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读经|通读新约(第4次)

第23天(林后10-13;加1-6;弗1-2)

哥林多前后10章

不凭血气争战

10:1  我保罗,就是与你们见面的时候是谦卑的,不在你们那里的时候向你们是勇敢的,如今亲自藉着基督的温柔、和平劝你们。  

10:2  有人以为我是凭着血气行事,我也以为必须用勇敢待这等人。求你们不要叫我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有这样的勇敢。  

10:3  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  

10:4  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 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

10:5  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 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  

10:6  并且我已经预备好了,等你们十分顺服的时候,要责罚那一切不顺服的人。  

10:7  你们是看眼前的吗?倘若有人自信是属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属基督,我们也是如何属基督的。  

10:8  主赐给我们权柄,是要造就你们,并不是要败坏你们。我就是为这权柄稍微夸口,也不至于惭愧。  

10:9  我说这话,免得你们以为我写信是要威吓你们。  

10:10  因为有人说:“他的信又沉重、又厉害,及至见面,却是气貌不扬、言语粗俗的。”  

10:11  这等人当想,我们不在那里的时候,信上的言语如何,见面的时候,行事也必如何。

10:12  因为我们不敢将自己和那自荐的人同列相比。他们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较自己,乃是不通达的。  

10:13  我们不愿意分外夸口,只要照 神所量给我们的界限购到你们那里。  

10:14  们并非过了自己的界限,好像购不到你们那里,因为我们早到你们那里,传了基督的福音。  

当指着主夸口

10:15  我们不仗着别人所劳碌的分外夸口;但指望你们信心增长的时候,所量给我们的界限,就可以因着你们更加开展,  

10:16  得以将福音传到你们以外的地方,并不是在别人界限之内,藉着他现成的事夸口。  

10:17  但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10:18  因为蒙悦纳的,不是自己称许的,乃是主所称许的。

哥林多前后11章

保罗怕信徒失去纯一的心

11:1  但愿你们宽容我这一点愚妄;其实,你们原是宽容我的。  

11:2  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 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11:3  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  

11:4  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  

11:5  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11:6  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

言己传教不索费用

11:7  我因为白白传 神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  

11:8  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  

11:9  我在你们那里缺乏的时候,并没有累着你们一个人,因我所缺乏的,那从马其顿来的弟兄们都补足了。我向来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总不至于累着你们。

11:10  既有基督的诚实在我里面,就无人能在亚该亚一带地方阻挡我这自夸。  

11:11  为什么呢?是因我不爱你们吗?这有 神知道。  

11:12  我现在所做的,后来还要做,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人的机会,使他们在所夸的事上也不过与我们一样。  

11:13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  

11:14  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  

11:15  所以,他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们的结局必然照着他们的行为。

保罗以诸般患难为荣

11:16  我再说,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纵然如此,也要把我当作愚妄人接纳,叫我可以略略自夸。  

11:17  我说的话不是奉主命说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胆自夸;  

11:18  既有好些人凭着血气自夸,我也要自夸了。  

11:19  你们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  

11:20  假若有人强你们作奴仆,或侵吞你们,或掳掠你们,或侮慢你们,或打你们的脸,你们都能忍耐他。  

11:21  我说这话是羞辱自己,好像我们从前是软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说句愚妄话),我也勇敢。  

11:22  他们是希伯来人吗?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吗?我也是。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吗?我也是。  

11:23  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  

11:24  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  

11:25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  

11:26  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

11:27  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  

11:28  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  

11:29  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  

11:30  我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  

11:31  那永远可称颂之主耶稣的父 神知道我不说谎。  

11:32  在大马士革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马士革城要捉拿我,  

11:33  我就从窗户中,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脱离了他的手。

哥林多前后12章

保罗所得的启示

12:1  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 

12:2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12:3  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12:4  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12:5  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12:6  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12:7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  

12:8  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

12:9  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12:10  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  

明显使徒的凭据

12:11  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们强逼的,我本该被你们称许才是。我虽算不了什么,却没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12:12  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藉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  

12:13  除了我不累着你们这一件事,你们还有什么事不及别的教会呢?这不公之处,求你们饶恕我吧!  

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也必不累着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  

12:15  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吗?  

12:16  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笼你们。  

12:17  我所差到你们那里去的人,我藉着他们一个人占过你们的便宜吗? 

12:18  我劝了提多到你们那里去,又差那位兄弟与他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事不同是一个心灵(注:“心灵”或作“圣灵”)吗?不同是一个脚踪吗? 

一切的事都为造就信徒

12:19  你们到如今,还想我们是向你们分诉;我们本是在基督里当 神面前说话。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为造就你们。  

12:20  我怕我再来的时候,见你们不合我所想望的,你们见我也不合你们所想望的;又怕有纷争、嫉妒、恼怒、结党、毁谤、谗言、狂傲、混乱的事;  

12:21  且怕我来的时候,我的 神叫我在你们面前惭愧;又因许多人从前犯罪,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事,不肯悔改,我就忧愁。

哥林多前后13章

劝门徒自省

13:1  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

13:2  我从前说过,如今不在你们那里又说,正如我第二次见你们的时候所说的一样,就是对那犯了罪的和其余的人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  

13:3  你们既然寻求基督在我里面说话的凭据,我必不宽容。因为基督在你们身上不是软弱的,在你们里面是有大能的。  

13:4  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 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我们也是这样同他软弱,但因 神向你们所显的大能,也必与他同活。  

13:5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  

13:6  我却盼望你们晓得,我们不是可弃绝的人。  

13:7  我们求 神叫你们一件恶事都不做。这不是要显明我们是蒙悦纳的,是要你们行事端正,任凭人看我们是被弃绝的吧!  

13:8  我们凡事不能敌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

13:9  即使我们软弱,你们刚强,我们也欢喜,并且我们所求的,就是你们作完全人。  

13:10  所以,我不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把这话写给你们,好叫我见你们的时候,不用照主所给我的权柄严厉地待你们。这权柄原是为造就人,并不是为败坏人。

劝勉

13:11  还有末了的话:愿弟兄们都喜乐!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爱和平的 神必常与你们同在。  

13:12  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  

13:13  众圣徒都问你们安。  

祝福

13:14  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加拉太书

加拉太书1章

保罗达加拉太人书

1: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 神),  

1: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1:3  愿恩惠、平安从父 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1:4  基督照我们父 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1:5  但愿荣耀归于 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希奇加拉太人速离正道

1: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1: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1: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1: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1: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保罗传的福音是从上帝来的

1: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1: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1: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 神的教会;

1: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1: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 神,  

1:16  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1: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

1: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1: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 神面前说的。  

1: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1: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1: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1: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 神。

加拉太书2章

保罗巴拿巴奉启示再往耶路撒冷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2: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2: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2: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2: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2: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2: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2: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2: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2: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保罗责备矶法与外邦人隔开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夥装假。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2: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基督在保罗里面活着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拉太书3章

责备加拉太人受了迷惑

3: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3:2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3: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3: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3: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3:6  正如“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3: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3: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义人必因信得生

3: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3: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注:“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3: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3: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3: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3:17  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3: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3: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3: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 神却是一位。  

3:21  这样,律法是与 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3: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律法是福音的先声

3: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3: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3: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3: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 神的儿子。  

3: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3:28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3:29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加拉太书4章

被赎的人得儿子的名分

4:1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4:2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4:3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4:4  及至时候满足, 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4:6  你们既为儿子, 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注: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4:7  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 神为后嗣。  

4:8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 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 神的作奴仆。  

4:9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 神,更可说是被 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4:10  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

4:11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激励门徒

4:12  弟兄们,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  

4:13  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  

4:14  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 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  

4:15  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  

4:16  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4:17  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注: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  

4:18  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

4:19  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  

4:20  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俩个妇人预表两约

4:21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4:22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4: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4:24  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4:25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都是为奴的。  

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  

4:27  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4:28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4: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4:30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4:31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加拉太书5章

基督使人得自由

5:1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在基督里割礼无功效

5: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5:3  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5: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5:5  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  

5: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5:7  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  

5:8  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  

5:9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  

5:10  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  

5:11  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5:12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爱心乃包括全律法的义

5:13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5: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5:15  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圣灵与情欲为敌

5:16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5: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的。  

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  

5:20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  

5:21  嫉妒(注: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5: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5: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5: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5:26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加拉太书6章

各人的重提要互相担当

6: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6: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6:3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  

6: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6:5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种什么收什么

6:6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6:7  不要自欺, 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6:8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6: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6: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当作新造的人

6:11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6: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6:13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  

6: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6: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6: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 神的以色列民。  

6: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  

6:18  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以弗所书

以弗所书1章

保罗达以费所人书

1:1  奉 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  

1:2  愿恩惠、平安从 神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蒙救赎的恩

1:3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1:4  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1:5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1:6  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1:7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  

1:8  这恩典是 神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  

1:9  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  

1: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  

1:11  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注:“得”或作“成”),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  

1:12  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1: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1:14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注:原文作“质”),直等到 神之民(注:“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指望天上的基业

1:15  因此,我既听见你们信从主耶稣,亲爱众圣徒,  

1:16  就为你们不住地感谢 神,祷告的时候,常提到你们,  

1:17  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 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  

1:18  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  

1:19  并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1:20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  

1:21  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  

1:22  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  

1:23  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以弗所书2章

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2:1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  

2:2  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2:3  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2:4  然而 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  

2:5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2:6  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  

2:7  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

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  

2:9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2:10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从前门徒不知道上帝

2:11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  

2: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 神。  

2:13  你们从前远离 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2:14  因他使我们和睦(注: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  

2:15  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2:16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 神和好了,

2:17  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  

2:18  因为我们两下藉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如今是上帝家里的人

2:19  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 神家里的人了。 

2:20  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  

2:21  各(注:或作“全”)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  

2:22  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 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 

提要

1保罗抵挡那些假使徒,他们侮辱他容貌和身体的弱点出面,他提出属灵的权力和权威,用以武装抵挡所有的敌对力量,7向他们保证,当他来时讲话是带有能力的,与他现在写信不在场时一样,12此外,责备他们越过了自己的界限,还仗着别人所劳碌的夸口。


保罗为他的工作辩护

林后10:1 我保罗,就是与你们见面的时候是谦卑的,不在你们那里的时候向你们是勇敢的,如今亲自藉着基督的温柔、和平劝你们。

【本会注释】

劝。希腊语parakaleo,“恳求”,“劝诫”,“劝勉”。这章开始了这封书信的第三个主要部分,包括10-13章。1-7章保罗详细论述使徒职分的能力和荣耀;8-9章论述为耶路撒冷穷人的捐献;林后10:1-13:10论述有关保罗自己作为使徒的职分。这里保罗为他的使徒权威辩护,并与他的敌对者相比较,就是那些搅扰哥林多教会的“假使徒”(林后11:13)。见22节注释。

前9章保罗是写给大多数合作的人的,只是稍带提到了那些假领袖及可能受其影响的人(林后2:17;3:1;5:12)。这里他警告哥林多人抵制他们中间的“假使徒”。他已经十分了解他们对教会的恶影响,但是毫无疑问,提多给他带来了更多关于的他们的恶行的报告。对于大多数人,他只能是用充满感情的、劝勉、和好的言语。但是他的教导没有将那些犹太化分子(见林后11:22注释)争取过来。

罗马的革利免在初世纪末时信哥林多人,发现也有同样的对抗分子在工作。然而,保罗对这一不顺服的团体的责备似乎至少是曾经一时免除了由此所引发的分裂。他对这一情形的坚决处理,在哥林多信徒的思想中没有留下任何怀疑保罗是一位使徒的余地。哥林多后书的结尾章节对于今天那些遇到同样不和问题的人充满了建议。

理解书信中在这一点转变的性质,对于正确解释其后的内容很重要。复数的“我们”让位与单数的“我”。希腊文中的第一个词是强烈的强调及个人色彩,“我保罗”(参加5:2;弗3:1;门19)。使徒现在提出他使徒的权威和个人品格的全部砝码抵挡犹太化的假领袖(见林后11:22注释)。他们指控他是胆小怯懦的(林后10:1,2),言语粗俗的(林后11:6),优柔寡断的(林后11:16-19)。但他们却是带有谬论和“另一个福音”的假向导(林后11:4)。他们是无礼的自夸者(林后11:20,21),鲁莽的入侵者(林后10:15),并将自己强加于信徒身上(林后11:20)。但是最后算账的时候到了。他们现在不得不亲自对付保罗。在这些章节中,他的语气大体上是愤慨和激烈的斥责。他有时几乎是道歉地说出他必须要说的,因为他感到了那事的严重性。保罗的书信没有哪一处的精神和方法可以和10-13章相比。

谦卑。希腊文tapeinos,“卑微的”或“谦逊的”,这里是贬义词。保罗暗指他的敌对者的嘲弄(10节,参林后12:5,7)。他们曾讥笑他,暗示他是软弱胆小的。此外,他岂不是不敢到哥林多来吗?他推迟行程岂不是因为怕见他们吗?难道他不是因为弥补他的怯懦才写严厉的信吗?

勇敢。希腊语tharreo,“很有勇气”,“充满希望”,“大胆”(见10节)。

温柔。希腊语praotēs,“和平”,“温和”,“温柔”。关于相关的词praüs的研究,见太5:5注释。

和平。希腊语epieikeia,“温和”,“和平”,“公平”。或许“和平”一词最好的表达了epieikeia所传达的意思的细微差别,但是加上了由真诚的爱和献身所驱使的公正和公平的想法。

保罗指出在和人相处时他所效法的基督的温柔与和平,丝毫不愿严厉待人。但是就连他的严肃也是以谦卑为标记的。1-6节保罗恳劝哥林多人不要强迫他用严厉的方法和话语对待他们。这种武器是少有能很好奏效的,只有在“温柔与和平”失效时才能用。保罗正前往哥林多,不久就要与他的敌对者面对面。如果他们想要严厉的对待,他早已准备好付诸实施。他现在的请求,尽管语气严厉,他希望能够避免他亲自见面时需用更为严厉的话语。

保罗的敌人是骄傲、任性又自负的。他们误将他的温柔视为软弱,将他的和平视为怯懦。因而他们没有吸取1-7章中温柔的呼吁和亲切的劝诫。唯一能够刺入他们麻木自满的内心的,只有责备、抨击和10-13章中的揭发。那些以自己为重要的、自我思想膨胀的人,往往不为温和的美德所影响。他们甚至鄙视那些拥有谦卑温柔的更美好品格的人。对于他们,借着欺压别人而维持地位和领导就是成功的标志。因此保罗解释说,尽管他愿意以温和的精神向他们说话,但是他们的态度已经迫使他采取严厉的手段。


林后10:2 有人以为我是凭着血气行事,我也以为必须用勇敢待这等人;求你们不要叫我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有这样的勇敢。

【本会注释】

血气。这里指没有重生的人,没有受圣灵影响之人的肉体的、生来的、世俗的一面(见罗7:24注释;参林前9:27注释)。人本性的冲动被称为“肉体的情欲”(约一2:16)。那些受圣灵控制和引导的人不会“放纵肉体的情欲”(加5:16;参弗2:3;彼后2:18)。圣经称其为“人的聪明”(林后1:12)。属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罗8:5;参西2:18)。在“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因为它是“与上帝为仇”的(罗8:7)。

保罗在哥林多的敌人以他们自己审断保罗,似乎控告他的动机是凭肉体、属世的目的(参林后1:17)。以自己的水平审断他人的动机和行事始终是这种人的特征。但是当他们面对保罗神圣化的勇敢和勇气时,他们就退缩成为渺小的原形了。

勇敢。是指处理哥林多的事情。保罗这里不是空夸口。在危险面前勇敢是他一贯的习惯(见林后4:8-10;11:23-27注释)。如果有必要,在哥林多的那顽固的少数人将有机会目睹保罗谦卑、忍耐和温柔品格另外的方面。不害怕任何人,没有任何迟疑的行动。只有一次,他将勇敢的对付他们(林后11:21),除非他们改变态度和行为,否则这样做就是必要的。完全是因他们而决定的。他已经完全准备好亲自面对他的批评者并有效的对付他们。

行事。或“行动”。

。希腊语deomai,“恳求”,“请求”。Deomai比parakaleo表示更加紧急。(林后10:1;见太9:38;路8:28;9:40;徒21:39;林后5:20等;见林后10:1注释)。保罗真诚的愿望是,不要迫不得已地显示他的权威,这不可避免的要使他们难堪受辱。他求他们不要叫他这样做。这正是爱之精神的特征,不愿使任何人受痛苦或侮辱。忍耐、诚心又谦逊的努力在基督徒团队中做好事情,总是比当众示范权威和给予管教更可取。


林后10:3 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

【本会注释】

在血气中行事。也就是作为人在这世界上生活。

凭着血气争战。尽管保罗在采取属世方法的人群中生活,但他并没有堕落到也去那么做。请比较基督有关他的门徒“在世界上”却又“不属世界”的话(约17:11,14)。悔改归主的人拥有一个全新的完全不同的本性,并且是被上头来的基督之爱和上帝之灵所驱使,是与神圣的思想相和谐的(约3:3,5;罗8:5-14;林前2:12-16;林后2:15,16)。他已经胜过了世界、肉体、和魔鬼(见约一2:15,16)。一旦经历重生和新生命的诞生,在肉体和属灵之间就必定立刻存在活跃而又根深蒂固的敌对和争战(罗8:3-14;加5:16-23)。二者水火不容。肉体永远不会变成属灵的,在它“里头没有良善”(罗7:18)。基督徒仍然在世界上,但是他的属灵本性支配着较低的肉体本性(见罗1:18至2:4)。保罗用属灵的武器而不是属世的武器打这美好的信心之仗(弗6:12-20)。保罗明白哥林多状况的本质,当情况需要时,他会毫不犹豫的利用这些武器。


林后10:4 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

【本会注释】

我们争战的兵器。见弗6:10-20注释;参提前1:18;提后2:3-5;4:7。属世的兵器就是财富、才干、学识、声望、等级、影响、推理、曲解真理、武力和人的计谋。在哥林多保罗的敌人就是用这些武器与他争战(见林后3:1注释)。但是保罗不肯用这些武装和兵器来争战,因为属天的原则不允许运用这种方法(参约18:36)。如果拯救心灵和拓展基督国度依赖人的才干、智慧和能力,那么基督教就纯粹只是人的宗教。但是属灵的品质永远不能从外部强加于人。

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基督徒的兵器是在天上的军械库铸造的,通过天使的服务使人能够获得(林后1:12;弗6:10-20;参《历》第八十六章)。这些兵器包括上帝圣言中提出的真理(来4:12),及基督和圣灵所赐予的能力(林前2:4)。上帝呼召人进入战场,为争战而武装,并确保他们能够胜利。他赋予人所有的能力(林后2:14)。

攻破。或作“破坏”。人所设计的营垒没有什么能够抵挡属天的武器。

坚固的营垒。或作“城堡”,“要塞”。保罗将撒但的国度描绘成有众多要塞防范着的。基督徒和教会的工作就是围攻敌人、破坏其防御,并将其驱逐出去,公之于众。毫无疑问,保罗是想到了人内心的营垒,他们思想中的罪恶要塞,根深蒂固的罪恶与自我的习惯。这战争是真理与谬论的争斗,认识上帝与无知迷信的争斗,真正的崇拜与所有形式的偶像崇拜的争斗,在基督里的自由与罪的捆绑的争斗,圣洁与邪恶的争斗,义与不义的争斗,基督掌管与撒但掌管的争斗。

4,5节的形象语言可能暗示保罗想起了在他出生前的那一代海盗,他们在被罗马军舰从海中驱逐之前,大批出没于大数附近的海岸。这些海上掠夺者从许多隐蔽的海岸边的小峡谷出动,袭击港口附近贸易的船只,获得战利品后便隐退。最终罗马将军庞培领导了一场对抗他们的战役,消灭了他们100多个“坚固的营垒”,并俘获了10,000多个的战犯。


林后10:5 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

【本会注释】

计谋。希腊语logismous,“推理”,“想法”(见罗2:3,15)。保罗指的是人的理论与已启示之真理形成的对比。再没有什么比自以为是之人的臆测推理更具自我欺骗性了,这种人无限地相信自己内在的智慧,全然蔑视上帝和他的圣言。保罗打算袭击的就是这个罪恶的大本营。

各样……自高之事。就是指各样挑衅的高墙城堡。保罗在这里将人骄傲的臆测比作高山顶上的城堡。对天上上帝的挑衅一直是罪恶与叛逆势力的标志(赛14:13-15;但7:25;8:11;11:36;帖后2:4;启13:5-8)。人们各自设立了他们自己特别的堡垒抵挡上帝的能力。罪恶的最坚固堡垒乃是一种在宣称是基督徒的同时,实际上却违背基督教原则的生活方式。

认识上帝。是指来自上帝的认识。自高的人类智慧与上帝所授的崇高的属灵认识是相对立的(约17:8;徒17:23;林前1:24;2:10;西1:9)。哲人的神是以他自己的思想推理所创造的。基督徒的上帝是神圣启示的上帝。一个是主观的,另一个是客观的。

如果被接受了,那么人以为耻的福音真理,例如人的罪恶与基督的赎罪之义,就能推翻无益的自信、理智上的自负、属世智慧的骄傲和所有人类的主张。

将人……夺回。或作“令人屈服的”,“使被控制”。

心意。希腊语noēma,林后3:14;4:4;11:3;腓4:7译为“心地”、“心眼”、“心”、“意念”,林后2:11译为“诡计”。保罗这里可能指那源于撒但心意的“假使徒”们(11:13)的古怪神学。

顺服基督。没有出于爱的顺服,就没有真实的基督徒经验这回事(见太7:21-27注释)。至于真顺服的本质,基督并没有给人留下疑问(见约14:15,21,23,24;15:10;17:6,17)。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必乐于服从基督爱的权威。接受权威,特别是接受基督的权威和他的话,这与高傲的心思意念是不相一致的。福音在世界和人的生活中没有更大的进展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不愿意让基督作真正的人生之主,不接受整个上帝之道的权威。


林后10:6 并且我已经预备好了,等你们十分顺服的时候,要责罚那一切不顺服的人。

【本会注释】

已经预备好了。就是预备好了。

你们十分顺服。现在保罗准备好要采取激烈的行动了。这是他最后的警告。他没有说打算对那少数产生如此强烈有害影响的人采取什么形式的惩罚。他或许要在公众面前申斥他们,如果所有其他办法都不能奏效,那么就要把他们从教会驱逐出去(参林前5:5;提前5:20)。如果有人至今还未作出决定,就让他们现在下定决心。

要责罚。或作“惩罚”。保罗准备好要采取他使徒的威权教训责罚哥林多教会中叛逆的一群。直到此时他还没有这样做是因为问题还不是很清楚,许多人可能已被诱导做了错误的决定。现在问题清楚了,大多数人已经站在保罗这一边,并支持他抵挡那少数的顽固分子。早些时候,他们当中有些人可能同情那些叛逆者,甚至可能站在他们一边抵挡保罗。这少数叛逆者所认为的怯懦、胆小,不过是保罗的容忍,他之所以忍耐是希望能赢回其他人。他要避免过于严厉的对待任何被他们似是而非的教训和方法误导的人,这些人没能看清楚问题,是可能被赢回到正确的一边的。保罗已经写了两封、也可能是三封信给他们,耐心地解释这个问题(见822页)。


林后10:7 你们是看眼前的吗?倘若有人自信是属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属基督,我们也是如何属基督的。

【本会注释】

你们是看……。希腊文可以翻译成问句、祈使句或是一个简单的陈述句。作为问句则是不赞成的──难道哥林多人是基于外表作判断的吗?作为祈使句则是呼吁他们睁开他们的眼睛看那明显的事实。作为一个简单的陈述句则是控告有些哥林多人依然看眼前的。无论保罗打算用这三种的哪一种,都表明他们没有仔细审查对保罗的控告。他们的结论是一时的情绪冲动,是不符合逻辑的,只是基于眼前的外表的(见林后5:12注释)。肤浅的评判是普遍的,因为很少有人愿意保留判断,直到他们有机会审查所有证据。

倘若有人。保罗这里似乎是指那些反对者的领袖,或许是那些内心真诚但依然被混淆思想的人。从上下文看倾向于前者。比较第2节的“这等人”(参林后11:4,20)。

属基督的。就是宣称是被正式任命的基督的代表。

我们也是如何。保罗这里指他自己作为使徒的正式委任。在这一章和接下来的两章中他反复提到他作为基督使者的资格。他的职权与十二使徒是同等的(林后11:5;12:11,12)。他是由主直接呼召并委任的(徒9:3-9;22:17-21;参林前15:8;林后10:14-18)。他曾与基督同受苦难(参林后11:23-33)。他曾直接从基督领受异象和启示(参12:1-6)。


林后10:8 主赐给我们权柄,是要造就你们,并不是要败坏你们;我就是为这权柄稍微夸口,也不至于惭愧。

【本会注释】

造就。直译为“树立”。保罗使用这个单词暗喻基督徒是上帝居住的殿(林前3:9-17;林后6:16;弗2:20-22;彼前2:4,5)。福音权威的目的是为了造就而不是拆毁。哥林多的假领袖的目的是为了高抬或树立他们自己,其结果就是分裂并拆毁教会。保罗曾在哥林多建立教会,实施权威,即使是在严厉的管教中,也是为了造就教会。

夸口。希腊语kauchaomai,“夸口”,“显耀”。保罗在这封书信中使用了21次。显然,哥林多的假领袖们曾经作了相当大的自我标榜(见林后5:12注释)。现在该轮到保罗夸口了,但他是如此的不愿意,适当的以坚定他作为基督的使徒权威作为唯一的目的,为了那些可能在这件事上仍受困扰的真诚之人的利益。

在这件事上,保罗和那些假领袖有一个最大的区别。他们所夸口的权威,事实上只是出于人的,且是为了自私的目的。保罗所夸口的权威是神圣赋予的,是为了教会得造就而运用的。既然他的权威源自上帝,哥林多人就应当予以承认并接受。其结果必定是哥林多教会受造就,分裂分子被击败,保罗作为耶稣基督的使徒被维护。

不至于惭愧。哥林多的假使徒企图通过嘲笑他的使徒身份和轻视他的福音置保罗于羞辱之地。保罗宣称他对他作为使徒的“权威”若有“什么”夸口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他的使徒身份和他的福音。他没有隐秘不明的动机。


林后10:9 我说这话,免得你们以为我写信是要威吓你们;

【本会注释】

威吓你们。或作“恐吓你们”。毫无疑问,哥林多的敌人就是以这样的动机对待保罗的,但是保罗否认他有威慑信徒的企图。

信。保罗至少已经写了两封信给哥林多,也可能更多(见林后2:3,4注释;参822页)。在英文中这个单词为复数形式,毫无疑问,保罗包括了林前5:9中所提及的遗失的那封信。


林后10:10 因为有人说:“他的信又沉重又利害,及至见面,却是气貌不扬,言语粗俗的。”

【本会注释】

又沉重,又厉害。显然,保罗在这里引用了他的批评者的原话。即使是他的敌人也承认他是一个富有成效的书信作家,并且时间已经证实了他们的判断。他的敌人确实完全不知道他的书信是出自灵感,并且最终这些书信将要成为新约圣经重要的一部分,成为基督教神学的根基。他的书信满了不容争辩的信仰论据。它们都充满了圣灵的能力,表现在严厉的责备上,基督徒的爱心和温柔上,高举基督为救赎主上,呼吁失丧之男女接受救恩的方法上,与基督建立关系的激励上,以及他自己奇妙转变与基督徒经历的个人见证上。

见面。希腊语parousia,(见太24:3注释)。这是新约圣经中唯一提及任何一位使徒的外表之处(参林前2:3,4;林后12:7-10;加4:13,14)。第4世纪以前的作家描述保罗是身材矮小、驼背的──可能是由于反复遭毒打(林后11:24,25)──秃头、大腿弯曲的,但是却满有恩典,而他的目光中燃烧着对基督的爱、高贵和热忱(见《保罗与特格拉》1:7)。其他早期作家认可这一描述,不过,当然这只是个传统说法而已。显然,在林后10:1保罗承认在外表上他是决不引人注目的这一观点。但是哥林多的敌人堕落到讥笑他的身体缺陷,以及可能是轻微的畸形,这就表明他们品格的卑劣。

粗俗。或作“卑劣”。这一控告如果不完全是出于诽谤,至少也是言过其辞了。保罗是演说高手(徒14:12;参徒24:1-21)。在雅典的经历后,保罗避免使用那使希腊人心欢的高言大智和演讲艺术(见林前2:2),这是不容怀疑的事实。他不肯利用这些作为吸引人们归向基督的手段。不能容许有任何贬损福音的清晰与效力的事(林前2:4,5)。


林后10:11 这等人当想,我们不在那里的时候,信上的言语如何,见面的时候,行事也必如何。

【本会注释】

这等人。见第2,7节注释。保罗是向某一个人或某些人说话,主要是责备他们的扰乱。他的话并不是意在威胁说他到了哥林多要做什么,而是要驳斥对他的指控,这等人说他不在的时候是一回事,见面的时候又完全是另一回事。保罗在10-12节中锋利的、富有逻辑的声明似乎必定使他的敌对者确信他们所怀的恶意所处的位置将是站不住脚的。像他们所描述的那样的保罗,竟能够建立一个又一个像哥林多那样的教会,一这样想就觉得是完全不合逻辑的。保罗无论走到哪里,他都赢得大批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归向基督,这就证明了他所传讲的福音的能力。


林后10:12 因为我们不敢将自己和那自荐的人同列相比。他们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较自己,乃是不通达的。

【本会注释】

我们不敢。在12-18节保罗将自己的劳苦提升为是作为福音的执事。在这封书信中他反复为自己作为使徒的正直而辩护(林后3:1;4:2;5:12;12:11)。现在他以自己在哥林多审慎的劳苦,巧妙的与他的敌人的自以为是、虚荣的夸口相比较。他运用egkrinō和sugkrino两个词(见下文)机灵的扭转了他敌对者的局面。

显然保罗是指有人控告他怯懦胆小。如果他的敌对者说他缺乏勇气为自己声明,成为众人所欢迎的真正的领袖,那么保罗准备好承认他们的控告。此外,他既不在乎也不敢寻求众人的喝彩。他的敌对者所表现的自以为是的勇敢,对他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但是有一种勇敢他是不缺乏的(林后11:21-30),就是在新的园地拓展福音及为基督受难的勇气(林后10:15,16)。他按照上帝的意愿和标准量度他自己和他的工作(罗12:3;弗4:7)。对加拉太人,保罗宣称他不夸别的,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6:14)。

同列。希腊语egkrino,“算在……之内”,“经审断被认为是相配的”,大概是一个选择范围。

相比。希腊语sugkrino,“比较”,“度量”。保罗不敢与那些自我吹捧之事相比较;因为在这些方面他们远远超过他所能做的。

自荐。这些吹嘘的哥林多人似乎可以被称作是互赞社的成员。每个人都树立自己作为优秀的标准,并称赞团体中的其他人以提高自己在所属的团体中的个人利益。既已树立他们自己假定的美德作为比较的标准,他们就成为了他们自己的理想。

自赞是自欺的最糟糕的形式。自负使人看不到关于优秀的客观标准,那标准是他们可以藉之公道地评价自己的,结果他们就永远陷入了追求自我的恶性循环。他们变得看不见上帝衡量的标准,看不见他们自己的骄傲,看不见反对他们之人的优秀品质,甚至看不见他们自己得救的需要。这种自我评价的模式,自始自终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缺乏洞察力,甚至连开明的利己心都没有。以这种标准生活,是完全与基督的思想和精神相反的(腓2:5-11)。

乃是不通达的。罪人认为自己是完美的或近乎完美,这是骄傲的顶点(罗7:18;约一1:10)。认识自己的不完美是天国对所有将被接受为上帝儿女之人的首要要求(见太5:3注释)。


林后10:13 我们不愿意分外夸口,只要照上帝所量给我们的界限够到你们那里。

【本会注释】

分外。或作“超过限度”,也就是上帝所划定的公义和适度的界限──上帝已经颁布给我们的量度的标准。保罗的敌人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别的量度的标准。他们除了他们自己的努力吹捧,似乎没有别的高抬他们的办法。“我们”一词在希腊文中是强调式的,强调了保罗和他的同工们一方与另一方──自荐的犹太化分子之间的极大区别。保罗认识到他权威的既定的界限,活动的范围和行为的效力(见加2:7-9)。他不敢走到这神圣界定的界限之外。

保罗特定的工作范围是在外邦人中(徒26:17,18;加2:7-9)。他从安提阿起手,直延伸到了外邦世界的最远边界。在他写作之时,哥林多是他工作范围的最远边界。哥林多的假使徒认为他们的活动没有界限。他们的表现和假定的权威就足以定他们的罪。他们将保罗从耶路撒冷追逐到安提阿,到加拉太,现在又到哥林多,企图取消他的工作,将他所做的归功与他们自己,并夸口就像他的成就是他们的。

保罗完全有权利要求哥林多人的忠诚;这些假使徒则毫无权利。上帝曾委任保罗在哥林多工作(徒18:8-10)。上帝没有差遣他们去哥林多,他们可能被委任的源头只有一个(林后11:3),就是他们是这里的人。使徒没有将别人的成功归功于他自己。


林后10:14 我们并非过了自己的界限,好象够不到你们那里;因为我们早到你们那里,传了基督的福音。

【本会注释】

我们并非过了自己的……。也就是我们没有超过我们被任命的劳苦的范围。

够不到你们那里。也就是,哥林多好像不是保罗的指定领域一样。马其顿和希腊是他的指定的工作范围(徒16:9,10)。因此他是第一个被上帝指派到哥林多传福音的。哥林多的假领袖反对保罗,就证明他们自己是篡权者──没有受委任,没有权威,没有合法的委任状。他们自以为是的主张就是他们唯一的装备。


当指着主夸口

林后10:15 我们不仗着别人所劳碌的,分外夸口;但指望你们信心增长的时候,所量给我们的界限,就可以因着你们更加开展,

【本会注释】

不……夸口。见第8节注释。

分外。见第13节注释。保罗的指导原则一直是到未曾开垦之地根植福音,去做先锋的工作(罗15:20),因此他没有冒险去以别人的劳苦夸口。

你们信心。哥林多信徒属灵状况的提高使保罗有理由相信,这个城市的教会很快将成为信仰的堡垒,是一个福音将取得更进一步胜利的突出阵地。他们信仰的成熟将使他的工作领域得到拓展成为可能。迄今,他还受限制,部分是由于哥林多的艰难情形,有碍于在新的领域拓展。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开辟新的福音园地的急切希望是能够实现的(参罗15:22-23)。同样,随着信心增长,保罗自己作为使徒的的声望也将显大。他们作为基督徒属灵的成熟也将成为他荣耀的冠冕,正如老师因他的学生的成就而尊荣(见林后3:1-3注释)。教会成熟的一个证据,就是不再需要像属灵的婴孩那样被喂养(林前3:1-3)。不幸的是,正如使徒时代,今天有些教会借着不断地要求牧师注意那属灵成熟之人感到不必要的服务,限制他们牧师的工作。一个不属灵的教会将不能长久维持健康的工作使命。

因着你们更加开展。保罗以他热忱的使命感鼓舞他所建立的教会。在这个大都市他开展自己的工作,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并战略性的赋予每个当地的教会将福音传至其区域之内的责任。这种传福音的方法证明是最有效的,因为许多大的中心教会都建立并抚养了在她的地区范围之内的其他教会。例如老底嘉教会,据说在其附近建立了16个教会。为基督差派其成员,乃是每个教会的特权。


林后10:16 得以将福音传到你们以外的地方;并不是在别人界限之内,藉着他现成的事夸口。

【本会注释】

……以外的地方。保罗思想中所暗示的地方只是罗15:19-24中所说的──以利喱古,意大利和西班牙。显然在罗马已经有基督徒并且那里已经有教会(罗1:7-13),但是明显的不是使徒工作的结果。

别人界限。也就是指属于其他人的工作区域。保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蚕食其他人的领域,将其归功于他自己的劳苦,就如哥林多的假使徒所做的。


林后10:17 但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本会注释】

指着主夸口。或“夸主,”而不是夸自己。17节引用了耶9:24(见该处注释)。无论是基督徒个人的经历或是服务他人的成功都应归功于上帝。妄称成功的荣誉,将人们的眼目从上帝转移至人的手段,将人高抬至上帝以上,就是侮辱上帝。见诗115:1;林前1:31;10:12;15:10;林后12:5;加2:20;6:14;见林前1:31注释。那些满足于他们自己的人不符合基督徒的理想(腓3:12-14)。那些与基督保持关系的人决没有高抬自己的观念(见《喜》第七章)。


林后10:18 因为蒙悦纳的,不是自己称许的,乃是主所称许的。

【本会注释】

主所称许的。处于领袖地位的人就面临接受人的喝彩和在成就面前自私骄傲的诱惑。其下一步就是想要专断独裁凌驾于他人之上。然而,对于基督徒唯一令人满意的认可是上帝的认可(见罗2:29;林前3:13,14;4:1-6)。只有那些忍受这一试验,并胜过自负、骄傲和自高的,将会得到上帝的称许。哥林多的假使徒自我称赞,事实上他们自己没有任何成就可以自我夸口,最终证明他们完全没有来自上帝的称许。有关上帝酬报服务的根据,见太20:1-16注释。

提要

1出于他对哥林多人的珍视,他们似乎注重假使徒胜过保罗,因此保罗被迫自荐,5说明他与主要的使徒同等,7他白白为他们传福音,没有给他们任何负担,13表明在任何合法的特权方面他并不逊色于那些骗人的工人,23并且在服务基督和为传道遭受的各种苦难上,远远胜过他们。


保罗论假使徒

林后11:1 但愿你们宽容我这一点愚妄,其实你们原是宽容我的。

【本会注释】

但愿。在11-12章,保罗着手辩护他对使徒职分和权威的声明,并因而借着夸口他自己的软弱和上帝的大能抵制他敌手的策略。他敌手的夸口,通过比较他们吹嘘自己作为使徒的能力(见林后10:10注释),可能的或真正的、暗示性的强调并突显保罗的软弱和不足。“上帝”一词在希腊文中没有,是翻译者加上的(译者注:中文的翻译与原希腊文一致,英文英文译文有“上帝”一词,为“would to God”)。

宽容我。保罗即将自夸软弱,他甚至都不愿沉湎于这种谦卑地自夸,并且要求他们赏脸来听他。

我这一点愚妄。某种表达方式在11-12章中反复出现:(1)“宽容”和“忍耐”(都源自anechō,林后11:1,4,19,20),以及(2)“愚妄”和“狂”(林后11:1,16,17,19;12:6,11)。保罗的批评者们显然把他当作愚妄的,而现在,他作为一个“愚妄人”夸口他的“软弱”(林后11:30)并且道歉地称他的夸口为“愚妄”。像保罗的批评家者所作的那样夸口,对保罗来说,乃是拙劣的荒唐之事,他认为这种夸口与他自我牺牲的谦卑、从容的高贵及使徒的责任完全无法共存。这种夸口是与基督的精神完全相反的(腓2:5-8),被置于为自己的使徒权威辩护这样的一种境况,保罗确实觉得很愚妄(见林后10:8,13-18;12:10,11),似乎不得不作这种可能被认为是夸口的事(林后11:16)。在保罗的自夸中,他要引起人们注意的是:

1. 他的使徒身份──他的头衔,职分和权威──而他一点也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5节)。

2. 他传福音没有要任何一个哥林多信徒支付开支或物质上的支持,而他的反对者却简直就是抢夺他们(林后11:7-10,19,20;12:13-18)。

3. 他有同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林后11:22)。

4. 他多受劳苦(11:23)。

5. 他那令人难以置信的苦难、试炼和为基督的缘故所受的迫害(林后11:23-33)。

6. 他所见的异象和启示(林后12:1-5)。

7. 他肉体上的刺(林后12:7-10)。

若一一夸口,保罗有足够能以夸耀的。相比之下,他的敌人有什么可夸的呢?藉着自夸,他暴露了他们自命不凡之主张的空虚。他屈尊讲说他自己和他所作的劳苦的理由是要帮助他们认识并欣赏他在他们中间所作的,以使他们不至被假使徒所诱导,从而藐视他和他的信息,并且毁坏他劳苦的成果。

宽容我。保罗深信教会中大多数成员都能够理解,并“宽容”他。他相信他们。他们会以爱心,以毫无邪恶的精神来思想理解他的话,而他的敌人则不会。基督的工人享受对他的朋友和信徒的完全的信任,并能够向他们吐露心声,这是一个何等的权利。


林后11:2 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上帝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本会注释】

我……起的愤恨。希腊语zēloō,“热情焦灼”。作为褒义词,意思是热心地追求良善,满腔热忱的。这里,保罗深深的关爱他们,免得哥林多人被假使徒诱惑败坏。作为贬义词,zēloō表示的是嫉妒和好争吵的敌对态度。作为褒义词,上帝被说成是他为他的百姓起的嫉妒。上帝是无可匹敌的。

上帝那样的愤恨。上帝赏识他子民的爱,并能感受到他们对他感情的任何减少(见结18:31;33:11;参出20:5;34:14;申4:24;书24:19;亚8:2)。曾有一时哥林多人将对保罗的感情转向了那敌对者。保罗所对于他们的,不是卑劣的人间的嫉妒,而是上帝那样的愤恨。

把你们许配……。就是给你们结婚或订婚。在古时,常常聘用中间人为儿子或女儿安排订婚(见太25:1-3;林前7:36-38;见创24章)。对于实际目的来说,古时的订婚是与结婚本身一样有约束力的。这里,保罗就是教会和基督之间的中间人。

准新娘或者仍然同她的父母在家,或者被交给新郎所信任的朋友看护,直等到那准新郎来迎娶她。通常在订婚和婚礼之间会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在这段时间内,在未婚夫和未婚妻之间的所有交流都是通过所信任的“朋友”进行的(见林后3:29)。训练新娘为她的新郎迎取之日做准备,也是中间人的责任。这位“朋友”的责任被认为是神圣的。准新娘若有不忠,有时是要惩罚致死的。

这里,基督就是新郎,基督的教会就是准新娘,保罗就是新郎的“朋友”。完成哥林多信徒与基督之间的婚约的就是保罗(参罗林后7:1-6),并且他渴望哥林多教会能够持守纯洁无玷污。

在圣经中常常引用婚姻来作为基督和他子民之间关系的说明(赛54:5;62:5;耶3;结16:8-63;何2:18-20;弗5:25-32)。代表基督的大祭司只允许与贞洁的童女结婚(利21:10-14)。教会最深切的期望就是与基督面对面相见。

把你们……献给。古时婚礼仪式中最重要的时刻就是新郎出现迎娶他的新娘并护送她到他的家进入婚宴。作为新郎的朋友,保罗想起当基督回来时的快乐,并且他要为把哥林多人献给基督而欣喜。当新娘望见新郎的面并注目他的荣耀身体时,那将是一个喜乐的日子(林前13:12;彼前1:7,8;约一3:2)。那时新郎将要注视他的以公义的洁白义袍为装饰的新娘,并心满意足(赛53:11;番3:17),带她回他父的家(约14:1-3)。


林后11:3 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象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

【本会注释】

。希腊语noēmata,“心意”(见10:5)。撒但要攻击的特别目标就是人的心思(约12:40;见林后10:4,5)。在哥林多,信徒思想的败坏是由于那些假教师的作用。撒但通过扭曲烙干人的良心来败坏人的思想。他的工作与福音的工作是相对立的,福音的工作是使人的良心纯洁。

撒但通过使弄瞎人的心眼不见真理,使其心灵刚硬、受欺骗,奴役人的理智以致狂热,来做成他邪恶的工作。他使男女怀疑上帝的爱,并企图剥夺人选择义的能力。他利用任何及所有能够将人的时间和心愿从基督,从他的公义和他的国度排挤掉的事物来败坏人的思想(路21:34-36)。他企图注入每一颗敌对背叛上帝的心(罗8:7;雅4:4)。

偏于邪。或作“颓废的”。在启19:2该词为“败坏”,形象的用来指婚姻中的不贞。在圣经时代,订婚后的失贞被认为是与结婚后的奸淫毫无二致(见太1:18,19)。在灵意上,作为新妇和天上新郎的中间人,对于哥林多教会必须给予对准新娘的监护和保护,他不敢有所怠慢。因此,他以“上帝那样的嫉妒”守护着她(林后11:2),并视这些假领袖为伸向童女的手与心的野心勃勃的情敌。

纯一。或作“诚挚”。原文证据支持(参第10页)加上“清洁。”保罗这里说的是向基督的专一的信心和献身(参雅1:8)。他反复支持对基督忠贞的这一美德。

林后11:3中有关“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的话,强调的否认了那种人不能从恩典中堕落及“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的教条(见约3:18-21;加5:4)。即使是路锡甫,在外表和品格上被造甚是美好,也从他起初的纯洁和顺服中堕落了。保罗清楚的认识到由于撒但败坏的能力有可能毁坏信徒与基督之间的婚姻。当这事发生时,基督和他“新妇”之间的合一就被破坏了。

在伊甸园里上帝对亚当和夏娃的指示确实非常简单。关于他向他们所要求的以及如果他们不遵守将要发生的结局,没有留下怀疑的余地。上帝给了他们一个清楚的理由,叫他们不要吃禁果;撒但给他们许多似是而非的理由让他们吃。上帝对罪恶的定义和解释是多么的简单明了(太5:21,22,27,28;约一3:4)。到基督这里来的邀请是多么的简单(赛55:1;启22:17)。真理和公义的道路是多么的清晰,而黑暗和错谬的道路是多么曲折(约3:19-21)。上帝的保证是多么简单而又直接,他的应许是多么美好又直观(林后7:1)。真爱是多么简单而又真实,而有分歧的心却是困惑烦恼的。公义的道路和生活较之那罪恶和死亡的宽阔复杂的大道是多么的艰难狭窄(太7:13,14)。

诡诈。或作“狡猾”,“诡秘”。欺骗是撒但惯用伎俩(约8:44;启20:8);如果不用这种手段他根本就一事无成。

诱惑。或作“欺骗”。保罗恐怕这些假使徒──撒但的使者──将会像蛇诱惑夏娃一样诱使哥林多信徒误入歧途。在这两个事例中,撒但都策划了他邪恶的阴谋(创3:1-11;约8:44;约一3:8)。因为蛇成为撒但的工具,使亚当和夏娃堕落,将罪恶带入世界,圣经称撒但为“古蛇”(启12:9;20:2)。保罗的神学基础是以人类的堕落是一个历史事件为前提的(见罗5:12-19)。


林后11:4 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

【本会注释】

另……一个。希腊语allos,同一种类中的“另一个”(见太6:24)。这些犹太化分子不是传不同的耶稣和不同的福音。他们是改信基督的犹太人(徒15:1,5)并声称相信同一个耶稣。然而,事实上确有一派犹太化分子制定了保罗所称之为另一个福音的教条(加1:8)。这些被误导的犹太人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但是人也必须要守仪文的律法才能得救。而保罗的福音包括简单而真实的信心,相信耶稣是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的完全的救主,而仪文的律法不再有约束力,顺服道德的律法是称义的自然结果,而不是称义的基础(见罗3:24,31;8:1-4)。

保罗似乎是说反话,平静地责备哥林多人被入侵者欺骗了。如果他们真的找到了一个更好的耶稣和更好的福音,那就接受!另一方面,保罗只是陈述他们事实上所做的。

在我们的时代,保罗的基督与福音和现代基督徒的基督之间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因耶稣高尚的生活而钦佩赞美他,但是却否认他的神性和他代赎的能力(彼后2:1;约一4:1-3)。

另……一个灵。这里的“另一个”是heteros,“[不同种类的]另一个”(见太6:24的注释)。相信另一个耶稣将会导致另一个福音和另一个灵。基督真实的灵借着圣灵授予男女(罗8:14,15;加5:22,23)。错误的灵是惧怕,源于对上帝的错误概念,使上帝成为一个苛刻的工头。基督的灵是真正自由的灵(林后3:17,18),而保罗敌人的灵和他们的“福音”却是捆绑的灵(加3:1-5;4:1-9;见林后3:6)。他们的是自以为义的灵,与借着信靠基督而称义的谦卑感恩的灵是相反的(罗3:25,26)。

另……一个福音。这里的“另一个”是heteros,“[不同种类的]另一个”(见太6:24的注释)。

容让。或作“听从他”。


林后11:5 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本会注释】

一点不。也就是一点儿也不。

最大的。或作“优秀的”,“最高的”,直译为“过多的”。可能不是指十二使徒,而是那些扰乱哥林多教会的假使徒,在3,4节中提及他们的活动。希腊语时态倾向于表达不赞成的,似乎是讽刺性的而不是严肃的。保罗提及十二使徒总是非常的尊敬(林前15:8-10;加2:8-10)。这里他开始夸口在第1节中所提及的,将他自己和这些自封的使徒相比较(见第1节)。


林后11:6 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

【本会注释】

粗俗。希腊语idiōtēs,“无学问的”,“未受教育的”,“拙劣的”(参徒4:13)。在古典希腊文中idiōtēs表示在任何手艺或职业上都缺乏技术。在林前14:16,23,24中指缺乏口才的人。尽管这里保罗指他自己是个拙嘴笨舌的人(参林前1:17;2:1,4),他却不是拙劣的演说家(徒14:12;22:1-21;24:10-21;26:2-29)。哥林多和雅典是希腊演说艺术与学识的主要中心,哥林多人以这种演说著称。毫无疑问,这里的解释一部分指他们对亚波罗的赏识(徒18:24-28)。显然,保罗没有受过希腊经典演说艺术的训练,因此并不宣称是雄辩者。此外,主要依赖于口才会倾向于高举演说者而不是他的信息。

知识却不……。保罗声明有比演说技巧更重要的。他明白基督的心和旨意,并明白属灵的真理对于救赎的必要性(林前2:4-16;加1:12,16;弗3:3,4,18,19)。他认识基督,认识他就是永生。这一真理胜过所有其他的知识(约17:3;约一2:29;3:5,18,24;4:2;5:18-20)。

显明出来。或作“使明显”,“使清楚”。


林后11:7 我因为白白传上帝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

【本会注释】

算是……犯罪。7-11节保罗考虑到他的批评者们对于他在哥林多自养传道提出的问题。有关这个问题他先前曾给他们写过信,清楚的提出过有关的原则(林前9:4-18)。与基督在圣经中所定下的原则一致,他宣称他完全有权利像其他使徒那样接受传道补给(太10:7-10;路10:7,8)。但是他自愿放弃了这个权利,以表明他丝毫没有唯利是图的动机(徒20:33;帖后3:8,9)。然而,他的敌人们却抓住他自我牺牲的表现攻击他的动机;他们分析,这是他知道自己不配得补给的证据并因此默认自己不是真正的使徒。而且他们可能认为他接受马其顿信徒的补助是自相矛盾的(林后11:9;腓4:10);或许他有隐蔽的动机,这种表面上的为哥林多信徒自我牺牲其实可能是一个要利用他们的阴谋的一部分。保罗现在怀疑他在哥林多所做的是否做错了,因为在哥林多他享受不到像在腓立比所得的那样与弟兄姐妹之间的情谊。他通常做帐篷以支付他做基督使者的开支(徒18:3;参徒20:33-35;帖前2:9)。基督的工人,因为接受任何一个教友的财物为己所用而将自己置身于对这个教友有义务的位置,这是不明智的。如果福音的职事被看作是个人谋利的手段,就是侮辱了福音(参提前3:3)。救恩的大好信息乃是上帝白白给人的恩典(赛55:1,2)。


林后11:8 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

【本会注释】

亏负。或作“夺取”。与更为贫穷的马其顿教会相比,哥林多教会相对来说要做得很好(见8:1)。这一节对于后者来说是最尖锐的责备。

工价。希腊语opsōnion,“[一个士兵的]薪水”,或“津贴”,常指定量配给而不是指钱(见路3:14的注释;参罗6:23;林前9:7)。保罗绝对没有任何以不诚实的手段从腓立比教会拿取任何东西的意思。他所收到的奉献是他们自愿的,对于施与者表明是真正的牺牲。这些奉献使得他在这个哥林多大都市建立教会时能够付出更多的时间。因此,可以说,哥林多人受益的是以马其顿人为代价的;因为保罗受其他教会的支持,他传福音并没有花费哥林多人什么(见林后11:9)。


林后11:9 我在你们那里缺乏的时候,并没有累着你们一个人;因我所缺乏的,那从马其顿来的弟兄们都补足了。我向来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总不至于累着你们。

【本会注释】

缺乏。就是缺少,或正需要(见路15:14)。在哥林多的使命耗尽了保罗的积蓄,甚至缺少足够的物质满足他最基本的需要──可他照顾的却是一个富足的教会。他们的漠不关心若不是由于自私,就表明了很大程度上的疏忽,而这是无可推诿的。但是即使在那样的时候,保罗也没有向哥林多人表明他的需要。

这情形得到了补救,不是由于原本可以指望的哥林多信徒,而是恰巧从马其顿来的弟兄带来的进一步的奉献(见腓4:10)。所提到的弟兄可能是西拉和提摩太(徒18:5)。

累着。希腊语katanarkaō,“负担”。是命名那些靠着依附于其他生物汲取营养的寄生鱼类的希腊文的另一个形式。结果宿主就受害于一种麻木状态。保罗不是一个靠哥林多人生活的寄生虫。他没有使他们有经济的或其他的负担。他的使命没有迫使他们处于麻木的状态,无论是灵性上还是经济上。相反的,他激励他们,将生命授予他们,鼓舞他们。


林后11:10 既有基督的诚实在我里面,就无人能在亚该亚一带地方阻挡我这自夸。

【本会注释】

基督的诚实。保罗严肃地声称他话语的真实性(见罗9:1;林后1:18)。他生命中所表现的基督就排除了他误传事实的可能性(见罗8:9-11;林前2:16;林后13:3;加2:20)。

阻挡。或作“压制”,直译为“被栅栏或铁丝网围着”。保罗确信他自养计划的明智,他早就宣称宁可死也不能招致从他所服侍的人中谋利的名声(林前9:15)。这表明他对这件事的感受有多么深刻。

亚该亚一带地方。在希腊文中严格意义上的特别指出这个地方,表明他坚持遵守在他的使命中自养的原则,在这里显得尤为必要。如果他不这么做,他在哥林多的敌人毫无疑问会认为他是个寄生虫。显然,在马其顿不会有被这样控告的危险,因为那里保罗和他的信徒之间存在深厚的心灵之交。但是在哥林多的情形不一样。


林后11:11 为什么呢?是因我不爱你们吗?这有上帝知道。

【本会注释】

。在11,12节保罗解释他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哥林多教会的帮助。11节的话表明有些哥林多人因为保罗接受马其顿人的奉献表现出他的偏爱而嫉妒,从而得出保罗关怀马其顿人胜于哥林多人的结论。但是保罗否认他曾冷淡他们或疏远他们。事实上,他常常向他们表达他的爱并呼吁他们爱的回报(林前4:21;13;林后2:4;6:11-13;8:7,8;12:15)。在他对哥林多人的书信和使命中表明了他深厚的感情。


林后11:12 我现在所做的,后来还要做,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人的机会,使他们在所夸的事上也不过与我们一样。

【本会注释】

机会。希腊语aphormē,是一个军事术语主要表明一个“军事行动的基础”。形象的表明采取一个行动的基础,或行动的动机(见罗7:8,11;加5:13;提前5:14)。倘若保罗接受了哥林多人的金钱,他的敌人就会将此作为另一个定他罪的“机会”。事实上,他们把他不接受哥林多人的帮助作为质疑他使徒身份的借口(见林后11:7)。因而保罗面临着二中择一的选择:(1)放弃他作为使徒得补给的权利(路10:7),在一方面要冒着否认他使徒身份的危险(见太17:24-27),另一方面表明他缺乏对哥林多人的爱(见林后11:11);(2)接受帮助并显得是为了谋利而传福音。他认为二者中前者坏处小些,要冒前者的危险,为了避免后者。

不过与我们一样。这些假使徒似乎是接受了哥林多人的物质帮助(林前9:7-13;林后11:20),并以他们假定的使徒特权为基础认为自己是正当的。他们否认保罗有这个特权。尽管他们假称已经付出了无私的劳动,他们却以此为荣耀。但是,他们若真要夸口,保罗说,他们应当遵从他自养的原则。


林后11:13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

【本会注释】

假使徒。显然他们是有名无实的信基督的犹太人(22节)并声称是基督的使徒。很明显,那时他们已经加入基督的教会(参徒15:1,2,5;加2:4,5;腓3:2,3)。但他们是冒名顶替者,只是那篡夺基督真正使徒的权威、权利、职分和特权的妄求者。他们缺少真正的荐信(见林后3:3),便诉诸于伪装和托词。

装作。希腊语metaschēmatizō,“改变外貌”,正如这里常常强调的外貌的改变,与真正改变形成对比(见太17:2)。


林后11:14 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

【本会注释】

撒但。见太4:1的注释;见马可福音第1章的附注。

装作。见13节。光明是上帝和他的圣洁天使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太28:2,3;提前6:16;约一1:5;启21:23,24)。无论上帝和他的天使在什么时候或什么地方,他们发散光明驱散黑暗(徒26:18;西1:13)。相反的,黑暗代表着邪恶及其创始者,撒但(路22:53;林后6:14;弗6:12)。见约1:4-9的注释。从一开始撒但就故意把自己装得更好,为要引诱人远离基督。

光明的。撒但曾是光明的天使。他的名字叫路锡甫,就是“擎光者”的意思(赛14:12-14;结28:13-19)。事实上背叛上帝就使他改变成为黑暗的天使,并且和他站在一边的天使和他在黑暗的领域里同住一处(彼后2:4;犹6)。


林后11:15 所以他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们的结局必然照着他们的行为。

【本会注释】

他的差役,若……。讨论由大及小。撒但行使欺骗,他的代表也是如此。从天庭看来,没有什么比声称是基督的使者却又为撒但服务更令人憎恶。常常由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6-20;12:33-37)。

他们的结局。所有的伪君子、冒名顶替者和欺骗人的最终都将被揭开面具,这对于在全宇宙面前完全显示上帝的品格和公义是必要的。到那日,所有人,义人与恶人,蒙救的和失丧的,都将宣称上帝是公义的(启15:4)。


保罗所受的患难

林后11:16 我再说,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纵然如此,也要把我当作愚妄人接纳,叫我可以略略自夸。

【本会注释】

把我看作愚妄的。保罗向哥林多人,向他的敌人和他自己强烈抗议,他参与“夸口”(见第1节)简直就是愚妄。他这样做与他自己是不一致的,因此表明他不是一个愚妄人。基督也提及他的善行以证实他所说的(约10:32,37,38;15:24)。显然保罗感觉到,无论他个人多么不喜欢“夸口”──由于他辩护自己的使命所需要的──他必须这样做,以便对付哥林多那些假使徒的假控告。

把我……接纳。也就是听从我。


林后11:17 我说的话不是奉主命说的,乃是象愚妄人放胆自夸;

【本会注释】

不是奉主命说的。正如其他地方(林前7:6,12,25;林后8:8)。保罗否认他是按照神圣的命令而说的。他所说的只是为了自我辩护。如果保罗没有澄清这一点,那么他这样做可能就证明他敌人的惯常的自夸是对的了。保罗要叫人清楚的明白他夸口的原因。或许从外面的观点来看,保罗为他自己的辩护看来是愚妄的。他认识到了这一点(见林后11:1,16)。但是从他的动机这一点来看,他这样做证明是完全正当的。


林后11:18 既有好些人凭着血气自夸,我也要自夸了。

【本会注释】

好些人……自夸。哥林多教会的“好些人”显然都“凭着血气”自夸,也就是强调他们的祖籍、阶级、名声和类似外在的优势。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自私的动机;但是保罗的动机是可敬的。

凭着血气。也就是凭着那些世俗思想的人所追求的。

我也要自夸了。见林后10:8的注释。


林后11:19 你们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

【本会注释】

精明人。保罗半反语半严肃的说。

你们……忍耐愚妄人。保罗说的是反语。哥林多人对于他们自己的智慧和辨别力自视很高。然而他们以他们假定为优点的高傲的夸口,不只是忍耐并且接受了愚妄人的权威。这样的话,他们当然不觉得有什么难处接受保罗的夸口。按着他们的标准,他是有更多的要夸口。


林后11:20 假若有人强你们作奴仆,或侵吞你们,或掳掠你们,或悔慢你们,或打你们的脸,你们都能忍耐他。

【本会注释】

强你们作奴仆。保罗在这里揭露并谴责了哥林多那些假使徒的傲慢手段。显然提多向保罗汇报了有关这些假领袖所施行的苛刻残暴。这与保罗以爱心和良善为标记的对哥林多人的方法形成鲜明的对比。共五个短语用来描述这些假使徒的本性和作为。

假使徒使那些接受他们的人成为事实上的奴隶(参太23:4;加2:4;4:9;5:1,13;彼前5:2,3)。错谬的教训和教义不是带来自由,反而使他们成为思想和精神的奴隶。真理叫人自由(约8:32,36)。假教师和宗教领袖的工作却通过控制人的思想和心灵辖制教会。真领袖的工作是引导人到基督那里而不是他们自己那里。

侵吞你们。见太23:14的注释。假使徒是为了金钱和世俗的利益而工作。他们剥夺羊群而不是喂养他们。他们为自私的贪婪所鼓舞和激动,因此他们侵吞哥林多人的物质如此之多。他们是雇工。

掳掠你们。也就是抓住你们,或利用你们。显然,这些假领袖是彻头彻尾的欺骗者,并已经诱陷了哥林多人。正如他们的精明(19节)使后者成为被欺骗的。

侮慢你们。英文中译为“高抬他自己(exalt himself)”。假定伟大的权威是这些假使徒的特征。借着夸口和华而不实的言论他们硬是统治了教会。

打你们的脸。这刻画了哥林多人所遭受的侮辱之深。在圣经中,这样的行动被刻画为是极度藐视的记号(王上22:24;尼13:25;参赛58:4;太5:39;多1:7)。基督和保罗都晓得经历这种形式的待遇意味着什么(路22:64;徒23:2;参提前3:3)。没有什么比这更屈辱的对待人了。这样做──至少象征性地──这些人已经证明了他们自己是假领袖和假使徒。他们不明白灵魂的价值,甚至不尊重别人的权利。

忍耐。在现代英语中译为“耐心的忍耐”。


林后11:21 我说这话是羞辱自己,好象我们从前是软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说句愚妄话),我也勇敢。

【本会注释】

羞辱自己。直译为“照着耻辱”,或“借着耻辱的方式”。保罗是讲他自己的耻辱或是他敌人的耻辱,这并不很清楚。“羞辱”显然与他已经表现出来的被看作为软弱的某些方面有关。

有些圣经注释家认为,保罗是说如果他在他们面前太谦卑、太容忍被认为是错的,那么现在他要通过讲述他与他敌人相比更为光荣的祖籍、地位和遭难,以除去他“软弱”这一错误印象。持这一观点的人,是指着在许多手稿中所用的希腊文不定过去时,而不是完成时。这是指过去某个单一事件,在前次拜访哥林多教会时的弱点被一定程度的显大了。保罗自己提到过这样的事件(林后2:1;10:10;12:7-10,21;参加4:13-15)。他不是回避承认自己缺陷的人。他没有披上骗人的外表隐藏他的弱点。夸口不是他的本性。但是,如果他的容忍被看作是软弱,那么他将要表现出他所能表现的“勇敢”。

其他圣经注释家认为保罗在林后11:21的叙述用的是一个反语。与他敌人的残暴手段(20节)相比,保罗和他的同工看起来是“软弱”的。“我当然是‘软弱的’”,可以认为他是说,“因为我不习惯于显示自己的权威”。


林后11:22 他们是希伯来人吗?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吗?我也是。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吗?我也是。

【本会注释】

希伯来人。这节经文明确的肯定哥林多教会反对保罗的人是犹太人。纵观犹太人的整个历史,他们以自己的种族和作为上帝特选的子民而自以为优越(申7:6;摩3:2;约8:33-39)。这里所用的三个名称是同义词。在这一点上,保罗的敌手们声称优于他,保罗在这里驳斥了这种主张(见徒22:3;腓3:3-5)。

有关“希伯来人”一词的起源见创10:21注释。这里的用法表示作为一个古老民族的起源,而区别于其他民族。起初,是为了区别于希伯的后裔(创11:16)。在被虏后,也指亚兰文,保罗时代通用的巴勒斯坦语言(见卷一,25,29,30页)。尽管保罗在境外出生,他学会了亚兰文,这就反应出他对希伯来传统的尊重与忠诚。被驱散的希腊犹太人通常讲希腊语,并且用希腊文版旧约圣经,即七十士译本。因为保罗出生在巴勒斯坦境外,基利家的首府大数,而他又讲希腊话,他的敌人──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毫无疑问的将他归为希腊的犹太人,因此认为他不如他们忠于犹太教。

也要注意基督教的犹太人和新约时代的正统犹太人之间的区别。保罗的反对者属于前者。他们加入到基督教会中,并且谋取教会中的领导权。他们认为自己比外邦信徒更有优势,并坚持要保留这种区别。然而,保罗认为关于得救和在上帝面前,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没有区别(罗1:14;2:25-29;3:29,30;10:12;加3:28,29;5:6;弗2:14;西3:11)。

保罗和哥林多教会这些假犹太基督徒之间的斗争只是早期教会在各个时期和地方都会发生的较大斗争的一部分(见徒10:28;15:1,2,5;加2:1-9,11-14)。即使对于那些悔改的犹太人,让他们承认“隔墙”(弗2:14)的消除,去除对外邦人的某种敌意因为他们不是犹太血统,这也是很困难的。这种态度大部分是在被掳时期由犹太人构筑的,是一种对上帝对他特选子民之目的的误解(见约10:16;弗2:14,15;卷四,32,33页)。让他们的思想从这种狭隘、固执的精神桎梏中解放,对于门徒也是非常困难的(徒10:9-17,28;11:1-18;加2:12)。

当保罗在写那封现在被称为《哥林多前书》的书信时,哥林多教会正为各个派别所困扰(见林前1:12的注释)。尽管在数周或数月以后(见822页)就写了第二封书信,教会中的大多数人已经充分接受了使徒(见林后7:5-15;见13,15节注释),某些假使徒坚持敌对他(见10:2)。在他的第二封书信中,使徒严厉责备了这少数人,尤其是在10-13章。

尽管保罗清楚知道这少数人是犹太人(林后11:22),他并没有将他们归为教会中犹太化派系,也没有讨论他们的异端学说。从这一点沉默来看,有人推断这些人不是犹太化分子。然而,多数人的观点认为这些敌对者就是犹太化类型的人。其领袖就是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他们表面上宣称是更优秀的犹太人,比保罗更忠于犹太教(林后10:7;11:22)。他们也声称是“基督的使徒”(13节)和“基督的仆人”(23节),并且否认保罗,说他既不是真正的使徒(参林后11:15;12:11,12),也不是基督的真正代表(林后11:23)。但事实上,他们是“假使徒”(13节)和不义的“差役”(15节)。这些是早期教会中犹太化派系的典型特征,但不是保罗时代其他清楚的派别的特征,因此,假定他们是犹太化分子是合情合理的。

有关早期教会中的犹太化党派的进一步的评注见33页。有关这一党派企图颠覆加拉太教会──正是这个时代──见933页。

从上帝的眼光看,否认犹太人的优越性,并不是否认所给予与他们的神圣启示的优越性(罗3:1,2;9:1-5)。与外邦信徒相比,犹太人从小就受训于对真神上帝的敬拜和有关圣经的知识。总的来说,每个社区的基督徒的核心都来自于犹太教会堂,保罗开始传福音就是在当地的会堂。犹太人自然而然的认为,在基督教会中他们有资格受到特别的关注和特权,并认为他们自己更适合于做领袖。他们在宗教上比较成熟,显然就使他们自己觉得比在宗教上并不成熟的外邦人更有优越感。但是在很多事例中,他们的态度和职权的滥用已经导致了一种自以为义的宗教,这是被上帝和人都憎恶的(路18:10-14)。

以色列人。有关“以色列”这一术语的讨论见创32:28注释。“以色列”一词指出,希伯来人是上帝所拣选的,并指出在上帝所拣选的亚伯拉罕后裔和其他多数后裔之间是有所区别的(创21:12;罗9:10-13;加4:22-31)。作为被上帝拣选的子民,在他们的角色中,以色列人已经享受了特别的祝福和特权(罗9:4,5;卷五,27-29页)。在新约圣经的其他地方这名字只出现了三次(约1:47;罗9:4;11:1)。

亚伯拉罕的后裔。这三个名词中,这一个称谓被认为是最受尊荣的一个。成为一个真正的亚伯拉罕子孙,就意味着与上帝之间的立约关系(创17:7;加4:22-26),意味着因信称义的经历(罗4;加3:6-9,14-16),意味着属于那个将要诞生弥赛亚的民族(加3:16),并且意味着要继承那赐给希伯来民族之父的崇高的应许(加3:14-18)。但是,犹太人没有认识到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和在心怀意念中有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的子孙的区别(创21:10;太3:9;约8:33-53;罗2:28,29;加3:28,29)。保罗的敌对者仅仅拥有肉身的资格,而这一事实丝毫不能证明他们在基督的教会中有什么优越性(加5:2-6)。


林后11:23 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

【本会注释】

他们是……仆人吗。那声称是信主的犹太人,他们声称是基督的代言人。保罗否认他们的声称(13-15)。作为一个犹太人,保罗与他们平等。但是论到和基督的关系,就是那任何时代的基本检验(约一4:2,3),保罗宣称他的优越性。因此,以他们自己来评估他们,他远胜于他们。就如他所指出的见证,在自我牺牲方面,在程度上,在结果上,他比他们更劳苦。他们试图篡夺保罗的劳动果实(林后10:15,16)。

狂。直译为“不可理解的人”,“思想不正常的人”,“一个患精神病的人”。所用的希腊词语比16,19节中所用的更为强烈。在这里保罗讽刺性的说──他在采用他敌人狂妄的办法。也表明他厌恶诉诸于这类东西。若不表达他对这样做的恨恶,他无法继续夸口。

多受劳苦。把福音传到外邦,保罗是受了更多的劳苦的。相比之下,这些犹太化分子做了什么呢?

多下监牢。圣经没有记载保罗下监牢的次数(参徒16:23)。罗马的革利免说保罗下监牢七次(《革利免至哥林多人前书》5)。

鞭打。是保罗所常常经历的(参徒16:22,23)。

死。也就是,他很多次与死亡面对面,并似乎是不能存活(徒14:19;罗8:36;林前15:31;林后4:11;见林前15:29注释)。


林后11:24 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

【本会注释】

被……鞭打……,每次四十。见太10:17注释。这里所提到的是犹太律法中的犹太人惩罚形式(约瑟夫《古代史》iv. 8. 21 [238];见申25:1-3注释)。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记载保罗所遭受的这种鞭打。犹太人的会堂常常施用这种鞭打(见卷五,56页;见太10:17注释)。保罗曾经这样鞭打许多的基督徒(徒22:19)。基督曾经被鞭打两次(见太27:26注释)。


林后11:25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

【本会注释】

被棍打。罗马人的一种惩罚形式。用“铁杖”辖管表明是极其严厉的(启2:27)。杖就是细长的棍子,是罗马扈从或官员的官方勋章。这种棍打的唯一一次记录的例子在腓立比(徒16:22,23)。在耶路撒冷时,保罗根据他的罗马公民身份要求免除这种刑罚(徒22:24,25)。

林后11:23-27中例举的遭害和逼迫,发生在使徒行传第9章的事件和使徒行传19章的事件之间。还有更糟糕的事要发生。这些叙述就是保罗所说的与基督“一同受苦”(腓3:10)。然而,保罗为基督过着何等危险的生活却是隐藏不见的!

被石头打。在路司得被石头打记录在徒14:19,20。

遇着船坏。使徒行传记载了五次海上航行,但是在徒27章以前都没有提到船坏。在去罗马途中的船坏发生在写这封书信很久以后(徒27:41-44)。

在深海里。就是在海里。


林后11:26 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

【本会注释】

又屡次行远路。看来保罗是不断的远行播撒福音的种子。通过不断的置身于危难之中,保罗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为基督献身的执事。这与反对他的那些犹太分子是何等的不同!

江河。直译为“江河”。在保罗旅行中的大多数大路和小路中都没有桥。他都要徒涉江河。如我们所知的,小亚细亚、希腊和马其顿的多数地方是多山地带,在许多没有桥的峡谷激流处常常是一个危险的障碍。

盗贼。可能除非是罗马的大公路,每条路上都是盗贼多得成灾。良善的撒玛利亚人(路10:30)这个比喻就是一个例子。他的家乡基利家及其周边地带就是海盗和强盗多得成灾的地方。在基督时代前的几年,罗马不得不派遣远征军在庞培的领导下对其进行打击。

同族。保罗的最大敌人就是他的那些同族人。事实上,所有的主要城市都是保罗劳苦之地,他最凶猛的反对来自于犹太人。正如在大马色(徒9:23;林后11:32)、彼西底的安提阿(徒13:50,51)、以哥念(徒14:2-5)、路司得(徒14:19,20)、帖撒罗尼迦(徒17:5-9)、庇哩亚(徒17:13,14)、哥林多(徒18:12-17),和耶路撒冷(徒21:27-31)的事例。

外邦人。是指外邦人(译者注:英文中此处译为“异族人”,“heathen”),如在腓立比(徒16:19-24)和以弗所(徒19:23-30)。

城里。例如在腓立比(徒16:19-40)、哥林多(徒18:12-17),以及最近在以弗所(徒19:23-41)。

旷野。例如,在加拉太的人烟稀少之地,基利家、马其顿和以利喱古的崎岖荒野之地。

海中。见25节注释。

假弟兄。犹太化分子──犹太的基督徒──是保罗的敌人中最无情的。在所有保罗所面对的人中,他们是最令他痛苦和最使他受挫的危险人物(腓3:18)。


林后11:27 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

【本会注释】

受劳碌。前面两个词特指保罗发现必须要从事的繁重的体力工作(帖前2:9;帖后3:8)。在福音工作中,如保罗所做的,其本身就是全职的工作,而在常人看来维持生计所花费的时间是正常的工作时间,对他却是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因此,为了有时间传福音(徒20:31)和私人祷告(帖前3:10),他常常不得不牺牲睡眠。保罗正值所记录的20年执事工作中稍较缓和的中期,还有10年更为艰难的遭害和逼迫摆在他前面。这里所记录的只是他为基督缘故所忍受的一小部分。

不得睡。或者“失眠”,由于过度的劳累,因为关心教会的事务或为了制作帐篷。

饥……不得食。上下文表明保罗想到某些他无法控制的由环境导致的苦难。这不可能是指犹太人的节期禁食或自愿的禁食。说“饥”,可能是指保罗饮食上的缺乏,而说“不得食”是指当他没有东西吃的时候。

受寒冷,赤身露体。可能是指在小亚细亚中心地区的高山地带,保罗时常没有足够的衣服,或者指他曾遭受强盗的洗劫。


林后11:28 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

【本会注释】

这外面的事。直译为“此外”,也就是说,除了与他的使命相关的繁重工作外,或许可能指除了23-27节中提到的以外的试炼。所有这些考验伴随着他一生为教会作的工作。

挂心。希腊语merimna,“忧虑”,“担忧”(参太6:25注释)。保罗这里是指不断出现的问题,以及那些占用他大部分时间的,如写书信、与为罪所压迫的心灵的个人交通、对教义上的需要澄清的问题的答复、和教会领导之间频繁的会晤、以及不断对教会和教友费心费力。


林后11:29 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

【本会注释】

有谁软弱。保罗努力做一个“向什么样的人,就做什么样的人”(林前9:22)。真正的基督徒不会为了使那软弱的人觉得他是刚强的而表现出他的优点。知道自己软弱的人就寻找人的安慰,就是那些不仅有力量而又知道如何以温柔和理解来使用力量的人。保罗知道自己得了多少的赦免,他认识到自己的软弱,因此他知道如何赦免并耐心对待他人的软弱。他能够分担并真正理解他人的恐惧和失败,试炼和软弱。他以不一般的温柔表达了他那不一般的属灵的刚强。没有什么比以冷漠、刻薄、专断解决人的难题更使人泄气。

跌倒。直译为“被捕获”,也就是被罪恶或灰心所绊跌(见太5:29注释)。

我不焦急呢。或作“我不被激怒呢?”或“我不愤恨呢?”


林后11:30 我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

【本会注释】

必须自夸。或做“夸口”。保罗与那些自我维护、独断独行的反对者是何等的不同,他们以损伤别人为代价而高抬自己。

软弱。或作“虚弱”。不是说品格,而是指23-28节中他不断劳苦、受难的结果(参12:9)。


林后11:31 那永远可称颂之主耶稣的父上帝知道我不说谎。

【本会注释】

父上帝。不是指两位,而是一位,就是父上帝。保罗严肃的摆正他的位置,就好像是发誓。

永远可称颂。见罗9:5注释。

我不说谎。这极为严肃的誓言是保罗书信中所独有的。其他时候,他做了坚定的断言(罗1:9;加1:20;帖前2:5),但是在坚决性、严肃性、表达和呼吁上,没有哪个能与此处相比。保罗到底是指先前的──就是他限定只夸口他的软弱的坚定的目的,还是指随后的结果;到底是指大马色的事情,还是指12章的前一部分,就是关乎神圣的启示,并不清楚。或许他既是指先前的,也是指随后的。显然,他认识到,有人至少会怀疑他话语的真诚。


林后11:32 在大马色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马色城,要捉拿我,

【本会注释】

提督。希腊语ethnarchēs,直译为“百姓的统治者”。

亚哩达。历史记载表明,包括大马色在内的叙利亚,自从公元前64年就曾经是罗马的省城,在这之前隶属于拿巴提人。并不清楚从公元前9年一直统治到公元39年的拿巴提的独立国王亚哩达四世如何能在所罗提到的时期统治大马士革(见《保罗旅行记》卷五,38,64页)。有可能的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关系或是其他我们现在所不知道的政治理由,皇帝可能曾在某个时期内把该城分派给亚哩达。而亚哩达是很难用武力从罗马手中夺取城市的。见徒9:24注释。有关32节保罗生活年表的信息的意义见97页。

要捉拿。是指在犹太人的煽动下(徒9:23-25;见林后11:26注释)。


林后11:33 我就从窗户中,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脱离了他的手。

【本会注释】

从窗户中。比较书2:15;撒上19:11,12。显然,房屋是在城墙之上,有一个很小的窗户或出口开在外边。

筐子。希腊语sargane,麻花绳,麻花绳编的筐子。见徒9:24,25注释。

提要
1 有关他使徒身份的举荐,尽管他可以以他奇妙的启示夸口,9但是他宁愿选择以他的软弱夸口,11 以谴责他们迫使他作这徒然无益的夸口。14他许诺要再一次到他们那里:不过完全是以为父者的情怀,20 尽管他担心在那里他将会伤心地发现很多敌对者和混乱的公共秩序。
 

异象和启示
 
林后12:1 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
【本会注释】
无益。或作“无利可图”。保罗为他的使命辩护,从林后10:1开始持续没有中断过。至此,显然他将注意力集中到他作为使者的个人经验上──他的生活,他的行为,以及他为基督的缘故所受的苦难。现在他转到所有这些中或许是最大的一个证据──他直接与这位复活之主,耶稣基督的个人交通,以及超越他的任何敌对者所经历的超自然的经历。
 
自夸固然。原文证据支持(参第10页)读作“有必要夸口”,意思就是“我必须夸口”。保罗再次表达他不愿从事那许多人会认为是夸口的事(见林后10:8注释)。但是形势使得他不得不这样做,以维护他的使徒身份和他的信息。若不能澄清这个问题,就等于否定了他的使徒身份,并侮辱了福音和仆人们所宣称的基督。对于基督徒来说,夸口是不合宜的,也是无益的,因为所以成为基督徒及其所拥有的都来自于上帝的恩典。夸口抬高了人的自我,并导致人进入试探。基督徒的见证从来不是为自己做的,而是为基督做。
 
显现。希腊语optasiai,“异象”。即使保罗在讲说超自然的经历,他也表露出谦卑的精神和对上帝的依靠,没有抬高自我。
 
启示。希腊语apokalupseis,“显扬出来[的活动]”,强调启示的方法。圣经中是指思想的自然能力所无法发现的事物,以及以别的方法不能为人所知的事物(见伯11:7;约1:18;罗11:33;提前6:16),因为罪恶将人与上帝隔开。但是基督在人和上帝的鸿沟之间架起了桥梁,因而,创造主又能和他的被造物交通。保罗频频的接受来自上帝的直接的、个人的交通(徒9:4-6;16:9;18:9;22:17,18;23:11;27:23;加2:2)。“主的”一词,表明了保罗所见之事的根源。这种异象无论接受者心中的眼睛是睡着或醒着,都能够看到。
 

林后12:2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本会注释】
 
我认得……一个人。从下面几方面看,保罗显然就是指他自己:(1)所指的异象是与他自己的生活和使命相关的事件这一事实;(2)第7节表明这些异象和启示是直接针对他自己的这一事实;(3)用第三人称是为了避免夸口的表现这一事实。约翰,由于他的虚心和谦卑,同样避免指明他自己(约13:23,24;19:26;21:20)。
 
前十四年。约20年或是更多年前,保罗曾在大马色路上遇见基督(徒9:1-7)。写这封书信的时间大约是公元57年。十四年前大概就是巴拿巴带保罗到安提阿的时候(徒11:25,26)。有关保罗的生活和使命的不很确定的年代表见97-102页。
 
或在身内。在异象中是全然不晓得世上的环境的。在异象中看到或听到的事物的感觉,以及有时身临其境的感觉,对于意识来说,与生活中的正常的感官经历是完全一样真实的。
 
第三层天。或作“乐园”(第4节;见路23:43注释)。圣经中的第一层天是指大气层,第二层是指众星,第三层是指上帝和天上生灵的住所。保罗曾被“提到”上帝面前。
 

林后12:3 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本会注释】
 
我认得这人。或许为了强调而重复。
 

林后12:4 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本会注释】
 
乐园。见路23:43注释。
 
隐秘。希腊语arrhēta,“不能用言语表达的”,“不与人说的”,“不能说出口的”。
 
不可。直译为“不允许”或“不可能”。可能是指保罗被告知不能显露与人,或许是指他所看见和听见的无法用人的言语来表达。比较林前3:2。
 

林后12:5 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本会注释】
 
我要夸口。就是指夸口(译者注:英文译为“我要荣耀”,“Will I glory”。)从人来说,保罗有全权夸口上帝对他特别的荣耀,夸口他专门地直接地进到神圣之处。他可以以此特别的荣誉和权利为基础夸口,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决定始终把自我排除在外。
 
但是为我自己。尽管这经历标志着保罗是从上帝那里接受了特别的荣誉的,他认识到这不能归功与他自己(见提前1:15),并拒绝将任何功劳归于他自己。
 
我的软弱。见第9节注释。
 

林后12:6 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本会注释】
 
我就是愿意……。有关他得到的超自然的启示,保罗可能本想更多说一些。从人的眼光来看,他当然有足够的理由以这不同寻常的荣耀夸口,但是他谦卑地、明智地不这样做。提说这一经历的唯一理由,就是答复敌对他的人的控告。因此,他只是诉诸于他的个人生活和品格,而这些是为人所知的。如果他们愿意思考的话,这就足够作为他使徒身份的证据。
 
 恐怕我……过于自高。在这节的结尾保罗所重复的话,是为了强调。上帝认为适宜于保护保罗,免得他顺从自我。
 
。希腊语skolops,“木头的尖角片片”,“尖条板”,“尖锐的树桩”。纸莎草文献也用这一词指刺入肉体又不能拔出来的碎片或长条。新约圣经中用作刺的常用词是akantha(太13:22;27:29等)。
 
在……肉体上。是指身体的软弱,不是指精神或思想上的。显然是很突出的事,就是导致他相当的窘迫、不安和不方便的事。显然,是指影响到他眼睛的某些苦难(加4:13-15;见林后12:7-9怀爱伦补充材料注释)。
 
撒但的差役。或作“撒但的天使”。苦难源于撒但,但是,是在上帝的允许之下。正如约伯(伯1:6-12;2:7;参路13:16)。使肉体遭苦难和疾病是撒但的本性和工作。
 
要攻击。直译为“用拳头撞击”,因此就是“用暴力对待”。比较太26:67;林前4:11;彼前2:20同样的单词。撒但的目的是要使保罗受苦并阻碍他的工作。基督的目的是通过允许苦难以防保罗骄傲。
 
免得我。可以引用重要的原文证据(参第10页)证明支持省略这一节的最后一个子句。
 

林后12:7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
 
林后12:8 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
 
【本会注释】
 
求。希腊语parakaleo(见太5:4注释)。
 
三次。保罗曾三次特别的求上帝挪去这个令他苦恼的痛苦。但是当他收到清楚的答案时,他接受了上帝对他的旨意。比较基督三次祷告挪去他所要喝的杯,随后基督接受了上帝的旨意(太26:39-44)。
 

林后12:9 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本会注释】
 
他……说。希腊语中动词的形式表明是上帝最后的答复。
 
恩典。希腊语charis(见罗3:24注释)。
 
够……用的。在希腊文中这一词处于强调位置。保罗的祷告没有将使徒从他的痛苦中脱离,但是确实给了他恩典能以忍受苦难。由于他的软弱拦阻了他的事工,毫无疑问,他是据此请求主能挪去他的软弱。而基督所提供的丰丰富富的恩典远远不止他所需要的。上帝从来没有应许说要改变环境或将人从困难中解脱。对于上帝来说,肉体的软弱和外在环境并不是主要的因素。内在的忍受苦难的力量比控制生活中外在的困难更能彰显神圣的恩典。一个人的外表或许是受折磨的、疲惫的、虚弱的,甚至几乎崩溃,但是内在的──在基督里──享受无上的平安,是他的特权(见赛26:3,4注释)。
 
喜欢夸自己的软弱。或作“以软弱夸口”。毫无怨恨接受人的缺陷这是胜利的标志。欣喜接受他所恨恶的和希望摆脱的事物,这是彻底的降服。基督也曾对那在他的试炼中所要他忍受的侮辱、羞辱和嘲笑畏缩。对上帝旨意的如此服从就意味着完全放弃自我(林前2:3-5)。
 
覆庇。或作“容忍”、“居住”。保罗这里是说基督的能力倾降与他,在他里面运行,并帮助他、给他力量。
 

林后12:10 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
 
【本会注释】
 
我……以……为可喜乐的。那使主喜乐的,也必定使保罗喜乐。上帝知道怎样最好,保罗也对应该这样感到满足。
 
急难。或作“危难”,“艰难”,“窘困”。
 
什么时候就刚强了。基督教的逆论就是能把软弱的变为刚强的。败者总能够完全转为胜者。真正刚强的品格是表现为软弱的,就是不相信自己,而降服于上帝的旨意。一个以自己的力量为刚强的人,倾向于依靠自己而不是依赖上帝,并且常常认识不到自己对神圣恩典的需要。圣经中的伟大英雄们也学过同样的功课,就如挪亚、亚伯拉罕、摩西、以利亚、但以理等人。只有那些将软弱和不安全完全沉没于上帝的有福旨意的人,才能知道什么才是拥有了真正的能力。
 

对哥林多教会的关心
 
林后12:11 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们强逼的。我本该被你们称许才是。我虽算不了什么,却没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本会注释】
 
愚妄人。见林后11:16注释。
 
在荣耀里。原文证据(参第10页)表明省略该词(译者注:中文和合本就是省略该词的)。
 
被……强逼的。哥林多的基督徒倾向于相信假使徒的诽谤之词,这就使得保罗不得不肯定直白的讲说,就如第10至12章中的话。
 
被你们称许。也就是借着你们的称许。哥林多人不该相信假使徒,而应该重整旗鼓动为保罗辩护。
 
最大的使徒。见林后11:5注释。与那些自夸的、自我任命的哥林多的使徒相比,保罗至少是与他们不相上下的。
 
我虽算不了什么。保罗与他的主相比,就算不了什么了──就如他的软弱所作的有说明力的证明。他非常清楚他使徒身份的许多证据就是上帝能力操纵他人生的证据。如果只是凭他自己,他早就倒在路旁了。
 

林后12:12 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藉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
 
【本会注释】
 
使徒的凭据。面对无限障碍,他坚定不移(23-27节),他的异象和启示(林后12:1-6),他胜过个人的软弱(7-10节),这些就组成了他自我牺牲的使命(林后11:7-12)。最重要的是,保罗悔改的基督徒经历证明了他使徒身份的真实性(林前9:2;林后3:2)。
 
用百般的忍耐。保罗的奇迹丝毫没有大张旗鼓地行出来,为的是使人能看出其能力源于上帝。
 
神迹。希腊语sēmeia,“奇迹”(见卷五,208页)。早期教会,神迹被认为是真正使徒身份的一个主要证据(徒5:12;15:12;罗15:18,19;林前2:4,5;加2:8;来2:4)。
 
奇事。希腊语terata(见卷五,208页)。
 
异能。希腊语denamies(见卷五,208页)。
 

林后12:13 除了我不累着你们这一件事,你们还有什么事不及别的教会呢?这不公之处,求你们饶恕我吧。
 
【本会注释】
 
不及。哥林多人享有所有的优势和利益,就是基督的一个真使徒所能够带给他们的──教训、讲道、奇迹、书信,以及组织上的帮助──一切都是免费的。所有这些事都是保罗的反对者们所缺乏的。那些假使徒们所超过保罗的,就只是他们从哥林多拿了金钱,并夸口他们自己的威力。那最有资格夸口和接受物质补贴的却拒绝夸口,拒绝要求经济的补偿。
 

林后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也必不累着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
 
【本会注释】
 
第三次。保罗第一次访问哥林多记载在徒18:1。在第一次访问和使徒最近所将要进行的访问之间没有记载其他的访问。从语法上可以理解为,“第三次”可以指他即将要来或指实际来了本身。认为是前者的人表明,第二次访问从来没有实现过,尽管这是第三次他计划访问哥林多,事实上只能算是第二次访问。基本上,他的第一次访问,当他建立该教会时,是喜乐而又成功的。认为是后者的人,认为第二次访问是在写哥林多后书之前,就是书信中反复暗示的──一次短暂的、痛苦的、羞辱的经历,就是保罗希望再次访问时不要再重演的(见林后2:1;参林后12:21)。这样的访问唯一可能的时间是在他最近三年全身心建立以弗所教会期间。这一次访问如果发生过,很有可能就是由于哥林多教会拒绝他前一封书信的教导所引起的(见822页;见林后13:1注释)。
 
不累着……。就是指经济上,保罗继续他的自养政策。
 
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那激励保罗的是有关哥林多人自己,而不是他们所拥有的财物。相反的,那些假使徒似乎对他们的财产更感兴趣。保罗的兴趣全然在于帮助哥林多人确保拥有天上的财富,并将他们的目光从地上的小玩意转离(见太6:19-34;约6:27的注释)。他不愿意也不可能通过物质的资助从他们那拿走任何东西,直到他确信他们的心地。在上帝也是这样,他总是采取主动(诗27:8;约4:23;罗5:8)。
 
父母该为儿女积财。保罗采用类比为他的立场辩护。他和哥林多人的关系就是在信仰上一个属灵的父亲和儿女的关系(林前4:14,15)。他们还是不成熟的基督徒,“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林前3:1,2)。保罗不是教导他们说孩子不需要赡养他们的父母;第五条诫命清楚表明他们应当如此。但是在孩童和青少年时期,主要的责任在于父母。
 

林后12:15 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吗?
 
【本会注释】
 
费财费力。直译为“耗尽财力”,也就是耗尽他所有的。在希腊语中第二个动词比第一个更强调。保罗会把他所有的给他们,包括他自己。
 
为你们。直译为“为你们的心灵”。保罗最关心的不是他们肉体的需要。使徒想到了“那存到永生的食物”(约6:27),就是思想和心灵的食物。为这食物所花费的时间、经历、计划和牺牲比那肉体的食物要远远为多。在属灵生命成熟的过程中,极大的牺牲往往是必不可少的。这要求人在服务同胞的过程中毫无保留的将他自己和他所有的献给上帝(腓2:17)。
 
越发少得你们的爱。那真正的爱是多么容易时常不被赏识啊。若是保罗为他们做的更少,他们可能会更感激他!见林后11:7。
 

林后12:16 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笼你们。
 
【本会注释】
 
是诡诈。16-19节保罗强调他没有从他们得任何东西,无论是公开的或是采用私下手段讹诈的。他显然是在推想他的敌人所要说的,“就算保罗没有从你们那儿直接的拿钱,但是他派提多收取巨额捐项(8章,9章),难道不是间接的拿钱吗?你怎么知道他没有从这笔捐项中私下的为自己和他的同工谋利呢?”
 
牢笼你们。就像是猎人牢笼猎物。评论家往往认为保罗这里是在引用他的敌人所说的话。
 
心计。或作“狡诈”,“欺骗”,直译为“诱饵”(参林后4:2;11:3)。
 

林后12:17 我所差到你们那里去的人,我藉着他们一个人占过你们的便宜吗?
 
【本会注释】
 
占过……便宜。保罗向他的敌人挑战,要他们提出证据证明他直接的或通过他的同工占哥林多人的便宜这事。在哥林多或保罗工作的其他地方,曾有几位同工作为捎信人或他的个人代表被差去(徒18:1-5;林前16:15-18;林后1:19;林后7:6;12:18)。
 

林后12:18 我劝了提多到你们那里去;又差那位兄弟与他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事,不同是一个心灵(或作:圣灵)吗?不同是一个脚踪吗?
 
【本会注释】
 
。希腊语parakaleo(见太5:4注释)。
 
提多。保罗现正在马其顿,要前往哥林多,最近在提多从哥林多回来的路上迎见他(见林后7:5-7注释)。提多曾被派往哥林多,以赢得那要叛逆的哥林多人的信任,并带来了好消息。没有什么证据说他或者其他和他同去的未提名的兄弟占了他们的便宜。显然,提多是照着保罗的榜样,在他住在哥林多期间是自给自足的。他可敬的榜样当他第一次和保罗在那里工作时就已赢得他们的尊敬、爱戴和完全的信任(林后7:7,13-15;8:6)。经上记载了他使命的成功。很明显的,没有一个哥林多人能够控告提多占了他们的便宜,使他们耗费。
 

林后12:19 你们到如今,还想我们是向你们分诉;我们本是在基督里当上帝面前说话。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为造就你们。
 
【本会注释】
 
还。原文证据支持(参第10页)读作“旧的”,或“一直”,也就是贯穿于保罗为他的职分辩护的部分。
 
分诉。或作“证明……是正当的”,“辩护”。在新约圣经中常常作为一个法律术语被使用,表示被告在法庭上所做的辩护(见路21:14;徒19:33;24:10;26:1;见林后4:10的注释)。保罗现在在通过“夸口”进行辩护(林后10:1至林后12:13)。试图为自己辩护常常被认为是有罪的或软弱的证据。保罗预料到有些哥林多人可能会形成这种错误的印象。难道有些哥林多人不是认为保罗的目的就是为了他个人而赢得他们的尊重和感情吗?
 
我们……当上帝面前说话。保罗的辩护不单单是澄清在他们当中发生的争论,而是作为基督一个的使者要向上帝尽他的责任。他义不容辞的尽他的力量作每一件事,要将哥林多人从错误中争取回来(参林前2:15;4:3)。如果哥林多人想要脱离那些将他们引向歧途的假使徒,他们必须要采取正确的态度对待保罗。
 
为造就你们。在为自己辩护时,保罗丝毫没有想到自己的任何利益,只是为了他们的属灵利益,全然是为他们的缘故。
 

林后12:20 我怕我再来的时候,见你们不合我所想望的,你们见我也不合你们所想望的;又怕有纷争、嫉妒、恼怒、结党、毁谤、谗言、狂傲、混乱的事。
 
【本会注释】
 
我怕。保罗不是像一个凌驾于教会的君王一样来行使他的使徒身份,却是以父亲般的方式,列出那扰乱、分裂哥林多教会的罪恶。
 
纷争。或作“争辩”,“斗争”,“争论”(参林前1:11;3:3;提前6:4)。
 
嫉妒。或作“妒忌”,“敌对”(参徒17:5;林前3:3;雅3:14,16)。
 
恼怒。或作“愤怒[爆发]”(参路4:28;徒19:28)。
 
结党。就如这里所指出的推举自己,表现党派和派系精神,以及这里所特别说明的图谋职权等类事情(参腓2:3;雅3:14,16)。
 
毁谤。或作“诽谤”,“恶言”,“公开污蔑”(参雅4:11;彼前2:1)。
 
谗言。或作“私下污蔑”,“闲谈”。在古典希腊文和希腊文版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中该词这样的翻译,表示耍蛇者的不可思议的喃喃声(结8:1;13:4)。
 
狂傲。或作“傲慢”,“自负”,“高傲”。这是某些哥林多人最突出的罪恶之一(林前4:6,18,19;5:2;参8:1;13:4)。
 
混乱。或作“不稳定”,“无秩序”,“混淆”(林前14:33;林后6:5;雅3:16)。
 

林后12:21 且怕我来的时候,我的上帝叫我在你们面前惭愧,又因许多人从前犯罪,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事不肯悔改,我就忧愁。
 
【本会注释】
 
我来的时候。保罗恐怕再次像先前的访问一样发生尴尬和耻辱的事(见14节注释),尽管起决定作用的大部分人已经悔改了他们的行为(见林后2:1注释)。
 
惭愧。希腊语tapeinoō,“使卑微”,“使恶化,”“使降低”。同样的词在林后7:6翻译为“丧气”,在林后11:7翻译为“卑微”。即使是保罗所临到的尴尬的生活经历也是来自于上帝,在某种意义上,上帝允许这些事发生。对于基督徒的使者来说,没有什么比发现他的信徒犯了在林后12:20中所列出的那些罪行更令人感到惭愧。保罗以他的信徒为他“所夸的冠冕”(帖前2:19;参林后1:14)。
 
忧愁。或作“忧伤”,“悲伤”。保罗要为那些灵性死亡的人哀哭。看到声称为基督徒的信徒为罪所胜,总是令福音的使者极度难过和痛苦(参太23:37-39)。
 
许多人。这就一定程度上表明在哥林多教会中不正当行为的广泛性。
 
从前犯罪。直译为“从前犯罪”。这不是指他们悔改之前的生活方式,而是悔改以后。希腊文表明,21节中的罪恶行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泛滥不止的,而没有真正的悔改。他们是旧犯。尽管是基督教会的成员,他们却执迷于哥林多异教徒世界中常见的堕落行为(见656页)。
 
污秽。或作“不纯洁”,这里大意上表示放肆的、不检点的生活,就如在哥林多所常见的(罗1:24;加5:19;弗4:19)。
 
奸淫。或作“不道德”,异教徒中所不足挂齿的罪行(林前5:1;6:13,18;7:2)。
 
邪荡。或作“放荡的欲望”,“过度”,“放肆”,不知羞耻的、无礼的情感表达(罗13:13;加5:19;彼后2:7,18)。
 

提要

1 他严厉的恐吓,及他对那顽固的罪人所示的使徒的能力。5 并建议他们试验他们的信心,7以及在主来之前革新他们的罪恶,11 以温柔的劝勉和祷告结束他的书信。


劝戒

林后13:1 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

【本会注释】

第三次。见林后2:1;12:14注释。

两三个人……见证。这一章组成了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最后的信息。灵性衰退的一种严重的状况,仍然在教会一部分人中盛行(林后12:20,21),就是先前的书信(见林后2:3注释),也可能是第二次的访问(见林后12:14注释),以及提多的劳苦(林后2:13;7:6,13,14;12:18),似乎都对之起效甚微或不起作用的一种状况。保罗现在警告信徒有关这批任性的人(林后13:1-4)。只有一种可能的办法──以基督的能力和权威坚决的、毫不宽恕的对待这些人。保罗预计要照他的计划管教他们,就引用了公认的犹太律法(民35:30;申17:6;19:15),也是基督所用过的(太18:16)。

显然,在先前的访问中,保罗曾宽大地对待这些叛逆的人,并避免采用决定性的手段反对他们。他们以此为保罗的软弱,甚至是怯懦。保罗说那次的访问是一次羞辱的经历(林后2:1,4;12:21)。这些叛逆的少数人不断地因他使徒权威的证据嘲笑他。见林后2:1;12:14注释。


林后13:2 我从前说过,如今不在你们那里又说,正如我第二次见你们的时候所说的一样,就是对那犯了罪的和其余的人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

【本会注释】

我从前说过。也就是指他的前封书信(见林后2:3注释;参林前4:13-19)。在前次的访问中,保罗通过口头的话同样这么做(见林后12:14注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们曾多次得到充足的警告。

又说。保罗现在再次警告他们,就是在他即将访问他们之前。

那犯了罪的。在林后12:21中,同样的希腊词语翻译为“从前犯罪”。

和其余的人……。保罗的警告是对教会全体说的,免得任何没有直接卷入这事的人同情这些犯罪的人。毫无疑问,惩罚是包括开除的(参林前5:5;提前1:20)。亚拿尼亚与撒非喇的死(徒5:1-11)和以吕马的瞎眼(林后13:8-11),就是使徒权威的行使伴随着特别的神圣惩罚行动的例子。或许保罗预料在哥林多可能会有相似的奇妙实证。

我……必不宽容。他们曾经有悔改的机会。如果他们还是顽抗,他们就要遭受教会最为严厉的惩诫。


林后13:3 你们既然寻求基督在我里面说话的凭据,我必不宽容。因为,基督在你们身上不是软弱的,在你们里面是有大能的。

【本会注释】

你们……寻求……凭据。保罗的敌人向他挑战,要他执行他们所认为的威胁。当这些世俗思想之人看保罗时,他们看保罗不过是一个软弱、不起眼的人(见林后10:10,12注释)。他们拒绝以基督的使者来接待他(林后5:20)。保罗乐于承认,从人的眼光看他是“软弱的”(林后11:21,29)。然而,他坚称他的力量是“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3-5;林后12:10)。

在我里面。在真理上、教义上,在救人脱离罪恶、带领他们的灵命重生上,在施行奇迹上,保罗是大有能力的,就哥林多人自己来说,有基督的活生生的荐信(林后3:3)。他使徒身份的证据,对于所有愿意直接检验的人来说都是显然的(见林后12:11,12)。他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基督曾经借着保罗说话。然而,这些证据对世俗思想的人并没有留下印象(林前2:14-16)。事实上,保罗的敌人不是向他挑战,而是向基督挑战。


林后13:4 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上帝的大能仍然活着。我们也是这样同他软弱,但因上帝向你们所显的大能,也必与他同活

【本会注释】

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保罗一想到没有人比耶稣挂在那痛苦、羞辱的十字架上更软弱和无助时,就有了安慰。然而,基督活着,并被升为至高(腓2:6-9)。所有要跟从基督的人,都要期望不只是同享他的羞辱,也要同享他的力量,他的力量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12:9;参罗6:3-6)。

活着。这些哥林多的叛徒不只是如他们所想的对付“软弱的”保罗,而对付是“因上帝的大能”活着的基督。

我们……软弱。保罗坦率的承认他的软弱,但是他将荣耀归于基督的能力,尽管他软弱,这能力却在他里面并借着他运行(见林后11:30;林后12:9,10)。

上帝……的大能。哥林多人既见证过也经历过这能力,不能否认其事实。


林后13:5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

【本会注释】

省察。从第5节开始,保罗直接把注意力从他自己转离,并挑战哥林多人将批评的眼光注目于他们自己。他们是真正的基督徒吗?每一个基督的跟随者都能受益于对自己生活的每天省察。如果我们愿意更多的批评我们自己,就会更少的批评别人。

自己。在希腊文中这个词处在强调位置,就像是保罗说,“你们要审查的是你们自己”。第二个子句也类似地读作,“你们要试验的是你们自己”。多数哥林多人更乐于坐着审判别人更甚于他们自己(见林前11:31,32;参加6:4)。人在审判别人之前,必须先试验自己。我们所乐于对待别人的试验,要愿意将其用在我们自己身上(见太7:1-5)。我们眼中的梁木必须要除掉。人总是倾向于以赞许的眼光看自己,看自己的品格,看自己的重要性。他们却时常缺少自我反省,免得他们发现自己不是如他们所愿的。少有人能够容忍以真实的自己看他们自己。常常由于视野过于烦扰而不能认识自我。若没有神圣大爱和宽恕的拯救,这样的个性显示可能要驱使人发疯、甚至自杀。他们不是如实地面对他们自己,反而集中于别人的缺点。这样做,他们就看不见他们自己的缺点,并继而相信他们自己远远胜过他人。比较林后10:12。有关恰当的进行自我反省的步骤的评述见林后7:9-11注释。

信心。不是只对教义的信心,而是指实际上,感官上。至于人和上帝之间的个人关系,保罗指深刻的确信,要信靠并生出相信基督是主和救主的圣洁热忱。许多有名无实的基督徒认为,以教会成员的身份、参加聚会、什一捐和乐意捐,以及遵守安息日等方面来评估他们自己就足够了,而这些方面却是次要的。当然,这些也是不能忽略的。但是,还有更为重要的事要我们考虑(见弥6:8;太19:16-22;23:23注释)。那些最为重要的事情包括,得救的个人经验,基督改变人心的恩典,绝对忠诚于所有已启示的上帝的旨意,真诚的动机,以及无私的关注和服务于自己的同胞。

试验。希腊语dokimazo,“实验”,“仔细审查”。这是比“审查”更为强烈的单词。Dokimazo被用于试验金子和银子(参伯23:10)。

基督在你们心里。就是指在你的生活中活出他完美生活的原则(见罗8:3,4;加2:20注释)。

可弃绝的。希腊语adokimoi,直译为“试验失败的”。没有通过试验的,就表明基督没有在他们里面,而他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林后13:6 我却盼望你们晓得,我们不是可弃绝的人。

【本会注释】

我们不是可弃绝的人。保罗真诚的希望,在哥林多人的眼里,他能够通过使徒身份的试验。


林后13:7 我们求上帝,叫你们一件恶事都不做;这不是要显明我们是蒙悦纳的,是要你们行事端正,任凭人看我们是被弃绝的吧!

【本会注释】

我们求上帝。像这里所显示的保罗这些基督般的无私和对他人的爱,即使是在圣经中,也是不多的例子(参出32:31,32;路23:34;徒7:59,60;罗9:3)。保罗已经列出他使徒身份的证据,并相信哥林多人将会相信他已经符合试验(见林后12:11,12)。在爱心、知识、忍耐、服务、使命,以及圣灵的果子方面,保罗都经得起被试验。基督的权威和能力都已经通过他被彰显出来。

要显明我们。保罗呼吁哥林多人不要做错的动机并不是为了表明自己是真使徒(参林前9:2),而是要他们自己能通过试验,并表明是真正的基督徒。

任凭人看我们是被弃绝的吧。即使他们没能看出保罗真使徒的见证,他希望他们能有证据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徒。如果能够帮助他们成功,保罗宁愿自己被看作是失败的。


林后13:8 我们凡事不能敌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

【本会注释】

真理。也就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真理,上帝圣言中提出的得救的真理(约1:14,17;8:32;加2:5,14)。无论人怎么做,永恒的真理是总是不变的。真理的敌人总是要失败。如果哥林多人献身于真理,他们就无所畏惧,因为真理使人不能被征服。当人把他们自己置身于真理一边时,上帝就为他们的安全和永远的胜利负责。


林后13:9 即使我们软弱,你们刚强,我们也欢喜;并且我们所求的,就是你们作完全人。

【本会注释】

我们也欢喜。在7-10节保罗鼓励哥林多教会能够继续痊愈并恢复。这是他所希望的对他们的目标,也是他给他们写信的要点。

即使我们软弱。只要他们能够在圣灵的恩典中(见第6节注释)刚强并反应出基督的品格,在行使管教权方面,他会确确实实的乐于表现得软弱。

作完全人。或作“稳固”,“完全”。保罗渴望看到信徒在每一种恩赐、才干、能力、倾向和适当的爱好方面,达到基督徒的成熟。他愿望教会在爱中团结一致,身体的每一个肢体在内在圣灵的掌管下能够发挥恰当的功能(林前12:12-31)。


林后13:10 所以,我不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把这话写给你们,好叫我见你们的时候,不用照主所给我的权柄严厉的待你们;这权柄原是为造就人,并不是为败坏人。

【本会注释】

好叫。见林后10:2;13:2注释。

给我的……造就人。福音职权的目的就是建立教会,使圣徒完全(约3:17;约20:21-23)。为了管教的缘故行使该职权无论多么必要,也必然不是最好的办法。驱逐教会的成员是保罗所不乐意做的,他采取严厉行动只是作为最后的手段。

撒但和罪人从罪恶的每一个入口来反叛上帝的至高权威。保罗的目的是带领人顺服基督(见林后10:5)。这是不能用武力来完成的,而是借着灌输基督的心。


问候

林后13:11 还有末了的话:愿弟兄们都喜乐。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爱和平的上帝必常与你们同在。

【本会注释】

还有末了的话,……弟兄们。保罗结束语包括,温柔的告别、最后的劝诫(11节)、离别的问安(12节),以及祝福。他最后的劝勉嘱咐包括基督徒的四种恩典,会保护哥林多人反对困扰他们的那些罪恶。

喜乐。直译为“喜乐”,“高兴”,“顺利”(参腓3:1;4:4)。

要作完全人。直译为“被修整”,“按次序放置”,“被调整过的”。所有脱节的都恢复原位。见太5:48注释。

要受安慰。希腊语parakaleō,“受劝诫”,“受劝勉”(见太5:4注释),就是接受我已经给你们的安慰。这个词的名词和动词形式在这卷书中共出现了28次。哥林多人要彼此鼓励、刚强、行善。这样做,他们就没有时间相咬相吞了。

要同心合意。直译为“有同样的心思”。这个词特别的刻画了保罗的性格(罗12:16;15:6;腓2:2;3:16;4:2)。基督徒的合一是所记载的基督为他的门徒最后的祷告中的要点(约17:11,21-23)。哥林多教会最需要的是“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2-7)。

要彼此和睦。或作“和谐生活”。和睦是基督留给教会的最大遗产之一(约14:27;16:33;参20:21,26;徒10:36)。和睦一贯是基督教福音的重要部分,是基督徒经验的一个试验(罗5:1;10:15;14:17,19;林前14:33;弗2:14)。基督徒要尽自己所能地“与众人和睦”(罗12:18)。如果由于基督徒所不能控制的因素而不能有外在的和睦,他依然可以享受他内心里的和睦。“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见太5:9注释)。

仁爱……的上帝。见约壹4:8注释。

和平。见罗15:33注释。


林后13:12 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

【本会注释】

亲嘴……圣洁。在古时候,以及今天世界的许多地方,这是一种热情的问安形式。这种亲嘴是在脸颊、额头、手,或者甚至是脚,但决不是在嘴唇,且是男人问候男人,女人问候女人。这种习俗源于旧约时代(创29:13)。它表达了友爱(创27:26,27;撒上20:41)、和解(创45:15)、告别(得1:9,14;王上19:20),以及敬意(撒上10:1)。据殉道者游斯丁所说,它一般与遵守圣餐礼联用(First Apology《要道分解》65页)。在早期教会作为和睦、好意、以及和解的象征是普遍使用的(罗16:16;林前16:20;帖前5:26)。


林后13:13 众圣徒都问你们安。

【本会注释】

众圣徒。直译为“众圣者”(见徒9:13;罗1:7的注释)。新约圣经中普遍地这样称呼基督徒,因为他们蒙召要过圣洁的生活。毫无疑问,保罗特指马其顿的基督徒,马其顿是他写这封书信时的所在地。


林后13:14 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本会提要】

恩惠。见罗3:24;林后1:2注释。在新约圣经中,这一节连同其后的内容是唯一的被称为是使徒的祝福的完整表现形式。从最早时期,这就成为教会礼拜的一个部分。在为新信徒受洗和聚会散会时也这样表述。

和太28:19一起,这节经文最为完整、明了的概括了三位一体的教义(见约一附注)。然而,关于神性称谓的顺序,这里和马太福音有所不同。保罗的书信,通常是父的名字在子之前(罗1:7;林前1:3;林后1:2)。这里的顺序是相反的。在旧约正式的集会散会时亚伦的祝福,在本质上也是三重的(民6:24-26)。所有真正的基督徒经历的试验都是借着圣灵与上帝同在交通。

发出这封信后不久,保罗就再次访问了哥林多教会,并在那里住了三个月(徒20:1-3),在这段时间内他写了罗马书和加拉太书。他能够这样做,就表明哥林多信徒接受了他的第二封书信,并按着这里所给的劝勉团结行事。在给罗马教会的书信中,保罗表示,他在哥林多受到了友好的欢迎(罗16:23)。此外,哥林多为耶路撒冷穷苦人的捐献也是成功的(罗15:26-28)。早期基督教的记载没有提供进一步的关于哥林多教会的信息,直到初世纪末,罗马的革利免写了一封信给他们。

14节后的附言在第八世纪以前的手稿中没有出现过。这是后来的编辑补充上去的,不是灵感所著之原文的一部分。


加拉太书1章

提要:(加1:6节)保罗对于他们这么快就离弃他和福音感到惊奇,(加1:8节)并责备那些传另外一种福音的人。(加1:11节)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上帝。(加1:14节)他蒙召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加1:17节)蒙召以后马上又怎么样。


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

【本会注释】

“使徒”:见罗1:1注释。在一般情况下,保罗称自己为使徒并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职分。但这里他为自己的使徒身份作了充分的辩护,说明收信的各教会对于他所自称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加1:1-2:14)。他的福音是从上帝而来的(加1:6-10)。他曾真心地悔改(加1:12-18节),并为犹大各教会所接纳(加1:19-24节)。他在割礼问题上的立场得到了耶路撒冷领袖们的认可(加2:1-6)。他们承认他担任外邦人使徒的职务(加2:7-10)。他作为使徒的权威与十二位使徒是同等的。

“不是由于人”:反对他的人显然以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所委派为由,否认他所声称的使徒权威。这一点他是承认的,但同时他又说自己曾接受更高的委任。

“籍着耶稣基督”:象十二使徒一样,他曾直接受基督所委派。亚拿尼亚所起的作用只是次要的(见徒9:17-20)。关于“耶稣”和“基督”称号的论述见太1:1注释。

“从死里复活”:保罗作为使徒的权威来自复活的基督。只有加拉太书在开头就提到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然,来自犹大引诱加拉太信徒入岐途的假弟兄们对于保罗使徒职分的有效性提出疑问。其理由是保罗不象十二使徒那样曾亲自和基督在一起,也不是在他们被拣选时蒙召的。他们根据这一事实断定保罗低于十二使徒,并且暗示:既然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的正式选派,他就是一个冒充者,他的福音也是靠不住的。


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本会注释】

“众弟兄”:保罗常在书信的开头语中提到同工的名字。在林前1:1中提到所提尼,在腓1:1中提到提摩太,鉴于这封书信可能与《罗马书》大约在同时发出,这里的众弟兄可能指罗16:21-23中所提到的人。

“加拉太的各教会”:见本卷原文931页。这封信的开头语与其他的保罗书信明显不同。它既没有表示个人感情的词语,如罗1:7中的“为上帝所爱”;也没有说他相信他们忠于真理,如帖前1:3;又没有对忠诚和基督徒的服务表示赞赏的话;甚至没有称加拉太信徒为“圣徒”。也许这反映了背道的程度——保罗从他们身上找不出可以表扬的地方。


3 愿恩惠、平安从父上帝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本会注释】

“恩惠平安”:在保罗所有的书信中几乎都有这样的开头语(见罗1:7;林前1:3注释)。尽管保罗深知加拉太信徒的罪错,他对于他们的爱心并没有减少。他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得到上帝赐给人的恩惠,作为信靠耶稣基督而获得的礼物。保罗这封书信的目的,就是再次向他们指出公义是上帝所赐的这一伟大真理(见本书933页)。公义决不可能靠行为赚取,只有藉着信靠基督的赎罪牺牲才能获得。这种恩惠被罪人所接受,就会带来平安(见罗5:1注释;参腓4:7)。


4 基督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本会注释】

“舍己”:见太20:28;罗4:25注释。这封书信的主题就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加拉太信徒背离了这个属灵的真理,接受了说救恩可以赚来的假道。接受这圣经以外的道理,实际上就是无视基督的的赎罪牺牲。基督舍已救我们免除罪罚,不仅献上自己作为人类的祭牲,为人类受苦受死,而且与人类联为一体,以他们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见腓2:6-8注释)。

“为我们的罪”:见赛53:4-6注释。

“这罪恶的世代”:就是脱离这个世代流行的罪恶和败坏。我们靠着自己没有能力脱离(见罗7:24-8:4注释)。加拉太人曾这么快忘记了称义和成圣的伟大真理,转而靠守律法得救。保罗再次向他们提出以下伟大的真理:耶稣藉着祂的赎罪牺牲,已经为一切愿意接受祂的人提供了一条逃生之路。任何要靠自己的力量胜过世界罪恶的企图都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保罗就是这样在简短的序言中表明了他写信的目的。如果加拉太信徒坚持依靠律法,他们今生就不可能脱离罪恶,也不可能被接纳到将来无罪的世界。

“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见赛53:10注释;参约3:16。这里的“上帝”和“父”指的是一位。


5 但愿荣耀归于上帝,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本会注释】

“愿荣耀归于上帝”:使徒一想到上帝之爱的伟大恩赐,不禁发出赞美之辞。得赎之民在千秋万代将歌唱赞美祂,因祂藉着这么伟大的牺牲,把他们永远地救出来。“荣耀”一词见罗3:23注释。

“阿们”:见太5:18注释。


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本会注释】

“我希奇”:在保罗给各教会的所有的书信中只有这一封没有表示感谢和喜乐,却表现出深深的惊讶。加拉太人怎么能这么快就忘记对他们来说曾是如此重要的福音真理和上帝恩召的明证,去接受反对保罗教训的假教师?不久以前,他们曾高高兴兴地接受基督为他们的替罪牺牲,凭着信心享受离罪的自由。现在他们竟企图靠守律法为自己赎罪。他们实际上是在否定他们自己过去经验的功效。

“这么快”:“这么快”可能是指他们悔改以后,也可能是指他们听从了“别的福音”以后。

“离开”:原文有“转离”和“放弃”之意。这个动词用的是现在时态,表明保罗写信时背道仍在发展。对于信仰的这种离开是一下子发生的,而且进展甚快。动词的形式也暗示他们对离弃保罗负有责任,确有别人影响他们,但他们接受这种影响,当然这并不能开脱假教师的罪责。

“召你们的”:这是指上帝,还是指基督或保罗,解经家们意见不一致。但保罗总是称父上帝为发出福音的恩召者(见罗8:30;9:11;林前1:9等)。不过上帝是藉着保罗向加拉太人发出恩召的(参林后5:18-20)。

“别的福音”:即另一种不同性质的东西(见林后11:4注释)。假教师的“福音”不是对保罗福音的变更,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实际上它根本不是福音(见加1:7)。除了因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以外,没有别的福音(见徒4:12)。保罗所传的是:人得救是因着信,而不是靠守律法。任何把行为放在信心之上作为得救之法的企图都是与福音相违的,因为它否认基督牺牲的必要性和功效。关于“福音”的论述见可1:1注释。关于企图把犹太教与基督教混为一谈的论述,见本书53,54页。


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本会注释】

“那并不是福音”:犹太化的倡导者们所传的根本不是“福音”,而是对福音的歪曲和伪造。

“有些人”:保罗甚至不屑于叫出犹太化倡导者的名字,只是暗示他们不过是私下个别人,仅代表他们自己,并只为自己谋求利益。

“搅扰”:就是用一些事来扰乱人心,使人感到不安、烦恼、困惑,即对于保罗所传福音的功效提出怀疑。


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会注释】

“我们”,显然指保罗或包括本章2节中所提到的同工们。保罗常用第一人称复数代词来单指他自己。

“天上来的使者”:保罗用这样的话对自己所传的福音作了最强烈的肯定。天上的使者当然不可能下来引人走错路。

“不同”:即“相反”。“别的福音”,即一种与真福音相违的不同的“福音”。上帝是不会改变的,祂也不会自相矛盾。

“应当被咒诅”:“咒诅”原文指报应,即上帝的报应。在七十子译本中,该词(anathema)用来代表希伯来文名词cherem,其动词是charam,指要予以消灭的人或物(见撒上15:3注释)。在属灵上它指人因罪与上帝分离的状况。在新约圣经中,该词不是用来指后来所实行的开除教藉,但无疑包括与教会分开的某种形式。在哥林多教会内一个乱伦者的案件中,保罗曾建议把这个人从教会中除名(林前5:2)。


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会注释】

“我们已经说了”:显然保罗在上一次访问加拉太时曾警告他们防备那些企图篡改福音的假教师(参徒20:29,30)。那一次的警告应当使他们不上骗子的当。

“我现在又说”:主语的人称从“我们”转到“我”,可能反映了他试图把自己作为使徒的权威加在他所要重述的话上。

“被咒诅”:见第8节注释。


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本会注释】

“要得人的心”:即要讨人的欢心。请与太28:14对比。保罗以上关于加拉太信徒和怎样处理反对福音之人的话(加1:6-9),不应被理解为要讨人的欢心。只有上帝乐于如此肯定地揭露错误。也许这个问题是对于假教师的回答。他们曾指控他靠着奉承的花言巧语赢得加拉太人的欢心。

“基督的仆人”:作为基督的仆人,保罗必须尽一切力量救人,而不是讨他们欢心。如果他不顾传扬福音的职责去“讨人的喜欢”,就是不忠于他担任基督仆人的恩召。作出这样的妥协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为了救一些人,他的确做到了“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林前9:22)。但是他从来没有动摇过对真理的忠诚。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救人,为此他甚至乐意牺牲自己的性命。


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本会注释】

“我告诉你们”:保罗严肃地宣布了加1:11-2:21中所特别阐述的题旨。

“不是出于人”:争论的焦点是保罗作为使徒的职权,因而也是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因信得救,不是靠“行律法”得救。他化了相当多的篇幅详述了他从悔改到耶路撒冷会议这段时期中的一些事件。在耶路撒冷会议上,众使徒正式承认他传福音的工作。保罗这样写,是因为提倡犹太化的教师们不断地宣称保罗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且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使徒,从而也就不是真实的了。在加1:12-24中,保罗证明他所传的福音是出于上帝的;在加2:1-10中,他进一步证实了使徒们承认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


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本会注释】

“启示”:见启1:1注释。

“从耶稣基督”:这是耶稣基督赐给他真理的启示,而不单是有关基督的启示。保罗所得的福音不是“从人领受的”,而是出于“耶稣基督”,其中包括大马士革路上的异象和以后的多次启示。在林后12:7中他讲到自己曾领受的“启示甚多”。在加1:17中他暗示他的许多启示是在阿拉伯的三年时间里得到的。孤寂的旷野提供了一个启示和默想的理想地方。他所得指示的完整性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他接着访问耶路撒冷时,领袖们没有什么补充的内容(加2:6)。他们承认他蒙召传道的有效性,并与他用右手行相交之礼接纳他为使徒(加2:7-9)。


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上帝的教会。

【本会注释】

“所行的事”(参弗4:22):保罗过去迫害教会是出于一种忠于犹太教的狂热精神,证明他在悔改以前对福音并没有认识。他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是了解他过去所做的坏事。这些事似乎是人人皆知的,因为他后来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辩护时,曾宣称他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徒26:4,5)。他过去为犹太教及其律法体系所发的热心和他现在对福音的自由所表现的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徒26:9-11)。他讲述自己的过去也可能是为了让人注意到,他现反对犹太教不是因为他对犹太教不了解,而是由于他个人在其中的经历。

“极力”:保罗迫害教会的热心超过其他的犹太人。他一心一意地做这项工作,就象他后来传福音一样。他不满足于骚扰教会,而决心要彻底消灭教会(见徒8:3;22:19;26:10,11)。要不是上帝的干预,幼小的教会会被保罗摧残殆尽了。

“残害”:意即“消灭”


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本会注释】

“更有长进”:该词原来指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保罗悔改以前,曾被看作是犹太教中正在升起的一颗耀眼的明星。

“同岁的人”:指同时代的人。保罗在神学知识和严格遵守仪文律法的热心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无疑他指的是在耶路撒冷迦玛列和其他犹太教名师门下学习的与他同辈的青年人。他年纪轻轻就被提升为公会议员(使徒行述88页),这证明他的长辈们对他十分重视。

“遗传”:即口传法,以区别于成文法(见太15:2;本书卷五原文96页)。口传法是逐渐形成作为摩西律法的补充,慢慢地取得与上帝的成文法同等的地位,甚至更高。但耶稣宣布这些遗传的作用就是废了上帝的律法(见可7:13注释)。一些解经家认为保罗可能属于法利赛的极端派别,他们认为自己为律法发热心。保罗曾在亚基帕王面前见证自己从起初是按照犹太教中最严紧的教门行事(徒26:4,5)。


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

【本会注释】

“把我……分别出来……的上帝”:保罗出生以后所受的教育和训练,他的信仰和行为都是遵照犹太教的遗传(14节)。他自身经历的背景中没有任何东西会促使他以后放弃律法体系,实际上他的一切经历都使他更热心于律法。在人看来,他从相信靠律法得救到因信得救的转变是找不到令人满意的解释的。这种转变只能归诸于上帝的直接干预。

“施恩”:在保罗出生以前,上帝已定意让他作外邦人中他的代表,不过当然要得到他本人的同意,且上帝已预见到他在蒙召时会接受的。保罗在这里宣布他担任使徒是上帝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人所任命的。他得到这么高的荣誉,自己并没有做什么,所以是出于恩典。他自己的人生计划本来是完全不同的。大马士革路上的经历对他来说完全是个意外,但他现在承认这是天意的特别安排,让他遵从上帝为他人生所定的计划。


16 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本会注释】

“将他儿子启示”:保罗悔改皈依基督教和奉命传福音是他最初遇见复活之基督的两项结果(见徒26:12-19)。是基督亲自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向他显现(林前15:8),使他从效忠于犹太教改而效忠基督教。于是基督居住在他的心中(加2:20),使他在外邦人中间成功地传扬基督。世人要通过保罗了解许多有关耶稣的事,了解上帝藉着基督的生与死而对人类实行的计划。保罗成为传播福音的成功器皿,因为他为福音的大能作了个人的见证。

“在外邦人中”:保罗到外邦人中去工作是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见异象以后三天由亚拿尼亚向他宣布的(见徒9:9,15-17)。他不是不可以向犹太人传道,但他的主要任务是为外邦人。每次他进入一个城市,总是先进入会堂向他的犹太同胞为耶稣作见证,在那里他还常常遇见敬畏上帝的外邦人(见徒13:14,43-48;徒14:1;徒17:1-4)。

“我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在他悔改以后的三年时间里(17节),他没有同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接触,也没有向他们请教如何传扬耶稣,这进一步证明他的委任是出于上帝的。


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

【本会注释】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为了得到教会的正式认可,保罗本来可以去耶路撒冷与资历深的使徒、教会公认的领袖们商量。但他没有这样做,说明他认为没有必要。从一定意义上讲他是“未到产期而生的人”(林前15:8),是十二使徒以外的使徒。

“往阿拉伯去”:我们不知道保罗退隐到阿拉伯哪一地区去,也不知他在那里多久,但不会超过三年。有人认为保罗指的是大马士革附近的沙漠,也许还包括大马士革市。还有些人认为他退隐处是在西奈山附近的沙漠,不过那地方是否是保罗所说的“阿拉伯”甚为可疑。

从保罗悔改到他去耶路撒冷(18节)这段时期里发生的事件,必须根据路加的记载和保罗其他著作零星的叙述来编排。路加没有提到他去阿拉伯,只讲到他悔改后在大马士革传道,然后从大马士革前往耶路撒冷。

综合各种资料,在这二三年时间里发生了以下的事:保罗在大马士革传了一段时间道以后退往阿拉伯,后来他回大马士革传道,显然引起了不利于他的注意,因为有人企图逮捕他(无疑是犹太人煽动的)。但他“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成功地逃脱了(林后11:33)。见本书原文101页,226页地图,见徒9:24,25注释。


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本会注释】

“过了三年”:保罗向加拉太人详细叙述了他悔改以后的经历事件,不让他的反对者有机会说在这三年中他曾秘密访问耶路撒冷的使徒并向他们请教。他显然不大愿意说自己悔改以后过了多久才去耶路撒冷。“过了三年”他才见到彼得,但在三年之中他已经传道了。

“去见”(或“拜访”):保罗到耶路撒冷主要是为了去见彼得,但不是向他请教,请彼得批准他传道。他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结识彼得,与他建立友谊。巴拿巴在耶路撒冷会见保罗,并把他介绍给其他使徒,告诉他们保罗的悔改以及他如何公开大胆地宣扬耶稣为上帝的儿子。(见徒9:27)

“矶法”:即彼得,见太16:18注释。

“十五天”:保罗在这次短暂的逗留期间,忙于传道,并同讲希腊语的犹太人辩论,只有一点时间与使徒们相处(徒9:28,29)。仇恨很快地滋长起来。有人策动要消灭他。有一天,保罗在圣殿里见异象得到警告:要他赶快离开耶路撒冷(徒22:17-21)。要不是苦毒的反对、死亡的威胁和上帝的警告,他本来会在耶路撒冷更久些。他提到这次访问的目的是要证明那些为首的使徒早就认识他,认为他的悔改是真诚的,从而也就认同了他对于福音的解释(加1:24)。作为教会的领袖,彼得和雅各(加1:18,19)不可能不了解保罗的教训。如果他们不赞成,一定会制止他。这里以记实的口气特别提到“十五天”,暗示他不可能在那里接受进一步的指示。


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本会注释】

“别的使徒”:除了十二个使徒以外,还不时有别的人被称为使徒,可是他们从来不被认为属于耶稣所挑选和委任的那一批人(见罗16:7,帖前2:6)。

“主的兄弟雅各”:有人认为这个雅各是亚勒腓的儿子,“兄弟”应理解为“表(堂)兄弟”或其他近亲,根据是保罗称这个雅各为使徒。但这里的文字不应如此解释,而上述的判断是不大可能准确的(见太13:55;见可3:18注释)。


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上帝面前说的。

【本会注释】

“不是谎言”,保罗严肃地宣誓:他在叙述中所认为十分重要的部分是准确无误的。


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本会注释】

“叙利亚和基利家”:由于有人要谋他的命,保罗被迫离开耶路撒冷(徒9:29,30)。上帝在异象中警告他赶快离开这座城市(见徒22:17,18)。当时叙利亚和基利家在罗马人治理下合为一省(见本书原文33页左侧地图)。保罗的故乡大数就在基利家。新约的记录把以后的五年左右的事情删除未讲(见徒9:30注释)。可以推测保罗当时在大数及其附近积极传道。大约五年以后巴拿巴前往大数把保罗带到安提阿,在那里他们一起传了整整一年的道(徒11:25,26) 。


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本会注释】

“没有见过我的面”:保罗在耶路撒冷十五天的时间里可能被那里的基督徒所认识,因为路加说过保罗在耶路撒冷门徒中间出入来往(徒9:26-28),但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就不认识他了。


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本会注释】

“从前逼迫我们的”:保罗曾出自内心地迫害他所憎恶的教派(见徒26:9,10)。他不满足于根除耶路撒冷和犹太各城的基督教,他甚至要把他的主张推行到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区。

“传扬……真道”:这个迫害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这个真道的奇迹传遍了各地。保罗在这里提到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承认他传讲之道的真实性。显然没有人说他的福音和使徒们所传的有什么区别。


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上帝。

【本会注释】

“为我”:他们从保罗身上,从他的悔改和传道上找到了赞美上帝的理由。


加拉太书2章

提要:(加2:1节)保罗叙述自己何时并且为何再去耶路撒冷;(加2:2节)提多没有受割礼;(加2:3节)他责备彼得并且告诉他;(加2:11节)为什么他和其他人既身为犹太人却说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基督;(加2:20节)凡因信称义的人,就不生活在罪中。


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本会注释】

“过了十四年”:保罗的思路没有中断。不知道这十四年是从他悔改时算起,还是从他三年以后访耶路撒冷算起。关于这个问题见本书原文100页及徒15章补充注释。提到这十四年是要指出他悔改后,过了多长时间才同十二使徒有比较多的接触。他在十四年(或十七年)时间里所传的福音不是从十二使徒领受的。

“又上耶路撒冷去”:如果十四年是加在三年以后的话,保罗从悔改到这一次上耶路撒冷是十七年时间,离上次去见彼得短短的十五天是十四年时间(加1:18)。上面已经指出(加1:18,19),保罗没有什么机会在第一次访耶路撒冷时向使徒们学习什么东西。在加2:1-10中保罗说明他所传的信息不是来自使徒(见2:6,7注释)。关于加2:1-10的访问与徒11:25-30中的访问有何关系,见本书原文318,319页。本注释赞成加 2:1-10的访问就是徒15章的那次访问。

“同巴拿巴”:当使徒保罗奉安提阿教会差遣参加耶路撒冷会议时,有其他人陪他同去,其中有巴拿巴(见徒15:2)。考虑到徒15章和加2章记的是同一次访问,同行的还有提多。路加没有提到提多与保罗的任何一次行程有联系。保罗第一次提到他是在哥林多后书里,当时他显然把提多看作为一位得力的助手(见林后2:13注释)。


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本会注释】

“奉启示”:假如这次访问与徒15章记载为同一次,保罗所说他是奉上帝指示去安提阿的话,表面上看与路加的话有矛盾,因为路加说保罗和巴拿巴是奉安提阿教会的差派前往耶路撒冷的。所以显然保罗和安提阿教会都得到上帝的指示,对耶路撒冷进行使徒在这里所提到的访问。同样,圣灵和教会也一起差遣保罗和巴拿巴进行第一次的外出传道(徒13:2,3)。请对照尼13:1,2与申1:22。保罗经常得到上天的启示。在不同的时候,他曾受到上帝的指示、警告和鼓励(见徒16:9; 20:23; 23:11; 27:22-26)。

“陈说”:保罗根据启示的指引前往耶路撒冷向领袖们陈说他在外邦人中间所传讲的福音。鉴于有人对他作使徒的资格和他福音的性质有怀疑,他这样做是很恰当的。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有权利和责任知道。

“背地里”:保罗很机智地避免不必要地引起人们反对上帝召他所做的事,同时他又同教会公认的领袖们商谈。

“有名望之人”:即9节所说的领袖,如雅各、彼得和约翰。没有理由怀疑保罗而不承认这些作领袖之使徒的地位,虽然他在下文中(6节)贬低了他可能从他们所得的任何指示的价值。

“唯恐”:保罗在这里所担心的不是他的福音是否可靠,而是他的耶路撒冷之行能否成功。他担心耶路撒冷的弟兄们会不赞成他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工作。如果这样,那就会是他那些鼓吹犹太化的反对派的重大胜利,并给他在外邦人中传道的工作带来严重挫折。犹太化的倡导者们如果能带着十二使徒批评保罗和他福音的正式信件来反对保罗,就能把他定为犯了错误的使徒。


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本会注释】

“受割礼”:3-5节是论述主线中的一段插话。提多的事证明了使徒们理解并赞同保罗的福音。在插入这个事件时,保罗心中可能想到另一个同样重要的人物,加拉太人提摩太,其血统半属犹太人,半属外邦人。作为对犹太人偏见的妥协,他在开始传道时就受了割礼(徒16:1-3)。有关的原则,见林前9:21-23。这次妥协是一种务实的做法,有利于在外邦地的犹太人中传福音。提多的情况则不同。他完全是个外邦人。如果保罗同意让提多受割礼就等于否认了他的福音。在人看来,他就是接受这些外表的形式为得救的必要条件。保罗提到提多的例子是要证明使徒们自己有时也不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礼。他们显然没有满足“假弟兄”(加2:4,5)的要求。那些把加拉太信徒引入歧途的假教师必须面对这些事实,其论据是难以驳倒的。耶路撒冷的领袖们不勉强提多受割礼,表明了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

这件事表明保罗的坚持不懈和领袖们甘心乐意地消除偏见,并接受摆在他们面前的真理。这种精神使上帝能藉着早期的教会以神奇的方式行事。祂指望今日的教会也表现出同样的爱心和宽容,同样地乐于接受摆在面前的新亮光。这样,教会才能达到属灵经验的新高度,对上帝为祂教会所定的计划有新的深刻理解。


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本会注释】

“假弟兄”:这些心怀偏见的犹太化倡导者可能就是徒15:5中的法利赛教门的基督徒。他们的目的就是影响犹太信徒反对保罗,因为保罗不理会仪文律法的要求。

“私下窥探”:在他们伪装的友善中怀有一个险恶的动机,就是嫉妒外邦信徒的“自由”。

“自由”:就是可以不服从仪文律法的要求,不以守律法为得救的方法(见本书4页)。

“作奴仆”:就是要守仪文律法,靠行律法得救(见加4:3,9,24,25,31;5:1,2)。人若接受靠律法称义的原则,即相信救恩是可以通过服从一套规定的法规赚来的,他显然就受制于这套法规的每一条要求。他们成为律法的奴仆,必须“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加3:10)。如果让这些犹太化的倡导者得呈,福音的自由就会变为依靠行为的奴役。


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本会注释】

“容让顺服他们”:即向犹太化倡导者让步,照他们的话给提多受割礼。在加拉太教会中引起争论的问题,现在因提多的事在耶路撒冷重新提了出来。但使徒们显然不支持犹太化倡导者要提多受割礼的要求。所以与使徒们持反对立场的不是保罗,而是企图强迫外邦人受割礼的犹太化倡导者。

“真理”:屈从加拉太或耶路撒冷的犹太化倡导者,就是否认因信称义的伟大原则。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固执,而是坚决反对用靠行律法称义来代替因信称义的福音的基本真理。


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上帝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本会注释】

“有名望的人”:可能就是指教会公认的领袖——使徒们本身,即2节中“有名望之人”。第六节继续展开被3-5节所中断的思路。与表面现象相反,保罗并没有贬低“有名望之人”的意思。因为他们接受他和他的福音(加1:24;2:9)成了证实他的使徒职务的重要证据(见第九节)。

“不论他是何等人”:这句插话的目的是提醒加拉太信徒,现在所讨论的不是使徒们的崇高地位,而是保罗的福音是否有效。个人的地位不论多高,都比不上真理重要。十二使徒毫无疑问拥有很大的权利。他们曾亲自与耶稣相处达三年之久。他们听过祂讲道,见过祂的神迹。保罗在这里不是贬低使徒的重要地位,而是说他们的职位同现在讨论的问题无关。在真理问题上,上帝并不与人商量,而只是委派他去传扬真理。保罗和十二使徒一样,蒙召从事这项重要工作。

“外貌”:外貌与内在的品格相对照(见撒上16:7注释)。上帝既是这样看人,为什么还要把地位看得比品格更加重要呢?真理的重要性是永恒的,而传扬真理之人的地位算不了什么。尽管这样,保罗还是忠心地支持那些在教会中被委以重任的人。他很看重这些人,认为他们和他自己一样,是蒙上帝委派传福音的。他认为自己所蒙的恩召十分崇高,拥有权威,在必要时必须行使(见罗11:13;林后13:2)。参徒10:34。

“加增我什么”:保罗的福音和其众使徒的福音来自同一来源,是完备的福音。增加或减少什么都会有损于它的完整性。他论点的有力之处在于:虽然保罗并没有受教于十二使徒,但他的福音仍与他们所传的一样。十二使徒审查了犹太化倡导者要提多和一切外邦信徒受割礼的要求以后,认为自己的意见与保罗完全一致。他们没有要保罗改变自己的立场。


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本会注释】

“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福音并没有二种,一种给受过割礼的人,一种给未受割礼的人。正如保罗在加拉太3章和4章所阐明的那样,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因信得救,而不是靠行律法得救的(见加3:28)。行律法根本不是福音的一部分。信息并没有两样,只是听的人原来的身份不同。

“托彼得”:听众有两类,即犹太人和外邦人,但福音只有一种。保罗奉命向一等人传,彼得奉命向另一等人传(见加2:7-9)。


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本会注释】

“感动”:彼得传道工作的成功证明上帝藉着他作工。保罗也是这样。所以厚此薄彼有悖于一致性。保罗的权威和能力的来源与彼得是一样的,因此他们都是使徒。


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本会注释】

“雅各”:不是约翰的兄弟雅各,因为他在保罗第一次外出传道以前就已被处死(徒12:1,2),而无疑是在加1:19中提到的“主的兄弟雅各”。他的名字被第一个提到,这暗示他在当时为耶路撒冷使徒的领袖。在路加关于耶路撒冷会议(徒15:)的记载中,雅各列于教会领袖之首(见15:13,19-22)。雅各虽然不是十二使徒之一,却被公认为教会的领袖,这就驳倒了犹太化倡导者说保罗不能算真正使徒的指控。有些古卷作“彼得和雅各”,显然是要把彼得看作使徒之首。

“矶法”:见太16:18,可3:16注释。

“约翰”:见可3:17注释。

“被称为”:即“被公认为”。保罗可能故意不说这三个人是领袖。福音的成败不取决于任何人或任何一批人。福音的成功不是非少不了任何人不可的。

“柱石”:即教会的领袖。雅各虽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也能被尊为教会的柱石,与彼得和约翰同等,更何况保罗呢?

“右手”:主要的使徒们与保罗建立了正式的友好关系,承认他的使徒身份,并赞同他的福音。握右手是当时各国和犹太人所熟悉的礼节。这个礼节显然不止表示使徒勉强承认上帝选召和祝福保罗和巴拿巴,并同意他们的看法。使徒们用这个动作表明他们承认保罗和巴拿巴在基督教传道工作上与他们是同工。而且他们的福音是纯洁的,是值得传播的。

“相交之礼”:原文意即“参予”、“交往”、“分享”。

“往外邦人那里去”:使徒们对于保罗和巴拿巴所汇报的成就没有妒忌,而是感到高兴。他们同意保罗象以前那样继续在外邦人中间工作。这生动地说明了教会中发生的难题不需要经过剧烈的竞争就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如果信徒们都能象使徒时代的领袖们那样诚实和高尚,以后世代中给教会带来羞辱的许多争执是可以避免的。


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本会注释】

“纪念穷人”:这无疑指犹太地穷苦的基督徒。提出这个要求的理由有两个:当然,第一是出于需要,第二是希望防止外邦的新信徒与犹太的基督徒疏远。保罗被教会领袖们正式接纳为派往外邦人的使徒,这不应改变他对于同胞犹太人的态度。

“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保罗热心地实行这个要求,多次劝勉马其顿和希腊的外邦教会慷慨地奉献(见罗15:25-27;林前16:3;林后8)。


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本会注释】

“矶法到了”:在彼得有过与哥尼流的经历之后(徒10:19-11:18),特别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作出决议之后(徒15:7,22,29),他的这次做法在我们看来有些奇怪(加2:11-14)。但显然,保罗叙述这一事件的年代是准确的。应当记往,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只涉及到外邦信徒,并没有特别准许犹太基督徒不守仪文律法的规定。倡导犹太化的人在有关外邦信徒的争端中输了以后,自然不肯体验决议文字深处的含义。但保罗和其他人则正确地推断,既然外邦人可以不靠仪文律法得救,那么犹太人也一样。保罗在耶路撒冷时,作为一个犹太人,他没有严厉地反对参予仪文的礼节(参徒21:20-27)。至于吃祭偶像之物 (林前10:27-29)并不涉及道德的原则问题(林前8:8)。保罗这次的干预,是出于对教会信徒的关心(参林前10:29-33)。况且安提阿的教会主要是由外邦人组成(徒11:19-21),彼得本应坚持他原来的立场,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与外邦信徒作充分的交住。

彼得的安提阿之行显然是在耶路撒冷会议结束后不久。据徒15:1,2记载,在安提阿发生的关于割礼的争议需要马上召开会议解决。既然这个问题已按有关各方似乎都满意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很自然就会有至少一部分领袖访问安提阿。根据彼得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关记录(见徒15:6-11),特别是他在哥尼流家的经历,他本应在安提阿尽己所能调停意见的分歧,帮助实行会议的决议。

“我……抵挡他”:这件事证明保罗拥有使徒的职权。他针对要外邦人实行犹太仪文律法的要求据理力争(见14节)。保罗、巴拿巴和其他两人曾奉派向安提阿教会传达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见徒15:22,23)。由于彼得是赞同并全力支持这项决定的,所以很难说他与保罗之间存在矛盾。他们至少在总的原则上是一致的,所以对会议所作关于外邦人在基督教会中地位问题的决议,也是意见一致的。这个明确的决议为保罗责备彼得,维护其正确性提供了依据。

教会领袖们对于不同意见的讨论不一定会引起反感。彼得的沉默可以说明他承认自己的错误。对于他来说,这本是一个高尚之举。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有赖于团结。教会中若没有早期领袖们所表现的诚实和坦率,就不可能完成她的使命。

“他有可责之处”:一些早期的教会作者认为这里提到的彼得不是使徒彼得,而是七十个门徒中的一位。也有些人说这两位使徒是事先安排好这个场面的,目的是给犹太化的倡导者们一个教训,让他们象彼得一样顺从保罗的劝戒。这些见解以及其他试图推翻简单事实的做法都是出于彼得为首的先入之见,不肯承认他会有错,更不用说会受到一位同作使徒者公开的责备了。显然彼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为自己作任何辩白。这样的反应与他对主所做的伟大保证(见约21:15-17)是一致的,说明他是一个属灵造诣很高的人。


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本会注释】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那些从雅各那里来的信徒最有可能是以雅各为首的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这里没有说是雅各派他们来,所以无法证明他们是带着雅各的正式委派而来。他们显然代表割礼派,也许是法利赛教门的基督徒(见徒15:5)。他们到安提阿来可能没有得到雅各的赞同,煽动是非也没有雅各的授权,因为雅各在耶路撒冷会议上的发言,证明他是真心希望各地信徒之间和谐的(徒15:13-21)。

“和外邦人一同”:彼得在没有见异像并紧接着在哥尼流家中的经历以前(徒10:9-48),他是不会象现在在安提阿那样与外邦人相处的。他所采取带六个证人(徒11:12)的措施,表明他担心耶路撒冷的弟兄们会不接受他单独所作的见证。可是在这些外邦人受洗以前就得到圣灵的恩赐,作为蒙上帝悦纳之证据的异常表现,令彼得相信他们已被接纳入基督教会。若干年后耶路撒冷会议的态度更坚定了这种信心(徒15)。在这个问题上再也没有是否合乎手续的疑虑了。所以当彼得到安提阿时,他觉得完全可以与外邦信徒自由交往。

“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显然彼得不作解释就悄然与外邦人分开。也许这只是与他们断了公开的来往。

“怕……”:出于自卫的心理,彼得设法避免与这些从耶路撒冷来的不讲理的犹太化的弟兄进一步冲突。正是这批人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在安提阿煽动是非,主张所有的外邦人若要加入基督教会就必须受割礼(见徒15:5)。这派人的代表也曾动摇了哥林多教会许多人的忠诚(见林后11:22注释)。彼得的害怕可能至少部分是出于谨慎的心理。这种心理当年曾使他带了六个犹太人去哥尼流家(徒11:12)。耶路撒冷会议毕竟没有规定犹太人可以与外邦人自由来往(见加2:11注释)。彼得还担心这些犹太化的弟兄会歪曲他的举动,让他回耶路撒冷后有口难辩。


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本会注释】

“装假”:字面上的意思是“在面罩下行动”,即充当伪君子。彼得和“其余的犹太人”明知自己做得不对,但为避免与犹太化倡导者惹上麻烦就让步了。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掩盖他们与耶路撒冷来人的真正分歧,假装站在犹太化的弟兄们一边。既然保罗对这种虚伪行为的指责无疑是真实的,彼得保持沉默是做对的。他不能说什么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样做也是不可原谅的。

“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保罗最亲密的朋友和同工也屈从舆论的压力,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看来最刚强的基督教领袖在一定的压力下也会有可能放弃原则。

“装假”:即“虚伪”,“不真实”。


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本会注释】

“行得不正”:彼得、巴拿巴和其他犹太人的行为会给教会带来混乱和分裂。问题决不止领导人的行为。外邦信徒的利益,甚至是福音本身的命运,正处在危急之中。如果倡导犹太化的那一派得呈,福音,即因信靠基督赎罪牺牲而得救的福音,就会被靠行律法得救的教义所代替。“福音的真理”就不能再传了。

“在众人面前”:因为罪是公开的,所以指责也是公开的,差不多每个人都在场。保罗后来写信给提摩太说,对于公开的罪进行公开的责备会有效地防止别人犯同样的错误(见提前5:20)。彼得和其他犹太人的举动在教会中造成裂痕,动摇了外邦人和犹太人在基督里的团结,其后果是灾难性的。保罗写信指责彼得是因为他的行为对当时已经形成的危机要负主要责任。

“随外邦人行事”:彼得是因一个奇迹,才相信外邦人可以与犹太人平等地接纳到基督教会里来的(见徒10:20,28,29)。从那以后,他显然觉得可以不顾犹太人的习惯而与外邦人自由来往。他在受责备时保持沉默,说明他认识到自己冒失之举的错误,以及对统一的教会今后将带来的严重后果。这种态度对彼得是有利的。

“怎么还勉强……呢?”:彼得突然改变了态度,要求外邦人服从犹太化倡导者的要求受割礼、守仪文,以便维护他们与犹太基督徒之间的友好关系,这实际上是强迫外邦人象犹太人一样生活。保罗在这里指出:彼得的前后不一,其根源在于犹太籍基督徒对于教会里外邦人的这种态度。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本会注释】

“生来的犹太人”:即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清楚15-22节究竟是保罗在安提阿公开责备彼得的一部分话,还是直接对加拉太教会讲的。这里没有明确的过渡词,可以推定保罗在这里对加拉太的基督徒,从实质上重述了他对彼得讲的话。15,16节似乎特别是对犹太籍基督徒讲的,但不清楚究竟是对安提阿的,还是对加拉太的。14节讲到安提阿的犹太籍基督徒,可能暗示保罗仍在引用他对这些人说过的话。

“外邦的罪人”:“外邦的罪人”可能是犹太人常用的词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对于未悔改的外邦人的藐视,认为他们是没有律法的劣等民族。保罗承认犹太人拥有某些有利条件(见罗3:1,2; 9:4,5)。可是在上帝面前,所有的罪人都需要救恩(见加3:9)。外邦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们没有犹太人所得到的种种好处,但是外邦人也是无可推诿的(见罗1:20)。


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本会注释】

“称义”:即“算为义”(见罗3:20,28;4:8,25注释)。

“行律法”:(见罗2:12注释)保罗在这里不单指守仪文律法,他更多地是指犹太人头脑中的观念,即一个人可以通过严格遵守(见林后3:3-9注释)“律法”而拯救自己,律法包括道德律法、仪文律法和民法(见本书4-6页)。在加拉太书中,保罗只涉及道德律法和仪文律法,而显然不直接涉及民法。犹太人的错误在于:(1)认为救恩是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通过遵守“律法”的规定,度行善补过的生活而赚得。(2)在上帝所赐的律法上增加许多人为的规定,即“遗传”(见本书卷五原文96页,见可7:3注释)。(3)继续推行主钉十架时已失效的某些仪文条例。保罗写信时所想到的一定是这些问题。如上所述,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用的“律法”两字,既包括十诫的道德律法,也包括仪文律法(见加3:24怀爱伦补充材料)。但保罗所谈论的主要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建筑在律法之上的犹太人靠行为称义的信仰体系。

“信耶稣基督”(见1:12; 3:16; 罗4:3; 5:1注释)。称义是上帝籍着耶稣基督白白赐予的(见约3:16注释)。这同行为无关。在上帝方面,这是藉着耶稣基督得以实现的一种恩赐。在人方面,要求他完全相信上帝能够并且愿意称罪人为义。信心是人得以称义的手段。

“我们也信了”:彼得和保罗在这方面是一样的。彼得本来知道守律法不能使任何人称义。因此,他们转而求耶稣救他们离罪。保罗宣称,这样的信念等于承认过去所遵守都是毫无用处的。

“凡有血气的”:就是指任何人。见罗3:20注释。


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本会注释】

“我们”:即15节中的“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就是“求在基督里称义”的犹太籍基督徒。

“求在基督里称义”:犹太籍的基督徒至少在口头上承认需要求基督拯救,因而也等于承认“行律法”没有用处。

“我们自己”:在希腊文中,该代词是强调式的。

“却仍旧是罪人”:就是指除了在15节中提到的外邦的罪人之外。希腊文中“仍旧是罪人”指的是成为基督徒以后的某个时间里。基督已经答应称凡靠祂来到上帝面前的人为义(见16节)。如果这样做的人仍旧是“罪人”,那就说明基督所赐的恩典是不够用的。祂发了应许,却无法实现,所以要对仍处在罪中的状态负责。

“叫人犯罪的”:或称“罪的代理人”,就是说由于这个人我们成为罪人,因而我们作罪人,其罪责在他。如果遵从犹太化基督徒的要求,就会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因为他们虽然自称为基督徒,却仍坚持要严格遵守仪文律法,以求脱离罪恶。若是这样,那为什么还要作基督徒呢?基督徒岂不是要回到原来被律法定罪的状况中去吗?基督对他们若有这样的要求,保罗断定说,祂就成了罪的代理人和帮凶了。

“断乎不是”:即“不会是这样的!”。决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但如果按照犹太化倡导者的立场,就会得出这么荒谬的结论。这种想法是荒谬的,完全不符合基督救人脱离罪恶苦境的真理。企图用行为来代替信心,就是误解和歪曲了单单因信得救的纯正的福音真理。


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本会注释】

“若重新建造”:我作为一名犹太籍的基督徒,即已承认律法不能作为得救的手段,且已转向基督求得称义,却又回到犹太法律体系中去寻求称义。

“素来所拆毁的”:即把守犹太教的仪文作为得救的手段。一个犹太人若接受基督,无形之中就是承认犹太教根本不能救人。保罗这里虽然用第一人称写,但他所指的显然是一切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

“犯罪的人”:一个悔改的犹太人若转而实行犹太教以求得救,就等于承认单凭我们的信心,基督无法救我们。同时又进一步承认他过去离开犹太教是错的,从而表明自己是在仪文律法上“犯罪的人”。彼得曾这样做(11-14节)。所有犹太化倡导者也都这样做了。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本会注释】

“我”:希腊文中这个“我”是强调式的。在18节中保罗以一个犹太化倡导者的口气说话,而现在则谈自己个人的经验(19-21节)。

“因律法”:保罗自己曾设法藉着遵守法律制度的一切规条得救。但他亲身体会到这种制度的无效。他还看出,律法是要指引罪人投靠基督。

“向律法死了”:就是再也不与它发生关系了。以前保罗指望靠严格遵守一切律法的规条称义,并以此作为他人生的目的。现在他认识到律法的真正作用。他不能指望从律法中得到帮助。所以他完全放弃律法制度作为得救的手段。

向上帝活着”:过去他的生活是朝着律法,现在朝向上帝。他现在人生的目的就是利用上帝开恩所赐拯救的办法(见腓3:13)。


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本会注释】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即保罗已经接受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所提供的救赎(见罗6:3-11; 腓3:8-10)。他认为自己已经向罪、向世界、向人为的称义方法死了,就象钉十字架一样。那些方法对他再也没有吸引力,再也不会在他心中引起感应。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这句话的原文也可译为“然而我活着”,其基本含义并没有改变。

保罗一方面向一些事物死去,向另一些事物却是积极活着的。保罗悔改以后同以前一样积极,因为基督徒的人生决不是闲懒的人生。耶稣谈到这种生活是一种更丰富的人生(见约10:10)。耶稣是生命的源泉,离了他,人生就没有真正的价值。

“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就是成功的基督徒人生的奥秘。基督在我们心中,使我们活出象祂在地上那样完美的人生。基督的爱激励着他(林后5:14),基督的义便成就在他的生活中(罗8:3,4)。

“在肉身”:即在今生。基督徒仍生活在世上,虽然不属于这个世界(约17:11,14)。

“信上帝的儿子”。


21 我不废掉上帝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本会注释】

“废掉”:回到靠行为称义的律法体制,就是废掉籍着信耶稣基督,通过上帝的恩典所领受的一切。保罗甚至连一刻也不愿意屈从彼得或犹太化倡导者的要求,把行律法作为称义的条件。这可以被看为对彼得做法的一种责备(见15节注释)。因此保罗所下明确的结论就是:凡象彼得那样与外邦信徒隔开的人,都将亏损上帝的恩典。

“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如果不需要恩典,福音就没有价值和吸引力了。在讨论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时候,保罗指出作工的得报酬算不上恩典,因为这报酬属于他们,是他们自己努力的结果(见罗4:4,5)。现在,如果一个人能靠行律法得到藉福音所提供的一切好处,就不必实行藉耶稣救赎人类的计划了。彼得和一切仿效他的人一定看出了这个结论的逻辑性。


加拉太书3章

提要:(加3:1节)他问是什么使他们离弃信心去依靠律法。(加3:6节)因信称义的人。(加3:9节)与亚伯拉罕一同蒙福。(加3:10节) 他用许多理由说明这一点。


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本会注释】

“无知的加拉太人”:加拉太人接受假教师的影响说明他们无知。他们放弃因信得救的真理是没有正当理由的。

“迷惑了你们”:他们明显地被诱入歧途。保罗现在写信给他们,是希望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从他们所陷的明显错误中出来。他们受了影响不是出于理智,因为理智不会让他们这样做的。他们的选择不是出于以事实为依据的清醒判断。

“活画”:即“公开的展示”。在保罗的时代,该词用来表示公告或通知。加拉太人不能说自己不知道福音的真理,因为保罗已经清楚地告诉他们,就好象让他们亲眼看见耶稣一样。

“钉十字架”:不是在他们中间钉十字架,而是把钉十字架的事向他们展现。保罗尊崇基督的十字架,以十字架作为他传道的中心(见林前1:23;林前2:1,2;林前15:3)。加拉太人已经明白基督受死的意义,就好象亲眼看见这件事一样。他们把这个牺牲看作他们称义的必要条件。现在他们又怎么能转而去接受假道,好象保罗所教导他们的纯属虚言?


2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本会注释】

“只要”: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要一点就够了。在后面的论述(加3:6-29节)中保罗进一步讨论和展开了加3:1-5节中所深刻提出的问题。如果加拉太人肯回答他在现所问的一个问题,从以下的讨论看来,这就足以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你们受了圣灵”:即耶稣在回到天父那里以前所应许的圣灵(约14:16,17)。圣灵是要指出人的罪,把人引向基督,带领人进入真理(约16:7-13)。加拉太信徒在生活中已经体验圣灵的引导,并目睹圣灵恩赐的展现(见林前12章,弗4:10-13)。自从他们接受了保罗所教导的基督福音以后,这一切都临到了。这些属灵恩赐的来源是非常可靠的。

“行律法”:见罗3:20,加2:16注释。

“听信福音”:即因听福音而来的信心(罗10:17),或凭信心所得来的信念。加拉太人曾因着信接受了耶稣所提供的救恩,接着体验了随之而来的圣灵的恩赐。他们象哥尼流(徒10:44)一样,相信自己已经听见并接受了圣灵的保证,作为上帝接纳他们信心的凭据(见林后1:22注释)。他们已接受保罗关于因信称义的教训,并且在生活中亲身地体验了。


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本会注释】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见第一节注释。

“靠圣灵入门”:见第二节注释。基督徒的生活是属灵的经验,一开始是圣灵让人认识到自己的罪,然后祂继续引导人生走上公义的道路(约16:8)。加拉太人已经领受上帝所赐的丰富福气,以及祂在他们中间的许多凭据,但这只是开始。如果上帝刚开始实行对于他们的计划,他们就离开祂,那是很奇怪的。如果他们离开主的道,走人所设计的路,将会失去何等丰盛的福气啊!

“靠肉身成全”:即犹太教实利主义的观点和靠律法的做法。


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本会注释】

“受苦”:加位太信徒象其他基督徒一样,无疑因皈依基督教而受了不少苦,尽管《使徒行传》没有记载。帖撒罗尼迦信徒曾遭受迫害(见帖前2:14)。在加4:29中保罗间接地提到基督徒为福音的缘故而受的苦。

“徒然”:如果他们过去蒙圣灵引导的生活是错的,那么因此而受的一切苦也都是徒然的了。他们因相信耶稣所提供的救赎而遭受迫害。保罗真诚地希望他们所受的苦不会白受,加拉太人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恢复原先的忠诚。


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本会注释】

“赐给你们”:一些解经家认为,这个人指的是保罗。保罗在他们中间的传道工作,见证了使人得救的信心和圣灵运行在他生活中的能力(5节)。同样,他们接受他的福音也是信心和圣灵运行在他们生活中的见证(2节)。如果加拉太人认真对待5节的问题,就很容易回答2-4节的问题。还有些解经家认为本节“他”指的是上帝,就是“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上帝。但如果把5节的下半部分与2节对照,可以看出作者指的是人。很明显,保罗就是上帝藉以赐下这些特别恩赐的媒介或工具。保罗的观点是:他的传道工作,以及他们的反应,都是以信心为基础的,与律法体制的条款无关。


6 正如“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信上帝”:这里引用创15:6的七十子译文,提到亚伯拉罕凭着信心接受圣约的应许。反对保罗的人说保罗无视摩西的著作,而他们自己则夸大其重要性。保罗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引用摩西的著作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实际上他们所抬举的亚伯拉罕的经验,正是保罗所认为所有的基督徒所应有的经验。在罗4:1-3中保罗也引用了同样的经文证明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而不是靠行为称义的。亚伯拉罕既是这样,他的后代也应是这样(加3:7),他属灵的子孙更应是这样(3:14,26-29节)。作为获得公义的方法,重要的一点是:信心的作用大大超过律法的作用。

“算为”:或“认为”、“看作”。亚伯拉罕的信心载入他天国账簿的贷方,从而结清了账目,于是上帝把亚伯拉罕看作义人。他在天国的账册中获得这样优惠的信贷信用级别与行为毫无关系。上帝只是把它赐给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凭着信心领受,相信上帝会说到做到。他自己的努力不可能赚得这么有福气的地位(见罗4:9-13注释)。

信心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因为律法要求完全的顺从。所以人要因信称义,就必须以行律法以外的原则为基础。被算为义意味着得到赦免,蒙上帝所悦纳。人不能做什么来争取基督所赐的义,他不能凭自己的功劳要求得到它。唯有上帝的恩典能让公义的上帝把悔改的罪人算为义。

“义”:见太5:6注释。


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本会注释】

“以信为本的”:就是那些信靠基督拯救的功劳,不靠“行律法”的人(见加2:16注释)。

“亚伯拉罕的子孙”:即他属灵上,而不一定是他肉身上的子孙(见26-29节)。凡和亚伯拉罕一样拥有不动摇之信心的人,都算是他属灵的继承人。他们象他那样得到公义,并可以领受应许给他的一切福气。在罗4:10,11中,保罗强调亚伯拉罕在受割礼以前,上帝就赐给他公义,而割礼则是每一个犹太人和皈依犹太教者所要行的所谓第一项法律“行为”。既然亚伯拉罕可以不靠行律法而得到公义,那么外邦人也可以这样。这就是保罗批驳犹太化倡导者论点的核心。他们主张割礼为称义的先决条件。保罗主张,犹太人和外邦人得蒙上帝悦纳的方法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因信得救的(罗3:22;10:12)。没有一个犹太人或外邦人是靠“行为”得救的。得救的唯一途径就是要信靠耶稣基督(徒4:12)。


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本会注释】

“圣经”:即旧约圣经,这里特别是指摩西的著作。

“预先看明”:圣经引自创12:3。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揭示了上帝把救主差到世界(见加3:16注释),并救一切凭信心来到祂面前之人的旨意(14节)。

“称义”:见罗3:20注释。

“外邦人”:即“各民族”,在新约中指犹太人以外信异教的民族。新约作者用Laos(“人民”)指犹太民族。上帝让外邦人和犹太人一样因信称义,这对他们来说真是好消息。

“早已信福音”:创世记12:3的应许是靠基督得救之福音的预告。报给亚伯拉罕的好消息就是:救恩的福气,也就是因信称义,将要藉着他临到所有的民族。亚伯拉罕自己并没有义;上帝把基督的义赐给他,他就凭信心领受了。所有成为义,即被称义的人,都象亚伯拉罕那样是藉着信心。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这是人类称义的唯一途径。

“因你”:即“藉着你”。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被指定为救恩福音的保管人,要把它传给万民。此外,他的一个后裔将成为人类的救主。因而在这两个方面所有的民族都要通过亚伯拉罕领受救恩的福气。

“万国”:关于在旧约时代上帝要祂选民传道给“万国”的事,见本注释卷四原文26-30页。


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本会注释】

“以信为本的”:即凭着信心寻求公义的人。

“得福”:公义的福气临到先祖是因为他信上帝,而不是因为他被选为弥赛亚的祖先。凡象他那样相信的人都必象他那样蒙福。亚伯拉罕的信心使他顺从上帝(创26:5),凡拥有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人也必听从上帝的声音,忠心遵守祂的诫命(见创26:5;见太7:21-27注释)。


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本会注释】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保罗在这里指的是那些希望单单靠实行仪文律法的规条而得到公义的人。这些人与9节中“以信为本的人”相对照。

“行律法”:见加2:16注释。

“咒诅”:顺从摩西的律法会带来奇妙的福气(申28:1-14),不顺从则会有可怕的咒诅(申27:15-26;28:15-68)。稍微偏离律法的要求就是以招惹咒诅。律法主义最终堕落到尽力避免招惹律法咒诅的地步(见可7:3注释)。但一个人即使能避开律法的咒诅,他最多只能得到律法的义,而仍不能得到在上帝面前为义的地位。

“经上记着”:根据希腊文的动词形式,下面的引文不仅记载了上帝的旨意,而且其有效性没有改变,其约束力没有解除。“经上记着”这是犹太人用来引经据典的普遍用语。

“律法书”:在新约时代,犹太人一般用“律法”来指摩西的著作(见路24:44注释)。在这里可能特别指《申命记》,因《申命记》有时被称为律法书,引文来自申27:26,表现为否定形式:“凡不常照……”。保罗则用肯定形式表达:“凡以行律法为本的”。请与罗2:7对照,凡背离上帝因信得救计划的人决不可能满足律法的最小要求。他们的努力是注定要失败的。


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本会注释】

“义人必因信得生”:这里引用了哈巴谷书2:4(见该处罗1:17注释)。保罗证明了凡靠行律法得救的人都是被咒诅的之后(加3:10),现在引用圣经证明是信心而不是律法使人称义。在哈巴谷书2:4中,这句话的意思是正直谦卑的人将凭信心前进,信靠上帝的智慧和能力,与那些“自高自大”,怀疑上帝以公义智慧待人的人形成对照(见哈2:1,4注释)。换一句话说,义人必运用信心。但保罗引用《哈巴谷书》是要证明运用信心的人,作为信心的结果将被认为是义人(见加3:6-9)。保罗宣布信心为蒙上帝悦纳的先决条件。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本会注释】

“不本乎信”:律法起作用不取决于信心,它不要求实行的人有信心。

“行这些事的人”:引自利18:5。保罗现在引用律法本身的内容来告诉那些倡导犹太化而反对他的人,他只不过是肯定了律法上所说的话而已。律法要求严格遵守它的一切要求,但并不提供遵守的方法。律法不会也无法让罪人达到公义的标准。实际上所有的人都是罪人(罗3:10,23),包括那些通过律法制度追求公义的人(罗3:9)。凡律法所规定的都是行为,而行律法不能使罪人在上帝面前称义。这义的地位只有通过相信圣约的应许才能获得(加3:6,14)。

“就必因此活着”:就是过公义的生活,或在上帝眼中看为义人。但实际上所有单靠律法寻求完全的人都达不到这个目的,反而招致“咒诅”(见10节注释)。


13 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本会注释】

“基督……赎出我们”:律法无法解救那些受其咒诅的人,包括一切靠律法寻求称义的人。只有通过信基督才能免除咒诅。在旧约受律法监护的时代,所有选择侍奉主的人都是通过信靠所应许的弥赛亚获得救恩。律法不是他们的救主,而只是他们“训蒙的师傅”(见24节),引他们到救主那里,帮助他们明白上天为拯救他们而设立的条款。律法本身是好的,因为它是上帝亲自制订的。然而,它完全没有能力救任何人脱离罪恶。

“咒诅”:见10节注释。

“受了咒诅”:我们的主亲自“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祂死在十字架上,“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来9:15),以及十字架以后人所犯的罪。于是,祂把那些虽生活在“律法以下”,却凭信心仰望祂将来要提供救赎之人所受的咒诅,都归到祂自己身上。

“为我们”:见赛53:4-6注释。

“经上记着”:引自申21:23。犹太人常用这样的措辞引用圣经(见太2:5,路2:23等)。

“被咒诅的”:这里不是指本章10节和13节上半部分所提到的咒诅。钉在木架上的罪犯——这是犹太人钉死人的方式----被认为受了上帝和世人双重的咒诅。实际上执行这种酷刑来表明公众对他所犯罪行的极端憎恶。

“挂在木头上”:耶稣虽然是按照罗马的方式被钉的,犹太人及其领袖们仍认为他在上帝和他们自己眼中是被咒诅的。考虑到这一点,保罗引用申21:23来说明耶稣是死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见加3:10注释)。


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的福”:即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福气。这就是圣约所应许之救恩的福,藉着耶稣基督而来(见8节,9节注释)。

“因基督耶稣”:以色列人的失职使外邦人得不到上帝原定藉着祂选民的见证而让他们得到的福气(见本书卷四原文30-33页)。他们先是采纳了外邦的采教礼节,而后又在他们与外邦人之间筑起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只有通过基督,应许给亚伯拉罕的救恩福音的福气才会让所有的人白白地得到。

“临到外邦人”:即可以让外邦人得到(见8节注释)。

“我们”:保罗在这里把自己与外邦人视为一体,正如在13节中他以犹太人的身份说话一样。

“应许”:得着“所应许的圣灵”,这可能就是“因基督耶稣”而接受“亚伯拉罕的福”(见2,5节注释)。加拉太人已经得到了所应许的圣灵(加3:2;参约16:7-14)。因为外邦人和犹太人一样,都可以因信接受圣灵(加3:2,3)。


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本会注释】

“照着人的常话说”:即采用处理人际民事关系的一个惯例来说明(参罗6:19)。

“文约”:希腊文diatheke常在新约圣经和写在纸莎草纸上的文稿中出现,意为“遗嘱”,指单方面作出的计划或安排,对方可能接受,也可能拒绝,但是却不可以改变。而表示双方在平等条件下订立的合同或协定,希腊文为suntheke,这在新约中却没有出现。保罗在这里用diatheke(“人的文约”)即“遗嘱”说明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15;加3:6-9,16-18)。上帝规定了“约”的条款,亚伯拉罕凭着信心接受并且顺从。

“已经立定了”:即已被认可、确定、赞同。一个协定一旦为各方所接受,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不得更改,除非大家都同意。保罗推论:人间协定的条款都有这样的约束力,上帝难道会随便改变祂对亚伯拉罕所发的应许,就是依据人对将来之弥赛亚的信心而拯救他们(见加3:6-9,14;见加3:16;来6:17,18注释)。

“废弃”:即“取消”。


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本会注释】

“应许”:这些应许包括有一个儿子作他的继承人(创15:4),拥有迦南地为业(创15:18),成为一个大国的前景(创12:2;15:5),成为弥赛亚的祖先(加3:16),以及有权利作为上帝所拣选的器皿向地上各国宣扬救恩(创12:3;加3:8,14)。这些应许在大约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多次向亚伯拉罕重述(见创12:1-4,7;13:15,16;15:4,5,13-18;17:1-8,16-21;18:10;22:17,18)。

“众子孙,指着许多人”:即所有亚伯拉罕的子孙。

“你那一个子孙”: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的目的就是弥赛亚的降临和人类的得救,所有其他的应许都是附属于这一点的。如果选民愿意与上帝合作,就有很大的福气为他们存留(见本书卷四原文26-30页),但不幸他们没有这样作(同上30-33页)。于是他们丧失了作为上帝拯救世人之工具的职能。但上帝为他们的失败作了安排。及至时候满足,弥赛亚就作为亚伯罕的子孙来到世上(见本书卷四原文32页)。

后裔的应许在字面上原指以撒( 见上面“应许”一条下所提经文;加4:22,23)。但使徒保罗这里在圣灵的感动下指出,这个应许在表面的含义之下还有更深的真理(见申18:15注释)。这个应许在以撒身上得到第一次部分的应验,但最后要完全应验在基督身上。保罗在这里宣称,从特殊的意义上来讲,基督就是应许给亚伯拉罕的“子孙”,当然也不排除亚伯拉罕经由以撒所衍生的肉身上的子孙(见加4:23)或经由基督而产生的属灵上的子孙(见加3:29)。所以这个应许在基督身上得到了最高的完全的应验,当然也不排除指其他人。


17 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本会注释】

“所立的约”:保罗在这里暗示上帝对亚伯拉罕的保证,即圣约中有关一个“子孙”的应许一定会应验(见创15:13,16;22:15-17;加3:16;来6:13-18注释)。

“四百三十年”:见本书卷一原文184页。这段时间是从蒙召亚伯拉罕起直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立国为止(见创12:3,4;见出12:40注释)。这是一段旅居异地的时期,先是在迦南,后是在埃及,从应许希伯来人立国到他们在应许之地定居建国,应许实现为止。保罗在这里特别注意的是,这段时期开始时圣约的应许和这段时期结束时律法的颁布。以色列人要在这律法之下成为神权国家,直到主钉十字架(见《历代愿望》751,753页)。

“律法”:指的是西奈山所颁布的全部律法体系,以色列人要在这律法之下成为神权国家。这律法包括上帝亲口宣布的道德律法和藉着摩西颁布的仪文律法。

“不能……废掉”:见本章15节注释。

“叫应许归于虚空”:上帝在西奈山颁布的律法体系(见本书第4页;见加2:16注释)不能代替或在任何方面改变圣约的条款(见加3:15注释)。 尤其是“律法”并没有提供得救的新方法,也没有确立靠行为称义的体系来代替或对抗因信靠将来的弥赛亚而称义的应许(加3:6-8,14节)。所以,从西奈山到钉十字架,人都是因信得救的。关于律法与圣约的关系,见19节注释。


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本会注释】

“承受产业”:即圣约的应许(见16节注释)。从物质上讲,是指迦南地;从种族上讲,是指以色列人作为上帝选民的地位;从属灵上讲,是指因弥赛亚而来的救恩福气。虽然头两个方面的基础是圣约的应许而不是律法,但保罗在这里特别是指因信基督而来的救恩“产业”。换一句话说,上帝赐予产业和他们承受产业都是凭着他们对于圣约应许的信心,而不是他们答应遵行律法体系的条款(见出19:5,8注释)。

“律法”:(见罗2:12,加2:16注释)。

“不本乎应许”:即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中包含的应许(见16,17节注释)。

“凭着应许”:这里讲得很清楚,承受产业是凭着应许,而不是凭着律法。亚伯拉罕所靠的,只是上帝的应许。他肉身的子孙凭着这个应许成为上帝的选民,得到迦南地为业。的确,只要他们遵行律法,他们就继续拥有这个地位和迦南地。但他们的继承权并不是赚来的。他们的权利是凭着相信应许而得来的。他们能否继续拥有这个权利在于他们是否遵行“律法”所表达的上帝旨意(见本书卷四原文34页)。因而这是有关今生得救的产业(见来5:9注释)以及在天上的迦南圣徒永远的产业。


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本会注释】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有人把这段话和保罗由此一直到25节所阐述的整段推论误解为旧约圣经颁布的一切律法都在髑髅地废止了。由这种解释而产生了一种观点,即在基督教时代以前的人是靠守律法得救的,而在基督教时代则是因信靠恩得救的。但这种观点与整本圣经有予盾。从亚当起,上帝只有一种救人的方法,就是藉着信靠我们主的牺牲。在各世代中都有救恩的福音传给人类(见来4:2)。保罗在别处曾断然否定了一些人可能误会他的著作而草率得出的看法:即恩典和福音把律法废除了。“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

因此,保罗在加3:19-25节中的任何教训,显然都得不出基督教以前靠律法得救,而基督教时代靠恩典得救的教义。我们若记住以下两点,他所真正教导的是什么就清楚了。第一,在一切犹太人和接受犹太教观点的人看来,如在受犹太化教师所影响的加拉太人看来,上帝为祂选民所显示之宗教的开端和核心是西奈山的一系列事件。上帝在西奈山正式召他们归己,让他们成为特殊的民族,即他的圣民。西奈山最初经验的明显标志就是向以色列人颁布伟大的道德法典,永远作为他们生活的准则。再加上:1)民事法律,这是道德法律对犹太国家的解释和应用。2)某些预表基督伟大牺牲之象征性献祭礼节的条例。上帝在西奈山告诉以色列人:如果他们肯顺从祂的一切律法,他们就得享地上美好的食物,永远作祂的子民。他们误以为靠自己能够顺从,所以他们凭自己的努力遵守这些律法,希望藉此蒙上帝悦纳,承受永远的产业。

如果我们能正确地理解19-25节,第二点必须记住的是:保罗已经告诉加拉太人:在西奈山以前很久,亚伯拉罕已经单凭着相信上帝的应许承受了产业。为了再次说明他这封书信的大前提,保罗已特地指出,救恩只有凭着信心才能得到,亚伯拉罕“四百三十年以后”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他承受产业的条款。保罗用以下的话总结他的推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18节)。

对于一切倾向犹太教观点的人来说,保罗的这个结论似乎取消了西奈山的威严场面的意义和重要性——就是那伟大的法典,以及上帝所说他们若肯顺从律法就必享用地上美物的话。换一句话说,保罗的读者马上会问:“律法是为什么而有的呢?”

“添上的”:意思是“放在一起的”、“附加的”。既然亚伯拉罕的约可以带来救恩,为什么还要“添上”律法呢?是因为“过犯”。在西奈山以前,上帝伟大的律法早已存在,只不过在西奈山上具体地颁布了道德律法,写在两块石版上,而其他律法则写在“律法书”中。但在西奈山以前的世代中,敬畏上帝的先祖们十分明显有道德律法写在他们心中,从而明白上帝崇高的道德标准(见创17:9;18:19;26:5)。他们也拥有祭祀律法的雏形。在埃及地长期为奴的黑暗时代,他们生活在最黑暗的异教和最堕落的败坏风气之中,差不多忘记了上帝道德的标准,甚至最起码的献祭知识。人到了这种地步,就感觉不到罪了,因为我们是凭着“律法”才知道何为罪的。正如保罗在另一处所说:“非因律法,我们就不知何为罪”(罗7:7)。

当上帝把以色列人从埃及的黑暗和败坏中领出来后,祂与他们第一次接触时就颁布道德的律法作为祂政权的原则,并颁布仪文律法向以色列人提供了献祭礼节的模式,使他们充分认识主所应许的牺牲。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加3:19),“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7:13)。只有清清楚楚地把上帝的道德律法彰显出来,那些不幸迎合了埃及人世俗观念的以色列人才能认识到自己是罪人,需要救恩。也只有非常详细地颁布仪文律法,才能使以色列人看出上帝为救他们离罪而设计的方法。请与出2:15对照。

“等到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就是直到基督来到(见16,24节注释)。

“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出埃及记没有提到在西奈山有天使在场。据申33:2记载,在颁布律法时有“万万圣者”在场。在七十子译本中该节经文最后一句为“在祂的右边是祂的使者”(参诗68:17)。司提反(徒7:53)和保罗(来2:2)都讲到有天使参予摩西律法的颁布(参《先祖与先知》347页)。

“中保”:即“仲裁人”、“中间人”,他在双方之间调停意见或利益的分歧,使他们订立协定。在20节中保罗清楚地说明,在颁布仪文律法时设立中间人的意图。仪文律法和民法既是通过一位中间人即摩西颁布的(见出20:19;21:1),所以是间接地来自上帝,而圣约及其应许是上帝直接赐给亚伯拉罕的,不经过任何中间人。


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上帝却是一位。

【本会注释】

“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即中保不代表单方。调停工作涉及双方或多方,中间人代表的是双方的利益。以色列人在领受旧约和连带的一系列法律时是与摩西进行交涉的。

“上帝却是一位”:这句话与上下文的关系尚不清楚。解经家和其他人提出了250多种的解释。上下文排除了它是申6:4“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的重述的可能性,暗示保罗在这里指的是加3:18中提到的约的应许。全章讨论的是因信约的应许得救和靠行律法得救的区别。20节中的“但”字暗示把19与20节中的律法与18节中约的应许进行对照。约的应许不是“添上”的,而是上帝亲自所赐的。所以第20节可以这样解释:“有中保则表示是双方的协定,而约则是单方面的——它是由上帝来决定,不需要中保。”旧约(见赛16:60注释)采用上帝与祂选民订立合同的形式,由摩西担任中间人(见出19:3-8;20:19-21;21:1;24:3-8;见加3:15,19注释),而永远的新约则是上帝以应许的形式向亚伯拉罕允诺的。旧约是一个协定,要百姓顺从,而新约则只须凭着信心接受应许,顺从成了自然的结果(创26:5)。


21 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本会注释】

“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律法表面上与约不相容,甚至看来要用靠行为得救来取代因信得救的应许。

“断乎不是”:决不要这样想!决不是这样的。“律法”和“应许”都是从上帝而来的。祂决不会否定祂因信基督得救的无条件应许(见来6:17-20)!若是这样,就是否定了祂作为上帝的信实性,说明祂是前后不一和靠不住的。

“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的目的从来就不是赐人公义和永生(见19节注释)。只有通过基督,人才能获得公义,在今生有更丰盛的生命,在来世有永生。(路18:30)

“义就诚然”:如果靠“行律法”能够获得义(见加2:16注释),约的应许就是多余的了。对于属肉体的心,靠行为称义的方法要比上帝因信称义的计划容易接受得多。在人肉眼看来,做一些事情来赚得公义要比单凭信心接受一种恩赐更合理一些。白白地接受公义就等于承认无法靠自己的功劳来获得它。接受施舍,不论是物质方面还是属灵方面,都会伤害人属肉体的骄傲。


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本会注释】

“圣经”:这里的观点显然来自诗14:1-3。

“都圈在罪里”:包括外邦人和靠行律法救自己的犹太人(加2:15,17;见罗3:9,22注释)。

“所应许的因信”:即因信得救的约的应许(见6-9节,14节注释)

“因耶稣基督”:即在耶稣里(见加1:12注释)。

“归给那信的人”:换句话说,就是不给那些把实行仪文律法的要求作为得救方法的人。


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本会注释】

“这信还未来以先”:就是上帝让人单单因信得救的奥秘,清楚地显示在我们主的道成肉身、完美生活、代人受死和光荣复活以前(提前3:16;见约1:17;加3:14,19注释;参路16:16注释)。请注意加3:23,25中强调的时间。

“被看守”:即不让逃掉。

“在律法之下”:即在律法体系之下(见加2:16注释)。“在律法之下”,在这里指处于其司法管辖之下,而不是指被定罪(见罗6:14注释)。

“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真道”即“信”,见上面“在信还未来到以先”的注释。旧约时代的信是以基督第一次降世为对象的(见罗16:25,26;来1:1,2)。在主道成肉身以前,将来之救赎主的应许要求人相信上帝会实现祂的诺言。耶稣一来,信心就变成了事实。


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本会注释】

“律法”:指整个律法体系,包括道德律法,仪文律法和民法(见加2:16)。

“训蒙的师傅”:希腊文是Paidagogos,指孩子的“监护人”或孩子的“引导人”,而不是指“教师”。在希腊的家庭中,这样的人是孩子的监管人和伴侣。他伴随他们上学,保护他们免受伤害,不让他们淘气,并且有权管教他们。在希腊的画作中,他的手里往往拿一根棍子。如果他有能力,还可以帮助孩子们准备功课。

“训蒙的师傅”的比喻用得很恰当(见19节注释)。在旧约时代,律法充担选民的监护人和管理人,它象“训蒙的师傅”那样,负责他们的道德训练。

“到基督那里”:根据上下文,这里的意思是“直到基督来到”(见19,23节)。据19节“律法是……添上的(添在约上),等候那……子孙(基督,见16节)来到”(见该处注释)。换句话说,以色列人“被看守在律法之下”(23节)直到上帝那因信得救的方法随着基督的来临“显明”出来。

保罗在这里特别是指预表基督的仪文制度(见加2:16;3:19注释),也是指道德律法,由上帝所制订,引人归向基督。因为律法使人认识到自己的罪,需要得到洁净。


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本会注释】

“但这信既然来到”:保罗在这里讲的是单单因信基督而得救的方法。

“不在师傅的手下了”:请注意在23和25节中所强调的时间用语“以先”、“既然”、“就不在”等。

“在师傅的手下”:指在律法之下(23节,参24节)。有人把这节解释为“被律法定罪”。当然,这个词组字面上可以这样解释,但不符合上下文,不是保罗所表达的意思。“师傅”的作用不是定罪,而是行使管辖权,进行看守和保护(见24节注释)。保罗所讲论的不是因违法而导致的定罪,而是是否可能靠守律法获得公义(见本章1-3,7,11,14,21节,见罗6:14注释)。

我们要记住保罗所用的是比喻,不可以从字面上解释。保罗所强调的重点是:在亚伯拉罕“四百三十年以后”(17节)所发生重大事件的意义。上帝正式向以色列民颁布祂的道德律法,并通过摩西赐给他们民法和有关宗教礼节的法律。西奈山以前的圣人们在一定的程度上有道德律法写在他们心里,并至少知道仪文律法的基本原理。当上帝把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奴役中召出来时,祂明确地颁布了这些律法,使他们根据十诫认识到罪的邪恶性质,并根据仪文律法认识到上帝救他们离罪的方法(见19节注释)。这些有关犹太制度的独特律法,不断地展示人类堕落的状况以及上帝赦免人的计划。这些律法把人包围起来,或者说“看守”(23节)起来,直到属灵上得救的日子。保罗用比喻描述基督降临以前的上帝儿女是“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加4:2)。“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

那么,作为我们“训蒙的师傅”的“律法”,在基督来时与上帝的儿女有什么关系呢?仪文的律法根据上帝的限令废止了,因为基督的牺牲代替了动物的牺牲,因而有关这些祭牲的律法也就结束了。由于以色列已亡国,属灵的以色列人取而代之,民法也失去了其意义。至于十诫的道德律法,它不再展示在两块石版上与人分开。那些在基督里“因信称义”(加3:24)的人在基督耶稣里成为新造的人(林后5:17),有上帝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中(来8:10)。于是“律法的义(或“要求”)”就“成就”在他们身上(罗8:4)。保罗恰当地运用这个比喻说明我们不再“在师傅手下”。很难理解有人说保罗在这里宣布上帝十诫的道德律法已经废除了。只要上帝的儿女有新的心,就有上帝的律法刻在上面。


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

【本会注释】

“你们”:指犹太人和外邦人(见28节)。

“因信”:见罗1:5,17;加3:11注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因信得救,而不是靠“行律法”得救的(见加2:16注释)。

“上帝的儿子”:经过“重生”在天上和地上成为上帝家的成员(见太5:9;约1:12,13;3:3,5;罗8:15,16;9:8,26;弗3:15;约壹3:1,2注释)。


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本会注释】

“受洗归入基督”:见太3:6;罗6:3,4注释。

“披戴基督”:见罗13:14注释;参太22:11注释。“披戴”指的是“穿衣服”。“披戴基督”就是采用祂的原则,效法祂的榜样,接受祂的引导,变得象祂(见林后5:17注释)。希腊作者讲到要“披戴”柏拉图,苏格拉底等,指的是以他们为导师,实行他们的教训。见加5:22,23注释。“披戴基督”意味着脱去自我和旧的本性。


28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本会注释】

“不分犹太人,希腊人”: 即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见罗1:16注释)。基督教让民族和国籍的作用服从于“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原则(徒17:26)。但保罗这里讲的是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见徒10:34注释;参太20:15注释)。在基督的国里,大家都穿上同一件基督的义袍,这是他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到的。但是保罗时代犹太化的基督徒把这个看法当作异端。他们坚持进入基督教会的唯一途径就是犹太化。外邦人必须先行割礼(成为犹太人的一份子),才能加入基督教团体。

“自主的,为奴的”:在上帝看来,奴隶和自由人的灵魂并没有什么区别。奴隶和自由人得救的条件是一样的。他们都可以因信耶稣而得救。只有基督教消除种族、国籍和社会地位的区别。不过保罗在这里不是讨论奴隶制本身。

“或男或女”:在古代社会里,妇女一般被看得连奴隶都不如,因此地位要比男人低多了。异教的哲学家甚至辩论女人有没有灵魂。在一些异教国家里,父亲或丈夫有权把家中的妇女处死。妇女上升到与男人平等的地位是基督教教训和实践的直接结果。不过保罗在这里想到的是妇女在上帝面前是罪人需要救恩的状况。

“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只要实行爱上帝爱同胞的圣诫,人就会在他们的天父里同心合一,彼此相连(见太22:36-40注释)


29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的后裔”:从特殊的意义上讲,基督作为亚伯拉罕的一个子孙,继承了圣约的应许(见16节注释)。我们通过受洗成为基督的亲人,藉着祂得到分享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的权利(7-9节)。关于犹太人所认为肉身上为亚伯拉罕后裔的重要性,见太3:9和罗9:4注释。

“应许”:就是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单单凭信心,而不靠“行律法”称犹太人和外邦人为义(见8,14,16节注释)。

“承受产业”:基督徒作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7)。作为上帝的儿子,基督承受了天国的尊荣,凡相信祂的人也能够获得宇宙中尊贵的地位。要不是道成肉身,受造的人不可能得到这个地位(约1:1,14)。通过道成肉身,神性和人性用牢不可破的纽带连接在一起(《历代愿望》22,26,27页)。凡效法亚伯拉罕信心崇高榜样的人,必与他一同承受圣约的应许,并进入他凭着信心仰望的“那座有根基的城”(来11:10)。见加3:9,14注释。


加拉太书4章

提要:(加4:1节)我们在律法之下直到基督来到,正如承受产业的人在监护人手下直到成年。(加4:5节)基督把我们从律法以下救出来。(加4:7节)所以我们不再是律法的奴仆。(加4:14节)他回忆他们对他,以及他对他们的善意。(加4:22节)说明我们是从自主妇人所生的亚伯拉罕的儿女。


1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本会注释】

“承受产业的”:本章用两个比方——承受产业的人(加4:1-9)和两个儿子(加4:21-31) ——来进一步说明加3:17-29所阐述的真理。在两个比方中插入一段劝勉性和传记性的话(加4:10-20)。在这里承受产业的人(参加3:29)代表亚伯拉罕一切属灵的子孙(见加3:7-9,26-29)。

“全业的主人”:保罗似乎暗示这个继承人快要长大,急于要承受产业。但他还没有长大,还没有管理产业的权利,好象他父亲的奴隶一样。

“孩童”:继承人可能是一个孩子,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身份。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将得到他父亲财产的管理权。作为一个孩子,他有继承权,但没有管理权。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继承人,其父亲是否健在尚不清楚,不过这并不要紧。根据上下文(2-7节),童年(或未成年时期)代表以色列民生活在“律法以下”的状况(加3:17-19,23-25)。

“奴仆”:即奴隶。继承人在成年以前,他对继承的财产没有管理权,就好象是他父亲的一个奴隶一样。他处在监护人的监管下(参加3:24),要服从他。他还没有成熟的理解力和判断力,所以不能享受成年人的自由。犹太人在律法体制下也是这样。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糊涂和愚笨。在整个民族的历史中,他们进步甚微(见出32:9,10;33:3;结20:1-38;玛1:6;3:7;太21:33-43;23:29-38;本书卷四原文30-33页)。上帝在他们出离埃及时赐给他们的“律法”(见加2:16注释)适应于他们的理解力。制定仪文制度的基本条例就是要让他们明白救恩计划的基本原则,引导他们享受其福气(见加3:19,24注释)。上帝的旨意是要让他们在这样的监护下达到属灵上的成熟(见本书卷四原文26-28页),且继承赐给亚伯拉罕的全部应许(原文28-30页;见加3:6-8,14注释)。


2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本会注释】

“师傅”:即“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

“管家”:保罗在这里强调的是继承人在童年时完全的依赖性。他要受到不断的监护,以免浪费财产(参路15:11-32)。在旧约时代,上帝让以色列人受律法体制的监护。律法体制的目的是要向他们指出将要来的弥赛亚,并引导他们信靠祂(见加3:19注释)。

“预定的时候”:就是父亲所定继承产业的时候。可以推定,这是继承人成年的时候。保罗在这里指的是以色列人充分享受圣约特权的时候(见本书卷四原文26-30页;见加3:19,24;4:4注释)。


3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我们”:保罗在这里以犹太人的身份说话(见加2:15注释)。当他再次向加拉太人说话时,他用了代词“你们”(加4:8-21)。最后他把自己和加拉太人说在一起(加4:27-31;参加2:15,17注释)。

“受管”:即“受奴役”。在整个旧约时代,犹太人受“律法”管束(见加2:16注释),象奴隶服从主人一样。上帝要求他们遵守律法的条例,就象孩子要服从监护人一样。加拉太人竟要回到原来的奴役之中,这是多么“无知”(加3:1;4:9;5:1)啊!他们不可能从律法所给予的定罪中得到自由(加3:13)。今日凡靠自己的努力得救的人,都和旧约时代的犹太人和听从犹太化教师的加拉太人一样,处在奴役之中(见本书4页)。自己所规定或教会当局所要求的任何责任,若取代信靠上帝和顺从祂的旨意,都会导致属灵上的奴役。

“世俗”:希腊语Kosmos,在这里可能指人类“世界”,如约3:16,17,19;罗5:12;11:12等一样。因此“世俗小学”可以理解为“人类初步的宗教原理”。

“小学”:希腊语stoicheia原意为“排列起来的东西”,后来指“字母表”,因为字母表按A.B.C……排列的。从字面上讲,stoicheia是指构成世界和宇宙的基本元素(如彼后3:10,12);从宇宙论的意义上讲,是指宇宙间的灵体(参西2:15);从隐喻的意义上讲,是指初级的知识(加4:3,9;西2:8,20)。既然在加4:3与4:2中讲的是同一回事,那么“世俗小学”也就等于第二节中的“师傅和管家”(见该节注释)。保罗在这里称仪文制度为宗教的入门,仪文的条例为救恩计划的初步知识。因而“律法”(见加2:16注释)只是所显示之真理的入门,适合于属灵上儿童的理解力(见加3:24;4:1注释)。在保罗看来,仪文制度及其条例现在显得有些幼稚,“懦弱无用”(9节)。上帝把仪文律法赐给刚刚摆脱奴役,还十分无知的百姓。简化圣殿的侍奉是为了便于领会其中的意义。上帝从来就不想让犹太人满足于有关救赎大题目的这点入门知识。崇祀和祭牲只是象征和表号,决不能代替真心的认罪和赦罪(见西2:17;来10:1,4)。


4 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本会注释】

“及至时候满足”:众先知已经预言了弥赛亚来临的准确时间(见但9:24,25注释)。在天上的议会中这个事件的时间是预先定好的(见徒17:26)。弥赛亚不但在但以理的预言所定的时间来临,而且是在历史上最有利的时机来临。当时的世界是在一个政府之下处于和平的状态。陆路和海路的旅行都比较安全和方便。希腊语成了通用的语言。圣经译成希腊文(七十子译本)已有两百年左右时间。人类对自己的宗教信仰不满意,渴望得到有关生命和人类命运的真理。犹太人散布在世界各地,不由自主地为真神作见证。他们从世界各地来到耶路撒冷过节;回去的时候,可以带走弥赛亚来临的消息(见本书卷五原文59-63页;《历代愿望》34-40页)。天意安排在这个时候从巴勒斯坦把福音的信息传出去,这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满足”:一词还暗示所有预言在基督降世以前发生的事都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上帝有完备的智慧和知识。我们有理由相信祂伟大计划的所有事件都会按准确的顺序和预定的时间发生(参《历代愿望》35页)。这种准确性表现在整个创造的工作中,从天体的运行到原子的结构。所以,怀疑上帝救人伟大计划的准确性也是没有什么根据的。

“差遣祂的儿子”:保罗在这里暗示耶稣原已存在。耶稣经常提到祂原与天父同在(约16:28等)。在祂向天父的祈祷中,祂提到在世界被造以前就属于祂的荣耀(约17:5;见约1:1-3,14注释)。

“为女子所生”:这里清楚地指明耶稣的人性,连同上文,揭示了祂神性和人性的结合。祂既是上帝的儿子,也是人的儿子。古时圣先知也曾宣布这一伟大的真理(见赛7:14:9:6,7)。

“生在律法以下”:见加2:16注释。作为一个犹太人,耶稣在适用于祂这个无罪者的范围之内遵守了“律法”的要求。(见太17:24-27;路2:21-38;参太23:1-3)


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本会注释】

“律法以下”:(见罗2:12;加2:16注释)。据加4:21,保罗在这里不是指受道德律法定罪。没有人“愿意”被十诫定罪。这里只能指受犹太律法体制所管辖(见罗6:14注释)。

“赎出来”:即“买出来”。根据上下文,保罗特别是指把在“师傅和管家”(见2节,3节注释)手下的人从“奴役”状态中买出来。随着基督所做赎人离罪的更重要的工作,祂应验了仪文制度中的表号,从而解除了犹太人今后遵守这个制度的义务,免去了一切想藉着遵守仪文要求而得救之人的“咒诅”(见加3:10,13注释)。

“我们”:保罗这里再次以犹太人的身份说话(见3节注释)。从这里所指的意义来看,外邦的信徒从来就不“在律法以下”。

“儿子的名分”:即“被收为儿子”。当犹太人凭着信心接受耶稣为所应许的弥赛亚时,他们就不再是未成年的孩子了(见约1:12,13注释)。信了祂,就使他们摆脱了仪文制度中的表号,并有充分的权利作为继承人来承受所应许的产业(加4:1-3;参加3:6-9,14,16,24)。“信”来到以前(见3:23-25注释)犹太人只是潜在的,而不是事实上的继承人。


6 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本会注释】

“你们既为儿子”:保罗在这里直接对加拉太人说话。他们虽为外邦人,却接受了犹太化教师的假福音,(加1:6-8)负上“奴仆的轭”(加5:1),即上帝已准许犹太籍基督徒(见3:24,25注释)摆脱的犹太律法制度(加4:9,21)。有些加拉太的信徒可能是犹太人,被犹太化教师诱回到律法主义中去。但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加拉太信徒都曾因信而成为上帝的儿子(加3:2,6-9,14)。他们如果回到仪文律法的表号中去,而这些表号则预示了他们现在所享受与复活的救主相交的经验,他们也等于否认了这种经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见约壹3:1,2注释)。

“灵”:见约14:16-18;约16:6-11注释。

“进入你们的心”:加拉太信徒已经经历了圣灵的“印”(林后1:22)。圣灵证明他们已被接受为上帝的儿子。

“阿爸,父”:见罗8:15注释。


7 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上帝为后嗣。

【本会注释】

“不是奴仆”:见第一节注释。是圣灵给了这个保证。信徒身为上帝家庭的成员,现在可以用儿子和继承人的身份接近上帝。他这样做可以完全确信天父非常关心他。加拉太人在犹太化教师的影响下忽视了上帝在耶稣基督里慷慨赐予之自由的重要性和价值。请与浪子的比喻(路15:11-32)对比。

“后嗣”:见加3:29;4:1注释。


8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本会注释】

“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的时候”:保罗现在显然主要是对加拉太教会中外邦信徒说话,提醒他们在成为基督徒以前的经历。上帝过去没有向他们显示,也没有把他的律法赐给他们。但这不意味他们完全没有关于上帝的知识(见罗1:18-21)。但上帝却特地把自己向犹太人显示,所以他们享有明显的优势(见罗3:1,2)。上帝"不监察"外邦人以前比较无知的情况(徒17:30)。

“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他们是偶像,是假神,所以根本不是神(见林前8:4;参加10:20)。外邦人在听说基督以前,是受制于他们的神。犹太籍的基督徒却不是这样。他们在听说基督以前并没有拜偶像。


9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上帝,更可说是被上帝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本会注释】

“现在”:加拉太的外邦信徒现在不再处于无知之中(参徒17:30),他们没有推托的理由。

“认识上帝”:希腊文不单指思想观念。他们对上帝有了个人的、经验上的认识。他们已享有有效的得救知识。

“更可以说”:保罗唯恐加拉太人因认识真神而骄傲起来。他们没有自夸的理由,因为救恩是上帝寻找人类,而不是人寻找上帝(约3:16;见路15:2,4注释)。

“被上帝所认识”:他们成了上帝施恩的对象。耶稣来的确是寻找拯救一切失丧的人(路19:10),但在另一方面,只有那些专心寻求的人,才能找到上帝(耶29:13)。

“怎么还要归回……?”:加拉太人十分糊涂,保罗就直截了当地对他们说话。他故意中断自己思路的逻辑,真心希望拨开他们思想上的迷雾。这里采用现在时态,表明“归回”的过程还在进行,他们还没有完全归回。希腊文epistrepho(“归回”)常被译为“改变”,或“被改变”(见可4:12;路22:32;约12:40;徒3:19)。

“懦弱无用的小学”:见第3节注释。他们已经摆脱异教原始初级的观念和做法的束缚。现在他们却回到另一种束缚中去,跟他们被福音释放以前的状况差不多。这些体制都是徒然想靠行为得到义。加拉太人放弃异教的礼仪就是为了接受犹太教的礼仪吗?犹太教实际上已经堕落为一套外表的礼仪。在有些方面,几乎与外邦宗教没什么区别(见本书卷四原文32,33页)。“律法”(见加2:16注释)的“懦弱”在于它无力挽救最热心的遵奉者。它“无用”是因为它缺少重要的生命火花。另外,犹太人在“律法”上加上许多遗传,把它原来的目的弄得模糊不清,对于那些想靠满足其要求作为得救的办法的人,乃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见可7:3注释)。加拉太人所放弃的是福音的一切好处,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情愿”:他们接受犹太教是自愿的。他们似乎急于用无价的自由来换取奴役的困境!

“作奴仆”:见第3 节注释。


10 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

【本会注释】

“你们谨守”:希腊文的意思是过分重视。

“日子,月份”:保罗在这里指的是仪文体制中七个节期的安息日和新月(见利23;民10:10;28:11-15)。没有什么圣经的根据能证明一些人所认定的说法:保罗在这里指的是第七日的安息日。圣经中也没有其他地方用这里所用的措辞来指第七日。况且第七日的安息日是在创造时设立的(见创2:1-3注释;参出20:8-11注释)。那时罪还没有进入世界,比在西奈山颁发的仪文律法要早二千五百年左右。如果守第七日的安息日会使人受奴役,那么创造主自己遵守世界上第一个安息日,岂不也受奴役吗?这样的结论是不可想象的。

“节期”:字面上的意思是“规定的时候”,这里指犹太宗教年历上每年的节期(见民28:2注释)。

“年份”:指安息年,即禧年(见出23:10,11;利25:8-12)。


11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本会注释】

“为你们害怕”:加拉太人这么容易地离开自由回到奴役中去,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他们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正在走向何处?从任何角度看,他们的做法都是没有道理的。

“枉费了工夫”:如果保罗为他们所做舍己的服务只是使他们用一种奴役换取另一种奴役,这些努力真是白费了。


12 弟兄们,我劝你们要象我一样,因为我也象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

【本会注释】

“我劝你们”即“我恳求你们”。保罗现在从辩论转为恳劝。

“要象我一样”:保罗原是一个犹太人,热衷于律法体系,尽一个顽固而正统的法利赛人所能事(徒26:5)。但他后来放弃了他曾一度十分重视的律法体系,实际上成为一个外邦人,为要救外邦人归向基督(林前9:20-23;10:32,33)。外邦的加拉太人现在为什么要采纳犹太教的教义呢?他既然为了他们放弃了,他们为什么不能为他而放弃呢?

“因为我也象你们一样”:只要不违犯原则,保罗总是遵从外邦人的习俗。他在他们的生活方式堪称典范。

“没有亏负我”:在希腊文中这里的动词形式是与13-15节联结在一起,而不是与12节连接。这句话采用一种修辞的手法,肯定了加拉太人在保罗第一次访问他们时,给予他的优待。他们不应误会保罗写信的口气,以为他个人对他们有什么意见(见加1:6-9;3:1-4;4:10,11等)。他没有埋怨他们过去给他的待遇,因为他们当时所表现的精神是最值得赞扬的(13-15节)。保罗无疑还想重新激起他们过去的献身精神和乐于遵从他的教导。他们过去既然留意他的每一个训诲,现在为什么不能呢?


13 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

【本会注释】

“头一次”:也许保罗以前去过加拉太不止一次,也许只有一次。一般认为这里指的是以前两次访问中的第一次。根据所谓的南加拉太学说(见本书2页,徒16章补充注释),这是指徒13:14-14:21的访问。但有关这次行程的记录中并没有暗示保罗当时身体不好。据北加拉太学说,这是指徒16:1-6的访问。关于这次旅程的记录比较简单,所以有较大可能是在这段时间生病的。如果接受北加拉太学说,加4:13的话会是指保罗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外出传道时对加拉太的访问,尤其是指第二次外出传道(见徒16:6注释)。

“是因为身体有疾病”:显然保罗当时原不打算在加拉太传道,但因为身体有病不得不在那里逗留了一段时间。有人认为他在地势较低的沿海地区得了疟疾或其他的病,所以来到地势较高的内地以求复元。这次“疾病”也可能指他给哥林多的信中所提到的“加在我肉体上的一根刺”。他曾为此恳切地祈祷(见林后12:7-9)。


14 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上帝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

【本会注释】

“受试炼”:这里指的是保罗的疾病使加拉太面临着是否要拒绝他的试探。这种解读符合保罗对待苦难的一贯态度(见林后4:8-11;12:9,10)。有的文本为“我的试炼”反映了保罗因为患“疾病”而停止工作。

“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保罗的疾病本可以给加拉太人提供一个轻看他的借口。在古时候,人们一般都认为生病是因某种大罪而来自上帝的直接惩罚(参徒8:4)。加拉太人很自然地会认为保罗是得罪了神明,因而他的信息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他们没有这样认为。他们在本来可能反对他的情势下,却全心全意地接受了他。现在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论是个人方面的,还是其他的——来反对保罗呢?他们从前的行动为他们现在的态度作了反证。

“如同基督耶稣”:他们待保罗是再好不过的了。他们的款待是没有话可说的。


15 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

【本会注释】

“福气”:“你们的欢乐到哪里去了呢?”他们改变了态度并没有带来更大的满足。他们从信靠基督的大能转为靠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喜乐和满足能够与来自完全顺服基督耶稣之生活的喜乐和满足相比(参太11:28-30注释)。

“剜出来”:这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他们对保罗的爱戴。没有什么太大太难的事情,是他们不愿为保罗做的。有人据此认为保罗得的眼病是因极大的忧伤而引起的(见14节)。虽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点,但眼疾的确时常令保罗困扰(见林后12:7-9注释的补充材料)。


16 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本会注释】

“仇敌”:保罗同上一次一样把真理告诉他们(参加1:8,9)。他没有改变;他的福音也没有改变。为什么他们对他的态度变了呢?他现在设法使他们摆脱犹太教的束缚,就象以前他让他们摆脱异教的束缚一样(见加4:9注释)。保罗实际上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他甘冒失去他们友谊的危险设法救他们脱离犹太教“懦弱无用的小学”(9节)。“朋友加的伤痕出于忠诚;仇敌连连亲嘴却是多余。”(箴27:6)

保罗对加拉太人的劝戒显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参述320页)。他们把保罗的信保存了下来,证明他们响应了他的恳劝,并把它当作他们得救的途径。这一事实说明他们看重他对他们的关心,接受了他再次传给他们的真理。


17 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

【本会注释】

“热心待你们”:即“积极地劝说你们”。犹太化教师们假装非常关心外邦人的利益,表面上为他们做了许多工作,目的是要让外邦人接受他们犹太化和割礼的观点。他们希望加拉太人跟随他们。这些倡导者表面上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我们虽然不能不怀疑他们的动机,但他们的热心却是难得的(见路16:8注释)。

基督徒缺少热心,往往造成未信的人对教会的教训不感兴趣。如果我们是真心相信的话,就自然会表现出热心来。凡出于责任感,勉强做作,时冷时热地表现我们的信仰,就没有什么效果。表面的热心最后都会露出真面目来的。为宗教信仰所作最好的见证,就是在生活中表现他们完全献身于他们所宣扬的原则。这样的生活才有作用。

“不是好意”:他们的动机是可疑的(见下面“热心待他们”注释)。

“是要把你们关在外面”:可能指使他们偏离保罗的热心关照和他所传的福音;也可能指犹太化教师们把加拉太人排斥在教会以外,直到他们受了割礼;也有可能这些狡猾的人想把加拉太人与忠于保罗的教会隔开,以便把加拉太作为他们在外邦人中间开展活动的中心。

“叫你们热心待他们”:犹太化教师们对加拉太人这么热心的目的是要让加拉太人热心待他们。他们假装关心教会利益所希望得到的报答就是这样。


18 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

【本会注释】

“用热心待人”:只要动机正确,热心原是好的。保罗曾赞扬哥林多人,因为他们的热心激励了许多人行善。(林后9:2)。他自己原先为犹太教发热心,曾因此而迫害基督教会(腓3:6)。加拉太人显然把他们在新道理上的热心误会成真正的热心,却没有认识到热心决不能代替圣洁诚实的思想。犹太教和犹太化教师们的热心不是出于真知识(罗10:2)。保罗写罗马书时曾很为犹太人反对基督教的热心难过。他们的盲目不是因为没有机会了解,而是不愿意接受教导他们的东西(见何4:6;本书卷四原文30-33页)。现在加拉太教会中流行着同样的不合理的思想状况。

“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保罗并不妒忌加拉太人在他不在的时候比他与他们同在的时候更加热心。


19 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

【本会注释】

“我小子啊!”约翰所常用的这种亲切的称呼,保罗在其他作品中并没有使用。这不仅表达了保罗对于他们的关怀,而且还暗示他们在属灵上还不成熟。由于保罗把所有从他那里接受福音的人看作他属灵上的儿女,这个称谓很难象一些解经家所认为的,表达了保罗的责备。这也许只是提醒他们有负于他。作为他们属灵上的父亲,保罗很自然地流露出对他们利益的关心。他对哥林多人也表现过同样的关心,说自己是他们的父亲(见林前4:15)。

“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保罗曾写信给哥林多信徒说:“我……用福音生了你们”(林前4:15)。为了引导加拉太人归向基督,他可以说是忍受了生产之苦。由于他们正在放弃信心,他还得再经历这样的痛苦。

“直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保罗要坚持不懈地工作,直到因信有基督在他们心中作王(见加2:20注释)。使徒心中似乎还在想着出生的比喻。耶稣曾向尼哥底母讲到重生的经验(约3:3),而保罗讲到基督成形在接受祂的人心中(见西1:27)。基督一旦住在人心中,祂就会藉着基督徒活出祂自己完美的生活来(见罗8:3,4;加2:20注释);基督徒与基督有同一的心志(腓2:5);有基督的爱控制着他们(林后5:14)。这个过程要继续到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


20 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本会注释】

“现今到你们那里”:保罗甚愿亲自带这个信。他所写的话可能会引起误会和误解。如果他在场,就能回答他的信可能引起的一切问题了。他的敌人会曲解他的信,甚至彼得也觉得保罗书信中有些话难懂(彼后3:16)。今天仍有许多人误解保罗在加拉太书中的话语。他们没有对照上下文,也没有考虑到加拉太教会当时的实际情况。

“变换口气”:保罗很愿意改变对他们的态度,但事实终究是事实。他是很乐意改变态度,重新对他们表示信任,而不是批评、责难和不信任。如果他到了他们中间,他们改变了立场,恢复了以前对福音的忠诚,保罗是很愿意这样改变态度的。保罗在这里也预料他们收到他的信以后会有思想上的转变。

“为你们心里作难”:他作难是因为他在信中说了严厉的话。也许在他们收到信以前,就已经悔改了,但是事情摆在那里,他必须说他有责任要说的话。他们已经表现出不真诚和反复无常,但他不希望因说得过分严厉而把事情弄糟。所以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待他们,也不知道怎样说才好。


21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本会注释】

“愿意”:见第9节注释。在21-31节中,保罗对靠犹太律法得救的愚蠢性作了最后一次批评。

“在律法以下”:即在律法体系以下(见罗2:12;加2:16注释)想靠行为得救。显然保罗不是指被“律法”定罪,因为没有人“愿意”被定罪。

“听见”:即留意、重视(见太7:24注释)。

“律法”:保罗在这里用“律法”一词指另一个概念。22节的内容引自摩西五经。犹太人常常称五经为“律法”,或“摩西的律法”(见路24:44注释)。为了让“无知的加拉太人”(加3:1)认识到他们靠行仪文律法得救的错误,保罗引证了载有仪文律法的摩西“律法”。保罗所提的问题是要让加拉太人查阅一下上帝所说的话。如果他们不带偏见查考,就会自己弄清他没法向他们解释的问题,即“律法”指出:他们得救必须靠耶稣。保罗不断引用摩西五经来证明他有关耶稣的信息和使命的教训。


22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本会注释】

“两个儿子”:就是以实玛利和以撒(创16:15;21:3)。

保罗现在引用“律法”(见加4:21注释)来说明受“律法”的奴役与基督里的自由之间的区别。由于每个安息日在会堂里都有宣读摩西五经(见本书卷五原文57页),参加会堂礼拜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对其中的内容是十分熟悉的。所说的故事是犹太人的一个史实,但保罗用其寓意(24节)来说明仪文制度的奴役与因信基督所享有的自由之间的区别。亚伯拉罕实际上不止两个儿子(见创25:1,2),但以实玛利和以撒是他最大、最重要的儿子。假教师们无疑强调作亚伯拉罕儿子的福气(见加3:7注释)。保罗提醒加拉太人,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承受了约的应许,另一个却没有(创17:19-21)。单凭作亚伯拉罕的“儿子”是不能保证得到约的应许。

“使女”: 即夏甲,是一个埃及的女奴(见创16:1-4注释)。她的儿子以实玛利实际上是亚伯拉罕头生的儿子。但因为她是使女,所以她的儿子也只能是为奴的。

“自主之妇人”:即撒拉,她儿子以撒可以继承她的自由权。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本会注释】

“按着血气生的”:以实玛利是用人的办法,靠人的努力来实现圣约应许的结果。实际上,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缺少信心的活见证。

“凭着应许生的”:以撒是应许之子,信心之子(创12:3;13:14-16;15:4;17:3-6,19-21)。他出生的经历反映了上帝奇妙的干预(见创18:10;21:1,2;来11:11,12)。以撒出生时的一切环境都说明了信心的重要。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基督徒信心的范例(见罗4:16-25)。他相信上帝的应许,即使这些应许在人看来似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以撒很明显是因上帝的应许和亚伯拉罕的信心而生的。保罗在这里强调,奴隶所生的儿子生来就处于卑微的为奴状态,而自主的妇女所生的儿子生下来就是自由的这一客观事实。


24 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本会注释】

“比方”:比方中的人、事物和行为都含有寓意。这种寓意是蕴含而不是明说的。保罗用这个比方来说明加拉太人似乎所希望坠入的属灵上为奴的状态。历史事件在当时发生的时候,甚至在摩西记录下来的时候本身并不含寓意。是保罗以此为比方来说明有关信心与自由,以及行为与奴役的教训。他并没有说这些事过去是比喻,而是说现在是比喻,即他在讲这段故事时把它当作比方。在保罗的时代这种论述的方法是常用的。请与耶稣的教训中常用的比喻相对照(见本书卷五原文203,204页)。阐述真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讲述恰当而有趣的故事。

“两约”:一个是撒拉所代表的信心之约,另一个是夏甲所代表的“行为”之约(见结16:60;加3:15,17-19;来8:8-10注释)。

“西奈山”:见出19:5-8;24:7,8注释。

“生子为奴”:一个人只要靠行律法得救,就不可能摆脱奴役。他尽一切努力想赚得救恩,却不可能成功。他在做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律法主义,即靠任何律法的字句得救,都是叫人死的(见林后3:6注释)。


25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本会注释】

“西奈山”:在保罗的比喻中(见24节注释),夏甲代表西奈山行为的约(见加3:19注释)。在一段时间里,亚伯拉罕想藉着夏甲和她儿子以实玛利实行上帝的计划,但这是他自己的办法,不是上帝的方法。上帝的计划不是让人靠行律法得救,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同类”即在保罗的比方中“可以与……相比”。耶路撒冷代表以色列民族。他们仍然在犯亚伯拉罕过去在夏甲和以实玛利身上所犯的错误,就是用人的办法来实行上帝的旨意。加拉太人象过去亚伯拉罕所做的那样,用行为代替靠上帝的应许,转向那把以色列人带进奴役、毁灭和被拒绝的信仰之中。

“她的儿女”:即犹太人和改信犹太教者。

“都是为奴的”:见林后3:14,15;加4:3注释。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

【本会注释】

“在上的耶路撒冷”:地理上的耶路撒冷既然代表以色列民族,“在上的耶路撒冷”自然代表基督教会(见来12:22,23),就是那个新拣选的民族(彼前2:9)。新耶路撒冷是荣耀之国的首都(见启21:2;来11:10)。但保罗以耶路撒冷为比喻,把犹太教和基督教进行对照。前者是“为奴的”后者是“自主的”。

“自主的”:即不受加3:24,25 中“师傅”的管辖,不受制于加4:3所说的束缚,不处于22-25节中所说的为奴状态。

“母”:犹太人经常在比喻中把耶路撒冷(即以色列民族)比作该民族这一代人的母亲。同样,历史上基督教会也是活着的基督徒的“母”。

“我们”:可能指加3:26中的“所有的人”,即外邦人和犹太人。基督已经拆除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隔墙(见弗2:12-22)。这个在基督里信心统一的好消息给外邦人带来很大的喜乐,因为他们被接受为与犹太人平等的人(见徒13:44-48)。


27 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本会注释】

“经上记着”:引自赛54:1(见本书卷四原文26-30页)。

“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在以赛亚的时代,以色列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生养”的,因为她没有结出公义的果实(见赛5:1-7),没有向世界传道。光荣成功的前景现在属于基督的教会。以色列人原要在世界上作一个擎光的民族,来光荣地实现上帝的旨意,现在保罗把上帝原来赐给他们的这个应许用在教会身上(见本书卷四原29,35,36页)。一个东方没有子女的妇女怎样因生了孩子而欢乐,照样,外邦人也因得到了原先赐给以色列人的福音特权而欢乐(见徒11:18)。犹太人放弃了把弥赛亚传给全世界的机会。实际上使徒们在外邦人中工作时所遇到的最顽固的反对是来自犹太人的。

“没有丈夫的”:即22,23节中“自主的妇人”,因“不生养”就好象“没有丈夫”一样。

“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是指大批外邦人响应保罗和其他使徒的信息。当保罗回耶路撒冷向教会领袖们汇报时,亲口述说他在外邦人中所取得的成果(见徒15:12;21:17-19)。犹太人也在积极争取外邦人入教(见太23:15),并取得了成效(见本书卷五原文62页)。在保罗传道的几乎每一个犹太人会堂中都有外邦人。他们或者完全改信犹太教,或者象彼得初次会面的哥尼流一样敬畏上帝(见徒10:1,2),被犹太教中比较高尚的观念所吸引。后者为数不少,因在受割礼的事上犹豫,故被排斥在犹太教充分的特权之外。当这些外邦人听见福音传来时,他们很高兴地接受了好消息,说他们与犹太人拥有平等的机会享受耶稣基督所提供的救恩福气。在一个个城市中,最早接受保罗信息而悔改的外邦人可能就来自这一等人。保罗所宣扬的是福音的普及性(见罗1:15-17;加3:26)。

“有丈夫的”:在保罗的比喻中是指夏甲。


28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本会注释】

“凭着应许作儿女”:见23节注释。保罗在这里指的是基督徒。他们继承了原来赐给亚伯拉罕及其后代的一切应许(见本书卷四原文35页)。犹太人没有继承是因为他们的不信(来3:19-4:2)。来自各国的选民有待于进入上帝所存留的“安息”,就是“给那些”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的人存留的“安息”(见来4:9,16注释)。加拉太人曾相信并因那因信称义的真理而欢乐,直到来自耶路撒冷的假教师劝诱他们靠行为称义。虽然他们正在转向“别的福音”(加1:6,7),保罗并没有放弃使他们回到信心之路的希望。


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本会注释】

“按着血气生的”:从历史上说,指的是以实玛利(见22节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见24节注释),这是指他那个时代的犹太人和犹太化的基督徒,他们企图靠遵守律法字句上的条文得救(见林后3:6注释)。

“逼迫”:关于历史背景见创21:8-11注释,参加16:4,5。以实玛利的存在使以撒日子难过,并且对他的长子权构成威胁。同样,犹太人和犹太化的基督徒现在正在威胁着外邦人的基督徒,试图剥夺他们有关因信称义的圣约的应许。

“按着圣灵生的”:在历史上指的是从应许所生的儿子以撒(参23节)。在这里保罗指那些通过重生,因着信靠基督而承受救恩之约应许的基督徒(见约3:3,5;加3:2,3注释)。

“现在”:大家都知道保罗所受的迫害,或者直接来自犹太人,或者来自他们的煽动(见徒16:19;19:24-28;见林后11:24,26注释)。保罗很少受到外邦人自发的骚扰。他最后的被捕和处死是由于犹太人的诬告。真基督徒所受最剧烈的迫害,一直是来自那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由于信仰和做法的不同,而企图消灭他们。


30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本会注释】

“使女”:历史上指夏甲(见创21:10;加4:24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使女”代表旧约,代表仪文制度和靠行为称义的原则(见24,25节注释)。

“她儿子”:历史上指以实玛利(见22节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指所有的犹太人和犹太化的基督徒,他们主张得救在承认肉身上的以色列人仍然是上帝的选民,在于遵行旧约和仪文制度的规定。关于保罗对今天的教训,请见本书5页。

“不可……一同承受产业”:解决加拉太和其他教会所面临的问题,不是靠把犹太教和基督教结合起来,而是要“赶出”犹太教的原则和一切倡导犹太化的人。靠行为得救与因信得救是格格不入的(见罗11:6;弗2:8,9注释)。两者是不可能混淆的。信心一旦被行为所冲淡,就不再是纯洁的信心。请对照基督在这方面的教训(见可2:21,22注释)。


31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本会注释】

“弟兄们”: 加拉太人尽管陷在错误中, 保罗仍期待他们会接受他的劝勉。他把他们仍看作信仰上的“弟兄”。

“这样看来”:即根据22-30节中的比喻。

“我们”: 指基督徒, 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见28节注释)。

“自主妇人”:历史上指撒拉(见22节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指基督教会(见26节注释)。只有“自主妇人”的儿女才能承受长子权(30节)。基督徒已经因信承受了赐给亚伯拉罕和古时以色列人的一切应许(见本书卷四原文35,36页)。

 

 

 

加拉太书5章

提要:(加5:1节)基督使人得到自由。(加5:3节)不要行割礼。(加5:13节)爱是律法的总纲。(加5:19节)列数情欲的事和。(加5:22节)圣灵的果子。(加5:25节)劝人靠圣灵行事。


1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本会注释】

“释放了我们”:见加3:22-29;加4:4,5,31注释。

“自由”:即直接因信基督得救,不用遵行仪文律法的自由(见加3:25;加4:5,31注释)。

“站立得稳”:保罗并没有中断从加4:22所开始的思路。他劝勉加拉太人继续忠于他原来传给他们的福音(加1:6-9),丝毫不要受犹太化倡导者们假福音的影响。这个勉言对于今天特别重要,因为今天有数不清的不符合圣经的理论在述及救恩和因信称义(参弗4:14)。

一个人若要“站立得稳”,就必须有坚实的站立之处。对于基督徒来说,这站立之处就是圣经所显示的真理。殷勤的基督徒会坚持不懈地查考圣经(提后3:16,17;《证言》卷五原文708页)。然后省察自己有没有坚定的信心(林后13:5)。不管一个人对圣经及其解释有多少了解,他都必须继续追求更多的真理。上帝的旨意是要让基督徒不断地在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彼后3:18)。认识到“义人的路好象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

“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或“不要落入圈套。”加拉太人接受了保罗的福音以后,已经脱离了偶像的辖制。接受犹太教的原则就是回到类似的奴役中去(见加4:3,9注释),实际上也就是完全否认基督。否认或放弃真理就容易陷入错误和罪恶之中。不去做我们明知道是对的事情就是罪(见雅4:17)。


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本会注释】

“我保罗”:保罗公开宣布自己的身份,带着充分的使徒权威说话。在这个危机之中保持沉默就是对托付他照管众教会的基督的背叛(参提后4:1,2)。他的权威是基督授于的(见加1:11,12注释)。所以他希望被承认为上帝的代表,为上帝说话(见林后5:19,20注释)。若有必要,保罗就毫无顾忌地维护自己的权威并以此为荣(参林前5:3-5;林后13:1-4)。

“你们若受割礼”:保罗似乎在说:“你们晓得我从前是严格的犹太人,坚定地信仰犹太教的仪文和礼节”(徒26:5)。问题很清楚,情况也很紧急。保罗认为要防止即将犹太化的人走入歧途,就必须采取坚决的态度。他并不是说受过割礼就不能成为基督徒。他自己就受过割礼。如果一些加拉太人已经受过割礼,他们可以象保罗那样把自己受割礼看作“不受割礼”一样(林前7:18-20)。但如果有些人希望靠行割礼获得比因信称义更好的经验,那就得接受这个警告了!见罗4:9-13注释。

“与你们无益了”:上帝的应许只属于那些凭信心接受的人,而不属于那些想靠自己的功劳去赚取的人。人的义行在天国的银行里毫无价值(见赛64:6)。靠行为称义与因信称义是毫不相干的。赚取来的就不能算是礼物(罗4:4,5;11:6)。保罗是十分明确地让人了解这个事实。“行律法”(见罗2:12;加2:16注释)根本不能作为得救的手段(见加3:19注释)。关于写给加拉太人的原则在今天的应用,请见本书6页。


3 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本会注释】

“确实地说”:对照加3:10

“欠……债”:他没有对基督提出要求的权利(见2节注释),“律法”却有对他提出要求的权利。保罗这样说的依据是:人若疏忽了律法的一条要求,“律法”就使他“被咒诅”(见加3:10注释)。表面上看,那些在加拉太教会中活动的犹太化教师,至少在目前只是强调割礼和其他律法上的一些要求(见加4:10;5:2,3)。但律法是没有选择性的,要么全部服从,要么不服从。人受了割礼,就以此表明他信仰整个律法体系, 同意服从其全部的要求, 同时他也表示自己不相信耶稣基督为他所作赎罪的效果。加拉太人会发现不可能同时效忠于犹太教和基督教(见太6:24注释)。

保罗并不是说受割礼是罪。他曾同意让提摩太受割礼,不过是处在不同的环境而已。提摩太具有一半的犹太血统。保罗让他受割礼是对工作环镜中的犹太人的一个让步(见徒16:1-3)。就保罗和提摩太而言,这只是个形式。保罗所不断反对和驳斥的是犹太化教师所坚持的把受割礼当作得救的手段和进入基督教会的条件。

“全律法”:见加2:16注释


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本会注释】

“靠律法称义”:即自以为能靠行律法获得公义(见本书4页;见罗3:20;加3:19,24注释)。“律法”的最大的功能就是告诉一个人称义的必要性,向他指出就近基督的道路。保罗在他的福音中已清楚地说明上帝救人的计划。亚伯拉罕曾藉着这个计划获得公义(见加3:6注释)。他不是在受割礼以后才被称义的。割礼——“行律法”的一项内容——不能给人带来公义。它只是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记号(见罗4:9-11)。保罗后来所倡导的“行为”(加5:13-6:15)乃是圣灵的果子(加5:22),是基督拯救能力的凭据(罗1:16),但决不是赚取救恩的方法。

“是与基督隔绝”:契约的关系要求信徒绝对的相信(见1节注释)。凡把靠行为称义与信心相掺杂的人就是违背了契约,基督从而也就不再对他有任何义务了。“行为”就是对信心的否认。加拉太人自称为基督徒,可实际上他们却受人劝诱,认为只有接受“律法”的人才是真基督徒。可他们这样做就是否认了基督为他们所做的事,使自己与祂的功劳隔绝。如果他们能够赚取救恩,对基督还有什么需要呢?他为他们做的事变得多余的了,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一条靠自己与上帝和好的办法。如果他们能不靠基督而称义,他们就不需要祂了。但耶稣已宣布,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参徒4:12)。耶稣在祂的教训中十分强调祂是“道路”的真理,以致在以后的年间,他的门徒自称为信奉“道”的人(见徒9:2;22:4)。

“从恩典中坠落了”:字面上还有“落到恩典之外”的意思。关于“恩典”的意思见罗3:24注释。加拉太人已经接受了上帝的灵(加3:2,3)。他们已经历了因信称义(加1:6),并在实际上已经享受了福音的自由(加5:1),在一段时间里,他们也“跑得好”(7节)。如果他们现在要靠“行律法”得救(见加2:16注释),就要放弃他们迄今所享受的基督恩典(见加5:1-4注释;参加3:19注释)。这两种称义的方法是相互排斥的。接受一个就得放弃另一个。

有人认为保罗在这里肯定了上帝会因某些罪主动地收回祂的恩典。这是没有圣经根据的。失去神的恩惠是由于放弃它的人志愿行为的结果。上帝决不偏留救恩的福气,除非人自己不要(见结18:23,31;33:11;彼后3:9;见约3:17-20;弗1:4-6注释)。这里的上下文清楚地表明责任完全在那些故意用靠行为得救来取代因信得救的人。不是上帝抛弃人,而是人离开祂,拒绝祂的恩赐。上帝宽恕一切不再偏行己路的人(见约3:16;约壹1:9)。凡从上帝的恩典中坠落的人,只能是那些故意选择一条他明知在与上帝的旨意相违背之道路的人。今天有许多自称为基督徒者也处在这种可悲的状态之中。这种状况是由于他们故意随从人心天然的倾向,享受罪中之乐,而不听上帝圣灵的劝戒。直到这些人因不断地拒绝圣灵的劝戒而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之前(见太12:31,32,43-45注释),他们还是有希望重得恩典的。

保罗在这里还特别强调地驳斥了另一种流行的,但完全不符合圣经的教训:“一次蒙恩,就永远在恩典之中。”这种教训的依据是另一种不合圣经的教训,即上帝已预定一些人得救,另一些人灭亡,而不顾他们自己的选择。关于圣经中的定命论真正的性质,请见约3:17-20;弗1:4-6注释。按照流行的定命论观点,那些上帝所挑选得救的人,是不可能从上帝的恩典中坠落的,因为他们的权利得到上帝的保证。由此类推,那些被上帝预定灭亡的人,永远不可能得到上帝的恩典,所以也不存在从恩典中坠落的问题。所以那些从恩典中坠落的人只是表面上看是这样,实际上他们从来没有得到过恩典。只有把加5:4的话完全与上下文隔开,才有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见1-4节注释)

实际上,这样所谓的神定论忽视了圣经中明白的教训,说人的意愿在每一个人得救的事上是决定的因素。见圣经中有关的段落,如赛55:1;结18:21-30;33:12,13;路5:32;约6:37;参约 7:37;12:32;罗10:13;11:20-23;林前9:27;启22:17。说上帝预定一些人得救,另一些人灭亡,而不顾他们自身选择的道理,这显然是不符合圣经的这些教训的。因而说一个人不可能从恩典中坠落,即“一次蒙恩,就永远在恩典之中”的教训也只是人发明的。


5 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

【本会注释】

“我们”:这是一个强调词。“我们”指因信得救的人,与1-4节中靠行律法得救的人相对照(见2:16注释)。

“靠着圣灵”:圣灵的任务就是继续基督所开始的工作(约14:16)。人只有通过圣灵的运行才能因信基督得救(加16:7-9)。圣灵出现在信徒的生活中乃是不断地提醒和保证上帝将成全祂的一切应许(见林后1:22注释),特别是关于耶稣再来和圣徒承受产业的应许(弗1:13,14;参西1:27;多2:13)。公义的恩赐是通过圣灵的作用赐与人类的(见约16:8)。所以在人藉着行为所追求的无效的义,与因信而来的有效的义之间存在着差别。前者圣灵并没有参予,因为这种工作完全是出于人的,因而与上帝的恩典无关。

“凭着信心”:不是靠“行为”。

“等候”:希腊文意为“耐心等候”。该词(Apekdechmai)在其他六处(罗8:19,23,25;林前1:7;腓3:20;来9:28)都用来指等待和仰望耶稣的来临和复活。

“所盼望的义”:即因义而来的盼望。保罗并不是说那些已接受圣灵的人必须等候公义。他们等候的是因义而来的“盼望”,即盼望在耶稣再来和死人复活时救恩计划的完成(罗8:23;多2:13)。保罗不断地把称义说成是基督徒生活中已经成就了的事情(罗5:1等;见太5:48注释)。(译者注:该句原文的排列是“等候义的盼望”)


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本会注释】

“在基督耶稣里”:保罗在这里描述了那些因信基督而称义,不是单在名义上,而是在事实上成为基督徒之人的地位。

“割礼”:见创17:10,11;罗4:11注释。保罗在这里决不是指责那些受过割礼的人。他只是警告说:当一个人“在基督耶稣里”的时候,受不受割礼没有什么区别。决定的因素是信心。就割礼本身以外的其他意义而言,本来与基督徒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鉴于这种仪式的宗教意义以及其中所引发的靠行为称义的观念,基督教不得不与之抗争。

“生发仁爱的信心”:信心是有“行为”的,但决不是“行律法”(见加2:16注释)。因而凡为赚取公义而做的一切“行为”都是要反对的(见本书6页)。但是伴随着真正信心的“行为”乃是出于珍视上帝恩赐的精神,以及对于上帝和同胞的爱(见加5:14;见太22:34-40注释)。雅各所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26;参雅4:17),指的就是这种行为。在这一点上保罗和雅各的教训是一致的。他们并不象一些人所断言的互相有矛盾。凡不在生活中结出“圣灵果子”(加5:22,23)的信心乃是假冒的信心。凡令人以为自己不必顺从十诫所表达的上帝旨意的信心,也是假冒的信心,因为十诫乃是爱上帝爱人的具体表现(见太5:17,18;7:21-27注释)。没有顺从,所谓的爱心只能是伪善的。对于已经知道之责任的顺从乃是因信称义的自然结果,也是信心真实性的一块试石(见雅2:18)。保罗强调上帝赐下祂儿子救罪人(见约3:16)的目的,是让祂圣律法的原则能够表现在人的生活之中(见罗8:3,4注释)。在加5:13-6:15中保罗讨论了他向加拉太基督徒所推荐的“行为”。

“仁爱”:爱上帝爱人的心乃是激发伴随着信心的“行为”的精神。


7 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

【本会注释】

“跑得好”:保罗经常把基督徒的生活比作一场赛跑。(林前9:24,26;腓2:16;提后4:7;来12:1)。直到犹太化教师的来到,加拉太人一向“跑得好”(见加1:6,7;3:1注释)。他们过去曾充满热情地参予基督徒的赛跑。

“拦阻”:即阻碍。如行驶中的船只等前进。用在军事上指破坏道路、桥梁以及设置障碍以阻止敌军前进。显然有一些人搅扰和迷惑加拉太人(加1:7;3:1)。他们肯定就是犹太化的教师(见本书932页)。


8 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

【本会注释】

“这样的劝导”:即劝人接受犹太化教师的教训。

“那召你们的”:即保罗或藉着保罗说话的上帝(见加1:6注释;参林后5:19,20)。上帝和保罗都不会这样劝导他们。犹太化教师的教训一定有其特别诱人之处,令许多早期的基督徒被引诱,并让保罗写了那么多警告的话(见本书卷四原文33,932页)。在这方面,基督徒被诱入犹太化就象旧约时代犹太人被引诱拜偶像一样。


9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

【本会注释】

“面酵”:见太13:33注释;林前5:6;参提后2:17。犹太化教师的影响起先看上去很小,以后却有了惊人的发展。保罗在林前5:6中使用这个比喻时,用来指少数人腐败的影响。保罗觉得非要斥责他们的行为不可。如果让加拉太的这些活动继续下去,到了一定的时候,整个基督教会都会转而遵从犹太教的礼节和仪式。


10 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

【本会注释】

“很信你们”:加拉太背教的行为虽然惊人,但还不是全面性的(见1:7;3:10;4:10;5:3注释)。保罗相信,至少多数人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走错路(参林后2:3;7:16;8:22)。这句表示信任的话,表明了作为教会领袖的保罗很有理智,因为信任能引起信任,并产生效果。领导人即使在严峻的考验之下也要表现出希望和勇气来。

“必不怀别样的心”:也就是要他们接受保罗的劝勉,听从他的警告(见1-6节注释)。保罗十分机智地避免强迫读者接受他的观点。他只是诚实而合乎逻辑地摆出事实,让他们自己根据所提供的证据作出决定。他希望加拉太教会的团结,因为他所倡导的方针是唯一合理的方针。所以他相信他们会与他有一样的看法。他事先称赞他们的正确判断。

“搅扰你们的”:见加1:7注释。加拉太人显然处在一种摇摆和动荡的状况之中。在加拉太制造混乱的不止一人(加1:7; 4:17)。保罗这里采用单数的代词不是特指任何一个领导人,而是指每一个传异端的人,并说明在教会中制造混乱的只是少数人。

“罪名”:那些骚扰加拉太教会的人必要为他们的错误行为在上帝面前交帐,并接受上帝给他们的惩罚(见徒17:31;罗14:10;林后5:10)。保罗坚信真理和正义必胜,没有什么能阻碍福音的进展(见林后13:8;腓1:12)。


11 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本会注释】

“传割礼”:犹太化的教师显然是这样说保罗的,也许是因为保罗曾让提摩太或其他人受割礼的缘故(徒16:1-3)。他们无疑想说保罗前后不一见加5:2-4注释。

“受逼迫”:保罗用一个问题来驳斥这种毫无根据的指控。他问,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犹太化的教师还要迫害他呢?(见林后11:26;加2:4)。保罗所受的迫害主要来自犹太人(见加4:29注释)。他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迫害。因为他的福音里,容不得犹太人靠律法的宗教。他们的指控当然不是真实的,因为保罗不断引证摩西的话来支持他的福音。割礼既为犹太教的特殊标志,犹太人若真地认为保罗传割礼,他们迫害他,岂非怪事。

“讨厌的地方”:希腊语skandalon指触发陷阱的棍子(见林前1:23注释)。从寓意上讲,指任何会绊倒人的东西。犹太人把十字架看作skandalon,即“绊脚石”(林前1:23)。因为他们原以为弥赛亚会作为一位伟大的政治和军事领袖来临,把他们从罗马的暴政下解放出来(见路4:19注释)。当耶稣接受他们所加的酷刑时,他们就断定祂不是所应许的一位。他们把祂的屈辱解释为软弱。如果他们接受以赛亚53章的预言,他们就不会犯这个错误了。在他们的思想中容不下一位受苦的弥赛亚。

“就没有了”:“割礼”与“十字架”是互不相容的(见加5:1,2注释)。如果保罗真的在传“割礼”,那只能是因为他不再传“十字架”了。两者是不能共存的。


12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本会注释】

“恨不得”:保罗并不是希望他们对手们致残。他只是说犹太化教师甚可以按照他的建议去做,这样他们就会暴露出他们的真面目----狂热分子。

“割绝了”:希腊语apokopto.指“砍断”绳子(徒27:32),“砍下来”(可9:43),“砍下”(约18:10),或这里所指的“阉断”。在申23:1七十子译本中,或草纸文字里该词常常也指“阉断”。该词从来不用比喻义,如指把一个人开除出教,或与生命割断等义。

在加拉太中部的帕西尼斯城(见原文930页地图),是古代安纳托利亚自然女神西比利祭礼和崇拜所在地。当时的男子常有自阉以献身侍奉西比利。保罗建议那些倡导割礼的犹太化教师也可以自阉。既然行割礼可以赚得一点功劳,自阉的功劳岂不更大!犹太化教师故意歪曲保罗的道理,证明自己与外邦人一样坏。见本书原文33页及徒16:6注释。

保罗对犹太化教师的批驳在这里达到了高潮,也是他在加拉太书中最后一次提到他们。犹太化和异教化实际上是一样的。就得救而言,割礼与自阉一样是没有用处的。对于基督徒来说,割礼作为一个宗教礼节,只是对身体毫无意义的摧残而已。


13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本会注释】

“蒙召是要得着自由”:即因信基督得救的自由,而不是靠“行律法”得救(见第1节注释)。关于福音的“自由”与上帝律法的关系,见6节注释。请对照我们主关于基督徒自由问题的教训(约8:31-36)。

自由不能与放纵混淆。真正爱上帝会使一个人寻求明白和遵行上帝的旨意。上帝的爱心和恩典并没有免除人忠于祂、顺服祂的责任(见太7:21-27;加5:6注释)。保罗所说的“自由”指的是摆脱了仪文律法的束缚(见加5:1注释)。关于基督徒自由与上帝律法的关系,见罗3:31注释(参加3:19,24注释)。一个 人只有全心全意,出于理智地与造他之主的旨意相合作,才能享受最高的喜乐。

“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福音的自由并不让人做“情欲的事”(见加5:19-21注释)。自由只有与自制相结合才是一种安全的权利。上帝救人离罪, 然后在他们心中工作, 使人“立志行事……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参罗8:3,4)。

“互相服侍”:而不是互相利用。上面两句是相互对比的。“放纵情欲”的人是为自己服务,不是为同胞服务。爱别人的心表现在乐意为别人服务(见太22:39,40注释)。保罗通常自称为“仆人”(见罗1:1;多1:1),但他是志愿作爱的服务。爱上帝的心表现在以最高和最好的标准爱其同胞和为其同胞服务上(见约壹4:20,21)。在加5:13-6:15中保罗所强调的真理是:只有生命的改变(加6:15),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长大成人,并“向众人行善”(加6:10;参加5:13),才能证明一个人已蒙上帝悦纳,并且成为祂的儿女。


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本会注释】

“全律法”:在希腊语中该词用了定冠词(见罗2:12注释)。保罗在这里指的是“托拉”,即上帝向人所表达的全部旨意,根据上下文,特别是指道德律法。

“爱人如己”:这是加5:13-6:15的主题。爱同胞是十诫中后六条的中心(见太22:39,40注释)。这六条诫命制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如前四条管的是人与上帝的关系一样。保罗在这里不提头四条,这并不是说它们对于基督徒不重要。事实决非如此。这封书信上面所讲的都是有关基督徒与上帝之间合宜的关系。保罗唯恐加拉太人误以为宗教只包括与上帝之间有合宜的关系,所以在这里特别指出它还包括与同胞有合宜的关系。上述引文出自利19:18。

“这一句话”:就是爱(见太5:43,44注释)。


15 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本会注释】

“相咬相吞”:这个比喻生动地描述了人吃人的景象。加拉太人表现得象饥饿的野兽。他们用言语和行动互相吞食,这无疑还包括闲话、诽谤和刻薄等行为。

“彼此消灭了”:教会的历史记录了一个又一个宗教团体的悲惨命运。保罗的警告不幸地言中了。在约翰福音17章中我们主祷告的主题就是信仰的合一,以及在一致的信仰下信徒的合一。任何一个基督徒团体若存在保罗所描述的状况,就不会有健康的宗教经验。


16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本会注释】

“顺着圣灵而行”:就是“行在圣灵之中”,即与圣灵在思想上保持一致(见罗8:1,14注释)。保罗在书信中一再用这词组。圣灵是上帝所指定的媒介,要引人进入永生(见约16:8-11注释)。

“情欲”:(见可4:19注释)关于“肉体的情欲”,见罗13:14注释。“放纵肉体的情欲”,就是受肉体的情欲、情感和欲望所引导,与“行在圣灵中”相对。顺着圣灵会有永生,而顺着肉体会导致死亡(见罗8:6-8)。“肉体”在这里代表人败坏的本性。


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本会注释】

“与灵相争”:这场争战似乎要无休止地进行下去,就是行义的倾向与作恶的倾向之间的斗争。当保罗分析自己过去经验中的这种斗争时,他认识到只有靠着耶稣基督才能取得胜利(见罗7:24-8:2)。

“这两个是彼此相敌”:这是不可避免的。两者之间没有妥协的余地。与恶妥协就不会有善。

“所愿意作的”:见罗7:21-24注释。保罗关于肉体软弱的教训与那种认为人生来就有一种战胜邪恶倾向之力量的信念不同。


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本会注释】

“被圣灵引导”:见罗8:14注释。

“就不在律法以下”:保罗警告加拉太人,圣灵决不引人靠遵守犹太仪文制度的规条得救,或靠赖任何其他律法的义得救(见本书6页)。反之,那些遵从单靠律法之宗教的人是与圣灵相争的(见加2:16注释)。


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

【本会注释】

“情欲的事”:即因人的情欲、感情和欲望控制不住而产生的行为(见加5:16注释)。保罗在19-21节中列出了一部分情欲的“事”。

“显而易见的”:下面所列的罪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淫荡、迷信、自私和放纵都讲到了。由于加拉太人放弃了圣灵的引导,这些恶果自然会表现在他们的生活之中。

“行淫”:即“淫乱”(见太5:32注释)。

“污秽”:即“不洁”(见林后12:21注释)。

“邪荡”:即“放纵的淫欲”(见林后12:21注释)。


20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

【本会注释】

“拜偶像”:任何在我们的感情上代替上帝位置的事物都是偶像。外邦的偶像崇拜通常包括不道德的行为,并鼓励崇拜者做这些事情(见本书卷二原文39,40页;见申23:17注释)。

“邪术”:希腊语是pharmakeia,即“毒药”、“有魔力的药水”、“用麻醉剂”,因而可指“法术”(见出7:11注释)及据认为能产生魔力的本事。保罗在以弗所就遇见过行邪术的事(见徒19:19注释)。古代的邪术和现代的招魂术有共同之处。约翰把行邪术列入那些最后被上帝所剪除的那些人的罪恶之中(启21:8;参加9:21;18:23)。

“争竞”:即“敌视”“仇恨”。

“忌恨”:即“嫉妒”。

“纷争”:即“争吵”“分裂”。

“异端”:希腊文是haineseis(见林前11:19注释),这里指“分门结党”。请与哥林多教会的情况对照(见林前1:12,13)。真正基督徒的精神乃是合一的精神(见约17:21注释)。


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本会注释】

“荒宴”:即“狂饮欢宴”。

“必不能承受”:见林前6:9注释;参启21:27。

“上帝的国”:这里指上帝将来荣耀的国(见太4:17注释太5:2)。


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本会注释】

“圣灵所结的果子”:指在圣灵实施控制时生活中所自然表现出来的品质(参18节)。这种控制的结果与情欲的事形成了鲜明的对照(19-21节)。圣灵的果子不是人本性的自然产物,而是完全出于人以外的一种能力。

请注意“果子”原文用的是单数,而情欲的“事”(19节)用的是复数。“圣灵所结的果子”只有一颗,这颗果子包括了22,23节中所列举的一切基督徒美德。换一句话说,所有这一切美德都要表现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若少了一样,就不能说他有“圣灵所结的果子”。在另一方面,罪恶却有多种表现形式。一个人在生活中只要表现出19-21节中所列罪恶倾向的一种,就算是行“情欲的事”了。一个人要做真正的基督徒,就必须具有所有的基督徒美德,而只要有一样“情欲的事”就是恶者的门徒了。

“仁爱”:(见太5:43,44注释;林前13章)。

“喜乐”:见罗14:17注释。

“和平”:见约14:27注释。

“忍耐”:见林前13:4注释;林后6:6。

“恩慈”:见林后6:6注释,希腊文是chrestos.一个有恩慈的人必是性情温和、镇静而又安静。一个基督徒决不要乖僻阴郁,却要时常愉快,为别人着想,而且彬彬有礼。

“良善”:即有正直的心地、生活、动机和行为。见太7:12;太12:33;19:17,约7:12注释。

“信实”:希腊文pistis,指的是“信心”和“忠实”。“信心”是指对于别人和客观证据尚不充分的事实抱信任的态度。“忠实”指能让别人能信任我们的行为。信心是思想态度,忠实是行为模式。与所列其他的“果子”相对照,这里译为“忠实”似乎更妥当。见来11:16注释。

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温柔”: 即“温顺”“柔和”。关于该品质, 见太5:5;太11:29注释。

“节制”:即自制。这个词不单是指戒酒,它还指在凡事上有节制,完全控制情欲和食欲。任何事情都不要过分。甚至为上帝作工也可能会不节制,从而违犯了健康的定律。关于基督徒完美的理想,见林前10:31注释;参太5:48注释。有些圣经文本在“节制”下还有“纯洁”。

“没有律法禁止”:凡在生活上行这样事的人,不会被定罪。这样的“事”受到很高的评价(见加5:6,13,14注释),正如仪文制度的“事”受到指责一样(加5:1,4)。只有在生活上反映上述圣灵美德的人才有真正的自由,才能享受真正的幸福。只有他们才能与上帝保持完全和好的关系。


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本会注释】

“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邪情”即情欲。“私欲”见加5:16注释。这句话的意思是:完全而不可改变地放弃每一个与上帝的旨意不符的天然倾向。关于“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见加2:20注释;参罗6:2-16注释。关于“肉体”见加5:13,17,19注释。

基督徒与不圣洁的天然倾向,以及食欲和情欲作斗争,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作出主动、坚决而不可改变的决定,把自己的心和意志降服于基督,好让祂来清除你生活中每一错误的倾向。这个决定要每天得到加强,因为每天会出现新的试探,人也可能有不完全的地方。只有这样,基督徒才能实行经上的吩咐,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见罗12:1注释)。上帝接纳人出于自愿的这个决定,并实施上天改变人生命的工作(罗12:2),使它变得象基督。这就是成圣的过程,以便“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关于基督徒在这个过程中的地位,见太5:48注释。在这个阶段,基督徒还可能犯错(见《给青年人的信息》原文338页),但不是故意的。不过只要他亲近基督、真心悔改(来4:15,16;约壹2:1),重申他原来忠诚的誓约,他还是被承认为上帝的儿子,有权利穿基督公义的衣袍(见太22:1-14注释)。当我们试图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靠上帝的能力去与罪恶作战时,或当我们没有与上帝配合时(见腓2:12,13),我们可能会因失败而灰心。我们还有可能因目前的成就而自满起来,用周围人的进步来衡量我们自己的进步。所以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是一场在今生无法停止的战斗。但基督徒可以靠着耶稣基督不断地取得胜利,一有跌倒,就马上站起来(见罗7:25-8:4;约壹5:4注释)。


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本会注释】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我们既然承认接受圣灵的引导,就当在每日的生活中履行这一诺言。


26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本会注释】

“贪图虚名”:即“骄傲自满”,“自吹自擂”。基督徒即使在心里也不可夸耀自己的属灵成就(见25节),而当谦卑地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

“彼此惹气”:没有什么比自以为了不起更惹人生气。

“互相嫉妒”:这是“彼此惹气”的反面。嫉妒那些在某些方面可能比我们好的人和自以为了不起,对于基督徒品格来说,一样都是致命的。自以为了不起的表现,往往是为了掩盖觉得别人事实上比自己好的自卑感。嫉妒会导致仇恨,仇恨会设法报复。所以谦虚始终是基督徒最起码的美德(见腓2:3)。


提要:(加4:1节)我们在律法之下直到基督来到,正如承受产业的人在监护人手下直到成年。(加4:5节)基督把我们从律法以下救出来。(加4:7节)所以我们不再是律法的奴仆。(加4:14节)他回忆他们对他,以及他对他们的善意。(加4:22节)说明我们是从自主妇人所生的亚伯拉罕的儿女。


1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本会注释】

“承受产业的”:本章用两个比方——承受产业的人(加4:1-9)和两个儿子(加4:21-31) ——来进一步说明加3:17-29所阐述的真理。在两个比方中插入一段劝勉性和传记性的话(加4:10-20)。在这里承受产业的人(参加3:29)代表亚伯拉罕一切属灵的子孙(见加3:7-9,26-29)。

“全业的主人”:保罗似乎暗示这个继承人快要长大,急于要承受产业。但他还没有长大,还没有管理产业的权利,好象他父亲的奴隶一样。

“孩童”:继承人可能是一个孩子,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身份。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将得到他父亲财产的管理权。作为一个孩子,他有继承权,但没有管理权。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继承人,其父亲是否健在尚不清楚,不过这并不要紧。根据上下文(2-7节),童年(或未成年时期)代表以色列民生活在“律法以下”的状况(加3:17-19,23-25)。

“奴仆”:即奴隶。继承人在成年以前,他对继承的财产没有管理权,就好象是他父亲的一个奴隶一样。他处在监护人的监管下(参加3:24),要服从他。他还没有成熟的理解力和判断力,所以不能享受成年人的自由。犹太人在律法体制下也是这样。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糊涂和愚笨。在整个民族的历史中,他们进步甚微(见出32:9,10;33:3;结20:1-38;玛1:6;3:7;太21:33-43;23:29-38;本书卷四原文30-33页)。上帝在他们出离埃及时赐给他们的“律法”(见加2:16注释)适应于他们的理解力。制定仪文制度的基本条例就是要让他们明白救恩计划的基本原则,引导他们享受其福气(见加3:19,24注释)。上帝的旨意是要让他们在这样的监护下达到属灵上的成熟(见本书卷四原文26-28页),且继承赐给亚伯拉罕的全部应许(原文28-30页;见加3:6-8,14注释)。


2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本会注释】

“师傅”:即“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

“管家”:保罗在这里强调的是继承人在童年时完全的依赖性。他要受到不断的监护,以免浪费财产(参路15:11-32)。在旧约时代,上帝让以色列人受律法体制的监护。律法体制的目的是要向他们指出将要来的弥赛亚,并引导他们信靠祂(见加3:19注释)。

“预定的时候”:就是父亲所定继承产业的时候。可以推定,这是继承人成年的时候。保罗在这里指的是以色列人充分享受圣约特权的时候(见本书卷四原文26-30页;见加3:19,24;4:4注释)。


3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我们”:保罗在这里以犹太人的身份说话(见加2:15注释)。当他再次向加拉太人说话时,他用了代词“你们”(加4:8-21)。最后他把自己和加拉太人说在一起(加4:27-31;参加2:15,17注释)。

“受管”:即“受奴役”。在整个旧约时代,犹太人受“律法”管束(见加2:16注释),象奴隶服从主人一样。上帝要求他们遵守律法的条例,就象孩子要服从监护人一样。加拉太人竟要回到原来的奴役之中,这是多么“无知”(加3:1;4:9;5:1)啊!他们不可能从律法所给予的定罪中得到自由(加3:13)。今日凡靠自己的努力得救的人,都和旧约时代的犹太人和听从犹太化教师的加拉太人一样,处在奴役之中(见本书4页)。自己所规定或教会当局所要求的任何责任,若取代信靠上帝和顺从祂的旨意,都会导致属灵上的奴役。

“世俗”:希腊语Kosmos,在这里可能指人类“世界”,如约3:16,17,19;罗5:12;11:12等一样。因此“世俗小学”可以理解为“人类初步的宗教原理”。

“小学”:希腊语stoicheia原意为“排列起来的东西”,后来指“字母表”,因为字母表按A.B.C……排列的。从字面上讲,stoicheia是指构成世界和宇宙的基本元素(如彼后3:10,12);从宇宙论的意义上讲,是指宇宙间的灵体(参西2:15);从隐喻的意义上讲,是指初级的知识(加4:3,9;西2:8,20)。既然在加4:3与4:2中讲的是同一回事,那么“世俗小学”也就等于第二节中的“师傅和管家”(见该节注释)。保罗在这里称仪文制度为宗教的入门,仪文的条例为救恩计划的初步知识。因而“律法”(见加2:16注释)只是所显示之真理的入门,适合于属灵上儿童的理解力(见加3:24;4:1注释)。在保罗看来,仪文制度及其条例现在显得有些幼稚,“懦弱无用”(9节)。上帝把仪文律法赐给刚刚摆脱奴役,还十分无知的百姓。简化圣殿的侍奉是为了便于领会其中的意义。上帝从来就不想让犹太人满足于有关救赎大题目的这点入门知识。崇祀和祭牲只是象征和表号,决不能代替真心的认罪和赦罪(见西2:17;来10:1,4)。


4 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本会注释】

“及至时候满足”:众先知已经预言了弥赛亚来临的准确时间(见但9:24,25注释)。在天上的议会中这个事件的时间是预先定好的(见徒17:26)。弥赛亚不但在但以理的预言所定的时间来临,而且是在历史上最有利的时机来临。当时的世界是在一个政府之下处于和平的状态。陆路和海路的旅行都比较安全和方便。希腊语成了通用的语言。圣经译成希腊文(七十子译本)已有两百年左右时间。人类对自己的宗教信仰不满意,渴望得到有关生命和人类命运的真理。犹太人散布在世界各地,不由自主地为真神作见证。他们从世界各地来到耶路撒冷过节;回去的时候,可以带走弥赛亚来临的消息(见本书卷五原文59-63页;《历代愿望》34-40页)。天意安排在这个时候从巴勒斯坦把福音的信息传出去,这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满足”:一词还暗示所有预言在基督降世以前发生的事都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上帝有完备的智慧和知识。我们有理由相信祂伟大计划的所有事件都会按准确的顺序和预定的时间发生(参《历代愿望》35页)。这种准确性表现在整个创造的工作中,从天体的运行到原子的结构。所以,怀疑上帝救人伟大计划的准确性也是没有什么根据的。

“差遣祂的儿子”:保罗在这里暗示耶稣原已存在。耶稣经常提到祂原与天父同在(约16:28等)。在祂向天父的祈祷中,祂提到在世界被造以前就属于祂的荣耀(约17:5;见约1:1-3,14注释)。

“为女子所生”:这里清楚地指明耶稣的人性,连同上文,揭示了祂神性和人性的结合。祂既是上帝的儿子,也是人的儿子。古时圣先知也曾宣布这一伟大的真理(见赛7:14:9:6,7)。

“生在律法以下”:见加2:16注释。作为一个犹太人,耶稣在适用于祂这个无罪者的范围之内遵守了“律法”的要求。(见太17:24-27;路2:21-38;参太23:1-3)


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本会注释】

“律法以下”:(见罗2:12;加2:16注释)。据加4:21,保罗在这里不是指受道德律法定罪。没有人“愿意”被十诫定罪。这里只能指受犹太律法体制所管辖(见罗6:14注释)。

“赎出来”:即“买出来”。根据上下文,保罗特别是指把在“师傅和管家”(见2节,3节注释)手下的人从“奴役”状态中买出来。随着基督所做赎人离罪的更重要的工作,祂应验了仪文制度中的表号,从而解除了犹太人今后遵守这个制度的义务,免去了一切想藉着遵守仪文要求而得救之人的“咒诅”(见加3:10,13注释)。

“我们”:保罗这里再次以犹太人的身份说话(见3节注释)。从这里所指的意义来看,外邦的信徒从来就不“在律法以下”。

“儿子的名分”:即“被收为儿子”。当犹太人凭着信心接受耶稣为所应许的弥赛亚时,他们就不再是未成年的孩子了(见约1:12,13注释)。信了祂,就使他们摆脱了仪文制度中的表号,并有充分的权利作为继承人来承受所应许的产业(加4:1-3;参加3:6-9,14,16,24)。“信”来到以前(见3:23-25注释)犹太人只是潜在的,而不是事实上的继承人。


6 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本会注释】

“你们既为儿子”:保罗在这里直接对加拉太人说话。他们虽为外邦人,却接受了犹太化教师的假福音,(加1:6-8)负上“奴仆的轭”(加5:1),即上帝已准许犹太籍基督徒(见3:24,25注释)摆脱的犹太律法制度(加4:9,21)。有些加拉太的信徒可能是犹太人,被犹太化教师诱回到律法主义中去。但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加拉太信徒都曾因信而成为上帝的儿子(加3:2,6-9,14)。他们如果回到仪文律法的表号中去,而这些表号则预示了他们现在所享受与复活的救主相交的经验,他们也等于否认了这种经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见约壹3:1,2注释)。

“灵”:见约14:16-18;约16:6-11注释。

“进入你们的心”:加拉太信徒已经经历了圣灵的“印”(林后1:22)。圣灵证明他们已被接受为上帝的儿子。

“阿爸,父”:见罗8:15注释。


7 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上帝为后嗣。

【本会注释】

“不是奴仆”:见第一节注释。是圣灵给了这个保证。信徒身为上帝家庭的成员,现在可以用儿子和继承人的身份接近上帝。他这样做可以完全确信天父非常关心他。加拉太人在犹太化教师的影响下忽视了上帝在耶稣基督里慷慨赐予之自由的重要性和价值。请与浪子的比喻(路15:11-32)对比。

“后嗣”:见加3:29;4:1注释。


8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本会注释】

“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的时候”:保罗现在显然主要是对加拉太教会中外邦信徒说话,提醒他们在成为基督徒以前的经历。上帝过去没有向他们显示,也没有把他的律法赐给他们。但这不意味他们完全没有关于上帝的知识(见罗1:18-21)。但上帝却特地把自己向犹太人显示,所以他们享有明显的优势(见罗3:1,2)。上帝"不监察"外邦人以前比较无知的情况(徒17:30)。

“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他们是偶像,是假神,所以根本不是神(见林前8:4;参加10:20)。外邦人在听说基督以前,是受制于他们的神。犹太籍的基督徒却不是这样。他们在听说基督以前并没有拜偶像。


9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上帝,更可说是被上帝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本会注释】

“现在”:加拉太的外邦信徒现在不再处于无知之中(参徒17:30),他们没有推托的理由。

“认识上帝”:希腊文不单指思想观念。他们对上帝有了个人的、经验上的认识。他们已享有有效的得救知识。

“更可以说”:保罗唯恐加拉太人因认识真神而骄傲起来。他们没有自夸的理由,因为救恩是上帝寻找人类,而不是人寻找上帝(约3:16;见路15:2,4注释)。

“被上帝所认识”:他们成了上帝施恩的对象。耶稣来的确是寻找拯救一切失丧的人(路19:10),但在另一方面,只有那些专心寻求的人,才能找到上帝(耶29:13)。

“怎么还要归回……?”:加拉太人十分糊涂,保罗就直截了当地对他们说话。他故意中断自己思路的逻辑,真心希望拨开他们思想上的迷雾。这里采用现在时态,表明“归回”的过程还在进行,他们还没有完全归回。希腊文epistrepho(“归回”)常被译为“改变”,或“被改变”(见可4:12;路22:32;约12:40;徒3:19)。

“懦弱无用的小学”:见第3节注释。他们已经摆脱异教原始初级的观念和做法的束缚。现在他们却回到另一种束缚中去,跟他们被福音释放以前的状况差不多。这些体制都是徒然想靠行为得到义。加拉太人放弃异教的礼仪就是为了接受犹太教的礼仪吗?犹太教实际上已经堕落为一套外表的礼仪。在有些方面,几乎与外邦宗教没什么区别(见本书卷四原文32,33页)。“律法”(见加2:16注释)的“懦弱”在于它无力挽救最热心的遵奉者。它“无用”是因为它缺少重要的生命火花。另外,犹太人在“律法”上加上许多遗传,把它原来的目的弄得模糊不清,对于那些想靠满足其要求作为得救的办法的人,乃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见可7:3注释)。加拉太人所放弃的是福音的一切好处,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情愿”:他们接受犹太教是自愿的。他们似乎急于用无价的自由来换取奴役的困境!

“作奴仆”:见第3 节注释。


10 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

【本会注释】

“你们谨守”:希腊文的意思是过分重视。

“日子,月份”:保罗在这里指的是仪文体制中七个节期的安息日和新月(见利23;民10:10;28:11-15)。没有什么圣经的根据能证明一些人所认定的说法:保罗在这里指的是第七日的安息日。圣经中也没有其他地方用这里所用的措辞来指第七日。况且第七日的安息日是在创造时设立的(见创2:1-3注释;参出20:8-11注释)。那时罪还没有进入世界,比在西奈山颁发的仪文律法要早二千五百年左右。如果守第七日的安息日会使人受奴役,那么创造主自己遵守世界上第一个安息日,岂不也受奴役吗?这样的结论是不可想象的。

“节期”:字面上的意思是“规定的时候”,这里指犹太宗教年历上每年的节期(见民28:2注释)。

“年份”:指安息年,即禧年(见出23:10,11;利25:8-12)。


11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本会注释】

“为你们害怕”:加拉太人这么容易地离开自由回到奴役中去,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他们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正在走向何处?从任何角度看,他们的做法都是没有道理的。

“枉费了工夫”:如果保罗为他们所做舍己的服务只是使他们用一种奴役换取另一种奴役,这些努力真是白费了。


12 弟兄们,我劝你们要象我一样,因为我也象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

【本会注释】

“我劝你们”即“我恳求你们”。保罗现在从辩论转为恳劝。

“要象我一样”:保罗原是一个犹太人,热衷于律法体系,尽一个顽固而正统的法利赛人所能事(徒26:5)。但他后来放弃了他曾一度十分重视的律法体系,实际上成为一个外邦人,为要救外邦人归向基督(林前9:20-23;10:32,33)。外邦的加拉太人现在为什么要采纳犹太教的教义呢?他既然为了他们放弃了,他们为什么不能为他而放弃呢?

“因为我也象你们一样”:只要不违犯原则,保罗总是遵从外邦人的习俗。他在他们的生活方式堪称典范。

“没有亏负我”:在希腊文中这里的动词形式是与13-15节联结在一起,而不是与12节连接。这句话采用一种修辞的手法,肯定了加拉太人在保罗第一次访问他们时,给予他的优待。他们不应误会保罗写信的口气,以为他个人对他们有什么意见(见加1:6-9;3:1-4;4:10,11等)。他没有埋怨他们过去给他的待遇,因为他们当时所表现的精神是最值得赞扬的(13-15节)。保罗无疑还想重新激起他们过去的献身精神和乐于遵从他的教导。他们过去既然留意他的每一个训诲,现在为什么不能呢?


13 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

【本会注释】

“头一次”:也许保罗以前去过加拉太不止一次,也许只有一次。一般认为这里指的是以前两次访问中的第一次。根据所谓的南加拉太学说(见本书2页,徒16章补充注释),这是指徒13:14-14:21的访问。但有关这次行程的记录中并没有暗示保罗当时身体不好。据北加拉太学说,这是指徒16:1-6的访问。关于这次旅程的记录比较简单,所以有较大可能是在这段时间生病的。如果接受北加拉太学说,加4:13的话会是指保罗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外出传道时对加拉太的访问,尤其是指第二次外出传道(见徒16:6注释)。

“是因为身体有疾病”:显然保罗当时原不打算在加拉太传道,但因为身体有病不得不在那里逗留了一段时间。有人认为他在地势较低的沿海地区得了疟疾或其他的病,所以来到地势较高的内地以求复元。这次“疾病”也可能指他给哥林多的信中所提到的“加在我肉体上的一根刺”。他曾为此恳切地祈祷(见林后12:7-9)。


14 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上帝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

【本会注释】

“受试炼”:这里指的是保罗的疾病使加拉太面临着是否要拒绝他的试探。这种解读符合保罗对待苦难的一贯态度(见林后4:8-11;12:9,10)。有的文本为“我的试炼”反映了保罗因为患“疾病”而停止工作。

“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保罗的疾病本可以给加拉太人提供一个轻看他的借口。在古时候,人们一般都认为生病是因某种大罪而来自上帝的直接惩罚(参徒8:4)。加拉太人很自然地会认为保罗是得罪了神明,因而他的信息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他们没有这样认为。他们在本来可能反对他的情势下,却全心全意地接受了他。现在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论是个人方面的,还是其他的——来反对保罗呢?他们从前的行动为他们现在的态度作了反证。

“如同基督耶稣”:他们待保罗是再好不过的了。他们的款待是没有话可说的。


15 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

【本会注释】

“福气”:“你们的欢乐到哪里去了呢?”他们改变了态度并没有带来更大的满足。他们从信靠基督的大能转为靠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喜乐和满足能够与来自完全顺服基督耶稣之生活的喜乐和满足相比(参太11:28-30注释)。

“剜出来”:这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他们对保罗的爱戴。没有什么太大太难的事情,是他们不愿为保罗做的。有人据此认为保罗得的眼病是因极大的忧伤而引起的(见14节)。虽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点,但眼疾的确时常令保罗困扰(见林后12:7-9注释的补充材料)。


16 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本会注释】

“仇敌”:保罗同上一次一样把真理告诉他们(参加1:8,9)。他没有改变;他的福音也没有改变。为什么他们对他的态度变了呢?他现在设法使他们摆脱犹太教的束缚,就象以前他让他们摆脱异教的束缚一样(见加4:9注释)。保罗实际上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他甘冒失去他们友谊的危险设法救他们脱离犹太教“懦弱无用的小学”(9节)。“朋友加的伤痕出于忠诚;仇敌连连亲嘴却是多余。”(箴27:6)

保罗对加拉太人的劝戒显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参述320页)。他们把保罗的信保存了下来,证明他们响应了他的恳劝,并把它当作他们得救的途径。这一事实说明他们看重他对他们的关心,接受了他再次传给他们的真理。


17 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

【本会注释】

“热心待你们”:即“积极地劝说你们”。犹太化教师们假装非常关心外邦人的利益,表面上为他们做了许多工作,目的是要让外邦人接受他们犹太化和割礼的观点。他们希望加拉太人跟随他们。这些倡导者表面上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我们虽然不能不怀疑他们的动机,但他们的热心却是难得的(见路16:8注释)。

基督徒缺少热心,往往造成未信的人对教会的教训不感兴趣。如果我们是真心相信的话,就自然会表现出热心来。凡出于责任感,勉强做作,时冷时热地表现我们的信仰,就没有什么效果。表面的热心最后都会露出真面目来的。为宗教信仰所作最好的见证,就是在生活中表现他们完全献身于他们所宣扬的原则。这样的生活才有作用。

“不是好意”:他们的动机是可疑的(见下面“热心待他们”注释)。

“是要把你们关在外面”:可能指使他们偏离保罗的热心关照和他所传的福音;也可能指犹太化教师们把加拉太人排斥在教会以外,直到他们受了割礼;也有可能这些狡猾的人想把加拉太人与忠于保罗的教会隔开,以便把加拉太作为他们在外邦人中间开展活动的中心。

“叫你们热心待他们”:犹太化教师们对加拉太人这么热心的目的是要让加拉太人热心待他们。他们假装关心教会利益所希望得到的报答就是这样。


18 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

【本会注释】

“用热心待人”:只要动机正确,热心原是好的。保罗曾赞扬哥林多人,因为他们的热心激励了许多人行善。(林后9:2)。他自己原先为犹太教发热心,曾因此而迫害基督教会(腓3:6)。加拉太人显然把他们在新道理上的热心误会成真正的热心,却没有认识到热心决不能代替圣洁诚实的思想。犹太教和犹太化教师们的热心不是出于真知识(罗10:2)。保罗写罗马书时曾很为犹太人反对基督教的热心难过。他们的盲目不是因为没有机会了解,而是不愿意接受教导他们的东西(见何4:6;本书卷四原文30-33页)。现在加拉太教会中流行着同样的不合理的思想状况。

“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保罗并不妒忌加拉太人在他不在的时候比他与他们同在的时候更加热心。


19 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

【本会注释】

“我小子啊!”约翰所常用的这种亲切的称呼,保罗在其他作品中并没有使用。这不仅表达了保罗对于他们的关怀,而且还暗示他们在属灵上还不成熟。由于保罗把所有从他那里接受福音的人看作他属灵上的儿女,这个称谓很难象一些解经家所认为的,表达了保罗的责备。这也许只是提醒他们有负于他。作为他们属灵上的父亲,保罗很自然地流露出对他们利益的关心。他对哥林多人也表现过同样的关心,说自己是他们的父亲(见林前4:15)。

“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保罗曾写信给哥林多信徒说:“我……用福音生了你们”(林前4:15)。为了引导加拉太人归向基督,他可以说是忍受了生产之苦。由于他们正在放弃信心,他还得再经历这样的痛苦。

“直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保罗要坚持不懈地工作,直到因信有基督在他们心中作王(见加2:20注释)。使徒心中似乎还在想着出生的比喻。耶稣曾向尼哥底母讲到重生的经验(约3:3),而保罗讲到基督成形在接受祂的人心中(见西1:27)。基督一旦住在人心中,祂就会藉着基督徒活出祂自己完美的生活来(见罗8:3,4;加2:20注释);基督徒与基督有同一的心志(腓2:5);有基督的爱控制着他们(林后5:14)。这个过程要继续到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


20 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本会注释】

“现今到你们那里”:保罗甚愿亲自带这个信。他所写的话可能会引起误会和误解。如果他在场,就能回答他的信可能引起的一切问题了。他的敌人会曲解他的信,甚至彼得也觉得保罗书信中有些话难懂(彼后3:16)。今天仍有许多人误解保罗在加拉太书中的话语。他们没有对照上下文,也没有考虑到加拉太教会当时的实际情况。

“变换口气”:保罗很愿意改变对他们的态度,但事实终究是事实。他是很乐意改变态度,重新对他们表示信任,而不是批评、责难和不信任。如果他到了他们中间,他们改变了立场,恢复了以前对福音的忠诚,保罗是很愿意这样改变态度的。保罗在这里也预料他们收到他的信以后会有思想上的转变。

“为你们心里作难”:他作难是因为他在信中说了严厉的话。也许在他们收到信以前,就已经悔改了,但是事情摆在那里,他必须说他有责任要说的话。他们已经表现出不真诚和反复无常,但他不希望因说得过分严厉而把事情弄糟。所以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待他们,也不知道怎样说才好。


21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本会注释】

“愿意”:见第9节注释。在21-31节中,保罗对靠犹太律法得救的愚蠢性作了最后一次批评。

“在律法以下”:即在律法体系以下(见罗2:12;加2:16注释)想靠行为得救。显然保罗不是指被“律法”定罪,因为没有人“愿意”被定罪。

“听见”:即留意、重视(见太7:24注释)。

“律法”:保罗在这里用“律法”一词指另一个概念。22节的内容引自摩西五经。犹太人常常称五经为“律法”,或“摩西的律法”(见路24:44注释)。为了让“无知的加拉太人”(加3:1)认识到他们靠行仪文律法得救的错误,保罗引证了载有仪文律法的摩西“律法”。保罗所提的问题是要让加拉太人查阅一下上帝所说的话。如果他们不带偏见查考,就会自己弄清他没法向他们解释的问题,即“律法”指出:他们得救必须靠耶稣。保罗不断引用摩西五经来证明他有关耶稣的信息和使命的教训。


22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本会注释】

“两个儿子”:就是以实玛利和以撒(创16:15;21:3)。

保罗现在引用“律法”(见加4:21注释)来说明受“律法”的奴役与基督里的自由之间的区别。由于每个安息日在会堂里都有宣读摩西五经(见本书卷五原文57页),参加会堂礼拜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对其中的内容是十分熟悉的。所说的故事是犹太人的一个史实,但保罗用其寓意(24节)来说明仪文制度的奴役与因信基督所享有的自由之间的区别。亚伯拉罕实际上不止两个儿子(见创25:1,2),但以实玛利和以撒是他最大、最重要的儿子。假教师们无疑强调作亚伯拉罕儿子的福气(见加3:7注释)。保罗提醒加拉太人,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承受了约的应许,另一个却没有(创17:19-21)。单凭作亚伯拉罕的“儿子”是不能保证得到约的应许。

“使女”: 即夏甲,是一个埃及的女奴(见创16:1-4注释)。她的儿子以实玛利实际上是亚伯拉罕头生的儿子。但因为她是使女,所以她的儿子也只能是为奴的。

“自主之妇人”:即撒拉,她儿子以撒可以继承她的自由权。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本会注释】

“按着血气生的”:以实玛利是用人的办法,靠人的努力来实现圣约应许的结果。实际上,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缺少信心的活见证。

“凭着应许生的”:以撒是应许之子,信心之子(创12:3;13:14-16;15:4;17:3-6,19-21)。他出生的经历反映了上帝奇妙的干预(见创18:10;21:1,2;来11:11,12)。以撒出生时的一切环境都说明了信心的重要。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基督徒信心的范例(见罗4:16-25)。他相信上帝的应许,即使这些应许在人看来似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以撒很明显是因上帝的应许和亚伯拉罕的信心而生的。保罗在这里强调,奴隶所生的儿子生来就处于卑微的为奴状态,而自主的妇女所生的儿子生下来就是自由的这一客观事实。


24 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本会注释】

“比方”:比方中的人、事物和行为都含有寓意。这种寓意是蕴含而不是明说的。保罗用这个比方来说明加拉太人似乎所希望坠入的属灵上为奴的状态。历史事件在当时发生的时候,甚至在摩西记录下来的时候本身并不含寓意。是保罗以此为比方来说明有关信心与自由,以及行为与奴役的教训。他并没有说这些事过去是比喻,而是说现在是比喻,即他在讲这段故事时把它当作比方。在保罗的时代这种论述的方法是常用的。请与耶稣的教训中常用的比喻相对照(见本书卷五原文203,204页)。阐述真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讲述恰当而有趣的故事。

“两约”:一个是撒拉所代表的信心之约,另一个是夏甲所代表的“行为”之约(见结16:60;加3:15,17-19;来8:8-10注释)。

“西奈山”:见出19:5-8;24:7,8注释。

“生子为奴”:一个人只要靠行律法得救,就不可能摆脱奴役。他尽一切努力想赚得救恩,却不可能成功。他在做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律法主义,即靠任何律法的字句得救,都是叫人死的(见林后3:6注释)。


25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本会注释】

“西奈山”:在保罗的比喻中(见24节注释),夏甲代表西奈山行为的约(见加3:19注释)。在一段时间里,亚伯拉罕想藉着夏甲和她儿子以实玛利实行上帝的计划,但这是他自己的办法,不是上帝的方法。上帝的计划不是让人靠行律法得救,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同类”即在保罗的比方中“可以与……相比”。耶路撒冷代表以色列民族。他们仍然在犯亚伯拉罕过去在夏甲和以实玛利身上所犯的错误,就是用人的办法来实行上帝的旨意。加拉太人象过去亚伯拉罕所做的那样,用行为代替靠上帝的应许,转向那把以色列人带进奴役、毁灭和被拒绝的信仰之中。

“她的儿女”:即犹太人和改信犹太教者。

“都是为奴的”:见林后3:14,15;加4:3注释。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

【本会注释】

“在上的耶路撒冷”:地理上的耶路撒冷既然代表以色列民族,“在上的耶路撒冷”自然代表基督教会(见来12:22,23),就是那个新拣选的民族(彼前2:9)。新耶路撒冷是荣耀之国的首都(见启21:2;来11:10)。但保罗以耶路撒冷为比喻,把犹太教和基督教进行对照。前者是“为奴的”后者是“自主的”。

“自主的”:即不受加3:24,25 中“师傅”的管辖,不受制于加4:3所说的束缚,不处于22-25节中所说的为奴状态。

“母”:犹太人经常在比喻中把耶路撒冷(即以色列民族)比作该民族这一代人的母亲。同样,历史上基督教会也是活着的基督徒的“母”。

“我们”:可能指加3:26中的“所有的人”,即外邦人和犹太人。基督已经拆除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隔墙(见弗2:12-22)。这个在基督里信心统一的好消息给外邦人带来很大的喜乐,因为他们被接受为与犹太人平等的人(见徒13:44-48)。


27 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本会注释】

“经上记着”:引自赛54:1(见本书卷四原文26-30页)。

“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在以赛亚的时代,以色列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生养”的,因为她没有结出公义的果实(见赛5:1-7),没有向世界传道。光荣成功的前景现在属于基督的教会。以色列人原要在世界上作一个擎光的民族,来光荣地实现上帝的旨意,现在保罗把上帝原来赐给他们的这个应许用在教会身上(见本书卷四原29,35,36页)。一个东方没有子女的妇女怎样因生了孩子而欢乐,照样,外邦人也因得到了原先赐给以色列人的福音特权而欢乐(见徒11:18)。犹太人放弃了把弥赛亚传给全世界的机会。实际上使徒们在外邦人中工作时所遇到的最顽固的反对是来自犹太人的。

“没有丈夫的”:即22,23节中“自主的妇人”,因“不生养”就好象“没有丈夫”一样。

“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是指大批外邦人响应保罗和其他使徒的信息。当保罗回耶路撒冷向教会领袖们汇报时,亲口述说他在外邦人中所取得的成果(见徒15:12;21:17-19)。犹太人也在积极争取外邦人入教(见太23:15),并取得了成效(见本书卷五原文62页)。在保罗传道的几乎每一个犹太人会堂中都有外邦人。他们或者完全改信犹太教,或者象彼得初次会面的哥尼流一样敬畏上帝(见徒10:1,2),被犹太教中比较高尚的观念所吸引。后者为数不少,因在受割礼的事上犹豫,故被排斥在犹太教充分的特权之外。当这些外邦人听见福音传来时,他们很高兴地接受了好消息,说他们与犹太人拥有平等的机会享受耶稣基督所提供的救恩福气。在一个个城市中,最早接受保罗信息而悔改的外邦人可能就来自这一等人。保罗所宣扬的是福音的普及性(见罗1:15-17;加3:26)。

“有丈夫的”:在保罗的比喻中是指夏甲。


28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本会注释】

“凭着应许作儿女”:见23节注释。保罗在这里指的是基督徒。他们继承了原来赐给亚伯拉罕及其后代的一切应许(见本书卷四原文35页)。犹太人没有继承是因为他们的不信(来3:19-4:2)。来自各国的选民有待于进入上帝所存留的“安息”,就是“给那些”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的人存留的“安息”(见来4:9,16注释)。加拉太人曾相信并因那因信称义的真理而欢乐,直到来自耶路撒冷的假教师劝诱他们靠行为称义。虽然他们正在转向“别的福音”(加1:6,7),保罗并没有放弃使他们回到信心之路的希望。


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本会注释】

“按着血气生的”:从历史上说,指的是以实玛利(见22节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见24节注释),这是指他那个时代的犹太人和犹太化的基督徒,他们企图靠遵守律法字句上的条文得救(见林后3:6注释)。

“逼迫”:关于历史背景见创21:8-11注释,参加16:4,5。以实玛利的存在使以撒日子难过,并且对他的长子权构成威胁。同样,犹太人和犹太化的基督徒现在正在威胁着外邦人的基督徒,试图剥夺他们有关因信称义的圣约的应许。

“按着圣灵生的”:在历史上指的是从应许所生的儿子以撒(参23节)。在这里保罗指那些通过重生,因着信靠基督而承受救恩之约应许的基督徒(见约3:3,5;加3:2,3注释)。

“现在”:大家都知道保罗所受的迫害,或者直接来自犹太人,或者来自他们的煽动(见徒16:19;19:24-28;见林后11:24,26注释)。保罗很少受到外邦人自发的骚扰。他最后的被捕和处死是由于犹太人的诬告。真基督徒所受最剧烈的迫害,一直是来自那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由于信仰和做法的不同,而企图消灭他们。


30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本会注释】

“使女”:历史上指夏甲(见创21:10;加4:24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使女”代表旧约,代表仪文制度和靠行为称义的原则(见24,25节注释)。

“她儿子”:历史上指以实玛利(见22节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指所有的犹太人和犹太化的基督徒,他们主张得救在承认肉身上的以色列人仍然是上帝的选民,在于遵行旧约和仪文制度的规定。关于保罗对今天的教训,请见本书5页。

“不可……一同承受产业”:解决加拉太和其他教会所面临的问题,不是靠把犹太教和基督教结合起来,而是要“赶出”犹太教的原则和一切倡导犹太化的人。靠行为得救与因信得救是格格不入的(见罗11:6;弗2:8,9注释)。两者是不可能混淆的。信心一旦被行为所冲淡,就不再是纯洁的信心。请对照基督在这方面的教训(见可2:21,22注释)。


31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本会注释】

“弟兄们”: 加拉太人尽管陷在错误中, 保罗仍期待他们会接受他的劝勉。他把他们仍看作信仰上的“弟兄”。

“这样看来”:即根据22-30节中的比喻。

“我们”: 指基督徒, 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见28节注释)。

“自主妇人”:历史上指撒拉(见22节注释)。在保罗的比喻中指基督教会(见26节注释)。只有“自主妇人”的儿女才能承受长子权(30节)。基督徒已经因信承受了赐给亚伯拉罕和古时以色列人的一切应许(见本书卷四原文35,36页)。


加拉太书6章

提要:(加6:1节)要温柔地对待跌倒的弟兄,(加6:2节)各人的重担要彼此担当,(加6:6节)要慷慨地对待施教的人,(加6:9节)行善不可丧志。(加6:12节)保罗揭露传割礼之人的真正意图。(加6:14节)他不以别的夸口,只夸基督的十字架。


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本会注释】

“偶然被过犯所胜”:即被试探所胜。这里继续第五章的思路。保罗指出:一个基督徒在软弱的时候,或在属灵上懒惰的时候,可能会丧失警惕(见加5:24注释)。他并不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他的本意是“靠圣灵行事”(加5:25),但他被试探所胜。他本想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但是却令人失望地看到自己还是有那些“情欲的事”(加5:19-21)。他已经接受了圣灵(加3:2),“靠圣灵入门”(加3:3),并且受圣灵的引导(加5:18)要结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加5:22,23)。他的本意是为善的,但象保罗一样(见罗7:19-24),难过地发现自己的肉体是软弱的。

“属灵的人”:即“被圣灵引导”的人(加5:18)。显然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一批代表性人物没有放弃保罗的福音,去接受犹太化教师的教训。保罗决不会称背道的人为“属灵的人”,因为他们放弃了圣灵的引导(加3:3)。

“用温柔的心”:见太5:5;加5:23注释。耶稣是温柔的典范(见太11:29)。凡效法祂榜样的人也当温柔耐心地对待弟兄。他们不应该批评挑剔,也不可轻易处置那些违犯教会纪律的人。他们维护正义的热心应当与怜悯相结合。他们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挽救犯错的人。他们的提议和决定应是为治病救人,而不是为了惩罚。不要把维护教会的权威作为主要的考虑因素。

“把他挽回过来”:希腊文是katartizo意为“修补”、“补偿”、“恢复”、“成形”等。希腊医学作者用这个词来表示使骨头或错位的关节复位。那些仍然“属灵的人”不要用傲慢的态度对待在试探的袭击下跌倒的弟兄。他们不可以令他灰心,或用批评和非难促使他进一步放纵“情欲的事”(见加5:19,26注释)。他非常需要有一只同情的手把他从罪恶的深坑中拉出来,使他从跌倒的地方站起来。他在灰心和失望之中需要有人耐心、仁慈而温柔地对待他(加5:22,23节)。这样的人认识到自己将来有一天也有可能被试探所胜,也需要同样的帮助。

在对待走错路之人的时候,我们比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更加实行那条黄金之律(见太7:12注释,即“你们愿意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是那些受圣灵管束并行在义路之人的责任和特权。别人无法胜任这项细致的工作。上帝呼召那些“属灵的人”引导迷羊回到真理和公义的青草地上。保罗对待那些公然犯罪的人是十分坚决和无畏的(见林前5:3-5),但对待那些表示希望悔改的人,他是十分温柔和耐心的(林后2:5-11)。教会的规则需要善于把坚决和温柔这两种态度结合起来。保罗从来没有降低福音崇高的标准,但他的目标始终是救人,并在他们迷路时领他们归向基督(见太6:14,15;7:1-5;18:10-35注释)

“又当自己小心”:我们自己立场如果不正,就不可能挽救别人;我们只有用上帝的标准不断地检查我们的生活,并且每天分享基督的生命,才能知道自己是否为义。我们在设法纠正别人的错误时,应当不断地省察自己。凡要救人出离罪恶激流的人,自己的脚必须站立在坚实的地方。关心别人属灵状况的先决条件是关心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属灵状况。我们还要认识到:我们也是容易跌倒的。这样,我们在设法帮助跌倒的弟兄时就不会抱着“我比你圣洁”的态度了。


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本会注释】

“重担”:黄金律(太7:12)要求每一个基督的门徒把别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考虑。这条原则若能运用在个人关系上,用在家庭中、社会上、学校中、教会中,用在国家和国际事务上,就能够解决世上的一切弊端。只有基督的恩惠能使人在各种情况下运用这条原则。见太5:43-47注释。

“基督的律法”:作为基督生活动机的律法和原则是担当别人的担子。基督到地上来就是要承担人类的重担(见赛53:6)。我们的主在世时赐给门徒唯一的一条正式的“命令”就是“彼此相爱”(见约13:34)。关于这条“新命令”的意义,见约13:34注释。基督宣布:“律法和先知”,就是上帝所显示的一切旨意(见路24:44注释),其基础就是爱——爱上帝和爱同胞。保罗曾写信给罗马人说,“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所以“基督的律法”就是十诫的概括。因为当我们遵行这些律法的时候,我们就真是爱上帝和爱人了(见太22:34-40注释)。关于耶稣所赐的爱同胞的教训,见太5:43,44;路10:30-37注释。


3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

【本会注释】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即以为自己比在试探的侵袭下跌倒的弟兄强(加6:1)。见罗12:3;林前8:2注释。关于骄傲和基督徒的谦虚,见路14:7-11;路18:9-14注释。

“自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工作和价值就是自欺。自欺的危险就是它会排斥自省和需要的感觉。我们必须先感觉到自己的需要,上帝才能为我们工作(见太5:3注释)。所以世界上最没有希望的人就是自欺以致完全自满的人。我们只有甘心接受上帝所提供的福气,上帝才能为我们做事。凡不认识自己需要的人就不会求上帝施恩。


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本会注释】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即省察自己的行为和动机,用“基督的律法”予以衡量(加6:2)。见林后13:5注释。圣灵的任务就是帮助进行这项工作(见约16:8-15)。人最好乘着今日严格省察自己的生活,否则到了万民的审判者要他站在神圣的法庭前时,再进行省察就太晚而没有用了。这个省察过程对于在恩典中成长,以及在成圣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基督徒每天要在圣灵的引导下,按照上帝所显示的旨意以及对于他的计划来察验自己的思想倾向和意愿。

“专在自己”:每一个人最好把品格的分析集中在自己身上,而不要集中在别人身上。那些只想纠正别人的过错,而不认识自己缺点的人是多么愚蠢!详见太7:1-5注释。如果他只想纠正别人,他自己最后被上帝抛弃,这对他有什么乐趣?他不如多化点时间和精力改正自己品格上的缺点。这样,在审判的大日,他就有理由欢乐了。见加6:7-9注释。


5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本会注释】

“担子”:即人要担负的责任。在加6:2中的“重担”若有必要,可以放在一边,而在加6:5中的“担子”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继续担当的。每一个士兵都必须携带自己的装备,这是他的责任所在。他有时也可以帮助别人背。但他必须对自己的“担子”负责,而不须对别人的“担子”负责。除了自己的担子以外替别人背固然是好,但疏忽了自己的担子就不好了。在这方面不管别人受了他多少好处,他是不可能受别人好处的。

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说上帝任凭他一个人负担子。耶稣愿意替他负担(见太11:30注释)。有些基督徒没有让耶稣一起负担子,这是不对的。祂邀请所有的人到祂那里,并保证减除他无法独自承担的劳累(见太11:28-30)。


6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本会注释】

“在道理上受教的”:即“接受道理指教的”。

“供给”:希腊文koinoneo是“友谊”、“同有”、“分享”之意(见罗15:27;提前5:22;来2:14;彼前4:13;约贰11)。加拉太人与保罗完全可以有这种友谊。“受教”于福音的人应当分享教师所赐给他“一切所需用的”(译者注:即“一切美好的东西”。第六节现代汉语译本为“那在基督正道上受教导的人应该和教导他的老师分享一切美好的东西”。)这会有助于他“察验自己的行为”,并“担自己的担子”。也有人说保罗在这里讲的是那些受惠于福音的人应当支持福音的工作。使徒如果是这个意思,那就与上下文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了。

“施教的人”:保罗在这里无疑特别是指他自己,不过也可以指每一位基督教教师。


7 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本会注释】

“不要自欺”:上帝要每一个人对基督教教师所给他的“美好的东西”负责(加6:6)。他也要加拉太人对保罗教导他们的一切真理负责。

“轻慢”:希腊文mukterizo意为“嘲笑”、“瞧不起”。凡轻慢上帝的教诲,从而不把上帝放在眼里的人必要自食其果。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这条原则在自然界,在社会关系上以及在灵界都是适用的。万物生长都是各从其类。这是一条不变的法则(见创1:12注释)。所以人如果种“稗子”,就不可能收到丰富的麦子。


8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本会注释】

“情欲”:见加5:13,17,24注释。保罗在这里指那些不肯抵制肉体欲望和倾向的人(见加5:19-21)。只有抵制罪恶的人才有希望摆脱其影响和后果。加6:7集中在所撒的种子上,而这里则集中在土壤上。请对照撒种的比喻(见太13:3-9注释)。土壤如果是“情欲”,果实一定会枯萎。

“顺着圣灵撒种的”:也就是“被圣灵引导的”(见罗8: 14;加5:16注释)。使徒保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凭着经验知道他说话的依据是什么(参徒13:1,2;16:6,7等)。


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本会注释】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即不倦地被圣灵引导(见8节注释),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基督徒尤其要不倦地担负同胞的“担子”(加6:2)。这种出于爱心的服务决不会单调无味。我们主服侍周围人群的榜样乃是基督徒服务的最高理想。

“若不灰心”:只有忍耐到底的人才能得到行善的报赏。在基督徒的战斗中,自命为十字架战士的人常有灰心丧志的。他们固然被试探所胜,或行路失去信心,就疲惫地离开了他们的主。保罗曾引用底母的例子。底母原是他的一个忠心同工,后来因为被世上的事引诱,就回到了老路上去了(提后4:10;参西4:14)。自从保罗的时代以来,这种事情一再发生。另一方面,也有成千上万基督徒殉道者面对最残酷的死刑表现出勇敢的精神,他们决不放弃对于赎他们脱离罪恶之主的信心。

“到了时候”:即到了收成的季节。虽然基督徒服务的动机是爱,仍有赏赐的应许给他们(见启22:12)。基督曾把永远赏赐的颁发比作收割的时候(见太13:39-43)。上帝已经定好了地上收割的时间(见徒17:31)。如果在今生撒好种子,尽管在现在看来似乎是撒在荒地上,但到了收割的大日,一定会有收成看到。那时每一个人都要按照自己所做的接受报酬(太16:27;启22:12)。关于上帝决定赏赐的依据,见太20:1-16注释。


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本会注释】

“机会”:保罗在这里给撒种和收割的比喻下一个结论(加6:7-9)。撒种有时候,收割也有时候。收割的时间掌握在上帝手里,而撒种的时间则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受圣灵引导的人可以不断得到指教,以便充分利用撒种时的机会(加6:8)。按照永恒的眼光估计机会,并知道怎样充分利用机会显示他们自己,这需要超人的智慧。作为主葡萄园中的工人(见太20:1-16注释),我们应当祈求明白在什么时候,并且怎么样最有效地工作。所以基督徒不仅要为服务,而且要为服务的方式向上帝交帐。

“信徒一家的人”:即指教会(见撒上3:15;弗2:19;彼前4:17)。教会对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负有责任(见太28:19,20),但首先要对自己的信徒负责。在属灵和在物质的事上都要这样。教会内部若不处于正常状态,就不能有效地为世人服务。


11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本会注释】

“字是何等的大呢?”:不知道保罗在这里指的是整封书信,还是单指加6:11-18。保罗大部分书信都是口授给秘书或代笔人(参罗16:22)。但是几年以前,他开始在信上加一小段亲笔的文字,以保证他信函的真实性(见林前16:21;西4:18)。显然当时有人冒他的名写信。(见帖后2:2;3:17)有些人认为整封书信(加拉太书)都是保罗所写,没有代笔者帮助,他们觉得没有一个基督徒的秘书能胜任这项工作。但一般认为加拉太书写作年代大体上与罗马书相同。写罗马书时保罗让一位名叫德丢的秘书代笔(罗16:22),所以更多的人认为保罗只亲笔写了加拉太书的结尾部分。如果整封加拉太书都是保罗亲笔所写,那就成了唯一这样写的书信(腓利门书除外),这与保罗的一贯做法不符。

保罗写“大”字,说明他至少在写加拉太书时书写有毛病。保罗的大学问排除了他不知道怎样正确书写的可能性。一些人认为他书写不好是因为视力差(见林后12:7-9;加4:15注释)。也有人认为他的手因所遭的逼迫而受到某种程度永久性的损伤(参林后11:24-27)。

“我亲手写给你们”:该动词的希腊文也可理解为现在时或进行时:“我写”或“我正在写”。这种动词形式在腓利门第十九节中以及彼前5:12;约壹2:14,21,26中也有类似的用法,作者用来指从读者角度来看他正在写的字。那些认为保罗在这里单指后记部分的人来用“我正在写”的译法;而那些认为保罗指整封书信的人采用“我写了”的译法。


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本会注释】

“凡”:保罗专门指那些假教师,加拉太书所讨论的,主要是他们的教训。

“外貌体面”:他们要的是实质有形的工作成功的证据。他们让基督徒回去遵守律法中某些已因福音而成全的条文,特别是割礼,就达到了这样的目的。

“怕自己……受逼迫”:假教师伪装的热心不是出于对他们所倡导之事业的真正热爱,而是由于害怕受到犹太弟兄的迫害。如果他们效忠于割礼之类的犹太仪文,就与其他犹太人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了,从而也就避免了落到保罗和其他基督教领袖身上的迫害。他们作这样的妥协,也许是为了调和基督教和犹太教。这项计划在加拉太各教会所取得的明显成功,生动地说明了第一世纪宗教妥协的影响。从那时以后,一直有人企图在真理和谬道之间做这样的妥协,并且产生了更加深远的影响。害怕嘲讽和迫害仍然是道理和做法方面妥协的原因。纯洁的福音从来就不是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这些人只满足于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的实意(见提后3:5)。


13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

【本会注释】

“他们”:指犹太化教师。

“不守律法”:见加2:16注释。保罗无疑指他们没有遵守全部律法。他曾说过,凡受割礼的人应当遵守全部的律法(见加3:10;5:3)。这些假使徒既不是出于真心,也没有始终如一。实际上,他们在外邦人中间不可能遵守律法的每一细节。

“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犹太化教师成功地使一些人皈依犹太教的规条。这在正统的犹太人眼中是有功劳可夸的事。他们的目的显然是让热心的犹太同胞相信,他们虽然是基督徒,仍然还是不错的犹太人,从而讨得犹太权威当局的欢心。他们表现出为律法发热心,实际上是希望避免迫害。


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本会注释】

“断不”:即“绝对不”这是语气很强的词。

“夸口”: 即“以……自豪”对照林后5:12; 11:18; 21:1 等。

“只夸……十字架”: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人说,他的目的就是在生活和工作中高举十字架(见林后2:2)。在哥林多书中,十字架是与“智慧委婉的言语”(林前2:4)相对比的。而在雅典,他曾用了一定的智慧委婉的言语。在加拉太书中,十字架是与犹太人法律体系相对照的(加6:13)。他本来可以为他的犹太背景,以及远超过他对手的学问夸口(林后11:12)。在少数场合,保罗曾提到自己的犹太背景,不是为了自夸,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使徒身份。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愿意说自己是犹太人。尽管他不赞同法利赛人的教训和做法,但他无疑曾经以他过去所属之教派作为自己靠肉体的理由(见腓3:4-6;参徒23:6)。保罗乐于承认犹太教的长处(见罗3:1,2注释)。上帝所指示有关圣所崇祀的仪式是有长处的,但这些仪式都是为了使敬拜的人更加清楚地认识上帝和他的要求。现在加拉太人受人影响转而以这些仪式作为得救的手段。关于“夸”十字架,详见约3:16;腓2:6-8注释。

“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世界”在这里等于在加5:16-21中所述之“情欲”的事。这些东西不再对保罗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就象他们已经不再存在。关于把“世界”和“肉体”钉十字架,见加5:24注释;见腓3:8-11注释。

“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见加2:20注释。


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本会注释】

“割礼”:见加5:6注释;参林前7:19。外表的仪式对于基督徒来说并不重要。

“新造的人”:见林后5:17注释;参林前7:19。最重要的是:一、发自爱心的信心。二、信心的结果,即在耶稣基督里作新造的人。三、这种改变在外表上可见的凭据是顺从上帝表现在祂律法中的旨意。受割礼不会导致品格的改变,但“新造”会造成一个新人。


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上帝的以色列民。

【本会注释】

“凡照此理而行的”:“理”就是“法则”、“原则”、“律法”、“标准”、“活动范围”。保罗在这里指的是14,15节所阐述的在基督里称义的“法则”和“标准”。凡按14,15节的原则而行的,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一样(见3:27-29注释;5:16)。在基督教中没有特权集团。这个属灵上平等的好消息给保罗所劝化的所有外邦人带来很大的喜乐。基督徒的成长取决于对真理的认识和甘心遵此而“行”(见彼后3:18;见太7:21-27注释)。

“平安”:见林后1:2注释;参太10:13。

“上帝的以色列民”:即属灵的以色列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见创32:28;罗2:28,29;加3:7,8)。他们都是一体——耶稣基督教会——的成员。


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

【本会注释】

“搅扰我”:保罗认为问题已经解决了。关于这封信的主题,他已经说了一切必须说的话,不需要再补充了。他已清楚地驳斥了对手们的一切观点,不需要再考虑把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分歧调和起来。他不愿意再化时间和精力在这个问题上(见加6:12,13节注释)

“印记”:希腊文是stigmata,指把主人的名字或其他记号烙在奴隶或其他财产上。俘虏有时也被烙上这样的印记。士兵们也常有在自己身上烙上指挥官的名字。圣殿的奴隶或热心的教徒也有烙上记号证明自己的虔诚。保罗所说“耶稣的印记”无疑指自己因迫害和艰辛而在身体上留下的疤痕。(见林后4:10;11:24-27)。他的对手坚持要外邦信徒接受割礼的记号作为皈依犹太教的标志。但保罗身上的印记证明他已是谁的仆人,他只忠于基督(见加6:14注释)。保罗在为主服务时从敌人所受的疤痕,已雄辩地证明他对基督的忠诚。这些疤痕的大部分都证明了犹太人的刻骨仇恨(见加5:11注释)。


18 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本会注释】

“弟兄们”:保罗在信的开头也用这样的称呼(加1:2)。他承认他们为弟兄,充分相信他们会接受他的劝勉(见加5:10注释)。以后再也没有听到在加拉太有犹太化的麻烦。这默然地证明了他的劝告起到了效果。

“恩惠”:见罗1:7,3:24注释;林后13:14;参提后4:22;门25。在整篇加拉太书中,保罗强调了救恩是单单靠恩典而得到的,不是靠行为赚来的。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与上帝和好。上帝救人不是被动的,而是出于主动的爱心和仁慈。保罗就是这样结束了对加拉太教会的勉言。他爱加拉太教会的成员,并深深地关心着他们。他希望他们能转离毫无意义的一切外表仪式,接受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

“你们心里”就是“你们”(参诗16:10注释)。

“阿们”:见太5:18注释。


钦定本在6:18后还附有后记“从罗马写给加拉太人”。早期文本中没有这句话,书信原来的文字中也没有。一般人都认为这封信是保罗第三次外出传道时在哥林多写的(见本书原文104页)。请对照罗16:27;林前16:24注释以及部分诗篇的题记(见本书卷三原文615页)。


以弗所书1章

提要:1 问候语。3 为以弗所信徒献上感谢。4 论述我们蒙拣选。6 藉着恩典而被接纳。11 这是人类得救的真正泉源。13 由于主的奥秘不易测透, 16 他祈求使他们能够 18 充分认识基督, 20 并得到祂的恩赐。


1 奉上帝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

【本会注释】

上帝旨意。参林前1:1;林后1:1;西1:1;提前1:1;见林前1:1注释。保罗并不想提高个人的威望。他只是要说明自己的蒙召和职责(参林后8:5)。他是上帝直接宣召的(见加1:15,16注释)。这个强烈的信念是他积极服务和献身基督徒生活的诀窍,也是他在苦难中得到勇气和信心的泉源。

基督耶稣。关于“基督耶稣”的意义,见太1:1注释。

使徒。见徒1:2注释 。

保罗。见罗1:1注释。

以弗所。有的文本没有“以弗所”。

圣徒。见罗1:7;林前1:2注释。原文表示与普通的状况和用途有区别。

在基督耶稣里。“在基督耶稣里”, “在基督里”,“在主里”,“在祂里面”等词语是本书信的关键词,经常出现在信中,说明基督耶稣是信徒生活和行动的规范,强调基督徒与主之间的密切联系。基督徒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与主有关的。

忠心。pistoi.“忠实的”,“相信的”。


2 愿恩惠、平安从上帝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本会注释】

愿恩惠、平安。关于这个问候语的意义,见罗1:7注释。

上帝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保罗同时提到圣父和圣子为属灵福惠的泉源,强调两位之间是平等的。


3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本会注释】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这句颂赞的话引出了圣经最经典的段落之一。有时被称为“赞美之门”的圣经最经典的段落之一。第3个第4节归纳了上帝恩典启示的过程,展示了上帝救赎之爱的应许和教会光荣的权利。这两节经文可以视为救赎计划的大纲。

在基督里。见第1节注释。

曾赐给。eulogeō.“赞美”,“赐予”之意,其形容词形式为eulogeōs。

天上。en tois epouraniois.该词只出现在《以弗所书》中,共计五次(弗1:3,20;2:6;3:10;6:12),在弗6:12中译为“天空”。“天上”还出现在其它地方(约3:12;林前15:48;腓2:10等)。弗1:20说基督在“天上”,坐在天父的右边。弗2:6中的“天上”也是这样的意思。如果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并“在基督耶稣里”,基督既然在天上上帝的右边,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和祂一同坐在天上。弗3:10的“天上”是天使的住处,指的可能是善良的天使,而弗6:12则是指恶天使。本节的“天上”似乎是指属灵福气的来源。

各样属灵的福气。属灵的福气的属于圣灵,或圣灵所赐的。


4 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本会注释】

就如。有人依据4-6节认定,一些人是被拣选得救的,另一些人是被拣选沉沦的,个人不能作什么事来影响其结果。这段话确实说到有些人在创立世界以前就被拣选,预定要得儿女的名分,但根本没有说到有人是被拣选灭亡的。蒙拣选的是指“我们”基督徒,就是因信接受主耶稣基督的人。在创立世界以前制定救赎计划的时候,就决定凡接受该计划条件的人将恢复上帝儿女的身份。上帝希望所有人都接受救赎的计划而得救(提前2:4;彼后3:9)。关于预定论,见罗8:29注释。

创立世界以前。救赎的计划在世界被造之前就制定了。上帝希望拯救一切配合祂计划的人(参启13:8注释)。

在基督里。拣选是在基督里进行的,因为所有属灵的生命都以祂为中心的。凡来到基督面前的人就是蒙拣选得救的人,就象加入唱诗班就是被拣选歌唱的一样。所以这并不是任意的拣选。上帝希望拯救一切选择相信基督为救赎主的人。

拣选了我们。《米德拉西》创1:3注释说,上帝在创世以前就拣选了以色列人。保罗在这里针对属灵的以色列人——教会,表达了类似的观念,指的是整体的拣选,而不是个别的拣选。

圣洁。见罗1:7注释;参《使徒行述》第五章。成圣就是反映上帝的形象,因为上帝是圣洁的(彼前1:16)。救赎计划的目的就是要在人身上恢复上帝的形象(见《教育论》125页)。

无有瑕疵。Amōmoi.弗5:27和启14:5译为“没有瑕疵”。在七十士译本中,amōmoi译自是希伯来语tamim。Tamim指没有残疾或瑕疵的祭牲(利1:3等)。Amōmoi形容基督为完美的牺牲(来9:14;彼前1:19)。


5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本会注释】

又因爱我们。拉丁文武加大译本和英文钦定本把这个词组放在第四节,而古拉丁文和古叙利亚文译本等则把它放在第五节。这两种划分都很有意义。上帝的一切行动都源于祂的基本品性──爱。关于“爱”,见太5:43,44;林前13:1注释。

所喜悦的。Eudokia.“自己意旨所喜悦的”把两个同义词结合在一起,这是《以弗所书》的特色。上帝乐意制订和实施救恩的计划,使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在上帝的家中得到儿子的名分(约3:16;启22:17)。

预定。见罗8:29注释;参弗1:4节注释。

藉着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救赎计划的媒介,是神人之间的中保(提前2:5)。天父绝不是一位需要安抚的愤怒之神。祂藉着基督成就祂拯救人类的旨意。参阅加4:3-5。

得儿子的名分。即取得儿子的地位。见罗8:15注释。


6 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本会注释】

祂荣耀的恩典。上帝丰盛的恩典是《以弗所书》的主题,也是信心和盼望的主要根源。关于“恩典”,见罗3:24注释。

称赞。由于上帝接纳人为祂儿女的恩典启示,宇宙将真正领会祂的品德和旨意,并对祂发出赞美。救赎计划的目的之一就是在全宇宙面前维护上帝的品德(见《先祖与先知》68页;参《历代愿望》625,626页;弗3:10,11)。

这恩典。有文本为“在恩典里”。

在爱子里。这是《以弗所书》的另一个关键词(见弗1:1注释)。称圣子为“爱子”是非常恰当的。我们藉着爱子被上帝所接纳,所以被称为蒙爱的儿女(弗5:1)。祂爱那些领受祂恩典的人,就象祂爱自己的儿子一样。

赐给我们的。charitoō.意为“赐下恩典”或“使…优雅”。本节显然是前一种含义,指白白赐下恩典,使我们变得丰富或优美。那位赐下爱子屈辱而死的上帝,也赐下其它丰盛的福惠(罗8:32)。上帝怜悯,悦纳和施恩给我们,使我们得以与祂建立关系,这是其他方法所无法做到的。上帝不可能被收买、贿赂或欺骗;凡祂所作的,都是出于祂的美意和神圣旨意。


7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

【本会注释】

藉这爱子。救赎的成功不单是藉着与基督的合作,或与祂的神秘联合。基督救赎是在祂里面进行的。这项大工在祂里面才得以成就。祂既是建筑师,工程师,又是房角石。祂是好牧人,也是羊的门(约10:1-14)。

。血中有生命(利17:11)。基督所流的血,代表祂为救赎人类所舍弃的生命。

救赎。“买回”,“赎回”或“拯救”(见罗3:24注释)。

过犯得以赦免。救赎就是把人从因犯罪而遭受的捆绑中解救出来。主为此付出了莫可言喻的代价。祂流血是为了“使罪得赦”(见太26:28注释)。

祂丰富的恩典。参丰盛的恩慈(罗2:4),丰盛的荣耀(弗3:16,腓4:19;西1:27)等。


8 这恩典是上帝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

【本会注释】

用诸般智慧聪明。这个词组可以放在第8节,也可以放在第9节。如果放在第8节,就是指上帝白白赐恩给我们的内容。“智慧”和“聪明”是祂给我们的礼物。如果放在第9节,就是指上帝的本性。由于古代的抄本没有标点,这两种解释都可以。

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上帝丰盛的恩典不但满足一切的需求,还赐给我们额外的礼物。整个自然界都见证上帝呈现在祂所造之物中的慷慨手段。凡祈求恩典的人都会发现上帝总是慷慨地赐下属灵的恩赐。


9 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

【本会注释】

祂自己。有文本为“祂”,可能指基督。

美意。见5节注释。赐下这个启示,是出于上帝的美意。面对罪恶的发生,上帝并没有束手无策。祂也不是不愿意进行光荣而痛苦的救赎工作。祂既不需要被催促,也不受衪自身以外的环境所影响。上帝为人所作的都是出于甘心的。说上帝是勉强屈从世人或基督的规劝,才愿意宽恕罪孽或帮助受苦的人类,这样描述上帝的品德是不合适的,也是不恭敬的。

奥秘。见罗11:25注释。显明上帝旨意奥秘的时机已经成熟。世界为这一时刻已经作了长期的准备。使徒保罗有幸成为一个传达“历世历代所隐藏”(西1:26;参弗3:3)之奥秘的人。上帝丰富的恩典曾是一个奥秘,直到通过基督的生与死显明出来,如今刚刚开始向外邦人宣扬。这是保罗写信的主要目的。

有人认为保罗在这里引用了异教神秘宗教的三个术语:“奥秘”,“知识”和“智慧”。但是这些词语和观念并不限于那些宗教。死海古卷里就有这些词语的希伯来语对应词,反映了犹太人的观念。他完全可以利用犹太人的观念和词汇,藉着灵感的思维,把它们放更大的背景里,说明基督教的上帝。


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

【本会注释】

安排。Oikonomia.或“计划”。这是管家的职责。保罗在这里似乎是指救恩的计划,最后要达到这里所说的同归于一。

在日期满足的时候。“日期”原文的复数形式暗示一段连续的时间(参林前10:11注释),似乎是指整个福音时期。播种和收获都有一定的时候,上帝救赎人类的活动也有适当的时候。有些事情是在某一个时候,而不是另一个时候成就的,因为上帝所接触的,是赋有自由意志的人。祂不愿意强迫他们服从祂的旨意。历代以来,上帝的计划逐渐展示,一步一步达到宇宙同归于一的最后完成。使徒在本书信的下文进一步阐述了这个主题。

同归于一。anakephalaioō.“归纳”,“总结”,“聚焦”。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本节和罗13:9。保罗在那里用该词对律法进行归纳。

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上帝的旨意就是恢复所丧失的统一。但这种统一必须是在基督里面的,因为基督是万物的中心。万物都是祂所创造的。祂用祂权能的话语托住万有;祂是教会及其最高盼望的中心。基督徒的人生不是孤独地闯入上帝的国。他是教会团体的成员,是基督身体的一分子。罪恶破坏了上帝宇宙的统一。上帝旨意的奥秘就是祂在适当的时候藉着基督恢复这种统一的计划。这个奥秘的展示将在善恶之争的最后达到高潮。那时天上地下的万有都将在基督里同归于一;上帝的品德将得到维护。


11 我们也在祂里面得(“得”或作“成”)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本会注释】

在祂里面。有些文本把这句话放在第10节,只是为了重复。

得了基业。或“命定”。上帝应许每一个信徒拥有基业。基督徒获得基业是根据第五节中所提到的儿子名分。这个基业是在基督里面的,是祂用自己的血买来的。

照着祂旨意。这里保证上帝作工是按照自己的旨意,而不是照人的意思,因为人的意思是游移不定,无法预测的。世人质疑上帝的作为,把他们自己易变的性情归到上帝身上,忘记了祂的一切作为都是以祂的完美和无穷的爱为依据的。在祂里面,无穷的智慧是与无穷的慈爱、至高的旨意结合在一起。祂不受任何限制或约束。

所预定的。见第4,5节注释。这里再次提到预定,可能是为了说明基业不是偶然得来的,而是依据上帝所预定的旨意。


12 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本会注释】

叫祂的荣耀…得着称赞。参弗1:6注释。

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直译是“在基督里一直有,而且依然有盼望的人”。这句话特别适用于犹太籍的基督徒。他们藉着先辈最先分享基业。从亚伯拉罕的时代起,犹太人就盼望弥赛亚了。他们享有崇高的特权,可以在生活和工作上“叫祂的荣耀得着称赞”,正如今日拥有福音真理的基督徒,要为外邦世界作上帝恩典的管家一样。

基督徒的盼望不只是对未来的一种理想,因为它是建立于上帝在基督里面的应许之上的。圣经说到“满足的盼望”(来6:11),“活泼的盼望”(彼前1:3),盼望“不至于羞耻”(罗5:5),“使人有盼望的上帝”(罗15:13)。在人心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本能,就是期盼人生的悲剧能有快乐的结局。这种意愿是上帝所栽培的。

犹太籍的基督徒有特权首先在基督里得额着盼望。保罗曾提到比他先在基督里的亲属安多尼古和犹尼亚(罗16:7)。他无疑经常后悔自己早年的虚度光阴。那些自幼就来到基督面前,把他们的整个人生都交给祂,而不是把荒废后的岁月献给祂的人是有福的。盼望就象一条伸向快要溺亡之人的绳索。那人如果怀疑抛绳者的动机,或绳索的强度,那是非常愚昧的!将亡的人抓住了“有福的盼望”,发现那盼望支持了他,并将他带到提供永生的基督那里。


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本会注释】

真理的道。这里真理的道就是“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参罗1:16)。上帝要我们留心所听的道(可4:24),存温柔的心(雅1:21),并凭着信心(来4:2)领受,因为那是永生之道。真理不只是事实的积累,否则其中就没有救恩。真理必须最终把我们带到那身为“道路、真理与生命”(约14:6)的主那里。无论是基督徒还是外邦人,任何人心中所萌发的每一个高尚的念头都是从这个源头而来的。人要真正接受真理,确实需要圣灵的感化(林前2:12-15)。所说所写的话如果没有生命之道的伴随,就象种子落在贫土里,是无法改变生命的。

。原文无此“信”字。有人认为要加其它的词语来进行解读:一,加上“得了基业”,与弗1:11前半节联系起来,成为“你们在祂里面得了基业”;二,加上“是”,成了“你们在祂里面是”;三,与本节最后的“印记”联系起来,无须加词。有人反对加“信”字,认为在弗1:12中实际上是“在……之前盼望”,但这种见解与弗1:13不符。

所应许的圣灵。因为以前曾应许过(赛32:15;结36:26;珥2:28),再加上基督自己的应许(约14:16,17)。所应许的圣灵盖印确定属于祂自己的人(提后2:19),保守他们直到得赎的日子(弗4:30)。这里说到圣灵的盖印。受印的人拥有内心的见证,证明他们是上帝的儿女(约壹5:10)。

圣灵向我们保证上帝的应许是真实的。这种信念很大程度上把信的人与不信之人分开。印记是盖在一切选择成为圣徒的人身上的。

为印记。sphragizō(见林后1:22注释;参约6:27注释)。信徒生命的改变循序渐进的:先是听道,然后是信道,受印记。


14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上帝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

【本会注释】

凭据。arrabōn(见林后1:22注释)。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上帝的道中有赐下圣灵的应许。信徒相信了上帝的道,就是接受了圣灵,受了印记。受印是上帝对人所有应许最终实现的进一步应许。

上帝的儿女现在也有权品尝天上的喜乐,否则他完全可以怀疑自己的基督徒经历。他可以得到有关身体复活,基督复临和所有永恒现实的明确凭据。这是确凿的应许,因为是上帝亲自藉着圣灵所承诺的。

产业。Peripoiēsis. 意为“得到的东西”,“得到”。在彼前2:9中译为“属”,表示“属上帝的子民”。一些注释家认为保罗是指上帝所赎回的圣徒。还有人认为是指圣徒所得的基业(见弗1:18注释)。后一种解释似乎与上下文相符。圣徒盼望着将来的产业,有圣灵作为凭据。

被赎。见第7节注释。这里视被赎为将来的事,尽管信徒已经因接受基督而得救了。我们仍然等候完全摆脱罪和罪的后果;还有一种荣耀有待显明。

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见第6节注释。《以弗所书》出色的引言用这句颂赞的话语结束。保罗从“创立世界以前”一直展望到“上帝之民被赎”。他视基督为这一切的中心。一切都“在祂里面”。保罗并不是发明一种哲学或撰写一篇论文,来讨论预定和自由意志的问题。他看到基督能够协调人类所必须面对的一切理性和道德问题。


15 因此,我既听见你们信从主耶稣,亲爱众圣徒,

【本会注释】

因此,我既。使徒为弗1:1-14所描写的福气而发出赞美感恩的祷告。

听见。保罗在被囚期间经常得到他所建立之教会的消息,令他忧喜交加。以弗所信徒的信心给了他很大的鼓舞。

亲爱众圣徒。有的文本没有 “亲爱”两字。但是句子的意思加上这两个字才完整。保罗在其他地方也把信心和爱心结合在一起(林前13:13;帖前1:3等),因为这是真基督徒的标志。爱圣徒是信基督的自然结果。爱上帝的人不可能不爱圣徒(约壹4:20)。有些人确实不那么圣洁。保罗所表扬的是广泛的爱,针对所有的圣徒,甚至包括了那些因为各自的习惯与性情很难去爱的人。


16 就为你们不住地感谢上帝。祷告的时候,常提到你们,

【本会注释】

感谢。在罗1:8;林前1:4,腓1:3;西1:3;帖前1:2;帖后1:3;提后1:3;门4,5中也有类似的感恩。保罗在多种场合“不住地” 感恩。不断的感恩表明了他心里的欢喜快乐。如果没有这种快乐,他就决不能忍受各种痛苦。可惜在许多基督徒的生活中却缺乏喜乐与感恩;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与人分享宗教生活中的快乐经验。

常提到你们。从保罗的祈祷中可以看出,他主要是为教会和个人恳求(见罗1:9;腓1:4)。


17 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上帝,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祂,

【本会注释】

上帝。说父上帝是耶稣基督的上帝,绝不意味着圣子处于从属的地位(见约14:28注释)。我们在向上帝祷告的时候,把自己与我们的长兄视为一体,尽管我们还不完全理解这种关系的意义。

荣耀的父。参徒7:2注释。可能指荣耀是天父的特征。关于“荣耀”的意义,见罗3:23注释。参“荣耀”在弗1:18的用法,那里暗示信徒既有荣耀的父,也就有了荣耀的基业。天父怎样用创世以前与子同享的荣耀来荣耀祂(约17:24),祂也必荣耀那些藉着基督来到祂面前的人(林后3:18)。

智慧。sophia(见路2:52注释)。希伯来语中的对应词chokmah,含义见箴1:2注释。

启示。保罗在这里可能不是指上帝的直接启示,而是指理解上帝启示的能力。要真正认识上帝,实践比推理更为重要。需要有神圣的启示,属灵的眼光,直接由上帝赐给相信的人。

。虽然智慧和启示确实都来自圣灵(见路12:12;约14:26;林前2:9-10),但该词在这里可能是指人受了启发的灵。

知道。Epignōsis.“完全的知识”或“准确的知识”。 这种知识不单指承认上帝,而且要深刻地认识祂。这种知识要赐给那些愿意接受上帝亲自启示的人。它不是单凭猜测或理智上的认同,而是那些属灵功能已经开发,能够识别属灵真理的人亲身的体验。这样的知识是不断增长的。上帝每天都要向他们启示祂品德新的方面,鼓舞他们的心灵,感动他们过更圣洁的生活。

。就是上帝,见弗1:18-20。


18 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

【本会注释】

你们心中的眼睛。有文本为“你们悟性的眼睛”。这个引人注目的短语没有在《新约》其他地方出现。希伯来语中的“心”是代表思想、意志和情感的所在(见罗1:21注释)。这似乎也是保罗在本节的用意。“眼睛”代表着眼光,受到光照的眼睛代表着属灵和道德的悟性。开启了灵性的眼睛看见了原来“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事物(见林前2:9,10注释)。有深刻的新感悟影响内在的品格。这不是新的功能或恩赐,而是新的眼光与见解。

知道。使徒列举了眼睛被照明之人所获得的三方面认识。

指望。见罗5:2-5;8:24注释。有些注释家认为保罗在这里所指的不是所盼望的事,而是上帝所恩召的人生命中盼望的原则。拥有这样的指望,就有了无比宝贵的事物。保罗的读者还不能充分理解他们恩召的意义。他非常盼望他们能认识到基督徒的指望是建立在救赎的事实之上的。“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西1:27,28)。他们的罪得到赦免,成为上帝的儿女,但是他们的眼睛还没有开启。他希望他们能拥超越他们梦想的指望。指望是信心与保证的结合,但它的实现是在将来。信徒可以知道,他既藉着圣灵蒙上帝所恩召,他全部的生命就会充满有福的盼望。

还有一些注释家认为保罗的“指望”是指上帝呼召的最终目标,就是祂呼召圣徒所要达到属灵成就的高峰,以及圣徒恢复到人类堕落前地位的最后光荣。

恩召。见罗8:30注释。

基业。指圣徒的上帝的产业,或圣徒享受上帝后嗣的特权。圣经其他地方也辰赎民为上帝的产业(出19:5)。他们因为创造和救赎而归属于祂。他们是用“重价买来”(林前6:20)的,所以祂和喜欢自己的产业。

基业被视为圣徒荣耀丰盛的特权,因为“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启21:7)。上帝忠心的儿女要分享祂丰盛的恩典,慈爱,能力,怜悯和国度(参腓4:19)。


19 并知道祂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本会注释】

向我们…所显的能力。除了认识“指望”和“丰盛”(弗1:18)之外,使徒还祈求在生活中体验上帝的能力。通过悔改和成圣,上帝的能力振作和改变我们软弱的本性。如果没有这种能力伴随,持守“祂恩召的指望”(弗1:18)是非常困难的。

这信的人。信心是上帝能力运行的渠道(见罗4:3-5注释)。

所显的。在基督里所运行或成就的是上帝能力的标志(弗1:20)。

能力。Kratos.该词在《新约》中只与上帝或祂的话语相联系。上帝的大能显示在把罪人变为圣徒上。这种伟大的转变不是藉着心理学,教育或好行为来成就的。它是上帝恩典和能力的作为。


20 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祂从死里复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

【本会注释】

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见弗1:19注释。

使祂从死里复活。使基督复活的能力运行在信徒心中,这是非常奇异的。这能力曾运行在基督死亡的身体上,现在又运行在那些“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参罗8:11;林后4:14)的人身上。基督带着荣耀的身体而来,接受上帝右边的权威。祂的复活是众圣徒复活的保证(罗4:25;林前15:20-22);祂的被高举也是圣徒最后被高举的保证(参弗1:18)。

天上。见弗1:3注释。

右边。右边代表权力。圣经其它地方也清楚地说明基督与天父一同掌权(约1:1;17:5;徒7:55;启3:21)。


21 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

【本会注释】

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这一系列名称通常被理解为是指天使(参弗6:12;罗8:38注释),包括善天使和恶天使。基督超过天上地下一切的掌权的。祂是至高之主,拥有宇宙无上的权柄(见罗8:38注释;参林前15:24;弗3:10;6:12;西1:16)。保罗始终强调不应视基督亚于上帝。因为随着诺斯替异端影响的扩大,这种观念很容易被人接受。他用当时犹太人典籍中人们所熟悉的术语(见次经《以诺书》61:10),说明基督超越一切掌权者的真理,不论他们真实或假想的地位如何。

一切有名的。包括一切所有的,把列举推向高潮。没有名能与祂的名相比,因为没有一位能与祂相比。

世。aiōn.“时代”,“世代”(见太13:39注释)。“今世”可指目前天地的格局;“来世”是指宇宙的未来。由于基督的屈辱与高升,祂不仅在今生,而且在来世都要被承认为宇宙的主宰。


22 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

【本会注释】

祂的脚下。见林前15:24-28注释。

万有之首。这不单是指统治关系。《以弗所书》中的“首”,包含了生命上联系与合一的意思(弗4:15,16;西2:19)。头部在全身活动的中心。保罗强调合一的观念,充分阐述了头部和身体的密切关系。

教会。见太18:17注释。


23 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本会注释】

祂的身体。元首基督是教会一切权柄的中心。教会与人体十分相似。身体是一个,教会也是一个,都是由不同的肢体组成的。这些肢体各有自己的恩赐与性情。恩赐虽有不同,但不妨碍它们相互协调与配合。事实上,各肢惟有合作才能发挥其适当的功能。

充满。Plērōma.“完整的数字”,“整个范围”,“全部内容”,或“足额”。它既有被动意义,又有主动意义(参西1:19注释)。保罗视教会为基督的身体,充满上帝所充满的(弗3:19)。基督将祂的完全和品格倾于教会,用圣洁的生命,即丰盛的生命充满它。在《歌罗西书》中,保罗强调了元首的神性。在《以弗所书》中,他强调身体的特权。

所充满的。见弗4:10注释。


以弗所书2章

提要:1 保罗把我们先前3 出于本性的状态,5 与现在出于恩典的状态进行比较;10他宣称我们是被造是为了行善,13并藉着耶稣亲近上帝,不可11 像从前的外人 12 或客旅那样生活,19而是与圣徒同国,作上帝家里的人。


1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

【本会注释】

。人类所遭受的,不仅是社交的障碍或苦恼,更是处在属灵死亡的状态。未悔改的状态就像肉身的死亡一样。肉身的死亡是因缺乏成长与活力所必需的生命要素。属灵的死亡也是这样(弗5:14;约6:53;约壹3:14;5:12;启3:1)

过犯罪恶。这两个同义词的并列是为了强调罪恶的不同方面。

活过来。该词是外加的。希腊原文到第5节才出现动词。但这里的动词如果不加添,句子就很难理解。关于“活过来”,见第5节注释。


2 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本会注释】

那时。就是悔改以前。

行事为人。peripateō.意为“行走”,喻指“过活”等。该词在《新约》里主要是指“行事为人”,保罗和约翰用得最多。参希伯来词halak的用法(见创5:22注释)。关于《以弗所书》中“行事为人”的意思,参弗2:10;4:1;5:8,15。这里把在“过犯罪恶”中不悔改之人的生活,与悔改的人“行善”(弗2:10)的“为人”进行对比。

今世。kosmos(见太4:8注释)。有时与aiōn(参林前3:19和林前2:6)基本同义,但仍有区别。Aiōn指一段时期,是从其显著的特征来考虑的;kosmos则是指那个时期的世界。

风俗。Aiōn.直译为“世代”(见太13:39注释)。但是aiōn不但指“时间”,也可以指那个世代与上帝离心离德的生活方式。

空中。可能指大气层。也许是要强调魔鬼是看不见的,生活在我们周围的空气中。

首领。就是魔鬼。耶稣称他为“世界的王”(约12:31)。理性主义认为撒但是虚构的。魔鬼跟喜欢人们相信他不存在。但圣经清楚地指出,魔鬼是真实存在的(见太4:3注释)。

悖逆之子。就是不顺从的百姓。他们生来是悖逆的,本性就不顺服,因此只能被定罪(弗5:6)。人的本性是与上帝为敌的,处在悖逆的状态中(诗68:6;赛1:2;63:10等)。


3 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本会注释】

我们从也都。保罗在弗2:1-2中对外邦人进行论述之后,把他们的状况与犹太人的状况进行比较,证明他和他的犹太同胞们都属于“悖逆之子”(见罗2:1;参罗3:20)。始祖的堕落使全人类都降到同一个水平之上(罗3:9,23;加3:22)。

放纵。anastrephō.直译是“忽此忽彼”,指“行为”。 Anastrephō不是指言语,除非把言语作为一个人行为的许多方面之一。

肉体的私欲。指低级本能的冲动(见罗7:5;8:4-7注释)。

随着肉体和心所喜好。就是随从肉体与未悔改之心的欲望。罪恶深埋在人的本性之中,包括低级的动物本能和未经控制的思维。

可怒之子。关于上帝的愤怒,见罗1:18注释。关于亚当的罪如何使他的后代成为“可怒之子”,见罗5:12注释。参“可怒的器皿”(见罗9:22注释)。


4 然而,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

【本会注释】

然而上帝。弗2:2-3是一幅阴郁的画面,展示了不可避免的厄运。现在保罗开始从另一方面进行论述。

丰富的怜悯。上帝不但有怜悯;而且对求告祂的人有丰富的怜悯(见罗10:12),不是因为他们配得怜悯,而是因为上帝乐意施怜悯(多3:5,彼前1:3)。

大爱。上帝的爱不只是同情,而且引发祂不变的仁慈之举。上帝“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见罗5:8注释)就爱我们,并且永不止息。这爱促使祂进行救赎的工作(约3:16)。爱是祂品格的主要特征(约壹4:8),充分表现在基督身上。上帝怜悯我们,因为我们是罪人。祂爱我们,因为我们是祂所造的。祂为人类所作的大工不只是慈善或屈尊之举,而是祂爱的行为。关于“爱”(agapē),见太5:43;林前13:1注释。


5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本会注释】

死在过犯中。可与前面“爱我们”连接,使我们关注上帝“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罗5:8)对于我们的大爱。

与基督。我们与祂同钉十字架,与祂同死,一同复活,一同活着,一同作王;我们与祂同作后嗣,同受苦难,同享荣耀(见罗6:3-8;8:17;西2:20)。救恩的成就,不是靠教育或道德的训诫,而是靠信徒凭信心进入从基督身上涌流出来的活泼生命。

一同活过来。suzōopoieō(见第1节注释)。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本节和西2:13。其简略形式zōopoieō(“使活过来”)在《新约》中共出现14次,指出死入生,重生或新生。基督怎样从坟墓里复活,人也要从属灵的死亡中活过来。上帝的旨意是要把人带进一个新的领域,并依据新的原则,建立新的关系。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见第8节注释。使徒经常想到靠恩得救的问题,所以就在这里插了进去,以强调上帝奇妙的作为。动词的形式表示过去的行为导致现在的状况。得救有三个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见罗8:24注释)。


6 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

【本会注释】

叫我们…复活。参罗6:5;腓3:10。我们靠上帝恩典的大能复活,在基督耶稣里过新生活。

与基督耶稣。这是本段的关键词,与“死在过犯中”形成鲜明的对比(见第5节注释)。

一同坐在。基督在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弗1:20;西3:1)。我们藉着接受祂为我们伟大的代表,在属灵的意义上也可以与祂同坐天上的宝座。

天上。见弗1:3注释。凡看见基督坐在上帝右边的人,在地上也能住在天国的气氛之中。信徒现在是天国的公民。基督升到天庭,就是保证所有接受救恩的人也能进去。地上的属灵生活是天上生活的预尝。基督藉着圣灵与我们同在(太28:20)。祂视我们已经与祂同住了。


7 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

【本会注释】

极丰富。要显明上帝一切丰富的恩典,一辈子或一个世代的光阴是不够的;所以需要永恒的时间。在永恒的岁月中,赎民将要显明“祂极丰富的恩典”(参弗1:6注释)。

恩慈。基督是上帝向人类显示祂恩慈的特殊通道。“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

显明。本节表明了恩典工作的仁慈目的。

后来的世代。或“永恒的岁月”。保罗视永恒为无限延续的时间,而不是没有时间概念。


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

【本会注释】

本乎恩,也因着信。就是上帝的恩典和人的信。信心接受上帝的恩赐。我们得救是藉着把自己交托给祂。信心不是我们得救的手段,而是得救的通道(见罗4:3注释)。关于“恩典”,见罗3:24注释。关于“信心”与得救的关系,见罗4:3注释。

并不是出于自己。即得救不是靠人的努力。

上帝所赐的。得救是白白的恩赐,“不用银钱,不用价值”(见赛55:1;约4:14;林后9:15;约壹5:11)。


9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本会注释】

也不是出于行为。见加2:16注释;参罗4:4注释。行为不是得救的理由,而是得救的结果(见罗3:31注释)。

自夸。没有人可以自夸说:“我已经赚得救恩了。”救恩计划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在永恒的岁月里显明上帝丰盛的恩典(弗1:7),所以人没有任何自夸的余地。


10 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本会注释】

祂的工作。Poiēma.即“作品”,“所造之物”。指上帝对人在属灵上的再造。我们被祂所再造,是为了“行善”。

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人无法靠自己行善。他必须在基督里进行属灵的再造,才能照着上帝的旨意行善。只有经过意志,感情和宗旨的转变,人才有藉着好行为作见证的的特权和责任(太5:14-16)。

所预备。或“事先准备”。上帝在创世以前就计划让靠恩得救的人藉着好行为来为得救作见证。这个程序写在属灵的法典,作为人生活的准则。

叫我们行的。关于《新约》中“行”的含义,见弗2:2注释。这里的行为是与第二节的行为相对照的。好行为应该出于自然,而不是出于勉强,是信徒受造新生命的自然流露。如果有人没有好行为,那就有理由问他是否接受了恩典。宇宙的设计师也是心灵的设计师。祂是为永恒的目的而工作的(弗1:4)。上帝不但提供了行善的机会,也提供了行善的方法(约15:16;提后 2:21)。


11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

【本会注释】

所你们应当记念。基督徒回顾从前的状况是有好处的。令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感到惊奇的是,他们是藉着同样的方法与弥赛亚建立新约关系的,尽管犹太人有首先接受上帝圣言的便利(罗3:1,2)。

按肉体是外邦人。指着他们未受割礼。

没受割礼…受割礼。分别指外邦人和犹太人(见罗2:25-29;西5:6注释)。


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

【本会注释】

与基督无关。或“离开基督”,与祂分离。这里不是给外邦人定罪,而只是说明一个事实:他们没有与弥赛亚联合,就没有悔改的力量。“与基督无关”与保罗所经常提到的“在基督里”(见弗1:1注释)恰好相反。这是很不幸的。

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即“成了外人”(参弗2:19;西1:21)。

局外人。上帝曾与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立约(创12:3;22:18)。以色列人应当帮助外邦人也得到圣约的特权,并邀请他们参加敬拜真神(见《SDA圣经注释》卷四,28-30页)。但他们没有执行上帝的计划。外邦人仍然是“外人”和“局外人”。在基督降临之前,“应许的诸约”几乎只有犹太人知道。

没有指望。外邦人没有弥赛亚的盼望,因此就无法得到祂所赐的福气。在罗马的地下墓穴中,“盼望”两字经常刻在基督徒的碑文上,但从来没有刻在外邦人坟墓的碑文里。

没有上帝。atheōi.在本节中可能指“不认识上帝”。这是非常不幸和亏损的。外邦人并不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有许多的神。但是他们不认识圣洁、慈爱、公义与怜悯的真神。


13 你们从前远离上帝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本会注释】

远离…亲近。基督教会的蒙召(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35页),使福音传给了外邦人(见罗11:12注释)。许多外邦人接受了福音,得以“亲近”上帝。

如今却。保罗在这里再次用对比来进行强调(参第4节)。

靠着祂的血。我们靠着祂的血与上帝和好(罗5:10;林后5:19),靠着祂的血救蒙救赎(西1:14),靠着祂的血称义(罗5:9),靠着祂的血得洁净(约壹1:7)。基督的血证实了上帝的美名和慈爱。据说经典圣诗《万古磐石》的作者托普雷狄,就是 在谷仓里听了一个工人讲论弗2:13而悔改的。耶稣的血与救恩的关系,见罗3:25注释。


14 因祂使我们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

【本会注释】

祂是我们的和睦。“祂”的原文是强调的。基督不但使人和睦,祂自己就是和睦,是联合与平安的保证。在祂里面,所有人为的界限都取消了。在《旧约》中,“和平”常常与“弥赛亚”联系在一起(赛9:6;参弥5:5)。基督在上帝面前成为人类的和睦,从而在犹太人个外邦人之间缔结和平。

将两下合而为一。不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为奴的和自主的了(加3:28)。

中间隔断的墙。原指圣殿中把外邦人和犹太人隔开的墙(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67页)。外邦人是不敢越过这道墙的。


15 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本会注释】

以自己的身体。就是用祂的身体钉在十字架上的牺牲。

废掉。katargeō.“取消”,“废除”。用来指“白占”(katargeō)地土的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路13:7),也指“废掉”上帝之信的不信者(见罗3:3注释)。

冤仇。可以视为“中间隔断的墙”或“律法上的规条”的同位语。原文似乎是指前者,但后者也不是不可能的,且与上下文更加相符。两种解释并非没有关联。基督藉着废除“律法上的规条”,废掉了冤仇。

记在。“记”是外加的。这句可译为“由规条所构成的律法”。

律法。Dogmata.“条令”,“法规”。在路2:1中,指凯撒奥古斯都的法令:“叫天下人民都报名上册”,在徒17:7中泛指凯撒的命令,在徒16:4中指耶路撒冷会议的“条规”,在本节中指犹太律法的规条。

规条。一般认为这里是指仪文律法。仪文律法确实在十字架上就废除了。但要记住上帝所赐的仪文制度并不会造成保罗本节所说的冤仇。冤仇的产生缘于犹太人对仪文律法的解释,他们所外加的条款,以及他们所抱排外和敌意的态度。外加的条款及其解释,改变了原来命令的作用和功能,或使它们大大失效。凡希望加入“以色列国民”(弗2:12)的外邦人都要面对一个复杂的律法体制。这个体制显然对他们没有什么吸引力;他们会觉得制订这个体制的上帝并不爱他们。犹太的制度就这样成了一堵难以逾越的屏障或隔墙,妨碍外邦人接受对真神的崇拜。犹太人厌恶他们的外邦邻舍;外邦人也讨厌和藐视他们的犹太邻舍。

上帝曾将“上帝的圣言”(罗3:2)交托给犹太人。他们在世界上要作真宗教的正式代表。在基督教建立之前,上帝并没有指示寻求救恩的人去找其他人。论到“坐在摩西的位上”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耶稣劝勉人说:“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太23:3)。犹太人拒绝了基督以后,他们作为真宗教正式代表的资格就被剥夺,而交给了基督教会(见太21:43注释)。基督钉十字架之后,上帝的子民就不再需要遵守犹太教的礼仪了(见加2:16注释)。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区别一开始还不太明显。许多犹太籍的信徒认为基督教只是犹太教加上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他们主张外邦人除了接受耶稣基督以外,还要受割礼和遵守犹太人的律法制度。耶路撒冷会议解决了这个问题(徒15章)。这次会议否决了这些人的观点。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乐意接受会议的决定。一个强大的派别形成了,继续坚持外邦人应该同时接受犹太教和基督教。这个派别中的一些狂热分子在加拉太教会中制造混乱,于是保罗就写了《加拉太书》,指出犹太教的制度已经作废了。

保罗本节的主题也是从犹太教到基督教这一转变。犹太教及其庞杂的条令都废除了。外邦人因接受基督,排除了障碍而从“远离”变为“亲近”。

然而,犹太教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上帝赐给犹太人的所有律法都废除了。预表基督的仪文律法自然随着基督的成全而结束。随着国家主权的丧失,犹太人的民法也大都废除了。但道德的律法是上帝品德的反映,和上帝本身一样是永恒的,绝不会废除。保罗在关于犹太教制度结束的教训中,都明确地强调道德律法并没有废除(见罗3:31注释)。他在论到割礼的制度结束时,小心地加上了“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见林前7:19注释)。详见加2:16注释。

两下。指犹太人和外邦人。

造成。ktizō.即“创造”,参弗2:10。

一个新人。不单指双方的融合。原文的“新”是指品质,而不是指时间。这里的“新”,与它的两个组分都不同(见弗4:24注释)。

成就了和睦。解释了“祂是我们的和睦”(弗2:14)。


16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上帝和好了,

【本会注释】

既。即“在其中”,或“在祂里面”。

灭了冤仇。指基督的死消除了敌意(见西1:20注释)。家庭不和,政党之争,国际纠纷,教派偏见,个人冲突,都在人成为上帝儿女的时候消除了,在基督里“归为一体”。

藉这十字架。这是《以弗所书》中唯一的一次提到十字架,指合一的途径和消除冤仇的的地方。在十字架面前人人平等。它是人类共同的准则,因为基督为众人而死,除此之外别无得救之法。

归为一体。都是指教会,就是15节的“新人”和弗1:23的“身体”。基督则是这个身体的头(参弗1:22)。

和好。apokatalassō,是katalassō的强调形式(见罗5:10注释)。


17 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

【本会注释】

。可能指祂升天以后藉着圣灵莅临。和平的福音是藉着圣灵传给犹太人与外邦人的。

传和平。对人和平与善意始终是传扬福音的结果。参“祂是我们的和睦”(见14节注释)。祂不仅是我们平安的保证,祂自己就是我们的平安。

远处的人……近处的人。见13节注释。可能源于赛57:19。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需要和平,因为他们虽然认识上帝的知识,却因他们的遗传和罪孽而与祂隔绝(赛59:2;加1:14;4:9;彼前1:18)。基督死时圣殿幔子的裂开,不但意味着表号遇到了实体,而且标志着仪文制度的结束,象征着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隔墙的拆除(见《早期著作》209页)。参罗3:30。


18 因为我们两下藉着祂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本会注释】

被一个圣灵。犹太人和外邦人所得到的,是同一个圣灵。

。“父“的含义对于“远处的”的人来说特别深长。外邦人厌倦了自己的神明,寻求“未识之神”(徒17:23),所以慈爱的天父对他们有强烈的吸引力。

进到。prosagōgē.“接近”,“进入”(见罗5:2注释)。耶稣论到祂自己说:“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10:9)。所有宗教的真正目的就是要进到神那里。上帝的三个位格在本节都提到了:祂(基督),圣灵,父。


19 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本会注释】

外人和客旅。参弗2:12。外人(xenoi)指外邦人。客旅(paroikoi)指侨民。他们是没有公民权利的居民,称为“寄居者”(见徒7:6,29)更为恰当。

圣徒。见弗1:1注释。包括犹太籍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构成了弗1:23;2:16的“身体”。

同国。接受基督的外邦人拥有基督教会新国度的全部公民权利(参弗2:12)。

家里的人。他们有得到保护,供养和交际的权利(参加6:10)。上帝立即成为公民的国王和家里的父亲。他们不再是外人或客旅,而是永久的居民(弗3:15)。


20 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

【本会注释】

使徒和先知。可以看作“根基”的同位语,解读为“根基,就是使徒和先知”。有人认为这里的“先知”仅限于新约的先知(弗3:5;4:11;参林前12:10)。也有人认为是指旧约的先知,因为他们实际上奠定了弥赛亚工作的基础。上帝启示祂丰盛恩典的先知,和传扬这恩典的特殊使者使徒,共同构成了根基。其他基督徒则构成了整个建筑。本节并没有说教会是建立在一位使徒彼得之上的,而是建立在所有的使徒和房角石基督之上的。

根基。保罗善于设喻。他从 “家中的人”转到房屋的建筑。本节和林前3:11不同。林前3:11把基督比作根基。

房角的头块石头。这个词组只出现在本节和彼前2:6,彼前2:6说建筑是由活石所构成的。比喻是要说明,房角石是整个建筑的基础。基督把灵宫的各部分结合成型。该比喻源于诗118:22。基督曾把它用在自己身上(太21:42)。


21 各(或作:全)房靠祂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

【本会注释】

靠祂。就是耶稣基督。这是《以弗所书》的关键词(见弗1:1注释),表达了一种神秘而真实的经历,就像本节最后的“主的”一样。基督徒的成长发生在“祂”里面。

联络得合式。sunarmologeō.该词出现在《新约》另一处的是弗4:16。教会不是随意堆放的一堆石头,而是井然有序的。每一块石头都有合适的位置。建筑的牢固取决于精心的设计。

成为。因为有新的成员加入教会。

圣殿。或“圣所”。 圣所是上帝临格与显现的特殊场所。照样,上帝的教会也是祂所居住的圣殿。上帝所抚摩和光临的任何事物都是圣洁的,因此祂的圣所或“圣殿”就是祂的临格之处。


22 你们也靠祂同被建造,成为上帝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

【本会注释】

你们也。指外邦人。注意这里所描写的经验与他们以前“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的对比。

同被建造。表示一个持续的过程,因为有新的成员加入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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