耶稣复活后40年,安息日仍与耶稣在橄榄山的山坡上说这些话时一样神圣。他明白表示这日的神圣丝毫不像现今许多基督徒推想的那样在他从坟墓里出来后发生了改变。逃离耶路撒冷的混乱、兴奋、恐惧和旅行事件与安息日是不相宜的。基督徒们要祈求他们能将安息日守为一个安息的日子,就像上帝起初要人遵守它时的那样。当基督被钉十字架时,他并没有废除安息日。它一点儿也没有丧失上帝起初赋予它的神圣性(见对创2:1-3的注释)。
太24:21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
【本会注释】
那时。即,继耶路撒冷被毁和犹太国败亡之后。在犹太国的末了和世界的末了之间,要有“一段很长的黑暗时期,就是他的教会要经历许多世纪的流血、以泪洗面和痛苦”的时期(《历》第六十九章)。从第21节开始,所预言的兆头专门指向了世界的末了(见《历》第六十九章)。
大灾难。首先逼迫基督教会的是犹太领袖们(徒4:1-3;7:59,60;8:1-4等)。不久之后,外邦人也逼迫了基督徒(徒16:19-24;19:29;林前15:32),近三个世纪之久,教会在异教罗马手下断断续续地遭受了逼迫。从538年开始了为期1260年的教皇掌权和逼迫时期(见对但第七章的附注)。
太24:22 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减少了。
【本会注释】
若不。若非上帝干预,逼迫最终会毁灭所有“选民”。
血气。一个常见的希伯来成语,表示“人类”。
得救。即,脱离死亡。
太24:23 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
【本会注释】
那时。在第21,22节的“大灾难”之后。第23-28节的警告特别应用于世界历史最后的日子,并且是“作为再来的一个预兆给出的”(《历》第六十九章)。在第4,5节中已经给出了一个相似的警告,但是它在那里被提出来主要是“作为耶路撒冷被毁的预兆”(《历》第六十九章),并且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城陷落之前就已经应验了。但是在第23-28节中重复的相同警告,却是为“那些生活在现今世代的人”,为“现在,我们的主用无可置疑的话讲到他第二次降临,为他再来以前所必有的危险,预先提出警告”(《历》第六十九章)。
你们。耶稣对门徒们讲到时间结束时的事件就像对活在时间末了的信徒代表们讲话一样。
基督。这个希腊词相当于希伯来文的Mashiach,“弥赛亚”(见对太1:1的注释)。
不要信。见对第4,5节的注释。
太24:24 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
【本会注释】
假基督。见对第5节的注释。
假先知。见对第11节的注释,在那里提到了耶路撒冷陷落前的假先知们。在这个背景中,假先知乃是假弥赛亚的代表。关于这种预言的更为详细的忠告,见对太7:15-23的注释。
大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页;见对路2:12的注释。假先知们行“神迹”作为他们权威的证据,并且这些神迹被百姓看为“奇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页;见对太12:38,39的注释)。关于更加明确地提到这些近代假先知们所行的某些重要的“神迹”,见启13:13,14;16:13,14;19:20。然而,这些假神迹没有上帝的能力。在新约圣经中,“神迹”和“奇事”这两个词经常一起出现(约4:48;徒2:22;4:30;林后12:12;来2:4等)。
倘若能行。含意是这些“神迹”能几乎但不完全令“选民”信服。这些忠心的人已经顺从了那诚信真实见证者对老底嘉的忠告,“用眼药”膏了他们的眼睛(见对启3:18的注释),因此能区分真假。在希腊文中的句形暗示实际上撒但不可能欺骗那些以真诚的爱侍奉上帝的人。关于撒但“欺骗的杰作”的论述,见《善》第三十四、三十九章。真心爱真理并且殷勤地顺从上帝已经赐给末后这些日子的所有的指示,必证明乃是免受那仇敌,引诱人的邪灵,以及鬼魔的道理欺骗的唯一保障(见《证》第六册原文第401页;《证》第八册原文第298页;《传证》第475页;见对帖后2:9-12的注释)。
选民。希腊文eklektos,“挑选”或“选择”。
太24:25 看哪,我预先告诉你们了。
【本会注释】
预先告诉你们了。赐下反对末后日子的迷惑的警告,以便基督徒们可以聪明地理解他们会面临的危险,使他们可以提防这些危险,可以认出假基督和假先知的真面目,从而免受欺骗(见约13:19;14:29;16:4)。灵感之言清楚地阐明了这些事,构成了为何“选民”应该殷勤研究上帝已经启示的所有关于末后日子的迷惑的最有可能的原因。
太24:26 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信!
【本会注释】
旷野。可能指的是人烟稀少的地区,与城市的“内屋”形成对照(见《历》第六十九章;见对第18节的注释)。
不要出去。即,甚至不要好奇去听他们要说什么;不要藉着去听他们讲话看起来在对他们表同情。“出去”是使自己置身于被迷惑的境地,因而有陷入欺骗的危险。
内屋。或“内室”。请比较约7:27。基督徒们不需要长途跋涉去寻找基督—进入旷野沙漠,或别的地方—关于这事也没有任何奥秘有必要使他们进入“内屋”去调查基督在那里的传闻。依靠基督清楚的指示,他们就可以知道所有这种传闻都是虚假的。
太24:27 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
【本会注释】
闪电。耶稣的再来并不会有什么秘密或神秘的事。没有人有必要被告知他已经在世上了,因为所有人都要看见他(启1:7)。基督的话没有给秘密被提,神秘降临,或任何被假虔诚但过分热心自充“先知”的人所精心设计的其他虚假理论留一点儿余地。人们要“看见”耶稣“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4:30;参太16:27;26:64;可8:38;14:62;徒1:11;启1:7)。这事不会有任何误解。当耶稣回来时,所有人都会知道这事不用别人告诉。
从东边。当基督接近这个地球时,他会从“东方”显现(《善》第四十章)。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太24:28 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
【本会注释】
尸首。第28节谜一般的话语很可能是一句流行的箴言。当见到一群秃鹰(很可能不是“鹰”;见对路17:37的注释)盘旋在空中或聚集在地上时,人就会正确地推断出附近必有腐肉。否则秃鹰就会单独高飞寻找食物。换句话说,这些鸟只有当有一个实际的理由时才会聚集在一起。依照许多的注释者的意见,这句箴言的应用乃是各种兆头的倍增,证明某种决定性的事件近在眼前了。有些人提出,在太24的背景中,这句话可能是对基督徒们的一个警告,告诉他们不要成群出去看假基督或者去听假先知的讲论(第25,26节)。他们应当只在亲眼看见基督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才相信他实际上降临了(见对第27节的注释)。请比较伯39:30;箴30:17。
人子的降临
太24:29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
【本会注释】
一过去。或,“在那些日子里,那灾难之后”(可13:24)。马太和马可在这里指的都是1260日(年)的教皇权逼迫时期终止于1798年(见对太24:21的注释)。在这段时期接近结束时,日头变黑了。第29节的兆头因而在时间方面与“那些日子的灾难”密切相关。见《善》第十七章;见对但7:25的注释。
灾难。见对第21节的注释。
日头。这里预言的日头变黑发生在1780年5月19日,以大黑日闻名。在命定预报我们的主再来的日、月、众星的兆头中,这是第一个。
月亮。在1780年5月19日的晚上,月亮的光被遮掩了,正如太阳在白天的时辰被遮掩一样。
众星。应验在1833年11月13日,毋庸置疑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流星雨。1780和1833的这两个现象,精确地应验了耶稣的预言,因为它们是在指定的时间发生的(见上文)。它们并不是唯一发生过的事件,但是它们极佳地符合所指定的事件和时间。见《原始资料》中的“黑日”和“众星坠落”(本注释系列第九册)。
天势。即,日头、月亮、和众星。“天势”的震动并不是指这节经文开头描写的现象,而是指还在将来的时间,那时天体都“要挪移本位……被上帝的声音震动”。这将发生在他的声音“也要震动地”的时候(《早》序),就是在第七灾开始的时候(见启16:17-20;《善》第四十章;《早》序、属灵的恩赐;参赛34:4;启6:14)。
太24:30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本会注释】
兆头。希腊文sēmeion,“前兆”,“标志”,“记号”(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页;见对路2:12的注释)。将把基督的再来与假基督们的欺骗区分出来的“兆头”乃是他回到这个地球时所驾的荣耀的天云(见《早》序;《善》第四十章)。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
族。地上的万族和万民(参启14:6;17:15等)。在启6:15-17中说出了这次哀哭的原因(参赛2:19-21;何10:8;路23:30)。
人子。见对但7:13的注释。这种表达还发现在犹太人的启示性文学中。例如,以诺书(以诺书62:5)曾说到“那时他们看见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参太16:27;25:31)。
天上的云。请比较徒1:9-11;帖前4:16,17;启1:7。
有能力,有大荣耀。请比较太16:27;25:31;见对太24:27的注释。
太24:31 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方:原文作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
【本会注释】
差遣使者。已经服侍了那些“承受救恩之人”的需要的天使们(来1:14)参加那个光荣显赫的早晨的事件是适当的。那时,上帝的子民才第一次有特权面对面看见这些在地上一生中自始至终保护了他们的天使们。
号筒。那时耶稣要用“上帝的号”召集所有在基督里睡了的人出离他们的坟墓(帖前4:16;参林前15:52)。
他的选民。见对第24节的注释。这些人是上帝已经选择要组成他的国的人,因为他们已经选择了他。“万军之耶和华说,在我整理我的宝石的日子[所定的日子],他们必属我,特特归我”(玛3:17)。那些在耶稣里睡了的人复活加入了活着的圣徒之中,他们一起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4:16,17;参约翰11:24-26)。
四风。即,从所有方向(参但7:2;8:8;11:4;启7)。在会堂崇祀的十八福中(见对太6:9的注释),其中一福这样的请求:“吹响我们自由的大号;举起旌旗聚集我们被放逐的人,并且把我们从地的四角招聚了来。”
天这边。“天”在这里指的并不是上帝和众天使们的住处,而是围绕地球的大气层(见对创1:8的注释)。因而这种说法指的是整个地球,意思是地在大气的天“下”。关于类似的表达方式,见申4:19,32;30:4;尼1:9;耶49:36;西1:23等。
无花果树的预兆
太24:32 “你们可以从无花果树学个比方:当树枝发嫩长叶的时候,你们就知道夏天近了。
【本会注释】
比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4页。这个短简的“比方”根据的是一个来自自然界的例证。它对巴勒斯坦地区的百姓具有特别的意义,那里无花果树很常见。
无花果树。它发芽的时候肯定预兆着热天近了。请比较不结果的无花果树的比喻(见对路13:6-9的注释)以及对不结果的无花果树的咒诅(可11:12-14,20-26)。
太24:33 这样,你们看见这一切的事,也该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门口了。
【本会注释】
你们看见。强调个人对这些兆头的承认并且明白它们的重要性。基督徒要区别假先知们的“大神迹、大奇事”(见对第24节的注释)和耶稣提到的真神迹[兆头]。他们要区别耶稣预言要在“末期还没有到”(第6节)时标志着“生产之难的起头”(第8节)的那些事和会表明他的再来“近了,正在门口了”(第33节)的兆头。
这些事。这并不包括第30节中“人子”的兆头,因为当看见这事时耶稣已经在云中降临了—不只是“在门口”。“这些事”这种说法特别回到了第29节的兆头,但也包括耶稣提到的在末期之前发生的其他事件。关于这些事的全部清单,见可第十三章和路第二十一章。
它近了。希腊文也可以译为:“他近了”。“它”指的就会是耶稣降临。在两种情况中意思都是一样的。在《历》第六十九章中首选读作“他”。
正在门口了。即,他下一步就进门了。
太24:34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这世代。注释者们一般都说太23:36的“这世代”指的是使徒们那一代(见对太23:36的注释)。耶稣多次在这种意义上使用了“这世代”这种表达方式(见太11:16;参太12:39,41,42,45;16:4;17:17等;见对太11:16的注释)。显然,基督关于耶路撒冷陷落-这事发生在公元70年-的预言,在许多当时在世之人死前就实现了。
然而,第34节中的“这世代”在第27-51节的上下文中,专门讲的是人子在世界的末了降临(见《历》第六十九章)。在这些经文中和路加福音中提到的兆头—天上和“地上”(路21:25)的“兆头”—会在那么接近他降临的日子发生,以致基督宣布看见最后这些兆头的那“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基督降临和世界的末了]都要成就”。
基督的意思并不是说他的跟从者们应该精确地知道他回来的时间。预言的这些兆头会证实他的降临接近了,但是,他强调说,那件事的“日子和时辰,没有人知道”(太24:36)。使“这世代”这种说法成为计算想像上到他回来为止的一段时期的根据,就会既违反他指示的字句也违反他指示的精义(见对第36,42节的注释)。
太24:35 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
【本会注释】
天地。一个常见的圣经表达方式,表示大气层的天和地(见对创1:8的注释;参彼后3:5,7,10,12,13等)。
废去。这并不是说地球作为一个行星不再存在了,而是说大气层的天和地表会经历根本性的改变。关于将要带来这一改变的过程的描述,见赛34:4;彼后3:7-13。
我的话。见对太5:18的注释。即使是地上最伟大之人的方针也会改变,但上帝的原则却永远坚立,因为上帝不改变(玛3:6)。在这里,耶稣把重点放在了他所启示的将来的确定性上,特别是关于他的降临和世界的末了(见对太24:3的注释)。
那日那时没有人知道
太24:36 “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
【本会注释】
那日子、那时辰。即,他降临和世界的末了的日子和时辰(见对第3节的注释)。那些受试探去精确地计算在基督显现之前还有多少年的人,最好思量思量这里给出的忠告,以及徒1:7的忠告。基督徒的特权和本分乃是保持警醒,注意他回来的预兆,并且知道何时他的降临近了(见对第33节的注释)。
使者也不知道。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加上这些话:“子也不知道”。在可13:32中,原文证据完全支持这种理解。注释者们一般认为这是说基督作为一个人在地上时自愿地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局限于人的接受力,以便他自己完全的生活可以成为我们该如何生活的榜样,而且使他的传道可以成为我们能效法的模式,像他一样受神圣的指导和帮助的援助(见对路2:52的注释)。
惟独父。见对徒1:7的注释。
太24:37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
【本会注释】
挪亚的日子。不管挪亚发出的警告和他建造方舟所作的见证,人们仍旧从事他们往常的工作和娱乐,完全不注意即将发生的大事。耶稣说,同样的不关心会成为他再来前那些日子人们的生活特征。他们的活动也会像那些洪水之前的人一样,在极大程度上都是邪恶的(见《历》第六十九章)。关于洪水之前的世界状况的描述,见创6:5-13;参彼后2:5,6。
太24:38 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
【本会注释】
嫁。见对第37节的注释。圣经关于挪亚的日子盛行的罪恶有清楚的记录(见创6:5,11-13)。预言说明末后日子的状况也是一样(提后3:1-5)。然而,在这里,在太24中,我们的主强调了另一个事实,就是当洪水以前的人正在从事他们日常的活动时,洪水就奇袭而来,把他们全都冲去了(见第36-43节)。基督再来时也必这样(见《善》第十八、二十八章)。
太24:39 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
【本会注释】
不知不觉。即,直译是,“还没开始认识”或“还没看出来”。挪亚曾有120年之久警告洪水之前的人们关于洪水的来临。他们有充足的机会去知道,但是他们选择了不相信。他们把自己锁在了不信的黑暗中(见对何4:6的注释)。
把他们全都冲去。见创7:11,12,17-22。
太24:40 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本会注释】
在田里。即,在乡间。这个例子很可能形容的是农民(见对第18节的注释)。
取去。希腊文paralambanō,直译是,“带给自己”,用在纸莎草文献中表示一个人接受原属于他自己的物品。Paralambanō被用在太17:1中表示耶稣带上彼得,雅各和约翰,并与他们一起登上了变像山。在约14:3中,paralambanō被用来表示耶稣接等候他的门徒到他那里去。作为对照,在太24:39中“冲去[取]”来自airō,“夺去……生命”,“除掉。”第40节中的“一个”被天使们在“召集”“选民”时“取去”(见对第31节的注释)。
以“秘密被提”闻名的教导,据说圣徒们在眼见基督回来之前会秘密地被从这个地球提走,纯属无稽之谈,全无圣经根据。鼓吹这种教导的人援引基督在第39-41节所说的话作为证据。但是这些经文一点儿也没有教导这种事。第24章的“降临”无一例外,总是指基督实际的,可见的显现(见第3,27,30,39,42,44,46,48,50节)。在这次将临时,“地上的万族……都要看见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第30节)。所谓“秘密”降临的基督的每件事本质上都归因于假基督(第24-26节)。见对第27节的注释。上下文说明了基督说被“取去”和被“撇下”是什么意思。那些被撇下的人是恶仆人,他们并不是在假想的秘密被提后继续从事他们日常的事务,而是被腰斩了并且被定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第48-51节)。
撇下。希腊文aphiēmi,“驱逐”,“开除”。希腊文排除了义人被“撇下”的想法。义人实际上被“接受了”,而恶人被“开除了”。
太24:41 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本会注释】
磨。原文证据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mulos,“磨石”,和mulōn,“磨房”之间有分歧。很可能指的是一种由两个妇人推的小手磨。这种磨的一种形状在上面那块磨石的上面的边缘处有一个手柄,由两个妇人坐在石磨两边轮流握住手柄推磨。
太24:42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是哪一天来到。
【本会注释】
所以,你们要警醒。要“谨慎”和要“警醒”的警告构成了本章反复涉及的主题。为了说明保持警醒的重要性,耶稣说了六个比喻:看门人(可13:34-37),该比喻在这里被浓缩成了两节(太24:42),家主(第43,44节),忠心和不忠心的仆人(第45-51节),十个童女(太25:1-13),才干(第14-30节),以及绵羊和山羊(第31-46节)。
基督徒不应在闲懒中期待他们主的再来。在等候和守望的同时,他们应该藉着顺从真理和热心为别人作工在洁净自己的灵魂中保持警醒。他们有特权“不仅盼望并且催促上帝的日子来临”(《历》第六十九章)。
哪一时辰。见对第36节的注释。原文证据支持读作“天”而不是“时辰”(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
太24:43 家主若知道几更天有贼来,就必警醒,不容人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
【本会注释】
家主。希腊文oikodespotēs,“户主”(见对太21:33的注释)。
几更天。罗马人将晩上分为四个“更次”,犹太人也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0页;见对太14:25的注释。
贼。保罗(帖前5:2)和约翰(启3:3)也用贼的例子说明与耶稣再来有关的事。
太24:44 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
【本会注释】
你们也要预备。这是这次讲道中的三重警告中的第三个警告—“谨慎”(第4节),“警醒”(第42节),“预备”(第44节)。当我们从事我们日常事务的活动时,“最后的危机正悄悄向我们偷袭”(《历》第六十九章)。真诚盼望耶稣降临的人必有预备,无论他的主可能何时显现。
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企图决定基督降临的时辰、日子或年份乃是愚蠢的(见对第36节的注释)。要是基督徒知道那时间是必要的或者可取的,上帝就会让他知道。但是所启示的事已经足够使他知道那事何时临近。既知道那事临近了,他就蒙召要警醒并且要预备好。
忠心和不忠心的仆人
太24:45 “谁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
【本会注释】
有见识的仆人。这是说明警醒预备的重要性的第二个例证。
管理家里的人。这个比喻特别应用于“信徒一家”的宗教和属灵领袖们(加6:10;参弗2:19),其职责是供应教友们的需要,并且通过言传身教见证他们相信基督降临的时候近了。
按时分粮。或,“在适当的时间分粮”(修正标准译本)。牧人的责任是“牧养上帝的群羊”(彼前5:2)并且作群羊警醒预备的榜样(第3节)。上帝必要他们对他的群羊交帐,所以每位牧人适宜于忠心地履行所委托给他的责任(见结34:2-10)。
太24:46 主人来到,看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有福了。或,“幸福”(见对太5:3的注释)。
太24:47 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一切所有的。即,他必受托更大的责任(见对太25:21的注释)。请比较约瑟在波提乏家中的经验(见创39:3-6)。
太24:48 倘若那恶仆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
【本会注释】
心里说。那“恶仆”可能没有公开承认他相信主人必来得迟,但是他的生活作风出卖了他。他的行为并不好像他相信他的主不久就会回来一样。
必来得迟。他并不是一个否认基督再来这个事实的好讥诮的人(彼后3:4)。他假装相信;实际上,他已经接受了给“信徒一家的人”分授灵粮以便能帮助他们预备好迎接他们的主回来的责任(见对太24:45的注释)。但是他的话缺乏确信。他并不郑重其事。他的生活和工作都宣布他并不真的相信他的主不久就要降临了。在危机之秋他并不站在“死人活人中间”(民16:48)。他并不“无论得时不得时”都传道;他也不“责备、警戒、劝勉人”(提后4:2),而是调整他的信息去适应其“耳朵发痒”的教区居民(第3节)。他忘记了“基督快来的信息也是要使人从属世事物的醉梦中醒悟过来”(《路》第十八章)。
太24:49 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
【本会注释】
打他的同伴。请比较以西结对喂养自己成了要务的牧人们的痛苦谴责,他们残酷地对待他们的羊,并且分散了羊群(结34:2-10)。
太24:50 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
【本会注释】
想不到。见对第44节的注释。
太24:51 重重的处治他(或作:把他腰斩了),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本会注释】
重重的处治他(或作:把他腰斩了)。一种痛苦的羞辱的死刑形式,用尖刀把身体切成碎片,而不是斩首。
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见对太6:2的注释。他与假冒为善的人有份是因为他过了假冒为善之人的生活,扮演了假冒为善之人的角色。
切齿。见对太8:12的注释。
提要:1十童女的比喻,14才干的比喻。31以及对于最后审判的描述。
十童女的比喻
太25:1 “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
【本会注释】
天国。[十个童女,太25:1-13。关于比喻,见本注释第203-207页。] 见对太4:17;5:2的注释;参对路4:19的注释。关于耶稣讲这个比喻的环境,见对太24:1-3,42的注释。耶稣和至少四个门徒在橄榄山西面的山坡上。太阳已经落山,暮色越来越深了(《路》第二十九章)。与往常的情况一样,与耶稣所讲的比喻相关的场景正在那些听这故事的人眼前上演(见《路》第二十九章)。
好比。或,“比较”(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页)。这个比喻的重点在于为基督的降临作预备的重要性,并且强调作好预备的重要性(见对太24:44的注释)。
童女。或,“少女”(修正标准译本)。显然十这个数字并不附带什么重要性,在别的地方耶稣似乎只是用来做约整数(见对路15:8的注释)。在这个比喻中,十个童女代表所有那些声称拥有耶稣的纯正信仰的人(《路》第二十九章)。他们相信耶稣不久不就要降临。请比较启14:4。
灯。来自希腊文lampades,既指火把也指灯,在这里指后者。这些灯很可能由安在灯棍上的陶碗构成。灯碗内盛有油,并且有一个灯芯浮在油里,其顶端立在碗边。新娘一方的人是“带着火把”前进的(《路》第二十九章)。灯代表上帝的话(《路》第二十九章;见诗119:105)。
出去。那十个童女在新娘家附近等候着新郎和他那一方的人到来,打算陪伴新娘一方去新郎家,在那儿参加婚筵(见《路》第二十九章)。那十个童女被唤醒看到迎亲的行列没有叫上他们就离开了的事实(《路》第二十九章),暗示他们并不是新娘的密友,而是熟人,根据东方的习俗,熟人会受欢迎加入迎亲的行列并主动分享欢宴。
迎接新郎。在他从自己的家出来到新娘的家,要求她并护送她到他家时。
太25:2 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
【本会注释】
五个。五这个数字显然并不附带什么重要性,数字十也是一样(见对第1节的注释)。在这群人中只有两类童女。随着叙述的进展,这两类人的区别也变得明显了,实际上,正是她们之间的区别构成了这个比喻的特点。
愚拙的。那五个愚拙的童女并不是假冒为善的人(《路》第二十九章)。她们“愚拙”是因为她们没有使自己屈服于圣灵的运行。在这方面她们代表土浅石头地的听众(《路》第二十九章;见对太13:5的注释)和那个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见对太22:11-14的注释)。她们被福音所吸引,但自私使得真理无法深深扎根在他们的生活中并结出基督化品格的果子(见对结33:32;太7:21-27的注释)。她们会列身于那些响应“平安了,平安了”的呼喊的人(见《早》属灵的恩赐;《祖知》第七章;见对帖前5:3的注释;参耶6:14;8:11;28:9;结13:10,16)。
太25:3 愚拙的拿着灯,却不预备油;
【本会注释】
油。象征圣灵(《路》第二十九章;见亚4:1-14),这里描绘的教友们缺乏圣灵。他们熟悉真理的理论,但是福音在他们的生活中却没有实现任何改变。
太25:4 聪明的拿着灯,又预备油在器皿里。
【本会注释】
聪明的。比喻中聪明的童女代表那些明白、感激并且使自己得益于圣灵的服务的基督徒们。现今那些欢迎圣灵进入自己的生活中并与他在他指定的任务中合作的基督徒确实是“聪明的”(见约14:16,17;约16:7-15)。
器皿。或,“容器”,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油壶或油瓶。这些容器是用来储备油的。
太25:5 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
【本会注释】
迟延。希腊文chronizō,“耽搁”,“拖延”。该比喻对那些“以为上帝的国快要显出来”的人乃是一个警告(路19:11;参太24:3;徒1:6)。耶稣不会像他们曾预期的那么快回来。但是如果以一种清楚明确的方式告诉门徒们这一点就会使他们气馁(见对太24:3的注释)。
现今的基督徒们最好要谨记,天上新郎的迟延并不是由于他那方面有任何预备上的缺乏。要是他的百姓已经准备好欢迎他,并且完成了为他的降临准备世人的指定任务的话,他很久以前就会来了。见《历》第六十九章)。
打盹、睡着了。即,她们变得昏昏欲睡并且睡着了。
太25:6 半夜有人喊着说:‘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
【本会注释】
半夜。当疲倦等候的童女们最昏昏欲睡的时候。“半夜”代表属灵的黑暗。极大的属灵黑暗。在末后的日子,极大的属灵黑暗会笼罩世界(见《路》第二十九章)。
太25:7 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
【本会注释】
起来。十个童女都响应了呼召要去加入迎亲的行列。
收拾。灯显然已经很久没有照料了。它们需要“收拾”以便可以继续亮着。
太25:8 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
【本会注释】
对聪明的说。愚拙的童女未曾学会亲自接受责任的功课。她们已经陷入了依靠别人弥补她们自己缺乏远见的习惯。
分点油。即,“分你的一些油”。愚拙的童女们的预备并不彻底不认真,而是表面肤浅的。
要灭了。直译是,“在熄灭”。考验的时辰已经到了,但是她们的预备证明是肤浅不足的。她们没有储备用来应付意外的紧急情况。她们开头做的很好,但却没有预备忍耐到底(见对太24:13的注释)。
太25:9 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
【本会注释】
你们自己去买。为这个场合给愚拙的童女足够的油就会使聪明的童女没有油。后者并不是自私的。品格是不能转移的。一个基督徒不能为另一个基督徒做他自己必须为那摆在前面的危机要做的预备。
太25:10 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门就关了。
【本会注释】
她们出去买的时候。在宽容时期结束之后,要获得那些陪伴天上的新郎到他父家去所必需的品格特性就太晚了,不是因为上帝这方面有任何不愿意,而是因为品格已经固定了。
门就关了。请比较当以扫发现他已经丧失了长子权时的感觉(见对来12:17的注释)。她们被排斥在婚筵之外乃是她们故意选择的结果(见《善》第三十三章)。
太25:11 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
【本会注释】
给我们开门。那五个愚拙的童女寻求忠心侍奉的奖赏,却不愿献上那种侍奉(见对第10节的注释)。
太25:12 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我不认识你们。似乎那五个童女并不是新娘特别的朋友,新郎对他们决没有什么义务(见对第1节的注释)。看来她们正企图进去,但她们并没有权利这么做,而且情况确实如此。当门开着时,要是她们准备好进去,就会受到欢迎,但是现在门已经关了。她们的缺乏远见是无可推诿的,她们的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关于那些想要列身于得救的人中但却没有做好必需的预备之人的令人心碎的失望,见对太7:23;22:1-14的注释。“在口说或笔写的所有悲伤的话中,最悲伤的就是这些话了:‘我本来可以的!’”
太25:13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
【本会注释】
所以,你们要警醒。即,该比喻的教训(见对太24:42,44的注释)。
按才受托的比喻
太25:14 “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叫了仆人来,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
【本会注释】
天国。[才干,太25:14-30. 参路19:11-28的注释。关于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天国”是译者补充上去的。关于讲这个比喻的详情,见对太24:1-3;25:1的注释。关于这个比喻说明的真理,见对太24:45-51的注释。
鉴于十童女的比喻(太25:1-13)将重点放在了个人为基督所应许的再来所做的预备上,所以才干的比喻就强调了为别人救灵服务的责任。因此,要“警醒”(太24:42)既包括个人的预备也包括个人的传道工作。
这个比喻在许多方面和十锭银子的比喻相似,但也有很大的不同。
一个人要往。见对路19:12的注释。耶稣以这种方式指自己。
外国。耶稣回到了天庭。十锭银子的比喻中的贵胄出去是“要得国回来”(见对路19:12的注释)。
仆人。耶稣以这种方式指自己的门徒们,他已经委托他们管理他在地上的事务(见对太28:19,20的注释)。我们属于上帝乃是由于他创造的能力和他救赎的恩典。我们自己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他。
交给他们。主人有两个目的:(1)要增加他的财产,以及(2)要考验他的仆人们,预备委托给他们更大的责任。同样地,基督已经把福音的工作交托给了人们,为的是促进他的国在地上的影响并且训练他的仆人们,以便交给他们更多的责任。见对太25:21;路19:13的注释。
太25:15 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二千,一个给了一千,就往外国去了。
【本会注释】
才干。一他连得银子重687.5金衡盎司,或21.38公斤(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而这依照一个普通劳工的日工资,就相当于18年还要多的工资(另见对路19:13的注释)。才干代表圣灵特别的恩赐,以及所有天赋天资。
各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要为上帝做的工作。虽然有各种不同程度的责任,但无一例外都要负责任。
各人的才干。委托给每个仆人的金额在主人估计中是他们每个人都能聪明地运用的;同时也足以挑战每个仆人的聪明才智和技能,从而给他提供一个获得经验的机会。主人在委托给每个仆人的金额上作了区分,然后要求他们忠心履行使用有关银子的责任。
太25:16 那领五千的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
【本会注释】
拿去作买卖。原文证据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随即”这个词是属于第15节—“随即往外国去了”—还是属于第16节—“他随即拿去作买卖”之间有分歧。依照后一种读法,那仆人没有浪费任何时间就开始执行委托给他的任务。证明他是勤勉的。
太25:17 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
太25:18 但那领一千的去掘开地,把主人的银子埋藏了。
【本会注释】
掘开地。在古时,这通常被认为是最安全的保存财宝的办法(参太13:44)。现今在博物馆里的古钱币往往来自这种藏宝方式。
太25:19 过了许久,那些仆人的主人来了,和他们算账。
【本会注释】
算帐。见对太18:23的注释。
太25:20 那领五千银子的又带着那另外的五千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五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五千。’
【本会注释】
另外的五千。见对路19:16的注释,那里的收益更大。
太25:21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本会注释】
好。主人的赞成与每种情况的利益额并不成比例,而是与所显示的忠诚成比例(见对太20:8-16的注释)。
派你管理。那仆人已经表现了健全的判断力,并且在较小的事上随从了正确的原则,有理由相信他会在受托更大的责任时也会这样做。对忠心侍奉的奖赏乃是增加侍奉的机会。对较小机会的利用乃是利用较大机会的能力的量度。对忠诚侍奉的奖赏的一部分在今生就临到了,但是耶稣在这里主要指的是来生的奖赏(《路》第二十五章)。
你主人的快乐。这构成了对忠心侍奉的第二部分真实不减的奖赏。
太25:22 那领二千的也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二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二千。’
太25:23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太25:24 那领一千的也来,说:‘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
【本会注释】
主啊,我知道你。见对路19:21的注释。那仆人坦白地承认他的行径并不是由于无知或缺乏能力,而是深思熟虑过的。
忍心。希腊文sklēros,“苛刻的”,“严厉的”。十锭银子的比喻中那疏忽的仆人控告他的主人是austēros,“严厉的”,“严格的”,“不友善的”。在这两种情况中的控告完全都是不公正的。
没有种。那疏忽的仆人只想着物质上的利益,却忘记了作为忠心侍奉的结果会自然增加给他的虽然不那么具体但却真实不减的奖赏(见对第21节的注释)。关于进一步的评论,见对路19:21的注释。
散。希腊文diaskorpizō,“分散”。
太25: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请看,你的原银子在这里。’
【本会注释】
我就害怕。那疏忽的仆人已经接受了那一千银子,这样做时就默许了要用它做些什么事。他害怕不成功的交易不仅会有赚不到钱的风险而且可能会导致连投进去的本钱也丧失了。他推测任何利润都会归给他的主人,而任何损失都会要他个人承当。他不愿意接受所涉及的责任,要是提供给他更大的机会的话,他也会这样做。
把你的一千银子藏了。见对路19:20的注释。
太25:26 主人回答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
【本会注释】
又恶又懒。许多拥有较大能力的人却成就甚微,因为他们尝试的太少了(见《路》第二十五章)。
你既知道。那疏忽职守的仆人的藉口证明了他被定罪的理由。他亲口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太25:27 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
【本会注释】
就当。那仆人的认识强加给了他一个无法逃脱的责任。他原可以对自己所选择的情形做点什么。他是无可推诿的。他有能力使那一千银子加倍。上帝是按照一个人所能做的接受他,决不会指望他做的比那更多(林后8:12)。他对人的要求不多于也不少于人所能尽力而为的。
兑换银钱的人。即,当时的银行家(见对路19:23的注释)。那仆人要是害怕(见对太25:25的注释)陷入一种更加复杂的商业交易中的话,他原可以将那笔钱投资。利润额可能会比较少,但即使那样也比一点儿都没有好。
利。“利息”(见对出22:25的注释)。
太25:28 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
【本会注释】
夺过。对忠心侍奉的奖赏乃是给予更大的侍奉机会(见对第21节的注释)。对疏忽侍奉的惩罚是丧失进一步侍奉的机会。被忽视的机会不久就会丧失。关于进一步的评论,见对路19:24的注释;参《路》第二十五章。
给。一个人所拒绝的机会和任务给了另一个愿意利用它们并且充分利用它们的人。关于这里所涉及的原则,见对路19:24,25的注释。
太25:29 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本会注释】
凡有的。耶稣在不同的场合都陈说过这个伟大的真理(参太13:12的注释)。
夺过来。把各种才干赐给人是要人使用它们,如果不用,自然就会被拿走。反之,充分利用最小的机会往往都会导致增加更大的机会。
太25:30 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本会注释】
丢在。这“无用的仆人”曾疏忽职守,他直率地承认了这个事实。他的失败是故意的而且是有预谋的,他必须为那失败负责。在最后的审判大日,那些随波逐流,避开机会并逃避责任的人,必被那伟大的最高审判者归到行恶的人一类(《路》第二十五章)。
无益的。或,“无用的”,“无价值的”。
外面黑暗。见对太8:12;22:13的注释。
哀哭切齿。请比较太8:12;22:13;24:51。耶稣在许多场合重复了这句话,生动地描述了失丧之人的懊悔。
万民受审判
太25:31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
【本会注释】
人子。[绵羊和山羊,太25:31-46。关于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7-213页。] 关于这个比喻的环境的评论,见对太24:1-3的注释;参太25:1,14的注释。像十童女的比喻(第1-13节)和才干的比喻一样(第14-30节),绵羊和山羊的比喻也是要说明第24章中所提出的关于耶稣再来的应许。关于前两个比喻与第24章的讲道的关系,见对太25:14的注释。这是耶稣最后一个比喻,适当地呈现了最后的大审判,并将给予审判的根据归纳成了最简明实际的话语。关于“人子”这种表达方式,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在他荣耀里降临。耶稣在第一次降临时遮掩了他神圣的荣耀,并且作为一个人生活在众人之中(见对路2:48的注释)。那时他建立的国乃是他的恩典之国(见对太5:3的注释)。然而,他必再来,“在他的荣耀里”,举行他永恒国度的开国大典(但7:14,27;启11:15;见对太4:17;5:2的注释)。耶稣的再来乃是太24和25的主题。
众圣天使。虽然有很少的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包括“圣”这个词,但这里无疑指的是圣天使们。关于众天使与审判工作的联系,见对但7:10;启5:11的注释。关于为人的利益所做的服务,见对来1:14的注释。关于基督再来时众天使也在场,见太24:30,31;徒1:9-11;帖前4:15-17的注释。
要坐在。即,作为王(第34节)和最高审判者(第32,34,41节)。
他荣耀之宝座。或,“他荣耀的宝座”。基督在他道成肉身前就坐在宇宙的宝座上(《历》第一章)。在他升天后,他再度登上了王位(《述》第四章),作为祭司和君王(亚6:13;《述》第四章),与他的父同坐宝座(《历》第八十七章;启3:21)。在开始于1844年的查案审判工作完成的时候(见对启14:6,7的注释),耶稣会得到“他的国”(《善》第二十四、三十九章;《早》序、属灵的恩赐)。基督作为宇宙之王的最后的加冕和登基典礼要在千禧年结束的时候,在有所有人面前—他荣耀之国的那些国民和那些已经拒绝效忠于他的人面前举行。
太25:32 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象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
【本会注释】
万民。见启20:11-15;《善》第四十二章。
把他们分别出来。见对太13:24-30,47-50的注释。
好像牧羊的。直接地或间接地,耶稣经常把自己比作牧人,把他的百姓比作羊(见结34:11-17;亚13:7;太15:24;18:11-14;路15:1-7;约10:1-16)。
绵羊。巴勒斯坦的绵羊通常是白色的,而山羊是黑色的(诗147:16;赛1:18;结27:18;参歌4:1,2)。它们通常一起受同一位牧人的照管(创30:32,33)。
太25:33 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
【本会注释】
右边。代表尊荣和祝福(见创48:13,14;可14:62;16:19;西3:1等)。
左边。左边可能代表较少宠爱或实际的不喜欢。在这里显然指的是后者(见第41节)。
太25:34 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本会注释】
王。在这里无疑是指第31节的“人子”。见对第31节的注释。
你们这蒙赐福的。成为“蒙赐福的”就是成为“幸福的”(见对太5:3的注释)。那些上帝使之“幸福的”确实是幸福的!在他“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
我父。见对太6:9的注释。
承受。承受就是享有财产。人起初本是被指定为这世界的王的(创1:28),但是作为犯罪的结果,就丧失了对这个世界的统治权。但以理展望到了圣徒们再度承受那起初就计划给他们的永恒国度的时候(但7:27)。
国。即,荣耀之国(见对第31节的注释)。
为你们所预备的。上帝起初对这个世界的计划虽然暂时被罪的入侵阻止了,最终却必成功,他的旨意必在地上被遵为至高,像在天上一样(见对太6:10的注释)。请比较路12:32。
太25:35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
【本会注释】
吃。即,“食物”(见对太3:4的注释)。那伟大的最后考验与真信仰的原则(见雅1:27)被应用到日常生活的程度有关,尤其与别人的利益和需要有关。
留我住。即,“亲切地接待我”或“款待我”。
太25:36 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本会注释】
来看我。见对路1:68的注释。
太25:37 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
【本会注释】
我们什么时候见你。无私服务的精神和实践已经成了“义人”的习惯,使他们自动地对同胞的需要作出反应。
太25:38 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
太25:39 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
太25:40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本会注释】
王。即,基督(见第31,34节)。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我身上。基督使他自己与他的选民密切结合到这种程度以致对他选民的任何关心都被他看成是对他自己的关心,这是何等的安慰啊。我们所感到的任何痛苦或失望,我们所经验的任何需要,无一不是基督与我们同感同受的。在使别人的需要成为我们的责任时,我们就反映了神圣品格的这个方面。当我们完美地反映了耶稣的品格时,我们就必与他对那些有需要的人有同样的感受,他就能通过我们安慰并援助别人。爱上帝的最好证据就是那导致我们“互相担当重担,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的爱(加6:2;参约壹3:14-19;见对太5:43-48的注释)。在良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很好地说明了太25:40所涉及的原则(见对路10:25-37的注释)。一个人已经成为上帝儿子的最好证据就是他行上帝所行的事(参约8:44)。
太25:41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本会注释】
永火。在别外被形容为“不灭的火”(见对太3:12的注释)和“地狱的火”(见对太5:22的注释)。这三种说法都是指末日的火,必吞灭恶人和他们的一切的工作(彼后3:10-12;启20:10,14,15)。
aiōnios这个词被译为“永久的”,或“永恒的”,一度被译为“永远”,直译是,“持续一个时代”,是在持续并且不遭受反复无常的改变的意义上。古希腊的纸莎草文献含有许多例子,将罗马皇帝们形容为aiōnios。指的是他们任期的持续性—他们是终身任职的。因而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英文词“永久的”和“永恒的”并没有正确地反应aiōnios的意思。Aiōnios,直译是,“时代持久的”,表示适当地有限的持久或长久;而“永久的”和“永恒的”暗示为期无限的永远。用aiōnios表示的持续时间在每种情况下必须由它所描绘的人或事的性质来决定。例如,在提庇留该撒的情况下,aiōnios描述的期间就是23年,即,从他登上宝座直到他驾崩的时候。
在新约圣经中,aiōnios既被用来描述恶人的命运也被用来描述义人将来的状况。按照上述原则,即aiōnios的持续性取决于它所用于人或事,我们就发现义人的奖赏是无限的生命;而恶人的报应是无限的死亡(约3:16;罗6:23等)。在约3:16中,“永生”是与“灭亡”对照的。在帖后1:9中,恶人被说成是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这种表达方式并不意味着一个永远继续下去的过程,而是一个行为,其结果是永久的。
“火”是藉以刑罚罪恶的手段(太18:8;25:41)。那“火”是“永久的”,aiōnios,并不意味着它的持续时间没有止境。这从犹7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显而易见,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永火”烧了一段时间后就熄灭了。在别处,圣经提到末日的火是“不灭的”(太3:12),意思是它们必不熄灭直到烧尽了最后一点罪恶和罪人的痕迹(见对第12节的注释)。关于在旧约圣经中的`olam,相当于aiōnios,见对出21:6的注释。
为魔鬼。见彼后2:4;犹6,7。魔鬼和他的使者们的命运已成定局。这些“离开本位”的生灵注定要在末日的火中灭亡。所有效法他们的背叛榜样的人也必遭受同样的命运。
太25:42 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
太25:43 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
太25:44 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
【本会注释】
我们什么时候见你。他们没能学会那伟大的真理,即对上帝真正的爱表现在对上帝受苦儿女的爱上。真宗教所包括的不仅是被动地同意教条。
太25:45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本会注释】
既。见对第40节的注释。
太25:46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本会注释】
永刑。见对第41节的注释。
永生。请比较约3:16;罗6:23。
提要:1官长们共谋反对基督。6膏他头的女人。14犹大卖主。17基督吃逾越节:26设立圣餐礼:36在园中祷告:47被一个亲吻出卖了,57被带到该亚法面前,69被彼得否认。
祭司长图谋杀害耶稣
太26:1 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
【本会注释】
这一切的话。[卖主的阴谋,太26:1-5,14-16=可14:1,2,10,11=路22:1-6=约12:10,11。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受难周”。] 即,记载在第24和25章的关于他应许再来的兆头的讲道和那些比喻。
太26:2 “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本会注释】
过两天。第1节的话把这个关于在未来的某个时候被卖和被钉十字架的预言放在了记载在第24和25章(见对太24:1的注释)的讲道之后。并不确定这是在星期二的晚上还是在星期三。注释者们想到星期四晚上的被卖和根据西方算法的“两天”,一般把这句话放在星期二晚上。然而,所说的这两天可能会更短。例如,根据新约圣经的术语学,“过三天”和“第三天”是相等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8-251页),“过两天”可能应该以同样的意义理解。出卖发生在星期四的晚上,依照犹太人的计算方法,就说明基督是在星期三说这些话的。在公元31年尼散月的14日,逾越节的羔羊被杀的那天,落在星期五(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1)。
逾越节。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1。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被交。希腊文paradidōmi,“让给”或“交出”。耶稣详细说明了他被拘捕的时间。
太26:3 那时,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
【本会注释】
那时……聚集。无法肯定地说马太在这里是不是严格遵循了时间先后顺序,从而想要说明祭司和长老们的聚集发生在逾越节的“两天”前,也无法确定他是不是按主题叙述的事。他可能只是把耶稣的话(第2节)放在了记载祭司和长老们的聚集之前(第4,5节)。马太已经按主题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分组了基督生平事件的事实(见对太8:2;12:1;13:1;26:6的注释等),使得确定他是不是在这里也这样做的成了一个未解决的问题。马太使用tote,“那时”这个词约有90次(比所有其他新约圣经作者使用的总和还多),但不一定是在严格的时间先后关系上表示这个词引出的事件是紧接在这个词之前的事件发生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
可以注意到,在西门家的筵席记载在本章下面的内容中(第6-13节),显然发生在前一个安息日,很可能在晚上(约12:1,2,12,13;见《历》第六十二章[deipnon,“晚餐”这个词通常指傍晚的进餐,如约13:2;见对路14:12的注释])。按时间顺序,它应该被记载在太21章的叙述之前(见对太26:5的注释)。在这里提到的祭司和长老们的聚集似乎发生在同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见《历》第六十二章),并且犹大是从西门家的晚餐出去提议卖他的主的(第14,15节;《历》第六十二章)。所以,极其可能的是,记载在第3-15节中的事件发生在前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但是马太把它们放在了这里,因为它们对记述耶稣的被卖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促使犹太领袖们这次聚集的直接诱因的论述,见《历》第六十二章。这似乎是犹大第一次与犹太领袖们秘密会面(《历》第六十二章)。他显然在星期四晚上最后的晚餐前第二次与他们会过面(《历》第七十六章),可能是在星期二的晚上。
祭司长。这里提到的人无疑是公会,即犹太人的国家政务会的成员。几周以前,拉撒路复活后不久,公会曾决定要在第一个有利的时机处死耶稣(约11:47-53;《历》第五十九章)。现在,大众情绪对他的支持使得这问题更加紧迫了(《历》第六十二章)。关于“祭司长”这种表达方式的意思,见对太2:4的注释。鉴于七个前任大祭司那时还在世的事实,可能他们就是在这里被提到是“祭司长”的人。
文士。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应该省略这个词。
院里。耶稣后来曾在这里出现在亚拿和该亚法面前(见第58节),很可能与圣殿区域毗邻或者就在里面。(见“基督时代的耶路撒冷”)
该亚法。见对路3:2的注释。
太26:4 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他,
【本会注释】
商议。他们第一次关于耶稣的严肃磋商曾发生在两年前(约5:16;《历》第二十一章)。另一次这种会议曾在最近举行,紧接在拉撒路复活之后(《历》第六十二章;约11:47-53)。太26:4的这次商议显然是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前一个星期六晚上举行的(见对第3节的注释),而接下来的另一次发生在星期二的早上(《历》第七十四章)。
用诡计。尤其是因为拉撒路的复活,大众越来越支持耶稣,这使得犹太领袖们充满了恐惧(《历》第六十二章)。受难周前几日发生的事件只是加剧了百姓的感情,认为国家已经在耶稣身上发现了众先知曾预言的那位领导者,并且法利赛人以真实的困惑惊呼道:“看哪,你们是徒劳无益,世人都随从他去了”(约12:19;《历》第六十三、六十五章)。一个危机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除掉他,他们自己肯定就会败亡。他们感到自己必须迅速而秘密地采取行动。此外,大众支持耶稣作弥赛亚王的一次起义(见《历》第六十二、六十三、六十五章)也肯定会带来罗马当局对该国更强有力的压迫。在另一方面,公开逮捕耶稣可能会触发大众支持他的起义。
太26:5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间生乱。”
【本会注释】
当节的日子不可。聚集到耶路撒冷庆祝标志着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初次蒙拯救的事件的逾越节的大众的情绪,强烈地支持宣布耶稣为弥赛亚王(见对第4节的注释)。犹太领袖们想,在这些群众离开该城之前,对付耶稣不会安全。但是,当他们商议到这一点时,犹大带来的一个建议显然改变了他们的计划(第14,15节)。似乎马太在这里插入了发生在伯大尼的西门家的筵席(第6-13节),同时祭司和法利赛人在耶路撒冷该亚法的院里开会,为的是说明计划的改变。犹大在这次筵席上受了责备之后,就直接到了该亚法的院子里,并且在那里计划出卖耶稣。
生乱。见对第4节的注释。这大概是耶稣受难的前一个星期六晚上(见对第3节的注释)。接下来的一天证明了当耶稣荣入耶路撒冷时,大众极其欢迎他,示威欢呼弥赛亚(见对太21:1-11的注释;《历》第六十三章)。无疑地,当祭司们出去到橄榄山顶迎接耶稣时,他们感到自己最担心的事即将实现了(见《历》第六十三、六十四章)。
珍贵的香膏
太26:6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
【本会注释】
伯大尼。[西门的筵席,太26:6-13=可14:3-9=路7:36-50=约12:1-9。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在耶路撒冷传道的末期”;“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受难周”,第231,233页。] 关于这次筵席的时间,见《历》第六十二章。注释者们一般都否认路7:36-50的筵席与马太在这里记载(马可和约翰也记载了)的是同一次筵席,并且把它归到了一年半以前的加利利的传道。关于为何本注释相信这是四位福音书作者都记述了的筵席的原因,见对路第七章的附注。
西门。一个法利赛人(路7:36-40),耶稣曾治好了他的可怕的大麻风。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门徒,曾公开地使自己与耶稣的跟从者们联合,但是并没有完全相信他就是弥赛亚(《历》第六十二章;路7:39)。这次筵席是为向耶稣表示敬意而举行的。拉撒路是一位荣誉宾客,马大伺候,曾受西门引诱陷到罪里并且曾被耶稣赶出七个鬼的抹大拉的马利亚也在场(《历》第六十二章;见对路第七章的附注)。
大麻风。倒不是他当时有大麻风,因为那样的话就会不准他交际了(见对可1:40的注释)。耶稣曾在从前的某个时间治好了他的大麻风,作为报答,他就摆设了这次筵席表达他对耶稣所做之事的感激(《历》第六十二章)。
太26:7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
【本会注释】
一个女人。这是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姐妹(约12:1-3;见对路第七章的附注)。
一玉瓶。见对路7:37的注释。依照可14:3,那“瓶”被打碎了,以便里面的东西可以释放出来。
极贵的。即,“昂贵的”,从前认为有“宝贵的”一词的意思。
香膏。希腊文muron,“软膏”。马可说明它是甘松(真哪哒)香膏(见对路7:37的注释)。
在他的头上。马太和马可都说到马利亚膏了耶稣的头,而路加和约翰都提到膏了耶稣的脚。乍看起来这可能似乎福音记录中的矛盾之处;然而,并没有正当的理由不相信既膏了头也膏了脚(参诗133:2)。
坐。直译是,“斜倚”(见对可2:15的注释)。
太26:8 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
【本会注释】
门徒。依照约12:4,5,抗议是从犹大开始的。别的门徒显然加入了他的批评,很可能是在桌边交头接耳小声说的。
枉费。犹大怨恨的事是没有把香膏卖了钱放在公共金库里,那样他个人就能用到它了,“因他是个贼”(约12:6)。
太26:9 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
【本会注释】
卖许多钱。依照可14:5,香膏的估计价值超过300便士。按实际的银子来说,300便士重约125金衡盎司,或3.89千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但是一便士是常人一天的工价(见太20:2注释);所以300便士实际上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的年收入。
穷人。说这话的人犹大(见对第8节的注释)十分清楚犹太律法规定那些生活比较富裕的人有明确的责任照顾穷人(申15:7-11等),而且关心他们的需要被看作是值得嘉奖的。见对太5:3的注释。
太26:10 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什么难为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本会注释】
看出。即,耶稣知道了。见对可2:8的注释。
太26:11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本会注释】
常有穷人。耶稣并不质疑我们对穷人的责任,他只是宣布还有义务是超过这个责任的。
不常。就连耶稣最亲密的伙伴都没有意识到下一周会产生什么!只有马利亚似乎朦朦胧胧地明白了那摆在前面的是什么(见《历》第六十二章)。当耶稣面对着那摆在前面的危机时刻时,她热切渴望去做“她所能的”(可14:8)受到了他的高度评价。
太26:12 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做的。
【本会注释】
为我安葬。马利亚最初的意图是把真哪哒香膏用在安葬耶稣的身体上(《历》第六十二章;参可16:1),但是显然上帝的灵反而感动马利亚把它用在了这个场合。
太26:13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这福音。耶稣清楚地预期了他的“福音”(见对可1:1的注释)会传到各处(另见太24:14)。那些断言耶稣从来没有打算建立一种宗教的人最好思量思量这句话。
作个纪念。或,“纪念她”(修正标准译本)。马利亚的奉献行动反映了曾激励耶稣来到这个黑暗世界的同样的精神(腓2:6-8)。
犹大出卖耶稣
太26:14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
【本会注释】
加略人犹大。关于犹大的传略,见对可3:19的注释(参《历》第716-722页)。
去见。关于这件事与本章开头列出的那些事的关系,见对第3,5节的注释。约一年前在迦百农会堂里的讲道(约6:22-65)曾经成为犹大历史上的转折点(《历》第七十六章)。虽然表面上他仍属于那十二个人,但是他心里已经离弃了耶稣。既然耶稣在西门的筵席上称赞马利亚的奉献行动,也就是间接地谴责了犹大自己的态度,这刺激了犹大采取行动(《历》第六十二、七十六章)。马利亚至爱耶稣的行为竞惹起了犹大最不忠诚的行为,这是多么奇怪啊!犹大在那恶者的授意下,去了“祭司长”那里(路22:3)。
太26:15 “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
【本会注释】
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当犹大卖他的主时,私人利益在他心里是至高的。实际上,私人利益已经成了他全部生命的支配性动机。
我把他交给你们。犹大的提议解决了耶路撒冷领袖们进退维谷的难题。他们想要止息耶稣的声音,但因惧怕百姓就不敢采取行动(见对第5节的注释)。他们的难题在于怎样拘捕耶稣而不惹起大众支持他的起义。见对第16节的注释。
三十块钱。希腊文arguria,据认为这里指的是舍客勒,在基督的时代相当于希腊的statēres(见对太17:24,27的注释)和推罗的tetradrachma。statēr重0.458金衡盎司,或14.245克,约为一个普通工人4天的工价。所以,“三十块钱”就约为120天的工价。三十舍客勒银子乃是一个奴隶的传统价格(出21:32)。请比较亚11:12的预言。
太26:16 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本会注释】
机会。希腊文eukairia,“一个有利的时间”,即,适合该国官长们的要求的时间(见对第4,5节的注释)。犹大提供了祭司们反对耶稣的图谋中缺少的一个环节—“趁众人不在眼前的时候”(路22:6;参可14:1,2)拘捕耶稣的一种便利的方法(可14:11)。无怪乎祭司和长老们“听见就欢喜”(可14:11)。
和门徒同度逾越节
太26:17 除酵节的第一天,门徒来问耶稣说:“你吃逾越节的筵席,要我们在哪里给你预备?”
【本会注释】
第一天。[预备逾越节,太26:17-19=可14:12-16=路22:7-13。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马可另外说到“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节羊羔的那一天”(可14:12)。路加确认那天是“须宰逾越羊羔”的时候。指定“除酵节的第一天”为宰逾越节羊羔的日子有点非同寻常。通常尼散月14日是宰逾越节羊羔的日子,而尼散月15日是除酵节的第一天(利23:5,6;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105页)。因为逾越节和除酵节紧密相关,所以这两个名称有时可以互用,整个节期可以被称为这两个名称中的任何一个(见《他勒目》Pesahim5a,宋西诺版,第15-17页;参约瑟夫《犹太掌故》ii.15.1[315-317])。目前这件事发生在星期四。关于这件事和逾越节的关系,以及对观福音书作者们与约翰关于逾越节日子的表面上的分歧,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1。
除酵节。见对出12:8;利23:6;民28:17;申16:3,8的注释;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709页;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108页。
门徒来。家长有责任预备庆祝逾越节,就像他应负责家庭的所有其他宗教事务一样。在某种意义上,他乃是家庭的祭司。门徒们在属灵上既“与耶稣是一家人”(《历》第三十七章),自然就向他求问他们该怎么预备逾越节。他们来找耶稣的时候显然是在尼散月13日,星期四的早上(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1),因为他们是在同一天晚上庆祝逾越节的(见太26:17,20;14:12,16-18;路22:7,8,13-15)。
要我们在哪里给你预备。显然,即使是最接近基督的门徒们(路22:8;参《历》第三十章)也至少在细节上还不知道耶稣计划怎样预备逾越节的晚餐。所以,看来显然犹大也不会知道。自从他在前一个星期六晚上第一次与公会联系以来(见对太26:3,5的注释),特别是自从他第二次,就是很可能发生在星期二晚上的那次与他们联系以来,(《历》第七十一、七十二、七十六章),犹大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机会出卖基督(见对第16节的注释)。有些人曾提出说,这种状况可以说明的事实是,耶稣等到最后一刻才预备逾越节晚餐。然而,即使在那时,他给彼得和约翰的指示也是那种他们两个和那十二个人中别的人都不知道在哪儿庆祝逾越节的指示。直到同一天稍微有点晚的时候,当彼得和约翰回来时,门徒们才都知道了他们要去哪儿,当耶稣与他的门徒们在楼上共度安静时光时,犹大没有什么时间制定把耶稣出卖给犹太领袖的计划。耶稣之所以采取这些防范措施,可能是因为他决定不让任何事干扰那个神圣的场合,就是他最后一次与那十二个人同在的时候,因为他有最重要的指示要给他们。
逾越节。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1。
太26:18 耶稣说:“你们进城去,到某人那里,对他说:‘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我与门徒要在你家里守逾越节。’”
【本会注释】
进城去。似乎那晚,即星期三的晚上耶稣是在耶路撒冷外面过夜的。从星期五到星期二,他曾在伯大尼过夜,很可能是在拉撒路家里(《历》第六十二章;见对太21:17的注释)。星期二晚上他住在橄榄山上(见《历》第七十三、七十四章)。经上没有告诉我们星期三和星期三晚上他在哪儿过的(见对太21:17;26:12的注释)。犹大很可能是在星期二那天第二次去见了犹太领袖们,完成了出卖他夫子的安排,并且允诺在他的一个退隐之处做这事(《历》第七十一、七十六章;见对第4节的注释)。耶稣知道犹大反对他的秘密阴谋,还有人提出说他可能故意地改变了住所以便反对犹大的计划(见约6:64)。
某人。希腊文deina,“某一个人”,“某某”,对不愿直呼其名之人的称呼。耶稣并没有说出他心里想的那个人的名字,而是给了那两个奉差的门徒一个记号,当他们遇见他时可以认出他来。基于徒12:12(参徒1:13),传统认为约翰·马可的父亲就是那间房子的主人,而且在他家里的那间楼房一度成了十二使徒和教会在耶路撒冷的总部。见对可14:51的注释。
夫子说。这些话暗示房主与耶稣熟识并且待他很友好。或许,像伯大尼的西门(《历》第六十二章),尼哥底母(约19:39;《历》第十九章),和亚历马太的约瑟一样(太27:57),这个人已经是耶稣的一个门徒了。
我的时候。在耶稣传道的早期,他曾说过的事实是他的“时候”或“时辰”还没有到(见约2:4;7:6,8,30;参约8:20)。耶稣说这句话通常的意思是指他的传道结束、他的死亡要发生的时候还没有到。既然他被卖的日子近在眼前了,他就用充满了巨大内涵的话说他的“时候”快到了。后来,就在那天晚上,他说:“时候到了”(约17:1)。
在你家里。在耶稣的时代,逾越节是在耶路撒冷城庆祝的,那里所有的住宅都要布置的可供参加这个节期的朝圣者们使用。有一段时间,为了保持与在创立第一个逾越节时所给出的指示一致(出12:22),参加逾越节筵席的人需要留在吃筵席的地方直到早上。参加逾越节的旅客人数越来越多,最终使得有必要将逾越节的筵席撤到了紧邻耶路撒冷的一个有限的、细致规定了的地区的住房内。
太26:19 门徒遵着耶稣所吩咐的就去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本会注释】
预备逾越节。预备工作很可能包括下列事项:寻找屋里的酵,清扫屋子,布置一张桌子,一些睡椅或坐垫,以及就餐用具。虽然经上没有明确说到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们所吃晚餐有关的羔羊,但是他们会没有一只羊羔庆祝逾越节的筵席似乎令人质疑(见可14:12,16,17,18;路22:7,8,13-15)。所以,彼得和约翰会买一只羊羔,宰了它,并且烤了它。他们还会预备无酵饼,苦菜,调味料和葡萄汁。这些预备工作无疑占用了那天相当大的一部分时间,很可能直到傍晚彼得和约翰才回来。
太26:20 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坐席。
【本会注释】
到了晚上。[过逾越节,太26:20=可14:17,18a=路22:14-16。主要的注释在:路加福音。] 这是在星期四的晚上,尼散月14日开头的几个时辰(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1)。
太26:21 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
【本会注释】
正吃的时候。[揭露出卖者,太26:12-25=可14:18b-21=路22:21-23=约13:21-30。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 福音书作者马太和马可都没有提到洗门徒的脚的事(约13:1-17)。而且,在他们的叙述中,马太和马可都保留了圣餐的命令和对背叛者的鉴定。在路加福音中的记述更加接近时间选择顺序,至于犹大,在他离开离开楼上的房间之前,也在耶稣设立圣餐时吃了饼喝了葡萄汁(《历》第七十二章)。
依照《米示孥》(见Pesahim10,《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532-623页),逾越节筵席的仪式如下:(1)家长或组长一起庆祝晚餐,混合第一杯葡萄汁,并将它递给别人,宣布对那日和对葡萄汁的祝福。(2)然后他就履行洗手的仪式。(3)将桌子展开。摆设逾越节的筵席,由逾越节的羔羊、无酵饼、苦菜、生菜和别的蔬菜以及被称作charoseth的风味酱构成,这种酱是由杏仁、枣、无花果、葡萄干、辛香料和醋构成的。在这个场所,蔬菜是作为开胃食品吃的。(4)然后就沿席传递饮用第二杯酒,家长解释逾越节的意义。(5)歌唱逾越节赞美诗篇的第一部分,由诗113和114构成。(6)然后与会人员就开始吃逾越节的筵席。家长祝谢,掰开无酵饼,并分给每个宾客一部分。然后就吃逾越节的羔羊。(7)传递饮用第三杯葡萄汁,并且宣布对筵席的祝福。(8)传递饮用第四杯葡萄汁,之后全体一起唱赞美诗篇的第二部分,由诗115至118构成。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你们中间有一个人。根据福音记录所说,这是耶稣第一次清楚地宣布了那十二个人中的一个要成为他的叛徒。所有人都震惊了,但是还没有一个人怀疑到是犹大。然而,犹大却开始认识到耶稣看穿了他黑暗的秘密就像一本展开的书一样。依照《历》第七十二章,耶稣的五句话以下述渐进的次序揭露了那反叛者:(1)“你们不都是洁净的”(约13:11)这句话是在洗脚的时候说的。(2)下一句话:“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约13:18),是当门徒们在餐桌旁就位时说的。(3)过了一会儿,说了太26:21的宣告:“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4)“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第23节),这句话很可能是在晚餐时某个时刻说的。(5)最后的承认:“你说的是”(第25节)是在晚餐结束时说的,促使犹大立刻离开了房间。请比较诗41:9。
卖。希腊文paradidōmi,“交给,”“交出。”在此之前,至少有四个场合,耶稣曾提到过他的被卖(见太17:22;20:18;26:2;约6:64,70,71)。
太26:22 他们就甚忧愁,一个一个的问他说:“主,是我吗?”
【本会注释】
主,是我吗。在希腊文中的问句形式暗示期望得到一个否定的回答,就好像他们说的是:“不是我,主啊,是吗?”就犹大来说,这种问句自然是虚张声势地说出来的。
太26:23 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
【本会注释】
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见对第21节的注释。耶稣说这句话是为了回答约翰向他提出的一个问题(约13:26-26),但是犹大并没有听到那个问题(《历》第七十二章)。吃逾越节的筵席是用手的。这里提到的“盘子”是charoseth,或者是用无酵饼和苦菜来蘸的酱(见对太26:21的注释)。
就是他。在古时,违反好客的权利标志着一个人完全超出了值得尊敬的范围之外。在东方国家,即使在今天人都会避免和愿意占别人便宜的人同桌吃饭,甚至会避免和他不愿意当作朋友的人同桌吃饭。
太26: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本会注释】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去世。希腊文hupagō,死亡的一个温和的同义词。
正如经上指着。耶稣很可能指的是诗22和赛53的内容。
有祸了。灵感之言预言过犹大的阴谋,这一事实决不会免除他个人在这件事中的责任。上帝并没有预定他去卖他的夫子。犹大的决定乃是他深思熟虑的选择。
不生在世上倒好。请比较太18:6。
太26:25 卖耶稣的犹大问他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
【本会注释】
犹大。见对可3:19的注释。犹大没有听见耶稣说到他就是叛徒的话(见对太26:23的注释)。在别的门徒们询问“是我吗?”的混乱中,他保持了沉默,现在他的沉默使他惹人注意了(《历》第七十二章)。
你说的是。见对第21节的注释。这种确认是一种间接的,可能有点模棱两可地说“是”的方式(参第64节)。别的门徒们,可能除了约翰以外(见约13:25-27),都没有领会耶稣最后对犹大所说话语的意思(见约13:28)。但是犹大完全认识到耶稣洞悉了他的秘密,于是就立即去第三次与犹太领袖们协商了(约13:31;《历》第七十二章)。
设立圣餐
太26:26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本会注释】
他们吃的时候。[主的晚餐,太26:26-29=可14:22-25=路22:17-20。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与逾越节有关的钉十字架,受难周,从复活到升天”。] 即,逾越节的晚餐。
耶稣拿起饼来。显然是一些无酵饼。
祝福。有些人曾提出说,耶稣可能说了犹太人的祝福语:“主我们的上帝,使大地生产出粮食的普世的君王啊,你是应当称颂的。”
拿着吃。身体怎样从实际的食物得到营养,灵魂也怎样在基督说出的真理里得到属灵的营养。
这是我的身体。有些照字面解释耶稣这句比喻性的话的人,显然忘记了他经常比喻性地说到自己。例如,耶稣说过:“我就是门”(约10:7),和“道路”(约14:6)。但是没有人认为他因而就把自己变成了一扇门或一条路。根据路22:20,显然可以看出耶稣是比喻性地说到“饼”的(参林前11:25),“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如果那饼实际的变成了他真实的身体,那么照同样的方法,“杯”就必须实际上变成“新约”。在“这是我的身体”里的“是”字是在“代表”的意义上使用的,就像它在可4:15-18;路12:1;加4:24中的意思一样。
太26:27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
【本会注释】
杯。这是在庆祝逾越节时使用的杯。杯中盛的是纯净的葡萄汁(见《历》第七十二章),没有发酵的,很可能按照犹太人的习惯兑过水了。我们不知道在古时,人们用来在逾越节前约六个月葡萄收获期制作的葡萄汁无酵保存到逾越节时的办法。然而,现今在古代东方的某些地区,这是通过将新鲜的葡萄汁部分脱水,在一种半果冻状态保存的。必需补充水分以便使其恢复到初始状态。也可以用葡萄干制成葡萄汁。.
祝谢了。见对第26节的注释。
你们都喝了它吧。英文的翻译模糊了耶稣实际所说话语的意思:“喝这个吧,你们所有人”。“都”这个词指的是门徒们,而不是葡萄汁。没有人要传递它。
太26:28 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
【本会注释】
这是我的血。饼怎样代表耶稣的身体,葡萄汁也照样代表他和血(见对第26节的注释)。
约。耶稣洒在髑髅地的血批准了新约或者说使新约生效了,正如牛血曾代表旧约的生效一样(出24:5-8;来9:15-23;参加3:15)。如果耶稣不代死,救赎计划就永远不能成为一个现实。即使那些在旧约时代的人也是依靠那要来的牺牲得救的(来9:15)。当他们在信心里向前仰望时,他们就得救了,正如现今的人藉着向后仰望基督的死得到救恩一样。关于“新约”本质的进一步论述,见对来8:8-11的注释。
为多人流出来。清楚地肯定了基督之死的代赎性质(参赛53:4-6,8,10-12)。路加福音说到:“是为你们流出来的”,即,为你们的利益流出来的(太22:20)。另请比较太20:28。
得赦。希腊文aphesis,“释放”,“饶恕”,“赦免”,来自动词aphiēmi,“打发”,“开除”,“饶恕”(见对太6:12的注释)。这个词在纸莎草文献中表示从被掳得“释放”的意思,和豁免债务或惩罚的意思。在这里,“赦免”的意思更可取(见约3:16;参太20:28)。
太26:29 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本会注释】
我不再喝。“从今以后”这个词暗示耶稣确实在这个场合喝了那杯。当门徒们要喝这杯,“记念”耶稣,“直等到他来”时(林前11:25,26),他自己要克制不喝直到他与他们在他父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
直到那日子。可能耶稣在这里指的是“羔羊之婚筵”(启19:9)。最后的晚餐如何与使救赎计划成为可能的大事密切相关,羔羊的婚筵也如何与庆祝那计划的胜利有关。
新。这并不是指与发酵的酒形成对照的新酒,而是指天国里每件事都将成为“新的”这个事实(启21:5)。
我父的国。喝圣餐的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林前11:26)。在上帝这方面,这乃是一个保证,天国最终会成为一个现实,在我们这方面,出于对应许的信心,相信这事必定实现。主所设立的圣餐礼意味深长地将第一次降临和第二次降临连接了起来。圣餐礼计划是要在门徒们心中活泼地保持基督再来的盼望,也将他的代死活画在面前(见林前11:25,26;参《历》第七十二章)。
太26:30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本会注释】
唱了诗。[退到客西马尼园,太26:30=可14:26=路22:39。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与逾越节有关的钉十字架,受难周,从复活到升天”。] 通常在逾越节筵席结束的时候唱诗篇115至118篇。关于耶稣在楼房里和去客西马尼的路上给门徒们的勉言的记录,见约第十四至十七章。
橄榄山。被称为橄榄山是因为它山坡上的橄榄树林。约瑟夫用这个名字提到过它(《犹太掌故》vii.9.2[202];xx.8.6;《犹太战记》ii.3[70]等)。橄榄山这个名字一般应用于主体跨越了汲沦谷的一座山的西面部分,汲沦谷在耶路撒冷的东边。橄榄山北边的最高峰达到了2,723英尺(830米)。比耶路撒冷城中的圣殿区域高出约300英尺(91.5米)。见对太21:1;24:1的注释。据认为在提多毁坏耶路撒冷郊外所有木材之前,橄榄山上布满了橄榄园,无花果树园,桃金娘和其他灌木。伯大尼在耶路撒冷城东约2英里(3.2千米),位于橄榄山的东南山坡。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3页的插图页面。
预言彼得不认主
太26:31 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本会注释】
跌倒。[对彼得和十个门徒的警告,太26:31-35=可14:27-31=路22:31-38(=约13:36-3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 希腊文skandalizō(见对太5:29的注释)。耶稣在他和门徒们开始从耶路撒冷下到汲沦溪去往橄榄山的途中说了这些警告和训诫的话(《历》第七十三章)。然而,请注意,约13:36-38的警告是在那间楼房中给出的。
今夜。时间很可能在午夜前一或更多个小时,在尼散月14日早期的时辰(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1)。
经上记着说。耶稣引用的是亚13:7。
羊。耶稣将这个预言应用到了在一个小时或更久之后,他被捕时门徒们的逃跑上了(第56节)。
太26:32 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本会注释】
我复活以后。面对着被卖、定罪和死亡,耶稣带着确信说到了他的复活。主在这里与门徒们所做的在加利利重聚的明确约定,原可以在马上就要摆在他们面前的痛苦的失望时辰中,成为一个鼓励之源,但他们显然忘了它(见对第33节的注释)。
太26:33 彼得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
【本会注释】
彼得。彼得常常作门徒们的发言人(见太14:28;16:16,22;17:4,24)。然而,此时,他似乎完全是代表自己发言的,因为感到自己比同道的门徒们优越。记载在太26:31,32中的耶稣的话显然没有产生效果。他冲动的回答是他的典型特征(见对可3:16的注释),但却是欠考虑的。
太26:34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本会注释】
实在。相关的注释,见对太5:18的注释。
今夜。见对第31节的注释。根据约13:38的记载,耶稣和十二个门徒还在那间楼房里时,就说过这个警告;此时,在他们去客西马尼的路上,主再次给出了这个警告(《历》第七十三章)。四部福音书都记录了这个预言及其应验。
鸡叫以先。马可福音说的是:“鸡叫两遍以先”(可14:30)。“鸡叫”是表示清早的常见说法。例如,《米示孥》(Tamid1.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页)解释说,“任何一个想要将灰从坛上除掉的人,惯常要在监管人来到之前很早起来并沐浴。监管人什么时候来呢?他不一定在同一个时刻来;有时他正好在鸡叫时来,有时早一点有时晚一点。”关于鸡叫与夜间的更次的关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0页。
太26:35 彼得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本会注释】
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彼得的意思固然很好,但他不知道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请比较路得对忠于拿俄米的高尚表白(得1:16,17),以及她在实践那表白方面的令人钦佩的忠诚。
都是这样。门徒们对不久就要发展的会使他们离弃耶稣而为自己逃命的境遇知道的多么少啊(可14:50)。
在客西马尼祷告
太26:36 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
【本会注释】
耶稣同门徒来到。[客西马尼,太26:36-56=可14:32-52=路22:40-53=约18:1-12。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受难周”]
客西马尼。来自一个亚兰词,意思是“油榨”。救主曾经常到这里来默想、祈祷和休息,也经常在这里过夜(路22:39;约18:2;《历》第七十四章)。在被钉十字架之前,这里很可能就是他在星期二和星期三晚上的退休之处(见路21:37;见对太21:17;24:1,3;26:17,18的注释)。
这个园子在圣经时代的确切位置已不为人知。这个安静的地点很可能位于橄榄山较低山坡的某处(见对太21:1;26:30的注释),从圣殿走直接穿过汲沦谷就到了,从耶路撒冷城步行约有10分钟的路程。现今一般给访问者指出的地点乃是基于一个传统说法,这个传统无法追溯到比公元三百年的君士坦丁一世更早的时候。据许多的注释者和在巴勒斯坦的旅行者们的意见,起初的客西马尼位于该山坡上更高的某处。见本注释第513页的插图页面。
你们坐在这里。门徒中八个人受命留在近处,很可能就在园门口里面。
太26:37 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
【本会注释】
就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比别的门徒享有与耶稣更加亲密联合的特权。在复活睚鲁的女儿时他们曾与他同在(路8:51),登山变像时也与他同在(太17:1)。在这个最重要的时刻,耶稣渴望人类的友谊,渴望志趣相投之人的同情和理解。
忧愁起来,极其难过。见对第38节的注释。
太26:38 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本会注释】
我心里。相当于一个常见的希伯来习语,意思是“我”(见对诗16:10;太10:28的注释)。
甚是忧伤。对我们来说,要理解当耶稣进入客西马尼园时,那压在他身上的深切的忧伤、神秘的悲痛是不可能的。那突然压倒他的奇异的悲伤使门徒们感到困惑。此时神人二性的上帝的儿子,人子(见对太1:1;可2:10;路1:35的注释),正在遭受一种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剧烈的悲痛。那苦难部分是身体上的,但只是基督作为世人罪恶的背负者所受苦难的可见反映而已。
关于救主在客西马尼园所受的苦难,以及撒但在那里压在他身上的试探的注释,见《历》第七十四章(参对太4:1-11;路2:40,52;来2:17的注释;见怀爱伦对太26:36-46,42的补充材料;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
几乎要死。在我们的救主背负了全世界的罪担时,我们作为有罪的人要理解我们救主所遭受的极度痛苦的强度是不可能的(见对路22:43的注释)。
和我一同警醒。这是一个在与黑暗权势的斗争中对人类的同情与友谊的恳求。“警醒”的直译是,“保持醒着”,但是在这里它的意思是为一个目的保持清醒,而且那个目的是要与耶稣一同守夜。
太26: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本会注释】
他就稍往前走。路加补充说,距门徒们约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路22:41)。他是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都看得见听得见的范围之内;他们看见了天使(路22:43),也听到了他的声音(《历》第七十四章)。
祷告。关于耶稣祷告生活的注释,见对可1:35;3:13;路6:12的注释。
父。见对太6:9的注释。
这杯。“杯”是一种常见的圣经表达方式,指人生的经验,无论好坏(见对太20:22的注释)。
然而。尽管有这一切的苦难和撒但压在他心上的凶猛试探,耶稣还是毫无疑问毫不踌躇地顺从了天父的旨意。他对上帝旨意完全的顺从为我们去效法提供了一个完美的榜样。
照你的意思。见对太6:10;路2:49的注释;见来5:8。
太26:40 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警醒片时吗?
【本会注释】
来到门徒那里。似乎耶稣是来寻求人性的同性和友谊的。
睡着了。他们一度保持了清醒,并且与他一起祷告,但是过了一会之后,一种令人麻痹的恍惚临到了他们。要是他们坚持祷告的话,本可以甩掉它。见对太24:42,44的注释。
对彼得说。彼得曾过度夸口说他即使下监去死都会陪伴耶稣(见对第33,35节的注释)。现在,他显然甚至都不能保持警醒,更不要说更加困难的壮举了。
怎么样。希腊文houtōs,“这样”或“如此”。在这个感叹词中,表达了当耶稣发现他在地上最亲密的朋友们都太困了不能与他一起祷告“片时”时,所感到的强烈失望,这个词一半是责备一半是失望。
片时。这可能暗示基督在客西马尼园度过了大约一个小时。
太26:41 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本会注释】
警醒祷告。关于基督徒要保持“警醒”都包含什么的注释,见对太24:42的注释。关于基督预备对付试探的方式,见《证》第二册原文第200-215页—他禁食,从事最热切的祷告,并将自己全然交给上帝。关于有效祷告的注释,见对太6:5-13;路11:1-9;18:1-8的注释。
入了迷惑。见对太6:13的注释。
心灵。即,心智的高级能力。请比较保罗在罗7:15至8:6中叙述的经验。
愿意。希腊文prothumos,“甘心情愿的”,“倾向……的”,“有……倾向的”。在那晚早些时候,他们曾给出心灵愿意的证据(见第33-35节)。
肉体。即,受感官激励的本性的倾向和愿望。新约圣经作者们一般用“肉体”指人的较低本性,表现为各种的情欲和占有欲(见罗8:3等)。
软弱。耶稣并没有给“肉体”是“软弱的”找藉口,而是阐明这种软弱是需要“警醒祷告”的原因。在这种危机时刻门徒们多次睡着了-这种相对而言比较容易的事乃是基督特别在这里提到的软弱(见对第40节的注释)。
太26:42 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
【本会注释】
这杯若不能。这句话在希腊文中的句型假定这种建议要么无法完成要么不会被完成。
太26:43 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困倦。
【本会注释】
眼睛困倦。也在变像山上一样(路9:32;见《历》第四十六章)。
太26:44 耶稣又离开他们去了。第三次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本会注释】
第三次。现在危机时刻来到了,那时人类的命运和世界的命运都岌岌可危。
太26:45 于是来到门徒那里,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吧:或作吗?)!时候到了,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本会注释】
睡觉安歇。不清楚为什么耶稣会告诉门徒们“现在你们睡觉安歇吧”,然后,显然没有间断地告诉他们说:“起来,我们走吧”(第46节)。有人提出说,这是对他们多次睡着了的一个间接的责备,一句反话,暗示警醒祷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然而,在这样一种场合说反话似乎相当不合适,有些人提出可能应该译为:“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吗?”(修正标准译本)。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卖。直译是,“交出”(见对路6:16的注释)。
手里。约伯曾一度被交在撒但手里,条件是要保留他的性命(伯2:6)。然而,现在耶稣却被交给了完全处于魔鬼控制之下的人们,就像他曾使之恢复了心智与身体健康的被鬼附的人一样(见《历》第二十七、三十三章;参《历》第七十八章)。
太26:46 起来!我们走吧。看哪,卖我的人近了。”
【本会注释】
我们走吧。耶稣没有隐藏或寻求逃避即将逮捕他的暴徒们,而是走出去迎接他们。他原可以不退到犹大知道他通常的退休之处去(路22:39;约18:2;见对太26:36的注释;参《历》第七十四、七十六章),他也可以在他的仇敌们来到之前离开。但是即使在他听到了他们走近的脚步声的时候,他也没有离开。
耶稣被捕
太26:47 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本会注释】
犹大。那叛徒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耶稣(约18:2)。他们曾作过安排,要在“他去默想并祷告的一个地方”拿住他(《历》第七十六章),而客西马尼正是他经常为这个目的去访问的地方,有时还在那里过夜(见《历》第七十四章)。犹大的任务是当耶稣在这样一个安静而偏僻的退休之处时带领官长们到他那里,并向捕快们确定他的身份(见徒1:16)。
那十二个门徒里的。加上这一额外的评论无疑是为了使犹大卖主行为的可憎本质更加鲜明(见对第21,23节的注释)。它加强了犹大背叛的可憎性。
许多人。在这群混杂的群众中,有大祭司本人,由许多领袖陪同着(见《历》第七十四章),还有一些法利赛人(约18:3),圣殿的卫兵,他们是犹太人(约18:12;参《历》第七十四章),以及一队罗马士兵(见《历》第七十四章)。另外,还有一群庸俗的乌合之众组成的暴徒,他们中有些人无疑是流氓恶棍,是来目睹刺激场面兴风作浪的(见《历》第七十四章)。
棒。或,“棍棒”。
从祭司长那里。这个行动是由犹太公会的权威执行的,犹太公会是由“祭司长文士并长老”组成的(参可14:43)。
约翰(约18:6)记载的事实是,当暴徒的领袖接近耶稣时,一个超自然的能力使他们都倒在了地上。那位最近曾在救主因极度痛苦倒在地上时支持了他的天使(路22:43)显然置身于基督和暴徒们之间(见《历》第七十四章)。神圣能力与荣耀的这一显现的目的,似乎是要向那些来逮捕耶稣的人证明,他们即将要做的事是上天不认可的。他们是在与上帝对抗。当耶稣治好了马勒古被削掉的耳朵时,就给暴徒们提供了第二个神能的启示(路22:51;约18:10)。
太26:48 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可以拿住他。”
【本会注释】
一个暗号。希腊文sēmeion。马可用的是sussēmon这个词,在古希腊语中很常见,表示预先商量好的一个信号。在夜晚,在一大群人中,犹太人担心他们可能逮错了人,而且他们寻求逮捕的耶稣也可能逃脱。或许他们还担心会有一场争斗。
亲嘴。古时一个常见的问安方式,在世界的某些地方甚至现今也是这样(见路7:45;徒20:37;林前16:20;帖前5:26;彼前5:14等)。无疑,门徒以这种方式向他的夫子问安是特别适合的。见箴27:6。
拿住他。这可能暗示犹大无意帮助实际抓捕耶稣,通过确认耶稣身份的亲嘴,他以为自己所履行的这部分交易不会被人认为应该对之后发生的事负什么责任。有些人曾提出了这种意思:“安全地拿住他”,即,不伤害他。
太26:49 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他亲嘴。
【本会注释】
亲嘴。希腊文kataphileō,显然是phileō,“亲嘴”的加强形式,所以是“热情地亲嘴”。这个词的时态表明持续的动作。请比较“一再与他亲嘴”这一措辞(《历》第七十四章)。
太26:50 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
【本会注释】
朋友。希腊文hetairos,“同志”,“伙伴”,“伴侣”。只有马太记载了耶稣的这个反应。Hetairos有时被用来称呼一个不知其名的人。耶稣可能故意地避免用犹大私人的名字,为的是使人注意那叛徒假装的友谊。
你为什么来。更可说是:“你为什么在这里?”依照路加所说,耶稣问犹大:“你用亲嘴卖人子吗?”(路22:48)。
太26:51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本会注释】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即,彼得(约18:10)。马太,马可和路加都没有提到他的名字,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写福音书时彼得还在世。可能他们的目的是不使他—在所有可能读到福音记录的人面前—由于直接提醒这一草率行动而感到困窘。约翰在彼得去世之后许多年才写了约翰福音,所以就提到了他。
拔出刀来。彼得曾错误地分析了耶稣所说话语的意思,以为他实际有意要门徒们用武器自卫(见路22:38)。彼得此时表现的被误导的热心对上帝现今的见证人们乃是一个警告,不要在此刻他们所承担的促进天国的利益中采取激烈的欠考虑的行动。
仆人。约翰个人与大祭司熟识(见约18:15),确认这个仆人是马勒古(第10节)。马勒古可能是那些“下手拿住耶稣”的人之一(太26:50)。
削掉了他一个耳朵。彼得很可能打算削掉那人的头。可能一只看不见的手使砍下的刀偏离了。只有路加记载了那被削掉的耳朵神奇的恢复了(见对路22:51的注释)。
太26:52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本会注释】
收刀入鞘吧。耶稣的这些话充分说明了他先前说的话(见路22:36,38)不应被解释为赞成使用武力促进他国度的影响。在耶稣受审期间,他说过:“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约18:36)。只有当基督徒们错误地相信基督的国是今世的国度时,他们才会诉诸武力去护卫他们所认为是该国的利益。彼得的卤莽行为很容易就会被犹太领袖们解释为耶稣和他的门徒们是一帮危险的革命者,而这种控告原可以作为反对他的有效证据强加给他,说明他的死是为了大众的利益。但是就福音记录的进展来说,并没有提到这件不幸的事。要不是那仆人的耳朵立刻被治好了,事情可能就会是另外的样子了。
凡动刀的。那些寻求诉诸武力的人,迟早会发现他们在受残酷无情之人的支配。而且,因为上天并不赞成诉诸武力,所以当那些自称是上帝仆人的人在违反天庭的原则时,就休想指望得到神圣的保护和援助。福音的大能乃是爱的大能。用武力或其他迂回的手段赢得的胜利最多不过是暂时性的,并且最后会导致更大的损失,是眼前所获得的利益无涯弥补的。关于一个背道的宗教组织曾诉诸于使用刀剑的经验,见对但7:25;启13:10的注释。
太26:53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
【本会注释】
求我父。耶稣依赖的是由天使带给他的他父慈爱与眷顾的保证(见路22:43)。耶稣被人拿住乃是出于他自己的选择。他并不是无助的;他本不必要经历这一痛苦的经验,除非他选择这样做。
十二营。关于罗马军团的注释,见对可5:9的注释。
太26:54 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
【本会注释】
经上。耶稣很可能想到了诗22和赛53这种预言他的死的经文。
太26:55 当时,耶稣对众人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
【本会注释】
强盗。希腊文lēstēs,“强盗”,“拦路强盗”。为了逮捕一个“强盗”不必使用这群暴徒这样的武力。Lēstēs在约10:1,8;18:40;林后11:26中被译为“强盗”。犹太领袖们对耶稣采取的行动好像他是一个像巴拉巴那样的人,是一个“铁石心肠的恶棍”(见《历》第七十七章)。
棒。或,“棍棒”。
天天坐在殿里。耶稣指出的事实是,他的行为否认了他们暗含的说他是一个必须用武力和暴力捕获的铁石心肠的恶棍的控告。他并没有在暗中行事,而是在每个人面前工作的(见约18:19-21)。对于控告他秘密图谋反对犹太当局和罗马当局,他没有作任何辩解。
拿我。当局没有作任何努力公开逮捕耶稣的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反对他。秘密逮捕证明了他们的行动并不是出于诚实,而且他们知道自己的动机是错误的。
太26:56 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本会注释】
经上的话。例如,诗22和赛53。
离开他。耶稣要求门徒们不被打扰(约18:8)。祭司和官长们曾应许不干涉信从耶稣的人(见《历》第七十八章)。门徒们仍与耶稣在一起,直到他们看明他无意救自己脱离暴徒们。如果他确实不抵抗,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希望呢?他们不愿意遭受基督即将遭受的经历。门徒中曾最激烈地断言自己忠诚的彼得(太26:33-35),向别的门徒提议各自逃命(见《历》第七十四章)。
耶稣在公会里受审
太26:57 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本会注释】
把他带到。[在公会面前的夜间受审,太26:57-75=可14:53-72=路22:54-65=约18:25-27。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受难周”。] 耶稣是在午夜被抓的(见《历》第七十五、七十九章)。他的受审由两个阶段构成,先是在犹太宗教当局面前受教会的审问,第二个阶段是在彼拉多和希律面前受民事审问。他受了两次预审,一次只在亚拿面前,另一次是在亚拿和该亚法面前(参《历》第七十五、七十九章),并且两次在犹太公会前被提审,先是在晚上,后是在白天(参《历》第七十五、七十九章)。他两次出现在彼拉多面前(参《历》第七十七、七十九章),一次出现在希律面前,就是在两次再现在彼拉多面前之间的时候(参《历》第七十七、七十九章)。关于在审问并给耶稣定罪的这些阶段中的每个阶段的意图的论述,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2。
该亚法。见对路3:2的注释。该亚法约在公元18-36年担任大祭司的职分,是由本丢·彼拉多的前任,瓦勒留·格雷图指定的(约瑟夫《犹太掌故》xviii.2.2)。见路3:1,2的年表,希律家庭统治下的巴勒斯坦。
文士和长老。犹太公会由这两群人和祭司们组成。这三类人都被列在了马可福音的对观段落中(可14:53)。关于文士,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见对太2:4;可1:22的注释。
聚会。即,为了夜审耶稣,约在早上3点钟的时候,这次聚会故意没有邀请凡是对耶稣友好的公会会员,或者至少有兴趣给耶稣一个公平的听证会的会员(见对第66节的注释)。
太26:58 彼得远远的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院子,进到里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本会注释】
彼得跟着。约翰也这要做了(见约18:15)。门徒们在明白了耶稣不会反抗的那一刻都离弃了他(太26:56)。但是这两个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重新获得了镇静,并且跟着那群暴徒到了大祭司的院子。其他的门徒们显然胆子比较小。
远远地。或,“在远处”(修正标准译本)。彼得缺乏足够的勇气公开和耶稣站在一起,但勉强证明比大多数与他同作门徒的人更加勇敢。
院子。希腊文aulē,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的无顶的“院子”。该词在纸莎草文献中经常以这种意义出现。这种院子是完全由四围的建筑物或者一面墙围起来的。见对第71节的注释。
进到。彼得是依照约翰的请求得到允许进去的,约翰与大祭司家熟识(见约18:16)。
坐。他也曾站着取暖(约18:25)。
到底。彼得想要亲自知道在审讯期间会发生什么事,以及会作出什么判决。
太26:59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
【本会注释】
祭司长。很可能是大祭司该亚法和前任大祭司亚拿,以及其他从前曾担任过这个职分还在世的人。见对路3:2;太2:4的注释。
全公会。即,除了对耶稣友好的公会会员之外,他们曾被蓄意排除在捕获耶稣并给他定罪的计划之外,所以在这个场合就没有召集他们(见对第66节的注释)。这个“公会”乃是犹太大议会,通常由71位会员组成,当时是最高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7页)。
寻找。或“在寻找”。该希腊动词的时态暗示,犹太领袖们在寻找他们想要的那种见证的过程中经历了相当大的困难,而且他们还不得不继续寻找一段时间。
假见证。犹太公会曾打发奸细跟踪耶稣两年之久,以便把他所说所行的一切都汇报给他们(见《历》第二十一、七十五章)。但是这些奸细并没有带回任何有益于领袖们的邪恶意图的信息。关于奉差去捉拿耶稣的一群人的汇报,见约7:32,45-48。关于对我们的主进行非法审讯,以及犹太领袖们担心他们可能得不到对他的定罪的论述,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2。
要治死他。这是早已决定了的。但是他们没有反对耶稣的理由,就和他们没有理由可以不喜欢他几乎一样,并且他们在匆忙中没有时间去编造一个理由。他们希望能通过证明说他亵渎的控告使他在国人面前丢脸,也希望在罗马人面前以煽动暴乱的罪控告他(见《历》第七十五章)。他们无疑希望立即处理掉这个案件,并把耶稣交在罗马人手里,在那儿控告他煽动叛乱的罪,他不会有机会藉着他朋友们的干涉逃跑。犹太人反对他声称是上帝的儿子,他们想,罗马人会反对他作犹太人的王。
太26:60 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
【本会注释】
得不着实据。他们甚至都不能找到证词一致的假见证。他们曾一直在寻找立案的证据,但是显然他们的努力证明是毫无结果的。依照《米示孥》,所有证人都必须被仔细盘问以便验证他们所说话语的正确度,当证人彼此矛盾时,他们的证据就变为无效(Sanhedrin5.1,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55,256页)。这些假证人的证言显然在交互询问时失效了。
两个假证人。这些证人的证词看起来要一致,并且根据摩西律法(申17:6;19:15),他们所汇报的要被假定为真实的。审判官—在这种情况下就是犹太公会—有责任尽力断的公正(申25:1)。他们要殷勤地仔细盘问证人,以便决定证人们所说的是真是假(申19:16-19)。但是在这里却是以色列的最高法庭密谋策划赞成假证人的伪证,直接违反了摩西律法(见出23:1),也违背了摩西十诫的第九条诫命(出20:16)。即使是最后这两个证人,实际上在基本要点方面也是各不相合(可14:59),他们的证词是含糊并且矛盾的。然而,大祭司假装要接受他们的证词(太26:62),尽管他十分清楚并不能据此判耶稣的罪。这一点在他进一步的行为中暴露出来了(第62,63节)。
太26:61 “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上帝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
【本会注释】
这人。一种轻蔑的提到耶稣的方式。“人”这个词是补充上去的。
拆毁这殿。证人们显然提到的是耶稣在他传道的早期说过的一句话(见约2:19,21;参太24:2;可13:1,2;徒6:14)。但这不过是通过把这句话提出来脱离其背景,以便使它看起来是公开侮辱圣殿。然而,在严格的、法律的意义上,即使这也不能定耶稣该死的罪。
三日内又建造起来。耶稣指的是身体的殿(参林前3:16,17;6:19,20),并且特别指的是他自己的复活(见约2:19,21)。关于“三日”这种表达方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8-250页。
太26:62 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
【本会注释】
大祭司就站起来。他十分清楚没有任何理由反对耶稣,于是就气势汹汹地假装有一个理由。
太26:63 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不是?”
【本会注释】
耶稣却不言语。或“保持沉默”。他坚持拒绝讲话。这一特征在七百多年前就已经成了预言的主题(赛53:7)。
我指着……叫你起誓。该亚法要求耶稣在一个誓言之下回答现在向他提出的问题。尽管有所有那些假见证,犹太公会还是没有理由反对耶稣。该亚法希望能使耶稣控告自己有罪。这也是不合法的。一个人不能因自己的证词被定罪(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2;见对第59节的注释)。
永生上帝。该亚法假装在上帝的法庭面前审问基督。
基督。即,弥赛亚(见对太1:1的注释)。耶稣曾避免直接声称是弥赛亚,或基督,可能部分是因为大众普遍幻想弥赛亚是要领导犹太人武装起义反对罗马的。耶稣禁止他的门徒们对人说他是基督(太16:20)。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向耶稣提出这个问题了(见约10:24)。
上帝的儿子。见对路1:35的注释。耶稣一般提到自己是“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那当称颂者的儿子”这种表达方式(可14:61)是一种婉转曲折的说法,一般用来避免说出上帝的圣名。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
太26:64 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本会注释】
你说的是。相当于“是”。马可福音(可14:62)记载的是:“我是”。当要求起誓时,耶稣并没有拒绝作证;实际上,那恰好是他要证明的。显然,太5:34的指示并不适用于法庭上的宣誓。在这里耶稣就记载在太10:32中的指示给那十二个人作出了一个榜样。
然而。希腊文plēn,“此外”或“但是”。
你们要看见。耶稣指向了将来,那时,他作为宇宙的最高审判者,必要显现“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22:12)。请比较启1:7。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大祭司曾使用了“上帝的儿子”这种措辞,但是耶稣在他的回答中,照常提到自己是“人子”。
右边。后来新约圣经作者们经常说到耶稣在上帝右边(徒2:33;7:55;弗1:20;西3:1;来1:3;8:1;10:12;12:2;彼前3:22)。见对诗16:8;路1:11的注释。
权能者。在这里用来代替上帝的圣名Yahweh(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71,172页)。
太26:65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
【本会注释】
撕开衣服。即,作为对耶稣所谓的亵渎话感到控制不住的义怒的标志(见第64节)。摩西律法禁止大祭司撕裂自己的衣服(利10:6;21:10),理由是他的衣服代表耶稣基督完全的品格(《历》第七十五章)。该亚法因而就在他佯装要护卫的律法面前被那律法定了罪,使自己不具备担任大祭司圣职的资格(《历》第七十五章)。然而,犹太拉比的规条却允许一个人听到亵渎话时撕裂自己的衣服(《他勒目》Mo`ed Katan26a,宋西诺版,第165,166页;参《米示孥》Sanhedrin7.5,《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78页)。
僭妄。见对可2:7的注释。在犹太人中,如果一个人使自己与上帝同等就被认为是僭妄亵渎的(约10:29-33),该亚法不肯承认拿撒勒人耶稣与任何一个别的人有什么不同。要是他只是一个人的话,他作出记载在太26:64中的声明就是一种僭妄的行为了。耶稣曾在一个誓言之下声称自己是弥赛亚,并且同意了“上帝的儿子”这个称号(见第63,64节)。犹太公会知道耶稣在最高的意义上作这种声称已经有两年了(见《历》第二十一章;约5:17,18;参约10:29-36)。
太26:66 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
【本会注释】
你们的意见如何。该亚法现在让在场的公会会员们去表决作出决定。他要求他们作为坐在该地的最高审判席上的法官们对这事作出判决。
该死的。死是摩西律法对亵渎罪的惩罚(利24:15,16)。但是耶稣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依照公认的拉比定义都没有犯亵渎罪(见对太26:65的注释)。这是一个非法的表决,因为它是在晚上举行的(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2)。即使表决了,所做的判决也没有法律支持直到它被罗马批准了才生效(见《历》第七十五章;参约瑟夫《犹太战记》ii.8.1[117,118])。
依照可14:64:“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即,所有在场人员。只是尼哥底母,亚历马太的约瑟,以及其他为人所知是支持耶稣的或者至少会心里愿意尽责而公正地对待他的人都没有被召来开会(见《历》第七十五章)。路加(路23:51)明确说到约瑟并不同意处死耶稣。尼哥底母在以前的场合曾阻止过给耶稣定罪(约7:50,51;参《历》第五十九、七十五章)犹太领袖们认为像约瑟和尼哥底母这样的人是有偏见的,因为他们支持基督。那些领袖们的抉择是,忘掉他们自己反对基督才是有偏见的。
太26:67 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
【本会注释】
吐唾沫在他脸上。这是先知以赛亚曾经预言过的(见赛50:6)。马可和路加补充说耶稣被蒙着眼(可14:65;路22:64)。在太26:67,68中提到的侮辱行为发生在夜审结束之后,在一间卫兵室里(见《历》第七十五章),与公会开会的房间毗连,耶稣在那里等候正式的日审(见对第57节的注释)。
太26:68 “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
【本会注释】
基督啊。他们以一种奚落的方式使用这一称号,嘲笑耶稣对大祭司的严肃请求所作的回复(第63,64节)。
彼得三次不认主
太26:69 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前来,说:“你素来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本会注释】
彼得在外面坐着。关于彼得进了院子,见对第58节的注释。他正坐在进行审讯的房间外面的院子里。依照可14:66,院子比会议室的地面要低一些。
院子。即,宫院(见对第58节的注释)。马可(可14:67),路加(路22:55)和约翰(约18:18,25)都提到了彼得在院子里烤火取暖。
一个使女。这是那个曾经允许彼得进来的看门的使女(约18:16,17;《历》第七十五章)。
太26:70 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本会注释】
彼得却不承认。彼得显然已经把耶稣在几个小时前给他的警告忘得一干二净了(见对第31-35节的注释)。他希望自己不被认出来,甚至加入了粗俗嘲笑耶稣的一伙人中(见《历》第七十五章)。这是彼得的第一次否认。经上的记录表明彼得的三次否认都是在公会前初审耶稣时作出的,发生在约早上3:00至5:00之间。在该年的这个季节,处于耶路撒冷的纬度约在4:00的时候就会看见黎明的第一线曙光,太阳会在约5:30的时候升起。
我不知道。不同的福音书作者们就彼得所表达的想法来说是一致的,但却呈现出了不同的回答形式(可14:68;路22:57;约18:17)。见对第三章的附注3,注2。
太26:71 既出去,到了门口,又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个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本会注释】
门口。希腊文pulōn,“大门”或“门廊”。在这里pulōn可能指的是从院子通到街上的过道,所以是在门里边的。彼得可能担心要是他的身份被发现,可能就会被拘捕。
又有一个使女。第二个指证彼得的人。
太26:72 彼得又不承认,并且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本会注释】
不承认并且起誓。他第二次的否认比第一次更强烈。
太26:73 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本会注释】
过了不多的时候。依照路22:59,在前两次否认和第三次否认之间大约过了一个小时。
旁边站着的人。约翰(约18:26)说明第三次控告彼得的人是大祭司的一个仆人,马勒古的一个亲属,彼得曾削掉马勒古的耳朵。彼得立即认识到了情况的严重性。如果他被认出自己就是曾袭击马勒古的那个人,就有危险被当作一个谋杀未遂的人强拉到法庭。
口音。显然指彼得的加利利口音,或发音(见可14:70)。加利利人的语调比犹太地人的语调宽广粗放,耶路撒冷人无疑带着一种很强的优越感听外省人较粗俗的言谈。加利利人的喉音据说不像犹太地人的喉音那么平滑流畅。
露出来了。古英语中表示“出卖”的意思。希腊文的字面意义是:“使……显然”。
太26:74 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
【本会注释】
发咒。这直接违反了耶稣在山上宝训中所规定的说话要纯洁简单的原则(见对太5:33-37的注释)。彼得的假誓并不能保证他所说话语的真实性,并且基督所警告的正是这一罪恶。目前,彼得比正在作假见证反对耶稣的人好不了多少。
太26:75 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本会注释】
彼得想起。实在太明显了,彼得忘记了耶稣多次的警告,先是在那间楼房里说的,后又在去客西马尼的路上说的(见对第34节的注释)。他犯错的根源乃在于他的自信和自夸(第35节)。现在,他想起来的太晚了。无意间,他已经应验耶稣的话。谦卑并且乐意听从良好的忠告往往是使人免犯大错的最好保护。
他就出去。即,出了他在两到三个小时前曾进入的院子。依照路22:61,耶稣在彼得匆忙离开时向彼得的方向瞥了一眼。彼得在漫无目地踉跄前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自己到了客西马尼园中,正在他的夫子不久之前曾俯伏在地的同一地点(见《历》第七十五章)。
痛哭。或,“突然大哭”。要是彼得像他现在为自己的背叛之言洒泪一样认真地听从了耶稣的告诫“要警醒祷告”(第41节)的话,他就决不会说出那些不忠的话了。但是虽然对彼得来说,似乎肯定丧失了一切—包括他自己—救主的爱却在他悲惨的经验中托着他并把他带到了安全的境地。对我们来说也是如此。无论处在多么黑暗的时辰,无论经历多么令人懊恼失败的痛苦经验,耶稣之爱的亮光都能使我们坚强并拯救我们。见《历代愿望》第四十章。
对第二十六章的附注
注1 四部福音书都一致同意耶稣和他的门徒们是在钉十字架前的晚上庆祝最后的晚餐的,安息日他埋葬在坟墓里,星期天清早就复活了。然而,虽然对观福音书称钉十字架之前的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筵席”,但是照约翰福音所说,犹太人是在钉十字架之后的晚上庆祝逾越节的筵席的。因而约翰的话与对观福音书的话看起来就有矛盾了。
大多数好批评的注释者都用肤浅的意见否认了这一表面上的分歧,他们认为显然要么是约翰错了,要么是对观福音书的作者们错了。但是那些相信圣经的灵感之言的人却拒绝这种解释,反而提出一个解决这问题的各种可能的方案。为了聪明地评价这些解决方案,首先就有必要回顾一下与逾越节的时间和预表意义有关的圣经的和世俗的资料,以及与最后的晚餐和钉十字架有关的时间因素。
逾越节的时间.—逾越节的羔羊是在尼散月14日下午晚些时候被杀的,在常规的献晚祭的时间之后,然后在日落后同一个晚上,也就是尼散月15日开头的几个小时,与无酵饼同吃(出12:6-14,29,33,42,51;13:3-7;民9:1-5;33:3;申16:1-7;约瑟夫《犹太掌故》ii,14.6;iii,10.5;vi,4.8[311,312;248,249;109,110];《犹太战记》v.3.1[98,99]; vi.9.3[423];斐罗De septenario,第18部分;《米示孥》Pesahim5.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87页)。尼散月15日是一个仪文上的安息日,也标志着除酵节的开始(出12:8,18,34,39;利23:5,6;民28:16,17;申16:3,4,8;《犹太掌故》iii.10.5[249];参ii.15.2[318])。在尼散月16日,这次筵席后第二天,就在圣殿里举行初熟的第一捆麦穗的摇捆仪式(见利23:10-14;《犹太掌故》iii.10.5[250,251])。“逾越节”这个词起初只应用于尼散月14日,但是在基督的时代它有时也被用于除酵节(《犹太掌故》ii,14.6;vi.4.8;xiv.2.1[311-313;109-111;21];xvii,9.3;《犹太战记》ii,1.3;v.3.1[10;99])。显然,除酵节这个词也照样用来包括逾越节(路22:7;徒12:3,4;参徒20:6)。
那种意在给出我们的主传道期间的基督纪元的每一个满月的图表,对解决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帮助,因为所有这些图表都是基于现代犹太人的逾越节时间的计算方法。现今并不知道基督时代的犹太人如何调整他们的阴历与阳历一致,据信是有学问的所有那些陈述却各不相合。所以不可能以绝对的确定性决定我们的主传道期间任何一年的逾越节可能出现在那周乃至那月的日子。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见第二册原文第100-105页;本注释第五册原文第250-264页。
关于最后的晚餐的时间,一个值得注意的对圣经资料的曲解就是星期三钉十字架理论,这种理论假定:(1)能以绝对的精确性决定钉十字架那年逾越节满月那天按基督纪元计算的日子是哪天(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58页),(2)希伯来人的成语性词语“三日三夜”指整整72小时(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82页;第二册原文第136,137页;本注释第五册原文第248-251页),(3)太28:1的希腊文(见对该处的注释)将复活归到了安息日下午。这种理论不带有任何合理的学术标志,并且完全与圣经词语的意义不符。所以是站不住脚的。
有些人曾假定出12:6的“在黄昏的时候”这种说法的字面意义是:“在两个黄昏之间”,表示尼散月14日开始日落的时刻,或者从日落到天黑之间的那段时间。虽然有些现代的注释者采纳了这种理论,但是仔细查考别的圣经章节,约瑟夫和斐罗的著作,以及Pesahim的论文(见《米示孥》Pesahim,4.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43页;5.1,10,《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87,325页;《他勒目》Pesahim58a,宋西诺版,第287-290页;以及上文引用的其他参考资料),却没有任何清楚地证据支持这种理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65页。
逾越节的预表意义.—逾越节的羔羊预表基督,“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是要为我们“被杀献祭”的(林前5:7)。同样地,除酵节所摇的捆也预表“基督从死里复活,……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23)。
最后的晚餐和钉十字架.—下述时间先后次序的说法在福音书的叙述中要么是清楚的要么是内含的,都相当普遍地被圣经学者们接受了:
a.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发生在“预备逾越节的日子”,即,在尼散月14日(约19:14;参《他勒目》Pesahim58a,宋西诺版,第288页;Sanhedrin43a,宋西诺版,第281页;出12:6;参《善》第二十二章)。
b.基督之死发生在星期五下午(可15:42至16:2;路23:54至24:1;约19:31,42,20:1),约在献晚祭的时候(《历》第七十八章;参《善》第二十二章)。
c.因而,在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那年,尼散月14日,指定杀逾越节羔羊的那一天落在星期五;预备逾越节的日子与预备每周安息日的日子巧合了(约19:14;参第31,42节;约20:1)。因此,除酵节的第一个仪文的安息日,尼散月15日,就与每周的安息日巧合了(利23:6-8;参可15:42至16:2;路23:5至24:1)。
d.最后的晚餐发生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的那个晚上(太26:17,20,26,34,47;可14:12,16,17;22:7,8,13-15;约13:2,4,30;14:31;18:1-3,28;19:16;参《历》第七十一章;《善》第二十二章),即,在尼散月14日开头的几个小时(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101页),因此是在星期四晚上。
e.对观福音书的记述称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晚餐(太26:17,20;可14:12,16,17;路22:7,8,13-15;参《历》第七十一、七十二章;《善》第二十二章)。
f.约翰的记述将犹太人正式庆祝逾越节的晚餐放在了最后的晚餐24小时之后,所以是在钉十字架之后星期五的晚上,在按周计算的安息日开头的几个小时(约18:28;19:14,31;参《历》第八十章),所以是在尼散月15日。
g.在最后的晚餐时(约13:1),在审讯期间(太26:5;可14:2;约18:28;19:14;参《历》第七十六、七十七章),以及在去髑髅地的途中(参《历》第七十八章),正式庆祝逾越节显然还在将来。
h.耶稣被葬在坟墓里过了安息日(太27:59至28:1;可15:43至16:1;路23:54至24:1;约19:38至20:1),是在尼散月15日。
i.耶稣在尼散月16日,星期日一清早就从坟墓里复活了(太28:1-6;可16:1-6;路24:1-6;约20:1-16;见对可15:42,46的注释;参《善》第二十二章;《历》第八十一章)。
对于这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根据前述内容,让我们来查考一下在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年的逾越节的时间问题。保守派的注释者们一般寻求基于下述四个假定解决这个问题:
a.当提到最后的晚餐时,对观福音书的作者们形容的不是逾越节的筵席,而是在它之前24小时的一次仪文上的筵席。依照这个假定,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年,尼散月14日落在星期五,而约翰所说的逾越节是正式的逾越节筵席。
b.约翰提到的“逾越节”并不是逾越节的筵席,而是一次仪文上的筵席,与除酵节有关。依照这个假定,星期五是尼散月15日,前一个晚上的最后的晚餐就是在常规的时间正式庆祝逾越节的晚餐。这种解释与前一种相反。
c.在对观福音书中,最后的晚餐是一次真正的逾越节筵席,即使只是由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庆祝的,比约翰提到的逾越节正式的筵席提前了24小时,从而也就比其他犹太人庆祝逾越节的时间提前了24小时。依照这种假定,星期五在尼散月14日。
d.在基督的时代,关于日历的计算,各宗派有所不同,至于尼散月14日和16日是不是应该与一周的某些日子联系起来,实际上已经导致了在连续的两天庆祝逾越节,即,双重庆祝。依照这种假定,一个宗教派系(法利赛人和别的保守派)就会认为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年的尼散月14日落在星期四,而另一个派系(波埃都斯人撒都该人和其他自由派)会认为它落在星期五。因此,推测起来,基督和门徒们是同第一群人庆祝逾越节的—对观福音书的“逾越节”──而犹太领袖们是在下一晚庆祝它的—约翰福音的“逾越节”。这种假定与前一假定的不同点在于它认为基督和门徒们并不是单独庆祝逾越节的。
对于使约翰福音和对观福音书涉及最后的晚餐的时间与逾越节的关系的话协调起来的各种尝试的更为详尽的论述,读者可以查阅下述资料:Grace Amadon,“古 犹太历法”,《圣经文学杂志》,第61册,第4分,1942,第227-280页;C. K.Barrett,《圣约翰所述福音》,第38-41页;J. H. Bernard,《国际评注》,关于圣约翰,第一册,第cvi-cviii页;D. Chwolson,Das Letzte Passamahl Christi und der Tag Seines Todes;《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文章“新约年表”;J. K;Klausner,《拿撒勒人耶稣》,Herbert Danby译,第326-329页;A. T. Robertson,《新约中生动的文字描述》,关于太26:17;约18:28;H. L. Strack和Paul 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二册第812,813页(见第82,102,265页著书目录的注释)。关于所涉及的日历的详尽论述,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8-264页。
评估所提议的解决方案.—对该问题的这四种提议的解决方案可以作如下评估:
a.认为最后的晚餐是在正规的逾越节筵席之前的一次初步的仪式上的筵席这种观点,假定对观福音书是在一种提供方便的意义上使用“逾越节”这个词的。虽然可以同意对观福音书可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逾越节”这个词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3页),但是却有证据强烈反对这种提供方便的用法:(1)这种观点所依赖的假定是,在基督的日子可能庆祝过这种初步的仪式上的筵席。(2)这些经文在其上下文中更为自然显而易见的理解(见列于本册注释原文第534页的参考资料,第e段)指向的结论是,对观福音书作者们一贯地并且再三地说到最后的晚餐就是“逾越节”的筵席。(3)马可福音(可14:12)和路加福音(路22:7)的意见都是,最后的晚餐前一天乃是“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节羔羊的那一天”(见可14:12),似乎会排除任何可能性,对观福音书的“逾越节”不是别的,正是真正的逾越节筵席(参《历》第七十一、七十二章;《早》属灵的恩赐;《善》第二十二章)。门徒们显然理所当然地认为星期四就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即,应该宰杀并烤逾越节羔羊的日子(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3页)。
b.认为约18:28;19:14的“逾越节”是一个与除酵节有关的仪式上的筵席,比尼散月15日正式的逾越节筵席晚24小时这种观点,假定约翰是在一种提供方便的意义上使用“逾越节”这个词的。要支持这种观点,可能就要注意在新约时代,由约瑟夫所反映的通常用法(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3页),一般将逾越节这个词应用于逾越节和除酵节的联合庆祝。但是尽管可以同意约翰可能是在这种提供方便的意义上使用“逾越节”这个词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3页),还是有证据强烈地反对他会在所引证的经文中这么做:(1)在新约圣经中任何一个别的地方都没有清楚地在这种意义上使用“逾越节”这个词。(2)约翰福音论到逾越节的话在其上下文中更为自然显而易见的理解指向的结论是,该使徒所指逾越节的筵席乃是正式庆祝逾越节的筵席,至少是犹太领袖们通常承认的庆祝筵席。(3)犹太领袖们急于结束审讯并想在该筵席之前立即处死耶稣,以免案件耽延到筵席之后,似乎排除了筵席早已开始的任何可能性(太26:3-5;可14:1,2,参《历》第七十五章)。(4)犹太人的律法,就如后来编成法典的《米示孥》和《他勒目》中的律法,禁止在节日审讯涉及死刑的案件(《米示孥》Bezah5.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185页;Sanhedrin4.1,版之《他勒目》,第185页),或购买细麻裹尸布以及可能用来膏抹耶稣尸体的香料(可15:46;路23:56;然而,见《米示孥》Shabbath23.5,版之《他勒目》,第771页)。违反这些规定—如果它们在早期有效的话,似乎很可能这样,并且确实被人听从了,然而,无法予以证实(见注2)—似乎就会排除耶稣的被捕、受审和被钉十字架发生在尼散月15日,就是除酵节的第一天和仪文的安息日那天的可能性。(5)膏抹耶稣尸体的预备工作(路23:54至24:1),例如妇女们在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天做的预备工作会被认为是作工,这种工作似乎在仪文的安息日也是不适宜做的(利23:7;然而,见《米示孥》Shabbath23.5,版之《他勒目》,第771页)。(6)在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天日落的时候,妇女们“便遵着诫命安息了”(路23:56),显然指的是第四诫的安息日。(7)如果按照这种观点假定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在尼散月15日,除酵节的第一天,那么复活就会落在尼散月17日,或者说第三天。但是奉献初熟的果子,预表我们主的复活,却发生在第二天,或者说尼散月16日(见利23:10-14;林前15:20,23;《善》第二十二章;《历》第八十一章)。于是,依照这种观点所说,复活就不会发生在摇捆的仪文预表所要求的时间了。(8)在犹太文献中,“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19:14)一贯地应用于尼散月14日,从未像这种观点所要求的应用于尼散月15日(见《米示孥》Pesahim4.1,5,6,《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43,268,271页)。(9)“逾越节虽然是数千年来一样地被人遵守[换句话说,在尼散月15日开头的几个小时(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3页)],但此节所预指的主已经被恶人的手杀害[尼散月14日晚些时候]而躺在约瑟的坟墓里”(《历》第八十章;参《善》第二十二章)。
c.认为最后的晚餐虽然是真正的逾越节筵席,但却发生在犹太人通常举行庆祝之前24小时的观点,假定这种做法是可能的。这种观点不像前一个观点,并没有考虑这个事实: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事的发生应验了逾越节的羔羊在尼散月14日被杀所提供的预表。诚然,基督不可能在通常的时间吃逾越节的筵席,而且,因为他本身就是逾越节真正的羔羊,所以要在照常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时间被杀。似乎更为重要的是,比起他吃逾越节筵席应该与正式吃那筵席的时间同时发生,他的死更应该与逾越节羔羊的死同时发生(第533,534页;《善》第二十二章)。所以,他吃逾越节的筵席应该早于规定的正常时间,因为宰杀羔羊和奉献初熟果子的这些预表应当“不但在事实上,而且也在时间上”得到应验(《善》第二十二章)。然而,这种观点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很难明白耶稣和门徒们怎样鹤立鸡群地比通常的时间提前一天庆祝逾越节。请注意:(1)毫无历史证据证明曾有任何一个人提前吃逾越节的筵席。逾越节的羔羊是在指定的时间(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3页)在圣殿被宰杀的(《米示孥》Pesahim5.5-7,《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23,324页),就现有记录所一贯表明的,除了在尼散月14日下午晚些时候之外,别的时候并不提供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服务(关于一次例外,见民9:6-11)。(2)在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年,门徒们显然承认星期四是应当适当地预备逾越节的日子(见太26:17;路22:7),并且似乎理所当然地认为星期四晚上就是吃逾越节筵席的正确时间。他们是不是曾经讨论过这个主题,耶稣是不是曾告诉他们庆祝的时间会成为一个例外,要在星期四晚上而不是星期五晚上庆祝,或者他们是不是认为星期四晚上就是正式庆祝的时间,我们都不得而知。对观福音书作者们并没有说到耶稣和门徒们在星期四晚上吃逾越节的筵席有什么不同寻常的。
d.认为有双重庆祝逾越节的观点乃是根据一个或另一个不同的臆测。这些臆测中可能最似是而非的一个假定,对观福音书中的“逾越节”是由法利赛人和其他保守派犹太人庆祝的逾越节,而约翰所说的逾越节是更为自由主义的波埃都斯人和撒都该人以及其他赞成他们对圣经的解释的人所遵守的逾越节。(基督时代的波埃都斯人和撒都该人众所周知都主张利23:11的“安息日”指的是每周的安息日而不是仪文的安息日。)那些提出这种观点的人推测,在像公元31年这样的年头,他们假定,如果尼散月16日会正常地落在每周的安息日,撒都该人就会提倡调整犹太的阴历,使尼散月16日落在那周的第一日。这就可能准许引起双重庆祝逾越节的问题,但是并没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曾这样做过。无论如何,在使对观福音书的“逾越节”和约翰福音的逾越节都有效时,对于不同的福音书作者表面上矛盾的话,理论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结论.—我们这里还有一个例子说明我们现今并不知道古犹太人的做法,这看来是我们不能清楚地使约翰福音和对观福音书中的话协调起来的原因。然而,根据所有可以得到的证据,但不接受这四种提议的解释中的任何一种,本注释提出了与最后的晚餐、耶稣被钉十字架以及逾越节有关的下述事件顺序的可能性:
a.在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年,不管是因为犹太教自由主义和保守派分子之间相争的结果,还是因为别的不可知因素,当时可能存在双重庆祝逾越节的情况。
b.基督和门徒们,与其他保守派的犹太人是在星期四晚上,尼散月14日正式庆祝最后的晚餐的,而且最后的晚餐就是真正庆祝逾越节的筵席。
c.耶稣约在献晚祭的时候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逾越节的羔羊在星期五尼散月14日被杀。
d.在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年,官方庆祝逾越节是在星期五的晚上,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之后。
e.耶稣在按周来说的安息日在坟墓里安息,该安息日在那一年与仪文的安息日,或者说按年来说的安息日,尼散月15日,除酵节的第一天巧合。
f.耶稣在星期日,尼散月16日的清早从坟墓里复活,该日是在圣殿里摇捆预表耶稣复活的日子。
可幸的是,为了有利于我们藉着“已经被杀献祭的”“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得救,不一定要解决这个问题(林前5:7)。
注2 关于怎么对付耶稣,该国的领袖们已经作出了决议;他们现在所欠缺的就是可以证明他们的行动是正当的似是而非的证据。他们已经抱定决心要定他死罪,但却不知道怎么能这样做还可以维持表面上的合法性。当公会聚集时,领袖们的心思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担心他们肆无忌惮的计划可能会失败。他们担心:(1)越来越站在耶稣那边反对他们的百姓(见约12:19),可能会努力援救他;(2)在处理这事的过程中的耽延,特别是审讯延期到逾越节以后,可能会导致他们无法抵抗的大众支持耶稣的反应;(3)他们自己的成员中可能会有人发言为他辩护,就像以前的场合一样(见对太26:66的注释),并且要求公义;(4)尽管他们付出了一切的努力,他们还是有可能会达不到给耶稣定罪的目的;(5)该亚法可能不能将这个案件进行到底作出一个结论;(6)可能会有查验耶稣在安息日行神迹的性质的尝试;(7)耶稣可能会激起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各持己见的冲突,从而使公会分裂,像保罗在后来的场合所作的一样(徒23:6-10),那样就会使得起诉这个案件成为不可能;(8)耶稣可能会揭露他们私人生活的可憎方面,而且可能会揭露他们起诉他所使用的非法手段。在审讯的过程中,耶稣还使他们有理由极其害怕最后的审判大日。见《历》第七十五章。
要定罪并处死耶稣,有两个必需的基本步骤:(1)在犹太公会前进行宗教审讯(见对第57节的注释),以便使反对他的行动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可以看起来是正当的,(2)在彼拉多面前进行民事审讯(见对第57节的注释),以便获得罗马当局的批准执行死刑。在犹太公会前反对耶稣,首选的控告就是告他亵渎,尤其是他声称是上帝的儿子,据此可以判他死刑。在罗马当局面前反对他,首选的控告就是煽动暴乱和起义。该审讯共有七个阶段(见《历》第七十九章),四个阶段是在宗教当局面前,三个是在民事当局面前。关于这七次听讼和审讯,每一次的目的、性质、和结果如下:
1.在亚拿面前初步听讼.(见对约18:13-24的注释;参《历》第七十五章。)亚拿(见对路3:2的注释)约在公元7-14年任大祭司。他被尊为该国有影响力的政界元老,并且人们“看他的指示犹如上帝的命令一般”(《历》第七十五章)。因为耶稣深孚众望,所以敌人就认为有必要在表面上合法的处置他。犹太公会已经决定要除掉耶稣(约5:16,18;7:19;8:37,40;11:53;参太12:14;可3:6;约10:31,39),但是,在努力了两年要起诉他之后(见《历》第二十一、七十五章),他们还是没能制定一个藉以完成他们的意图的计划。所以就认为权宜之计还是请亚拿亲自审问一下耶稣,如果可能的话,以便获得可以首选来反对他的控告。这次初步的听讼约发生在星期五早上1:00点到2:00点之间。亚拿彻底失败了,并且被耶稣所作回答的深刻逻辑性弄得哑口无言(约18:23;《历》第七十五章)。
2.在亚拿和该亚法面前初步听证.(见《历》第七十五、七十九章。)在拘捕了耶稣之后,亚拿和该亚法召集了经过仔细挑选的一群公会会员(见对第59节的注释)立即开会,希望能在支持耶稣为耶稣讲话的他的朋友们面前,并且在能给他们处死耶稣的决定带来反对的民意的势力面前证明耶稣有罪。依照《历代愿望》所说(第七十五章),当被精选的公会成员们正集合时,亚拿和该亚法作了第二次的努力,他们企图诱使耶稣给出可以控告他有罪的证据,以便将之用在审讯中,但仍旧一无所得。作为大祭司,该亚法按职权也是公会的会长,所以会主持这次审讯,但是他比较缺乏经验(见《历》第七十五章),使他们担心他可能不能迫使这个案件达成一个决定。福音作者们没有提到预备初次在犹太公会前进行审讯的这第二次非正式听讼,这次听讼发生在约早上2:00点至3:00点之间(见《历》第七十五章)。
3.在犹太公会前的夜审.(见对太26:57-75的注释;参《历》第七十五章。)依照犹太人的律法,法庭应该在白天审判死刑案件。《米示孥》这样说到这个规定:“民事诉讼在白天审讯,在晚上定案。但是死罪的控告必须在白天审讯,在白天定案”(《犹太公会》32a [第200页])。犹太领袖们害怕如果他们保持羁押耶稣的话,民众们会企图营救他。他们还想起了以前企图除掉耶稣的努力曾被某些有影响力的公会成员阻止(见对第66节的注释)。因此他们决定解决这个案件,并在任何人有机会为耶稣辩护之前,将他交给罗马人监管。这次审讯发生在约早上3:00点到4:00点之间。在是年的这个季节,耶路撒冷地区约在4:00点钟破晓。这次审讯导致了意见一致的死亡判决(见对第66节的注释),但是要使之合法,这判决必须在白天被确认(见上述来自《犹太公会》32a的陈述)。
4.在犹太公会前的日审.(见对路22:66-71的注释;参《历》第七十五章。)犹太人的律法禁止在晚上举行可能涉及死刑的案件的审讯,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在晚上发布死罪案件的判决(见注3)。所以,犹太公会在晚上全体一致达成的决议,为要保持合法性的外表,就必须在白天重新确认。犹太公会在日出之后不久就做了这事。他们定耶稣有该死的罪,并且同意将他交给罗马当局去执行死刑。
5.初次在彼拉多面前受审.(见对路23:1-5;约18:28-38的注释;参《历》第七十七章。)彼拉多早上很早就起来了,约在6:00点钟或不久以后。他在调查中亲自知道了这个案件的事实,并且开始相信耶稣是清白的。要不是因为犹太人明显的仇恨,他就会释放他了。既知道耶稣是从加利利来的,就把他打发到希律安提帕那里去了,希律那时在耶路撒冷,很可能是来参加逾越节的。
6.在希律安提帕面前听讼.(见对路23:6-12的注释;参《历》第七十七章。)虽然逮捕发生在耶路撒冷,但耶稣却是加利利人,而希律安提帕是罗马分封的加利利和比哩亚的傀儡王(见对路3:1,2的注释),可以审理这个案件并作出判决。他相信耶稣是无辜的,起先有心放了他,但却推辞没有作出判决,而是把他送回到彼拉多那里。这次听讼发生在星期五早上约7:00点钟的时候。
7.第二次在彼拉多面前受审.(见对太27:15-31;约18:39-40;19:1-16的注释;参《历》第七十七章。)这位犹太和撒玛利亚的罗马地方长官寻求用各种办法释放耶稣,但都是徒然的。当犹太人威胁说要使他对这个案件的处理成为赞同罗马当局的问题时,彼拉多就屈服于他们要在十字架上钉死耶稣的要求了。这次的审讯可能开始于约上午8:00的时候,结束于上午9:00之前(可15:25)。
对耶稣进行的审问在很多方面都违反了犹太人的律法,如后来编成法典的《米示孥》,《米示孥》是下至公元2世纪末的犹太口头传统的合集。这部合集的某些部分反映的传统晚于耶稣的时代。但在这个意义上,许多律法在耶稣的时代已经生效了。违背这些律法说明审讯他的行为是违反公义的。
下文是米示孥审判法的部分清单:
1.涉及死刑的控告必须在白天审理(Sanhedrin4.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00页;见《历》第七十五章)。对于民事案件也是这样。
2.死刑案件的判决必须在白天宣判。“死罪的控告必须在白天审讯并且在白天定案”(Sanhedrin,4.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00页)。
3.在死罪案中不顺利的判决必须推迟到所有证据都已听证完毕之后的那天。“死罪的控告可以在同一天以一个顺利的判决定案,但是不顺利的判决只可次日再做”(同上)。
4.因为在死罪案中不顺利的判决必须推迟到听证结束后那天,所以不可在星期五或宗教节期的前一日审理这种案件。“所以在安息日的前夕或节期不进行审讯”(同上)。
5.证词互相矛盾的证人要丧失作证资格并且对他们的证词不予接受。如果证人“彼此矛盾……他们的证据就是无效的”(同上5.2[第256页])。
6.该亚法据以要求死刑的亵渎罪的控告(第65,66节)是无效的。依照同上7.5(第378页)所说,“只有当亵渎者说出了[那神圣的]名字本身时,才能受惩罚”,即说出Yahweh雅威(Jehovah耶和华),并且对于亵渎罪的惩罚是绞死(同上6.4[第300页])或者用石头打死(同上7.4[第359页])。耶稣并没有使用上帝的圣名(见对第64节的注释)。
7.至少在一个人被定罪为要用石头打死的情况下,要给证人们每个机会为这人自己的利益作证:“要在法庭门口设置一个人,他手中拿着一面信号旗,并且要在远处但能看见他的地方安置一个骑马的人,然后,如果一个人说:‘我[还]有些对他有利的事要说,’他[发信号的人]就挥动信号旗,骑马的人就跑去阻止他们。即使他本人说:‘我有些事要为自己辩白,’倘或他的主张有实质内容的话,无论如何他也要被带回来,甚至四到五次。如果在那时他们发现他是无辜的,就要释放他;但是如果发现他不是无辜的,他就要被公布被石头打死。一个传令官会在他前面[呼喊]:某某,某某人的儿子,即将被石头打死,因为他犯了如此这般的罪行,并且某某是他的证人。无论谁知道任何有利于他的事,让他来说明”(同上6.1[第275,281页])。在对耶稣的审讯中,显然这些规定都被忽视了。没能传唤辩护证人是无可推诿的。
在审讯耶稣时其他违反犹太刑事法典之处是:
1.在一群精选的审判者面前审讯乃是因为对被告的偏见,故意地把对他友好的审判成员排除在外(参《历》第七十五章)。
2.在合法的受审并发现有罪之前就把他当作一个被定罪的罪犯对待了(参《历》第七十五章)。依照犹太律法,直到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他都要被认为是清白的(见《历》第七十五章)。“民事诉讼可以被公开,要么因无罪开释,要么定罪”(Sanhedrin4.1[第199页])。
3.死刑是根据他自己的证词(见《历》第七十五章)。
提要:1基督被捆绑着交给了彼拉多。3犹大吊死了自己。19彼拉多受到他夫人的告诫,24洗他的手:26并且释放了巴拉巴。29基督被戴上了荆棘冠冕,34被钉在十字架上,40受辱骂,50死了,并且被埋葬了:66他的坟墓被封,并且有人把守。
耶稣被交给彼拉多
太27:1 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本会注释】
到了早晨。[在公会面前的日间受审,太27:1=可15:1=路22:66-71。主要的注释在:路加福音。] 马太和马可对在犹太公会前的夜审记录的较为详尽,但只是简要的提到了日审。就如路加所记述的日审所证明的,就有关要点来说,审讯的过程几乎与夜审一样没有根据。
太27:2 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
【本会注释】
把他捆绑。[在彼拉多面前的第一次受审,太27:2,11-14=可15:2-5=路23:1-5=约18:28-38。主要的注释在: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 耶稣曾在客西马尼园中被逮捕他的官长们捆绑,并且被捆绑着出现在亚拿面前(约18:12,13,24)。似乎在犹太公会前受审时他的手有段时间曾被松开。
解去。依照约瑟夫(《犹太战记》v.4.2[143,144])犹太公会开会的房屋是在圣殿区域的西南角(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耶稣从那里被解到了罗马别墅,彼拉多的官邸。有人认为这是安东尼娅楼,就在圣殿区域的北边;有人认为是希律从前的宫殿,在圣殿区域以西不到半英里处。众所周知后来罗马的巡抚在耶路撒冷时就住在这个地方(见约瑟夫《犹太战记》ii.14.8;15.5[301;328])。
交给。显然整个犹太公会都陪伴耶稣去了彼拉多那里(可15:1;路23:1)。
本丢彼拉多。见对路3:1的注释。
巡抚。希腊文hēgemō,译作“行省财政长官”更准确。一位hēgemōn是由该撒指定的市民特权阶层成员,并且直接对该撒负责。罗马的行省财政长官,或“地方官”的官邸是在该撒利亚。然而,特别是当犹太人的各种大节期的时候,“巡抚”的惯例是暂时迁到耶路撒冷,以便预防任何一种无秩序状态。总是有大众起义反对罗马的可能性,并且像逾越节这样的场合给犹太人兴起一次起义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机会。犹太领袖们期待彼拉多批准并执行耶稣的死刑(见《历》第七十七章)。
犹大的死
太27:3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
【本会注释】
这时候,犹大。[犹大的认罪与自杀,太27:3-10。见“受难周”] 当在犹太公会前正式的或者说日审渐近结束时,犹大出现了,要坦白交待,很可能约在作出判决的时候。犹大要么看见耶稣即将被定罪,要么已经听见了死刑的宣判。
定了罪。见对太26:66的注释。
后悔。希腊文metamelomai,直译是,“后来感到懊悔”。保罗用metamelomai表示他在尖锐地责备了哥林多教会后感到的懊悔(林后7:8)。犹大的后悔像以扫的后悔。它是由懊悔组成的,并没有伴随着心意的改变。在犹大的情况中,这种后悔导致了自杀。没有品格的根本改变。
三十块钱。见对太26:15的注释。
太27: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本会注释】
我是有罪了。犹大曾满心指望耶稣会救他自己脱离折磨他的人(见《历》第七十六章)。发现耶稣不会那么做才导致了犹大的忏悔。那叛徒作为耶稣唯一的证人走上前去要证明耶稣的无辜。关于犹太人维护一个已被定罪之人的利益的司法规定,见对第二十六章的附注,注2。
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犹太公会完全不顾由犹大的供认而有力地引入的新证词。他的供认必定使犹太领袖们感到极其窘迫,他们的共谋从而被曝光了。显然他们曾贿赂了犹大,而这种行为是直接违反摩西律法的(见出23:8)。
太27:5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本会注释】
在殿里。犹太公会并没有在殿里开会,而是在紧挨着殿的一个房屋里(见对第2节的注释)。
吊死了。这必是立即做的,因为那些押着耶稣去髑髅地的人离开该城时在路旁发现了犹大破损的尸身(见《历》第七十六章;参徒1:18)。
太27:6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本会注释】
不可。这一限定很可能基于申23:18。
库。希腊文korbanas,一个意思是“礼物”的亚兰词的音译。与这里的用法一样,korbanas很可能指礼物的储藏地。
血价。祭司们畏缩不敢将那三十块钱放回圣殿银库里,但却急于流他们曾用那钱购买的无辜之人的血。当他们不肯进入彼拉多的审判厅,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时,也表现了相似的拘泥细节的精神(约18:28)。
太27:7 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本会注释】
商议。经上没有说是在当时还是在后来的时候。很可能这种小事会推迟到逾越节之后再做。
窑户的一块田。称作“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徒1:19)。“窑户的一块田”已经成了埋葬乞丐和外人的坟地的名称。那块田的位置已不为人知。
太27: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做“血田”。
【本会注释】
今日。即,当马太写马太福音的时候。
太27:9 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本会注释】
应了。关于马太引用旧约圣经被应验了的预言的意义,见对太1:22的注释。
耶利米。然而,该引文主要来自亚11:13,可能暗指耶18:2-12;19:1-15;32:6-9。关于事实上引文可能来自几旧约圣经作者但却被归给他们中最主要的一位的注释,见对可1:2的注释。
以色列人。直译是,“[一些]来自以色列众子的人”。
太27:10 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本会注释】
吩咐。即,“命令”或“指示”。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太27:11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
【本会注释】
耶稣站在。在犹太公会前日审结束时犹大所做的事(见对第3节的注释)中断了开始于第2节(见对该处的注释)的叙述,现在马太继续开始叙述。犹太公会的会员们不肯进入审判厅,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约18:28)。
巡抚。见对第2节的注释。
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被译为“你”的这个词处于强调位置,暗示彼拉多不能相信像耶稣这样的人会是一个野蛮的革命者,像犹太人曾在他们对他的控告中所暗示的(路23:2,5,14)。路加福音(路23:2)记载了该亚法提出的反对耶稣的三重控告:煽动诱惑国民,禁止纳税,自命为王。只有约翰(约18:28-38)或多或少扩展了耶稣第一次在彼拉多面前受审的记述,说明了对观福音书作者们此时突然说出的这个问题的背景。
你说的是。相当于“是”(见对太26:64的注释)。在他受审的全部过程中,无论是在犹太人面前,还是在彼拉多和希律面前,耶稣只回答那些涉及他的弥赛亚身份的问题。他声称既是上帝的儿子也是犹太人的王(太26:63,64;约18:33-36)。第一个声称被犹太人认为是亵渎,第二个声称则被罗马人认为是叛逆的行为。
太27:12 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
【本会注释】
什么都不回答。请比较太26:63。
太27:13 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
【本会注释】
你没有听见吗。一般人料想会大声申明自己的无辜,不管无罪还是有罪。彼拉多对耶稣的自制感到惊奇,因为对他来说这既无法解释又令人钦佩。到现在彼拉多已经完全知道对耶稣的控告全然是恶毒的(见可15:10)。所以耶稣不需要大声为自己辩护。
太27:14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
【本会注释】
甚觉希奇。见对第13节的注释。
耶稣被判死刑
太27:15 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本会注释】
巡抚。[在彼拉多面前的第二次受审,太27:15-31a=可15:6-19=路23:13-25=约18:39至19:16。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受难周”,“从复活到升天”,以及“希律家族统治下的巴勒斯坦”。] 希腊文hēgemōn(见对第2节的注释)。约翰提供的第二次和最后一次受审的记录比对观福音书作者们提供的更为详尽,并且更加接近时间先后顺序。无疑,约翰的记录至少有一大部应该插在马太福音27章的第23节和27节之间,在第24-26节所记录的审讯达到高潮之前。
释放。在节期特赦政治犯这种风俗是异教徒发明的(见《历》第七十七章)。为了向被征服的各行省人民表明罗马对他们的抚慰方针,意在赢得他们的支持。
太27:16 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本会注释】
出名的。希腊文episēmos,“显著的”,“杰出的”,“臭名昭著的”。在这里似乎指的是最后一种意思。巴拉巴很可能是最近一次发生在耶路撒冷的暴乱首领或首领之一。同时代的历史记录表明在犹太和加利利暴乱和起义都很常见。
巴拉巴。有些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读作“耶稣巴拉巴”。彼拉多给百姓提供了一个选择,让他们在一个应许将人们从罗马的暴政下解救出来的自任的政治上的救主(见《历》第七十七章),和来到世上要将人们从罪的暴政下解救出来世界的救主之间作出选择。他们更喜欢服从巴拉巴的领导而不是基督的领导。
太27:17 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本会注释】
称为基督的。犹太公会的会员们曾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稣自称“是基督,是王”(路23:2)。基督这个称号来自希腊文,相当于希伯来文弥赛亚的音译(见对太1:1的注释)。照基督时代的犹太人的看法,预言中的弥赛亚被想像成一个军事领袖,注定要把他们的国家从罗马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彼拉多无疑很清楚弥赛亚或基督这个称号的意义。他提出释放耶稣暗示,为了交涉的目的,彼拉多承认耶稣是一个囚犯,可以假定犯有所控告他的罪,而且这样他也就符合根据惯例得蒙特赦的要求了。
太27:18 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
【本会注释】
因为嫉妒。彼拉多已经猜出了犹太公会的恶毒动机,他提议让他们在基督和巴拉巴之间作出选择,可能故意要向百姓证明也使自己满意,他已经发现了他们的领袖们的伪善。犹太人曾控告基督是反抗罗马的,但是他们却希望释放公然犯有谋反罪行的巴拉巴。
太27:19 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本会注释】
他的夫人打发人来。传统认为彼拉多的夫人名为克劳迪娅·普罗克拉,显然她的信是紧接在彼拉多派人把巴拉巴押来之前到达的(见《历》第七十七章)。彼拉多已经相信耶稣是无辜的,而来自他夫人的信提供了一个超自然的确认。
在梦中。请比较赐给尼布甲尼撒的梦(见对但2:1的注释),以及赐给曾来见耶稣的博士们的梦(见对太2:1的注释)。
太27:20 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本会注释】
挑唆众人。犹太领袖们努力影响没有思想的暴徒们的决定,构成了绝对的证据,证明他们对耶稣的控告是伪善的。支持耶稣的人许多都来自加利利和比哩亚,他最近曾在比哩亚作工,从这些地区来的朝圣者很可能睡在城外,这么早的时候还没有进城。犹太领袖们极其害怕的一件事就是这些对耶稣友好的朝圣者们会努力释放耶稣(见对太26:59的注释)。这些老谋深算的领袖们显然决心要在可以作出这种努力之前解决这个问题。约瑟夫多次形容为暴动者的耶路撒冷暴徒们,那时完全处于宗教领袖们的控制之下。彼拉多期待耶稣的某个朋友会代表该囚犯说句话。他显然不知道在他的审判席前的那群暴徒,即使不是全部也主要是由对耶稣不友善或者至少对耶稣漠不关心的人组成的。因此彼拉多的计策失败了,他肯定大感震惊,极其懊恼。
求。直译是,“为他们自己求”。犹太领袖们提议释放一个犯了正是他们控告耶稣所犯之罪—是一个假弥赛亚—的人(见对第16节的注释),并且主张定真弥赛亚的罪!不妨以另一种方式来看这个问题,如果耶稣实际上是他们所信仰的政治上的弥赛亚,要是他使自己成了犹太人的王,领导他们反抗罗马,他们无疑就会急于群集到他的旌旗之下了!
太27:21 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
太27:22 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本会注释】
我怎么办他呢。彼拉多缺乏道义勇气作出他所知道是正确的判决。像他一样,现今许多人都想方设法回避这问题(见对第24节的注释),但是他们迟早必须作出支持还是反对基督的最终决定。
太27:23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做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的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本会注释】
他作了什么恶事呢。彼拉多代表着罗马的皇权,却与耶路撒冷的暴民争论这个问题!不仅如此;他在这场争论中还成了最差的。确实,他们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因为唯一正当的回答就是耶稣一件恶事都没有做过。但是他们在逻辑上所缺乏的就用野蛮的叫嚷来弥补。
极力地喊着说。像一群狼在捕食后嚎叫一样,耶路撒冷的暴民们实际上:“持续喊叫着,甚至更大声了。”
应该注意的是,记载在约19:1-16中的各种事件适合接在这里叙述(见《历》第七十七章)。这些事件由彼拉多进一步要释放耶稣的努力构成。
太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本会注释】
生乱。暴民们迅速失控了,一场暴乱近在眼前,彼拉多为此为要向他的罗马上级交帐(参徒19:40)。彼拉多开始认识到,他所做的任何要获得百姓和他们的领袖们同意释放耶稣的努力,都只会增加他们无理的狂怒。
洗手。关于最终导致彼拉多作出这个行动的策略,见约19:12-16。彼拉多曾再三宣布基督是无罪的,并且如果可能的话,就努力要释放耶稣,如果不可能的话,就规避宣布审判的责任(约18:38等)。(1)他曾企图说服犹太人去自己处理这个案件,在律法的规定之内(约18:31)。(2)他曾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去(路23:7)。(3)他曾企图把耶稣作为逾越节特赦的囚犯释放了(约18:39)。(4)他曾鞭打了耶稣,希望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从而救他脱离死刑(路23:22)。与别的古代民族相比,罗马人以他们在处理被告个人时敏锐的正义感闻名,彼拉多无疑也有这种态度。皇帝提庇留是以严厉对待凡虐待他的任何国民的罗马官员闻名的。因为不体谅并且残忍地对待犹太人,彼拉多已经招致了皇帝的不悦,部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在五年后被免职了,其后不久就自杀了(《历》第七十七章;参约瑟夫《犹太掌故》xviii.3.2;4.1,2等)。彼拉多不愿惹怒犹太人,然而他既然知道耶稣是无辜的,如果他发命处死耶稣的话,也可能受到皇帝的责问。
在犹太人中,洗手象征无罪的证据,这是众所周知的,在某些情况中也是律法所规定的(见申21:6,7,参诗26:6;73:13)。然而,不论彼拉多可能多么想设法逃避处死耶稣的责任,他仍是有罪的。
太27:25 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本会注释】
他的血归到我们。犹太人急于接受处死耶稣的责任;他们看来几乎要自夸他们的行径了。使徒们后来控告说该国的领袖们乃是杀害基督的人(徒2:23;3:14,15;7:52),但那些领袖们却忘记了自己先前已经接受的责任,反而怨恨使徒们的控告(徒5:28)。
我们的子孙。上帝并不因为父母的罪惩罚他们的儿女;然而,父母所做错误的决定和错误的行为自然会对后代产生影响(见出20:5;见对结18:2的注释)。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苦苦围攻的时候,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之后的一代(见对太24:15-20的注释),犹太人遭受了他们毁约之日所作重大决定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见《历》第七十七章),他们藉着宣布:“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约19:15)撤消了与上帝所立的约,自从那时以来,作为一个民族,他们遭受了近19个世纪的痛苦。
太27:26 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本会注释】
把耶稣鞭打了。在第26-31节中,马太像在别处常作的一样(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1,192页),偏离了严格的时间先后顺序,他的目的是要在转而叙述兵丁们之前,先完成对彼拉多的叙述(第26节;参第31节)。第27-31节的戏弄实际上发生在第26,31节所记载的鞭打和交给人去钉十字架之前。耶稣受了两次鞭打,第一次的目的是要引起暴徒们赞成释放耶稣(路23:16,20,22;约19:1;《历》第七十七章),而第二次的目的是钉十字架之前的初步惩罚(太27:26;可15:15;《历》第七十七、七十八章)。约瑟夫(《犹太战记》ii.14.9[306])说犹太地后来的罗马抚巡弗洛汝斯曾在处死耶路撒冷的某些居民前鞭打他们。关于犹太人执行鞭打的描述,见对太10:17的注释。
交给人。彼拉多同意了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要求,并且因而作出了判决(见路23:24)。在这么做时,彼拉多放弃了每一点公义与怜悯,听任了嗜杀的犹太领袖们和那些跟从他们的人。
兵丁戏弄耶稣
太27:27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
【本会注释】
兵。即,罗马士兵,因为这发生在彼拉多直接的权限之内。意大利的第二步兵大队那时驻扎在巴勒斯坦。
衙门。希腊文praitōrion,“衙门,官邸”(可15:16;见对太27:2的注释)。要么指房屋本身,要么指与它毗连的庭院。
太27:28 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
【本会注释】
脱了。希腊文ekduō。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读作脱了和enduō,“穿上”之间有分歧。
朱红色。希腊文kokkinē,一种用昆虫的干尸制成的染料。马可(可15:17)说是“紫色”,希腊文porphura。古时候朱红和紫色的某些色度混合的几乎不分彼此,所以两个观察者很容易用两个词形容同一种颜色。这件“袍子”可能是一个士兵的斗篷,或者是彼拉多从前穿旧丢弃的一件外衣。它被扔在基督的肩上,模仿帝王的紫袍嘲笑他。
太27:29 用荆棘编做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本会注释】
冠冕。希腊文stephanos,一般表示胜利者的“冠冕”。stephanos通常由树叶或花朵编成的花环组成,这种冠冕可以作为在运动竞赛和战争中获胜者的奖赏。折磨耶稣的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完全适合戴得胜者的冠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戴这冠冕的人藉着他的死,胜过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西2:15),并且赢得了今世与永恒最伟大的胜利。
荆棘。可能是一种有柔韧枝条和许多尖刺的灌木,在巴勒斯坦较暖和的地方很常见,在学术上以Zizyphus spina Christi闻名。
苇子。这用来模仿皇帝的权杖。
跪在。献上嘲弄的效忠。
犹太人的王。暗指关于耶稣被定罪并处死的控告(见对第11,37节的注释)。
太27:30 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
【本会注释】
吐唾沫在他脸上。请比较耶稣在犹太公会前受审后所遭受的虐待(见太26:67)。
太27:31 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本会注释】
带他出去。[钉十字架,太27:31b-56=可15:20-41=路23:26-49=约19:17-37。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与逾越节有关的钉十字架,受难周,从复活到升天”。] 时间可能在早上8:00到9:00之间。关于彼拉多的审判厅很可能位于的地点,见对第2节的注释。从彼拉多的审判厅到髑髅地的路线不得而知,因为事实上这两个地点都不能确定。耶路撒冷现代的Via Dolorosa传统上被认为是走向十字架的道路。这种传统假定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发生在安东尼娅楼里,就在圣殿区域的北边(见《犹太战记》ii.15.5[328]),而且现代的圣墓教堂就矗立在古各各他的所在地(见对第33节的注释)。这种传统上的鉴定最早可以追溯到4世纪君士坦丁的时代。请比较太26:36;27:33。
耶稣被钉十字架
太27:32 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本会注释】
古利奈。利比亚的一座城,在北非。古时候在古利奈有一大批犹太侨民。在耶路撒冷有被认为是古利奈人和其他人的会堂(徒6:9)。
勉强。耶稣因最近所受的折磨而昏倒了,不能照风俗所要求的背负他的十字架。耶稣的门徒们原可以走上前来帮他背,但是惧怕使他们不敢表示出对他的任何效忠。西门能背那十字架是何等的特权啊,因此他就分享了基督的苦难。现今,我们的特权是通过在面对不受欢迎、轻蔑的评论和虐待时保持对原则的忠诚来背负耶稣的十字架。
太27:33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髅地”。
【本会注释】
各各他。希腊词Golgotha的音译,它反过来被译为亚兰文Golgotha'(希伯来文Gulgoleth),意思是“髑髅”。拉丁文圣经将这个表示髑髅的词译为Calvaria;,英文名卡瓦利Calvary(路23:33)。有人宣称圣墓教堂的所在地就是古时的各各他,该堂远在现今所知的耶路撒冷古城的内部,但在基督的日子可能位于耶路撒冷第二墙的外面。关于各各他的这一定位的证据是根据4世纪的一个传统说法。耶稣是在“城门外受苦”的(来13:12)。这个地点离城并不远(约19:20)。据认为羊门曾位于该城的东北角,离圣殿不远(尼希米时代的耶路撒冷城墙),而各各他似乎离这个门不远(见《历》第六十三章)。请比较太26:36;27:31的注释。
髑髅地。这很可能指的是钉十字架之地的那座小山的形状,而不是像有些人假想的指人的髑髅暴露在那里。那些指着现代耶路撒冷北墙外几百英尺处的某个形状像髑髅的小山,认为那就是髑髅地的人,并没有充分考虑这个事实:该地区古时的地表经过数千年风化和人手的改造,很可能已经大大改变了。现今企图确定该地点在任何一个详细的位置都完全不可作为定论。
太27:34 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就不肯喝。
【本会注释】
醋。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oinos,“酒”,而不是oxos,“醋”,依照拉比H#isda(约公元309年)所说:“当一个人被带出去执行死刑时,会给他一杯酒,里面含有一点乳香,以便麻痹他的感官”(《他勒目》Sanhedrin43a,宋西诺版,第279页)。这个风俗意在减轻被定死罪之人的痛苦。
苦胆。马可福音(可15:23)说那“酒”里调和了没药(见对路7:37的注释)。
不肯喝。关于原因,见《历》第七十八章。
太27:35 他们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拈阄分他的衣服,
【本会注释】
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如他曾预言的(见太20:19;26:2)。钉十字架的行动是由罗马士兵们执行的(约19:23)。据说那些被钉十字架的人有时在被暴露并耗尽精力12小时后才死去,可是在别的情况下要两到三天才死去。马可福音(可15:25)说,耶稣是在第三个小时(巳初)被钉十字架的,照犹太人的计算方法,是在上午约9:00点钟的时候。
分他的衣服。他的衣服被分成了四份,参与钉十字架的兵丁每人一份;他们为他的里衣拈阄(约19:23,24),正如诗22:18中所预言的。
太27:36 又坐在那里看守他。
【本会注释】
他们看守他。即,他们保持警戒。罗马当局颁布了死刑,而罗马士兵执行了死刑。
太27:37 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写着他的罪状,说:“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本会注释】
他的罪状。约翰(约19:20)说,他的罪状是用百姓通用的希伯来文(亚兰文),学识与文化的语言希腊文,和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拉丁文写成的。约翰还说(第19节),那个“名号”的措词是彼拉多的。犹太人抗议(第21节),显然是因为那名号似乎对他们的国家是一个侮辱。彼拉多因对犹太领袖们在这个案件中给他带来的压力感到怨恨—甚至到了要胁迫他的地步—所以就不肯予以更改(第22节)。
犹太人的王。约翰(约19:19)无疑给出了这个“名号”的全称,而每个对观福音书作者给出的都是缩略的称呼(太27:37;可15:26;路23:38;见对太第三章的附注,注2)。这个“名号”也是一条罪状,由被定罪之人的名称、居住所在地、和过犯组成。犹太恼怒的事实是,这条罪状构成了罗马的一个警告,警告任何佯装作犹太人的王的人都会有同样的命运。这暗示着永久屈服于罗马,一个最令骄傲的犹太人感到懊恼的前景。
太27:38 当时,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
【本会注释】
强盗。希腊文lēstai,“强盗”或“土匪”(见对太26:55的注释)。耶稣的十字架被竖立在中央,就是留给犯罪集团魁首的位置。
太27:39 从那里经过的人讥诮他,摇着头,说:
【本会注释】
摇着头。作为一种轻蔑和嘲笑的姿势(见诗22:7;109:25;赛37:22;耶18:16)。
太27:40 “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上帝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
【本会注释】
你这拆毁。这乃是重申犹太公会提出来反对耶稣的罪状(太26:61)。
你如果是。这些话使人想起撒但在旷野的试探中接近基督时所发出的挑战(见对太4:3的注释)。从表面看来,耶稣不可能是上帝的儿子。就连他的门徒们也曾完全丧失了他可能是上帝儿子的希望(见路24:21;参《历》第八十章)。撒但通过被鬼附的人们说话,再一次将他最锋利的箭瞄准了耶稣对他天父的信心(见《历》第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章)。这种对十字架的嘲笑反映了大祭司在犹太公会前向耶稣提出的问题(太26:63)。
上帝的儿子。见对路1:35的注释。
太27:41 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也是这样戏弄他,说:
【本会注释】
祭司长。这里所提名的三类成员组成了犹太公会,他们中的许多人显然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现场,目睹了他们嗜杀阴谋的高潮。领导这个国家的是什么人啊。他们是多么残忍、无情、完全缺乏怜悯和同情啊,却因看到他们的受害人受苦而欢欣鼓舞。在黑暗的欧洲中世纪,那些背道的宗教领袖们也是如此;现今在逼迫猖獗的地方也是如此。
太27:42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
【本会注释】
他救了别人。耶稣曾救人们脱离疾病、被鬼附和死亡。可能那些嘲笑耶稣的人想到了最近拉撒路的复活。
不能救自己。要是耶稣当时救自己的话,他就会丧失拯救别人的能力。救赎计划就会被破坏。犹太领袖们虽然并不明白这个,但却说出了一个深奥的真理。基督不肯救自己乃是神圣之爱的最高表现(见约15:13)。正是因为耶稣此刻选择不救他自己,他才能救别人。在十字架上,基督给出了在太10:39中所说原则的一个榜样。在旷野的试探中,耶稣曾面对为自己的利益使用神圣能力的问题,那时他就作了决定不这么做。
如果他是以色列的王。他曾声称是(约18:33-37)。照他头上的题字所宣布的,他是因这个声称被定死罪的。说话的人暗示,如果不能从十字架上下来,就证明耶稣不是他所声称的,而且他也配得所临到他的命运。
我们就信他。照犹太人的想法,繁荣乃是神圣眷爱的证据,而逆境则是上帝不悦的证据。在约伯的经验中所举例说明的教训没能改变他们的苦难观(见对伯42:5;诗38:3;39:9的注释)。在耶稣的传道期间,有许多次他都设法驳倒他们的错误观念,但是没有成功(见对可1:40;2:5;约9:2的注释)。这种错误的受苦观乃是撒但设计来蒙蔽那些目睹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受苦难之人的心思的策略。对一般的犹太人来说,上帝会允许弥赛亚受耶稣所受的苦难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耶稣不可能是他所声称的那一位。
太27:43 他倚靠上帝,上帝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因为他曾说:‘我是上帝的儿子。’”
【本会注释】
他倚靠上帝。撒但藉着诡计多端的假冒为善攻击基督对他父的信心(见对第40节的注释)。当耶稣经历客西马尼的经验以及现在他被挂在十字架上时,撒但不遗余力地,无论使用多么残酷虚伪的手段,都要动摇救主继续持守对他父的爱和支配一切的天意的信心。这爱乃是救主有力量忍受并胜过那恶者一切火箭的根据地(见《历》第十二章)。
救他。折磨耶稣的人无意间用的正是预言的话语(诗22:8)。
喜悦。希腊文thelō,在这里的意思是:“愿望”。
他曾说,我是。见对第40节的注释。
太27:44 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的讥诮他。
【本会注释】
强盗。见对第38节的注释。关于那悔罪强盗的记述,见对路23:40-43的注释。
耶稣的死
太27:45 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本会注释】
午正。即,中午,依照犹太人的算法。约19:14的“第六小时”是罗马时间,约为早上6:00。非正典的彼得福音(第5部分;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28页)说“在中午,犹太全地都黑暗了”。依照可15:25,耶稣被钉十字架时约在“第三小时”,或上午9:00的时候。所以他现在已经在十字架上约两到三个小时了。
黑暗。这是一场超自然的黑暗(见对路23:45的注释)。它决不是由一次日蚀引起的,因为已经过了月望。
遍地。从这些话看不出这场黑暗的范围有多远。
申初。约下午3:00。
太27:46 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
【本会注释】
耶稣大声喊。关于耶稣在十字架上说出的七句话的概要,见对路23:34的注释。十架七言中,马太和马可只记录了这一句。路加和约翰各记录了三句,可是是不同的三句。
以利。见对诗22:1的注释。以罗伊的形式(可15:34)乃是相当于希伯来文的亚兰文的音译。
太27:47 站在那里的人,有的听见就说:“这个人呼叫以利亚呢!”
【本会注释】
呼叫以利亚呢。可能痛苦和疲乏使耶稣发出的声音不清楚了。犹太人的遗传已经使以利亚成了虔诚人在绝境中的保护圣徒(《他勒目》Sanhedrin109a,宋西诺版,第747,748页;Shabbath33b,宋西诺版,第157页;`Abodah Zarah17b,18b,宋西诺版,第90,94页)。
太27:48 内中有一个人赶紧跑去,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苇子上,送给他喝。
【本会注释】
醋。希腊文oxos(见对第34节的注释)。Oxos是酒因发酵变酸了(见对民6:3的注释)。关于这件事的预言,见诗69:21。
太27:49 其余的人说:“且等着,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
【本会注释】
且等着。祭司们嘲笑地提出等着瞧他们所曲解的耶稣对以利亚的呼求会不会得到以利亚的应允,来减轻耶稣的痛苦或者解救他。
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加上:“另一个人拿枪刺他的肋旁,水和血就流了出来”。
太27:50 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
【本会注释】
大声。请比较路23:46;诗31:5。
气就断了。希腊文aphēken to pneuma,直译是,“发出了气息”(见对路8:55的注释)。马可和路加用的词是ekpneō,直译是,“呼出”(可15:37;路23:46)。
他的死胜过了阴间(启1:18)和所有邪恶的势力(西2:15)。可是与他的父同在的感觉已被收回,所以当他挂在十字架上时,他“不能透过坟墓的门看到未来”(《历》第七十八章),“[现在]所有不蒙天父喜悦的感觉就消失了”(《历》第七十八章)。耶稣并不是在失败里死的。他完全知道胜利是他的,并且确信他自己的复活。
太27:51 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
【本会注释】
幔子。即,将圣所和至圣所分隔开的幕布(见对出26:31-33;代下3:14的注释)。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至圣所,而且他一年只能进去一次。幔子被撕裂,以及随之发生的迄今极神圣之地被暴露在人面前,乃是天庭的信号,说明预表性的崇祀已经结束了—预表已经遇到了实体。这发生在常规献晚祭的时刻,当祭司即将宰杀每日献为燔祭的羔羊的时候。时间很可能约在下午2:30,或者依照犹太人的算法,约在“第九小时”(见对第二十六章的附注,注1;参《历》第七十八章;《善》第二十二章)。
从上。表明这不是由人手完成的。
太27:52 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
【本会注释】
身体,多有。只有马太记载了这件与耶稣被钉十字架和复活有关的事。请比较诗68:18;弗4:8。应该注意的是,在基督死时坟墓开了的同时,复活的圣徒们直到耶稣复活以后才起来(太27:53)。基督应该从坟墓里与他一同带出一些曾被撒但拘禁在死亡的牢房里的俘掳是多么适当啊。这些殉道者与耶稣一同出来,变成了不朽坏的,后来与他一起升到了天上(见《历》第八十一章)。
太27:53 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
太27:54 百夫长和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上帝的儿子了!”
【本会注释】
百夫长。即,负责钉十字架的一位。关于“百夫长”这个词的注释,见对路7:2的注释。依照传统说法,这个百夫长的名字是彼得纽,有人说是郎基努(Acta Pilati xvi.7;彼得福音,片段1.31)。
上帝的儿子。参《历》第八十章;见对但7:13;路1:35的注释。
太27:55 有好些妇女在那里,远远的观看;她们是从加利利跟随耶稣来服事他的。
【本会注释】
好些妇女。有许多相信耶稣的女门徒,她们中有些人陪伴着他并服侍那一小群人的需要(见对路8:2,3的注释)。约翰(约19:27)还提到了耶稣的母亲。
太27:56 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有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
【本会注释】
抹大拉的马利亚。见对路第七章的附注;见对路8:2的注释。
雅各的母亲。可能是“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约19:25)。
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可能是可15:40的撒罗米(参太20:20)。
耶稣的安葬
太27:57 到了晚上,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他也是耶稣的门徒。
【本会注释】
到了晚上。[安葬,太27:57-61=可15:42-47=路23:50-56=约19:38-42。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与逾越节有关的钉十字架,受难周,以及从复活到升天”。] 即,钉十字架那天,星期五下午晚些时候。耶稣死时约是下午3:00(见可15:34-37),在耶路撒冷的纬度,该年的这个季节日落约在6:30。
一个财主。马可形容亚利马太的约瑟是“尊贵的议士,也是等候上帝国的”(可15:43)。路加补充说他“为人善良公义”,犹太领袖们的“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路23:50,51)。约翰形容他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地作门徒”(约19:38)。安葬耶稣的预备,由亚利马太的约瑟安排,应验了以赛亚的预言(赛53:9),说到弥赛亚会“葬在财主的坟墓里”。
亚历马太。拉玛的希腊文形式。有几座城镇名叫拉玛,但是并不知道哪个是新约的亚历马太。见对撒上第一章的附注。
约瑟。约翰补充说尼哥底母(见约3:1;7:50)和约瑟一起为耶稣的安葬作了安排(约19:39)。
耶稣的门徒。约瑟和尼哥底母都曾被犹太公会故意地排除在审讯耶稣之外,因为他们过去曾说过支持耶稣的话,并且阻止过要止息救主声音的计划(见对太26:66的注释;参《历》第八十章)。现在他们大胆地走出来,要做耶稣别的朋友不能做的事。在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尼哥底母目睹了耶稣三年前曾说过的人子要被举起来的预言的应验(约3:14,15),对他来说,这日的生动景像构成了基督神性的确证(见《历》第八十章)。
太27:58 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就吩咐给他。
【本会注释】
去见彼拉多。尼哥底母去买香料薰抹耶稣的身体(见对约19:39,40的注释),很可能就在约瑟去见彼拉多的时候。时间短促,因为这任务必须在日落前完成(见对太27:57的注释)。必定需要极大的勇气才能走出来,向一个已被定罪并且作为一个罗马叛国者被处死的人,而且是已经被犹太最高法庭污蔑为一个亵渎者的人表示同情。在与门徒们的怯懦相比之下,约瑟和尼哥底母的勇气越发闪耀出了光彩。
求。约在同时犹太领袖们来见彼拉多,请求在安息日前把耶稣和那两个强盗的尸首拿去(约19:31)。摩西律法要求被钉死在木头上的罪犯的尸首在日落前要被拿掉(申21:22,23)。尸首在安息日仍挂在木头上被认为是特别严重的冒犯,尤其考虑到这个安息日乃是一个“大日”的事实(约19:31,42)。请比较约瑟夫《犹太战记》iv.5.2(317,318)。按照事情自然发展的程序,耶稣作为罗马的一个反叛者,原会被可耻地埋葬在最卑劣的罪犯专用的坟地里(见《历》第八十章)。
彼拉多就吩咐。在吩咐约瑟去保管耶稣的尸首前,彼拉多曾从百夫长那里获得了对他已死的正式确认(可15:44,45)。一个被钉十字架的人在六个小时内就死了,这是非同寻常的。通常死的痛苦要持续更多小时,有时甚至几天。
太27:59 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
【本会注释】
细麻布。请比较可15:46。
太27:60 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磐石里的。他又把大石头辊到墓门口,就去了。
【本会注释】
自己的新坟墓。路加(路23:53)说明那里头还从来没有葬过人。约瑟自己的坟墓离耶路撒冷这么近的事实,暗示亚历马太已经不是他的居住地了。亚历马太很可能是他出生地的城市,他的家庭拥有地业的地方。
凿。在耶路撒冷附近地区有很多天然洞穴和凿成的墓穴。在古时,它们通常用作墓地。在着手造一个典型的坟墓时,一个人很可能要在每面墙上寻找一个凹处,就是可以放尸首的地方。在坟墓的主体后面往往有一个小房间,先辈们的尸骨被收集在那里,为要给新死的人在坟墓里腾出地方。约瑟慷慨地奉献墓地解决了一个门徒们无法解决的问题。
把大石头滚到。很可能是一块形状像旋转磨石的石头,放在一个小槽里以便滚动关闭墓门。
太27:61 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在那里,对着坟墓坐着。
【本会注释】
抹大拉的马利亚。即,马大的妹妹马利亚(见对路第七章的附注;参《历》第六十二章)。马利亚是星期五下午最后离开坟墓的人之一,她也是在星期天早上第一个返回到那里的人(太28:1;参《历》第六十二、八十二章)。
那个马利亚。很可能是“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可15:47)和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可16:1)。关于陪伴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并照顾他们需要的虔诚的妇女们的注释,见对路8:2,3的注释。“那个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在复活之晨很早就在坟墓那里了(太28:1)。
封石妥守
太27:62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
【本会注释】
次日。[把守坟墓的兵丁,太27:62-66。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受难周”。] 这事只有马太记录了,可是它也出现在非正典的彼得福音中(第8-11部分;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28页)。“次日”,就是按周来说的安息日(见路23:54,56)。
批评者们曾作出精心的努力要使人不相信马太在这里的叙述。批评者们曾污蔑说,犹太当局既知道耶稣曾预言过他的复活,他们安息日那天还去见彼拉多,彼拉多会同意他们的请求,罗马士兵会为了贿赂共谋作假汇报,而且当天使显现滚开大石头时,他们被吓倒在地上,这些都是难以置信的。固然,就灵感记录本身来说,马太是我们唯一的资料来源。但可以指出的是,彼拉多和犹太当局在这里的表现和他们的品行完全相称,并且这一事实构成了该故事的真实性的强有力的内证。福音书的记录说明祭司和官长们是横行无忌不择手段的。而且,他们前两天深感忧惧,因为担心他们毁灭耶稣的险恶计划可能不会成功(见对第二十六章的附注,注2),加之他们猜疑他确实就是弥赛亚,会导致他们去做马太在这里归给他们的事。彼拉多曾软弱地默许了他们要流耶稣的血的坚持不懈的要求(见约19:12),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也会照着这个请求做。当时正是逾越节的时候,鉴于以往他与犹太人打交道的困难经验,他无疑会不遗余力地安抚他们(见对太27:24的注释)。
预备。见对可15:42的注释。
祭司长。见对太26:59的注释。
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
太27:63 “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
【本会注释】
我们记得。耶稣在公开讲话时曾暗示过这个(太12:40),并且更清楚地说过这一点,可是却有隐含意义,是作为对求神迹的回复说的(约2:19)。显然他们明白耶稣的意思,即使这样,在他受审时,他们还是准备曲解他的话(见对太26:61的注释)。
那诱惑人的。或,“冒名顶替者”(修正标准译本)。见对约7:47。犹太人和批评基督教的异教徒在第2和第3世纪经常控告耶稣是一个欺人者。
三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8-250页。
太27:64 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本会注释】
第三日。在这里(第63,64节),“三日后”和“第三日”显然是同义词。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9页。
迷惑。照他们所说,先前那“迷惑”人或欺骗人的,就是耶稣是预言的弥赛亚的观念(见对太26:63-66的注释)。“后来迷惑”人的就是声称他已经从死里复活了。
太27:65 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
【本会注释】
看守。希腊文koustōdia,“守卫,”一个来自拉丁文的外来语。
尽你们所能的。这些讽刺的话使人想起他先前说过的:“我所写的已经写了。”彼拉多在这里说的话是相称的。他看不起犹太领袖们,照准他们的请求乃是出于对他们的轻蔑。犹太当局阻止复活的努力只会导致那件大事以更确实更具决定性的证据实现。
太27:66 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
【本会注释】
将坟墓把守妥当。关于封墓的方法,见《历》第八十章。
提要:1一位天使向妇女们宣布了基督的复活。9他亲自向他们显现。11大祭司给看守的兵丁银钱,要他们说他被人从坟墓偷走了。16基督向他的门徒们显现,19并且派遣他们去给万民施洗并教导他们。
耶稣复活
太28:1 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来看坟墓。
【本会注释】
安息日将尽。[复活,太28:1-15=可16:1-11=路24:1-12=约20:1-1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见“复活和随后发生的事件”;“钉十字架与逾越节的关系,受难周,和从复活到升天”。] 希腊文opse de sabbatōn。opse这个词在这里被译为“尽”,意思既可以是“晚”,也可以是“后”。在新约圣经中,Opse只用过三次,就是在这里和可11:19;13:35中,它被译为“晚上”。在可11:19中,并不清楚opse指的是先前的叙述中提到的那日下午晚些时候,还是日落之后,依照希伯来人的计算方法,日落之后就是第二天了。在可13:35中,opse,“晚上”指夜间的第一个更次,约从日落到下午9:00点钟。因而,就确定太28:1中的opse de sabbatōn这个短语意思是安息日下午晚些时候,日落前,还是安息日后,在一周的第一日来说,opse在新约圣经中的用法相当不确定。opse在七十士译本中的用法也同样不确定。
Opsia,是一个相关的词形,在新约圣经中更为常见。Opsia总是被译为“晚上”,“傍晚”,或“黄昏”。在太8:16和可1:32中,它被明确地用来指日落后的时间。在太14:23;可6:47;约6:16中,它也被用来指日落后的时间(参《历》第四十章)。在太26:20和可14:17中,它被用来指逾越节的筵席,应该在尼散月15日开头的几个小时吃,日落后尼散月14日就结束了,那时才吃(见对第二十六章的附注,注1)。在约20:19中,它也指日落后的时间,很可能在天黑以后(参《历》第八十三、八十四章);在太27:57和可15:42中,指日落前的时间。
关于opse de sabbatōn的评论,E. J. Goodspeed作出结论说“这段经文简单明白的意思是:‘安息日之后,在七日的第一日黎明的时候’”(《新约圣经翻译的问题》,第45页)。同样地,J. H. Moulton也确认opse在太28:1中的意思是“以后”(《希腊文新约圣经的文法》,第一册第72页)。“安息日之后,七日的第一日将近黎明的时候”是修正标准译本对这段经文的时间的翻译。Goodspeed(上述作品,第43页)引证了第2和第3世纪的希腊作者,他们是在“之后”的意义上使用opse这个词的。
因为opse这个词本身是不确定的,所以在别的福音书中的对观经文似乎说明了马太在这里所说的意思是“安息日之后”,而不是“安息日将近”。依照可16:1,2所说,“过了安息日,”妇女们“买了香膏”,显然是在日落后星期六的晚上,“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阳的时候”就去了坟墓那里。马可的话是清楚而明确的,似乎没有实质性的理由怀疑他指的是在太28:1中提到的同一次访问。还可以观察到犹太人对安息日旅行的规定(见对出16:29的注释)会阻止人从超过2/3英里远的距离去访问坟墓。抹大拉的马利亚的家在伯大尼,距耶路撒冷有2英里远(见对太21:1的注释)。如果她在伯大尼过的安息日(路23:56),那么她就不能走到坟墓去,直到安息日结束。
如果,像有些人主张的,妇女们到坟墓那里(太28:1)发生在安息日下午,那么第2-15节的叙述因而就变得与第1节所说的时间分离了。但是第2-15节显然是记述在第1节所指定的时间发生之事的。要是假定妇女们在安息日下午去了坟墓那里,似乎就不可能给出第1节所说的详细时间了,也不可能不指出第2-15节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时间了。经上并没有表明从安息日下午到星期日早上的时间过渡。
其次,如果照有些人设法说明的,复活本身发生在安息日下午,就会出现别的难题。罗马的守卫兵在安息日白天已经驻扎在坟墓那里了(太27:62-66),然而在他们的守夜和复活之间还有一个晚上(太28:13)。当语言和上下文都允许认为太28:1的意思与别的福音书作者们的话一致时,没有正当理由不这么做。
有些人提出,“安息日将尽”这句话应该与太27:66相连。然而,希腊文不支持这种关联。
天快亮的时候。希腊文epiphōskō,直译是,“变亮,”“黎明。”Epiphōskō既用来指12时一日的“黎明”(日出),也指24小时一日(日落)。在路23:54中,epiphōskō被译为“快到了”,指在日落时,接近安息日了。注释者一般同意在太28:1中,它保留了其字面意义,这似乎得到了别的福音书中类似经文的确认。在该年的这个季节,在耶路撒冷的纬度,天文学的早上黎明约开始于4:00点钟上,而日出约在5:30。如果抹大拉的马利亚在天还黑的时候就起来(见约20:1),并且从伯大尼走到了髑髅地,她约在日出时就能到达那里(见可16:1,2;参约20:1)。
七日的头一日。希腊文mia sabbatōn。sabbatōn在这里是复数形式,与它的单形式一样,意思要么是“安息日”,指七日的第七日,要么是“周”。它用于后一种意义的例子是路18:12;林前16:2等。有些热心宣扬自己的个人见解的人大大越过了他们对希腊文的认识,将mia sabbatōn解释为“第一日安息日,”并且作出结论说马太在这里指明,复活的星期日是安息日的神圣性被转移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第一个依据。没有一位希腊学者曾试图根据这个不可能符合文法的太28:1的译法,作为论据支持星期日的神圣性。曾经作过这种尝试的新手,已经受到了比他们更有学识的守星期日的弟兄们的责备,他们绝对否认这种翻译的可能性。关于这种责备,见《原始资料》的第1593号注解(本注释系列的第九册)。
来。四位福音书作者每一位都给出了自己对复活之晨的迅速发生的戏剧性事件的记述,在表面上看来,他们的叙述各不相同(见对第三章的附注3,注2)。这些表面上的不同并不是由于不同记述之间的矛盾,而是由于这些记述都很简短。
抹大拉的马利亚。见对路第七章的附注。妇女们“都看见安放他[耶稣]的地方”(见对可15:47的注释),显然为的是她们在过了安息日之后可以回来,完成预备他的身体的工作。
那个马利亚。很可能是雅各(可16:1)和约西(可15:47)的母亲马利亚。
看坟墓。鉴于事实上马可(可16:1,2)和路加(路24:1)都说到带了香料来,有些人就断定马太指的是更早的一次对坟墓的访问,可能是在安息日下午晚些时候,只是来看坟墓。关于这样一种访问的不可能性,见对太28:1的注释。
太28:2 忽然,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
【本会注释】
天使。依照路24:4所说,有两位天使,马太只提到了其中一个。马太和马可(可16:5)都只提到一位天使,这不必认为是福音书作者之间的分歧。加百列是天使长(见《历》第八十一章),并且是马太和马可都提到的一位。另一位天使没有被提到的事实并不能否认他在场。关于福音书作者们在与不同事件有关的人数上有所不同的类似例子,见对可5:2;10:46的注释。
太28:3 他的像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
太28:4 看守的人就因他吓得浑身乱战,甚至和死人一样。
【本会注释】
吓得。请比较在天使显现时撒迦利亚的经验(见对路1:12,13的注释)和马利亚的经验(见对路1:29,30的注释)。
看守的人。即,罗马守卫兵。
浑身乱战。希腊文seiō,动词形式是seismos(见对太8:24的注释)。
太28:5 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
【本会注释】
那钉十字架的。她们来到坟墓并不是要见一位复活的救主。
太28:6 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
【本会注释】
不在这里。空空的坟墓宣布了耶稣的复活。犹太当局所需要做的就是驳斥耶稣的复活。要驳斥复活的故事,犹太当局所需做的就是要制造出耶稣的尸首。要是他们能做到的话,他们肯定会这么做。照他们自己的意见并且在他们亲自的监管下(太27:62-66),坟墓曾被封上,并且他们自己人中有些人无疑目睹了封墓的过程。
照他所说的。见太16:21;20:19。
来看。一个邀请,为要证实空坟的事实。
太28:7 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并且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里你们要见他。看哪,我已经告诉你们了。”
【本会注释】
告诉他的门徒。可能上帝拣选这些敬虔的妇女们作为复活的喜乐消息的信使,而不是直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门徒们,乃是因为当门徒们实际上已经离弃了他时,她们持续的爱心服务和献身。
往。就如耶稣在他被卖的那晚已经预先告诉他们的(见太26:32)。
在那里你们要见他。当约500个信徒秘密地在指定的加利利山上聚集在一起时,这个应许就实现了(林前15:6;参《历》第八十六章)。在犹太地的显现,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非常短暂的。
太28:8 妇女们就急忙离开坟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欢喜,跑去要报给他的门徒。
【本会注释】
跑。距离很可能不到半英里。
太28:9 忽然,耶稣遇见她们,说:“愿你们平安!”她们就上前抱住他的脚拜他。
【本会注释】
当她们去的时候。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省略这个子句,“当她们去告诉他的门徒的时候。”然而,上下文显然肯定了事实上这么说是对的。
耶稣遇见她们。关于这次显现的详情,见本章结尾的附注。这次显现很可能发生在离坟墓不远处,因为耶稣似乎不可能是在城里向妇女们显现的。
愿你们平安。直译是,“高兴,”或“欣喜。”这是一种常见的打招呼的方式(见太26:49;27:29;路1:28;徒15:23;雅1:1)。
抱住他的脚。不久之前耶稣曾禁止抹大拉的马利亚“摸”他(见对约20:17的注释)。然而,在这两次显现之间,耶稣曾短暂地升到过天上(约20:17;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参《历》第八十二章)。
拜他。无疑是因承认他的神性而拜他(见对太14:33的注释)。
太28:10 耶稣对她们说:“不要害怕!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在那里必见我。”
【本会注释】
不要害怕。天上来客常见的告诫(见太28:5;参路1:13,30)。
告诉我的弟兄。请比较可16:7。
往加利利去。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
祭司长捏造谎言
太28:11 他们去的时候,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
【本会注释】
她们去的时候。即,当妇女们去把耶稣的信息带给他的门徒们,还在的路上的时候。
看守的兵。即,罗马守卫兵(见第4节)。
太28:12 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
【本会注释】
长老。很可能是一次正式的公会会议(见对太26:3的注释),该公会曾将耶稣交给彼拉多。
商议。就如耶稣所预言的—自然是在比喻中以一种间接的形式—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以色列的领袖们还是不相信(见路16:27-31)。在早些时候,当拉撒路复活时,犹太领袖们曾更为坚定地决心要除掉耶稣的性命(约11:47-54)。
拿许多银钱给。为了可以杀害耶稣,他们曾收买过犹大;现在他们收买了罗马士兵,为要伪造他复活的报告。
太28:13 “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
【本会注释】
夜间他的门徒来。要是这个控告是真实的话,伪造这个控告的祭司们很可能首先会要求严惩在这事上疏忽职守的士兵们。反之,他们却奖赏了这些士兵一大笔银钱。而且,在面对关于复活的多次报告时,门徒们的全然不相信(可16:11;路24:11;约20:24,25)消除了他们可能共谋移走耶稣的尸首并且公然宣布耶稣已经复活了的最微弱的可能性。此外,在客西马尼园中曾控制他们的完全地惊慌失措(太26:56),以及彼得在审讯期间害怕被人发觉的事实(第69-74节),排除了他们中任何一个人会胆敢越过即便是睡着了的罗马守卫兵,破坏罗马的封印,滚开石头,并搬走耶稣的尸首的可能性。
我们睡觉的时候。罗马对让一个囚犯逃跑了的刑罚是死刑。既知道这一点,守卫兵们就不可能睡觉。而且,几乎难以令人置信的是所有士兵都会同时睡着,而且在石头被滚开,耶稣的尸首被取走时他们还在睡。最后,如果守卫兵们在耶稣的尸首被取走时睡着了,他们怎么知道是谁取走的呢?从每一个角度来看,犹太领袖们发明的这个故事都呈现出不可能的难题。它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太28:14 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
【本会注释】
巡抚。见对太27:2的注释。
我们劝他。这是犹太领袖们实际上亲自做的(见《历》第八十一章)。可能他们为彼拉多储备了一流的贿赂,要是环境需要的话。
保你们无事。直译是,“使你们不忧虑,”即,保护你们免受死刑。祭司和长老们承担了这种情况的所有责任,就如他们从前对耶稣的死所做的(太27:24,25)。固然,他们别无选择;这一切的事都是他们设计的。
太28:15 兵丁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
【本会注释】
这话。这种伪造的空坟报告在犹太人和攻击基督教的异教徒中出现了有数世纪之久。接近2世纪中叶的殉道者游斯丁,和3世纪早期的特土良都提到过它。
门徒奉差遣
太28:16 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
【本会注释】
那时。[在加利利一座山上的显现,太28:16-20=可16:15-1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关于这次显现,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
山。没有详细说明这个地点。可能是门徒们心中所知道的与耶稣的传道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座山,例如曾发表山上宝训的那个地方(见对太5:1的注释),或者变像发生地(见对太17:1的注释)。在这个场合,约有500位信徒聚集到一起(林前15:6;参《历》第八十六章)。
太28:17 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
【本会注释】
他们看见了耶稣。他们聚集到一起等候他的到来。突然间,他显现在他们中间了。他复活后,早先的显现就是这样。
就拜他。因为承认他的神性和弥赛亚身份。在钉十字架和复活之前,门徒们就连那十二个人都很少拜耶稣。
疑惑。见对太14:31的注释。这并不是指那十一个人,他们现在全信了,而是指聚集在山腰的那500个信徒中的别的人,他们中的一些人之前还从未见过耶稣(见《历》第八十六章)。
太28:18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本会注释】
权柄。希腊文exousia,“权威”(见对太10:1;可2:10的注释)。耶稣在世上传道中,自始至终都行使了权柄(exousia)(太7:29;21:23);然而他自愿限制了那权柄。现在,他再度拥有了所有的权柄,像他来到这世上取了人性的局限之前一样(见腓2:6-8)。代表人类的牺牲现在已经完成了。耶稣已经进入了天上的圣所从事中保的工作。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见《历》第八十六章。
太28:19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本会注释】
你们要去。第19,20节构成了基督教会的伟大宪章。在“你们”这个词中,基督包括了直到时间末了的所有信徒(见《历》第八十六章;参本册注释原文第819页)。作为门徒,那十一个人曾在基督的学校中学习;现在,作为使徒,他们要被派去教导别人(见对可3:14的注释)。关于信徒们在基督里分享他们的信仰责任,进一步的注释见对太5:13-16;路24:48的注释。
所以。即,鉴于第18节中提到的“权柄”。
教导万民。直译是,“使万民作门徒,”包括每个国家中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参罗1:16;2:10)。请将此与天国的福音会“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相比较(见对太24:14的注释)。这一委托有时被作为“国外布道的宪章”提到。基督教是第一个呈现了真正的国际特征的宗教。异教信仰大多缺乏布道的热诚和活动。它们主要是民族性的,并不出去使别的民族团体皈依他们的信仰。福音的授权有效地消除了民族的界限,所有民族的人都发现自己成了一个伟大的弟兄关系中的成员,“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参西3:11)。基督教有效地摧毁了所有种族的、国籍的、社会的、经济的、和社会风俗的障碍。基督教的成功有赖于它解开了所有的国家特性,政府形式,社会制度,以及一切纯属地方特色的纠结。
施洗。见对太3:6;可16:16的注释。
奉……的名。这可能意味着进入上帝的家,或者根据上帝所委派为代表的权威。
父。关于这个称号的意义,见对太6:9的注释。
子。关于“子”这个称号应用于基督的意义,见对可2:10;路1:35的注释。关于耶稣作为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圣灵。见对太1:18的注释。关于圣灵的职能和工作,见约14:16-18;约16:7-14。圣灵的本性乃是一个神圣的奥秘,灵感之言不认为谈论它是明智的。思索这个题目是徒劳的。
太28:20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本会注释】
教训他们。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包括智力上的行动。然而只是一个智力上的基督徒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由悔改和仅仅同意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就能得救构成的基督教观念—虽然那是重要的—却忽略了福音委托的最重要的部分。教训人遵守基督所吩咐的事与施洗都是完全重要的。事实上,相信基督要求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彼后3:18)。不运用智力明白上帝已启示的旨意,就没有真正的基督教,就没有真正的长进。因而教导在施洗前和施洗后都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充分地教导福音的重大真理,就不能有真正的宗教生活。同样地,那征服人心的,乃是基督奇妙的爱。没有对基督真正的爱,宗教的教义和形式就失去了它们的意义和价值。
凡。什么都不要省略。人类不适合宣称基督的一些教训是过时的。
我所吩咐你们的。人的传统和人的要求在上帝面前都没有价值。任何教训若没有基督的权威在基督教中就没有地位。关于耶稣在“上帝的诫命”和“人的遗传”之间划出的至关重要的界限的注释,见对可7:7,8,13的注释。
我就常与你们同在。初想起来,在耶稣即将升到天上,亲身与门徒们分离,直到他在能力和荣耀中回来的那日时,却作出了这种宣告,似乎很是令人奇怪。然而,由于圣灵的恩赐,耶稣就可能比他保持亲身同在时与遍地的信徒更加亲近(见约16:7)。圣经说明基督与每一个谦卑的信徒真实同在。藉着圣灵的恩赐和指导,主的每一个门徒都可以与基督团契,与古时的门徒们一样。
世界的末了。或,“这时代的末了”(见对太13:39;24:3的注释)。从“创世以来”(太25:34)耶稣一直在为拯救他的百姓作工,并且他会继续作工直到时间的结束。
阿们。见对太5:18的注释。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这个词。
对第二十八章的附注
因为每一位福音书作者对复活之晨的事件提供的记述都那么简短,并且注意到别人也没有提到这些事件的细节,所以难于确定在坟墓那里所发生之事件的准确次序。下述尝试性编排似乎与这个主题所有可以得到的资料最相符合:
1.在那晚的最后一个小时,就在星期日早上黎明之前,耶稣的尸首还在坟墓里(见《历》第八十一章;见“复活和随后的事件”)。
2.当天还黑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就启程去坟墓那里了(约20:1)。其他妇女们在接近坟墓时已经聚到一起了(见《历》第八十二章)。可能她们曾和马利亚约好了约在日出时在坟墓那里相会(见可16:2)。
3.天还黑时(见《历》第八十一章),并且当妇女们在去坟墓那里的途中(见《历》第八十二章),“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滚开”(太28:2),并且呼叫说:“上帝的儿子,出来吧;你的父召唤你”(《历》第八十一章)。
4.当基督和天使们离开时(见对太28:2的注释),那些曾看见天使滚开石头,听到他呼叫上帝的儿子,并且实际上看见基督从坟墓里出来了的罗马士兵们,也离开了坟墓,带着这个今世与永恒最伟大的消息急忙进了城(第3,4,11-15节;参《历》第八十一章)。
5.抹大拉的马利亚到了坟墓,发现石头被滚开了(约20:1),就急忙去告诉门徒们(约20:2;参《历》第八十二章)。
6.其他妇女,包括雅各的母亲马利亚,连同撒罗米和约亚拿(见可16:1;路24:1,10),也到了坟墓。她们发现天使坐在他曾从墓门滚开的那块石头上,那位天使曾从天上下来,召唤基督出离坟墓(太28:2;参《历》第八十二章)。妇女们看见了他,就转向要逃,但被天使给人信心的消息制止住了,他对她们说了记载在第5-7节的话(参可16:6,7;《历》第八十二章)。进入坟墓后,她们发现另一位天使坐在曾安放耶稣身体的石板上(可16:5;参约20:12)。他对她们说了记载在路24:5-7中的话(参《历》第八十二章)。
7.妇女们没有迟延,连忙离开坟墓,照着天使们所吩咐的去向门徒们汇报(太28:8,9,11;参可16:8;路24:9,10)。这些事迄今是迅速地接二连三发生的,因为正当妇女们去见门徒的路上时,罗马守卫兵们带着他们的汇报到了“祭司长”的住所(太28:11)。
8.同时,抹大拉的马利亚已经找到了彼得和约翰,告诉他们发现坟墓空了(约20:2)。那两个门徒就跑到了坟墓,但是约翰先跑到了(约20:3,4)。彼得,然后约翰进了坟墓,但是他们都没有见到天使(约20:5-10;参路24:12)。马利亚跟着他们也到了坟墓,并且在彼得和约翰离开后,她依然留在那里(约20:11;参《历》第八十二章)。
9.马利亚弯腰往坟墓里看,就见两个天使坐在曾安放耶稣身体的石板上(约20:11-13;参《历》第八十二章)。
10.马利亚直起腰来,就听到了耶稣的声音,他问了天使们先前曾提出的同样的问题,但是马利亚没有认出耶稣(约20:14,15)。然后耶稣向她显明了自己,她是第一个—除了罗马士兵以外(见《历》第八十二章)──见到他从坟墓里复活的人(可16:9)。约20:15-17的对话发生了,马利亚急忙去向门徒们汇报她已经看见主了(约20:18)。
11.在马利亚离开之后,耶稣暂时地升上天去,为了亲自获得他的牺牲已蒙悦纳,并且天父已经核准了(接受了,或者认可了)他自己与基督在创世之前所立之约的确证(约20:17;参《历》第八十二章)。
12.在他升到天父那里之后,耶稣向其他妇女显现了(《历》第八十二章),对她们说“愿你们平安”(太28:9,10;见《历》第八十二章)。这是在妇女们正在去向门徒们汇报的途中(第9节),所以这些事件必须迅速地接二连三的发生。这似乎是与复活之晨的事件有关的最后一次显现了,除非向彼得显现发生在向这些妇女显现之后不久(路24:34;林前15:5)。
应该注意的是,在复活后,耶稣只向他私人的跟从者显现了(见怀爱伦关于林前15:6的补充材料)。在复活之日以后的显现是:
1.向彼得显现(路24:34;林前15:5),在行路去以马忤斯之前。
2.向去以马忤斯途中的两个门徒显现,其中一个名叫革流巴(路24:13-32;可16:12)。
3.在那间楼房中向十个门徒显现,在从以马忤斯回来的那两个门徒之后(可16:14;路24:33-48;约20:19-23;林前15:5)。多马不在场(约20:24,25)。
在复活之日和升天之间的另外的显现是:
1.向那十一个人显现,多马也在场,一周后在那间楼房中,很可能是在下一个星期日(约20:26-29)。
2.逾越节那周结束之后不久(《历》第八十五章;见对第二十六章的附注,注1),门徒们离开加利利,去遵守耶稣曾与他们约定的事(太28:7;可16:7)。在加利利的显现大致发生在周五的范围内,尼散月28日,和星期日,Iyyar月21日。这些限定乃是基于往返加利利的旅程所需的时间。在Iyyar月25日升天时,门徒们已经回到了耶路撒冷。这样,门徒们留在加利利约有三周,在这三周,耶稣曾两次与他们相会。第一次是向那七个门徒显现,当时他们正在加利利湖上打渔(约21:1-23)。见“从复活到升天”。
3.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向约500人显现,地点与时间耶稣在他死前曾经指定过(太28:16;可16:7;林前15:6;《历》第八十六章)。在这个场合,耶稣说了太28:17-20的话(见《历》第八十六章)。耶稣的弟兄当时也信了(见怀爱伦关于徒1:14的补充材料)。
4.耶稣也向雅各显现了,并没有说明是在加利利还是在耶路撒冷(林前15:7)。
5.于Iyyar月25日星期四,在耶路撒冷向那十一个人显现,那时耶稣领他们出来,到了橄榄山,在伯利恒附近,并且升到了天上(可16:19,20;路24:50-52;徒1:4-12)。这很可能是在林前15:7中提到的与使徒们的那次会面。
耶稣在复活后多次的显现,原是要使门徒们和其他人相信复活的现实,给他们机会熟悉主荣耀的身体,并且使耶稣能准备他们从事向世界传扬救恩的好消息的任务(见《历》第八十七章)。阻止复活的努力及以关于复活的假报告的流传(太27:62-66)只能提供它是一个历史事实的额外证明。
当使徒们四处去传扬救恩的好消息时,复活的确证和永活的主才使他们的信息散发着令人信服的香气。出于这种确信,他们以充满能力的话语和圣灵的默示讲了又讲(见徒3:12-21;4:8-13,20;29-32;林前15:1-23;帖前1:10,17;约壹1:1-3)。基督教信仰充满活力的事实,乃是它的创始人“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1:18)。我们的主在复活后多次显现就是为这个超然的真理作见证。灵感之言已经以一种使凡愿意查证的人都会相信的方式,证明了这一重大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