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 基督教导他的门徒在宣扬他的教训时要防止假冒为善惧怕: 13 用财主建造更大仓房的比喻警告众人不要贪心。22 我们一定不能过于关注地上的事情,31 要寻求上帝的国,33 要施舍,36 预备好,随时等候我们的主来叩门。41 基督的管家要留心照顾所交付他们的,49 并盼望逼迫。54 人们必须留意这一恩典的时期,58 因为还没有和好就死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防备假冒为善
路12:1 这时,有几万人聚集,甚至彼此践踏。耶稣开讲,先对门徒说:“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
【本会注释】
这时。[要防备法利赛人的警告,路12:1-12。]这些介绍性的话语清楚地将记载在第12章的讲道与第11章记载的在一个法利赛人家中之事件联系了起来。尽管耶稣在先前的场合中曾发出过第12章的大部分教训(见《历》第四十四、五十三章),但从其整体而言,这一章似乎是一个连结的讲道,是在法利赛人家里的事件结束之后立即给出的(见对路11:53,54的注释)。此时离耶稣地上传道的结束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路》第二十章)。路12:2-9,51-53节与太10:26-36节的内容相似,都是对十二门徒的命令。路12:22-34,57-59节与太6:25-34,19-21;5:25,26节类似。路12:39-46节与太24:43-51节类似。路12:54-56节与太16:2,3相似。路加福音第12章全篇的主题是真诚和奉献,这正是真正跟从耶稣之人的特征,与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形成对比。
几万人。希腊文muriades,“数万”;因此,用于普遍的意义是,任何巨大的数目(见徒21:20)。英文单词“myriad(无数)”就来自murias(复数形式是,muriades)。
彼此践踏。这个写实的细节强调了当时聚集群众的规模。
先。接下来的讲道主要是给门徒的,但也是给“几万”群众听的。“先”这个词不应该和“防备”联系起来,而是放在“对门徒说”前面的。
你们要防备。见对太16:5-9的注释。在那法利赛人家里的时候门徒们就已经看到法利赛人工作的酵了(见路11:37-54)。
假冒为善。先前耶稣曾将法利赛人的“酵”定义为他们的“教训”(见太16:12),即,他们所表白自己相信的以及他们所教导的。这里的“酵”主要是指他们的生活方式。无论在理论(“教训”)上,还是在实践(“假冒为善”)上,也无论是通过教训,还是通过实例,法利赛人的影响都使人转离了上帝和真理。关于“假冒为善”这个词,见对太6:2;23:13的注释。
路12:2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本会注释】
隐藏的事没有。关于第2-9节的评论见对太10:27-33的注释。
路12:3 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
【本会注释】
内室。直译是,“[内]室”,通常是存放货物的地方。
不要惧怕
路12:4 “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做什么的,不要怕他们。
路12:5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本会注释】
地狱。希腊文词语geena(见对太5:22;耶19:2的注释)。
路12:6 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但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忘记;
【本会注释】
五个麻雀。在相应的马太福音章节中(太10:29)提到,两个麻雀卖“一分银子”。
分。希腊文词语assaria(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见对太10:29的注释)。
路12:7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在人的面前承认基督
路12:8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本会注释】
认。直译是,“同意”,因此有了“承认”的意思。
路12:9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路12:10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
【本会注释】
话干犯。见对太12:32的注释。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路12:11 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
【本会注释】
官府和有权柄的。直译是,“官长,并有权柄的”。关于第11,12节的评论见对太10:19,20的注释。
路12:12 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
无知财主的比喻
路12:13 众人中有一个人对耶稣说:“夫子!请你吩咐我的兄长和我分开家业。”
【本会注释】
一个。[财主的无知,路12:13-34。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即,在街上那个款待基督的法利赛人(见路11:37)的家门外等候他的“几万人”(见第1节)中的一个。这个向耶稣说话的人曾听见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严厉的谴责(见路11:39-52;《路》第二十章)以及他对门徒们在官长面前当如何做的劝告(见路12:11;参《路》第二十章)。他想,如果耶稣用同样的权威对他的哥哥讲话,他哥哥是不敢违背的。在他心中,天国的福音无非就是一种增进他自私利益的手段。比较行邪术的西门对待救恩的态度(徒8:9-24)。
众人。希腊文词语ochlos,“众人”。Ochlos在第1节中翻译为“人”。关于这件事的年代背景见对第1节的注释。
吩咐我的兄长。弟兄两人显然都是贪婪的;否则他们之间爆发口角和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很小了。
分开家业。根据摩西律法中关于家产的规定,长子要继承父亲的双份家产,余下的弟兄或弟兄们每人继承一份(见对申21:17的注释)。这件事中的弟弟或许就是来恳求耶稣来反对他哥哥根据律法实际继承双份产业。
路12:14 耶稣说:“你这个人!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
【本会注释】
你这个人。这种形式的称呼暗含着严厉的意味(见路22:58,60;罗2:1;9:20)。
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耶稣来传扬的国“不属这世界”(见约18:36)。他从未委托他的门徒去作社会仲裁的代理人,与此同样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他都没有想着去在人与人之间进行裁判(见约8:3-11)。就像古代的先知一样(弥6:8;等等),耶稣清楚地发出了应当用于管束人与他同胞之关系的原则(见对太5:38-47;6:14,15;7:1-6,12;22:39等的注释),但却将民事审判的职责单独交给了国家的政权。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没有违反过这条原则,那些奉他名字说话的人,应该在这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很好地跟从他的榜样(《路》第二十章)。
路12:15 于是对众人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本会注释】
贪心。希腊文pleonexia(见对可7:22的注释)。贪婪可以被定义为对生活中的物质有过分的感情,特别是对那些属于别人的东西。那个对耶稣说话的人并不需要更多的财富;他所需要的是从自己心中去除贪婪,之后财物对他来说就不是那么挂心了。如果心中没有贪婪,也就没有需要裁定的纠纷了。像往常一样,耶稣直指问题的根源,他提出的解决办法可以防止将来生活中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他没有像现在的社会理论那样提出临时性的包治百病的秘方。人最需要的不是更高的工资和更丰厚的收益。他们需要心灵和思想的改变,好引导他们“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并完全相信他们生活的必需品将要“加给”他们了(见对太6:33的注释)。
家道丰富。见对太6:24-34的注释。物质主义是当今世界许多主要问题的根源。它是大多数政治和经济哲学的理论基础,因此也是大多数摧残人类阶级与阶级、国家与国家之间争端的罪魁祸首。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这使得人生发出一种欲望要获得更多,但人又不肯通过自己诚实辛劳的努力去达到这一目的,于是便强迫其他人放弃全部或部分他们所拥有的,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世界上许多无法解决之问题的原因就是贪婪。
这个人要求耶稣承担起裁判他哥哥行为的角色,这同一种精神如今也在引导一些工业资本家不择手段地攫取更多的利润,也引导着工人们不管自己对财富创造贡献的大小以及他们雇主的支付能力而不断地要求涨工资。同样,这种精神引导着一个利益集团去寻求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而不管这种法律对国中别的团体或阶层会有什么影响;它引导一个国家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民族,却不顾其他民族的愿望和这些民族百姓的利益。这种精神导致家庭破裂,青少年犯罪,以及无数的刑事案件。
对于物质的东西,上帝呼召所有愿意爱他、跟随他的人以其真实的价值看待它们,将它们放在具有永恒价值的事物之下(见对太6:24-34;约6:27的注释)。与大多数人所持的观点相反,更多的“物品(或财物)”并不一定意味着更大的幸福。幸福并不依赖于“物品(财物)”,而是依赖于一个人心灵和思想的状态(见对传2:1-11的注释)。
路12:16 就用比喻对他们说:“有一个财主田产丰盛;
【本会注释】
比喻。关于耶稣的比喻教训以及解释它们的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这个只有路加记载过的比喻说明了第15节中指出的教训,物质的“东西”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目标(另见对太19:16-22的注释)。这个比喻若要加个题目的话,应该是,“将生命奉献给获取财物的愚蠢”。
田产。人将种子撒在土中并尽其所能的照料,但那使种子生长的确是上帝(见对可4:26-29的注释)。人能为种子成长的过程做什么呢,使其生长的乃是上帝(见林前3:6,7)。是上帝赐下阳光雨水(见对太5:45的注释)并用“丰年”(见徒14:17)赐福人的劳动。在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之前,上帝警告他们不要忘记是他赐给他们“得货财的力量”(申8:11-18)。但人总是易于将上帝赐给他的归功于自己,心里说,“这货财是我力量、我能力得来的”(申8:17)。这是多么致命的自欺啊!那心里不感谢上帝的人,他要在他的“思念”中变为“虚妄”,并且他“无知的心”也就“昏暗”了(见罗1:21)。他在自己的幻想中充满智慧,但在上帝眼中却是一个愚拙的人(见罗1:22)。他如果一直这样,最终会把上帝从他的思想中彻底驱逐出去并完全醉心于属世的福分和肉体的享乐之中(见罗1:23-32)。他爱宴乐,而不爱上帝(提后3:4)。
路12:17 自己心里思想说:‘我的出产没有地方收藏,怎么办呢?’
【本会注释】
心里思想。即,他反复琢磨这件事。他“思想”这件事好像是要得出一个符合逻辑的结论一样。
我……没有地方。意识到这个事实应该使他想到那些需要的人,上帝如此丰盛赐给他的东西正是这些人所需要的。但自私自利却弄瞎了他的眼睛,使他看不到他同胞的需要(见对路16:19-31的注释)。
收藏。直译是,“收藏”。
路12:18 又说:‘我要这么办:要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
【本会注释】
我的粮食。注意他的占有欲:“我的粮食“,“我的仓房”,“我的……财物”,“我的灵魂”(参何2:5)。他的思想全都是自我。他显然没有意识到“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箴19:17)。
路12:19 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
【本会注释】
灵魂。见对太10:28的注释。
安安逸逸地。他已经置下财物,准备退休了。他不再打算进一步地生产创造,而是要任余生虚掷,消耗享受他所积存的美物。
吃喝快乐吧。他深信自己的财富已经足可以使他度过奢侈放荡的余生了,好像那个远方的浪子,忘记了上帝和他的同胞(见对路15:13的注释;参传8:15)。
路12:20 上帝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
【本会注释】
无知的人哪。见对路11:40的注释。耶稣并没有说上帝实际向那“无知的人”说了这些话,甚至也没有说上帝使他意识到这样一种称呼,这就像我们的主所说那财主和“祖亚伯拉罕”之间的一段对话(路16:24-31),实际上这段对话并没有发生过。提供这两个对话的例子都是为了听众的益处,为要使他们看清这比喻所显示出来的神圣原则。比较森林中树木的对话(士9:8-15)。
你的灵魂。这句话字面上作,“它们(他们)必要你的灵魂”。有些人认为那非人称的“它们(他们)”是拉比式的赘述,为的是避免使用圣名(见对路15:7的注释)。其他人则认为这个代词指的是那“灭命的”(见伯33:22)。
路12:21 凡为自己积财,在上帝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
【本会注释】
为自己积财。任何人,若只为自己思想打算,他在上帝眼中便是无知的(见对路11:40的注释)。天国的福音便是要将人的思想从自身引导出来,使其向上注意上帝,并向外注意他的同胞。关于这里涉及到的原则,见对路12:15的注释。
在上帝面前。那“无知的人”没有积攒财宝在天上(见对太6:19-23的注释)。
不要忧虑
路12:22 耶稣又对门徒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
【本会注释】
又对……说。耶稣在回答了那打断他讲道的人后又重新开始对百姓和他的门徒讲话(见对第1,13节的注释)。
不要……忧虑。直译是,“不要忧虑”,或“不要有[忧愁]的思虑”(见对太6:25的注释)。关于路12:22-34节的评论见对太6:19-21,25-33的注释。
路12:23 因为生命胜于饮食,身体胜于衣裳。
【本会注释】
饮食。希腊文词语trophē,“食物”,“粮食”,“食品”(见对太3:4的注释)。
路12:24 你想乌鸦,也不种也不收,又没有仓又没有库,上帝尚且养活它。你们比飞鸟是何等的贵重呢!
路12:25 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
【本会注释】
使身量多加。见对太6:27的注释。
路12:26 这最小的事,你们尚且不能做,为什么还忧虑其余的事呢?
路12:27 你想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
路12:28 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上帝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
路12:29 你们不要求吃什么,喝什么,也不要挂心;
【本会注释】
你们不要求。希腊文中强调的是“你们”。
路12:30 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必须用这些东西,你们的父是知道的。
路12:31 你们只要求他的国,这些东西就必加给你们了。
路12:32 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
路12:33 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
【本会注释】
钱囊。希腊文词语ballantia,“钱囊,钱包”(见路10:4)。
路12:34 因为,你们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那里。”
警醒的仆人
路12:35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
【本会注释】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等候主人的归来,路12:35-39。关于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即,预备行动(见对诗65:6的注释)。警醒是这篇简短比喻的关键所在。这里是耶稣第一次公开教导他的复临。他在世的传道即将结束了。因此,他试图让人为他的升天和在能力荣耀中复临作好准备。这篇比喻强调了主的复临在望我们应该正确生活。
路12:36 自己好象仆人等候主人从婚姻的筵席上回来。他来到,叩门,就立刻给他开门。
【本会注释】
等候。不是在闲懒之中,而是在警醒和真诚的预备之中。将这里和十个童女的比喻作一比较(太25:1-12)。
路12:37 主人来了,看见仆人警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带,进前伺候他们。
【本会注释】
有福了。或,“幸福的”(见对太5:3的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自己束上带。见对诗65:6的注释。即,主人赏识他们对自己的忠诚。
路12:38 或是二更天来,或是三更天来,看见仆人这样,那仆人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二更天。即,大约晚上9点到午夜12点之间(见对太14:25的注释)。
三更天。大约从午夜12点到凌晨3点之间。
路12:39 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贼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
【本会注释】
家主。希腊文词语oikodespotēs,“房屋的主人”(见对路2:29的注释)。见对箴7:19的注释。
挖透。东方许多房屋的墙壁都是土制的,窃贼进入房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挖个洞(参结12:5,12)。
路12:40 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
路12:41 彼得说:“主啊,这比喻是为我们说的呢?还是为众人呢?”
【本会注释】
彼得说。如平常一样,彼得好像是自我指定成了十二门徒的发言人(见对太14:28;16:16;17:14的注释)。
还是为众人。当时十二门徒和群众都在场(见对第1节的注释),彼得显然在想,耶稣关于警醒的教训是特别针对门徒──好像比喻中“主人”的“仆人”,说的呢?还是普遍适用于在场的众人呢?
路12:42 主说:“谁是那忠心有见识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
【本会注释】
那忠心有见识的管家。关于第42-46节的评论见对太24:45-51的注释。
路12:43 主人来到,看见仆人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
路12:44 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路12:45 那仆人若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仆人和使女,并且吃喝醉酒;
路12:46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的处治他(或作:把他腰斩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
路12:47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本会注释】
知道主人的意思。见对太7:21-27的注释。上帝是根据一个人对职责的认识程度来衡量他所应负之责任的,包括他应该知道却没有努力使自己知道的真理(见结3:18-21;18:2-32;33:12-20;路23:34;约15:22;提前1:13;雅4:17)。
路12: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
分裂的原因
路12:49 “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
【本会注释】
把火丢在。希腊文中强调的是“火”。关于第49-53节的评论见对太10:34-36的注释。
倘若已经着起来。第49节后半部分的意思不是很清楚。一种可能的翻译是“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
路12:50 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本会注释】
我有……洗。这显然不是指耶稣在约翰手中所受的洗,现在已经过去三年多了,这里指的是他死亡的“洗礼”(见对太3:11的注释)。“施洗”这个词,当用作比喻的时候,是“浸没”在使人面对死亡的情况中,正如一个人如果浸没在水中相当长的时间将要有的样子。
路12:51 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纷争。
路12:52 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纷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
路12:53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
分辨时候
路12:54 耶稣又对众人说:“你们看见西边起了云彩,就说:‘要下一阵雨’;果然就有。
【本会注释】
你们看见……云彩。关于第54-56节的评论见对太16:2,3的注释。
路12:55 起了南风,就说:‘将要燥热’;也就有了。
路12:56 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知道分辨天地的气色,怎么不知道分辨这时候呢?”
同对头和解
路12:57 “你们又为何不自己审量什么是合理的呢?
【本会注释】
不自己审量。关于第57-59节的评论见对太5:25,26的注释。
路12:58 你同告你的对头去见官,还在路上,务要尽力的和他了结;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监里。
【本会注释】
对头。希腊文词语antidikos,“[在司法案件中的]一个对手”,因此有了“敌人”,或“对手”的意思。
拉你。直译是,“将你[强行]拖下去”。
官。收缴罚金的人。无力偿还就意味着监禁。关于古代因债坐牢的习俗见对太18:25的注释。
路12:59 我告诉你,若有半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本会注释】
文。希腊文词语lepton,一种(面值)非常小的铜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参路21:2)。
提要:1 基督向加利利人和其他的人传讲,不悔改就必受到刑罚。6 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不能存留。11 耶稣治好驼背的女人: 18 用芥菜种和面酵的比喻来显明他所拣选之人心中所存话语的大能果效: 24 努力进窄门,31 责备希律和耶路撒冷。
不悔改必灭亡
路13:1 正当那时,有人将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搀杂在他们祭物中的事告诉耶稣。
【本会注释】
有人。[上帝的公义和怜悯,路13:1-9。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或,“有人来”。大屠杀刚刚发生(《历》第二十一章),和耶稣说话的或许就是第一个带来这件事消息的人。
正当那时。一个常用的习语,表示这里和前面部分之间紧密的关系(见对路12:1的注释)。现在可能是公元30-31年的冬天。耶稣刚刚说到了关于时节的迹象。
告诉耶稣。这些人的身份以及他们作此报告的动机都不清楚。他们的动机似乎并不是别有用心的。
加利利人。这次特别的屠杀除了路加没有任何作者提到过,尽管约瑟夫提到过许多次类似的彼拉多和其他各个犹太省执政官所犯下的屠杀的罪行(犹太掌故xvii. 9.3;xviii.3.2;xx.5.3;犹太战记ii.2.5;9.4 [30;175-177])。几年之后,公元36年,基利心山上一场对撒玛利亚朝拜者的屠杀,导致了该撒将彼拉多召回(犹太掌故xviii,4.1,2)。
搀杂。他们是在参加某些献祭活动时被杀的。
路13:2 耶稣说;“你们以为这些加利利人比众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这害吗?
【本会注释】
比……更有罪。耶稣这个回答暗示了,报信的人和聚集在耶稣身边的听众,他们认为,这场屠杀对于那些丧失性命的人来说──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神圣的刑罚(参伯4:7;8:4,20;22:5;约9:1,2)。这个结论被耶稣加以强调地否定了。无论何时,只要有机会,耶稣总要否定当下一种流行的观点,即,苦难必然是因罪而有的刑罚。被引诱去认为意外事件和不幸是一种“上帝的行为”,这种引诱是来自于撒但的,他借此让人看上帝是一个凶暴残忍的父亲。
路13:3 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本会注释】
悔改。根据希腊文,这里作,“悔改,并不断悔改”。对罪的刑罚是在最后审判大日发出的。耶稣既不定彼拉多的罪,也不定加利利人的罪。如果任何犹太人想引耶稣说出对彼拉多的谴责,那他们注定是要失望的。基督徒在生活的各个经验上,如果他愿意,总能学到如何存一颗谦卑的心更完全地行在上帝面前。失望,不幸和灾难,无论是眼见别人的还是自己经历的,总能教导上帝谦卑、领受的儿女学得通过其他方法学不到的教训。
路13:4 从前西罗亚楼倒塌了,压死十八个人;你们以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吗?
【本会注释】
西罗亚楼。可能和西罗亚池有联系,它显然是耶路撒冷防御工事体系的一部分。关于西罗亚池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20页;本注释第二册第87页;王下20:20;尼3:15;约9:7的注释。
有罪。希腊文词语opheiletai,直译是,“欠债的”因此,用在这里有“违法者”的意思;而不是第2节中的hamartōloi,“有罪的人”(参太6:12;路7:41)。
路13:5 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本会注释】
悔改。见对第3节的注释。
不结实的无花果树
路13:6 于是用比喻说:“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
【本会注释】
比喻。关于耶稣比喻的教导以及解释比喻的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耶稣讲这个比喻是为了说明神圣怜悯和神圣公义之间的关系(《路》第十七章)。此外,这里也说明人适时的悔改需要上帝长久的忍耐。
一棵无花果树。这棵无花果树恰当地说明了一个真理,上帝连那些不结果子的人都爱,但他的怜悯最终也有耗尽的时候。这棵无花果树,除非结出合宜的果子,否则将被砍掉(参赛5:1-7)。在普遍意义上,这无花果树代表每一个个体,在特殊意义上,代表了犹太民族。
在葡萄园里。如今,在巴勒斯坦的果园里往往可以看到在葡萄树之中生长着无花果树。
找不着。见对可11:13的注释。
路13:7 就对管园的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
【本会注释】
管园的。直译是,“园里的工人”。
这三年。离葡萄园的主人认为这棵无花果树应该结果子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年了。如果这棵果树从前结过果子,那么主人给它的机会已经是很充足的了。
砍了吧。直译是,“剪除”,即,“从葡萄园里”的树中剪除。
白占地土。希腊文中加上了“还”这个词。换句话说,除了本身不结果子,这棵树还占用了可以用作他途获益的空间。犹太民族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它不仅仅是无用,没有完成上帝指定它的任务;它还变成了救赎计划实现在别人身上的阻碍(《路》第十七章;见本注释第四册第31-33页)。
路13:8 管园的说:‘主啊,今年且留着,等我周围掘开土,加上粪;
【本会注释】
且留着。有人认为,这“三年”(第7节)是喻指耶稣传道──包括第一年──的头三年。当前可能是那“三年”之后的恩典之年,因为现在距耶稣受洗(见对太4:12的注释)已经超过三年了,离钉十字架只剩几个月的时间了(见对路13:1的注释)。上帝的怜悯仍然在等待,仍然在呼吁犹太民族悔改并接受耶稣作为弥赛亚。但是和怜悯的延长相联系的便是暗含的警告,即,这次加增的机会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周围掘开土,加上粪。毫无疑问,“管园的”(见对第7节的注释)给这无花果树的照顾至少是和园中其他树木一样多的。但在这次试图帮助它结果的过程中他似乎要为它付出比以前更多的努力(见赛5:1-4;见对太21:37的注释)。
路13:9 以后若结果子便罢,不然再把它砍了。’”
【本会注释】
若结果子便罢。注意,“便罢”这个词是用斜体字表示的,这个词在英文中是后加的。希腊文用了一个不常见的修辞方式──说话中断法(急转法)──意思上的突然中断。对于实验的结果并没有说什么。
安息日医治驼背的女人
路13:10 安息日,耶稣在会堂里教训人。
【本会注释】
教训。[驼背的女人,路13:10-17。主耶稣的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可能是在比哩亚,钉十字架之前的几个月(见对第1节的注释)。这是福音书的叙述里最后一次提到耶稣在会堂里教训人。关于会堂的描述以及它的侍奉,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6,57页。关于上一次耶稣安息日在会堂中医病的权柄受到置疑,见对可3:1-6的注释。关于其他会堂中的经历见路4:16-30;可1:21-28。关于另一次在安息日医病见约9:1-14。关于安息日神迹的列表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10-212页。
安息日。这个词尽管在希腊文中是复数,但与犹太的用法保持一致,这里的意思是单数──这件事发生在一个特别的安息日。
路13:11 有一个女人被鬼附着,病了十八年,腰弯得一点直不起来。
【本会注释】
弯得一点直不起来。希腊文sugkuptō,“弯下去”,或“弯得叠在一起”,好像是在重压之下似的。这个词还用于希腊文中的一个医学术语,指脊柱弯曲。
路13:12 耶稣看见,便叫过她来,对她说:“女人,你脱离这病了!”
【本会注释】
脱离。即,“得释放”,这里的意思是,一经释放,就保持自由。
路13:13 于是用两只手按着她;她立刻直起腰来,就归荣耀与上帝。
【本会注释】
两只手按着。见对可1:31;7:33的注释;参路4:40;5:13;8:54;22:51。
路13:14 管会堂的因为耶稣在安息日治病,就气忿忿的对众人说:“有六日应当做工;那六日之内可以来求医,在安息日却不可。”
【本会注释】
管……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6页;见对可5:22的注释。
说。没有谁对管会堂的人说话或问他问题。他是在对那患病女人得医治这个情况有所反应,在这个意义上,他所说的就是一个“回答”(见对路14:3的注释)。
对众人。管会堂的人对耶稣很生气,但显然他不敢直接个别地攻击耶稣,因此就将他不满的话对众人讲说。
有六日。根据拉比的规条,病人若有紧急情况可以在安息日获得最低限度的照顾,但却不适用于慢性病。这个女人可能带“病”参加这个会堂的侍奉已经有整整十八年的时间了,因此她的病不能算作急性的。根据这种推断,她只能等着安息日结束(见对可1:32,33;3:1-6;约5:16的注释)。
路13:15 主说:“假冒为善的人哪,难道你们各人在安息日不解开槽上的牛、驴,牵去饮吗?
【本会注释】
假冒为善的人哪。耶稣把管会堂的以及那些附和他、同情他的人都包括在这个范畴之内。关于译作“假冒为善”的词,见对太7:5;6:2的注释。
槽。这个希腊文词语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这里和路2:7,12,16(见对路2:7的注释)。
路13:16 况且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当在安息日解开她的绑吗?”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的后裔。她不仅仅是一位无疑比牲畜重要得多的人,她还是那受眷爱之民族中的一分子。这个理由很可能使在场的众人大受感动,并使管会堂的人哑口无言(见第17节),尽管不一定使他从心里认识到自己错了。
被撒但捆绑了。比较赛61:1-3节,以赛亚说,弥赛亚将要释放撒但的俘虏。这里并不是一定暗示说这个女人就是撒但一个特别的攻击对象。耶稣这里可能只是简单指出,撒但是要为一切疾病最终负责的。
路13:17 耶稣说这话,他的敌人都惭愧了;众人因他所行一切荣耀的事,就都欢喜了。
【本会注释】
众人……就都欢喜了。耶稣对这女人的关怀,对那管会堂的人来说是一个默默的责备,这十八年以来他竟没有为她的“病”作任何事情。他“气忿忿”(第14节)地看着耶稣,而众人则欢喜地注视着耶稣。
芥菜种的比喻
路13:18 耶稣说:“上帝的国好象什么?我拿什么来比较呢?
【本会注释】
上帝的国。[天国的成长,路13:18-30。参对太13:31-33的注释。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见对太3:2;5:2,3;可3:14;路4:19的注释。
路13:19 好象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园子里,长大成树,天上的飞鸟宿在它的枝上。”
【本会注释】
一粒芥菜种。这里耶稣重复了将近一年半之前他在加利利湖边所使用的比喻中的一个(见《历》第五十三章;见对太13:31,32的注释)。
面酵的比喻
路13:20 又说:“我拿什么来比上帝的国呢?
路13:21 好比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
【本会注释】
面酵。这是耶稣在不同场合经常使用的另一个比喻(见对太13:33的注释)。
要进窄门
路13:22 耶稣往耶路撒冷去,在所经过的各城各乡教训人。
【本会注释】
往耶路撒冷去。见对太19:1的注释。从加利利经撒玛利亚和比哩亚到耶路撒冷的长途旅行,或稍后从比哩亚到耶路撒冷的旅行,这里所提到的是否属于这两次旅程中的一部分,我们不清楚。最后离开加利利可能发生在这之前的一个时候,因此,这应该是一次单独的旅行。虽然耶稣的活动在他传道最后六个月的时间里集中在比哩亚和撒玛利亚,但他的确在不同的时机访问了伯大尼和耶路撒冷,尽管因为犹太领袖的仇恨,每次时间都非常的短暂。见对路9:51的注释。
路13:23 有一个人问他说:“主啊,得救的人少吗?”
【本会注释】
有一个人问他说。这个说话者的身份不明。
得救的人少。据说拉比们很爱讨论这个抽象的、理论的、神学意义上的问题。
路13:24 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本会注释】
努力。希腊文agōnizomai,和名词agōn,“竞争”,“努力”,“奋斗”,以及agōnia,“惧怕”,“痛苦”有关。英文单词“agony(痛苦)”就来源于agōnia。Agōnizomai起初是指竞争者在运动会上为夺取奖赏而作出的努力,因此在普遍意义上有“奋斗”,或“使自己努力”的意思。Agōnizomai有时用在新约中表示基督徒为进入天国而作出的努力(林前9:25;西1:29)。它在提前6:12节中也被翻译为“打”,“仗”,指的是,打信心美好的仗(见提后4:7)。它在约18:36节中用的也是这个意思,“我的臣仆必要争战”。见对太7:13,14的注释。
耶稣没有直接回答这个人的问题(第23节)。他的回答建立在我们应当首要关注的真理上,不是多少人将要得救,而是我们自己怎么办。耶稣在芥菜种的比喻中告诉我们,将有许多人进入天国(见对太13:31,32的注释),在面酵的比喻中,他强调了在一个人预备进入天国的过程中,福音在改变生活方面所起的作用(见对太13:33的注释)。
路13:25 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
【本会注释】
关了门。评论见对太25:1-13的注释。关于“关了门”的意义见对太25:7的注释。
我不认识你们。评论见对太7:23;25:12的注释。
路13:26 那时,你们要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
【本会注释】
在……街上教训。见对太7:22的注释。
路13:27 他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本会注释】
离开我去吧。见对太7:23的注释。
你们这……作恶的人。见对太7:21-28的注释。
路13:28 你们要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众先知都在上帝的国里,你们却被赶到外面,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本会注释】
哀哭切齿了。见对太8:12;13:42的注释。
你们却被赶到外面。见对太22:11-14的注释;参路16:22,23。
路13:29 从东、从西、从南、从北将有人来,在上帝的国里坐席。
【本会注释】
从东……来。这里耶稣部分引用了赛49:12节中的话,指的是外邦人聚集在上帝的家里(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6-33页)。
坐席。直译是,“斜倚“,筵席上常见的姿势(见对可2:15的注释)。在弥赛亚的国中坐席,这是犹太人常用来指那国中之欢乐的方法(见对路14:15的注释;参启19:9)。
路13:30 只是有在后的,将要在前;有在前的,将要在后。”
【本会注释】
有在前的,将要在后。耶稣在不同场合都重复过这个教训(见太19:30;20:16),作为对那些认为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一定能进入弥赛亚国度之人的警告。那些有最好机会进入天国的人却没有利用好自己的机会(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6-33页),而是轻视所给予他们的有利条件(见对路14:18-24的注释)。而犹太人所轻视并认为不配且没有资格进入天国的外邦人,在许多情况下,却更加肯定地在弥赛亚的筵席上获得了一席之地,原因很简单,他们善加利用了自己的机会,而犹太人却没有。
为耶路撒冷哀哭
路13:31 正当那时,有几个法利赛人来对耶稣说:“离开这里去吧,因为希律想要杀你。”
【本会注释】
正当那时。[对上帝审判的预告,路13:31-35。]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倾向于这里作“正当那时”。路加一般用这个短语来表示现在与之前叙述部分时间上的紧密关系。关于当前的形势,见对第1节的注释。
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作为一个阶层,法利赛人现在是耶稣的死敌,他们正在预谋杀害他。见对太19:3;20:18,19的注释。
离开这里去吧。很显然,这件事发生在希律安提帕治理的区域内,包括加利利和比哩亚(见对路3:1的注释)。因为耶稣在此之前数周就离开了加利利(见对太19:1,2的注释),所以他现在必然在比哩亚。
希律想要杀你。直译是,“希律有心要杀你”。约在此前一年,希律杀了施洗约翰(见对可6:14-29的注释)。考虑到希律对耶稣的敬畏(见对太14:1,2的注释)和他想见他的愿望(见路23:8),他不太可能真的想要耶稣的性命。法利赛人显然是用这个手段来恐吓耶稣,使他离开比哩亚而进入犹太,在那他们就可以亲自下手害他了。将近两年之前犹太领袖曾密谋要杀耶稣(见《历》第二十一、四十三章;约11:53,54,57;见对太15:21的注释),最近犹太人两次试图要用石头打他(见约8:59;10:31;11:8)。
路13:32 耶稣说:“你们去告诉那个狐狸说:‘今天、明天我赶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
【本会注释】
那个狐狸。这里强调的可能是希律的狡猾,而不是他的贪婪。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4页。
今天、明天。耶稣的时候还没有到;他还有工作要做。
第三天。这是东方通常计算时间习惯──包括一段时间的两个端点在内──的清楚说明。根据犹太人的计算方式,“第三天”就是“后天”(第33节);我们可以称“明天”为第二天。关于包括两端在内的时间计算方法进一步的评论,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82页;本注释第五册第248-250页。然而,基督这里是在象征性地说明他使命即将结束的时间。那个时刻,尽管不是马上,也为时不久了。
成全了。希腊文teleioō,“完成”,“成就”,或“结束”(见对太5:48的注释)。耶稣这里可能是指他即将到来的死,那将“成全”,即,“完成”他在世的使命。根据来2:10节,耶稣要因受苦得以“完全”(参来5:9)。在耶稣进入客西马尼园之前所作的代祷中,他宣称:“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希腊文teleioō]”(约17:4)。关于为耶稣生平提前制定的计划,见对路2:49的注释。
路13:33 虽然这样,今天、明天、后天,我必须前行,因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
【本会注释】
今天……我必须前行。见对路2:49的注释。他必须继续做指定给他的工作,他的使命并不会因为希律的缘故而终止。白天通常是走路和做工的时候。
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即,一个先知不能死在耶路撒冷之外。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耶路撒冷不能没有一个先知,而是说耶路撒冷是杀害先知的城邑,就像他紧接着清楚解释的那样(第34节)。当耶稣在希律管辖之下的区域辛苦工作时,他并不关心自己的安全。他很清楚自己将在耶路撒冷被杀。
路13:34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象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本会注释】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关于第34,35节的评论见对太23:37-39的注释。
路13:35 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提要:2 耶稣在安息日医好患水臌病的人: 7 教导谦卑: 12 招待穷人:15 用大筵席的比喻说明那些蔑视上帝之道的人将要被关在天国之外。25 那些要作他门徒,去背起十字架的人,必须事先做好考虑,免得因背叛他而羞愧,34 彻底徒劳无功,像盐失了它的味道。
治好患水臌的女人
路14:1 安息日,耶稣到一个法利赛人的首领家里去吃饭,他们就窥探他。
【本会注释】
耶稣到……家里去。[和一个法利赛人的首领一起吃饭,路14:1-15。主耶稣的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对于这件事的时间和地点,除了路加福音中上下文所暗示的,它可能是发生在比哩亚,公元30-31年冬天的修殿节和接下来春天的逾越节之间,我们没有其他什么线索。
一个法利赛人的首领。将这里和前一次耶稣接受一个法利赛人宴请的场合(路11:37-54)作一比较。当前的叙述暗示着这次宴请耶稣的人是一个有影响并且富有的拉比。经文上没有记载说耶稣曾拒绝过任何一次邀请,无论它是来自法利赛人的还是来自税吏的(见对可2:15-17的注释)。
吃饭。这是犹太人一个常用的习语,意思是“进餐”。
安息日。在基督时代的犹太人中,安息日宴请客人似乎是件相当常见的事。当然,食物是提前一天预备好并保持温热的,或者可能就是凉着吃的。安息日生火被认为是不合法的(见对出16:23;35:3的注释);因此安息日所有的食物都是在它前一天准备好的(见对出16:23的注释)。邀请朋友参加筵席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永生的福分(见对路14:15的注释;参《路》第十八章)。
他们就窥探他。这个场合上显然也是有间谍的(见对路11:54的注释),他们怀着恶意窥探他(见对路6:7的注释)。这些奸细是否就是为那患“水臌”病的人特别安排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们过去数次观察到耶稣在安息日曾毫不迟疑地──违背他们律法的遗传──医治病人,因此他们推断他这次也要这样做。福音叙述中共记录了七次个人在安息日得医治的事,这是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见路4:33-36,39;6:6-10;13:10-17;14:2-4;约5:5-10;9:1-14)。
路14:2 在他面前有一个患水臌的人。
【本会注释】
水臌。希腊文hudrōpikos,这是一个常见的医学术语,来自希腊文的hudōr,“水”,描述一个人的身体组织中含有多余水分的状况。这个词在圣经的希腊文中只在这里出现过。这也是唯一一次记录水臌这种病症得到耶稣注意的例子。这个病人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过来希望得到医治,尽管记载没有说他亲自向耶稣提出医治的请求。像有些人认为的,或许还有一种情况,即,在场的某些法利赛人安排这个病人过来,为的是要让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他,从而陷害耶稣。医治这个病人,很显然,发生在那些被邀请之人实际就座之前(见第7节)。
路14:3 耶稣对律法师和法利赛人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本会注释】
耶稣……说。耶稣的“说”并不是在答复向他所提的任何问题。他是在“说”法利赛人心中所思想的,就是那些窥视着他将要如何做的人。“说”的这种用法在希伯来文中很常见(见对路13:14的注释)。
律法师和法利赛人。这两个词在希腊文中只有一个定冠词。这表明它们在这里被当成了一类人,而不是两类(参路7:30,那里的定冠词在希腊文中出现了两次)。关于“律法师”和“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55页。
路14:4 他们却不言语。耶稣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本会注释】
他们却不言语。即,“他们保持沉默”。交谈停止了;他们拒绝回答。很显然,他们意识到多说无益,于是就选择用沉默来逃避,一时间,寂静笼罩了整个屋子。他们不敢说“可以(合法)”,因为他们自己拉比的规条似乎禁止这种情况的医治,但同时,他们也不敢说不可以。路加似乎特别喜爱记录这种类型的场合,就是当福音的仇敌“不言语”,或被迫保持沉默的时候(路20:26;徒15:12;22:2)。
叫……走了。希腊文apoluō,“使得以自由”,“释放”,“叫……走”,或“打发走”。这似乎是在吃饭开始(第7节)之前发生的。耶稣或许是想救那人脱离现场的尴尬和窘境,就像犹太人领袖最近带给另一个在安息日得医治之人的(见约第9章)。
路14:5 便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有驴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里,不立时拉它上来呢?”
【本会注释】
驴。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这里到底是作“驴”还是作“儿子(孩子)”上存在分歧。
井。希腊文词语phrear,“一口井”,或“井道或坑道”。
路14:6 他们不能对答这话。
【本会注释】
他们不能对答。那些批评耶稣的人现在是绝望地处于防守的地位上。他们决不愿意承认自己对待牛驴比对待人更上心。
对客人和主人的教导
路14:7 耶稣见所请的客拣择首位,就用比喻对他们说:
【本会注释】
比喻。一个“比喻”不需要有叙述,它可以只是一个简短的谚语(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4页)。耶稣这里给出的“比喻”可能就是基于他刚刚观察到的宾客们落座时的情形。他“指出”宾客们是如何“拣择”尊贵的座位的。门徒在最后的晚餐时似乎也发生了类似的争执(见对路22:24的注释)。
位。这里作“斜靠的地方”更好一些。关于犹太人筵席上的习惯见可2:15-17的注释。根据他勒目,尊贵的地方(首位)是那些挨着主人的座位。后来的一个场合,在其他的事上,耶稣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寻求筵席上的高位(见太23:6)。
路14:8 “你被人请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贵的客被他请来;
【本会注释】
婚姻。即,像上下文所表明的,“婚姻的筵席”。
路14:9 那请你们的人前来对你说:‘让座给这一位吧!’你就羞羞惭惭的退到末位上去了。
【本会注释】
那请你们的人。或,“主人”。
这一位。尊贵的客人。
末位。即,最低的斜靠的地方。所有中间的座位或许都已被占了,除了末位再不剩下什么位置了。
路14:10 你被请的时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请你的人来对你说:‘朋友,请上坐。’那时,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本会注释】
坐。这里翻译为“斜倚”更好一些。
光彩。即,“荣耀”,它是“尊严”的一个古体的意思。
人。原文引用的重要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显示这里应该作“他们所有的人”。
路14:11 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本会注释】
凡自高的。耶稣这里重复了一个他经常用一种或另一种形式讲述的格言(见太18:4;23:12;路18:14;等等)。这个原则打击了骄傲的根本──想在别人的意见中使自己得到尊荣的欲望;骄傲伴随着自私,是所有罪恶的根源。耶稣亲自设立了谦卑的最高典范(见赛52:13,14;腓2:6-10)。
卑。即,“被羞辱的”。当一个人生活的主要目标成为只顾促进自己的利益时,他就会发现别人经常迫使他的地位降得更低,这是人生的一条公理。
高。相反,当一个人忘记了自己的利益并尽己所能地去鼓励和帮助别人时,他的同胞也乐意去尊荣他。更加确定地讲,在天国中谦卑是走向尊荣的通行证,而自高的欲望却是阻碍人进入天国的拦路虎(参赛14:12-15;腓2:5-8)。
路14:12 耶稣又对请他的人说:“你摆设午饭或晚饭,不要请你的朋友、弟兄、亲属,和富足的邻舍,恐怕他们也请你,你就得了报答。
【本会注释】
午饭。希腊文词语ariston,最初是指第一顿饭,或早餐,但后来就用来指午餐了。
晚饭。希腊文词语deipnon,通常指晚餐。
不要请你的朋友。根据希腊文,这里的思想可以被总结为,“不要习惯于总是只请你的朋友”。耶稣并不排斥招待朋友,他是在警告一种自私的动机──致使许多人只去宴请那些也会给予他们类似殷勤款待的人。耶稣鼓励那些基于真实关怀我们同胞需要的殷勤和好客,或许是食物的需要,或许是友谊的需要。他指出,这种好客即使不会在今生获得回报,它总会在来生获得报赏。
也。即,为了前次的宴请而回请。
路14:13 你摆设筵席,倒要请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请那贫穷的。根据摩西的律法,这是一种责任(见对申14:29的注释)。那些有需要的人不应该被忘记。
路14:14 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报答你。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
【本会注释】
报答。直译是,“回报”。
义人……的。提到“义人的复活”,这暗示还有一个类似的“恶人”的复活(见约5:29;徒24:15)。
大筵席的比喻
路14:15 同席的有一人听见这话,就对耶稣说:“在上帝国里吃饭的有福了!”
【本会注释】
一人。关于第15节中所陈述之事的情况见对第1节的注释。
有福了。或,“幸福的”(见对太5:3的注释)。耶稣在第12-14节中列出了使人难以接受的责任,这就使得人们想将谈话引入一个更加取悦人心的方向(见《路》第十八章)。耶稣提到的复活(第14节)可能使这个法利赛人想到了他现在所说之貌似敬虔的陈词滥调。这个说话的人喜欢思想好行为的报赏,但他却发现做好事本身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思想。他热切地盼望享受天国的特权但却不愿承担天国的责任。他不愿使自己符合进入天国的条件,但却好像丝毫不怀疑自己将在福音的大筵席上占有尊贵的一席之地。
吃饭。即,“用餐”(见对第1节的注释)。关于“上帝(的)国”这个短语的意义见对太5:2,3;可3:14;路4:19的注释。在犹太人的习惯语用法中,“在上帝国里吃饭”的意思是享受天国的福气(参对赛25:6;路13:29的注释)。当然,这个法利赛人的话就其本身来说是正确的,但其内在的精神和促使这句话说出的动机却是完全错误的。说话者自以为他一定是被邀之人。
路14:16 耶稣对他说:“有一人摆设大筵席,请了许多客。
【本会注释】
大筵席。[大筵席,路14:16-24。参对太22:1-14的注释。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耶稣这里是用大筵席的象征来指天国慷慨的福分,这个比喻他的听众是很熟悉的(见对第15节的注释)。耶稣并没有直接反驳那个法利赛人的话(第15节),而是置疑了说这话之人的真诚。实际上,法利赛人就列在那些此时此刻拒绝福音邀请的人中(见对第18,24的注释)。
这个比喻和那个国王儿子婚筵的比喻(见太22:1-14)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不同之处。两个比喻发出时所处的境况显然是有很大区别的。路第14章的背景是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而太第22章是与祭司长和法利赛人逮捕耶稣的企图联系起来的(见太21:46)。
请了许多客。这代表了福音筵席的第一次邀请,整个旧约时代给予犹太人的邀请(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6-32页)。它特别是指上帝通过古代众先知对以色列屡次发出的恳求(参对第21-23的注释)。
路14:17 到了坐席的时候,打发仆人去对所请的人说:‘请来吧!样样都齐备了。’
【本会注释】
打发仆人。在一个特殊的意义上,耶稣他自己可以被当成是奉差遣去宣扬“样样都齐备了”的“仆人”。东方国家里,即便今天,筵席实际开始之前一小段时间里打发一个送信的去提醒宾客,仍是一种习俗。也许客人忘了,或不知道该几时赴筵,这可以留给他一点时间作准备并赶到宴会指定的场所。东方不如西方那样注意日历和时间,这样一种提醒有其实际的价值,可以使主宾双方都避免尴尬。
路14:18 众人一口同音的推辞。头一个说:‘我买了一块地,必须去看看。请你准我辞了。’
【本会注释】
一口同音地。看起来,被请的客人几乎是串通起来羞辱他们尊贵的邀请人(主人)。当然,受邀赴筵的不止三人(见第16节)。显然,耶稣列举的三个具有代表性,仆人不论往哪里去,听到的理由总不外乎如此。关于另外一个类似的事件所涉及超过三人的例子见路19:16-21。
每个受邀的客人都各找托词,但没有一个人的理由是能站住脚的。其实,所有人真正的理由是,受邀的宾客发现自己有更加利益攸关的事情,如果参加筵席就不得不暂时将其放下。这些借口还暗示了他们对设筵之人的好客和友谊缺乏赏识。那些拒绝福音邀请的人看世俗的利益重于永恒的事情(见太6:33)。
在东方国家,除非是那种明显不能接受的,否则,拒绝邀请通常会被看作是拒绝友谊。某些阿拉伯人中,接受了原来的邀请,而又在主家提醒时(见对第17节的注释)拒绝前往,会被当成是敌意的表示。另一方面,接受邀请并参加筵席会被认为是表示友谊。
买了一块地。即便真如他所说,这理由也是很苍白的,因为他的地已经买下了,买地的人在完成交易之前显然已经仔细检查过这块地了。
路14:19 又有一个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请你准我辞了。’
【本会注释】
五对牛。同样,交易的行为已经完成了。买牛的人只是想确保自己做的是不是一个好的买卖,但他若真想参加筵席,这件事是很容易推迟进行的。
路14:20 又有一个说:‘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本会注释】
不能去。这第三个找借口的显得比其他人更加无礼。前两个无论怎样还有点客气的表示,请求主人的原谅,而他却直接告诉仆人,“我不能去”。有人认为,这个人的拒绝可能是基于一个事实,即,一个人结婚的头一年可以豁免国家军事和民事的普通职责(见对申24:5的注释)。所以他说,“我不能去”。但这条律法并没有免除他履行正常社会关系的责任,为此任何杜撰的企图都不过是虚伪的托词。这个人的借口真的比前两个人更加差强人意。
路14:21 那仆人回来,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家主就动怒,对仆人说:‘快出去,到城里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
【本会注释】
动怒。当仆人细数这些苍白无力的借口时,那仁慈慷慨的主人被激怒了。原先这些人都接受了他的邀请,他按照他们的情况提前为筵席做了准备。现在一切都已就绪,食物也预备好了,而他们却好像在合谋使他难堪(见对第18节的注释)。此外,为了这次筵席,他的花费不菲。
其实,那准备天国筵席的上帝并不像人那样“动怒”。虽然如此,考虑到他所做的一切──他为丧亡人类所预备之救赎的福分,人轻视他恩慈的邀请,不来赴神圣公义恩典的筵席,的确是深深伤了他的心。天庭所有的资源都已投入到救赎的工作中,人惟一能做的就是赏识并接受上帝所提供的。
快出去。很显然,主人不想让他耗资不菲的食物浪费掉。如果他最好的朋友不接受他善意的邀请,他将欣然邀请陌生人来赴他的筵席。另外要注意到,主人的行为与耶稣在这比喻之前所给的建议是一致的(见第12-14节),耶稣现在所在的筵席上的宾客似乎不喜欢这个建议,所以他们之中的一个就改换了话题(见对第15节的注释)。
大街小巷。即,宽阔的街道和狭窄的巷子。福音的邀请首先是给犹太人的,这“城”里的居民就代表犹太人。城里重要的市民,那些拒绝邀请的,是犹太人的领袖,他们中的一些人现在正与耶稣在一个法利赛人家里坐席(见对第1节的注释)。那些拒绝邀请的客人代表以色列的宗教贵族。现在,恩慈慷慨的主人去选那“城”里的陌生人作他的朋友,就是社会中被忽略、甚至有时受藐视的人。他们和那些被请的客人都是一个“城”里的居民,因此也是犹太人。但他们中间有些是税吏和罪人,无论男女,都是国家的宗教贵族认为被遗弃了的。然而,他们对福音却是饥渴的(见对太5:6的注释)。
贫穷的、残废的。犹太人普遍认为,那些遭受经济贫乏或肉体痛苦的人,都是被上帝所惩罚的,因此,这些人经常被他们的同胞轻视、忽略(见对可1:40;2:10的注释)。人们推测上帝已经将这些人遗弃了,因此社会也看这些人为被抛弃的。耶稣在这个比喻中否定了上帝已将这些人抛弃,并宣称这些人的同胞也不应该藐视他们,即便他们的痛苦是由于自己的错行或不明智的举动造成的。这里所提到的受贫穷所困和身体上的缺陷似乎主要代表了那些道德和灵性腐败的人。他们自己没有什么好的行为来和上帝交换救赎的福分。
路14:22 仆人说:‘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经办了,还有空座。’
【本会注释】
还有空座。显然,这个仆人认识到,他恩慈慷慨的主人一定愿意让筵席的位子都坐满。在福音的大筵席中也是这样。上帝创造世界并非使其“荒凉”(见对赛45:18的注释)成为一片混沌的废墟,而是定意要使它成为一个有幸福人类永居其中的家乡。尽管罪使这一计划暂时推迟实现,但它最终必要完成(见《祖知》第四章)。每一个生在世上的人都有机会参加福音的筵席并永远居住在新造的世界中。这个比喻清楚地表明,被一个人拒绝了的同样的机会,却会被另一个人热切地接受(参启3:11)。
路14:23 主人对仆人说,‘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
【本会注释】
路上和篱笆。那些起初受邀请参加福音筵席的是犹太人(见对第16,21节的注释)。上帝首先呼召他们,不是因为他爱他们超过世上其他的人,也不是因为他们配得,而是为了让他们与别人分享这交托与他们的特权(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5-38页)。
耶稣经常与税吏和罪人交往,他们被社会所厌弃,尤其受犹太人领袖们的藐视(见对可2:15-17的注释)。耶稣在他加利利传道过程中热切为这些人劳力,就是加利利“大街小巷”中那些属灵上“贫穷的”和“残废的”人(见对路14:21的注释)。但加利利人在公元30年的春天拒绝耶稣的时候(见对太15:21;约6:66的注释),耶稣像对待犹太人那样多次服侍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见对太15:21的注释)。然而,随着犹太人作为一个拒绝福音──这种拒绝在他们用石头打死司提反达到了顶峰──邀请的民族(见本注释第四册第33-36页;徒1:8),福音的邀请就给予那些在“路上和篱笆”之处的人,这些人主要是指给外邦人。比喻中的“路上和篱笆”是在“城”外,因此恰当地代表了非犹太人,换句话说,代表了异教徒(见对路14:21的注释)。使徒要将福音传遍世界,当他们遭遇到自己同胞的反对时,就转向外邦去了(徒13:46-48;参罗1:16;2:9)。
勉强。希腊文anagkazō,“强迫”,或“迫使”,或是靠暴力,或是靠话语的劝说。有些人认为这段陈述证明了用暴力迫使人归向基督是合理的。但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事实,耶稣从未采取暴力强迫人相信他,他也没有教导他的门徒这样做,并且使徒时期的教会也没有这样做过,这些事实都证明耶稣决不想让人这样解释自己的话语。事实上,主反复通过教训和实例忠告他的门徒──无论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福音的传扬者(见对太10:14;15:21;16:13;26:51,52;路9:55的注释)──要避免争论,也不要因冤屈而报复(见对太5:43-47;6:14,15;7:1-5,12;等的注释)。门徒们不仅没有逼迫别人(路9:54-56),他们还温柔地忍受着逼迫(见对太5:10-12;10:18-24,28的注释)。
“勉强人进来”,耶稣用这句话只是单纯地强调了邀请的紧迫以及神圣恩典令人震撼的力量。爱的恩慈是一种令人震撼的力量(见《路》第十八章)。同样意思的Anagkazō还用在另一次耶稣“催”他的门徒上船之事中(太14:22)。耶稣心中执着的恳求与诉诸野蛮(肉体)的暴力实为天壤之别,后者是历代以来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所认为合理的手段,并且现今有些称呼基督之名的人如果有机会还要依赖这种手段呢。
这个比喻本身也表明,主人并没有使用野蛮的暴力也确保客人们来参加筵席。主人若存心使用暴力,那他在邀请第一拨客人的时候就会使用了。福音筵席的邀请总是带着以下这几个字,“愿意的”(启22:17)。把宗教逼迫当作带人归向基督的手段,这个比喻没有对这一理论给予任何认可。任何以宗教之名使用的暴力或逼迫都是出于撒但激动的政策,而不是出于基督。
坐满我的屋子。见对第22节的注释。主人邀请了“许多”客人(见第16节)。此外,当仆人第一次出去到城中的大街小巷中时,他没能找到足够的人来坐满主人的筵席(见第22节)。
路14:24 我告诉你们,先前所请的人,没有一个得尝我的筵席。’”
【本会注释】
先前所请的人没有一个。这个对原先所请客人措辞强硬的排斥就是比喻中的主人所发出的声明。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天独断专横地排斥任何人。故事中这位恩慈慷慨的主人只是取消了那被粗暴拒绝的第一次邀请而已。很显然,他的屋子现在已经“坐满”(第23节)没有多余的位子了。但天国对于任何愿意进去的人都有足够的地方(见对第22节的注释)。
耶稣在他的比喻中并不是教导说,人在世上所拥有的和天国就一定是两不相容的,而是说,对地上事物过度投入感情就会剥夺一个人进入天国的资格,事实上,那会使一个人对天上的事物丧失渴望。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见对太6:19-24的注释)。那些将地上的事放在第一位并把自己最大的努力都用来积攒地上财物的人以及那些沉迷于世上宴乐的人将被关在天国的门外,因为他们的心爱属世的事过于爱天上的事(参太6:25-34)。对地上事物的渴望最终将打消人对属天事物的羡慕(见对路12:15-21的注释),并且当这些贪婪的人被呼召去分散他们所积聚的财物时他们便“忧忧愁愁地”走了(见对太19:21,22的注释)。一个“财主”进天国之所以“难”(太19:23),原因很简单,他们通常都不是很渴望进入天国。
尝我的筵席。即,或许他们后来要改变他们的主意。救赎是由上帝发出的邀请和人的接受所组成的。两者缺一不可。经文中反复作出这样的警告,当那些轻看上帝恩典的人似乎要改变他们的主意时,却已经太晚了,再也听不到福音了(见耶8:20;太25:11,12;路13:25)。那呼召最终撤回,并不是因为一时超出了上帝怜悯的界限,而是因为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已经做出了他们最后的决定。如果他们后来改变了自己的主意,这种改变也仅限于认识到了自己所做的错误决定带来的恶劣结果而已,并不代表他们突然有种真诚的渴望去过顺从上帝的生活。
做门徒的代价
路14:25 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
【本会注释】
有极多的人……同行。[作门徒的代价,路14:25-35。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与这部分劝告相关的时间、地点或境况等并没有确切的记录。时间可能是公元31年的年初,地点是比哩亚(见对第1节的注释)。当耶稣在加利利公开传道的时候,众人再次拥挤到他身边(见太5:1;可1:28,37,44,45;2:2,4;3:6-10;等的注释)。现在,将近他传道结束的时候,许多人似乎更加确信耶稣马上就要宣布自己是以色列的领袖并要带领他们反抗罗马人(见对太19:1,2;21:5,9-11的注释)。尽管许多人都是出于真诚的动机跟随他,但大多数人这样做可能是出于好奇或自私的动机。
他转过来。百姓似乎已经跟着耶稣一天的时间了,他停下来,转过身来正面对着他们,向他们发出了记载在第26-35节中的原则。那些跟随主的人中,有好些对于他的工作不是帮助,反而是阻碍。耶稣约请他们人人都要彻底想想他们正在做的是什么。
路14:26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本会注释】
人……来。耶稣发出了以下四条原则:(1)作门徒要背起十字架,第26,27节;(2)要仔细衡量作门徒的代价,第28-32节;(3)一切个人的野心和世上的所有都要放在牺牲的坛上,第33节;(4)必须永远保持牺牲的精神,第34,35节。
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经文的用法显明这里的“恨”并不是用它平时的意思。在圣经中,“恨”通常被理解为一种东方典型的夸张手法,意思是,“少爱一些”(见申21:15-17)。这个事实在其他福音书同步(平行)的段落中表现的更为明显,那里耶稣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这个引人注意的夸张手法,用在这里显然是要使基督的跟随者清楚地认识到一个事实,他必须时刻都把天国放在生活中的第一位。另外,关于物质上所拥有的东西,其主导的原则是,我们将什么放在生活中第一的位置(见对太6:19-34的注释)。
就不能作我的门徒。不是“不愿”,而是“不能”。无论是谁,凡他将个人利益放在对基督的忠诚以及服侍以上的,他会发现自己是不可能满足基督这一要求的。无论何时,无论何种境况,天国的呼召必须占据优先的位置。对耶稣的侍奉要求全部并永久的否定自我。关于第26,27节的注释见对太10:37,38的注释。
路14:27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本会注释】
背着自己十字架。这里作“背着他自己的十字架”更好一些(见对太10:38,39的注释)。钉十字架这种死刑可能是由安提阿哥四世伊皮法尼带到巴勒斯坦来的(约瑟夫犹太掌故xii.5.4 [256])。
路14:28 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
【本会注释】
你们哪一个。第28-32节的两个比喻对那些轻率地承担门徒资格责任的人是一个警告。那些先前受邀赴筵的人一见有其他利益就轻易改变了自己的思想,他们在刚接到筵席邀请的时候没有给予它严肃的重视。下面两个比喻都是针对这等人的。
一座楼。一座“楼”或许是高大昂贵的建筑(参路13:4),或许只是一个用枝条搭建起来的棚子(参太21:33)。这里显然指的是前者。也许现在耶稣发表教训的城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其情况和比喻中的人和事相类似。
算计花费。虎头蛇尾的事是没有意义的。这样一个工程需要时间和精力,却没有任何相应的回报。门徒资格的“花费”是彻底、永久的对个人野心和属世利益的否定。那没有决心走完全程的人还不如不开始。
路14: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
【本会注释】
笑话他。他缺乏远见招致的不仅是失败,还有个人的尴尬。
路14:30 ‘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
【本会注释】
这个人。在说到一个人时,有时用“这个”来表示轻蔑或讽刺(见对路15:2的注释)。
路14:31 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
【本会注释】
一个王。关于这个比喻的意义以及它和整个演讲之间的关系,见对第28节的注释。前一个例子来自商业领域,这个例子来自政治领域,都说明了同一个真理。
二万。对这个王不利的差额是一万,但或许其他因素将会抵消敌军数目上的优势并使他的胜利成为可能。
路14:32 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
【本会注释】
和息的条款。或,“和平的条约”。
路14:33 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本会注释】
这样。耶稣像往常一样,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比喻旨在传授的教训。门徒的身份是要求一个人将他生命中的一切,凡是妨碍为天国服务的任何的、所有的东西,包括计划,雄心,朋友,亲戚,家产,财富等,都放在祭坛之上(参路9:61,62)。这正是使徒保罗的经验(见腓3:8-10)。
失味的盐
路14:34 “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
【本会注释】
盐本是好的。关于第34,35节的评论见对太5:13的注释;参可9:50节。这里,“盐”的味代表了奉献的精神。耶稣声明,门徒的资格中若没有这种奉献的精神,就毫无意义。
路14:35 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式,只好丢在外面。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本会注释】
有耳……的。关于评论见对太11:15的注释。
提要:1 迷羊的比喻: 8 银钱的比喻: 11 浪子的比喻。
迷失的羊
路15:1 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他讲道。
【本会注释】
挨近。[迷失的羊,路15:1-7。参太18:12-14;约10:1-18的注释。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除了本章比喻在路加福音中这个地方外,关于这件事的时间和地点再没有什么提示了。第9:51节至第19:28节记载了与比哩亚传道有关的事件(见对路9:51;太19:1,2的注释),时间可能是从公元30年的晚秋到公元31年的早春。显而易见,第15章中的头两个比喻,或许还要加上第三个,都是在比哩亚的牧场草地上(《路》第十五章),在同一场合中发出的(《路》第十五章)。现在距钉十字架大概还有两个月(见对太19:1,2;路10:25;11:37;12:1的注释)。耶稣在这些比喻中暗示了这件事。
众税吏和罪人都。直译是“所有的税吏和罪人”,这样说是鉴于两个阶层互为有别。他们有时被看成是一类人(见对路5:30的注释)。关于税吏,或收税员,见对路3:12的注释。“罪人”可能包括那些不按照拉比遗传所规定之方式虚情假意地寻求公义的男女,还有妓女,通奸者,以及那些生活中公开违背律法的人。严格的法利赛人还认为普通人,`amme ha'ares(直译是,“土地上的人”),就是那些没有特权享受拉比式教育的人,是“罪人”,是不值得尊重的。法利赛这个名字(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页)就标明了这一团体的人比普通群众高出一等,同时自以为是地认为他们比一般的人公义。
“众……都”这个词可能是指一个事实,耶稣在他传道的这一阶段,无论往哪里去,这地方的“税吏”和“罪人”都聚集过来听他。这种关注的迹象更加激起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愤怒,因为他们看不起这些阶层的人,所以反过来这些人也就躲着他们。耶稣竟然对这些被人藐视、为社会所厌弃的人以礼相待,这就激怒了宗教界的领袖(见对可2:15-17的注释),他们要采取一些应对的措施(见《路》第十五章)。
路15:2 法利赛人和文士私下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和文士。直译是,“法利赛人和文士都”,这里将他们看作相互区别的两类人,就像第1节中的“税吏”和“罪人”。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55页。这个场合中一些非常苛刻的批评者后来都接受了耶稣作为他们的弥赛亚(《路》第十五章)。
私下议论。希腊文diagogguzō,这是gogguzō的一个强调形式,也可翻译为“发怨言”(见对路5:30;太20:11的注释)。有些人无疑是公会差派的奸细,无论耶稣往哪里去,他们都跟踪他,听他说些什么,观察他的行为,并向公会报告(见《历》第二十一章;见对路11:54的注释)。关于他们抱怨的动机见《路》第十五章;见对第1节的注释。那些认为自己又公义又圣洁的人在耶稣面前感到非常不舒服,而那些被公认为无权称义之人反倒被救主所吸引,这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路》第十五章)。显然,前者假冒为善,后者没有那么多虚伪做作,正是这点造成了上述的反差(见路18:9-14)。一类人感觉不到他们需要耶稣所提供的福分,另一类人认识到了他们的需要并且也不想掩盖这种需要(见对太5:3;可2:5;路4:26;5:8的注释)。一类人满足于自己的义;另一类人认识到自己不能拿出丝毫的义来。我们可以好好问问自己,我们在耶稣面前的感觉是怎样的。
这个人。这个表达可能是用来蔑视耶稣的(见对路14:30的注释;参太9:3;12:24;26:71;可2:7;路7:39;14:30;18:11;22:56,59;约6:52)。
接待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拒绝那些他们认为是罪人的人,但耶稣却欢迎他们。耶稣在先前的一个场合就曾应对过这样的置疑,他声明他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悔改(见对可2:17的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这里似乎是在暗示,耶稣选择和这些人交往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他意气相投。耶稣憎恨罪恶但却爱罪人,法利赛人和文士恰恰相反,他们怀抱着罪恶但却恨恶罪人。很明显,耶稣是“爱”罪人的,但这些吹毛求疵的批评者却试图去使他看起来一定是在爱这些“罪人”所犯的罪(见对路15:1的注释)。耶稣没有表明给予这些遭社会唾弃之人亲切的怜悯会比给予有名望阶层之人的更多。比起宗教领袖他似乎更喜欢和他们交往。对于这些“罪人”耶稣没有别的,只有鼓励的话语,对于自以为义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他只有谴责和定罪的话语(见路14:3-6,11;见对可3:4;路14:4的注释)。关于其他地方提到的犹太人领袖对耶稣与“税吏”和“罪人”交往所发的抱怨,见路7:34,37。
路15:3 耶稣就用比喻说:
【本会注释】
比喻。耶稣在另外一个场合因不同的目的说过一个类似的比喻(见太18:12-14)。耶稣在他的比哩亚传道中似乎尤其关注那些社会上贫穷的和被轻视的阶层(见对路14:21的注释),这一时期里他大部分的教训,要么是直接对他们说的,要么是和他们有关的。第15章的比喻强调了上帝对那些人所经常轻视之人的关心,他为赢得他们信任所做的努力,以及当他们对他的请求有所回应时他的喜悦。
有一点很重要需要注意,这里的三个比喻表现出了罪与救赎之问题的不同方面,每一个比喻就其自身来说都是不完全的。在每个比喻中,失丧的都被找到并复原了,因此,在每种情况下,耶稣都宣告了他对罪人的态度以及他为他们所做的努力。头两个比喻是并列的,强调的是焦虑的人着手寻找他们丢失的财产以及成功后的喜悦。第一个比喻强调了牧人对羊的关心,因此强调了一个人在上帝眼中原有的价值。第二个比喻以不同的方式也说明了这一点。第三个比喻显示并强调了失丧之人找寻路途回到上帝那里的过程。耶稣经常像这次一样用比喻来应对置疑和批评。关于耶稣比喻的教训以及解释比喻的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路15:4 “你们中间谁有一百只羊失去一只,不把这九十九只撇在旷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本会注释】
你们……谁。牧羊在比哩亚的山地是一份常见的工作,毫无疑问,此时听众中许多人回忆起了他们屡次出去寻找迷羊的经历。耶稣大多数比喻都是以他听众的个人经历或知识为基础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4页)。
一百只羊。在耶稣的日子这可以说是相当大的一群了。
失去一只。失去一只羊相对来说似乎是件小事,但对于羊群的主人来说,即便一只羊也会引起严重的关切(参约10:11)。东方的牧人往往对每一只羊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他并不仅仅把它当作群中的一只,而且是为了它自己的缘故照顾它。不仅如此,失去一只羊也会对他的收入造成相当的影响。比喻中那只羊的走迷显然是因为它自己的无知和愚蠢,并且一旦走失它似乎完全无法找到回来的路。它知道自己迷失了,但却不知道该如何做。这只走迷的羊既代表一个单独的罪人,也代表整个失丧的世界(《路》第十五章)。这个比喻的教训是,即便只有一个罪人,耶稣也会为他去死(见对约3:16的注释),就像他为一个犯罪的地球牺牲性命一样(见对路15:7的注释)。
旷野。希腊文名词erēmos,“沙漠”,或“旷野”;erēmos作为形容词,意思是“荒凉的”,“偏僻的”,或“孤独的”。这个词强调的是一片无人居住的区域(见对路1:80的注释),因此通常是未经开垦或不能垦殖的土地,一片“荒野”。然而,这里指的通常是比哩亚的牧草地,丘陵,山地河谷以及干涸的峡谷。这片“旷野”可能不是很危险,把九十九只羊留在那里并不意味着忽略或不关心。在马太记述的比喻中,从字面上来说,牧人是把九十九只羊留在了“山里”(见对太18:12的注释)。
去找那失去的羊。按照这个比喻的意思,牧人若不去找寻这只羊,它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如果这只羊要归回羊群和羊圈,牧人必须主动采取措施。救赎的果效并不在于我们去寻求上帝,而是在于他寻找我们。如果只靠我们自己我们永远也找不到他。任何认为基督教的信仰,只是人试图去寻找上帝的观念,就是完全没有看到上帝在寻找世人的真相(见对约3:16的注释;参太1:21;代下16:9)。
路15:5 找着了,就欢欢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里,
【本会注释】
在肩上。牧人显然是把羊绕背在自己的脖颈后面,用两个肩头承担着它的重量(见赛40:11;49:22;60:4;66:12)。他没有责备,也没有驱赶,他甚至都不是领它回去,而是把它背在肩上。
路15:6 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去的羊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
【本会注释】
和我一同欢喜吧。尽管这只可怜的小生命充满了感激,但牧人的喜乐却远远超过了那只迷羊的欢喜。
路15:7 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
【本会注释】
在天上也要……欢喜。犹太人为了尽量避免直呼上帝的圣名,他们就使用一些其他的表达方式(见对路12:20的注释),“天”这个词便是其中一例。拉比教导说,罪人必须在乐意爱他们或为他们付上任何关注的上帝面前悔罪。他们对上帝的概念往往全是撒但希望他们自己所想的上帝。他们认为他是一位将他的爱和福分给予那些顺从他的人,而从那些不顺从之人身上撤回的上帝。在浪子的比喻中(第11-32节)耶稣努力显明上帝之爱的真实性质(见对第12节的注释)。实际上,耶稣到地上来的使命其整个目的可以归纳为一句话,他来是要将天父启示出来(见对太1:23的注释)。比较这个表达,“在……使者面前也是这样……欢喜”(路15:10)。
一个罪人悔改。即便世上只有一个罪人,神圣之爱也会使耶稣为这一个人付上他伟大的牺牲(《路》第十五章;见对约3:16的注释)。注意这里的“罪人”和第1节众“罪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我们不是为了获得上帝的爱才悔改的,他的爱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已经是我们的了(罗5:8)。是上帝显明在他的爱以及长久忍耐中的“恩慈”引领我们悔改(罗2:4;参腓2:13)。
义人。这句陈述从表面上看是正确的。但从实质来说,耶稣这里说的是讽刺的反话。文士和法利赛人自夸比别人更公义(见路18:11,12),并且当耶稣说到“义人”时他们可能很自然地认为自己就属于这一等人。他们认为自己不需要悔改(见对约3:4的注释)。这里,在他们议论的当口,耶稣如此说,是把他们放在他们自己的话里。这样,如果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公义的,那么,从这个事实来说,他们如此轻视的“罪人”就被证明是需要耶稣给予他们爱与关怀的。如此,文士和法利赛人批评的态度就显出是没有根据的了。关于另一个类似的情况下耶稣给出的回答,见路5:31,32。
失钱的比喻
路15:8 “或是一个妇人有十块钱,若失落一块,岂不点上灯,打扫屋子,细细的找,直到找着吗?
【本会注释】
或是一个妇人。[失落的钱币,路15:8-10。参太13:44-46。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关于出现这个比喻的背景情况以及它和迷羊的比喻、浪子的比喻之间的关系,见对第3,4节的注释。就像前一个比喻明显是对听众中的男子发出的,这个比喻或许特别是向女性听众说的。耶稣经常使用专门适合女性的说明(参太13:33;路17:35)。
在迷羊的例子中,主人是被对羊的怜悯和他自己的经济利益两个方面所牵动的。这个比喻中,缺少了怜悯的成分。这个妇人丢失银钱只能怪她自己不小心,她想重新找回银钱也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利益。在某种意义上,羊可以因它走失而遭到责备;但银钱丢了主人是无话可说的。这个比喻强调了一个灵魂其本身固有的价值,以及一个失丧的罪人在上帝眼中的价值是何等的大,以至于他为了重新拥有而去“细细地找”。
十块钱。希腊文drachmai(名词复数)。在基督的时代,一希腊drachmē等于0.1145金衡盎司(译者注:金衡[troy weight],区别于常衡,英美权衡金、银、珠宝所用的衡量制。1金衡磅[1 pound Troy]=12金衡盎司[12 ounces Troy]=5760金衡格令[5760 grain Troy]=0.3732千克。所以12金衡盎司=373.2克,1金衡盎司=31.1克,1145金衡盎司=35609.5克,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因此,原文明显是在。1145前面少了一个“0”,正确的应该是,0.1145金衡盎司──把35609.5克的小数点往前推4位──等于3.56克),或银子3.56克,大致等于1罗马银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这是一个农业劳动力一天的标准工资(见对太20:2的注释)。
十这个数字并不是特别重要;它经常以一个圆满的数字出现(撒上1:8;传7:19;赛5:10;摩6:9;等等)。耶稣在不同的比喻中都用到了这个数字(见太25:1,28;路19:13,16,17)。这十个钱币可能是那女人嫁妆的一部分,也可能是她的积蓄,或许这个妇人是在她打扫屋子时移动了这些钱币,或者只是在瞧一瞧它们的时候。
失落一块。正是因为她的大意才导致银钱的失落。银钱本身并不知道自己失落了。此外,它是在家中失落的,不像那只羊,迷失在山里,也不像那浪子,流浪在“远方”。
灯。这里作“一盏灯”更好一些。普通的东方家庭大多只有一间屋子,里面除了通过门和矮小的格子窗透进来的一点光外再没有其他的自然光。为了找寻这样一个东西,那妇人即便是在白天几乎也需要一个人工的光源来照明。
打扫屋子。即便在今天,大多数东方家庭的屋子里,特别是乡下和农村,地面还是非常不干净的。屋子里光线幽暗,“地面”又不干净,这样,一枚钱币丢失容易,再找回来却难。如果她想找到它,就不得不殷勤地寻找。
路15:9 找着了,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落的那块钱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
【本会注释】
朋友邻舍。按照希腊文的意思,这里指的是她女性的朋友和邻舍。
和我一同欢喜吧。把自己的喜乐与别人分享自己心中会更加喜乐。谁曾经有过珍贵之物自己害怕永远失去却又失而复得的经历,谁就会体会那妇人的欢喜(参罗12:15)。但是世上所有的欢乐也不足以与找到一个失丧的罪人并把他带回给耶稣而有的欢乐相提并论。
路15:10 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是这样为他欢喜。”
【本会注释】
也是这样……欢喜。见对第7节的注释。
浪子的比喻
路15:11 耶稣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
【本会注释】
一个人。[浪子,路15:11-32。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关于这个比喻产生的背景以及它与前两个比喻的关系,见对第3,4,8节的注释。尽管圣灵没有默示这个比喻发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但有理由相信它是和前两个比喻一起发出的,或稍晚一点。
这或许是耶稣所有的比喻中最著名的一个了,它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第11-24节)强调了父亲对迷失之子的感情,他对小儿子的爱,以及浪子回来时他的喜乐。第二部分(第25-32节)责备了那些像大儿子一样憎恨父亲的爱与喜乐之人。后一部分可能是基督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抱怨(见第2节)的回答。迷羊和失钱的比喻强调了上帝在救赎工作中的作用,而浪子的比喻强调了人对上帝之爱的反应以及在行动上与之和谐。犹太人对这种神圣之爱的性质完全是错误的(见对第7节的注释)。比喻中的小儿子代表了税吏和罪人,大儿子代表了文士和法利赛人。
路15:12 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
【本会注释】
小儿子。很显然,小儿子厌倦了父亲的约束,可能他感觉他的自由受到了过度的限制,觉得父亲的心里只有自私的动机,这个年轻人渴望去过一种完全随心所欲的生活。他很清楚他想要的,或者至少他认为他清楚。但显然他不明白,“他醒悟过来”(第17节)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那时他的行动方式完全改变了。但是现在他既不了解自己,也不明白他的父亲。最可悲的是,他不明白或不重视一个事实,他的父亲爱他,他父亲所有的决定和要求最终都是基于对他的益处。
故事的描述显明这位父亲是位智慧聪明的人,他既公正又仁慈,并且非常通情达理。另一方面,少不更事的青年似乎认为,完全占有儿子的一切特权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是自己无可置疑的权利。反复思量后,小儿子认定,唯一能按照他自己的想法解决这件事的途径,就是离开家,去过他自己满意的生活。他直接以违背第五条诫命开始了他的行动。关于父母和儿女之间相互责任的要素考量见对路2:52的注释。
家业。即,他的那份财产。那个时代的犹太文学作品显示出,一位父亲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把财产给儿子们进行分配是件很不寻常的事,这样的条款──像他所希望制定的那样──会对他的死带来一些促进作用。父亲决没有义务这样做。因此这个年轻人的要求是极不合理的。这似乎就等同于儿子已不再信任自己的父亲并最终彻底拒绝了父亲的权威。
我应得的。即,确实应该归我的那份。这个表达通常用在希腊的蒲纸卷上,指一个人被授予的权利或他应承担的义务。
他父亲。这位父亲拒绝他儿子的无理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但他还是同意了。他的这种做法显示出他作为家长的判断,同时也使人认为小儿子的错误选择无疑不是由父亲这一方不智的态度造成的。许多情况下,一个家长能做的最好的事似乎就是允许一个固执的青年去走他自己的道路,去从自己的经历中发现自己决定的结果。
根据摩西的律法,长子能在他父亲的产业中继承双份,而幼子只能继承一份(见对申21:17的注释)。长子多出的那份产业是要给他提供必要的资源去履行作为一家之首的责任。如果一位父亲有两个儿子,就像这个比喻中的一样(见第11节),那么幼子可以获得父亲三分之一的产业。然而,正常情况下,如果产业的划分是在父亲生前进行的,那么儿子们必须要等到父亲死后才可以继承。但是,这个比喻中的小儿子,不仅要求划分产业,还要求现在就得到他的那份。从叙述中可以看出(见第13节),这个小儿子很可能是把他的那份产业全部变现或者换成其他容易携带的细软之物了。
路15:13 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资财。
【本会注释】
小儿子。这个离开父母管束的小儿子代表了税吏和罪人(第1节),他们割断了与他们天父的联系,也不向他表示效忠的承认。
远方。他不愿意住的离家太近,那样父亲或许还要不断地劝告提醒他。他想彻底摆脱家庭的束缚。他显然是想忘记自己的父亲。因此,“远方”代表了一种忘记上帝“远离”上帝的状态。
浪费资财。他把他的财产都消耗在一些无用的事上。这样,他处心积虑“得”来的(见对第12节的注释)很快就花掉了。他的良心已经昏聩了,身在“远方”,忘记了他父亲的忠告和指导,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任意而行胡作非为。根据他自己的生活态度,他现在完全那样生活了。
任意放荡。直译是,“生活放荡嘈杂”。希腊文asōtōs,“浪费地”,“放纵地”,或“荒淫地”,这个副词来自于a,一个否定前缀,和soō或sōzō,“节省”。这个年轻人的“生活”或者是毫无顾及地浪费,或者充满了肉体上的放荡,或两者兼而有之。大儿子关于他弟弟的“生活”所强调的正是第二个方面(见第30节)。然而,第二种生活方式一般也包含着第一种。年轻人如何处理他的钱财在相当程度上显示出他对生活的观念。根据一个人看待问题的方式,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尽可能多地索取,而没有任何的奉献。
路15:14 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饥荒,就穷苦起来。
【本会注释】
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很明显,刚开始的时候,他的财产很多,可以供他任意挥霍。现在,突然之间,在毫无预料的情况下,钱财都不见了。雪上加霜的是,当地又起了饥荒。他想方设法地努力增加收入并节约开支,但饥荒还是给他带来了极度的困苦。很显然,他从没有预想过饥荒会伴随着贫困一起到来。
穷苦起来。在困苦的时候,那些浪荡的酒肉朋友都消失了。毫无疑问,他们大多和他的状况一样,正在为自己的口腹而艰难度日。但他是一个陌生人,是个新来者,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他显然比他们更难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过去目光短浅的挥霍(见对第13节的注释)并没有给他赢得哪怕一个朋友在他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
路15:15 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
【本会注释】
投靠。希腊文kollaō,“粘在一起”,因此有“联合”,或“依附”的意思。这个浪子实际上是把自己卖给了一个能给他提供一餐饭的人。
一个人。直译是,“市民中的一个”。这是在“远方”,这个地方的“市民”很可能是外邦人或异教徒。
田。那个人显然是个颇为富有的人。
放猪。猪对于犹太人来说是不洁净的,再没有什么比这更卑贱的差事了。从这个方面来说,这个年轻人的社会地位更低了。他可能也没什么技能去获得更好的工作。显然,他在家时并没有花时间去获得有用的技术,他“任意放荡”(第13节)的生活如今使他变成了社会最底层的人。
路15:16 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
【本会注释】
他恨不得。直译是,“他想[或渴望]”。
充饥。他的所得显然并不足以使他吃饱,他发现自己已经窝囊到似乎连猪都比他吃得好的地步。此时此刻,他对生活的要求并不比这些猪高多少。事实上,在他任意放荡的日子里,他的志向也并不高,但非到真正挨饿的日子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
豆荚。希腊文keratia,“小角”,keras,“角”,缩小的形式。Keratia用来形容keratea,长豆角,或洋槐树的豆荚,因为它们的角有豆荚的形状。这种树的豆荚还被称作圣-约翰饼,根据遗传,这种豆曾经是施洗约翰食物的一部分(见对马太福音第3章的附注)。人把种子吃掉后,豆荚通常用来作家畜的饲料,这一点当时的犹太文学作品经常提到。巴勒斯坦也种植有角豆树,后来引进到了美国。
路15:17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吗?
【本会注释】
他醒悟过来。有些人在生活中随波浮沉,没有一点严肃的思想,直到死亡迫在眉睫方才醒悟。这个年轻人的头脑中已经没有任何实际的思想和目的,但逼近的需要却迫使他不得不面对现实。那些只注重物质水平的人活着,或说存在着,他们缺乏理解生活中教训的能力,除非到了这些教训以身体上的需要,渴望或痛苦的形式来临时他们才打起精神来。这个年轻人曾经“远离”了他自己,但现在他又回来了。他自己发现了一个新的经验,很明显,他开始认识到自己过去有多么的愚蠢。
有多少的雇工。注意,浪子父亲手下这些人,他们是“雇工”,而不是“奴隶”。这个年轻人很可能曾轻视过他父亲的雇工,也许他甚至还虐待过他们。现在,他父亲家中一个“雇工”的命分在他眼中也是如此高不可及。从所有实际的方面来看,他现在是个“奴隶”,并在为此忍饥挨饿。他所夸耀的自由实际上就是最下等的奴隶身份──情况一直都是这样,只不过他从前没有意识到罢了。这就是他按照他自己的处世哲学所塑造出来之生活的顶点!他现在的处境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愚蠢。他父亲生活哲学中的智慧现在才开始对他显出其真正的意义来。
路15:18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本会注释】
我要起来。这里或许既指身体上的起来,又指道德上的起来。他生命的天空中满是绝望和阴霾,其中带着致命的灾难和荒凉,他现在要从这种状态中站起来。但他仍旧没有认识到他父慈爱的本性。但他觉得他父亲是公义的,这种感觉让他绝望的心中生出一点希望,或许自己的父亲会像对待一个雇工那样对待他。
我得罪了。他似乎一点都没有想到要给自己的行为找些理由,更别说再为这件事指责自己的父亲了。他的现状证明了他父亲一直都是正确的,而他一直都是行在错误之中。他的认罪是诚实且无条件的。
得罪了天。他还没有完全忘记自己在父家所接受的宗教教训。他认识到任何对自己同胞的错行都会被上天认定是向上帝作的一样(见创39:9)。即便没有别的,他也一直在公开违背第五条诫命的原则。
路15:19 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
【本会注释】
从今以后,我不配。他自己的确拿不出什么理由可以在父亲的家中得到一个工作。他不能假装自己有这项权利,因为他已经再也不能向自己的父亲作任何要求了。
当作一个雇工吧。他把一份工作当作恩典而不是当作权利来求的。从前他不肯作为一个儿子顺服家长的管教;现在他准备要去像一个仆人顺从主人那样去顺服他父亲的管束。他曾经为了所有物质利益的缘故与父亲脱离了关系,现在他的父亲在严格的公义中也可能不承认他这个儿子。但或许父亲会把自己当作一个仆人来接纳。
路15:20 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
【本会注释】
起来,…去。很明显,这个浪子采取行动并没有迟延。他一作出决定就立即实行了。在比喻中,是这个儿子走出了回到自己父亲那里去的第一步。看起来促成和解的是这个儿子的选择,而不是父亲的慈爱。一些人从此处引申出毫无根据的结论说,耶稣这里是在教导,和好的第一步必须是人靠着自己的意志力回到上帝那里,而不是上帝的爱首先吸引了他。然而,这样一个结论却违反了不止一条解释基督比喻的基本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此外,在迷羊和失钱的比喻中,耶稣已经清楚地给出了在这里引起疑问的真理,即,实现救赎与和解的起始在于上帝。还有,基于普通人际关系的比喻没有一个能反映出上帝全部的慈爱与怜悯。上帝将他儿子赐给世人的恩典是在人相信这恩典以先的(约3:16),圣经还特别教导说即便是行善的愿望也是上帝根植在人心中的(见腓2:13)。
他父亲看见。耶稣暗示那父亲一直在想望着他儿子回来,甚至在期盼着他回来。父亲似乎特别了解这个年轻人的性格和脾气,甚至当他将家产分给他以及和他挥手道别时就已清楚,他缺乏那些使他冒险获得成功的基本性格特点。很明显,他寻思着或早或晚这个年轻人会回来(见对第17节的注释)。他认得他的儿子,甚至在一个很远的距离看到他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就能认出他来。在第20-24节中,耶稣向他的听众显示出那父亲的品格,甚至在第11-19节中他就将他的品格通过小儿子展现了出来。
跑。他本可以在自己原来所站的地方等待他的儿子。但他却跑出去迎接他,就此显明了他心中的热望和喜乐。
抱着他的颈项。即,在一个拥抱中。儿子没有说话,但他在这么狼狈的一种状态中回家来就足以说明问题了。经上也没有记载说父亲对儿子说了什么话,他只是显露出自己作为父亲的爱,加上他对仆人所作的吩咐,这一切也都胜过了千言万语。
路15:21 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本会注释】
我得罪了。见对第18节的注释。
称为你的儿子。原文重要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引证这里应该加上“把我当作你的一个雇工吧”。他父亲对他没有别的想法,是把他当作儿子,而不是仆人。
路15:22 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
【本会注释】
拿出来。原文重要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引证这里应该作“快拿出来”。
袍子。希腊文stolē,男子穿的一种宽松的外衣,向下长及脚面;一般是有地位的人穿的衣服。从一开始这位父亲就是把他当作儿子,而不是把他当作仆人。一见面,父亲就把自己的外衣给他披上,为的是遮盖他那一身的破烂(见《路》第十六章),免得他褴褛的衣衫被家中的仆人看到使他羞愧尴尬。家中的仆人不可能陪着他们的主人一起出来迎接他的儿子,因此“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的命令应该是父亲和儿子快走到家时才发出的。
戒指。这是父亲仍旧看他是儿子的另一证据。这可能是一枚盖印的戒指(见对斯3:10;8:2的注释),如果是,把这样一枚戒指戴在他的指头上无异于恢复他作为家中一员的地位。毫无疑问,这个年轻人早就把他曾经戴过的盖印的戒指变卖或典当了。
鞋。直译是,“凉鞋”(见对太3:11的注释)。仆人们一般都是光着脚的。“鞋”是这位父亲接受这个悔改浪子作为儿子而非仆人的进一步证据。上好的袍子,戒指,鞋,这些都不是必需品,但都是恩典和悦纳的特别象征。这位父亲不仅提供必需品给他的儿子,他还尊荣他,在此就显示出自己心中所充满之喜乐与爱的证据。借这个比喻耶稣就肯定了他所接受的那拥挤在他身旁之罪人的欢迎(见对第1节的注释)并谴责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他所持批评的态度(见对第2节的注释)。
路15:23 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
路15:24 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
【本会注释】
我这个儿子是死。即,所有父亲都明白的“死”,无论是从字面意义上还是从象征的意义上都是这样,这是由他们彼此分离的性质所决定的。关于“死”这个词比喻意义的用法见对路9:60的注释。
就快乐起来。这个年轻人发现自己是作为一个贵宾出现在欢迎他回来的宴会上,而不是像自己先前预期的那样被当成了一个仆人。一场东方的宴会通常要持续数个小时。
路15:25 那时,大儿子正在田里。他回来,离家不远,听见作乐跳舞的声音,
【本会注释】
大儿子。后面的比喻中并没有过多的直接提到小儿子。他的复归已经实现了,比喻的教训──天庭给予转回、悔改之罪人充满恩典的欢迎──就小儿子来说,已经显明了。耶稣借此肯定了他对“税吏和罪人”友善的态度(见对第2节的注释)。比喻的后半部分(第25-32节)借大儿子对小儿子的态度论述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对“税吏和罪人”的态度(见对第2节的注释)。那些自以为义的假冒为善者对耶稣对待社会边缘人群的态度“私下议论”(第2节),比喻的这个部分就是对他们这种行为的谴责。
在田里。他像一个尽职的儿子应该做的那样(见太21:28-31)在工作。类似地,文士和法利赛人也在努力工作,期望挣得天父赐给忠心儿子的产业。但他们侍奉上帝并不是出于爱(见对太22:37的注释),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以及想靠工作得义。他们的祖先在以赛亚(见赛1:11-15)和弥迦(见玛1:12-14)的时候也是这种态度。他们对上帝不是一种真正的顺从,而是过分拘泥于人遗传虚伪的侍奉(见对可7:6-13的注释)。他们完全忽略了撒母耳的话,“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参对太7:21-27的注释)。
乐。希腊文sumphōnia,直译是,“声响的谐音”,英文单词“symphony(交响乐)”就是由此而来。Sumphōnia既可以指数种乐器或声音交响,也可以指一种乐器或几种声音交响,也可以指像苏格兰风笛那样的乐器(见对但3:5的注释)。这场宴席上的器乐可能是由职业的表演者演奏的。很明显,这位父亲为他那长久失散的儿子倾尽全力地准备了一场盛大的宴会,浪子恢复儿子身份的消息一定传遍了全城。
路15:26 便叫过一个仆人来,问是什么事。
路15:27 仆人说:‘你兄弟来了;你父亲因为得他无灾无病的回来,把肥牛犊宰了。’
路15:28 大儿子却生气,不肯进去;他父亲就出来劝他。
【本会注释】
大儿子却生气。大儿子的态度和文士与法利赛人对待耶稣的态度一样(第2节)。大儿子的愤怒和父亲完全的喜乐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见对第20,22节的注释)。
不肯进去。根据希腊原文,即使他的父亲屡次亲自叫他进去,大儿子都执意不肯。
路15:29 他对父亲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
【本会注释】
我服侍你。大儿子的可悲之处在于他是以一种仆人的心情工作,而不是以儿子的心情工作。他用权利来要求他父亲的赏赐,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辛苦挣得的,当他感觉父亲没有承认他作为长子的权利时就变得愤怒了(第28节)。
没有违背过。他准确地理解了负责任的儿子所要承担的一切外在的要求,但对顺从的真正精神却一无所知。他的侍奉只不过是徒具形式的奴隶一样的顺从而已。
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希腊文强调了“我”这个词,他好像是在说,“你从来没有把一只山羊羔给我”。无论这个大儿子承认与否,他是在嫉妒大家给予他兄弟的关注,并且很可能感觉到这些关注都应该是给他的才对。他抱怨说父亲从来没有给过自己哪怕是一只这样的“山羊羔”,更别说是“肥牛犊”了。毫无疑问,他心中潜藏着一种惧怕,害怕他弟弟恢复了儿子的名分就意味着父亲会把一份产业──现在从法律意义上说是属于他的(见对第12节的注释)──给他那浪费资财的兄弟。或许这个大儿子在这里暗示,从法律上说,即便那只肥牛犊也应该是属于他的,没有自己的同意,父亲便没有权利去使用它或把产业中的任何部分给别人。
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这里他似乎是进一步在暗示,他的命分真是暗淡无光,他或多或少在嫉妒他弟弟曾经所有的放荡时光。他在服侍自己父亲的过程中没有“快乐”,实际上,他显然没有认为与父亲在一起是件很快乐的事,反倒更愿意和自己的“朋友”在一起。
路15:30 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
【本会注释】
你这个儿子。这个称呼显示出了大儿子的轻蔑和讽刺(见对路14:30;15:2的注释)。大儿子不肯认小儿子当自己的弟弟,而是带着冷漠用称呼他兄弟为“你这个儿子”来讽刺自己的父亲。或许他心里觉得自己比父亲和兄弟都要更加公义。
吞尽了你的产业。见第12节。
和娼妓。他或是知道关于他弟弟的事实,或是自己想当然,这些经上都没有陈明。
路15:31 父亲对他说:‘儿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本会注释】
儿啊。希腊文teknon,“一个孩子”,或“一个儿子”。父亲在这里没有使用通常表示“儿子”的huios,而是用一个更加亲爱的术语来称呼他的大儿子,teknon。他好像是在说,“我亲爱的孩子”。
你常和我同在。小儿子不“常”与他同在,据此就有了一场比较突然的庆祝。将牧人找到迷羊的欢喜和他对那些仍在羊圈中没有走迷之羊的感觉作一比较(见对第4,7节的注释)。然而,这位父亲还是继续向大儿子指明──即便没有一个庆祝的场合来表示──他对他平等的爱。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当父亲“分”他的“家业”并把小儿子那份给他时,也将双份产业按照大儿子的长子权给了他(见对第12节的注释)。他抱怨他的父亲吝啬(第29节)是毫无道理的。产业现在是大儿子的,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去和他的朋友“一同快乐”。父亲这里也向他保证他的权利不会因为他弟弟的回来而受到任何影响。如果使他担忧的是这一点,他大可以放下他的恐惧和大家一起庆祝了。父亲一个接一个地证明了大儿子提出来的想法是不合理的,并且邀请他一同欢迎他的弟弟(见对第28节的注释)。
路15:32 只是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
【本会注释】
理当。按理来说,小儿子是不配得到这样的接待的,但是父亲还是坚持应该给他一个充满喜乐的欢迎。这场宴席的基础并不是功绩,而只是父亲心中喜乐的一种外在表现而已,大儿子也“理当”参加这场欢乐。耶稣说,这才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待罪人应有的态度。父亲对他那长久丧失之小儿子的爱并不会削减他对大儿子的爱。他们两个不论有什么明显的失败他都爱他们。幸运的是,我们天父的爱并不是建立在我们是否配得的基础之上的。
你这个兄弟。在回答大儿子讽刺的话,“你这个儿子”(第30节)时,这位父亲用了一个温柔恳求的表达,“你这个弟兄”。在父亲对大儿子的恳求中,耶稣表达了他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恳求。他对他们的爱和他对“税吏和罪人”(第1,2节)的爱一样,是完全的。他们不用因为他对这些社会边缘人群的态度而感到生气。他们不需要为自己的权利和恩典担心惧怕。他们“理当”改变他们对上帝和自己同胞的态度。将这里同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10:25-37)和那富有的青年官之经历(太19:16-22)作一比较。
经上没有提示说大儿子是否改正了自己的道路,也没有提示说小儿子今后是否从新做人了。这两点和耶稣想要在此比喻中给我们的教训都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这个比喻里的情节还在不断上演,结果就在于各位听众了(见《路》第十六章)。
提要:1 不义管家的比喻。14 基督责备法利赛人的贪婪和虚伪。19 守财奴和乞丐拉撒路。
不义的管家
路16:1 耶稣又对门徒说:“有一个财主的管家,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
【本会注释】
耶稣又……说。[不义的管家,路16:1-18。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关于第16章中比喻和教训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背景经上没有给出特别的信息。然而,本章的开场白却强烈地暗示着它是紧接着第15章的事件,可能两章的比喻和教训就是在同一场合发出的。此时距耶稣使命的结束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时间大概是公元31年的一月或二月,地点是比哩亚,就是约旦河外的那片地区(见对路15:1的注释)。
对门徒。就像先前许多情况一样(见对太5:1,2的注释),即便其他人在场,耶稣也是先把他的教训说给门徒听。就像在路第15章中一样(见第2节),此时此刻法利赛人也在场(路16:14),最终耶稣也直接向他们说话了(第15节;见对第9节的注释)。税吏也站在听众当中,这个比喻对他们有特别的意义。他们中的许多人无疑都很“富有”。
一个财主。像比哩亚传道过程中的许多比喻一样(见对太19:1,2;路9:51的注释),这个比喻也只有路加记载过。这个比喻以及后面那个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都是涉及到如何运用当前的机会来预备将来的生活(路16:25-31),特别是如何运用今生物质上的东西。本章的第一个比喻特别是对门徒说的,而第二个比喻主要是为了法利赛人的益处说的。第一个比喻说明了一条对于聪明管家很重要的原则──谨慎、殷勤地运用当前的机会。第二个比喻是从反面角度来考虑管家资格的问题,就像那个朋友半夜呼求(路11:5-10)以及不义的官(路18:1-8)的比喻一样。
耶稣在第一个比喻中呼吁人们把思想从当前的事物转向永恒的事物上(《路》第二十六章)。在税吏之中前不久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路》第二十六章),当在场的税吏听着耶稣讲述这个故事时他们的心中可能会受到特别的震撼。
解经家通常发现这个比喻很难解释,特别是因为经上似乎是在赞许那个不义的管家(见第8节)。这些困难是由于他们过于注重比喻中所有的细节,就像前面一个比喻用那个“富人”代表上帝时他们所认为的那样。但这个比喻却不作寓言式阐释。在解释比喻上有一条基本原则,即,不应该试图去在所有的细节中都找出特别的意义来。关于解释比喻的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4页。耶稣用这个比喻来表明一个特别的真理,就是他在第8-14节中所指出的。
管家。一个家庭或一份产业的管事者。就像上下文所表明的,这个“管家”是个自由人,而不是像有些“管家”那样,是作奴隶的。如果他是个奴隶,他就不用担心自己被解除管家职位后的生计了,因为他还会有另一个主人。此外,如果是个奴隶,他不可能自由实现他对自己所定的计划(第4节)。
浪费。根据希腊文,这个管家仍旧在浪费他主人的财物。实际上,他被指控一直在有计划地掠夺他的主人(见《路》第二十六章),这样的控告足以让他立即被解除职务而不会等到他有机会去交代他所经管的事(第2节)。这里提到的“浪费”可能部分是由于他的无能或轻忽,尽管他的精明(第4-8节)暗示着他有足够的聪明去照顾好他主人的利益。
路16:2 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把你所经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本会注释】
这事怎么样呢。这个分句还可以被翻译为,“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或“为什么我听见你这事呢?”
交代明白。他要去把账目理清并把所记录的交给他的主人,他的主人好去查看以便决定那些对他的控告是否是真的。
路16:3 那管家心里说:‘主人辞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将来做什么?锄地呢?无力;讨饭呢?怕羞。
【本会注释】
心里说。当这个管家清理账目准备要交给他的主人时,他的心里反复思量着这件事。
无力。或“我不够强壮”。
路16:4 我知道怎么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后,接我到他们家里去。’
【本会注释】
我知道。很明显,这个管家自知有罪并且知道他不能撇清他自己了。如果他过去所经管的事是诚实的话,那么他此时不可能采取这么狡猾的手段去应对他所被控告的。很显然,他过去就是依靠他的精明过活的,现在他要采取一种更加聪明的计谋来使他将来还能过一种轻松的生活。当这个管家还有权利这样做的时候,他要利用当前的权利去为无定的将来作好准备。
在我不作管家之后。这里作“无论什么时候我不再作管家”更好一些。
他们。这个管家想到了那些“欠他主人债的”(第5节)。他现在要让他们都欠下他的人情。
路16:5 于是把欠他主人债的,一个一个的叫了来,问头一个说:‘你欠我主人多少?’
【本会注释】
一个一个地叫了来。或,“把欠他主人债的,一个一个地叫了来”(英文RSV版)。这个管家有计划地、殷勤地实行了他的计谋。他过去若是像他现在增进自己利益这样去增进他主人的利益,他就会是一个成功的管家,而不是现在这样失败的了。同样作为一个管家,约瑟在波提乏家中所展现的那些品格上的特质使他深得主人的器重(见创39:1-6)。约瑟努力促进他主人的利益,好像那些事是他自己的一样,由此他也被提升掌管波提乏的全家。
你欠……多少。看起来,由于这个管家的无能或渎职,他对先前办理的事务要么记录不完整,要么根本就没有记录。如果是这样,他就可以很容易地与那些购买他主人货物的人串通来欺骗他的主人,并使他和那些买货的人得利,当然这是以他主人的损失为代价的。
路16:6 他说:‘一百篓(每篓约五十斤)油。’管家说:‘拿你的账,快坐下,写五十。’
【本会注释】
篓。希腊文batoi,来自于希伯来文bath,但是容积不同,前者的容积大约是10.4 加仑或39.4升(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0页)。因此一百“篓”大约等于1,040加仑(39.4千升),相当大的一笔债务。
油。很显然这是指橄榄油,巴勒斯坦和周围地区常用的一种油。
账。直译是,“书写之物”,或“文件”,这里的意思是起初办理事务的“合同”,或“备忘录”。
快。很显然,这个管家要和许多人处理业务,如果他想自己的计谋成功,他就必须立即实行不能迟延。
路16:7 又问一个说:‘你欠多少?’他说:‘一百石麦子。’管家说:‘拿你的账,写八十。’
【本会注释】
石。希腊文koroi,来自于希伯来文的kor,但却不是一个容积,前者的容积大约等于14.92蒲式耳或525升(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0页)。因此一百“石”大约等于1,492蒲式耳或525千升,这又是一笔巨大的债务。
路16:8 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做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
【本会注释】
主人就夸奖。这些话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路加自己编辑性的评论,而是耶稣比喻的一部分。说这些评论性话语的人就是第1节中的“财主”。耶稣会这样去夸奖一个不义的管家施用计谋欺骗他的主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见《路》第二十六章)。耶稣对这个管家的评价在这几个字中就显明了,“不义的管家”。然而,就像这个评价构成了比喻的高潮一样,很显然,耶稣也在这财主对他管家的评价中发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可以拿来教导他的门徒和听众。叙述本身就显明了这件事。那个财主并没有原谅他管家的不义;这个管家正是因为不义的行为才得以逃脱他的责任的。但是这个狡猾的家伙用来使他渎职的生涯到达一个顶峰的技巧却是很令人惊奇的,他带着很明确的目标如此彻底地实现了他的计划,以至于那个财主不禁感叹他管家的“聪明”和“勤勉”了。
作事聪明。即,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结交一批在将来的岁月中能够为他付出的朋友。“聪明(副词)”这个词来自于希腊文的phronimōs,它的形容词形式phronimos(见太7:24;10:16)来自于名词phrēn,“思想”。我们可以说,那管家“运用了他的头脑”。他运用前瞻的思想聪明老练地为自己的将来作了谋划。他的“智慧”或“聪明”主要体现在,他勤勉地善用了当前还存在的机会。如果这个管家在最终处理他主人债户的问题时还像他先前办事时那样拖拖拉拉,他这个狡猾的计谋就不可能成功了。
今世之子。直译是,“这个时代的孩子”,这是从时代和事件的角度来考虑世人的。这里提到那些为今生而活的人是要与那些为来生而活的人,“光明之子”作对比。
世事。即,在当前的世代里,这是他们唯一感兴趣并为之生活的“世代”(见对太23:36的注释)。
更加聪明。只为今生生活的人在追求今生所提供的事物时经常表现出比基督徒更大的热情,换句话说就是,选择侍奉上帝的基督徒在为上帝提供给他们的东西上所做的准备还不如世人。人类的一个弱点就是,更多地花心思去考虑我们如何服侍自己,而不是考虑如何侍奉上帝并彼此服侍(见《路》第二十六章)。基督徒的确是以“热心”著称的,但是他的热心应该“按着真知识”(罗10:2)。为了达到品格上的卓越和高尚,一个人必须明白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见对太6:24-34的注释)。
光明之子。比较约12:36;弗5:8;帖前5:5各节。耶稣还用这样类似的表达,“上帝的儿子”(太5:9;路20:36;约11:52),“本国的子民”(太8:12;13:38),“你们天父的儿子”(太5:45),来指那些接受他的教训并把天国放在自己生活中第一位的人(见对太6:33的注释)。
路16:9 我又告诉你们,要藉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
【本会注释】
结交朋友。这里耶稣转向了当时在场(见第14节)的法利赛人(见《路》第二十六章),他们作为犹太人的国家领袖在某种特殊的意义上就是上帝赐与他选民之真理与福分的管家(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6-28页)。以色列的领袖作为上天的管家浪费了天庭托付给他们的“财物”,他们不久就要奉命将他们所经管的“交代明白”。
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天国是可以用钱去买的。他直接关注的真理是我们可以从我们永恒福利的角度去善加利用当前的机会。我们是上帝交托我们手上今生物质财富的管家,上帝把这些托付给我们好使我们学习忠实管家的原则。我们今生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别人的”,即,都是上帝的;这些都不是我们“自己的”(路16:12;见林前6:19)。我们要利用托付给我们的物质上的财物,借着把它们用在我们的同胞身上(见箴19:17;太19:21;25:31-46;路12:33)以及福音的推广上(见林前9:13;林后9:6,7),去推进我们天父的事业。
不义的钱财。见对太6:24的注释。这个短语在某种程度上表达了对“钱财”的轻蔑,好像我们把“钱”说成“臭钱”一样。“藉”着金钱结交朋友的意思是,“使用”金钱结交朋友。
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倾向于这里作“到了它(钱财)无用的时候”。“到了你无用的时候”这种翻译的意思可能是“到了你死的时候”。但是经上并没有像这种翻译所表示的那样教导说人在死时就要被接到“永恒的住处中去”,而是要等到我们的主回来的时候(见约14:3)。“到了它无用的时候”,这句话的意思是,“到了财富[不义的玛门]无用的时候”。当那管家快要失去收入来源的时候(路16:3)他就开始思量将来的事了(第4节)。这个比喻的关键点并不在于管家的失职或他的死亡,而是他解决个人收入丧失这个问题的办法。因此上下文以及经文的普遍要旨都支持“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这种读法。“它”的先行词是“钱财”,“他们”的先行词是“朋友”。
路16: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
【本会注释】
最小的。这里是在暗示玛门(或,钱财)是“最小的”,或“小的”。这里必须再次指出,耶稣并没有称赞那管家不义的行为(见对第8节的注释),否则门徒或其他在场的听众就要抓住这个比喻当作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不义的借口了。耶稣在此清楚地陈明了一个伟大的真理,即,凡是愿意成为他门徒的人必须具有诚实和殷勤的特质。根据米大示(Rabbah,关于出3:1节,第49页),上帝不会给人一件大事,除非他已经在一件小事上试验了他,之后他才会提拔他去处理大事。米大示还给出了一个例子,据说是上帝对大卫所说的话:“你已经在你的羊群上证明是忠心的,所以,来,照顾我的羊”。
在大事上也忠心。他将受到提拔(见对太25:21的注释)。
路16:11 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
【本会注释】
真实的钱财。即,属灵的“钱财”(见雅2:5)。比较基督的教训,“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约6:27)。耶稣在比哩亚传道的开端时曾警告人们要防备为自己积财而在“上帝面前却不富足”(路12:21)的情况。
路16:12 倘若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还把你们自己的东西给你们呢?
【本会注释】
别人的。人在今生所要学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他财产中所有的金钱和物质的东西,都不是凭着他自己的智慧或技巧得来的,而是从上帝那里暂时借来的。主曾经严肃地警告以色列人要防备这一致命的欺骗并提醒他们,是上帝赐给人“得货财的力量”(见对申8:18的注释)。
在很大程度上,以色列的失败正是因为他们没有从这一原则所发的教训中得益(见本注释第四册第32,33页)。有一条永远的真理,什么时候人不尊荣上帝,不认为生活中的美物是从他那施恩的手中而来的,“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并且“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我们只是上帝的管家而已。
你们自己的。耶稣这里指永生以及伴随着永生的福分和喜乐是我们的。我们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7)。当基督在荣耀中登基为王时他要向所有的人发出信实慷慨的邀请,邀请他们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
路16:13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
【本会注释】
一个仆人不能。见对太6:24的注释。除了“仆人”这个词,还有一个词也适合这里的上下文,就是上面比喻中用来指代“仆人”的词,管家──耶稣这里的陈述和太6:24节中是一样的。我们应当记得,耶稣在他比哩亚传道的过程中重复了他前面所讲过的大部分的教训(《历》第五十三章)。像许多批评者所假设的那样,路加和马太在他们的福音叙述中都把这段教训放错了位置,但是,这种假设是没有根据的。
律法和上帝的国
路16:14 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他们听见这一切话,就嗤笑耶稣。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
贪爱钱财的。希腊文philarguroi,直译是“贪爱钱财的人”。新约中这个词只在这里和提后3:2节中出现过。有些吹毛求疵的评论者认为,路加这里所描述的不是法利赛人,而是撒都该人,根据是,撒都该人是犹太社会中最富有的阶层。但是耶稣并非在讨论他们所拥有的财富。阻挡人进入天国的障碍并不是人拥有财富,而是过分热爱金钱或者误用金钱。一个相对来说比较“贫穷的”人若要变得贪婪,也没有什么能阻挡他。耶稣在其他地方也坦率地指责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见对太23:14的注释)。按照法利赛人的人生哲学,金钱是上天神圣赐福的证据。但相比之下,耶稣不仅没有这些财富(见对太8:20的注释),他一点也不羡慕这些东西(见对太6:24-34的注释)。在这里以及其他许多方面耶稣和法利赛人的原则是完全不能调和的。
听见这一切话。下面这些话(第14-31节)和第1-13节所呈现出的内容显然是在同一个场合发出的。
嗤笑耶稣。或“嗤笑他”。法利赛人显然意识到了耶稣的话正是对着他们讲的(见第9-13节;见对第9节的注释)。当前从15:1节开始的叙述,看起来是耶稣在一个场合中发出之教训的记载(见对路15:1;16:1,14的注释)。如果是这样,那么法利赛人从一开始就在现场(见路15:2),如此说来,耶稣迷羊的比喻,失钱的比喻,以及浪子的比喻全都是说给他们的,为要证明他对“税吏和罪人”的关怀是正确的(见路15:1-3)。
路16:15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上帝看为可憎恶的。
【本会注释】
自称为义。比较那个想用“谁是我的邻舍呢?”这个问题来试图“显明自己有理”的“律法师”(路10:25-29)。法利赛人在哄骗百姓相信他们所说的财富是对义的一种报赏这种理论上已经获得了很大的胜利。他们极力地为自己辩护,至少那些今生有一定财富的人便在这种理论中找到了满足。
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见撒上16:7;代上28:9节。法利赛人的问题是,他们是一群假冒为善的人(见对太6:2;7:5的注释),他们的“义”不过是一种粉饰(见赛64:6;太23:13-33)。
可憎恶的。希腊文bdelugma,“一个腐败的东西”,“一个可憎的东西”。比较bdelugma启17:4,5;21:27节中的用法。
路16:16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上帝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
【本会注释】
律法和先知。即,旧约中权威的典籍(见太5:17;7:12;22:40;路24:27,44;徒13:15;28:23;见对路24:44的注释)。
到约翰为止。即,施洗约翰。“直到(到……为止)”约翰将“上帝的国”传开,旧约中的神圣经典都是领人走向救恩的主要指导(见罗3:1,2)。“直到”这个词(希腊文是mechri)决不是在暗示──像有些主要的福音反对者希望我们相信的那样──当约翰开始传道的时候,“律法和先知”,旧约的经文,就在任何程度上失去了它们的价值或能力。耶稣这里的意思是,在约翰的工作之前,人们只有“律法和先知”。福音来了,不是要代替或废除摩西和众先知所写的(见对太5:17-19的注释)。福音并不是要取代旧约,而是要在其上加增。当mechri(也翻译为“到”)用在像太28:15节和罗5:14节这样的经文中时,它的意思就更加明显了。
整个新约中没有一处地方以任何方式小看旧约。与此恰恰相反,相信新约的人正是在旧约中找到了他们信仰最坚定的证据;实际上,旧约是第一代新约教会唯一拥有的圣经(见对约5:39的注释)。他们并不像今天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那样轻视旧约,而是尊重并珍视它。实际上,耶稣正是在这个非常的场合教训说,旧约的典籍也是足够把人引往天上的(见路16:29-31)。那些教导说旧约圣经对于基督徒没有价值或权威的人,正是在与耶稣的教训背道而驰。保罗肯定地说,他的教训“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徒26:22)。保罗在他的教训中经常引用“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见徒28:23)。
耶稣在山上宝训中已经表明他的教训并不是要废除那些旧约中的教训。他着重声明,他不会从旧约中去掉哪怕“一点”或“一画”(见对太5:18的注释)。当他表明,“只是我告诉你们”时(见对太5:22的注释),他在旧约的教训和他的教训之间引申出来的对比并不是要减小前者的价值或重要性,而是要将人们从他那个时代犹太人狭隘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去扩展他们的思想,加强他们的力量。
从此。自从施洗约翰传扬上帝的国,额外的亮光已经照耀在救赎的道路上,无论如何,法利赛人他们的“贪爱钱财”(见第14节)都是没有理由的。他们在旧约中有充足的亮光(见第29-31节),但他们却拒绝那光(见约5:45-47);现在他们又以同样的态度对待那从耶稣的生活和教训中闪耀出来的更大的光(见约1:4;14:6)。
人人。耶稣这里很可能是在指他进入比哩亚后无论到何处都跟随他的广大人群(见对路12:1;14:25;15:1的注释)。人们对他个人以及他的神迹和教训都有巨大的兴趣,尽管有时他们是被错误引导的。
努力。希腊文biazō,“用力”,或“运用力量”。关于路16:16节意义的讨论见对太11:12,13的注释。
路16:17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
【本会注释】
还容易。关于第17节的评论见对太5:18的注释。
点。希腊文keraia,“一个小角”,“一个顶点”,或“一点”,来自于希腊文词语keras,“一个角”。见对太5:18的注释。
律法。从犹太人的用法来说,“律法”意味着所有上帝启示出来的旨意,特别是摩西的书(见对申31:9;箴3:1的注释)。当用在新约中时,就像这里一样,它会被当成一个一般的术语,用来指代整个旧约部分。马吉安──大约在公元150年从基督教分裂出去的一个教师──在他的书中改变了措辞,将“律法”改为“我的话”,为的就是避免直接提到旧约中的经文以及耶稣对它们的肯定。马吉安认为他自己是保罗坚定的跟随者,但是却觉得用不着什么犹太人的东西,好比说旧约。他是基督徒中第一批认为旧约没有什么价值或对基督教的信徒没有什么意义的人之一。
落空。希腊文词语piptō,“跌倒”。
路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本会注释】
休妻。见对太5:27-32的注释;参太19:9;林前7:10,11。奸淫仍旧是奸淫,哪怕是男人给它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福音记载的现代批评者声称,路16:14-18节中将耶稣在不同场合所讲的一些不相关的教训写在了一起。但是他们没有看到将整章贯穿为一篇系统的、完整的讲道的潜在线索。根据第15节,法利赛人和他们的教训在上帝面前是可憎恶的。然而,这种状况并不是因为他们缺乏真光;他们始终都有“律法和先知”(第16节),并且最近他们还有福音。耶稣在第17节中肯定了他的教训和那些旧约中的教训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第18节中,他给出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事实。在山上讲道中,耶稣已经使用过这些相同的例子了,以此证明他的教训并不会取消那些旧约中的教训(见对太5:17-19,27-32的注释)。
财主和拉撒路
路16:19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
【本会注释】
一个财主。[财主和拉撒路,路16:19-31。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关于这个比喻发生的一些背景见对第1,14节的注释。尽管这个比喻也是对门徒(路16:1),“税吏和罪人”(路15:1),以及大部分听众(见对路12:1;14:25;15:1的注释)说的,但它显然是特别向法利赛人说的(见路15:2;16:14)。
耶稣在这个比喻中继续他在不义的管家那个比喻中(路16:1-12)所发出的教训,即,当今生活中机会的使用决定着将来的命运(见对第1,4,9,11,12节的注释)。前一个比喻特别是向门徒发出的(见对第1节的注释),但在第9节,耶稣从门徒转到了在场的法利赛人身上(见对第9节的注释)。法利赛人不肯接受耶稣关于管家的教训并且嗤笑他(见第14节)。之后耶稣指出,他们愿意得人的尊重,但上帝却像读一本书一样看透他们的心灵(见对第15节的注释)。他们有充足的亮光;他们长久地享受着“律法和先知”的教诲,自从约翰的传道开始,那加增的福音亮光也是他们的(见对第16节的注释)。耶稣在第17,18节中肯定了“律法”中发出的原则是不变的──上帝是不改变的──并且给出了这崇高真理的一个例子。之后他给出了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说明人的命运是由今生如何运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和机会来决定的(见《路》第二十一章)。一开始,那个“财主”代表了所有错用今生机会的人,并且,在一种集体的意义上,他也代表了犹太人这个民族,它就像那个财主一样,犯了致命的错误(见《路》第二十一章)。这个比喻由两幅场景组成,一个代表今生(第19-22节),另一个代表来生(第23-31节)。不义管家的比喻从正面肯定的角度处理了问题,即,从一个人确实是为将来作了准备这个角度来阐述。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从反面的角度处理了同一个问题,即,从一个人没有为自己的将来作准备这个角度。那个财主错误地认为救恩是基于作为亚伯拉罕后裔的身份,而不是基于品格(参结第18章)。
和其他比喻一样,财主和拉撒路比喻的解释也必须和上下文以及经文的要旨相一致。解释比喻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每个比喻都被设计来教训一条基本的真理,比喻的细节不一定必须有其重要性,它们有的只是故事中为说明真理而设计的“道具”而已。换句话说,不一定非要给一个比喻的所有细节其字面意义都强加上属灵真理,除非上下文显明其确实是有这层意义的。从这条之中引申出另一条原则──把一个比喻的细节当作原理来教训是不明智的。一个比喻中,只有在上下文中清楚发出的以及被经文的普遍要旨所肯定的基本教训,和上下文自身解释的细节连在一起,才能够被正当地认为是基础的原理。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4页。有人认为耶稣的这个比喻是教训说,人无论好坏,在他们死的时候都得了报赏,这种想法把上述两条原则都违背了。
就像上下文中所表明的那样(见对上面的注释),这个比喻定意是来教训──人将来的命运是由他如何利用今生的机会所决定的。耶稣并不是在讨论人死后的状态或者报应发出的时间;他只是在清晰地描绘出今生以及来生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此外,把这个比喻的教训解释为人在死时立刻得到报应显然违反了耶稣自己的声明,“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见对太16:27;25:31-41的注释;参林前15:51-55;帖前4:16,17;启22:12;等等)。解释比喻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象征性的表达和叙述一定要按照经文字面上陈述所指的相关真理来理解。即便是那些试图给这个比喻强加上与紧邻的上下文以及基督教训普遍原则相违背之解释的人也都承认,这个比喻中的许多细节是象征性的(见对第22-26节的注释)。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耶稣不象圣经在其他地方那样,尤其是用他自己实在的话来清楚地表明真理,却引入一个比喻来举例说明呢”?答案在于,他是为了适应听众们的水平层次。听众中的许多人都相信在死和复活之间存在着一种有意识的状态(见《路》第二十一章),当然,这种观念在旧约经文中是找不到丝毫的支持和理由的。这种旧约中从未出现过的错误观念在被掳归回后的犹太文学中颇为盛行(见本册注释原文第83-102页),并且和其他许多遗传的观念一样,成为了耶稣时代犹太教信仰的一部分(见对可7:7-13的注释)。耶稣在这个比喻中使用一种流行的观念只是为了使听众深刻明白他试图种植在他们心中的重要教训。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对于前一个比喻中那个不义的管家(路16:1-12),耶稣并没有评价或赞许他的行为,尽管他的行为过程构成了故事的主要部分(见对第8节的注释)。
即便是现代的国际评经注释关于第22节也这样说,“普遍的原则仍得到保留,即,死后的福与祸都是由死前的行为决定的;但是这幅景象的细节是从犹太人的观念中引出的,好像是在说明灵魂在地狱里的状况[见对箴15:11的注释],但决不能被理解为是在肯定那些观念”。
有时人们被呼吁要注意一个事实,即,耶稣并没有声明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是一个比喻,至少从路加的叙述来说显然是这样(尽管一个古代手稿[D]的确称它是一个比喻),而其他地方的比喻一般都带有说明性的短语(太13:3,24,33,44,45,47)。但应该被指出的是,尽管耶稣经常在他开始陈述一个比喻之前声明这是一个比喻或在特别的情况中说天国好像一个人或一件事,但他并非总是这样做(例如,见路15:8,11;16:1)。旧约中的一些比喻也是这种情况,比如说士9:8-15节和王下14:9节中的那些比喻,尽管这些比喻没有被清楚地说明它们是比喻,但也没有人从字面上去相信它们。这种争论的谬误显然是因为只看到了一点引用的参考。
耶稣显然是想让法利赛人在这个“财主”身上看到他们自己,在这个“财主”不幸的经历中去想象一下他们自己的可怕命运(见对第14节的注释)。将这里“财主”和前面那个比喻中的财主(第1节)作一比较。希腊文词语plousios,“富足”,是由武加大译本中拉丁文的词语dives翻译过来的,这就使得一个传统流行起来,即,人们都把自己的名字取作Dives(戴维斯)。还有许多个名字以其他不同的版本出现,可能是人们觉得,如果比喻中的穷人都可以取这个名字,富人同样也可以。
紫色。希腊文porphura,“一种紫色的织物”,或“一件由紫色布料制成的衣服”;这里很可能是指染上了尊贵紫色的贵重外衣,“袍子”,或“外衣”(希腊文himation;见对太5:40的注释)。紫色是皇家尊贵的颜色。起初,porphura是指地中海中一种常见的贝壳类水生动物,或者指与其类似的动物,后来用它指由其染色的布料或这种布料作的衣服(见可15:17,20;徒16:14;启17:4;等等)。这种染料可以调出三种色度,分别是,紫色,深红,蓝色。
细麻布。希腊文bussos,“亚麻”,或“亚麻布”,以亚麻为材料制作的布;这里可能是指里衣,“衣服”,或“束腰上衣”(希腊文chitōn;见对太5:40的注释),这是由埃及的亚麻制成的。起初,bussos只是用来指亚麻的,后来开始用于指以亚麻为原料制作的布匹。就像“紫色”是皇家尊贵的颜色一样,“细(亚)麻布”也是一种奢侈的布料(见启18:12;19:8,14)。
路16:20 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
【本会注释】
讨饭的。希腊文词语ptōchos,来自于动词ptassō,“蹲着”,“蜷缩着”,“弯着腰走路或像乞丐那样蹲着”。有的时候ptōchos的意思只是“贫穷”,或被用作一个名词,“穷人”(见对太5:3的注释)。
拉撒路。希腊文Lazaros,它来自于一个常见的希伯来人的名字'El`azar(以利亚撒,见对出6:23的注释),意思是,“上帝帮助”。这个名字很适合比喻中那个叫此名之人的属灵状况。这是福音记述中,唯一一次耶稣在比喻中给出了一个有具体性格特征的名字,这次之所以必须给出一个名字是因为比喻中对话的需要(见路16:23-31)。尽管几周前耶稣的确使伯大尼的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见约11:1-46),但比喻中的这个人和耶稣所行最大神迹的那个对象之间却没有任何的关系。
放在财主门口。那个财主有好多次机会可以帮助拉撒路,但他却没有那么做。的确,他并没有虐待这个受苦的人,就是那个他认为一定是因为上帝的惩罚才受痛苦的人。他的态度和该隐说“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4:9)时所表现出的态度类似。他和拉撒路的关系并不涉及什么错误行为的犯罪,而是缺少了仁慈的行为。他不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而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对待他生活中的责任。他对律法中“第二”大诫命──要求爱自己的同胞(见对太5:43;22:39;25:35-44的注释)──的真义毫无所知。就像犹太民族一样,这个财主没有做实际的好事,为此他要担罪,因为他这样行肯定就是在作恶了。所有天庭赋予他的优势都被用到他自己的享乐和满足上了(见《路》第二十三章)。
浑身生疮。或,“溃烂”。拉撒路被“放”在门口,这个事实表明他已经毫无力气去自己挪动了。
路16:21 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
【本会注释】
要……充饥。这是他出现在财主家门口的原因。他处于非常的需要之中,而那个财主有能力满足他的需要。故事中一点也没有暗示拉撒路因为他的贫穷和痛苦而埋怨指责上帝。很显然,他就像约伯一样,用自己的忍耐和坚毅承受了这一切。
掉下来的零碎。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倾向于这里作“掉下来的[东西]”;即,桌子上的碎渣(见对可7:28的注释)。很明显,那个财主从未伸出手来给过拉撒路哪怕一点吃的。
舔他的疮。我们完全不清楚这样是会减轻他的痛苦还是加重他的痛苦,但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是这样,这可以说是这个贫穷的受苦者悲惨身世的顶点了。很显然,拉撒路无法阻止这些半疯状态的食腐动物(见对太7:6;15:26的注释)去舔他的疮。
路16:22 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
【本会注释】
被天使带去。比较太24:31节。关于解释路16:25-31节的指导原则,见对第19节的注释。我们应该记得,这个比喻的目的是为了将今生的机会以及如何利用它们与来生的回报作一比较。人的命运在他死的时候就注定了,人如果愿意享受来生的权利他就必须使用好今生。
亚伯拉罕的怀里。这是一个典型的希伯来习语,意思是,“天国”。他勒目(Kiddushim72a;第369页)中提到“亚伯拉罕的膝盖”是有福死人的安息之处。耶稣在另一个场合说到,天国是一个有“许多人”“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一同坐席”的地方(见对太8:11;路14:15的注释)。
关于耶稣“在父怀里”见对约1:18的注释。关于在筵席上斜倚着“侧身挨近”某人的“怀里”见对约13:23的注释。亚伯拉罕是犹太人的祖先(见约8:39,56),他们实际上是指望从他那里──而不是从上帝那里──获得救恩(见对路16:24的注释)。他们把亚伯拉罕想象成是在欢迎他的子孙进入天国,同样,现在的人认为彼得在天堂门口欢迎着基督徒。
并且埋葬了。那些认为这段叙述是真实的、而不是一个比喻的人应该注意到,如果那个财主是在真实地、具体地遭受痛苦的话,那么拉撒路也就是真实地、具体地在天国了。然而,拉撒路和财主的身体都归回了他们从之所出的尘土(见创2:7;3:19;传12:7)。
路16:23 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
【本会注释】
阴间。希腊文hadēs,“坟墓”,或“死亡”(见对太11:23的注释)。Hadēs是复活前无论好坏所有人的住处。从字面意义上来说,拉撒路也在那里。
举目。财主的身体现在在hades(坟墓)中,是没有生命的,他无法看见东西了(见对第24节的注释)。
痛苦。希腊文basanoi,与动词basanizō有关,用于表示人由于疾病(太8:6)或海浪的颠簸(太14:24)而遭受的剧烈痛苦,或者是门徒因“摇橹”而受的苦(可6:48)。这个词同时还用于表示情感上的痛苦(彼后2:8),以及邪灵不得不与耶稣面对面时惧怕的“苦”(太8:29;可5:7;路8:28)。Basanos(单数是basanoi)看起来是表示急性的痛苦或惊惧。
人死后到一个地方去遭受“痛苦”的观念与圣经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圣经中关于这个问题只教导说“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传9:5;见对诗146:4的注释)。耶稣自己将死亡比作睡觉(见约11:11,14)。从这个比喻中推论说耶稣是在教导恶人死后被带到一个地方去忍受“痛苦”,这完全违背了他在其他场合对这个问题清晰的教训以及对圣经整体的教训。罪人将来是要在geenna的“地狱”中经历痛苦(译者注:指罪人最后的结局,并不是说罪人要受永远的刑罚)(见对太5:22的注释),而不是在hadēs中。因此,当耶稣说那财主在hadēs的“火焰里,极其痛苦”(路16:24)时,他的话显然是象征性的,从字面实义上去解释他的话是没有根据的。解释比喻所涉及到的原则见对第19节的注释。
望见亚伯拉罕。天堂和地狱之间的距离近在人能够通话的范围之内,让那些天堂里的人眼见自己的朋友或所爱的人在地狱里受折磨却不能减轻他们的痛苦,让那些地狱里的人眼巴巴地看着义人在天堂享福,这一切可能是真的吗?但是,如果从字面上去理解这个比喻的教训(见对第19节的注释),这一切就是真的了。不过,那些认为这个比喻是照字面意思的人却马上要说,“亚伯拉罕的怀里”只是一个比喻而已,也就是说,圣徒们实际上并不是照着字面意思所说的都安歇在他的“怀里”的。并且他们还会说,这里所描述的天堂和地狱之间的临近纯粹也是象征性的。但是当他们承认比喻中这些以及其他部分明显是象征性的而不是出于字面原本意义的时候,他们却不承认整个比喻是象征性的。如果他们不愿承认整个比喻是象征性的话,他们就不得不承认他们关于这个比喻的一部分是否是象征性的决定只是他们的一厢情愿罢了,他们对比喻的解释并不是基于清楚确定的以及一贯的原则。
拉撒路在他怀里。见对第22节的注释。原文引用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倾向于这里作“拉撒路歇息在他的怀里”。
路16:24 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本会注释】
我祖亚伯拉罕哪。很明显,根据这个比喻,亚伯拉罕被描述成了掌管hadēs的人(见对第23节的注释)。那个财主向亚伯拉罕发出呼吁,好像他是上帝一样。这个受苦的人是先祖的一个后裔,他向他呼吁好像一个儿子向他的父亲呼吁。
打发拉撒路。很显然,这个财主认为只要他一招呼或呼吁,拉撒路就会被放到hadēs里来,在某种意义上,重新构成他们在世的那种关系。
蘸。希腊文词语baptō(见对太3:6的注释)。
指头尖。有些人想在这个比喻中找到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一种错误教条──灵魂不死,灵魂可以脱离开肉体独立存在──但他们在这找到的只有尴尬而已。脱离开肉体的精神能有“指头”吗?拉撒路的身体在坟墓中,因此,他的指头也在坟墓中。一个脱离肉体的灵魂将一个指头蘸在水中,再去触摸另一个脱离肉体之灵魂本就不存在的舌头,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很明显,耶稣是用这个充满想象力的故事来表明一个特定的关于今生和来世的真理(见对第19节的注释),他并没有想让人们从字面上去理解他的话。对于这个比喻中在hades里遭受折磨的财主来说,他“痛苦”的这一点点减轻应该会得到慷慨的应允。这个财主渴望一滴清凉的水,就像拉撒路原先渴望从他的桌子上得一点点零碎(见对第21节的注释)。如果这个财主有“目”(第23节)有“舌头”(第24节)并且拉撒路有“指头”(第24节),那么人无论好坏死时就要带着身体的一部分当作真实的存在体遭受报应这种教训就成立了!然而,从比喻本身可以清楚看出,他们并没有在死时立即得到报应,他们的尸体在坟墓里,那里也没有像火一样的东西(见对第22节的注释)。
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恶人遭受地狱里火焰的痛苦不是在他们死的时候,而是在耶稣公开返回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千禧年之后),关于这一点的证据,见对第19节的注释。关于“永火”见对太5:22的注释。
路16:25 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本会注释】
儿。希腊文词语teknon(见对路15:31的注释)。
享过。他曾经享受过他那个时代人能够盼望到的所有美物,他并没有为将来的生活作预备。太6:33节中的原则倒过来正好用在他的身上──他先求“这些东西”并且希望上帝后来还能把天国加给他。比较那个无知财主的经历(见对路12:16-21的注释)以及耶稣关于积存财宝在天上的教训(见对太6:19-21的注释)。这个财主已经得到了他想获得的所有的回报(见对太6:2的注释)。他在天上的记录显示他是一个道德腐败的人。应该指出的是,他之所以受刑罚并不是因为拥有财富(见对第19节的注释),而是因为滥用了财富。他把金钱滥用在自己身上,而没有把它们用于侍奉上帝和自己的同胞(参太19:21,22;25:25-30)。富有并不是罪,亚伯拉罕也相当的富有(见创13:2)。比喻中的财主只是忘记了他要为他使用这些财富的方式交账。
拉撒路也受过苦。就像财主并非因为富有才受到刑罚一样,拉撒路在天国受报赏也不只是因为他在世的贫穷。决定命运的,不是物质上拥有的东西,而是道德品格。
路16:26 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
【本会注释】
不但这样。亚伯拉罕对那恳求之人的回答包含了两个部分。首先(第25节)亚伯拉罕实事求是地声明答应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其次(第26节)他指出将来生活的安排使得他的要求不可能实现。
深渊。希腊文chasma,“深渊”,或“裂开的缝隙”,来自于chainō,“打哈欠”。“深渊”代表了财主和拉撒路道德品格之间的差别(见《路》第二十一章)。深渊被“限定”强调了死后品格不能再改变这个事实。到那时再想改变品格就太晚了(见赛26:10)。那限制财主到“亚伯拉罕怀里”享福的深渊是在今生形成的,是由于他忽略了善用那时提供给他去养成正直良善品格的机会(见《路》第二十一章)。
路16:27 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本会注释】
既是这样,求你。财主这里暗示他生前没有得到一个公平的警告,让他可以防备这在死时等待着他的厄运。
打发拉撒路。他自己不能去与他还活着的亲戚交通,同时“亚伯拉罕”也不会允许拉撒路去这样作。
路16:28 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
路16:29 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
【本会注释】
摩西和先知。即,旧约圣经。在耶稣的日子,这是一个对旧约典籍的常用表达(见对第16节的注释)。耶稣反复指出,涉及到信心和教训的时候,旧约圣经具有最高的价值,并且这里,他把它推荐给他的听众当作走向救恩的安全、可靠的向导(见太5:17-19;路24:25,27,44;约5:39,45-47)。
他们……可以听从。根据耶稣这里给出的教训──尽管这个教训表面上是由亚伯拉罕对那个财主说的──在他生活的年代,旧约圣经足以把人引向救恩,并且百姓在今生的生活中涉及到来生的问题时,旧约圣经也是一个权威信息的来源。关于等待人的厄运,对于选择像那个财主一样生活的人,包括财主在内,他们都拥有足够的警告。就算加给他们额外的亮光他们也会拒绝的(见对第31节的注释)。
路16:30 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
【本会注释】
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那个财主抗议亚伯拉罕的决定,这是在暗示他比亚伯拉罕更明白。很显然,他没有发现旧约圣经中确实的证据,并且怀疑他的五个弟兄也看不见。今天那些怀着轻视的态度把旧约圣经中庄严的信息弃置一边的人也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这个比喻中财主的命运,他尽管有“律法和先知”,仍旧没有从中获得什么益处。
若有一个……到他们那里。去。即,如果任何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就像第19节所的注释的,这个财主不仅代表了那些没有善用今生的机会去形成好的品格以及造福同胞的个体,他还代表了犹太人这个民族,他们作为共同的实体,也在走同样的道路(见本注释第四册第30-33页)。
这个财主要求额外的证据,就好像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反复要求“一个神迹”。但是耶稣的生活、教训并工作已为那些动机纯正的人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参对太15:21;16:1的注释)。然而,耶稣为他们提供的证据却不是他们想要的。
路16:31 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本会注释】
若不听从。见对第30节的注释。不被经文中永恒真理之朴素话语感动的人,再大的神迹也很难打动他。讲述这个比喻不到几星期之后,耶稣就使一个名叫拉撒路的人从死里复活,好像是在回应那些犹太领袖要求看比他们先前神迹更大的神迹之挑战似的。但是那个非常的神迹却导致了国家的领袖去加紧他们谋害耶稣性命的计谋(见对约11:47-54的注释)。不仅如此,他们觉得必须把拉撒路除掉,来巩固他们自己摇摇欲坠的地位(见约12:9,10;《历》第六十四章)。犹太人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注解了耶稣这里所表述的真理,那些拒绝旧约的人同样会拒绝“更大的”亮光,哪怕是那“从死里复活的”人所作的见证。
听劝。即,悔改(见第30节)。
就是有一个……复活。几周之后,我们的主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了(见对约11:1的注释),好像是借着财主的比喻来回应他那些尖刻的批评者的要求。但是,好像耶稣一样,就算“先祖亚伯拉罕”警告了财主,大多数犹太人仍是拒绝相信。实际上,正是那个非常的神迹促使他们比过去更加坚定地要谋害耶稣的性命(约11:47-54)。
提要:1 基督教导要避免绊倒人的事。3 人要饶恕别人。6 信心的力量。7 我们对上帝有义务,而不是他对我们。11 他治好了十个长大麻风的。22 关于上帝的国,和人子的来临。
罪与饶恕
路17:1 耶稣又对门徒说:“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本会注释】
耶稣……又说。[饶恕、信心与服务,路17:1-10]。路加福音接下来这一部分内容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没有什么记载。从主题上来说,似乎和前面一章只有很少或没有直接的联系。此外,在第17章的第1-19节中,前面耶稣对之说话的法利赛人(见对路16:14的注释)现在似乎已经走了。从这开始,在法利赛人重新回到叙述中之前(第20节),经文中记录了一次巡游(见路17:11),第16章和第17章之间很可能有一次时间和地点上的转移。从第17章的记载来看,耶稣在这次巡游中似乎是穿过了撒玛利亚和加利利的边界,并最终过了约旦河再次进入了比哩亚(见对路17:11的注释;见比哩亚末期的传道)。
第1-10节中给出的引言各部分之间缺少明显的联系,这使得有些人认为路加在此是回顾前面各种情况下耶稣给出的各个教训的要点。这完全是有可能的,路加这里或许是在记录此次巡游过程中耶稣给予门徒不同教训的要义。同时,我们可能也会在不同的部分之间发现一些潜在的联系,然而,是否存在连贯的内在思想还有待讨论。在第1,2节中,耶稣声明,引诱人进入罪恶是一种罪。在第3,4节中,他向门徒指出,当别人犯错的时候,他们有原谅的义务。第5,6节讲到,信心对于活出福音的原则是基本的条件。第7-10节是一个比喻,说明了福音的原则。关于第1,2节的注释,见对太18:6,7的注释。
绊倒人的事。希腊文词语skandala,直译是,“绊倒人的事”(见对太5:29的注释)。
路17:2 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
路17:3 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
【本会注释】
要谨慎。关于第3,4节的评论见对太18:15-22的注释。不肯原谅别人无异于把他们推向急躁和罪恶之中。路第17章第1,2节涉及到的是我们的罪对别人的影响,第3,4节讲的是当别人得罪我们时我们应该有的态度。我们要避免使别人跌倒,同时,别人使我们跌倒了,我们应该仁慈的对待他们。
得罪你。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倾向于这里没有这几个字,尽管上下文表明,这是耶稣所指的绊倒人的事的类型。
路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本会注释】
七次。见对太18:21,22的注释。
信心的能力
路17:5 使徒对主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
【本会注释】
使徒。将十二人称作“使徒”,将其他平常跟随耶稣的人称作“门徒”(见第1节),路加是否有意在这两者之间进行区分,我们并不清楚。第5,6节讲的是信心的力量。
加增我们的信心。见对太17:20的注释。上下文表明这里的恳求和路17:1-4节中的事是在同一个场合发生的(见对第1节的注释)。看起来“使徒”觉得他们有一定的信心,但认识到他们的信心还不够。
路17:6 主说:“你们若有信心象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棵桑树说:‘你要拔起根来,栽在海里’,它也必听从你们。
【本会注释】
信心。信心的拥有,耶稣说,不在于多少(数量),而在于性质(质量)。一个人,要么他就是有信心,要么他就是没有信心。最小的信心也足以完成那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其说信心有大小,还不如说信心有真假呢。
桑树。希腊文sukaminos,黑桑树。尽管有人认为sukaminos这个术语和别的词是有区别的,但它经常被用作sukomorea,白桑树的同义词,或者用来表示无花果树。Sukomorea经常被译为“桑树”(见对摩7:14;路19:4的注释)。这几种树都不应该和这里的黑桑树混淆。
栽在海里。可能耶稣是故意选择这样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很难实现,人们就认为它是无稽之谈了。很显然,耶稣并没有想让他的门徒施行这样的神迹。这个例子和那个骆驼穿过针眼的例子类似(见对太19:24的注释)。两者的可能性从字面意义上都很难想象,耶稣也并没有想让门徒考虑去从字面意义上作这样的事。他自己的神迹也没有这种类型的。
仆人的本分
路17:7 你们谁有仆人耕地或是放羊,从田里回来,就对他说:‘你快来坐下吃饭’呢?
【本会注释】
你们谁。[无用的仆人,路17:7-10。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看起来这个简短的比喻是在回答记在第5节中的要求,虽然这个关系并不是很确定。信心可以使人有资格去行使他们作为上帝仆人的责任(见对第10节的注释)。如果这里和第5节的关系是肯定的,那么这个比喻可能就是第11节简单提到的巡游途中某个时间耶稣说给门徒的(见对第1节的注释)。
仆人。希腊文词语doulos,“一个受限制的仆人”,或“一个奴隶”。
耕地。主人的家很可能在村子里或城里,他的地也不远。一般情况下,“仆人”们都是早晨到地里去作工,晚上回来(见对民35:4;得2:3;3:4;4:1的注释)。
快。希腊文eutheōs,“立即”,“马上”(见对可1:10的注释)。在古代英语的用法中,“by and by”这个短语的意思是“马上”,然而,它现在的意思却截然相反,意思是“慢慢地”或“不久后”。这里eutheōs修饰的是动词“来(去)”而不是动词“说”。因此,这里的意思并不是,主人“马上说”,而是,他说“快来”。
路17:8 岂不对他说:‘你给我预备晚饭,束上带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吗?
【本会注释】
岂不。根据希腊文,这里的问句期待的是一个肯定的回答(见对路6:39的注释)。比较路17:9节中那个期待否定回答的问句。
你…束上带子。见路12:37节;见对诗65:6的注释。
路17:9 仆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还谢谢他吗?
【本会注释】
主人还谢谢他吗。根据希腊文,这里的问句期待的是一个否定的回答(见对路6:39的注释)。比较路17:8节中那个期待肯定回答的问句。
路17:10 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
【本会注释】
我们是无用的仆人。即,“我们不配得特别的称赞”。主人从他们而得的服侍是应当的,不必过多提及。他并没有从他们的服侍中获益,甚至于他觉得自己要尊敬他们。仆人已经得了自己的工价,这就是他们唯一所应期待的。他对他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义务。换句话说,耶稣有权利从他的门徒那里期待更多,同样,上帝今天也有权利从我们这里期待更多。当我们竭尽全力为上帝作工时我们不应该认为他欠我们什么。我们所做的不会比我们应该做的更多。保罗在说到他为基督的缘故所遭遇所忍受的一切“原没有可夸的”(林前9:16)时就反映出了服侍的真正精神。他的服侍是被一种欠主人大恩的强烈情感所激励的。他在传扬福音的过程中履行了一种庄严的责任──“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
治好十个麻风病人
路17:11 耶稣往耶路撒冷去,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
【本会注释】
耶稣往耶路撒冷去。[十个大麻风病人,路17:11-19。参对可1:40-45的注释;见比哩亚末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主耶稣的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这里提到的行程似乎是一个迂回曲折的巡游,首先穿过撒玛利亚,之后穿过加利利的边界,而后过约旦河穿过比哩亚,最后到达耶路撒冷。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次旅行很可能就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和约11:54节中提到的那次巡游是同一件事。那一次,耶稣和他的门徒为了躲避拉撒路复活后犹太人公开的敌视(约11:53),就从伯大尼附近向北退去。他们在这次向北的行程中可能就到了加利利的边境。因此,即便耶稣真的离开了耶路撒冷,他在这最后一次迂回的巡游中也会回到耶路撒冷并最终走向十字架。并且,在这次巡游的过程中,耶稣和他的门徒可能在撒玛利亚逗留了一小段时间,这段时间,毫无疑问,耶稣是用来服侍当地的人民了。之后便是在比哩亚度过的一段时间,后来耶稣就经过耶利哥和伯大尼去参加他最后的逾越节了。
经过。原文引用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显示这里作dia meson,直译是,“从两者之间穿过”,而不是dia mesou,“从中穿过”。路加这里似乎是说,耶稣数周或数月以前最终离开时(见对太19:1,2的注释)并不是穿过了撒玛利亚和加利利,而是沿着两个地区的边界从两个地区中间经过。
路17:12 进入一个村子,有十个长大麻疯的,迎面而来,远远的站着,
【本会注释】
十个。这十个麻风病人并不是在一个村子里,因为这是不允许的。他们是在耶稣即将进村的时候呼喊他的。他们可能住在村外一处简陋的茅舍里,和村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关于这种疾病的性质,加在患病之人身上的限制,犹太人对他们的态度,以及痊愈之人所要履行的仪文条例,见对可1:40-45的注释,那里记载了耶稣第一次医好麻风病人。
远远地站着。这是按照律法的规定。即便在大路上,也不允许他们接近别人。这些人比可1:40-45节中提到的那个麻风病人更加认真地遵守隔离的律法。
路17:13 高声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
【本会注释】
夫子。希腊文词语epistatēs(见对路5:5的注释)。
路17:14 耶稣看见,就对他们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
【本会注释】
把身体给祭司察看。这是遵循摩西律法的要求(见对可1:44的注释)。
他们去的时候。这医治是以信心的行动为条件的。他们并不是逗留在耶稣面前时得的医治,而是当他们去实行他指示的时候。他们离开耶稣的时候仍旧是麻风病人。很显然,如果他们在出发去耶路撒冷──他们要在那里被宣告得了“洁净”──之前非要等待可见的证据,那么他们必定就好不了了。他们必须在医治实际到来之前凭着信心开始行动,好像他们是已经得了医治一样。不是凭着信心来到主前的人不要想“从主那里得什么”(雅1:7;参来11:6)。没有顺从就没有信心,因为“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见雅2:17-20)。那具有真实信心的人必要按着上帝的每一要求而行,但若没有信心,要做到顺从是不可能也是徒劳的。信心和行为,两者缺一不可(见雅2:17)。
路17:15 内中有一个见自己已经好了,就回来大声归荣耀与上帝,
【本会注释】
内中有一个。一个,仅仅只有一个(见第17节)。
归荣耀与上帝。当认识到神圣的能力已经将他自己从可怕的疾病中解放出来的时候,“内中有一个”首先做的便是──大声赞美上帝。这个撒玛利亚人在福音的记载中是一个以感恩著称的杰出例子。
路17:16 又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他;这人是撒玛利亚人。
【本会注释】
俯伏。这是一个典型的东方人恳求和感恩的姿势,无论是对上帝还是对人(见对斯3:2的注释)。
这人是撒玛利亚人。或许那另外九个认为,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得这样的医治是应该的。而那个撒玛利亚人,他认为这突然的、意想不到的医治之福,是自己不配得的,于是便感谢这一降到他身上的天赐之福。那些忘记感谢上帝赐福的人,那些忘记感激上帝为他所做之事的人,实在是处于极度的危险之中,因为他们要把上帝也一起忘掉了(见对罗1:21,22的注释)。
路17:17 耶稣说:“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吗?那九个在哪里呢?
【本会注释】
那九个在哪里呢。这里证明,上帝是在意那些从他手中领受福气之人的感恩的。那九个人应该深深感念上帝的恩德,但看起来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连起码的感谢的表示都没有。
路17:18 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上帝吗?”
【本会注释】
外族人。关于其他医治非犹太人的例子见路7:1-10;太15:21-28;可7:31-37;8:22-26。关于“陌生人”这个词在旧约中的意义见对出12:19,43,45;20:10;民9:14;申10:19;14:21,29的注释。
路17:19 就对那人说:“起来,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本会注释】
你的信。见对路17:14的注释。
上帝国的来到
路17:20 法利赛人问:“上帝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说:“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问。[天国降临的时间和方式,路17:20-37。参对太24:3,26-41的注释。]我们不知道这些法利赛人是否是在这次巡游的途中(见对第11节的注释)或是在他到达比哩亚之后见到他的。现在很可能是在公元31年的三月,离逾越节只有几周的时间了。比较先前法利赛人对于来自施洗约翰(见约1:19-22)和耶稣(见太16:1;可2:16;约2:18)的信息所作的要求。
……国几时。现在距离施洗约翰传扬“天国近了”(见太3:2;见对本章第1节的注释)已经有将近四年的时间了。加利利人听耶稣传扬相同的信息至少也有两年的时间了(见对太4:12;可1:15的注释)。现在,法利赛人来问他们还要等多久才能看到天国确实近了的凭据。法利赛人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在置疑耶稣弥赛亚的身份,暗示他是一个假基督。
上帝的。很明显,正是因为法利赛人对弥赛亚国度的错误观念才促使他们提出这个问题(见对路4:19的注释)。他们认为上帝的国是一个正式实体,认为弥赛亚王是一个现世的雄主,要制伏列国使他们全都臣服于犹太人的统治(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5-38页)。正是因为他们自私的梦想没有成为现实,法利赛人就确定这“国”还没有来到。他们认为这国还在遥远的将来。
不是眼所能见的。直译是,“不是眼所能看到的”。约翰和基督所说恩典的国已经在这里了,但是瞎眼的法利赛人因为他们只注意事物的外表(见撒上16:7)所以看不到这国。有一些兆头可以被解释为在传扬国王的到来,这些兆头就在他们的心里但是他们却看不见。人的心灵必须具有属灵的识别力去发现神圣恩典国度的到来(见对路17:21的注释)。
路17:21 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心里:或作中间)。”
【本会注释】
在你们心里。这里有两种意思,“在你们中间”或“在你们心里”。这里意思的区别要根据上下文的内容而定。这里翻译为“在……里”的词在新约中除了这里还有一处用法,很明显,在那里的意思是“里面”而不是“在……中间”(见太23:26)。神圣恩典的国度显然没有在法利赛人的心里,也正是因为这个事实使得许多评经者更倾向于认为这里作“在你们中间”。并且耶稣这句话明显是向法利赛人说的(见对路17:20的注释)。然而,即便是这样,也应该注意到,耶稣的话并非表达“在你们中间”这个意思。他只是在对他们说,“上帝的国并不是你们用肉眼的目光仔细观察就能看得到的。如果可能的话,你们应该在你们自己的心里发现他”。
路17:22 他又对门徒说:“日子将到,你们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
【本会注释】
又对门徒说。耶稣此处的话是当着法利赛人说的(见对第20,21节的注释),还是稍后单独和门徒在一起时说的,还不能确定。看起来,第22-37节的讲话不是紧接着第20,21节的评论说的就是稍后说的。
日子将到。第22-37节的讲话是在论述将来荣耀的国,而不是在论述当前的神圣恩典之国(见对太4:17;5:2的注释)。耶稣已然肯定,恩典的国已经在这里了,建立在人的心里,在人的心里运行(路17:21)。但是耶稣现在警告他的门徒,荣耀的国──就是法利赛人错误总结为耶稣教训之主题的──仍在将来,“日子将到”和“[现在]就在你们心里”(第21节)形成对比。
巴不得看见。即,荣耀之国在人子到来时实际的建立(见对太25:31的注释)。这里耶稣所指的是每个真门徒心里对这将来国度完全实现的渴望。当十二门徒回首他们曾经拥有的机会──和他们所爱的主同行共话──而没有完全珍惜的时候,他们心中的这种渴望将要大大增强(见《历》第五十五章)。耶稣现在与他们同在,但许多人没能感激他的同在。当他被接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对自己从前与他同在之特权的评估就大大提高了。他在离开之前应许会再次回来(见约14:1-3),当他不在的时候他们就热切地渴望着他所应许的复临。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却不得看见。这是因为他复临时候还没有到。
路17:23 人将要对你们说:‘看哪,在那里!看哪,在这里!’你们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随他们!
【本会注释】
看哪,在这里。!见对太24:23,26的注释。人不能确定基督复临的地点。
不要跟随他们。已经有许多假的弥赛亚起来,将来还会有更多。可能曾经有四百人跟随的丢大以及“引诱些百姓跟从他”的加利利的犹大就列在这些假弥赛亚之中(见徒5:36,37)。旷野是这些政治上的狂热分子经常聚集的场所。在门徒强烈盼望他们主复临的等待中,他们不会被欺骗去相信这些傲慢的、打着军事旗号的人是基督。
路17:24 因为人子在他降临的日子,好象闪电从天这边一闪直照到天那边。
【本会注释】
好像闪电。见对太24:27的注释。像电光一闪,耶稣的复临是突然的、出人意料的(见帖前5:1-5),但却是可见的、明显的。
在他……的日子。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对于此处保留还是删去这个短语存在分歧。
路17:25 只是他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
【本会注释】
他必须先受……苦。冠冕之前先有十字架(见对太16:21;可9:31等的注释)。门徒们眼下并不期待这荣耀的国(见对太25:31的注释)。
被这世代弃绝。见对太11:16;23:35-38的注释。
路17:26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样。
【本会注释】
……怎样,……也要怎样。关于这里的评论见对太24:37的注释。
路17:27 那时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
【本会注释】
人又吃。直译是,“他们正在吃”。就在洪水前的人们正进行他们日常的活动时,洪水措不及防地临到他们身上。他们没有意料到会有这样一个突然的改变。他们全神贯注于属世的追求和欢乐,被一种虚假的安全感所迷惑。他们对要来的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见对创6:5-13的注释;参彼后2:5)。
路17:28 又好象罗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
【本会注释】
罗得的日子。见对创18:20,21的注释;参彼后2:7,8。
路17:29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
【本会注释】
火与硫磺。见对创19:24,25的注释;参彼后3:7,10-12;启20:9。
路17:30 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
【本会注释】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参路17:22。
显现。希腊文apokaluptō,“不遮盖”;因此有“显现”,“露出”,或“表明”的意思。英文单词中的“apocalypse(启示,天启)”就是来源于apokaluptō的名词形式。因此,这个词是指人子在能力和荣耀中显现,就像它的名词形式(希腊文apokalupsis)有时指耶稣的“来到”一样(见林前1:7;帖后1:7;彼前1:17,13)。
路17:31 当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来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
【本会注释】
当那日。比较太24:15-20节中具有双重含义的预言,生活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城被罗马军队攻陷时的基督徒,他们的经验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耶稣复临前基督徒的经验(见对太24:16,17的注释)。
在房上。关于这里的评论见对太24:17的注释。
器具。人的生命悬于一线的时候,世界上的东西还有什么价值呢,你去抢救这些东西就会丧失自己的性命。当罗得逃跑的时候,所多玛城内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没有一点价值;他能活着逃出去就已经很幸运了(见对创19:17的注释)。
路17:32 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
【本会注释】
回想罗得的妻子。罗得的妻子就是过分贪求今生物质的一个悲惨例子。她对留在所多玛城内的东西恋恋不舍,于是导致了她的灭亡(见对创19:26的注释)。
路17:33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本会注释】
保全生命。或“救他自己”。见对太16:25的注释。这句基督教中伟大的话语表达出一个伟大的永恒的福音真理(见对太6:33的注释)。
路17:34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路17:35 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有古卷在此有
【本会注释】
两个女人。关于评论见对太24:41的注释。
路17:36 两个人在田里,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本会注释】
两个人。原文引用重要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显示第36节是不存在的。然而,太24:40节中相同的陈述却是没有疑义的(见对那里的注释)。
路17:37 门徒说:“主啊,在哪里有这事呢?”耶稣说:“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
【本会注释】
主啊,在哪里有这事呢。即,“主啊,在什么情况下呢?”门徒看起来对于耶稣刚才所说的事很困惑,不知道它们发生的时间以及以何种方式发生(见对太24:3的注释)。
尸首在哪里。耶稣似乎是在用当时常见的谚语来回答他们的问题。关于这里的评论见对太24:28的注释。
鹰。希腊文aetoi,这里很可能是“秃鹫”,而不是“老鹰”。老鹰既不像秃鹫那样喜欢群居,也不像它们那样以腐烂的尸体为食(见对哈1:8的注释)。
提要:3 锲而不舍的寡妇。9 法利赛人和税吏。15 小孩子被带到基督那里。18 一个官想跟从基督,但他的财富成了他的阻碍。28 那些为了基督的缘故舍弃一切之人的报赏。31 他预言他的死,35 并使一个瞎子重见光明。
寡妇和不义的官
路18:1 耶稣设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
【本会注释】
一个比喻。[不公正的官,路18:1-8。参对路11:5-8的注释;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这个比喻和记载在路17:20-37节中的教训极有可能是在同样的情况下给出的(见对路17:20的注释;参《路》第十四章)。现在可能大约是公元31年的三月,距拉撒路的复活刚过去不长的时间(见对路17:11,20的注释),离最后的逾越节也只剩几周的时间了。地点可能是在比哩亚的某个地方。前面有些教训(见对路17:20的注释)是直接说给法利赛人听的,因此现在他们可能仍然在场。然而,当法利赛人问耶稣上帝的国几时来到(路17:20)打断了他的讲话时,他正在教训他的门徒(路17:1;参路16:1)。可能现在耶稣再次把他的注意力主要地转回了门徒。事实上,在专门回答了法利赛人的问题后(17:21),耶稣已经部分地把他的注意力转向他的门徒了(见对路17:22的注释)。
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给出之关于真诚祷告者的教训是紧接着基督二次来临之前危机出现时间之讨论的(路17:22-37),尤其是从那能引人走向败亡之欺骗的角度。路21:36节中一个类似的教训也是这样(另见可13:33)。
这个比喻尤其适用于上帝的百姓在最后日子里的经验(《路》第十四章),特别是预期到他们所必须面对的欺骗和必须忍受的逼迫。
常常祷告。特别是考虑到基督的二次来临以及之前的试验时期。祷告不是一项义务,祷告是必须的。耶稣这里并不是说人应该完全沉于祷告之中,而排除与上天媒介合作去确保这些祷告内容实现的实际努力,或忽视个人的责任(见下面对“不可灰心”的注释)。耶稣的意思是,当我们的祷告没有得到立即的答复时我们不要放弃祷告(见第7,8节)。“常常”祷告同时还意味着我们在每一天、每一时的生活中都与上帝保持联络。关于解释比喻的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4页。关于耶稣祷告生活的讨论见对可1:35;3:13的注释。耶稣给他门徒关于祷告的进一步指示见对路11:1-9的注释。另比较他在太9:38节中的指示。
不可灰心。即,他们被劝勉,祷告不可厌倦,在祷告中也不要失去信心。基督时代的犹太人教训说祷告可取的是一日三次(见对但6:10的注释)。这三次中的两次是早晚时辰的定时祷告,就是早祭、晚祭为全体以色列人献上并且有香供奉在幔子前的时候(见对路1:9,10的注释)。据说有的拉比竟然有以下这种教训,一个人应该避免在规定的时辰以外祷告,否则他就会打搅上帝并使他厌烦,就像这个比喻中那个纠缠不休的寡妇缠磨那不义官一样。
路18:2 说:“某城里有一个官,不惧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本会注释】
城里有一个官。直译是,“某城里的某个官”。耶稣在使用这个说法时很慎重。他要确保他的听众不会去对号入座。只有耶稣的那些仇敌才会利用任何机会去控告他要颠覆政府(见对路23:2的注释)。
不惧怕上帝。很明显,这个法官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表现出既不爱上帝也不爱他的同胞,也不尊重律法(见对太22:34-40的注释)。
路18:3 那城里有个寡妇,常到他那里,说:‘我有一个对头,求你给我伸冤。’
【本会注释】
寡妇。古代东方社会里,寡妇通常是最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她再没有儿子为她做主。很明显,这个寡妇没有任何人来保护她。此外,她没有任何东西来贿赂那个铁石心肠的法官或去支付诉讼的费用。在诗篇的描述中,上帝被称为“寡妇的伸冤者”(见诗68:5)。雅各将“看顾”在“患难中的”寡妇当作“清洁虔诚”的一个标志(雅1:27)。耶稣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他们的祸事之一便是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见对太23:14的注释;另见对伯22:9的注释)。
到。根据希腊文,这里应作,“她常来”。
给我伸冤。或,“为我行公义”(见《路》第十四章)。看起来,那寡妇的丈夫留给了她一些财产,或许是曾经抵押给别人了,这些人拒绝根据律法的条款(见对利25:23-25的注释)在契约规定的时间把财产还给那个寡妇。很明显,无人为她做主,那寡妇只能完全依靠法官的公义和怜悯,但是那法官既不公正也没有怜悯。他是上帝的完全对立面;他反映出了撒但的品格。
对头。希腊文antidikos,这是一个常用的司法术语,表示诉讼案件中的一方,一般是指被告,但有时也指原告(见对太5:25的注释)。撒但就被说成是基督徒的antidikos(彼前5:8;见亚3:1-4)。Antidikos还出现在七十士译本的撒上2:10;斯8:1中。
路18:4 他多日不准。后来心里说:‘我虽不惧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本会注释】
他……不准。根据希腊文,“他多日不准”。这个官执意不肯给她伸冤。
后来……说。她的坚持使他心烦。
心里。见对第11节的注释。
我虽不惧怕上帝。见对第2节的注释。
路18:5 只因这寡妇烦扰我,我就给她伸冤吧,免得她常来缠磨我!’”
【本会注释】
这寡妇烦扰我。这个寡妇在处理她这件事时唯一的武器便是不断的恳求。她的巨大需要没有打动那个法官的公义心和怜悯心(见对第3节的注释),但她的坚持却使他不耐烦了。在法官这一边,他只需片刻的努力便能施行公义,但他却没有那么做,直等到不施行公义比施行公义还麻烦的时候。
我就给她伸冤吧。见对第3节的注释。他并不是出于公义的心或对无助寡妇的怜悯,而是要保证自己不再受寡妇进一步的搅扰。他对律法毫不尊重,对于苦难和压迫他也是完全无所谓的。
缠磨我。直译是,“麻烦我到了眼皮底下了”,或“麻烦我快使我受伤了”;因此,在象征意义上有“使某人筋疲力尽”的意思,即,“给我无法忍受的烦恼”。这个法官用在这的正是“大大烦扰”的比喻义。
路18:6 主说:“你们听这不义之官所说的话。
【本会注释】
不义。这个词语直接描述了耶稣对那法官的观点,正像他对那不义管家的描述一样(见对路16:8的注释)。
路18:7 上帝的选民昼夜呼吁他,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
【本会注释】
岂不。按照希腊文,这里期待的是一个肯定的回答(见对路6:39的注释)。这个比喻的教训是以那不义官的品格和公义、慈悲上帝之间的鲜明对比为基础的。那个法官出于自私的原由最后尚且答应了寡妇的要求,何况上帝,他将会如何应允那些呼求他的人啊!有关一个类似的对比见对太15:26,27的注释。如果对一个不义官的坚持都能有结果,那么这同样的坚持决不会得不到公义上帝的垂顾和报赏。
上帝的选民。即,他的“选”民(见诗105: 5,6,43;赛43:20;65:15)。
昼夜呼吁他。即,持续不断地,或坚持不懈地(见对第1节的注释)。将这里和约翰“在祭坛底下”看到的“灵魂”为了公义而发出的呼喊作一比较(启6:9,10)。
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上帝似乎经常迟延对“他选民”的答复(见哈1:2),但实际上他始终都在“快快地”做工。他利用那些权势为“选民”成就他美好的旨意,那些权势在结果变得明显之前不久就在运行了。此外,上帝有时迟延为“他选民”“报仇”是为了让那些逼迫他们的人有时间和机会悔改。上帝爱那些逼迫人的,就像他爱那些受逼迫的一样;“主所应许的……其实不是耽延”是他“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3:9)。另外,品格经过试炼就变得完全(见对伯23:10的注释),上帝有时迟延答复我们的恳求是为了使我们有机会发展自己的品格(见《历》第二十章;《路》第十四章)。迟延也有益于加强我们的需要感,若没有需要感,上帝经常不可能为我们做工(见《路》第十三章)。关于上帝对他遭遇不公待遇的选民”的态度,及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应有的态度,见彼前2:20-24节。
路18:8 我告诉你们,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吗?”
【本会注释】
我告诉你们。这几个字强调了这里要作总结性陈述。
人子。见对太1:1;可2:10的注释。
来。这是我们的主第一次直接提到他的第二次来临,关于这件事他在此之前六个月时已经简单总结过了(见太16:27)。在此之前大约一年半的时候,耶稣在稗子的比喻中提到“人子”差遣他的使者去把稗子和麦子分开(见对太24:31的注释),但没有直接提及他回到这个世界上来(见太13:40-43;参路17:22-30)。
有些批评的注释家没有看出这里关于人子到地上来时寻找信德的陈述和前面那个比喻之间的联系。因此他们便总结说,这是耶稣一个独立的教训,被路加偶然地插在这里。持这种观点的人这样说便是没有注意到,“人子来的时候”他要“给他们伸冤”(第7,8节),圣经中别处清楚地提到这个事实,即,基督的到来和他给他选民伸冤两者之间的联系(见太16:27;启22:12)。正是在那个场合中,基督要坐着行审判(太25:34-46;罗2:16;提后4:1,8;彼前4:5;启19:11)。
遇得见……有信德吗。直译是,“他能找到信德吗”?基督即将复临之前世上的情况是这样的,恶人们大声庆祝上帝把“他的选民”留在痛苦和患难中,任凭他们倒在他们仇敌面前(见《善》第三十九章)。讲这个比喻几周之后当耶稣提起他复临的兆头时,他警戒他的门徒他们必将遭遇使他们受到极端考验(太24:22)的“大灾难”(太24:21)。然而,“选民”必将“忍耐到底”(太24:13)并且“得救”。
法利赛人和税吏的祷告
路18:9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
【本会注释】
一个比喻。[法利赛人和税吏,路18:9-14;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这个比喻和前面不义官的比喻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并且似乎我们也无从得知这两个比喻是不是在同一个场合发出的。这个比喻和前一个一样,可能也是在公元31年的三月给出的,地点是在比哩亚的某个地方。
仗着自己。尽管他们没有被特别点名,很明显耶稣此刻所想的正是法利赛人。有一个事实强调了这一点,在比喻中,一个法利赛人“仗着”自己是“义人”而“藐视”别人。最近一些场合,当耶稣教训人时,文士和法利赛人都在场(见对路15:2;16:14;17:20的注释),此时此刻他们可能也在现场。在这个比喻的开头,路加指出这个比喻正是向那些信他们“自己”而不信上帝的人说的(见路18:8,9)。他们的信是假的,只有真的信上帝才会使其发展。关于那些“仗着自己”的法利赛人的思想结构的说明,见保罗对于自己是个法利赛人的描述(腓3:4-6)。
是义人。即,按照他们自己对于公义的标准,就是那些法利赛人谨慎遵守或至少假装谨慎遵守的标准。法利赛人关于公义的标准就是严格遵守摩西的律法和拉比的遗传。基本上就是,靠行为称义。法利赛式律法主义关于义的观念其操作前提是,救恩可以靠严格遵行一定的行为模式去赚得,而心灵对于上帝的虔诚以及人的动机和生活目的的改变,却很少或没有给予重视。法利赛人强调律法的字句,而忽视其精神。他们的观念是,外表顺从神圣的律法就是上帝全部的要求,而不顾及促使这些顺从实现的内在动机,正是这种观念支配着他们的思想和生活。耶稣多次警告门徒和众人要防备这种对于救恩的形式主义倾向(见对太5:20;16:6;路12:1的注释)。
藐视。希腊文exuoutheneō,“不重视”,“完全轻视”,或“轻蔑地对待”。另外,这个词还被翻译为“轻看”(路23:11;徒4:11;罗14:10)和“粗俗”(林后10:10)。那些看自己是美德典范的人便要用一种藐视的眼光来看他的同胞了。
别人。直译是,“其余的”,意思是,“其余所有的人”。即,凡是不认可他们对于“义”之定义并且不相应地按照这种定义去规范自己生活的人,法利赛人都要加以藐视。
路18:10 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本会注释】
两个人。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没有其他人在场,他只是提及这个比喻所涉及到的两个人。他们其中一个看自己是圣人,他“上……去”的目的便是要在上帝和同胞面前夸耀自己。但另一个人看自己是罪人,他“上……去”是要在上帝面前承认他的罪,祈求他的怜悯,并获得宽恕。
上……去。这个短语用在这里可能是指从城内低平的区域到摩利亚山上去之过程中的上坡。对于法利赛人来说,参加早晚时辰的祷告以及其他圣殿侍奉是赢得上帝恩宠并获得人的称赞的有功劳的行为。关于带着这些动机所表演出来的宗教行为,耶稣说,“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见对太6:2的注释)。在上帝和我们的同胞面前保持一种真正谦卑的精神是我们转变的最好证据之一(见对弥6:8的注释)。
祷告。可能是在晨祷,也可能是在晚祷(见对路1:9,10的注释)。即便在五旬节后使徒中的一些人看起来还有在祷告的时辰到殿里去参加侍奉的习惯(徒3:1;参10:3)。
一个是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法利赛人在当时的犹太人社会中是敬虔的最高典范。
一个是税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6页。换句话说,这税吏代表着犹太社会中那些地位最卑微的人。
路18:11 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象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这个税吏。
【本会注释】
站着。一个祷告时常用的姿势(见撒上1:26;王上8:14,22;太6:5;可11:25;见对尼8:5;但6:10的注释)。
自言自语地。即,听不到地,或许他的嘴唇在动,或者是用很小的声音。很明显,他不是在向上帝而是在向他自己说话。可能这个法利赛人在圣殿的院落中站得离别的崇拜者很远,似乎是在表示,他做人做得太好了,即便在祷告时也不能和他们站得很近。
上帝啊,我感谢你。很明显,他真实的意思是,“上帝啊,你应该感到庆幸,在这些来朝拜祢的人中,还有像我这样一个好人。毋庸置疑,我比他们都优越”。
像别人。直译是,“像其余的人”,即,其他所有的人(见对第9节的注释)。不错,其他人很少能赶上他这种自以为义自高自大的水平。无论我们同胞的状况如何,通过和他们进行比较而决定自己为义的程度,这样做永远都是危险的(见对太5:48的注释)。和法利赛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保罗称自己是罪魁(见提前1:15)。
勒索。希腊文harpages,“抢夺的人”,“凶恶的人”;因此有了“强盗”,或“勒索的人”(见对太7:15;路11:39的注释)。这个法利赛人开始详细列举他不做的坏事。他深信这些能够使他获得上帝的喜爱。他口头列举出一些他平时不犯的罪行。他不是在感谢上帝的公义和怜悯,而是在称颂自己的德行。他十分满足于自己通过殷勤的努力严格地遵守了律法的字句,但却似乎忘记了遵守律法的精神,即必须伴随着真正的顺从才能得到上帝的认可。
不义。或,“不义”。他没有公开违背律法。
奸淫。见对太5:27-32的注释。
也不像这个税吏。“这个”用在此处,很可能不仅是在指那个税吏,并且还表达出对他的轻蔑(见对路14:30;15:2的注释)。“这个税吏”非常引人注意,因为他虽然在另一个方向“远远地站着”(路18:13)但还是能从人群中被发现。当那个法利赛人注意到这个社会“渣滓”的存在时,他似乎是在这样祷告,“主啊,那有这么一个人,我的意思是,那个可憎的税吏。我很庆幸自己不像他那样是个恶棍”。
路18:12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本会注释】
我……禁食两次。那个法利赛人在列举了他没有犯的罪后现在又开始数算他特别引以为傲的德行,很明显,他把自己这些德行拿出来数算是要去买得他的救恩。即便是法利赛人也不都是“一个礼拜禁食两次”的,即,星期一和星期四(见对太6:16-18的注释)。法利赛人为他们的禁食和捐纳十分之一过于律法字句的要求而感到骄傲,他们认为上帝必将赞赏他们在义务职责之外所自愿做的努力,他们经常喜欢这样认为(见对太23:23的注释)。逾越节和五旬节之间,住棚节和修殿节之间(本注释第二册第108页;本注释第一册第709,710页;利23:2-42;见对约10:22的注释),他们特别是要在这个阶段里禁食。
按照法利赛人的神学观点,足够的好行为所带来的功劳可以抵消罪债。住棚节是7月22日结束的,约两个月后,是9月25日的修殿节(见本册注释原文第30页)。算上两头的时间,逾越节和五旬节之间是七个礼拜。
后来,狂热的基督徒开始在一年中的某个时节星期三和星期五禁食,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是避开与犹太人犯同样的错,因为犹太人是在星期一和星期四禁食的。在十二使徒遗训(第8:1节)中──公元2世纪基督教的一部非正典论文集──其中有教训说,“不要让你的禁食与那些假冒为善的人在同一天;他们在一周的第二天和第五天禁食;但是你在第四天和预备[日]禁食”。
凡……都捐上十分之一。即便是摩西律法中那些有关十分之一的条例没有特别提到的东西他也捐上了(见对太23:23的注释),比如说“薄荷、茴香、芹菜”。或许他捐的甚至比拉比们的教训要求的还多。
我所得的。即,他增加的收益。
路18:13 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本会注释】
远远地站着。可能是远远地离开那个法利赛人和其他的崇拜者,很显然,这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会以一种怀疑轻视的眼光打量他。一般的人都不喜欢和税吏作更接近的交往(见对路3:12的注释)。
举。比较以西结关于那个“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之义人的描述(结18:6,15;参第12节)。站着祷告,向天举手,这也是一种习俗(见王上8:22;诗28:2;诗63:4;134:2;提前2:8)。
捶着胸。直译是,“不停地捶他的胸”。税吏的行动证明了他所说话语的真诚并表明了他自知不配的感觉。他甚至感觉自己连祷告都不配。但他自己又感觉需要,这种意识催促着他去祷告。
可怜。或,“开恩”。见对太5:7的注释。感觉自己有需要是被上帝接纳的先决条件,我们必须认识到,没有他的怜悯,我们必完全失丧(见《路》第十三章)。与那个法利赛人相比,这个税吏无疑想到了许多恶习,并且他知道这些事自己都做过;他也想到了德行,但是他知道自己没有一点美德。他和使徒保罗一样,知道自己是个罪人(见提前1:15),极度需要神圣的恩典。怜悯是神圣之爱的一个方面,它在罪恶进入宇宙之前是没有表现出来的,因此也就不能完全为人所熟知。怜悯是神圣之爱向那些不配得之人的彰显。这里翻译为“开恩可怜”的希腊文词语在意思上似乎与希伯来文词语chesed有着密切的联系(见对诗篇第36篇的附注),后者通常被翻译为“怜悯”(代上16:34;诗136:1-26)或“慈爱”(诗51:1;52:1;138:2)。
罪人。直译是,“这罪人”(参提前1:15)。税吏祷告的语气好像是在说除了他再没有别的罪人,他是唯一的一个。和那个法利赛人一样,他把自己放在了一个阶层之中,而这个阶层中只有他一个人。他不像其他人那么好,他是罪人。那个法利赛人想他自己比“别人”要好得多(路18:11);而这个税吏认为自己远远赶不上别人。
路18:14 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本会注释】
我告诉你们。耶稣经常用这句话来引出一个重要的陈述或用来强调下面要说的话;另外,也用它来结束一系列的推论或者一个比喻。“我告诉你们”这个短语经常出现在路加的记述中(路4:25;9:27;10:24;12:51;13:3,5,27;17:34;18:8,14;19:40)。
算为义。即,被上帝接受并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法利赛人看自己是公义的(见第9节),但上帝却不这样认为。税吏知道自己是个罪人(见第13节),这种认识便打开了一条门路,上帝宣称他是无罪的,一个罪人被神圣的怜悯称为义(见对第13节的注释)。这两个人之间的区别是由他们对自己以及对上帝的态度决定的。
比。法利赛人自己使自己失去了领受神圣怜悯和恩典的机会。那神圣之爱的洪流带给税吏平安与喜乐,但法利赛人的自得自满关闭了他心灵的门路,他便得不到这福分了。那法利赛人的祷告在上帝面前是不被接受的,因为他的祷告没有耶稣基督功劳的馨香伴随(见《祖知》第三十章;见对出30:8的注释)。
自高的。见对路14:11;可9:35的注释。谦卑对骄傲的问题是人心中善恶之间的非常的争战。
路18:14节标志着路加福音中“最大的插入”之结束,第9:51至18:14节有时用“最大的插入”这个短语来表示(见对路9:51的注释),因为其他的福音书作者对于这部分叙述中,哪怕是最重要的事件和教训也一点都没有提到。
耶稣为小孩祝福
路18:15 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他摸他们;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
【本会注释】
婴孩。[为小孩祝福,路18:15-17=太19:13-15=可10:13-16。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或,“小孩子”。
路18:16 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上帝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路18:17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上帝国的,若不象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像小孩子。见太18:2-4。
富足的官寻求永生之道
路18:18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本会注释】
有一个官。[富足的少年官,路18:18-30=太19:16-30=可10:17-31。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
路18:19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路18:20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
路18:21 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路18:22 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路18:23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
路18:24 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的难哪!
路18:25 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
路18:26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路18:27 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却能。”
路18:28 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
路18:29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上帝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
路18:30 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耶稣第三次预言受难和复活
路18:31 耶稣带着十二个门徒,对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本会注释】
我们上耶路撒冷去。[耶稣预言他的死,路18:31-34=太20:17-19=可10:32-42。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尽管这里所记载的通常被认为是耶稣第三次宣告他的死,但就路加来说,实际上这已经是他第六次记述了。前两次宣告发生在耶稣在加利利公开被拒绝(见路9:22,44)后的六个月隐退过程中,在公元30年的逾越节和当年的住棚节之间。接下来,路加延伸叙述了耶稣在比哩亚的传道(路9:51至18:14),其他几位福音书作者对于这一阶段都没有记载(见对路9:51的注释),在这段过程中,路加三次至少是间接地提及了他的受苦和受死(路12:50;13:33;17:25)。这三次都发生在公元30年的住棚节之后。
路18:32 他将要被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脸上,
路18:33 并要鞭打他,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
路18:34 这些事门徒一样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隐藏的;他们不晓得所说的是什么。
【本会注释】
门徒……不懂得。路加比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用了更多的工夫去描述门徒们对耶稣试图向他们显明的令人忧伤之真理理解上的彻底失败。原因很简单,他们思想中对耶稣来要建立的国之性质充满了错误的观念。很明显,所有与他们自己关于这一问题先入为主之误解不相符合的东西,他们都从自己头脑中驱除出去了(见《历》第六十章)。
治好耶利哥的盲人
路18:35 耶稣将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子坐在路旁讨饭。
【本会注释】
有一个瞎子。[瞎子巴底买,路18:35-43=太20:29-34=可10:46-52。主要的注释:马可福音。]
路18:36 听见许多人经过,就问是什么事。
路18:37 他们告诉他,是拿撒勒人耶稣经过。
路18:38 他就呼叫说:“大卫的子孙耶稣啊,可怜我吧!”
路18:39 在前头走的人就责备他,不许他作声;他却越发喊叫说:“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吧!”
【本会注释】
在前头走的人。或,“在前头的人们”。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与耶稣一起旅行之人的阵式。“在前头走的人”可能是耶稣自己的同伴,而不仅仅是出于好奇总是跟随着耶稣的大批群众或者是也去耶路撒冷朝拜恰巧和耶稣同行的人(见对可10:47的注释)。
路18:40 耶稣站住,吩咐把他领过来,到了跟前,就问他说:
路18:41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他说:“主啊,我要能看见。”
路18:42 耶稣说:“你可以看见!你的信救了你了。”
【本会注释】
救了你。即,医治了你。
路18:43 瞎子立刻看见了,就跟随耶稣,一路归荣耀与上帝。众人看见这事,也赞美上帝。
【本会注释】
众人。路加在这里增加了一些马太和马可都没有提到的情况──那些见到神迹之人的反应。犹太人领袖经常把耶稣的能力归给魔鬼(见对太12:24的注释),但普通的百姓的辨别力还没有被偏见蒙蔽,他们将耶稣的能力归给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